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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小说热门20篇

很多作者对于选题是比较忽视的,而是最近看了什么书很喜欢就想写这样的题材。小编收集了网络小说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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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小说的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主题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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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对小说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对立的阶级关系,加强了对不合理的旧社会制度的控诉力量,也使小说的悲剧性更加深刻。

这篇课文的题目叫做《祝福》,全文的情节开展也大都在祝福或祝福前后的时节,紧紧环绕着题目。祥林嫂第一次来鲁家是在冬初,而最能表现她勤快的是年底的劳动;她被婆婆劫走是在新年过后不久;祥林嫂被卖改嫁的情况是卫老婆子在新正将尽到鲁家来拜年的时候说的;祥林嫂第二次来鲁家后柳妈恐吓她是在腊月二十以后;“我”回到鲁镇是在送灶之夜,不几天遇到了祥林嫂,在祝福的当天听到了祥林嫂的死耗。这些情节开展的时间是经过作者精心安排的。

在这样构思和安排下,作者又着意在处处点染新年的气象和景物,为小说情节开展勾画背景和渲染气氛。如一开头就写出灰白沉重的晚云,爆竹的钝响和震耳的大音以及幽微的火药香,抓住具有代表性的事物及其特点,简洁地勾画出“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的新年气象。下面描述祝福的礼仪和福礼,又描写了年底常有的大雪天气,“天色愈阴暗了,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糟。”飞舞的雪花和新年气象融汇在一起了。“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得沉寂”,忙碌的新年而又是沉寂的雪夜,互相映衬,为下文抒发悲愤的感情渲染了气氛。在柳妈恫吓祥林嫂时,作者也带了一两句,“微雪点点的下来了”“祥林嫂……旋转眼光,自去看雪花”,起了点明时节,并和全文中的写景相呼应相协调的作用。结尾一段,“远处的爆竹声联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写出祝福时刻繁乱喧闹的景象,扣紧题目,并为最后抒情渲染了气氛。

祝福,过新年,是快乐的日子。然而在旧社会中,只有像鲁四老爷那些地主豪绅才能准备得起丰厚的福礼祭祖祭神,拜求来年幸福,全家欢度新年。而穷苦的劳动人民,像祥林嫂,却在这时被劫、被卖,受辱受惊,以至惨死。这是鲜明的阶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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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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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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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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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网络原名《流水混账》)是八月长安的振华系列作品之一,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其以怀旧的笔触讲述了女主角耿耿和男主角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将怀旧记忆写到了极致,是80后青春校园纪念书。《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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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佳期如梦结局章节阅读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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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上海又留了两个礼拜,阮正东的情形时好时坏,因为病情持续恶化,不得不服用大量的止痛剂,很多时候他都是昏昏沉沉睡着的。

医生并没有太多办法,这医院有全国最优秀的肝胆外科医生,可是也只是尽力。因为肝癌晚期,全世界的医学界都束手无策。

只能用镇痛剂减轻痛苦。

佳期去看他,静静的呆在病房里,江 西默默的离开,而她也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病床 上,他的睡容。

偶尔他醒来,剧烈的疼痛令他满头大汗,可是见到她还是微笑:“你走好不好?”

她知道他不愿意让她看见,于是总是点头,默默走开。

他一直让她走开,可是她真的舍不得,哪怕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他却一直让她走开。

她一天天捱下去,因为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此痛苦,都如此珍贵。

最后一次她去医院看他,他的精神实在不错,很难得的下床 走动了一会儿。

他已经很瘦很瘦,体重剧减,虚弱的依靠营养液维持,已经有好几天没能下床 了。

但今天他精神出奇的好,在病房里走动了一会儿,又打开窗子透气。

佳期陪他站在窗前,他看窗外太陽很好,暖暖的,仿佛春天已经来了。

他说:“真快,上海今年的春天,仿佛来得特别早。”

她说:“是啊,花又要开了。”

他微笑:“还是冬天呢,正月都还没有过完,等到再过一个月,才是真正的春天了。”

上海的春天会比北京早。

时光在这里,总是特别的匆忙。

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的匆忙。

他说:“你今天走吧,我给和平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你。”

她说:“我明天再走。”

他说:“你昨天就说了,今天走,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她说:“我明天走。”

他说:“一定哦。”

她说:“一定。”

他微笑伸出手来:“拉勾。”

这样小孩子气的动作,有很多年没有做过了。她微笑着伸出手来与他拉勾,他的手很凉,因为体重急剧下降,所以瘦得指骨分明。

她的尾指终于勾住他的尾指,轻轻的摇了一摇。

他低声说了句什么,她似乎并没有听见。

第二天她终于离开,江 西开车送佳期到机场,在一路上,她们两个人都是沉默的。

直到最后,江 西才说:“佳期,认识你我很高兴。”

佳期说:“我也很高兴。”

江 西反而笑了:“你瞧,我们还算是有缘份,不过这辈子好像缘份浅了一点,所以不能做一家人。”

佳期努力微笑,可是抑制不住,总仿佛想要流泪。

“我真的觉得很幸运,和平他教会我,怎么爱一个人。哥哥他教会我,怎么样用另一种方式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独一无二。爱一个人还希望她比自己幸福,比自己快乐。佳期,一度我很嫉妒你,可是现在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找到我的那个人,爱我就像和平或者哥哥爱你一样,那样独一无二,那样坚定,不管能够得到什么,可是执着而无悔的付出。”

她轻松的笑起来:“你放心好啦,我会照顾好哥哥的。哥哥他也很坚强,早晨我去医院看他,他还说了,叫你走的时候别哭,还有,结婚的时候别忘了他的请柬,他给你们预备了一特别惊喜的大红包。还有,将来你们的孩子,一定要认他当干爹,还有,他还叫你一辈子都别忘了他,好叫孟和平吃一辈子的醋。真是罗唆,对吧?”

佳期想像着阮正东说这番话的样子,笑得眼泪哧哧的掉下来。

江 西说:“哥哥不让你去医院看他,也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早上他要做化疗,他说做化疗太难看了,不愿意让你看见,真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机场终于到了,江 西把车停在停车场,说:“我就不送你进去了,我最害怕侯机厅送人那种场合,我怕我会哭的,我可是公众人物,知名女主播,哭起来会上小报花边新闻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江 西张开双臂,用力的拥抱她:“替我向和平哥哥问好,你们要保重。”

“我知道。”

“佳期,再见!”

“再见。”

江 西看着佳期走进机场,一直看着佳期渐渐的消失在玻璃墙内,她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力气,软绵绵的,靠在车内,连手指都无法再抬起来。她竟然能够做到,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办法做到,自己会在任何一秒钟,忍不住放声大哭。

电话一直在响。

她终于接听。

“江 西,我是张秘书。你是不是回医院一趟,很多后事要跟你商量办理。还有东子的一些遗物,要处理一下。从今天凌晨到现在,首长一直十分悲痛,滴水未进,我真担心首长的身体也会一下子垮下去。希望你能劝劝他。”

凌晨时分,她和父母守在哥哥的病床 前,他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她一直点头:“我明天会去送她,哥哥,我答应你,绝不让她知道,让她安心离开。”

佳期走进机场,嘈杂的侯机厅,无数人来人往,广播里在播放着登机启事,有小孩子的笑声,还有推车滑过地面的声音,那样嘈杂,那样热闹,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她低头极快的走着,一直低着头。

佳期很快的办完手续,然后登机。

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一直等到起飞。

当滑行由慢至快,当机身仰起的一刹那,当飞机脱离地心引力的瞬间,她终于抬起头。

相邻座位上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小男孩大约才四五岁,解开安全带后,就爬上爬下,好奇的打量四周,没有一刻肯安份。

最后,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压得极低,偷偷问自己的母亲:“妈妈,你看那个阿姨,她为什么一直哭,一直哭?”

