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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经典20篇)

从小到大我们贯彻的理念就是劳动最光荣,通过劳动才能获得自己想要获得的一切,没有什么是不劳而获的,那么对于劳动我们又会有什么心得体会呢?请看下面这关于劳动的心得作文,看完你就知道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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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新党章第三章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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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下午,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召开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会议,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治平同志以“学习新党章争做合格党员”为题为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党课。他从深刻领会党章总纲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党员、党组织和党纪的基本要求,对新党章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同时,结合国内外形势,通过生动的案例和详实的数据,并结合我厅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实际,就如何遵守党章,争做合格党员,开展好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好创新服务工作提出了要求。

杨治平同志指出,一是要深刻领会党章总纲的科学内涵。党章总纲从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事业、党的建设四个层面对我们党作了质的规定,并充分说明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二要准确把握党员、党组织和党纪的基本要求。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广大党员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并依照党章享有党员的权利。各级党组织要坚定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要遵守党章,争做合格党员。一名合格党员应该做到政治合格、守纪合格、品德合格、履责合格。要有觉悟。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纪律约束。要有本领。我厅的二级单位的党员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危机意识,积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商业模式给我们带来挑战和机遇,转变发展观念和思路,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推动事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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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员两学一做学党章心得体会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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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按照学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安排以及校部机关党委相关要求,组宣支部在综合楼B区1615会议室以“学习党章遵崇党章 做政治信念的坚守者”为主题,召开“两学一做”专题交流研讨会,党委书记卓越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上,组宣支部党员首先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原文进行了认真研读,并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心得

卓越在会上就党章的学习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谈了三方面体会:一是“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是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巩固,是进一步健全我党基层组织生活的重要举措。学习党章就要长期坚持,与时俱进地学,在学习体会中不断提升思想认识,按照党章要求行使好党员权利,履行好党员义务;二是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高度抓好党章的学习。要把“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样的问题融入到党章的学习和践行中。每名党员都要明确和树立目标,把党建工作纳入自己的工作职责,把党章作为工作准则,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党;三是要把学习党章和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组织部和宣传部要在“学”和“做”两个方面开展落实好工作。组织部要在为学校事业选人用人、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等方面履职尽责。宣传部要高举旗帜,引领方向,加强新闻舆论宣传阵地建设,学习相关政策,牢牢把握住意识形态领域话语权、主动权。

组宣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交流研讨会。大家一致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党务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或者需要解决的矛盾,在党章中都有清晰、明确的规定。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章,不仅是做合格党员的要求,也是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的切实需要,要让自觉地学习党章成为每名党员的工作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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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立家规正家风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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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在担任上海市第一任市长期间,曾与子女“约法三章”:要求他们穿土布衣,不坐公家的小汽车,办任何事都要严格按制度来。陈云任职中央纪委书记时,曾向亲属子女提出 “三不准”:不准搭乘他的车,不准接触他看的文件,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严格家规、清正家风,至今仍传为美谈。

可惜这样的家规家风,并非家家都有。历数近年来落马的干部,用手中权力为子女“开路”“奠基”者,不乏其人。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放任、纵容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拔干部以是否帮儿子为标准;广东韶关市原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受贿的“宏伟目标”,是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有时候,有些干部自己倒也谈不上多么骄奢贪婪,但为了自己的孩子,便顾不上那么多原则和是非,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都摘下来。难怪有人说,子女是我们面对世界时的“软肋”,领导干部不能不好好想想,怎么才算爱子女?

希望子女健康快乐成长,也许是所有为人父母者共同的心愿。但以权力兑现子女的未来,是真正的爱吗?没有坎坷,人生难说完整。生活的磨砺、困难的考验,是孩子成长最好的老师。做父母的,如果一心为孩子搭桥铺路,甚至为了他们不惜贪赃枉法,其结果很可能就是让他们视不义之财为理所当然,拿以权谋私当家常便饭,最后滑向无底深渊。看看近年来的案例,一些干部或是利用手中权力,为子女经商大开方便之门,让他们在权钱交易中吸入黑金、博得发展,或者让孩子成为收受贿赂、肆意挥霍、百无一能的败家子,最后上演“贪腐父子兵”的悲剧,一旦事发,父子同为阶下囚,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是为子女造福,还是为其招祸,一目了然。

爱之越深,越需教之有方。明末思想家黄宗羲曾说:“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没有立足于世的能力与水平,再多良田,也只会坐吃山空;没有为人处世的道德与准则,再大权力,也终会跌个跟头。对于领导干部,守好了公与私的分隔线,吃透了严与爱的辩证法,才能让子女结益友、行善事,找准人生的航向,活出自己的精彩。

