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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记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热门四篇 作文怎么写(汇编20篇)

在你的生活中,你最熟悉的人是谁呢?ta有哪些特点?以下是小编给同学们收集的一些关于2016年记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热门四篇 作文怎么写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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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霸主”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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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应该都以为“霸主”是一些高年级的人或比我大的一些人,但是你们都错了,因为“霸主”是我妹妹,她还不到三岁。

“霸主”是我给她起的外号。大家可能都有一个疑问,我为什么给她起这样的外号?现在我来给你们解答吧。我给她起这样的外号是因为她真的很霸道。有一次我买回来一些好吃的,一口都没吃呢,等我下学回家她竟然都吃了,也没人管她,我教训她不让她吃我的东西,她还会冲着我大喊:“我不,我不。”还有好多次都这样,我不在家的时候给我搞破坏,这些都是很常见的事我就不多说了,我给你们介绍点她别的事情。

有一次,妈妈领我们去公园玩,在充气堡上玩着玩着,我就饿了,妈妈说给我买烤肠,她也跟着去,我只能一个人在上面玩,虽然还有别的小朋友但是我觉的很无聊。怎么过去那么长时间还不回来?我想到了,就过去看看她们到底在干什么。气死我了,我妹在玩别的,嘴里还吃着棒棒糖。凭什么她有我没有,太不公平了。原来是那个卖东西的阿姨送给她的,我心情终于平静下来了。后来妈妈给我们买了烤肠和棒棒糖。我妹走到哪,就让我妈走到哪,看不见就哭。

她总是霸占妈妈,她要是看见妈妈抱我总是会过来推我挠我,虽然妈妈经常跟她说:“我是你的妈妈,也是你哥哥的妈妈。”可是根本没用,我的脸经常被她挠破,还冲我喊:“我妈妈,我妈妈。”

虽然她很霸道但是也很可爱,是我在家里的最强搭档,也是我的好玩伴,我很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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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熟悉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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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是什么?是酸酸的柠檬?不,不是的。是甜甜的糖果?不,也不是。是苦涩的枳?不,不对。是变态辣的魔鬼椒?不,继续猜猜。是咸咸的海水?不,不是的。真正的味道是每个人心中的一扇窗,是每个人身边的一件事,是每个人给你的一次感动。有一种味道存活于世却鲜有人知,它盖过人生百味,那就是爱的味道。

记得前年的夏天,我们一如既往地回老家,爷爷“奉命”前来迎接我们。奶奶本以为我们坐的是下午的车,所以便没有给我们做午饭,因此,爷爷奶奶像往常一样吃蓑衣饭——拌着青菜粥。我们一进门,奶奶愣了一下,便马上忙开了——忙着帮我们整理行李和生活用品。奶奶知道我们没吃午饭后,她赶紧去冰箱看了看,打算给我们炒几个菜,可是冰箱空空如也,刚好蓑衣饭煮了很多,只好“委屈”我们了。我之前吃过妈妈做的蓑衣饭,一点也不好吃,加上我坐车有点晕,还有点恶心,没有食欲,就不想吃了。可是爷爷奶奶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只好硬着头皮坐到饭桌前,竟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虽然我从来没有闻到过这种香味,但我觉得这肯定是米饭独有的香味。这种香让我瞬间有了食欲,吃上一口,天啊!这……这简直比山珍海味好吃一百,不,一千,一万倍!不是米饭却有米饭的松软,不是糯米却有糯米的粘稠。这是我至今吃过最好吃的东西,现在想起来还回味无穷呢,我三下五除二就把那碗蓑衣饭吃完了。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晚上如果睡不着,我就会细细品味白天发生的事。有一天晚上,我想起了上次我们去爷爷奶奶家吃的蓑衣饭。奶奶电话里不是说他们每天都是大鱼大肉嘛,为什么这次吃的是蓑衣饭?我问过他们,他们说是正巧被我们碰到了。以前,也发生过几次这样的“巧合”。我越想越明白,奶奶都把蓑衣饭的做法都研究透了,所以奶奶才能把难吃的蓑衣饭做得那么好吃,那么,爷爷奶奶肯定是天天吃蓑衣饭。每次我们刚回老家,发现冰箱里都空荡荡的,我们回老家后,冰箱里就会被塞得满满当当的,还有老家少有的冰棒。想到这里,我哽咽了,泪水夺眶而出,打湿了枕头。

从这以后,我开始喜欢喝粥,虽然我知道找不回那种味道了,但还是会怀着一丝侥幸在寻找……虽然那种香味我只闻到过一次,也只尝过一次,但却让我永生难忘!那种味道的名字叫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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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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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莫过于我们班的班长远卓,尤其是他那张嘴,好似“破阵长枪”。

一个女生唠唠叨叨也就算了,他是一个男生,居然爱唠叨,唉,真叫人受不了!谁如果在他面前犯了一丁点错误,他就会在你面前长篇大论,能从黎明说到傍晚。他说的口若悬河,能把你说的天昏地暗、头昏脑胀。

不过,他这一张嘴以一敌百,给他当班长带了不少好处。

学校为减少学生在周边商店游荡,校长分别派了两个级部的班长负责管理。其中就有我们级部,在他上任第一天的时候,就遭到了别人的白眼,甚至有些人偷偷地“潜伏”进去,但都逃不过远卓的一双慧眼。他与许多人展开了一场场“口水战”,到最后,他用那三寸不烂之舌赶走了所有人,他那“破阵长枪”不愧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啊!

在学校举行的一场辩论赛中,远卓也以那张“破阵长枪”辩的对方哑口无言,张口结舌。

远卓啊,我好敬佩你那张能言善辩的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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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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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那么多的名胜古迹,那么多的奇好的事情,我们对它充满很多的幻想,希望有一天能够目睹它的风姿。但是,我觉得我们身边有很多的风景,只不过它常常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没有注意到它罢了。现在再回头一望,会不由得惊叹:其实它真的好美,我的家乡就是一幅幅这样美丽的画卷。

早晨,家乡这幅画卷是清新的,朴实的。我整熟睡在有阳光透过的小阁楼里,随着我家大公鸡的一声叫,我慢慢的睁开眼,就看到那么青绿,自然的山。我洗漱好了一切后,不由得漫步到村外的幽静的小路里,绿绿的玉米要开始泛黄了。不含一点杂物的阳光,那么透明,差几分就要照上玉米了。我正沉醉在这一切当中,谁家公鸡的一声鸣啼,我转身望了回去,古老的房屋,是那么的朴实,只有灰色、白色和褐色,好像是旧时代的一个城市,房屋一个挤着一个,有的房屋顶上冒出一股股清淡,纯白的烟。我家乡的早晨是那么的清淡、朴实。一阵凉风吹过,这样的一副画卷被我的眼照了下来。

