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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小说【经典20篇】

很多作者对于选题是比较忽视的,而是最近看了什么书很喜欢就想写这样的题材。小编收集了网络小说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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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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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皇帝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是不是特别精彩过瘾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利物浦成为了史无前例的七冠王,红色王朝在欧洲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利物浦俱乐部也通过球队在竞技场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秦雄的个人品牌在欧美市场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2012年的夏天,利物浦完成了新一轮的建设。

门将位置上引进了更年轻的库尔图瓦,边后卫位置上补充了经验丰富的老将斯尔纳,中后卫位置上花费了天价从多特蒙德引进了胡梅尔斯,同时还从多特蒙德带走了德国天才格策,意欲将其打造成为杰拉德的接班人。

利物浦一系列建设举动令红军在欧洲赛场保持着顶尖竞争力。

在随后几年里,完成了三年两夺欧冠,在2016年之前成为了比肩皇家马德里的欧冠十冠王!

唯一遗憾的是在2014年的世界杯,秦雄率领中国队以极限防守反击艰难地杀入了半决赛,最终败给了当届世界杯冠军德国队,秦雄泪洒赛场的画面令所有中国球迷心碎,三四名决赛中中国队又输给了荷兰队,将中国队世界杯历史最佳成绩刷新为第四名,也追平韩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创造了亚洲球队世界杯参赛最好成绩,2015年亚洲杯再度夺冠,此后留下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说法:足球皇帝秦雄在位一天,中国队亚洲无敌手!

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小组出线便被淘汰,33岁的秦雄竞技状态开始走向下坡路,巅峰不再,但是他依旧成为了世界杯进球数最多的球员!

秦雄直到2019年夏天才以34岁的高龄离开了利物浦,带着妻子孩子奔赴美国大联盟。

他在欧洲赛场的职业生涯总共7次夺取金球奖,10次欧冠冠军,书写了一系列的个人记录,被视为21世纪的记录缔造者。

秦雄退役那天的新闻成为了轰动全世界的消息,全球无数球迷为秦雄送上了祝福。

而秦雄在退役后选择继续从事足球工作。

在中国领导人重视足球的发展之后,秦雄以绝对的威望成为了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并且兼任亚足联副主席。

秦雄将他职业生涯所学习和总结的经验植入中国足坛,从底层建设中国足球的根基,在十年之后,中国队在缺席了三届世界杯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批能够站在世界舞台上的球员,同时中国队也已经恢复了亚洲霸主的地位。

那些被誉为秦雄的孩子,成为中国球迷心中的骄傲。

在49岁时,秦雄入主了fifa,成为了国际足联的掌门人,以更大的舞台推动足球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作为一个时代的绝对巨星,秦雄虽然终身没有获得过世界杯,却被誉为无冕皇帝。

他影响了数不清的后来者,同时改变了亚洲足坛,还有此后从政改变了国际足坛的局势。

他被誉为活着的传奇!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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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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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浪头总是汹涌无比,让你胆战心惊,充满得失之患。但是,小船是被浪头击倒还是平稳地渡过,真正掌握它命运的是你!你既可以让它从风浪中走出,又可任它被浪头击倒,掉在长河的漩涡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你。

今天,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感觉这本书正印证了这个道理。

鲁滨孙──一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鲁滨孙──一个能够放弃安逸舒适的生活,为梦想而拼搏的人;鲁滨孙──一个真正的勇者,他能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立的度过二十八年的时光……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鲁滨孙是个敢于冒险、百折不挠的人。

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革命学子们为攀上学之高峰,经历了无数次没有硝烟的战争;无数位企业家为了能够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为了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在商海中拼搏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水和汗水……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又何尝不愿意为自己的人生去闯练闯练、拼搏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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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Hey,胖子李先生的小说内容

全文共 2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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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胖子李,正如名字一样。或许全世界只有我觉得他不是胖,而是可爱吧! 胖嘟嘟的脸,小眼睛。本来就不怎么高挑的鼻梁上驾着一副眼镜,圆鼓鼓的肚子。因此我每次都俏皮地摸摸他的肚子,嘟囔道:“宝宝乖,不可以踢爸爸的噢,妈妈我会生气的。” 他总是笑着说我:“你个小坏蛋。” 然后我撅着嘴,头抬得老高并且不理人。等着他来认错,哄我。

有人说,爱情里必须有一个人卑微。那么在这段感情里,卑微的永远都是他。

胖子李先生可能真的是太胖了,腿太粗,所以走路老慢了,并且走一会儿就累。如果我更加调皮地爬到他的背上,那么他更是走不了几步,就得哄着我下来。每次都还没尽情尽兴地享受靠人力离开地球表面,就得回到地球。我心里是很不开心的,但也不在意,因为爱。可能胖子们性格都很好,所以他从来没跟我发过火,生过气,吵过架。永远都是我欺负他,这个,我妈可以作证。因为我妈见我用力气拍打他的肉肉,就凶我。我严重地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我妈亲生的。

胖子李先生和我同年同月,虽生不逢时不在同一天,但同一个星座的我们唱着同样的歌,喜欢同样的事物。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无话不谈一起走了那些年。

刚认识胖子李的时候,他高三最后一学期。那是2010年的五月,他就要高考了。我在5月31日那天发给他一封邮件,问他:“既然你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男朋友,那我们在一起吧。”结果那封邮件半天才回我,言简意赅两字:“好啊”。 后来他告诉我,当时看到邮件受宠若惊无法言表,激动了很久。他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因此迟迟没回。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他笑得好开心。

高考结束后,为了能够让他来北京,跟我在同一个城市,我旁敲侧击地问他填的志愿。最终他按照父亲的意思,跟我开始了两点一线的异地恋。大一报名那天,他说父亲陪他去的。我在教室里准备上课,心情低落得那两节理论没听懂。北京的夏天真的很热,或许他那边也很热,但,我的心在那个时刻是凉的。

后来还是选择在一起,胖子李先生对我很好,那种好就像我爸妈对我的爱一样。没有拒绝,决定跨过重重阻碍也要在一起。只要有时间就来北京,目的是为了看我。我们在夏日的街头深情相拥,一起踏过下雪的北京,一起细数飘零的落叶,一起看春暖花开。

我开始心疼了,心疼他每个月把生活费省下了买高铁票,省下来专门来北京看我。还要在每个节日给我惊喜,各种礼物。后来怕我没钱花,直接往我卡里汇钱。学生党都很穷,我们都不富裕。这只能说明一点,他爱我。

胖子李有个习惯,一天至少会打三个电话给我。早上一个,叮嘱记得吃早饭。中午一个,嘱咐要按时吃午饭。晚上一个,叮嘱要吃晚饭。睡觉前偶尔也会打一个,嘱咐作息时间要规律。那时我的手机,全天必须都得用电充着。生怕他找不到我而担心,我更担心他联系不到我的担心。

交往了两年,2012年夏天,他再次来北京,我直接带他见了我父母。那天,所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亲朋好友都在。他紧张到不行,生怕表现得不好让我家人对他初次的印象大打折扣。一顿饭吃完,我送走了他。回到家里的时候,亲戚都劝我说:“这么胖的一个人,以后会是麻烦的,老了之后全身毛病,你得照顾一辈子,知道么?” 我倔强地说:“可以减肥的嘛;” 他们又说:“如果那么好减肥,他还会这么胖么?”我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就喜欢他。” 因此所有人都没有说什么,还好我爸妈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人。

那个夏天,我们一起从北京去了江苏徐州他家,去见了他所有的亲戚朋友。李爸爸和干爸专门开车带我们一起去连云港看海,那是我第一次去海边。一路上李妈妈和李爸爸各种主动的关心,让我觉得自己真的融入了这个家,以后会很愉快地跟他们相处在一起。李爸爸说,如果结婚的话,不管是在北京生活,还是在徐州生活都可以。我给你们买房,这个不用操心。

那年冬天,因为四川老家爷爷身体状况不好,我们全家从北京回了四川老家。

临走前,在北京见了一面。

我说:“咱们结婚吧。”

他说:“再等一等吧,我还有一年毕业。”

我:“如果我等不了呢?”