林则徐曾留给儿子一副对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能否给子女一个春风化雨般的教育环境,把爱落实到成长的每一个细节之中,不仅体现着父母给予爱的能力,也考验着他们经营爱的智慧。有人已经是世界首富,却在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将所有财产悉数捐给名下基金会,致力于慈善事业;湛江市原政协主席陈光保,退休后开荒种果,将所有收入用于助学,并决定身后不留给子女一分钱。外人眼中近似苛刻的“裸捐”,在他们看来,恰恰是对子女最深刻的爱:唯有以自己努力获得成功者,才能收获充实的人生、赢得真正的尊重。

真正的爱子女,给子女留下的不是财富,而是精神。不妨听一听一些优秀干部的子女们对父亲的评价:“父亲很贫穷,但是我们觉得他很‘富有’,他给我们留下了一座精神的金矿”“爸爸就是那棵大树,他张开双臂,为老百姓遮风挡雨了一辈子”……谨慎用权、清正廉洁,更能教育子女如何立身处世,更能体现父母深刻而持久的爱。“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这样的对联在中国人的大门上贴了数千年,真可谓至理。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曾建议全党读《触龙说赵太后》,号召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家规、家风。周恩来也曾要求所有革命后代,切不要像因为有“吃不倒的铁杆庄稼”而最终潦倒没落的“八旗子弟”。不让子女躺在长辈的功劳簿上享乐,而是让他们经历风雨、爬坡过坎,靠自己打拼出一片天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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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员“学案例,谈感受”心得体会

全文共 2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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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办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学习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后,本人感触很深,深刻认识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防腐抗变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在思想上筑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线和思想道德的防线。

一、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展示”,特别是学习了“龙岩市地税局副局长张某公车私用问题”、“莆田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违规用公款吃喝问题”、“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变相发放福利问题”、“漳浦县沙西派出所所长王某等4人接受执法对象宴请问题”等与我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廉政工作一定要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坚持不懈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特别是在对台和外事工作中更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

4、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对台侨务外事工作中,就是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社会建设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坚定信心,维护“三台”、“三侨”的根本利益。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服务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5、做到静心和尽心,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要保先,只有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只有加强修养,自觉利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只有创新思维,确立把发展作为开展实际工作的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只有严格自律,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做到这些,我认为关键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有一个静心平和的心态,有一双净心干事的手脚,有一股子尽心敬业的精神。

作为一名单位的主要领导,深刻意识到要负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台办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不够重视,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不够,对“公车使用”、“公款接待”、“旅差费用”等的标准还界定不清,把握不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还存在“庸懒散”现象。

二、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

1、加强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自学性。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学习,严格教育,要求管理、监督,提高素质,树立良好形象。集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其他党规党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聚焦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

2、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抓出习惯、抓出长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教育成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观念,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及时了解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不断加强反腐制度体系建设,形成以制度管权、按政策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纪律约束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3、践行“三严三实”,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做到严以律己,公正清廉。切实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在台侨外事公务接待活动中尽量减少没必要的接待,控制接待标准,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以单位为家,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精神,杜绝大手大脚,浪费水、电、纸张等公共资源的状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打造一支能吃苦、敢担当、讲奉献、重品行的干部队伍。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党政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4、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变革创新的作风,带着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全年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立足实际,密切联系台胞台商,全面走访台侨外资企业,送政策进企业,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增强工作创新的能力,努力探索洛台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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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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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笔者认为全会关于党内监督方面的条例修订适逢其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1990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第一次正式使用“党内法规”名称,目的是为了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促进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本次全会提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四个做到”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三个监督”,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对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完善、更规范、更细化的制度保障。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同级监督即内部监督,是指依靠本级组织的要素,监督权力运行,降低廉政风险,提升廉政绩效的监督体制。中纪委机关报曾刊文指出,有些干部习惯和稀泥,应付上级糊弄下级。笔者认为,同级群众最大的优势在于熟悉同级各方面的事务,只有同级监督与上级监督相结合,才能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矛盾。同时,同级之间发现了错误不但可以及时提醒,这也是一面“正衣镜”,能起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作用。

我们常说,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全会提出“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笔者认为,着重强调高级领导干部这一点非常必要,如果看不住领导干部的权力,领导干部不能在从严治党上做出榜样,就谈不上以上率下。全会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这正表明一个浅显而深刻的道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才能树立一面旗帜,展现一种作风,凝聚一种力量,引领一种风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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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员干部学习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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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党员,为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自己的中国共产党,必须要学习和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为了保持党员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先进性,我再次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通过学习,我对新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新党章的总纲部分首先阐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及崇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通过对新党章反复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从我来讲,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党和人民及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党的教育事业作贡献。

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永葆先进性和争当合格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1、对照党章,正确认识自我。党章是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行为规范的“标尺”,党性强不强、作风硬不硬,要常用党章来“丈量”。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选干部的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党章,对照党章要求,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服从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工作,是非面前不糊涂、诱惑面前不动摇、危险面前不退缩,争做政治可靠、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的表率。

