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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最新20篇】

《偷影子的人》是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创作的一部小说,也是其第10部作品,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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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者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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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已经准备撤离的明楼等人,也因此暂缓了计划。但明台的转移却是刻不容缓,明楼吩咐明诚让黎叔尽快安排。但明诚前脚刚走,藤田就到76号带走了梁仲春。

重刑之下,梁仲春招认明诚曾暗示过自己他是国*党,但自己手上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藤田希下令枪击了梁仲春,又到政府办公厅若无其事地将此事告诉了明楼。明楼意识到桂姨的死已经让他们完全暴露,但他仍不动声色地与藤田进行周旋。

藤田表示他即将前往南京述职,并提出要顺路护送明镜前往苏州安置明台的骨灰。明楼无力拒绝,只能表面上应承了下来。很快,明公馆便被宪兵队包围了。美其名曰保护,实际上却是监视,防止明楼安排明镜潜逃。程锦云的表姐苏太太也是中共地下小组的一员,她火速将消息告诉了黎叔。他们知道藤田强行要求明镜同行是为了引出明台,所以他们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明台,但明台还是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上级的命令是锦云负责带明台转移,黎叔等人则对明镜进行营救行动。黎叔强制命令明台服从上级安排与锦云离开上海,明台最后还是只能顺从。明楼不愿让大姐孤身犯险,他知道藤田一定不会放过他们。他想安排明城掩护明镜撤离,但深明大义的明镜却拒绝了。她表示藤田只是想引出明台,只要明台不出现,那么他们就都还有一线生机。其实明镜十分清楚这一次极有可能有去无回,她哽咽着祝福明楼要好好照顾自己和两个弟弟。姐弟俩在明家含泪话别,他们都清楚此行的凶险。夜间,明城护送明镜到火车站与藤田一起离开。但藤田却不肯就这么走,而是提出再等一等,说不定能等到他和明镜都想见到的人。

黎叔已经带着人马包围了火车站,营救计划势在必行。但锦云却在此时加入了战斗,并表示明台已经逃跑,绕过了火车站要去救明镜。明台持枪出现,藤田竟然挟持了明镜作为人质,要求他缴械投降。正当明台无计可施之时,藤田身边的一名宪兵突然被枪击身亡。

趁混乱之际,明台解决了藤田身边的宪兵队,而明楼和明诚也紧接着出现了。为了他们三个共同的大姐,哪怕三要卸下伪装以身试险,他们也义无反顾。

一对三,藤田知道自己毫无胜算,但他却想拉着他们三个其中一个人同归于尽。在说话间他突然一把将明镜推开,欲趁乱袭击明楼。被推开的明镜却挡在了明楼的身前,藤田射出的子弹残忍地穿透了她的胸膛和腹下。明台和明城立刻击毙了藤田,反应过来的三兄弟急着要将明镜送往医院。

明镜的伤势已经无力回天,她阻止了几个弟弟的冲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将最疼爱的明台推开,呵斥他离开上海。明楼也意识到如果明台继续留下来,大家都会死。他吩咐明台搭乘火车与组织的同志一起将车上的火送往根据地。

明台悲痛欲绝,不愿离开,但最终还是被明诚忍痛拖开送走了。这件事最后被装饰成了共党武装袭击火车站,新政府官员家属不幸罹难。明楼和明诚依旧潜伏在新政府内,执行着暗无天日的伪装任务。

不一样的是,从前一直对他们耳提面命的大姐明镜现如今已然只是一张笑容温婉的照片。而调皮捣蛋的小少爷明台也与未婚妻锦云顺利抵达了北平,开始了他的双重伪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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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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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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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寻秦记的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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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讲的是21世纪的未来世界,有关当局多年来一直进行秘密研究,终于制成全世界第一部时空穿梭机。特种部队精英项少龙(古天乐饰),机智过人,身手不凡,千挑万选之下,他被选中成为首位穿梭时空的实验者。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寻秦记小说结局,希望你喜欢。

寻秦记小说中善柔最终没有死掉

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电视剧中善柔

黄易玄幻小说《寻秦记》里面的女配角,本是孤儿,自小被杀手组织 的首领(曹秋道)收养,不得已被训练成一个杀手。目睹组织内的残酷无情,她在杀人的时候从无手软。从来没有人对她好,所以在项少龙用一块水晶折射出彩虹送给她时,她真的受宠若惊,虽然明知道他送的这份礼物是有目的的。一路上,她时刻保护这个言行怪异的男子,又不得不完成组织交给的刺杀任务,甚至为了替项少龙能够在这个时代站稳脚,她机关算尽的帮他得以拜墨家剑法高手(元宗)为师,并取得可以统领天下墨家弟子的矩子令。可惜正因为她处处为项少龙算计的太周到,反而让项少龙认为她冷酷无情,而跟她分道扬镳。面对误会,她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默默地替这个男人做着她能做到的一切。

其后项少龙每次遇险,都在她的帮助下化险为夷,不能说别人无法可以跟项少龙同甘共苦,但每次项少龙身临险境,善柔都会奋不顾身的相救。如果说项少龙一开始拒绝了乌廷芳是因为担心自己要回到现代,没办法扔下她一人不管,那拒绝善柔则是因为她是个杀手,本身大家路不同,无法为谋。那样的出身,那样的道路不是她一介女子能够选择的。生逢七国混战的乱世,即使寻常男子亦无法保证可以生存下去,她一介弱质女流,却凭借一身武功,一副聪慧头脑而顽强如铁。她聪慧机敏,却不如琴清有个闻名天下的师傅,有个可以读书的机会,她美貌如花,比乌廷芳更早结识项少龙,却没有乌廷芳那样自由自在,有家可以依靠的大小姐身世,她也有不幸经历,却在杀手组织挣扎这么多年,早就学会独自坚强,无法在心仪男子面前做到楚楚可怜以搏同情。如果没有善柔的多次救命,项少龙断不可能活到最后,如果没有善柔的资助,那些孤儿早就饿死病死,与其他难民一样,如果没有善柔的斡旋,乌廷芳一个大小姐再受到那样的侮辱之后,缘何能活到最后?她是集所有女子所长,却最终无法得到项少龙的心,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太强,太有能力,甚至项少龙自己都承认,如果在未来世界,她一定是个女强人。这样的女子放在现代尚且少有人敢问津,更别说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善柔,也想做一个只让人疼就好的女子,可惜,时运,天运,命运,皆造就了如今的她。命该如此,即使她想从善,可偏偏要拔剑杀人。

大结局的时候,项少龙一手揽着琴清,一手揽着乌廷芳,一道彩虹落在他们手上,正是当日项少龙送给善柔的那块水晶折射出的彩虹。清清江水边上,善柔微笑着俯下身,将额头靠在项少龙的肩头,问项少龙已经娶了两个老婆了,也不介意多一个吧?项少龙一副无福消受的口吻与表情,善柔却是敛下眉眼,因为她知道,这个所爱的男人,根本不是个滥情之人,更何况她从来都是把自己摆在一个生死与共的朋友的位置上,她今生能从他身上偷来的温暖与安慰,甚至仅有的幸福,也就只有这一刻而已、而已。 。。

看着善柔的表情,忍不住泪流。有时候,太坚强,太好胜,太不敢面对,最后独自承受苦痛的时候,流泪的也就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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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结局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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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像走在一条小巷中,每一弄都可能是另一个出口。也可能是一条死胡同。

生在一个与一般人不同的家庭中,是我人生的第一弄;

