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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最新20篇

《偷影子的人》是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创作的一部小说,也是其第10部作品,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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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小说结局篇

全文共 9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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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啰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烦我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地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地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地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儿。”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像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地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地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地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地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地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地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地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得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地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地看了半天,不可思议地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地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地翻完仅有的一本相册,抬头默默地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像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扳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地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地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地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地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地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地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帖,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地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地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地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地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恳切言词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地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地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作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地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地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地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地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地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地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地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地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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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芈月传》(初稿题为《大秦宣太后》)改编,小说讲述了秦昭王母亲芈八子的传奇一生。据兵马俑上的残存“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人们推测芈八子名叫芈月。芈八子是楚王的女儿,为楚王的妾所生。芈八子也称宣太后,相传芈八子城府极深,雄才大略,在秦国把持朝政、呼风唤雨近40年。中国历史上,太后这个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实为千古太后第一人。导演郑晓龙,主演孙俪、黄轩、张博,讲述东周战国时期一个王族女人传奇的一生。

电视剧根据小说改编,讲述了秦宣太后的传奇一生。芈月(芈:读mǐ )的名字据兵马俑上的残字”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宣太后芈月的一生波澜壮阔、纵情恣意,在至高处把持朝政、呼风唤雨,太后专权自她而始,太后称谓亦始见于她,诚为千古太后第一人。

芈月原是秦惠文王的妃子,称芈八子(秦国后宫分八级:皇后、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品级不高。秦惠文王一死,秦惠文后的儿子即位,称秦武王,芈月的儿子嬴稷被送往燕国当人质。秦武王意外身亡后,芈月成功翻盘,让儿子嬴稷继位为秦昭襄王,自己一跃成为太后,将秦惠文后等人的敌对势力剿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又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腕手段维护政权稳定,为秦国扩张了大片土地。她拥有异父长弟魏冉、义渠王(后被芈月诱杀)等众多情人,风流韵事和光辉政绩一同被载入史册。

战国时期,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在宫中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最后还是被楚威后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诸子争位,嬴驷抱憾而亡。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芈月毅然下嫁义渠王,借义渠王之力回到秦国,平定了秦国内乱。儿子嬴稷登基为王,史称秦昭襄王。芈月当上了史上第一个太后,史称宣太后。为了自己死后的安宁,71岁高龄的芈月下令将整个大秦的军队带到地下为自己陪葬,即秦兵马俑。

惠文王死后,秦王后的儿子 - 太子嬴荡即位。秦王妃芈八子的儿子嬴稷被送往燕国为质。

秦武王在东周与大力士比赛举重,比赛时意外受伤,不幸身亡。由于这起事故,秦王谥号曰“武”,后人称秦武王。嬴荡无子,秦王室只好选择秦武王的兄弟即位,芈八子抓住时机,与惠文王后争夺新君人选。

惠文后决意立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嬴壮为秦王,芈八子决意立自己的次子嬴市为秦王,经过一番斗争,芈八子派系获胜。

然而此时赵国崛起,赵武灵王从国家利益考虑,准备迎立在燕国为质的公子稷(即芈八子的长子)为秦王,赵武灵王集结数十万兵马与秦赵边境,威胁秦国采用自己的方案。经过一番斗争,在双方的博弈下,赵武灵王获胜,嬴稷战胜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嬴市,被推举为秦王,即后来的秦昭王。但不论是嬴稷还是嬴市,都是芈八子的儿子。所以芈八子也就一跃成为太后。

太后专权自芈八子开始

位子稳固后,她开始将敌对势力惠文后派系的人屠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血手腕维护家国政权稳定。为了不让赵国得到好处,宣太后把儿子的权力架空,权力夺过来,自己管理国家。她是楚国人,为了控制朝政,她把娘家的亲戚一个个提拔,任命异父同母弟·秦王嬴稷的舅舅·楚国人魏冉为相国。史书记载,她竟以太后之尊饲喂义渠王,与他发生性关系,还生下两子,骗取北方大国义渠国国王的信任,后被芈月诱杀于甘泉宫,趁机发兵攻灭义渠。在她掌权的36年里,秦的国土大面积扩张。

宣太后的结局

她开创了中国封建王朝外戚干政之先河。在她临朝称制的近四十年里,秦国由宣太后的异父同母弟弟魏冉、同父异母弟弟芈戎(芈:读mǐ )以及她另外的两个儿子公子悝、公子巿主政。当时的各国把这四个人称为四贵。四贵的专权极大限制了秦昭襄王的权力,魏国人范雎逃亡至秦国后,向秦王点出了天下人只知秦国有太后和四贵,不知有秦王的局面。客卿范雎向秦昭王建议收回五人的权力,以免造成赵国李兑那样弑君篡国的祸乱,于是秦昭襄王废宣太后,将穰侯魏冉、华阳君芈戎、高陵君嬴悝、泾阳君嬴巿等四贵驱逐出秦国。

兵马俑最初是为宣太后而建

芈八子去世后,葬于骊山。

央视2009年的某纪录片提出一个新的史学观点:兵马俑不单单属于秦始皇,也属于秦宣太后,也就是芈月。她是秦始皇的高祖母。据史载,宣太后芈月执掌秦国41年,将秦国从战国七雄变成唯一的强秦,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奠定基础,太后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芈月还拥有异父长弟魏冉、义渠王等情人,风流韵事一同被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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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白发魔女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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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练霓裳去武当找卓一航(此时卓已是武当掌门),伤了两位武当长老,卓刺了练一剑,练伤心欲绝离去,加上被卓刺得剑伤,一夜青丝变白头,之后上了天山南峰隐居了起来,收一徒弟叫飞红巾

卓伤心之下辞去武当掌门追随而去,但练心已死,两人同在雪峰10年,邻而不见。(个人理解:练就是让卓认个错两人就能和好,可卓就是不认,本人表示灰常纠结)卓一航收一徒弟辛龙子,辛龙子听他父亲说优昙花可以将白发变黑,此花60年开一次,卓守着此花老死也没有等到花开。之前其实卓已知道自己等不到花开,就留下一个锦盒放于明慧禅师处

注:(明慧禅师,也就是岳鸣珂,因为没能和铁珊瑚在一起在天山北峰出家了,是霍天都的徒弟,是楚韶南的师傅,也算是练霓裳的师兄)

卓死前交代辛龙子,摘得此花者上天山北峰取得取得锦盒,一起送到天山南峰白发魔女处可得他的一套拳法和剑法,由辛龙子代为传授。细节不说了,自己看小说去吧,后张华昭(七剑之一)带着花与锦盒上天上南峰,练拿到锦盒打开有一封信:

别后音书两不闻,

预知谣琢必纷坛,

只缘海内存知己,

始信天涯若比邻;

历劫了无生死念,

经霜方显做寒心,

冬风尽折花千树,

尚有幽香放上林。

这首诗正是卓一航当年受她误会之后,托人带给她的。当时她火气正盛,还咀嚼不出其中滋味,如今重读,只觉一片蜜意柔情,显示出他的深心相爱。这首诗首两句是说分别之后不通喜讯,他已预测到一定有很多谣言了;三四两句说,只要彼此真心相爱,只要是知己尚存在世间,那就算人在天涯,也不过如隔墙邻舍一样;五六两句则表示他生死不渝的真情,说是越经过劫难,越经历风霜,相爱的心就越发显现出来;最后两句说纵然劫难像冬风一样,吹折了千树万树爱情的花朵,可是美丽的爱情花朵,仍然是放着不散的幽香!这些话当时读还不觉怎么,现在几十年过去了,卓一航死了,她也满一百岁了,卓一航的诗恰恰做了时间的证人,证明在这几十年间,卓一肮的心事正如他所写的诗一样,一点也没有变。

卓死后,辛龙子用药材处理过卓的尸体,卓的尸体容颜未变,只是尸体整体缩小成了原来的一半,卓做了时间的证人,练原谅了卓,后合葬于天山的一个上洞中,练抱着卓坐着,白发魔女自己葬的。石壁上白发魔女写着:凡入次洞,动我二人遗骸者,定出不得此门。书中交代是白发魔女用手写的,笔笔入石三分,触目惊心。至于为什么得问梁老前辈了,或许梁老也不知道吧,练本来就是狼养大的,后来才被凌慕华收留,狼女的思维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纵观全篇,她做很多事情都和一般人不一样。卓是官宦世家,养尊处优,行事优柔寡断,我认为他是个懦夫,而练是狼女,两人的悲剧是注定的。

金老先生的神雕侠侣吧,看看成书时间,神雕侠侣在白发魔女成熟之后,可能是金老受了白发魔女的启发吧,神雕中,十六年后,杨过也有白头一说。

小龙女虽然性格古怪,但是没有练霓裳古怪,也没有练霓裳狠辣,杨过也比卓一航果断,敢爱敢恨,不会像卓一航畏首畏尾,囿于门户之见,多次令练伤心欲绝。所以杨过和小龙女在一起了,卓练没有在一起。

2、在梁羽生另一部小说《七剑下天山》里面,写到他们最后的结局,就是卓一航一直在寻找一种花,可以将白发恢复为黑发,这花60年开一次,卓一航没有等到花开就死了,留下一封遗书,说谁找到那个花并奉给白发魔女,他就让他的嫡传徒弟传那人绝世武功,后来张华昭找到并送去了白发魔女那里,练霓裳捧着花读着卓一航的遗书,觉得万念俱灰,但她最终原谅了卓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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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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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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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欢乐颂》里的五美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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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欢乐颂是一部教你如何升职及恋爱的电视剧,原本是冲着老干部靳东和小鲜肉王凯去看的,结果却喜欢上了22楼里的5个女人。这部剧的演员都是来自《琅琊榜》,看到这些熟悉的面孔是不是有些跳戏?另外,谁说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看到欢乐颂里面5个女人,网友纷纷感叹称重拾了友情。

刘涛扮演的安迪是一个坚定的不婚者,没想到在电视剧里面却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结婚证,当真是欢乐颂小说作者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那么《欢乐颂》小说中樊胜美是小三吗?樊胜美喜欢王柏川吗?在电视剧当中最后和谁在一起呢?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齐的确当过小三,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有一段当小三的经历,不过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意愿,最后她应该还是和王柏川在一起了。樊胜美是一个有些悲剧的角色,不仅是出身有些落魄,而且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但是她自己有些心高气傲,直到最后才发现最喜欢自己的竟然是身边一直默默守护的王柏川。

欢乐颂结局之安迪

安迪,高智商的海归金领气质出众的冷美人。外表冷淡不好接触,实则怀揣身世之谜,随时生活在怕自己发疯的高压之下。归国本是为寻找弟弟,在身世之谜逐渐揭开的同时也收获了友情与爱情。天才疯子一线间,始终是安迪挥之不去的矛盾。妈妈是疯子、弟弟是疯子的事实,使安迪每一天都在担心,自己哪天会发疯。大把的优质男人追随(老谭、包子、奇点全是事业的成型的),可她却活在担心和痛苦里。

欢乐颂结局之曲筱绡

曲筱绡,不按理出牌的富二代小妖精,初入商海的小老板。在复杂的家庭长大,不学无术却人情练达、智计百出,管得了公司搞得定男人,是人精中的战斗机。无聊生事有之,爱恨分明有之,一针见血有之,心怀恻隐亦有之,活得肆意潇洒,让你恨得牙痒痒,又让你爱到心窝子里去。

可是碰到赵医生,分分钟变贤妻良母。捉弄人为乐的她,却为赵医生学做饭。22楼从姐妹,下巴掉落,为赵医生的各种贤惠,不再例举,对朋友一会儿气死人,一会儿又实力帮助。

因为没有文化被赵医生嫌弃,导致他两的第一次分手。曲妖精是一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她一直一直都确定,她爱赵医生。可是面对赵医生,她却没了自信。

欢乐颂结局之樊胜美

樊胜美希望别人看到光鲜的她,活在自己装出来的世界里。职场打拼十几年学会的生存之道,樊胜美显而易见带感叹号的虚伪。面对关关,安迪说出了她心里想却不敢说的话。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虚伪。最后,当没有底线的家人,把她的光鲜撕碎,她勇敢的选择了真实。

包括她与王柏川谈分手的时候,她勇敢的面对真实的自己,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矛盾,以爱的名义放手!