中午,是勤劳、热情的。午饭过后,我随着奶奶一块到地里去干活,一路上,好多人都一起去,有的比我和奶奶还早,半路上就看到他们汗流浃背的早锄草,他们穿着白色的背心,脖子上围着一条白色的毛巾,时不时的用毛巾擦汗,但是他们还是停不下手上的活。我被奶奶们的对话打断了,“哎呀!今天给侄子做一双鞋。可是做错了几尺,可是又不会改,没办法了!”“哟!三姐,怎么不早说呢,我替你改吧!”“明天我儿子要娶媳妇了,大伙都来帮忙啊!”“我们谁跟谁啊,没问题!”然后就全部笑了,这幅画面,我的眼又照了下来。

傍晚,是欢乐、运动的。吃了好多的饭,今天和奶奶出去干活,有点累了。吃了过后,我到村上的大路散散步,望到学校的球场,它虽然没城市那么奢华,但依然很美丽。一些男孩在跑来跑去的踢足球,也许才刚学踢,球不时的被踢了出去,还传来一些大吼的声音,把今天的一切累吼了出去,和伙伴们有说有笑。这一画面,又印在了我的眼里。

人生处处有风景,我的美好乡村,是神秘的,它是画师的一个闪亮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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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熟悉的一个人爸爸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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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最熟悉的莫过于他的父母,我也是一样,今天就来说说我的爸爸吧!

爸爸每个星期都要求我和妈妈去爬山。听了我的话,千万别以为我的爸爸是个爬山能手,他每一次爬到半山腰,就连呼“累死了,累死了”,让我和妈妈先爬上去,自己过一会儿再跟上。可是,几乎每次都是我和妈妈气喘吁吁地爬到山顶,再上气不接下气地返回半山腰时,发现爸爸还在半山腰悠闲自得地欣赏风景,好像这半山腰就是他的目的地,看到我和妈妈下来,惊讶地说:“哎呀!你们怎么这么快就下来了,我们在这坐一会儿吧!”说着,他又坐在石头上,似乎他根本不是来爬山,而是到半山腰看风景的。最后,在我和妈妈的全力催促下,他才依依不舍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悠哉悠哉地下山。

爸爸十分在意我的体育运动。不过他自己却懒的动,假如看到我主动要求打篮球,他会十分的高兴。有时间时,爸爸也会来陪我一起玩。

爸爸还很注意我的安全,比如说去游泳池吧,好多次我要去挑战一米八的深水池,爸爸总是严厉地劝阻,生怕我一不小就掉进水里,即使我自己觉得完全能够挑战成功。

爸爸平时很听妈妈的话,叫他往东他不敢往西,叫他烧菜他不敢洗碗,每天晚上,爸爸都在厨房间里乖乖地洗碗。说句实在话,爸爸好像就是妈妈的“奴隶”。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位爱老婆、爱孩子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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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熟悉而又陌生的父母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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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晶妮

我在这个家里已经生活了十三年整,而我的父母也陪伴了我十三年,我本以为我是最了解他们的人,却又被自己泼了水——问卷调查父母那一栏,几乎是空白,除了电话号码我竟再写不出一个字,我这才发现我似乎对两位陪伴我长大的人一无所知,年龄?喜好?我统统不知道。那天我垂着头进了家门,桌上热腾腾的饭,父亲翻着报纸,母亲在为我盛饭,我被这一派祥和感染,他们看着我微笑着。啊……我是多么幸福的人啊,我心安理得的接受这一切,却从未注意过他们的心情。我有些僵硬的坐在餐桌前一口一口吃着饭,心又平静下来。请让我再次熟悉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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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熟悉的外卖员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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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奕文

在我回家过楼号门时,有一辆外卖车开来这。他打开车后的箱子,拿出外卖,走到楼号门,按着号码键。我走上前去,朝包里找钥匙。“咔嚓”是开门的声音,送外卖的人顶着门,向我挥了挥手,让我上去。在上楼的途中,他问我:“你住在几楼?”我回答:“六楼。”他又说:“我也到六楼,要不帮你拎下包吧?”我摇了摇头,笑着走了上去。又是那个熟悉的身影,那个忙碌的身影,每当出现在楼道下,总把那热乎乎的饭菜拿出来,飞快地把它们送给每家每户。那个熟悉的陌生人,那套熟悉的制服,温暖的话语,在那个冬日里,一点一滴都是弥足珍贵,那一抹制服上的蓝色是最亮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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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熟悉的一个人同学作文600字

全文共 1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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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我熟悉的一个人同学作文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说到我们大家熟悉的人,那可太多了,而在我身边说起我最熟悉的人那就莫过于我们班的同学了。他个子很高,短而黑的头发,大大的眼睛,笑起来时嘴里会露出一排有点不整齐的牙齿,而且他还是我们班的一名重要成员哦,同学们你们知道他是谁了吗?他就是我们的头儿 ——张元宏,也就是大班长。

说到他呀!简直是所谓的“李小龙和姚明”的忠实粉丝。他既爱打篮球又喜欢武术,不过这些并不影响他的学习和对我们的管理,他以德服人,我们全都很喜欢他,他的武术打得也很好,他时常拿着一些关于武术的书站在教室里认真地学,他的认真劲使我们也想跟着他学。

不过最能代表他的特点的还是打篮球。他爱打篮球,真可谓爱到“顶”了,而且还讲究打篮球的动作。记得有一次中午,我和毛奇英在写作业,突然张元宏叫我们去借书,可当我们走时,他却还在窗子边看篮球赛正入神呢?这时我便有点生气地说:“张元宏,你到底去不去,我们作业多的写不完,你倒还这么悠闲。”可他还是看着篮球赛,头也不回地说:“再等一会儿。”当我们出了教室老师不在时,我们想进教室,可他却不让我们进,我们俩急得团团转,可他还是在兴致勃勃地看篮球赛,我们一定要进时他便说:“再等一会儿,老师一会儿就来了。”其实我们都明白他这哪是去借书呀!而是借着这个事去看篮球赛,看着张元红这种痴迷劲,我忍不住笑了,觉得他太有意思了。

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也有缺点哦,就是他脾气有些暴躁,粗心大意等等。

这就是在我身边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他既有缺点也有优点,我想:你们的身边也一定有许多吧!赶快来和我们说说吧!