爱上了你,是我人生的第二弄;

注定般的三百六十公里,是我人生的第三弄;

失去了你,是我人生的第四弄;

母亲的逝去,是我人生的第五弄;

在这五弄里,我看不见所谓的出口,出现在我面前的,尽是死胡同。

该是结束的时候了,该是说再见的时候了,再见,世界,是我人生的第六弄。

《六弄咖啡馆》最后关闵绿选择了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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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战长沙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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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长沙结局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说战长沙结局:

顾清明不顾湘湘劝阻执意去军部报到,结果与周师长和荣师长一起被软禁,顾父急忙赶往军部斡旋,结果被气致晕厥。姐姐推测顾清明被软禁无非是有人怕他说出第十军的实情。

湘湘带着《大公报》的王记者去探望清明,在王记者的采访中顾清明详细讲述了衡阳沦落的实情,和第十军遭受的误解。文章经《大公报》刊登后,方军长被释,蒋还要为第十军举办授勋大会。顾清明拒绝出席。顾清明为自己过去的任性,给家人带了麻烦道歉。湘湘请求顾父派人打听自己父亲的下落,顾父收到消息,湘湘的父亲已不在世,与顾姐商量后决定先对湘湘隐瞒事情。日本人在到处搜集粮食,游击队准备埋伏在鬼子进村的必经之处,与鬼子展开恶战,双方伤亡惨重,小满壮烈牺牲。顾家人收到消息后思索再三,最后顾清明婉转告诉湘湘,除了她的表兄妹和毛毛,其他家人皆已遇难,湘湘悲痛欲绝。

顾清明与湘湘回到长沙胡家,秀秀和表哥还在那里生活。秀秀告诉湘湘,孩子名字叫光华,乳名小满,湘湘想起往日调皮叛逆的小满如今已为人父,目含泪水倍感伤怀。脱下军装的顾清明决定与家人搬到国外生活,清明劝表哥一起出国。表哥认为长沙百废待新,他和秀秀与毛毛要留下,忘记战争的阴影,努力活下去。

湘湘和顾清明回到湘潭为家人祭祀,湘平闻讯赶来,胡家枝叶凋零,看到湘平安然归来,大家对生活也燃起了新的希望。

小说简介:

1938年10月,日军攻陷武汉,长沙危在旦夕。城中茶园巷的胡家人,在孙女婿薛君山的支持下,千方百计为胡家最宠爱的一对龙凤胎湘湘和小满安排退路。薛君山先将湘湘介绍给留洋归来保卫长沙的顾清明,可惜生性泼辣的湘湘和心高气傲的顾清明一见面便势同水火,薛君山只好另选人家。在薛的努力下湘湘终于订婚了,订婚当日,蒋密令火烧长沙,由于指挥失当,长沙大火酿成巨大灾难,繁华的古城毁于一旦,很多睡梦里来不及跑的人被活活烧死,包括湘湘的未婚夫一家。就在这样一片焦土上,各地英雄儿女齐聚长沙,和湖南人民一起艰难地阻挡敌人的铁蹄,胡家人也在这场劫难中讲述了一幕幕悲欢离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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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剧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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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锐的这声吼叫让哨兵们都跑了出来手里紧紧抓着抵着肩膀的95自动步枪,随即脚步都停下了。他们惊讶地看着林副大队长抱着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旋转着,笑着哭着。

“徐睫——我可等你回来了!”林锐紧紧抱住她,“这次你不走了吧?”

“我不走了。”徐睫笑着流泪。

“她退出一线了。”王斌一脸坏笑,“按照我们的规定,她应该被妥善安排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部里面考虑再三,可能还没有比特种部队更安全的。——当然,是在我的建议下。”

“什么你的建议,是征求我的意见以后…”徐睫笑着说。

“啊——”林锐不顾徐睫的尖叫横抱起来她高喊,“徐睫,我们结婚吧——”

哨兵们都惊了,然后发出哄笑。

林锐抱着在挣扎的徐睫就往大队里面跑:“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旅长!”

哨兵们想拦,但是互相看看都算了。王斌拿出警官证晃了一下,他们就都笑着看抱着女孩跑过去的林副大队长。

王斌苦笑:“我早说过——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直升机在空中飞翔,后门已经拆掉。舱里站着背着伞包的战士们,他们都看着面对他们站着的大队长张雷上校。

“翼伞的跳伞不是那么简单的。”张雷强调,“你们都是第一次跳翼伞,现在我先来做个示范。”

“张大队,找你的。”驾驶舱开了,机长探头说。

张雷走过去戴上耳机:“我是闪电,讲。”

“闪电,我是利剑。你现在听我命令,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重复一遍,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完毕。”刘晓飞的声音从电台里面传来。

“我不明白。”

“重复我的命令。”

“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张雷重复。

“好,你现在可以开始。”刘晓飞有笑声,“如果拿不出来你的手段,跳错了位置,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张雷很纳闷,但是还是摘下耳机戴上伞盔走到舱门口。

刘晓飞坐在伞兵突击车的驾驶座上点着一支烟,抬头看天空。

一个黑影跳出舱门。

张雷在空中看见了那辆伞兵突击车,他默默数着秒数,打开背后的翼伞主伞。红白相间的翼伞一下子打开,他在空中调整方向直接就奔向伞兵突击车。他的技术很好,风速也不大,所以距离伞兵突击车越来越近。

“哪儿那么容易?”刘晓飞坏笑着倒车。

张雷撑开翼伞追逐着伞兵车。

一只白皙的手拉了伞兵突击车的手闸,伞兵突击车一下子停住了。刘晓飞笑着转过脸:“我操!果然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啊!”

张雷的双脚稳稳落在伞兵突击车的前鼻子上,翼伞飘落在他身后。他敏捷解开伞扣:“刘晓飞你搞什么名堂?!”

刘芳芳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站起来,眼中流着热泪。

张雷睁大眼睛。

“张雷…”刘芳芳含着热泪。

张雷一下子彻底解开背上的伞扑到车前玻璃上抱住刘芳芳。

“我回来了…”刘芳芳哭着说。

“我爱你。”

张雷的嘴唇覆盖在她的嘴唇上。

“*,老子不当电灯泡。”刘晓飞跳下车跑了,回头喊:“我说,这个干爹我当定了!”

“干爹?”张雷转头看刘晓飞的背影。

“拉姆措尿了!”

张雷抬头看去,刘勇军抱着一个孩子在着陆场旁边着急地喊。

刘芳芳立即要跑过去,张雷一把拉住她:“我的孩子?”

“还能是谁的?!”刘芳芳含着泪就要抽他,张雷挡住了。

“我的孩子?!”张雷高喊着。

“你放开我,拉姆措尿了!”刘芳芳着急地说。

张雷敏捷地翻身到驾驶座位上,利索地发动突击车。突击车极其麻利地原地掉头,直接就冲向刘勇军。

吱——

张雷飞身跳过车前玻璃,踩着车头就过去了。

“我的孩子?”张雷含着眼泪慢慢接过拉姆措,吻着她娇嫩的脸蛋,抚摸着她衣服胸口的闪电利剑标志。

刘芳芳走过来,手放在张雷肩膀上。张雷一把抱住妻子和孩子:“你们都是我的,谁也不许走了…”

“我说了你先写报告!”雷克明好不容易才把林锐按在沙发上转身拿起钢笔,“好,我签字——你告诉我签哪儿?”

