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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实用20篇)

我只愿像苹果树般有追求,把眼光放在未来。青春是美好的,但没有追求的青春便如同一盘散沙,风一吹便就散落于无形中。今天小编就来分享初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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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冬天二年级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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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间,世界变了。雪白的大地,被冰冻了的空气,冷得让人窒息。一切早已不是夏的热情,而是冬的冷淡。当大地严寒时,漫天雪降临了,它们的到来,似乎让一切都白的更彻透,而又那么朦胧…… Overnight, the world has changed.The snow -white ground, frozen air, was cold.Everything is no longer the enthusiasm of summer, but the coldness of winter.When the earth is cold, the sky is coming, and their arrival seems to make everything more white, and so hazy ...

只为可惜,可,那熟睡中的动物,惜,那被冰雪遮起的世界……可惜它们没有见到,见到飞舞的雪花。

春天,那万物复苏的季节,雨,便是春的摇篮。夏日,那火般的热情,太阳,是它的证明。秋季,风儿“飒飒……”叶儿飘落,是它最美的笑容。冬,那酷似冷漠的世间,雪,是它的欢乐……

在冬季,雪带来了欢笑。冬天的夜晚,一切都过得很慢很慢,所以呢!第二天,你会见到满地的雪,堆积在一起。雪花,每次看见你,我知道,自己离童年的影子又远了一步,对童年的思念,又深了一点,谢谢……

“哇!雪花诶!呵呵!好美!”一声声欢笑里,有谁知道,坚持着等雪的降临,一切是多么漫长……看!一大群小朋友,他们张开双手,等着雪花落下,还有一些小朋友,伸出舌头等着雪,看它是否像糖一样好吃!

也许,以前我也在这其中,有我开心的笑声,奔跑时,快乐的自由……可我已长大,我还要去学习,以前是玩雪,现在是认识雪,接着研究雪……我好想好想,再一次,跟着雪儿玩游戏!童年的伙伴们,你们也一样跟我期待,期待着,什么时候还有那天真无邪的影子吧?!那所谓的过去,就像来不及许愿的流星,再怎么美丽,那也只是曾经的梦,而已,罢了……

雪,依旧在下,慢慢地堆积在童年的深处……我还要再期盼着什么呢?梦,又是那么纯洁,雪花,依旧是我的梦,是期盼童年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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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我喜欢读书五年级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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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于书界,尘间的风微微拂起荡漾的思绪,我手持书卷,翻开细细品味,便沉醉于这弥漫着墨香的书海…… Walk in the book industry.ocean……

太阳遮蔽于阴霾之下,硕大的雨点冲击着玻璃窗,发出“拍拍”的声响。我从书架里拿出《海燕》,霎时间我便立身于那辽阔的海岸线,瞳中浮现的是如黑色闪电般的海燕,搏击云天。透过玻璃窗,一道闪电划破黑压压的天空,紧接着一声巨雷,我合上书,站起身来,高声呼叫: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凛冽的风凄厉的呼啸着,我坐在房间里,光照的明亮,我手捧着《卖火柴的小女孩》。温饱,幸福,衣着单薄的小女孩渴望着,期盼着,在严冬中不顾寒冷,留下如冰的泪,醉心于无法实现的梦,永远不会醒来。转头凝望着窗外,我感到一丝寒意,心中有几许疑惑:如这样的故事会不会在真实生活中上演呢?

我披着外套,在静谧的夜晚,伴着灯光,并与天窗射入的清冷月光辉映,平静而安宁的氛围中,我却心潮澎湃。《呼啸山庄》的字字句句都强烈地撩动着我的心弦,刻骨铭心。凯瑟琳为了爱颠覆了自身。复仇与悔恨充斥着我的心灵。这平静的夜晚,我却无法平静。

我置身于闹市之中,汽车的鸣笛与人语的喧哗交织,我却如入无人之境,因为那飞入大观园中的心,手持花锄的葬花女轻吟。凋零的桃花纷飞,潇湘子泪也滑落,梳理着如丝秀发,“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在这繁忙之间从何寻觅这般境界?但有书相伴,我沉醉其中。

穿梭于书界的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有书香相伴,我无论何地,亦怀着一颗书心!

书中有着无尽的乐趣,书成就了许许多多的名人,有书香伴我,我永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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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长城的初一英语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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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ing at the Great Wall, it is the brightest star in human history. In the earth, we can see the continuous Great Wall winding in the mountains; In the long history of history, we can see the time of the Great Wall. In the eyes of the Chinese, the Great Wall is a soldier who defends his country. In the eyes of foreigners, the Great Wall is a mysterious Oriental dragon.

