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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名人尊师重道的历史典故实用五篇 作文题目推荐20篇

导语:你最崇拜的名人是谁?关于这个名人的事迹你了解多少?古代名人尊师重道的历史典故实用五篇 作文题目怎么写?古代名人尊师重道的历史典故实用五篇 作文题目由瑞文网小编最新整理收集,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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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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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名丘,字仲尼,是儒家的创始人。他在年老的时候,带着他的弟子周游列国。在他64岁那年,来到了楚国的叶邑。叶邑大夫沈诸梁热情接待了孔子和他的弟子。沈诸梁人称叶公,他只听说过孔子是个有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出了许多优秀的学生,对孔子本人并不十分了解,于是向孔子的学生子路打听孔子的为人。子路虽然跟随孔子多年,但一时却不知怎么回答,就没有做声。

后来,孔子知道了这件事,就对子路说:“你为什么不这样回答他:‘孔子的为人呀,努力学习而不厌倦,甚至于顾不上睡觉,忘记了吃饭,津津乐道于授业传道,而从不担忧受贫受苦;自强不息,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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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鸿雁传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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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利用一些历史典故作为素材,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鸿雁传书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欣赏。

【出处】

《汉书·苏武传》。

【释义】

鸿雁是大型候鸟,每年秋季南迁,常常引起游子思乡怀亲之情和羁旅伤感。鸿雁传书指通信。后来,人们就用鸿雁比喻书信和传递书信的人。

【历史典故】

汉武帝天汉元年,匈奴向汉朝求和,于是,汉武帝就派中郎将苏武出使匈奴。苏武接受任务以后,带着使团及丰厚的礼物出发到匈奴。不料,反复无常的匈奴单于不但不感谢,反而受坏人挑唆,把苏武等人扣押起来,要苏武投降。金钱、高官厚禄、冻饿折磨,这些都没能使苏武屈服,他坚决不投降。没办法,单于只好下令将苏武送到北海边上(现在的西伯利亚贝加尔湖一带)去牧羊。并且对苏武说:“等公羊何时生了小羊,就送你回汉朝去!”公羊怎么能生小羊呢?用意十分明白,单于是坚决不放苏武回汉朝了。

北海一带,荒无人烟,终年白雪覆盖。苏武只能以野鼠洞里的草子充饥。每天,苏武一边牧羊,一边抚弄着出使时汉武帝亲手交给他的旌节,心中深深地怀念着自己的祖国。夜晚睡觉时,他将旌节紧紧抱在胸前。就这样,日复一日,艰苦地度过了漫长的岁月。

后来,汉武帝死后,汉昭帝即位,匈奴又与汉朝议和,但单于仍不让苏武回汉朝,还谎称苏武已经死了。与苏武一起出使匈奴的常惠,千方百计把苏武的情况告诉了汉朝使者,还为使者想出了一个要回苏武的妙计。

第二天,汉朝使者去见单于,按照常惠的计策对单于说:“你们匈奴既然要诚心跟汉朝结好,就不该再欺骗我们。苏武明明没有死。有一天,我们皇上在上林苑里射猎,射下一只大雁,大雁的脚上系着一条绸子,那是苏武写给皇上的一封信。信里说他在寒冷的北海地方牧羊,你们怎么说他死了呢?大雁能带信,这是天意,你们怎么可以欺骗天呢?”单于听了,不觉大吃一惊,只好承认自己说了谎话,而后又说:“苏武的忠心都感动了飞鸟,难道我们还不如大雁吗?”说完,他立即向汉朝使者道歉,并答应赶快派人把苏武从北海地方找回来。

苏武回到了阔别二十年的京城长安,汉昭帝接见了他们,还叫他到先帝庙里去拜见汉武帝的灵位,并把那根光秃秃的旌节交还到汉武帝灵前。

【成长心语】

历史学家吴晗曾写过一篇《谈骨气》的文章,其中提出做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骨气。所谓骨气就是做人要坚持原则,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明是非、知荣辱,不拿原则做交易。一边是高官厚禄,一边是赤胆忠心,苏武用不屈的铮铮傲骨作出了最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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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最信任的人

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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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过去,一天,一个农夫正在路上行走,突然发现:在山脚下有个过路人正在睡觉,一条大灰狼悄悄地走近他。农夫赶忙大声喊叫:“喂,过路人,快起来!狼咬你去了!”

睡觉的人立即醒来,从腰中拔出短剑。眼看着狼就要走到身边了。可这时狼改变了主意:不去咬过路人了,而是扭头往回走,钻进灌木丛里。

农夫走到过路人身边。过路人说:“太感谢你了,好心人!你救了我的命。如果你不来,我可能已经被狼吃了。我是个财主。我要赏给你一袋金币。”

农夫一听非常高兴,眉飞色舞。他想:“真是福从天降!我还从未见过金币的模样呢,现在我就要有一整袋金币了!”

财主一见农夫欣喜异常的样子心中暗想:“我是否有点慷慨过分了呢?我是否答应赏给他的太多了呢?我由于惊恐而一时说走了嘴。得想个妥善的办法……”然后他就说道:“我就住在山后的村子里。你明天到我家来。你不要一个人来,要带一个你完全信任的人来。因为你要背一袋金币的!”

农夫回到家里之后就把一切情况都对妻子讲了。“你怎么想:谁是最可靠的人,谁能不对我们的金币眼红,我和谁一起去领赏才合适呢?”农夫问妻子。

妻子说:“没有这样可靠的人。我谁也不相信。我自己和你一起去,由我来保护你。”

他们夫妻二人便一同来到财主家。财主殷勤地迎接他们,桌上摆满丰盛的酒席款待他们。农夫便开怀畅饮,喝了个酩酊大醉,倒卧在床上就睡着了。

这时财主对农夫的妻子说:“我没曾想,农夫竟然有一位如此美貌的妻子。你成为财主的妻子该多好!你可以穿丝绸、戴金银。你有一双多么美好的手!可你却从早操劳到晚!你如果成为财主的女主人,就可以支配一切。就是你们现在把这些金币拿去,花上一年两年,三年五载,最后还会成为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我还没有妻子,是个单身汉。假如你答应嫁给我,你就会成为我全部财富的主人,那时你就坐享清福,永远不再操劳了。”

农夫的妻子听了这番话,心想:“的确如此,一袋金币有什么了不起?这对我来说,未免太少了。那我就永远做财主的妻子吧。”于是她就说:

“我答应了。可我的丈夫如何处治呢?”

“把他杀了。”

“一个女人怎么能斗过一个男人呢?”

“你乘他熟睡时就把他杀死。你看,那儿有一把短剑。”

农夫的妻子抓起短剑,走到丈夫身边,把短剑高高举起,在这紧要关头,财主突然大叫起来:“快起来,客人,快起来!你妻子要杀死你!”

农夫的妻子一听这话,手持短剑木呆呆地停在那里,宛如一具僵尸。农夫跃身而起,看见了妻子和她手中的短剑。这时财主说话了:“在我睡觉的时候,差一点被狼吃了。你救了我一命。我也救了一命。现在我们俩可以说是谁也不欠谁的债,咱们两清,你们回家去吧。”

农夫和妻子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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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箭双雕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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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北周有一个智勇双全的人叫长孙晟。具有百发百中的射箭技艺,无人敢与他相比。

北周的国王为子安定北方的少数民族突厥人,决定把一位公主嫁给突玉摄图。为了安全起见,派长孙晟率领一批将士护送公主前往突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了突厥。摄图大摆酒宴。宴请长孙晟。酒过三巡,按照实晟人的习惯要比武助兴。突厥王命人拿来一张硬弓,要长孙晟射百步以外的铜线。只听得“格勒勒”—声,硬弓被拉成弯月,一枝利箭“嗖”地一声射进了铜钱的小方孔。“好!”大家齐声喝采。

从此摄图对长孙晟非常敬重,留他在突厥住了一年,并经常让他陪着自己一块儿去打猎。有一次,他俩正在打猎,摄图猛抬起头,看见天空中有两只大雕在争夺一块肉。他忙送给长孙晟两枝箭说:“能把这两只射下来吗?”“一枝箭就够了!”长孙晟边说边接过箭,策马驰去。他搭上箭,拉开弓,对准两只厥打得难分难解的大雕。“嗖”的一声,两只大雕便串在一起掉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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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管窥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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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利用一些历史典故作为素材,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以管窥天的历史典故,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出处】