徐睫红着脸站在边上:“雷旅长,您别介意,林锐就这个脾气。”

“我介意什么啊?”雷克明拿着钢笔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凡事都得有个程序不是?你没报告我怎么签字啊?”

王斌在一边乐了,看林锐脸红脖子粗就捂住嘴咳嗽两声。

“我这儿有纸笔,你就跟这儿写吧。”雷克明苦笑。

林锐稳定一下自己,从胸口的兜里取出一个信封打开。

徐睫睁大眼睛诧异地看着他。

林锐慢慢抽出一个叠好的信纸打开,摊在雷克明办公桌上。

雷克明看着结婚报告:“好你个林锐啊!怎么你未卜先知啊?“

“我每个月都写。”林锐说。

徐睫眼中涌出热泪。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的朱丽叶。”林锐转向徐睫用英语说。

雷克明二话不说当即签字。

“林锐——”徐睫哭喊着抱住林锐。

头发几乎全白的萧琴坐在沙发上看照片,满茶几都是照片。她拿着放大镜在一张一张看,都是刘勇军个人照片和全家的合影。

有车声,萧琴没有起身。

门铃响,她很奇怪地抬头:“小岳啊,去看看是谁?”

小岳开门,惊喜地:“芳芳姐!”

萧琴一下子站起来,腿都软了往门口跑。她摔倒在门口,向着门口伸出手老泪纵横。

“妈——”刘芳芳跑过来抱住萧琴。

萧琴张着嘴说不出话,流着眼泪抚摸女儿的脸。

张雷抱着拉姆措站在后面不说话。

萧琴转向张雷,急促地呼吸着跪起来磕头。刘芳芳抱住萧琴哭喊着:“妈——”

“我有罪…”萧琴哭着喊出来,“你们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张雷低下头,萧琴看见拉姆措伸出双手。张雷低头把拉姆措给她,萧琴抚摸着拉姆措的脸亲吻着,她哆嗦着站起来拉着刘芳芳进来。刘芳芳看见满桌子的照片流着眼泪,萧琴把拉姆措给她,自己颤抖着打开身边的柜子。

里面都是小孩衣服。

萧琴拿出一件来比着拉姆措,不合适,赶紧又拿出一件来。正好,她笑了,给拉姆措穿着衣服。

张雷掉开自己的脸,不让眼泪掉下来。

“妈!”刘芳芳抱住萧琴哭着说,“这么多天,你都在看照片做衣服?”

“让我赎罪吧,芳芳…”萧琴抱着拉姆措拉着女儿,“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刘芳芳转向张雷,张雷不说话摘下军帽长叹一口气:“杀人不过头点地…过去了…”

萧琴大哭一声对着张雷跪下,张雷急忙拉住她。萧琴看着张雷老泪纵横,哭得说不出话。

刘勇军慢慢走进来,看着萧琴。

“老刘,我有罪啊…”萧琴又要跪下,刘芳芳和张雷急忙架住她。

“你给我机会…”萧琴拼命想往下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啊,我想赎罪…”

刘勇军看着曾经年轻丰韵的妻子已经彻底失去了魂魄,不说话。

萧琴挣脱张雷和刘芳芳,跪在刘勇军跟前张大嘴却哭不出声音。

刘勇军不看她,萧琴绝望地低下头。

一只粗糙的手抚摸在她的头顶,萧琴抬头抱住这只手哭起来。

“哇——”拉姆措哭起来。

“又尿了!”刘芳芳抱着孩子喊,“张雷赶紧去车上拿尿布!”

“这里有这里有!”萧琴跑向柜子,打开翻出一厚沓做好的尿布,“我都准备好了…”

张雷和刘勇军站在门口,看着萧琴和刘芳芳忙活着。

小岳小心地站在刘勇军身后:“首长,给您和张大队长也备饭吧?”

张雷看刘勇军,刘勇军长叹一口气:“可以。”

“是!”小岳兴奋地跑向厨房。

军区总院的草坪上,小兵兵苦着脸被陈勇拉着练马步:“爸爸,我不想学武术…”

“屁话!”陈勇脸一黑,“当兵的哪儿有不练武的?”

“我没当兵呢!”小兵兵说,“我才7岁!”

“生在兵家,就是当兵的!”陈勇黑着脸,“给我练!”

“妈——”小兵兵转向正坐在草坪上在打毛衣的方子君,“你看爸爸!”

方子君苦笑:“你爸爸那是把你当少林小和尚了!陈勇!”

“到!”陈勇转身立正。

“你几岁开始学武的?”方子君问。

“8岁!”陈勇说。

“那兵兵八岁开始练,现在休息。”方子君头也不抬继续打毛衣,守着旁边的婴儿车。婴儿车里面是个还在学步的女孩,呀呀叫着。

“妈妈真好!”小兵兵被解放了,跑向方子君从背后抱住妈妈撒娇。

陈勇无奈苦笑。

张雷和刘芳芳抱着拉姆措站在草坪上,方子君抬起头逗女孩,看见他们俩站起来。

“芳芳!张雷!”方子君惊喜地笑。

陈勇也笑了:“芳芳回来了?!”

“张叔叔!”小兵兵飞跑过去,“我要跟你坐直升机!”

张雷把小兵兵抱起来:“坐直升机啊——嗖嗖——”他把小兵兵扔起来,小兵兵欢快地笑着:“不够高!再高!”

方子君走到刘芳芳跟前,惊喜地看着拉姆措:“这是你们的孩子?”

“女孩,八个月了。”刘芳芳笑着说。

方子君抱过来:“兵兵,来见见妹妹!”

“又一个妹妹啊!”小兵兵从张雷肩膀跳下来,“这是小妹妹,那是大妹妹!”

“小雨的孩子?”刘芳芳眼睛一亮。

“嗯。”方子君点头。

刘芳芳走过去抱起这个女孩:“真漂亮,和小雨一样!”

“这下我们三姊妹的孩子都齐了啊!”方子君笑。

“多快啊。”陈勇看着三个孩子感叹。

张雷点头:“是。”

“好像都在昨天一样,也好像在上个世纪。”陈勇感叹。

“本来就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啊!”张雷一拍他肩膀,“陈大队长!你过糊涂了啊?”

林锐和徐睫手拉手跑过来:“哟!你们都在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不用介绍!”陈勇一挥手,“我知道是谁?”

徐睫一阵紧张,看林锐。林锐也纳闷:“我没跟你们说过啊?”

“你睡觉老念叨,海训住一个帐篷晚上也叫人家名字!”陈勇指着徐睫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姓朱,叫朱丽叶!对吧?”

徐睫哈哈大笑,其他人反应过来也哈哈大笑。

“我说的不对啊?”陈勇纳闷,“你晚上是叫这个名字啊?”

“对对对!”方子君擦着笑出来的眼泪,“走吧,都来齐了我们去看小雨!”