第2篇:我熟悉的一个人同学作文

王思远是一个很有胆量的人。一次上数学课,老师讲解了一道题,我们总觉得他有个地方讲错了,但我们不敢出声。王思远却站了起来,大胆地指出老师说错的地方。老师听了,有点难为情,但也表扬了王思远的行为。下课后,我走到他桌前,竖起一个大拇指,对他说:“你胆真大,敢当面指出老师的错误。”他只笑了一下,又做起了作业来。

王思远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去请教老师,老师也弄不明白。这怎么办呢?咦,我的好朋友王思远数学不是不错吗?对,找他帮我解解看。我把不会做的题给他看。他立刻拿出稿纸算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就说:“算好了。”我惊讶地说:“不会吧?这么快?”我拿过来一看,果真算好了。我心想:连老师都算不出来的题,他却能,真聪明,怪不得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

王思远还是一个很有毅力的人。他的体育成绩不怎么好,但他很努力。在一次跳山羊,我们都在老师面前跳过去了,只有他没跳过去,但他不气馁,叫我帮他练习。王思远要我造型低点让他先试跳。于是,我全身趴下,他轻松地从我身上跳过去了。接着,我增加点高度,半蹲着。他跳了好多次,才跳过去。然后,我又稍直点下半身子让他跳。一次,两次,三次……他跳得满身大汗,精疲力尽,但始终没跳成功。体育老师见了,把同学们都召集起来说:“王思远这次表现得非常好,即使他没有跳过‘山羊’,但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说完,他就在王思远的成绩表上打了一个“优”。

这就是令我敬佩的最熟悉最要好的同学。

第3篇:我熟悉的一个人同学作文

我熟悉的人有很多,柴怡帆、汪雨涵、续建铭……其中我最熟悉的要数柴怡帆了。

她的皮肤雪白雪白的,像白雪公主一样美丽,身材又高又苗条,鸭蛋脸,柳叶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微微翘起的小鼻子。她的小嘴很会说话,好多人都喜欢和她一起玩。

她非常幽默,总能化悲为喜。有一次,我正在玩,突然,不知谁踩了一下我的脚。我“哇”地一声哭了,边哭边跑回自己的座位,坐了下去。踩我脚的同学一个劲儿的说对不起,但我并不理会,眼泪仍像断了线的珠子。同学们只好去找柴怡帆,柴怡帆来了,她一会儿扮演猪八戒,一会儿扮演我妈妈。终于我破涕为笑了。

她的爱好是画画。一次美术课上,老师教我们画孙悟空,全班只有柴怡帆听得最认真,当同学们看到画时都说她画的栩栩如生。

不过她有时也会跟人斤斤计较。有一次我借她一块儿橡皮,她就整天像一个跟屁虫似的,整天跟在我后面要那块橡皮。

她写的字非常好,每次老师表扬总会有她的名字。这可是让我很羡慕啊。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柴怡帆也不例外,她的缺点是爱插嘴。有一次老师提问问题,同学们都端端正正地举手坐好,等待老师的提问,只有柴怡帆大叫了起来“老师,我、我”老师说她什么都好,就是爱插嘴。

这就是她,你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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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熟悉的陌生人精选作文

全文共 5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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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熟悉不一定不陌生,陌生并不是不认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陌生人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篇一:

从一个故事开始...

刚毕业的大学生B去了一家央企,刚进央企的时候,因为有眼力见儿并且说话甜,处处讨人喜欢。她带着校园的清纯和活泼走进了复杂的同事间关系。坐在她前方的是与她同级工作十三年的老同事W,坐在她后方的是和她一起进入公司的女生A。B的工作主要是策划广告,公司里面的每个人都有着清晰的头脑和很好的点子。其实这样一群人,还坐在同一个办公室里,那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就已经被凸显得淋漓尽致了。

B似乎和每个人关系都很好,她总是和A一起吃饭,也经常向W请教问题,稳定的日子透着和谐。工作之外,她依旧把A当成很好的朋友,有时候还能看到B发的和A的合影,看见两个人逛街自拍的照片。B很单纯,很快就把A当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次,两人一起看了一部烂片,头疼不已的B大骂:“这片子真够烂的。”

A说:“这片子简直是废话连篇啊。就像每次开会我们那个老秃头讲话一样。”

A说的是他们的领导。

B说:“是啊,真是服了。还不如听这老秃头讲废话呢,还不要钱。”

伴随着两人的笑声,她们吃完饭,然后离开了。

日子像上了发条,很快两个人在这个地方就干满了一年。B经常跟我抱怨:“这个地方天天干的事儿一样,各种无聊的会议,我估计干两年就走了。你知道不,更搞笑的是W还干了十三年,而且他做什么事情都没什么表情,性格特别平稳,像蚂蚱。”

我说:“为什么像蚂蚱?”

她捏着自己的脸说:“就这个表情。”

我笑了,她也笑了。可她的笑没有持续很久。

那年年底,公司有一个promotion(升职)的机会,其实就是为B和A准备的。机会需要的是三样东西:强大的能力、群众的支持和领导的认可。虽然实际操作的时候,可能后者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但是文件上写的是这样的顺序。

朋友B这一年做成了两个广告文案,都很出色,而A今年什么也没做,唯一做的一个文案还被领导否定了。B想,这个升职机会今年肯定是她的了,于是宣布结果那天,她非常开心地等待着。

领导走了进来,W 陪在身边,等到念出结果时,B惊呆了。因为最后答案是A。

B很久没有振作起来,甚至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一个月后的一天,B偶然听到了领导办公室里的对话。一个人跟领导说:“这个事情你就请B做吧,她的方案我看过,还不错。”

领导很不满意地说:“给她干嘛?她现在眼睛里才没我这样一个整天啰嗦的老秃子呢。”

B大惊失色。明白了一切,原来,她无心的一句话,被A为了升职的机会而出卖了,成了自己最后失败的重要因素。可为什么W会最后支持A,没有为B说两句公道话呢?原因也很简单,一个性格如此柔弱,能在斗争横行的办公室里坐稳十三年的人,还不懂站队和墙倒众人推的道理吗?弄明白这一切,B才大呼,被朋友出卖了。而那天明明是A先说领导坏话的,可是,她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了。