Looking at the Great Wall, we seem to be back in the qin dynasty. Under the whip swinging of qin shi huang, the men in the harsh voice yelling, the suffering of the Chinese civil shoulder load lines feldspar, mixed with his own blood, with hard work, with a patriotic heart, with a fresh life, of the built in the history of the Great Wall, and the Great Wall of flesh and blood can stand in the east of the world.

Looking at the Great Wall, we are back in history. In those wars, for many years, entrusted with Great Wall stand tall in the above the earth, rivers, and between the throat region, time and time again to resist the enemys invasion, defender of the sacred territory of the motherland. And you see, the stone on the strong wall of the towering sky, which did not shed the blood of our soldiers? What part of the world is not weeping about the soldiers hearts? Where did not the white bones of the intruders be buried in the stony and wild patches of land outside the wall? Which one does not show the marks of the soldiers battle with the enemy? Then the Great Wall became angry, and it hurt, and leaped up, and, at the top of his head, the iron walled giant of the wall, said to the world, "whoever dares to infringe it will kill one."

Look at the Great Wall, in the wind we see the love of the blazing love - the state -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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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欢读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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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好书,我们的生活中离开不了书籍。书籍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修养,在快乐中学习……而我,坚信着这句话。

有人说,读书就像品茶,粗略的一口喝完,你什么也尝不到;相反,你细细品尝一口,可以尝到茶的味道……对啊,读书也是如此,只有细细的看,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十分喜欢读书,家中的书可以装满一书柜。《鲁滨逊漂流记》《解忧杂货店》《匹诺曹》,这都是我喜欢的书,不过,令我映像最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那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里面记录了海伦凯勒成长的点点滴滴。他是一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人,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文学界上闯出一片天地。当看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感慨万千。我无法想象,一个聋盲人可以做到一般人都做不到的事,可见她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啊!而我们呢?又不聋又不哑,却无法干出成就,为什么?不是因为我们比别人笨,而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努力,还不够勤奋!我们看的书还不够多!我们可以不做海伦凯勒那样伟大的人,但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做成功者。怎样才能成功?我们最主要要多读书,多看报,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要勤奋,勤于思考,去体会书中的乐趣。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想必都听过。其用意就是想让人多看书从而进步。可现在的人,不是手机就是电视,很少看书,我不敢想象以后书被手机代替的世界……

朋友们,我们要勤于读书。放下手上的手机吧,拿起书桌旁陈旧的书,细细品味,你会体验到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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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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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百科书了。

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

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是的,我很爱书。

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购物。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购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

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购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购物吧!”说完拉起我就走。

“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到了商场,我觉得商场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商店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活动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是的,我很爱读书。

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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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小动物

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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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动物小猫

身尖尖的爪子,漂亮的衣裳,可爱的脸蛋,长长的胡须。对它就是小猫!

大家都知道小猫很可爱,其实它还有很多特点和生活习性,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小猫喜欢吃海鲜,也捕食鼠类,偶尔也捕食小鸟。当你观察的时候,你会发现你轻轻的抚摸它时,它就会发出“呼呼呼”的声音,仿佛在唱欢快的歌。

我家楼下也有一只小猫,它的毛是黄白相间的,爪子小小的胡子长长的,可爱极了!有一天,天上下起了小雨,雨水滴滴答答地下着。我担心小猫出事,决定去看一看。我撑着雨伞来到小猫的屋前,惊奇地发现小猫生了许多猫宝宝!有的在睡觉,有的在玩耍,有的在吃奶,可爱极了!

小猫,我真是喜欢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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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喜欢荷花话题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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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太阳不再像春天是那样温柔,而是像一个大火球,毫不留情的烘烤着大地,似乎要散发出它所有的热量。中午,艳阳高照,蓝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轻拂,正是出游的好时机。最近,我听说林则徐公园内有一池美丽的荷花,于是,我决定前往观赏这池美丽的荷花。