《史记·扁鹊列传》。

【释义】

以:用或从的意思;管:就是竹管、竹筒;窥是从小孔或缝隙里看。本意是从竹管里看天空,只能看到很小一部分。比喻见闻狭隘,看问题片面。

【历史典故】

战国时期齐国的名医扁鹊,原名秦越人。因为他救活了许多濒于死亡的人,所以当时人们把他称作传说中黄帝时代的神医扁鹊,而不去提他真实的姓名了。传说,扁鹊曾得到过仙药和秘方,能隔墙给人看病,并能看清病人的五脏六腑,病灶在什么地方。

有一年,扁鹊带领弟子外出巡医,路过虢国都城的王宫,隔墙听到宫内一片哭声,不知除了什么事,他就向宫外守门人询问。方才得知是太子刚刚去世。扁鹊又问:“他什么时候去世的?得了什么病?”守门人回答:“今天早晨鸡叫二遍的时候去世的。太子的病是血气运行没有规律,陰陽交错而不能疏泄,所以突然昏倒而死。”扁鹊凭借自己的经验,已经知道太子得了什么病。于是,他对守门人说:“请禀告君王,我是齐国的医生秦越人,能使太子复活。”守门人瞧了瞧扁鹊,说:“先生该不是胡说吧?人死了还能治活?我听说上古有个姓俞的医生,治病不用汤剂、药酒及其他东西。一解开衣服诊视,就能知道疾病所在,然后剖开皮肤,疏通经脉。先生的医术能如此,那么太子就能再生了,不然的话,要使他再生是骗人。”扁鹊再三请求守门人,他就是不答应。扁鹊叹息说:“您说的那些治疗方法,就像从管子里去看天,从缝隙中看花纹一样。我用的治疗方法,不用给病人切脉、察看脸色、听声音,只要观察病人的体态神情,就能说出病因在什么地方。”

守门人见他说得很有把握,终于答应替他去禀报国君。国君一听太子有救了,非常高兴,即刻请扁鹊进宫给太子看病。扁鹊仔细检查了太子的身体,切了太子的脉,然后为太子实施针灸。当银针扎进太子身体后,太子就慢慢睁开眼,嘴唇微微动了动,周围的人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扎完针后,扁鹊又为太子配制了几副药,同时告诉太子侍从如何煎服。最后,他对君主说:“太子不出一个月,身体就会康复。”果然,没出一个月,太子完全恢复了健康。

从此,扁鹊的名声就更大了。

【成长心语】

守门人一开始不把扁鹊看在眼里,他不相信也不了解扁鹊有如此高的医术,只能说明他见识狭隘。而生活中还有一些人,不但见识狭隘,心胸也狭隘,他们用厚厚的壳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生活在自己狭小冷漠的世界里。他们处处以自我利益为核心,无朋友之情,无恻隐之心,不懂得宽容、谦让、理解、体贴、关心别人。他们始终生活在愤怒及痛苦的陰影下,阻碍了正常的人际交往,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所以才是真正的睿智,以一种豁达、宽容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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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长征中湘江战役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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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访湘江战役古战场,被深深地震撼。

敌我力量悬殊,在被动的情况下,红军硬是靠着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斗志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突破了30万敌兵设防的第四道防线,粉碎了蒋介石聚歼红军于湘江东岸的迷梦。

那场“最惨烈、最悲壮、最辉煌”的战役,中央红军由出发时的8.6万人锐减到3万人。无数烈士用自己年轻的生命为长征铺垫了胜利前进的通途。

湘江战役在历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其意义重大。湘江战役是长征的转折点,它不仅在军事上粉碎了敌人的阴谋,更重要的是,红军开始反思战略思想的错误,开始认识到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湘江战役为遵义会议的召开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70余年过去了,历史的沧桑早已淹没了昔日的硝烟,但湘江精神的旗帜却跨越历史的时空永恒地飘扬,那样光彩照人!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将永远激励着人们奋发图强,开拓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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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李白蔑视权贵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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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六十一岁那年,宠爱上了年轻的杨贵妃。据说,杨贵妃是个少见的美人,而且生得聪明伶俐,懂得音乐。唐玄宗把她的两个哥哥都封了官,三个姐姐都封为夫人。杨贵妃有个远堂兄弟杨钊(音zhāo,后来改名杨国忠),在蜀中穷得过不了日子,听到他堂妹封了贵妃,就带点礼物到长安找杨贵妃。杨贵妃在玄宗面前说了几句好话,杨国忠就当上了一名禁卫军参军。

唐玄宗早把政事交给了李林甫。有了杨贵妃以后,他更是经常留在宫里寻欢作乐,连每天例行的早朝也懒得出来了。杨贵妃想要什么,他就总想方设法给她办到。杨贵妃爱吃新鲜的荔枝。荔枝是南方出产的果品,长安在西北,哪来的荔枝?唐玄宗为了讨杨贵妃的欢喜,专门下命令叫岭南官员派人骑着快马拼着命赶送,像接力棒一样,一站一站把荔枝运到长安。荔枝到杨贵妃手里的时候,还又红又香,味道没变哩。

唐玄宗、杨贵妃每天饮酒作乐,少不了叫人奏奏音乐,唱唱歌曲,但是宫里原来的一些老歌词都听腻了。他想找人来给他填点新歌词。

有一个官员贺知章在唐玄宗面前说,长安新来了一个大诗人,名叫李白,是个天才,无论做诗写文章,都十分出色。唐玄宗也早就听到过李白的名声,就吩咐贺知章赶快通知李白进宫。

李白字太白,是唐代最著名的大诗人之一。他出生在碎叶,上代是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东)人,从小博览群书,性格豪放,除读书之外,还练得一手好剑。李白二十多岁起,为了增长见识,到各地游历。他不仅到过长安、洛阳、金陵、江都许多大城,还到过洞庭、庐山、会稽等许多名山胜地。由于他见识广博,加上才智过人,因此,他在诗歌写作上有了杰出的成就。

李白是个有政治抱负的人,他生性高傲,对当时官场上的腐朽风气很不满意,希望得到朝廷任用,让他有机会施展政治上的才干。这一次到长安来,听到唐玄宗召见他,也很高兴。

唐玄宗在宫殿上接见了李白,和他谈了一阵,觉得他的确很有才华,高兴地说:“你是个普通人士,但你的名字连我都知道了。要不是有真才实学,怎么可能这样出名呢?”

接见以后,唐玄宗就把李白留在翰林院,要他专门给他起草诏书。

李白爱好喝酒,喝起酒来,还非喝到酩酊大醉没有完。进了翰林院之后,他改不了这个习惯,空下来,还是找一些诗友到长安酒店里去喝酒。

有一次,唐玄宗叫乐工写了一支新曲子,还没填上歌词,就命令太监去找李白。太监们在翰林院和李白家,都找不到李白。有人告诉太监,李白上街喝酒去了。

太监们在长安街上找呀找呀,好容易在酒店里找到李白,原来李白喝醉了酒,躺在那里睡着了。太监把他叫醒,告诉他皇上召见他。李白揉揉眼睛,站起了身,问是怎么回事。太监们来不及跟他细说,七手八脚把李白拉进轿子,抬到宫里。

李白进了内宫,抬头一看是唐玄宗,想行朝拜礼,身子却不听使唤。太监们见他醉得厉害,就有人拿了一盆凉水,洒在李白脸上,李白才渐渐醒过来。

唐玄宗爱他的才,也不责怪他,只叫他马上把歌词写出来。

太监们忙着在他面前的几案上放好笔砚绢帛。李白席地坐了下来,忽然觉得脚上还穿着靴子,很不舒服。他一眼看见身边有个年老的宦官,就伸长了腿,朝着那宦官说:“请您帮我把靴子脱下来!”

那个老宦官原来是唐玄宗宠信的宦官头子高力士。他平时仗着皇帝的势,在官员前作威作福,现在一个小小的翰林官居然命令他脱靴,简直气昏了。但是唐玄宗在旁边等着李白写歌词,如果得罪了李白,让唐玄宗扫了兴,也担当不起。他忍住气,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笑嘻嘻地说:“唉,真是喝醉了酒,拿他没办法。”说着,就跪着给李白脱了靴子。

李白脱了靴子,连正眼也不看高力士,拿起笔来龙飞凤舞地写起来,没有多少时间,就写好了三首叫做《清平调》的歌词交给唐玄宗。

唐玄宗反复吟了几遍,觉得文词秀丽,节奏铿锵,确是好诗,马上叫乐工演唱起来。

唐玄宗十分赞赏李白,但是那个给李白脱过靴子的高力士却记恨在心。有一次,高力士陪伴杨贵妃在御花园里赏玩景色。杨贵妃很高兴地唱起李白的诗来。

高力士装作惊讶地说:“哎呀,李白这小子在这些诗里侮辱了贵妃,您还不知道吗?”

