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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人物作文【最新20篇】

本书的智慧并不在书内,而是在书外,通过过读一些书,使我们了解并掌握了平日里我们不知的大悟大彻,从而能够结合自身灵活运用在生活中,才读懂一本书。人人都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可是有谁体会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介绍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人物作文,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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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自己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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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正昊,在洋汾林小学三年级二班学习,今年11岁。

我的头发短短的,粗粗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不大不小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到的嘴巴,个子不高不矮,我最大的优点是爱看书。

我看的书很多,比如:《福尔摩斯探案集》、《十万个为什么》、《生活中的科学》……我每次一看起书来就迷在里面,听不到各种声音。有一次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妈叫我吃饭了,我在看书,没反应过来,结果被妈妈大骂一顿,还说我是“书呆子”。每晚临睡的时候,我都总是习惯性地拿起书来看,妈妈上楼的声音,我没发觉,结果被妈妈抓个正着,我只好收拾书,去睡觉。

虽然我被妈妈大骂几次,但我也学习到很多知识,在书中我被福尔摩斯的精明折服了,被《十万个为什么》带进千奇百怪科学世界,也在《生活中的科学》中学习到许多生活常识……

我的缺点是做事马虎,我许多考试是因为马虎没有满分,我有一次数学应用题没有加括号,结果扣了六分,考了九十四分。为此马虎成我成长路上的绊脚石。

这就是我——林正昊,一个爱看书又做事马虎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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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做自己喜欢的事作文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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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考试,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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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自己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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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明洋,我是红旗村小学四(一)班的学生。我是个非常活泼的小女孩。我们同学喜欢叫我绵羊,我并不生气,因为我觉得绵羊挺可爱的。

我的脑袋圆圆的,有一个一字型的眉毛,皱起来一字型就变成了八字型了,眉毛下面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鼻子扁扁的,这也是我最苦恼的事情了。我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我的耳朵还能自动地动起来。我是白羊座,血型是A型,属蛇,爱吃土豆。每次爸爸说要吃什么,我都说吃土豆,我不爱吃所有动物的内脏,一吃就想吐。

我喜欢画画,而我的优点也是画画画得好。有一次回家,我在学校把作业都做完了,回到家,我拿出图画本开始画画。还没画完,妈妈就说:“画画这一些东西都是副课,语、数、英才是主课,你写完作业,去听一下英语,可以吧?”于是,我生气地把图画本放进书包,双眼紧紧地瞪着妈妈,不情愿地去听英语。

我的特长是跑步,可以说是疾步如飞,虽说是人长得高也就跑得快,可我不那么觉得。因为我跑过了我们班长得最高的女生,就连男生中最暴力的也被我给K了。

这就是我,我特殊吧!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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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白鹿原黑娃人物介绍

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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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关中大地上的一个村庄。和中国所有的乡村一样,生活在有着白鹿美丽传说原坝上的村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脸朝黄土背朝天,延续着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农耕方式和传统习俗。

这里田园风光,牧童放歌,别样的乡土气息养育了原坝上白鹿两姓的村民们,纯朴而善良。虽偏居一偶,安居乐业,但当革命的潮流涌进时,白鹿村的各家也不可避免的卷了进来。

父亲鹿三,这个被主人白嘉轩称之为原上最好的长工,勤劳,踏实,本分。按照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其儿子的基因分子也应该是老实,安分守己。可结果恰恰相反,鹿兆谦,小名黑娃的人,身上却偏偏有着反叛的个性。在学堂里,他不喜欢和白孝文白孝武兄弟玩耍,畏惧白嘉轩叔的威严和族长的架子,喜欢看到从小叫大大的鹿子霖深邃的眼睛和咪咪的笑。所以当鹿三在他休学后,让他来接自己的班,在白家做活时,他断然拒绝了。凭借着初长成的个头,在离开白鹿原后,就在渭南清末武举人家做了长工。

