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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热门20篇)

《帝王业》是寐语者的“成名作”,讲的是王儇与萧綦因为一场权利的交易,先婚后爱共定天下的故事。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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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续写结局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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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峒。小溪边。

霞光渐渐铺满了一整片天,水鸟飞了又息,羽毛上闪着熠熠的光,和小溪粼粼的水波一样。

翠翠撑了船,慢慢荡回渡船头,没注意这玫瑰色的光又落进她眼底。爷爷走后每一天的黄昏,没人乘船,也还未见着杨马兵的这段时间,天地于她总格外空空荡荡。

又一会儿,近了渡船头。那儿正巧有个过路人,早知道茶峒这撑船的小女儿生得好,见了她模样很有些轻佻地笑:“呦,谁家那么俊俏的小媳妇儿啊?”湘西人是自以为这话说的巧,从不顾忌的——人的好看是天赐下来的呀!翠翠不羞不恼,轻轻巧巧地一笑,撑船过去载了那人来。

边城浅浅淡淡的山和淡淡浅浅的水揉进她流水般的年华中,这一笑竟也自有水波荡漾的美丽。

她又不自觉想起了傩送,轻声哼起了歌——他到底是染坊和渡船都没要,奔自己的天去了。但不管这个人是明天回来亦或永远不回来,日子总该奔着长远过下去。

春天就快来了,白塔上的积雪也化了,她早上还看见塔尖露出来了,闪着光呢。

翠翠的歌声随江流越飘越远,无人应和。于是便显得越发孤寂且薄凉,乘船人听着也凄楚起来。

又回到渡船头,翠翠发现不知不觉天色暗了许多,霞光是消了,但已可见得稀稀落落几点星子。老马兵说过,雪化了,去岁的忧愁也该当散去,人的一生都是这么奔去的。

这天夜里她凝眸望着星月,小心地解下了辫上扎的白绒——毕竟是再没机会说一句“看水鸭子打架了”。

入睡时,翠翠耳边好似伴着虎耳草气息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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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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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地球被外星人频频攻击,频临灭亡。可就在这一年,一位闻名天下的王博士制造出了能善机智聪明的赛尔,还制造出了一船全宇宙顶尖军事飞船——-赛尔号。

小赛尔乘坐着飞船。首先来到了火星,只见火星军队和水星军队正在发起猛烈的功击。他们小赛尔和水星人相见,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小赛尔赶紧拿起激光能量炮向水星人狂扫。水星兵一下子大减。就在这时一艘载着水星人的飞船在火星上空,向小赛尔扫射着,小赛尔也不甘示弱,兵分两路,用激光雷炮把敌人水星人打得片甲不留。取得了胜利优秀作文 专注写作,还与火星人交上了朋友 。

这时,王博士下令说,火速前往水星,把敌人给统统地消灭。小赛尔就和火星人告别,坐上飞船向水星出发,刚到水星这个星球充满了热量,赛尔号就在水星上发生了爆炸,小赛尔跳到这个星球上用自已的心脏点火炸毁了这个星球。

从此以后,地球再也没有小赛尔。他们化作一颗美丽的流星,飞过了地球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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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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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入初中后,我又了新的同桌。我的同桌他是个“小男人”,

身高只有六十来厘米,如果坐在同学们一样的凳子上课,几乎只露出半个头。因此在开学后,他父亲为他做了一根特殊的凳子,他才可以正 常上课,不至于影响学习。

刚开学时,老师让我与他坐在一起,虽然我嘴上不说,心里总不是滋味,好像身边有一个“怪物”一样,每当与同学们的眼光碰到一起,总是自卑地把目光移向别处,害怕她们刺伤我那可怜的自尊心。

经过半个多学期的相处,我渐渐地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觉得他很勇敢,很坚强。

每次上课,他总是探着脑袋,双手勾在桌子上,努力地做着课堂笔记,尽管他写每一个字是那么的不方便,但他从来不因为自己是残疾人而放弃努力,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作有残疾的人。

每当学生排队出操或去食堂就餐,他总是抬头挺胸地走在排头。说实话他走路的姿势不什么雅观,左晃右晃地像个黑企鹅,别班同行的同学总会瞟来另样的目光,但他总是很泰然地走在前面,尽量迈开

他的大步,他不想同学们因为他而行动迟缓。我就是欣赏他那雄赳赳的气概。

没错,他是一个先天性残疾人,但那并不是他的错,对于这样的疾病缠身,他的内心充满了悲苦。当同学在体检时,从医生嘴里报出来的身高,这都是他向往。当他的身高被人脱口而出时,他痛苦地低

下了头,皱起了眉,那会泛着泪光凝视着体检报告中那令人无奈的文字。

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在四川地震中失去了双腿的舞蹈老师,她凭着自己的意志和信念活了下来,继续在舞蹈的生涯中磨练她的情感,在电视的银屏上展现了只属于她自己的那段优美的舞蹈。整

个舞蹈展现出了残疾人心中的憧憬,心中的坚强,心中的渴望,心中那不为人知的艰辛泪花。这使我无比的震撼:残疾人比健全人更加的伟大,更加的坚强,生命力更顽固。残疾人的心是脆弱的,只有

得到健全人的尊重和理解,他们才会更加的有自信,更加的快乐,才会对未来更加在、充满希望。

我曾暗暗地想过:我要和这位残疾同学一直同桌下去,要尽我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让他和班里的同学一样,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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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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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一天天临近,莘莘学子也日渐忙碌起来,往照妖镜前一站,居然发现两根银晃晃的头发在显眼位置耀武扬威,小小年纪白了头,室友调侃道:“用脑过度,都是小说惹的祸!”我回敬了她一个白眼,“才不,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回味无穷,妙不可言。”

初遇,一见倾心

小学五年级的某一天,班上某个腐女带来了一本当红小说,全班女生都沸腾起来了。那本小说犹如一只落入饥饿已久的羊群中的小绵羊,几乎被每个女生翻了个遍。在我的哀求与攻略下,那本书终于辗转到了我的手中。迫不及待地翻阅,畅游小说中的美妙境界,只因看书速度堪比蜗牛,差点被踢出“书馆”。千恩万谢中,才让那本书在我手里多逗留了一个星期。捧读我的第一本小说,曲折的情节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精彩的语句如魔法师填充了我的词库空白。

相依,如胶似漆

随着阅读量的增大,我的眼镜也换了好几个。乍一看,身穿超大号蓝色校服,挺斯文的一妹子;细看,却是巴掌大的小脸上架着一副黑紫色眼睛,脸儿几乎都到眼睛后边去了。阅读课看得兴正浓,神龙不见首尾的班主任到了旁边,“小语,别靠那么近,别人以为你要吃了那本书”。

历时两年,我已从“菜鸟级”跃升为“骨灰级”了,家中藏书弥漫着强烈的小说意味。沦为小说狂,出门疯玩的时间少了,渐渐地与那些爱玩的女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得到了家长老师们的点赞,而我躲进小说里,管他春与冬。鲁滨逊荒岛上与野兽的角逐、林黛玉悲戚的葬花吟、简爱捍卫自尊的心灵对白、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绞刑架下的壮举……结成了一张硕大无比的网,我在网中翻腾、惊喜、哭泣,小说中的人物与我连根同契,呼吸者他们的呼吸,我陶醉了……

分离,无可奈何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由于沉迷小说,我的成绩直线下降,有好几门功课亮起了红灯,我被勒令禁止出入书房,并与老妈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协议。那段时间,我只好与心爱的小说忍痛分离,埋头钻进了题山卷海中。

作业做得倦怠了,多想让小说给自己吹来一股清新的风。每每有这念头,却被老妈的火眼金睛洞察,只能作罢。心里怄了一些气,心想,我定要你们“刮目相待”。潜心修学,挑灯苦读,终于一雪前耻,期末考试成绩“大跃进”,老妈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重逢,度我成佛

解除了禁令,假期里我又可以与心爱的小说朝夕相处了,重逢的喜悦让我心花怒放。

小说看多了,自己不自觉地融入了其中。阅尽人间冷暖,也学会了珍惜拥有;领悟圣贤哲理,也抚平了自己毛躁激进的性子。现在的我,已褪去了小说狂的称号,学会理性而成熟地面对小说了,并深深地爱上了写作。闲暇之余,静静地在窗前写着,任由思绪变成一行行灵动而富有生命力的文字,恋上笔尖流转的快感,不也是一种任性么?文科成绩提高了,思辨能力强了,小说不再是爸妈眼中的“洪水猛兽”,而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经典伴我同行,阅读点亮心灯!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虽有过囧途,但更多的是惬意与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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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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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是桐华写的一部现代魔幻小说剧情精彩,那么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半个月后。我和吴居蓝在海岛举行了婚礼。婚礼地点选择了停泊在大海中的一艘游艇上,既脚踏实地,又漂浮在海天之间。游艇被江易盛和巫靓靓装饰得美轮美奂,活脱脱童话故事中的梦幻之船。因为吴居蓝对气味和声音很敏感,不喜欢嘈杂拥挤的人群,我也正好不喜欢,所以我们的婚礼只邀请了最亲近的人。吴居蓝那边是Violet和巫靓靓。我这边是江易盛和沈杨晖。爸爸仍在养病,没有办法参加,沈杨晖就算代表爸爸了。妈妈要照顾两个孩子,人又远在加拿大,也没有办法及时赶来参加婚礼,我答应了她会把婚礼的视频发给她。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一个周前,我和吴居蓝已经按照最严格的法律程序登记注册为夫妻。但是,这一刻,碧海蓝天下,听到Violet问:“吴居蓝,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女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我还是觉得心脏有一刹那几乎停止了跳动。

吴居蓝握着我的手说:“我愿意!”