年轻的母亲低声哄着:“乖,阿姨一定是很疼,所以哭了。”

他不想让她知道,她就不知道。他想让她安心的走,她就安心的走。

他让她安心,她也要让他安心。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晚上在医院里,她站在病房门前,从两三寸阔的缝隙里望进去,窄窄如电影 的取景,他整个人深深的陷在沙发里,只能看见他的侧脸,他一定坐在那里很久了,因为他嘴里含的那枝烟积了很长的一截烟灰,也没有掉落下来。她几乎不敢动,只能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茶几上放着她那只保温 桶,鹅黄色的桶身,上头还画着两只绒绒的小鸭子,在落地灯橙色的光线下,温 暖如两只小绒球。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直起身来,只是掐熄了烟头,重新拿了一枝烟,划火柴点燃。

一点小小的火苗,照着他的脸,幽蓝的一晃,又被他吹熄了。

他伸出手去,用食指触摸那保温 桶外壳上画的两只小鸭子,动作很轻,仿佛那是两只真正的小鸭,指尖顺着那小绒球的轮廓摸索着,小心翼翼。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想起了什么来,自顾自微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眼角深斜飞入鬓,唇线抿起,弧度柔和。

她将头抵在门侧,忽然落泪。

他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说:“我没有等到你。”

其实他一直在那里,他始终都在那里,只要她回头,她就能够看见的。

他一直在等她。

过了这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那一刻起,她遇见他。

他的字迹飞扬流畅:“佳期,终于等到你回家。”

他说:“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着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见你。”

她却不能说,她其实已经遇见他,在他等着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爱上他。

这么多年,她花了很漫长很漫长的时光,才学会结束,才学会重新开始爱上一个人。

可是他却不能在那里,他却没有时间给她。

在最后的时候,他以为她爱的并不是他,所以,他安心的离开。

就这样,她让他安心的离开自己。

当我终于爱上你,我却永远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怕你觉得来不及,怕你觉得对不起。

怕你会对我内疚,怕你会觉得不安心。

你一直等着我,而我,会用这一生来记得你。

当他的尾指勾住她的尾指,他说:“一百年,不许变。”

他和她约定了一百年,她不会变,她会一直记得,一直记得,一百年。

泪如同小蟹,狰狞的爬过每一寸脸颊。

她会一直记得。

她与他的一百年。

小男孩忍不住,歪着头看着。过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从自己口袋掏出半包纸巾,递给佳期:“阿姨你别伤心了,我妈妈说,如果你伤心的话,疼爱你的人会更伤心的。所以我每回我摔跤的时候,虽然很疼很疼,可是我从来不哭,因为我怕我一哭,我妈妈会更伤心。”

佳期接过纸巾,流着眼泪,却努力想要微笑:“谢谢你。”

她一定会照顾好自己,因为如果她伤心,那么疼爱她的人,会比她更难过。

她一定要过得幸福,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要幸福。

她答应过他,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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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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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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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

全文共 5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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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域天尊这本小说据说很不错呢,大家有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义与邪恶最终命运的对决,想要炼化新天道,主宰三千世界,杀了我们七人和莫辰便可!”轩辕求败冷热道。

魔祖轻轻点头,道:“终于到了最后一步,不过你们的力量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本以为融合天道力量后,可以轻而易举的灭杀你们,没想到过程如此曲折,反而还让我受伤。”

人族联盟仅存最后几名巅峰人物,其余人全部战死,但也给魔祖带来了重创,特别是星月老祖他们,十三人之死,让魔祖受伤不轻。

“七杀绝阵,让我看看有多强吧!”

魔祖的脸色阴沉下来,砰砰的心跳声从他体内传来,渗透洁白光团,清晰的落在每个人耳间,随后,他整个身躯好似裂开一样,不断膨、胀起来,撑得洁白光团都在急剧扩张。

刹那间,魔祖的气势成倍的暴涨,比之先前巅峰时刻还要强大无数,哪像受过重创。

轩辕求败几人的脸色沉了下来,魔祖那磅礴的力量,震得七杀绝阵都在嗡嗡作响。

这一刻的魔祖,或许才是最强状态。

双方都展现出了最强力量,迎接这最后一战。

“魔镇四方!”魔祖率先出手,恐怖的力量横扫而下。一道魔光伴随着洁白的光团之气,显然,那是天道的力量。

“这便是些许天道的力量吗?”墨华银离魔祖最近,最先感应到那道力量的可怕,半截灭神尺急忙打落出去。

天空中瞬间出现一道巨大的金色身影,与墨华银的动作一模一样,同样握着半截灭神尺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这便是的七杀绝阵的可怕之处,金色暗影,绝杀之威!

其余人也动了,他们的身后皆是出现一座金色暗影,使出他们的绝学,朝着魔祖的攻击对轰过去。

“轰隆隆!”

恐怖的巨响传来,天崩地裂,空间毁灭,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直接被震退开去,似乎都受到不小的冲击,七人,通过金色暗影的反应,对如今魔祖的力量,有了更加深刻的估算。

“太古杀阵果然有意思,这七座金色暗影,便是你们的本命之体吧。”

魔祖身影一闪,洁白光团中出现一道漆黑的手掌,瞬间再次出现在墨华银身前,朝着那巨大的金色暗影刺去。

“轰!”

金色暗影也瞬间抬手,半截灭神尺迎上魔祖的攻击。

砰!

一声轻响,半截灭神尺直接刺入了那道掌印,然而那道掌印的力量实在太强,猛然用力,直接将半截灭神尺震碎,可怕的力量更是轰如了金色暗影体内。

不仅是墨华银,轩辕求败几人也是大惊失色。

看来魔祖是想汇聚全力,先解决一人,七杀绝阵,若是少了一人,还能称之为七杀绝阵吗?

而在这七人之中,他认准了最为弱小的墨华银。

其余六人,哪个不是太古时代的绝世人物,唯有墨华银,不过后起之秀,这个时代的最强者罢了。

恐怖魔掌蔓延而下,穿过金色暗影,瞬间出现在墨华银身前,那可怕的毁灭气息,如洪水吞噬墨华银。

“灭神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墨华银身上流淌出万千神光,墨家老祖的气息似乎流淌出来,与他合二为一,左手翻转,一道可怕的掌印对了上去。

“这是……天机墨老的绝学,你是……”魔祖略显惊骇。

“没错,此人,正是墨家之后,窥探天机,赐你一死!”轩辕求败控制着金色暗影,再度轰杀过来,其余人纷纷攻击而出。

“哼,可笑,我乃天道,我就是天机,谁能窥探?谁能赐我死?”魔祖冷笑一声,身影顺势而下,洁白光团绽放出可怕的神光,直接将墨华银的攻击挡了下来。

“轰!”

神光绽放,魔祖的身躯明显颤动了一下,虽然是被撼动了分毫,却是没有退后一步,下一刻,更为强大的力量铺天盖地而下,压制着墨华银不断后退。

好在轩辕求败他们的攻击也到来,一同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众生念,天道念;天道念,本座念,本座一念断生死——灭!”

魔祖身影闪烁,洁白光团的力量瞬间绽放开来,如浩瀚星辰,席卷轩辕求败他们。

轩辕求败七人虽然脸色大变,却是并未慌张,七人联手,七座金色暗影在空中互相牵引,强大的杀阵之力涌荡而出,鸿蒙金光冲天而起,抗衡魔祖的天道之力!

魔祖神色微变,露出些许骇然之色,虽然他没有彻底炼化新天道,但已经能够控制些许天道之力,否则也不可能力战这么多强大,可即便是天道之力,竟然也无法镇、压他们吗?

“哼,去死!”

他的威严似乎受到挑衅,洁白光团凝聚成一把利刃,威力浩荡,与之先前完全是天壤之别!

“小心!”

轩辕求败惊呼一声,七人纷纷爆退开去,躲避那利刃之威。

“轰隆隆!”

利刃斩落在七杀绝阵上,可怕的力量冲击着轩辕求败七人,轩辕求败等人只感觉气血翻涌,而修为稍弱一点的墨华银,更是面色发白,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似乎快要承受不住。

“哈哈,看你们如何挡,灭!”

魔祖不断绽放天道之威,狠狠的碾压而下,一片白色海洋如银河坠落而下。

七人都感觉一股可怕的危险袭来,当下再度爆退开去,但那强大的力量似乎有灵,追着他们不放。

“该死,怎么办?”骨祖惊怒道。

“如此下去不是办法,一退再退只会失去先机,管不了那么多了,合一吧!”轩辕求败道。

其余六人点头,各自快速掐诀,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在这一刻竟然融合起来,化作一尊巨大无比的身影,大吼一声便排出一掌。

那一掌之威,蕴含着轩辕求败他们七人的力量,即便是一界之力,都能轻易破开。

“轰隆!”

那利刃横冲直撞,一路横扫而下,直接落在那巨大的身影上。

“轰隆隆!”

巨响震天,恐怖的力量一下子炸裂开来,利刃之威开始消散,但那巨大的身影也是轰然碎裂,可怕的余波顺势蔓延而回,震得轩辕求败他们全部倒飞出去。

轩辕求败几人都是吐血,墨华银更是连退十余步才稳定身躯,显然已经十分勉强了。

七杀绝阵,似乎也不是魔族之敌,以墨华银此刻的状态,怕是难以维持七杀绝阵了。

然而他们,却是连洁白光团都没有破开,还未接近魔祖真身,这一战,当真就这么难吗?

魔祖却是有些不满,天道的力量,竟然连一人都没有灭杀掉,他快速上前,出现在墨华银头顶,顺势一招便打落下去。

“小心!”

轩辕求败几人惊呼一声,诸多强大的力量快速打了过来。

墨华银也是全力以赴,灭神掌冲天而起。

但魔祖的攻击落下,只听得轰隆一声,轩辕求败等人的力量被震开,灭神掌直接崩碎,可怕的力量自墨华银头顶落下。

一股死亡的气息瞬间笼罩墨华银,让他动弹不动,这一刻,他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命运的终点,看到了死亡之路。

“嗡!”

就在这时,一道浩瀚的洁白光芒忽然掠来,挡在了墨华银身前,直接对上魔祖的攻击,轰然一声便将其震退开去。

“噗嗤!”