他:“再坚持一年好吗?”

于是我和我爸妈还有弟弟回四川了,我们已经整整五年没有回去了。为了爷爷的身体和病情,我爸妈在家做生意,我弟弟在老家上学。

2013年我回了北京,回去只是想跟这个城市严肃地告别。然后和闺蜜从北京飞到了深圳,从北漂转变到南游。胖子李还是跟我联系,只是不频繁了,都是因为我倔强。我觉得你既然爱我,就给我结婚证那张纸。不给那张纸就是不爱,或者爱得不够。

僵持了一年,他开始实习了,我们真真正正地分手了。

然后我开始了到处旅行。有钱就买机票,没钱就买火车票,总之要不停地出去走走。明知道“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去哪都是流浪”。

2014年我又回到了北京,在一家国际幼儿园上班。我开始后悔懊恼自己的倔强,决绝地分手。很犯贱地去联系胖子李的时候,才发现电话已停机,QQ已无权访问,微信已不是好友,新浪微博已无关注。再次去添加好友的时候,一个如我从前的样子的女生骂我了,叫我不要再打扰。

2014年的冬天,我决定回家了。离开北京,走之前加了无数次微信。终于在我臭不要脸地坚持下,他同意了。只是跟我说:“我们过去了,我不可能再接受你了。” 于是,微信又删了。 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离开北京那天,我拉着行李箱从北京西站走了。站在西站正门口拍了张照片,发了个说说:“对于我生活了六年的城市——北京 来讲。那里不过是有:和一个不知道还能否会重逢的人,有一段回不去的曾经。有遗失的美好和一起走过的青春。”

然后头也不回地进站检票离开了。

2015年,人间四月天,我去了西藏。我以为去了之后,我会好过,我会净化心灵。其实,这跟去哪都没有关系。

现在,我们终于形同陌路。

2.

直到4月24号从西安回来,我才明白,最包容我的人,最疼爱我的人,永远只有他。现在的我,脾气好了,性格好了,但身边好多人还是无法忍受。以前的我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斤斤计较,暴脾气,他一一接受,从不抱怨。至少那四年,他没有在我面前给我脸色看,更没有大声说过话。

以前,我喜欢艾弗森,他喜欢麦迪。我们因为彼此喜欢的球星不一样而争吵,我太强势,我喜欢的东西,非要我在意的人也喜欢,不喜欢就不行。

现在,我想找个如你一般的人,却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没有关心我每天有没有按时吃饭,按点睡觉。没有人每天打电话骚扰,没人在生理周期告诉我不能喝茶,不能喝咖啡,不能吃冰凉的东西......总之,我现在过得好不好,已无人在意了。

我们17岁相识,在人生最美的年纪,开始最美的初恋,进行着最美的爱情。18岁那年夏天吻过他的脸,我以为就会永远。19岁时,北京寒冷的冬天让我觉得并不孤单。20岁的雨季,爱情也可以很唯美。21岁,打给我最后一个电话说生日快乐。22岁我没有你的礼物和祝福。我今年23岁,我想结婚了,可,孤身一人。

我一个人想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独自徘徊,独自伤感。你在哪里?你现在是不是拥抱着一个如从前的我一样的姑娘在怀里窃窃私语?你们是不是就要结婚了?还是......你和我一样,过尽千帆,仍然一个人?

sorry,非常抱歉,我只是突然很想你。

3.曾经有个朋友问我:“如果你在某一天遇到李胖子,你会跟他说什么?”

我微笑着回答:“hey,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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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十大经典小说之三:《紫川》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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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指数 ★★★☆

紫川是一本优秀的网络奇幻小说,作者老猪。《紫川》用幽默诙谐的语言,细腻动人的笔触,向读者描绘了一个独特奇妙的世界。将一群不同性格的人物,一个个展现在读者面前。谱写了一曲既壮烈,又凄婉的悲歌。

阴谋与爱情。背叛与忠诚。懦弱与勇气。亵渎与尊严。

虽死无悔的兄弟,望断肝肠的恋人,扑朔迷离的身世,力挽狂澜的绝境……

一次次生离死别,一幕幕弯刀见血,一代代绝世名将,一处处惨烈沙场……

天纵之才的紫川秀,忠贞不二的斯特林,重义冷血的帝林,风华绝代的流风霜,婉娈可爱的紫川宁,老谋深算的紫川参星,雄才伟略的魔神皇,气度雍容的云浅雪,擎天一柱的哥应星,公忠勇毅的林枫,武功盖世的左加明王……

一个个如流星般璀璨的名字,将你带入《紫川》这个史诗般波澜壮阔的时空

不读紫川,会少很多乐趣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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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看小说的我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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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1)

我叫徐海清,一个帅气的男孩,小小的鼻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个子。我属猴,名字的意思是:爸爸希望我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阔。我非常喜欢看小说,一提到小说,我就很高兴。我家有许多小说书,有《冒险小虎队》、《怪鸟传说之迷》、《查理九世》每次看书,我都要看几个小时,我觉得看书很有趣。爸爸妈妈妈都叫我书呆子。我长大了想当一名漫画家或小说家。我很聪明但脾气爆燥,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爱看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2)

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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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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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尧

我最崇拜的人,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读过他的很多书:《狼王梦》、《一只猎雕的遭遇》、《王妃黑叶猴》、《双面猎犬》……他的书我一拿起就放不下来。

他的小说中主角全是动物。有凶猛的老虎,强壮的大象,聪明的乌鸦,活泼可爱的小鹿……小朋友们天生喜欢动物,所以他的小说有无数孩子喜欢。我也是这无数个孩子中的一员,天天想着有一天得到他的亲手签名,那样我该会多兴奋呀。

石溪写在书里的动物都是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最后一头战象临死前,还要去他之前挥洒热血的地方看望它的同胞,最后才去象冢;退役的军犬黄狐,在生命最后一刻想着尽可能多排地雷,用自己的生命为主人铺上一条安全的道路;一群羚羊面对猎人,飞渡过悬崖,这是一座以老羚羊的生命搭建处的桥,它们以自己的生命作为桥墩,才得以让年轻羊获得新生,最终一半死亡,一半新生……我崇拜沈石溪,因为他竟然如此了解动物,我猜测为了写这些小说,不知花了多少时间和动物待在一起,他观察动物,他和动物做朋友,他写出了真正的情感。

