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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小说优秀19篇

很多作者对于选题是比较忽视的,而是最近看了什么书很喜欢就想写这样的题材。小编收集了网络小说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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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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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官迫民反为线索展开剧情,以描写高俅等官员的贪婪,来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政府的腐败以及国家的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定会有一群好汉揭竿而起,而本书描写的,就是其中一群造反人——梁山108将。在作者施耐庵的笔下,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有武艺高强的花容,有远谋深虑的宋江,有心狠手辣的李逵,有细心机智的武松……

但他们真的算得上好汉吗?比如说李逵,虽然爷们儿,而且斧头耍得好,但却一路走一路杀,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再比如宋江,若不是他招安朝廷,梁山108将才不会落到最后那样的下场。还有张青和孙二娘的“人肉黑店”害人无数……总之,在这些人中,我认为真正算得上好汉的,只有鲁达和武松。

鲁达这个人很讲义气,也很善良,但做事冲动。从拳打死凶恶贪婪的郑屠户可以看出。虽然郑屠户软禁了一对父女,还经常欺压百姓,但一拳将其打死明显欠缺考虑。所以此书中最完美的人要数武松。

武松是我全书最喜欢的人物,他讲义气且勇敢,还有一点和鲁达不一样,就是他机智细心。在西门庆事件中,武松没有急于冲进酒楼,为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的哥哥武大郎报仇,而是和郓哥一起设计捉拿西门庆。在张清和孙二娘的黑店中,他看出酒菜异样,没有中计,最后救了自己一命。武松不像李逵那样乱杀,在百姓中也很有声望。

不过,最后起义失败是令我感到可惜的,梁山108将中有各行各业的人才,能力很全面。与朝廷打仗时,宋江等人在后面指挥,长跑健将戴宗可以靠速度优势潜入敌阵打探情报,林冲、李逵等武将带兵冲锋与敌人正面硬刚。若陷入了僵持,并可以让了解朝廷战术的秦明出谋破局,如果还是落入下风,便可以让自带“法术”的公孙胜控制天气痛击敌军。总之若不是宋江被朝廷招安,梁山108将面对实力雄厚的朝廷军队,不说完胜,但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最后打败方腊后,刑场上作者用了一句“善恶终有报”来形容方腊的下场。但我觉得这么说并不准确,因为方腊之所以起义,不正是为了打败腐败无能的朝廷,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吗?

水浒传》内容真实,带有批判性,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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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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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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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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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的同学都喜欢看《一千零一夜》,我也不例外。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嘛,肯定是为故事里的人物的机智与善良,对吧!

《一千零一夜》讲述了一个国王让丞相给他每天找个美女结婚,然后第二天就把她杀了。因此当地有女儿的人家都吓得纷纷搬走了。丞相为找不到女孩而烦恼,他的大女儿说:“父亲,让我去吧。”虽然丞相不同意,可是大女儿却说:“父亲,放心吧,我有办法救自己。”父亲拗不过女儿只好同意了。大女儿嫁给国王之后,每天给国王讲一点故事然后说:“我得歇一歇了,明天再讲吧!”为了听故事,国王只好一次次的放过她。后来国王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与王后幸福的生活着。

这本书是那么的迷人,它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能够战胜一切可怕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学好知识,不能偷懒。用知识武装头脑,不但是为了保护好自己,也期待有一天能够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贡献。智慧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不是吗?

我们的历史中有很多有智慧的人,比如说纪晓岚。和他同朝为官的大贪官和珅,虽然有权有势,可是遇到聪明的纪晓岚,总是会矮一截,频频被纪晓岚捉弄。一次,和珅在宰相府内修建一座凉亭,需要一幅亭额,便请纪晓岚题字。纪晓岚爽快答应后,写了两个字“竹苞”人们常以“竹苞松茂”颂扬华屋落成,家族兴旺。”和珅得到这样的题字之后,十分高兴。乾隆到和珅府上,一见到纪晓岚题字就笑着对和珅说:“纪晓岚是在骂你一家个个草包呢。”

智慧的魅力不小吧,好好学习知识,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有智慧的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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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玄镜司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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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距离六道轮回最近的世界,所有世界的生灵在投胎之前都要来这里走一遭。前世与今生在这里紧紧纠缠,每一个生灵都有伴生魂具,魂具种类由前世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l|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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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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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遭遇意外鲁滨逊被卷到孤岛上,过起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岛上,学会了他以前学不会的东西。他学会了乐观豁达,他学会了勇敢创造,他学会了坚持不懈,他学会了战胜自我,他学会了实现人生的价值,他也学

会了一样珍贵的东西——信念。鲁滨逊在严酷的现实生活面前,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他战胜种种困难,顽强生存下来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到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等着我们解决,只有

学会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勇敢面对一切难题,拥有必胜的信念才能达到我们自己的人生目标。

虽然像《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的主人翁那样的遭遇和经历是极少见的到,但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的生活、工作中总会遇到些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压力,要学鲁滨逊那样具备挖掘自我潜能的能力,面

对险境坚持自我的生存本领,是啊,信念是多么重要!我要学习这种顽强的信念。有了它,任何挫折,都会低下头来的!

信念,这是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的,信念是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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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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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年不相迟》是首部以精神分析为题材的悬疑爱情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欢迎阅读查看。

清洌的秋天,掺合着明艳的阳光,这样的天气让人喜悦,风拂过面,是收获的味道。

素凯今天穿得挺正式,不是制服,而是西装革履的,怀里抱着大束的白色马蹄莲陪着嫩绿色的幸福草,站在接机口处极为惹眼。

一些年轻的小姑娘眼睛都往他身上瞄,而他,一直看着闸口内来往的身影,目光略显焦灼。等候行李的人一个个都已经拖着行李箱出来了,素凯看了一眼手表,抻着头拼命往里瞧。

终于,他看见那抹身影,拖着26寸的深蓝色大行李箱往外走,她的步伐很悠缓,并不着急,等乘客都走得差不多了才往闸口这边来。

素凯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的她,眼底的焦急不见了,只剩下深深的眷恋。

女人快到闸口的时候也看见了素凯,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拖着行李箱加快了外出的脚步。相比四年前她走时唇角的苦涩,四年后的她笑容清新婉约,前面还有人,她被挡在闸口的位置,便冲着素凯挥了挥手。

素凯微笑,示意她别着急,自己则已是迫不及待先绕过围栏了。

四年的时间,连机场都变了模样,现代化气息更强烈。

叶澜看着不远处的素凯,时间赋予了他更多男性魅力,他站在人群之中,是那么鹤立鸡群。这四年来,其实她和素凯都没有断了联系,素凯总会给她邮寄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提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有他觉得好吃的东西。不过他们的通话很少,基本上都是短讯联系。

而往往都聊得不算太多,大多数都是他的叮嘱:天冷了要多穿衣服,女孩子怕凉;天热了多喝点绿豆水,不要中暑了;现在的天气应该很干燥吧,要多喝水;春天了,空气很好,你要多出去运动一下

嘘寒问暖的话,不多,却让她一直感动着。

叶澜很快出了闸口,箱子很大,都有她半人高了。素凯笑了,主动替她拿过箱子,打量着她,她的头发长了,没有染任何的颜色,纯自然的黑色,到肩膀,很清爽。上身穿了件黑色的毛衫,配了一条高腰的浅蓝色牛仔小脚裤,裤腿微微挽起,露出一截如藕般白希的小腿,配了一双蔚蓝色的小尖鞋,除了一个行李箱,她还背了个黑色的小牛皮双肩包,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清新可人。

她的唇角含着浅浅地笑,原本一腔的兴奋,在真的接近素凯后反倒是收敛了,脸颊有点微红。素凯看得如痴如醉,如果不是公共场合,他很想吻她一下。

“这是送我的吗”叶澜见他木呐地瞅着自己,唇角上扬,指了指他怀里的花。

素凯这才反应过来,将大束的花递给她,说,“欢迎回国。”