欢乐颂结局之关雎尔

关雎尔,大家闺秀闷骚文艺的乖乖女。一直按部就班,过着父母替她规划好的生活,知礼懂事是她一贯的标签。所以关小姐,一见启平误终生,在谢滨的爱里,没了理智。

看到曲妖精戏弄樊和邱,她认为,她是有能力与曲妖精抗衡的。直到最后的最后,她才知道,她也一样不是对手,真是曲曲从前没有真正针对过她。

无法拥有赵医生,谢滨成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这是小关对现实的妥协。看到她没有和谢滨在一起,反而舒了一口气。

欢乐颂结局之邱莹莹

邱莹莹是5个女孩中实力最弱的。可是因实力有限不得不自悲的她,实际上内心却还算强大。她横冲直撞,敢爱敢恨,她又比谁都输得起。若论内心的强大,她不比曲筱绡差。不过,她的内心强大,带点儿无知无畏,让旁人很是无耐。

小邱最大的特点其一:不拿自己当外人,最大受害者樊胜美,其余受害者,22楼全体。她这性格即让她吃尽苦头,也让她苦尽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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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小说孽子的结局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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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们分头进行,出去办事。师傅到殡仪公司去接洽灵车。我到长春路裁缝店去取孝服。我到那家裁缝店时,老板娘说,还有两件正在赶制。我说今天就要出殡,无论如何中午以前要赶好。老板娘答应一个钟头可以交货,她自己也坐上了机车,帮忙赶制。那家裁缝店专门包制孝服寿衣,里面白花花全是一匹匹白棉布,裁缝师傅剪裁布匹时,哗啦哗啦将布匹撕开发出刺耳的裂帛声,棉线头到处飞扬,呛得人很不舒服。这几天一直睡眠不足,我感到口中焦渴,头非常重.心中有说不出的烦躁。我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来,梦里王夔龙急迫地挥动着那双瘦骨梭梭的手。

我跟老板娘说,过一个钟头我再回来拿。我出了裁缝店,沿着长春路,一直走到南京东路,我在寻找王夔龙父亲的那幢古旧的官邸。那晚王夔龙带我回家,我只记得在离松江路不远的一条巷子里。穿来穿去,终于在南京东路三段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那幢铁闸森森门上竖着铁刺的那幢房子。我拉了铃铛,里面走出一个年老的门房来。

“王夔龙先生在家么?”我问道。

老门房朝我上下打量起来。

“我有急事要找他。”我说道。

“少爷一早就出去了。”老门房答道。

“他几时回来呢?”我又问道。

老门房摇摇头。

“不知道。”

他看见我迟疑不走,又说道:

“他到台大医院去看朋友去了。这阵子他天天上医院,有时中午回来吃饭,有时不回来。他的事,说不准的。”

“那么,我留个字条好么?”我央求道。

老门房瞅着我,未置可否。我便蹲下身去,抽出地址簿扯下一页,用膝盖垫着,在上面简略地写下几行字,告诉王夔龙傅老爷子病逝,今天出殡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最高的山顶上。我将字条交给那个老门房,他转身去,蹒跚地走回门内,将铁闸砰地一下关上。

我回到长春路裁缝店,最后两件孝服勉强赶完。老板娘将六件孝衣叠在一起,用一条白孝带捆绑起来,让我带走。师傅还没有回家,小玉倒把馒头蒸好了,他又买了—碟卤肉回来,切成片,烧水煮了一锅蛋花汤。我们都帮着摆桌子,预备中饭。大家都没有睡好,一个个青脸白唇的,老鼠伤风了,稀稀呼呼,鼻涕涟涟,他也不用手巾去擦,鼻涕流出来,手背一抹算数。师傅中午才转来,他说今天是吉日,出殡的人家多。几家殡仪公司的灵车,早上都出租光了。有一家答应下午开来。我们都坐下啃了馒头,将碗筷收走后,大家便开始将孝服穿上。孝服只有一个尺寸,我的身材最合适,老鼠穿着太大了,拖到脚背上,头上披上麻,把半个脸都遮掉了,走起路来拖拖曳曳。穿在阿雄仔身上又太短小,半截手臂露在外面,下面只遮到膝盖头。我们披麻戴孝,穿着停当,便围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团团坐下,静悄悄地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灵车才来。我们几个人一齐扛着灵柩,将傅老爷子抬出了门。

六张犁极乐公墓车子只能开到半山,到山顶,还得步行一大段弯弯曲曲的山径,那条山径象一匹大蟒蛇般一直蜿蜒伸到山巅。极乐公墓一座山旧茔新冢成千上万重重叠叠,沿着山坡一排又一排,挤得满满的。整个弧形的山谷里,高高低低,矗立着墓碑,好象一片石林一般,苍绿的松柏,疏疏落落,点缀其间。这是—座幅员广大,而又异常稠密拥挤的坟场。因为日近黄昏,送葬祭拜的人大概都已归去,这座累累的墓地里,静沉沉的,罩在一片无边无垠的荒凉中。

我们六个人扶灵上山,分开左右两排。左边由师傅带头,中间是吴敏,阿雄仔托棺殿后。右边小玉领先,老鼠排第二,我在最后扶持。我们六个人,披戴着雪白的孝衣,一齐弯下身去,将傅老爷子那副沉甸甸乌黑的灵柩,用力提了起来,扛到肩膀上去。从半山到山顶这段山径,相当陡斜,石级崎岖不平,忽高忽低。我们六个人的步伐,必得一致才不会左右颠簸。我们落脚都很谨慎,一步一步,扛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往山上爬去。愈往上,坡愈陡,棺木的倾斜度愈大,我和阿雄仔居后,肩上的重量,愈来愈沉,渐渐往下压,我的面颊紧紧抵住那粗糙的棺木,肩胛骨已经给压得隐隐作痛起来,汗水开始从头上背上冒了出来。我们蹭蹬了半天,才爬到一半,大家都开始有点不支了,我们默默地爬着,听得到彼此的喘息声。突然间,我的右脚一滑,脚底下踩到一决松动的石头,一个踉跄,我右腿便弯跪了下去。于是整副棺木压着我的左肩,向我倾滑下来,我肩上感到一阵彻骨之痛,棺木的底板好象嵌进了我的肉内一般,我眼前一黑,痛得泪水直流,几乎支持不住,整个人将往后倒去。我一急,也顾不得痛楚,用肩往上拚命将倾滑的棺木抵住。幸亏阿雄仔力气大,双手托住棺尾,将棺木慢慢举起,其余几个人也死命撑着,才将棺木扶平。我挣扎着,用尽了力气,终于站了起来,可是整个左肩,早已痛得麻木了。我们一齐伫立着,等大家缓过一口气来,又重新出发,一步一步,迟缓地、艰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护送到山顶。我们小心翼翼地将灵柩卸下肩来,摘置在地上,大家开始揩拭脸上的汗水。我伸手到衣内,去摸了一下左边的肩胛,觉得肩窝上黏湿黏湿的,抽出来一看,手上沾了鲜血,肩上的皮肉已给磨破,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肩膀上一扯一扯一阵阵痉挛一股的剧痛来。

山顶那片墓地比较荒疏,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堆坟墓,一些荒地上,长满了齐人高的狗尾草,一从从发着白絮子。傅老爷子的坟墓果然包好了,是一个青灰色磨石子的石椁,一半埋在地下。紧接着旁边有一个旧坟,外壳石头变黑了,可是坟上草木却修剪得很整齐。我走近去,看到墓碑上赫然题着“陆军少尉傅卫之墓”,日期是“中华民国二一年生中华民国四七年殁”。

十二月冬日的夕阳已经冉冉偏西,快降落山头了,赤红的一轮,滴血一般,染得遍山遍野,赤烟滚滚,那些碑林松柏通通涂出了一层红晕。山顶的狗尾草好象刚在红色的染缸里浸过似的,我们身上的白孝服也泛起了一片夕辉。顶上起了山风,凉飕飕地将我们身上的孝服吹得衣带飞扬。我们歇了一刻,打开了石椁的盖子,六个人又同心协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兢兢业业地放落到石椁里,正当我们将傅老爷子的墓封盖起来的一刹那,山径石级上一阵脚步声,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王夔龙及时赶来了,他穿了一身的黑西装,打着黑领带,胸前捧着一大束拳头大一朵朵的白菊花,总有二十来枝。他大概爬山爬急了,兀自在重重地喘息。他一脸发青,他那一双炯炯的眼睛,象两团黑火似的,烧得在跳跃。他看到石椁里躺着傅老爷子的灵柩,便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身去,将那束白菊花轻轻放在墓前,然后立起身,双手下垂,默然俯首,望着石椁里傅老爷子的棺木,静静地凝视了十多分钟。陡然间,扑通一声,他那高大嶙峋的身躯,竟跪跌在傅老爷子墓前,他全身匍伏,顶额抵地,开始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高耸的双肩,急剧地抽搐着,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凶猛。他的呼嚎,愈来愈高亢,愈来愈凄厉,简直不象人类发出来的哭声,好似一头受了重创的猛兽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在幽黯的洞穴k,朝着苍天,发出最后一声穿石裂帛痛不可当的悲啸来。那轮巨大赤红的夕阳,正正落在山头,把王夔龙照得全身浴血一般。王夔龙那一声声撼天震地的悲啸,随着夕辉的血浪,沸沸滚滚往山脚冲流下去,在那千茔百冢的山谷里,此起彼落地激荡着。于是我们六个人,由师傅领头,在那浴血般的夕阳影里,也—齐白纷纷地跪拜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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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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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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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小说陆犯焉识的结局

全文共 10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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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陆犯焉识》是严歌苓创作的长篇小说,后由张艺谋导演改编成电影《归来》。在该书中,严歌苓将知识分子的命运置放在20世纪中国历史和政治变迁这个大背景上,写出了一曲政治与历史夹缝中的人生悲歌。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陆犯焉识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祖母去世后,我的小嬢孃丹珏跟我祖父说,不如把陆家三楼上那间屋跟她自己的小单元合并,换成一套大些的公寓,把父亲接到她自己身边,这样方便她照顾父亲,也方便父亲照顾她。她马上就调皮捣蛋地戳穿自己,一面乜斜着眼睛朝父亲笑。

丹珏只有在这样笑的时候,才给焉识看到少年丹珏的影子。他的心头肉的影子。丹珏不容易,独挡好几面,又是教书,又是领导,又要做科普杂志的作者和编委,还要研究高端科目。

这样调换房子总是以吃亏为先决条件的。拿两套房换到的一套房在淮海路上,二楼是一间大屋,有三十平米,隔成了两间不小的屋子,还有一间十平米的小屋,在一、二楼之间。这套房子的厨房比较宽敞,可以兼作餐厅。大屋对着三八妇女商店,从陽台上能看到人行道上的人流稠浊得流不动。

空间大了,丹珏才能把男友带到家里来。男友叫刘亮,比丹珏小五岁,是个漂亮男人。丹珏告诉父亲,这么多年来,无数人给她介绍老少光棍或老少鳏夫,而电工刘亮是她真心想嫁的男人。丹珏喜欢漂亮男人,这是跟婉喻一样的弱点。刘亮和他老婆孩子一直住在他的父母家,老婆三年前在一次跟婆婆打嘴仗之后,发了心脏病。因此应该说刘亮丧妻后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刘亮的三个孩子倒不让人操心,一个中学生两个小学生都是七十分的中流水平。上海男人都勤快能干,刘亮是上海男人里的上海男人。即便丹珏忙工作不回家,刘亮也会来替她照顾焉识。刘亮会自己做钥匙,所以做了一把钥匙给他自己用,每次不用打招呼,不用按门铃,直接用钥匙打开门,把预先做好的两饭盒菜一饭盒饭摆在未来的岳父面前。丹珏当着父亲的面就会摸摸刘亮的脸,或撸撸刘亮的头发,甜蜜蜜地说:“阿拉刘亮胸无大志。”刘亮也会甜蜜蜜地笑笑,那笑容的意思是:没错,我就是胸无大志。

胸无大志的人才会幸福,所以丹珏是想从刘亮那里沾点幸福的光。丹珏有时还要加一句:“一个家里都是胸有大志的人谁吃得消?”刘亮更加受到了夸奖,心满意足地看看未来的岳父,意思是:家里有丹珏这样一个胸有大志的人就够受了!