沈石溪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会帮助动物。他的书大部分是因为他帮了动物,从而记录下来的。在《与乌鸦做邻居》中,他帮乌鸦王治伤,给它食物,最后鸦王救了他两次性命。当他被红嘴蓝雀攻击,险些掉下深入万丈的悬崖时,鸦群救了他;当狂风大作,电闪雷鸣,飞沙走石的时候,乌鸦硬要把沈石溪从房子里拉走,他刚出门,一个球状闪电把他的家轰成了焦炭……

他还救助了小白象,银灰笔写下了《白象家族》这本书。《骆驼王子》中,他与藏族向导强巴救了骆驼王子,由此观察到稀奇罕见的野骆驼的生活。所以,他无私救助动物也成了我,变成他粉丝的原因之一。

沈石溪是一位动物小说大王,在我心中是我最崇拜的人。当然我们身边有很多很好的小说家,但在我眼里,怎么也比不上这位动物小说大王。他的小说在我眼里一直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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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小说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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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x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x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x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x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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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女生职场励志小说2:《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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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理由:

一部让女人少奋斗10年的职场生存哲学

一部可以改变女人职场命运的书

与其不停地跳槽,换工作、换老板、换同事、换客户,不如换种方式和他们相处。

办公室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活学职场潜伏智慧,妙用职场职业潜规则,掌控他人心理,你将无往不胜,事半功倍。 真是的职场生存经验 真正的职场成功秘诀 秘而不宣的职场心得 精炼独到的职场智慧

内容简介:《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内容简介:察言观色是一种本领。面对带“钩”的“蚯蚓”,不要总是怀着如何不被钩到,又能吞食诱饵的侥幸。那样,危险和自己就只有一步之遥了。当你实在忍受不住要爆发时,就想一下成本收益率,自己得罪这个人会有什么后果,而又能有什么好处。

站在上司的立场想问题,站在自己的立场做事情。

职场不是走秀场,而是斗兽场,比的不是谁更厉害,而是谁能生存下去,能活得久。

不管上司对你说什么,不管同事或者其他人说什么,你只有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才能不被别人的理想俘虏。

在真实与谎言之间,孰是孰非,全看你的动机与目的,才能与善恶相提并论,如同谎言有时却是善意情感魄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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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语文小说鉴赏常识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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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小说,密切反映社会现实,各家作品异彩纷呈:从中可以认识各个时期的社会面貌,获得艺术的熏陶。

我国小说经过长期的发展,古今小说产生了差异。但从小说在典型环境中,在故事情节的发展中,塑造典型性格这一表达主题的方式来看,却是相同的。古今小说描写典型环境的方法较有差异,留待后面分别讨论。这里先来讨论小说在故事情发展中,塑造典型性格。

运用艺术概括方法塑造典型性格,是小说创作的最主要的手段,也是小说的最主要的特征。故事情节是塑造典型性格的依托。优秀小说的故事情节都和塑造典型性格紧紧结合,故事发生、发展、结束的过程,也就是从开始到完成塑造典型性格的过程。

塑造典型性格不能脱离故事情节。脱离故事情节描写人物,即使非常细致,也都毫无意义。优秀小说,即使描写人物独处一室的内心活动,也总是紧紧扣住故事情节。《狂人日记》的多次描写狂人的内心独白,就都紧紧扣住了封建思想、封建礼教对他的迫害。

故事情节服务于典型性格的塑造。故事情节越典型,越能体现人与人间的关系和矛盾斗争,就越有利于典型性格的塑造。脱离塑造典型性格,故事情节再曲折生动,也都毫无意义。优秀小说,总是以特定的故事情节,服务于特定的典型性格的塑造。《促织》的波澜起伏、曲折跌宕的故事情节,就很好地起到了服务于塑造成名这个典型性格的作用。

鉴赏小说的故事情节,要紧紧联系着典型性格,着意体会其中体现的矛盾斗争,为鉴赏典型性格作好铺垫。这是鉴赏故事情节的目的,也是鉴赏典型性格的前提条件。

小说的叙述故事情节,有顺叙、倒叙、插叙等方法。顺叙是基本的叙事方法。倒叙,把故事的结尾或其中某一重要部分提前,作为作品的开始,作品的主体部分还是顺序故事情节。《祝福》是采用倒叙方法的一个范例。插叙,在顺叙故事情节当中,插入叙述一些相关内容。《杨修之死》是采用插叙方法的一个范例。倒叙、插叙,都是顺叙故事情节中配合使用的叙述方法。

鉴赏小说的故事情节,既要着意体会作品具体运用倒叙、插叙方法的表现力量,又要把倒叙、插叙部分,还原于发生的时间顺序之中,展现出故事情节和矛盾斗争的发展进程,把鉴赏故事情节和鉴赏典型性格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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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名脑瘫女孩,两部励志小说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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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本是一个焕发着青春光彩的年龄,安徽六安脑瘫女孩胡卉媛却用一根脚趾“书写”着她别样的青春。她从小没上过学,靠自学认识很多字,并爱上了文学。2014年初,她决定把自己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精神写进小说。因四肢丧失了运动功能,只能用唯一能动的左脚趾敲击电脑键盘,一字一句艰难完成了她的第一部作品——7万余字的励志小说《圈里圈外》。

胡卉媛说,“青春属于每一个年轻人,我把自己对于青春的感悟写进小说里,希望与大家一起分享。”

素材点拨:这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女孩,以顽强的毅力书写着青春的风采,这种不屈服于命运、勇于抗争的执着追求,令人点赞。这个素材还可与同类素材相联系,如轮椅上书写人生的史铁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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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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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读懂一本书,首先要了解作者以及他的生活时代背景,余华通过他独特的写作方式创作了《活着》这篇小说,它主要讲述了富贵一生悲欢,详细体现了富贵一生的起落剩衰。年少的富贵是富家公子,有着村里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就是因为这样满足与幸福的生活,富贵开始变得焦躁不安了。

这篇小说富贵把自己的一生生活缩成了一个故事,年少的他在自身生活习惯的影响下,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一步步的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但他从未想过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人总是在自由中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然无息了,富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而这一陷再也没出来过。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这一生虽然很可怜,但都是他自己一手酿成的。赌城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他不知道自己正在输掉自己的一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富贵不再是富少了。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的,富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霉运当头时屋漏偏逢连阴雨,父亲的死悲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紧接着家珍的父亲锣鼓张声夺走了自己的女儿,同时带走了未出生的孩子。这充分体现了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后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他亲眼看着妻子的离去,整个世界都奔溃了,只好自己一人默默种着人家给的五亩地养活着一家人。人往往在活的自在的时候不安分的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的活下去,所以他得靠自己生存,学会了耕地,学会了自己做饭等,从他母亲的过世,女儿的离开,妻子过世以及最后儿子的过世,妻离子散正是真实的写照。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坚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自己的生活别人不会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用刻意去懂,但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人生,切不能犯下不可回转的大错,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的活下去,不要惧怕死亡,上帝给我们关上一个窗户的同时就会打开另一个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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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斗罗大陆后续之再世徘徊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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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身高的关系,小舞坐在教室里一个并不显眼的角落。望着讲台上张牙舞爪的物理老师,却不知道他在讲什么。

