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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成了反派男主的师兄 小说(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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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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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years Spring Festival, I read"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is a famous American writer Hemingway wrote. I admire the old fisherman in the novel very much, he lets me understand that a person must have unremittingly spirit, could succeed. This novel is a description of a nearly sixty years old, alone in fishing, caught a big fish, but can not draw. The old fisherman and fish deal after several days, they find it is a big Malin fish over several times their own boats, while knowing that it is difficult to win, does not give up yet.

[英语读书笔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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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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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伟大的作家,他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写出了无数感动人心的作品。寒假里,我读了他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其中《童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童年》为我们讲述了一位孤独少年阿廖沙的成长故事。阿廖沙的童年是多么的难过啊,真的可以用“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来形容。

他三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寄宿在外祖父家,凶狠的外祖父经常毒打阿廖沙,有一次还差点把他打死!,他10岁左右又失去了母亲,由于无法忍受在外祖父家的生活,阿廖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面包师······他的童年真的是饱受了生活的所有艰辛和痛苦。饱览了生活的艰辛的他酷爱学习,在艰苦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和阅读,最终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充满爱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高尔基的童年真的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不仅没有痛苦与斗争,整天在父母的庇护下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甚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还在整日地埋怨老师管的太严,妈妈太唠叨……真是和阿廖沙有着天壤之别!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已经12岁了,连自己的内衣都是妈妈给洗,妈妈说:“你什么都不用管,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可是我却整天在妈妈不注意的时候跟同学闲聊、上网打游戏……现在想想,哎,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如果让我处在阿廖沙那样的境地,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勇气有能力活下去。

读完这本书,我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我明白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是灰暗的.,充满苦难的,但是他总是用笑来面对困难,不放弃!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珍惜珍惜童年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好好充实自己,让自己的童年不再留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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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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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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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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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从书中认识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打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认识了油麻地出了名的人物:秃鹤。秃鹤其实是一个秃了顶的孩子。

秃鹤认为自己的秃顶是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也受到了伤害。

接着认识了善良可爱的纸月,由于她在苍板小学受到了刘一水等三个男孩的欺负,桑桑和刘一水他们在苍板去油麻地的路上打了一架,然后桑乔联合了苍板小学和地方政府向刘一水等几个孩子和父母进行了严重的批评。

漂亮的白雀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前后对比强烈的秦大奶奶,从一开始的与油麻地小学为敌,到后来为了保护油麻地的财产——南瓜,把生命献给了油麻地小学,她的善良一次次地打动了我。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和杜小康遭遇有些相似的细马,在家破人亡的时候用他那瘦弱的肩头勇敢地撑起了这个家。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别怕”这个词的深刻内涵,面对挫折,你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放弃,二是站起来继续。走第一条路,注定你的一生一蹶不振,人生将是平凡的。走第二条路,你将战胜挫折,人生将是辉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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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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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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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小说的知识点介绍

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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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说三要素

1、人物 2、情节

3、环境(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

A、开端:交代背景,铺垫下文。 B、发展:刻画人物,反映性格。C、高潮:表现冲突,揭示主题。 D、结局:深化主题,留下思考。

情节的总的作用:使小说变得丰富、生动、曲折,可以强化人物性格、深化主题和增强艺术感染力。

二、表达方式:记叙、描写、 说明、 抒情、 议论。

A、叙述:对人物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所作的交待、陈述。

作用:可以把描写的各个方面联成一体,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加深读者对人物、事件的理解。在议论文中,作为事实论据,用来证明论点。

例1:他走了。 例2:我们爬上了山。

B、描写: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对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具体的描绘与刻画。

作用:能实现文学形象的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感性。

例1: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

例2: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探照灯的光带,透过飘飞的雪片,直向天空射去。

C、抒情:作者在作品中抒发由某种媒介触发起来的主观感受和思想感情,以强化某些景象的色彩,或突出人物性格的一种表现手法。

作用:表达作者强烈的某种主观感情。起到渲染环境气氛,强调人物性格品质,突出文章中心的作用。引起读者的共鸣,使文章更有感染力。

1、直接抒情(往往直抒胸臆,情感浓烈):

例1:《最后一课》中: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例2:哦,北大,北大,你委于我心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例3:祖国啊,母亲!我爱你,中国!

