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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高中生【经典20篇】

放假想必是人人都朝思暮想的美梦。在五花八门的假期中最让人回味无穷、数一数二的必然是寒假莫属。小编收集了寒假见闻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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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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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皇帝新装》,说是有两个骗子为皇帝做了一套新装,实际上这套新装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骗子说,任何不称职的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人,都看不见这新装。大臣们和皇帝为了证明自己不愚蠢,都说这套新装确确实实存在,最后只有一个小孩说实话,说皇帝未穿衣,才揭穿了骗子的阴谋。

从这篇童话,可以看出大臣和皇帝的极端虚荣、愚味和自欺欺人的本质。分明是看不见的东西,为了表明自己是聪明人,硬说是看见了,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仍然有这种现象,只要留心观察一下,可以说,俯拾皆是。

从文坟上看,有的人写的诗歌,人们明明知道语法不通,看不懂,但由于作者有点名气,于是有的人就随声附和,说什么看得懂,不然,就害怕别人说自己水平低,不懂诗。有的作者还制造出一种舆论,说他的诗是什么“深刻”、“含蓄”,只能从整体理解,不可折开来讲,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有聪明的人才能读懂。好一个“意会”,最后连作者本人也说不清楚自己的诗是什么意思,这种人,不正是安徒生笔下的骗子吗?可悲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大部份人偏偏是受骗子愚弄的“大臣”和“皇帝”。

再从论坛上看,也有这种现象,有的什么“家”,发表的言论,分明是错误的。但由于害怕别人说自己“不懂”,因此,也只好跟着说那是正确的,说自己懂了。比方说,对于一些学术上的探讨,有所谓的权威人士说出决定后,其他的某些人也会不假思索地跟着说。如果不跟着说,别人会说自己学识浅薄,没有创造性的改革精神,因此只好违心地跟着说,这样下去,社会科学能发展吗?

但愿人们能从《皇帝的新装》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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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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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没读过《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只听说是关于一个小木偶只要一说谎话,鼻子就变长的故事。读过之后才知道书中讲了什么。

讲的是小木偶匹诺曹被老木匠造出来后,因调皮一次又一次的上当。但又因为天真可爱,又有了小仙女的帮助,所以都逃脱了,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很多道理,想把自己变成一个好孩子,仙女被他感动了,最终把它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很同情匹诺曹的遭遇,但又恨他的无知和调皮。但正是因为这点,他才明白了很多道理, 学会了思考,帮助别人,同情别人,自己改正错误。我们不也正像匹诺曹一样吗?小时候也那样无知,经过挫折后才明白道理,最后自己主动改正错误才能成就大事业。

这个故事使我铭记最深的道理就是:要听好人劝,不听坏人说。还有,人不是十全十美,必须取长补短才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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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活着》读书笔记高分集锦

全文共 1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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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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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与子》漫画读书笔记 鲍知秋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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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一共看了三本书,其中有一本十分独特,那就是漫画父与子》。这是一本生动、有趣、幽默、引人入胜的书,作者是德国的著名漫画作家:埃·奥·卜劳恩,我十分喜欢!

漫画书在我的印象中字本来就少,但这本书几乎是一个字都没有。但是在阅读时,你会情不自禁地读出你心中的故事!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里面的每一幅图画都是如此生动传神、栩栩如生,好像活的一样。我现在才突然觉得,原来图画是那么神奇,将生活中的一件件事儿表达出来。在远古时代,祖先们都是用手语和图画来表达事情与感情的。在看《父与子》时,我还把几个故事通过自己的想象将他写下来,变成一个完整的小故事。但我每次“翻译”完一个故事,总会想出第二种,第三种“翻译”方法。原来,图画是如此奇妙、多变,能有这么多的变化,让人不由的称赞道:“好!”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到了图画的神奇,也感受到了人们的智慧与思维是不可思议的!虽然每个故事只有几幅画,但还能描述出的故事,真神奇!以前是我小看了画!

