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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人物作文精选20篇

本书的智慧并不在书内,而是在书外,通过过读一些书,使我们了解并掌握了平日里我们不知的大悟大彻,从而能够结合自身灵活运用在生活中,才读懂一本书。人人都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可是有谁体会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介绍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人物作文,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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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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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1613.7.15—1682.2.15),汉族,明朝南直隶苏州府昆山(今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人,本名绛,乳名藩汉,别名继坤、圭年,字忠清、宁人,亦自署蒋山佣;南都败后,因为仰慕文天祥学生王炎午的为人,改名炎武。因故居旁有亭林湖,学者尊为亭林先生。明末清初的杰出的思想家、经学家、史地学家和音韵学家,与黄宗羲、王夫之并称为明末清初“三大儒”。[1] 他一生辗转,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创立了一种新的治学方法,成为清初继往开来的一代宗师,被誉为清学“开山始祖”。[2] 顾炎武学问渊博,于国家典制、郡邑掌故、天文仪象、河漕、兵农及经史百家、音韵训诂之学,都有研究。晚年治经重考证,开清代朴学风气。其学以博学于文,行己有耻为主,合学与行、治学与经世为一。诗多伤时感事之作。[3] 其主要作品有《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音学五书》、《韵补正》、《古音表》、《诗本音》、《唐韵正》、《音论》、《金石文字记》、《亭林诗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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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喜欢的动画人物日记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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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喜欢哪些卡通人物呢?你还记着腆着大大的肚皮和两个大耳朵的猪八戒吗?

他那个往上抬起的猪鼻子,穿着蓝色的衣服,抬着他那九齿钉耙,和他的大师兄、沙师弟一起护送师父去西天取经。

那些妖魔鬼怪一心想着吃唐僧肉,可是我们唐僧师父并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老是被妖怪抓到。可是,我老猪怎么能放过他,可是再硬的骨气没有实力是不行的,也被老被妖怪三番五次的戏弄,最后还得让大师兄悟空来救。

八戒好吃懒做。有一次,大师兄让老猪去化斋饭,再去打听去一下此地的地名。可是,八戒把九齿钉耙放到旁边,躺到石头上呼呼睡大觉去了。不料,可恶的大师兄悟空却变成了一只麻雀,看着八戒的一举一动,等八戒睡起来回去复命时,就被孙悟空训斥了好久,也活该被训斥,谁让他偷懒的。

虽然八戒好吃懒做,但是他憨厚,聪明,对唐僧忠心耿耿。

记得有一次,唐僧师父被黄袍妖怪抓走了,恰好大师兄孙悟空又被唐僧赶走了,八戒心急如火,但他自知能力不足,急急忙忙去花果山叫孙悟空帮忙,可是大师兄悟空并不理会八戒。八戒气急了,大骂道:“你个弼马温,……”当他要冲上花果山的的时候,众多猴子把八戒拉到悟空面前,悟空问:“你来这干什么?”他连忙说:“师父被妖怪抓走了。”可是孙悟空却说道:“他抓住关我什么事?他不是已经不要我了吗?”八戒很生气,但是他并没有放弃,用激将法说:“黄袍怪说你是个什么孙行者,他可不怕你,你若来他就剥了你的皮,……””孙悟空一听,同意和他去救唐僧了。最后,在八戒和悟空的努力下把唐僧救了出来!

这就是我喜欢的猪八戒,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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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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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红楼梦》,林黛玉那个超凡脱俗,才华横溢,多愁善感的影子,就像一幅幅真实的画面在我眼前,隐了又现,现了又隐。我很悲哀,我喜欢她,可我看她的眼神也只能用泪水淹没。

许多人都喜欢谈论黛玉和宝钗,比较两人谁好谁不好。但我觉得她们是无法比较的。她们俩完全不一样,从内而外。黛玉的性格里隐藏着叛逆、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这是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不避讳;不喜欢言色,喜欢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这些高贵的品质存在于一个封建社会下的弱女子身上,实在是难能可贵。我想,黛玉该是一朵幽然独绽的清莲,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纯真,如碧玉般清澈。

我不得不为黛玉的诗情画意而惊叹,世间竟有这般有才气的女子。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时,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还是草落木枯雁南归的凄凉;都可经她的口吟成一句句千古绝唱,这便是她诗人的气质。