Violet问:“沈螺,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男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

我笑了笑,凝视着吴居蓝的眼睛说:“我愿意!”

Violet说:“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彼此生命的伴侣,可以亲吻你们的伴侣了。”

吴居蓝微笑着掀开了我的面纱,我闭上了眼睛,把自己放心地全部交给了他。大家吃完我和吴居蓝精心准备的海鲜大餐后,决定告辞,把整个游艇还给我和吴居蓝。“祝你们蜜月愉快!”江易盛给了我一个大力的拥抱后,带着沈杨晖坐小船先离开了。巫靓靓最后检查了一遍船上的所有设备,叮嘱我说:“随时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会的!”Violet问:“决定去哪里了吗?”我说:“中国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板凳抱着走,吴居蓝到哪里,我就去哪里。”Violet笑了起来,感叹地说:“Regulus的海洋之行……很令人期待啊!一定会看到许多令人大吃一惊的事物,记得拍了照片给我们看!”我笑着说:“好的!靓靓送了我防水相机,我会善加使用。”Violet说:“那我们走了,等你们回来。”

我把她们一直送到了船舷边。巫靓靓已经下到了小艇里,Violet正要下梯子时,我说:“Violet……”Violet停住了脚步,耐心地看着我。我觉得不好意思,欲言又止。Violet说:“您是Regulus的生命伴侣,不管任何事,我都愿意为您效劳。”我越发不好意思了,回头看了眼正在驾驶舱里专心准备开船的吴居蓝,确定他没有留意我们。我往Violet身前凑了凑,压着声音,吞吞吐吐地问:“《AgneteandtheMerman》的故事里说……Agnete为金发人鱼生了孩子,是真的吗?”

Violet愣了一愣,忍着笑说:“是真的!”我涨红着脸问:“那我、我……和吴居蓝……”“也可以的。”我喜悦地说:“谢谢你!”Violet摇摇头,“是我应该谢谢你!”我笑了笑,没有再多言。Violet说:“祝你们蜜月快乐!”

目送着Violet和巫靓靓开着小艇离开后,我正要弯身收起舷梯,吴居蓝快步走了过来,“我来吧!”他把梯子收好后,转身看着我,面无表情地问:“出发吗?我的新娘!”他可真是永远用最正经的口气说着最不正经的话!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搂着他的脖子说:“出发吧!我的新郎!”他说过最想我陪他去大海上,从现在开始,我就陪着他去看他出生、长大的地方,分享他收藏的美妙时光和记忆。随着天色越来越黑,我们的船距离人群居住的陆地也越来越远,天地之间似乎只剩下了我们。吴居蓝设定了自动驾驶,由着船慢慢地驶向海洋的深处。黑夜显得格外宁静,海浪起伏的声音听得十分清楚,像是某种生命律动的节奏,正在向我们倾诉着什么。我和吴居蓝赤身裸体地裹在一张大毯子里,相拥躺在甲板上,静静地看着头顶的苍穹。繁星密布、星光闪烁,璀璨的银河横跨在天上。无数星辰汇聚而成的银河光芒万点、绚烂闪耀,就好像一条波光粼粼、奔腾流动的大河。

我向着苍穹,伸出了一只手,像是要去摘一颗星星。吴居蓝的手从我的胸前,沿着肩膀、胳膊抚摸而上,绕过我的手腕,和我十指交缠在一起。漫天星光璀璨,照耀着我们交握的手。在整个苍穹下,亿万颗星辰间,我们显得多么渺小,可是,渺小的我们,却能看见浩瀚的整个苍穹。

在这漫天的繁星中,很多看似明亮闪耀的星星其实早已熄灭死去,有的甚至已经死了几千万年。可是,因为我们的眼睛依旧捕捉着它们的光芒,它们的美丽在几千万个光年之外被感知,和其他活着的星辰一起璀璨闪耀。

生和死,在这瑰丽辉煌的宇宙间,根本难以分辨。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照耀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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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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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我为什么会选这本书两周吗?这是一部带有色彩的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炼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虐待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伤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两性之间是平等的,女子必须有独立的人格,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从世俗的喧嚣浮华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女子,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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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750字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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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硕大的玻璃窗,轻轻柔柔的撒在宽阔的练习室里。女孩们随意的坐在地板上。“呼,累死了。”亦雪边喘气边对身旁的女孩们说道。但,身旁的女孩们没有一个是理她的。打游戏的打游戏,挂QQ的挂QQ,喝水的喝水……“喂!你们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亦雪生气的吼道。千寻很“好心”的回了亦雪一句“嗯

。”随即立马低下头开始打游戏。“哎哎,你们理理我们嘛!”“不要!”沐兮颜冷冷的说道。蓝亦雪顿时觉得有一大堆冷冷的冰雨在她脸上胡乱的拍…….

“哎!要吃蛋糕吗?”含昔起身说道。“要要要!”嗯,这是蓝亦雪的声音!听到这一声音的众人,立马抬起头来,齐声说道:“蓝亦雪!给朕上水!”亦雪脸上立马黑了,刚想出声反驳,却被众人的可怕的眼光活生生的给吞回去了。“唉,我的命怎么这么苦!!!”亦雪悲哀说道。

当亦雪从房间拿水回来时,墨落她们还是她刚才离开时的姿势,躺的躺,坐的坐,打游戏的打游戏,挂QQ的挂QQ。“女皇们辛苦了,小的给你们献水来了。”亦雪微鞠身子,把水递给兮颜她们。“啊,孺子可教也啊!”墨艺宁感慨说道。“嗯,乖。赏你个巧克力。”说着,兮颜就从手里变出了一块巧克力,“哇!德芙!给我给我!”亦雪高兴的喊道。伸手就去拿兮颜手里的巧克力,兮颜却故恶作剧的把拿有巧克力的手往上抬,让蓝亦雪抓了空。“啊!兮颜你耍我!”蓝亦雪不高兴的说道。“对啊!”沐兮颜的直白回答不禁让旁边的含昔她们偷笑起来。

“兮颜,你真的耍我。呜呜呜……”蓝亦雪夸张的把手抚在胸口,做出心碎的样子说道。还时不时发出假哭的声音。“兮颜,为了世界和平,把巧克力给她吧。”空千寻满头黑线的说。沐兮颜看了看空千寻,然后无奈的把巧克力放到蓝亦雪手中,点了点蓝亦雪的额头说道:“就你最闹腾。”

其实蓝亦雪她很清楚,她也很累。周围的气氛又太过安静,她,不喜欢沉闷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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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太子妃升职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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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升职记》日前正在热播,该剧自开播以来引发网民的热议。剧中,男一号盛一伦的古装剧后现代风令观众过目难忘,盛一伦饰演的太子齐晟一夜间从青春荷尔蒙气息男神变身风姿飘逸的谪仙郎君,一脸潮范戴耳钉的古装造型受到粉丝热棒,很多网民从剧迷路转粉,特别跑去男神微博开启舔屏模式,留言称:“最爱这款男神,主要看气质!”

《太子妃升职记》自开播来一路受好评,短短几日拥有了大批粉丝,原著迷们对小说改版的剧情也赞不绝口。盛一伦演绎下的太子齐晟,有着火热的内心和冷峻的外表,他和太子妃在点滴的摩擦中不自觉生出了情感,剧中角色和小说原著人物的爱恨挣扎极为同步。

在昨天的剧情中,太子齐晟和太子妃拜访岳父兵部大人府,他们共同经历了对质猜忌,在接触中互相开始信赖,感情不断升温。另一方面,赵王妃为得到太子齐晟也使出浑身解数,人物的Love Line扑朔迷离,剧中大量情感元素通过肢体和眼神来表达。盛一伦的一举一动、神情气场和原著贴合度极高,难怪网友表示:盛一伦堪称神还原了原著男神。

小说简介:

《太子妃升职记》是2012年在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言情小说,该书作者是鲜橙。小说讲述了为了弥补工作失误,司命星君将现代男人陈然的灵魂偷偷从地府带出,附身到“落水身亡”的南夏太子妃张芃芃身上的故事。

小说结局

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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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一次创作小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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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有当文学家作家的梦想,所以我总喜欢创作一些作文或者故事,但是看见他们那长篇小说,我还是有点心虚,我能写的出来这么优美,而且连续性这么强的故事吗?试试吧!