杨贵妃奇怪地问怎么回事。高力士就添枝加叶地造了一些谣言,说李白写的诗里有一句话,把杨贵妃比作汉朝一个行为放荡的皇后赵飞燕,是有心讽刺她。

杨贵妃听信了高力士的话,真的生了气,后来在唐玄宗面前一再讲李白怎么怎么不好,唐玄宗渐渐对李白也看不惯了。

李白终于看出在唐玄宗周围,都是一些像李林甫、高力士那样的趋炎附势的小人;他留在唐玄宗身边,不过帮他解闷散心,要想政治上有所作为是不可能的。到了第二年春天,就上了一道奏章,请求辞官还家。唐玄宗顺水推舟批准了他的要求,为了表示他爱才,还赐给李白一笔钱,送他回家。

李白离开长安以后,重新过着诗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有的时候隐居读书,有的时候周游各地。在这些日子里,他写下了许多讴歌祖国壮丽山河的诗篇。

有一次,他从白帝城出发,乘船经过长江三峡,到江陵去。一路上他即景生情,写下了一首诗: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李白的许多诗篇表现了他豪放的气概、丰富的想象和热烈的感情,成为我国文学史上的不朽名作。

正当李白热情地讴歌祖国山河的时候,由于唐王朝的腐败,中原地区遭受了一场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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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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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常常出游外地,访贤求师。有一天,他散步走到一座桥旁边,看见桥头上坐着一位胡子全白了的老人。

老人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脚尖勾着鞋不停地晃动。张良觉得好笑,就多看了他几眼,老人见张良瞧自己,忽然一抬脚,把鞋甩到桥下面去了。老人对张良说:"喂!你去,把我的鞋捡上来!"张良听了,心里很不高兴,可再一看,老人胡子、头发都白了,又挺可怜他,就强忍住性子,把鞋捡了上来,送到老人跟前。谁知那老人又把脚往前一伸说:"你给我穿上。"张良还是忍住性子,便蹲下来,替老人穿上了鞋。老人笑了笑,慢慢地站起来,什么也没说,大摇大摆地走了。张良望着老人背影,觉得很奇怪。他刚转身要走,老人又回来了,对他说:"你这个小家伙不错,我愿意教你学点儿本事。五天以后的早晨,你在这儿等我。"张良连忙答应了。第五天早晨,他刚上桥,就见老人已经站在桥上了。老人生气地说:"你怎么让我老头子等你呀?这样可不行。要想学,再等五天吧!"又过了五天,张良一听鸡叫,就起身往桥上去,可老人又先到了。他只好认错。老人瞪了他一眼说:"你要真想学,过五天再来。"说吧,拂袖而去。盼到第四天,到了晚上,张良连觉也没睡,半夜就到桥上等着。过了一会儿,老人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了。张良迎上前去,见了礼。

老人高兴地说:"年轻人要学本事,就得这样啊!"老人从怀中取出一卷兵书,递给张良说:"你好好读这部书,将来准能成就大事业。"张良接过书,道了谢,还想再问些什么,老人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快步走远了。从此,张良专心致志地钻研这部兵书,最终成了一位有名的军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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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克己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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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成语或者短语,都蕴含着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历史典故:克己奉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历史典故:克己奉公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祭遵传》。

【释义】克己:约束自己;奉公:以公事为重。克制自己的私心,以公事为重。比喻一个人对己要求严格,一心为公。

【历史典故】

祭遵,字弟孙,东汉初年颍陽人。祭遵虽然出身豪门,但生活非常俭朴。他从小就喜欢读书,知书达理,贤孝博学。

公元24年,刘秀攻打颍陽一带时,祭遵前去投奔,刘秀便将其收到帐下。刘秀发现祭遵为人正派,做事讲究原则,便任命他为军市令,负责军营的法令,管理军纪。祭执法严明,不徇私情,为大家所称道。

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后,依法把这名小侍从处以死刑。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有人劝谏刘秀说:“严明军令,本来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对,这样号令三军才有威信,保证以后再也没人敢以身试法了。”

刘秀听了觉得有理,笑着说:“这个侍从死得太妙了,他一个该死的人让我看到了我的营帐中的两个贤人。”于是,他不但没有降罪于祭遵,还提升他为刺奸将军。后来,祭遵因屡立战功,又被封为征虏将军,颍陽侯。

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做事谨慎,克己奉公,常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了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俭朴,家中也没有多少私人财产,即使在安排后事时,他仍嘱咐手下的人,不许铺张浪费,只要用牛车装载自己的尸体和棺木,拉到洛陽草草下葬就可以了。

【成长心语】

“克己”,便是要对自己有要求,有一个时刻不能松懈的标尺。贪、嗔、痴,这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诱惑,但不同的人在诱惑面前的表现却大不一样。克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成为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人,这应是我们对自己的最起码的要求。“奉公”,是一种为自己所在的团体贡献力量的义务,是一种维护自己所在团体的公平与公正的义务。以法律和法规为行事的准则,以共同利益为行为的目标,以众人的幸福为己任,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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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明察秋毫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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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文类聚·慎子》:“离朱之明;察秋毫之末。”

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曾在春秋时先后称霸,统领诸侯,是霸主中的代表。几百年后,战国时的齐宣王田辟强也想称霸,因此他向孟子请教。齐宣王对孟子说:“您能把有关齐桓公、晋文公的事迹讲给我听听吗?”孟子答道:“对不起,我们孔夫子的门徒向来不讲霸主的事。我们只讲王道,用道德的力量来统一天下。”齐宣王问道:“那要有怎样的道德才能统一天下呢?”孟子说:“我听说,有一次新钟铸成,准备杀牛祭钟,您看见好好一头牛,无罪而被杀,心中感到不忍。凭您这种好心,就可以行王道,施仁政,统一天下。问题不在于您能不能,而在于您干不干罢了!比方有人说:‘我的力气能举重三千斤,但举不起一根羽毛;眼力能看清秋天鸟兽毫毛那样细微的东西,却看不见满车的木柴。’您相信这种话吗?”齐宣王说:“当然不相信!”孟子紧接着说:“是呀,不能相信。如今您的好心能用来对待动物,却不能用来爱护老百姓,这也同样难于叫人相信。老百姓之所以不能够安居乐业,是您根本不去关心的缘故。显然,这都是干与不干的问题,而不是能与不能的问题。您问能不能行王道、统一天下,问题也是如此,是不去干,而不是不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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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明成祖迁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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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明成祖迁都北京,是指明成祖朱棣将明朝的首都从南京迁往北京,是具有中国历史重大意义的事件,其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造成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朱棣在南京做皇帝,一刻也没有忘记他的军事与政治根据地北平。当年,他就改北平为北京,作为陪都,并着手迁都北京的工作。

北京在辽和金代都做过都城,元代称为大都,更成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虽然在元朝末年,北京城市受到严重破坏,经济凋敝,人口减少,但是北京在政治、军事上的重要性却更突出了。当时,威胁明朝安全的主要力量,仍然来自退守到关外的元朝残余势力,他们一直想打回北京,复辟元朝。将明朝的京城迁到北京,将能更有效地组织力量,抵抗元朝残余势力的侵犯。明成祖就曾多次从北京出发,征讨瓦剌等蒙古贵族。

明成祖在北京镇守过二十多年,既熟悉那里的一切,又有盘根错节的势力和深厚的感情,建都北京,自然更能巩固他的统治。

早在永乐元年以后,明成祖就多次命令将江苏、浙江、山西等九省大批富足的居民迁到北京;又在昌平营建他的陵墓。

公元1416年,他命令文武大臣讨论营建北京城的方案。第二年,任命泰宁侯陈为营建北京的总指挥,前后从全国各地招来二十多万工匠,上百万的民,还有难以计数的军队。建城所需材料来自全国各地。百年以上的珍贵木材,是从湖广、四川、贵州等地采伐,经过千山万水运送到北京的;城砖与墙砖,则在山东日夜烧制;宫内铺地的“金砖”(大方砖),则烧制于苏州。

营建北京,主要是建设宫城(紫禁城)和皇城(包括祭坛和官署)。明代的紫禁城建在元代皇宫大内的旧址,但略向南移,南北方向上则扩大了许多,长九百六十米,东西宽七百六十米。周围城墙高十多米,在东西南北的正中分别有东华、西华、午、神武四座城门。午门南面是皇城的南门,称承天门,就是今天的******。皇城外有宽五十二米的护城河。紫禁城中的宫殿分前后朝。前朝(外朝)有皇极、中极、建极三大殿,后朝有乾清宫、交泰殿、保宁宫三大殿。六座大殿都位于全城的中轴线上,布局非常严整。