2 、对照党章,反省工作得失。党章是党的组织和建设工作的行动指南,工作行不行、要求到不到,要常拿党章来“比照”。要将党章作为日常工作的“案头字典”,天天翻阅,时时研习,结合自己工作岗位的职责和特点,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不足和差距,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把学习贯彻党章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

3、按照党章,树立良好形象。党章是组织部门的工作的蓝本与标杆,形象好不好、纪律严不严,要常拿党章来“衡量”。对照党章要求,纯洁队伍,以 “德”为先,全面考察,把好组工干部“入口关”;注重能力,以“实干”为本,在基层一线、急难险重工作中锤炼本领;从严治部,申明“铁”律,整肃部门不良风气,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认真扎实地做好移民后扶、移民搬迁安置、移民产业、移民培训等工作,不断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

以上仅是我前阶段学习新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领导和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下阶段及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系教育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永葆党员政治本色,为我市移民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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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基层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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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特意开辟《回复选登》栏目,精选网友关于问责条例的留言和中央纪委研究室的回复,此举无疑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一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强化问责已经成为新时期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制定问责条例,就是在先前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激发干部担当精神,让广大干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学习宣传问责条例,重点是统一认识、内化于心。问责条例字字千钧,但对于部分不熟悉党内制度的人来说,难免存在一些不理解、有疑问的地方。这就需要权威部门及时解疑释惑,让党员群众更加准确、更加清楚、更加深入地理解问责条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回复选登》栏目,集中反映了网友的不解条文和官方的权威回复,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的重要平台和重要参考。比如,为什么问责方式不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组织调整、组织处理具体有哪些措施?等等。这些问题都能够找到令人信服的权威答案。这一方法也为我们学习宣传问责条例提供了有益尝试,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围绕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疑点和难点开展学习宣传,既要原原本本学,又要联系实际学。

贯彻落实问责条例,重点是落地生根、外化于行。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实践证明,哪个地区或部门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勇于负责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就能联系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因此,必须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必须言出纪随,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纪委必须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广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问责条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问责条例深入人心,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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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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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范围广、对党员和党组织要求严、内容删繁为简,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范围广,重点突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对党员和党组织要求严,针对性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 特别是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政策等问题,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内容删繁为简,主旨鲜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对党员自身品德和生活纪律的要求贯穿始终。《准则》规范的主体,从过去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体现出从严治党的要求。此外,与以往文件使用了很多禁止不同,《准则》均使用正面表述的方式,格式工整,用词凝练,表达有力,主旨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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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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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过程中,开展向“群众身边好党员”学习,使每位党员干部都接受了一次正面教育的洗礼,树立了学习的目标和榜样。

马紫薇,年轻的统计同行,她用身残志坚的躯体书写了美丽青春,用坚持不懈的奋斗撑起了统计事业。谷文昌,苦战风沙、一心为民的好干部;臧德华,舍小家为大家、默默无私奉献的医护人员;董培彦,心系群众、保卫平安的公安干警;周晓甜,爱岗敬业的人民教师;陈亮,发展致富带头人的乡村书记;陈先扬,心系百姓的社区书记;徐延宜,扶危助困暖人心的好老师……

这些党员都是群众身边的基层党员,这些事迹也是普普通通的平凡事迹,但却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学习后,感动之余,更是思考良多。

一、为何学?

学习雷锋的目的,是“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同样,学习“群众身边好党员”,也应该是“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在奉献他人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提升。要让学习成为自觉行为。毛主席说过,人若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要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不是靠做一两件大事达到的,而是从默默无闻、持之以恒的小事做起,通过奉献不断提升自己。

二、学什么?

目前,我们党面临“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也正经受“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在实现“四个全面”奋斗目标的征程中,“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学习身边好党员,通过学习不断增强理想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培养道德情操,丰富科学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三、怎么学?

一要自觉学习。学习不受时间、地点、对象的限制,不是上面有要求就学习,没有要求就不学,要真学而不做形而上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个人的学习是一辈子的。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二要学深学透。俗话说“半瓶醋容易晃”,有的人学习就是不够深入,点到为止、一知半解,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瞎指挥”,误人子弟、误导方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是“思”的基础,“思”要在“学”中进行,两者相辅而成,缺一不可。只有把学习和思考结合起来,才能学到有用的真知。

三要学以致用。实践是检验学习的唯一标准,学以致用最根本的是要把理论的知识和实际的应用联合起来,由浅入深、达到熟能生巧的目的。学到的东西要经常揣摩,真正理解其含义,然后按照理论的要求,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再通过学习新知识来解决,就这样相互促进学习,逐步加深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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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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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本人通过学习,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增强纪律观念