刘亮和丹珏在决定结婚之后,常常把三个孩子带来。每当孩子要来之前,丹珏就会通知父亲搞卫生。其实自从焉识搬过来和丹珏住,丹珏这里是非常卫生的,他拿出监狱里的大扫除精神,住到哪里把哪里扫除得如同外宾参观前的号子,有时他也会在马桶边挂一个装着樟脑丸的小布袋。刘亮的孩子造访之前,丹珏会到菜市场买一把鲜花,插在恩娘留下的一个水晶花瓶里,搁在红木高几上。丹珏在孩子们面前是温 柔慈爱的,烟也不大抽,仰天大笑也收起来了。她几乎是讨好这三个孩子的。她希望中外童话故事里所有的坏晚娘形象都能经过她的苦心和努力被纠正过来。三个孩子倒是规矩孩子,不问不答,有问必答,喜欢做大人的帮手,并且个个漂亮干净,有一种智力平平的人常有的随和与健康心态。

即便这样,在刘亮一家离开后,丹珏也会很知己地告诉父亲:“总算走了!吃力死了!”

在婉喻去世的一年里,焉识和丹珏之间变得非常默契和亲密。他们是通过婉喻亲密起来的。是通过回忆叙述婉喻,跟对方谈得无比投机的。也是通过爱婉喻,他们重新爱起对方来。父亲和女儿记忆里,都藏有婉喻的故事,而那些故事对于对方是全新的。就在刘亮离去后的那些深夜里,丹珏会突然说:“可惜爸爸你不能陪我到老。我老起来总得有人陪吧?”她这是要父亲原谅她跟刘亮的结合,以及刘亮一家对于陆家的殖民。随着刘亮三个孩子的常来常往,刘家的祖父祖母也出现了。那是一对走到哪里吵到哪里的老夫妻,随时吵随时好,好了之后就会就地摆开扑克牌相互赌烟卷或小馄饨。他们跟邻居们马上就熟,远比丹珏和焉识要熟。也是这老两口推广宣传了陆焉识:“我们亲家公会六国外国话哦!八国联军再来他一个人可以跟他们喊话!……人家二十几岁就当教授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未来的亲家公当了二十多年无期徒刑犯,在监狱的绰号叫老几。

弄堂里的阿婆阿太们由于刘亮姆妈的推广宣传而对焉识投来爱慕眼光,马屁哄哄地叫他“陆教授”。她们当然也不知道,陆教授在家是个洗衣匠,儿子媳妇一个礼拜送一大包皮衣服来让他洗和熨烫。她们也不会知道,陆教授也是儿子女儿家的邮差,帮他们寄邮件,取邮件,有时候还帮着誊抄文件。她们更不知道,陆教授是儿子女儿家的大力士,搬家具抬煤饼都是他的活儿。陆教授还会腌咸菜,腌火腿,做腐乳,从他回到上海,儿子和女儿家的此类食品都是由他包皮圆,对此阿婆阿太们就更加一无所知,她们眼里的陆教授“文雅来!洋派来!多少有派头!”

刘亮姆妈推广的成效越来越大。焉识在弄堂里过往,阿太阿婆们常常拎着孙子的耳朵到焉识面前:“跟陆教授学,人家十八岁就考上奖学金出国留学了!”

“十、十九岁。”焉识总是笑眯眯地纠正她们。

阿婆阿太们背地里说:“陆教授有点吊子轮子(上海话:结巴嘴)。”

但是肯定会有一位对焉识了解深一点的阿婆或阿太站出来,为焉识雪耻:“人家讲起英文、法文来一点也不吊子轮子!”

阿太阿婆们真的把自己的外孙和孙子交 给了焉识做学生,学英语、法语、德语。那些孩子们的父母们都是在学校里只教毛主席语录和诗词的时候上的学,后来在江 西、云南、淮北插队落户回来,连毛主席语录给他们打下的那点语文基础都丢了。他们在心里常对孩子们说:你什么人都可以做,就是别做你爹娘这样的人。于是他们拿出自己站柜台、做车工铆工焊工的工资,付给焉识,作为他们孩子学外语的学费。焉识的十平米小屋就此成了教室。

由于刘亮父母的热情,子烨和爱月反而经常来妹妹家做客。子烨加上爱月,凑起来打一桌牌或一桌麻将,其乐融融,输了牌的人就到楼下馄饨摊子上买小馄饨回来请客。在焉识的小屋听起来,楼上充满世俗的温 暖和欢乐。

这天一个学生对陆教授解释的一个英文词汇提出了疑问,说字典上不是那么解释的。那个词是“Laziness”,学生指着汉英字典上的解释:“不劳而获的人的特性。比如地主,资本家……”下面紧接着的一个词是“lazybones”,其中一条解释为:“比如,地主周扒皮污蔑长工为lazybones……”

焉识把那本崭新的字典“唰”的一下扔了出去。然后他指着砸在地板上的字典对那个学生说:“不准用它,它要误人子弟的。”

学生们说学校的英文老师都用这个字典。

焉识告诉他们:“那些老师就是被这种乱七八糟的概念误了的子弟!现在他们会什么?会的就是误人子弟!”

不久另一个学生碰到另一个词“Revolution”。焉识看到字典上拿毛主席语录来定义:“……是,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

“革命怎么就不能文质彬彬呢?绣花也可以革命啊!”焉识跟学生们吵架一样,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那本字典。这本字典跟上回那个学生的一模一样,也是一样地崭新。他想起来了,出版这本字典的出版社就是聘请他当主编的那家,并且让他编的就是这本字典。看来把这份荣誉谦让给他的美国老学弟够奸猾的,预见到在编此类字典时会碰上这样的定义争端。

他说:“革命就非要暴力?”

当时的三个学生都说,这是毛主席说的呀。

“毛主席又不是英文专家!”焉识说。

这个岁数的孩子对毛主席是隔代认识,隔代感情,所以陆教授这么吼叫他们也无所谓。但他儿子冯子烨吓坏了。子烨那天正好来做客,跟爱月拎着老大房的腐乳排骨准备参加刘亮父母举办的家宴。他们上楼到妹妹丹珏的房间必然要经过焉识的小屋,正好碰上焉识在跟小学生发大教授脾气,说毛主席不是专家。夫妻俩立刻对了个恐惧的眼神,都侧耳偏脸地站在那扇虚掩的门边 。两人越听越恐惧,这个前无期徒刑犯的父亲居然说:“要学英文,就按英国人美国人的学法来,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

那天的家宴子烨和爱月都没有吃好。等到刘亮和三个孩子以及刘家老两口告辞之后,子烨来到父亲的小屋,一进门就说:“时候又要到了。”

焉识不明白儿子的“时候”指的是什么时候。

“把你捉去的时候又要到了。”儿子说。他并不恼怒,口气里有一种先哲的沉稳。“要我们陪你倒霉的时候又要到了。”

焉识还是不明白儿子在指什么。儿子便告诉父亲,偷听 的幸亏是他,要是刘亮的父母,人家肯定不敢娶冯丹珏做儿媳,任凭冯丹珏是多了不起的冯教授、冯主任、冯编委。

父亲便问儿子究竟偷听 到什么了。

“你疯了?!怎么敢说那么反动的话?!毛主席是可以随便评头论足的吗?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什么意思?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所以发达,赚钞票容易,上海人现在都想去,人家听起来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焉识否认他那句话有那么深广的意义,不过是就事论事。

“中国就没有就事论事的事情!目不识丁的掏粪的人,都晓得一句话不在表面上说什么,要看字面之下说的是什么。连烟纸店营业员都晓得看报纸要看词下之意,弦外之音,看几行字就晓得中央又把谁弄下去了,又要把谁弄上来了。我以为你劳改几十年,起码长了这点学问,现在看看,你是白白劳改了!”

子烨这样大声地“子教三娘”,把丹珏和学锋惊动了,都从楼上跑下来。

“你疯了?!这样跟你爹说话,淮海路上的人都听见了!”丹珏说。

“他才是真的发疯了,跟小孩子胡说八道,说毛主席不是英文专家……”子烨说。

“本来毛主席就不是英文专家嘛。”学锋说。不过学锋只敢用英文说这句话。

学锋的父亲没有听懂这句英文,所以没有像惯常那样请她闭嘴。子烨跟丹珏重复焉识对孩子们说的话,并且加上自己对那些话的潜台词的注释。丹珏陰沉沉地听着,既不赞同哥哥,也不袒护父亲。

“你讲这种话的时候,最好结巴一点!一个句子结巴几次,看看苗头,该不该把这句话讲完,也好给你自己留点余地。”子烨接着对父亲说。“你呢?讲得流利得要命!想打断你都打断不了!平时你为什么常常口吃呢?搞不清你什么时候是真,什么时候是假!”

焉识看着儿子。他一点也不怪罪子烨。几十年前他陆焉识以流利的口舌为自己辩护,申斥政府随便给他加刑,并让政府的代表人在加刑后的宣判书上签名,确保以后不得再次加刑。就是这样逻辑而雄辩的口舌招致了他的死刑。死刑导致婉喻东典西当地为他求情,终于求到无期,而无期却招致了子烨的致命失恋――咪咪的离去在他心上留了个永远填不上的大洞。无期还招致了丹珏的女光棍命运,人到中年,还得沾刘亮胸无大志的光享点民间幸福。

焉识说子烨说的都是道理,他不过是一时光火,忘乎所以了。自此之后,一定会吃一堑长一智。

第二天是星期天,上午下午都有两批学生来上课。焉识打扫了房间,拖了地板,洗完浴缸里泡的衣服和床 单,在桌上放了一本旧货店买来的民国三十年商务印书馆出的英汉大字典,然后坐在窗子前面,等着学生们的到来。他虽然严厉,这些九岁十岁的学生们还是买他账的。这些孩子跟子烨那一辈人不一样,心目中的英雄偶像变换过了,像陆老教授这样二十岁考上博士奖学金出国留学、会四种外语的人比较接近他们的偶像标准。

焉识看看表,过了开课时间已经半小时。学生们全都逃课了。等到十一点钟,第二批学生也该来了,但也都没有来。此刻他听见二楼的房间里传来电视机声响:丹珏起来了。礼拜天上午冯丹珏是专门用来睡懒觉的,谁都不可以打搅她,连刘亮都不敢打搅。刘亮会在午饭前出现,总是非常周到地先来敲焉识的门,问未来的老泰山一声安好,扯两句闲篇,再上楼到丹珏房里去。因为刘亮的周到,焉识就要搜肠刮肚地跟他闲扯。“黄鱼又涨价了。”“真、真的呀?”“今天卖野味的那家商店来了胸肉!”“那、那倒是稀有的!”……

焉识决定避开今天的闲扯。这样的闲扯似乎使他结巴加重,有时候两个肩胛骨都会酸疼难耐。紧张是心理现象,但严重了就会转化为生理现象。现在焉识的紧张只剩下生理现象了,因为他心理没有觉得紧张,只是他的结巴舌头和肩胛骨告诉他,他在紧张。自从婉喻去世后,他的失眠越来越彻底,脱衣 上床 闭眼只是尊重人类这个习 性而已。也是为了对他自己有个交代:睡不睡是态度问题,能否睡得着是水平问题。

他走到弄堂里,一个阿婆问他:“陆教授好点了?”