叶澜扑哧乐了,“好官方的口气啊。”

素凯看着她,轻轻笑了,然后大胆地搂过她的肩膀,“走,回家。”

叶澜停了一下步子,家。

素凯也停了脚步,看着她,补上了句,“回我的家。”

叶澜脸一红,低下头。

素凯心底柔软,靠近她,温柔说,“这次回来了,就别走了,好吗”

叶澜抬眼看着他,“当然不走了,我姐夫亲自给我的聘书呢。”

“只是因为你姐夫啊”素凯挑眉。

“什么你姐夫啊我姐夫不也是你姐夫吗”叶澜瞪了他一眼。

素凯抿唇,意味深长,“这倒是,我姐夫也是你姐夫。”

叶澜这才反应过来,脸更红了,伸手试图遮住他的笑,“我不是那个意思”

素凯顺势拉过了她的手,将她扯进了怀里,低低地说,“为了我,别再走了。”

“讨厌,那么多人看着呢。”叶澜不好意思了,轻轻推开了他,笑着往外走。

素凯大踏步跟上前。

刚出机场大厅,叶澜就打了个冷颤,素凯见状将大衣脱下来披在了她身上,说,“北京冷,你穿得太少了。”

叶澜裹紧了他的大衣,很是幸福地笑了。

素凯拉着她赶忙上了车,然后没急着马上开车,而是牵过她的手,攥紧,给她呵着气。叶澜偏头看着他,看着他的侧脸,四年前和这四年的林林种种全都浮现脑中。似乎,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还在。

无名指突然感觉微凉,她凝神,一愣,不知什么时候一枚钻石戒指套她手上了。

“啊”

“嘘”素凯示意她噤声。

“可是”

“真好,正正好好的,不用再拿去改了。”素凯笑得有点诡异。

叶澜的脸颊滚烫滚烫的,想要抽回手却被素凯攥紧,她有点急了,娇嗔,“你怎么这样啊,给我戴这戒指什么意思啊”

素凯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结婚啊。”

“什么结婚我可没说要嫁给你。”叶澜听见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一丝甜蜜蔓延心头。

素凯故作惊讶,“说话怎么能不算数四年前你走的时候可是答应我了,等你回来咱们就结婚,我为了买这枚戒指可是煞费苦心的,你不戴谁能戴”

叶澜瞪大了双眼,“我、我什么时候答应你说回来后就结婚了我没说过唔”

剩下的话就被素凯的吻给堵住了。

叶澜微微一怔,但还是柔顺地腻在了他的怀里。这是久违了的吻,让叶澜红了脸,让素凯动了情,他在她耳畔低低地说,“嫁给我,好吗”

他的嗓音干净好听,叶澜像是受了蛊惑,红着脸,轻轻点了头。

素凯心里像是炸开了似的喜悦,再次,深深吻上了她的唇。

又见周末。

已是深秋,落叶纷纷,后海的林荫路上金黄一片。阳光穿透了金色的叶脉,斑驳地落在地上,摊了美丽的光影,有伴着微风,碎了一地的璀璨。

小静好在美丽的落叶下摆了各种可爱的pss,均被年柏彦收录在了相机里,有了孩子,似乎男人都爱上了相机。

“爸爸~”小静好在金黄的落叶间欢快地跑着,柔绵的长发如海藻似的轻扬,每个瞬间都成了珍贵的画面。

年柏彦上前牵住了她的手,生怕她摔倒了。

“爸爸你看过我跳舞吗蓓蓓姐报了舞蹈班,不过我觉得我跳得比她好看。”小静好娇滴滴地说。

年柏彦含笑,“爸爸没看过好好跳舞呢,那你给爸爸跳一段好不好”

三岁多大的孩子正是拼命向大人证实存在感的年龄,闻言这话后就开始兴奋地在年柏彦面前跳了舞,她轻轻转着圈,小手有模有样地抬起放下,双腿的舞姿看上去还挺专业。

年柏彦蹲着身,看着小静好在落叶间跳舞,小小的身影落在他的眼眸深处,凝聚的是幸福笑意。素叶在他身后看着这一幕,唇角亦是含笑。

岁月静好,这番十足静好。

有心爱的男人,有乖巧的女儿,足矣。

这样的一幕让周围人也忍不住驻足观看,素叶深情凝视着年柏彦的背影,甜蜜,滋生。

“爸爸,你和妈妈结婚了吗”跳累了,小静好就腻在年柏彦的怀里,一家三口住在木椅上,年柏彦的另一边,倚靠着的是素叶。

素叶和小静好穿得是亲子装,而年柏彦穿得尚算休闲,但一看,还像是一个大人带着两个孩子似的。

素叶闻言这话后笑了,“我和你爸爸不结婚哪来的你啊”

“可是爸爸说是你向他求婚呢,求婚不都是男生要做的事吗爸爸你为什么不向妈妈求婚”小静好十分困惑。

素叶倏然瞪大了双眼,盯着年柏彦。

年柏彦略显尴尬,但还憋着笑,跟她说,“我只是跟孩子实话实说。”

“什么实话实说谁跟你主动求婚了大言不惭的”素叶气得捶打着他。

年柏彦笑着揽过了她,故作戳她的过往,“我记得好像是在江苏吧,某一个早晨,某人穿着睡裙冲进了会议室,跟我说,你要娶我,不能娶别人。”

“你”素叶一下子想起了那个时候,脸一下子变得涨红,紧跟着嚷嚷,“那不算,那才不是求婚。”

“怎么不算求婚”年柏彦故作惊讶,“我人生第一次被人求婚,记得很清楚。”

“你讨厌”素叶扬拳要打他。

他却爽朗大笑抱着小静好就躲开了她的进攻,素叶没追他们,气得在原地直跺脚,“年柏彦,你这个超级混蛋的大歼商”

“爸爸,妈妈在骂你呢,你惹妈妈生气了。”小静好很是担忧。

年柏彦宠溺地笑道,“妈妈没有生气,那是妈妈很爱爸爸的表现。”

“那爸爸为什么不跟妈妈求婚呢是因为爸爸不爱妈妈吗”小静好嘟着小嘴。

年柏彦揉了揉她的头发,“其实是爸爸早就想跟妈妈结婚了,只是爸爸当时使了点小计谋让你妈妈上当的,爸爸很爱妈妈,所以要娶妈妈,要跟妈妈结婚。”

小静好这下子开心了,欢呼着,跑向了素叶,“妈妈妈妈,你别不开心啦,爸爸说他很爱很爱你哦。”

这个小鬼头。

年柏彦站在不远处笑了。

素叶晕红了脸,看着光影中的年柏彦,抿唇,幸福地笑了。

“爸爸,我要骑这个车车”小静好指着一排红色的自行车,愉悦地叫着。

是对游人出租的自行车,这几年北京的大街小巷不乏有这种自行车的身影,方便市民出行,而像是后海这种悠闲的地方,更是少不了这种自行车,可以租来悠哉悠哉地享受北京秋季的午后。

年柏彦便租了一台家庭车,可以让小朋友安全地坐在前排的那种,小静好对于这种车子感到新鲜,迫不及待地爬上去,催促着,“爸爸,快点呀。”

年柏彦跨上了自行车,转头看向素叶,“叶叶,快过来。”

“妈妈,快来呀,我们骑自行车。”小静好也朝着她拼命挥手。

这样,美得像是梦境,就好像,是素叶以往做过的梦,可是,那些梦再美丽,也不如此时此来得真实,她加快了脚步上前,跨坐在了最后一个座位上。

年柏彦作为骑车的主力,前臂保护着小静好,而素叶,双臂轻轻搂住了他的腰,将脸贴在了他结实宽厚的后背上。

她想起以前也这样骑过脚踏车,也是在后海,当时她逼着他穿着大嘴猴的衣服,载着她在后海的落叶间穿行。

那时候还有女孩子在说,你看那个帅哥还穿了个大嘴猴呢,好可爱啊。

她当时只想笑,也忍不住搂紧了他的腰,他的嗓音透过胸腔,是含着笑的,跟她说,娶你回家就是受罪。

你后悔了。

他说,后悔又怎么样能退货吗?