那天听完了B的故事,感触很多。其实关于同事,谁说过能成为朋友的?真正的朋友,是没有利益交集,是能为对方去做一些事的,是能为对方放弃一些利益的人。而因为B低估了朋友的特质,所以就高估了同事的友谊。关于办公室政治,没有一些城府,没有一些心机,不会站队、不会说话都只是小伤害,被队友反戈陷害才是最让人痛苦的。你以为同事是朋友,那只在一种情况下有可能性,就是在你们没有利益交集的时候。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得罪每个同事,也更别和任何同事掏心地做朋友。

军队里面有一句话,叫:脱掉军装才都是战友。工作就是工作,至于交朋友,那都是工作之外的事情。但几乎每个努力工作的人,都错以为同事是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那些和自己从小到大的伙伴,除了亲人,除了那些跟你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人,利益总是会排在友谊前面的。我们都曾经天真地认为只要你真心,别人也会真心。

我在工作中也曾经不成熟过。刚开始工作时,我认识了公司的一个前台,两个人很聊得来。后来那个前台转成了其他职务,两个人也依旧会时常约着一起吃饭。我一直把她当好朋友,还介绍了我姐跟她认识。直到有一天,我姐和我吃饭时,姐告诉我:“你知道她离职了吗?”

我惊讶:“怎么可能?我怎么不知道。”

姐说:“你没看她朋友圈吗?”

我赶紧打开朋友圈,才发现她把我早就删除了。我看见了那个她经常讲话的同事群,不知什么时候,她也慢慢地退了出去。那个群,时常还是会叽叽喳喳,大家在里面还是会看似热闹地嬉戏,就像她从来没有进来过一样。接下来,领导派了一个小姑娘给我打电话,问这个同事是否之前找我借过钱。小姑娘无奈地说:“这是领导让我问的,让我给每个人都打电话,尤其是和她关系好的。”

我冷笑地说:“谁告诉你我们关系好呢?”

其实,那之后我再也没见到她,谁知道她对我的那些微笑是真是假。可是,重要吗?我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逢年过节还是会发短信给她,但是她几乎再也没回过我,直到我也离开了那个公司。同事毕竟是同事,和朋友无关。这个道理,也是我第一次懂得的。

有时候我会感叹这个世界带给我很多残忍的东西,即使不愿相信,但确实真实地发生了。每个关于同事之间的友情,都似乎没有什么好的结果。记得那年,一个朋友离开了他干了七年的教师岗位,一夜间,所有曾经一见面就嘘寒问暖的老师们、同事们,都解除了他的微博关注,微信上再也没什么人跟他点赞了。仅仅基于工作的友情很脆弱,即便你没有得罪人,随着你或他们的离开,你们都不再是朋友了。原因很简单,因为你们从来没有走心过,因为你们从来不是真正的朋友。

篇二:

人最怕:深交后的陌生,认真后的痛苦,信任后的利用,温柔后的冷漠,亲朋间的误解!所以说有些事情不要太计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会过去的,遇到爱你的人,学会感恩,遇到你爱的人,学会付出,有个懂你的人,是最大的幸福,总不能流血就喊痛,怕黑就开灯,想念就联系。人生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却身不由己。有些事,不是不在意,而是在意了又能怎样。自己尽力了就好,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

站在山顶和山脚下的人,虽然地位不同,但在对方眼里,同样的渺小。每个人都喜欢简单的人,简单的事,不喜欢勾心斗角,不喜欢被算计,不喜欢假假的友情。

没有人会懂你到底有多痛,没有人会懂你到底要怎么继续生活下去,没有人知道你经历了怎么样的生活,也没有人知道你微笑背后所隐藏的伤痛要怎么激烈,更没有人知道你在悲伤的时候却发现原来没有了眼泪。你必须坚强,你若不坚强,谁替你勇敢?

人生,有许多事情无法言说。有些快乐,别人未必能理解;有些悲伤,别人未必能感受。有些累,疼在身上,累在心上;有些泪,挂在脸上,伤在心上;有些痛,无伤无痕,痛在心中。人最怕:深交后的陌生;认真后的痛苦;信任后的利用;温柔后的冷漠;爱有天意,是否会眷顾自己;心有灵犀,为何总让人无语。有声的,亦累;有形的,也苦;有伤的,还痛。原来,看不见的伤痕最疼,流不出的眼泪最冷。

当你对自己微笑时,世上没烦事能纠缠你;当你对自己诚意时,世上没人能欺骗你。活在别人的掌声中,最易迷失自己;处在别人的关爱中,最易弱化自己。敢于面对困境的人,生命因此坚强。要感谢给你提意见的人,他使你成熟;要感谢给你造困境的人,他使你坚强。

再好的东西,也有失去的一天,再美的事物,也有淡忘的一天。如果不能拥有就放手,如果舍不得就痛苦,该珍惜就珍惜,该放弃就放弃,走得轻松,活得才顺心。别问谁的行为伤了你,谁的感情苦了你。生活就是这样,有人痛疼,有人笑,有人哭泣,有人叫。伤了揉一揉,苦了忍一忍,谁的人生都有伤,哪种生活没有苦。有些总是难免的,有些总是难躲的,人生并不怕伤过痛过,也不怕苦过哭过,关键是面对痛疼,你想不想,能不能站起来。

生活已经摊开在你面前,是屈服地背道而行,还是坦然地积极行事,生活会告诉你不同的答案。生命,有长短;生活,有苦乐;人生,有起落。学会挥袖从容,暖笑无殇。快乐,不是拥有的多,而是计较的少;乐观,不是没烦恼,而是懂得知足;人生无完美,曲折亦风景,看开,想通,就是完美。

人和人相处,都要以一个平常的心态来对待,要时刻想到,这个世界上离了自己照常运行,谁离了我都能活;反过来,自己离了别人就难以生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内容,面对的是我所有的朋友,与他们相处,我很开心。所以我们要想快乐生活,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就应该与人和睦相处,多一点宽容,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关怀。

没有一个人,不是在相交中慢慢理解的,没有一份情,不是在相处中渐渐认同的。相交就要比心,相处就要凭情,情始于交往,心在于认同,好不好在来往中体现,行不行在相处间感受。真心付出,即使没有得到真情,也不要伤心。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糊弄到最后,谁好谁坏,早晚都会明白。只要你问心无愧,就算什么也没有得到,也不必太过看重。人生,在心重情,活着自会安宁。

篇三:

考试刚刚结束,去年参加高考今年已读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迫不及待的发微信给我:“老师,比较而言,我还是觉得写信更好一些(此处有奸笑)…….”当然,这有事不关己戏谑而已的“乐观”态度,但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题目内容立意的意出尘外。此处的意出尘外,完全是因为题目出在太过熟悉之处,在司空见惯而又从不经意、很少走心之处。