2、间接抒情(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抒发感情。)例1: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们上了轮船,离开钱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表现人物欢快兴奋的心情:“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表现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

D、议论:作者直接在作品中对人物、事件表明自己的态度、情感和评价。

作用:

1、在记叙性文体中,议论有两种方式:先叙后议和先议后叙。前者见解独到,令人深思,具有启发性;后者可使读者很快进入对将要叙述的事物的思考,引起读者对下文的注意。

2、议论在散文中会对形象的特征或意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3、议论在议论文中主要是阐述观点。

E、说明:是对事物与事理进行的解释和介绍。作用:使读者清楚明白地了解被说明的事物和特点。 例1:这张桌子是方的。

三、分析人物形象

1、分析人物的各种描写,准确把握人物的思想情感以至性格。

2、抓住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和谐相处),分析人物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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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说迷老妈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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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了起来,谁知家里突然停电,她终于停了下来看了看刚回来哪的东西,才想起,我还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妈妈……

诶,家里就是有这样一位小说迷老妈,要不是那次停电,我还不知要等多久啊。妈妈那次答应我,以后会少看点小说,可回到她的房间后,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说”。人总得有些兴趣吧,我也就没在反对妈妈看小说了,只是不要耽误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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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平凡的世界结局

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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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初,临近春节的时候,原西县革委会主任冯世宽,因为领导原西县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做出显著成绩,被提拔到了黄原地区,任了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与此同时,县革委会副主任田福军也被调回了地区,另行分配工作。本来,地区革委会主任苗凯准备把这位他很不满意的人,调到地区防疫站去任副主任,但地区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主任呼正文提出不同意见。呼副主任指出,把一位很有能力的同志这样使用显然是不适当的,会引起各方面的反应。其他几位地区常委也都支持老呼的看法。苗凯只好不再坚持把田福军打发到防疫站。但他暂时也不准备安排田福军的工作,指示组织部门把他调回地区浮存一段时间再考虑任用。

这样,三把手李登云同志就擢升为原西县的一把手了。这个任用在原西县的干部们中间引起一片哗然。当然,冯世宽的提升是预料之中的事。但大家没想到,竟然不是田福军,而是李登云接替冯世宽任了原西县革委会的主任。大部分干部认为,论水平,论作风,论品质,不管论什么,田福军都在冯世宽之上;他即使不被提拔当地区领导,最起码也应该让他当原西县的一把手。李登云无论如何比不上田福军。而更叫人莫名其妙的是。福军调回地区还暂时浮存着,不给安排工作!

在县上的两个主要领导调出后,石圪节公社主任白明川和柳岔公社主任周文龙,波增补提升为原西县革委会的副主任。这两个人的同时提升,是县领导班子中两种力量斗争或者说是调和的结果。紧接着,两社原来的副主任徐治功和刘志祥,分别担任了本公社的正主任。石圪节公社原文书、孙少安的同学刘根民也提拔成了公社的副主任。总之,春节前后,原西县上上下下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事调动……田福军完全明白他自己目前的处境。

他难受的倒并不是职务高低,而是将在一段时间里,他没有什么事可干——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啊!他知道苗凯同志对他不感兴趣,什么时候给他安排工作,还很难说。那么,他就这样无所事事地闲呆下去吗?

这时候,他想起了他的老上级石钟同志。老石文革前是省农工部部长,现在任省革委会副主任。他和老石相识多年,他是很了解他的。

田福军于是很快给老石写了一封信,含蓄地告诉了他目前的情况。他在信中向老石提出,看省上有没有什么临时性的工作,他可以在自己浮存的这段时间里帮忙去做。

双水村的秧歌是全石圪节公社最有名的。在这个秧歌传统深厚的村庄里,大人娃娃谁都能上场来几下。往年,一进入冬天,这个村就为正月里闹秧歌而忙起来了。所有的家户都在准备招待秧歌队来为自家“转院”时的吃食;每一家都要借此机会来夸耀自己的“门户”好。有的家庭,仅仅因为一回秧歌招待得好,来年就有好多人家给说媳妇。因此,就是光景最破败的家庭,也要省吃节用,把那些红枣呀,瓜子呀,核桃呀,挑最好的留下来,准备撑这一回门面。一旦进入正月,双水村的人就象着了魔似的,卷入到这欢乐的浪潮中去了。有的秧歌迷甚至娃娃发烧都丢下不管,只顾自己红火热闹。人们牛马般劳动一年,似乎就是为了能快乐这么几天的。

但文化革命一开始,闹秧歌就作为“四旧”而被禁止了。打坝修梯田代替了这传统的节日。那些年提倡“吃罢饺子就大干”,人们在正月初一就被赶上农田基建工地。可以想来,这些年里,双水村人在一个正月,那情绪是多么灰啊!那胳膊腿是多么痒痒啊!伞头田五急得没办法,常常在工地上以锨代伞唱上几段,众人就一边劳动,一边给他呼应。过去的十来个春节,对于双水村来说,那不是过年,而是过晦气。好!现在政策松动了,双水村的人就立刻把熄灭多年的红火又扇起来了;双水村的火一起来,石圪节公社所有村庄的火都烧起来了!公社和县上除不拒挡,还支持农民恢复这传统的红火热闹。仅就这一点,庄稼人也感到象死去的田二常嘟囔的:世事要变了……