青春期的萌动搅扰着每个人,黑娃也不例外。在他听说武举人的小老婆田小娥每晚都用下身给武举人泡枣,吃了延年益寿时,懵懂的心驱使他格外留心小娥的一举一动。终于,在一个难得的机会里,当他推开小娥预先留好的门时,对性渴望的一对男女拥抱在一起。初次尝试使得黑娃欲罢不能,在又一次和小娥的欢愉中被武举人发现,被赶了出来。

面对黑娃领来的媳妇,鹿三先是吃惊,后是震怒。一方面感觉小娥是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另一方面黑娃不遵守父母媒妁之言,擅自娶妻。这是有着传统礼仪和保守思想的村民和鹿三所不能接受的,单立门户另过只能是黑娃的结果了。住在窑洞里,初次承担家庭责任的黑娃和其他所有男人一样,也想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努力,让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老婆幸福快乐。只是当鹿兆鹏举起“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大旗时,黑娃就再也不是那个黑娃,由被动到主动,从农会领头人到习旅当兵,到土匪生涯,到戒掉大烟改邪归正,学习诗书礼仪,迎娶知书达理的小姐为妻,重回白鹿原祭拜祖宗牌位,洗心革面,浪子回头。看到此,不禁为黑娃坎坷丰富的人生经历所打动。这样一个很早就参加革命的人,最后的结局一定也会向其他故事所描述的那样,怎么也得弄个大领导干干吧。

结局出人意料,有着厚重文化底蕴的陈忠实先生在这部书里,除了为我们刻画了黑娃从青涩少年到彪悍成熟男人的成长经历外,还让我们看到了以中国近代史为背景,波澜壮阔的农民运动和革命风暴。在此新旧时代的交替里,白鹿两家及后人们在各种不同的漩涡中苦苦挣扎,勾心斗角,都想成为白鹿原坝上的领军人物。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后,有的凤凰涅槃,化羽成蝶,为光明和未来而去。有的成了变色龙,成了深谙政治韬晦之术的大阴谋家。

作为淳朴人家出身的黑娃虽然凭借一己之力做过营长,并听从鹿兆鹏的劝告,策动了临解放前的起义。作为策划起义的主要人物之一,黑娃对革命有了一定贡献,还当上了革命政权的副县长。但是,天算不如人算,长工的儿子终究玩不过主人的儿子,自白孝文成为县长成了革命功臣后,黑娃却忽然之间变成了反革命,被捕坐监枪毙,并且还是和总乡约田福贤一起被枪毙的。这让垂垂之年的白嘉轩情何以堪?!白终究也未能挽留住黑娃的生命,黑娃的灵魂追寻被父亲鹿三杀死的小娥魂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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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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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卡通人物是《猫和老鼠》中的老鼠杰瑞。

它的耳朵很大,简直就是两把大扇子,而且它的耳朵可以随意地动,热时可以把耳朵当作扇子扇一扇,冷的时候就用耳朵当作帽子包住脑袋,它的耳朵还有很多的作用呢!它还有一个大大的脑袋,像一个圆圆的乒乓球,有时腿跑得不够快时就用头放在地上滚着走,真可爱!

因为他的头太大了,所以它每次被猫追时都能想出绝好的妙计。比如,有一次猫追它时,它趁猫没发现,悄悄拨打了除猫热线,并且模仿猫的主人的语气说:“我家有一只可恶的猫,快来帮我消灭它!”它真是模仿得惟妙惟肖。过了不久,除猫队的人真的来了,把那只猫痛打了一顿。

这里的小鼠弟可不和现代生活中的鼠相同,现代生活中的鼠凡是坏事就少不了它,而这只小鼠弟乐于助人,人人都喜欢它!

别看它很讨厌那只猫,它也有跟猫联手的时候。有一次,猫的主人家来了三只小猫,那三只小猫总是欺负大猫,老鼠不忍心看猫被欺负,便与猫联手做了一个带有马达的木飞机,猫开着飞机上升下降,一下子就把三只小猫给治服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只小老鼠,是因为它活泼可爱、机智勇敢、乐于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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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人物英语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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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watching the cartoon Pleasant Goat and Big Big Wolf. It’s my favorite.