墨华银虽然未死,但强大的余波还是让他吐出大量的鲜血,先前灭神尺崩碎,如同灭神掌也被轰碎,已经严重影响到他本体。

一连吐出数口鲜血后,他整个人的气息都在快速萎靡下来,浑身肌肉都变得极度苍白,没有丝毫血色,就好似透明。

莫辰一步横跨而来,直接将墨华银救了下来。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凝聚出天道的力量!”魔祖被震退开去,惊骇的看着莫辰。

此刻的莫辰,一样被一团洁白的光芒笼罩,那是天道的力量!

魔祖惊骇万分,他早已控制了天道之心,三千世界,百族生灵,应该只有他才能掌控天道力量才对,莫辰,竟然也掌控了些许天道力量。

“你的死期到了!”

莫辰终于融合了众生意念,强势杀来,可怕的光芒呼啸而出,如同潮水般席卷魔祖。

“想要我死,你还不够格!”魔祖不甘示弱,同样操控天道的力量,与莫辰碰撞一处。

轰隆隆!

巨响震天,两道洁白光团狠狠的碰撞起来,下一刻,竟然同时出现巨大的裂缝,两道力量竟然诡异的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光团。

只不过这两道光团却是泾渭分明,相容不相交。

“该死的天道,竟然生出双重道心,是我大意了。”魔祖神色变得无比沉重,十分难看。

他终于明白莫辰为何能够凝聚出新天道力量了,不是因为他本是天道之心,不是因为人族联盟那些不惧生死的意念,而是因为新天道竟如此狡诈,生出双重道心。

一道被他控制,一道却暗藏天地,与莫辰融合。

咻咻咻!

轩辕求败等人也终于冲了进来,来到了魔祖真身之前。

魔祖冷冷的盯着几人,道:“别以为你们进入天道,就能反败为胜,你们是无法取胜的。”

“那就直接决胜负吧!”

莫辰强势归来,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决出胜负,他看着轩辕求败几人,道:“全部到我身后,一起出手,最后一击,决出胜负吧!”

那洁白光团的力量开始悬浮在莫辰周身,一道道纹路绽放开来。

轩辕求败紧握轩辕剑,强大的气势绽放开来,将所有力量都灌入早剑身之中。

或许是感应到了莫辰的气息,亦或者被魔祖的气势所影响,轩辕剑一阵颤鸣,锋锐之力铺面而来。

极落王将凤凰神火催发出来,熊熊烈焰焚烧天地。

骨祖、九域王、灵祖、帝榆,甚至就连墨华银都提起全部力量。

之前七杀绝阵无法奈何魔祖,七人更是多少受创,眼下,莫辰归来,带着些许天道的力量,与魔祖最后对决,所有人自然不会抱着活命的想法,纷纷将力量提升到极致。

“结阵攻击!”

莫辰一声令下,七人都不由得皱眉起来,却依旧听命形事,七人来到莫辰身后,将七杀绝阵的力量全部灌入到莫辰身上。

巨大的金色暗影再度出现,带着洁白的天道力量,猛然轰向魔祖。

神光冲天,天崩地裂,毁灭性的气息铺天盖地的涌荡而出,笼罩顶峰,朝着三十三重天蔓延,席卷三千世界般。

“都给我去死!天道意念,灭!”魔祖怒啸连连,那洁白的光团被他完全凝聚,对轰而上。

“轰隆隆!”

天塌地陷,三十三重天上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席卷三千世界,很快,便有彻底暗淡下来,陷入混沌之中。

莫辰只感觉浑身剧痛,全身的筋脉骨骼似乎正在一点点破裂,在这恐怖的对决中,五感六识都消失了,整个大脑一片空白,唯有剧痛蔓延全身。

这种状态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缓解了下来,但他全身都已经没有了丝毫直觉,唯一可以感觉到的,便是自己还没死。

他努力睁开眼来,发现四周一片黑暗,他艰难的看着四方,心神猛然一颤。

墨华银已经倒下了,神魂不在,唯有那强大的身躯保持不朽。

四周散落着无数树枝,帝榆被解体了;远处,神火缭绕,极落王平静的倒在地上,早已没有了气息。

轩辕求败、骨祖、灵祖和九域王半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整个人的气息也是十分絮乱,已是命悬一线。

“没事吧?”莫辰想要过去,却发现自己的身躯根本无法动弹,脚下似乎无力,整个人直接倒在了地上。

恐怖对决,墨华银、帝榆、极落王惨死,他们,也是身负惨烈重伤,命悬一线,而魔祖……

对,魔祖呢,他可死?

刹那间,莫辰浑身一颤,如同电击,他竟然忘记了关键。

“哈哈哈哈,本座是不死的,最后的胜利者,依旧是我!”天地间忽然传来一道狂放的大笑声,魔祖的身影逐渐走了出来,他控制的天道力量依旧崩碎了,此刻的他,浑身是血,但依然活着,而且,还站立着,而轩辕求败他们,都已经倒下了。

“你还是得死!”莫辰咬牙道。

“哈哈,就凭你们,新天道已经彻底崩碎,此刻的你们已是命悬一线,又如何灭我?”魔祖冷然道。

天道规则再度崩碎,但他可以等,可以等下一个十万年,只要灭杀了轩辕求败他们,谁还能阻止他,无非是多等一些时间罢了。

“没有了天道的力量,你看你如何挡!”轩辕求败提起最后一口气,猛然飞出,直接撞向魔祖。

“找死!”魔祖抬手打出一道力量,虽然不强,但对于此刻的轩辕求败来说,已经足以致命了。

“轰!”

轩辕求败本就抱着必死之心,直接自爆开来。

“啊!”魔祖惨叫一声,一只手臂直接毁去。

“魔祖,去死吧,逆乱天宇!”骨祖也顺势飞去。

其后,九域王和灵祖也一道飞去,不顾一切的要毁灭魔祖。

莫辰也想冲出去,却被灵祖拦下,“你知道该怎么做?”

“明白!”莫辰收回了脚步,悲切的看着几人。

魔祖惊恐的朝后退去,此刻的他,虽然有力量压制住对方,但在自爆之威下,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活下去。

“永远的留在这里吧!”莫辰大手一挥,用仅存的力量困住四方空间,斩断了魔祖逃离的路。

“轰隆隆!”三十三重天开始崩碎,一切,都归于混沌,在剧烈的余波中,仿佛一切都消失了。

“我……我还活着……哈哈……还活着……”余波散去,魔祖的声音传来。

他仅剩一颗头颅,身躯已经彻底毁去,但这也无法掩饰他的兴奋,“哈哈,我还活着,所有的怨念都在禁天之路上,下一次,我定能彻底炼化新天道,哈哈……”

“这不可能……”莫辰有些绝望了,牺牲如此巨大,难道,最终还是要失败吗?

“纵死不败!”

莫辰疯狂了,将曾经破碎天道的力量全部催发出来,随轩辕求败他们之后,冲向了魔祖的头颅。

他震碎了曾经天道的力量,他震碎了自己的心脏,在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将所有力量都崩碎了。

剧烈的轰鸣声席卷三十三重天,良久后,才平息下来。

魔祖,不在了。

莫辰,也不在了。

百族大战,双方全灭!

踏上三十三重天的人,无一生还。

……

也不知过了多久,莫辰的身体竟然浮现出来,他平躺在虚空上,安安静静的,就好似睡着了,只是,他浑身上下都没有丝毫气息。

嗡!

下一刻,他的体内涌现出一道白光,虽然很是暗淡,却带着波动。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是一道生命体。

紧接着,三千世界涌来道道光芒,被那道淡淡的光芒吸收进去。

“你是天道,我也是天道,你掌控着天道之心,我掌控着天道之念!”

那道光团传来淡淡的精神波动,“你我本是一体,却又非一体,一念生一念灭,一念永恒!”

“这一战,谢谢你们,我会尽全力,助你们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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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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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的同学都喜欢看《一千零一夜》,我也不例外。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嘛,肯定是为故事里的人物的机智与善良,对吧!

《一千零一夜》讲述了一个国王让丞相给他每天找个美女结婚,然后第二天就把她杀了。因此当地有女儿的人家都吓得纷纷搬走了。丞相为找不到女孩而烦恼,他的大女儿说:“父亲,让我去吧。”虽然丞相不同意,可是大女儿却说:“父亲,放心吧,我有办法救自己。”父亲拗不过女儿只好同意了。大女儿嫁给国王之后,每天给国王讲一点故事然后说:“我得歇一歇了,明天再讲吧!”为了听故事,国王只好一次次的放过她。后来国王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与王后幸福的生活着。

这本书是那么的迷人,它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能够战胜一切可怕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学好知识,不能偷懒。用知识武装头脑,不但是为了保护好自己,也期待有一天能够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贡献。智慧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不是吗?