而这些,从她那娇媚柔弱中是不难看出来的。她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时似弱柳扶风。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真是一个人见人怜的隽雅女子,难怪宝玉哥哥会对她眷顾有加,疼惜备至了。

可是,上天真的戏弄人,它让黛玉成为如此完美的一个女子,却又把她安排进一段如此残酷的生活中去。我爱看《红楼梦》,却也害怕看《红楼梦》。我不忍心去看那些令人流泪的文字。我控制不了为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而叹息。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苦无依;她的性格,注定了她的寂寥忧伤。纵使大观园里的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可这里却没有她可依靠的亲人:幼年丧母,她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弱者,她有太多的心语,可没有她倾诉的知己。况且,在那样的社会,又怎会容下她那份纯真的爱呢?她有的,只是对着纷纷飘落的花瓣儿,默默流泪,哀叹、悲吟、伤感。终于,花落尽了,只留给她一个悲凉的结局。她的一生就是这样凄凉的度过的。一曲《红楼梦》终了,可是她的多愁善感,她的娇媚柔弱,她的诗人才气……,却始终挥之不去。

我喜欢她,喜欢她的超凡脱俗,喜欢她的才华横溢,喜欢她的那份纯真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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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第一次自己上学作文450字_小学五年级作文_人物作文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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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说好,我要自己上学,自己回家,妈妈同意了,早上,我吃过早点,就自己背着书包上学去了,路上有很多车从我跟前经过,我都小心翼翼得让过了,走到路口,我一看没车,就飞快的跑了过去,我的心还在怦怦地跳,不过终于来到了学校,放学了,我自己回家,走到儿童乐园门口,我一看有这么多的车川流不息,我就有些害怕了,一直以来都是妈妈领我过马路,今天得靠自己,走到马路旁边,我更害怕了,我想起妈妈给我说的话,“宁可等十分,也不强一秒”的话。我就等了好长时间,发现两边都没有过往的车,我就放心的过去了,心还是在怦怦跳,但同时也非常高兴,我回到家心里虽然有点害怕,但还是告诉妈妈,“妈妈,明天我还要自己走”妈妈说:“我一直在家担心你呢”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上学,自己回家,我以前特别害怕一个人走,不过今天试了一下,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难,我心里很高兴,终于靠自己完成了一件事情,干什么事都有第一次。我以后要多靠自己,多锻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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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自己话题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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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五班,渊华,年方十六,性别女。

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写自我介绍,到现在也不会用什么华丽的词藻来描述自己

我喜欢画画,喜欢二次元,喜欢可爱的东西。有时候我也会在草稿上画一些可爱的涂鸦,母亲跟我说这是一个不好的习惯,但我还是乐此不疲。虽然说喜欢画二次元,但我从小到大画过的二次元人物也不超过二十张,大概是因为画的太丑了自己也看不下去了吧,反倒是素描画的比较多。

我是七年级开始接触素描的。当时的美术老师在开一个素描兴趣班,学校有兴趣的都可以去参加。我是被我的姐姐拉去的。结果到后来越画越好玩,画着画着学校成立了书画社,我也就自然而然的参加了。

对于体育这种东西,我还真是难以启齿。我的体育好像一直以来都差到不行,说起来我也是慢吞吞的一个人,干什么都慢吞吞的那种,也不喜欢运动什么的。关于期末考试近四十分的体育成绩,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怎么来的。

又说到成绩,成绩总是学生的命根。我个人是不太在乎成绩的,因为成绩不是衡量一个人的一切标准。但我又是一个比较好强的人,一直以来都不喜欢输给别人的感觉,在成绩上,也不喜欢。而且学习并不是一件坏事,我认为学习是很有用处的,至少目前看来,学习对我来说很重要。

初中的各个学科我更喜欢的是理科,文科总是让我特别头疼。语文的作文和阅读题总是难以理解,历史的各个时间我也容易混淆,地理总是记了又忘,忘了再记,唯独政治和英语稍稍好上一点。理科中,我最喜欢的又是数学,数学总是给我一种很直白的感觉。

我还有一个小书柜,柜子里放的大多数都是小学到现在的教科书,一本不落。其他还有一些就是新课标必读书目,少少的几本就是疯狂阅读、郁雨君写的小说和一个科幻系列的小说“三体”。比起看言情小说,我更喜欢看科幻类的,言情小说在我眼里总是特别的“玛丽苏”。