想到《老子》中有言:“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是的,题中之“象”,题中之“物”,就像一个太过熟悉的人,少了审美的合理距离,呈现出惟恍惟惚,恍兮惚兮的感觉,因而又有陌生之感。

从小学至高三毕业,十二年的语文学习不可谓不漫长;从开始说话到长大成人,字词句篇的学习不可谓不繁复;成长中阅读写作的学习不可谓不庞杂……语文素养的学习,似乎是我们精神成长的一部分。它如同我们精神饭桌上的一日三餐,早上的小米粥晚上的白米饭,丰盛也罢单一也罢,只是天天终会见会吃。因为熟悉,因为惯常,所以少了期许,少了欣赏,少了咀嚼,少了品鉴。它只是一个日常而已。

正因如此,当它以一个正式的被品鉴者的身份进入我们的视野,搁置在我们的餐桌上时,我们竟不知如何是好,拿着双箸,翻来拣去,无从下手。熟悉,却又陌生。

直面现实,引导思考

天天面对的老熟人有了问题,天天对你施加影响的老熟人出了状况,该怎么办?

直陈其害,还是高高悬起?答案自是毋庸多言。因为,它好我才能好,我们才能好,我所站立的地方才能好。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个时代是互联网+时代,鼠标轻点,复制粘贴,何须思考;这个时代经济发展才是王道,读书写文,如同投资,收益最大才是希求;这个时代人人手机在握,拇指轻点,风云变幻,皆过于眼前;这个时代快餐书籍横行于世,细嚼慢咽,细品慢咂,谓之为何?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学校语文教学,成了应试的战场;家长心中的语文,是升学的必须:学生手中的语文,是理科的调剂。

语文素养,夫复何为?

白岩松问:为什么我们已经堕落到要推广阅读?王开岭说:读书,这种最美好的生命举止何时已经消失?

我们已经记住了徐霞客、普希金、苏格拉底和伏尔泰的名字来博得阅卷老师的青睐,却不曾感知他们如何照亮我们精神的星空;我们知道语文素养可以换来分数,却不曾记得它是我们知识构成、价值判断、审美习惯的源泉。

是啊,我们忘记了学好语文可以学做人,学好语文可以明善恶,学好语文可以传承文化。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了,以至于忘记我们为什么要出发。

现实残酷,但需我们直面,出题人将此现实直陈我们面前。引导我们思考,我们必将奋勇向前。

任务驱动,明确方法

如何去做?何以改进?老熟人怎样才可治愈痼疾?

语文素养,如何形成?语文学习,从何入手?

是课堂有效学习,还是课外大量阅读,抑或是社会生活实践?三种途径,明确提出,你又做何选择?比较三种途径,结合自己体会,既是出题人的任务要求,又是出题人的提醒。既可比较后单一进行分析,又可综合辩证来看。既可入于课内,又可出于课外;既可书本事明朗于心,又可天下事了然于胸。

语文素养是什么?以何渠道去培养?这样培养有何效果?出题人提出任务,明确方法。他们将我们每一个人的目光引向悠远之处,或许我们可以有入乎其内的深刻,也会有出乎其外的透视与开阔。

带着这样的任务去行文,戴着镣铐去跳舞。注入自己的思考,编织自己的繁花锦绣。

看到这个熟悉的陌生人,脑海中瞬时飘过陈平原教授的《语文,决定你一生的路》,漆永祥《北大中文系第一课:“书卷气”的迷人之处》。毕竟高考在中国是一个全民关注的事件,通过这个影响力最大的考试,让我们每一个人去思考语文,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因语文而成为精神明亮的人,让我们所站立的地方成为更好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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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熟悉的同学的作文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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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同学有很多。但是说最熟悉的,最深刻的那就是屠乐天,可我又不想写他,但又非得写他,谁叫他是我最熟悉的同学。

屠乐天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脸上嵌着两只水溜溜的大眼睛,一张才华出众的嘴。他爱说,爱笑,同样也热爱的学习,酷爱读书,因而他知识丰富。他也很懂事。

屠乐天他让我忧。屠乐天他每天上课认真、专心地听讲,积极举手发言上课从不开小差作业按时完成,遵守纪律,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和毛病。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积极参加集体的活动,帮助同学。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活动,对待学习是一丝不苟,不怀有敷衍了事的心态。

屠乐天的学习也很厉害危机之火已经在那里燃烧,因而就成为了老爸阻止我看电视的镇山之宝,唯一的理由。

屠乐天让我喜。是因为屠乐天的作文写的不错。语句通顺,意思连贯,词语优美,和各种修辞手法。都被我给看来了,我就等于学会了吸星打发把屠乐天写进作文里的好词好句都被我吸了过来。屠乐天写作文的血和肉已经成为我的好词好句,为我所有。这是在让我进步。

因为有屠乐天的存在让我感受到了压力,发现了有了一个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更有了努力、前进、拼搏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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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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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他是我的同学,我们给他一个很有趣的小名——“章鱼哥”。他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下长着一对小小的耳朵,一个尖尖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经常幽默搞怪,常若得我们哈哈大笑,他是我们班的“开心果”!

原来他有一个缺点,就是喜欢打架,可是学校是不准打架的,我是安全督察委员也是他的朋友,我跟他说了好多次,他总不听。记得有一次,我在操场玩,忽然发现那边打起架来了,我马上跑过去看,发现是我们班的“章鱼哥”等人在和四年级的一个大胖子闹得不可开交,我马上去制止,可他们不听,最后是一位老师来了才化解了这次危机,可我们班还是被扣了一分,四年级也被扣了一分,我很生气。后来我就跟“章鱼哥”说:“你既然是我的朋友,你就必须听我的,不要和同学闹事,不要玩危险游戏,不要为我们班抹黑。”他认真地点点头,很乐意地接受了我的劝说,现在的章鱼哥变得很乖巧,很讲礼貌,学习成绩很不错,还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顽皮而又可爱的人——外号叫“章鱼哥”,真名叫章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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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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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的,从前的我不热爱,甚至是讨厌写作。“笔尖下的楚楚动人”“款款墨香萦绕”在我笔下似乎全都变得呆板无味。持笔,宛如站在一片腐草枯地上,茫茫然,茫茫然……

写作,一个从一年级就出现的专有名词,熟悉却乏味。那一次持起笔,站在那个枯燥的地方,毫无头绪。

发呆间,我禁不止翻开诗集。

“你不是真的,因此很高,很飘逸,比流浪客还要飘逸。”

