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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伙伴作文(精选20篇)

导语:我那爱笑的小伙伴,说实话,我现在讨厌上初中,因为到那时我们就不一定是同学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小伙伴作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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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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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跟我关系非常好的小伙伴,如唐晨畅、潘欣悦、葛旖旎……跟我关系最好的就是潘欣悦了。她的身材不胖不瘦,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头发,简单地扎成马尾辫,眉毛弯弯的,好像月牙,眼睛大大的,犹如两颗晶莹剔透的黑宝石,鼻子高高的,一笑就露出两个淡淡的酒窝。她有一大特点,那就是一张嬉皮笑脸、能说会道的嘴巴。让我来说说我和欣悦之间的故事吧。

有一天下课时,我和欣悦牵着手来到操场上玩“接力跳跳跳”的游戏,我和欣悦说好了游戏规则,就开始玩了。在我们玩得正开心的时候,我一跳,结果还没站稳时,就摔了一跤,然后欣悦马上跑到我面前,扶起摔倒的我,还把我慢慢扶到教室里,我心里暗暗想:欣悦对我真好,跟她做好伙伴果然没错啊。

欣悦还是一个不耍赖皮的小伙伴。就在有一次放假的时候,我和欣悦拿着绳子去玩“跳皮筋”的游戏,我非常担心,因为欣悦还是第一次玩“跳皮筋”的游戏,然后有一次,我跟其他的人玩这个游戏时,别人耍赖了,我没有耍赖。我跟她们说,她们还说是我耍赖了。那个时候,我怕欣悦也会这样做,就很详细地跟欣悦说游戏规则,可是没想到,欣悦竟然玩得那么好,还没有耍赖。

瞧!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她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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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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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可爱的小伙伴,他有一张方方的脸,笑起来有脸上有两个小酒窝。平时我都叫他胡天天,其实他叫胡舍文,只是讲习惯罢了。

胡舍文他很调皮,一天我准备到他家去玩,他爸爸告诉他我要来玩,他说:“好呀!”。他虽然口头答应,可心里却打着一个坏主意。我来到他家门前,按了一下门铃,原来装在床上睡觉的胡舍文一下子跳起来,躲藏在柜子下,以免被爸爸发现。我进来了,他钻出来,一下子跳过来大喊一声:“哇!”把我吓得屁滚尿流,他开心地笑了起来。他虽然调皮,可也有文静的时候。那天晚上,我爸爸来接我,看见我和他在玩围棋,便说:“来一盘,怎么样?”他说:“行!”很爽快地答应了。

开始下了,他和爸爸一声不响地下,他时而紧锁眉头,时而神态放松,就这样,这盘棋下了半个小时,胡舍文静坐在那纹丝不动,最后,他终于把爸爸下败了。这就是我的好朋友胡舍文,既调皮又文静的胡舍文,我真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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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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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一年级开始相识,直到六年级方分开。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一个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同学。但在我的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她就是我的小伙伴——王紫。

初见到她的时候,她是那么文静,总是生在最后一排的一角。她有着微微带卷的头发,前面长长的齐帘也遮挡不住她那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她那迷人的笑容,谁看了都会不由得生出喜爱之情。

她是一年级上学期转到我们学校的,别看她表面文静,其实正有一团热情之火在她的心底燃烧着。一旦释放出来,就会有一种令每一个人都佩服的力量。

我那时在我们班是出了名的丢三落四,不是忘了带作业本,就是忘了带铅笔袋。一次期末考试,亏我还检查了好几遍,又忘带量角器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滴滴豌豆大小的汗珠顺着我的脸颊爬了下来。王紫看见了,和我交换了一个手势,就明白了用意。她立马从位子里拿出一套新的尺规,全部借给了我,她微微一笑,好像一缕春风佛面而来,风中带着花的幽香。我的脸已被羞愧染得通红。自从那天,我很少丢三落四了。

我还喜欢她的勤学好问。在课堂上,课余中,总能听到她向老师,同学提问的声音。每天晚上,王紫是我忠实的“电话迷”。她总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问我,我也会不厌其烦地给她讲解。这样,不仅她会对所学的知识了如指掌,我也巩固学过的内容。