营建北京的工程中,明成祖重用了一个能工巧匠蒯(kuǎi)祥。蒯祥是苏州人,出身于木工世家。他父亲主持过南京城宫殿木工活的制作。蒯祥也学得一手好手艺,建房造屋,估计尺寸,量度长短,布置间架结构,与设计不差分毫。他还精通泥、石、漆、竹等手艺。据说,他能够双手各拿一支笔,同时画两条龙。画成后,两条龙龙身可以完全重合在一起。

蒯祥隶属于工部管辖。紫禁城开始修建后,他被明成祖召到北京,担任“营缮所丞”(负责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紫禁城的布局,多出于他的巧妙设计。他还常常解决一些技术难题。据说,有一次,一个木工锯皇极殿宫门门槛时,不小心将木料锯短了一尺。这根木料是缅甸进贡的珍贵巨木,这个工匠立即面临杀身之祸,吓得没了主意。蒯祥来看后,端详了一会,说:“没有关系,可以补救。”他让闯了祸的木工将木料的另一头也锯短一尺。那木工却不敢下手。蒯祥便接过锯来就锯。锯完,按尺寸另外雕刻了两个口中含珠的龙头,用活动头装到锯短了的门槛上。再把门槛安装到门上,尺寸完全吻合,而且便于拆卸。这种装置,被称为“金刚腿”。

还有一次,宫殿上梁时,一端的头怎么也投不准,在场的工匠毫无办法,又请蒯祥来解决。他爬到梁上,看准位置,猛一斧头,两根梁木就服服帖帖地吻合到一起了。蒯祥因此被人称为“蒯鲁班”。他后来做到工部尚书(负责建筑、制作的最高长官)。直到明天顺年间,明朝宫廷内的所有营缮、建筑,都还由他负责。

经过多年的修建,北京宫城与皇城终于基本建成。明成祖于公元1420年,正式将京城迁往北京。原京城应天府,改为南京,作为副都。

明成祖在北京,还让他的大臣姚广孝为他建造了两口青铜巨钟。人们推测,这是因为明成祖在“靖难”之役中屠杀过的人太多,心里恐惧,而希望建造这样两座充满法力的大钟,来保佑他的心灵的平安。这两座大钟,现在还剩一口,重四百多公斤,高七米,外径三米三,上面铸满二十多万字的经文,成了北京的传世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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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孝顺的历史典故:闵损芦衣救母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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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阅读古代名人孝顺历史典故,有利于学习中国历史文化和优秀传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闵损芦衣救母的历史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闵子的简介

闵子(公元前536--公元前487),名闵损,字子骞,尊称闵子,世以字行。生于鲁国萧邑,孔子高徒,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回并称,为七十二贤之一。

闵子为人所称道,主要是他的孝,作为二十四孝子之一,孔子称赞说:“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元朝编撰的《二十四孝图》中,闵子骞排在第三,是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先贤人物。

1074年,济南太守李肃之在墓前建祠祭祀,由苏辙撰文、苏轼书写《齐州闵子祠记》的石碑,叙述了修建祠堂的经过。到明代,经历城人刘敕发集,捐资重修了闵子骞墓和祠,并在殿后修起了“讲学堂”的东西厢房“斋”和“芦花馆”。

闵损芦衣救母的故事

周朝的鲁国,有个姓闵名损,字子骞的人。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不幸过世了。父亲娶了后妻,后妻又连续 生了两个弟弟。

人都有私心,因为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后母对待孩子就有很大的差别,平时对子骞很不好。

严冬,后母给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穿着保暖的棉花做的棉衣,两个小孩子就算是在户外玩耍小脸也是红扑扑的,可怜的子骞却裹在件单薄的芦花做成的衣服里。

数九寒天,寒风刺骨,子骞经常被冻得四肢僵硬,脸色发紫。

在一个严寒的冬天,子骞的父亲外出办事,要子骞驾车。冰天雪地,子骞身上芦苇做的衣服哪里能抵挡住冬天的严寒?双手被冻僵了,嘴唇冻紫了。一阵寒风吹过,子骞剧烈抖动的身体实在没法抓紧缰绳,一失手,驾车的辔鞍就掉了,这导致了马车发生很大的震动 。

坐在后面的父亲身体猛晃,很是生气,心想:这么大了连马车都驾不好,便要下车教训。正要斥骂时,突然发现子骞脸色发紫,浑身颤抖,很是奇怪,便上前拉开子骞的衣襟,顿时脸色大变,眼睛湿润。原来,子骞的“棉衣”里全都是一丝丝的芦苇絮,没有一片棉花的影子。

这样寒冷的天气,怎么能忍受的了呢?让孩子在三九天里受这样的冷冻这样的苦,是自己没有做到作父亲的责任啊!父亲更没想到,同床共枕的妻子竟然这样恶劣,居然对一个孩子都如此狠毒。当即决定把妻子赶出门去。

子骞听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含泪抱着父亲说:“母亲在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寒冷,可是如果母亲不在了,家里的三个孩子都要受凉挨饿了”, 他的这番话使父亲非常地感动,于是就不再赶他的后母了。

看到闵子骞一点都不怀恨于心,并为自己劝解,后母深受感动,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相当的后悔,此后把子骞当成自己的小孩一样爱护。这便是著名的二十四孝中的芦衣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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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好朋友”和“心腹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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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要给齐庄公报仇的人叫卢蒲癸,他是齐庄公最亲信的人。齐庄公给崔杼害死的时候,晏平仲把国家和国君区别开来看,可是那时候别的人不那么想。他们以为忠于主人就是好人,至于主人怎么样,那可不管。因此,齐国有几个臣下为了忠于国君,自杀了,也有跑到别的国去躲起来的。那时候,齐庄公的手下人王何对卢蒲癸说:“主公向来待咱俩不错,现在他给人害了,咱们应当一块儿死,才算是报答主公待咱们的一份情义。”卢蒲癸说:“死有什么用?你要是成心报答主公的情义,就应当活着。我说眼前咱们不如暂且逃到别的国去,将来一有机会,再替主公报仇。”他们两个人当时起了誓,各自走了。王何跑到莒国,卢蒲癸跑到晋国。卢蒲癸是个胆大心细的人,他临走的时候,跟他的兄弟卢蒲嫳[pie四声]说:“我走了之后,你得想法子去接近庆封,要一个劲儿地奉承他,胆要大,心要细。等到他信任了你,你再推荐我,叫我能够回来。那时候,咱们都做了咱们仇人的‘心腹人’,自然有法子替主公报仇了。”卢蒲嫳就照着他哥哥的话去办,果然当上了庆封的家臣。

崔杼杀了齐庄公之后,把齐国的大权全拿在自己手里。庆封心里非常气愤。可是他耐住性儿,故意透着跟崔杼十分投缘的样子。他还怕崔杼不放心,就天天饮酒作乐,打猎玩儿,显出他对于朝廷上的事没有多大的兴趣。崔杼见他没有争权夺利的心思,就把他当做好朋友看待了。

庆封的行动瞒得了崔杼,可瞒不了庆封的家臣卢蒲嫳。有一天,卢蒲嫳对庆封说:“先君是崔杼杀的,您倒跟他一块儿顶了这个罪名。既然一块儿顶着罪名,为什么齐国的大权由他一个人拿呐?您虽然宽洪大量,并不介意,可是全国的人,尤其是我们当家臣的,哪儿受得了哇!如今崔家内部闹了意见,弟兄们分成了两派。咱们不如以敌攻敌,借着他们的内讧,去跟他们两派的人都联起来,从中叫他们自相残杀。崔家的败落就是庆家的成功。这点事您是明白的。”庆封挺高兴地说:“我只道你是个勇士。想不到你还是个谋士。”他听从了卢蒲嫳的话,更加使劲地奉承着崔杼,背地里又和崔成、崔疆这几个人交上了朋友。

崔成和崔疆是崔杼的儿子。他们的母亲死了以后,崔杼才娶了棠姜。棠姜的兄弟东郭偃和她前夫的儿子棠无咎都当了崔杼的家臣。棠姜又生了个儿子叫崔明。崔杼为了讨棠姜的好,答应她把崔明当继承人。大儿子崔成知道了这件事,就自动地把长子的名分让给小兄弟崔明,自己情愿得到一个崔城[在山东省章丘县西北的崔氏城],打算将来老死在那边。崔杼答应了。东郭偃和棠无咎出来反对,说:“崔城是崔家的老根。不能给他。”崔杼就又收回了成命。