他不明白她的意思。一般不明白的事情微微一笑总是没错的。

阿婆接着说:“你儿子昨晚上说你身体不好,以后外文课不能教了。”

焉识愣住了。但他不能当着外人戳穿自己儿子,不能让别家人看到自家人闹不和,就又来了个微微一笑。

紧接着他就想到了一个问题:每个孩子交 的五元钱学费,不就被他贪污了吗?他一生中污点是有的,但这种污点从不曾沾染。

“明、明后天,病、病好点就上课。”他说。那些五块钱学费让他的老脸没处搁。

“你儿子都替你把学费退给我们了呀!说你从此以后不会再教了呀!”

焉识想,子烨容易吗?为了父亲的政治安全,大大地破费了呢!真是一片苦心。他对阿婆又是微微一笑,表示遗憾或表示“以后再说”。反正碰到任何解决不了的问题都是“以后再说”。国家、社会、家庭,“以后再说”解决了很多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他陆焉识的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他听到的都是笑眯眯的“以后再说”。他做了二十多年的牢,究竟是谁的错,也是“以后再说”。丹珏跟刘亮要结婚,孩子们从郊区学校转市区学校的问题,也是“以后再说”。丹珏一共那么两间房,刘亮的大儿子已经十四岁,怎么个住法,只能过起日子“以后再说”。有天焉识问丹珏,什么时候把他做无期徒刑犯的事告诉刘亮,丹珏眉头一皱,说:“以后再说吧。”很可能这就是焉识见了刘亮紧张的原因。那段无期徒刑就像埋在这家里的地雷,总有一天会被踏响。

没有了学生,焉识干家务之外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誊写他用记忆带出大荒草漠的书稿。也就是这个时候,他的视力退化了。诊断似是而非:神经性失明。好在这种失明是慢性的,他将一点点地从光明走入黑暗。进入彻底的黑暗也许需要两年,但如果他能很俭省地用眼的话,也许他还有五六年的视力。

焉识对医生笑笑说:“没关系,看起来是我先死,然后再失明。”

是学锋陪他去看眼科医生的。大学毕业后学锋被分配到一家文学杂志社当编辑,不用按时上下班,笼络好几个作者就行。并且,读那些知名作者的作品大长了她的志气,大增了她自己当作者的信心。她把这个抱负憋在心里,根本不跟父母说。父母催她以哥哥为榜样,出国读硕士、博士,她就用“以后再说”打发他们。

看了眼科医生出来,学锋很久不说话。她为祖父操心他的书稿。

“怎么不响呢?”祖父注意到了沉默许久的孙女。

“我来帮你抄稿子吧。”学锋说。

她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来这么一句。

祖父也没有想到孙女对他怀有这么多同情,对他的书稿如此心重。

“这些稿子肯定不会在你们的杂志上发表的。”祖父说。

“我晓得。”孙女说。

“那你说,我写它们做什么?”

“写给我的呀。”

“还有呢?”

祖父和孙女的年龄差距很大,导致他拿那种跟幼儿园小朋友的方式跟她讲话。

“是写给恩奶的。”

焉识笑了。小朋友真是善解人意啊。

从这天起,学锋每天都来帮祖父抄写书稿。祖父背诵他储存在记忆中的文字,学锋把它们如实写到纸上,标点都不改动。“感叹号。……等一下,还是句号吧,句号更好。”祖父会这样说。

时不时地,学锋会为祖父的叙述流下眼泪。也有一些时候,学锋被故事逗得咯咯直乐。

就在祖孙俩忙着誊写稿子的同时,二楼的大房里日新月异,搬进了新买的双人床 ,又搬进一套刘亮自制的“罗马尼亚式”家具。丹珏已经开始稀疏的卷发被染得乌黑,牙齿却被洗得煞白。冯主任也好,冯教授也好,最终还是做了刘太太。三个孩子中两个小的已经住过来了,暂时跟刘亮挤在丹珏隔壁的十五平方里。这天刘亮在晚饭前问丹珏说:“子烨不是说过,还是请爹爹跟他们去住吗?”他停止称呼焉识为“伯父”,改口为“爹爹”了。

丹珏眉头皱起说:“以后再说吧。”

刘亮还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丹珏用眼光制止他了:当着老头的面,就谈重新安置他的问题,太穷凶极恶了吧?

这是丹珏和刘亮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的头天晚上。领了结婚证,他们要去到桂林度蜜月,这样可以躲过请客送礼闹洞房那一关。丹珏虽然分享了一些刘亮一家的通俗幸福,但闹洞房她还是玩命抵制。刘亮的父母当晚来了,带了几饭盒菜和两位表亲。焉识照本宣科地做了一个佛跳墙,子烨买了两个菜一瓶酒,这样就凑成了一个盛大家宴。学锋是最后一个赴宴者,看看八仙桌接纳不了她,便和刘家的三个孩子以及祖父一起到厨房另开一桌。丹珏问了子烨几次,钱爱月怎么还不来,子烨回答得含含糊糊。

“到底出了什么事?”丹珏把哥哥拉到厨房门口小声问道。

“没啥事。”

“要离婚啊?”丹珏笑嘻嘻的。她知道只要这样一激,哥哥的实话就会脱口而出。

“瞎讲!今天我不想带她来!”

“为什么?”

“我就是……我碰到咪咪了。”

丹珏不说话了。这个哥哥浑身老茧就是心上那一小块地方没长茧,为咪咪保持着鲜嫩滴血。丹珏很了解哥哥。她哥哥太爱咪咪了,那样多的爱就是给一百个女人也受用不完。跟咪咪的偶遇,往他心里的创面上撒了一大把咸盐加辣椒。咪咪的不变样不走形让他自惭形秽。咪咪迎面走来,旁边一个年轻姑娘一定是她的女儿。但咪咪更加漂亮动人。见了咪咪之后,他无法马上跟爱月相处,所以今天他要做一晚上独身者。子烨悲哀地跟丹珏感叹,自己走样走到什么程度了?连咪咪都认不得他了。而他愿意这样变吗?他变成这样不能怪他。要怪就怪他们这位父亲。

丹珏对他使眼色,叫他捏着点喉咙,父亲和刘亮的孩子都在厨房里吃饭。

“这有什么?我又不是背着他讲这样的话!我当面不知道讲了多少次!”子烨说。

丹珏不再理他,回到客厅招呼刘亮家的长辈去了。子烨稍微等了一下,想等情绪好转再进去,但他马上发现一个人站在两个门之间情绪越来越坏,也就跟着丹珏走进去。刘亮见子烨进来,一杯白酒“砰”地顿在他面前的桌面上。刘亮一喝起白酒就喝出工人阶级的本色来了,喝得豪放挥洒,吵吵闹闹,每喝一杯酒都跟对手斤斤计较:“你的不满!不算!……我干了,你没干!……你赖皮!喝半杯漏半杯!”

喝到大家都大度,都自顾自敞开来喝了,刘亮突然说:“子烨,你上次说要把我老泰山接过去住的,是吧?”

这时候丹珏恰好离席,到厨房去看看父亲和孩子们吃得如何。

刘家姆妈和阿爸都停下筷子,一声不吱,满嘴的菜原地搁置。

“怎么了?”子烨说。

“没怎么。就是丹珏不相信你答应过要请老太爷到你们家住。我跟她说,是你主动说的。”

“我是主动说的。”

“所以你跟你妹妹讲讲清楚。我没有赶老太爷的意思哦。”

刘家二老嘴里的菜还是原封不动地搁置在牙齿和牙齿或者上膛和舌头之间。

子烨的脸由红而紫,而黑。假如此刻是学锋兄妹在场,看见黑了脸的父亲一定撒腿就跑。这是父亲在打哑雷,紧接着拳头或斥骂就会如暴雨一样下来。子烨碍着两个七十岁的老人在场,也顾及到明天是妹妹的喜日――她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嫁人,第一次摘掉老小姐的帽子,所以他忍了。又喝了两口闷酒,子烨还是子烨,还击开始了,只不过变个方式。

“我妹妹跟老太爷的感情好得很,我带老太爷走她是舍不得的。”他一张脸笑得稀里糊涂。

“你们家比我们家大呀!我们这么多孩子,老大都十四了,不能总跟两个妹妹住一间房间!”刘亮说。

丹珏刚刚从厨房进来。她是听到了他们刚才的话才赶过来的。她早就知道在刘亮眼里她的住房条件给她的脸减去了几根皱纹,但她没有料到,在刘亮看来房子比自己漂亮那么多。她喜欢刘亮,但憎恶刘亮的市侩内心。她但愿在以后的日子里,那份喜欢能战胜憎恶。

“小囡囡,你是不舍得老太爷住到我家去的。”子烨说。

子烨这种替人说话的腔调让刘亮火了。

刘亮说:“住到你们家,也省得你们把脏床 单脏衣服拎来拎去,不嫌重吗?”

“刘亮!”丹珏小声但厉声地呵斥。

子烨到底是陆家骨血,在这种场合还是要体面的。他对妹妹笑笑,表示刘亮不会得罪他,他和她几十年的患难兄妹,什么都有数,什么也离间不了。

子烨说:“我倒是想请老太爷帮忙照管一下家务。但是我们那个居委会不喜欢我们家老太爷。”

刘亮姆妈问:“为什么?”

子烨说:“整天盯着老太爷,连小孩子都汇报他。”

刘亮阿爸问:“为什么呢?”

子烨说:“有一次老太爷跟几个学生说,光学雷锋是学不到真学问的。居委会就到处调查老太爷的背景。你们都知道那些居委会神通有多广大。”

刘亮母亲说:“对呀,居委会是一级组织嘛,就像当年妇救会!”她自己就是这个组织的成员。

刘亮问:“居委会调查出什么来了?”

子烨说:“那你们最好去问她们。反正她们调查过后就不喜欢我们老太爷了。”

刘家的几个人一声不吭。

子烨说:“我们陆家原来是有房产的。我们老爷子为了我母亲把那套房产要回来一部分,调换到这里。所以千万不要搞错,冯丹珏这套房里有一部分是老爷子自己带来的陆家祖产。”

这句话说完,子烨就跟上完一节大课似的,大而化之地跟屋里所有人挥挥手,走了。楼梯上马上就是一串醉酒的脚步,轻轻重重地远去。

等到刘亮和丹珏结束了五天的蜜月,从桂林回到上海,刘亮的三个孩子也就成了丹珏的三个孩子,所以乘着一辆三轮货车搬着所有衣服被褥到了丹珏家。

这期间焉识和学锋关在小屋里,誊写回忆录和书信集。

焉识在大荒草漠上盲写那些稿子时,润色已经基本完成,所以他口述起来特别酣畅淋漓,就像话剧演员朗诵背得滚瓜烂熟的台词。三部书稿的整个誊写工作进行到1986年的7月中旬圆满收尾,一共才用了七个月时间。学锋从杂志社偷运回来十几本稿纸,现在那些细小的空格里填满了字迹,摞在桌上有两尺多高。当天晚上学锋给阿爷和自己来了个庆功会,买了一袋进口巧克力和人头马威士忌。学锋举杯时说:“阿爷,祝这两本书早日出版。”

阿爷问她有这可能没有。

“当然可能!”学锋说。“迟早。这个世纪不行,下个世纪一定能出版。”

阿爷那双视力正在减弱的眼睛转向一大摞稿纸。他不属于下个世纪。

“阿爷侬不相信?”