双眸向右边移了移,同桌正趴在桌子上画小人。“小三,在画什么啊?”小舞把脑袋凑了过去。她的同桌,唐三,抬起头来,用那种懒得不能再懒的语气说:“画史莱克。”“史莱克?就是那个绿色的东西?”小舞问。“是啊,不知道为什么喜欢画那个怪物。”唐三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

“我看看。”小舞没有经过唐三的允许就把那张画抢了过来。不过唐三也习惯了,小舞霸道、骄傲,还有点自大,却总是那么可爱——

“你这画的——”小舞看了唐三的话,先后说出了四个字。“完了——”唐三说。

“啊哈哈哈哈!你这画的那是史莱克?!哈哈哈!我记得史莱克的脑袋不是个鸡蛋啊!呵呵呵!还有头上那两根香肠是怎么回事~哈哈哈哈——”小舞笑的花枝乱颤。“喂,别笑了。”唐三碰了一下小舞,提醒他。

“哈哈,小三你太有才了!哈哈哈!”“班上的人都看着你呢。”唐三说。

“哈哈——”小舞停了下来。

“小舞!”讲台上的物理老师已经怒不可遏了(爆青筋!)“不想听课就给我滚出去!”物理老师的手指向门外。

“我不会滚,走出去可以吗?”小舞不屑的说。“你你你!”物理老师气得都快头顶冒烟了。

“好拉好啦,表计较嘛,那我跑出去好了~!”小舞站起来,一扭一扭地从后门跑出去了。

“哈哈哈哈哈哈。”班上的人爆笑,除了唐三。“唐三!”物理老师喊了一声。

“啊?”唐三慢悠悠地站了起来,一副不屑的样子。“哇~好帅~!”好几个女生泛开了花痴。“唐三!是不是你又逗小舞了?”物理老师指着唐三,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我可没逗她,是她自己要笑。”唐三懒洋洋地说。“嗯?你不逗她,她怎么会笑?”物理老师继续审问。

“我正在画小人,然后她抢了过去,看了以后,就笑了。”唐三说着,一副快要睡着的样子。

“神马?敢在我的课上画小人!你也给我滚出去!”物理老师气得肺都快炸了。

“哦。”唐三漫不经心的走了出去。

“都怪你,把我也牵连进来——”唐三靠在门外的墙上,看着小舞说道。

“喂,你把自己说出去的,关我什么事啊?”小舞嘟起了嘴。

“好了,真拿你没办法。”

“嘻嘻!”

“铃”清脆悦耳的下课铃声想起,物理老师拿着课本,一脸阴影,迈出教室的第一步,就将脑袋转向了一旁交谈甚欢的两人。“嗨~老师好啊~”小舞倾斜了身子,对上了物理老师充满怨念的眼镜,笑着和他打了招呼。唐三转过头,也朝物理老师笑了笑。

“你们!你们——”物理老师指着两人气得说不出话来,之后,转身向高二办公室走去。“切,肯定又去给班主任告状了。”小舞撇了撇嘴。

突然有人拍了小舞一下猛地一回头,是个少女,少女身后还跟着一个少年。少女有着粉色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小舞,这个少女,就是小舞的麻吉,宁荣荣。儿少年身后的那个少年,一头银色的碎发,那迷死人不偿命的桃花眼则一直盯着宁荣荣,他是唐三的哥们,奥斯卡。

“荣荣,你叫我?”小舞问。

“是啊~”宁荣荣笑着说。“这是新开的‘星斗森林大乐园’的票,我好不容易淘到了8张,你拿一张,给三哥一张,听说那里很好玩,大家都会去的哦~”

“嗯,我会去的。”小舞从宁荣荣那里接过两张票。

“太好了,那你去问问三哥,我和小奥先走了,还要去给胖子和香香发呢。”

“你去吗?”小舞递给唐三一张票。

“星斗森林大乐园?”唐三接过票。

“荣荣请客,在星期天。”小舞说道。

“——”唐三考虑着。“嗯,荣荣买了8张票,大家都会去的!”小舞补充了一句。

“嗯,那我也去吧,总不能扫了大家的兴。”

“那太好了~!”

[斗罗大陆后续之再世徘徊初中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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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青春小说鉴赏:离夏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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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在某本书的扉页上看到的一段话,弥漫着油墨清香却让我的心尖锐的疼痛,它说:

躲在某一个时刻,想念某一段时光的掌纹。

躲在某一个地点,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是去路的让我牵挂的人。

于是我打开手掌,想看看手心中有没有为你们留下印记,而我只有看到无数破碎的时光从手指尖流失,无论怎样努力地挽留都无济于事。

——X

Part.1致佳

佳,现在真的想你了,想那些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我们的欢笑与泪水,我们灼热的年华。错呢干净,天真的以为牵着手会是永远,从未想过或许会有分别的一天。

那天,在Q空间上看到你的留言,你说,“今天是我生日”,心忽然仿佛像被设么东西敲打过一般,生生的疼痛起来了,你打下这几个字的表情该有多落寞。对不起,在你孤独的时候,没能够陪在你身边,陪你看大片的流萤闪烁,我们一去不复返的年华。

或许,你永远都是那段悲伤的日子里,我心里仅有的温暖。

Somissyou,myfriend.

Part.2致Z

你说,现在的你已经变得与以前不一样了,不再值得我们去珍惜,你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漩涡之中,里面不再是我们能够想象得到的世界,现在的你如此的不堪,遭人唾弃。

你说,那些过往早已烟消云散了。我们不必永远抓着过往不放,人总是会变的。

你说,我们永远都会是朋友,现在的你却对我们视而不见,与我们形同陌路。

可是,你知道吗?无论你再怎样变化,我始终相信在你心中一定会有个柔软的角落存放着那些温暖的回忆,而你在我心中依旧保持最初的单纯善良的样子。

在阳光下微笑的你。

牵着在路边因害怕而哭泣的小女孩过马路的温柔的你。

在球场上因梦想而执着,挥汗如雨着努力的你。

……

无论时节怎样变迁,永远不变。

而幼时的你坚定的说要带领中国足球走向时节的样子,成为记忆中最美丽的风景。

Part.3关于离夏

最初萌发要写《离夏》的想法,是因为有一天无意中看到了《Story100》里一个关于怀旧的专题里面的一些句子触动了心里那些柔软的回忆,以前的事,以前的人,那些熟悉的面孔仿佛有鲜活起来,印刻在大脑深处的难以磨灭的记忆,里面有段话:怀念分两种,一种埋在心底,一种围绕在四周。而埋藏在心底的怀念,则是无法企及的过往。有时候,我会想,人的怀念究竟是为了什么,是对显示的不满抑或对过往遗憾的耿耿于怀。