崔成气哼哼地去告诉他兄弟崔疆。崔疆说:“你已经把长子的名分让给了别人,再让一座城,又算什么呐?实在说吧,现在父亲还活着,他们就这么欺负咱们,将来父亲百年之后,你跟我怕的是要想当奴隶都当不上了!”崔成说:“那怎么办呐?咱们还是找庆封伯伯商量商量吧。”哥儿俩连夜去见庆封求他想个主意。庆封对他们说:“也别怪你们父亲。他倒是个好人,不过现在给东郭偃、棠无咎跟你们的后妈弄糊涂了。你们做儿子的受一点委屈,还没有什么。我倒是替你们父亲担心。你们怎么不想个主意把东郭偃和棠无咎去了呐?”哥儿俩说:“我们早有这个心。力量不够,有什么法子呐?”庆封的卫士卢蒲嫳插嘴说:“你们没有力量,难道你们的庆伯伯也没有力量吗?只要你们有志气,敢干,他能不帮你们的忙吗?”崔成、崔疆连忙给庆封跪下,一直不起来。庆封说:“好吧,我看在你们父亲的面上,给你们一百名士兵吧。”

崔成、崔疆得到了庆封的帮助,当时就发动起来了。他们把那一百名士兵埋伏在崔家附近的地方。俗话说,“明枪容易躲,暗箭最难防!”果然东郭偃和棠无咎上崔家去的时候,给士兵们杀了。崔杼听说前妻的两个儿子造反,把东郭偃和棠无咎的军队也接收过去了,自己一时又没作准备,气得什么似的,连忙叫手下的人预备车马。哪儿知道手下的人早就跑得一干二净。崔杼只好叫书童赶着车,从后门跑出去,一直去找他的“好朋友”庆封,诉说刚才的情形。庆封假装纳闷。他说:“竟有这种事?小孩子家居然敢这么无理取闹?要是你打算处治他们,我准帮忙。”崔杼挺感激地说:“求你赶紧替我把这两个奴才去了,我叫小儿子崔明认你做干爹。”庆封显出义不容辞的样子,立刻叫卢蒲嫳带着人马上崔家去。

卢蒲嫳到了崔家,一瞧崔成、崔疆已经把大门关上了。卢蒲嫳对他们说:“崔明拿住了没有?庆大人怕你们这儿人手不够,又叫我带了一队人来。”崔成、崔疆一听“恩人”来了,连忙开了大门把他迎接进去。大门一开,卢蒲嫳带来的士兵拥进去。那里边的一百名士兵本来都是庆封的人,自然听卢蒲嫳的话。卢蒲嫳大声嚷着说:“我奉了崔相国的命令,来逮两个忤逆不孝的儿子!”崔成、崔疆这才知道他们认贼作父,上了庆封的当。他们还没反抗,早就给卢蒲嫳带来的士兵杀了。卢蒲嫳跑到内房去找崔明。崔明刚巧不在家,逃到别的国去了。他倒把崔明的妈相国夫人棠姜找着了。她吊在房梁上。卢蒲嫳眼瞧着棠姜已经完了,扭头就走。他提着崔成和崔疆的人头回去报告崔杼。

崔杼一瞧见儿子的脑袋,又气又心痛。他问卢蒲嫳,“太太没吓坏吧?”卢蒲嫳说:“夫人还没下来呐。”崔杼对庆封说:“我还是回去吧。我的书童不会赶车,请借给我一辆车。”卢蒲嫳说:“我送相国回去。”庆封嘱咐他“小心伺候相国”。崔杼向“好朋友”庆封谢了又谢,然后回去。一到了家,就瞧见大门敞着,跑到里边一瞧,也不见一个人出来。窗户和门全打碎了,家里的东西也没有了。整个相国府鸦雀无声。崔杼见了那种凄凉光景,不由得掉下眼泪来。跑到内房一瞧,瞧见那位夫人早就悬梁自尽了。崔杼的心像碎了似的。回头叫了声卢蒲嫳,卢蒲嫳早躲在房门外边了。崔杼放声大哭,说:“我把他当做朋友,哪儿知道敌人假装朋友,害到我家败人亡。我还有什么脸面再活着呐!”他就把棠姜摘下来,自己挂了上去。

卢蒲嫳灭了崔家,回去报告了庆封。庆封上朝见了齐景公,说:“崔杼杀害先君,我已经把他治了罪。”齐景公连连点头,说:“是啊,是啊。”打这儿起,齐国的大权就落到庆封手里了。卢蒲嫳更得到了庆封的信任,做了他的“心腹人”。

有一天,卢蒲嫳请求庆封把他哥哥卢蒲癸召回来,庆封自然答应了。卢蒲癸回到齐国拜见了庆封。庆封见他挺有本事,叫他去伺候他儿子庆舍。庆舍是个大力士,一见卢蒲癸力气挺大,非常喜欢。卢蒲癸一心要给齐庄公报仇,低声下气地奉承着庆舍。庆舍非常喜欢,又见他胆大心细,挺有作为,就把他当做了“心腹人”,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从此,丈人、女婿更加亲热了。

庆舍常常带着卢蒲癸出去打猎。打猎的时候,庆舍直夸奖卢蒲癸的能耐。卢蒲癸说:“我这算得了什么,差得远着呐。我的朋友王何比我可强得多了。”庆舍一听,立刻叫卢蒲癸去把王何请来。王何拜见新主人。他奉承新主人跟卢蒲癸刚来的时候一样。庆舍想到崔杼为了没有心腹的勇士,才遭了人家的暗算,他就格外小心,叫卢蒲癸和王何当了卫士。每回出去的时候,他总叫这两个心腹卫士带着兵器,不离左右。

庆封专权,连公家厨房的经费他都管。齐景公喜欢吃“凤爪汤”,就是拿鸡爪子做的汤。大夫们也都学着他吃起来,当时传遍了全城,凤爪汤就成了顶名贵的吃食了。可是一只鸡只有两只脚,一碗凤爪汤就得十来只鸡。这么一来不要紧,鸡的价钱可就越来越贵了。厨子就要求庆封再加点菜钱。卢蒲嫳故意叫庆封得罪别人。他不等庆封回答,就说:“干么一定要吃鸡?鸭子不能吃吗?”庆封就叫厨子用鸭子代替。有一天,齐景公请大夫高虿[ch“好朋友”和“心腹人”的历史典故i四声]跟栾灶吃饭。这两位大夫没吃着凤爪汤,心里挺不痛快。出来之后,一个埋怨着说:“庆封掌了权,处处刻薄,连公家的伙食也克扣起来。这明明是慢待大臣。”一个说:“咱们并不是一定要吃鸡,可是照他这么目中无人地下去,今天不给鸡吃,明天就许不给鸭子吃,后天那就连饭都不给吃了。再下去,也许不准咱们上朝了。这可不能不防备。”他们这么发牢骚,早叫庆封的人听见了,庆封对卢蒲嫳说:“高家跟栾家对我这么不满意,怎么办?”卢蒲嫳说:“怕什么?要是他们再敢多嘴多舌地反对相国,就把他们杀了,也给反对的人一个下马威。”庆封依了卢蒲嫳的话,不把他们放在心里。

卢蒲嫳把这件事告诉他哥哥卢蒲癸,卢蒲癸又去和王何商量。王何说:“高家和栾家既然跟庆封闹意见,咱们就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去对付庆家了。”他们商量好了,当夜就去见高虿,对他说:“我们得着了一个秘密的消息,不能不告诉您老人家。相国打算攻击您跟栾家,你们可得防备着点。”高虿怒火上升,说:“哼!他不想想自个儿做的好事。他跟崔杼杀了先君,现在崔杼已经办了罪,他倒逍遥自在,还要找到我们头上来。我们应当替先君报仇,也把他办罪,才是齐国的忠臣。”卢蒲癸说:“大夫能够主持正义,惩办乱臣贼子,我们情愿追随左右。事情办成了,是您老人家的功劳,万一办不成,至多我们哥儿俩送两条命,决不连累您。”高虿挺高兴,直夸奖他们忠义。他就又去和栾灶暗中商量,准备动手。

公元前545年的秋天,庆封带着一批人马上东莱去打猎,把他儿子庆舍留在朝里。卢蒲嫳说是病了,没跟去。过了两天,正是国君上太庙去祭祀的日子。齐景公带着晏平仲和别的大臣上太庙里去。庆舍代替他父亲管理祭祀的事。太庙外头有庆家的士兵把守着,庆舍的身边有他“心腹人”卢蒲癸和王何保护着,一刻不离左右。卢蒲嫳把高家、栾家、陈家、鲍家的家丁埋伏在太庙左右。他们又在附近塔了一座台,锣鼓敲得震天价响。庆家的士兵在庙外没有什么事,就仨一群、俩一伙地去看热闹。庆舍正在祭祀的时候,高虿叫手下人在庙门上敲了三下,外边埋伏着的家丁就像发大水似地涌进来。庆舍吓了一跳,正想叫王何去抵御,卢蒲癸已经从背后用刀扎过去,扎透了庆舍的胸部。王何拿长矛扎伤了他的左肩磅。庆舍眼睁睁地瞧着这两个亲信的卫士,说:“你们!原来是你们!”说着他就拿起一把酒壶冲王何打去,把王何的脑袋打碎。庆舍受了重伤,右手抱住太庙的柱子,一使劲,整个屋子都震得摇晃了。他大叫一声,断了气。齐景公吓得魂儿出了窍。晏平仲小声地安慰他,说:“这是大臣们给先君报仇,除灭庆家。主公放心。”齐景公这才擦了擦脑门上的冷汗,脱去祭祀的礼服,上了车,急急忙忙地回宫去。

