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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人物作文(汇总20篇)

本书的智慧并不在书内,而是在书外,通过过读一些书,使我们了解并掌握了平日里我们不知的大悟大彻,从而能够结合自身灵活运用在生活中,才读懂一本书。人人都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可是有谁体会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介绍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人物作文,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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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己奔跑起来作文700字_人物作文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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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奔跑,我要奔跑!

——题记

为什么人们说“时间”时,也会说“时光”?是因为时间它走得太快,像光一样么?

年华似水,在不经意间六区,很轻易地便将人抛弃,嘲笑着我不会奔跑。讽刺着我只会任凭自己空虚,让时间从指缝间溜走。是啊,我一直都不会奔跑,只是慢慢地走着,然后不断摔倒不断停下脚步,甚至,往回走去。

八年级以前,我一直都是这次考好下次便滑下去的状态,从来不稳定,最厉害的一次是六年级下学期,从第一次考试的年级前二十跌倒谷底——期末的年级一百五十名后。可即便是那样,我还是不懂要努力,要奔跑,还是走两步摔一跤。

从八年级起,我的成绩稍稍稳定了些,开始学会加快一下脚步。但从那时起,我的磨蹭本性就显露出来了——做作业会做到十一二点,于是总会在十二点左右才睡,就这样,一年多了,我几乎没有在十点半

前睡过觉,几乎都在十一点后,而节假日的夜晚,因为想玩想休息有时会睡得更晚。后来,我发现,八年级,脚步加快了,但时间他还是被虚度了,因为我每晚回到家都觉得有些累,经常到八点才开始写作业。

真正发觉我应该奔跑,应该努力,为了自己,是八年级升九年级的暑假。暑假里,我看到一个朋友写的一句话:从现在起,为了自己,为了未来,好好地活下去,未来大于一切。看到这句话时,我愣了好久好久,是的,在此之前,我一直都是为了别人而活,不是自己不是自己的未来。那天我想了很多很多,最后,我终于懂得,我要为了自己的未来,好好学习,好好生活,生命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我不该浪费!

于是,我懂得我需要努力;于是,我懂得我应该让自己奔跑起来;于是,你能看到,现在的这个开始奔跑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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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自己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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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非常调皮的男孩。你想知道我的特点和样子吗?那就来看看吧!我站在镜子前,看到镜子里出现了我的形象:1.5米的个子,留着小平头,头发乌黑发亮。一双不大的眼睛,闪烁着光芒。圆圆的小脸蛋,甜甜地笑着,露出了两排不争气的小白牙,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这就是我——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

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跑步。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跑步。我在跑步的时候摔了一大跤,这时我才知道要多练习才不会摔跤。所以我喜欢的体育运动是跑步。

记得有一次我在玩耍的时候,看到树上有一个鸟窝,我便走到树林,手扒着树枝,慢慢蹬上去,顿时心想:如果我一不小心掉下去怎么办?我正准备拿鸟蛋的时候,突然一只大鸟来啄我,我一只手捂着头,一只手赶鸟,一不小心脚一滑,摔了个四脚朝天。幸好那棵树不是很高,我才没摔伤。

你知道我的特点和样子了吗?我这个调皮的孩子,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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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我自己英语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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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roduce Myself

My name is Yang Xinxin. My English name is Mary. I’学生的) colour is green. My favourite number is six. My favourite day is Sunday. My favourite pet is a dog.

I like English,Chisene and maths. I like to eat chichen, eggs, hot dogs, and sandwiches.I don’t like meat and chocolates. I like coke and milk. I don’t like tea. I like swimming, reading, taking a trip and watching TV..