刚一踏进公园的大门,一阵阵诱人的荷花香就扑鼻而来,我被这花香深深吸引住,跟随着这花香,放眼望去,一片碧海隐隐约约呈现在我的眼前,我加快了脚步,向荷花池走去。眼前的一幕把我吓呆了,一大堆人围在同一个地方,有说有笑,完全没有埋怨太阳的意思。看来,大家都是为了看荷花而来的。这荷花还真讨人喜爱,令人向往。我也急忙挤进人群中,想亲眼目睹荷花的美姿。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荷花池满载着一大片荷花在嬉戏玩耍,一片片荷叶犹如翡翠般翠绿,像一个大圆盘,你挤我,我挤你,严严实实的,不留一点儿缝隙。一点都不逊色于“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早春景色。荷叶间,各色各样的莲花争奇斗艳,亭亭玉立,有的刚冒出淤泥,花骨朵儿,有的蓓蕾初绽,还有的欣然绽放。一片生机勃勃。风轻轻吹过,荷花舞动着它优雅的舞姿。啊!多么美丽,动人,的一幅图画!让我不禁想起《忆莲》这首诗中——“婀娜似仙子,清风送香远”这诗句……

曾几何时,这片充满诗情画意的荷花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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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动物朋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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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小小的闪着灵光的大眼睛,一对锋利的小爪子,一张樱桃小嘴,构成了一只可爱的小乌龟——紫菜。

这只乌龟是我生日时,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当时,爸爸神秘地拿出一个箱子,我一开箱,一只穿着“迷彩服”的乌龟展现在我的眼前。我惊讶极了,因为爸爸从不给我养小动物

由于当晚吃了很多紫菜,所以把乌龟的名字叫作“紫菜”。紫菜很聪明也很乖,所以我从不用笼子困住它,只放一个水缸,里边和外面各放一把梯子,可让它在水缸里休息。说它聪明,一点儿也没错。有一次,我把水缸上的梯子拿走藏了起来。它回来时,怎么也找不到上去的路线,我笑了笑,走开了。过了一会儿,我来看它,只见它竟待在水缸里,梯子正搭在水缸上,真没想到它居然可以找到梯子而且把梯子搭了上去,太不可思议了!

紫菜每天心情都在变化。当它开心时,会在我面前跳起它独特的舞步,只见它抬起前爪,向空中一跳,并翻一个大跟头,然后完美落地。假如我没时间看表演而在写作业时,它会在我的作文本上按出一个小印花,使作业本更加“漂亮”。这时,我就一定会有耐心地看完它的才艺表演。有时它也会变起魔术来,它钻进纸杯里,盖着自己,我们怎么也找不到它。

它也有不开心的时候,别说表演了,就连我它也不愿看一眼。任我怎样逗它,推它,它都是摆出一副装死的作态。这时的我也无可奈何!

这就是我家的动物朋友,我对它又恨又爱。你们家有没有这样的动物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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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蘑菇初一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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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茂密的森林,在一棵棵树纠结的树根上,长着娇小而洁白的它—细长的柄,撑着乳白的菌盖,细细的菌丝排列得整整齐齐。它虽然小,但是非常精致;它看起来弱不禁风,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

几天前,这片长满青苔的地方钻出了它,它又带来了许多生命——昆虫。有几只甲虫经常光顾这里,找它跳华尔兹,一阵微风拂过,它也情不自禁扭起了柔软的腰。

它长得比它同龄的同伴瘦小,可是却潜力非凡。清晨,下了一场小雨,雨从树叶的缝隙里滴下来,在柔软的青苔上砸出一个个小坑。雨,从它洁白的菌盖边缘滴落;雨,从它细细的柄上流下来。雨水里储存的能量足以让它长高,变得更加苗条。

滴答……滴答……滴……答……

雨滴在水潭里,水花溅了过路的蚂蚁一身,蚂蚁本能地躲到了它细长的身影下。雨停了,蚂蚁走了,斑斑驳驳的阳光洒在它白色的帽子上,它的.帽檐变成了金色。慢慢的,它菌丝里的孢子也成熟了,它张开菌丝,孢子散落在绿色的青苔上,它一生的使命便完成了。

夜晚,雨又来了,淅淅沥沥,落在它和孢子们身上。微风也来看它了,风,勾住它柔软的腰、轻轻摇动,它再一次跳起了生命的华尔兹,仿佛很高兴来这个世界看一看。

又一个清晨来临,它的周围出现了一个个小绒球,这是它和春雨的作品。它凝视着前方,似乎想最后再看一眼这个世界,然后,它轻轻地离开了。

几天后,树根的青苔上多了几个白色的身影:乳白色的菌盖和柄,它们似乎非常稚嫩,非常脆弱,但是它们的一生却有着非凡的意义。

它们,就是森林里的精灵——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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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感受乡村初一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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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乡村,去感受那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之美;感受乡村,去体验夏日的鸣蝉和着清风;感受乡村,去领略那田上碧绿的菜畦和棚下的西瓜;感受乡村,去感受农家的乐趣,寻找自己的根。