双水村不仅恢复了闹秧歌,还象往年一样恢复了正月十五晚上“转灯”的传统。已经约定,这一天,石圪节村、罐子村、下山村等五六个村庄的秧歌队,都要来双水村“打彩门”,转九曲……

现在,双水村的人分别集中在村里的两三个“中心”忙碌着。

在田家圪崂这面的大队部,以田福堂为首的几个人正进行闹秧歌的总料理。福堂已经披上了他那件狐皮领子大氅,戴上了栽绒火车头棉帽,布置接待外村秧歌队的具体事宜。聚在这里的除过福堂,再没有队里的其他领导,而是一些上了年纪的村民。在此种事上,这些穿戴齐整的老汉成了领导人和权威。几家秧歌队凑到一起,礼节如同国家元首互访一样繁多;稍不周到,就可能酿成战争。因此这些威严的老者象美国联帮法院的最高法官,随时准备负责仲裁和解释“法规”。

在庙坪枣林前面的一个大空场地上,金俊山、孙少安、金俊武、田福高和金光亮等人正负责栽灯。地上摆满了高梁杆和萝卜做成的灯盏。

最大的人群中心在金家湾那面的小学院子里——大秧歌队正在这里排练。全村所有闹秧歌的人才和把式都集中在这地方。婆姨女子,穿戴得花红柳绿;老汉后生,打扮得齐齐整整。秧歌队男女两排,妇女一律粉袄绿裤,长彩带缠腰,手着扇子两把;男人统一上黑下蓝,头上包着白羊肚子毛巾。随着锣鼓点,这些人就满院子翩翩起舞。伞头当然是田五,此人唱秧歌闻名全原西县,五十年代还去黄原参加过汇演;他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常常使众人大饱耳福。但石圪节其它村庄与他相匹敌的伞头也不乏其人。伞头极其重要,往往能反映一个村的秧歌水平。

此刻,在小学的教室里,另外一些人正在排练小戏。演员有少平、金成、姚淑芳、润生、银花、海民、金富、金强、田平娃、兰香、金秀等人。金波已从黄原赶回来,正负责“五音”班子。金波笛子、二胡、手风琴都能来。孙玉亭和金光辉吹管子;光辉他二哥金光明拉板胡。小戏算是“阳春白雪”,大秧歌完了,就看这些节日撑台呢。

这时候,我们的玉亭同志也临时放弃了阶级立场,和地主的两个儿子坐在了一条板凳上闹“五音”。排戏休息的时候,大队会计田海民嬉笑着对孙玉亭说:“玉亭叔,你的头发以后再不用我理了吧?”

这句话逗得众人哄堂大笑。原来,这话里有话:不久前,王彩娥在她妈的主持下,改嫁到了石圪节,和胖理发师胡得禄结婚了。

在大家的哄笑声中,金富两兄弟和孙家的人都十分难堪。好在这种红火时候;人们谁也不计较这种露骨的玩笑。

双水村大秧歌和小戏的总导演是孙少平。他在高中时就是全县出名的“把式”,还到黄原讲过故事,因此理所当然由他来指拨大家了。少平此刻跑出跑里,一会在教室排戏,一会又去院子指导大秧歌,真是出尽了风头……下午,路程最近的罐子村的秧歌队伍,已经开到了村头的彩门下。孙少安家土坡下面的公路上,前几天搭起的彩门五彩缤纷,并且缀满了翠绿的柏叶——为闹红火,金家破例让人在祖坟里折了一些柏树枝来装扮这门面。

罐子村的秧歌一到,双水村的队伍就立刻前去迎接。两队秧歌在彩门下相遇,热闹纷乱的气氛霎时达到了高潮,彩门两边的公路上锣鼓喧天,鞭炮声炸得人耳朵发麻。

两家的大秧歌队分别扭开了,公路上立刻成了一条七彩的长河。在罐子村的秧歌队里,王满银鼻子上画了块白颜色,身上斜挂着驴串铃,手里甩着绳刷子,丢腿撂胯地扮个“开路小丑”,逗引得娃娃们撵着看他出洋相。他老婆兰花昨天已经带着猫蛋狗蛋来到娘家门上,现在正挤在人堆里看热闹。这几天,双水村几乎所有在门外工作的干部和出嫁在外的女人,都赶回到亲爱的故乡来——他们有的情不自禁地上场露两手;不上场的就挤在人群中间如痴如醉地观看。在这些人中,我们只是没有发现田润叶。是的,她没有回村来。她眼下没有心思观看这红火热闹。她到黄原她的同学杜莉莉那里去了。

田福军夫妇正由福堂和村里的一些长者陪同着,站在彩门上面的一个土台上,兴致勃勃地观看着。女儿晓霞没有跟他们回来,留在城里照顾她外爷徐国强……现在,彩门两边的秧歌队已经纷纷编成了两根“蒜辫子”——这意味着两家的伞头要对秧歌了!