自我介绍

我的名字叫杨欣欣,我的英文名字是玛丽。我是一名小学生。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最喜欢的数字是六,最喜欢的日子是星期六,最喜欢的宠物是小狗。

我喜欢学习英语、语文和数学。我喜欢吃鸡肉、鸡蛋、热狗和三明治,但是不喜欢吃肉和巧克力。我喜欢喝可乐和牛奶,但是不喜欢喝茶。我喜欢游泳、看书、旅行和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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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介绍我喜欢的一则格言作文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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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注重外表,要注重内在。

我能与这句名言相约,还有一个故事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买水果,我和爸爸吵起来,原因是谁挑西瓜,妈妈说:“你们各挑一个,谁挑的好吃以后就谁挑。”我们满口答应。

开始挑西瓜了,西瓜摊上的西瓜五花八门,有深绿色的,有浅绿色的,有灰绿色的,有浅绿色和深绿色相间的……

有的是椭圆形的,像一个冬瓜;有大圆形的,像一个篮球;有小圆形的像一个皮球……

我摸了摸那个椭圆形的西瓜,又敲了敲,“不好!”我边摇头边说。挑着挑着,我的目光被一个大胖娃娃吸引住了,它的颜色像涂上了一层绿色的漆一样,很光滑也很亮,它大大的,圆圆的,肯定很好吃。转过头看看爸爸的,他挑了一个不大不小,黑黝黝的西瓜,我暗暗一笑,心想:我肯定赢了。

回到家里,我得意地切开我的西瓜,谁知,这个西瓜白里带一点红,刚咬一口,平淡无味;可切开爸爸的西瓜时,里面的肉全是红的,咬了一口,甜甜的。“我宣布,以后的西瓜都由你爸爸买。”妈妈大声地说。

爸爸得意洋洋地朝我一笑,看我垂头丧气,爸爸意味深长地对我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上一次当没有关系,只要下次不上当了。明朝的大名臣刘基也上过当。有一次,刘基听说有一个水果摊卖的橘子一年四季光滑无比,他就去买了一个,可他拨开皮时,里面都是棉絮。买东西时不能看外表,有时外表美里面不一定好吃,有时外表不美里面说不定很好吃,所以做事和做人也不能看外表。”

听了爸爸的话我思绪万千,我想:有些漂亮的女生,她只把心思放在打扮上,不用心学习,这是只重外表不重内涵,将来到社会上会一事无成。当然追求外表美也不是一个错,当今社会,我们要做到“金玉其外,金玉其中”。

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要努力学习,将来成为一个内外皆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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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卡通人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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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哆啦A梦,因为他有一个什么都有的口袋;有人喜欢喜羊羊,因为他机智勇敢,阳光帅气;还有人喜欢柯南,因为他是一个聪明,帅气的人,还是一个侦探高手……而我,最喜欢《熊出没》中的主角:熊大。

熊大它有一个圆圆的肚子,红白相间的棕毛,连鼻子也是红色的,最主要的是它有一双听觉尖锐的耳朵。

它也是一个能保护好弟弟的好哥哥,在熊二受到危险的时候,它总会挺身而出。用它聪明和智慧,每一次都把熊二从危险中救出来。举一个例子,在熊二被光头强抓到的时候,熊大刚好经过,它一看见自己的弟弟被光头强抓住,就马上冲到光头强面前,它先是对光头强吼了一声,然后对光头强说:“放开我弟弟。”光头强想了想,又看看手中的枪,大声地对熊大说:“没门”。再向天上打了一声,熊大用手中胡萝卜向光头强一扔,就把光头强打得眼冒金星,熊大趁着光头强不注意,就把熊二飞速地拉到它身边,光头强气的火冒三丈,把枪拿起来就向着熊大它们打去,熊大和熊二飞速的逃跑,熊大看看手中的胡萝卜,大脑突然一“亮”,在原地站着不动,还挑衅着光头强,光头强更生气了,他这次比以前跑的更快,眼看就要到了,熊大就又把手中的胡萝卜向枪口扔去,刚好,光头强在那时发了一个子弹,然后就把光头强和他的枪一起炸飞了。