从小生活在城市,喝着不好闻的自来水,耳边充斥着噪音,呼吸着那污浊的空气,总是渴望回归,去寻那一方生我养我的土地。今年清明,我终于有机会回到阔别的故乡,回到那美丽的山村。

乘着汽车,一路上看见漫山遍野的映山红,红得艳丽,红得恣意。这里一团,那里一簇,像顽皮的小孩躲在树荫下玩着捉迷藏。看见我们的车子,几个顽皮的小孩迎面跑来,笑着叫着:客人来啦!望着这番美景,我不禁陶醉了,心也开始雀跃,期待故乡会有更多的美景迎接我们。

进了村,我兴奋的心情一下子没了踪影。原本山水环绕的小村,如今已换了模样。那山,那水,那人,那屋,无不刻下变迁的烙印。田里零星种着几畦水稻,其余的便是大片大片的荒地,我再也找不到记忆中的瓜棚了。只有那山上,依旧长满了竹子,可地面却坑坑洼洼,如炸弹炸过的阵地。奶奶告诉我,现在的人贪钱,有一点笋儿都挖去卖钱了,根本不再考虑蓄竹子,不知道以后竹山怎么办。作文

我沉默着,看着那昔日清澈见底的溪水,如今已变得浑浊不堪,我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一个农妇,熟练地将垃圾倒进溪水,溅起一片水花,那是不是溪水沉痛的眼泪?过去满是鱼虾的小溪,如今只剩下几只灰突突的鸭子,晕头转向地啄着水上浮起的浮萍。

乡亲们热情地同父母交谈。他们笑着谈论,谁家盖了新房,谁家孩子在外打工,谁家飞黄腾达邻居大伯笑着给我递来一听可乐,我不禁疑惑了:大伯,咱这儿不是产茶叶吗?怎么大家都喝起了可乐呢?还有,那些好端端的田荒了多可惜啊,为什么不种些蔬菜和西瓜呢?大伯呵呵地笑了:这年头泡茶多麻烦啊,谁还喝那个啊,不是可乐就是矿泉水,没人买茶叶谁还会去采呀。种菜和西瓜又不来钱,你看村里的年轻人都进城了,那儿赚钱快多了。再说,村里缺人手,田地也只好让它荒着了。作文

我沉默了,我只能感叹美丽乡村的逝去。我知道,城市化浪潮必然会波及乡村,我也明白旧的终会被新的淘汰,可我却很难接受故乡的巨变。乡村,必然要成为工业时代的牺牲品吗?这一切,究竟是处于历史的必然选择,还是出于人类的无知和漠视?

回乡之行,打破了我对故乡所有美好的回忆。每个人都有根,我的根就是那方滋养我的水土。在这个商业化时代,乡村也不幸被卷入物质的洪流。请让我们珍视美丽,珍惜自然,守住那一方美丽的水土,守住那属于人类的最后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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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人人出彩技能强国初一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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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迈着步伐进入一个接一个的新世纪,我们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技的融入,丰富了我们的生活。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 we have entered the new century one after another, and our lives have also changed dramatically.our life.

科技发展与我们的社会息息相关。翻开历史的一页:匡衡还在凿壁偷光,如今我们却处处灯火通明;黄包车夫满身臭汗走街串巷,如今随处可见公交车,小轿车;张籍还在犹豫不定地寄家书,如今我们在电脑、手机前畅聊无阻……

以前要查找资料,都要翻箱倒柜、四处打听,还得不耻下问,所得的结果未必齐全,现在我们只需一台电脑或一把手机,上百度一搜,从古至今,各式各样的答案一应俱全。在不断的搜索中,我们的知识越来越丰富,就会不断创新。拿电脑来说吧,从当初的大型机器到现在的轻薄笔记本,这就是一个质的飞越,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科技发展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就提高了!

妈妈告诉我,她小时候走到哪哪都是土路,晴天是尘土飞扬,雨天满脚都是泥巴。现在大街小巷都是水泥、沥青路,看起干净又整洁。还有,想来厦门玩一玩,只能从海沧坐船到第一码头再转车,科技发展了,直接架了一座桥连接着两岸,汽车一坐随时来回,方便了两地的人们,提高了生活质量。

科技,也是一把双刃剑!