她便朝着他的腰一掐,你敢退货个试试。

素叶靠着年柏彦的后背,想起那个时候,她轻轻抿唇笑了。年柏彦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笑,伸手收紧了她的手臂,同样是沉稳磁性的嗓音,透过宽厚的胸腔,低低地传到素叶的耳朵里,他说,“叶叶,有我在。”

素叶心中动容,同样是三个字,这三个字的分量却是他从不曾忘记过的诺言。她搂紧了他,脸颊腻在了他的后背,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木质香,感受着他跟阳光一样温暖的体温,轻声说,“我知道,因为有你在,所以才幸福。”

人生,总会这样,兜兜转转,最后才发现,其实幸福就一直在身边,不曾离开过。就正如他说的,别怕走散,因为我会找你,一定,会找到你。

所以,幸福就是,不管走多远,他都在,一直,都在。

她娇滴滴地问,“哥哥,那你是我的男朋友吗”

“男朋友”。

小女孩儿认真地点头,眼睛里闪烁着美丽而期待的光亮,“邻居家姐姐说男朋友都是要照顾女朋友的,哥哥你做我的男朋友,我做你的女朋友,这样你就能照顾我了呀。”

“可是你看上去很小啊。”英俊的男孩子轻轻皱眉,疑惑。

“那你等我长大,长到跟哥哥一样大的時候我就做你的女朋友,行吗”

“这”?

“哥哥你答应嘛”小女孩儿要哭。

“好好好,我答应你,等你长大了就做哥哥的女朋友,好吗”

“那咱们拉钩。”

小男孩儿便伸手与她拉了勾,小女孩儿笑了,甜甜的,如娇气的洋娃娃。

她怕黑,怕疼,怕弄脏了身上的花裙子。

那一年,她只有四岁,他也才十一岁。

那一年,他和她谁都不知道,缘分,就这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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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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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轰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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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日本小说经典好词好句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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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史以来唯一一部囊括三大小说排行榜年度总冠军的顶尖杰作!

“这本小说了不起”第1名

“本格推理小说Top 10”第1名

“周刊文艺推理小说Top 10”第1名

一举夺得最高文学大奖直木奖和本格推理小说大奖

他将骗局写到了极致。 ――直木奖评语

百年一遇的数学天才石神,每天都去固定的便当店买午餐,只为看一眼在那里做事的邻居靖子。

与女儿相依为命的靖子,失手杀了上门纠缠勒索的前夫。

为救靖子,石神挺身料理善后,以数学家缜密的逻辑思考设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局,以令人惊骇莫名的诡计诠释了一份无比真挚纯粹的爱情……

有些真相注定是要小心翼翼深埋心底的,因为答案揭晓的那一刻,也是灰飞烟灭的开始。

如果做腻了这个四色问题,接着只要利用墙上的斑点,做解析问题就行了。光是计算墙上所有斑点的坐标,恐怕就得花上不少时间。身体受到束缚根本不算什么,他想。只要有笔和纸,就能做数学题。万一手脚被绑,在脑中做同样的事也就是了。纵使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也没人能把手伸到他脑子里。

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你我都不可能摆脱时钟的束缚,彼此都已沦为社会这个时钟的齿轮,一旦少了齿轮,时钟就会出乱子。纵然自己渴望率性而为,周遭也不容许,我们虽然得到了安定,但失去自由也是不争的事实。

这个世上没有无用的齿轮,也只有齿轮本身能决定自己的用途。

如果你过的不幸福,我所做的一切才是徒劳

究竟爱一个人,可以到什么程度?

究竟什么样的邂逅,可以舍命不悔?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和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对于数学问题,自己想出答案和确认别人的答案是否正确,哪一个更简单,或者困难到何种程度,拟一个别人无法解答的问题和解开那个问题,何者更困难?

有了爱情,原来杀人也可以很简单。什么天才,也可以变得很小白。你孤独,你冷静,你睿智。可是,当你面对着她,你还是傻傻的,奉献出你的一切,只要她能幸福。尘世间最伟大的爱情也不过如此,第一次告白也是最后的诀别,竟是你主动把她的手交到另外一个男人的手里。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与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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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巴黎圣母院中的精彩段落

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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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雨果曾在《巴黎圣母院》的序言里说,数年前,他在参观她时,在一座尖顶钟楼的阴暗角落里,发现墙上手刻的字:ANARKH。这几个大写的希腊字母,历经岁月侵蚀,黑黝黝的,深深嵌进石头,这些难以描状的符号,尤其所蕴藏的宿命和悲惨的意义,深深震撼了他的心灵。

2、千百年来,塞纳河从她身边静静迤然而过,不舍昼夜,洗涤历史的烟尘;而她亦额头布满沧桑,阅尽了世事风云变幻,不动声色。

3、那时候圣母院前有露天的咖啡馆,他在那儿喝工夫咖啡,口味浓重,一直坐到夕阳落尽,看晚霞的色彩在圣母院白色的石墙上均匀涂抹。我想象着当年的雨果,究竟是怀着一种怎样的看不见的心境,日夜徘徊在圣母院前墙巨大的阴影下面,听着钟楼传来的悠悠钟声,轻轻抚摩那一块快被岁月雕刻上命运的石头,钟楼上神秘的文字情不自禁地跳入脑海,他心里缓缓升起一股崇高而痛楚的情愫,开始构思一个波澜壮阔的故事。

4、他左思右想,这苦难的灵魂是谁,非把这罪恶的烙印,或者说这灾难的烙印留在这古老教堂的额头上不可,否则就不肯离开尘世。参观完以后,那面墙壁经过了粉刷和刮磨,刻在圣母院阴暗钟楼上的神秘字迹也就随之泯灭了,如今已荡然无存,其催人泪下所概括的那段不为人知的命运,也烟消云散了。在墙上写下字的人,连同字,都从人间消失了。

5、对于很多没去过巴黎的人,她更多时候是一本书名和一个痛苦的故事。她的名字和雨果紧紧相连,这位19世纪法国伟大的诗人、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和政论家,诗歌的革新者、浪漫派戏剧的创建者,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心血,为一块块毫无生气的、冰冷的石头注入了血液和灵魂,成就了她的丰腴和美妙。()他们仿佛一对恋人。

6、暮春的天气,泛着些慵懒,尤其在这样的夜晚,灯火凄迷,你和一盏灯都不说话,选择沉默——这样的氛围或多或少让人有点恹恹欲睡的感觉。如果此时耳畔突然响起了钟声,沉郁而浑厚的,一丝不苟地剥开夜色,来叩问你的灵魂,你又会想到些什么?我在黑夜里想象,用颤抖的手指拨开重重迷雾,穿过浓重的夜色,抵达十五世纪的巴黎。矗立在我眼前的是座巨大的哥特式建筑,高高的塔楼刺进苍穹。匍匐在巨人的脚下,我不过是一只卑微的蚂蚁。她就是举世闻名的巴黎圣母院,一首庞大的宏伟的石头的交响乐。

7、那些石头至今一定还记得,当时他深沉而悲悯的叹息,炽热的手指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感知到他痛苦地摸索人性的心脏的历程。