卢蒲癸带了四家的家丁去抄庆家,一面嘱咐大伙儿看住城门,不让庆封回来。庆封得着了这个信儿,立刻带着打猎的士兵回来攻城。可是士兵们明知道力量不够,慢慢地全跑了。庆封没有法子,只好逃到别国去。

卢蒲癸和卢蒲嫳哥儿俩把崔家和庆家都灭了,替齐庄公报了仇,就跑到北燕隐居起来。

庆封逃到鲁国,又从鲁国跑到吴国。没想到给楚王抓了去。他要拿诸侯盟主的身分把庆封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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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典故:白头如新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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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陽是西汉时期的齐国人,他听说梁孝王礼贤下士,就到梁国来游学,并上书给梁孝王,纵谈天下大事,以展示自己的才华。羊胜和公孙诡都是邹陽的朋友,他们也都是有才之人,但是羊胜嫉妒邹陽的才华,几次在梁孝王面前说他的坏话,终于有一天,梁孝王信以为真,下令将邹陽关进监牢,准备处死。

邹陽十分激愤,他不甘心就这样被人陷害,于是,在狱中给梁孝王写了一封信,信中列举事实说明:待人真诚就不会被人怀疑,纯粹是一句空话。他写道:“荆轲冒死为燕太子丹去行刺秦始皇,为燕国报仇,可是太子丹还一度怀疑他胆小畏惧,不敢立即出发;卞和将宝玉献给楚王,可是楚王硬说他犯了欺君之罪,下令砍掉他的双脚;李斯尽力辅助秦始皇执政,使秦国富强,结果被秦二世处死。俗话说:‘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意思是:双方互不了解,即使交往一辈子,头发都白了,也还是像刚认识一样;真正相互了解,即使是初交,也会像老朋友一样。相知与否,不在于相处时间的长短。”

梁孝王读了邹陽的信后,很受感动,立即把他释放,并奉为上宾。友情是一种不能完全用理智去对待的情感。两个人之间的友谊,与地位无关,与年龄无关,与时间亦无关。有些人,你即使与他相处一生,他也无法了解你内心深处的想法;但有些人,你们即使只是初相遇,他也已经可以看出你心底最深处的渴望。朋友也是要讲究缘分的!朋友是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你不仅要知道财富为何物,还要善于创造财富,善于从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知你心的朋友,并及时将那些永远无法沟通的人从朋友行列中驱逐出去。

【成语】白头如新

【发音】bái tóu rú xīn

【注音】ㄅㄞˊ ㄊㄡˊ ㄖㄨˊ ㄒㄧㄣ

【英译】to remain aloof from each other though associated till the hair is white

【释义】白头:头发白了;新:新交。指交朋友彼此不能了解,时间虽久,仍跟刚认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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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东周列国之太子做抵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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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庄公到了洛阳,见了周平王,就就向他辞职,说:“多蒙天王大恩,叫我父亲做卿士,我父亲死了,天王又把我收在朝廷里当差。可是我没有什么能力,实在不配占这么高的位子,求您准我辞职吧。”

周平王没想到郑庄公有这一招儿。他原来暗暗地和虢公忌父商量,要他做卿士。虢公忌父知道郑伯的厉害,不敢答应。这种私底下说的括,怎么都给郑伯知道了呐?睑上有点儿挂不住。只好说:“我好些日子没瞧见你,心里直惦记着。这会儿你来了,我就跟鱼儿见了水似地那么痛快。你怎么说要不干了呐?”

郑庄公说:“因为我的能力抵不上虢公啊。”

周平王一听见他提到虢公,当时脸就红了,使劲地压住自己,一边说:“那阵子我怕你太忙,正好虢公来了,我想叫他暂时代理几天。可是虢公又一死儿不答应,我早让他回去了。你别为了这事多心。”天王越是低声下气,郑庄公就越是趾高气扬,怎么说也是不干,弄得周平王就差给他磕头了。他说:“你们一家对朝廷都有功,这才叫你们在朝廷里当卿士,从桓公、武公、到你,已经四十多年了。这会儿你疑心我不用你,我怎么能叫你明白我的心意呐?要是你再不信的话,我就把太子送到郑国去,好不好?”

郑庄公推辞说:“这可不行。用人不用人,本来都由着天王,怎么能把太子送到我那儿去做抵押呐?”

周平王说:“不是这么说。都因为你把国事管理得很好,我叫太子上你那儿学习学习去,一面也好叫你放心。这有什么不行?”朝廷里的大臣们听了他们君巨俩的括,又要顾到周平王的面子,又不敢触犯郑庄公,就说:“依我们瞧,要是太子不去,去不了郑伯的疑心;单叫太子去,也没有这个道理。还不如一边送太子上郑国去学习管理国享,一边叫郑伯把他的公子送到这儿来做抵押,这才说得过去。”周平王和郑庄公都同意了。往后太子狐就住在郑国,公子忽住在洛阳。

公元前720年(周平王51年,郑庄公24年),周平王去世了。郑庄公和周公黑肩一同管理国事。他们叫公子忽回郑国去,又打发人去接太子狐回来。大子狐一直在郑国做抵押,连他父亲怎么害病,怎么死去,都没见着,心里挺别扭,一路上哭着回来。他本来就病病歪歪的,这回又伤心过度,一到洛阳,死了。太子狐早就有了儿子,大臣俩就立太子狐的儿子,也就是周平王的孙子,做天王,就是周桓王(公元前719-796年)。

周桓王因为他父亲在郑国做抵押,已经够丢脸的了,这回又为着奔丧,伤心太过而死,就把郑庄公恨到骨随里去了。他和周公黑肩商量,干脆不用郑庄公,用虢公忌父做卿士。周公黑肩说:“现在郑是强国,郑伯又挺厉害。天王不用他,他准得恨您。万一他不服,恐怕要出事。这还得多想想。”周桓王气呼呼地就说:“我偏不用他,他敢怎么着!”

周桓王就在朝堂上对郑庄公说:“你是先王的大臣,我不好意思委屈你在我手下当差,请你自便吧。”郑庄公说:“我早就要求辞职,就是先王不体谅我。这会儿天王答应我回去,我打心眼里感激您!”说着就回到本国,把天王不用他的话跟大臣们说了。他们听了,一个个捧眉毛、瞪眼睛地直生气。有的说:“打到洛阳去,把那个昏王废了。”有的说:“先忍耐一下,赶明儿再去朝见他,看他后侮不后悔。”大夫祭足说:“还是这样吧:我带领一队人马上洛阳那边去借点粮食。要是天王派人来责备咱,咱们就有了话了,一直打过去就得了。要是他不跟咱们为难,那会儿主公再去朝见他。”郑庄公点了点头。

祭足带颁着人马到了天王的温邑,对温大夫说:“我们国内王闹饥荒,筹划跟您借点粮食。”温大夫说:“没有天王的命合,我不敢作主。”祭足说:“救命如救火。我们等不了天王的命令,眼前正是麦子熟了的时候,你帮不了忙,我们自已来吧。”说着就叫过那些士兵来,都拿着镰刀,把地里的麦子割下来,运到郑国去。祭足指挥兵马交往复去地接应着。温大夫见了,连气都不敢出,哪儿还敢跟他争呐。

到了秋天,祭足又带领兵马上成周去。那会儿成周的谷子全都熟了。他叫将士们各处埋伏着,等到半夜,一块儿下手,把谷子也全割了。第二天,成周那一溜儿的庄稼全给割了。等到成周的地方官知道了,郑国的人马早就满载而归了。

温邑和成周的地方官一先一后地都向天王报告,说郑国人偷割麦子和谷子。周桓王气极了,就要出兵问罪。周公黑肩说:“这不过是边界上的小事,郑伯自己不一定知道!要是真办起来,反倒把事情闹大了。不如让它去,郑伯知道了,心里准不安,说不定会亲自来赔不是。”周桓王只得告诉守边界的士兵,多留点神,别让外面的人马进来。割谷子和麦子的事也不追究,郑庄公这才掂出了天王的斤两,筹划去朝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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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名人郑成功小时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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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民族英雄郑成功小时候,既爱习武,又迷读书。可是,他的父亲、福建总兵邓芝龙,却一心一意要把他培养成武将,以便将来能承袭爵位。

一次,邓芝龙父子在幕僚宾友的陪同下,乘着一只官船,在五马江上游览。船内吹箫弹琴,猜拳行令,好不热闹!郑成功却无心玩赏。他坐在角落里,聚精会神地读书。郑芝龙看了,不便直说,吆喝一声:“升帆!”