我们的历史中有很多有智慧的人,比如说纪晓岚。和他同朝为官的大贪官和珅,虽然有权有势,可是遇到聪明的纪晓岚,总是会矮一截,频频被纪晓岚捉弄。一次,和珅在宰相府内修建一座凉亭,需要一幅亭额,便请纪晓岚题字。纪晓岚爽快答应后,写了两个字“竹苞”人们常以“竹苞松茂”颂扬华屋落成,家族兴旺。”和珅得到这样的题字之后,十分高兴。乾隆到和珅府上,一见到纪晓岚题字就笑着对和珅说:“纪晓岚是在骂你一家个个草包呢。”

智慧的魅力不小吧,好好学习知识,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有智慧的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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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诛仙小说大结局详解_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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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诛仙小说专题

1.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2.诛仙小说内容介绍(附结局

3.关于诛仙小说的十大谜团

4.小说《诛仙》的结局是什么?

5.小说《诛仙》的结局

6.诛仙原著小说第二章:迷局

7.诛仙原著小说阅读_序章

8.《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9.诛仙原著小说第一章:青云

结局

田不易之死

鬼厉与陆雪琪战后,侥幸逃生,经过短暂的温存,陆雪琪回到小竹峰。鬼厉带回饕餮,鬼王竟如疯狂一般,与鬼厉发生斗法,幽姬呵斥二人愤然而去。鬼厉冷静下来后,前往寒冰室欲见碧瑶,却看见一个模糊的苗条身影。鬼厉将其认为幽姬,诚恳道歉,承诺看在碧瑶面上不与鬼王再起争执。但随后鬼厉发现这个身影似与幽姬不同,正要上前细看时,幽姬来到寒冰室,鬼厉这才明白方才的模糊身影竟是碧瑶魂魄,可此时已消失不见了。

道玄因诛仙反噬入魔,田不易来到祖师祠堂规劝,竟发生大战。苏茹来寻,二人竟双双失踪。水月告诉陆雪琪诛仙的秘密,和万剑一与道玄弑师真相,并让其下山寻找,并杀死道玄。周一仙等人在义庄遇上道玄,与其斗法,被封入棺材。而在另一处,上官策为寻找天火的秘密,追逐巫妖,直到河阳城外的义庄。巫妖为了躲避,钻入棺材,竟发现田不易也在其中,而且,自己也被棺材锁住。上官策施法躲开巫妖的阵法,却被一旁的小白偷袭,为了保命,假装跪下求饶,蓄意全力偷袭并成功逃脱。小白救出周一仙等人,恰

时陆雪琪赶到,救出田不易,巫妖把天火的秘密告诉小白,各自离开。田不易表示自己愿意帮陆雪琪,劝鬼厉回归,为她与鬼厉提亲,陆雪琪欣喜不已。鬼厉在草庙村发现道玄正在收集鬼魂,追至义庄,遇上田不易,三人与道玄斗法。田不易竟被道玄控制,重伤鬼厉,陆雪琪为救鬼厉,杀死田不易,道玄猛然想起弑师往事,从戾气中惊醒,痛苦离去。

田不易临死告知鬼厉,不要怪罪陆雪琪,让鬼厉把自己带回大竹峰,让鬼厉劝告苏茹节哀。鬼厉痛苦万分,又身负重伤,陆雪琪将他们送回大竹峰,并告知鬼厉诛仙的秘密。后苏茹于后山自杀追随田不易而去,水月伤心万分,并告诉文敏让她叫宋大仁来提亲,并表示让陆雪琪去找鬼厉,若日后鬼厉原谅陆雪琪,自己帮陆雪琪担着门规,让陆雪琪与鬼厉成亲。鬼厉离开大竹峰,找到周一仙,被周一仙点拨,随周一仙行走多日。

狐岐山崩塌

鬼厉于天音寺借得乾坤轮回盘欲救碧瑶,不料却被鬼先生和鬼王用于发动四灵(即夔牛,烛龙,黄鸟和饕餮)血阵,导致狐岐山崩塌。山崩之际,鬼厉在石室内未见碧瑶踪影,只于崩塌的巨石下找到一块绿色衣角。鬼厉悲伤下失魂落魄,被小白救出,带往草庙村。鬼厉此时失了心神,只会喃喃呼唤碧瑶名字,在陆雪琪的温柔照顾下仍神智不醒。小白又气又恨,对鬼厉一番痛骂,令鬼厉明白碧瑶已经离开,而碧瑶之逝正是为了让他好好活下去!鬼厉悲痛之下泪流满面,但好在慢慢恢复了神智。之后,雪琪得知鬼王携四灵血阵进攻青云,青云和黎民百姓危在旦夕,忍痛不舍吻别鬼厉,与魔教殊死相斗。鬼厉从昏迷中醒过来后,身心已放开,明白到自己需要做的是什么。

正魔大战

此时,鬼王得到四灵血阵的修罗之力进逼青云;而山后鬼厉受到诛仙剑的召唤,再次来到幻月洞府,历经幻象,破除心魔,明白了那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在那里他见到了入魔之后的道玄。关键时刻,万剑一出现于鬼厉与道玄身前,他点化了道玄,并告诉鬼厉,他是诛仙剑的真正主人。而诛仙剑就是传说中的天书第五卷。鬼厉握起诛仙剑终于明白了一切,最终他发动诛仙剑阵将鬼王击败,拯救了天下苍生。

尾声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张小凡最后带着碧瑶的绿衣角在他的出生之地草庙村隐居。而有一天,陆雪琪来到草庙村,看到了隐居的张小凡,两人隔远相视一笑。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故事到此也迎来了结局和尾声。

主要人物:

张小凡

男主人公。性格倔强坚定,重情重义,身怀大梵般若功法和噬血珠,因缘际会之下习得天下第一武功天书,是当世唯一一个佛、道、魔三修的人。原为青云门下大竹峰一脉弟子,师从田不易,入门前师承天音寺高僧普智。七脉会武时,与小竹峰陆雪琪初遇,后在山海苑与鬼王之女碧瑶相遇。第一次正魔大战后,身入魔教鬼王宗,成为鬼王宗副宗主"鬼厉",人称"血公子"。历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

碧瑶

女主角之一。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在空桑山死灵渊下救下张小凡与他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并偶然获得了合欢派至宝合欢铃,绝境之中,与张小凡共生死,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身世,并倾心于他,也正因为小凡的出现,也因此化解了碧瑶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

后在正魔大战中使用”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舍命救下张小凡,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十年来一直未醒。后来在四灵血阵大功告成引发的狐歧山崩塌时肉身失踪,只留下一角绿色衣裳和合欢铃。

陆雪琪

女主角之一。幼年拜入青云门小竹峰门下,天资极佳,冰雪聪明,深受恩师水月大师宠爱。容颜绝世、清丽脱俗,性格清冷、闲静少言,一袭白衣若雪,手持天琊神剑,犹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在七脉会武时对阵张小凡,因小凡比赛中想起田灵儿而让陆雪琪险胜。

张小凡入魔教后,她夜夜在望月台舞剑思念故人,一舞就是十年。十年后,再相见,正魔殊途,沧海桑田,变不了的是心。焚香谷李洵向雪琪求婚,被雪琪断然拒绝。小说结尾,雪琪遇到在草庙村隐居的小凡,两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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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地狱般的环境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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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计算机坏了,材料只好到附近的打印社去打印。

打印社有三个工作人员,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闲着。我将材料递给其中的一位,她接过我的材料,翻了翻,便默默地走到电脑旁,给我打了起来。

由于那份材料内容不多,没多长时间她就打好了。打好材料后,她就叫她们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来帮我修改。那位工作人员站起来默默地向我这边走来时,我才注意起她,十五六岁的样子,满脸忧郁之色,看不出她这个年龄段应有的活泼青春靓丽。

她坐在我的身旁,与我一同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字。突然,我发现有错的地方,自己又不是不会电脑,还是自已改方便,想着,我便拿起了鼠标。

“你的眼呢?”声音之突然之大,让我吓了一跳,这话就出自刚才给我打字的工作人员之口,“就呆呆地在那坐着,没有一点眼色,没看见人家要改文件吗?”

原来,自那个小女孩坐到我的身边后,那工作人员的眼就没离开过那小女孩。

那女孩听到她的叫骂后,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眼中闪出一丝恐惧,接着,便伸手要从我的手中要过鼠标。

“就知道用鼠标,键盘不能用吗?”声音又出自那工作人员之口。

“耳朵呢?给说过多少遍了?就是不长耳朵。”另一位工作员又向她吼道,也许她们两个是这个店的老板,女孩是学徒。

那女孩低着头默不作声地赶紧把伸向鼠标的手缩了回去,便在键盘上摸索了起来。

看她怪可怜的,我忙说:“不用她改,还是我自己改着方便。”

她们像是没听到我说的话又像在为我解释一样:“她不长记性,给说过多少遍了,总是记不住。就得教训教训她。不然,今后怎么从事这个行业?”

“那你们也不能这样对她?”我说。

“她不成器,不这样对她怎样对她?”另一个没好气地回敬了我一句。

她这句话,窘得我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

上午的材料没有完全打好,下午,我早早地就到了,刚到她们的窗口,我就听到那两个人又在训斥那个女孩了。

“都不知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有没有长脑子?”一个说。

“我们都想不明白,你的父母怎么没有把一点好的基因遗传给你呢?哪怕是一点点也行啊,也不至于这样啊。”另一个也在教训她。

……

我推开门进去,她们才停止对女孩的训斥。

“还站着干什么?”一个又对那女孩吼道,“还不去给人家打文件?没有点眼色?!