Why I love it so much? I think all the animals in it are very funny. I love the goat whose name is Pleasant Goat. Its because he always gets along well with his friends. He is also very smart. He always helps them when they are in trouble. I want a friend like Pleasant Goat, too. When I am unhappy, he will talk with me and make me happy.

It always gives me so much happiness and laugh. It can really help me relax. I am fond of watching it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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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我自己作文300字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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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嘛!月牙般的眉毛,闪亮的朱唇, 眼睛挺大跟张韶涵有的一比,黑黑长长的头发刚好到肩上。白皙的皮肤,鼻子也很挺。大家都说我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可我却并不希望别人用这种眼光来看待我。

妈妈叫我水龙头,因为我爱哭。小时候因为吃不到大梨而又哭又闹。大一点的时候因为不小心撕坏了自己认为最好的画而从晚上断断续续哭到天亮。现在虽然改了些,可还是爱哭。

我学习不错,可是就是马虎。期末考试可吃了大亏。本人生性喜欢读书,差点成了近视眼,爱写作文,也得了几次奖,自己感觉美滋滋的。

我体育不好,可期末达标还是几个了。这要感谢体育老师了,

我有些讨厌数学,妈妈总叫我看数学书,可我总是爱理不理的,妈妈也无可奈何。

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一个爱交朋友的小女孩,一个有着自己天地的小女孩,虽然有很多缺点,但我正努力改正,人总是要进步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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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年级作文介绍自己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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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绍自己

一张圆嘟嘟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橡皮泥似的软绵绵的鼻子,加上大大的嘴巴,这就是我——邹绍明。

我有一个特点,一快一慢。

我的一快是吃饭的速度快。我吃饭时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还没尝到味道就吞下肚去了。为了阻止我囫囵吞枣的吃饭,妈妈规定我15分钟不能吃完,否则就罚我下一顿不能吃第二碗。为了下一顿多吃一点,我只好服从老妈的命令。你还别说,这招真管用!

我的一慢是做作业的速度慢。做作业的时候,我总想着国际象棋的棋谱,结果到了7、8点还是做不完作业,我多希望我的一快一慢能颠倒过来呀。

别看我有这么多缺点,其实我还是有优点的。我很喜欢看书。早上起来也会偷偷地看课外书。我最喜欢在厕所里看书,任老妈把嗓子叫破了,我还沉醉在书里面。

怎么样,我算是一个既有优点又有缺点的小书迷吧?

二:介绍我自己

我叫李乾通,今年八岁了,在太原市公园路小学三年级四班上学。我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认识我的亲朋好友都说我是一个听话懂事的漂亮小姑娘。

我性格开朗,兴趣广泛,喜欢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经常和爸爸、妈妈一起打羽毛球。别看我长得瘦,但是我身体非常棒,所以小朋友们都要像我一样经常锻炼身体,只有身体好了,才能学习好。我还喜欢唱歌、弹电子琴,我尤其还善长吹笛子,每当我高兴或是不高兴的时候,我都喜欢吹一曲。

我也有很多缺点,爱使小性子,做起事来慢腾腾的。今后,我会努力改掉我的坏毛病的。

看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我吗?让我们做个好朋友吧!