或许,怀念于我,有时候只是对无法回往的过去的一种放逐。

而那些怀念的人和事终于在2005年的夏天彻底离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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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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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爱与尊严的故事,并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生存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遗弃、表姐的歧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当简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并与罗切斯特互生爱慕之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个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是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但简爱毅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舅母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在《简爱》中,夏洛蒂是用爱情追求发自心底的平等,并带有宗教般的虔诚。这样的话在任何时候都是激动人心的,而出自一个独立人格、自尊心强的女性之口则显得更加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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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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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一天天临近,莘莘学子也日渐忙碌起来,往照妖镜前一站,居然发现两根银晃晃的头发在显眼位置耀武扬威,小小年纪白了头,室友调侃道:“用脑过度,都是小说惹的祸!”我回敬了她一个白眼,“才不,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回味无穷,妙不可言。”

初遇,一见倾心

小学五年级的某一天,班上某个腐女带来了一本当红小说,全班女生都沸腾起来了。那本小说犹如一只落入饥饿已久的羊群中的小绵羊,几乎被每个女生翻了个遍。在我的哀求与攻略下,那本书终于辗转到了我的手中。迫不及待地翻阅,畅游小说中的美妙境界,只因看书速度堪比蜗牛,差点被踢出“书馆”。千恩万谢中,才让那本书在我手里多逗留了一个星期。捧读我的第一本小说,曲折的情节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精彩的语句如魔法师填充了我的词库空白。

相依,如胶似漆

随着阅读量的增大,我的眼镜也换了好几个。乍一看,身穿超大号蓝色校服,挺斯文的一妹子;细看,却是巴掌大的小脸上架着一副黑紫色眼睛,脸儿几乎都到眼睛后边去了。阅读课看得兴正浓,神龙不见首尾的班主任到了旁边,“小语,别靠那么近,别人以为你要吃了那本书”。

历时两年,我已从“菜鸟级”跃升为“骨灰级”了,家中藏书弥漫着强烈的小说意味。沦为小说狂,出门疯玩的时间少了,渐渐地与那些爱玩的女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得到了家长老师们的点赞,而我躲进小说里,管他春与冬。鲁滨逊荒岛上与野兽的角逐、林黛玉悲戚的葬花吟、简爱捍卫自尊的心灵对白、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绞刑架下的壮举……结成了一张硕大无比的网,我在网中翻腾、惊喜、哭泣,小说中的人物与我连根同契,呼吸者他们的呼吸,我陶醉了……

分离,无可奈何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由于沉迷小说,我的成绩直线下降,有好几门功课亮起了红灯,我被勒令禁止出入书房,并与老妈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协议。那段时间,我只好与心爱的小说忍痛分离,埋头钻进了题山卷海中。

作业做得倦怠了,多想让小说给自己吹来一股清新的风。每每有这念头,却被老妈的火眼金睛洞察,只能作罢。心里怄了一些气,心想,我定要你们“刮目相待”。潜心修学,挑灯苦读,终于一雪前耻,期末考试成绩“大跃进”,老妈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重逢,度我成佛

解除了禁令,假期里我又可以与心爱的小说朝夕相处了,重逢的喜悦让我心花怒放。

小说看多了,自己不自觉地融入了其中。阅尽人间冷暖,也学会了珍惜拥有;领悟圣贤哲理,也抚平了自己毛躁激进的性子。现在的我,已褪去了小说狂的称号,学会理性而成熟地面对小说了,并深深地爱上了写作。闲暇之余,静静地在窗前写着,任由思绪变成一行行灵动而富有生命力的文字,恋上笔尖流转的快感,不也是一种任性么?文科成绩提高了,思辨能力强了,小说不再是爸妈眼中的“洪水猛兽”,而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经典伴我同行,阅读点亮心灯!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虽有过囧途,但更多的是惬意与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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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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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俄罗斯著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这本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父母双亡,而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火爆,只有外祖母疼爱、关心他。外祖父不喜欢他,有时还要毒打他。他的两个舅舅也讨厌他、为难他。其实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写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高尔基的童年和我们比起来实在太惨了!

再看看我们,被父母宠爱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老师讲课;回家也有美味等着我们品尝;想要什么,只要父母能做到的,都会尽量满足;如果被欺负,大人们还会狠狠教训那个人。而高尔基生活的那个年代呢?高尔基的生活从不平静,几乎天天都有人辱骂、伤害、欺负他,而亲人对他也不管不问,甚至还刁难他、毒打他,他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坚强地面对。

高尔基童年的艰苦生活,使他变得坚强。他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一名伟人。他的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克服困难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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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长篇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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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阅读《红楼梦》少儿版,那时我对这本书并没有深刻的印象。在四年级时,我开始阅读《红楼梦》原著。捧起《红楼梦》,我不仅被《红楼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而且被《梦》中那多姿多彩的人物形象而不能自拔,同时又被《红楼梦》中抑扬顿挫的诗词曲赋所迷恋,更被《梦》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而神采飞扬……于是,多次阅读《红楼梦》,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梦》追寻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

《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从兴盛到衰败的一个过程。这个故事主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主线作为方向,写出了这个大家庭中的各个故事,种种繁华。有宝哥哥爱林妹妹惊天动地,也有林妹妹葬花辞世驾鹤西去;有晴雯撕扇,也有宝玉挨打。情节引人入胜,人物栩栩如生。曹雪芹可是在这部文学宝典上费了多少心血啊!他造就了《红楼梦》中与现实的美梦,他叙述了《红楼梦》的封建贵族阶级婚姻的幻梦,他说明了《红楼梦》只是一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噩梦……但是,透过《红楼梦》,风中飘来了浓浓的酒香,雨中飘来清清的茶香,让人不禁精神一振!曹雪芹不但在情节和人物上画下了大功夫,而且还在“茶”和“酒”这两个字上费尽心思。有一位红学家说,在《红楼梦》中就这个“酒”字出现67次,就这个“茶”字出现91次。浓浓的酒在《梦》中,清香的茶也在《梦》中。《红楼梦》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一扇让我们集中认识中国古代茶文化和酒文化的窗。悠悠的茶香和醇醇的酒香定会从《红楼梦》中缓缓飘出,这味道会引着你一遍又一遍地品读着这本茶与酒的混合品。

看,她正在拿取树枝上的雪块,用雪水煮出了一碗浓浓的香茶;瞧,那小厮正在偷偷潜入厨房,正在自个儿为自个儿倒酒呢;哟,有个客人来访,这个贵族之家的老祖宗正在为客人摆上各色各样的茶具;大家喝多了酒,正拿甘蔗汁醒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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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

全文共 5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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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域天尊这本小说据说很不错呢,大家有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义与邪恶最终命运的对决,想要炼化新天道,主宰三千世界,杀了我们七人和莫辰便可!”轩辕求败冷热道。

魔祖轻轻点头,道:“终于到了最后一步,不过你们的力量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本以为融合天道力量后,可以轻而易举的灭杀你们,没想到过程如此曲折,反而还让我受伤。”

人族联盟仅存最后几名巅峰人物,其余人全部战死,但也给魔祖带来了重创,特别是星月老祖他们,十三人之死,让魔祖受伤不轻。

“七杀绝阵,让我看看有多强吧!”