那女孩低着头默默地来到电脑前坐了下来,好像在想上午的文件放在哪个文件夹了。

“说你没长脑子吧,你真没长脑子。不在那个“其他”文件夹里吗?”

女孩听后默默地打开了那个文件夹。

“那个文件你不打完了吗?怎么还看?”

女孩刚想动,她们的话又来了:“你怎么那么慢?”

……

停也不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动也不是,静也不是,反正是那女孩的一举一动都让她们不顺眼都能引起他们的厌恶来。她们就坐在女孩的身后,好像她们的工作就是专挑她的毛病的,总不住地用一双鄙夷、厌恶的眼光盯着她。也许她们恨铁不成钢,想让女孩早点学有所成;也许她们以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让她知耻而勇;也许她们以为“打是疼,骂是爱”,只有这样的“骂”才是真爱;也许……也许没有也许,她们就觉得她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有所长进,才能成材。

而那女孩呢?就低着头,一任听从她们的摆布,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哪怕是错的。在这里她得不到一点关爱,感受不到一点温暖。我不知她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还在这里折磨着自己,也许她真的没有一点出路,只好寄人篱下;也许在这样冷酷无情的环境中她已习惯;也许她在想,就先忍忍吧,在这样痛苦的环境中学点东西,等自己成材了再说。

成材?——就在这犹如地狱般的环境?地狱般的环境也能培养出天使?在我看来,地狱般的环境只能培养出魔鬼!

[地狱般的环境为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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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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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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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全文共 1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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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一位名叫“许愿”的人,他从小父亲早逝,留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母亲靠给大户人家打短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异常艰苦。

许母虽穷,但性格坚强,无论自己多苦多累,都要让儿子吃饱穿暖,期盼他健康成长。她小时候念过几天私塾,也就认得几个字和学得一些道理,如今儿子渐渐长大,她无力供他上私塾,就把自己的所学教给了他,希望长大后能有所作为。

许母是虔诚的佛教徒,每逢农历初二和十六都要到佛堂去进香,祈求佛祖保佑她母子平安,儿子能出人头地,她俩能过上好日子。因此,儿子“许愿” 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时光飞逝,转眼间许愿已长成一个健壮的小伙子,他能够担当起家庭重任,成为下地干活的一把好手。在母亲的调教下,他知书达礼,为人和善,经常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村里人总是对他赞不绝口。

有一天,许愿和往常一样,天刚蒙蒙亮就上山砍柴,准备在山上劳作一天,希望把家里的柴垛堆满。他临走前告诉许母,这次的砍柴地点,以便中午给他送饭,说完就匆匆上山了。

许母心疼儿子,早早地煮好了饭,打好包就上了山。从家里到砍柴的地方,大约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是一条崎岖的山路。许母沿着山路往前走,刚走到近半路程的一个交叉路口,看到一个衣裳褴褛的乞丐,躺在地上低声呻吟,许母急忙把餐盒放在路边,走到乞丐跟前探个究竟。

许母问:“你怎么啦?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乞丐低声答道:“我,我好多天没吃饭了,快要饿死了。”

见许母迟疑,那乞丐用低沉的声音说:“求求你快救救我吧,我马上就快饿死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许母心善,心想还是救人要紧,就让儿子先饿着吧。于是,把饭盒里的饭菜递给了乞丐,乞丐接过饭盒就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会儿就把饭菜一扫而光。

吃饱饭的乞丐立即显得生龙活虎,便与许母闲聊起来。

“你这饭是给谁送的?”乞丐一边满足地用细竹枝剔着牙,一边问许母。

“在山上砍柴的儿子,一会没见着我送饭,他肯定会又饿又生气了。”许母一边回答道,一边赶紧收拾饭盒,准备回家重新送饭上山。

“大娘不必着急,我吃了你儿子的饭,无以为报,就把这双鞋送给你儿子吧。”说着,他脱下脚上一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许母。

许母哪会要一个乞丐的东西,就婉言谢绝。岂料这乞丐硬是把鞋放到她手里,说:“带给你儿子吧,让他好好保管。”

话音刚落,就化作一阵风,消失得无影无踪。许母幡然醒悟,知道这乞丐一定是神仙下凡,来点化她儿子的。

她小心翼翼地收好这双“神仙鞋”,兴高采烈地往家里赶,匆匆备好饭菜就重新出发了。这次她非常顺利地到达儿子砍柴的地方,一眼看见坐在树杆上休息的儿子,便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他的跟前。

“娘,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啊,我都快饿死了。”许愿见到母亲,就抱怨道。

许母把刚才在路上的遇见的事情告诉他,并拿出那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他,说:“这就是那位神仙托我带给你的东西,嘱咐你要好好保管。”

许愿看着手中这双又脏又臭又破的鞋,还是将信将疑,顺手将鞋扔在地上,嘴里还不停地嘟哝着:“自己儿子快饿死了都不管,把饭给乞丐吃。”

此时,一阵风吹了过来,其中一只鞋跟着风飞了起来,越飞越远,另一只鞋也离开了地面,许愿见状,飞身摁住那只鞋子。

据说,这是神仙下凡给许愿送的“神仙鞋”,穿上这双鞋以后,他就可以成仙,可惜飞走了一只,因此,他只能成“半仙”。也就是说,他穿上这只鞋子,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见到山势成形的灵动。

许愿穿着这只鞋子,走遍方圆百里之外的灵山大川,写下数十本厚厚的风水书籍,里面标注着各个山脉的点睛之笔,有福之人得到那块风水宝地,必能加官晋爵,富贵双收,福寿双全。

从此,这些地方世代官商兴旺,人们安居乐业,“许半仙”的名声也远扬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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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看小说的我初中作文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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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

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

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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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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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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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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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地球被外星人频频攻击,频临灭亡。可就在这一年,一位闻名天下的王博士制造出了能善机智聪明的赛尔,还制造出了一船全宇宙顶尖军事飞船——-赛尔号。

小赛尔乘坐着飞船。首先来到了火星,只见火星军队和水星军队正在发起猛烈的功击。他们小赛尔和水星人相见,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小赛尔赶紧拿起激光能量炮向水星人狂扫。水星兵一下子大减。就在这时一艘载着水星人的飞船在火星上空,向小赛尔扫射着,小赛尔也不甘示弱,兵分两路,用激光雷炮把敌人水星人打得片甲不留。取得了胜利优秀作文 专注写作,还与火星人交上了朋友 。

这时,王博士下令说,火速前往水星,把敌人给统统地消灭。小赛尔就和火星人告别,坐上飞船向水星出发,刚到水星这个星球充满了热量,赛尔号就在水星上发生了爆炸,小赛尔跳到这个星球上用自已的心脏点火炸毁了这个星球。

从此以后,地球再也没有小赛尔。他们化作一颗美丽的流星,飞过了地球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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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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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封面上的女孩子,应该就是叶文洁吧?以前,我觉得这封面与小说无甚关系,因为我的注意力始终在三体那里,特别是智子。我甚至非常讨厌小说里对于叶文洁所有经历的设置。

这次重读,我才发现叶文洁的经历确实是重要的。如果《三体》中没有叶文洁,那么《三体》只能算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就像《上海堡垒》,我特别喜欢《上海堡垒》里脑洞大开的宏大场景和各种科幻设置。但是《上海堡垒》真的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丰满,更别提把读者带入到哲学思考的层次。这一点《三体》做到了——因为叶文洁。所以,这次我终于认可了《三体》的这个封面。

《三体》因为叶文洁而有了宏大而悲悯的视角——包括伊文斯,他们一主一副无不是在反思人类。借他们的嘴,《三体》对于人类和人性做了高度概括的解析。在读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也是随着他俩的失望而失望、他俩的厌恶而厌恶,甚至于会认同他俩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以内部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思想。

但是,当三体人的信息被获取和解读以后,汪淼和丁怡的那种绝望感又捕获了我,连叶文洁再上雷达峰的那种悲凉感也让人感同身受。

《三体》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感受各自的立场:在三体游戏里我们会同情三体文明,在叶文洁的经历里我们会痛恨人类的疯狂,在伊文斯的描述里我们承认人类的贪婪与自私,在智子锁死人类科技时我们跟着汪淼一起绝望,在叶文洁看向齐家屯时我们心中升起无限的悲悯。

正是《三体》使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体会和感知,使得《三体》具有了某些哲学意味。这使得它作为一本独立的小说,是完整的,逻辑和架构是清晰的。

而《三体》的另一个难能可贵之处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系列小说的第一部,给之后的续作奠定了宏大的叙事基调,因为《三体》把视角挪到了全人类的生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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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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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为网络作家阿七所著灵异小说,首发并独家签约连载于柚子文学网,内容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眼神一直盯着包裹着尹玫瑜那团火焰,而那爆炸的地方,就是包裹着她的那团火焰。那火焰爆炸过后,无数的火球如烟花绽放过后一样,全都慢慢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