三:介绍我自己

我是一个有爱心的孩子,在校园中尊敬老师,爱护集体公物,热爱集体劳动,在班里总是乐于帮助同学,班级中人缘很好,同学们都很喜欢我,班级中有些同学学习成绩不太理想,有些同学不愿意互相帮助,我能主动帮助他们,尽管讲了一次还不懂,我还是会讲第二遍给他们听,直到同学理解为止,虽然这样子很累,但我还是很开心。尽努力和同学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在家中,能及时完成老师和家长所交待的任务,我乐意帮助家长做家务,对长辈有礼貌、有孝心,对小伙伴们也很有爱心。

在老师的关心下,我努力争取,终于在学校举行的星级队员评比中,获得“品德高尚星”。希望其他同学个个和我一样,争取更大的进步。

[三年级作文介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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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自己主题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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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个子高高,和活泼的男生。虽然爱犯错误,但是我知错就改。

在鸿二小学的时候,不管什么活动,都有我的身影。老师赞扬我是热血少年。同学说我和热情。

在搬桌子的时候,我搬得比别人多,扫地的时候我帮人拿扫把,下课时帮老师盛水、倒垃圾……

在最后一个六一节上,我付出了很多心血,早上早早地到班里搬桌子,吹气球、扫地、擦桌子。所以在个性上我又是一个关心集体的人。

一来到盐鸿中学这个大家庭我就觉得这里的老师非常热情,同学很有礼貌。

校长说:“我们来到盐鸿中学,就是缘。我把初一(12)班当成我第二个家,我要为家争光,为家争气。

我一般不会单独上学,我会和同学一起来。在班里,下课我就去认识新同学,同学愈多我愈高兴。

这就是我,一个青春活力,关心集体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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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自己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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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蔚蓝的天空,喜欢看碧绿的草坪,喜欢看清澈的河水,喜欢看崩跑的野鹿……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哪里有人自己喜欢自己的,你可以喜欢关心你的父母,可以喜欢理解你的老师,可以喜欢信赖你的朋友……但是自己怎么喜欢自己?”我的回答是:“自己喜欢自己,不一定是喜欢亲人一样的那种喜欢。”

我喜欢我的名字。虽然有许多人认为我的名字不是很好听,而且不理解其中的含义,甚至有些同学还给我起难听的外号,但是我对我的名字的热爱依然如故。我的名字是太爷取的:我姓“田“,和爸爸一个姓,名字中的“丰”,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没什么特殊含义,而“敏”字,是敏锐、敏捷的意思,也是父母们对我的寄托,对我的祝福。我喜欢我的外貌。虽然我没有美丽的外表,但是它是我形象的象征。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微微偏黑的脸上,嵌着两颗说大就大,说小就小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稍稍翘起的小嘴,组成了一张可爱的脸。

我很庆幸我拥有一双既普通又特别的手。“普通”是说每支手都长着五指手指;“特别”是说我的手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它使我画出了美丽而迷人的图画,它使我制作出了细致而精巧的礼物,它使我写出了精彩而感人的文章,它是我生活中的伙伴。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独一无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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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自己600字话题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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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的名字叫。我的个子不矮,但和班上的高个儿比起来,就逊色多。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我今年也是13岁。

我的缺点。主要是作事不麻利,自觉性不高,对自己的事不上心。上六年级的时候,学校就在我家对面。我却常常是七点半起床,要做半个多小时的准备才能出门,还经常迟到。因此同学们叫我“迟到大王”。现在,最起码六点多就要起床,才能有足够的时候吃饭、坐车等。这对我是个挑战。不过,我一定要借这个机会,改掉我不麻利的坏习惯。

另外,自觉性不高,上课不免做些小动作、讲话。前几天大家都参加军训,站着要一动也不动。我感到通过这次军训,我的自觉性有所提高。我也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改掉这个毛病。对自己的事不上心。我在当数学课代表时,有好几次本子忘发,作业没收齐,挨过老师不少责备。我也希望改掉它。我有决心改掉我的缺点和坏习惯。我的优点:我和很多同学一样,也找不出我的优点。我和父母讨论之后得出:较有上进心,较乐观。五年级时我的成绩不算好,六年级时,我知道努力学习的重要性,经过努力后,我在班上的成绩就比较好。遇到难题不会作就想“没事的,说不定突然想起来呢?错也没关系,吸取经验嘛。”至于我更多的优点,就靠大家的发掘!