读了《父与子》,我知道了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需要我们去留心,生命就是这样被创造出来的,让我们做爱观察、爱创造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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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论语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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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相信很多人都熟悉这几句话,但是你们知道它出自哪里吗?它就是中国古代巨著《论语》里的第一篇。这个寒假,我拜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在几千年的华夏文明史中,它一直被人们推崇为经典,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本书,是后人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论的一部著作。孔子的治国观点以及他评价古代圣贤的言论,是中国古代最基本、最简单、却又最不可缺少的道德修养准则。在古代这本书被视为儿童的启蒙读物。

我读完这本书后终于明白了它为什么被视为儿童的启蒙读物了。书中有这样几大部分:学而篇,为政篇,里仁篇······。这些篇目中的言论和故事告诉我们如何做学问,如何做人······

比如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为好学也已矣。“子夏的这句话意思是:”每天学习不知道的知识,每月都不忘自己学过的知识,这样就算是好学之人了。“这里我还看到了一个叫孙敬的好学之人,他经常把自己关在屋子中,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读书。他刻苦到夜里读书困了,怕自己打瞌睡,就把绳子栓在头发上,把另一头固定在房梁上,这样他就不会看着看着睡着了。他就是凭借这样的刻苦学习精神,使自己成为了一代鸿儒。如果我们现在学习都能有他的这股头悬梁的劲头,还有什么学不成的呢?我想到自己看书时,看一会儿就想去玩,真是惭愧!对,我也要成为好学之人。只要下定决心,我能做到的。

再比如其中的这样一句话:”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始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意思是:”虽然会背《诗经》三百篇,但是把国家政治交给他,却不能治理;让他出使诸国,不能独立办事,虽背得多,但不会运用,又有何用呢?“读到这里我脑中立刻浮现了一个故事——《纸上谈兵》。故事的主人公赵括把兵法背的滚瓜烂熟,谈起打仗,他父亲是赵国有名的大将都说不过他。可赵王让他去带兵打仗,他却不会根据实际灵活变通,结果误国误民,惨死在战场上。这又让我明白了:我们既要成为好学之人多读书,同时也要学会灵活运用,做个会学之人,活学活用,知识才能转变成智慧。

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深刻的道理,我仔细咀嚼,久久回味,像是亲自聆听了孔子的教导,也希望同学们有空来读一读这本书,体味经典,对话圣贤,它会让你终身受益,带你走向不远处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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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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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春水》这篇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看到这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受忽然在我的心中荡漾。

此诗集中,冰心以母爱、童真和对大自然的歌颂为主题。《繁星春水》里的文字让我很惊叹,它的语句时而婉转优雅,时而高昂激越。它的语言很优美,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但也似乎让人捉摸不透,又能流露出深深的感情,而且它有种语言的魅力,不仅仅是因为语句的精炼,能把一篇篇文章浓缩成一首首优美的诗,更因为它朦胧的诗意,留给我们遐想的余地,让我们感到诗人细腻的心情。

读这些小诗,似乎很亲切,因为冰心将大自然中最纯最本色又十分普通的东西用轻淡优雅的诗句表现出来,不加以任何人为的修饰,不添以任何华美的词句,带着一丝温柔的忧悠,或一些深深的内在美:明目下,绿叶如云,白衣如雪。怎样的感人呵!又况是别离之夜。在那娓娓道来的诗句中,满含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是她冰清玉洁之心的再现。

读完这本诗集,觉得很美很美,不仅仅是美而美,也有忧而美,悲而美。冰心的诗下,一个多么美的世界!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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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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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了《父与子》一书。这本书是20世纪30年代初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E·O·Plaune)的作品。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活泼可爱。我们买的是英汉对照版本。从这本书里,我们不仅能感受得到那总温馨快乐的感觉,还可以学到简单的英文句子。

我会读的英文句子是:I am so lucky!(我太幸福了!) Wow ! Its so funny(哇!看起来很好玩呀!)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父与子在生活中的那种融洽的情感,文中的父亲没有英俊的外表;没有健壮的身躯;没有稳定的工作。但他却有善良、幽默的内心,使人一眼就喜欢上了他。从他的每个举动中,我们都能感受出他很爱自己的儿子。文中的儿子没有聪明的头脑;没有乖巧的性格;没有渊博的知识。但他却有调皮、淘气的性格。他还有一点儿小聪明,却常常坏事。他和我们一样有纯真的童年,无暇的幻想。唯独不同的就是,他有巨大的范围让他玩耍,而我们却只有一小块地方玩耍。