“我相信。就是等起来很讨厌,对吧?”

学锋想,阿爷等够了。等待某件事发生是难熬的,耗人的,等待把祖母婉喻也关在一个牢里。对于好事坏事的等待都是牢,都会剥夺你的自由 。

这时楼梯上传来三个孩子的脚步声。他们到外面乘凉回来了。刚来时三个孩子跟父亲亲密抱团 ,后来就只是他们三人亲密抱团 了。焉识心情好,打开门对孩子们说:“来,给你们好东西吃!”

三个孩子却不进来,一声不响地站在楼梯上。焉识便以他的大手抓了一大把巧克力,走出门,把巧克力放到男孩的两只手上,要他给两个妹妹公平分配去。

学锋告辞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她走到弄堂里,见刘亮的三个孩子在紧张地交 谈。

“你们没看见他的手?看上去老龌龊!”大妹妹说。

学锋想,老阿爷的手因为高原日晒和几十年生冻疮确实很脏相的。这点不怪孩子们。

“你们知道吗?就是因为他是老罪犯!老罪犯都有一双大脏手!”哥哥说。

“我们不要吃他的糖!”小妹妹口不由心地说。

显然刘亮的父母已经去了子烨家邻里的居委会,搞清了他们亲家公的底细,并跟三个孩子交 了底。孩子们认为不管囚犯老爷爷是什么囚犯,让他们联想到的总是鬼魅陰暗,从这样一只鬼魅陰暗的手上接过的巧克力难免鬼魅。

学锋走过去,一脸的质问:“你们在瞎讲什么?”

三个孩子都看着她,脸上没有表情。背着他们的长辈,他们跟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姐”就做起完全的陌生人来了。两个妹妹都去看哥哥,让哥哥为她们当家。哥哥到底圆滑一些,过了一会儿便腼腆地笑了,话题马上切换。他跟学锋说了一声:“阿姐走啦?”两个妹妹跟着说了声“阿姐再会!”他们知道学锋是老阿爷的人,正如他们的继母丹珏也是老阿爷的人,说老阿爷坏话被学锋听到等于被丹珏听到。哥哥知道他们兄妹是父亲拖来的三个拖油瓶,在继母的领地切不可真实地做孩子,要做父亲的耳目爪牙,处处察言观色,见风使舵,使冯家天下顺利转换为刘家天下。他们甚至已经看出,尽管他们的继母顶戴这头衔那荣誉,人情处世上是个“没用场的人”。

我想这就是我太祖母冯仪芳说的“没用场”。一般此类“没用场的人”都有一身本事,误以为本事可以让他们凌驾于人,让人们有求于他们的本事,在榨取他们本事的同时,至少可以容他们清高,容他们独立自由 地过完一生。但是他们从来不懂,他们的本事孤立起来很少派得上用场,本事被榨干也没人会饶过他们,不知如何自身已陷入一堆卑琐,已经参与了勾结和纷争,失去了他们最看重的独立自由 。

我的太祖母冯仪芳说陆焉识“没用场”,正因为此。

学锋看见三个孩子回到楼里去了。她远没有想到刘亮的大儿子比她想的要圆滑得多。不止是圆滑,他已经看懂了他们这个新家庭的政治:架空冯丹珏是完成刘家当家的一个重要步骤。也许他不是有心看到这种政治的;家庭矛盾中幸存的孩子都非常早熟,养出一种畸形直觉,他那样做是直觉使然。

他领着两个妹妹上楼之后,把那些巧克力放在继外公陆焉识的门口。

让我来想象一下我祖父看到这些被退还回来的巧克力的感觉。他不相信世界上有不喜欢巧克力的孩子。孩子对他的嫌弃使他在打开的门口站了很久。楼梯上的灯泡本来瓦数就低,又蒙上了厚厚的尘垢,照在七八块包皮着锡箔纸的半圆形巧克力上,在他视力衰退的视野中晦暗地闪光。假如它们没有那一点光泽的话,他就一脚踏上去了。踏上去可能会摔倒。孩子们并没有把这种危险考虑到,他这样猜想着。他弯下腰,脊椎骨和膝盖又噼里啪啦地炸着小鞭炮,替刘亮搬运家具都没有这样响。他把捡起的巧克力放在桌上,发现它们还是软的,带着潮湿的温 暖,形状也变了,孩子们手心上的不舍都留在上面。

这个时候我父母和刘家老少成了死敌,我祖父在两条阵线之间。两条阵线不是争夺他而是推脱他。倒不完全为了房子居住,双方都怕老阿爷那不太漂亮的政治面貌经不住邻居的横看斜瞅。

1990年初春,一个年轻汉子找到我家来,说是要找陆焉识老师。年轻汉子有两个紫红的颧骨,跟老阿爷刚回到上海时的一样。我母亲打电话过去,告诉老阿爷有个姓邓 的人找过他,留了一个在上海的地址。老阿爷按照那个招待所的地址找到了姓邓 的汉子,两人在外面吃了饭。晚上阿爷来到我家,跟父母谈了一会,主要是让他们想开些,别为了陆家房产跟刘家老少计较。我父亲马上说:“我才不会跟你一样没用场!我一定要跟他们搞搞清楚的!”

陆焉识站起身,不再跟儿子理论。陆家到了子烨,总算出了个有用场的人。陆焉识在她孙女我的陪同下下了楼,走到弄堂里他说:“今天来的那个人是邓 指的小儿子,叫邓 三钢。我教他学英文,后来他考上了西北大学。这次他来上海出差。”

我说我已经猜到他是谁了。

阿爷说:“小三子现在又调回劳改农场里去了。做宣传科长呢。他爸爸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让这个小儿子离开那里,离开得越远越好。他上大学的时候,找的爱人还是农场出去的。最近两人都调回农场了。小三子告诉我,他不会跟城里机关的人打交 道。他只能像他爸爸那样生活才舒服。”

那个大草漠上来的邓 三钢离开上海一个礼拜之后,我祖父陆焉识失踪了。

头天晚上,他的小女儿丹珏和丈夫刘亮吵了一架。为什么吵,谁也不清楚。一般来说,丹珏在做出一步退让时总会抗争一下,吵两句,但刘亮明白她最终自会听话。也许陆焉识是听见了这段争吵走开的,也许他早就蓄谋走开。清晨丹珏从房里出来上马桶间,发现父亲的房门开着,就走进去。一封信留在桌上,是给我的。信非常简单,告诉我他走了,要我转告我父母和丹珏嬢孃,他怕告辞太麻烦,所以没有告辞。以后万一在美国的丹琼嬢孃问到他,替他解释一句。随便怎样解释都行。我猜想是邓 指的小儿子给了他启发,让他意识到,草地大得随处都是自由 。

他把他的衣服带走了,还带走了我祖母冯婉喻的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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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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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是军旅作家刘猛的小说,作品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小说狼牙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小说《狼牙》的结局:

刘晓飞到医院看望妻子何小雨。刘晓飞让何小雨安心养伤,告诉她小雪会说话了,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何小雨感动得流泪了。刘晓飞为妻子唱她最喜欢的那首歌《闪亮的日子》。

内容简介

新锐军旅小说家刘猛的长篇小说《狼牙[1]  》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海湾战争之后至今的漫长历史事件,揭开了特种部队神秘的面纱,小说成功塑造了何志军、耿辉等特种部队指挥官的形象,塑造了张雷、林锐、刘晓飞等一批特种部队战士,同时也刻画了方子君、何小雨、徐捷等一批军中之花的风采,人物棱角分明,情节扣人心弦,是军事文学少见的精品,被评论家誉为把军事类小说带入可读性时代的经典作品,同时也是最可以接近年轻人的军事小说。

关于军旅生活的文学作品本身不是特别丰富,已有的作品往往都从宏大的历史叙事角度和社会进程去展现重大的事件和重要的主题理念,缺少对现实生活的感悟和对人性的探讨,而且,即便是寥寥的军事文学作品中,特种部队的题材也从未有人涉及过,因此,这部小说就愈加显得神秘而充满诱惑。小说中个性鲜明的特种官兵们军旅生涯的变迁,就是《狼牙》的一根主线,三代军人与军营的命运纠葛让小说产生了若干条副线,而其中几对年青人的感情纠葛则成了这部小说一大动人之处。

墨绿的油彩、冷竣的双眼、幽灵般的身影、他们是魔鬼的化身,他们的出现意味着死亡!他们是来自地狱的人!军旅作家刘猛在作品《狼牙》中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让读者在作者娟娟溪流的文字中感受着那种激情燃烧的岁月。

作者简介

书名:狼牙[2]  又名:狼牙部队[3]   作者:刘猛

网络ID——“爱喝咖啡的熊 ”。1977年1月19日生于河北省邯郸市。

2003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获学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的军区前线文工团电视部导演.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是我国当代知名作家,对军旅题材和国家安全题材的文艺作品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创作兴趣。

主要作品有小说《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冰是睡着的水》等。

其代表作《狼牙》被评论家何镇邦称为文学中的“钙”。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装帧设计:陈燃 方子豪

作者作品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诞生于非典时期的网络。小说以惊人速度风靡网站,被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该作品是刘猛在大四时完成的。

《狼牙》则是以中国第一支陆战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南疆保卫战之后至今的漫长过程,揭开了中国特种部队的神秘面纱。

《冰是睡着的水》是国内第一部展现国安特工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真实再现了国安特工的生活原生态,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肯定和赞誉,成为2005年文学市场又一震撼人心的亮点。 小说以环环相扣的叙述,紧凑而流畅的笔触,描写了国安特工的故事。小说以国安烈士的后代王斌为主线,描写了王斌由一个普通青少年,在一种信仰和血脉的召唤下逐渐成长为国安特工的故事,期间,青梅竹马的少女韩晓琳惨遭T军特工蹂躏并被洗了脑成为敌特工,于是,一幕人间悲剧在两个深深相爱的年青人间拉开了序幕。

《刺客》是刘猛2006年最新力作。全景展示狙击手神秘生活。国际经济论坛将在滨海市举行年度会议,国际ABC集团总裁何世昌亲率一批集团高层人士前来参加会议。然后,就在何世昌下榻宾馆不久便神秘地失踪了。而另一个神秘的人物恰在这时出现在了滨海市公安局的视野里。

滨海市城西阳光公寓内一孕妇死于枪击,追查线索直指公安特警——狙击手韩光。韩光拒不承认,逃亡天涯。滨海晚报记者纪慧为获得第一手资料亲察现场,竟遭绑架,在逃亡过程中偶遇韩光。韩光为洗涤罪名带纪慧潜入滨海市,找到了他在部队时的教官严林,而严林却在韩光的饮水杯中投下了白色粉末……