罐子村的伞头王明清,也是远近闻名的“铁嘴”,按规矩由他先给不可一世的田五发难。田五在彩门这边腰扭得象水蛇一般,伞头转成了一朵莲花,正准备接受王明清的挑战。只见王明清伞头轻轻一点,双方的锣鼓声便嘎然而止。王明清亮开嗓门唱道——锣鼓停声我开音,万有亲朋你细听:转九曲来到双水村,不知你们栽下些什么灯?

王明清尾音一落,锣鼓和人群的赞叹声就洪水一般骤起。一些行家在人群中评论道:“好口才!”

田五也不甘示弱,几乎闪电一般把伞在空中一劈,锣鼓声立即落下。他应声而唱——罐子村的亲朋你细听,欢迎你们来到双水村。

你问我们栽下些什么灯?

今年和往年大不相同——西瓜灯,红腾腾,白菜灯,绿蓁蓁,韭菜灯,翠铮铮,芫荽灯,碎粉粉,茄子灯,紫茵茵,七扭八歪是黄瓜灯!

龙儿灯,满身鳞,凤儿灯,花蓬蓬,老虎灯,实威风,摇头摆尾是狮子灯!

银蝶金蝉莲花灯,还有那起火花花带炮嗦罗罗罗乒乓两盏灯,那是依呀嗨!

田五别出心裁,将秧歌和“链子嘴”串在一起,唱得如同一串鞭炮爆响,人群随即为之卷起了一片欢腾的声浪!

两个伞头你来我往,十个秧歌一对完,双水村就散开了自己的大门,欢迎罐子村的秧歌进村来。两家的秧歌立刻混合编队,两个伞头并排在前面引路,庞大的秧歌队就一路翩翩舞蹈着向村中走来。看热闹的人群随着秧歌队在公路两边涌涌移动。村子南北先后堵住了几十辆汽车,司机们也兴高采烈跳下车来,加入到这欢乐的人流中去了……在人群中,田福军突然看见了孙少安。

他立刻挤过来,捉住了少安的手。

福军把少安拉出人群,两个人一起来到公路旁边的一个小土坡上。福军问他:“上次你们队因为分组的事,以后你再没受什么整吧?”

少安对尊敬的田主任说:“没!”

紧接着,福军就开始和少安热烈地拉谈起了农村目前的许多情况。两个人谈了很久,谈得很投机。临毕,田福军用手亲切地拍了拍少安的肩膀,说:“小伙子,不要灰心!相信一切都会开始变化的。我坚信农村不久就会出现一个全新的局面。一切恐怕都势在必行了!”

田福军说完后,和少安紧紧地握了握手,就向人群中走去了。此刻,两个村的秧歌队已经扭到了庙坪,向金家湾小学院子那里涌去。东拉河和哭咽河两岸到处都挤满了狂欢的人群……

孙少安站在小土坡上,用手飞快地卷起了一支旱烟卷。他抽着烟,久久望着欢腾的村庄和隆冬中的山野——再过半月就是惊蛰;那时一声响雷,大地就要解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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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玄奘的小说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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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玄奘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人们根据他取经的历史,创造了《西游记》,下面关于玄奘的原创短篇小说,欢迎阅读!

唐玄奘骑着马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的身边有一只河妖,一只猪妖,一只猴妖。老实说,他恨透了观音菩萨的安排。

玄奘一只手紧紧握住了缰绳,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龙马的头。听的一声贯彻云霄的马嘶声,玄奘才确定它只是一匹马,而不是鹰愁涧那头吞马的妖龙。

“悟空”玄奘战战兢兢地说“为师饿了,你拿着唐王的紫金钵盂去化些斋来。”玄奘的脸抬的高高的,生怕孙悟空看出自己的慌乱。

孙悟空从耳朵里掏出一枚针来,迎风幌幌,碗来粗细。猛跳起来,孙悟空一棒子朝地面打去,大地顿时裂开了一条七尺宽的沟壑。沟壑迅速朝唐僧袭来,到了龙马脚下,却被一股力量硬生生截了下来。

出手的可能是八戒,可能是沙和尚,还可能是白龙马,当然自然也有可能是孙悟空自己,但是却没可能是唐僧,因为他没这种手段。

孙悟空的眼睛眨也没眨,一棒子挑起包袱,架着筋斗云消失在天边。

唐僧始终装作一副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听到筋斗云呼啸的声音,他的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

再前方有一片密林。

“师傅,前面妖气很重”猪八戒一心一意吓唬着唐僧,“要不我们坐下等着大师兄回来再走吧”