有人总说我不像个女生,穿衣打扮什么的都不那么可爱,看书也看那些看不懂的东西,玩游戏手机里也只有一个“王者荣耀”,虽然几个月前卸载了。我的穿衣风格是没话说,虽然我很喜欢那些粉嫩嫩的小裙子,奈何家里的母上大人最不喜欢我穿裙子了,而且我也知道那并不适合我,可能是心理作用。玩“王者荣耀”也是朋友带进去的坑,虽然勉勉强强打到了黄金一的段位,但我还是不得不说这个游戏并不适合我。

貌似扯的有点多了。我的自我介绍里好像没有什么形容词,更多的是简单的陈述句。因为我也不是一幅画,一首诗或者是一朵花,我刻意装点自己,也不会用优美的句子来自我描述,更不会用浓郁的香气来迷惑他人。我觉得我更像是一张白纸,简简单单的就好,在漫长的旅途中经历很多人,很多事,在我的白纸上写下一道道痕迹,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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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自己的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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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叫韩梅,今年11岁了,在XXXX小学读书。你想了解我吗?接下来,我就介绍一下自己

我,长得并不漂亮,瓜子脸,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一个有点矮的鼻子,还时常会挂着微微的笑,我一般都穿着校服。

我很喜欢看书。因为看书不仅能丰富知识,还能安静心灵,总之看书有说不清的好处。“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是我的座右铭,学习也要像看书一样仔细,还要多读、多想、多看,才能更好地掌握全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无知识鱼无水那样,知识对人固然重要,今天的认真努力就能换来明天的美好生活和前途,所以,每个同学都应当认真学习。有时,我看书还会看得着迷呢!

我的学习还算不错,品德也不错,还拿过一次县三好学生呢!我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们的好榜样。在班上担任班长,大家都说我很淳朴,学习很用功,但我唯一的不足就是太胆小,上课很少发言。

看,这就是我,一个胆小文静的女生。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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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作文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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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的美好莫过于静静聆听一曲悠扬的旋律。飘下的一阵雨丝是一曲轻柔的乐曲;泉水畅流是一曲欢快的乐曲;风儿拂过柳叶是一曲缠绵的乐曲。在我们生活中,随处都可听见各种各样的曲子。

在我心中也温存着一首值得聆听一生的歌曲--摇篮曲。或许有人会说我幼稚,可我却不以为然。这首曲子是那样的普通,它不是一首情绪激昂让人振奋的歌,也不是一首缠缠绵绵让人黯然泪下的歌,它是一首让我深深感受到温暖的歌。

“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妈妈的双手,轻轻摇着你。。。。。“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着妈妈那安详的神情,温柔的动作,不由得微微一笑。这笑,是幸福的。那声音是那样的柔缓,就如一条明澈的小溪,静静的向前流淌着,直到那股凉爽的水,沁入了我的心里。不需要任何伴奏,这音色之美,仿佛童话一般,甜美而幸福。让人久久的沉醉于此。

在歌声的引领下,我看到了很多:晨曦中,妈妈用轻柔慈祥的声音呼唤着睡眼朦胧的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妈妈那如春风般的微笑,那个笑,已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上,那个笑,让我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了。吃着妈妈做的饭,仿佛那是一罐喝不尽的甜美的蜜糖,心里暖暖的,似乎又涌进了一片温热的海洋。夜晚灯光下,面前多了一杯热牛奶,身上多披了一件衣裳,转头一看,是妈妈那一如既往的笑脸,用它那无形的言语鼓励着我。

悠扬的乐曲让我感受到了母亲那份永恒不变的暖暖的爱,并让我此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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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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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卡通人物,那我可是最在行了,什么百变小樱啦,小魔女doremi啦,咸蛋超人啦,我都知道。可要说起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还是那只口袋里装满宝物的小机器猫——-多啦a梦。

据说,多啦a梦最早出现在欧洲,而且深受欧洲小朋友的欢迎。到了一九九几年呀,嗯,我忘了,反正呀就是到九几年的时候,才传到中国,我第一次看到这只小机器猫就喜欢上它了,我并不是喜欢它的外表,而是喜欢它那小袋子,并且喜欢它吃豆沙饼的样子。嘿嘿,它吃的样子很好笑,怎么,看你的眼神好像不信,我可是有证据的,真的,你打开电视看看,就会看到的,怎么样,好笑吧。