魔祖的脸色阴沉下来,砰砰的心跳声从他体内传来,渗透洁白光团,清晰的落在每个人耳间,随后,他整个身躯好似裂开一样,不断膨、胀起来,撑得洁白光团都在急剧扩张。

刹那间,魔祖的气势成倍的暴涨,比之先前巅峰时刻还要强大无数,哪像受过重创。

轩辕求败几人的脸色沉了下来,魔祖那磅礴的力量,震得七杀绝阵都在嗡嗡作响。

这一刻的魔祖,或许才是最强状态。

双方都展现出了最强力量,迎接这最后一战。

“魔镇四方!”魔祖率先出手,恐怖的力量横扫而下。一道魔光伴随着洁白的光团之气,显然,那是天道的力量。

“这便是些许天道的力量吗?”墨华银离魔祖最近,最先感应到那道力量的可怕,半截灭神尺急忙打落出去。

天空中瞬间出现一道巨大的金色身影,与墨华银的动作一模一样,同样握着半截灭神尺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这便是的七杀绝阵的可怕之处,金色暗影,绝杀之威!

其余人也动了,他们的身后皆是出现一座金色暗影,使出他们的绝学,朝着魔祖的攻击对轰过去。

“轰隆隆!”

恐怖的巨响传来,天崩地裂,空间毁灭,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直接被震退开去,似乎都受到不小的冲击,七人,通过金色暗影的反应,对如今魔祖的力量,有了更加深刻的估算。

“太古杀阵果然有意思,这七座金色暗影,便是你们的本命之体吧。”

魔祖身影一闪,洁白光团中出现一道漆黑的手掌,瞬间再次出现在墨华银身前,朝着那巨大的金色暗影刺去。

“轰!”

金色暗影也瞬间抬手,半截灭神尺迎上魔祖的攻击。

砰!

一声轻响,半截灭神尺直接刺入了那道掌印,然而那道掌印的力量实在太强,猛然用力,直接将半截灭神尺震碎,可怕的力量更是轰如了金色暗影体内。

不仅是墨华银,轩辕求败几人也是大惊失色。

看来魔祖是想汇聚全力,先解决一人,七杀绝阵,若是少了一人,还能称之为七杀绝阵吗?

而在这七人之中,他认准了最为弱小的墨华银。

其余六人,哪个不是太古时代的绝世人物,唯有墨华银,不过后起之秀,这个时代的最强者罢了。

恐怖魔掌蔓延而下,穿过金色暗影,瞬间出现在墨华银身前,那可怕的毁灭气息,如洪水吞噬墨华银。

“灭神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墨华银身上流淌出万千神光,墨家老祖的气息似乎流淌出来,与他合二为一,左手翻转,一道可怕的掌印对了上去。

“这是……天机墨老的绝学,你是……”魔祖略显惊骇。

“没错,此人,正是墨家之后,窥探天机,赐你一死!”轩辕求败控制着金色暗影,再度轰杀过来,其余人纷纷攻击而出。

“哼,可笑,我乃天道,我就是天机,谁能窥探?谁能赐我死?”魔祖冷笑一声,身影顺势而下,洁白光团绽放出可怕的神光,直接将墨华银的攻击挡了下来。

“轰!”

神光绽放,魔祖的身躯明显颤动了一下,虽然是被撼动了分毫,却是没有退后一步,下一刻,更为强大的力量铺天盖地而下,压制着墨华银不断后退。

好在轩辕求败他们的攻击也到来,一同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众生念,天道念;天道念,本座念,本座一念断生死——灭!”

魔祖身影闪烁,洁白光团的力量瞬间绽放开来,如浩瀚星辰,席卷轩辕求败他们。

轩辕求败七人虽然脸色大变,却是并未慌张,七人联手,七座金色暗影在空中互相牵引,强大的杀阵之力涌荡而出,鸿蒙金光冲天而起,抗衡魔祖的天道之力!

魔祖神色微变,露出些许骇然之色,虽然他没有彻底炼化新天道,但已经能够控制些许天道之力,否则也不可能力战这么多强大,可即便是天道之力,竟然也无法镇、压他们吗?

“哼,去死!”

他的威严似乎受到挑衅,洁白光团凝聚成一把利刃,威力浩荡,与之先前完全是天壤之别!

“小心!”

轩辕求败惊呼一声,七人纷纷爆退开去,躲避那利刃之威。

“轰隆隆!”

利刃斩落在七杀绝阵上,可怕的力量冲击着轩辕求败七人,轩辕求败等人只感觉气血翻涌,而修为稍弱一点的墨华银,更是面色发白,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似乎快要承受不住。

“哈哈,看你们如何挡,灭!”

魔祖不断绽放天道之威,狠狠的碾压而下,一片白色海洋如银河坠落而下。

七人都感觉一股可怕的危险袭来,当下再度爆退开去,但那强大的力量似乎有灵,追着他们不放。

“该死,怎么办?”骨祖惊怒道。

“如此下去不是办法,一退再退只会失去先机,管不了那么多了,合一吧!”轩辕求败道。

其余六人点头,各自快速掐诀,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在这一刻竟然融合起来,化作一尊巨大无比的身影,大吼一声便排出一掌。

那一掌之威,蕴含着轩辕求败他们七人的力量,即便是一界之力,都能轻易破开。

“轰隆!”

那利刃横冲直撞,一路横扫而下,直接落在那巨大的身影上。

“轰隆隆!”

巨响震天,恐怖的力量一下子炸裂开来,利刃之威开始消散,但那巨大的身影也是轰然碎裂,可怕的余波顺势蔓延而回,震得轩辕求败他们全部倒飞出去。

轩辕求败几人都是吐血,墨华银更是连退十余步才稳定身躯,显然已经十分勉强了。

七杀绝阵,似乎也不是魔族之敌,以墨华银此刻的状态,怕是难以维持七杀绝阵了。

然而他们,却是连洁白光团都没有破开,还未接近魔祖真身,这一战,当真就这么难吗?

魔祖却是有些不满,天道的力量,竟然连一人都没有灭杀掉,他快速上前,出现在墨华银头顶,顺势一招便打落下去。

“小心!”

轩辕求败几人惊呼一声,诸多强大的力量快速打了过来。

墨华银也是全力以赴,灭神掌冲天而起。

但魔祖的攻击落下,只听得轰隆一声,轩辕求败等人的力量被震开,灭神掌直接崩碎,可怕的力量自墨华银头顶落下。

一股死亡的气息瞬间笼罩墨华银,让他动弹不动,这一刻,他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命运的终点,看到了死亡之路。

“嗡!”

就在这时,一道浩瀚的洁白光芒忽然掠来,挡在了墨华银身前,直接对上魔祖的攻击,轰然一声便将其震退开去。

“噗嗤!”

墨华银虽然未死,但强大的余波还是让他吐出大量的鲜血,先前灭神尺崩碎,如同灭神掌也被轰碎,已经严重影响到他本体。

一连吐出数口鲜血后,他整个人的气息都在快速萎靡下来,浑身肌肉都变得极度苍白,没有丝毫血色,就好似透明。

莫辰一步横跨而来,直接将墨华银救了下来。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凝聚出天道的力量!”魔祖被震退开去,惊骇的看着莫辰。

此刻的莫辰,一样被一团洁白的光芒笼罩,那是天道的力量!