熊大的机智与勇敢,得到了我对它的喜爱,熊大的这种精神应该让我们去学习,去欣赏。你们有喜欢过熊大吗?如果喜欢,那就把你喜欢的内容分享给你的小伙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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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自己的英语词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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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name is XX,Im 12 years old.I come from XX primary school.I think Im a kind and confident girl.I like all the subject that I will learn this year,and I try my best to lear English well all the time.I like listening to pop songs and singing.Ive been learning dance for 4 years.I think these hobby will be good for my future.I got on well with my classmates and my teachers when I was in the primary school,Im glad to meet all the people in our class.Lets be fri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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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物介绍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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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公元前2717年-公元前2599年):古华夏部落联盟首领,中国远古时代华夏民族的共主。五帝之首。被尊为中华“人文初祖”。据说他是少典与附宝之子,本姓公孙,后改姬姓,故称姬轩辕。居轩辕之丘,号轩辕氏,建都于有熊 ,亦称有熊氏。也有人称之为“帝鸿氏”。

史载黄帝因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黄帝以统一华夏部落与征服东夷、九黎族而统一中华的伟绩载入史册。黄帝在位期间,播百谷草木,大力发展生产,始制衣冠、建舟车、制音律、创医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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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自己的英语作文

全文共 1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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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name is Yang yao, I am a girl, but high forehead, nose slightly tilted,

appears somewhat reiki.

My body is thin, when I was a child often sick. Therefore, mom and dad is

everything depends on me, over time gradually formed the habit of love lost his

temper, a little a bit is not good, to mom and dad lost his temper. Remember

once, have more minutes at 9 o clock, I have finished my homework and went to

watch TV, my mother wont let me see, turn off the TV. I am not talk to her a,

turn on the TV again, just like that, mom, I drive, back and forth several

times, mom finally angry, loudly say: "you are not obedient, give me out." I

have heard, stared at mother, pushed the door open and ran outside. In the end,

still mother took me to back up. You see, at that time, my temper is what kind

of ah!

I gradually grew up, or a lot of temper, I also fell in love with music,

has become a small fan. Mom and dad bought me a tape let me learn many childrens

songs.

I am also a love of labor of a little girl, my mother got up very early

every morning, mom told me dont you wash the clothes today, but when I get up in

the, see home there are a lot of clothes not wash, and every itch I put my

clothes washed. My grandma and neighbors compliment I love work, some neighbors

said that I would do.

I have a fault, is the problem when the teacher let the students to answer,

my heart will be pounding, a long time to calm down.

Friends, capricious, is my personality; Love to sing, love labor is my

hobby. Do you like me?

我叫杨娇,我是女孩,前额却高,鼻子微微翘起,显得几分灵气。

我身体比较瘦弱,小时候常常生病。因此,爸爸妈妈就什么事都依着我,天长日久渐渐地养成了爱发脾气的坏习惯,稍有一点儿不称心,就对爸爸妈妈发脾气。记得有一次,已经九点多钟了,我做完了作业,就去看电视了,妈妈不让我看,把电视关了。我才不理她那一套呢,又把电视打开了,就这样,妈妈关,我开,来来回回好几次,妈妈终于发火了,大声说:“你真不听话,给我出去。”我听了,瞪了妈妈一眼,推开门就往外跑。最后,还是妈妈把我给拖了回来。你们瞧瞧,那个时候,我的脾气是什么样的啊!

我渐渐地长大了,脾气也好了很多,我还爱上了音乐,成了一个小歌迷。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歌曲磁带让我学。

我也是个很爱劳动的一个小女孩,每天早上我妈妈起得很早,妈妈就跟我说今天的衣服不要你洗了,但是我起来的时候,看见家里有很多衣服没有洗,我就手痒痒把衣服给洗了。我的奶奶和邻居夸奖我爱劳动,有的邻居说我会做事。

我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当老师要让同学起来回答问题时候,我的心就会怦怦直跳,很久才能平静下来。