两部党内法规的重新修订是“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次整顿纪律作风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作为法院系统的纪检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当作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一是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在自己带头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院干警原原本本地学习,全面理解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利用法院开办的大讲堂由院领导分专题对法官干警进行系统辅导,使法官干警明白内容和基本要求;发挥法院专网优势进行广泛宣传,创建学习园地和专栏,开展交流体会推动学习,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干警的心上;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司法良知、职业道德教育,狠抓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纪律教育,引导法官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法官干警的政治定力、法律定力、廉洁定力。在审判实践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是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用《准则》和《条例》约束自己,规范言行,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立场上坚定、思想上纯洁、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维护纪检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三是全面精准履职,做执行的表率。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跟着纪律走,跟着规矩走,跟着监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二、《准则》和《条例》是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标准

准则是行为或道德所遵循的标准原则,条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等的法律文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就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两部重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内容明确、标准严格、方法清晰,为纪检监察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

一是内容更加科学。《准则》共8条、281字,缩减了与国家法律有关的重复规定,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覆盖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真正让纪律成为“铁律”。

二是标准更加明确。《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特别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

三是“负面清单”明晰操作性强。《条例》整合明晰了党纪的各项“负面清单”八个条款,明确了党员干部禁止性行为的事实范围和内容,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对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明确了如何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方式方法,对解决个性问题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防止和避免以往理解、执行上的偏差。

三、聚焦审判中心工作抓好执纪监督问责

《准则》和《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法规准绳。作为纪检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要以修订后的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协助党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明确从分管院领导到各庭室负责人的责任,强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意识,做到层层推进,人人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院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审判纪律和其它规定的落实。纪检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两项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加大查处违反《准则》、《条例》行为的力度,结合《枞阳县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对照“六大纪律”修订完善已有的教育管理制度,使法官干警在审判实践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干干净净、规规矩矩秉公办案。

三是围绕审判执行,抓好监督。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司法不廉损害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损害的是广大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纪检组监察室要在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的基础上,加强纪律监督,严格执行上级纪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廉政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审务督察、明察暗访、廉政谈话、案件回访等活动,建立和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廉政监察员、执法监督员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错案问责、随案廉政监督卡等刚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审判、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对法官不廉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坚持实行法官配偶、子女不得担任律师的任职回避制度,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治理离职退休法官“隐性代理”,规范法官近亲属的“公民代理”行为,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司法公正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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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员干部浅谈五查摆五强化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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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再次向全党明确了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增强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非常必要和及时。为此,笔者以为,树立宗旨意识是我们党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做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坚持用真心对待群众、用真诚打动群众、用真情感动群众。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基层干部要坚守一线,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期盼愿望,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忧虑疾苦,努力使我们的决策部署、发展思路、工作重点符合人民意愿和时代要求。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诚聆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解决群众困难,自觉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作为党员干部,要经常和群众面对面地交流、谈心,时刻掌握人民群众的内心真实想法。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不仅要对群众嘘寒问暖、雪中送炭,更要立足长远,谋划发展。要多关注群众在住房、医疗、就业、养老、出行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多干利百姓长远的实事,少摆华而不实的“花架子”。要把人民的评价、口碑、满意度作为检验成效的根本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真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体察民情,把工作做到实处,避免程式化、虚浮化,使群众能够得到切实利益。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作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权力观,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坚持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把住关口,坚守底线,正确对待权力、利益、地位,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部门与全局、小家与大家、个人与集体关系,经得住名、利、权、色的考验,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控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切实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总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当前,全国人民正在党的领导下,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强化宗旨意识,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与群众心心相惜,血脉相通,以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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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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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2月份,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我们输变电运行部党支部根据局党委的要求,于6月4日组织运行部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两个条例的部分内容。随后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输变电运行部全体党员于XX年6月10日下午上党课期间观看了两个条例相关讲座。为一名共产党员,通过这次的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那就是必须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下面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这两个条例实施,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更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审批,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两个《条例》的一点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我们组织的两次对两个条例的学习,我深深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决策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路线不走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党从严治党,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惩治腐败,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也将鞭策每个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勤奋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增辉。我作为电力系统的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一名工作在一线的共产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执行《条例》,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同时,还要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为契机,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通过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共同为我局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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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员干部两提一创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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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前列,必须要有更高的工作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提升工作标准,努力做到站位高、谋事深、要求严,各领域各方面的工作都努力争创一流,体现着我们的事业心、责任感,体现着对待工作的态度和追求,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必备前提。

高标准是由高定位派生而来的。走在前列,是我们的光荣任务和重大责任,意味着必须要有一个与之相匹配的更高工作标准,以保证目标定位的顺利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全省各领域各方面的工作,都要着眼“走在前列”来提升自己的工作标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方面面都要争创一流,各个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各类型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力争上游。标准既是工作的标尺,也是一个个具体而细微的方法步骤。各单位都要找准自己的站位,制定一流的工作标准和办法措施,在各自岗位上付出更多艰辛与汗水,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助推全省走在前列。如果仅仅把走在前列视为上级的事、别人的事,不把自己的目标、定位和工作标准纳入其中,过去怎么干现在还怎么干,就难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就可能在一些环节上“掉链子”,影响全省发展大局。