魔祖惊骇万分,他早已控制了天道之心,三千世界,百族生灵,应该只有他才能掌控天道力量才对,莫辰,竟然也掌控了些许天道力量。

“你的死期到了!”

莫辰终于融合了众生意念,强势杀来,可怕的光芒呼啸而出,如同潮水般席卷魔祖。

“想要我死,你还不够格!”魔祖不甘示弱,同样操控天道的力量,与莫辰碰撞一处。

轰隆隆!

巨响震天,两道洁白光团狠狠的碰撞起来,下一刻,竟然同时出现巨大的裂缝,两道力量竟然诡异的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光团。

只不过这两道光团却是泾渭分明,相容不相交。

“该死的天道,竟然生出双重道心,是我大意了。”魔祖神色变得无比沉重,十分难看。

他终于明白莫辰为何能够凝聚出新天道力量了,不是因为他本是天道之心,不是因为人族联盟那些不惧生死的意念,而是因为新天道竟如此狡诈,生出双重道心。

一道被他控制,一道却暗藏天地,与莫辰融合。

咻咻咻!

轩辕求败等人也终于冲了进来,来到了魔祖真身之前。

魔祖冷冷的盯着几人,道:“别以为你们进入天道,就能反败为胜,你们是无法取胜的。”

“那就直接决胜负吧!”

莫辰强势归来,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决出胜负,他看着轩辕求败几人,道:“全部到我身后,一起出手,最后一击,决出胜负吧!”

那洁白光团的力量开始悬浮在莫辰周身,一道道纹路绽放开来。

轩辕求败紧握轩辕剑,强大的气势绽放开来,将所有力量都灌入早剑身之中。

或许是感应到了莫辰的气息,亦或者被魔祖的气势所影响,轩辕剑一阵颤鸣,锋锐之力铺面而来。

极落王将凤凰神火催发出来,熊熊烈焰焚烧天地。

骨祖、九域王、灵祖、帝榆,甚至就连墨华银都提起全部力量。

之前七杀绝阵无法奈何魔祖,七人更是多少受创,眼下,莫辰归来,带着些许天道的力量,与魔祖最后对决,所有人自然不会抱着活命的想法,纷纷将力量提升到极致。

“结阵攻击!”

莫辰一声令下,七人都不由得皱眉起来,却依旧听命形事,七人来到莫辰身后,将七杀绝阵的力量全部灌入到莫辰身上。

巨大的金色暗影再度出现,带着洁白的天道力量,猛然轰向魔祖。

神光冲天,天崩地裂,毁灭性的气息铺天盖地的涌荡而出,笼罩顶峰,朝着三十三重天蔓延,席卷三千世界般。

“都给我去死!天道意念,灭!”魔祖怒啸连连,那洁白的光团被他完全凝聚,对轰而上。

“轰隆隆!”

天塌地陷,三十三重天上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席卷三千世界,很快,便有彻底暗淡下来,陷入混沌之中。

莫辰只感觉浑身剧痛,全身的筋脉骨骼似乎正在一点点破裂,在这恐怖的对决中,五感六识都消失了,整个大脑一片空白,唯有剧痛蔓延全身。

这种状态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缓解了下来,但他全身都已经没有了丝毫直觉,唯一可以感觉到的,便是自己还没死。

他努力睁开眼来,发现四周一片黑暗,他艰难的看着四方,心神猛然一颤。

墨华银已经倒下了,神魂不在,唯有那强大的身躯保持不朽。

四周散落着无数树枝,帝榆被解体了;远处,神火缭绕,极落王平静的倒在地上,早已没有了气息。

轩辕求败、骨祖、灵祖和九域王半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整个人的气息也是十分絮乱,已是命悬一线。

“没事吧?”莫辰想要过去,却发现自己的身躯根本无法动弹,脚下似乎无力,整个人直接倒在了地上。

恐怖对决,墨华银、帝榆、极落王惨死,他们,也是身负惨烈重伤,命悬一线,而魔祖……

对,魔祖呢,他可死?

刹那间,莫辰浑身一颤,如同电击,他竟然忘记了关键。

“哈哈哈哈,本座是不死的,最后的胜利者,依旧是我!”天地间忽然传来一道狂放的大笑声,魔祖的身影逐渐走了出来,他控制的天道力量依旧崩碎了,此刻的他,浑身是血,但依然活着,而且,还站立着,而轩辕求败他们,都已经倒下了。

“你还是得死!”莫辰咬牙道。

“哈哈,就凭你们,新天道已经彻底崩碎,此刻的你们已是命悬一线,又如何灭我?”魔祖冷然道。

天道规则再度崩碎,但他可以等,可以等下一个十万年,只要灭杀了轩辕求败他们,谁还能阻止他,无非是多等一些时间罢了。

“没有了天道的力量,你看你如何挡!”轩辕求败提起最后一口气,猛然飞出,直接撞向魔祖。

“找死!”魔祖抬手打出一道力量,虽然不强,但对于此刻的轩辕求败来说,已经足以致命了。

“轰!”

轩辕求败本就抱着必死之心,直接自爆开来。

“啊!”魔祖惨叫一声,一只手臂直接毁去。

“魔祖,去死吧,逆乱天宇!”骨祖也顺势飞去。

其后,九域王和灵祖也一道飞去,不顾一切的要毁灭魔祖。

莫辰也想冲出去,却被灵祖拦下,“你知道该怎么做?”

“明白!”莫辰收回了脚步,悲切的看着几人。

魔祖惊恐的朝后退去,此刻的他,虽然有力量压制住对方,但在自爆之威下,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活下去。

“永远的留在这里吧!”莫辰大手一挥,用仅存的力量困住四方空间,斩断了魔祖逃离的路。

“轰隆隆!”三十三重天开始崩碎,一切,都归于混沌,在剧烈的余波中,仿佛一切都消失了。

“我……我还活着……哈哈……还活着……”余波散去,魔祖的声音传来。

他仅剩一颗头颅,身躯已经彻底毁去,但这也无法掩饰他的兴奋,“哈哈,我还活着,所有的怨念都在禁天之路上,下一次,我定能彻底炼化新天道,哈哈……”

“这不可能……”莫辰有些绝望了,牺牲如此巨大,难道,最终还是要失败吗?

“纵死不败!”

莫辰疯狂了,将曾经破碎天道的力量全部催发出来,随轩辕求败他们之后,冲向了魔祖的头颅。

他震碎了曾经天道的力量,他震碎了自己的心脏,在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将所有力量都崩碎了。

剧烈的轰鸣声席卷三十三重天,良久后,才平息下来。

魔祖,不在了。

莫辰,也不在了。

百族大战,双方全灭!

踏上三十三重天的人,无一生还。

……

也不知过了多久,莫辰的身体竟然浮现出来,他平躺在虚空上,安安静静的,就好似睡着了,只是,他浑身上下都没有丝毫气息。

嗡!

下一刻,他的体内涌现出一道白光,虽然很是暗淡,却带着波动。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是一道生命体。

紧接着,三千世界涌来道道光芒,被那道淡淡的光芒吸收进去。

“你是天道,我也是天道,你掌控着天道之心,我掌控着天道之念!”