朋友们,任性,是我的性格;爱唱歌、爱劳动是我的爱好。你们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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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自己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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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眼中,我是个不惹人喜爱的“母夜叉”,缺点实在太多!在这里,我要理直气壮地大声宣布:我是最优秀的,因为我有爱自己的十大理由!不信,听我慢慢道来。

别人说我性格火暴,是现代张飞!这是哪儿的话呀!班上没有哪位千金小姐比我为人耿直,做事爽快。一旦谁有问题,我马上就口没遮拦地指出来:“你怎么,她怎么……”(小学生作文网)

有人认为我凶巴巴的,哼!那是咱爱憎分明,谁对谁错,难逃我的火眼金睛。我只要认为是错的,就毫不客气地立即批评。比如劝架时,我先将他们分开,然后站在他们中间,清清嗓子,来一个“河东狮吼”,把双方数落得体无完肤、狗血喷头才过瘾。哈哈,怕了吧!

啥?说俺没女人味Z有没有搞错,小妹我今年芳龄才11,还排不到“淑女”的队伍里呢!

他们说我多管闲事,可是我感到奇怪,以前不是大力提倡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吗,怎么今夭都成了缩头乌龟?俺们管的都是班上不平之事,为的是帮哥儿们姐儿们讨个公道。

女生说我长得肥,可却没人说我像“杨贵妃”。给点掌声,鼓励一下,捧捧场嘛!她们却不懂,古人多明智,早在唐朝时,人们以肥为美,那时的审美观点才叫“酷”嘛!

老师眼里,我是个爱唱对台戏的刺儿球。哪里,过奖过奖。班上哪位人士会像我这样有怀疑精神呢?人家大科学家都说了,没有怀疑,就没有科学的进步嘛。嘻嘻,没说错吧!

你敢说我不讲道理?那可是好事儿,说明我坚持自己的原则,个性鲜明,刺眼!

人家都嫌我疯玩儿,但他们哪知道“生命在于运动”这个真理?谁会像那些“书呆子”挂着副高度近视眼镜,一天到晚死读书。

有人抗议,我上课爱画画儿。虽然不是好事,可从中却折射出我超人的艺术天赋,乃“当代凡高”也!

在人家眼中,我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芭比。哎哟哟,别要求过高嘛!我最后一个理由是————我毕竟还是一个11岁的小孩子嘛!

我就是我,纯正的我!100%鲜活的我!新鲜的我!绝不含防腐剂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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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物介绍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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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边彻

故事的男主角。在神户高中毕业后,到东京的私立大学升学,于文学部专攻戏剧。喜欢喝威士忌、白兰地、爱看书、和女人厮混。不喜欢与人有深入接触,除了直子。

小林绿子

和渡边彻同上《戏剧史II》课,大学一年级女生。自家在东京内的大冢经营小林书店。乐观、开朗型少女,十分情绪化、喜欢跟人赌气和爱撒娇。母亲因脑肿瘤去世,父亲也因此病逝世。会做关西风味的菜式,有抽烟的习惯。

直子

和木月自小相识的女性朋友,后来成为木月的情人。高中毕业后到东京的大学升学,其后在火车上遇到渡边彻。遇到渡边彻的半年后,进了京都一间名为“阿美寮”的疗养院,是集体治疗精神病患者的设施。“1970年夏天自杀。

石田玲子

是直子在阿美寮的女室友,身上有着许多皱纹。在渡边彻探望直子时,当观察者。自小立志当职业钢琴家,但因精神病而被迫放弃,后来和跟她学钢琴的男生结婚,但后来被一位跟她学钢琴的十三岁女同性恋者令她被人误会是同性恋者引起邻居非议,最后和丈夫离婚。喜爱抽烟、会弹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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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自己的英语

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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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dear teachers,my dear professors.i am very glad to be here for your interview.my name is song yonghao,i am 22 years old .i come from luoyang,a very beautiful aicent city.my undergratuade period will be accomplished in changan university in july ,2004;and now,i am trying my best for obtaining a key to tongji university.