海子的诗永远那么清新空灵。脑海中循环着这句话,心中不免有了些踏实感。

之后似乎就没那么讨厌写作了。

时隔半年,我被母亲送入写作培训班——“美文”。那片熟悉枯燥的地方,若隐若现萌发了绿芽,只因“美文”的灌溉。

初入“美文”一无所知;融入“美文”,才发觉原来文学如此美妙。

“当我还在你的面纱旁游戏,还像花儿倚傍在你身旁,还倾听你的每一声心跳,它将我温柔颤抖的心环绕……”每个文字,仿佛都开出了一朵靓丽的鲜花,点缀着我所熟悉的写作天地,别有一番风情。

又持起笔,坐在书桌前,又一次发呆,脑中却不再是一张白纸。我编织着属于我的文学绸缎。那个熟悉的地方,早已千红万紫,鸟语花香了。

熟悉的地方也有美丽的风景,岚气氤氲,小桥流水,桨声灯影,我深爱着这个地方,便在此写下“到此一游”

写作,

让我们在风中安静的行走,

风总会用温暖的大手

抚顺我们凌乱的发丝

带我们走向美好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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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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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万花筒,绽放五彩绚丽;透过玻璃窗,品味云淡风轻;透过掌心,尝遍曲折坎坷;透过镜子,眼前的这个人她是谁?熟悉又很陌生。

这个人,好像挺乐观。没有人看过她哭的样子。不管对谁,总是一副笑嘻嘻的面孔;不管什么事,都难得掉泪。别人说她傻,她说别人笨,哭是一天笑也是一天,人何必折磨自己?

这个人,好像挺聪明。很少有什么题目可以难倒她。那些几何图形她一看就懂,一些简单的文字更是不在话下。她也可以摆平一个个淘气包的骚扰,然后胜利的大笑。

这个人好像挺单纯。她不把任何人当敌人,愿和所有人做朋友。她说快乐时朋友可以陪着开心,烦心时朋友可以冲淡怨愤。她说,有那么多朋友很幸运。

她痴迷音乐。别人说爱听歌的人寂寞。而她应该是个例外。她说生命最需要四样东西:空气、水、朋友还有音乐。她说她就想这样单纯的生活着。虽然有一点寂寞,有一点单调,但至少不乏快乐。简简单单,没什么不好。她爱说天还很蓝呢,给人希望和幻想。

可是还会有黑暗来临,她不知所措。虽然反感,虽然憎恶,但是无法拒绝。于是她懂得了悲伤,她的笔下常常流出伤感的文字:“单曲循环,重复着哀叹;随机播放,触动了悲伤。”“没有人读懂我的悲伤,没有人知晓我的惆怅,我将它们一件一件,藏到谁都看不见的地方,独自品尝……”文字渲染着寂寞,她不敢多看,也不愿给别人看,掩藏起来也许只是为了忘却。

她尝试忘记许多东西,她的黑夜常常很短,所以她的快乐多于悲伤。她乐观、聪明、单纯。虽然不够完美,也没有完美,她至少不让自己后悔。

镜子中折射出一道多彩的光环,镜子里的这个人好像还挺不错。熟悉的面孔陌生的心灵,熟知的脾气陌生的表情。可能曾在街角擦肩而过,可能曾在梦魇不经意碰撞。误入了轮回,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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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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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熟悉地方没有风景,那是因为他对熟悉的地方缺少好奇心、缺少发现。其实风景无处不在。

要问我最熟悉的地方是哪,那一定是我老家了。我老家是住在一个胡同里的小村庄。当你迈进那大院时,那么你这时就必须用智慧的眼眸去观察,享受,这熟悉的风景。不光是我,我希望更多的小朋友能放下你们手中的遥控器,同我去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吧!

老家的菜园很美,小时候都是吃这些健康的自己家的食品,长起来的。

记得每天早晨呼吸着这里的新鲜空气,感受着大自然的美好。还记得院子西北角的小屋,里面有很多杂物,其中有一盒粉笔,我和姐姐从小就把那里当画板画画,换一块湛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还有那美丽而又熟悉的风景。同时也是写字。和更多的小伙伴们一起玩,整个村庄都充满着欢声笑语。想一想,那个小木屋是多么美妙,多么快乐的风景啊!还记得每天晚上都去的小广场那个广场和现在的完全不同,那里有熟悉的人。夏天,蝉知了知了的叫,邻居家的爷爷奶奶在月光下聊天。听小池边青蛙的鸣叫,更好的是小伙伴玩耍的嬉戏声,这些风景一点一滴地勾勒着一幅幅动人的画卷。是多么美妙,是人心旷神怡。还有双杠,好像当时我还很矮的时候看见大哥哥大姐姐玩双杠这么溜,我也玩了一番,但不知摔了多少次跤。但现在你看那双杠这么短,再摸摸干燥的土地,满满的回忆……每天都开开心心,无忧无虑。

看,这都是风景呀,都是熟悉的风景,但现在大自然遭到破坏。这些地方都可能会消失,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手机的地方,多去观察,多去用美丽的眼睛去探索。因为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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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熟悉的味道第2季观后感

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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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陈凯歌和陈红参加了《熟悉味道》这档节目,于是真的是被狠狠虐到了。

节目中,陈导是要给陈红准备惊喜的,不过却被聪明的陈红一路尾随,导致他的惊喜之路有点艰难。在各种套路与反套路之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别的,是夫妻之间藏不住的爱意。

比如,陈红装作有点不愉快之后,陈凯歌马上就把要去的地方告诉了她,那神情犹如刚恋爱时的男女一般。

看陈导委屈又慌乱的小眼神

而陈红在找到凯歌导演后的表现,简直是一个被宠惯了的小女孩。最好的时光,真的就是你在笑她在闹。

冯唐写过: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陈凯歌和陈红20年的爱情,经过了风雨,却留住了纯真。经过了琐碎、却也沉淀了深情。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是凯歌导演亲口说的。这也许就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陈凯歌作为中国顶尖的导演,具有知识分子的那份儒雅与沉稳。

他导演的《霸王别姬》,是话姐最喜欢看的电影之一。

而陈红当年被誉为“最美琼女郎”,简直是从画上走下来的美人。而凯歌导演首先看上的却是她爽朗不做作的性格。

两个互补的人,一走就走过了二十年的风风雨雨。

在听到凯歌导演为自己准备惊喜时,陈红想来想去说道:“可是他没钱,准备惊喜……那就是从我们家拿了一个什么东西送给我”