那道光团传来淡淡的精神波动,“你我本是一体,却又非一体,一念生一念灭,一念永恒!”

“这一战,谢谢你们,我会尽全力,助你们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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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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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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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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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是军旅作家刘猛的小说,作品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小说狼牙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小说《狼牙》的结局:

刘晓飞到医院看望妻子何小雨。刘晓飞让何小雨安心养伤,告诉她小雪会说话了,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何小雨感动得流泪了。刘晓飞为妻子唱她最喜欢的那首歌《闪亮的日子》。

内容简介

新锐军旅小说家刘猛的长篇小说《狼牙[1]  》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海湾战争之后至今的漫长历史事件,揭开了特种部队神秘的面纱,小说成功塑造了何志军、耿辉等特种部队指挥官的形象,塑造了张雷、林锐、刘晓飞等一批特种部队战士,同时也刻画了方子君、何小雨、徐捷等一批军中之花的风采,人物棱角分明,情节扣人心弦,是军事文学少见的精品,被评论家誉为把军事类小说带入可读性时代的经典作品,同时也是最可以接近年轻人的军事小说。

关于军旅生活的文学作品本身不是特别丰富,已有的作品往往都从宏大的历史叙事角度和社会进程去展现重大的事件和重要的主题理念,缺少对现实生活的感悟和对人性的探讨,而且,即便是寥寥的军事文学作品中,特种部队的题材也从未有人涉及过,因此,这部小说就愈加显得神秘而充满诱惑。小说中个性鲜明的特种官兵们军旅生涯的变迁,就是《狼牙》的一根主线,三代军人与军营的命运纠葛让小说产生了若干条副线,而其中几对年青人的感情纠葛则成了这部小说一大动人之处。

墨绿的油彩、冷竣的双眼、幽灵般的身影、他们是魔鬼的化身,他们的出现意味着死亡!他们是来自地狱的人!军旅作家刘猛在作品《狼牙》中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让读者在作者娟娟溪流的文字中感受着那种激情燃烧的岁月。

作者简介

书名:狼牙[2]  又名:狼牙部队[3]   作者:刘猛

网络ID——“爱喝咖啡的熊 ”。1977年1月19日生于河北省邯郸市。

2003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获学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的军区前线文工团电视部导演.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是我国当代知名作家,对军旅题材和国家安全题材的文艺作品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创作兴趣。

主要作品有小说《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冰是睡着的水》等。

其代表作《狼牙》被评论家何镇邦称为文学中的“钙”。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装帧设计:陈燃 方子豪

作者作品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诞生于非典时期的网络。小说以惊人速度风靡网站,被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该作品是刘猛在大四时完成的。

《狼牙》则是以中国第一支陆战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南疆保卫战之后至今的漫长过程,揭开了中国特种部队的神秘面纱。

《冰是睡着的水》是国内第一部展现国安特工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真实再现了国安特工的生活原生态,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肯定和赞誉,成为2005年文学市场又一震撼人心的亮点。 小说以环环相扣的叙述,紧凑而流畅的笔触,描写了国安特工的故事。小说以国安烈士的后代王斌为主线,描写了王斌由一个普通青少年,在一种信仰和血脉的召唤下逐渐成长为国安特工的故事,期间,青梅竹马的少女韩晓琳惨遭T军特工蹂躏并被洗了脑成为敌特工,于是,一幕人间悲剧在两个深深相爱的年青人间拉开了序幕。

《刺客》是刘猛2006年最新力作。全景展示狙击手神秘生活。国际经济论坛将在滨海市举行年度会议,国际ABC集团总裁何世昌亲率一批集团高层人士前来参加会议。然后,就在何世昌下榻宾馆不久便神秘地失踪了。而另一个神秘的人物恰在这时出现在了滨海市公安局的视野里。

滨海市城西阳光公寓内一孕妇死于枪击,追查线索直指公安特警——狙击手韩光。韩光拒不承认,逃亡天涯。滨海晚报记者纪慧为获得第一手资料亲察现场,竟遭绑架,在逃亡过程中偶遇韩光。韩光为洗涤罪名带纪慧潜入滨海市,找到了他在部队时的教官严林,而严林却在韩光的饮水杯中投下了白色粉末……

刘猛这部新作情节迭荡起伏,扣人心弦,种种意想不到的答案出人意料,是多年来国内少见的一部公安题材的长篇力作。

《如临大敌》2007年出版,写的是《刺客》主人公

韩光,蔡晓春,严林等人在部队时的一景一幕。可理解为《刺客》前传。全景展现了中国狙击手神勇的铁血文学。

《危机四伏》2007 我不是在伪装成你,我就是——你。

一把温暖菜刀——混迹于黑白逆境,他是一个复杂的角色,他是一个战争的恶魔,他混迹于黑白逆境当中,他的内心同时隐藏着天命和魔鬼的化身,却一直逆来顺受。

战斗——让他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拼命掩盖一切伪装出来的假象。

他要释放内心的魔鬼。因为他——别无选择。

《特警力量》2007(未完)

《刺客》已拍摄完成,改名为《狙击生死线》,共24集。主演:傅程鹏、孙逊

《特战先锋》刘猛的第2部电视剧。刘猛担任导演、编剧。

《冰是睡着的水》2010年2月3日顺利杀青,导演黄文利

《我是特种兵》原名《子弹上膛》,由刘猛自己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改编。2010年3月开拍,已于6月5日杀青。2011年1月14日CCTV1黄金时段作为开春大戏首播。导演刘猛自己的从军经历始终贯穿着此作品,可将这部作品看作“刘猛的自恋版自传”。

小说《狼牙》(电影狼牙非刘猛小说改编)

狼牙誓言 狼牙特种大队跟其他特种大队一样,但是狼牙大队有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026后勤仓库}是一个高端装备游击队,他们战无不胜,敌人叫他们狼牙,

......此后狼牙大队的所有人都以这个自勉.没有加入的人就以它为荣,

我们的名字叫狼牙,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

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如果必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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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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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和田雨都是哪种有些傲气的人,李云龙的傲气在于,老子能打仗,老子敢亮剑,老子看到不公平的东西就是忍不了,就是敢教训你孙子。田雨的傲气在于,她出身的家庭,她受过的教育,她的心性。

这种傲气,加上他们的刚硬的性格,使得他们不懂妥协,更不懂低调和隐忍。而田雨比李云龙还要命,她的那种艺术细胞和知识分子的傲气,使得她在那个时代注定要被孤立、被打倒。

张白鹿不一样,这是一个有政治智慧的女人,更是一个高情商的女人:几句话就能和晋西北铁三角打成一片;有艺术细胞,受过良好教育,但是不嫌弃工农干部,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融入在一起。

当然,她的苏联血统,会让她在69年之前很受益,但是在69年中苏关系破裂之后遭到排斥。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党的高级干部,如刘少奇、彭真这些,都是在66—69年文革刚开始这段时间被整死的,挺过69年之后,被整死的概率会大大降低,所以张白鹿的苏联血统会让他们在69年之后遭罪,但不会致命。

所以综合来讲,张白鹿比田雨情商高、有政治智慧、且更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打成一片,她能够帮助李云龙躲过后来不少政治斗争的枪林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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