8、格雷沃广场上,美丽善良的吉普赛流浪姑娘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身后跟着漂亮聪明的加里;撞钟人卡西莫多丑陋畸形的身躯在钟楼上来回跳荡,发出怪兽一般的咆哮;神父阴郁的影子幽灵一样,厚重溽湿,借着黑色的外衣,在钟楼顶层的院墙内闪烁不止。

9、在这远离尘世,接近天堂的钟楼塔顶,是属于卡西莫多的崇高而圣洁的世界,也是孤独而绝望的世界。那天,他从这里放眼望出去,巴黎密密麻麻的房子被大街小巷切割得七零八落。阴凉的晓风吹过来,似乎连钟楼都在瑟瑟发抖。

10、巴黎圣母院的顶部是两坐钟楼,南钟楼的巨钟重十三吨。卡西莫多曾经是这儿的钟乐奏鸣家。那些钟是唯一能深入到这个聋子和独眼人灵魂深处的一丝光亮。他爱它们,他跟它们说话,了解它们,享受他独一无二的快乐。他让这神秘的教堂流动一种特殊的生气。

11、原来是在人群与焰火之间一个宽阔的空地上,有个少女在跳舞。

这位少女究竟是人,还是仙女,或是天使,格兰古瓦尽管是怀疑派的哲人,是讽刺派的诗人,一上来也拿不准,因为那令人眼花缭乱的景象使他心醉神迷了。

她身材不高,可苗条的身段挺拔,显得修长,所以他仿佛觉得她个儿很高。她肤色棕褐,但可以猜想到,白天里看上去,大概像安达卢西亚姑娘和罗马姑娘那样有着美丽的金色光泽。她那纤秀的小脚,也是安达卢西亚人的样子,穿在优雅的鞋子里整个显得贴紧而又自如。她在一张随便垫在她脚下的旧波斯地毯上翩翩舞着,旋转着,涡旋着;每次一旋转,她那张容光焕发的脸蛋儿从您面前闪过,那双乌亮的大眼睛就向您投过来闪电般的目光。

她周围的人个个目光定定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果然不假,她就这样飞舞着,两只滚圆净洁的手臂高举过头上,把一只巴斯克手鼓敲得嗡嗡作响;只见她的头部纤细,柔弱,转动起来如胡蜂似那样敏捷;身着金色胸衣,平整无褶,袍子色彩斑烂,蓬松鼓胀;双肩裸露,裙子不时掀开,露出一对优美的细腿;秀发乌黑,目光似焰;总之,这真是一个巧夺天工的尤物。

“真的,这是一个精灵 ,一个山林仙女,一个女神,梅纳路斯山的一个酒神女祭司 。”格兰古瓦心里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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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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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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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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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的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欺负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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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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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伟大的作家,他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写出了无数感动人心的作品。寒假里,我读了他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其中《童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童年》为我们讲述了一位孤独少年阿廖沙的成长故事。阿廖沙的童年是多么的难过啊,真的可以用“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来形容。

他三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寄宿在外祖父家,凶狠的外祖父经常毒打阿廖沙,有一次还差点把他打死!,他10岁左右又失去了母亲,由于无法忍受在外祖父家的生活,阿廖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面包师······他的童年真的是饱受了生活的所有艰辛和痛苦。饱览了生活的艰辛的他酷爱学习,在艰苦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和阅读,最终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充满爱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高尔基的童年真的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不仅没有痛苦与斗争,整天在父母的庇护下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甚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还在整日地埋怨老师管的太严,妈妈太唠叨……真是和阿廖沙有着天壤之别!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已经12岁了,连自己的内衣都是妈妈给洗,妈妈说:“你什么都不用管,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可是我却整天在妈妈不注意的时候跟同学闲聊、上网打游戏……现在想想,哎,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如果让我处在阿廖沙那样的境地,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勇气有能力活下去。

读完这本书,我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我明白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是灰暗的.,充满苦难的,但是他总是用笑来面对困难,不放弃!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珍惜珍惜童年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好好充实自己,让自己的童年不再留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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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六年级小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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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

她躺在藤椅上?

焦灼、孤独、企盼,在那寂静的午夜般茫茫的眼瞳中展露无遗——一对粗犷的、悲哀的、折射着昏暗月光的眼瞳。

古老的大钟沙哑地敲了十一下,十二下……她颤巍巍地抬起头,露出一缕忧郁的微笑。

今年,他还是没来呀……

她啰啰嗦嗦地拿起一张照片,轻轻拂去灰尘,眯起眼睛注视着上面:一位洋溢着青春笑容的小伙子,高举着鲜艳的录取通知书,背后是一栋高大的教学楼。

她凝视着小伙子镜片后的眼睛,是那么自信而充满希望,恰如明晃晃的赤日一般闪耀着。

他怎样了?忙不忙呀?孩子照顾得如何?夫妻没吵架吧?……

"咻——啪!"远处的高楼大厦间,庆贺的烟花燃上夜空,与亮星交相辉映,可以和雨后的长虹相媲美。

茅屋里,萤黄的烛光下,她等待着,等待着他的归来,在漫漫长夜中如一盏明灯照亮她的心房。

(二)

"吱呀——"他推开门,瘫倒在缺了一条腿的木椅上,累得直喘粗气。

孩子从房里奔了出来,赤着脚,穿着打满补丁的地摊货,啃着黑面馒头,闪动着稚嫩的大黑眼睛:"爸爸,我们去放烟花吧!"

"放烟花?"他无奈地撇了撇嘴唇,喃喃道:"能填饱肚子已经是命运的恩赐了,放烟花?真是遥不可及的梦了……"

如果,我能回到过去,努力学习,不被劝退,该多好!一行长泪,悄悄地从一个壮年男子的眼里,滑落到他稀疏干燥的胡子里。

他等待着,等待着人生的曙光,在漫漫长夜中,轻轻显露出来。

(三)

几年后的一个深夜,他带着红光满面的妻子和健康强壮的孩子有力地敲响了她那扇茅屋门。

不知是谁,泪水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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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好看的男生励志小说

全文共 2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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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桃花源

正午的阳光赤裸裸地越过落地窗在房间里肆无忌惮地游弋,无处不及的光芒触手般的在房间里伸展,直奔向床上酣睡未醒的萧彤。一路的旅途奔波令萧彤疲惫不堪,一到住处简单收拾一下便倒头大睡。直至热烈的阳光不停的撩拨骚弄,她才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扭头望向窗外,阳光明晃晃地照耀着,萧彤看了一下时间已是中午。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坐起身听到了肚子传来的饥饿的提示,咕噜咕噜地响了一阵。理了理披散的长发,揉了揉空空的肚子,萧彤慵懒地下了床。进了厨房四处搜寻一番一无所获,只在偌大的冰箱里发现了一个极度缺水风干的土豆。萧彤拿着满是皱纹的土豆只觉得越发饥饿,无奈地扔进垃圾桶。转悠了一圈萧彤打开行李箱翻出路上买的零食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尽管不能完全吃饱但好歹肚子不再抗议,食物产生的能量也让萧彤有了力气。洗漱之后萧彤换身干净的衣服,当务之急是要找到大型超市或是菜市场,这样才能解决吃饭的问题。萧彤一出门立刻被灼热的空气包裹住,微风裹挟着热浪层层地扑过来,萧彤深呼吸了几次,她这个北方人还适应不了南方的这种粘腻的灼热。尽管如此她还是得硬着头皮出门,毕竟相比起来她更需要填饱肚子。萧彤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熟悉自己居住的环境。她发现这是一个别墅区,一栋栋的红顶黄墙的别墅整齐却又孤单地伫立着。此时这座南方城市正处旅游淡季,这个别墅群仿佛惨遭遗弃,显示出一种华丽的凄凉。找人问路是行不通了,她走出院子走过那些空无一人的别墅。快走出别墅区时萧彤看见一个中年女人从一栋别墅里走出来。仿佛救星一般,萧彤快步上前倒把对方吓一跳。

“您好,我是刚进来的住户,请问这附近有卖菜的地方吗?”