刚开始创作小说的时候,我的信心非常的足,让他妈端来牛奶的时候,我一口回绝:“我的作家梦想还没有实现呢,现在不应该享受更应该努力的学习,努力的写作,将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妈妈笑了笑。“你就是稀罕这几天,等过几天你马上就忘了,这马上跟没有过似的,你不信就看着吧!”我重重地摇了摇头。

小说的创作,我非常的认真,每一笔每一画每一个故事情节,每一个人物刻画都写得非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且对文中情节的构思,我也是不思茶饭,对文中人物的刻画我也显得非常的专心。每过几天约二十页就出稿了,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成果,我有些欣喜,有些激动,却也在暗中有了一些骄傲。再过几天我感觉自己已经写的差不多了,所以也渐渐的放慢了步伐。

妈妈目睹了这一切,他说“孩子做任何事都不能知难而退呀,也不能半途而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既然开了这个门,就一定要坚持下去,把你的小说创作完成,到时候看着你辛辛苦苦得来的成果集也是欢欣的,是喜悦的,是满足的,也是充实!”

没有落下步伐,没有放弃,我重新起笔,继续刷刷点点的修改着,创作者自己的第一本小说集。有些时候寂寞无聊的时候,我仍沉浸在小说所带给的快乐中,有些是骄傲的时候,我总安慰自己一定要静下心来,进行创作,才是创作本道。就这样日复一日,到了第二月的时候,我的小说终于创作完成了,约有两万个字,故事情节都非常的精彩,众人看了连连称赞。

小说创作靠的不是文学才华,也靠的不是才华横溢,更靠的是一种耐心的态度和平心静气的写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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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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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桑提亚哥——一个坚强、不畏困难不怕失败的人。他虽然饱受打击,却从未放弃过寻找希望的念头。他虽然屡遭失败,却从未有灰心的时候。他虽然险些在马林鱼嘴下丧命,却能又一次点燃胜利的希望。

桑提亚哥是一个在海明威笔下生动形象的渔夫。桑提亚哥84天出海一无所获,他的顽强与拼搏,迎来了第85天充满希望的黎明,又迎来了第85天灿烂的阳光。第85天,老人出海了。在茫茫大海中他的坚持终于得到回报: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

接下来的四天,便是老人与大马林鱼的较量。寒风刺骨不怕,缺水也不怕。他运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大马林鱼迎来了胜利。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老人终于战胜了大马林鱼,他敢于向失败挑战。老人与海的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放弃,总有一天你也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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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生活小说作文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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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对市桥中心小学也有了不少的认识,但是,市桥中心小学还不能达到我心目中的要求。每天,我回到了学校,一眼看见的就是几个醒目的大字:市桥中心小学。

我走进学校,顿时芬芳扑鼻,一朵一朵花尽情地开放,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形态:红色的花坚强地站在那里,表现出一种火般的意志;黄的花撒娇地转过头,仿佛让人听见了黄金落地的声音;白色的花用叶子害羞地遮住自己的脸蛋,让人有一种雪般美的感觉;蓝色的花热情地向你招手,让你的疲倦抛到九霄云外;紫色的花张开阳光般美丽的小嘴巴,让人感觉到舒适和温暖;橙色的花淘气地对你眨着水汪汪的眼睛,让你感受到儿童的天真可爱;微风吹拂着粉红色的花的衣襟,仿佛让人看见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在微风中抚摸着自己的缕缕秀发。我走上楼梯,同学们有的在我身边兴冲冲地跑过,脸上没有一丝忧愁的表情,有的慢悠悠地走在我身后,脸上挂着甜蜜的微笑,有的不紧不慢地走着,不时还和旁边的同学聊天。

从窗口往下看,操场上也是一片欢声笑语,同学们在操场上嬉戏。有的同学在和别人赛跑,一双双鞋子踏在沾满露珠的树叶上,一双双小手摆动着,一张张笑脸映在路边青草的水珠上;有的同学在玩捉迷藏,一双双小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了;有的同学在训练,虽然有老师看管,但心情还是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我回到教室,便和同学们谈天说地起来。他说说昨天做过的好梦,她说说今天的新闻事件,我说说明天的天气情况。上课了,一位衣着整洁、字体工整的老师笑容满面地走了进来,开始给我们讲课。老师讲课时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和同学闹起矛盾,而是热心地与同学分担忧愁,同学们快乐的时候,老师也会跟着笑起来。

下课了,原先安静的长廊顿时热闹起来,大部分的同学都跑出教室,与同学尽情地玩耍。一小部分同学留在课室,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一点儿也不受外面的干扰。放学后,我们手拉着手,由老师带队,蹦蹦跳跳地走出校门口,投入家长们的怀抱。值日老师也来维持秩序。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中心小学,一所充满快乐的学校,一所人见人爱的学校,一所能让所有师生都感到快活的学校!

[小学生活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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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狂怒结局影评观后感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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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结局是前来支援的同伴对唯一活下来的诺曼—“machine”说:“你是英雄。”

他确实是英雄。

一如从前的俗套剧情,善良懦弱的少年诺曼在战争的洗礼中不断成长,当他终于真正融入“fury”时,这个家一般的存在,好似诺曼的错觉一般,出现的时候那么猝不及防,消失的时候却又毫无征兆。

最让我在意的是诺曼的眼泪,好比影片的主线一般,从少年出场后就一直贯穿到了结尾:初次经历战场的恐惧、失艾玛的悲痛,看着“胖子”为了保护他和战友将引燃的手榴弹压在身下、目睹了“圣经”血肉模糊的尸身以及最后“老枪”对他的保护,获救后的诺曼坐上营救的车,渐行渐远的他看着悲壮的“fury”再次红了眼眶。诺曼的眼泪并不可笑,反而在惨无人道的战争中现出人性的光辉,温暖了影片残暴冰冷的格调。

狂怒无疑又是一部浓重的个人英雄主义片。之所以会出现美国版“狼牙五壮士”,则因为“老枪”独特的个人魅力是凝结“fury”的支柱,所以影片结尾,在大敌当前战友们选择与“老枪”一并坚守信念。虽然看了开头的我们一下就能猜出故事的后续发展,但多亏了出色的音效和细节的处理,真实的画面感多少减轻了最后30分钟的带给观众的恶俗感。

“ideals are peaceful, history is violent.”沉闷的天空,泥泞的道路,四起的硝烟,影片的开篇便被沉重的灰色所笼罩;盟军的阵地里堆着大量的尸体,全是战争的牺牲品,大量伤残的士兵更是为破旧的阵地添上一抹悲凉。仅剩下的六辆坦克刚进行完补给,又要奔赴新的前线。被迫打仗的孩子们,挂在小镇上无辜的德国人的尸体,以及为盟军指路的老人突然被射杀,更是将气氛提升到了另一个高度。也许最震撼的场面并不是枪火交战,反而这一幕幕不起眼的画面才跟让人感同身受。影片的开头和结尾都是给尸横遍野的战场特写,非人性的一面似一块碎骨一样卡在我的喉间,虽不至于受伤,但却异常难受。

影片的最后是渐行渐远的诺曼,红着眼眶的他不知是否已从恐惧和悲痛的噩梦中清醒过来。强硬又义气的“老枪”逼迫他第一次杀人;格雷迪充满歉意的对他道歉,说他是一个好人;博德安抚他初次杀人的恐惧;特里尼认真的教他使用枪支。不知这些基情满满的过往,他能否铭记一生。除小基情的画面,让我眼前一亮的便是士兵间的生活,没有情欲的军旅,士兵互相吐槽讲着乱七八糟的话,真实的让人亲切。

希望寄存在新一代的身上,所以我会认为诺曼是英雄。因为他一定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作为影片的唯一活下来的主角,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看到了世界的未来;只有接受了残酷的洗礼,才会更珍惜眼前。虽然杀戮和残暴充斥着世界,但美好的人性永远是世界的主流。如同最后那个搜查塔克的纳粹青年放走了投降的诺曼一般。

从小看着抗日战争片长大的我,已对各种战争场面的感到麻木。中国抗战片一贯以正面形象向我们展现,先不论主角始终正派的行为和一尘不变的价值观的传播方式,就是结尾懦弱的投降行为更不可能出现在抗日剧中,太多形式化的教育方式得不到国人太多的响应。狂怒给我最多的感触却是价值观的宣传方式,能引起我太多精神上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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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欧亨利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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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19世纪欧洲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为我们带来了脍炙人口的作品,同样也意蕴深厚。他的作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欧亨利式”结尾——出人意料。这种结尾使文章嘎然而止,但又回味无穷,意味深长。