核能,可以用来发电,却也能制造原子弹,核能一旦泄漏,后果不堪设想;利用科技发明的各种电器、交通工具,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却加速了全球变暖,空气质量下降;电脑手机的出现,让我们的生活畅通无阻,各种电脑病、手机病也随之而来……

科技,让我们见识了大自然的美丽,然后又在它精致的脸庞上划下一道道疤痕,它在向我们展开报复!

科技与生活息息相关,科技的发展不断地影响着我们,我们只有谨慎地握好这把双刃剑,才能使生活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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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放风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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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了,我和淇淇拿上风筝,“嗖”的一声,跑出了教室。

我的风筝是个蝴蝶风筝,圆圆的大眼睛,一眨一眨;两对美丽的翅膀,不停地煽动着,上面有一些蓝色的小圆点,仿佛高山上的河流,慢慢地流淌下来。

操场上都是小朋友,天空已经成了风筝的舞台。我把风筝递给淇淇说:“我在前面跑,你帮我拿着风筝,明白了吗?”“明白了!”琪琪边说边用力地点了一下头。我快速地跑起来,淇淇紧紧地跟在后面。这时我大声地叫道:“可以把风筝放了!”“好的,我放了!”淇淇把风筝往上一扔,风筝摇摇摆摆飞了起来。

虽然风筝飞上了天,可它有时总是掉下来,像泄了气的气球。可我呢?跑得满头大汗,只要我停下来,风筝也就会掉下来,就是不听我的话。淇淇看着我着急的样子,安慰我说:“你看,你跑得方向是不是不对啊?我告诉你吧,放风筝要迎着风跑,才不会掉下来。”我听了淇淇的话,觉得有道理,于是我迎着风跑,风筝再没有掉下来,乖乖的挂在了天空中。

看着风筝飞上了天,我想起了春居里的两句话: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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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绿叶作文初一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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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在充斥着泥土芳香的乡间小道上,而雨后的小路似乎散发着成熟女性的魅力。瞧,或许那是一大片不知名的野花,有人关注或驻足欣赏过它吗?相信吧,一定会有人赞赏她的淡雅。但你认真地观赏过那短小,不引人注目的绿叶吗?“我们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吧!”“嗯,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友谊还未消散的我们,是那么单纯,而现在……你竟然会是这样咄咄逼人!

“我们和好吧!之前是我的错,对不起。”我耸立在和风中,默默地期待于一个“好”字。风拂过脸颊,一丝丝温暖融化了我心底的那座冰山。坚信,除了相信已无其他。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呐喊:“给我水,给我水!”干渴的感觉已经填满整个心头。

回答他们的却是无边无际的干旱,失落涌上心头,血液澎湃着。狂奔,而最后也只剩下狂奔!

风,一把把利刃割伤我的血肉;雨,一滴滴泪水哭诉内心;雷,一声声叹息击碎心肺;电,一闪闪地亮过无声的痛伤。呐喊着,希望痛苦能带给我麻木。而周围的景象却在移动,哦!不对,是在变化!同样的声音,同样的模样,不一样的环境,还有身高。这个场景,好像能触摸到记忆的影子,这是幼儿园时期的亲子会,穿越了,难道真的穿越了?

天底下真的有这么巧的事,让我给捡到了,天助我也!我依旧立在她的身边,陪着她一起吃饭。傍晚,她总是要去练舞房练舞,而我总是陪着她去。望着镜子中的她,像一只白天鹅,高傲地扬起那如同雪一样的脖子,那强大的磁场,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在镜子中,始终我都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一圈,两圈……不停地旋转,始终都没有撇过我一眼。而我只是她的绿叶。立在角落里的我,看不到自己在镜子中里的像,因为我觉得在那里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月光从落地窗上飘落下来,扬扬洒洒地落在我身上。在黑暗之中,我似乎很特别,特别得让你也想忽视我。特别弱小,弱小得像一只令人踩踏的蚂蚁。

不敢想象,是谁在拉我的手!疼痛将我拽回了现实,啊,原来这只是一场梦!