他们是一对快乐的父子,一对幽默的父子,一对淘气的父子。他们就像是一对铁哥们,一对好朋友。其实,不仅在漫画中有这样的父子,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父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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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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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经常在中午休息的时候看。《三毛流浪记》故事情节十分曲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三毛是个孤独的男孩,他被收养过好几次。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他被一个渔夫收养,渔夫教他钓鱼的方法,生活虽然辛苦但还算幸福。之后由于渔夫的去世,三毛又成了孤儿。之后,因为三毛救了有钱人家的儿子,所以那户人家为了感激三毛,就把三毛收养了。三毛在这户人家的生活很舒服,每一天都吃大鱼大肉,可是这样的生活三毛需要付出自我的劳动换来。之后由于这户人家家里失火,无法再抚养三毛,三毛又开始流浪了。很幸运的,在流浪的时候三毛帮忙了一个小男孩,又一次机会被小男孩的父母收养。三毛每一天要去火车站挖煤度日,他只能在三轮车上过夜,生活相当的落魄和艰辛。

三毛的生活虽然没有保障,并且十分的困苦,无依无靠,可是他有一颗乐观的心态,聪明的脑袋和助人为乐的心灵。这些都是三毛身上的闪光点,我必须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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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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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夫不当,气冲霄汉,威震天下是英雄本色;大喜大悲,爱恨情仇,愈战愈勇才是生活本身。

平凡的世界》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是改革时代的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图景;是荡气回肠的爱情史诗;或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而自强不息的主旋律......我想在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答案。而我为之深深折服的是孙氏兄弟默默承受人生的苦难,在痛苦和平凡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感受到生命的自强不息。

正如我们现在处于这个平凡的世界,个人,或是集体都显得那么渺小,微不足道。好像我现在日复一日,过着看似单调的工作。大家,你们觉的收费站单调吗?每天的生活生活是这样停止不前吗?每天该如何存在,自己的人生该有怎样的意义。不停的问自己,这样做有价值吗?或许可能觉得这样的生活和我们这样的年龄不符。想象的青春是自由,奔放,勇敢的。在蓝天下追逐梦想,在海浪中勇往直前。我期许着,渴望着有这样的青春,内心涌动着,久久不平静。

但是当我翻开书,我看到这样的画面。身上永远穿这一件破烂的粗布小褂,外衣搭在肩头,吸着自己卷的旱烟,独自走在公路上。二十三岁的孙少安的青春就在这黄土地里度过,他甚至没吃过一顿饱饭。痛苦,烦恼,迷茫他的内心像洪水一般的泛滥。但是他不曾低头,领着大家开荒地,建砖窑。其实为的就是一顿饱饭。那身破衣服不知被汗水浸透了几遍,双肩被锄头磨出多厚的茧,当眼神里闪现的永远是希望。青春可以是这样,是踏实,勤奋,责任。

再读孙少平,很多人不解为什么少平坚持做一个煤矿工人,其实他是不甘于平凡的,走出村子,向往更好的生活。但是他更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我,做到最后,他的坚持使他成为一名工人。他开始是自卑的,他只希望也能和别人一样领到乙类的饭菜,希望有个白馍或是黄馍,只是想要一份尊严。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的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青春可以是平凡的,可以是坚强的,可以是脚踏实地的。

对,生活是平凡的,但是我想说平凡不等于平庸,也许一辈子就是一个普通人,但要做一个不平庸的人。活着不只是为了活着,最平凡的人也得为他所处的世界而战斗。我的工作,我的青春在别人看来是平凡,但这也是我自己争取而来,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才是青春的本色,是生活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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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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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只读了50多页,但我觉得傅雷的家庭教育氛围很好。在这本书中,他们的书信知识闲谈家常,但从信中透露出父母对儿子的爱。教诲他们要如何成为优秀的人,让他们慢慢改正自己的缺点。他们从小就与自己的儿子分离,依靠的是书信进行沟通交流。而现在的社会上出现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代沟,而傅雷与傅聪兄弟之间似乎没有太大的代沟。

傅雷家书中同意反映出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几千年前孔子早已推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到现代为止,有多少人是因材施教的呢?