我喜欢我这个小伙伴,我和她真可谓是形影不离。我喜欢我这个小伙伴,不仅是因为她的长相,还因为她的热情与勤学好问。王紫,我的这个小伙伴的名字与她的身影将会永远印在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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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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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要分开了。虽然舍不得,但也是不得已。因为友谊的可贵,我们都很珍惜。

我有一个小伙伴,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儿,她长得个子和我差不多高,很瘦。一头乌黑的长发,单眼皮,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黑的眼镜,,还有一张樱桃般小巧的嘴。她的耳朵异常灵敏,仿佛只要发出一点声响就能听见。

她没有几个朋友,也许和她那孤僻的性格有关,她除了C家族我们这几个朋友之外,再没有别的朋友了,在我们C家族里没有秘密。她很喜欢和我们在一起玩儿,我们经常去逛街。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同学一起去逛街,她和我们一起照大头贴、和我们一起去蛋糕店吃蛋糕,喝珍珠奶茶,最后我们快要解散的时候,她还送了我一只米黄色的玩具狗,到现在我都还一直很好的保存着。

我们现在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要分开了。虽然舍不得,但也是不得已。因为友谊的可贵,我们都很珍惜。

记得刚转学到那个学校的时候,谁也不认识,最先认识的就是C家族里的人,(那时候还没有建这个群)也许是因为C家族里的人的性格都很像吧!

一经我的介绍,你就知道她是谁了吧!—没错,她就是C家族的创始人,Cyll~熙小宝,刘文玉。我相信,我们会永远都是好朋友,友谊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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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人的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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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岁月如同小溪,缓缓流过,滴落在我们的心上,我们抓不住,握不住,只能留点点滴滴的记忆,像一颗颗明珠闪着耀眼的光芒。

在童年的生活中,我们有许许多多的小伙伴,而他却是我最要好的兄弟,他那双炯炯有神的双眼,有一点完美的肌肉线条。他喜欢穿黑色衣服,还有那乌黑的短发,脾气很好,善解人意,为人正直,很有正义感。

我们是从幼儿园认识的,一直到小学六年级,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好,我和他整天形影不离,互相帮助,我们的学习成绩也是很优秀,他的成绩比我还要强一点,我有不会的问题都会问他,而他就像个天才似的什么都懂,我对他也是蛮佩服的。

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回家,一起玩耍,一起睡觉,一起出去,形影不离,不离不弃,他脾气好爽,说一不二,言出必行,人品很好,乐于助人。为人正直,光明。有时我们会为一点小事起争执,最后总是他让步,所以他在我心中就是一个大哥哥,一个值得我信赖喝依靠的人。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非常快乐,整天乐呵呵地对待人和事,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听到一阵阵喧哗和吵闹声,我们追过去一看,原来有人在打架,我的伙伴最见不得的是以大欺小,他也看不惯只看热闹而不出手相助的人,他飞快地跑到人群当中制止打架的人,并呵斥那些看热闹的那群人,他说,如果是你们的亲朋好友在打架,你们也会这样无动于衷吗,也会这样袖手旁观吗,说得那些人都低下了头,也许他们在反思自己吧,后来就散了。打架的两个人站在原地,我的伙伴走过去,对他们每个人说了一句话,他们竟然向对方认错,和好起来了。那件事我至今也不明白,他和他们说了什么话,使他们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我追问,可他说保密。

我的伙伴总是那么神秘,正直,善良,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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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伙伴人物特点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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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在窗前,仔细聆听风声,突然,一阵强风吹过,我看见了我不愿想起的画面,在我的眼前浮现,痛苦的回忆,我的心抽动了,想起我们的过往,还有那说不出口的一句话……。

十二岁,是成熟稳重的年纪,因为小学快毕业了,心情显得有些忧郁,不怎么喜欢和朋友在一起,只怕会使情绪更加低落。回家路上,因为心情低落,没注意到前方有个女孩跑过来,下一秒,两人相撞,虽然我没事,但我看见了她的手,流血了,赶紧将她扶起来,不断地对她说对不起,她只是摇摇头,要我别在意。那天,我被她天使般的笑容吸引,我知道,我的坏心情一扫而空。