听到这个,突然觉得这夫妻俩好可爱。

而后,凯歌导演准备的礼物是好多双袜子,也真是证明了自己真的是没钱。

虽然礼物略显寒酸,但选礼物的原因却特别感人。而且非常有意义。

在惊喜部分,他们的小儿子也出来了。就是那个酷似吴亦凡的帅哥,基因这东西果然强大啊。但他不仅帅,还特别有教养、特别贴心。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正是这样幸福的家庭、恩爱的夫妻,才教育出了优秀的孩子。

陈凯歌在给陈红写的信中说:“节目组一定盼着我写一些绵绵情话,可你我都是拒绝肉麻的人,情话已经驻进二十年的时光中”

嘴上说着拒绝肉麻,但眼神、言语之中表现出来的却是无尽的肉麻。

陈红看到从国外回来的儿子,高兴的手舞足蹈。看到高兴的陈红,陈凯歌的喜悦之情更是表现在藏不住的笑容里。

真的爱情为什么是藏不住的事,因为它表现在你的眼神里、话语里、笑容里、心底里。把这些全都藏起来,那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因此,白头到老的婚姻必定是因爱而生,因爱而在。

情谊这种东西,一见如故容易,难得是来日方长。

“感谢你独一无二的钟情,它让我,从你的眼中,照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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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熟悉为话题的初中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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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的余温还未消散,落日的微光渐渐被乌云遮挡,天空滴落的小雨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透过窗户,来往的行人纷纷撑开了雨伞。

雨越下越大,它们似乎在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发泄着,不曾停下。

回过神来,走进房间。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我放慢了脚步,透过门缝只见窗外的雨滴衬托出外婆年迈的身影,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印记。乌黑的头发冒出几根“白丝”显得格外显眼。看着她手持锅具细心烹饪,锅中冒着屡屡炊烟,似乎岁月并没有削减他的手艺。我走进好奇地问道:“外婆今天做的是什么呀?她总会耐心的回答我。即使汗珠沁湿了她的衣裳。

看着墙上走过的分针,抽烟机停止了运转,外婆端着诱人的饭菜走了出来说道:“今天做的都是你爱吃的菜,多吃一点。”

又是一年,窗外变化的四季,五彩斑斓。寒风微微拂过树叶的发梢。树木纷纷披上了雪白的新衣,身边的一切好像随着天气的寒冷也很难融化。但是再次听到抽烟机的响起,锅中屡屡的炊烟。外婆的头发好像又增添了一些“白丝”。熟悉的声音还是常常萦绕在我耳边,熟悉的说着:“我今天又给你做了爱吃的菜。”

今年似乎没有了雨声的伴奏,没有“啪嗒啪嗒”的响声,也没有路上行人慌忙的身影。有的只是外婆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脸颊,熟悉的发梢。

现在,望着窗外,望着路上的行人。只要天空中的雨滴落在地上,风夹着雨水吹拂的树梢,乌云遮挡了阳光。人们撑起了雨伞或是雨水缓缓流入缝隙我都会想起那熟悉的一天,熟悉的味道,熟悉的人,熟悉的声音。仿佛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变得熟悉。

即使因为身不在同一处,但是沙漏里的沙石会一点点滴落,时间会随着床头的闹钟加快脚步。每天太阳的东升西落,四季的变化无常,最后还是会听到抽烟记得想起,见到熟悉的人,听到熟悉的声音,和那熟悉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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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熟悉的朋友作文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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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里,我最熟悉朋友,就是她。她的名字叫伍梓艺。

她的头发短短的、黑黑的,还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非常可爱。

她有一个特点,就是助人为乐,就好像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们练习跑步,我跑着跑着,不小心摔倒了,这时,助人为乐的伍梓艺看到我摔倒了,马上告诉潘老师,潘老师叫了伍梓艺去帮我擦药。我们正向医务室走去。突然,伍梓艺说:“黄绮蔓,来,让我来背你。”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不用了,要你帮我擦药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现在还要你来背我,这可不行。”“没关系的,来吧!”伍梓艺带着甜蜜的笑容对我说。然后,她就把我背到医务室里去擦药了。

到了医务室后,他马上拿起棉棒、消毒水和红药水,就开始帮我擦药了。她一边帮我擦药,一边问我:“疼吗?”“一点也不疼。”我回答。擦完药后,她又把我背回了教室,我对伍梓艺说:“谢谢你,伍梓艺。”“不用谢了,大家都不是朋友吗?不用对我客气了。”丁零零!上课了,我们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认真的上课。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朋友,十分的助人为乐,教会我许多道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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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熟悉的一个人作文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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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我熟悉的一个人是睡吗?那就是我的外婆。

我的外婆长了一双大眼睛,笑起来就笑个不停,眉毛粗粗的,头上长出了一些白头发,走起路来健步如飞。

我的外婆已经退休了,可还是那么精神抖擞。外婆喜欢逛大街,散步,喜欢在夏天里穿大花连衣裙,我呀,特别喜欢和外婆在一起,她不但给我做新衣裳,而且自己也要打扮得很漂亮,大家都说我的外婆越来越年轻了。外婆当了一辈子的语文老师,说起话来声音很动听。还有一次,外婆叫我去“拿牛奶”说成了“拿流来”我正在看一本书读了一句,应该是“一只老牛正在吃草,”外婆却读成了“一只脑瘤正在吃草。”我总是被她逗得捂肚大笑。可外婆不知道我笑原因是什么,然后我和一解释,外婆也哄堂大笑,我和外婆在一起邮很多很多搞笑的事呢。

我的外婆可爱吗?这就是我熟悉的一个人——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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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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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劳动工人,穿着黄色的工作服,许多的污点好饥饿的小羊闯入芳香嫩绿的草地一样不愿离开,人们看见他都会远远地躲开他,可人们又能体会到他的辛苦吗?