我的兴趣爱好。我比较喜欢游泳,踢足球,也对军事感兴趣。如果谁和我“志同道合”,就可以找我交个朋友。

对未来初中生活的期望。我希望能在这三年里快乐地度过,能和同学们结下深厚的友谊,能从老师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和道理。

学习目标:能考上重点高中;在班上成绩应理想;能够超过小学时的同学。

我希望大家能够解我,喜欢我,也希望同学们能团结友爱地度过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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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做自己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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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一块甜而不腻的巧克力,让我忍不住想偷吃一口,喜欢是一朵漂亮的花,让我看得不禁高兴了起来,喜欢也是一只只飞舞的蝴蝶,让我想抓它来好好观赏。

游泳是我喜欢做的事情,因为我喜欢沉入水里和朋友 猜拳,也喜欢跟朋友一起用色瞇瞇的眼光看着其他人的身材,更喜欢跟不认识的人比赛游泳,虽然每次都是对方获胜,还因此被同学笑称:“在路上是一条龙,在水面上却是一条虫!”可是我还是喜欢游泳时靠在浮板上,沉浸在无边无际的想像世界中。

我最喜欢做的事还有骑脚踏车,因为这是我的长处之一,每到寒暑假时,爸爸就会到动物园旁边的河滨公园骑脚踏车,我也会一起去。我们父子俩最爱一边享受凉凉的自然风和美丽的风景,一边用力的踩着踏板,真是舒服极了。之前我们去骑脚踏车时,还办过一个“荒野大飘客”的活动,看谁的动作最飘逸,却骑得最快,为了这个第一名的宝座,还受了点伤呢!

喜欢是做你喜欢做的事,却不怕别人的阻挠,勇敢地照着自己的想法去做,虽然大家认为你是个怪人,你却喜欢做自己,这就是喜欢。

[喜欢做自己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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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介绍自己的故乡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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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迎春是一个美丽的林区,虽然她不是繁华的大都市,也没有风景如画的山川,但我还是很爱我的故乡。

听妈妈说以前迎春是一个又脏、有乱的地方,街道的路面坑坑洼洼、凹凸不平,晴天的时候,路面上尘土飞扬;而雨天的时候,道路泥泞不堪,十分难走。可是,这几年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道路都修成了水泥马路,道路两旁种的小树和草坪,以前的平房也盖起了一座座大楼,而且迎春还见了休闲广场,在广场右边有一艘大船,妈妈说,这属于迎春自己的标志性建筑,这里就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了。夏天的时候,广场上绿树成荫,鲜花盛开,到了晚上,这里灯火通明,船上放出欢快的乐曲,有许多老人和阿姨在这里跳健身操。这里还有篮球场和排球场,大哥哥大姐姐聚在这里打球,既热闹又有趣。在广场中央有一个大屏幕电视,人们可以坐在这里看新闻,聊天,享受着美好的生活。

我爱我的故乡——迎春,这里不仅风景优美,而且土地肥沃,我相信,不久的将来迎春会建设的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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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自己家乡的作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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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市。她背靠巍峨的大青山,脚下是奔腾咆哮的黄河水。在我的家乡有一个很出名的故事“昭君出塞”,他说的是汉朝时,汉族女子王昭君为了边境的安宁,人民不再遭受战乱的痛苦,奉王命出塞和亲的事。

我的家乡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多民族和睦相处的大家族。家乡的人们都很好客,一见到客人来到,连忙捧上洁白的哈达,用银碗斟满香甜的奶酒,还会为客人准备美味的佳肴。草原上不仅蓝天高远,白云悠悠,牛羊成群蒙古包像雪莲花盛开在绿毯上,而且食品也很丰富,其中最具民族特色的有:牛肉干、烤羊肉、烤牛肉、烤羊腿、烤羊排、烤全羊、考月牙骨、奶豆腐、奶茶……我的家乡不光高楼林立,车流如梭,夜晚霓虹闪烁,还有很多名胜古迹:大召、小召、席力图召、五塔寺、还有始建于辽代的万部华严经塔。我的家乡很美丽富饶,她像一位草原的额吉(母亲)一样格外迷人,希望大家有空都去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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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历史人物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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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有太多的英雄人物能作为我的榜样,但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哪个历史人物,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三国时期蜀国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智慧的化身--诸葛亮。