争创一流,要有更严格的要求。步入发展新常态,“一流”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推动发展,争创一流走的都是难走的上坡路,必须摆脱过去的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工作标准如果还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还是按原来观念认识工作,按原来的办法推进工作,按原来的尺度衡量发展成果,必定会走到发展老路上去。“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在新常态下争创一流,必须着眼于“走在前列”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上下互动,从细处着手,从实处着力,在工作谋划、部署、推动、检查各个环节,都要坚持从严从实,做到观念要适应、认识要到位、方法要对路、工作要得力、督导要加强,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步跟一步地把定下来的事情落在实处。

争创一流,要有新的创造。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为什么有的地方能够另辟蹊径、大胆转型,走出一条差别化竞争升级路线,实现了产品和市场布局的双升级?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些地方靠什么切实保护农民权益、防止基层政府缺位和越位,成为了各地借鉴的样板?根本原因在于,他们的改革探索,处处洋溢着创新的强烈冲动,蕴含着创新的无畏勇气,闪烁着创新的智慧火花。面对新阶段新发展,各地实际情况千差万别,遇到的困难矛盾也各不相同,既需要把握全局,服从大局,更需要找准定位,结合本地实际谋划发展战略,探索一条符合实际情况的新路子。努力争创一流,就不能凭经验翻老黄历、循旧例找教科书,而要以勇往直前的改革创新精神,真正掌握创新的内在规律和诀窍。这就要求我们拿出改革创新的智慧和勇气,让一切创造热情充分涌流,不断用创新的手段把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变成实实在在的创新措施。

争创一流,能力水平要跟上。新一轮改革发展大潮涌荡,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需要简政放权和改善监管双手硬;互联网等新技术引发的产业变革,新业态既要快速成长又要规范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亟盼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必须有财税制度改革的深化……解决新常态所面临的新矛盾和新挑战,党员干部比任何时候都需要补齐知识短板、提高自身能力。学习是提高能力的阶梯。我们要加强学习、善于学习、勤于学习,多学一些经济、政治、法律、社会方面的知识,多学一些管理、战略、心理等方面的知识,做到不说外行话、不干外行事、不当外行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解决新常态下的诸多矛盾,仅依靠行政命令不行,用超越法律的手段更不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推动工作的能力。全省党员干部努力提升素质、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就有底气、有保障,就一定能把山东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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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党员干部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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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提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市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法治思维,带头知法、明法、守法、用法,做懂法守法的模范,才能加快法治大连建设,为推进依法治国增添动力。

做懂法守法的模范,必须学法、知法。要建设成熟的法治社会,必须具有法治精神和反映法治精神的制度。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地位和最高权威,法律成为社会主体的普遍原则。党员干部担负着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重任,更应学法、知法。学法、知法,才能尊法、守法、用法。

做懂法守法的模范,必须敬畏法度,心中常悬“达摩克利斯之剑”。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畏法度”是自由的底线。市场经济社会,物质诱惑形形色色、林林总总,心中无法,把持不住贪欲,把持不住权力,必将引火烧身。近年来,许多贪官污吏身陷囹圄,究其原因就是脑子里特权思想意识浓厚,拿着法律当儿戏,最终自取其咎。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不越“雷池”半步。

做懂法守法的模范,必须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必须具有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真正做到依法用权、理性用权、谨慎用权,绝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如此,就能够让群众体会公平正义、信服法律权威,从而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当前,大连正在进行学习型城市建设。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大兴学习之风,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实践,带动全社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把法治大连建设落到实处,把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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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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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确保党内监督瞄准重点、全方位全覆盖推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

必须瞄准重点对象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鲜明亮点,就是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这既是对我们党建设经验的历史总结,也是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的理性分析,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必将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性规范,其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党员,但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起着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之一就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反腐倡廉等方面消极作为,带了坏头。从落马的高级干部的诸多案例中可以发现,“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名高级干部一旦落入贪腐深渊,往往会带坏其所在部门或地区的风气,使得一大批人受到不良影响。因此,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牛鼻子”。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好,让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严于用权”,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还要注意的是,目前,通过实施《准则》和《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准则》和《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最需要防范的是有些人不遵守《准则》和《条例》,从而形成影响恶劣的“破窗效应”,让《准则》和《条例》形同虚设,不能走进日常工作和生活。在这方面,能不能着力解决好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让他们成为《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遵守者而不是“破窗者”,也关系到《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成效。