几个人抱着孩子走到病房门口,从观察窗看见刘晓飞坐在病床前。方子君示意大家安静,拉到一边:“他们见一面也很不容易,我们等会再进去吧。”

刘晓飞笑着坐在小雨床头:“小雨,你又漂亮了。”

何小雨静静躺在病床上,脸上似乎有笑容。

“医生说你情况很好。”刘晓飞握着着何小雨的手,“你要安心养伤,很快你就会恢复的。”

何小雨的眉毛动了一下。

“看,你现在眉毛会动了,手指也能动了。”刘晓飞抚摸着妻子的脸,“他们都说你很快会好起来的。”

何小雨的食指在刘晓飞手心里轻轻滑动着。

刘晓飞吻着妻子的手:“小雪会说话了,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

一滴眼泪流出何小雨紧闭的眼睛。

“我给你唱首歌儿吧。”刘晓飞擦去妻子的眼泪,“我知道我唱得不好听,不过你肯定喜欢。”

他吻了妻子的眼睛一下:“是你最喜欢的那首《闪亮的日子》,我们一起走过的闪亮的日子…”

刘晓飞轻轻咳嗽两声,缓缓开始唱: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

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得,永远地记着,

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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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诸天万界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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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嗔非常清楚,这一次的献祭,绝对能够整个下界带来灭顶之灾。

两大霸主虽然在下界已经沉寂漫长的岁月,但将自己的根本魂魄献祭给天宇,所造成的威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他觉得,许道颜这一击,根本无效。

哪怕他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凡。

在许道颜的体内。

苍卫所布下来的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真空碑,虚空碑全部催动。

融入到众生之剑当中,来自苍卫的血脉,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一对眼眸张开,将它的力量加持在其中。

“破碎天宇。”

众生之剑,横击天宇通道,真空碑,虚空碑,结合苍卫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所有的力量攻伐,都需要天地通道来承载。

许道颜自然深知这一次攻伐威力之恐怖。

所以他并不打算硬撼这一次的大术。

而是施展自己所领略出来的术法,破碎天宇,攻伐天宇通道。

众目睽睽之下,天宇通道被撕裂,真空碑与虚空碑同时融入到一片通道当中,引出千上万个通道。

一处处混沌的漩涡,疯狂吞吐,失去了通往永恒神庭的通道,这一击攻伐,直接分流到诸多个空间去。

来自天贪的自我献祭,攻伐,全部都被引流到其他的通道当中。

看到这一幕,天贪的意念,发出不甘的怒吼:“许道颜!”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献祭的攻伐,彻底失败了。

来自天贪一部分的献祭力量攻伐,强强攻伐在众生之剑上。

承载了几次,众生之剑破碎,炸成劫灰。

与此同时,破碎天宇的大术也被波及得更广泛,几乎将天贪的攻伐引流到千万道空间,使得芸芸众生躲过一劫。

天嗔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这种术法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同一来,短时间内,天宇与下界的通道被断绝。

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恢复过来了。

“天贪,天痴,迟早有一点我会拿着许道颜跟侠尊的人头来祭奠你们的。”天嗔看着下界一片混沌,通道被破碎。

成千上万的通道,让他根本看不清永恒神庭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许道颜大口咳血,众生之剑,是他一生的积淀。

所得的一切,全部都炼入其中。

不管怎么样,能够保住永恒神庭最后的这些生灵,也算是值得。

他的脸色苍白,受到的反噬,让许道颜心神摇曳,本源近乎都快要枯竭,是因为破碎天宇这一大术的攻伐太可怕了。

整个永恒神庭的星空,处处狼藉。

永恒神庭彻底渡过这一次危难。

天蛮族则是开始逃散,毫无疑问,这一次的侵略,注定失败。

永恒神庭一部分精锐,联合荒宇族的人,进行追杀。

一部分留下来固守。

到处都漂流这残碎的尸骨,这一战太过惨烈了。

许道颜用自己的月眼阳眸查探,看到依据尸体,她脸上是一张面具,已经破碎,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怪女,她也陨落了。

相柳念奴,与自己的关系不错,她的身躯出现两个巨大的血洞,死不瞑目,魂魄消融……

天光子被腰斩,然而他的魂魄也被斩碎。

六指剑圣,北斗,天元,万帝,孔雀天子,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一场与天蛮族的对抗,或是在天痴的献祭重被波及,陨落了。

怀旭他连续死了八次,在第九次他没有死,但似乎已经耗尽一切力量,但依旧直挺挺站在星空之中,在他体内有诸多暗伤,只怕很久之后才能够养得过来。

断的元魔骨剑断裂,初代石图也破碎了,他一身是血,目光已经有些呆滞。

昔日的诸天万圣,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八百人。

苏惊圣站在星空中,沉默不语。

刑天氏一脉,死伤惨重,这一次他们都是站在最前线。

许天行断掉一臂,吴冕深受重创,许寒食头颅被斩,也幸好华言雪即使救治,才避免伤亡,但也伤及魂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养过来。

偌大的青樽楼,如今也变得很残破,紫林浑身淌血,来自青樽楼所有老一辈存在,尽数陨落。

紫王军府彻底消失了,老紫王燃烧尽自己最后的一滴血。

紫流离带着紫萧活了下来。

狻猊小兽关键时刻,带着石蛮躲过一劫。

田甜在中央皇朝之中,治理一方,也幸存下来。

白燕儿率领古龙族一脉,大战星空,眼下损失惨重,所剩之人不过千人。

聂沛儿于星空中,击杀上千名永恒境的存在,留下赫赫威名,然而她身上却也有诸多暗伤。

朱清凝战死星空,烧死诸多天蛮族人。

星葵带着星辰族,坐镇中央皇朝,承载诸多天蛮族的攻伐,立下巨大的战功。

大羿流寒近乎力竭,手已经握不住弓了,虽然踏入了半步永恒的境界,但是能够战到这一步,没有人俄可以想象。

永恒神庭的星空,一片狼藉。

各族,各大势力都拼尽全力,每个人都想活下来。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幸存。

然而眼下,还有诸多黎民百姓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有的天意陨落,失去了秩序,没有人来执掌,天地大道规则紊乱,自然有诸多灾劫降临。

尤其那些消亡的天意,残存的力量自主形成的土地,无时不刻都在变化当中。

红豆早就看到这一幕,她此刻正在全力救助这些黎民百姓。

在浩瀚的星空当中,她牵引着各大诸天所化的土地,将它们逐渐聚拢在这一起。

这些天意都在被斩杀之前,尽可能的保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轩辕,苏若邪,鸿蒙帝君等一批人,都在帮忙执掌每一片土地的秩序,避免更多的黎民百姓伤亡。

红豆以自身为中心,体内的天宇毁灭树根茎,讲这些诸天土地贯连在一起,并且将自身力量融入其中。

“红豆,你要化为天意?”许道颜神色复杂。

“是啊,不然呢?如果我不怎么做,这些生灵就会死,我们做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吗?”红豆的身体,被一团团华芒所包裹,她的力量非常的强大,足以包容每一片土地上的力量。

因为她与许道颜已经结为道侣,而许道颜曾经汲取诸多天意的本源力量,只见红豆力量所波及之处,风调雨顺,天灾消散。

在这一片星空中,又有一处全新的天地孕育而生。

在这天地的中央,有一株来自天宇的古树,扎根其中,守护无数众生。

距离与天宇霸主那一战,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

这一处诸天,地域广泛,非常强大。

每一片地域,都有他们先祖所留下来的意志传承。

红豆所演化出来的世界,她保留着众多天意所留下来的一切,让天地众生去体会其中造化。

这些年来,天宇通道逐渐被修复。

侠尊带着许道颜的承诺,带着圣阳昊帝的魂魄以及陨落幽眼回到天宇当中。

许天行觉得亏欠吴冕太多,两人前往更遥远的星空,不理会世事。

许寒食接掌中央皇朝,并且融入自己诸多的想法。

小天师与素问经过当日一战,受创严重,隐居在这一片天地的一域,曾经多宝天所在的地方,很少出世。

华言雪行走天下,将自身医者仁心开枝散叶。

吴小白成为墨家至尊,掌器宗之主,代侠宗之主。

元宝则是成为玄宗之主,并且与这一片天地有异常紧密的交织,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天地灾劫,他贯连自然奇局。