玄奘的脸绷的紧紧的,一脸怒气的望着猪八戒。那眼睛瞪的似铜铃般大小,好像猪八戒欠了他很多很多钱似得。

“猪……无能啊,亏你还是八百里云栈洞吃人不吐骨头的猪大王。有妖你不去打,怎么,做了我的徒弟,就变缩头乌龟啦”唐玄奘喝道。

猪八戒耷拉着他那一双蒲扇般的耳朵,走在队伍的前头。

“我说沙和尚”唐僧趾高气扬地说,“不要老在我面前拨弄你脖子上的佛珠,是提醒我你是只河妖嘛。骷髅头变成了佛珠的样子不还是骷髅头嘛”

沙和尚恶狠狠地瞪着唐僧,握着月牙铲的手松了又紧,紧了又松,最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站住”一头狼妖拦住了玄奘一行人。

“施主,你快些去吧。慢一些,我大徒弟回来看见了你,你一定会没命的”唐僧好意劝着。猪八戒停下来一句话也没说。头靠在九齿钉耙上,一脸冷笑地望着面前的狼妖。沙僧半眯着眼睛。

狼妖楞住了,他有些错愕地看了看玄奘队伍,心里打着冷颤。

住了住神,狼妖抡起千斤重的大刀呼喊着像玄奘砍去。

沙僧好像没有要动手的样子,猪无能好像也不想动手。

玄奘开始有些后悔之前对他们的态度了。

刀口近在眼前了,唐僧赶忙念起了‘般若蜜多心经’。

“轰”一声巨响过后,唐僧安然无恙地跨坐在马上。眼前狼妖变成了一摊血泥。

“秃驴,我又救了你一命。哈哈,这下又立功了,观音总不会拿我怎样了吧,哈哈”孙悟空高举着棒子,像举着胜利者的王冠。

“阿弥陀佛”唐僧深深地舒了一口气,“都告诉你了,还敢送死,这也怪不得贫僧了。悟空,这次的事我一定像观音菩萨汇报,记你头功”

“多谢师傅”孙悟空扛着棒子走在了队伍前方。猪八戒退了下来。

唐僧的脸挤出一丝丝笑容,端正了身体,坐在马上,吃着猴子带回来的口粮。

妖怪怎么总是喜欢在猴子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出来呢?唐僧一直想不通。按照概率学来说,这事不能这么凑巧吧。

夜幕降临,明月高悬。

一只猪,一只猴,一个粗阔的和尚围在篝火旁。唐僧倚着一棵大树,好像睡着了的样子。

“你们说,秃驴的身体哪部分好吃呢?”孙悟空发话。

“当然是手了”猪八戒说,“你见过师傅做什么苦差事嘛,他的那双手,金贵的很,自然口感不错”

“我老沙最喜欢吃人脑,从天灵盖破开开始吃,那味道……”说着,沙悟净咂了咂舌,眼睛看向玄奘的位置。

风扯着火焰,呼呼作响。唐僧的呼吸随着徒儿门的话渐渐变重了起来。月光下,仨个妖怪相视而笑。

第二天,鸡未鸣时,唐僧师徒就又出发了。

前方就是狮驼岭了,孙悟空暗自谋划着。走着走着,他突然一挠头,从后脑勺拔出三根猴毛,趁唐僧不注意,一口气吹去。

猴毛顺着疾风迅速向狮驼岭飘去,顷刻之间化作三个相貌狰狞,面色各异的妖怪。

“师傅,前面有妖气”孙悟空驾起筋斗云往狮驼岭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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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五年级小说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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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小说,大多数人立刻想到的就是中国四大名著,以及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等名篇。但我今天要说的小说,并非这些家喻户晓的文学作品,而是网络小说。

我看网络小说有七、八年了,相对于我的年龄来说,也不算短了。我经常看到看到各种攻击网络小说及其作者的不良言论,说网络小说不值得一提,成本小,文笔“小”。但在我看来,非也!

网络小说的标准是三千字一个章节,而一本小说至少有一百多章,有的甚至达到几千章,单从字数这一点来说,网络小说绝对不“小”。

再说文笔吧,不可否认,网络小说中存在一部分糟粕,只通过一些简单的描写或存在各种漏洞的人物设定,或刺激人感官的情节来吸引读者的眼球的所谓“小白文”,的确令人不敢恭维。但瑕不掩瑜,绝大部分的网络小说还是有内容,有情节,有思想,文笔俱佳的。

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它是当之无愧的金书第一,文笔成熟大气,语言简洁老练,结构完美巧妙,情节合理自然,一路读来行云流水一般,江湖险恶与侠义情仇在字里行间挥洒自如的铺展开来……这样的小说,怎能能不令人叹服?又怎能用文笔“小”来评价它?