刘猛这部新作情节迭荡起伏,扣人心弦,种种意想不到的答案出人意料,是多年来国内少见的一部公安题材的长篇力作。

《如临大敌》2007年出版,写的是《刺客》主人公

韩光,蔡晓春,严林等人在部队时的一景一幕。可理解为《刺客》前传。全景展现了中国狙击手神勇的铁血文学。

《危机四伏》2007 我不是在伪装成你,我就是——你。

一把温暖菜刀——混迹于黑白逆境,他是一个复杂的角色,他是一个战争的恶魔,他混迹于黑白逆境当中,他的内心同时隐藏着天命和魔鬼的化身,却一直逆来顺受。

战斗——让他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拼命掩盖一切伪装出来的假象。

他要释放内心的魔鬼。因为他——别无选择。

《特警力量》2007(未完)

《刺客》已拍摄完成,改名为《狙击生死线》,共24集。主演:傅程鹏、孙逊

《特战先锋》刘猛的第2部电视剧。刘猛担任导演、编剧。

《冰是睡着的水》2010年2月3日顺利杀青,导演黄文利

《我是特种兵》原名《子弹上膛》,由刘猛自己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改编。2010年3月开拍,已于6月5日杀青。2011年1月14日CCTV1黄金时段作为开春大戏首播。导演刘猛自己的从军经历始终贯穿着此作品,可将这部作品看作“刘猛的自恋版自传”。

小说《狼牙》(电影狼牙非刘猛小说改编)

狼牙誓言 狼牙特种大队跟其他特种大队一样,但是狼牙大队有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026后勤仓库}是一个高端装备游击队,他们战无不胜,敌人叫他们狼牙,

......此后狼牙大队的所有人都以这个自勉.没有加入的人就以它为荣,

我们的名字叫狼牙,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

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如果必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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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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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来到浅川,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从北京回到室县之后,我几乎很少再去浅川。家乡的人和曾经的同学都好奇怪为什么北京大学的我会回到乡下来,我也没想去解释,只等时间冲淡一切。

于是日子就真的那样平淡地过下来了。平淡地找了份工作,平淡地认识了新的男孩子,平淡地和他谈婚论嫁。只是再也不会有曾经对傅小司的那种感情了。

那样的感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在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被消耗干净了。

不会再去那样地想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挂念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担心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在冬天里穿着温暖的袜子了。也不会再去因为他的一次皱眉而紧张得不知所措了。也不会再去连续熬通宵为了让一个人工作轻松了。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

就像再也不会有那个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的立夏了。

有时候从室县去浅川办些事情,每次事情办完之后,我都会在浅川待上一天,走一走那些熟悉的街道,看一看那些熟悉的风景。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遇见,可是我不敢叫她。记忆里的她,像一只华丽的燕尾蝶,翱翔在山谷的泉水之上。很多时候,我都是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路边等候,看着她去买东西,看着她和青田一起走过黄昏的街道,就像多年前看着他们一样。

我总是假装着也和她一起享受着这些平凡的幸福,假装着我们还在一起。

即使我们不在一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在她的心里,肯定还以为我在没人知道的一个地方吧。

记忆里只剩下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里,重新回到我的梦境中来。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穿着CK的白色T恤,依然被我不小心弄上了便当上的油渍,依然瞪着双大雾弥漫的眼睛对我面无表情。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削好了一支铅笔从前面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依然会带着我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依然是那个当年全中国似乎只有我才知道的小画家祭司。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在大雨里站在公寓的门前等我下楼,依然开心地吃着我从家乡带来的甜点,依然是在冬天里都还是穿得单薄都不怕寒冷,依然和我一起,在文理分科的表格上,做了一样的选择。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在大雪里用大衣包围着我,依然会对我微笑说早安,无论是多么疲惫的一张脸,依然会为了我的一时兴起而认真是去学校查地图然后带我去没有去过的乡村。

可是那些梦境中的你,早就死在2003年的夏天。死在那个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夏日。

重新站在浅川一中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躺在我的腿上,对我说,立夏,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浅川去看看那些香樟吧。

而现在,当初说着一起看着香樟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到曾经的这个地方。小司,你知道吗,那些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的女生,好多人都抱着你的画集,甚至可以听到她们口中的你,都已经是被神化之后的你了。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学校里平凡的男孩子,会成为流传在一届又一届学生口里的传奇。你听了,肯定会好开心吧。而曾经的我,也是那样一个抱着你的画坐在浅川一中的树一睡着的女生,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被我整天抱在怀里的祭词,原来就和我每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着同样的路。

我甚至在那一瞬间有点微微想起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差点就在马上就要结婚的丈夫面前哭起来。

他也很温柔。

他也很体贴。

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买药给我。

可是他却永远都给不了我你曾经给我的那些色彩。有时候都觉得你太过自私,带我看过了那么美好的风景,却又中途离开,而我以后的路途,从此变得没有任何可以超越从前的惊奇。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今天来浅川挑选装饰家里的饰品。当我路过一家油画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多你的画。好多好多,你成名前的,和你成名后的。一幅一幅的画全部挂在墙上,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时光在眼前缓慢地流逝,我像是看着你曾经的岁月又在我的面前轰隆隆地跑过去。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像是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

我告诉我的丈夫,说这些画都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画家画的。于是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只要你喜欢,我们家里可以全部挂起这些画。

我说好,也只有这些画,才配得上装点我的青春。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像是在黄昏时突然拉起窗帘,一下子全暗了。

我突然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看过的话剧,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一句台词就是,外面的天亮了,我们的心暗了。

那个店的老板还开玩笑说我真年轻,因为现在喜欢这些画的都是那些高中的女孩子。我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怕一说话,他们就听出我声音里悲伤的情绪。

我叫丈夫帮我挑第一幅,他指给我看墙角的那一幅,说他很喜欢。我抬头看过去,是那幅《从未出现的风景》。我去付钱的时候,放在最上面的那幅,就是这幅《从未出现的风景》。那一瞬间掠过脑海的,是画面上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在那个除夕夜的晚上,你在窗边对我说的:

立夏,接吻吧。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只剩下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香樟,像海浪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在一年一度的潮湿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它们才会默默地低声传诵。

传诵着传奇的你们。

和你们留下来的,永不磨灭的传奇。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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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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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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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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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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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装大戏在《甄嬛传》播出时引起一番轰动,随后就越来越多类似的剧情而今年也有一部类似的古装片《如懿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作为《甄嬛传》姊妹篇的《如懿传》是改编自流潋紫小说《后宫·如懿传》,讲述乌拉那拉·如懿与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在宫廷里演绎了一段从恩爱相知到迷失破灭的婚姻历程。该剧由霍建华、周迅、张钧甯等人联合主演。从定妆照看果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feel,也有不少网友调侃称周迅的定妆照不美怎么能比得过孙俪版的甄嬛呢,这就尴尬了,还没播出就遭此评论,求周迅的心里阴影面积。但其实周迅的演绎成绩并不少完全不行,在先前的预告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小眼神中满满的充满了戏像是要说明什么一样,至少在演技上还是值得等待的。

如懿不同于甄嬛“打怪升级”式的人生,机关算尽,仍难逃被废后的命运,追其原因,帝王无情是一方面,但如懿的悲惨结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懿从娘家带的侍女就是阿箬,那个蕊心是宝亲王府里面带进宫的,和叶心,茉心,莲心等人一样从了“心”字辈。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蕊心会不会是皇后或者太后安插在如懿身边的奸细,或者是皇上安排的,后来的如懿断发会不会是她出卖如懿了或者与她有间接关系呢?

小说中写到阿诺穿的太张扬,如懿训斥她,还告诉蕊心提点一下她,阿诺去和蕊心抱怨,蕊心不仅不提点她还附和她,以后别在皇上面前穿就好,意思告诉她穿的没错呗,而且阿诺也说这身打扮先问过蕊心说没有不妥才穿的,一个奴才的打扮超越宫里的小主,蕊心会看不出来吗,她没有制止,还帮腔至少说明她对如懿不是百分百忠心的。

感觉不是惢心就是阿箬,这两个里面总会出一个叛徒的。如懿比甄嬛难太多了,没有温太医,没有崔谨夕,没有沈眉庄。。。纯嫔跟海兰都比她等级要低,不仅帮不上忙,还要被她们拖累反观《甄嬛传》,甄嬛身边不仅有流朱和浣碧,还有衷心耿耿,一心为她谋划的槿汐,难怪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乌拉那拉·如懿家道中落之继后,惜情却伤情之妻。少时骄傲任性,家道中落后日渐沉稳。入宫屡受磋磨,更习得谋略与手段,但始终不改倔强与真情。明知后宫难得一人心,仍渴望夫妻间的尊重与信任。也得乾隆珍重扶持,一路由冷宫走至继后。却在位居中宫之后,与乾隆渐行渐远,终至断发被废,独守青樱弘历的美好回忆而去。

爱新觉罗·弘历少不得志之帝,用情难专情之夫。出生丧母,备受父嫌,与养母相互利用而上位,一生难脱童年阴影。才华横溢,运筹帷幄,也自卑多疑,腹黑权谋。英俊潇洒,渴望情感,懂得欣赏不同女子的美丽,动情不动心,多情亦薄情。与如懿识于微时、相知相惜,排除万难将其扶上继后之位,却难逃帝后夫妻困境,摩擦渐生终至决裂。

各种方面相对比起《甄嬛传》你们觉得如何,在小编看来很难去反击《甄嬛传》,那已经成为了国人心中的经典又该怎样去颠覆人们心中的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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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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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是由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壹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拉萨群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树菊影视文化工作室联合出品的都市情感剧,由李骏、李晓执导,马伊琍、朱亚文领衔主演。

该剧讲述了隐婚夫妻赵小亮与潘芸在充满压力的大都市,为事业和梦想奋斗的故事 。

该剧于2015年11月7日在北京卫视、浙江卫视播出 。

剧情简介

风趣幽默的IT男赵小亮事业受挫,个性强势的女友潘芸偏偏在最失意的时候提出结婚。婚后,赵小亮在机缘巧合下进了潘芸的公司。为了不影响双方的工作形象,两人约好隐瞒了夫妻关系,决心相辅相携在“北上广”的天地

奋斗一番。两人事业上有声有色,却也因为秘密夫妻的关系过得步步惊心,引发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他们各有追求者让彼此诚信危机逐渐加剧,然而最不可调和的矛盾是他们都想让对方回归家庭来成全自己的事业,但是双方都在事业奋斗的上升期,相互较着劲都不愿轻易做出妥协。尽管彼此深爱着对方,尽但在各自的现实的利益面前,两人却渐行渐远。潘云怀孕并没有很好让两人修复感情。夹杂在情感与职场之间,奋斗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利益与情感孰重孰轻,最终爱的力量让他们做出了选择[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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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盗墓笔记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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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盗墓笔记》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盗墓笔记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我们继续前进,在这个雪谷中寻找出路,最后发现了一个被雪掩埋隐藏起来的可以攀爬的地方。我用登山镐子把雪刮掉,一点一点地在岩石上寻找落脚点,蹬着往上爬,晚上就在岩壁上靠着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们才爬上了三十米高的悬崖。

我们继续艰难地前行。我跟着闷油瓶走,到了黄昏,我们行走的距离可能不超过二十公里,但是我们却在四周发现了融雪的痕迹。闷油瓶用耳朵听着,一点一点地摸着,终于找到了那条被雪掩埋的缝隙。

天黑之后,气温降得比想象的低很多,我们进了缝隙之中,来到了当时我们休息的那个温泉,在里面生火取暖,烧了一些汤水。

我没有什么胃口,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但闷油瓶似乎根本不想吃什么东西。在缝隙口休息了一段时间,我们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候我已经很明白,闷油瓶要去什么地方了。他要去青铜门那里。那个地方,完全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真的,完全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一眼。

但是,显然闷油瓶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从这个缝隙,一路往里,很快就会到达那个地方,不需要再绕过整个云顶天宫了。