一直以来,诸葛亮自身巨大的美丽,受到人们的爱戴,身上有着无数美丽的光环。

"未出茅庐,已知天下三分。"毫无疑问,这是对诸葛亮才华的侧面概括。集超人智慧与谋略于一身的诸葛亮,被善于招揽人才的刘备重用,蜀国在诸葛亮的全力以赴下,终成就了大业。

我喜欢诸葛亮遇事镇定自若,深谋远虑。在"空城计"中,智慧的他毫不畏惧司马懿的逼迫,从容布置,从而使对方退兵,西城得以转危为安。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料事如神。在"草船借箭"中,妒贤嫉能的周瑜设计陷害诸葛亮,而诸葛亮将计就计,趁大雾天扎草人攻打曹营,从而借来十万支箭,为赤壁之战准备了足够的箭支,也保全了自己。我还喜欢诸葛亮的智勇超群与忠贞不渝。诸葛亮为了求得南方的长治久安,听从马谡的建议,采用"攻心为上"的计谋,在与孟获的战斗中七擒七纵,最后使孟获心悦诚服地归顺了刘备,成为蜀汉南方的屏障......这些世人耳熟能详的故事无不闪耀着诸葛亮知识与智慧的光芒。

我喜欢诸葛亮一生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品质。他是一个"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的人。他的一片丹心以求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因为受到刘备三顾茅庐之恩,诸葛亮只求安心生活,"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因为受到刘备三顾茅庐之恩,白帝城托孤之重任,为了汉室之兴竭忠尽智,至死不渝,他是真正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为了江山社稷,忠贞不二,呕心沥血,直到临死之前,还念念不忘江山社稷大业,为的就是报先帝的知遇之恩,实在可歌可泣!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这是后人对诸葛亮的评价,可以看出诸葛亮的鞠躬尽瘁。诸葛亮的性格品质至今还广为后人流传。《三国演义》同时也塑造了很多不同性格的英雄人物,它现在已经成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读物了。

访先人之遗迹,发圣贤之古情。千百年来,诸葛亮成为东方智慧的化身,也是忠诚、廉洁、正直的榜样,很多历史典故都出自诸葛亮,"三顾茅庐","舌战群儒","火烧赤壁","三气周瑜"、"六出祁山","白帝托孤","呕心沥血"、"七纵七擒","空城退雄兵,死诸葛吓走活仲达"等等。不仅如此,后世留下了许多与诸葛亮有关的谚语、俗语或歇后语。如"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既生瑜,何生亮!""诸葛亮借箭--有去无还。"等等的这些谚语、俗语、歇后语不计其数。其传奇般故事为世人千古传诵,数不胜数。

诸葛亮,灵与肉虽然已经化作清风明月,但他的精神品质一直被后人所传颂,为世人永远展现出他那圣洁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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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夏至未至》人物介绍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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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是个纯洁女孩,非常努力地考上了全国知名的高中——浅川一中。在这里邂逅了自己从初二就开始暗恋、但从未见面的不出名画家祭司。遇见了两个传奇的男孩,遇见了自己永远崇拜的遇见。后来因为不愿意给小司添麻烦,在夏天时选择了默默离开,并最后成为人妻。

傅小司,传奇般的人物。十分冷漠,眼中总是大雾弥漫的样子,立夏在高中时说他是白内障。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一样,受了伤自己默默承受。大四时已经成为了全中国知名的年轻画家。之后因为一次意外被人诬陷而陷入绝望,失去了非常多的美好。无论是他的沉默还是他的寂静都掩盖不住他的光彩照人。