至于说到成本,一个网络作家写一个章节至少要花费几个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且要经过无数次的修改才能发表出来,有的网络作家一天要写七、八章,在电脑前一坐就是数个小时,这个付出的成本一点也不“小”吧。

有人说,好多网络作家写小说,不过就是为了挣钱,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毕竟人需要生活,不是餐风饮露的仙人。但谁又能否认,很多网络作家不是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呢?把自己心里的想法情感,用文字表述宣泄出来,让更多的人走进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何尝不是一件快意的事?

所以,网络小说未必“小”。大千世界,茫茫网络,只需我们拥有一双慧眼,去糟取精,在网络小说这个“小”世界,去领略“大”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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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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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书皮金黄的文言文名著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轻轻翻开,细细品读,书中的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合上书时,我平静的心早已波澜壮阔。没错,它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的故事。翻开第一页,首先我看到的是“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作者罗贯中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把忠、仁、义融入书中,深入人心。

忠。他降汉不降曹,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他就是关羽。关羽不但忠,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里描写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自从我读过《关羽刮骨疗毒》之后,关羽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了起来,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仁。刘备骨子里透着一股仁的精神,刘备携民过江事件也让他的爱民名声流传。刘备、诸葛亮大败曹军之后,移驻在樊城。曹操为了报仇,分兵八路,追杀而来。诸葛亮料定抵挡不住,劝刘备放弃樊城,渡过汉江。刘备不忍心抛弃百姓,便带着他们一起过江。刘备看见百姓拖儿带女,号泣而行,哭喊:“为我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说罢就要跳江。幸亏左右急忙抱住,才免于刘备自尽。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三国演义》中的“义”,只是指兄弟之义,国家大义和知遇之义吗?它是否有着更深刻的含义等着我们去体会,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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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琅琊榜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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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虽是宫斗题材小说,构思格局不落俗套,伏笔埋得巧妙,草蛇灰线。以下是琅琊榜小说大结局,欢迎阅读。

最终章风起

“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军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高潮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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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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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江水平静下来,月亮正从水天相接的地方升起来,霎时间江面上洒遍了银光;我深深的感受到在我受伤的时候,是您用温暖的手抚平我的创伤。"我觉得自己就好象在坐牢似的,样样都要被人管,无聊极了。如果你们是孩子,你的父母这么说你,你是否感到没有信心;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

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读完路遥先生的这一著作后,我的心如同书名一样,平静又平凡地接受了平淡的结局。但是,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隐藏着一些不平凡的东西。当生命的搏斗,命运的抗争,精神的洗礼,社会的变迁,爱情的萌动等第诸多人性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一种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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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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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暑假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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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你好旧时光小说内容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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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你好,旧时光》(又名:玛丽苏病例报告)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主要讲述了余周周童年、青少年时期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你好旧时光小说内容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内容简介

余周周是一个出生在八十年代末的普通小姑娘,和妈妈相依为命,在漫长孤寂的童年中,最好的朋友叫奔奔。进入小学后她在林杨和陈桉的帮助下,度过了初期学习拼音的艰难和对学校的不适,逐渐在学校里面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艺骨干。

在初中余周周逐渐放开手脚如鱼得水,并且和儿时最亲密的小伙伴奔奔重逢。余周周和班级里面成绩最差也最古怪木讷的女生辛美香成了朋友,经过努力,辛美香和余周周一同考入了省重点振华高中。

升入振华高中的余周周经历了许多波折。与林杨的重逢,对陈桉的深入了解,情窦初开的暗恋,重点高中内部因为成绩排名出国机会和保送名额等等而引发的“金枝欲孽”。外婆的病重让妈妈和几个舅妈之间矛盾重重……诸多事情让余周周急速成长。

高中毕业,曲终人散,青春不朽。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能勾起大家的无尽回忆,回忆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

编辑推荐

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人的成长之书。

1,145,901 条新浪微博动情推荐!

过万人豆瓣读书网友五星评价,国内原创青春类图书评分排名第一,最好的青春共鸣文本。

《时尚》《精品购物指南》《三联生活周刊》《北京青年周刊》《外滩画报》《风尚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浙江音乐调频、四川岷江音乐台、上海故事广播……全国数百家媒体全面推荐!

《萌芽》主编赵长天真诚推荐:“文学的作用,很重要的是引起心灵的共鸣,这不是一本哗众取宠的读物。记录下个体生命的履痕,从某种意义上,比记录重大事件更有价值。”

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这是一部有关岁月的童话,这里有关于回不去的小时候的伤感,也有陪你到青春最后的感动。

《你好,旧时光》收获了无数赞誉,积累了堪称奇迹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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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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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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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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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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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契诃夫短篇小说》有感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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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见过如此不羁的文字,它们的创作者一定是个不羁的灵魂。我试图从契诃夫的文字洞穿他的真实。