我想着那些人面鸟,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当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闷油瓶,来到了那个青铜门之前,闷油瓶和我说再见,然后就进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门口,我一回头,无数的人面鸟看向我,把我惊醒了。醒了之后,就看到闷油瓶没有睡觉,而是在整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问他干什么,他道:”我在看,哪些东西是你可以使用的,我都留给你。你回去的路上,可能会用得着。”

”那你呢?”我吃惊地道。

”在这里,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关系,我已经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他道,”你不需要再进去,里面太危险了。”

我惊讶地看到,闷油瓶竟然从他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只鬼玉玺,他掂量了一下,将其中一只交给了我。

”既然你到了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事情,”他道,”你带着这只鬼玉玺回去,我只需要一只就够了。”

”这另一只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霍老太太给我的。”闷油瓶道,”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

”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直奔主题,我已经没兴趣知道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闷油瓶道:”开门。”

我接过鬼玉玺,他就道:”你带着这个东西,来到青铜门前,门就会打开。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那门后面到底是什么地方?”我问闷油瓶,”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无法告诉你那是一个什么地方。”闷油瓶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约定。在很多年之前,我带着一个秘密找到了当年你们所谓的老九门。在张家的祖训中,一直以留存为最大的目标。张家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希望在任何的乱世中,张家可以留存下来,从而保留住张家古楼的群葬。从我得到的消息来看,只有族长才能知道一个巨大的秘密,张家从最开始就获得了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运行,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秘密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个节点现在已经到来了。在张家最后留存的希望破灭之后,我找到了当时的老九门,希望借老九门的力量帮助张家,共同承担这项义务,使得这个秘密不要被发现,但是老九门中,没有一个人履行诺言。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为什么说他们没有人履行诺言呢?”

”因为之前的近一百年时间里,所有守护这个秘密的人,都是张家的人,张家的力量由此被削弱。在我们之前的诺言里,老九门中的人必须轮流去守护这个秘密。”

”他们没有一个人去?”

闷油瓶点头:”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等等。”我消化了一下,就问道,”你是说,老九门是要轮流的。你们张家已经轮了好几辈子?”

闷油瓶点头,我就问他:”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

”你。”闷油瓶说道。

我?我愣了一下:”你是说,原本应该是我进到这个青铜门后面去待上十年时间?”

闷油瓶点头,我刚想说你说清楚,闷油瓶忽然伸手,在我的脖子后面按了一下,我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闷油瓶,我醒来之后,除了他留给我的鬼玉玺,他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我疯了一般地去找他,往缝隙的深处挤,发现那里竟然没有任何道路。之前我们出来的道路,竟然是封闭的。

我想起当时闷油瓶在里面爬行的时候,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下,难道当时他启动了什么,才有了我们后来的道路?

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了,我才彻底绝望。

一路无话。

最后我回到了杭州。我行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想之前经历的一切,想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回到了自己的铺子,恍如回到了当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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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月亮背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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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看着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然后他转身,我看着他开门。

我突然想喊住他,我怕他出了这道门,真的就与我从此老死不想往来。

我想冲过去抱住他的腰,把他留下。

我控制着自己,我死死握着拳头,指甲掐得手心生痛。

可是——

周突然转过身,他看着我,眼里有很深的悲哀,我看见他眼里隐隐的泪光——

离开我,他也是伤心的吧。

可能他真的对我动过情。

“歆蕤,对不起——”他轻轻的说,声音有些抖,有点哽。

我的心一下软了——

“我能抱抱你吗?最后一次?”他的嗓子有些暗哑,眼里也有朦胧的雾气。

我看见他下巴上青色的、淡淡的胡须,他曾经笑着告诉我:这个叫下午三点钟影子。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吧!

我恨自己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关心他。

我明显感到自己底气不足。

“我能抱抱你吗?”他的声音温柔的象天籁。

终于,我忍不住点点头。

他走过来,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想把他的样子印进脑海中,永远不要淡忘……

然后他一把将我抱进怀里,死死的、牢牢的、紧紧的、抱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似乎想把我嵌进怀中,与他融为一体。

我闻着他身上我无比熟悉的味道,我曾经迷恋不已,现在也爱不释手的味道。

然后他把我的下巴抬起来,用唇、温柔的吻去我脸上的泪水,一点一点,慢慢的吻。

我的心沉迷在他的吻里,不由自主闭上眼睛。

眼泪不断涌出,他也不断地吻去,然后他柔软的唇印上我的眼帘,轻轻的吸去我的泪。

我抽泣着……

他的唇落在我的唇上,我有些心虚、摊在他怀里不敢动,我怕一动,就泄露了自己太过强烈的感情。

他慢慢吻我,温柔的撬开我的唇,深深的吻我……

然后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所有的思绪都乱了、思维也停止了。

我体会到什么叫兵败如山倒……

我应该在最后一个拥抱后,让他离开。可是我没有。我始终抗拒不了他,我终于还是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黑暗中、我们纠缠在一起,喘息、流汗、抵死缠绵……如同两只最原始的兽。

我们彼此需要,渴望最深的接触、饥渴得如同需要空气、阳光和水般迫切。

在周的牵引下,我颤栗着体会到生命里第一次高潮……

一切结束。

我躺在黑暗中、躺在周的怀里,满足地喘息……

他轻轻抚着我的背、一下一下拍我,让我平静下来。

然后他对我说:“歆蕤,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我喜极而泣……

陈淑桦还在吟唱“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只是已经没了幽怨、没有犹豫、多了一份坚定。

躺在周温暖的怀里——

我想我也宁愿流泪不愿意后悔吧!

房间里冷气很足,周小心的帮我把被子盖好,我们在音乐轻轻的流淌中入睡。

朦胧中,我听见周说:“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意识如游丝,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又睡着了。

太幸福了,幸福到所有思维都停止,只想酣睡。

早上一觉醒来,太阳光透过浅蓝色的窗帘照进来,暖暖的,天空有着暧昧的晴朗。

心情出奇的好。

咦?周已经不在身边。

我看着空荡荡的床,心里涌上一阵失落,连带心也变得空荡荡的。

他竟等不到我醒就离开了……

我在床上躺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然后跳下床,赤脚走到客厅,端起一杯冷水喝下去……

心也冰冰的!

突然有人从背后将我环住,把我抱起来,我一惊,手里的水倾数倒出,撒到地毯上……

一张脸凑猛然凑到我的面前。

是周!

他没有走!

穿戴整齐的周神清气爽地看着我,一脸坏坏的笑,为吓着我而得意洋洋……

我开心起来,刚才跌到谷地的心,突然又飘了起来。

我偷偷摸了摸心脏,大喜大悲心脏可会承受不了?

“放我下来,救救我的地毯,很名贵呢!”我望着那一小片水渍,心疼不已。

周没有理睬我,用一个吻堵住我的唇。

“我还没刷牙呢!”我转过脸抗议。

可是周根本不等我把话说完,继续吻我,直到吻得我意乱情迷起来。

然后他笑着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很黑、很诱人。

我也禁不住笑起来。

“放我下来吧,你不累啊?”我想表现一下自己的体贴,其实是想找毛巾来把地毯上的水渍弄干。

周根本不理会我,霸道地抱起我,将我抱进了厨房——

我一下呆住了,餐做桌上有雪白的豆浆、圆润的小龙包子、金黄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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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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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模在我们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那么,他们有什么样的秘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辛卯年阳历七月二十六日。

黄历上注,宜文定、纳彩、出行、入宅、开市、嫁娶。

中上卦、大吉日。

六点,尚品公寓。

为了第二天出行方便,睡在一起的林岚、COCO和曾雪被程菲从被窝里喊起来,还在迷糊,就被七八个人一起拽进浴室,一顿倒腾。

两个小时后。

林岚一身洁白的婚纱站在私人机场,曾雪和COCO亦是。

“小岚你好美。”曾雪看着林岚,发自肺腑的感叹。

林岚伸手摸了摸曾雪的白纱,“你也是,这三套婚纱各有各的特点,像是为我们量身定做一般。”

看完曾雪的,林岚对着穿上婚纱有些不习惯却美的同样出众的COCO感叹。

“我怎么觉得都是我的功劳?”程菲负责她们三个今天的妆容和造型,听到林岚的话,甚是自恋的指指自己。

三人笑,还真是。

如今的程菲已经名声大噪,能力自然没人敢小觑。

“走吧,大家都在等你们。”见唬弄过去,程菲暗暗松了口气,催促三人上飞机。

一个小时的飞行,到达云岛刚好九点整。

才下机,一阵海风袭来,带着淡淡的咸味,让人在盛夏感受到一股透心凉,舒服的紧。

“好爽!”曾雪兴奋的大喊一声,就看到不远处三个穿着西装礼服大长腿的男人朝着她们如男模一般缓缓走来,下意识的揉揉眼,“小岚、COCO你们快看。”

“这是什么路线?”林岚也一脸懵逼。

COCO望过去,“妈的还抱着玫瑰,真骚包。”

“好帅!”曾雪花痴。

一旁的程菲也下意识的吞吞唾沫,她也好想爆粗,太TM帅了,可是每一个是她的。

“你们这是干什么?”三人终于走近,曾雪傻傻的问。

哪知道她才问完,三个男人各自站在彼此的另一半面前,单漆下跪,同时开口。

“岚岚,嫁给我!”

“COCO,嫁给我!”

“小雪儿,嫁给我!”

吼!

三个女人感觉自己要疯了,曾雪更是嘴巴微张,不可思议的看看林岚再看看COCO,最后看向地上的沈泓,“你……你……这是干什么?”

“你只要回答我YES或NO。”沈泓眼神熠熠发光的看着穿着婚纱的曾雪,美的让他好想立刻抱在怀里。

李旭也看着COCO,“雨柔,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恩,你干嘛学他们?酸不酸?”COCO别扭的问。

“那你喜欢吗?”李旭不善表达,可不代表不会表达。

COCO咬牙,点了点头,李旭再也忍不住起身一把将人抱住。

“我还没答应呢。”COCO脸蛋发红的问,再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感觉。

“你点头了。”李旭看着纯良,实则最腹黑。

见此一旁的沈泓笑的更邪魅,对着曾雪坏坏的说,“你要不说YES,我也强上了。”

“你……那我选……”曾雪故意顿了顿,紧张的沈泓握紧玫瑰,“YES!”

“耶!”沈泓崩起,兴奋的耶了一声将曾雪抱进了怀里。

这下现场就剩下阎军令还单膝跪着。

不知何时周围站满了人,阎家爷爷奶奶、阎父阎母,连霍国邦和苏慕白都在一旁围观,还有沈家、李家以及曾雪的亲人们。

阎如雪抱着小狮子,雷子和萧振岳在那儿边嘲笑边拍照,身边各自站着梁爽和云碧。

云岛天空碧蓝,海风凉爽,大家齐齐看着最后一对。

“老婆,我也是要面子的。”阎军令看着双手抱胸的林岚,笑的迷人。

“你忘了我的生日?”

“记得,七月一号。”

“你忘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记得,七月三号。”

“嗯哼?”记得却不给她表示。

“为了给你更大的惊喜。”阎军令一脸真诚,其他人起哄。

林岚傲娇的仰头,伸出纤细的手指,“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吧。”

“谢谢小包子。”

“不许叫这名。”林岚拒绝。

阎军令却一把将玫瑰塞进林岚怀里,自己将人打横抱起,看向其他两人,挑衅的说,“谁先抱着媳妇冲到终点,谁今晚用云岛最大的床,如何?”

“成交。”沈泓和李旭同时回答。

雷子上前,“我吹哨。”

“OK!”