应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真学习并贯彻《条例》中的规定,需要我们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的关系。所谓全面监督,是监督要坚持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是指对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禁区;全覆盖是指覆盖到全国所有的各级党组织,上至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下至党的最基层组织,没有例外;全过程,是指贯穿到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建设的全过程,要做到始终如一、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监督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两点论和重点论之间的关系。在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没有完成时的同时,要把握好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的监督,坚持重点发力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结合,《准则》和《条例》的落实才能避免流于形式、止于过场,使《准则》和《条例》成为制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

第二,处理好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的关系。《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段话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是我党的优良政治传统和独特的组织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进一步加强而不是削弱。《条例》从强化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党委(党组)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所作的战略部署,必须认真地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相比,自下而上的监督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差距的存在就是改进的空间和着力点。《条例》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监督和党员监督两个方面,对如何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在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监督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对党的各级组织的监督,不仅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三是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条例》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处理好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关系。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上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和勇气。《条例》的颁布本身就是我们党具有这方面能力的明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监督问题上,外部监督和党内监督各有所长,不能简单用一个代替另一个。因此,《条例》在强调建立系统科学的党内监督体系之外,明确提出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旨在充分调动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的积极性,从而形成监督的合力,发挥监督的作用。《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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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党员干部扶贫攻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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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了脱贫攻坚必须直面的矛盾和问题、必须把握的思路和方法,是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方法论,也是我们众志成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遵循。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就是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打赢这场攻坚战,制约因素有很多,归结起来,不外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客观因素,不少贫困地区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二是主观因素,必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强大合力。直面问题是勇气,解决问题是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聚焦问题,就能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这场硬仗奠定良好基础。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方略,重点就是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问题。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精准施策的前提,对所有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该精准到户的务必精准到户,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才能实现扶真贫、真扶贫。推进脱贫攻坚的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加快形成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才能实现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

开对“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不能都照一个模式去做,而要因地制宜,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精准扶贫新路径。从主要路径来说,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关键就是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立足当地资源,实现就地脱贫;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着力发挥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作用;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

实效是检验的标尺。打赢脱贫攻坚战,空喊口号、好大喜功、胸中无数、盲目蛮干不行,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也不行。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就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必须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来检验我们的行动。脱贫工作做得好不好、贫困群众有没有脱贫,不能自说自话,要让当地群众自己来评价,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在实字上下真功夫、硬功夫、苦功夫,再硬的脱贫攻坚硬骨头我们也一定能啃下来。

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是全国人民的殷切期盼,是我们不容推卸的重要使命。以“但愿苍生俱饱暖”的情怀踏踏实实为民造福,以愚公移山之志苦干实干,我们就决不会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就能够交上一份让人民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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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党员观《永不懈怠的斗争》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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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清思路,明确责任,自觉增强对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和经常性的工作,对于严肃党纪政纪,加强党风和廉政勤政建设起着治本的重要作用,宣教工作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和政府机关公务员,主要目的是提高党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宣传主要内容包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党纪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新时期新任务,必须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的重点和任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地提高对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就是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立足本职狠抓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学习会计、金融、财税、证券等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本质,做一名“忠诚、廉洁、敬业”的纪检干部。

二、畅通渠道,加大协调,努力开创全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提高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紧紧依靠新闻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畅通多种宣传教育渠道,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在委机关领导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突出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群策群力,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

首先在宣传教育内容上,要结合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合理安排,突出重点,一是要进行以《党章》和“两个条例”为基本内容的党风党纪基础知识和党规党纪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减少党内违纪现象的发生;二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教育;三是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抵制不良作风;四是进行反腐倡廉教育,鞭笞腐败行为,倡导廉洁行为。

其次在宣传教育形式上,要根据宣教的特点,灵活地运用专题教育、系统教育、理论教育、形象教育、榜样教育和案例教育,宣传好、学习好,取得明显实效。专题教育就是采取讲座、报告会、演讲会等方法针对某一个时期某种带有倾向性问题进行集中、应急的专题内容教育;系统教育就是采取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进行党风党纪知识基本理论等基础知识的教育;理论教育就是通过发表理论文章,编写纪检监察教材进行党建资讯网理论业务培训、上党课作报告等方法运用理性思维对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进行党纪知识和优良传统教育;形象教育就是利用电影、电视、戏剧、文学等艺术载体运用文艺手段形象具体地对广大党员和公务员进行教育;榜样教育就是利用优秀党员或先进党组织的事迹为素材进行正面教育;案例教育就是运用已经处理的有典型和教育意义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剖析案例,探究涉案人员的思想根源,引以为戒。正反两面教育要坚持以正面典型教育为主。防止出现正不压邪的负效应,要大力弘扬牛玉儒、郑培民、梁雨润等先进事迹以及我县涌现出的坚持党性原则,秉公执纪廉洁勤政的身边模范人物,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创新机制,严格纪律,强化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