《20年之后》是全书情节最为断崖的一篇故事,讲述了一位警官和一位男子的聊天儿。当天晚上男子在等他的弟弟,这是他们20年后所约定的。警察跟男子一阵寒暄后,警察离开了。不一会,男子的“弟弟”到了。男子和“弟弟”走到一片灯光下时,“弟弟”称男子已被捕。“弟弟”递给了男子一张纸条,上面大概写着那位警察才是你的“弟弟”,男子是通缉犯,他不方便动手,于是离开了。

如果你匆匆翻过这几页,或许会认为警察(男子的弟弟),是公平公正,高度廉洁,可是当你又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你会发现,虽说赴约的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但他毕竟在美国败坏的社会风气里挣扎过,而且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赶赴一个20年的约定,因此它是一个“高度社会文明”的牺牲品。

而他的弟弟-——警察,象征者被“高度社会文明”所扭曲的灵魂,它充分体现了这种社会文明下,一个麻木,冷酷的人性,机械化的性格,发现了哥哥是通缉犯,他走时面色镇定,还哼着口哨,体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无情。

这正是欧亨利式写作风格,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是一个经纶万物的世间真理,虽然小说的情节朴素,但主旨却高尚。欧亨利的每一个故事都内涵丰富,反映了社会外向,有高尚的,有腐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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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奇怪的苏夕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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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苏氏财团遭遇破产。

为了还清家里留下的债务,无奈之下苏夕当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服务员。

路上的时候被以前的求爱者夺走了爷爷遗留下来的玉佩,为了寻找玉佩,她独自来到了传说中最恐怖的164号鬼楼,却从窗边直坠而下。

明明应该死去的她却死而复生的拥有了两个灵魂,正式的故事就此开启!

曾经的天之骄女,如今的破产女孩....

一个身体,两个灵魂.....

坠楼少女死而复生的秘密,

只在——

最恐怖的164号鬼楼内,那个放着棺椁的诡异房间里出现的——他(幽灵先生)。

剧情讲述了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遭遇破产,自己在某天踏入了164号鬼楼之后从高楼坠下死而复生拥有了第二个灵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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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落魄时你会爱我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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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时,你会

年轻时,我很激情,有过一段说似很浪漫的初恋。

第一次恋爱嘛,所以即使有过浪漫美好,但有时让我想起来也会让我有种心痛。心痛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时可惜了我的年龄,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耀眼,却无知的的与心痛有了关系。

所以我认为:不是每个人都值得你去爱,更不是每个爱人都值得去嫁。一生里我们会遇到许多人,有些人适合谈浪漫的恋爱,有些人却能相伴一生。区别很简单,适合恋爱的会让你开心,适合结婚的会让你放心。如果我们谈恋爱谈到伤心,那就找个放心的人结婚吧。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执着,而是回眸一笑的洒脱。因为开心是一阵子,放心才是一辈子……

很放心的走在大街上,只因为咱已经成熟,经常的回头率我已经对此无动于衷,虽说本人很喜欢帅哥,但对于帅哥我的感觉是,不是所有你喜欢的帅哥你都会拥为己有,所以我时刻把握自己的分寸,即使我很喜欢美酒,有时酒后无德,我也会谨记不属于咱的帅哥即使偶有暧昧,咱也不会勾引,因为咱的名字是一辈子的。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路走来,不为别的咱就是贫民百姓咱不会犯贱的去想入非非的去傍什么高官也不会为金钱失去自己的人格,咱时刻会为自己的身份自豪。咱适当的去咱家后山挖挖野菜,采采野花,去偶尔的偷偷棒子还是可以的,大错误咱不犯小错误咱不断,判不了刑损失不了名誉的事即使偶尔犯犯那也没关系,咱是平民百姓咱自由嘛,就是这个道理。

很久以前的感情,就如陈年的谷糠有些乏味了,所以我会把今天紧紧的抱在怀里。

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言论,特别喜欢很自豪的喜欢自己的为人处世或者觉得自己有时特自豪,只因为咱真的很不错,不错的自以为很可以的容貌,不错自以为很给力的工作,不错自以为的感情的自由。更不错的是自己就是喜欢帅哥,喜欢喝铁观音茶,更喜欢和合得来的朋友一起美酒挥洒。

所有所有这些也许真应了我的老妈在世说的一句话:“我的姑娘可没有白活,喜欢什么就是什么!好的都让她占了。”如老爸说过的另外一句话:“嗯,咱姑娘命好,五毒俱全。”

好一个五毒俱全,这种词在另外意义上讲属于贬义而在老爸嘴里却成了褒义只因为,咱真的很幸福,幸福的十全十美。不怪我在外人同事朋友的眼里也是如此呢。

不是吗?早晨刚一出门看见邻居大妈就一口一声的喊我:“哪都好的小美人,去哪?路滑注意安全。”刚走出胡同,开水果摊的小王夫妇几乎异口同声的很远就叫我:“美女,早。”更可爱的是我的以前在一起工作的一个比我小不少的小九零后看见我直接就喊我“铁观音姐姐。”

生活就应该这样自由自在,即使很累、即使很沧桑、或许很坎坷,咱也应该微笑的走下去,何况咱目前状况还尚可以呢。

嗯,生活也许就是这样,有喜悦有悲伤也有别离,何况咱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更何况咱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很容易喜新厌旧,话说回来谁有好东西不用,谁有新衣服不穿,何况它属于咱。

很喜欢很自私的活着。所以我的一生注定属于一个很崇尚自由的人,自由的不受任何约束的活着,自由的我行我素,自由的结交三教九流……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正如我在我的微博上写的那样:喜欢是一种心情,是一种共鸣,所以,我可以任意去喜欢也同样喜欢我的人!爱是一种感受,是一份责任,所以我肯定也是必须的只能爱一个人!喜欢不分性别老少爱也同样如此。宇宙之大无外乎男女两种,活得潇洒那就多多喜欢喜欢你的人。活的苦逼;那就犯贱的装清高去讲究什么门当户对爱。我是贫民我自由!

自由的走自己的路,不为世俗污染。严肃的对待自己的一切过往感情,做到宁缺毋滥。

很喜欢一种田园生活,一种没被污染的农家院的生活,就如老妈在世时的葡萄架、大枣树、还有那樱桃树,满院子的鲜花……

那种生活,能让我真的很激情的自食其力的活着,即使我有一天变得很贫困,即使有一天我已经衰老没有了力气,我也能在自己的园子里去摘吃自己的劳动成果,因为我知道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它就如我们每个人的感情,每个人的家庭,没有施舍的感情才是完美的,你情我愿的爱才是我所期待的,因为这种爱即使有时会被社会的现实的残酷弄得很贫困,但只要努力,但只要我们始终在心中有份信念,那火焰山也是会让爱冲灭的。

嗯,患难之中见真情,落魄时,你会爱我?!

作者时间美人的文集

一见倾心,相约一生

爱,在一瞬间擦出火花,初次的遇见,满脸的通红见证心动的时刻,尤为钟情;爱,在心与心交汇之间喷发,阳光在那颗绽放最美的光芒,尤为温暖;爱,在眼神对视中闪现,千寻、万寻,终于拥有,尤为喜欢;电影般的情节却真实的存在,一见倾心。从此,相约一生。

相遇,不需要语言,只是那一天的某种感觉认定所有,或许曾经梦见,或许前世约定,或许,冥冥之中总会出现。直到四目相视,才认定,彼此之间就是寻找了多年的那个人,于是,明亮的眼眸中,满是心动的缠绵。那一刻,时光禁止,万物禁止,时间被定格,久久的相望只是一种不敢相信的惊奇,随即心动万分。那一刻,突然感觉这个世界只有你,只有我,外界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彼此的一个微笑打破沉静。

(一)那一次初遇,情相约

浪漫七夕节的相遇,如彩蝶双双飞般美妙,只是彼此双眸的凝视,便深深陶醉,随即爱的花朵在彼此中绽放,散发出最迷人的芳香,仅仅是轻轻一嗅便蠢蠢欲动,原来,爱就在这一瞬间,便可以相约一生。

初次遇见之前的畅谈许久,便影响良好,洪厚的嗓音,礼貌的轻声问候,相同事物看法的理解,就是对彼此最美好的初步影响,没想到我们会有那么多话题可以聊,也没有想到从聊天之中就对彼此产生好感,不知不觉竟聊的忘记了时间,恍然间才知道已经很晚。

第二天,如约见面,浪漫七夕节似乎是上天特意安排,一位卖花姑娘的叫卖,一朵鲜艳的玫瑰花迷人心脾,那就是我们的定情物。电影院里正在放着《小时代》,似乎也在告诉着我们总有一个人将会永远和自己在一起,那个人就在身边,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出现。那个时候的我总是会偷偷的看着他,也发现,他也在看我,会将薯片喂到我的嘴里,心每时每刻都未曾平静,那一刻才真正明白心动的感觉,也深深懂得,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总有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在某个地方等待着彼此,给彼此最踏实的肩膀。

第三次的相约,一起走在夏日的夜晚,弯弯的月牙悬挂上空,群星闪烁共同闪现出最明亮的光,夏虫依然奏着最曼妙的天籁之音,我们来不及欣赏这美丽的夜景,却不知觉得有股暖流冲进彼此的心田,然间,才发现,我们的手已经紧紧的牵在一起。害羞的微笑,心中懂得,我们就是彼此一直都在找的那个人,一直都在期待的心动,那些个曾经只是在为我们的相遇做一个充分的准备,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快,感觉就像一场梦,但是,它真正的存在着,而且会永久存在。

喜欢在你的怀中,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踏实,那个时候就希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深情的拥吻,分分秒秒情缠绵。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那一天,七夕浪漫相约,似乎是命中注定我们相遇,相爱,深情相约一生一世相爱,携手走到生命的尽头!