契诃夫在大笑。

他笑《变色龙》中那个因狗的身份不同而对狗的态度多次改变的警官奥丘梅洛夫,讽刺的笑声中正揭露了社会中层官员的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狗因人而贵,因为主人的身份高贵,所以连一个普通的小市民都抵不上这条狗的社会现状。

他笑《一个文官的死》中的庶务官切尔维亚科夫为自己可能把吐沫喷到文职将军的脸上而惶恐不安,甚至担心致死的荒唐。展现了俄国官场的弱者们唯唯诺诺,唯强者是尊的奴才心理。

他笑《挂在脖子上的安娜》中那个为了金钱嫁人,出卖一切的穷姑娘阿尼娅。讽刺了那些上流社会的夫妇们互相利用,为金钱、名利不惜向黑暗交出灵魂。

契诃夫把病态的社会现象一再放大,放大到连那些所谓的上层社会人士也为这些以他们为原型的人物忍俊不禁。是什么赋予了契诃夫如此的胆识和智慧?

我从他得另一些文字中又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契诃夫。《苦恼》中的车夫最大的苦恼就是没人愿意听自己讲述烦恼,乘客总是以各种难听的话骂他甚至打他,最后他只有把一股脑心事全都说给马听。万卡是一个被奴役的小男孩,不满主人的横蛮压榨,只好以天真的笔触给爷爷写请求信,要求爷爷带他脱离魔爪。《苦恼》、《万卡》描写了下层劳苦人民生活的艰辛。在这些故事中,我看不到任何讽刺的痕迹,看到的只有怜悯和同情。

最终,我理解了契诃夫。他的文字,他那不改的诙谐笔调背后,是对现实主义,腐朽官场无情地鞭挞。他同情下层人民生活的苦楚,甚至忘了自己也是艰难生活着的一员。

大笑着的契诃夫,是一个伟大的契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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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寻梦小说作文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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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鲁君,是一位性情中人,也是一位追求完美的理想主义者。年轻时我们曾一起用电脑预测人生,在“爱情”一栏,他的显示是“失意者”。对此他很不以为然,不无戏谑地声称:婚姻不等于爱情,情欲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在灵与肉上,我是精神至上主义者。我不仅不“失意”而且很得意,因为我有一位无与伦比的中情人,而且永远处于“热恋”之中,不会走进“坟墓”。

对朋友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法,我不反对,亦不苟同。直到有一天他拿出一叠纸张有点泛黄的信笺,那都是一些未发出的情书,我看后不禁为之心灵震颤。经其同意,现将其中一封公之于众,姑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吧。

C君:梦是虚幻的,生活是真实的,而我却有相反的企盼。当我们感情的闸门在现实中无法开启时,梦却给了我们一个任凭感情迸泻的天地。多少年了,我正是从梦中寻找属于我们的世界。

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你说呢?这是因为我太爱你了,爱得晕眩,爱得痴迷,爱得无以言表。“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算是把题点破点透了,把爱情提到如此高度,世上恐怕再难找出第二人,我自恨无法超越;“情到深时无怨尤”,又饱含着怎样痛苦的爱情体验,我亦感同身受。古今中外有多少凄美绝伦、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多么希望我们也会成为其中的一个。

我羡慕终成眷属的天下有情人;我赞叹殉情化蝶的梁祝;我五次三番地翻读“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我甚至嫉妒被迫与爱妻离异的陆游……不管怎么说,他们毕竟爱了,爱过,有缺无憾。而对你,我只能把爱深深地、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也许因为我们都是看重传统道德而压抑自己感情的人,都是宁愿牺牲个人幸福而丝毫不想伤害无辜者的人,都是自己心里滴着血却去抚平别人皱折的人,以致我们“纯洁”的甚至没有握过一次手。但是,这又有什么呢?“超越朋友,不逾底线”的交往方式,符合我们做人的理念,恐怕也是你我之间相处的最好选择了。肌肤之亲固然令人销魂,而心灵的交融更是回肠荡气。真正的、刻骨铭心的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它犹如潜流,不见奔腾,却在渗透,永远不会止息。我们年龄相仿,意趣相投,都是那么向往美好生活,对理想追求又是那么执着,在对事物的观察和对世界的看法上,总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见解、共同的情愫。记得那年你的生日,我曾送过你一首诗,那“此生无所求,但愿君长健”的诗句,使你神色遽变,笑苦凄然。就在那一刹那间,我分明感受到你心灵的颤栗,洞见了你那闪亮的心烛。呵,我时时刻刻都在为你活着没有白活,你今生今世都是我的精神寄托确堪重托,有你这样一位美丽、智慧、善良的红颜知己我应该知足了。多少年前,我曾想仿效少年维特而自杀,但我终于没有那样做,只是为了听到你的音讯,看到你的倩影,感受你的存在。因为每天只要能见上你一面,接上一个你的电话,哪怕听到你的名字和有关你的信息,我就会在心理上得到最大的满足。多少年后,你我已为人父母,但平常见面时仍会怦然心动,羞赧挂在脸上。“相见时难别亦难”,相见不知有多少话要说,却往往是相对无言;相别未曾两眼潮湿,却难掩再见的期待。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是圣洁的女神与天使,容不得丝毫亵渎。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自从我遇到了你,就为你的倾国倾城色、冰清玉洁心所倾倒、所折服,从此任何异性就对我失去了诱惑力。我可以为你而活,也愿意为你而死。“李白入我梦,明我长相忆”,是杜甫对李白的思念,而你则天天走进我的梦里,可说是有梦就有你,呼之即来,挥之不去。借用基督山伯爵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爱你我才最爱我自己。