每当我们全家打开电视看的时候,只要看到有关多啦a梦的新闻,电视剧等等,我都不顾一切的抢过遥控器,按到那个台,哪怕妈妈在气头上,我也要抢过来看。自然,挨了妈妈的一顿骂。

我曾为了这只卡通人物而受妈妈骂过,可我依然喜欢它,喜欢它那可爱的吃相和它那有趣的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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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我自己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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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作文

我,今年9岁,不算高的个子,椭圆形的脸上长着一对弯而黑的眉毛,眉毛下长着一双毛茸茸的大眼睛,矮矮的小鼻子,比较能说的大嘴巴。

我刚配了眼镜没多久,还是羞于在众人面前戴那副深红色的眼镜,所以除了上课时间戴它,一般课间操、下课时我就把它留在教室里。至于头发,我酷爱在头顶上扎一条“朝天辫”,耳朵旁和脑后勺上均匀地留一层不薄不厚的头发。

我的兴趣爱好,那可就多喽!喜欢看书、跑步、画画、玩游戏……多得都数不清了。作文

我的优点呢,主要一条,就是学习好。在学校上课时是个“乖乖女”的形象,可你不知道啊,我在下课时可“野”呢!一收拾好下节课的东西,就忙着要去玩具场玩儿。这不,手上磨起了几个泡,有一个都破了。还有一些优点:画画画得好,被公认是“小画家”,喜爱跑步,作业整齐干净……

缺点,说出来还真有点儿不好意思。悄悄地告诉你吧:我不爱吃茄子等一些蔬菜,具体地说是叫“挑食”。不过,我现在正在改正这个缺点。还有一个缺点:爱哭。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一受到什么委屈和打击,眼泪就忍不住要“啪嗒啪嗒”往下掉。我也是个容易受感动的人,如果看电视剧看到伤心处,我就会伤心、感动,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不一会儿,已是“泪流满面”。作文

这下,了解我了吧?给个评价吧!

优秀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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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做自己喜欢的无用之事

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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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有些无用之事,但其实是怡然自乐。人生那么长,总得做点自己喜欢的。

喝茶、喝酒、听听琴音,这些事儿有用吗?表面上看,还真没用。

2011年,海峡两岸交流中的一件大事,是画作《富春山居图》的合璧大展。

年初,我去了浙江小城富阳。那里的人们,人人都在为出自此地的《富春山居图》而骄傲自豪。仔细一聊,这幅大作,是六百多年前的元朝,年过七十的画家黄公望在此山居,用三四年时间完成的。那三四年,我想小城里的人们也在为名忙为利忙,而黄公望与他的画作,不过是一个看似无用的人做了一件无用的事而已。耐人寻味的是,当年这幅画,黄公望正是画给道友无用师的,因此也有人称这幅画卷为《无用师卷》。然而几百年过去,那些一代又一代人做的有用的事,都烟消云散;却是当年那无用的老人,用清静的心和一支又一支磨秃的画笔,留下的画作显赫起来,终成这座城市的象征和最伟大的记忆,并越来越为这座小城带来资金、带来财富、带来关注。一个无用的人送给无用师的画作却真的有用起来。这该是怎样的一个轮回?无用的事,真的无用吗?

我也是临近中年,才知茶的好处。

如果单为解渴,茶不是最好的选择。急不得恼不得,让情急口渴的人早已弃它而去,三大杯可乐下肚,马上去忙别的。

茶也解渴,甚至更解渴,可你要给自己时间。喝茶喝的不是水,而是滋味,时间长了,甚至喝的都不是茶的滋味,而是内心和人生的滋味。不同季节或一日之中不同的时间,对应着不同的茶,像极了生命中或凉或暖的时光。不同的是,生命中的平淡时光占大多数,而心静下来,茶里,却总有滋味。

酒,我既讨厌又喜欢。讨厌的是应酬的酒,却也是周围人群中最常见的。这样的酒,往往醉了都不知酒的滋味。端着为感情为态度为利益而要大口闷下去的好酒,都替那酒可惜,好酒被当成了钥匙。

真正好的酒却让我喜欢,那往往是闲来无事或毫无目的之时,亲朋好友间的小酌,没有名头大小排座次,没有利益在酒中,杯中物才润泽了人生。

琴音更是静下来面对自己的妙品。琴为古物,音乐却是到处都有,可太多都是喧闹的背景,有多少是为你的悲喜而响起?