陆之昂,是个阳光大男孩,和朋友傅小司有着无法言说的友谊。他是一个为了朋友愿意付出一切的人。他有着温暖太阳的笑容,即使高二妈妈去世,自己从大大咧咧转型为温柔冷漠型王子。故事最后,为了不让傅小司受委屈,失手伤人。最终入狱,无期徒刑。

遇见,是立夏的好友。歌声总是震撼所有人的心。浅川一中知名的问题学生,但是心终究被立夏的善良融化,成为了立夏非常好的朋友。一个坚强的让人心疼的女孩,不过总能为朋友挺身而出。为了梦想忍受了一切困难,却因为程七七是一场非常重要的比赛评委,被程七七暗中做手脚而失败。最终尘埃落定回到浅川回到青田身边。

程七七,是立夏最好最信任的朋友.因为学校的艺术节,阴差阳错地成为了全中国最红的歌星。最后背叛了立夏,让立夏离开了傅小司。并结束了遇见梦想的前程。

段桥,阳光男孩,在遇见来到北京是打工的一家超市遇见的,给了遇见很大的鼓励,并让遇见知道了什么是真爱,在梦想和遇见之间犹豫,最后在追遇见过马路时被车撞死了。

青田 ,遇见的初恋 ,在生活与爱情,选择了前者,最终与遇见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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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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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前雄兵扫六合,

死后江海日月明,

春秋成秦经二世,

一世功过后人评。”

公元前259年至210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秦始皇称帝。对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均产生深远重大的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秦始皇。虽然,没有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伟大胸襟;也不是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勇士,霍金。但他却是历史上深受后人评价的为伟人。

秦始皇,别名嬴政,赵政,秦王政,隶属于华族,出生于邯郸。不就统一了六国而且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并修建了举世闻名的长城。在秦始皇39岁时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他并不是像司马迁所写的《史记》记载的暴君,而是一个叱咤风云、富有传奇色彩的划时代人物,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中央集权封建帝国的创立者

聚效

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秦始皇为了统一六国,采取了远交近攻,分化离间连横的策略。秦始皇亲政后听取李斯进献灭六国建议,着手规划统一六国大业,并由远及近,集中力量各个击破,先北取赵,中取魏,南取韩,然后再进取燕楚齐三国,终灭了六国建立秦;秦始皇为了保护北部边境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人民的负担,修筑了长城,这绵延万里的长城并不只是一道单独的城墙,而是由城墙、敌楼、关城、墩堡、营城卫所、镇城烽火台多种防御工程所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

之后,又寻长生不老药,修建陵墓,最后躺在了骊山陵墓中。秦始皇这一生的丰功伟绩,想必不用后人来评价,早已深深地印在了我们的心中。

千百年来,有多少人不去再意这“千古一帝”,只是简简单单的评价他的丰功伟绩,但是记住:古人不远,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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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写介绍自己的小学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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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好!我叫廖新妙,今年九岁三个月,我原名叫廖梓琳,和世界小姐张梓琳同名。因为我小时候体质很差,常常生病,后来爸爸妈妈就去找”大师“看了,结果说我缺金少水,为了让我的名字多金多水,就改了现在的名字。虽然叫起来有点绕口,但是寓意自己能够身体健康,就无所谓了,只要人洒脱就行了。

我是个单眼皮的女生,我有一头齐肩的漂亮头发,就连我们班的魏老师都夸我的头发柔顺,配上一张小巧、秀气的脸型可爱极了!我平常游泳、唱歌、画画、跳舞、看书。

我的特长有很多,比如我转呼啦圈就很厉害,一次可以转300多下,我会弹电子琴;会骑自行车;溜冰玩电脑游戏;跳绳等等。

我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爱我的爸爸、妈妈。和可爱的弟弟。我的妈妈是湖北人,爸爸、弟弟、我都是广东人。我弟弟很可爱,就是今天吧,弟弟拿颗鸡蛋说要孵小鸡,他一整天都拿着那个鸡蛋,走来走去的,一会儿放到灯光下照,一会儿放到电脑前面加热。还不停跳小鸡舞,还咯咯咯地学小鸡叫,他隔一会儿就问妈妈和我鸡蛋什么时候能孵出小鸡来啊?我、弟弟是爸爸妈妈的小公主、小王子。爸爸妈妈和弟弟我都喜欢,我爱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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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写介绍自己的小学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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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名小学四年级的一位学生。我成绩一般,但是性格开朗。