那天之后,我们经常碰面,聊了许多有趣的事,我还知道,她是个小留学生,因父母工作的关係,长年居住在国外,这次她是回来过暑假的。认识她之后,我喜欢笑了,班上的同学都问我怎么了,我只是笑笑的回答他们:“是秘密。”快乐的时光总是维持不久,暑假后,都各自要升初中,她也准备回去了。这天,我去找她告别,意外发现了一个秘密,使我不得不狠下心来对她……。

去找她的那天,听见她和她父母在吵架,我听见她对她父母说她不想离开这里,她跑出来,看到我,愣了一下,随即对我说:“你来了啊!”我冷眼问她:“为什么?”“因为我不想离开有你的地方。”她说道,我吼她:“你父母是为了你好,你怎么可以这么任性?!”说完后,我转身离开,她哭了,我也哭了。

睁开眼睛,我发现我真的流泪了,那天后,我们没再联络,我谢谢她给我快乐的日子,还有,我也想对她说一句话:“对不起,但我也不希望你离开我。”透过风,传递我的真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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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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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陈智民,他圆圆的脑袋,一对乌黑发亮的大眼睛下面有一张圆圆的脸,嘴边还有两个小酒窝。他的个儿跟我差不多,他是个乐于助人的人。

有一次,我和他在上学的时候,在路上看见一位老奶奶要过马路,但老奶奶不敢走过去。我说:“咱们快走吧,要不然就会迟到的。”他生气地看了我一眼,说:“我扶老奶奶,你走!”然后我就先走了。直到早读下课了,他才来。陆老师生气地批评了他,但是我看见他没有解释,只是笑了笑。

还有一次,我和他在打扫教室的时候,我的腿一不小心被摔破皮了,然后他连我的也一起打扫了,也没有说一声累。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你们喜欢他吗?想和他做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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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三年级550字作文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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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有很多:刘欣悦、赵奕轩、张雨欣、蒋祉妍、陈朗??但我最好的伙伴,她就是我的同学—熊熠丹。

她的个子不高,她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她每天都梳一个低低的马尾辫,她有一双内闪着智慧光芒的眼睛,像秋水一般。她有一个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个能说会道的小嘴,她穿着一个小熊的衣服,一个七分的运动牛仔裤和一双运动鞋,表现了多么高雅。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时的样子。

我们俩个认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记得那一天,早上还是晴空万里,小鸟都在树枝上唱歌。可是,到了下午,放学的时候。天空就像淘皮的小孩,从晴空万里,变成了暴雨。天空顿时就暗了下来。可是,我没有带雨伞。我说:“那么大的雨,也只能冲回家了。”就当我要带好帽子,准备冲出去的时候,就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我的身旁说:“刘廷滟,你没有带伞吧?要不要我借给你呀?”我说:“你??你??是??谁??呀?”熊熠丹说:“你不认识我了吗?我就是坐你斜旁的同学—熊熠丹呀!”我说:“哦??!你就是熊熠丹呀!”熊熠丹说:“对呀!要不要我借你伞呀?”我说:“你不要吗?”她说:“我妈妈就在那里(西门口)。”我说:“那你怎么过去呀?”她说:“没有关系的。”一边说一边把书包里的雨伞拿给我。我说:“你真的不要吗?”她说:“真的不用,明天还我雨伞哦!”当我要说谢谢的时候,她已经走得很远了。

第二天,我把雨伞给了熊熠丹,可是我看到了她两只手上都贴了白色的医用创口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她在乐于助人的时候“牺牲”了自己。

她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乐于助人的小伙伴。我要像她学习乐于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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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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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边,有一位这样子的人:小的眼睛,细细的眉毛,小巧的鼻子,一张樱桃小嘴,笑起来特别美。她的性子非常急,不信?你接着往下看啊。