新闻于我,是事业是功名,可从现实的角度看,常常是必须坚持的苦役。如若没有强迫自己闲下来的爱乐时光,没有同样看似无用的喝酒喝茶甚至发呆的时光,苦役早已不堪重负。于是我逐渐明白,正是这些无用的事平衡了生活中必有的苦,甚至有时觉得这些事才是人生中最有用的事。人生是条单行线,如若只为目的而忘了过程,人生,其实才真的是苦役。

到了该多做些无用的事,为无用的事正名也为人生正名的时候了。

茶、酒、琴又或者其他,也都只是手段,让心静下来一些,让生命分一些时间给看似无用的事,这才是目标。心不静,幸福来不了;人没有更多与内心对话的机会,生命鲜活不起来。总要有个机会和忙乱告别,把更好的人生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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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自己最喜欢的水果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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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水果是橙子,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橙子品种很多,我最喜欢的橙子是夏橙,在夏天成熟。它挂在高高的树枝上,圆溜溜的又黄橙橙的,有的大,有的小。大的像我的拳头一样大,小的像吹的泡泡一样小,摘下一个,摸一摸,有点粗糙。我闻了闻,真是圆溜溜的,馋得我直流口水,真想吃一口啊!切开的橙子露出一粒粒黄色的果肉,像一颗颗钻石,紧紧凑在一起,果肉里的汁水一滴接着一滴流了出来……我尝了一半,果肉酸酸的,带有一点甜,真是回味无穷啊!

橙子不但可以吃,也可以榨成汁做成美味的冰棍,还可以晒干了泡茶。橙子的用处太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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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自己6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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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袁,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村女孩,我喜欢唱歌、画画、写故事。

我很懒,不愿意写作业。但一玩起来,我总是最活跃的一个。我很活泼、好动、阳光、乐观。我像是古人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性格。我很仰慕古人的才华,这也影响到我喜欢语文喜欢的如痴如醉。

在班级里,我是一个时时刻刻不能空闲的女生。我总是喜欢加入任何的活动,上课总是最爱发言的一个。我很喜欢语文课,因为语文老师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我不喜欢英语,虽然英语老师很疼我。我心目中也有自己的女神——刘诗诗。因为我觉得她很漂亮很有趣。

我长得并不出众,但很爱笑。我总是认为:哭是一天,笑也是一天,与其愁眉苦脸的过完一天,不如开开心心的过一天。可妈妈总是说我在为自己缺心眼找借口。

在班级里大家一致的认为我是“女汉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见到我,都不会惹我。有时有人说我欺负她,而另一个人却说,我打不过他。

我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字“说”。不是我吹牛,要说这个“说”呀,有几个人比得过我。我还喜欢看电视,每当有什么好节目,我总是第一个冲到电视机前观看。我几乎什么都看:新闻联播、电视剧、动画片。我就是一个十足的电视迷。我还喜欢看小说,我可是班级里公认的才女!别看我不爱学习,我的成绩也不赖,大榜70之前一定有我。

总之,我就是这样一个活泼、开朗、爱说话的一个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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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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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一个人都出生都是让人期待的时刻。我在2004年2月10日晚上12点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里。我姓刘,这个姓是我爸爸的心也是我爷爷的姓。晨露是早晨露水的意思。早晨的露水很早,也很清新,也很纯净。我的家人希望我是一个非常勤劳,非常单纯的小女孩。

我的家庭不算非常的富有,是一个农民家庭,我们家祖祖辈辈为农,家里的人都忙着去田里工作,根本没有太多的时间来照顾我,更不用说陪我玩了。所以我这个人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电视。因为在家里日子过的太无聊,我只能看动画片来打发时间。基本上那些广告我都能背出来了。长大后,虽然我开始上学,老师也会布置很多作业给我,但是放学后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视看动画片。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习惯,也就是这样,我成了近视眼。上初中后,我变佩戴上了眼镜。