多少回/我从梦中醒来/又闭上眼睛/去继续追寻梦踪/那裸露的灵魂/无饰的情态/自由的两人世界/怎忍它匆匆消逝/留住梦境/活在梦中/我永远的希冀

但愿我发自肺腑的心声,变为你美妙多情的歌喉,永远响彻,响彻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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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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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据说是收录他的杂文最全的一本。我个人比较喜爱他的杂文,作为一个自由人文主义者,王小波终其一生思考并快乐着。

王小波说:我正在出一本杂文集,名为《沉默的大多数》。大体意思是说:自从我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方,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此刻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联——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但是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正因经历了严酷的时期(),之后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

沉默是一种人类学好处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能够传播等等。”

王小波的杂文别具特色,自成一体。幽默的笔调,使得文章妙趣横生,捧腹之余更多的是深深地思索。品读时,你能体会到阅读的快感和思维的乐趣。如《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驴和人的新寓言》和《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等都是异常幽默犀利的好文章。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这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被他拉到一齐,说出了个性的味道,有点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如在《驴和人的新寓言》一文中,他从驴的角度去谈父子与路人的行为,说他要替受罪的驴说话,当翻译义不容辞。文中驴被老子和儿子四脚抬起的时候叫喊,“我得罪谁了,你们这么捏咕我!”得出了这篇新寓言的寓意是:“闭上你的臭嘴,让别人走路”,与原来寓言的寓意:“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大相径庭,但同样意味深长。而且,在论述的过程中,幽默诙谐之处信手拈来。许多口语的使用,让文章更为生动,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大大加强了文章的穿透力和说服力。

王小波说,选取沉默的人就应是有什么隐衷或者干脆是正因对语言产生了厌恶感。

我并非如此,只是觉得在被这个社会同化着。年小时口没遮拦别人还能够不予计较,正因把你看做孩子。等有一天真正走进了社会,这种特权就自动被剥夺了。说话不留意?很好,请自己承担祸从口出的后果。于是我们最后变得沉默,同时年少时的锋芒毕露、棱棱角角也就被慢慢磨圆了。

当然沉默只属于成年人,小孩子们是不屑于此的,他们总是天真可爱的,有话要说时,完全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心中想说的话,不一次说尽是绝不会罢休的。我真是羡慕孩子们的执着,也期望自己能够再回到童年时代,不是为了逃避现实,只是正因我对那时的真实有着一种特殊的怀念,那时的我是不沉默的。

我很喜爱王小波,调侃、睿智,在玩笑中说着智慧和讽刺,这是一种洒脱和无奈。《沉默的大多数》很不错,王小波是比较深切体会什么是自由的并且发奋过着一种内心自由的生活,能够说他很有观察力也很诙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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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美国短篇小说《两块面包》

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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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块面包代表什么?讲述了什么?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两块面包》,欢迎阅读了解。

作者: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处,店门前三步台阶,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玛莎小姐今年四十岁,嘴里镶着两颗假牙,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许多结婚机会远不如玛莎小姐的人都已结了婚。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产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他准是住在一座小阁楼上,画着画儿,嘴里啃着陈面包,心里大概在惦记着玛莎店里的种种美味。想到这儿,玛莎那颗善良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

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玛莎从自己的房中取来一幅威尼斯风景油画,把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两天以后,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真的吗?”玛莎一边包着面包一边说,“我非常喜欢艺术和绘画。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暗窃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这位顾客回答说,“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从此以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蛋糕,从未要过馅饼。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没有勇气,她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们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站柜台时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

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他把一枚五分镍币放在柜台上,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消防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的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玛莎灵机一动,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欢快异常,然后这位顾客便离开了。玛莎暗自微笑,但又不禁焦虑不安: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叹了口气,快步来到店堂,她的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着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声嘶力竭地吼着: “你毁了我!”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揪着那件背心的前襟。这时,一个男人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想您应该知道,小姐,他叫巴姆勃格,是个建筑绘图员。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他为一个市政厅的新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您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巴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您知道,小姐,那黄油把巴姆勃格的图,全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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