(二)情缠绵,与日俱增

每一秒,都希望能够和对方在一起,即使是炎热的天气让人大汗淋漓,也喜欢在彼此的怀里停留到永远。每一秒,都希望能够和对方一起走过,即使是很晚,很晚,也不想放开彼此的手。每一秒,都看着彼此的背影,久久的望着,眼神从来未曾离开。

生日,希望和你共同度过,有你在我身边,幸福会永久围绕,然而天空并不作美,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我坐立不安,很想拨通电话,又怕雷雨交加打湿衣裳,你打来告诉我,不要着急,你就在路上,会如约赶来。那一刻,才知道,我早已不能没有你,终于,大雨中见到了你,雨中的你,全身湿透,但依然最帅。那天我们一起吹蜡烛,一起品尝生日蛋糕,我在那一天许下,我要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开。

已经开始习惯,被你疼爱,你会包容着我的小脾气,喜欢着我的傻气。我也喜欢你说我傻气,在我心里这是最甜蜜的话语,因为我知道,无论如何都会有你在我身边。

一场相思一场雨,一份痴心一份情,一纸誓言一纸诚,一段浪漫一段梦,一丝甜蜜一丝醉,一抹柔情一抹重,一朝牵手一朝定。我们会越爱越深,永远在一起。

(三)远方,彼此想念,永恒不变

总是拨通电话,缠绵许久,我们的相爱总会让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那一刻,幸福升腾;总是视频聊天,好想就陪伴彼此在身边,聊到很晚也不想睡去,关心着彼此,替对方照顾好自己,我们的心都在牵挂着彼此;总是想念,连梦里都是彼此的身影,每一天都归心似箭,每一天都仰望夜空,许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在远方,总是气自己,生病了,我却不能陪在你身边,你会对我说:"只是点小感冒,没什么。"但你的每一声咳嗽,都会让我心碎;在远方,你总是和我在电话里、QQ里、微信里缠绵许久,很晚的时候,我们还在诉说着爱意;在远方,总是喜欢望向窗外,想象着同一片天空下,我们都在想念着彼此,悄悄的告诉彼此,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终有一天,我们会天天在一起。

原来,爱就在那一瞬间便是永恒,我想,未来会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升温,每一天都会有些小惊喜;原来,一见钟情,会这么幸福,相信我们会一生一世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落魄时你会爱我为题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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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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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世界来说,每个人都是平凡的;对于人类来说,其他人也是平凡的。套用小时代中的一句话:“对于浩瀚的宇宙来说,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

在这本书中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辞藻来描述,没有用惊险离奇的情节来触动人心,没有用惊天动地的场面来吸引读者的目光,激发读者的兴趣,而这本书中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就如同书名一样,一切都是平凡的故事。

未看这本书前,在我的世界观中,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都是世界上平凡的事。可是在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想法改变了。虽然这些事对于世界来说是平凡,但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些都不平凡。

这本书让我对农民重新定义了,原来农民并不是只面朝土地背朝天,埋着头一声不响地干活的。原来他们也是有自己的追求的,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应该是孙少平。他虽然只是一介农民,但他不甘于平凡,敢于向命运发出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其实孙少平是一个悲催的人,他的爱情路不如意,明明与地主家庭出身的郝红梅产生情愫,在被同班同学侯玉英发现并当众说破后,与郝红梅关系渐变恶劣,。明明最后日子都过得好一些了,妻子秀莲却生了肺癌。而他的事业线也十分曲折,虽然前面一段由建筑工人转换成煤矿工人,转换的十分顺利,但是之后由于技师根本不懂技术,砖窑蒙受很大损失,不过好在最后少平在朋友和县长的帮助下使砖窑再度奋起,成为了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

虽然孙少平的命运十分坎坷曲折,但他身上那股子不服输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他觉得人活着不能光是为了钱,还要有更高的精神追求,要为了自己的理想去奋斗,少平骨子里与哥哥少安不同,他是一个高尚浪漫的人。

其实作为一个读者,你可以把这本书当做许多不同方面的书籍去解读。比如,你仅仅把他当做一本长篇小说来欣赏,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内容丰富,人物形象塑造的饱满;再如,你可以把它当做一篇学术材料来研究,因为它里面的人物,风俗都是有原型,有依据的;或者,你还可以把它当做一本激励书籍,因为这里面的人物都是乐观向上,开朗大方,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屈服的。

延安大学文学研究所所长梁向阳曾经评价过:“部小说所传达出的精神内涵,正是对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传统的自觉继承。这样的小说对底层奋斗者而言,无疑具有“灯塔效应”。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能产生如此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的原因。”是啊,这部小说写了中国当代城乡生活,体现了当代农民百姓的坚强。它通过复杂的感情纠葛,刻画出社会各阶层中众人的形象。让读者意识到了普通人的人生自尊,自强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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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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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发明了各种各样的鞋子……

我在中国国际超能制鞋公司工作,我和我的朋友微软公司老总比尔·盖茨一起合作,共同研制了风靡世界的风速鞋、微型电脑型、调温鞋等各种各样的高科技超能鞋。

现在我们正在努力研究的是新生代产品光速鞋。我和我的助手把一种叫光速器的仪器加装在风速鞋上,这双鞋通过光速器和风速器的共同合作,产生了强大的功能,只要你穿上它,跑起来的速度就比光速还快了,听说吗?只要你能比光速还快,就能长生不老。我还给这双鞋装上了大脑思维仪,这样,你想到哪里,鞋子自动就会把你带到哪里了。

在研制过程中,比尔·盖茨建议我再在鞋子里安装他发明的电脑ABC程序,因为这个程序可以控制物体在运动时不发出任何响声和动静。我觉得这个建议很好,于是,便赶紧把程序又添加到光速鞋里。我迫不及待地穿上光速鞋试走了一下,又发现一个不足处:这双光速鞋只能走直线,很容易装上东西。

这该怎么办?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终于有办法了。我带领助手们又研制了一种变向器,只要感应到前面有物体,就会转变方向。哈哈!我非常高兴,又穿了一次,真是太完美了!光速鞋给人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还减少了车祸的发生,没多久,光速鞋的销售成了世界第一……

“叮铃铃。”我的闹钟响了,唉呀,要是是真的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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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飘的小说结局赏析

全文共 2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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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惟一的作品。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斯佳丽、瑞德、艾希礼、梅勒妮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通过对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成功地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不说什么深刻内涵了,只讨论斯佳丽和瑞特之间还有没有戏,会不会有美好的明天,恩,我觉得有,而且太有了。不同的人对他们的结局会有不同的看法,悲观的人,喜欢悲剧的人,会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可能了,理由种种;乐观的人喜欢大团圆的人,则会认为他们会在一起,这就是米切尔的高明之处了,如果不是她这样写,而是让王子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想我是绝对不会为寻找一个答案而一遍遍的回味那个结尾以至整本书。关于阿希礼和玫兰妮,他们的结局的确是个悲剧,可是关于斯佳丽和瑞特的结局,我看并非如此吧!小说结尾,斯佳丽一直以来在梦中寻找的依靠,在最后终于找到了,不是阿希礼不是钱,而是瑞特,尽管瑞特要离开她,,让人不免伤感和遗憾,但作者在结尾对斯佳丽的描述可谓震撼人心,斯佳丽不会沉沦,她会为了再次得到瑞特而不懈奋斗。瑞特一直以来最想得到的是斯佳丽的爱,在彻底绝望,准备放弃之时,斯佳丽告诉瑞特:我爱你。自尊高傲倔强的瑞特当然会拒绝,但天知道他心里还想不想与她有瓜葛。

一)关于离开

小说结尾瑞特离开斯佳丽并不奇怪,我认为是顺理成章。他的性格决定了即使再爱也会在那一刻选择离开。关注瑞特与斯佳丽的每一次对话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不管斯佳丽多么厉害,可在瑞特面前,她永远单纯的像个孩子。他爱她,但决不会被她摆布。

她和他相处很有意思。“她跟他交谈,总像是一场决斗,结果总是她败下阵来”“他总是不请自到,不辞而别”“她每次跟他斗气都难得占上风”“她从来不能杀杀他的威风”。不仅如此,他还似乎很喜欢与她唱反调,并以此为乐。她越是假装淑女,他偏就拆穿她;她越是勾引他求婚,他偏让她做情妇;她越是需要他,他偏偏离开;她越是回避某个问题;他总能饶进来;她越是不想结婚,他却要娶她。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厉害而可怕的对手,她向来欺负别人,却不但欺负不了他,还反被他欺负;她向来主导别人,却主导不了他,还反被他主导。所以结尾,她越是想听他说“我也爱你”,他却说“我不在乎”,她越是不让他走,他却一定要走。其实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这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

听过这样一句话:爱情是场战争,没有公平,只有输赢。在瑞特与斯佳丽的关系中,瑞特向来强势,如果在那一刻他接受她的道歉然后和她在一起,那么他会认为他将和追求她的其他男人一样软弱,在爱情里永远处于弱势,他怎么会接受她的“同情和施舍”呢?再说,既然伤的那么深,一句道歉就想消释前嫌重归于好,未免太幼稚了,要谁都不会心甘情愿,何况是瑞特,如此自尊而自负的一个人,他怎么会轻易原谅她呢?怎么说也要看她今后的表现啊!