即使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依旧会走原来的老路,而心甘情愿当你的绿叶!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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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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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因为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的心里,有墨香的书架,铅印的字体,薄薄厚厚,这便是书;有优雅的语句,深沉的思想,长长短短,这便是书;有古人的思想,未来的畅想,深深浅浅,这也是书。

儿时,翻开五彩的漫画书卷,美人鱼的善良,坏皇后的恶毒,唐老鸭的幽默深深吸引了我。在其中,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分清假丑恶。

后来啊,似乎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思想的的不断飞升,猛然间,我发现自己爱上了经典名著,爱上了精美散文。那一本本经典名著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时代最高文化的代表。在那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他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看到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人的麻木,明白了何为大写的人。一篇篇精美的散文让我认识了余秋雨,徐志摩,冰心,席慕蓉余秋雨让我看见世界之广,地域之宽,文化之深。徐志摩带给我的是他的雅,他的雅不仅仅是在电视剧人间四月天里所体现的那种优柔寡断,还有康桥的美,沙扬娜拉的情。

我曾经为书中的人物而热血沸腾,为他们的命运而感慨万千,更为许多高尚者而肃然起敬。在读书中,我的心灵得到了陶冶,思想得到了升华。我想可以用张海迪姐姐的一句话来对读书这个词做个简单的诠释:我是船,书是帆,尽管生活的大海有时还会浓雾迷漫,还会有狂风巨浪。

但有了帆,我的航线就不会偏离,我的船就不会沉没一本本书牵着我的思想四处漫游,从遥远的古代到五彩的现在,从幽静的山村农舍到繁华喧闹的异国城市,都留下了我思想的航迹。古今中外,圣贤哲人,睿智的思想和渊博的学识,形形色色的生活,境遇,梦想和希望,都留下了我触摸的手印。

书,它伴随着我成长,为我插上理想的翅膀,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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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多彩的春天的小学生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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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像伴着轰隆雷声的夏雨,让人胆战心惊;她不像连绵不断的秋雨,让人心情烦躁;她不像阴冷潮湿的冬雨,让人厌倦。她温柔、静谧,像母亲的手抚摸着大地,滋润着天地万物,也滋润着我们的心田。她,就是春雨。 She is not like Xia Yu, who is accompanied by a thunderous sound, is shocking; she is not like a continuous autumn rain, making people feel irritable;Winter rain is tired.She was gentle and quiet, like her mothers hand stroking the earth, moisturizing all things in the world, and moisturizing our hearts.She is Chunyu.

她总是来得静悄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独自坐在窗前,隔着玻璃窗,静静地看着窗外如丝的春雨。它朦朦胧胧,潇潇洒洒,纷纷扬扬,交织成一张让人捉摸不透的雨网,笼罩着大地。那一根根雨丝如同织女从空中扯下的丝线,飘落在对面的屋顶上,像一缕缕轻烟,缭绕不散。这是一幅多么具有诗情的图画啊!

春雨夹着柔和的风轻轻地走到窗前,顺着玻璃迅速地滚落下来,像一个个跳水员,争前恐后地融入了土地中。她也在不经意间拨动着我的心弦。她滴在屋顶上,敲在玻璃上,落在马路上,飘在一把把伞上。汇成了一支支婉转动听的乐曲,让人回味无穷。

我突然觉得,就这样隔着玻璃窗静静地欣赏她,而不与她亲密接触,实在有一些遗憾。我索性打开窗户,感受春雨的洗礼,清凉、柔和的雨丝扑面而来,和着泥土和青草的芳香。“沾衣欲湿杏花雨,春面不寒杨柳风”。一下子让我想起儿时母亲温暖的手抚摸着我的面颊时的感觉,觉得好亲切啊!雨丝弄湿了我的头发,滋润着我的心田,我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她们带着神圣的使命和无私的爱来到人间,将自己融入大地,化作乳汁哺育生长在大地母亲怀中的生灵。把生命的价值发挥得淋漓尽致,我为她们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而深深感动……

我静静地站在雨中,任由雨丝掠过我的脸颊。我也想化作这一丝春雨,去洗涤人们的心灵,去诠释生命的价值,去滋润人间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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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优点初一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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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晒自己的优点,实在是有点太难为情了,可这是老师的命令,那就厚着脸皮夸夸吧!

这第一个优点哪,就是我跑得快,而且我还有一个秘诀呢!想知道啊,那我就透露一点吧——因为我很瘦啊,跑起来身子轻,自己不拖自己的后腿呀,嘻嘻!说正经的,每天早上按时起床,然后去跑步锻炼,身体自然棒棒的。真正赛跑时,有了一定的体力,最主要的是一直向前跑,不往后面看,就一定会有出人意料的速度啦!不信你就试试看!不快找我来算帐。

下一个优点嘛,就是我特别喜欢看书。有一次,妈妈带我去书店,心花怒放自是不必说了,我精挑细选了两本最喜欢的书:《格林童话》和《木偶奇遇记》。我高高兴兴地捧着这两本宝贝似的书,一回到家里,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妈妈连着多次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后来妈妈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不吃饭,就把书给退掉!哦,那可不得了,赶紧吃饭吧。我的语文成绩好,应该和读书有关系吧。没错的!