generally speaking ,i am a hard working student especially do the thing i am interested in. i will try my best to finish it no matter how difficult it is. when i was sophomore, i found web design very interesting, so i learned it very hard . to weaver a homepage for myself, i stayed with my pesonel computer for half a month.,and i am the first one in my class who own his homepage. forthermore,i am a person with great perserverence. during the days preparing for the first examination,i insist on running every day, no matter what the weather was like.and just owning to this,i could concentrate on my study and succeeded in the end.

well ,in my spare time ,i like basketball, tennis and chinese chess. also english is my favorate.i often go to english corner to practise my oral english on every thursday,and write compositions to improve my witten ability .but i know my english is not good enough ,i will continue studying.

ok, that is all,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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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年级介绍自己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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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8岁了,正在读小学三年级,个子偏矮。圆圆的脑袋像个大皮球,头顶的头发黑黑的,短短的,父亲说我很精神。长长的眉毛下,眼睛大大的。小巧的鼻子,镶嵌在眼睛和嘴巴中间,造型特美观。我爱穿叮当猫的外衣和短裤。

我是一个不怕苦难、十分勇敢的小学生。我非常活泼,爱好交友。新同学、新邻居,没有哪个不是我的朋友。不相识的小朋友,我也会很快和他们认识,成为新朋友。我想让世界上的人变得更快乐!

我喜欢各种运动:跳绳、跑步、爬云梯、吊双杠、打乒乓……。在这些运动中,我最喜欢的是打乒乓球了!

你们喜欢我吗?喜欢的话就和我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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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介绍自己作文600字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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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x,现在在河甘肃省龙泉小学5年级学习,今年11岁。我家里有4口人,有爸爸、妈妈、姐姐和我。我的外表嘛,说不上是英俊,但也不算丑。圆圆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浓眉大眼,两只耳朵长在两旁,一个鼻子镶嵌在脸蛋中央,一个小嘴长在鼻子下面。我每天都是一个笑脸,即使有烦恼我也不会说出来。

我有个乐于助人的特点。记得有一次,我们中午放学,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个老奶奶身上背着很多东西,走不动了。我马上跑过去,问了一下情况。原来今天老奶奶去走亲家,,由于亲家给的礼物太多,老奶奶累得走不动了。于是我对她说:老奶奶,我帮助你把东西背回家吧!老奶奶高兴地回答说:好,好。谢谢你,小朋友。我一边背着东西一边搀扶着老奶奶。不一会儿,就到了老奶奶家。我把东西放到老奶奶的屋子里,老奶奶直夸我是一个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甜蜜蜜的。

我也有一个爱好,爱看书。记得有一天上午,妈妈叫我剥蚕豆,我答应了。我一边剥蚕豆一边看书,妈妈看见了,哈哈大笑。我疑惑不解地说:妈妈,你笑什么?妈妈回答说:你自已看一看吧!我连忙低下头一看,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我把豆壳和豆肉混在一起了。当然,这是我的一个缺点。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全神贯注。

我呀,有时候也很马虎。比如在数学这一方面,举个例子说明:125×30=3750。用简便的方法就是125×3=375。我先这样算出结果,直接把375当成了得数,把积缩小了10倍。有时候,我还会把加法算成乘法,把乘法算成加法呢!

我写完了作业,根本就不检查,才造成了许多错误。如果我检查了,有时候还会照着原来的抄写一遍的。当然是为了节省脑子嘛。我决定,以后要认真检查作业,保证没有错误才行。

我这个人爱看电视,所以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看电视身上了。有时候,我吃饭也要看着电视,看书也看着电视。一开始,我以为是一举两得,两全其美,可是接下来一考虑,还是一件事情也没有做好。爸爸因此还给我订了一条规则:如果五年级上学期考考不到满分,不准看电视。我想:我以后要少看电视,把精力要用在学习上。

我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缺点。我以后要改正这些缺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要改变自我,做一个新的我。

你们现在认识我了吧?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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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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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棋

历史中有千万个人物,各有各的长处。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莫过于汉昭武帝刘秀了。

刘秀是汉高祖刘邦的后代。只是一个假后代,因为当时刘秀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一般来说,农民当皇帝只不过是异想天开,然而,奇迹发生了——刘秀竟硬生生的从农民打成了皇帝!