所以无论她怎样恳求或是怎样说服都无法改变他冷静头脑作出的决定,爱与不爱他都会走,决不回头。但是在那一刻的决然离去,并不代表永远分开,两人今生注定纠缠不休。

二)瑞特内心依然在意斯佳丽

1)既然不在乎,那么在决定说分手前何必那么痛苦?

美兰死后,瑞特一天天垮下去,他酗酒和放荡,糟蹋自己身体,为什么?难道仅仅是因为女儿死么?别忘了,瑞特把美兰当成了童年的斯佳丽,他实际上是想变相的从女儿那里获得斯佳丽的爱。而美兰一死,一切都结束了,冒险再次失败,他付出的爱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他需要斯佳丽的爱却永远无法得到,他不愿面对现实,所以用酒麻醉自己,他想忘掉她,可惜借酒消愁愁更愁,但是理智让他必须面对现实,他太疲惫了。在他决定放弃她之前想必是做了漫长而痛苦的思想斗争,他那优美整洁的外形遭到破坏就是最好证明。

2)既然不在乎,干嘛不敢面对她?

当斯佳丽说玫兰妮最后提起他时,瑞特的反映很强烈他朝她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一股真情,“她说了什么?”“告诉我”,声音平静,可那只手却抓的她手腕生疼。其实表明他内心很紧张,紧张什么?别忘了瑞特深爱斯佳丽的秘密只有玫兰妮最清楚。(在斯佳丽流产卧床期间,她亲眼看到一大男人憔悴万分,哭着忏悔的模样。除此之外,应该还有。有时我在想,美兰死后,瑞特执意不让埋葬,玫兰妮是如何说服瑞特的呢/会不会提到斯佳丽?一定不会忘记。会说斯佳丽什么呢?黑妈妈求玫荔时提到开枪之事,我想有可能这样说:家里亲戚和街坊邻居都在议论纷纷,如果明天斯佳丽执意举行葬礼,到时候你就会不得不顾全自家尊严开枪打死她,那时你不但失去了美兰,也失去了斯佳丽,我知道你非常爱他,不愿她死,你一定要冷静和理智些啊,巴勒特船长。”)当斯佳丽回答说:对巴特勒船长好些,他非常爱你。”时,瑞特的反映更是:“垂下眼睑,脸上一片茫然。突然他站了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盯着外面。”接着转换话题。一系列动作表明他在掩饰自己的内心,回避问题。这些可不是无所谓的表现,恐怕他仍怕她知道真相,抓住他的爱想鞭子一样在他头上挥舞吧!

3)既然无所谓,对于那句我爱你的反映何必那么认真?

当斯佳丽说:“你大错特错了!我不想离婚,我(爱你)”他一只手端起她的下巴,静静的抬起她的脸冲着光,然后仔细打量着她的眼睛。回到椅子后,他依然是下巴顶着胸口,扬起黑黑的眉毛用一种冷淡思考的目光望着她。而当斯佳丽急切的说:我非常爱你,我肯定这么多年来一直爱你,只是我太傻,以前没有发现。瑞特,你要相信我”时,瑞特的反映是盯着她盯了好长时间,一直盯到斯佳丽的内心深处。这些表现可不是无所谓啊!可以感觉到他其实很在意斯佳丽是否会真的爱他。一直都在意,所以他的态度是那么认真。

4)既然不在乎无所谓,何必不痛快点离婚?

小说结尾,斯佳丽告诉瑞特,玫荔让她照顾阿希礼,他说“得到前妻的许可,就放便多了啊”“你当然要和我离婚, 带着玫荔小姐的祝福,你和啊希礼的美梦就要成真了。”当瑞特对斯佳丽说他要走了,斯佳丽问“你要抛弃我了?”他说:“别像演戏一样做出一副被抛弃妻子的模样,斯佳丽。你可不适合这个角色。那么我明白了,你不想离婚或分居是吧?好吧,那我会不时回来,次数多的正好不让别人说闲话。”他从来不说自己想要离婚,而是说斯佳丽想要离婚。瑞特一向很强硬,而且对什么都显得不在乎,如果他坚持离婚完全可以,他不就曾因为不愿娶一位“傻姑娘”而在决斗中开枪打死他的哥哥么?然而为什么对离婚却这样一边似乎不在乎,一边又小心翼翼留有余地呢?显然他内心依然愿与他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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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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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灰的,房子的墙壁是白的,满眼的生机都逃掉了。我低着头行走,看着满街的雨水无声流着,滑过我赤脚穿的拖板鞋,淌过整条大街。哈哈,真是个孩子的样子。我卷着裤腿在街上玩水,想起半个月前读过的那本儿童文学《草房子》。

最先使我想起的是纸月。她是整本书中最灵动的一

我感觉:她从不会去打扰人,也不会让人感觉到被打扰。如一

其次闪出的形象是秃鹤。他依然光着头。头发对他似乎很吝啬,从不轻易的长出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的词是不适合他来用的,因为在雨天他都不可以和雨伞划为一

于是,他由一

这个在现实中挣扎的形象让我看到了离开集体后的尴尬和被集体肯定并接纳时的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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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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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双明亮的眼睛,头发乌黑发亮,理着小平头,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的同桌—李赫然。

李赫然是一个天真,积极向上的男孩。他上课上认真听讲,不乱做小动作,考试成绩优异,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以前,他的错别字很多,但现在,经过了他很长一段时间的努力,每次作业能一

丝不苟的完成。在课下,有时作业很多,课间都不休息,在座位上认认真真的完成每一项作业。看他,是多么的爱学习呀!

李赫然还有点淘气,是个“开心果”,经常让我们笑得前仰后合,当我不开心时,他总会想办法把我逗乐,我一看到他那滑稽可笑的样子,就忍不住哈哈大笑,一下子把烦恼抛到千里之外去了。

他还很关心班集体。有一次,班级的鼠标不好用,老师让家里有鼠标垫的拿来一个,结果,大家都把这事给忘了,就只有他还仍然想着,第二天,他拿来了一个完美的鼠标垫。每次,他看到座位

底下有垃圾,也会主动捡起。

他的优点可不止这些。关心和帮助别人时,从来都表现的很积极。有一次,我上美术课时,忘带水彩笔了,他说“你用我的吧,要是觉得笔头脏,就在这滑滑吧”,随后,他给我拿了一张演草纸

,当时,我也深深的被我同桌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给打动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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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作文

全文共 6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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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稍后,我这就去禀报家主。”另一个小厮虽然也崇拜秋枫,但也有几分聪明,现在把这问题丢给家主才最为妙。于是深深看了一眼旁边的那个小厮,才转身进门。

凤语汐点点头,完全没有听到前一个小厮的问句,因为,她不想在这些人身上浪费力气。

那小厮狠狠瞪了一眼凤语汐,倒也不再说话。

没有过多久,秋枫就急匆匆地出来了。

“语汐!”秋枫温润的眼神看着凤语汐,也有些奇怪为什么这个时候凤语汐会来。

“秋枫。”凤语汐声音中毫无波澜,不过也一笑,“怎么,不请我们进去?”

“哪里,语汐,她是谁?”秋枫上前一步,满脸笑意。

他正在计算最少要用多少财力,却突然有人来通报,一蓝衣女孩来到,秋枫便猜到是谁。就急匆匆地来了。

在这尚短的时间内,秋枫也明白了,完成父亲的夙愿,把秋家发扬光大,或许跟着凤语汐的脚步,才是最快,最正确的决定,这个秋枫和凤语汐都明白,世界上并没有不为了利益着想的人,两者都是以利益为原点,但感情大于利益,或许秋枫会放弃很多,凤语汐亦是如此。

“现在不好说,我们进去吧。”凤语汐先拉着蓝羽离走进秋家那古朴的朱门。

秋枫也没有说话,却是跟着凤语汐进去。

直到三人都走远了,那最先问凤语汐的小厮才发觉背上已湿了一片,那是冷汗。但他还是不敢置信,他没有看错,家主是跟在女孩身后……

秋枫在他眼里,一直都是一个不向任何人低头的人,不亢不卑,可这时,他眼花了?