他,一位清洁工人,每天准时地出现在曾被人们遗弃满了垃圾的大街上,他,只能吃力地为人们服务。我每次看见他,他都是头穿一顶竹织的帽子,把帽子压得很低,似乎不想让人看清他的真实面目。身穿工作服,上面是他工作的“痕迹”,那鞋,则是黑得像抹了墨水。

一次,我看见有一个塑料袋从一个时尚的女人手中脱离,与他擦肩而过,他愣了一下,但又马上回过神来,随手拿起一个垃圾铲,如脱缰的野马一样追了上去,当他终于捉住塑料袋时,他头上是冒着热气,鼻子尖上缀着几颗亮晶晶的汗珠,精疲力竭地弓着腰,上气不接下气。他费劲地回来垃圾车旁,熟练地把垃圾放入车内,又忙去消灭其他的垃圾。

过了很久,他站在街了另一端,抬着一直埋着的头,放眼望去,那街上是一尘不染的,他笑了,高兴地笑了,他高兴的自己的辛劳换回了成果。一会儿,他又收拾好工具,又去找下一个将变成成果的事业。

他,一位不知名的清洁工人,每天早上都是按时出现在街的一头,身穿黄色的工作服,丁是丁,卯是卯的他,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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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范文:熟悉源自于陌生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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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词大会》的题目,大多是观众感到很熟悉但又模糊的,我认为,这种让人们感到既熟悉又陌生的出题方式更能引起人们对诗词的兴趣,同时也提醒人们,熟悉源自于陌生,走进古诗词的海洋其实并不难。

所谓“熟悉”,指的是观众对这些名家名作有所耳闻,但又感到“陌生”是因为大众没有对这些诗词进行欣赏,理会其中的美,这种矛盾不仅仅是由人们的文化素养造成的,与如今的现实社会也密切相关。

当下的生活节奏快,人们忙于奔波,很难静下心来阅读,而快餐式的阅读方式虽然适应了人们的需求,但也使人们忽视古典的文学作品,或是只知表层,难通深意。大多数人借助发达的信息工具能浅层地了解诗词,所以会感到“熟悉”,但更深层次的内涵往往不会被人们关注。

“陌生”真实地反映了我们文化素养的不足,也引起我们对快节奏生活的思考,更重要的是,它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正如佛经中所言: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我们对诗词的陌生提醒着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多阅读古代的文化经典,要多欣赏古代诗词的美,让生活的脚步慢下来。

熟悉与陌生不是相互独立的,这种熟悉其实源自于陌生,只要我们能够改变自己,陌生也可以转变为熟悉,刘向在《说苑》中提到,“君子之治始于不足见,而终于不问及也”。我们不是要在短时间内记忆大量的诗句而是要积水成渊,每日逐步积累,细细品味诗词的意境,从而熟悉诗词。

由陌生变得熟悉,不仅是了解诗词的内容,同时也会使自己的气质得到提升,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们所熟悉的更多是诗人寄寓在诗中的感情,诗中蕴含的哲理,为人处世的态度与非同寻常思想境界,跨出走向熟悉的第一步并不困难,一旦你身在诗词的海洋,你便会发现其中的美。

陌生并不代表我们与诗词无源,熟悉其实源自于陌生,愿人人都能诵吟诗词,畅游诗海,体会到诗词带给我们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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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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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夜空总是那么冷清,零星的光亮在天空一闪一闪。她站在天桥上,俯视这四下灯红酒绿的闹市和这车水马龙的世界。

她的手不自觉的在栏杆上敲击,像是在弹钢琴。突然,她的手停了下来,双手握得紧紧的,眼泪不自觉的流下。

她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迷上网路这个复杂的东西。第一次的不情愿在两次三次之后也就自然成了习惯。当她安然德尔坐在电脑前,所有的“好学生,好成绩”像一个氢气球全部飞到了脑后,有的全是游戏带来的快感。她开始还是那么一丁店担心,渐渐的,担心成了多余,她有了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毕竟,那更有一种成就感。

有一天,一个叫“清凉小子”的人加了她。

“嘿,你好!”

“嘿,你也好!”

简单的对话在平凡不过。每一次,在她玩游戏正尽兴时,他都会发过来问候的消息。开始她也会回复几声,当游戏一次又一次向她招手时,最终她只有敷衍。她是谁?为什么老找我聊天?一种好奇心驱使她去看看那个“清凉小子”,对话中,确有机份熟悉感,长时间的接触,越发的使她觉得这个人总像是一个老好人,让她有一种一见如故又相见恨晚的感觉。她犹豫该不该和一个陌生人聊自己的私事,但又一想,反正他又不认识我,我还怕什么。她变得随意了不少。而他像一块大磁盘,可以吸收她统统的快乐或悲伤的元素,还会适时的释放出叫大道理的能量。可是也同样会厌烦的时候。他也感到了她的厌烦态度,转而又讲故事。当他讲到自己在她梦想的大学里求过学时,她像是种子在冬天急切的渴望春天的温暖那般急切的充满羡慕和希望。她怀着取经的态度听他的成功之鉴,她小心翼翼的尝试,奇怪的是,那方法如此的适合她,简直是量身订做的。当有那么一点点进步时,她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他,突然她竟被自己吓到了,不过是个陌生人嘛,为什么会有一种很依赖的感觉。

“哈,好消息,成绩进步了耶!”

“恭喜恭喜……”

疑问涌上心头,为什么眼前这个不知名的陌生人会如此的相信自己?找不到答案,她也就没有多想。回到家,还未走进父亲书房,早已被父亲高大的身躯挡在了外面,示意不让进,父亲在办公,她看见父亲背后电脑的余光,一点点。

渐渐地,她去网吧的次数无意间减少了。他发消息要她再也不打游戏了,她毫不犹豫的答应,也许是由于要考试了,也许是为了那梦想的大学……哪怕真的,可他只是千里之外的一个陌生人。

跌跌撞撞几个月,如他所想,她进步了,到了班级前几名,远离了网络游戏。同样又是在那个网吧,同样的位置,她写了封邮件给他,她想虽然只是陌生人,但还是很想感谢感谢。她会心的一笑,按下了发送键。

回到家,刚进门就看见父亲转身走向厨房;她准备回到自己的房间,在经过父亲的书房时,看见了虚掩的门透出的一点光,她朝空空的后门看了一眼,心里嘿嘿的一笑;看看父亲在神秘什么。她走进书房,书桌上有一杯热咖啡,旁边的电脑依然亮着,她走进,恍然看到电脑桌面上一封待发的邮件,收信人:炎炎夏天,寄信人:清凉小子。

只剩下沉默了,转过头,父亲早已站在她身后;她能看清的,只有一副眼镜,一张微微上扬的嘴。她冲出门去。

天桥有点冷,她用双手抱紧自己;风吹过脸上的泪,有一点冰凉的感觉。她想到原来所有的“量身定做”。

背后袭来一身的温暖,她能感到有人为她披了一件衣服;她仰头,望着身盘这个高大的父亲,哽咽的什么都说不出来。

“爸……”

“嗯,听话就好。”

城市的霓虹灯下,两个背影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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