孙灵与石云两人成婚,许道颜前往祝贺……

不知道多少岁月就这样过去,无数年来,有无数人飞升天宇。

人来人往。

石蛮与狻猊小兽云游天下,很多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人,喜欢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在星空中有一处墓冢里面,有一座碑文,在上面写着她心里的许多话儿,却没办法对他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了,他会为难的。

青樽楼不复存在,紫林乃是曾经紫氏皇族所留下来的祖血,但她却独守一方。

早些年,吴小白与元宝没少去劝嫁,但却都是劈头盖脸被骂回来。

苏惊圣当上刑天氏的主宰,天宇战臂完全恢复。

聂沛儿行走天地之间,黑暗之中,默默守护着,斩杀一切对此地窥视的敌人。

这一片全新的世界,叫南国天。

天意叫红豆。

在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这里没有几个人能够接近,乃是天地本源之所在。

但是有一个传说,南国里面有一个守护者,如果没有他。

就没有南国的存在,他叫许道颜,伴随着岁月的迁徙,能够见到的他越来越少。

有一株天宇古树。

古树旁边有个人,他在这里度过多少岁月,已经数不清了。

繁华似锦,叶落归根,从古树后有一名女子,身着黑衣,眸如黑莲,她坐在其身旁看着他,盈盈一笑:“你真的不打算离开吗?天宇可是有不少人在等着你。”

“在这里陪你挺好的。”他的眼眸,一如太阳,一如月亮,流转阴阳,天地五行汇聚,看向异常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过去:“记得当年我对你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陪你,看星辰生灭,天地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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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

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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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蛇》,是李碧华著的小说。李碧华的《青蛇》以离经叛道、天马行空、颠覆传统的笔法,大胆演绎了史册传奇的荒唐真相。同名电影由著名导演徐克执导,张曼玉、吴兴国、王祖贤主演。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

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啊”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

“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

我笑:

“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伞。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你忙你的吧。再见,拜拜!”

“你的教训——”

她的心又去了。留也留不住。

这一回,真的,依据她受过的“教训”,她要独来独往,自生自灭。她根本并不热衷招呼我同行,免致分了一杯羹,重蹈覆辙。

遥遥见她过桥往小亭去。

低语,传情,雷题电闪般的恋爱,她又搭上这个男人。

他把伞撑起,护她上路。一切自伞开始,她不需要任何穿针引线的中间人了。——也许她此刻的身份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张小泉,杭州三百多年来的名牌。它的剪刀镶钢均匀、对口锋利、磨工精细、开合和顺、锁钉牢固、刻花新颖、式样美观、经久耐用。——不过,这么优秀的剪刀,剪不断世间孽债情丝。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袅袅地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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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大汉情缘云中歌小说结局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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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期(公元80年),年少的汉昭帝刘弗陵在荒漠迷途,得女孩云歌带其走出荒漠,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10年后,云歌依约到长安,误认刘病已为弗陵,以为他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身边还多了个美丽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大漠,却遇上公子孟珏。萍水相逢的孟珏为云歌排忧解难,看似淡漠,却以独特的方式默默守候云歌。原来,当年八岁的云歌无意中送出两只珍珠绣鞋,一是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另一就是当年的小乞丐孟珏。云歌费尽心思找寻刘弗陵,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爱,却发现自己只是被利用。当她心灰意冷准备回家时,被刘弗陵所救。她以为得到幸福时,陵却意外猝死......珍珠绣鞋牵引出两段情缘,看似造化弄人,却是上天给云歌最好的礼物。

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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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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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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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如懿传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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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懿传》改编自流潋紫所著的同名小说,热播剧《甄嬛传》续篇,该剧由姚晓峰导演,流潋紫编剧,揭秘乾隆废后乌拉那拉氏离奇的一生。

电视剧《如懿传》将于2016年播出,本剧共80集。

主营销语:

揭开乾隆废后乌拉那拉氏传奇的一生!

流潋紫再造古典完美主义巅峰!

一部后宫女人的生存史诗,

一个由帝王恩宠所牵系的权谋旋涡,

宫墙深深,壁影朱红,娇媚颦笑间,是什么在如汐暗涌……

卖点分析:

1.后宫第一人流潋紫最新力作。其代表作《后宫·甄嬛传》累积销量超过150万册。《后宫·如懿传》前五册上市后得到读者热烈追捧。流潋紫已经是后宫小说无可超越的品牌。

2.对史实记录的乾隆第二任皇后最终命运的全新解读。对于已经知道最终命运的如懿,她人生的最后时光到底经历了如何风雨,读者们从《如懿传》上市之初就开始期待。流潋紫在大结局中对如懿的命运进行了全新安排,正如她所说:我无法改变她的命运,只想更丰富她的人生。

3.对乾隆皇帝内心情感的新诠释。作为乾隆的第二任皇后,如懿的命运与乾隆皇帝息息相关,有别于正史,流潋紫在《后宫·如懿传》中对二人的情感世界有了独到见解,给读者呈现出一副另类后宫生活图,引领后宫小说新风潮。

4.电视剧《甄嬛传》从2011首播至今,已无数次在各大卫视轮番重播,还登陆美国主流电视台。《甄嬛传》已成为中国电视史上最经典的电视剧之一,这也另《如懿传》电视剧期待值爆棚!

5.目前,《如懿传》电视剧剧本已经完成,由新丽传媒重点打造,年内即可开机拍摄,演员组成绝对是国内大牌。周边产品如《甄嬛传》游戏及越剧等也已上线,电影、电视剧及周边产品的宣传为《后宫·如懿传.大结局》的上市铺垫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6.《后宫·如懿传》延续了《后宫·甄嬛传》的正剧范儿,对宫廷细节处处考究,精雕细琢。时间和人物设定上与热播电视剧《后宫·甄嬛传》无缝衔接,观众对甄嬛以及宜修后人的关注,可在《后宫·如懿传》中得到延续。

内容介绍:

这偌大的紫禁城,金瓦红墙围起了四方的天。

琅嬅、晞月、玉妍、海兰、绿筠、婉茵、蕊姬、意欢、嬿婉、香见……如流水价的女人,一生最好的年岁,便在这长街上迂回,谁理会她们各自心事凋落。

有个乌拉那拉氏的女子,一路颠沛走来,得到后位,得到荣光,以为年少渴盼的真心相许,已然得到,却是镜花水月,明明成空,却懵然不知。

那帝王家专属的明艳色泽刺痛了双眼,才知绫罗衣衫是勇气,贴肉予以温度,撑住她灰败的内心,予以表面的光鲜,日复一日,行走下去。

她的爱,她曾经一往情深执念不肯放低的爱,都给了谁呢?