对方甚是警惕地上下打量了一番萧彤冷冰冰地说到:“跟我走吧。”

“谢谢”。萧彤摆出个大大的笑容,丝毫顾不得对方的态度。

十五分钟后萧彤到了一个大型超市。四下看了一番再想致谢时领路的女人已经走远。

提着大包小裹累得气喘吁吁的萧彤回到住处时满身大汗却开心极了,看着自己的收获高兴地笑了,萧彤决定晚上好好犒劳犒劳自己。晚饭萧彤做了爱吃的西红柿炒蛋和可乐鸡翅,还特地配了瓶鸡尾酒,尽管只是一个人却吃得有滋有味。酒足饭饱之后萧彤斜靠在餐椅上,闭上眼睛,心满意足地享受着窗外的阳光。黄昏的阳光脱掉了刺人的铠甲,变得柔和而温暖。满满的幸福感油然而生,在身体里荡漾,一种从肉体至精神的宁静包裹着萧彤。萧彤记得自己似乎好久不曾这样宁静而愉悦了,就这样静静坐着,舒适得像一场梦境。

收拾完之后天色已晚,浓浓的困意袭击着萧彤。熄了灯,萧彤准备好好睡一觉。一片黑暗里萧彤突然觉得有些害怕,独自一人在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偌大的房间此刻显现出一种空荡的凄冷,空气里似乎弥漫着不安和危险。萧彤裹紧被子,脑子里尽是鬼片和悬疑片的场景,四周似乎有鬼影来回飘荡。不知哪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萧彤猛一激灵,寒毛倒立,心跳似乎都停止了。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番,只有一片可怕的寂静。萧彤躲在被子里,汗一层层地冒。萧彤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一个人跨越千里,由最北边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她想这时哪怕是林立阳在身边也是好的,至少她会有安全感。很多的念头在交替闪过,萧彤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醒的时候天已大亮,太阳仍是明晃晃地照耀。一个蛋饼配一杯牛奶,萧彤完成了自己的早餐。萧彤觉得自己正在适应这里的气候。

别墅区正对着一条笔直挺阔的街道,道路两旁的椰树浓叶舒展,迎风舞蹈,尽显热带风情。沿着街道东行,又左转南行,道路的左侧铺展着的草坪似天然织就的绿毯在别墅区外延伸开来,粉红色的三角梅绕栏穿行,花朵密密匝匝,铺排成一面花墙。空阔的街道上甚少行人,偶有一辆电摩拖飞驰而过,卷起一阵疾风而后又归于平静。天空蓝的像面镜子,映着点点白云的影子。萧彤觉得自己像是陶潜笔下那个误入桃花源的武陵人,在纷繁杂乱的红尘中忽然寻得了一片净土。半个小时后走到街道的尽头,眼前豁然开朗,无际的大海无限延伸,与遥远的天际相交,海浪前仆后继地涌向海滩,不知疲倦地冲刷。走下堤岸,被阳光普照的沙滩泛着柔和的光芒。走在沙滩上,细细的沙砾像少女的指尖轻轻揉揉地骚动着萧彤赤裸的脚丫。再往前行是被海浪冲刷的如同泥土般的细沙,萧彤的双脚陷在细沙中,那些潮湿的细沙再顽皮地从脚趾间探出头来。海浪不停地涌来,强有力地冲击着萧彤,带来阵阵清凉。萧彤站直身体,伸开双臂,任凭海风吹乱满头秀发。周遭的一切模糊成背景,只剩一片无关世俗的静谧,一场人与自然地深情相拥。

萧彤返回别墅区的时候被一阵优美的钢琴声吸引,萧彤不懂音乐却被这乐曲吸引住了,站在街上驻足倾听,那音乐似乎长了翅膀直往人的耳朵里飞。在萧彤想像里应该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妙龄女子,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琴键上灵活地跃动着。萧彤涌起想见见女子的冲动,除了美妙的音乐令萧彤欣喜的是在这座别墅区里除了她竟然还有人居住。门开了,上次的中年女人又出现了。打量着萧彤仍是一脸的冷漠和警惕,萧彤友好地笑了一下。中年女人面无表情,又转身回去了。萧彤无奈地笑笑。

萧彤开始适应这座陌生的城市,在这里时间似乎都是静止的。

每天晨起跑步,自己做一日三餐,晚上看看她特地带来的红楼,或者看看电视。因为适应和习惯她不再害怕,开始享受这份难得的闲暇。她常常想若是能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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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骆驼祥子全文阅读:小说主要内容介绍

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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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要内容: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

从祥子力图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生活命运,最后失败以至于堕落的故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骆驼祥子》问世后,被译成十几国文字,产生较大影响。

祥子来自乡间,日益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大兵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祥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是这个社会让原本对生活充满美好幻想且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

祥子本来生活在农村,18岁的时候,不幸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城里来做工了。生活迫使他当了人力车夫,他既年轻又有力气,不吸烟,不赌钱,咬牙苦干了3年,终于凑足了100块钱,用96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这使他几乎激动得哭出来。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他幻想着照这样下去,干上两年,就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祥子每天放胆地跑,对于什么时候出车也不大考虑,兵荒马乱的时候,他照样出去拉车。有一天,为了多赚一点儿钱,他冒险把车拉到清华,但是在抄便道的途中连车带人被十来个兵捉了去。这些日子,他随着兵们跑。每天得扛着或推着兵们的东西,还得去挑水烧火喂牲口,汗从头上一直流到脚后跟。他的心中仿佛忘记了任何事情,只知道跑和睡觉。他恨透了那些乱兵。他自食其力的理想第一次破灭了。

一天夜里,远处响起了炮声,军营一片混乱,祥子趁势混出了军营,并且顺手牵走了部队丢下的3匹骆驼。天亮时,他来到一个村子,仅以35元大洋就把3匹骆驼卖给了一个老头儿。一次,祥子突然病倒了,在一家小店里躺了3天,在说梦话或胡话时道出了他与3匹骆驼的关系,从此,他得了“骆驼祥子”的绰号。祥子病好以后,刻不容缓地想去打扮打扮。他剃了头,换了衣服鞋子,吃了一顿饱饭,便进城向原来租车的人和车厂走去。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是快70岁的人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当过库兵,开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债;前清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民国以后,开了这个车厂子。他这儿的车的租金比别人贵,但拉他车的光棍可以住在这儿。

刘四爷只有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儿叫虎妞。她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但因为相貌和性格,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刘四爷很喜欢祥子的勤快,虎妞更喜爱这个傻大个儿的憨厚可靠,称祥子傻骆驼。祥子回到人和车厂以后,受到了虎妞的热情款待。祥子把30元钱交给刘四爷保管,希望攒满后再买车。

祥子没有轻易忘记自己的车被抢的事。一想起这事,他心中就觉得发怵。他恨不得马上就能买上一辆新车。为此,他更加拼命地挣钱,甚至不惜去抢别人的生意。祥子在杨先生家拉包月,受了气,只待了四天就离开了杨家。

心事忡忡的祥子回到车厂已经是晚上11点多。刘四爷离开家走亲戚去了。涂脂抹粉,带着几分媚态的虎妞看见祥子,忙招呼他到自己的屋里去。桌上摆着酒菜。虎妞热情地劝祥子喝酒。三盅酒下肚,迷迷糊糊的祥子突然觉得这时的虎妞真漂亮,不知咋地,便和她睡在一起了。醒后的祥子感到疑惑、羞愧、难过,并且觉得有点危险。他决定离开人和车厂,跟刘四爷一刀两断。