他不敢想象,万一凤语汐说起他,他这辈子可就玩完……

那报信的小厮叹口气,拍拍他的肩:“不是别人没有能力治你,而是没有把你放在眼里,小心着点吧。”

那小厮僵硬的点头。

“小姐怎么会认识秋家家主?”暗处的人影眼中闪着疑惑,不过也没有阻止凤语汐她们进入,“看秋家家主没有恶意,她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吧?丞相说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出现在小姐面前,还是等等吧。”话音未落,他便再次隐于暗处。

一处静室内,对坐着三个人。

“语汐,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秋枫倒了三杯茶,一一放到几人的面前。

凤语汐细细品着茶,抬头,淡淡的笑着:“当然是有事。”

“什么事?”

“嗯,她是蓝羽离。这事与她有关。”凤语汐做起了介绍。

“蓝丞相之女?”秋枫视线转到蓝羽离身上,蓝羽离也向他一笑。

“我听赵烨常说起。赵烨他说他虽然没有见过你,倒是很羡慕你,才十岁,父母就让你出国游玩,要是他,他的父母非把一大票人绑在他身边,所以,赵烨才老是溜出来。我叫秋枫。”秋枫像一位兄长一样,看着蓝羽离,然后才看着凤语汐,“语汐,到底是什么事。”

“我想把她放在你身边一些日子,不过也可能会好久。我替她回到蓝家,所以,你能不能尽力让她锻炼?”凤语汐问道。

“这——是什么意思?”秋枫有些不明白,前面的话他懂,可语汐要替蓝羽离回蓝家?这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我爹爹和她父亲是朋友,她不想回到蓝家,她还想在外面历练,所以想让我替她回到蓝家。另外,我此时的容貌,和她真实面貌一样,她现在戴了人皮面具。”凤语汐解释。

“我戴的是人皮面具?”蓝羽离惊讶的说,虽然她的声音与凤语汐近似,但完全不同的语气,很容易让人区分,“是那个万金难求的面具?怎么听起来这个和那个不一样?”这个面具戴上后,根本连自己都察觉不出来,比外界的不知好了多少倍。

“你此时的容貌?”秋枫抓住了这个缺口,当然凤语汐有人皮面具他也小小的惊讶一番,只是很快就释然了,不论什么出在这个神秘的女孩身上,都是正常的。

“嗯。”凤语汐点头:“我此时的容貌,并不是我真正的面貌,但是你们相不相信我?”

“相信!”两声不同的声音同时响起,一沉稳一清脆,同样的坚定。

“以后我会让你们知道,但现在我不会说出。”凤语汐情绪没有多大波动,但心里还是温暖一番,她感觉从来都是最敏感的,当然也知道两人是否是真心。

“我会让蓝小姐得到锻炼的,并且我会保护她的安全。”秋枫明显还没有完全接受蓝羽离,自己一向独立行走,后来多了个赵烨也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赵烨也不能常来,现在又多了一个蓝羽离,虽是答应了,也有些不自然。

蓝羽离撇撇小嘴,她当然可以感受到秋枫的排斥:“这样吧,你叫我羽离,反正看样子以后我要天天和你相对,我就勉为其难和你结拜,叫你哥哥算了。”

妹妹?秋枫没有太多波动的眸子忽然动了一下。

他是家里的独子,从来没有和谁特别亲近,除了结的朋友之外,他没有尝过兄弟姐妹之间的那种亲情。这种感觉很陌生,但也很让他不觉想接受。

稍稍迟疑,他点了点头。

两个人的互动,凤语汐看在眼里,她不觉松了一口气,她最担心的是没有发生,如果这两个人不和的话,就算答应了她,这锻炼也不会得到效果。她必须为爹爹的朋友负责。

“好了,秋枫,一切都布置好了之后,再来找我吧。”凤语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心里暗想,那个丫鬟买东西已经快回来了,是不是该回去了?

“语汐,放心,我会做好一切的。”看见凤语汐站起来了,两人都站起来了。

“你做事,我放心。”凤语汐淡笑,摆了摆手,抬脚就要出去。

“语汐,等一等。”蓝羽离的声音喊住了凤语汐,凤语汐停下脚步,转头看向蓝羽离。

蓝羽离犹豫了又犹豫,咬了牙,说道:“凤语汐,我蓝羽离,一定会有一天超越你的。”清澈的眼中,闪着坚定的光。

凤语汐一笑:“好,我等着。”凤语汐也有些佩服蓝羽离,尽管她还是一个孩子,不懂有多困难,但是在见到凤语汐的实力后,还敢这么做,就让凤语汐不得不赞叹。

连秋枫也有些赞赏,虽然他还不清楚凤语汐实力有多少,但以凤语汐的天资和聪明,这绝对不会低。

凤语汐走出秋家大门,开始走向客栈,心里却在暗想,如何处置那个丫鬟又不暴露自己。

忽然,她想到了那个一直暗中保护蓝羽离的人,虽然没有证实的确有这个人,但看起来不会有错,连她也不相信蓝丞相不会放人保护蓝羽离。至于这样,那就很好办了。

“小姐,怎么这么晚回来?”才刚进客栈,那丫鬟又不满地说。

“送朋友回家。”凤语汐笑眯眯的,谁都不会和一个将死之人一般见识,所以她也好心地回答了一下,要是以往,她不死已经够好了。

“哦。”似乎也没有想到凤语汐的态度,丫鬟也没什么可说。忽然,她才不觉惊讶:“小姐,你的衣服怎么不一样了!”

刚刚凤语汐也没有注意,现在才看到自己身上还没有和蓝羽离对换衣服,她抬头看向丫鬟,很淡定的说:“我和那个朋友聊得很开,与她对换了衣服,而且我觉得这身衣服很漂亮。”

丫鬟点点头,这身衣服的确很漂亮,蓝色和白色的结合,看得最顺眼,穿在凤语汐身上,更显得这衣服是为了凤语汐而存在。

丫鬟没有多注意,在她眼里她家小姐从来是个小孩子,不值得她放在眼里。小孩子嘛,总会对事物新奇,特别是她家小姐,所以也不觉得奇怪了。到现在,这丫鬟还没有发现她家小姐被掉包了。不过也是因为丫鬟没有将蓝羽离放在眼里,丫鬟也不想过多的注意蓝羽离,对蓝羽离只有表面的一层了解。

所以,她就注定成为悲剧。

入夜,清凉的月光洒在凤语汐的房间里,凤语汐正站在窗前,欣赏着那轮明月,不是她赞叹,而是月亮永远是最美的,不论是什么时候,总会有让人惊叹的美。

凤语汐嘴角勾出一抹笑,不过不是为明月,而是为飘在她鼻下那香气,虽然她不知道是什么,但她还是闻出了里面有制作****的药物,只是太劣质了,劣质到她都不知道是哪个牌子的****,她制造的****,可以让人一闻就倒,但这****,估计还要过些时候才会有效果。而且还那么刺鼻的香,谁都会知道是****吧?她就知道把十岁的凤语汐当白痴。

虽然这样,凤语汐还是夸张的喊了一句:“是什么香味?”既然要演,就要演像一点,还要按照他们的意愿演,这样才有效果。

看样子,那丫鬟也是傻子,她还没有十岁的蓝羽离聪明,她也不想想,蓝丞相会不会暗中派人保护蓝羽离?

果然是不了解啊。

她敢打赌,那人绝对会在外面注视着窗前的她,也不知道她突然倒下,那人是什么表情。

“怎么头有些晕?”凤语汐皱起了眉,手扶着额,把头摇了又摇。迷离的眨着眼,模模糊糊的倒下去。

屋外那人影动了动,又隐进了黑暗中。

门吱呀一声开了,鬼鬼祟祟进来了一个人,看样子,就是那个丫鬟,凤语汐从那浓密的眼睫毛下看到,丫鬟一步一步向她迈来,脸上带着试探的表情。

见到凤语汐真的被迷倒了,丫鬟才舒了一口气。踢了踢凤语汐,眼里闪着恶毒的光。

“小姐,不能怪我,谁叫你是蓝丞相的女儿,既然是他的女儿,还敢独自出来游玩,就要做好准备,蓝丞相的仇人很多吧?”

看着凤语汐清秀的面容,丫鬟摸了摸自己漂亮的脸庞,眼里恶光更甚,“凭什么,我要服侍你!凭什么,你是丞相之女,而我却只是一个仆人之后!明明我比你长得要好看!”

丫鬟想着双手抓向凤语汐,双手呈鹰抓状,目标直去凤语汐的脖颈处!

“好了没有!”那为蓝羽离赶车的车夫进来,“住手!”他低喝道。

“你还想不想那银子!只要把她交给那人,我们就能远走高飞,你干什么!”