是那个眉目清澈的少年,永远在她的记忆深处,轻轻唤她一声,青樱。

那是一生里最好的年岁,丢不开,舍不得,忘不掉,却再也回不去了。

如懿,如懿,来生,你可愿得一世平凡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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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苍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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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古用尽花言巧语一直骗许暖,他爱的已经不是许暖了,他只爱自己,爱自己的名利,孟谨诚后来也死了, 那一夜,庄毅让赵赵怀孕了,但是庄毅好说好商量让赵赵把孩子打掉,这事传到了孟古耳朵里,他派手下打了一顿赵赵,并且还口口生生说是:“我们庄总。”

这更加误会了她和庄毅之间的关系。之前是因为她知道了赵小熊是她的弟弟,但是却被庄毅踢傻了,在双重压力下,她把目标放在了许暖身上,一次许暖在赵小熊家照顾小熊,赵赵趁她不注意将硫酸泼到她身上,因为小熊还记得四年前那夜,也是某个(用“某个”是因为他根本不记得是谁)女孩也为她挡下了从一种像瓶子一样的东西里流出的东西,所以小熊奋不顾身的挡下了硫酸,小熊被烧伤,而许暖的胳膊、胸前也被烧伤,这让庄毅很是心疼,于是他就将自己的皮肤活生生的移植到许暖身上,许暖的发炎症状也减轻了(因为之间用的是死人皮)可是之后庄毅就没出现在许暖的病房里,庄毅一直为许暖付出着,也包括小蝶的病,孟谨城死的时候,许暖以为是被庄毅害死的。

于是许暖要将庄毅告上法庭 ,可后来许暖并没有 参加那次开庭,在一个圣诞夜,那是一个下着跟四年前一样大的雪,庄毅想起刚见到许暖的情景,他买了一枝花,插在了雪里,隐隐约约的他是在等许暖,可是他后来还是走了,只留下那一朵花。。。长长的脚印。后来 ,许暖也经过这条路,她好奇的沿着这脚印,看见了那只花,心想:谁在这午夜里,丢失了他的花。谁又在城市里,丢失了她的爱情。

她没有一直沿着那个脚印走下去,因为孟古一直给她打电话,她不想回去,因为她觉得那不是家,家是有爱的,她的手摸到了口袋里庄毅家的那串钥匙。许暖哭了、那一刻,人世间 他和她 两个相爱过的男女,脚印重合过 却终究分开来,留在雪地上,像一个无奈的“人”字。后来许暖和庄毅也并没有在一起,但是至少他们是相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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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芈月传小说_惠后结局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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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已经慢慢的接近了尾声,不少人对于剧中的主要角色,最后的结局一直都还不太了解,那么芈月传惠后结局怎么样了呢,小说中惠后怎么死的呢,在剧中刘涛饰演的惠后芈姝可以说让大家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刘涛在芈月传中一改之前的形象,饰演了一个反派角色,给大家造成了不小的冲击,惠后芈姝原本和芈月是感情深厚的姐妹,但是自从进入秦国之后,两人之间的感情也因此有了变化,就像结尾两人所说的,人长大了总是会变的。

在剧情中,为了能够将权利抓在手中,芈姝费劲了心思,最终让自己的儿子嬴荡成为了秦王,然而嬴荡不慎举鼎而死,这对惠后芈姝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是他自己并没有发现,其实自己的内心已经转变为了不愿意想芈月认输的想法,不甘心的他扶持公子华和成为了太后的芈月对抗,但是最终赢华兵败,而芈姝被芈月抓获,囚禁在宫中直至老死,而小说中的惠后最终被芈月所杀害。

刘涛气场十足的诉说了秦惠文王后的一生,那么芈姝结局如何呢?在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最终她败给芈月,结束了长达几十年的姐妹恩怨。

芈姝在芈月传中的出场年纪是七岁到四十多岁。“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她的外貌美艳,如桃花般灿烂得意。她从小就喜欢打扮,能分辨几十种衣料纹饰,衣服偏桃红,朱红以及大红饰金色。因过于娇惯讲究吃穿,从奢靡的楚国到艰苦的秦国而处处不适应,也招致周围人的反感。

她性格骄傲但没有心机和城府,耳根子软,容易轻信和受挑拨。她心里有优越感的时候会出示善意,然而当她心情不好就容易迁怒于人。虽然有良好的教育却不擅算计人心,容易把自己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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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愉此一生小说结局原文内容介绍

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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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川出国最顺的路是从重庆下巫山经过武汉到上海,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心中不舍不免越重。因为战争关系,他们一路上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大人物,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时节了。

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轰动世界,日本军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恐怕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

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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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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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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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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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是什么呢?在小说终结篇《流浪的面包树》当中,讲述了程韵和林方文的最终结局,林方文在一个小岛上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静的生活。程韵以为林方文死了,所以在林方文出事情以后就和韩星宇分手了。韩星宇是程韵在林方文以后又遇见的一个人。还有葛米尔生病去世了,而程韵最后和谁在一起呢?这部分说的很模糊,好像是和暗恋她的房东在一起了,房东是谁?据说是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最后,程韵得知林放没有死的消息,但是两个人已经是错过了,不仅程韵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林放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结局还是很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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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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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盗墓笔记小说终于大结局了,原著作者南派三叔当天凌晨应“十年之约”,发表长微博为未完的情节填坑,这在网络即刻登上热搜榜,而为了纪念这一时刻,网络剧在18日中午提前放送第一季结局篇。除了小说和剧集受到集体热捧,不少稻米们甚至相信这些角色在真实世界存在,按照小说情节自发赶往长白山,迎接闷油瓶张起灵回家。下面是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凌晨醒来,这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了,我摇醒了胖子。洗了把脸。

他会怎么出现呢?   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他出来的时候会是一个人吗?一群人,我要把跟着他出来的东西都干掉吗?我检查了一下弹,坐到青铜门前,端着两把枪。

想了想,觉得不合适。   其实一晚上没睡,我打了哈切,把枪放到身后。

胖子过来,递过来一个手机,“听点音乐吧。今天应该听什么?”

“你有什么?”我拿过来,刷里面的app,音乐列表里,都是广场舞的配乐,放这个小哥应该会缩回去的吧,虽然我觉得也挺带劲的。

“你就没什么应景的吗?”

“有一首,最近挺火的,巴乃一个小姑娘给我下的。”胖子拿过来,翻了半天,翻了出来:“see you Again。”

我放了出来,静静地,歌声不大。是英文的。我默默的听着歌,胖子也不说话。

“It’s been a long day without you my friendAnd I’ll tell you all about it when I see you again”

胖子哼了起来,还挺好听的。于是一直沉默,听了很久。

不会不出来了吧。我叹了口气,慢慢的,胖子睡着了,在一边打着轻微的呼噜。

我强打精神,但架不住听着音乐不知不觉的犯困。

朦胧中,我看到青铜门开了。

我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吧,我想,我揉了揉脸,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果然没有。

我知道这样不行,于是看向胖子,开始对他说话。

“那个村子,里面的人,会做一种点心,是用糯米和红糖做的,因为雨水充足,村子里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在这种点心里,有雨仔参的花瓣,吃了可以长记忆。当然,这是当地的传说。”

我说着,大大的打了个哈切,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但我仍旧继续说下去。不知道自己熬了多久,忽然,我感觉朦胧中,一个人慢慢的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迟疑了一下,侧头去看,对方也侧头看着我。

胖子慢慢的醒了过来,看着我们。

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淡然的眼睛,映出了篝火的光。

人们说,忘记一个人,最先忘记的是他的声音。但是当他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没有一丝陌生。

“你老了。”他说道

音乐还在流淌,在这最靠近地狱的地方。

胖子上来,一把勾住闷油瓶的肩膀,弄的他一个踉跄:“哪能和小哥你笔啊。你舍得出来啊你!!”