再下一个优点,就是我很懂事啊!只要每天写完了作业,除了读书以外,我还帮奶奶做家务,像洗碗擦地什么的,我都会干,而且挺专业的呢。所以奶奶常夸我是她的好孙女,只要一夸我,奶奶的眼睛就乐得眯成了一条缝儿。

再再下一个优点……

哎呀,真是不夸不知道,一夸吓一跳!原来我有这么多优点,我好爱我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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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交通英语初一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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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raffic problem is one of the most serious problems in my hometown.

Recently, more and more people have private car, but the roads are so narrow

that we have to fight against the heavy traffic when we go out. Especially

during the rush hours, cars and buses are unable to move. To make things worse,

many people are killed in the traffic accidents. How miserable it is!

For the sake of our life and security, some measures must be taken to

change the present situation. In the first place, as there are a great many

cars, we should control the number of private cars and vehicles and use the

public transportation more often. Secondly, the government should widen the

roads and build more flyovers, so as to ease the traffic pressure and reduce the

traffic accidents. In addition, the undergrounds and light rails should be

constructed, so that we can have more choices when going out and do not have to

worry about the traffic jams in the future.

I believe the traffic problem could be solved if we devote our actions to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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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谈美食的初一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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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美食。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道我们家乡的美食——开封灌汤包。

开封灌汤包原为宋朝皇家御用美食,流传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它风味独特,是开封著名的美食之一。开封灌汤包不仅味道鲜美,而且制作方法也很简单。首先,将猪肉绞成馅,放入盆内,再加入酱油、料酒、姜末、味精、盐搅拌。接下来和面,将面揉的不软不硬,光滑不粘手。然后,待面发开后,切成一个个的面剂,开始擀皮。擀皮是很有讲究的,擀好的面皮周围要薄一些,中间略厚一点。这样,汤包既能皮薄如纸,又不会破馅。万事具备,就开始包包子了!这一步很关键,不仅要掌握好肉馅的比例,而且还要在包子里加入些已经冻好的肉冻。正宗的开封灌汤包的包子皮上要捏制30道绉折,并且要求纤巧匀称。搁在白瓷盘上看,就像一朵朵丰满圆润、千瓣紧裹、含苞欲开的白菊。最后一步,就是上笼蒸制了,蒸大约10分钟就可以出锅了!

蒸熟的汤包端上来,热气腾腾,雪白晶亮。抬箸夹起来,饱满的像盏小灯笼,隐约可见里面汤汁摇动。有一种吹弹就破的柔滑,不要说吃了,看着就是一种美的享受。对着一个个晶亮剔透的汤包,你可千万不要急着下口,否则热热浓浓的汤汁可要溅你一身。正确的方法是轻轻提起汤包上面的折皱、细细地咬上一小口,拌着扑鼻香味,徐徐地吸吮粉红色的汤汁,顿觉唇齿留香。这时,你再慢慢的品尝汤包,浓香的肉馅配上筋道的包皮,令你食欲大增。开封灌汤包不仅营养高,而且脂肪含量低,健康不发胖!

看了我的介绍,相信你早就坐不住了吧!还等什么,按照我介绍的办法,自己亲自做一次开封灌汤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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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科学家的初一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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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科学家的`故事100个》。这本书讲了104个科学家的故事。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诺贝尔,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研究炸药。诺贝尔诺贝尔不是一次差点被炸死,而是几十次差点被炸死。诺贝尔为什么要研究炸药,因为他在矿山看到矿工艰难地挖着硬硬的岩石,工人们都累得满头大汗,才只刨下一小点……于是诺贝尔决心研究炸药。有一次,诺贝尔发现了一种烈性炸药——油,可是这种炸药非常不稳定,常常在运输过程中爆炸。还有一次油不小心渗到了泥土里,诺贝尔发现这样稳定性高了许多,便拿去做实验。他在空地上点燃之后,“咚”一声。炸药爆炸了,人们想:“诺贝尔肯定死了。”可是在烟雾中有一个人大喊:“我成功了!”