而这时,我也看到了那漂浮在空中的尹玫瑜。此时的她,那光亮照下来,把她的影子道印在了邪恶之湖的湖面上。

“玫瑜,重转为人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也是终于忍不住了,眼泪直接从我眼角处滑落了下来。

更让我喜极而泣的是,尹玫瑜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小肚兜的婴儿。不对,不是婴儿,最少有普通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而且,是一个男孩,胖乎乎的,很可爱。只是,他的眼神竟然也是火焰色的,那盘呼呼的身体也是散发出了强大的邪气。

那种邪气,更是超过了冥王身上的邪气。我心里又高兴有担忧,高兴的是,我终于看到我和尹玫瑜的孩子了,而担忧的是,这孩子如果长大了,肯定是比冥王更加厉害的邪恶力量。

他站在尹玫瑜的身边,那胖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尹玫瑜的裙摆,那陌生却又邪恶的眼神,正小心翼翼的盯着我们。

“秋生……父王,你不要伤害他,他是我的夫君!”而这个时候,尹玫瑜突然看明白了我们的处境,当即朝冥王大喊道。

“女儿,他是凡人,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你母亲就在大殿中,她还在昏睡状态,去陪陪她!这件事交给父王处理,你不要插手!”冥王严肃的呵斥了一句。

“不……父王,你不能伤害我的夫君。”尹玫瑜大声的反驳道,在反驳的同时,也是牵着我们的儿子迅速的朝我扑了过来!

“你给我粘住!”然而,还没有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冥王当即便阻止了她,怒道:“女儿,你不要胡闹。他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配拥有你!作为他玷污你的惩罚,我会亲手杀了他!”

“不,不行……”尹玫瑜的固执劲儿也是上来了,那看向我的眼神温柔似水,但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还是想要说服冥王,却是换成了威胁的方式:“父王,你要是敢杀了我的夫君,我和孩子当即自杀在您面前!”

“混账!”

冥王当即就怒了,当即出现在了尹玫瑜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怒道:“你是我徐福的女儿,怎能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区区一个凡人算的了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把你从我和你母亲的身边夺走,没有人!”

冥王话一说完,随手一挥,一道屏障当即困住了她和孩子。

“不要,不要……”而尹玫瑜也是疯狂了,不停的冲击着屏障。但她现在已经重转为人了,实力还没有觉醒过来,只是普通人而已。她的反抗,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孩儿,快救救你父亲……”突然间,尹玫瑜蹲在了我们的孩子面前,指着我的方向,道:“那是你的父亲,你去救他,不然他会死的!”

而那孩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竟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更是可以开口奶声奶气的说话了:“父亲……”

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我整个人的心都是软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我释怀的笑了起来。能看到他们,能听到孩子口中的这句父亲,那就足够了!

“狗子,我知足了,知足了!”我心中的喜悦,第一个便分享给了狗子,狗子也是为我高兴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了。

“他不是你的父亲,他只是个凡人而已,我会好好教你,让你成为比我还要厉害的人!因为你体内的魔性,比我还要强大,哈哈!”而就在这时,冥王突然折返了回去,手一勾,我的孩子直接被他抱在了怀里,那手指也是快速的点在了他的额头上。

顿时,我就看到我的孩子突然身体一震,表情也是无比痛苦,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他那可爱的小脸,竟然出现了阴狠和邪气。

那种邪气,还带着对我和狗子的愤怒,是那种杀意的愤怒。

“父王,你为什么连我的孩子都不放过?我只想让他做个普通的孩子……为什么?”而尹玫瑜也是当即痛哭了起来,哭的那么无力,那么伤心。

“你竟然是如此的不懂事,我们是什么身份?他只是个废物凡人而已,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家人。这孩子注定比我要强大,他不应该跟着这个废物!为了让你死心,我便亲手在你的面前杀死这个废物!”冥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冷冷的看向了我。那双眼中,仇恨和杀气全数爆发了出来。

“秋生,你看你儿子那是什么?”突然间,狗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激动的说道。随着他这么一说,我才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这一看,当即便看到我儿子的额头上出现了命轮的图案。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当即便被震惊了!原来李大哥死了之后,那命轮便选择了宿主,而这个宿主正好是我刚出生的儿子。刚才冥王在激发我儿子体内的魔性时,也是将他体内的命轮给唤醒了。

可是,我该怎么面对我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体内的魔性被激发了,长大起来,必定也是三界的劫难,恐怕比冥王还要可怕。

我不愿看到长大后的他,我宁愿……宁愿……

“秋生,是该到了使用鬼门十三针最后一针的时候了!你的儿子长大必定是第二个冥王,你下不了手,兄弟我来帮你做吧。如果我能够成功,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小宝,好好照顾他!”狗子话音一落,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然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手中的血针便已经猛的刺进了我的太阳穴中。

而同时,他也是刺入了自己的太阳穴中。他的速度很快,我想要反抗,但脑海随即昏沉了起来,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过后,我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

“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在我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狗子已经念出了召唤命轮的咒语。顿时,我只感觉额头的地方一阵剧痛,那金色的命轮当即从我额头飞了出来,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

几乎是同时,在狗子吸收了我的金色命轮之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着我笑了笑,道:“秋生,再见了!”

“狗子,不要!”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狗子已经猛的跳了起来,直接朝飞过来的冥王扑了过去,左手死死的搂住了我的儿子,大声念起了咒语:“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

在他念完之后,我就听到我的孩子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冥王想要甩开狗子,但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在他念出咒语之后,我孩子额头上的金色命轮当即飞了出来,三个金色的命轮瞬间融合在一起。

顷刻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光束,那光束把他们三个人都围了起来,不停的旋转着。

“不,我不会被封印的,绝对不会被封印的,因为我是最强大的冥王!”而冥王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弱了,直到越来越弱。

而几秒钟过后,那光束猛的开始收缩了起来。只看到冥王的身形开始被搅碎成了无数的火球,那些火球疯狂的逃窜,想要再次融合起来。

但那光束产生的威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全数将那些火球给震碎了。终于,只听见轰隆的一声爆炸声响。

那刺眼的光束当即烟消云散,而狗子、冥王、还有我的孩子,也跟着全数烟消云散了。连一点气息都没有剩下,就这样全部消失了。

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一般,半晌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当即跪倒在了地上,心中痛的无法呼吸。狗子走了,我的孩子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而那命轮的消散,也带着冥王消散了!但我知道,冥王不会死,千年过后,或者万年过后,他还会再次苏醒过来。

我也明白,到时候的狗子还有我的儿子,也会跟着苏醒过来。因为,他们的命格在结束的时候,便交缠在了一起。

“孩儿……我的孩儿……”而尹玫瑜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那看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恨意。

但我还没有开口,尹玫瑜便昏迷了过去。笔直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姬树远见状直接把她给抱了过来,放到了我的身边,道:“秋生,我们赢了!”

我点点头,心里却是半点也高兴不起来。仍旧是不愿意的看着狗子和孩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冥界那种散发的邪气才消失了。而跟着,我就看到地府的鬼差阴兵,还有我灵门剩下的十来个弟子,全数冲了上来,口中更是疯狂的大喊道:“赢了,我们赢了!”

就连那些沉默的阴兵,也是用鬼语激动的呐喊了起来。我抱着怀中昏迷的尹玫瑜,终究是一口气顺不过,一口血雾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当即昏死了过去!

…………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了过来。而在我睁开眼睛的刹那,我就看到我的眼前站了一个满头白发的人!

这人甚至已经没有了肉身,只是一个强大的魂魄而已。我用力的闭了一下眼睛,猛的从床上站了起来,惊讶的问道:“天仇,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李天仇笑着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唐丫丫,一只手捋了捋那长长的银丝白发,却是释怀的笑着,没有开口说话。

“门主,李门主用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寿元来驱散了阳间的冥王邪气!而李门主他,也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三界的苍生大多数获救了,地府的十八层地狱也恢复了,那些阳间的恶鬼全数被带回去了。现在的阳间,正在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而灵门,也开始重建了!”这时,站在边上的刘羽突然解释道。

我怔怔的看着李天仇,心里莫名的难受。

“哥,没关系,这就是我的命,我死不了的。其实做鬼魂很好,最起码不用死……”李天仇笑了起来,但很快,语气变得无比悲伤和落幕,道:“只可惜,我永远无法离开灵异局了。我会永生永世守护在灵异局,维护着阳间的气息!这也没有什么,只是孤独了点!”