星期三,是我们要去大山补习社的日子。因为有一节晚自习,所以可能会迟到。这不,刚刚放学,我们就赶快奔向公交站,想赶快赶上公交车。可是,跑到一半看见旁边的烧饼店,嘴馋忍不住买了一个,就在买完后,冯菲惊呼一声:“黄璐彤!公交车啊!快点啊!”她拿完饼就准备立刻奔出去。我也赶快把饼塞进包里,跟着她一起跑。“滴滴!”一辆奥迪及时刹住了车,里面的司机叔叔对我们说:“小朋友,就算赶着去,也要注意安全啊!”我及时拉住了冯菲,对叔叔道歉:“对不起啊!”说完,冯菲就对我说:“快,赶不上了!”我看着冯菲,不惊吓出了一身冷汗!这会儿是红灯!有许许多多的车子川流不息。“冯菲!你干什么啊?有车!小心啊!”我飞奔过去拉住了准备往前冲的冯菲。

“你拉我干什么?赶不上车子了!完了啊,迟到了!”她沮丧的说。“哎呀。”李伟突然拍拍冯菲的肩膀“迟到也没关系,你看看时间!才5点04分,你赶什么?”冯菲不说话了,就在那边等红绿灯。绿灯已过,我们来到了公交站。“冯菲!你快看!公交车来了!”我和李伟同时对冯菲喊道。“太好了。”冯菲惊喜地说。

过了很久,上课了。我偷偷地看了一眼她,哪里和刚刚赶公交车的冯菲能相提并论呢?她此时正咬着笔,一手托着下巴,正在思考一道奥数题。我看着她,笑了笑。谁让她天生急性子呢?

这就是我身旁的急性子,虽然有时候真的会很急,但是如果她冷静下来,还是很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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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作文小狗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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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灰白色的毛,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巴,可爱极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

狗狗性格温顺,是个看家的能手,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出去爬山,因为怕有坏人到家里来偷东西,就把狗狗留在家里看家,我们走了一会儿,就有个坏人想到家里来偷东西,刚到门口,狗狗见他鬼鬼祟祟的,就知道他是坏人,便“汪汪汪”的叫了起来,那个坏人见了,不仅不想走,还想打狗狗的主意,狗狗见他还不走,就咬了坏人的脚一口,坏人疼得嗷嗷嗷叫,只能逃之夭夭了,这段情景被听到狗叫才赶来的李阿姨看见了,等我们回来后,李阿姨就全都告诉了我们,我们听了,准备给小狗开个盛宴,让它吃个饱,妈妈做完了饭,我拿了个鸡腿放进小狗的饭碗里,小狗舔了一舔鸡腿,汪汪汪地叫了起来,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我听了,高兴的笑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狗,你听了我的介绍,也喜欢上我的狗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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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我所喜爱的小伙伴短篇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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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回到农村的二爷爷家,见到了分别半年之久的好朋友——黄黄。

黄黄原是一头小黄牛,我昵称它为“黄黄”。当我迫不及待地来到二爷爷牛栏旁时,发现时隔半年,它已长大成膘肥腿短的大牛了。一对圆锥形的尖角傲立头顶,一身金黄色的、油光发亮的皮毛紧裹着壮健有力的肌肉。它正趴在牛栏内的稻草上,悠闲自在地反刍着。一见到我,它就兴高采烈地站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牛栏门边,把头搁在牛栏方上,一双大大的眼睛闪着慈祥柔和的光芒,直勾勾地看着我。它那湿湿的两个鼻孔冒着微微的热气,宽宽的大嘴巴嚅动了几下,发出“哞、哞、哞”的几声,仿佛在跟我打招呼:“欢迎你,好朋友!”

我上前用双手轻轻地、缓缓地抚摸着它,从下巴到双耳,从脸颊到脖子,逐一摸遍。它伫立着,一动不动,像一个听话的乖孩子在舒适地享受着亲人的爱抚。

黄黄是食草动物。它在犁田耙土时, 任劳任怨,诚诚恳恳地奉献着自己,却只有一个爱好:吃草,尤其是青草。我赶紧去牛棚附近的山坡上,采回了一大捆绿油油的嫩草,都放进了牛棚内。它习惯性地用鼻孔嗅了嗅,用舌头舔了舔后,就狼吞虎咽式地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一会儿就吃光了。它仍意犹未尽地用期待的眼光望着我。我立刻飞快地跑到山坡上,再次采回了一大捆青草。黄黄欢欢喜喜地过足了口福瘾。

我非常喜爱黄黄这个真诚坦率的朋友!