不仅如此,刘秀当了皇帝后,把匈奴、蒙古等周围的贼收拾了个一干二净。让匈奴人一听见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名时就浑身发抖。也正因为刘秀爱打仗,暴打匈奴,才把自己给封为武帝。让我觉得哪怕汉高祖刘邦和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和刘秀相比也不过如此。

刘秀除了自身本领之外,刘秀用人也很厉害。正因为手下厉害,而又发挥在该发挥的地方,这才让刘秀能把匈奴给暴打。

刘秀的事业正如他的名字“秀”,一生中极少出现失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刘秀太爱作战了,经常亲自带兵与匈奴作战,这让很多刘氏皇族对皇位虎视眈眈。如果没有厉害的武将的话,恐怕刘秀会继续自己作战,自己作战的话,朝廷中必然有刘氏皇族偷偷争王位,那么刘秀辛苦建立起来的王朝就被毁灭。所以,君王厉害还不够,武将、文官也要厉害。

刘秀,这个凭着武力打出奇迹的皇帝;这个神一样的皇帝,就是我心中最强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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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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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首诗将李白狂傲不羁的性格尽收眼底。这豪迈的性格让我钦佩。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李白是如此的自信,如此的乐观。在他一次一次的受挫折后,他找到了情感的发泄之处——诗赋,他毕生创作九百九十多首诗歌,是当之无愧的诗仙,他的自信让我为之钦佩,那份坦荡的心胸是多么壮阔、多么宽广。不仅仅他的诗意味深长,飘逸潇洒,他那乐观、自信的性格特点也是我们可以学习的榜样!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他这狂傲的性格,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他在朝廷做官,却遭到众人排挤,最后只能离京回乡。他在嫉妒苦闷的心情中,又创作出了许多的优秀诗篇,这百折不挠的精神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即使在嫉妒失落的情况下,他也没有放弃写诗,他已经将写诗当成了生命里的一部分!这种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恰好是我们缺少的,我们要学习这种精神,将李白作为我们的榜样!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李白的愁绪有千缕,有万般,实现不了远大的志向则是他最大的苦闷。贤才难遇明君。一个有远大志向和抱负的人却难以成为栋梁之才,这难道不是李白的悲剧吗?在看清了事实后,李白开始专心写作,终于成为了中华诗坛第一人,为中华文学史上添光增彩,终于名垂千史,万古长青。这对于我们十分有启发。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能力,有才识,并且能看到自己的长处与短处,才能做出非同一般的成就。李白的这一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自信、乐观、坚持不懈的李白却郁郁不得志,但他了解自身的长处,发挥长处,使得自己流芳百世,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效仿吗?无论什么时候,李白那非一般的才华都值得我们为之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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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自己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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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这个班级,可能大家还不太了解我。现在,我就让大家认识一下我—一个善良的小女孩。

我叫杭笑来。我有许多爱好,比如说读书啦,画画啦,等等。这些啊,我不仅非常喜欢,而且还很在行呢!

我喜爱读书,这是我的大优点。每当我拿到新书时,都爱不释手,常常看的废寝忘食。一次,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我一见到他,就激动起来,连忙把书夺过来,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书中人物的离奇遭遇吸引了我。就在我着迷的时候,妈妈已经站在我面前:“快点,快点吃饭,叫了你四遍也听不见!”听到妈妈这话,我知道她一定发火了,没办法,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放下书去吃饭。

这就是我。希望大家永远记住我—一个善良的小女孩—杭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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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自己作文_人物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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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需要逆境,人们才能走向成功;有时需要厄运,人们才能把握命运;有时需要暴风雨,人们才能珍惜宁静;而有时遭遇了坎坷,人们就更觉得真情的可贵。