丫鬟止住了自己想杀凤语汐的冲动,刚想狠狠地踢脚凤语汐,屋外如影似魅的身影闯了进来。

“你……你是谁……”车夫惊恐的睁大双眼,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心更是如梗塞一般。

“谁派你来的,说!”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眼中闪着睿智的光,凤语汐仔细感受一下这男子的气息,七级!

凤语汐暗暗惊叹。

“我……陈家……”车夫刚想反抗,看到男子锐利的眼神,像是呼吸不自然一样,他的心猛颤,竟没有反抗的想法了。

“哼!”男子勾起嘲讽的笑,“看来陈家也不想活了,竟派你们这群笨蛋来!”

“不!求你放过我!”丫鬟惊恐睁大眸子,跪下乞求,更是让男子觉得鄙视。

“你们都该死!”手起刀落,两条生命的结束。

“看样子,要向丞相说明,小姐可不能再任性了。”男子抱着凤语汐把凤语汐安抚在床上,细心地为凤语汐盖好被子。然后叹了口气。收拾了地上的两人,默默的出去。

屋里很静,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如果不是空气中残留着淡淡血腥味,连凤语汐也会这样认为。

男子又出现了,放了一盆充满芬香的花,再次出去,这一个过程,没有一点声响,只有凤语汐鼻尖那男子的气息,证明他来过。

凤语汐颤了颤睫毛,睁开了眼,屋里只剩下黑暗,和那月光。

看来,自己还是没有实力啊。凤语汐有些自嘲,她如果和男子对上,绝对没有胜算,那男子是同一级别中的佼佼者,也只有把自己的守护神兽召唤,才能打败他。

凌清水玉在衣衫里闪着光,虽然凤语汐取不下来,但还可以稍稍掩盖,就看不出来了,只是每到晚上,就比较难掩盖。它会发光,但不注意看,还是看不出来。这块玉还会改变自身的温度,时暖时凉,凤语汐也惊叹。

凤语汐摩挲着玉,那清凉的感觉让她不安的情绪微微稳定,纵然现在没有实力,以后总会有的。先把自己的势力建起比较好。

第二天,凤语汐正面见到了那男子。

“小姐,我名为影风,丞相派来保护小姐的。”看到了凤语汐惊讶的神情,影风叹口气,暗叹“蓝羽离”的天真,“昨日,那丫鬟与车夫想要谋害小姐,我已经解决的,请小姐尽早回到丞相身边,免得丞相和夫人担忧。”

影风简单的说了昨日的经过。

凤语汐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也有一丝后怕,想了一想:“那你会不会害我?”凤语汐天真地问道。

“放心,小姐,我会保护你的安全。”影风看着凤语汐,想起了自己家的那可爱的小女儿,心不觉软了,口气也没那么死板。

“那谢谢影叔叔。”凤语汐甜甜的笑了。

“嗯。走吧。”影风笑了笑,拉起了凤语汐的小手。

其实轻视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凤语汐笑了。自己十岁的身子,可以掩盖很多,包括实力,总会让人放松警惕,就比如现在,影风把背后给了凤语汐,凤语汐一下就找出了许多一击杀死影风的方法。只是,凤语汐也没有杀影风的理由。

路程很缓慢,影风像是怕那天的事吓着凤语汐,一路和凤语汐说说笑笑,尽量把马车开得很慢。这也让凤语汐产生了对影风的好感,想要挖到她的势力之中,只是如果是蓝铭涯的属下,凤语汐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

影风的见识很广,凤语汐从影风嘴里,了解了许多大陆上的事情,凤语汐也在心里打算如何走下一步,只是不久,她就必须去寻找金丝的解药了,金丝的毒,不能再拖下去了。蓝家小姐的身份,只是为了方便行事而已。

一路停停歇歇,一个月后,他们终于来到皇城。

仰光皇城异常繁荣,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由此可见,当今皇帝的开明统治。

影风坐在马车上,充当车夫的角色,他往里喊道:“小姐,我们已经到皇城了。”声音很愉快,掩饰不住归家的喜悦。

“嗯。”凤语汐淡淡应着,心里在想如何应付蓝丞相和蓝夫人。

马车一路安安稳稳驶到蓝府。

凤语汐透过窗,还是可以隐隐约约看到蓝府门口有几个人影在不安地走动。

“柔儿,你别走来走去了。”蓝铭涯揉了额角,有些无奈的看着在他眼前不停晃悠的花淋柔。

花淋柔瞪了蓝铭涯一眼,却还是焦急的走动:“你别告诉我你不担心,哼,离儿才几岁,你就答应她去异国游玩,一个月前还差点出事!如果不是有影风,我说什么也不会让她去玩!”

“那是我答应的?明明是你耐不住离儿的要求,跑来劝我答应的。”蓝铭涯觉得他特别的冤,但看到妻子着急的样子,心软了,“好啦,影风都传信,离儿没事,你看,这不是来了。”

不远处,一辆马车缓慢的驶来,蓝铭涯远远就看到影风在挥手。

“丞相,小姐已平安归来,我是否可回家一趟?”影风恭敬的向蓝铭涯拱手,眼中迫不及待。

“影风,你回家吧,辛苦了。”蓝铭涯拍了拍影风肩。

得到允许,影风几个眨眼,便消失在众人视线。

“离儿。”花淋柔满是心疼的拉着凤语汐,把她拉入怀中。凤语汐动了动,没有挣扎。

“好了,离儿也累了,你先让她去休息吧。”蓝铭涯慈祥的看着凤语汐,但还是发现不对的地方,他并没有多问。

凤语汐离开花淋柔的怀抱,细细打量着眼前的三人。

蓝铭涯,当今左丞相,看上去大概三四十岁,眼里闪着睿智的光,又不失一片和祥,相貌也是数一数二的,举手投注之间,便有一股难以说出的气质。不愧是当今左丞相,凤语汐暗叹,想必蓝铭涯也开始怀疑她了,毕竟她没有做任何掩饰,因为在父母面前,过多的掩饰也会让当事人感到不对,还不如坦白。

花淋柔,一个如水温柔的女子,也大概三十多岁,但看不出多少岁月的痕迹,此刻她满是温柔的看着凤语汐,对孩子归来的喜悦,令她没有多思考,一味的认为凤语汐是她的孩子,是她在外面受了惊吓的孩子。

还有一个——

凤语汐看着比她身高还要矮的一个可爱的男孩。

应该就是“她”的弟弟,蓝羽萧。蓝羽萧长得很可爱,他的眼神有些飘忽,见凤语汐看向他,他露出了一口白牙,笑得很灿烂。据影风说,这可是全帝国最有天赋的孩子,现在是八岁,已经开始学习念力,至今已到了一级高阶。据说,是绝世天才。如无意外,下下届的冠军非他莫属,只是可惜下一届他无法参加。

“我有话,对你们说。”凤语汐收回视线,吸了口气,说道。

她太反常了!三人或都或少都感觉有些不对劲,如果是蓝羽离,此刻应该是蹦蹦跳跳地谈她的见闻,她可以理解为是因为路途中受了惊吓吗?花淋柔有丝不确定,还有些不安。

她还想说什么,被蓝铭涯拉住。

“那我们走吧。”蓝铭涯对凤语汐说,现在说什么,他也猜到一些了!

“语箫,你回自己的房间去。”听到这句,蓝羽萧张张嘴,最终还是没说出来,点点头,退去。

“说吧,你是谁。”众家仆退下后,只留下空空的前厅,和静静对望的三人。蓝铭涯有丝不确定的说道。

凤语汐看了蓝铭涯一眼:“我不是羽离。”

“离儿在哪?”花淋柔焦急的看着凤语汐,她没有问,凤语汐是谁,她现在只想知道,让她牵挂的女儿,在哪?

知道会从这个女孩口中说出这句话,蓝铭涯和花淋柔还是微微心痛。他们知道,依蓝羽离的性格,绝不会这么安分的回来,可知道和猜测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放心,羽离很安全,她会得到锻炼,她想以一个新的面貌出现在你们面前。我估计她是因为自己弟弟的天赋而下定的决心。再见她时,你会看到一个成长的她。”

听到这句话,蓝铭涯和花淋柔都有些惊讶,又有些欣慰,但的是担心。

长长的沉默之后。

“她终究也是成长了。”蓝铭涯叹口气,安抚着一旁落泪的妻子。

凤语汐默默看着眼前的夫妻,眼中羡慕蓝羽离的光芒被迫隐下去,努力让自己不再想起父母。

可是,她真的羡慕蓝羽离。有着父母的疼爱,可以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之下。如果可以,她宁愿永远生活在父母庇护之下,宁愿不要这不值一钱的实力。可是,现实就是现实,她现在只能努力拥有实力,拥有报仇的实力。

“唉,孩子。我知道你是受离儿拜托,来替她传信的,可是,当下你能帮我们一个忙吗?”蓝铭涯看着与他女儿一模一样的面庞,心里五味杂陈。

[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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