闷油瓶被摇的东倒西歪

我把袖子拉下,遮住了我手上的伤疤,站了起来。

他朝我笑了笑,我提起包:“走吧。”

我们只是,

好久不见。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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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亮剑小说田雨结局

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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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都梁创作的长篇小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亮剑小说田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亮剑小说田雨结局:

田雨:李云龙第二任妻子,上尉军衔,出身书香门第却投笔从戎,解放战争时在某战地医院担任护理。后李云龙受伤转到医院,为救活李云龙,田雨主动给其输血。李云龙伤愈后追求田雨成功,二人喜结连理,为李云龙生下李健和李康两个儿子,后又收养赵刚和冯楠的遗孤,赵山,赵高,赵水,赵长。李云龙死后在狱中自杀为李云龙殉情。

小说人物结局具体介绍: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是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1955年去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继续担任该军军长授少将衔。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x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在淮海战役时认识李云龙,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少有的美女。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

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铭志!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最后陪伴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率军队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的时候参加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人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5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国民政府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x党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于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

1944年参军,并追随李云龙。是李云龙手下得力干将。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田墨轩,沈丹红夫妇

田雨的父母,政协委员。58年的时候遭到迫害,并下放到农场劳动,田墨轩在农场病故。沈丹红被孔捷保护起来,文革结束后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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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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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装大戏在《甄嬛传》播出时引起一番轰动,随后就越来越多类似的剧情而今年也有一部类似的古装片《如懿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作为《甄嬛传》姊妹篇的《如懿传》是改编自流潋紫小说《后宫·如懿传》,讲述乌拉那拉·如懿与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在宫廷里演绎了一段从恩爱相知到迷失破灭的婚姻历程。该剧由霍建华、周迅、张钧甯等人联合主演。从定妆照看果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feel,也有不少网友调侃称周迅的定妆照不美怎么能比得过孙俪版的甄嬛呢,这就尴尬了,还没播出就遭此评论,求周迅的心里阴影面积。但其实周迅的演绎成绩并不少完全不行,在先前的预告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小眼神中满满的充满了戏像是要说明什么一样,至少在演技上还是值得等待的。

如懿不同于甄嬛“打怪升级”式的人生,机关算尽,仍难逃被废后的命运,追其原因,帝王无情是一方面,但如懿的悲惨结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懿从娘家带的侍女就是阿箬,那个蕊心是宝亲王府里面带进宫的,和叶心,茉心,莲心等人一样从了“心”字辈。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蕊心会不会是皇后或者太后安插在如懿身边的奸细,或者是皇上安排的,后来的如懿断发会不会是她出卖如懿了或者与她有间接关系呢?

小说中写到阿诺穿的太张扬,如懿训斥她,还告诉蕊心提点一下她,阿诺去和蕊心抱怨,蕊心不仅不提点她还附和她,以后别在皇上面前穿就好,意思告诉她穿的没错呗,而且阿诺也说这身打扮先问过蕊心说没有不妥才穿的,一个奴才的打扮超越宫里的小主,蕊心会看不出来吗,她没有制止,还帮腔至少说明她对如懿不是百分百忠心的。

感觉不是惢心就是阿箬,这两个里面总会出一个叛徒的。如懿比甄嬛难太多了,没有温太医,没有崔谨夕,没有沈眉庄。。。纯嫔跟海兰都比她等级要低,不仅帮不上忙,还要被她们拖累反观《甄嬛传》,甄嬛身边不仅有流朱和浣碧,还有衷心耿耿,一心为她谋划的槿汐,难怪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乌拉那拉·如懿家道中落之继后,惜情却伤情之妻。少时骄傲任性,家道中落后日渐沉稳。入宫屡受磋磨,更习得谋略与手段,但始终不改倔强与真情。明知后宫难得一人心,仍渴望夫妻间的尊重与信任。也得乾隆珍重扶持,一路由冷宫走至继后。却在位居中宫之后,与乾隆渐行渐远,终至断发被废,独守青樱弘历的美好回忆而去。

爱新觉罗·弘历少不得志之帝,用情难专情之夫。出生丧母,备受父嫌,与养母相互利用而上位,一生难脱童年阴影。才华横溢,运筹帷幄,也自卑多疑,腹黑权谋。英俊潇洒,渴望情感,懂得欣赏不同女子的美丽,动情不动心,多情亦薄情。与如懿识于微时、相知相惜,排除万难将其扶上继后之位,却难逃帝后夫妻困境,摩擦渐生终至决裂。

各种方面相对比起《甄嬛传》你们觉得如何,在小编看来很难去反击《甄嬛传》,那已经成为了国人心中的经典又该怎样去颠覆人们心中的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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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悲恋花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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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叔叔,你怎么哭了”一声清脆的童声传进顾天骐的耳边。

低着头地顾天骐喉咙一滞,他抬起头,竟然看见安安竟然站在自己的面前

顾天骐摇摇头,目光在安安的身上来回看了好几遍,突然伸出双臂,猛地抱住了安安:一定是然然和顾天骏两个人,牺牲了性命把安安送出来的

“安安,别怕,从今以后,我会代替然然和顾天骏,好好照顾你的”顾天骐收紧了双臂的力量,纤长的睫毛有些湿润。

“你想的倒是挺好我的儿子,凭什么交给你养”沉稳舒缓地声音在顾天骐的头顶上想起,惊得顾天骐又是一愣。

慢慢的抬起头,顾天骐竟然看见满脸烟灰的顾天骏站在自己的面前,而然然,正站在顾天骏的身边,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

顾天骏彻底地僵在原地,他用力的甩甩头,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你,你们”顾天骐伸出那只受了伤的手,指了指顾天骏,又指了指安染,根本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周汉卿不是说,然然,还有顾天骏全部都被困在大火里了吗他们两个人,还带着安安,是怎么逃回来的

“天骐,我知道你在惊奇什么”同样满脸烟灰地安染走到顾天骐的面前,笑着说道,“其实,想起刚才的经历,我也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不过,这件事情真的是让人唏嘘不已。”

原来,在周汉卿离开之后

安染在撕扯铁链无果之后,就要跑出去找东西砸开那把铁锁。

可是顾天骏拦住安染,告诉她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安染进退维谷,只能崩溃的抱着顾天骏大哭。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摆弄铁锁的安安突然扔掉手中的铁丝丝,大喊一声:“妈妈,我把锁给打开了,我们快出去”

刚才还沉浸在生离死别的安染和顾天骏愣了0.01秒钟,立刻扯开了铁链,然后抱着安安,冲出了大火地包围。

在冲出大火的过程中,顾天骏为了保护安染和安安,头发被烧焦了,也受了一些皮外伤,但是没有什么大碍。

后来,救火的消防队就来了,再后来,顾天骐也就来了。

顾天骐听完安染的讲述,不可思议地摇摇头,他看向安安,问道:“安安,你是怎么把那把锁打开地”

“这件事情就说来话长了”安安晃晃自己的小脑袋,一脸的开心加得意,“记得我和妈妈在s城生活地时候,住的房间特别不好,都是用那种老式地大铁锁锁着的,偏偏我妈妈还是一个马大哈,每次都忘了带钥匙”

安安说到这里,口气有些小无奈,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所以,我们经常要麻烦一个修鞋修锁的老爷爷,为我们开锁。”

“所以呢”顾天骐张张嘴,觉得这些事情实在是太神奇了

“所以啊”安染接过安安的话说,“所以,我找那位老大爷开锁的次数多了,也就和那位修鞋修锁地老爷爷熟了,那位老爷爷的儿女都非常忙,我和安安有时候会去看看他。我也不知道安安是什么时候,跟着那个老爷爷学着开锁的”