记得有一次,我们全校一起去海边旅游,大家一早就坐上了去郊外的大巴上。坐上了大巴,大家都沉默不语,显得很沉寂。我看到了于是对着大家说:“同学们,让我们来唱歌吧!”于是在这一路上,我们大伙一路唱歌到达了目的地。到了海边,我们一起嬉戏着,看着海边的波澜壮阔,觉得非常的壮观。

我喜欢乐于助人,以帮助别人为我的自豪。

还有一次,我们大家一起一起出去逛街。我们走在街上。看见了一个眼睛不好的老爷爷在颤抖着过马路,这时我们立马跑去搀扶着他过马路。我和我的同学一起一左一右的扶着老爷爷过了马路。看着老爷爷安全的过了马路。我和我的朋友们觉得很自豪。

我还喜欢体育,每次体育节目我都要参加。

在学校,学习不是我的爱好。但是说我最喜欢的就是打篮球。每次,我都喜欢和我的朋友一起打篮球。我觉得在球场上飞驰,能够使我非常舒服。而且我还喜欢各项体育项目,我可是我们班上的体育课代表呢?

这就是我,一个开朗,乐于助人热爱体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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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物介绍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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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姬是卫国大将公孙羽的孙女兼弟子。丽姬与公孙羽的大弟子荆轲是青梅竹马。秦国大军攻打卫国,公孙羽为保护荆轲、丽姬等人而牺牲。荆轲带着丽姬逃到齐国。丽姬的美貌,惊动天下,让秦王得知而下令齐王建交出丽姬。丽姬被掳至秦宫后,方才得知怀有荆轲之子,为保荆轲血脉,丽姬委身秦宫。荆轲因失去丽姬而意志消沉,却在山上遇见异兽而开窍顿悟,练成“惊天十八剑”。

春去秋来,丽姬于秦宫产下荆轲之子——天明,秦王因爱屋及乌,也视如己出。荆轲接受燕太子丹的刺秦重任,提了樊於期将军的项上人头与督亢地图献给秦王,并欲借此机会刺杀秦王。不料刺秦一事早被随行的秦王首席护卫——盖聂通报秦王,任务失败,荆轲与丽姬双双死于秦王宫殿。荆轲的好友韩申受两人生前所托携其子荆天明逃出秦宫,秦王下令追杀昔日爱子荆天明,派出秦王四大护卫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与四大高手之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荆天明暂逃此劫。

然经此一战,盖聂亦身受重伤,秦王的追杀却不因此而中断,故人遗愿,烈士重托,长夜无语,故情不灭,盖聂挽着故人之子——荆天明,踏出了燕国边境,向着不可知的归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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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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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卡通人物名叫赛小息。

他是一个橘黄色的机器人,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双常常断路的手臂。

他有时胆小的像一只老鼠,有时又非常勇敢。他非常喜爱自己的精灵小米,怕它受伤。他还十分不喜欢做全身检查,还没开始检查他就到处乱跑、哇哇乱叫。

有一次,他为了成为星际探险员登上赛尔号去参加测试,结果因为断路被丢出了门外。他非常伤心失落。他老爸为了帮他找回了信心给他了一块芯片。在途中,那块芯片化作了一只神秘精灵,帮助他再一次登上了赛尔号。登上赛尔号后,赛小息却被大家误认为成了海盗,但是,经过了他的不断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星际探险员。

我觉得他是一个机智、勇敢、坚强,为了理想永不放弃的机器人,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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