我们只有在受到怀疑时,才真正明白信任的真谛;只有在独处的时候,才会发现自我的真实……人生总是不断期待,不断失败,不断体验,不断成长,我们只有敞开心扉,感受万物,经历这种种的心路历程,才会明白自我,珍爱自我。

那么,让我们学会爱自己。只有爱着自己,哪怕厄运,哪怕伤害,我们都会依然陪着自己,走过风风雨雨。

年龄增长了,心境也就改变了,那是不能挽回的,其实人不需要饱经沧桑,经历岁月轮转本身就已经足够了。人为什么喜欢回忆?因为人都爱自己,因为过去的事情对你是没有威胁的。当没有威胁的时候,人就容易显露出他的诚实。

所以,我们应该学会爱自己,人与人之间有着种种隔阂,只有真诚才能融化这一切,让人们打开心扉彼此信任,对生活、对未来都充满美好的幻想。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痛苦挣扎。

在成长的过程中,爱,需要付出代价,但它更需要心的呵护 ,意的坚韧。在挫折前切忌;因为爱,会让生活、让人生都充满色彩,充满奇迹,所以我们要懂得爱。先要会爱自己;学会爱自己,就能懂得爱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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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人物介绍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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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1]名丘,字仲尼,祖籍宋国栗邑(今属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出生地鲁国陬邑(今属山东省曲阜市)。中国著名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

孔子开创了私人讲学的风气,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学说成为中国二千多年封建文化的正统。他兴办私学,突破官府垄断,扩大教育对象的范围,曾受业于老子,带领部分弟子周游列国十四年,晚年修订六经,即《诗》《书》《礼》《乐》《易》《春秋》。孔子去世后,其弟子及其再传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语录和思想记录下来,整理编成儒家经典《论语》。孔子在古代被尊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孔圣人、至圣、至圣先师、大成至圣文宣王先师、万世师表。其儒家思想对中国和世界都有深远的影响,孔子被列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被尊为儒教始祖(非儒学),随着孔子影响力的扩大,孔子祭祀也一度成为和上帝、和国家的祖宗神同等级别的“大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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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自己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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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你们好,你了解本人吗?

本公子名叫马家淇,今年9岁,湖南省桃江县人,在深圳市福田区黄埔小学读书,现就读二年级,家住福田区金海湾花园5栋13C。

我身高一米三八,长得不胖不瘦,体重50斤,只有爸爸体重的三分之一。

我有满头乌黑的头发,弯弯的眉毛,小小的眼睛,小小的鼻子,一张樱桃小嘴,耳朵像两把小扇子。

我的上身经常穿雪白的小背心,下身穿兰色的短裤,我是标准的“刘翔”打扮。

我的性格比较内向,我不好动,有时像一根木头一样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我也不喜欢和不认识的人说话,因为我时刻都有“警惕”心理。

我非常喜欢打电脑,因为电脑里有好玩的跑跑卡车,既可以学着开车也可以玩游戏。

在我出生的第二天,妈妈抱着我,我的小鸡鸡竖立起来了,妈妈问医生我会不会拉尿,医生说不会,妈妈就抚摸我的小鸡鸡,结果突然尿了出来,妈妈吓了一大跳,而我却笑妈妈上当了。

还有一次,我在学校里做题时,有个小朋友他一道题都不会做,他来问我怎么做?我就把做法一五一十的告诉给他了。

我觉得妈妈对我非常好,她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我喜欢妈妈。

我长大了要做一个大画家,像戴崧那样画画非常好。我要超越以前的一些画家,做一名大画家。

这就是聪明而可爱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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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寻找前世之旅人物介绍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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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前世之旅》2007年朝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Vivibear。主要讲述了多次穿越到不同国度的故事。