[介绍我所喜爱的小伙伴短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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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和小伙伴一起玩游戏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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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小熠到乐乐家去玩。我们正愁着没东西好玩,突然,我提议玩电视里很火的“龙斗台球”。大家一致赞同,于是,一场激烈的比赛就开始了。玩这游戏可够辛苦的,因为我们在地板上玩的,范围很广。

球洞也不够多,再加上“数字球”太小了,白球也比较大,这对游戏增加了许多难度。但我们没觉得很难,就马上开始了。首先由我开球,我打了以后才知道实在是太难打了。然后是乐乐,没中。最后是小熠,也没中。我又打了一球,终于打散了。乐乐一鼓作气,进了一球。小熠看的呆住了,乱打了一次,当然没进。我看见乐乐都进了,又想想自己。用力发了一球,也进了。小熠呢,更是没力地打了一球,我不想让小熠失望,就故意把数字球打到“洞”边,小熠一打,球当然进了“洞”里,结果是平局。

到了中午,我们都回家了。虽然我们很累,但心里甜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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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漂流的小伙伴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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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蕙闻-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小灰和小白拿着足球来到河边玩耍,玩着玩着,“扑通”一声,小白不小心把球踢进了河里的石头缝隙中间。

着急的小白小灰都开动脑筋思考,它们都想游泳过去,可是它们都不会游泳;它们还想用长一点的树枝,可是树枝都太短。怎么办呢?突然小灰发现树底下有一个腐烂的西瓜,小灰说:“我有办法了!你看那有一个腐烂的西瓜,我们可以把西瓜变成西瓜船!”小白说:“太好了,我们开始做吧!”于是小灰就用锋利的小爪子把西瓜切成了两半,又把西瓜里的果肉给掏空了,变成了两个西瓜船。

小灰和小白高兴地跳上了西瓜船漂流直下去找回了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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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敬佩的小伙伴4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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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它就是芭芘娃娃,这是我一次生病的时候,爸爸送给我的礼物。

我的芭芘娃娃可爱极了,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又长有翘的睫毛,金黄色的长发,穿着长长的分红色的裙子,总是淡淡地微笑着,活像一个仙女,真是漂亮极了。

过了不久,它就成为我的伙伴。只要在家里,她总是与我幸运不离。每一次我一回家,芭芘娃娃就如同老师一样地看着我,仿佛在说:“快做,快做,要不然就没有时间预习了”。每当我有难题的时候,芭芘娃娃仿佛在对我说:“多读读题,一定能做出来的。”每次我吹笛子的时候,芭芘娃娃如同我的观众,认真地听我的演奏,直到吹完。

我喜欢我的小伙伴。我每天都要给她梳头,整理衣服,让她每天有个好形象、好心情。她就像我的一面镜子,她每天对我微笑时,我也会对她微笑。瞧,我每天都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是不是很像我的芭芘娃娃呀!Www.sanwen.com

有一次,我在给芭芘娃娃穿衣服的时候,一不小心,将她的右眼睫毛差点儿挂了下来,只有一半的睫毛还贴在眼睛上。呀,会不会毁容呢?我当时又担心有难过,眼泪都流了出来。我赶紧向我爸爸求助。爸爸买回了粘得牢胶水。经过爸爸巧夺天工,作于把芭芘娃娃的眼睫毛治好了。

直到现在,我也爱不释手。在我的生活中,芭芘娃娃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和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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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伙伴四毛小学作文

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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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四毛,我就回想起我在桥头铺生活的一段经历。那是一个难忘的秋天。一早,蓝天上白云悠悠的,阳光轻柔地照耀着大地。在刚收割了的田野上,一个孩子蹦蹦跳跳。只见他右手举着一根木棍,一会儿扑向这边,一会儿扑向那边,正追逐着一只大老鼠,“啪!”老鼠惨叫一声,被打死在地上。他便是我的好邻居,好伙伴范斌。

范斌的小名叫“四毛”,他长着一副胖墩墩的身体。乌黑的头发结成一个大黑帽,红润的圆脸,一笑,脸颊上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活像日本电视剧中那“聪明的一休”,怪可爱的。他是三年级的学生,是我们“灭鼠队”的队长。

说起队长,还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呢!