在西安门,祥子碰到了老主顾曹先生,曹先生正需要一个车夫,祥子便高兴地来到曹家拉包月。曹先生和曹太太待人非常和气,祥子在这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温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去买了一个闷葫芦罐,把挣下的钱一点儿一点儿往里放,准备将来第二次买车。

一天晚上,虎妞突然出现在祥子面前,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有啦!”祥子听后惊呆了,脑子里乱哄哄的。虎妞临走时,把祥子存在刘四爷那里的30元钱还给他,要他腊月二十七——她父亲生日那天去给刘四爷拜寿,讨老头子喜欢,再设法让刘四爷招他为女婿。这天晚上,祥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觉得像掉进了陷阱,手脚全被夹子夹住,没法儿跑。

祥子一次送曹先生去看电影。在茶馆里碰见了饿晕倒在地的老马和他的孙儿小马。老马是一个有自己车的车夫,他的悲惨遭遇给祥子最大的希望蒙上了一层阴影。他隐约地感到即使自己买上车仍然没有好日子过。

祭灶那天晚上,铺户与人家开始祭灶,看光炮影之中夹杂着密密的小雪,热闹中带出点阴森的气象,街上的人都急于回家去祭神。大约9点,祥子拉着曹先生由西城回家,一个侦探骑自行车尾随他们。曹先生吩咐祥子把车拉到他好朋友左先生家,又叫祥子坐汽车回家把太太少爷送出来。祥子刚到曹宅要按门铃时,便被那侦探抓住。原来这侦探姓孙,是当初抓祥子的乱兵排长,他奉命跟踪得罪了教育当局的曹先生。孙侦探告诉祥子说,把你放了像放个屁,把你杀了像抹个臭虫,硬逼着祥子拿出闷葫芦罐,把他所有的钱都拿走了。祥子第二次买车的希望成了幻景,他带着哭音说:“我招谁惹谁了?!”

不久,曹先生一家离开了北平。第二天祥子只得回到人和车厂。虎妞看见祥子回来,非常高兴。刘四爷的生日很热闹,但他想到自己没有儿子,心里不痛快。加上收的寿礼不多,他指桑骂槐,把不满倾泻在祥子和虎妞身上。他不愿把女儿嫁给一个臭拉车的。更害怕祥子以女婿的身份继承他的产业。要祥子滚蛋。虎妞并不买父亲的账,撕破了脸公开了自己和祥子的关系,并说决心跟祥子走。

和父亲大闹了一场后的虎妞,和祥子在毛家湾一个大杂院里租房子成了亲。婚后,祥子才明白,虎妞并没有真怀孕。祥子感到受了骗,十分讨厌虎妞。虎妞打算把自己的400多元体已钱用完以后,再向父亲屈服,承受老头子的产业。祥子认为这样做不体面,说什么也不干,坚决要出去拉车。虎妞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正月十七那天,祥子又开始拉车,凭的是拉“整天儿”。拉过几个较长的买卖,他觉出点以前未曾有过的毛病,腿肚子直发紧,胯骨轴儿发酸,汗拍嗒拍嗒的从鼻尖上、脸上一个劲儿往下滴嗒,接钱的时候,手都哆嗦得要拿不住东西似的。他本想收车不拉了,可是简直没有回家的勇气。他感到家里的不是个老婆,而是个吸人血的妖精。

如今的“人和车厂”已变为“仁和车厂”。刘四爷把一部分车卖出去,剩下的全倒给了西城有名的一家车主,自己带着钱享福去了。虎妞听到这消息后,非常失望,她看清了自己的将来只能作一辈子车夫的老婆,大哭一场后,给祥子100元钱,买下了同院二强子的一辆车。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干活儿。祥子病倒了。这场大病不仅使他的体力消耗过大,而且虎妞手中的钱也用完了。为了生活,祥子硬撑着去拉车。虎妞的产期到了,由于她年岁大、不爱活动、爱吃零食,胎儿过大,又是头胎,难产死去。为了给虎妞办丧事,祥子被迫卖掉了车。这样,他到城里来几年的努力全部落了空。

祥子要搬出大院了。邻居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来看他,表示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祥子从内心喜欢这个为了养活弟弟而被迫卖淫的女人,但又苦于无力养活她们全家。看着眼已哭肿的小福子,祥子狠心地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祥子又在雍和宫附近的夏家拉上了包月。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祥子染上了淋病。

病过之后,祥子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身量还是那么高,可是那股正气没有了,他不再要强了。刮风下雨他不出车,身上有点酸痛,一歇就是两三天。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对车座儿,他绝不客气,讲到哪里拉到哪里,一步也不多走。在巡警眼中,祥子是头等的“刺儿头”。

冬天的一个黄昏,祥子在鼓楼前街拉着一位客人向京城跑。后来才发现这人原来是刘四爷。他把刘四爷赶下了车,感到出了一口恶气。

祥子没有办法,又找到曹先生家里,把自己的一切告诉了曹先生,要曹先生给他拿主意。曹先生要祥子回他这儿拉包月,答应让小福子来曹家帮忙,还同意让出一间房子给他们住,祥子心里充满了一线希望和光明。祥子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可福子两月前因不堪娼妓的非人生活上吊死了。

祥子在街上失魂落魄,终于完全堕落。他吃、喝、嫖、赌,还染上淋病,而且变得又懒惰又滑头,还做出卖朋友的事。他没有回到曹先生家,最后靠给做红白喜事的人打杂来维持生计,祥子走到了自己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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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美人蹄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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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是讲什么的?美人蹄小说结局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美人蹄小说结局

美人蹄讲述的是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

书籍鉴赏

《美人蹄》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于2009年3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作者介绍

亦农,原名唐哲。1971年出生,畅销书作家,现居北京。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石佛镇》、《北京记者》、《血纸人》、《蛇咒》、《黑皮鼠》、《浴室别恋》以及小小说集《因为有爱》、《好爸爸教出好作文——作家爸爸的作文经》等十余部畅销书。作品曾入选各种选本,并被译成英文,远销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先后获2005年香港“雨林”20本好书奖,2008年澳大利亚圣米诺基金会“泛艾美”文学奖。《因为有爱》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桐桐的点点狗》获2010年《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大奖。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网上盛传当代四大恋足作家:第一,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第二,贾平凹,代表作《废都》;第三,亦农,代表作《美人蹄》。第四,冯骥才,代表作《三寸金莲》。

媒体评论: 2008《石佛镇》,“中国版吸血鬼”、“本土最恐怖小说”;

2009《美人蹄》,令他饱受非议,几近辍笔;

2009《因为有爱》,亦农二十年小小说精选集,小小说的经典读本;

2010《北京记者》,潜伏八年,沉默四载。中国打假作家第一人。

2010《血纸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好的抗战题材长篇恐怖小说。

2010《好爸爸教出好作文》风靡校园,“最实用小学生写作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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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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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结局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夏至未至人物介绍

傅小司——学习成绩优异,性格温和,为人低调,是一个绘画天才,毕业后成为知名画家,喜欢立夏。

立夏——故事叙述的视角人物,一个单纯善良干净的女孩子,因为成绩优异考入全国知名的高中,在校园认识了傅小司和陆之昂,以及遇见,喜欢傅小司,因为误会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陆之昂——傅小司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与傅小司的性格是个极大的反差,他性格外向,乐于交往,是一个温暖的阳光大男孩,但他的人生最后也产生了戏剧性变化,母亲去世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后赴日本留学。

遇见——立夏的室友,敢作敢当,是个非常有主见的女孩,喜欢唱歌,敢于追逐梦想,因一直没有得到赏识,最后决定到北京去圆梦。

程七七——立夏的初中同学,家境优越,性格活泼可爱,人缘极好,各方面都非常优秀,而就是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女孩子最终背叛了所有人,是她的自私使傅小司和立夏最终没有在一起。