“大叔,你不要怕,丫丫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不会让你孤独的!”而唐丫丫则是仰起头,看着李天仇害羞的说道。

“好、好,丫丫真乖!”李天仇笑了笑,宠溺的刮了刮唐丫丫的小鼻梁。

…………

…………

一个月后,我带着尹玫瑜回到了小河村。走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其他人,只有李天仇与刘羽知道。黄哲和廖筱筱继续去浪迹江湖了,而姬树远也是离开了,带着李十一的骨灰回到了穷极之海。至于刘羽和牛媛,他们也是听从了我的命令,重建灵门,有了地府的帮忙,灵门的名声再次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而最后,刘羽也是接受了牛媛,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结为夫妻,统一灵门,共同对付那些灵异邪门之事。而灵门在他们的手中,也是变得更加强大。

我把小河村隐藏了起来,藏在了另一个空间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找到的。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人打扰尹玫瑜。

…………

某一天夜里,我在抱着尹玫瑜睡觉的时候,尹玫瑜突然惊醒了过来,口中更是喘着粗气道:“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玫瑜,你又做噩梦了?”我摸着她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温柔的安慰道。

“嗯。”尹玫瑜点点头,道:“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做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给你生下一个胖小子,可最后却是夭折了。”

“没关系的,玫瑜,这是你在做噩梦。你可能没有休息好,好好睡一觉,就不会做噩梦了!”我温柔的笑着,一股精神力温柔的侵入了尹玫瑜的身体中。很快,尹玫瑜困意再次上来了,说了一句晚安之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睡过去之后,我就翻身起床,提着一壶酒就朝小河村的村尾走了过去。走过石桥,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所土坟。

那土坟上,写着狗子之墓!

我走到了狗子的坟墓前,我心里明白,这坟里没有狗子的尸骨,唯有他的灵位而已。我靠着狗子的墓碑坐了下来,拧开瓶盖,仰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接着又洒了一些在地上,笑道:“兄弟,陪我喝点!”

说完之后,我一个人又自顾的笑了起来,如同是一个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兄弟,再过几天,天仇也会来了,到时候我们三兄弟又可以一醉方休了!嘿嘿……你不要担心你兄弟媳妇,我已经封了她的记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没有烦恼,每天和她在一起,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珍惜的幸福时光。只是,她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等她的情况稳定了,我就带她出去走遍江湖,然后找到小宝,将他抚养长大,让他成为像你一样顶天立地的英雄!好了,我得去陪陪其他朋友了!我相信,你会复活的……”

跟着,我又走到了后面坟墓群中,这坟墓群是一排排假墓,只有一个灵位和墓碑而已。而依次看过去,上面写着的名字分别是:苏安妮、凤鸳、乔无心、张博程、土豆……

我走到他们的坟墓面前,倒了一些酒,然后怔怔的说道:“我……想你们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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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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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在家重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的著作《海底两万里》,读后我被深深地触动了。

这部小说大概讲述了: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只“怪物”,教授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行动中,他意外落水。后来,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发现这“怪物”其实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之后他被迫留在了潜水艇中,直到环游海底两万里之后,才将这个惊人的秘密公之于世。

看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的不是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跌宕起伏的探险经历,也不是那浩瀚大海中千奇百怪的珍珠贝壳,更不是那临危不惧,冷静沉着的尼摩船长,而是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让我折服。

凡尔纳先生在创作的时候,当时波兰人民反对黑暗的沙皇统治的起义正遭到残酷镇压。那个时代有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场景,有的是残暴统治者肆意虐杀的画面,可以想象当时的科技还没有发达,这世上还没有电灯的出现,何况是潜水艇这样的庞然大物,简直是闻所未闻。那么在那个年代,凡尔纳先生又是如何像一个预言家一般,描绘出让人欲罢不能的海底世界和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呢?

相信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答案可能是想象力,在《哲学与当代世界》中有这样一句话“想象力是能动的知识,是创造力和智慧的必要背景”。凡尔纳先生虽没有探索过海洋世界,没有见过潜水艇,但它却能描绘出这么一幅充满诗情画意而又神秘的海底世界。是我们身临其境,这表明了他非凡的想象力。

想到现如今,虽然中国已经走向了科技创新时代,但我们青年人却独独缺了想象力,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人的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从古至今,中外人民无不拥有想象力:十五世纪的一位威尼斯商人经常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在外风流。一个雨天,他因鞋后跟沾了许多泥而举步维艰。所以他就发明了高跟鞋,让妻子雨天无法出门。但至于后来高跟鞋流传于世,在这也就不细细说了。

没有想象力,生活将会变得平淡无味;没有想象力,文章就会变得千篇一律;没有想象力,整个人就会变得死气沉沉。所以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祖国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培养想象力,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让想象力变为现实,让我们不负时光,舞出精彩人生!

最后,感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让我的假期变得充实且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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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儿童小说:夜壶

全文共 2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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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小说夜壶讲的是一个怎么样的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儿童小说:夜壶,欢迎大家阅读!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年,我十八岁,在校大学生,文学爱好者。

那时,我的血还是热的,所以,学校团委利用实习期间,组织人员去贫困小学义务支教,我半点都没犹豫,报了名。

义务的意思,是来回车费自备,伙食自助,住宿自理,还得给支教对象多少买点象样的小礼品,祝我们友谊地久天长啥的……我上学时,是个节俭的孩子,父母每次给我的生活费,都会有节余,完全不象其他一干同窗,“大团结”能摸着厚度的日子,基本比内裤还短小,所以,此次公益活动,最终成行的学生,寥寥无几。

汽车在山路上盘了大约两天,先前“下乡拥抱自然”的兴奋劲,早被颠簸的荡然无存了,有几个“战友”,吐得厉害,半路又打了退堂鼓,所以,真正到达目的地的,只有我和团委书记两个人。

根据“物以稀为贵”的自然法则,我笔直地矗立在村头,庄严地等待着全村老少或者全校师生们的热情欢迎......结果,半天过后,只等来一个夹着破袄的花胡子老汉,远远朝我们一朝手:这边!

书记尴尬地笑着介绍:学校看门的,你王大爷......

我扭头吐出一口泥沙:你大爷!

校长的笑容,还算得上灿烂,加上他斑斑的白发,我的怨气开始消弥了大半,我一边接过半茶缸子热水,一边从他口中,大体了解到,该学校里,一共有三十多个学生,家长们大都外出打工去了,因为工资待遇问题,师资力量有点薄弱......再后来,经我深入的一了解,娘啊,这所学校的师资力量,实在称不上“有点薄弱”——全校,只有一个班,全班,只有一位老师,这位老师,还兼着校长!

校长还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的老爹谋了两份肥差,看大门,外加敲上下课的铃——工资?哦,有,还两份,学校厕所里的粪,可以拉到自家地里种庄稼,男厕算一份,女厕算一份。

第一节课,是写作,作文题目,《我的理想》。

一开始,我还真被台下三十多双充满期待、好奇、憧憬的小眼睛,盯的有点不好意思,好在围坐于教室墙边听课的当地领导们,个个春风满面,和蔼可亲,这才让我的心情渐渐安抚下来。

我看着花名册,依序让同学们谈着自己的理想,象所有中国教育出来的孩子们一样,这群穷小子的理想,也大都诱人,发言基本结束时,台下已经涌现了一大批将军、作家、科学家、宇航员甚至国家主席之类的栋梁苗子。

我的眼睛,最终落在一个叫“洛良”的名字上,他排在最后——花名册排名,大都与学习成绩挂钩,我相信洛良的成绩,一定极不乐观,而且校长在课前也提醒过我,今天,在领导面前,最好不要提问这个叫洛良的男孩,自从他的父母车祸身亡,便与瞎眼奶奶生活在一起,长年的自卑心理,造成了他孤僻的性格,从来不与同学们交流,上次省里下乡的义务医疗队给他诊断,说这孩子,有自闭症的前兆。

我抬起头,在墙角处,扫到了洛良,一个文静得有点腼腆的小男孩。

我避开校长焦虑的眼神,温存地望着小家伙,然后用近乎讨好的谦和语气,喊了声:洛良同学!

洛良惊悚之下,双肩一颤,满屋的目光,瞬间汹涌地漫了过去。

过了好久,小伙子才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头一直低垂着,眼睛瞄着双手,双手撮着衣角,衣角早已被小主人的招牌动作,揉吧得油光黑亮了。

我继续延续着奶油语气:洛良同学,勇敢些,抬起头来,说说,自己长大了,想做什么?

孩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胸脯剧烈的起伏着,仿佛鼓了极大的勇气,终于抬起眼睑,迅速地望了我一眼,又低头迷恋起了自己油亮的衣角和黑瘦的爪子。

我执着地堆了满脸的笑,诚心怂恿着自己不太省心的小弟子:洛良同学,想一想,为了自己的奶奶,洛良同学长大后,想做什么呢?

孩子听到奶奶的字眼时,再次凝望了我一眼,眼神中,隐约闪过一丝温馨......我象一个垂钓者忽然感受到了手中的渔竿猛得一沉,心里,几乎乐开了花。

我缓缓走下讲台,踱到洛良身边,一只手,轻轻抚在孩子的肩膀上:洛良同学,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一定会有自己的理想,说出来,让大家听听,好不好?

小家伙这次抬头注视我的时间,比较长,我还欣喜的发现了对方眼中,有份浓浓的依赖,和一丝丝自信。

洛良开始小声地呶喏,我鼓励他大点声,再说一遍,他果然把接下来的话,一字不漏地送进了在场的每个人的耳朵里:我长大了,要变作一只夜壶。

现场寂静了足足几秒钟,哄笑声便几乎震塌了房梁!

我是现场中,除了当事人,唯一一个忍住没笑的人,但还是不解地问:洛良同学,你,知道,什么是夜壶吗?