帆升起来了,风儿将它鼓得满满的,船就像一支离弦之箭,“嗖嗖”地向前飞去。邓芝龙又叫了声儿子,说:“我出个对子,你对对看。”

“请父亲出上联。”郑成功抬起头来。

“你看对面那只舢板,尽管渔民拼命摇橹,可怎么也赶不上我们,所以我以为:‘两舟并行,橹速不如帆快’--这就是上联。”

邓芝龙出的这个上联,实在不好对呀!原来他语带双关,表面上说是拼命摇橹不如升起船帆,实际上“橹速”是影射周瑜的谋士鲁肃,“帆快”是隐喻刘邦的参将樊哙,其真意是“文官不如武将”。要找到两个历史人物,又利用谐音,完成这个对偶句,实在不易呀!但郑成功聪敏过人,很快就想出了下联:“八音齐奏,笛清难比箫和。”

语音一落,满座叫绝。原来这也是个双关语,表面上说是笛声清脆但比不上萧声和谐,实际上“笛清”暗指宋仁宗驾下的大元帅狄青,“箫和”暗指协助刘邦治国平天下的丞相萧何。其真意是“武将难比文官”。

在众人的赞叹声中,邓芝龙暗暗感到自己以前的做法似有不妥。从此,他再也不干涉郑成功攻读诗书了。郑成功一边读书,一边习武,终于成为赫赫有名的文武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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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鸿鹄之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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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于比喻志向远大。《史记·陈涉世家》其中“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意思是“那燕子、麻雀怎么能知道天鹅的志向呢”。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士容》和(西汉)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释义】鸿鹄:天鹅,叫声洪亮,飞得很高;志:志向。天鹅翱翔于天空的远大志向。比喻志向远大和有抱负的人。

【历史典故】

秦朝末年,统治者昏庸无道,不断搜刮民脂民膏。百姓不仅要交纳沉重的赋税,还要服繁重的徭役,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当时,有一个人名叫陈胜,字涉。他因为家境贫寒,不得不以替别人耕种为生。他深刻地体会到下层人民的疾苦,也为当时社会上所存在的严重的贫富差异而愤愤不平,于是,他便暗暗地下定决心,一定要改变这种局面。

一天,他和别人一起在地里劳作,中间休息的时候,他们谈起了现在过的苦日子。陈胜因失望而叹息了好长时间以后,对同伴们说:“假如以后谁发达了,一定不要忘记曾经一起受苦的人啊!”同伴们都觉得他是异想天开,笑着回答他说:“我们都是被人雇来耕地的农民,连自己的土地都没有,哪里谈得上富贵啊?别做白日梦了!”陈胜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燕子和麻雀又怎么会知道天鹅凌空飞翔的远大志向呢!”

胸怀大志的陈胜,后来揭竿而起,成为秦朝农民起义的领袖之一。

【成长心语】

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是一个人成才的基础。舒尔茨说:“理想犹如天上的星星,我们犹如水手,虽然不能到达天上,但我们的航程可凭它指引。”从古到今,大凡有作为的人都是有崇高理想的。吴王夫差灭了越国,越王勾践怀着复国之志,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于打败了吴国。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在青年时代就树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远大志向。他以此为目标,奋斗终生,实现了他的抱负。让我们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向着远大的目标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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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披着袈裟当红军的长征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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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省,天宝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不仅当过喇嘛,当过红军,当过西藏自治区、四川省的党委书记,而且他的汉名还是毛主席亲自取的。

1917年2月,天宝出生在四川省马尔康县党坝乡,原名叫桑吉悦希,这个乡是藏族聚居区,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男孩都要送进寺院当喇嘛,藏语叫“扎巴”。桑吉悦希有三兄弟,他是老大,很小的时候就进寺院当了喇嘛。

党坝乡位于阿坝地区东南部,交通十分不便,平时很少有外地人来。桑吉悦希所在的寺院很小,只有22个喇嘛,没有活佛,桑吉等小喇嘛跟着老喇嘛学藏文、经文。

如果不是红军的到来,桑吉也许就会当一辈子喇嘛。天赐良机,1935年,红四方面军撤出川陕苏区,转移到阿坝地区一带,等待同中央红军会师。

“方头圆脑”,“灭族灭教”,“共产共妻”……国民党散布的谣言,在藏民中引起了极大的恐慌,他们对红军误会重重,纷纷逃到山上藏了起来。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桑吉胆子大,加上又是喇嘛,就想留下来看护寺院。老喇嘛心里没有底,还是让桑吉随大家躲上山去。

藏民们在树林的掩护下,偷偷观察着红军,看他们到底有没有三头六臂。有比较才有鉴别,他们发现这支队伍和国民党兵截然不同:不进寺院,不住民房,对藏民态度友好,尽管言语不通,也笑嘻嘻打着手势想同藏民交流,还把土司头人的东西分给穷人。

胆子大些的年轻人,蹑手蹑脚摸下山,慢慢试着接触红军。他们惊奇地发现,同国民党宣传的恰恰相反,红军是穷人的队伍,打土豪,分田地,处处为穷人着想。渐渐,红军受到了藏民的欢迎,有的送茶水,有的送鸡蛋,有的强烈要求参加红军。

看到朋友参加了红军,穿上军装很神气。18岁的桑吉也心动了。他们能当红军,我为什么不能当红军呢?他来不及同父母商量,急迫地报了名。

在参军的藏族青年中,桑吉懂藏文,算是知识分子,因此被任命为副队长,专门为红军筹集粮食。刚参加红军不久,他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批藏族党员。

1935年8月,桑吉随左路军长征,这是红四方面军第一次过草地。不久,他调到藏民独立师政治部任青年部部长。

丹居藏民独立师是红军于1935年冬天建立起来的,原为当地头人的武装。红四方面军总部和川陕省委决定继续保留和发展这支队伍,从红军中派了很多骨干充实进去,扩建成一个独立师。

独立师的同志多为藏族,身材彪悍,尤擅骑射,大多有百步穿杨之功。他们的任务是担负全军的警戒,警戒线东西长一百多公里,南北宽四五十公里。作为青年部长,桑吉忙得脚不沾地,要在这广阔的地区来回跑,师长、政委经常带着他下基层。

红军第三次过草地前,红四方面军总部要求每个战士准备15斤粮食。草地不产粮食,人也少,几万大军来回过,粮食吃得差不多了。桑吉带着队员到处筹粮,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他耐心细致的宣传,一些寺院把积存多年的青稞和茶叶都捐了出来。

长征结束后,中央党校成立了一个少数民族班,桑吉悦希被任命为班长。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经常到党校来讲课,基本保证每周有一位中央首长来作报告。

有一次,毛主席到党校讲课,学员被主席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的讲课吸引住了。刚一下课,学员自动列队欢送。看到少数民族学员围拢过来,毛主席把烟点上,抽了一口,然后亲切地说:“今天我讲的话,你们听懂没有?听懂多少?”学员们拼命点着头,表示听懂了。

毛主席走到桑吉面前停了下来,校领导介绍说他是班长,毛主席幽默地说:“了不得嘛,当了领导,还带‘长’哟!”桑吉有些不好意思,紧张得满脸绯红。见此情况毛主席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别紧张嘛,你叫什么名字?”得到回答后,毛主席又问:“桑吉悦希是什么意思?听说藏族的名字很有讲究。”桑吉有点害羞,挠着后脑勺说:“桑吉”的意思是佛祖,“悦希”是宝贝的意思,是父母求活佛给取的。

毛主席一听,乐了:“了不得,了不得!又是佛祖,又是宝贝的!”然后对着大家说道:“你们大家都是党和红军的宝贵财富,是上苍,也是你们的佛祖赐给我们红军队伍的宝贝。”

毛主席的兴致很高,想了想,又对桑吉说:“长征时我到过你的家乡,那里的藏族同胞对长征的胜利是有贡献的。汉族有句古话,叫物华天宝,和你那个‘桑吉’差不多。我给你取个名字,就叫天宝吧!”