“准备好了?开始!”雷子说完吹了声口哨,三对恋人箭一般冲了出去。

林岚抱进阎军令的脖子,就见男人不到十米就慢了下来,悠悠的看着前面抱着COCO和曾雪奔跑的两人。

“你不比了?”林岚搂着怀里的人,笑的揶揄。

“又不能用,我要最大的床做什么?”阎军令耸肩,突然眼底闪过一抹坏,“如果你愿意为我服务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努力一把!”

“你想要什么服务?”林岚挑眉。

阎军令低头吻住林岚的唇,然后将舌尖探了进去,抽出来暧昧的问,“就这样。”

“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林岚觉得自己也越来越污了,否则怎么会秒懂。

“能,只要你想。”

听完阎军令这句,林岚捂脸。

远处,沈泓和李旭比的如火如荼,而这两人慢悠悠的走着,却似有热风吹过,让林岚全身都烧的慌。

后面其他人跟在他们身后,萧振岳吐槽阎军令老奸巨猾,然后忍不住侧头看一旁的女人,“你准备什么时候嫁给我?”

“等你做好准备再说。”云碧瞟了眼萧振岳回答。

“我随时都在准备着。”萧振岳笑的愉悦。

一旁作为萧振岳学长兼朋友的贾子桓,一手牵着妻子顾若,一手对着学弟做了个鼓励的姿势,“小岳岳加油!”

“我靠,谁给我起的?”萧振岳听到小岳岳,顿时一身鸡皮疙瘩。

贾子桓坏笑,一旁的顾若也没忍住,云碧则笑得更肆意,笑完顺手牵起顾若身旁的狗娃和小企鹅,“狗娃、小企鹅,阿姨带你们去拎花篮,好不好?”

“好。”小企鹅看着漂亮阿姨,乖巧的伸手。

贾家大公子狗娃则嫌弃的跟上,嘴里嘟哝,“是个人都能拐走你,上次被拐去英国还不够吗?”

小企鹅委屈,“有哥哥,哥哥保护我。”

一众笑,阎军令忍不住低头看着怀里的人,“你肚子里的是女儿就好了。”

“最好是个女儿。”霍国邦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近他们,怀里居然还抱着小狮子。

阎军令不满,“抱着我儿子还想要我女儿?做梦。”

“你抱的也是我女儿。”霍国邦幽幽的回。

林岚捂脸,这两人不会又怼起来吧?

好在很快就到了婚礼现场。

沈泓和李旭正扶着花篮大喘气,看到后面优哉游哉的阎军令,同时靠了一声,大BOSS果然心是黑的。

阎军令耸肩,放下林岚,优雅的牵着爱人进入婚礼现场。

花团锦簇,整个婚礼被布置的美轮美奂,林岚下意识的侧头,就发现身旁的男人也在看她,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音乐起。

三对新人踏着红毯缓缓进入,而身后则跟着六对花童,亦是可爱至极。

“汪汪汪……”

旺财头上绑着小红花,也来到了现场。这一叫,让原本美轮美奂的婚礼,多了一份童趣,更加的温馨。

“好幸福!”梁爽的看的感动。

“我可以给你更好的。”雷子在她耳旁低语。

梁爽难得没有怼雷子。

几家长辈看着这画面,也忍不住泪目,尤其是阎家老太太,总算是盼着两个孩子走近礼堂了。

真好。

牧师庄严的声音响起,三对恋人一起发下誓言。

“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对于我而言,你是我的整个世界,愿和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林岚侧头看向阎军令,下一刻男人低头将她深深吻住。

沈泓也迫不及待的将曾雪揽入怀中。

只有李旭还保持着绅士,“雨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合法妻子,我可以亲吻你了吗?”

“嗯。”COCO难得娇羞。

“汪汪汪……”旺财应景叫了几声。

花童小企鹅好奇的看着三个抱在一起的大人,“哥哥,他们在干什么呢?”

“小孩子不要瞎问。”

“你不也是小孩子嘛?”

“闭嘴。”

大家们听到这对话直笑。

一旁的小狮子似乎感应到周围的喜悦,也伸着小胳膊小腿,非常兴奋。

婚礼继续,而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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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妮宝贝的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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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安生》围绕都市中两女一男展开。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因命运的安排,爱上了同一个男人,这注定将成为一场悲剧,这是一段是属于两个女孩的成长记录史,价值观的不同造成了两人生命方式的大相径庭。“七月”与“安生”,一个生性平和,一个遭遇流放。如同人性格的两面,所以尽管互相见证彼此的最初,却依然要做长时间的告别,以致最后永别。

小说

七月与安生从小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女孩,七月温柔漂亮、文静乖巧,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而安生性格阴郁冷僻、桀骜不驯,除了七月没有人愿意和她来往。两个表象看上去极端相反的、带有符号化特质的女孩,其实恰好就是彼此的投射,她们是对方的映射,显现出自己另外一面所隐含的被压抑的天性。

对安生的描述来源于七月男友家明的判断,典型的“安妮宝贝”句式:“安生是个不漂亮的女孩。但是她像一颗散发诡异浓郁芳香的植物。会开出让人恐惧的迷离花朵。”安生天生具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在故事中她通篇都是较为强势、鲜明,更具有力量的那一个,虽然这种性格让她此后颠沛流离。

七月和安生在十三岁相识,也是完全处于被动之中:“突然一个女孩转过脸来对七月说,我们去操场转转吧。女孩的微笑很快乐。七月莫名其妙地就跟着她跑了。”

电影:

开篇在此参照小说,体现了那句:“她和安生之间,她是一次被选择的结果,只是她心甘情愿。”两个女孩的性格等设定也忠于原作。

十三岁到十六岁七月与安生形影不离,安生总去七月家里蹭饭,两人一起泡澡、一起去看内衣。有些男孩子气的安生总是要七月脱衣服看胸,正在懵懂发育期的女孩有她们的小困惑,但总体相亲相爱两小无猜。随后两人的成长由于家明的出现而变得迅猛。

小说:

家明和七月第一次相遇是在文学社第一次会议上,这个被形容为“七月十六岁以前包括以后看到过的,最英俊的男人”有一个十分青春片的出场方式——在黑板上写字,然后回过头来看女主,笑容温和。

电影:

变成七月告诉安生自己在文学社遇到家明,不展现文学社的场景,反而拍了安生去七月学校找家明警告他:“有个女生看上你了,最好给我老实点。”

七月主动在图书馆里亲吻家明,也是书中没有的情节。

在《山楂树之恋》里以纯情形象示人的周冬雨,演起安生来倒也是不含糊。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抽烟喝酒泡吧一样不落。

小说:

书中曾经衍化出另外一个象征七月与安生不同命运的意象,就是三人在登山探险旧庙时,家明给七月与安生买的不同玉镯。安生的白镯子与七月的绿镯子刚碰到一起就碎成两半,掉了下来,为安生的死亡埋下伏笔。

电影:

这一场戏只展现了家明与安生之间感情进阶升级,玉镯这一线索被完全抹去。因为小说与电影在后半篇幅,特别是结局有很大不同,电影改写了小说里两个女孩的宿命。

小说:

在安生发现自己对家明的感情已经非常明晰之后,她选择离开去闯荡,从海南到广州到上海一路北上漂泊,不断给七月写信,地址总在变化中。

电影:

也以两人的离别为重头戏,快速闪现安生在不同地方的艰辛经历,以及七月平淡安详的生活,形成鲜明对比。

小说:

随后家明去西安做项目,七月一直等他回家结婚,家明迟迟未归,七月发现他与安生在一起。两个女孩在离别之后本就走上了不同道路,疏远而隔绝,至此闺蜜终于开撕——“七月凝固了全身的力量,重重地打了安生一个耳光。”

电影:

没有沿用“打耳光”的套路,改成七月用花洒把安生浇得全身湿透,向安生示威,宣示家明的主权,种种寄生在罅隙中的情绪猛然翻覆上涌。七月爆发,两人大吵一架。

女生之间的感情复杂不合逻辑、相爱相杀最能形容透彻,外人的确难以体会。她们只有彼此,但又相互嫉妒、相互忌惮,相互恨。羡慕对方却不能成为对方,更无法再像小时一样共有一个外界无法打破,只有彼此相融的乌托邦。

小说:

七月随后等了家明一个月,家明回归,两人结婚。安生出国,再次写信是告知七月怀了家明的孩子,自己孤身一人。七月让安生回家并照顾她,随后安生不幸难产死亡,七月与家明一直照顾安生的孩子,出版安生小说《七月与安生》。

电影:

这里导演则开始酝酿、铺垫并最终呈现连续反转的剧情。导演似乎着意要延展故事的长度,为深入体现两个女孩之间最本质的关系——借用作者本人的描述,她们是“一个人心中的两个自我。是自我的对抗与和解。”

影像的改编也都以此为出发点,不知是否不满足于小说中两人被安排的宿命,导演柔化了悲剧和冲突,在尽可能致敬原著的基础上,加了一版理想化的解读,突出两个女孩性格中的隐性特质,上演命运置换。

对于读过原作的人而言,听到影片上映,像突然撞见旧识,已经多年不见没什么话好聊,虽然共有一些少年往事,可想起来倒是很为青涩时代尴尬。不过文字里有熟悉的故事,影像之间或许能看到一些过去的影子,这么想着,也就一边故作不屑一边又心情复杂地去看了影片。

原本虚幻无实体的角色在演员表演的一刹那开始有了具象形态,但其实很难真正对号入座。可能对于大部分书迷来说,七月与安生早已脱离“角色”的概念,而是抽象地成为一段代表着迷惘、激烈冲突、不断探索寻找自我与意义的经历,是茫然冲撞、不知所措的心境。

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困惑与思考,故事之所以能够被广泛阅读,大概也折射出群体一段时期的内在状态。

《七月与安生》从表象上来看有太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元素,看起来过于亲密的闺蜜、狗血的三角恋,极端的情境在现实里可以说并不存在。然而它既不是基耶斯洛夫斯基梦幻迷离、充满神秘感的《双生花》,也与日式温柔淡雅的《花与爱丽丝》有明显差别。

尽管有诸多争议,但抽离花里胡哨的外壳,故事实际上只是在讲述一个人内在的两股力量,它们对立、共生,矛盾而此消彼长。形式笨拙、或许不堪回首,但戏剧化的浮夸里还有想要真诚探讨的事物,尽力向拥有深度的远方前行。好在尖锐的矛盾过后,我们最终都度过了那段不明所以的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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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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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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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外科风云小说结局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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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风云》讲述了一个以医院为背景、顶尖外科医生为主角的职场言情/励志故事。下面是外科风云小说结局,快来围观吧。

小说结局:

小说最后的结局是庄恕和陆晨曦在一起了,当年妈妈的事故也一起解决了.

原来庄恕空降到仁合医院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被诬陷害死人的母亲洗脱冤屈,三十年前庄恕的妈妈在仁合医院做护士,一次事件中母亲被质疑用错药导致病人死亡,从此庄恕一家的噩梦开始了。

当时庄恕的妹妹只有三岁,但是因为不堪的同学嘲笑而不幸走失,七岁的庄恕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一直不相信是自己的失误坚持调查真相,但是岂料势单力薄,即使庄恕的母亲如何执着,真相却依旧没能够大白。最终庄恕的母亲不幸因车祸而去世。

医者仁心但最难面对的也是人心,幸而故事里的医生们,最终都没有放弃,坚守住了自己最后的底线,《外科风云》小说结局皆大欢喜,因为庄恕不仅为母亲洗脱了冤屈,更是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妹妹,还意外收获了一个热情似火的小媳妇儿陆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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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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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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