当时桥头铺这地方,鼠害成了灾,成片的庄稼被糟踏,不少家具被咬坏。即使白天,在院子里,在田野上,也能看见老鼠横冲直撞;一到晚上,搅得人们睡不好觉,大人们烦恼极了。一天,一位叔叔对我们说:“你们这些小家伙就知道冲冲杀杀的,组织起来打老鼠,那就好了。”小伙伴们听后出于一种好奇心,都兴高采烈地讨论起来……于是“灭鼠队”成立了,大家都高兴得跳起来,一边跳,一边喊:“四毛当队长!”“四毛当队长!”四毛红着脸,右手摸着后脑勺,向小伙伴们发表了就职演说:“从今天起,我们的灭鼠队成立了。要打老鼠,就要跑得快,打得准。从明天起,大家要起得早些,集中起来练跑步,年纪太小的不要参加,免得绊手绊脚的……”他的话虽然结结巴巴,但是越说声音越大,越说样子越神气,竟然两手叉在腰上了。我真羡慕他。等他说完后,我走向前:“队长,我参加一个好吗?”“不行!你太小了,跑不动。”他严肃地说。“能行,我今年六岁了,你就让我参加一个吧!”我着急了,恳求他道。他歪着脑袋忽闪着眼睛,想了一会儿,接着向同伴们瞟了一眼,转过身,挥动了一下右手:“好吧!你当我的警卫员。”我高兴极了。

第二天,灭鼠战斗就开始了。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碧空万里无云,四毛召集全体队员在草地上开会,布置战斗任务:“王小刚带一个人挖洞,蒋继光带一个人灌水,剩下的人全部拿棍子打老鼠……”会后,大家各自行动了。挖的挖,灌的灌,打的打,草地上一片热气腾腾。不一会儿,就消灭了七只老鼠,大家正打得来劲,忽然一只老鼠从草丛里窜出向水沟溜去,我跟着四毛紧追不放,老鼠钻进了洞里。四毛正招呼王小刚来挖,忽然从另一个洞里钻出一条水蛇,它嘴里咬着一只小老鼠,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顺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去。四毛说:“别打!蛇是吃老鼠的。”我回过头来看着他那涨红了的小圆脸,丢下了石头。

金色的秋天过去了。我随着爸爸妈妈的调动来到了县城。临上车时,四毛紧紧地搂住我的脖子,悄悄地说:“以后有机会一定到我家来玩玩……”我的眼睛湿润了。车开动了,他久久地向我招着手,我两眼注视他,直到他消失在一片飞扬的尘土之中。

[我的小伙伴四毛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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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远方小伙伴初中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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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下册第六单元的作文是给手拉手小伙伴写一封信。可是手拉手的小伙伴是谁?他们在哪里?他们那里的学习生活情况怎么样?我们一点也不了解。怎么让他们打开话匣子,写好这封信呢?我随手翻看了书架上的杂志,一本《小学阅读指南》落入眼帘。在“佳作精品屋”这个栏目中,有很多跟我们班学生年龄相仿的孩子,他们作文中叙述的生活,也和我们班的孩子相仿,更妙的是,文中小作者的地址姓名邮编都非常详细。可以让他们与精品屋中的小作者手拉手,互相沟通交流,也可以让他们联系实际学习信封的写法。

有了这个想法,在上课时,我先让学生自己读了第六单元的作文要求,大家圈画了作文要求——给远方手拉手的小伙伴写一封信,又找出了作文提示,介绍一下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畅想一下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最后又学习了信封的写法。

可是仅仅看了这个要求和提示,还有很多学生不知道写什么好。于是,我让学生打开阅读指南,找到精品屋,找到了自己喜欢的文章,找到了小作者的地址邮编。一个学生选的是《课桌的自述》。这篇文章生动叙述了小主人对课桌进行拳打脚踢,结果课桌缺胳膊少腿,摇摇晃晃。后来小作者倡议大家要爱护桌椅。读了这篇文章,很多学生找到了共鸣,因为他们的桌椅也曾经遭过殃。另一个同学选的是《找蜗牛》,因为他们也在操场的大树上寻找过蜗牛。还有个学生选的是《北大,我来了》,不难看出,上北大也是他的心愿。这一篇篇生动有趣的小作文一下子打开了同学们的话匣子。面对精品屋中的小作者,他们有很多话要说,有很多问题要问,这样一篇篇充满真情实感的信件很快写出来了。