“还不是害怕妈妈你开不了锁着急,我才让老爷爷教我的”安安一脸的小傲娇,“其实,那个开锁的技能特别好学,老爷爷教了我几次,我就会了呢”

“那是当然”顾天骏摸摸安安的小脑袋,脸上慈爱和骄傲的光芒根本挡不住:他顾天骏的儿子,怎么能是普通孩子比的上的

“”顾天骐瞪大了眼睛,还是觉得有些惊讶,“那安安你是怎么找到那些小铁丝,小钢丝的呢”

“因为那里是废弃工厂啊,随手都能找到的”安安一脸的理所当然。

“我”顾天骐眨眨眼睛,一时间说出话来,安安这个几岁的孩子,竟然救了两个大人的命

但是,仔细想想,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生,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周汉卿通缉并且死里逃生以后,生活一直过的很清贫,所以他倾尽所有,也只能买来汽油,铁链,还有最便宜的铁锁。

而安安恰好和安染过过苦日子,所以才知道这种最便宜的铁锁的开锁方法

果然,人算不如天算,或许每一段不太重要的经历,都会成为改变人生地转折点。

顾天骐感慨不已,从大起大落地情绪中微微缓过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还正在跪着,他抓抓自己的头发,觉得有些丢人,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站了起来。

“天骐,你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安染细心的看见了顾天骐手腕上的纱布,连忙担心地问道,“是不是周汉卿也去找你了”

“嗯。”顾天骐点点头,将自己受伤的手腕背在了身后,也没打算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说出来让安染担心,只是言简意赅地说道,“不过事情已经解决了,我手腕上的伤也没有什么大碍。”

“那就好。”安染放心的点点头。

这时,顾天骏一手抱起安安,一手搂住安染,即使脸上到处都是烟灰,也掩盖不住顾天骏那英俊无比的五官。

伸手揩掉安染额间的灰尘,顾天骏温柔地说道:“安染,你和安安的身体还需要进一步地检查,我们现在去医院吧。”

经历了这么一场生死,顾天骏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淡了,什么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他有生死相依的妻子和聪明伶俐的儿子,就已经足够了。

更何况,就他儿子安安地这个智商,再过几年,他就可以把顾氏公司交给安安,自己带着安染环游世界去了

“嗯。”安染对顾天骏点点头,跟着他向前走去,而安安,也乖乖地趴在顾天骏的怀里里,不说话了。

顾天骐站在原地,望着顾天骏和安染的背影,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特别地平静: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太偏执了。现在,也该放下了。

顾天骐扬着嘴角,在心里轻声地说道:然然,祝你幸福

一个月以后

h城的头版头条全部被顾天骏结婚地消息占满了,各界的社会名流挤破了脑袋,想要参加顾天骏和安染的婚礼。

可是,顾天骏和安染只邀请了一群他们的好朋友,婚礼也变得简单又温馨。

顾天骐最终还是没有参加安染的婚礼,不过,他不是因为安染的缘故,而是一直昏迷地苏珊需要进行手术,所以他亲自陪着去了。

沈楚兮当然也陪着顾天骐和苏珊去了,只是,从那天直到现在,顾天骐再也没有和沈楚兮说过一句话。

林敬泽对于沈楚兮再一次地离开,已经比上次释然很多,毕竟,他也不再喜欢那样的沈楚兮。

邱莹莹的身体彻底好了,最近刚刚出院,就是为了参加安染的婚礼。

只是,高磊对安染和顾天骏结婚的日期有些不满意,一来,是因为邱莹莹刚刚恢复,身体还需要休息,他担心邱莹莹参加婚礼会累到她。

二来是,高磊原本还打算着,他和邱莹莹要比顾天骏和安染早结婚一些,毕竟他是真的打算,生的孩子要比顾天骏和安染的多。

可是现在看来,他和莹莹要多多地努力了

此时,顾氏别墅到处喜气洋洋,大红色的绸缎铺满了整个庄园,安安和美美两个小童已经在房间外面等了好一会儿。

而屋内,安染穿着中式地凤冠霞帔,美得不可方物。

安染坐在床上,周围围着伴娘林晓晓和邱莹莹,就连安染的好朋友李思琪,都特意从国外赶了回来。

林晓晓两个人都是爱闹的性子,不过林晓晓因为害怕顾天骏的原因,一直怂恿邱莹莹要为难一下顾天骏。

邱莹莹仗着自己身体刚刚好,当然义不容辞,她挡在安染的面前,拿着一只大红色的绣花鞋,递到顾天骏的面前:“顾总裁,要不要伺候我安染姐”

“当然”顾天骏英俊地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虽然发型因为大火的关系不太完美,但是有了那张惊为天人的脸,也没有人再在意他发型的事情了。

顾天骏的好朋友都来了,厉则天,迟景逸,还有林敬泽,以及张显希和高磊,甚至苏清扬都来了,他们站在顾天骏的身后,心里不由地幸灾乐锅:顾大总裁也有被别人为难的一天。

“那开始吧,如果你伺候不周的话,可是要受罚的”邱莹莹双手掐腰,大着胆子威胁道。

顾天骏微微一笑,他当然会伺候好安染,不仅现在要伺候好,晚上,更是要伺候好,最后,能伺候出来一对双胞胎

温暖宽厚的掌心握住安染小巧白皙的脚,顾天骏一边不动声色地轻挠安染的脚心,一边慢慢地为她穿鞋子。

安染浑身一颤,她羞愤地看了顾天骏一眼,脸红的说不出话来。

这时,已经为安染穿好鞋子的顾天骏抬起头,伸出手握住了安染的脸颊,他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安染的嘴唇,然后慢慢地吻了上去。

“等一下”

就在顾天骏的嘴唇快要碰到安染嘴唇地时候,安染突然惊叫一声,她瞪着顾天骏,吼道:“顾天骏,你的手刚刚给我穿了鞋子,怎么能碰我的嘴唇”

顾天骏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一点。

“哈哈哈”

众人哄笑一堂,邱莹莹跳着说道:“我安染姐不高兴了鞋子重穿重穿”

“对对对,顾总要重穿”众人也跟着符合,“这次要蒙上眼睛穿”

笑声从顾氏别墅里传了出来,一阵微风吹过,好像要把这些快乐,带到很远的地方站推《我的前半生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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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醉玲珑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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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玲珑》是根据作者十四夜的同名小说改编,由新派系文化等公司出品的古装奇幻权谋剧,由唐丽君担任制片人,林玉芬执导,饶俊、十四夜、陈文娟、董欣如编剧,刘诗诗、陈伟霆和徐海乔等联袂主演。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稍微的介绍一下醉玲珑小说结局吧。

醉玲珑小说结局

凤卿尘和元凌在一起了。凌凌和卿尘有了一个女儿 。元湛为了凤卿尘放弃了跟元凌争皇位,最后夜天凌带着卿尘离开,传位给夜天湛。

醉玲珑小说人物结局:

凤卿尘和元凌在一起了。

元湛为了凤卿尘放弃了跟元凌争皇位..

大皇子: 原太子 被废,封祺王领养了 他跟鸾飞的儿子。

四皇子: 夜天元凌 最终当坐上皇位 。

五皇子 :夜天汐 隐藏最深 间接害的凤卿尘流产,最后死掉了。

七皇子: 夜天元湛 答应凤卿尘视夜天元凌为兄 封王爷 ,最后夜天元凌把江山社计给了他和凤卿尘隐世了。

十一皇子 :夜天澈 在对抗突厥时 被箭射死了。

十二皇子: 夜天漓 依旧是个闲散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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