除了看电视以外,当然户外玩耍活动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家里住在农村,所以我经常和我的小伙伴一起爬山丘,一起玩过家家的游戏。长大一点的时候,我们会在星期六或者星期日的时候一起约出去打乒乓球,打羽毛球。现在我们都上了初中,作业一定的繁重了起来。老师和父母整日只知道说中考的事情,就连我们美好的周末也要补课,做作业。所以我现在与朋友们的联系变少了,每天都在家做作业,看书,记单词。只有很少的时间才会出来散心,散步。爷爷说我变成熟了,像个小大人了。

进入初中后,在学习方面我跟小学也有所不同。小学只有语数英三门科目,现在还加上了生物和地理。第一次接触这两门学科有一点好奇,但是更多的是,不是很能理解。而在我们农村,小学时候学的英语基本上都忘光了,而且大多数英语课都让数学老师给霸占了。所以初中的英语和生物是我的难点。我一定要下定决心把这两门科目的成绩提升上去。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而且妈妈说如果我的成绩进了全校的一百名,她就会给我一个巨大的奖励。因为这个诱惑而不断的努力。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你愿意跟我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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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我自己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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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xx,今年13岁了,我身高1.55米。弯弯的眉毛,鼻子端正,唇似绽桃,笑的时候总露出光洁闪亮的牙齿。

我有一个缺点,就是胆小。记得有一次上课,老师提问,我明明会回答,可是不敢举手发言,老师突然叫我的名字,我当时很紧张慢慢的站起来,我不像别人那绘声绘色的回答,而是用语无伦次像蚂蚁那么小的声音回答,吞吞吐吐,在老师的鼓励下,我终于说完了,老师对我说:“回答的很好,如果声音再大一点,那会更好的。”老师说完,着下子我才不紧张些。瞧我那胆小的样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胆小的缺点慢慢的改了,我开始喜欢水粉画了。每当双休日我都会拿起笔画画,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当上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对了,我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喜欢看书。如果我闲着没事做,我都会拿起一本书,坐在沙发上看书。天长日久,日积月累,我现在学习越来越好了。

胆小是我的性格,画画和看书是我的爱好,朋友们,你们觉得我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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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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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干的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宋江不仅对友义,对亲也孝。宋江怒杀阎婆惜后,自身已性命难保,仍不忘自己的父亲。宋江要投奔梁山时,看到父亲病故的家书,捶胸顿足,连夜赶去奔丧。刺配江州,宋江宁可受牢狱之苦,也不愿违反父训,随众兄弟上山。这不就是“孝义黑三郎”吗?

但是宋江也并非是完美的人。宋江为了把霹雳虎秦明逼上梁山,设计活捉他,又假意挽留他,实则派人冒充他,在青州城肆意杀人。后来秦明回青州城,慕容知府杀死了他的全家老小,并痛骂他。秦明只好上梁山。为了拉拢一个秦明,却杀了无辜的百姓。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与不顾百姓性命的昏君有何不同?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死,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江就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死。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死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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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自己家乡的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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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导游杨小洋,今天我将带领你们去游览我的家乡。我的家乡在北方的一个农村,虽然不起眼,但那儿的人朴实得就像高粱一样。这里风景优美,四季各有自己的特色,尤其是秋天的景色,虽然秋天没有春天的百花齐放,没有夏天的热情奔放,没有冬天的银装素裹,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是最美的。

秋天的天空像被洗过一样,湛蓝湛蓝的。天空下金黄金黄的稻子在风中跳起了秧歌舞,如一片金黄色的海洋漾起一层一层的浪花。农民伯伯望着金黄的稻子,个个脸上笑了花儿。枫叶红了,像一只只红色的小手;银杏叶黄了,像一把把黄色的小扇,扇走了夏日炎炎,扇来了秋天的凉爽。当风吹起来时,金黄的树叶随着风翩翩起舞,像一只只金黄的蝴蝶。

果园里,瓜果飘香,柿子穿上橙色的袍子,挂在枝头上,如一个个小灯笼;石榴在树上披上厚厚的衣服,向我们咧开了笑容;鸭梨戴上了黄色的帽子;桔子披上了厚厚的大衣,等待着人们来摘取。

这就是我的家乡,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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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自己的英语词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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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My name is lisa.I am twelve years old.

I am a good student.

And I am a girl .

I am not handsome but I am very lovely .I am study in ...

shool.

The shool is very good and beautiful.I like it very much.

I have big eyes and my ears are big too.

But my nose and mouse are small.so I look like lovely.