还有阿贝尔,阿贝尔是挪威著名的青年数学家,不过他是死后才出名的,他生前非常贫穷,尽管他是大学生。有一次阿贝尔写了一篇论文,可是他无处发表,只能拿去印刷,由于金钱非常有限,他只有他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一点钱,只能印的非常简短。他把这篇文章寄给了高斯,可是高斯并没有支持和推荐。后来阿贝尔又写了一篇长篇论文,寄给了让德和柯西,可是他们连看都不看。在阿贝尔死后----年这篇论文才发表出去,这篇论文震惊了科学界。后来人们把椭圆函数论命名为“阿贝尔定律”。

这104个科学家,他们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铭记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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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人出彩技能强国初一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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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能让高铁飞驰、蛟龙入海、玉兔登月,中国技工能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夺金摘银,为何难以造出一支好用的圆珠笔、一个国人在海外疯抢的马桶盖?这段时间,这一话题引发热议。强烈的不可思议背后,可能有一些我们忽视却十分重要的问题。

现在主流观点认为技术人才培养出现了问题。这一观点存在片面性。技能人才很重要,但决定产品质量的,难道仅仅是技术人才吗?那些最普通的工人难道就不重要吗?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都是制造业中的基础部分。真正的问题还是出现在基础部分,即基础秩序紊乱的问题。

任何领域都存在一种基础秩序,基础秩序是否健康,直接关系到该领域是否健康。对于制造业来说,基础秩序就是尊重人才尊重劳动。现在,很少有人不把人才当回事了。但在企业,人才更多还是指向销售人才、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如此一列举,问题出现了,企业大量的人员是普通工人,可在人才的筐里,并没有普通工人的一席之地。具体到现实中,一个普通工人干得再好,也不被称为人才,也很难在收入、地位和前途上,有脱颖而出的机会。

前些年,人们集体追过“国民床单”。上海货吃香的时代也是劳动最光荣的时代,这难道是偶然的邂逅吗?普通工人是技术人才的源泉,普通工人的勤奋勤勉与技术人才的创新创造,在精神上具有同向性。一个企业存在大量工人“混日子”,怎么会出现技术人才“挑担子”?又怎么会有过硬的产品?

不管何时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基础,不管怎样都不能打破基础秩序。如果基础秩序乱了,劳动价值不能体现,就会“反者道之动”。这就是今天弘扬“工匠精神”

的原因所在。“工匠精神”不仅仅是勤奋勤勉,还包括创新创造。在长期的奋斗中,我国航天工作者不仅创造了非凡的业绩,而且铸就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载人航天精神——同样体现了勤奋勤勉和创新创造的统一。相对于呼吁“工匠精神”,更应该思考如何培养和激发这种精神。

“工匠精神”永远都不过时。造得出高铁却造不好圆珠笔,有技术人才的问题,但更重要的还是基础秩序紊乱,劳动最光荣的理念没有落到实处。因此,当前应该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让所有勤奋勤勉、创新创造的人,都能有前途有地位有收入。当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形成了,所有的劳动者都能爱岗敬业,还愁不会人才涌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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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动物小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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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了,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可爱的小。狗狗的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身体的毛色像天上的白云一样白;脚很短,耳朵往下垂着,跑起来时,两只耳朵一摆一摆的,像两把小扇子,非常可爱。才6个多月大,圆滚滚的。如果你把它圈起来,你会发现它很像一个小皮球。所以我给它取个名字叫“球球”。

球球最不喜欢铁笼子。因为,今天早上,老爸把几根球球最喜欢吃的骨头放在笼子里让球球进去吃,最后老爸把球球关在笼子里,放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很长时间。所以球球最不喜欢笼子。

下午,老爸把球球又关在笼子里,然后就去睡觉了。我告诉你,我家球球是最记仇的小狗。我就悄悄把球球放了出来。球球一出来,就跳到了老爸的头上,才几秒钟的工夫,球球先拉屎后拉尿——“啪——啪”。老爸一摸脸,醒了:“好臭啊!”爸爸看见了脸上有水说:“儿子,是不是球球干的?”我说:“是的。但爸爸你不能打它!”爸爸说:“哦,知道。”爸爸说完就去洗头和洗脸。爸爸洗完头和脸后,看见球球像个小孩子一样在屋外的墙角下趴着。

傍晚,我们一家人到街上去玩。大哥开着车载着我们刚走了几十米,我从反光镜里突然看见球球跟在车子后面跑。我急忙大叫:“大哥,快停车。”车停了,我把车门一打开,球球一蹦就到了车里。球球趴在我身上舔我的手和脸,我们亲热极了。

这就是我家的狗狗——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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