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制度化是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最根本的保证,解决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制度化的唯一途径是加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做好这项工作,简单地说就是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组织领导机构,这是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组织保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统一部署规划,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组织好、落实好。

二是要合理地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完善宣传教育例会制度、协调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自觉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委以及中纪委的八项要求,坚决服从县纪委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三是要明确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和任务,切实履行我们承担的教育职能,宣教内容要在上级纪委的同一安排部署下进行,不同时期所开展的宣传教育内容要同上级保持统一,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纪检监察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情况,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发挥优势,协调配合,围绕中心,反腐倡廉,做好各项工作。

总之,在新的一年,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进取,锐意创新,明确目标,争先夺优,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新的工作之中,努力开创我县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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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党员学习魏德友事迹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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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一三一团印发《关于在全团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魏德友同志先进事迹热潮、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号召全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魏德友同志为榜样,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魏德友同志坚定信念、对党忠诚,遵守纪律、服从安排的政治品格,淡泊名利、吃苦耐劳、不计得失、甘于吃亏的奉献精神,忠于职守、坚韧执着、脚踏实地、认真较真的崇高境界,热爱家乡、保卫祖国、勇于牺牲、寸土不让的国防国土意识。

为掀起学习热潮,该团34个党(总)支部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团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魏德友同志先进事迹热潮、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迅速拟定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兵师团门户网站、微信、《兵团日报》等平台,组织1300余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魏德友同志先进事迹,要求参学的每名党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写一篇心得体会;该团挂钩科室领导赴挂钩单位,组织召开学习魏德友同志先进事迹专题讨论会,通过讨论加深对魏德友同志先进事迹的理解,形成学先进、见行动、比贡献的浓厚氛围。

同时,利用“道德讲堂”和善行义举四德榜, 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深入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兵团事业、对兵团老军垦、对兵团党员干部群众的关心关怀,深入挖掘、积极选树、广泛宣传身边典型,教育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做像魏德友同志那样理想信念坚定、富有责任担当、坚持艰苦创业、矢志戍边的兵团人,为推进团场事业、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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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党员学习忠诚干净担当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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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在出席中共中央党校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时,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报告,他指出,领导干部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提出要求。

对党忠诚,要绝对忠诚。“绝对”二字划出了忠诚的底线,阐述了忠诚的内涵。习主席曾经说过,绝对忠诚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对党的忠诚,没有“差不多”,没有“基本上”,没有99.9%,而是100%绝对纯度的忠诚,不容打任何折扣。三心二意不是真正的忠诚,损公肥私不是真正的忠诚,遇到一点挫折就对党产生怀疑、萌生退意更不是真正的忠诚。真正的忠诚是时刻将对党的绝对忠诚贯注到党员干部的血脉里,激励他们为党为民的灵魂,支撑他们敢拼敢干的脊梁。“树之茂盛靠根深,人之忠诚靠铸魂”。对党绝对的忠诚来源于坚定的政治信仰,来源于“虽九死而不悔”的党员传统,是党员队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个人干净,要廉洁自律。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保持个人干净,要从廉洁自律开始,始终对权力抱有敬畏之心。要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就要在品格和信念上保持一个“净”字,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在内心干干净净、坦坦荡荡,才能在对待名利、荣辱、是非上清清白白、清清楚楚。如果对自己的内心放松要求、放任自流,腐败堕落就会乘虚而入,冲垮廉洁自律的思想“堤坝”,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保持个人干净,就要戒贪戒欲,虑于微,防于小,从小事、小节做起,时刻凛然警觉、防微杜渐,才能保住一生清白。

敢于担当,要勇于作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和今后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已经明确,是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看领导干部如何作为。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官不为”、“尸位素餐”的现象有了明显改善,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越来越少,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领导干部越来越多。“为官避事毕生耻”,领导干部做到敢于担当,就要勇于作为,在矛盾面前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关头挺身而出,坚决拒绝做“太平官”、“推诿官”、“圆滑官”,为突破改革藩篱、发展国家经济做出自己的贡献。

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三者不是孤立的,而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对党忠诚是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前提和基础,个人干净和勇于担当为对党忠诚做了最好的脚注。对党忠诚不是空洞的口号、高调的表现,而是体现在做事做人的“个人干净”和工作岗位的“勇于担当”上。每名共产党员只有在内心选择上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在工作生活中勇于担责、勇于作为,才能做到对党的绝对忠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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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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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问责条例》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头上

日前,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先后在北京和辽宁召开。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在习近平心中,只有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才是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习近平则直接指出,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6月13日 中国青年网)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之所以党要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抓住“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而“关键少数”其实就是领导干部。十八大以来,在强势反腐、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感叹“官不聊生”,产生抵触情绪,不能吃、不能占了,却也不干事了。“宁可不作为,也不要犯错误;宁可少干事,也不要出事”的消极思想在党内蔓延开来。