《傅雷家书》我觉得是让现在人们反思自己对后代的教育方式,手段,让人们反思与家人之间的沟通问题,让家长反思与儿女之间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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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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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几乎在现在每个人都能拥有。可大家或许不曾知道,曾经的人们为了自由遭受了多么大的磨难。这个寒假我就跟随汤姆叔叔,体会了当时美国南方黑奴的艰辛生活。

本书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她曾用这本书引发了美国历的南北战争。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名叫汤姆的黑奴的生活直至被奴隶主逼迫致死的悲惨遭遇,充分表现力美国黑奴制对黑奴们的摧残。读过本书后我好像看了一部悲剧电影,那令人惊心动魄的场面依然历历在目。

这本书使我对“自由”二字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我们都是自由人,从不珍惜它,更不会对它产生向往。可对当时的黑奴来说,自由是多么宝贵的呀!它相当于打开幸福生活的金钥匙,有了自由,也就有了希望。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贵。我们该庆幸自己身在中国,生活在21世纪,可我们也不能无视那些黑奴们在通向自由的道路上所做出的付出与努力呀!有句古话说得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待到通过努力得到幸福生活后,曾经的苦难就变得异常珍贵了。我们也应从中得到教诲,努力拼搏,更要珍惜。

希望大家都能从不幸的生活中学会努力,学会珍惜,这样,你身边的一切就变得更加珍贵,更加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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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活着》读书笔记高分集锦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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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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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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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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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写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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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的: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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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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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著名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伤心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起,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该出去打天下,不应该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起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不过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起,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马上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不过,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但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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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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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了纯粹的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虽说只是活着,却不单单是活着。

福贵说:“没有什么东西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

时间总是无声流逝,在一茬又一茬的因果里给我们最终的解释,总是会来一个猝不及防,然后甩头就走,我们抓不住它,就像福贵在潇洒的过活在富豪少爷的生活里时,他也没想到,这一刻无所不有,下一刻一无所有,农民的日子当然不好过,可又哪来有剩余的时间来反悔和懊恼,时间固有说服力,强有力的足以让人哑口无言,而我们只能装作不以为然,迎接属于自己的命运安排且安然处之,亲人的离世,生活的欺压,命运的刻薄,让一个人意志消沉又有何难,但是毫不留情且没有止步的磨炼又让意志逐渐强大,最后可以面不改色的淡泊名利且收放自如,福贵,才可以和老黄牛一起处事不惊,在天地之间任由自己自由。

福贵说:“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走”。

世间本就没有那么多温情给予世间,温情辗转奔波到我们,更是寥寥无几,福贵最终还是会用宁静和安逸交换当初的放纵和跋扈,一波一折,一起一落,读后感.最终还是会落到老黄牛身边,在晚年里,不至于孤独了却终身,也算是对活着一个交代,对命运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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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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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是一只从一出蛋壳就与众不同的非常丑的小鸭子,因此它的哥哥姐姐经常嘲笑它,不和它玩,它觉得非常孤单就离开了家。离开家后,丑小鸭遇到了许多困难,在冬天里,它经历了寒冷和饥饿,终于春天来了,丑小鸭的全身长出了漂亮的洁白的羽毛,它变成了白天鹅!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说:外表美不一定就美,心灵美这才是真正的美!丑小鸭虽然很丑,但它有一颗美好的心灵,它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变成了白天鹅。它的这种勇敢自信的精神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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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成杰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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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叫《父与子》的漫画书,漫画非常有趣,处处蕴藏着父与子之间深深的爱。但是我印象最深的是《心爱的圣诞礼物》这个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儿子用自己的零花钱给父亲买了烟斗、领带和手杖送给父亲,而父亲给儿子买了玩具枪、自行车送给儿子,他们俩都为对方收到礼物紧紧相拥,泪流满面,都为对方对自己的爱感到幸福。这虽然是一个小小的故事,可体现父子对儿子的爱。日常生活中,爱不是要做一件很大的一件事,才是爱,只要我们仔细地观察,我们就能感受得到。