青田——遇见的初恋男友,性格温柔,遇见去北京时,两人提出分手,最后还是走在了一起。

段桥——建筑系优材生,与遇见两人一起打工,相恋,为遇见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后在马路上追赶遇见时不幸出车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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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秦时明月》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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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在你的一生中,许多人都曾留下脚印,或许,你要感谢的人数不胜数。但我想我最应该感谢的,是《秦时明月》,它陪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我想对我而言,那不再仅仅是一部动漫,而是我的朋友,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两千多年前的动荡秦朝,两千多年前的诸子百家,两千多年前的战国七雄,像电影般一遍遍在脑海中闪过,她有种特殊的力量,支撑着我勇敢的面对苦难。

4年前,我与秦时明月第一次‘见面’,当时它只是在我眼前一闪而过,但那一眼,但让我深深的喜欢上它。

从那以后,我近乎疯狂的喜欢上秦时明月,前三部的剧情我都烂熟于心,却还是期待着下一部。它就像是罂粟,吸引着我。可是我经常问自己,这些历史都已学过,明明知道结局,为什么这么着迷呢?但是,没有答案。或许,是它所拥有的独特的魅力吧。

于是,我开始了解秦时明月的一切,包括动漫的背景——秦朝,诸子百家以及秦始皇。我开始看我最讨厌的节目——百家讲坛,只是想看上面解析的秦朝历史,我开始看战国策,东周列国志,史记等记载秦朝历史的书籍。看不懂就问查百度,看注解,只为了看到里面有关秦朝的相关事迹,不过这也让我的文言水平有所提高,我还了解到了更多之前所不知道的历史事迹和历史人物。秦时明月在学习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

记得刚上初一的时候,觉得学习非常苦,跟小学差多了,再加上家务和母亲的责骂,我几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但是秦时明月让我重新振作,因为,我想到了里面一句话‘在没说做不到之前,我没有放弃!’这又让我燃起了希望之光,我对自己说‘你是最棒的,一定可以做到,不要放弃’于是,靠着这种信念我撑过了一年又一年,秦时明月还支撑着我的信念。

我提倡诸子百家中墨家的思想。墨家主张兼爱非攻,主张众生平等。可是现如今社会并没有实现这个,还有很多人存在偏见,这告诉我要尊重他人,众生平等。儒家主张爱人,对他人要礼貌,尊重。秦时明月同时也在思想上教育着我。

秦时是历史的尘埃;明月是回望历史的年轮!打开充满尘气的书,一样是那悠久年代的风,却吹进了现代的荧屏!

秦时明月中有很多动人的小故事,动漫中把单调的文字转化成一幅幅美丽的画面:荆轲刺秦王时,高渐离和太子丹一行人易水相送;世人在墨家机关城这片世间唯一的乐土幸福的生活;诸子百家联合起来对抗嬴政;项羽乌江自刎等。画面表现得栩栩如生,让观众身临其境,里面还有很多不曾见过的美景,不曾去过的地方,不曾认识的人物。秦时明月更开拓了我的视野!

也许,很多人会笑我,说‘一部动漫,哪里有那么大的魔力?’也许,有人会对我说‘这肯定是编的,怎么可能’但是,我只想说:‘感谢有你,秦时明月’。感谢你陪我度过那么多年的美好时光,感谢你在学习上帮助我,精神上鼓励我,思想上教育我。你开拓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提高了我的修养;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感谢有你,让我能够快乐的成长,感谢有你,给我的乏味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在我的生命中能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福。感谢有你——《秦时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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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默小说之名字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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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的第一天,总是带着兴奋的心情来到的。

我刚把书包放下,安雨尘就跑来神神叨叨的说;“小晴,你知道吗?我们要换老师了。”

“知道啊,赵亚飞跟我说过了。”

“他怎么会突然跟你讲啊?”雨尘疑惑的看着我。

“哎,你是不知道,他住进我们小区了。”

“不会吧,你可真倒霉。”

“就是,哎对了,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雨尘笑了笑,指了指赵亚飞。我见赵亚飞正手舞足蹈地在和一群同学说话。我心里就有谱了—肯定是赵亚飞这个“大喇叭”说的。

“同学们,请安静一下。”讲台上传来很好听的声音。全班立即安静了下来。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她的头发长长的,像黑瀑布一样垂下来。一双水汪汪大眼睛不停地眨巴着,注视着我们,嘴角泛着笑意。难道她就是我们的新班主任?

“同学们好,我姓杨,叫杨依,是你们的新班主任。”杨老师笑容满面的说。

全班立刻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谢谢大家,我也很高兴能当上你们的班主任。因为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所以我想……”

“我知道,杨老师你是不是想我们做个自我介绍。”江明超忍不住插嘴。“我姓江,名明超。连起来就是江明超。”

“不是的,我是想让你们说说自己名字的来历。好让我了解你们。”

“那杨老师,如果我想听某位同学的名字来历,可不可以请那位同学来讲。”宋诗问道。

“如果那位同学愿意,当然可以啊!”

“那我要听江思美的名字来历。”江明超抢先发言。他说完后坐下看了看江思美,江思美瞪了他一眼,站了起来。

江思美是我们班有名的“假小子”。她和江明超可真是一对欢喜冤家,他们从三年级起就开始同座,自从同座后火药味就没断过,一直到现在仍是如此。“僵尸妹”这个外号就是江明超给江思美取的,江明超每叫一次“僵尸妹”,都会被江思美打一次,打多了,他就只敢在背地里叫了。这次江明超又向江思美发起了进攻,下课后有他好受的了。

“那江思美同学,你就说说你名字的故事吧!”杨老师亲切的说。

“其实我的名字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妈妈说在我出生前,他们本想把我取名为江楠的,因为这个名字男孩女孩都可以用。等到我三岁时,才发现我的性格像个男孩子。爷爷觉得是我的名字不好,所以就和爸爸妈妈商量好把我的名字改为‘江思美’了。”江思美说完就坐下了。

江思美起了个头后,同学们显得很有兴趣,开始踊跃举手了。这回老师叫到的是赵亚飞。

“杨老师,我想让楚晴晴讲她的名字故事。”赵亚飞坏笑道。

我站了起来,说;“我的名字来历我没有问过我的爸爸妈妈,所以我并不清楚。但我想‘晴晴’这个名字里应该包含着爸爸妈妈希望我乐观向上,天天开心吧。”

“恩,请坐。”杨老师边说边示意我坐下。

江思美把手举得高高的,杨老师点到了她。她笑眯眯地说:“我要宋诗讲他名字来历,你看宋诗的爸爸妈妈多有想象力啊,宋诗的名字像极了送死啊!”宋诗气哄哄地在一阵嬉笑声中站了起来。

杨老师为宋诗辩解道:“老师觉得宋诗的爸爸妈妈把他取这个名字一定有其它用意,是吧?宋诗。”

“就是,还是杨老师深知我老爸老妈的心。我看我老爸老妈是想我拥有诗人一般的风韵,将来当个文学家,多光荣啊!”宋诗吹嘘道。

“就你,我倒。”江明超嘲笑道。

“江明超,你可别狗眼看人低啊!”