其他同学立马异口同声的回答:尿罐!

我还没来的及制止又一轮的哄笑,洛良突然大声地辩解道:不对,夜壶,要比尿罐高档!

全班,再次爆笑!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并没在“普及小便器科普知识”上,下多大工夫,还是按部就班的要求大家完成了了各自的习作,包括洛良同学执意要变的夜壶,我也没作过多干预,只是看到现场领导脸上久久不去的嘲笑时,感觉有点愧对校长的良苦用心了。

下课后,我正批改着学生们的作业,门外,传来了一声:报告。

听蚊子叫,就知是洛良,我忍不住抽抽嘴角,故意大喊:进来!

洛良象只惊恐的小白鼠,踽踽到我跟前,将手中的那篇《我想当夜壶》,往我面前一递:老师......作文......写完了......

我忍了大半个钟头的笑,终于咧上了嘴角,边拍着他的脑袋,问:小子,告诉哥,为什么,长大了想当夜壶?

估计是我口中的哥,最终让小家伙暂时忘却了师生间的紧张关系。

洛良开始用不再结巴的语调,娓娓解释:整个冬天,奶奶的炕前,都有一个尿罐的,可惜,前不久,被我下炕时,踩碎了,家里没多余的钱,买不起新尿罐,现在,奶奶,每天夜里,都要摸黑,去院子里,好几趟,天又冷......我听说,城里,有一种高档的尿罐,叫夜壶的,所以,我就想,把自己,变成一把夜壶......

孩子最终吸了吸鼻子,泪眼婆娑地望着我,满脸的哀恸:老师,我是真得,想变成一把,奶奶的夜壶啊......

离开村子前,我用所有的积蓄,拜托城里的同学,给我寄来一把精致的夜壶。

收到夜壶的前三天,洛良的奶奶,已然染上了严重的肺炎,听说,第二年一开春,便去逝了。

后来,洛良,便和那把夜壶一样,再没了消息......

事情,过去了二十几年,一路经商的我,早已习惯了在推杯置盏中,挥金如土,而每每谈及自己当初“下乡支教”和“赚钱扶贫”的决心时,也必会惹来满堂哄笑。

然而,我还是会偶尔想起那把夜壶,想起洛良——而且,每想一次,我的心,都会象戴了厚重的枷锁一样,沉痛不已。

估计,至死,不会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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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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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择天记》获得很大关注,剧中的陈长生和徐有容、白落衡的命运都牵扯人心,那么你知道《择天记》小说结局又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欢迎阅读。

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猫腻《择天记》中的男主,国教学院院长,国教第五代教宗。是陈玄霸死后的三滴血,由黑袍与计道人送到圣光大陆灌输无数圣光形成果子,经一女人代*所生的产物。婴儿时经河流而下被计道人所救,通读道藏三千,知自己活不过二十岁。十四岁离开西宁镇来到京都,打算解除与徐有容的婚约,并开始修道,成为国教学院的学生。在桐宫遇玄霜巨龙,于北新桥井底浴真龙之血。大朝试决赛时一步通幽,成为首榜首名。随后在天书陵中悟道,一日看尽前陵碑。后进入周园,遭到魔族追杀,与徐有容一起逃难,收服万剑,重创南客和魔将夫妇。周园崩毁时传送到苏离身边,与苏离万里逃难,苏离授其三剑,多次越境杀。于浔阳城宣为保苏离,与天凉王破、刺客刘青共同对抗“月下独酌”朱洛,最终南方圣女出现,破局。回到京都,在诸院演武中越境胜周自横,从周狱带回折袖。和徐有容战于奈何桥,相约黄昏后并夜访皇宫,两人情人关系已确定。参加煮石大会,遭魔君袭击,幸得王之策路过并搭救而不死,对战关白时强行聚星,内疾爆发,由徐有容护送回京都,却发现是师父诛杀妖后的诱饵。圣后于天书陵顶为其逆天改命。与商行舟师徒反目。教宗回归星海后继任教宗,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出京,游历天下,以己之血炼“朱砂丹”。寒山与魔君一战,身受重伤,但促使其死亡,被南客所救,于阪崖被秋山君救治。前往汶水带出唐三十六,周游天下,寻求各派帮助。决战雪老城被黑袍用圣火焚烧时破镜入圣,现已前往圣光大陆,进入神隐境界。

小说择天记最终结局

《择天记》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在腾讯文学连载,是著名网文作家猫腻加盟腾讯文学后的首部作品。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

择天记小说最终结局是什么?择是选择。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三千世界,满天神魔,手握道卷,掌天下天上一应事。太始元年,有神石自太空飞来,分散落在人间,其中落在东土大陆的神石,上面镌刻着奇怪的图腾,人因观其图腾而悟道,后立国教。

数千年后,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治病改命离开自己的师父,带着一纸婚约来到京都,从而开启了一个逆天强者的崛起征程。到了京都,才发现自己只是一盘棋里最微弱的棋子,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棋子,是甘愿成为棋盘第一个死亡的棋子,还是跳出棋盘与天地斗一斗。

陈长生在圣后死后,成为继任教宗,但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在寒山与魔君一战,不敌之,但促使其死亡,自己身受重伤,为南客所救。南客再次为救长生,不惜二次觉醒神魂,逃出生天,却变成痴呆。在阪崖被秋山君化名的罗布所救,南客痴呆只知要保护长生,醒来后长生也着手为其医治。

徐有容现任南方圣女,太宰孙女,神将之女。自幼禀赋奇异,随光明神教南溪斋前代圣女学习神语,六岁便入门,十岁便参与到天书的编译解释工作当中,擅长算术、推演,精通谋划。喜好麻将。在周园中与化名徐生的陈长生相遇,并喜欢上陈长生,化名陈初见,曾经以为徐生已死,但后来被苏离要求送伞给陈长生时发现徐生及陈长生是同一人,遂于奈何桥一战后主动邀约,与陈长生建立起情人关系。现于圣女峰闭关静修,冲击神圣领域。

在朋友的帮助下,陈长生在“强手如林”的大朝试上拔得头筹。经过层层考验,长生发现自救之法,却也明白自己的存在乃是黑暗势力做的一个局。面对生命和大义的抉择,长生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与一群少年英雄伙伴并肩与黑暗势力展开了殊死斗争,成功阻止了战争,同时也收获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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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内有哪些读后脊背发凉的推理悬疑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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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悬疑小说通常故事都含有凶杀案与侦探,亦有部分并非以凶杀为主要剧情走向,疑点重重,令人心生好奇。小编整理了推理悬疑小说,欢迎欣赏与借鉴。

《地狱变》 蔡骏

深夜,一阵有如大地震的剧烈摇晃中,“未来梦”大厦沉入地下一百五十米,仅二十三人侥幸存活。七天七夜之后,传奇警探叶萧带领救援队深入地下,却只救出六名生还者,同时发现大量谋杀痕迹。六名幸存者对地下发生的事情讳莫如深,真话之中夹杂大量谎言。

他们为什么说谎?地下究竟发生了怎样的谋杀?谋杀背后有何隐情?

嗯,欲知答案,看了就知道。

《法医秦明》 秦明

高速公路上抛下9袋尸块,被割下的膀胱里居然藏有冰碴,2000辆飞驰而过的车里,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垃圾场里被捆绑的女尸,全身器官都已经蜡化,要如何下手,才能验出她死亡的真相?

最近大火的《法医秦明》网剧要抓紧时间看,库管一直担心会被下架。

《余罪》常书欣

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

又是一部超人气网剧,貌似国内犯罪剧迎来了春天……

《心理罪》 雷米

深邃的地下迷宫里,被电击致死的男子;商场里高悬的玩具熊忽然滴下血水;被阉的男尸怀抱衣着完整的“女童”……他们是一群受伤的试验品,还是凶残的变态杀手?古老的戏剧,是救赎的良药,还是魔鬼的仪式?

这也是库管私人书单上常年受宠的作品,喜欢的原因,大概是既能满足库管小清新的阅读需求,又时时体现着拷问人性的正能量吧……

《死亡通知单》 周浩辉

凡收到“死亡通知单”的人,都将按预告日期,被神秘杀手残忍杀害。即使受害人报警,警方以最大警力布下天罗地网,并对受害人进行贴身保护,神秘杀手照样能在重重埋伏之下,不费吹灰之力将对方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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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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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全书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深山起义,由盛转衰,曲终人亡的故事。

书中有忠义两全的宋江,性格刚烈的武松,见义勇为的鲁智深,还有足智多谋的吴用,他们在我眼里都是忠义的化身。

我也很欣赏李逵,但李逵他颇有些拗,遇事不分青红皂白,动不动就发火,总是和人打架,给宋江等人惹事生非,但是他身上有股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精神,愿意为自己的兄弟豁出性命,就是这种精神使我大为感动。

书中我更欣赏的是吴用,足智多谋,他曾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醉了青面兽杨凌,巧妙地夺取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我要向吴用学习,做一个聪明的人。

读了这本书,使我非常敬佩梁山好汉,也使我懂了很多道理,这真是一本百看不厌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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