有一次,我看书睡着了,没盖被子,妈妈下班回来见我没盖被子,马上轻轻地给我盖上。这虽然是一件小小的事,但也是一种母爱。所以说生活中的爱很多很多,只要我们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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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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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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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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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习性、生活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一本不可多得的书。书中记述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而且作者描写手法轻练清晰,文笔幽默搞笑,因此,该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作者本人也被赞誉为“昆虫的维吉尔”。

打开这本,我首先看见的就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和我国的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称赞。这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是怎样的一本书能让这二大巨匠做出好评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所以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在所有的昆虫里面我最喜欢豌豆象,它长的小头、大嘴、身着褐色斑点的灰衣裳,长着扁平鞘翅,尾腿部有两个大黑痣,有个和它实际极不相符的名字“象”。每年五月的上半月,它们就开始活动,碗豆象产妇开始产卵。八月小碗豆象从碗豆里爬了出来,它的天敌小蜂在它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小豌豆象最后成活率很低,只要给小蜂叮上,把卵产在豌豆象的身上,豌豆象就变成小蜂的粮食,最后生存下来的豌豆象都是斗智斗勇的胜利者。另外松树鳃角金龟也让我感到很神奇,它的正式名称叫缩绒鳃金龟。嘻嘻!一个小昆虫有两个名字够奇怪吧!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让你增加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也可以让大家了解作者那种似散文诗般的写作方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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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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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儒勒.凡尔纳写的《八十天环游地球》吧,里面的福特先生就像神一般,只用了八十天就环游了一次地球。而作者儒勒.凡尔纳也不愧是写科幻小说的好手,他的另一篇文章——《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故事,更加引人入胜。

我曾了解过这本书的写作背景,那时没有潜水艇,而作者儒勒.凡尔纳通过自己的想象构造了一个奇幻的潜水艇。在阅读了他的《海底两万里》之后,研发人员开发出了第一代潜水艇。他的另一篇文章,描写了一个航天的故事,他的小说中写了离纽约州300km处有一个航天中心,20年后,那里果真出现了一座城市——休斯敦。

《海底两万里》中,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个如梦如幻的潜艇——鹦鹉螺号,以及一个性格怪异的艇长——尼摩艇长。小说中是以一个生物学家的视角来看待整个问题——他们先是以为这个潜艇是一个巨型的鲸鱼,然后他们带着各种武器去捕捉这个“鲸鱼”,包括捕鲸叉,可是后来,他们进入了这个“鲸鱼”内部,原来这是一个潜水艇——鹦鹉螺号。

随后,博士和捕鲸手跟随着性格怪异的尼摩艇长环游了海底,他们来到了“海底平原”,见识到了“海底森林”,以及数不胜数的美景。

合上书后,我时常想象,如果我是博士,我会干些什么呢?

如果我是我博士,我在进入鹦鹉螺号之后,我会自暴自弃吗?我会被船长的种种诱惑打动而不想回到自己的祖国吗?我会竭尽全力地逃走然后惨死大海吗?这一切,都是个未知数,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

在文中,我最佩服的一个人物就是“尼摩船长”。在文中,儒勒.凡尔纳对于他的描述是“他身材高大,前额开阔,鼻直口方,两手纤细,用手相学术语来说,极富“通感",也就是说与他高傲而富于情感的心灵相辅相成。可以说,这个人恐怕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最为完美的一类人。尚有一个细微特征,他的两眼,隔得稍开了些,可将一方景色尽收眼底。这种功能——我后来得到了证实——使他的眼力比尼德兰高出1倍。当这位陌生人眼顶住一件东西的时候,他总是双眉紧蹙,宽大的眼皮微微闭拢,眼皮包裹着眼珠,因而缩小了视野。他注视着,多么犀利的目光!”

在我的眼中,他自信。对于自己的鹦鹉螺号百般信任。把整个生命都托付给了自己研发的潜艇鹦鹉螺号。

在我的眼中,他勇敢。在遇到敌舰袭击鹦鹉螺号的时候,他展开了歼灭式的袭击,最终击沉了敌舰。

在我的眼中,他镇定。即使是遇到冰山封路,即使是遇到章鱼围攻,即使是遇到敌舰偷袭,他也如往常一样镇定自若,沉着应对。

尼摩船长无论是在做人和做事方面,都值得我学习,这本《海底两万里》,没有白白地阅读,从中,我懂得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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