“好!”毛主席的话音刚落,在场的少数民族和汉族学员一起鼓掌,连声叫好。

“天宝”这个名字在中央党校和延安传开了,从此,这个幸运吉祥的名字就伴随了天宝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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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名人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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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焚书坑儒”之谜

提起秦始皇,人们就会想起“焚书坑儒”这一典故,但是秦始皇到底有没有“坑儒”呢?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便加强中央集权。在完成政治上的诸多加强控制的举措之后,秦始皇便开始了精神上的控制。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为群臣及众多的儒生大排酒宴。在宴会上,围绕着是否实行分封制,众多儒生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丞相王绾、博士生淳于越等人主张实行分封,而丞相李斯等则赞同郡县制,并指责淳于越等“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最后秦始皇支持李斯的观点,并采用、实施李斯的“焚书”建议,下令:除了秦纪(秦国史书)、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以外,凡列国史籍、私人所藏的儒家作品、诸子百家著作和其他典籍,统统按时交官焚毁。同时,禁止谈及《诗》、《书》和“以古非今”,违者定当严惩乃至判其死罪。百姓如想学一些法令,可拜官吏为师。从这一点来看,焚书的举动秦始皇肯定做过。

秦始皇称帝以后,力求长生不老,迷恋仙道,不惜动用重金,先后派徐福、韩众、侯生、卢生等人寻求仙药。侯生与卢生当初是秦始皇身边的方士,由于长期为秦始皇求仙人和仙药,却始终没有找到,而心急如焚,忐忑不安。依照秦国的法律,求不到仙药就会被处死。因此他们深发感慨:像这样靠凶狠残暴而建立威势并且贪婪权势的人,不值得给他求仙药。于是,侯生、卢生悄悄地远走他乡。

这件事使秦始皇十分恼怒,于是他下令,对所有在咸阳的方士进行审查讯问,欲查出造谣惑众的侯生、卢生两人。方士们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只得相互告发,秦始皇最后把圈定的460余人,都在咸阳挖坑活埋。

秦始皇的“坑儒”是“焚书”的继续。至于坑杀的人究竟是方士还是儒生,学术界各持己见。从分析“坑儒”事件的起因看,秦始皇所坑杀的人应该是方士;但从长子扶苏的进谏“众儒生都学习孔子的学说”来看,秦始皇所坑杀的又好像是儒生。

而且东汉卫宏在《诏定古文官书序》中记载,秦始皇在骊山温谷挖坑用以种瓜,以冬季瓜熟的奇异现象为由,诱惑博士诸生集于骊山观看。当众儒生争论不休、各抒己见时,秦始皇趁机下令秘杀填土而埋之,七百多名儒生全部被活埋在山谷里。于是有人便根据这一点而偏向于传统的说法,认为秦始皇确实有过“坑儒”的行为。

但有人研究诸史籍,认为“焚书”有之,“坑儒”则无,实是“坑方士”之讹。“坑方士”事见始皇三十五年,因为侯、卢二人求仙药不成,他们惧“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骂了秦始皇一番后逃走。既然事端由方士引起,那么就只能是“坑方士”,当然不能说被杀的四百六十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杀的主体应该是方士,而被杀的原因更与儒家的政治主张和学派观点无关。所以即使被杀者有儒生,也并非因其为儒生而得罪,总是与方士们有某种牵连之故。因此绝无理由说秦始皇“坑儒”。尽管秦始皇早因“坑儒”之举背上千古骂名,然而,直到今天,秦始皇究竟有没有“坑儒”这一谜团还是没有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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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狗吃太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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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傈僳(Lìsù)族一个十分古老的神话。

从前有个小伙子,他找了一个媳妇,结婚不久,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有一年,这个小伙子得了麻风病,因为麻风病是传染很厉害的病,所以他就被隔离在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个石洞里,根本就没有人到那里去。小伙子养了一只,日日夜夜陪伴着他。他在石洞里度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生活得很清苦寂寞。

有一天,他到洞外的森林里去散步,在茂密的草丛里看见了一条大蟒蛇,这条蛇头大如斗,口大如盆,十分可怕。他偶然看见在大蟒蛇的嘴里有一颗宝石。这条大蟒因为闻到了人的气味,经常爬到洞里,但是小伙子不敢去惹它,总是离它远远的。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和小伙子日夜相伴的狗死了。他心里非常难过,但是他舍不得埋葬它,就把它停放在洞里面。

小伙子想:一定是蟒蛇咬死了他的伙伴。因此,小伙子下定决心要制服或杀死那条该死的蟒蛇,但是要想出一条妙计,而且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于是他想啊想,终于他决定把尖刀埋在地上,要埋得深一点,刚刚露出一寸左右,当蟒蛇爬过时就可以把它的肚皮从头到尾划开,它就注定要死的。主意已定,于是,他就把尖刀埋在蟒蛇经常出入的地方了。结果没有多久,那蟒蛇就死了。

小伙子从蟒蛇的嘴里取出了那颗宝石,在自己的身上擦抹,然后又在狗的身上擦抹,嘿,狗还真的活了。小伙子特别地高兴,因为他经常用那颗宝石擦身,他的麻风病也好了,人长得也胖了。于是,他带着狗回到了村子里。

到家以后,媳妇都不认识他了。她说:“哎呀,很久没有相见,都不认识你了,因为你长得比以前胖多了。”小伙子说:“我住在石洞里,杀过一条大蟒蛇,从它的嘴里取出了一颗宝石,拿这颗宝石擦身,我的病就好了,人也长胖了,还救活了这条狗的命。”媳妇又向他细问宝石的事,他就说了。

过了几天,丈夫出去了,媳妇知道了宝石的秘密,她一定要看一看宝石,但是,又怕丈夫突然回来,所以只好拿着宝石到外边去观赏。也正好这天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她到外面刚打开包着宝石的手绢包包,宝石一眨眼就不翼而飞了。

等丈夫回来,媳妇又不敢隐瞒,只好把丢宝石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丈夫。丈夫说:“这是一个无价之宝,一定是太阳神把它给收回去了。我们必须想办法把它找回来呀!”

小伙子准备了很多的竹竿,把竹竿一根一根地接起来,直到够着太阳的旁边。他准备和他的伙伴———狗,一起爬到天上去找太阳要回宝石。

在离别的时候,他再三地叮嘱媳妇:“我带狗到天上去寻找宝石,你必须每十天给竹竿浇一次水,不然它会干,也会被虫蛀掉,就会断。”吩咐完了以后,就领着他的狗,顺着竹竿一节一节地往上爬。

不知爬了多少天,狗先爬到天上。一天,小伙子爬上半空时,他的媳妇忘了给竹竿浇水了,竹竿被晒干了,又被虫蛀了,“啪啪啪”就断了。于是,小伙子从高空中掉了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尸体也找不回来了。

小伙子的狗住在太阳旁边,每隔一段时间,想起主人和他的宝石,就狠狠地咬太阳一口。这时候,人们在地上看到狗吃太阳,太阳只剩了一部分了,天就变黑了。地上的人怕狗把太阳吃掉了,就“唔唔唔”地叫狗不要咬(其实,这是日食)。狗听到喊声,以为是主人要给它送饭来了,就不再咬了。这样,太阳才慢慢地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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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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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名人励志奋斗的故事:《少年包拯学断案》

包拯包青天,自幼聪颖,勤学好问,尤喜推理断案,其家父与知县交往密切,包拯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的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包拯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犯罪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努力学习律法刑理知识,为长大以后断案如神,为民伸冤,打下了深厚的知识基础。

古代名人励志奋斗的故事:《万斯同闭门苦读》

清朝初期的著名学者、史学家万斯同参与编撰了我国重要史书《二十四史》。但万斯同小的时候也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万斯同由于贪玩,在宾客们面前丢了面子,从而遭到了宾客们的批评。万斯同恼怒之下,掀翻了宾客们的桌子,被父亲关到了书屋里。万斯同从生气、厌恶读书,到闭门思过,并从《茶经》中受到启发,开始用心读书。转眼一年多过去了,万斯同在书屋中读了很多书,父亲原谅了儿子,而万斯同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万斯同经过长期的勤学苦读,终于成为一位通晓历史遍览群书的著名学者,并参与了《二十四史》之《明史》的编修工作。

古代名人励志奋斗的故事:《陈平忍辱苦读书》

陈平西汉名相,少时家贫,与哥哥相依为命,为了秉承父命,光耀门庭,不事生产,闭门读书,却为大嫂所不容,为了消弭兄嫂的矛盾,面对一再羞辱,隐忍不发,随着大嫂的变本加厉,终于忍无可忍,出走离家,欲浪迹天涯,被哥哥追回后,又不计前嫌,阻兄休嫂,在当地传为美谈。终有一老着,慕名前来,免费收徒授课,学成后,辅佐刘邦,成就了一番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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