“好了,宋诗你先坐下吧。”杨老师说。

宋诗并没坐下,他继续说;“杨老师,我刚才很卖力的举手,你也没叫我。我可不可以让傅新楠讲他老爸老妈给他取这个名字的用意啊?我看他爸老妈才真是整他的,傅新楠,负心男,笑死人了。”

“宋诗,你不知道就别乱说。”带着400度眼镜的傅新楠站了起来,朝宋诗叫道。

“那你说这是为什么?”宋诗不服气。

“这个么?我也不太清楚。但肯定不是你这个意思。”

“老师也觉得傅新楠的爸爸妈妈不是这个意思,哪位父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好呢?傅新楠,你坐下吧,”杨老师温柔的说。

傅新楠坐下后,宋诗朝他做了个鬼脸,傅新楠没有理会。

我一直都举着手,可大家都很积极的举手,杨老师没有点到我。我有点沮丧了,正当我耐不住胳膊的酸痛时,杨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喜出望外的说;“我想听安雨尘的名字来历,因为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有诗意。”

“我?”雨尘似乎不太高兴,“其实我的名字一点诗意也没有。在我出生后父母一直在为我叫什么名字而苦恼,为此他们没少吵架。爷爷不想他们再这样,于是就说叫安雨尘好了。因为我爸爸姓安,妈妈姓陈,爸爸妈妈的结合就是安与陈,然后把与改为雨,陈改成尘,就这样呗。”

这节有趣的课继续进行着,大家都对这节课很感兴趣。基本上同学们都是让别人讲,可莫佳佳除外,因为一直没有人叫到她,她就只好自告奋勇自己介绍自己的名字了。

下课后,不出我所料。江思美去“追杀”江明超了。宋诗不敢去惹江思美,就坐在课座上看江思美和江明超之间的恶斗。

[默小说之名字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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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2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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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视剧大结局居然收到了观众“再拍一百集”的要求,这大概也是前所未有的。很久没有一部电视剧让我没按快进了,最近的一部剧是三年前的《甄嬛传》,这一次是《琅琊榜》,一部快进了就会脱节、就会跟不上节奏的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甄嬛传》之后终于再见一部有剧情、有逻辑、有集体演技、女主角终于不傻白甜不玛丽苏、没有出现“第八集吻戏”定律的古装剧,真是可喜可贺。

《琅琊榜》在播出之初并未引起多大关注,收视也一直低走,然而随着剧情的深入,《琅琊榜》的优势渐显——张弛有度的剧情,心思缜密的逻辑,精美细致的服装道具,丰满的人物角色设置,以及碾压玛丽苏杰克苏xx苏的集体走心演技,尤其是在同期其他电视剧的比较之下,《琅琊榜》在内容后半段集中发力,成为近期最具好评的国产剧。

《琅琊榜》矫正了国民的审美

“那些只能在课本上感受到的‘长亭外,古道边’送别的场景居然在电视里看到了。”

看《云中歌》的时候再一次被国内最具争议性的编剧于麻麻的色彩学亮瞎了眼睛:叶子必须绿得发亮,花儿必须永远娇艳欲滴,女主角特写下的胭脂、眼影、唇妆必须呈现出令男主角想“一亲芳泽”的光芒来......比起2014年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新《神雕侠侣》和2013年《笑傲江湖》里著名的奇禽珍鸟装过之而无不及。

这几年被于正的拼凑型色彩学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审美标准后,我终于得以在水墨画风格的《琅琊榜》里找回了自己基本的审美能力。《琅琊榜》在美术设计上严格地遵守了“一切设计均为剧情服务”的原则,坚决杜绝某些工作人员的个人爱好创作(于正在履行电视剧编剧职责的同时,还兼美术指导、服装设计、主题曲写作等多项工种),使得该剧在整体色调上与剧情内容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这个以男人戏为主的电视剧中,我们见不到以出位妆容和服装造型而过分显目的女主角、女配角,所出现人物所着衣衫一面与电视剧整体风格保持一致,一面又与人物身份、人物个性相得益彰。

譬如女主角霓凰郡主、譬如宫中嫔妃所穿戴的衣服首饰大部分都呈冷色调,与剧中出现的宫苑、住处、走廊、郊外等场景地、背景色毫无色彩冲突感。剧中的主角配角大多妆容干净、素雅,不见深厚的粉底,没有五颜六色的眼影,就连几位主要女演员的唇妆都以淡色为主,不显突兀。

主角的妆容、服饰在色彩上虽不十分显眼,但其实十分讲究,十分经得起特写,特写之处,主角衣服上的纹理、图案、绣工等细节往往被显现出来,可见其质感。据《琅琊榜》的服装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这是我合作过的在服装方面投入最大的剧组。”,可见该剧的诚意。

《琅琊榜》的台词会让你的耳朵怀孕

“只要一听靖王说话,我的耳朵就会怀孕。”有追剧观众如是说。据《琅琊榜》原著粉丝评价,剧版《琅琊榜》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原著内容,尤其是原著台词的保留,譬如:

“遥映人间冰雪样,暗香幽浮曲临江,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

“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这宫内的风从未止。”

《琅琊榜》的很多台词乍看之下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细细读起来听起来之时却有一种无以名状的优雅感。《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你侬我侬”的琼瑶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天雷阵阵的新偶像剧里男女主角说出来的话总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于正剧的“霸道总裁杰克苏式”肉麻情话仍然让我无法适应。

《琅琊榜》的台词却无端升起了一种赏心悦目感,“江左梅郎”“我选你”居然在社交网络兴起了和当时《甄嬛传》“就是矫情”一样的效果,朋友圈中“琅琊榜”毒的人多不胜数,每个人穿越至南北朝,在那里“之乎者也若”“为什么我没有一个梅长苏”。

一部敢让女主角消失20集的古装正剧

《琅琊榜》在视觉听觉上给人享受之外,在感觉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舒服感,这种舒服感归功于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包括导演、编剧、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的集体成全。与大部分电视剧不同的是,《琅琊榜》是一部少有的以男人戏为主打的电视剧。

不管是金庸的武侠古装,琼瑶的清宫古装,又或者是这些年大行其道的韩剧和日渐衰落的台湾偶像剧,均是以男女之间的爱恨纠葛为故事主线,很少有像《琅琊榜》有着“家仇国恨”大视野的又不是正剧的电视剧。

至少,没有一部剧会让女主角消失二十集,但《琅琊榜》做到了。很是怀疑,由刘涛饰演的女一号霓凰郡主绝对是山影用来糊弄总局的,绝对了为了掩盖《琅琊榜》卖腐的“罪名”,这个“名义上的女主角”居然二十集没有上线,更重要的是,观众居然还觉得毫无违和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剧情实在是太好看了,因为演员们演技实在是太赞了,随便一个路人甲都浑身是戏,因此大家没有过分关注“女主角到底什么时候出现”这件事。

继《甄嬛传》之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爆发之作

毫不夸张地说,《琅琊榜》是继《甄嬛传》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之作,又或者有人直接说它是男版的《甄嬛传》。

《甄嬛传》走红让女主孙俪的演艺事业再攀高峰,曾经红极一时的TVB花旦蔡少芬翻红,在电视圈混迹多年的蒋欣一夜走红,斓曦、陶昕然、蓝盈莹、唐艺昕、毛晓彤等新人演员集体崭露头角。

《琅琊榜》则成全了一大批男演员,第一男主角胡歌演技和人气再上一层楼,靖王的扮演者王凯成为女粉丝们争先恐后为其“生猴子”的新晋男神,从《伪装者》穿越过来的明楼大哥靳东和老师刘奕君人气继续上涨,黄维德、陈龙、高鑫等一批许久不见的老演员重回观众视野,飞流的扮演者吴磊以其呆萌、忠主、一根筋、惜字如金的个性形象人气直逼男一男二。

女演员方面,刘涛(霓凰)、刘敏涛(静妃)、王鸥(般若)、周奇奇(宫羽)、张龄心(夏冬)、张棪琰(长公主)、杨雨婷(越贵妃)、皇后等女主女配均不以颜值抢戏,而是以演技碾压众生。

这部既具庙堂之高又有江湖之远的独树一帜的古装正剧,成功地向我们演示了一部网络文学作品是怎样拍成高大上之作的实验过程,《琅琊榜》之后,国产剧或将迎来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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