My favorite sport is play basketball and table tennis I think health is very importante.And I hope you heal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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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介绍我自己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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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是河南省的赵祎,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自己,本人不幸荣幸!

当初给我起名字时,老爸老妈可是费了不少心机,“祎”在字典里解释为“美好”,单为这个字,可是闹了不少的笑话。不认识这个字的人,喊我赵祎(伟),而在登记户口册时,管户籍的阿姨自作主张给我加了一笔,祎变成了袆(hui),害的我每次参加比赛都拿不定哪个正确。

生活中,我是一个“魅力四射”的女孩儿,我喜欢交朋友,喜欢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但是,我也是一个典型的乖乖女,喜欢看书,画画,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人不常说,女孩子都是双重性格,在我身上有了鲜明的体现。我最大的爱好呢,刚才也说过了,喜欢看书。我觉得读书令我快乐,上我觉得充实,每次与朋友聊天的时,朋友们都以一种十分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我心里甭提多高兴了。可是在家里,我可是“囧囧兔”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有一次全家在一块儿吃火锅,当时我正在看《窗边的小豆豆》妈妈说:“自己放料吧,我去切菜。”我就一边拿书,一边配汤料,结果煮好了,我刚吃一口,就喷出来,老姐当场就不干了,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为此,我哭了好久,也好几天没理她。还有一次,我去上厕所,然后顺便拿了本书儿,不知不觉就沉浸其中,以至于老弟在外敲门也没听见,最后我刚出卫生间,老弟“哇”的一声就哭了,跑到老妈面前,然后她委屈的说:“我姐一直不出来,我憋不住所以尿在裤子上了。”老妈不可思议的望着我们,又是无奈,又是怜爱,又是好笑。

当然啦,金无足赤,无完人。我在我们家是继老爸之后的第二懒。我特别喜欢赖床,如果有谁不让我睡觉,我就会没完没了的闹,记得那天晚上,由于早上起得太晚,下午又睡了,所以一直睡不着,到了晚上十一点半,我都处于兴奋状态,弟弟已经“鼾声四起”,于是就对老妈说:“妈,最近我怎么总是失眠呀!”就很无语的对我说:“睡得太少了。”那天晚上,老妈和我都特兴奋,老妈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我则沉浸在老妈的故事里,带了老姐,一直听我们讲到2点,然后我才稍有睡意,结果第2天,我刚一睁眼就中午12:00了,老姐无奈的摇摇头:“死性不改。”

这就是我,一个阳光可爱,又有点懒的我,你愿意与我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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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我自己作文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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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上三年级的女孩,我长着弯弯的眉毛,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雪白的皮肤,像瀑布般的秀发,长得很普通。

我特别喜欢画画,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最擅长画风景,画得非常好看,同学们和我的爸爸妈妈都夸我的画非常好看,我还拿过学校的画画奖呢。

我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对像天使或精灵的翅膀,在蓝天中自由的飞翔。

我长大想当服装设计师,设计许多好看的衣服。我也很喜欢科学,它能教我们辨认树木。

我很外向的,我比较喜欢交朋友,不仅喜欢交朋友,和朋友相处得很好。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爱看电视。总体来看,我还是一位不错的人。你们觉得呢?你们愿意和这样的我交个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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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自己的英语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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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morning/afternoon, teachers and classmates.

Im XXX from class 1. I am a girl/boy of 13. My family including my father, mother and me. I like basketball best. In addition, I also like table tennis. My favorite food is carrots. Im also very interested in snacks. What, Im good at computer. Using the computer E-mail, shopping and even solve my problems in the study and the life is so convenient. So I put my computer as my good helper. As for reading, Ive read about magic novel. Are these. Nice to meet you! I sincerely hope to make friends with you.

老师同学早上/下午好。我是XXX。我现年13岁(女生或男生)。我的家庭包括我爸爸,妈妈和我。我最喜欢篮球。除此以外,我也喜欢乒乓球。我最喜欢的食物是胡萝卜。我也对小吃很感兴趣。还有什么,我很擅长电脑。用电脑发邮件、购物甚至是解决我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是如此的方便。所以我把我的电脑视为我的好帮手。至于阅读,我以前读过一些关于魔法的小说。就这些。很高兴认识你们!我真诚地希望与你们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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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做自己喜欢的事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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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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