作文写好后,孩子们又在四人小组内互相读了读,互相进行了修改,还学着写了评语。下一步我给孩子们的建议就是把写好的信寄出去,祝愿他们能够通过这次交流学会写信,交上朋友,共同进步。

这次的作文指导,让我感觉到学生写作文,除了要注意写作方法的指导,还要注意写作内容的提示,要站在学生的角度,设身处地替他们想一想,该怎样写,该写些什么,让他们从内心感觉到写作文的好处,爱上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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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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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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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伙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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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好几个小伙伴,今天我要介绍的小伙伴是谁呢?你往后看就会恍然大悟了。

这个小伙伴是我的远房亲戚送给我的。它一见到我,就会冲我“咯咯”地叫。没错,它是一只母鸡——阿黄。它有着棕褐色的羽毛,但脖子上的花纹很独特,清晨去看,脖子是淡黄色,中午又变成土黄色,阳光强烈点又变成黄褐色,傍晚时分又会跟身体的颜色融为一体,变成棕褐色的啦,就像一个万花筒,有种说不出的美。

别看它长相漂亮,初来乍到时,它可调皮着呢!经常和鸡舍里其他母鸡打架;我们给它喂食,它立马跳过来用尖利的嘴巴啄我们的手,还在饭罐里蹦来跳去,弄得谷子满天飞……每当这时,奶奶都会喃喃自语:从没见过这么霸道的母鸡。我也会狠狠地来上一句:“阿黄呀,我们好心给你填饱肚子,你竟然恩将仇报,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虽然阿黄特调皮,但我每次放学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它。看看它是不是饿了?看看它睡觉了没?看看它是不是又在鸡舍里称王霸道?看看它生蛋了没?……慢慢地,它和我亲近了许多;渐渐地,性情也温柔了许多;再后来,无论我怎么挑逗它,阿黄似乎都明白: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有一次,我的亲人们都聚在爷爷家吃饭。在一旁散步的阿黄看见二姑夫正悠闲地坐在椅子上拨弄着手机,它立刻冲到二姑夫身旁,扑扑翅膀跳到椅子上,蹲在那一动不动,似乎要和二姑夫平起平坐呢!这一举动,可乐坏了在场的每一个人,纷纷抓起手机来拍照呢!像阿黄这样亲近人的鸡可是“举世无双”啊!想必它是跟我们待久了,都习惯和人类和谐共处了……

老天大概是嫉妒我们这对好朋友的感情,不知不觉中,H7N9禽流感悄然而至。爷爷奶奶再也不让我进鸡舍了,我只好与阿黄分开一段时间,它也只有和其他母鸡玩耍了。那段时间里,每次回家,我只能站在远远的地方,望一望鸡舍,默默地祝福阿黄——平安健康!

我的好伙伴啊,我们之间的这段美好快乐的时光将永留我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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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伙伴优秀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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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看见墙角的书柜时,就会想起她,想起那叮咚的、美妙的乐曲。她有一双如夏夜晴空中的星星般闪亮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樱桃似的嘴。

在她秀气的脸上,有两个逗人喜爱的酒窝。她就是我的小伙伴——小雨。一天,我在家里玩,一不小心把妈妈的书柜碰倒了,书和书架散落了一地,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妈妈下午就回来了,如果妈妈知道我把她最喜欢的书柜弄坏了,这该怎么办?我赶紧找来工具,可就是修不好,我急得就像一口吞了25只老鼠——百爪挠心。这时,邻居小雨来我家看书了,她见房间一片狼藉,便问我怎么回事,我呜咽着回答:“我把妈妈心爱的书柜弄坏了。”我递给她一本书,示意让她去看书。可她却放下书,说:“我来帮你吧!”小雨找来了一把小刀,一个锤子和几颗钉子,叮叮咚咚地修了起来。