不作为对党的事业发展造成的损失,与腐败一样令人触目惊心。不作为不仅影响到党的事业发展,对干部自身发展也很不利,不作为是没有责任感的一种表现,没有责任感没有担当的人在工作中必然创造不出优良业绩,个人就不可能有多少发展的机会。国家公务员,特别是负有更大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所当然要有所作为。既然坐在这个位子上,就要干事,否则就别当这个官。只有把自己的命运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作为,才能更好地在建设新中国的大舞台上施展才华,贡献智慧力量,从而实现人生价值。

我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优良传统,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而敢于担当,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牢记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历史的责任,真正以大无畏的担当精神走在时代前列。身处伟大的变革时代,共产党人理应有创造历史的壮志。尽管在历史的洪流中个人微不足道,但是汇聚在一起,就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担当起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如何成为一名有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呢?第一要始终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以身作则走群众路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为敢于担当提供强大力量支撑。第二要坚定理想信念,要有大担当,就必须在坚定信仰、追求真理、敦品立德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精神境界,强化精神支撑,做到“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第三要提高综合素质,练就敢于担当的过硬本领,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提升文化修养,增强科学决策、狠抓落实、调查研究的本领,力求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辨得清方向、想得出办法、扛得住压力、作得对决策。第四要加强实践锻炼,不断丰富应对各类特殊、复杂情形所应具备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与时俱进更新知识结构、增强各种能力,不断提高担当本领,牢牢把握主动权。第五要讲究策略方法,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力求事半功倍,辩证地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坚持深入调研、科学预判、谋定而动,在实践中随机应变,既不以灵活性损害原则性,又不以原则性束缚灵活性。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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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员解放思想大讨论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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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确立为党的思想路线,是对党的思想路线的丰富和发展,表明我们党在理论上的自觉性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与时俱进,就其语言形式上讲,是中国化的;就其基本内涵上讲,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直接、通俗、准确的概括。

首先,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是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六大提出新世纪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任务做出重大部署,而且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许多新的突破。要理解好、贯彻好十六大精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把思想认识转变到与十六大要求相适应的状况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实现新世纪的宏伟目标。如果我们的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的阶段上,就会使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脱离,就难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难以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就跟不上发展的形势,就承担不了党委、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重任。

其次,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从国际形势来看,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国与国之间在科技和综合国力方面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不得不直接参与国际竞争,正在面临着旧的体制和工作方式与国际如何接轨的挑战,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通过解放思想再讨论,对当前的国际形势有清醒的了解和认识,审时度势,把握大局,制定对策,力求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胜。 从国内形势来看,党的十六大吹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角,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全国各地都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第三,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用创新精神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 当前,运用马克思主义于中国实践,最根本、最紧要的任务就是运用创新的理论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回答和解决在创新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从而达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统一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历史一再证明,有碍于思想解放、思想统一的问题首要的是理论问题。一些职工之所以有这样那样思想上的迷惘、认识上的迷雾,其深层根源在于理论上的不清醒,即不能用创新精神对待创新理论,不能以创新理论回答和阐释影响和制约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重大理论问题。

实践是一个永恒的发展过程,理论武装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这就要把用“三个代表”武装思想贯穿于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的实践中,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循环复往中不断推进思想解放和思想统一。一是在现实中预见未来,以创新理论回答可能出现而尚未出现的问题。要预见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新的思想认识问题,运用创新理论搞好思想奠基,在思想解放时做好解放思想的工作,在思想统一时做好统一思想的工作,以收到预防在先、事半功倍之效。二是及时洞悉可致溃堤的“蚁穴”,以创新理论回答萌芽中的问题。“一炬有燎原之忧,而滥觞有滔天之祸”。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一旦发现有碍于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萌芽和倾向,就要止之于始萌,绝之于未行,运用创新的理论痛下针砭,以救于痛微,防于患初。三是在斗争中完善创新的理论,以创新理论战胜各种错误理论和非理性思潮。 “三个代表”的创新理论提出两年多来,正在显示出并将继续显示出这种威力。

但是,创新的理论掌握群众,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增强寓事于理、以事明理的说服力,需要提高激浊扬清、祛邪扶正的战斗力,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地直面和解决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同时,也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以不断丰富创新的理论。把“三个代表”要求贯穿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从而在实践中解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问题,解决实践的理论指导问题,解决理论的创新发展问题。在发展的实践中发展创新的理论,以发展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发展,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统一论的真谛,也是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和根本原则。

通过学习我从中找到了自己思想、行动的不足与差距,今后要努力做好民政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民政工作,用爱心成就未来,进一步加强民政公务员的政德建设,增强抓落实的基本功,重视发展慈善事业,构建农村和谐民政,规范管理农村五保工作,做好敬老养老的工作,为白水镇的发展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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