叶隐;因为前世杀害了天帝的儿子——沙卡,为了替沙卡寻找破碎的灵魂碎片,和师兄飞鸟穿越于不同的时空替委托人完成任务,获得一滴眼泪的报酬,直到无量瓶变满装入自己的一滴眼泪.个性活泼,善良,纯情,因此总是被爱,前世其实是沙卡的一根肋骨,作为冥王的养女——伊纱,同时被日族首领阿斯克和沙卡爱上。黑眸黑发。

撒那特思: 全名:撒那特思·亚隆·伊斯多维尔 阿斯克的今生,曾与天后炎娜策划谋反,最后因为伊纱(小隐)而破坏计划,因为将日族的宝物杀神之音过继给了伊纱,因此遭受了:“生生世世不得见到光明”的诅咒,成为强大的血族Tremere族亲王(吸血鬼),在小隐执行任务过程中,意外的邂逅,爱上了隐,通过莱希特的协助,到达现世,最后成为隐的丈夫。银发蓝眼。

司音:沙卡在现世的名字,在沙卡每一世8岁的时候就带她回来教她灵术,让她完成搜集眼泪的宿命.直到和沙卡最相似的小隐的出现让他情不自禁的再次爱上.平时是面瘫,对隐一直贯彻着爱,只可惜,他是未来天帝,又老是隐藏自己的感情,只会默默的付出,从没说出口.所以,隐从来对他只有亲情吧。在搜集眼泪的时候眼睛一边是银色,一边是淡紫.金发金眼。

飞鸟:沙卡原来养过的一只神鸟,和伊纱一起贬下凡,与隐产生深厚的兄妹之情.在西泽尔那一世,被沙卡发现,从其和隐一起做任务。金发蓝眼。

嬴政:一次任务中邂逅的秦始皇,和隐是知己。

冲田总司:阳光般的美少年,实则是新撰组一番队队长,斩人的鬼,最后因肺结核死在隐怀里。

赛斯:吸血女伯爵——巴托里的儿子,对隐也是动心的.在隐执行任务中帮了很多忙。

拉美西斯二世:阳光般的男人,埃及的法老,一直爱着隐,送给了隐一只"挚爱之妻的镯子"。

西泽尔:狠毒阴险的毒药伯爵,爱着自己的妹妹琉克勒茜。

安倍晴明:伟大的阴阳师,狐狸般的男子,同样爱着隐。

哈伦:阿拉伯的王子,刚开始很狂妄,后面同样爱上隐。

目莲:十分消极的美少年,后被隐改变,带着婆须蜜离开。

拉尼阿尔:北欧的海盗,豪爽的青年,爱隐。

佛兰德尔:高贵的骑士,因为是私生子而被弟弟排斥,后有所改观,对隐的爱就像向日葵的花语——沉默的爱。

伊兹莫:玛雅的大祭司,阴险狠毒的男人,最后被隐改变,爱上隐,最后为了救隐喝毒药而死。

房遗直:房玄龄的长子,牡丹般的贵公子,爱隐。

冥界人物

安提:冥界的梦神,实则还是一个渴望爱的孩子。

希泊:冥界的睡神,爱着冥后,是冥王和冥后吵架的主要原因。

修:善良的死神。

伊莱斯:冥王,伊纱的养父。

拉雅:冥后,伊纱的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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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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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干的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宋江不仅对友义,对亲也孝。宋江怒杀阎婆惜后,自身已性命难保,仍不忘自己的父亲。宋江要投奔梁山时,看到父亲病故的家书,捶胸顿足,连夜赶去奔丧。刺配江州,宋江宁可受牢狱之苦,也不愿违反父训,随众兄弟上山。这不就是“孝义黑三郎”吗?

但是宋江也并非是完美的人。宋江为了把霹雳虎秦明逼上梁山,设计活捉他,又假意挽留他,实则派人冒充他,在青州城肆意杀人。后来秦明回青州城,慕容知府杀死了他的全家老小,并痛骂他。秦明只好上梁山。为了拉拢一个秦明,却杀了无辜的百姓。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与不顾百姓性命的昏君有何不同?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死,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江就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死。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死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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