只见她拿着锤子,左捶捶,右敲敲,一会左边削了一下,一会右边切掉一块,忙得不亦乐乎,不时传出叮叮的声音,仿佛是一首《友谊之歌》。

突然,叮叮的歌声中插了一个“咚”的节奏,像是给下一个原本为清脆的音符加了一个重音记号。等早已吓傻的我努力睁开眼睛的时候才发现,小雨的手变成了一只可爱的红萝卜。我慌了,不知所措的站在那,竟有点语无伦次:“小雨,你没事吧?我给你拿药。”

说完我急忙找出了纱布。而小雨却用平静的眼睛望着我挤出一丝笑容,说:“我没事”和我却分明察觉到,她脸上有一点掩饰不住的痛苦。她手上的萝卜仍然很红,也很疼,但她又拿起了锤子和小刀,继续修了起来,中午,太阳无情的照在她身上,而她早已汗流浃背,可她却不叫苦不叫累的帮我修。终于书架被她修好了,她很高兴,我也很感激她。下午,夕阳的余辉洒在她身上,虽然她把书柜修好了,但“叮叮”的声音却萦绕在我的耳畔,像一曲小令又像一曲爱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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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动物作文:我家有个小伙伴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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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的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动物,就是活泼可爱的小金鱼。

它的身体是橘红色的,就像穿上了一条美丽漂亮的连衣裙。它身上的鱼鳞就像金光闪闪的铠甲一样,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美丽、漂亮,它的嘴巴小巧玲珑,还有的时候变成了一个“型”,有的时候它还会吐出一串串像珍珠一样美丽的泡泡,有时候还会一张一合呢!它的眼睛就像两颗水灵灵的黑色宝石,又大又圆的。它的肚子整天就像吃的饱饱的,肚子都是大大的,就像一个“贪吃鬼”。它的鱼鳍就像一双翅膀,让它在鱼缸里自在地游来游去,还像一把扇子。它热的时候就可以拿这把小扇子给它扇一扇,凉爽的风,它的尾巴在水里跟着身体一起摇来摇去,就像翩翩起舞的小蝴蝶。

这些小金鱼可贪吃了,我只要在鱼缸里放一点点食物,那些金鱼就纷纷游到水面上来抢。瞧,它们这贪吃样!

这就是我的小金鱼,是不是很可爱啊,如果你喜欢的话,你也去买一条吧!

指导老师:黄老师

指导评语:哇,飞速进步,为你点赞!小金鱼描写得栩栩如生,谁看了都想带一条回家养。继续努力,还可以观察其它动物,喜欢都可以写一写,加油!

[动物作文:我家有个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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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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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比我大一岁,个子却比我矮一大截,倒像我的弟弟。生活中我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表哥是我们家的开心果,常会做一些意想不到的怪事,让大家开心。那天,我们几个在外婆家做游戏。妹妹骑自行车,我来推,刚转过一个弯,表哥跳了出啦,神情严肃地说:“不许动,我是警察你们犯了交通法规,交通法规,快给我停下!”趁他不注意,我和妹妹便冲了过去,把哥哥撞倒在地。哥哥倒在地上,指着我们呻吟:“你们给我回来,别走。”他的一句话,把我们俩逗得捧腹大笑。哥哥不知在什么时候不见了,我们转了几圈,也不见踪影。我们正纳闷,哥哥突然出现在我们眼前。他戴着外公的大草帽,身穿阿姨的花裙子,脚穿着舅舅的大皮鞋在我们面前跳起了草裙舞。只见他扭动屁股,转动手腕,挺挺肚子作出了怪模怪样的动作,把我们引得笑声不断。声音大到把外婆也引来了。外婆见他这副模样,也微微笑了。

我的哥哥喜欢养小动物,总是躲着他妈妈背地里养。他有时会爬到树上去捉小鸟。有次在鸟巢里找到了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带回家放在竹笼里喂养。哥哥每天都要亲自喂,谁动小鸟,他跟谁急。他还买过许多只仓鼠,养的比较成功。养的最成功的是他的一只小狗。小狗聪明伶俐,在哥哥的调教下,会接球、跳跃等杂技,使他对养动物有了更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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