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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作文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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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热门20篇)

《帝王业》是寐语者的“成名作”,讲的是王儇与萧綦因为一场权利的交易,先婚后爱共定天下的故事。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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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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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宝玉在作者笔下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孕育的一个“新人”,他尊重女子,爱惜女子,她从小就宣布“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尊敬每一位女子。鲁迅就曾深刻的指出“昵而敬之,恐拂其意,意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也。”他爱惜他身边的每一位女子。把她们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中,几千年来被否认的女子价值,仅在宝玉眼中充分反映,几千年来被遮掩的女子悲剧,也仅宝玉眼前展开,所以鲁迅又说;“悲凉之物,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着,独宝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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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上瘾怎么办作文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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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小说,这似乎也已经上瘾了!我初中毕业以后因为意外开始一直都看小说,即使是高中三年,高考之前,我都一直在看小说!

说实话,我曾经多次想过放弃,但是就是怎么也放弃不了,小说使得我多次受到家长批评,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没有受过几次批评!

哎,读小说可以,上瘾时会害人不浅!

所以现在一切已经成为过去了,我也有了几个关于如何戒小说的经验!

有时候,我们看小说是从手机,或者其他方面,所以我们可以下决心把东西交给父母,让他们毁了,这或许父母是赞同其观点!学校里的时候,你要坚决告诉自己,所有时间都不能在这里看小说!

如果这样也没有用,你还是在家中闲暇之余会迷恋上了小说,这时你就要告诉父母,让他们监督管理,每一天都看着你,这是一个笨办法,但是一个月不去看小说,自己的心理上就会不去想,所以这一切就可以开始逐步戒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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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请尊重结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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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留下的最后一抹芬芳,最后一片花瓣落地的时候,请尊重结局

——题记

永恒不能给人带来永远的记忆,一世的绚丽也许会在心中留下一个余地。

睁开眼,阳光直射向我的眼睛,我没有躲开,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感觉让我接受阳光的洗礼。一只雪白的蝶向我飞来,她就停在我的枝叶间,也许是春天的明媚,让我兴兴然地与她谈话。“小白?小白?唉,你从哪里来啊!”“你叫我么?”白蝶用触角指了指自己。“是啊,你通体全白,不介意我叫你小白吧?”我试探地问了问。她似乎很高兴我这么叫她:“好吧,很好听呢!”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仿佛上辈子便注定是知已。我清楚的记得那是春天,一个美丽的季节。

时间仿佛不曾因为任何人停留,它永远在机械地奔跑,谁又知前方是不是无尽的漩涡。

夏天,一个多变的季节,早上还是火烤大地,下午便暴雨倾盆。我和小白在聊天,她是一个大大咧咧的蝶,总爱和我说她日日的所见所闻,一说便像夏日的昼夜雨,叫也叫不停。但我似乎很乐衷于听她说东谈西,也许是太专注,连作文天上太阳的那一副阴沉样也未曾发觉。

一滴,两滴,豆大的雨点从空中而落,打破了我们欢乐的谈话,雨似乎不给人一点喘息的机会,便倾盆而下。

小白被雨点打落在地上,她的翅膀怎么也飞不动,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流逝,我恨我不能有一双手帮助她,我叹着上帝的不公:“为什么上帝创造了美丽的你,却还要让你们如此脆弱。”“知道烟花为什么一直被人们所喜爱么?因为它拥有短暂的绚丽,就因为只有一刻,所以让人们惊喜,爱惜。有人批评它太短眩,但他又有想如果烟花永远在天际,还有人会热爱她么?有些事,短暂的美丽胜于永久的华丽,这是,结局!”说完,小白便没了声音。

此后我一直在想,一直在沉思,夏季已去,秋色已来,我等待着我的结局。

当秋风扶过枝头,带走了我的生命,我最终笑了,我懂了,因为她短暂的夺目的美,我至离去却还依然记着她。

秋风已不在惋惜结局,也许只有短暂的悲剧,才有了永恒的美丽吧,一世的伤与离去,成全了美丽的结局,到最后,那么,请尊重并成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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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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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的天空,波涛起伏的海面,一只小船摇摇晃晃的行驶着,一个老人站在船上,孤独地眺望着远方……

这是我和上书后久久不能忘怀的场景。书名为《老人与海》,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他是个失败者,但同时他又是个胜利者。

败在没有捕到一条有用的鱼,胜在遇到困难时的坚毅不屈。

老人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且受益,令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走向美好明天。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虽然小说是小说,生活是生活,我们不可能像老人去一个苍茫的大海,不服输地和鲨鱼搏斗,但我们可以在摔倒后,珍藏那枚把我们绊倒的石头,然后带着它,负着伤,继续前行,同时等待天空中的云雾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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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短小说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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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掏出一块干净的软布,沾了清水,托着颜浅的脸仔细地擦了一遍,说:“去去脸上的灰尘,才好上油彩。”

沾了油彩的笔瞬间变得饱满,笔尖上挂了一粒似垂未垂的墨珠,他捏着她的下巴,沿着她的眉眼细细地描绘,笔尖滑过柔软的皮肤,又湿又冷。

仿佛是已经练习了无数遍,很快他就在颜浅脸上勾勒出一张青衣的脸谱。

粉白的脸,绯红的腮,艳丽的唇,还有随着粗黑眼线高高吊起的眼梢,颜浅抬了抬眼,只一眼便流转出风情万千。

她看着铜镜里陌生的脸,无端地觉得恐惧。

他搂着她的腰,痴迷地看着画了脸谱的她,他温热的呼吸挨在她耳边,嘴里呢喃着昆曲的唱词:“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

一路上颜浅都缩在车的角落里,尽量与他保持最远的距离,以青反而觉得她的行为有趣又可爱,硬是拉了她的手放在自己膝头。

颜浅敢怒不敢言,垂着脑袋不再说话,好不容易到了自家府邸,临下车前他的一句“明日再来拜访”吓得她几乎魂飞魄散。

回了房之后默默流了一阵眼泪,满心的委屈不知该向谁倾诉,这种难以启齿的事不好跟爹娘说,更不好让外人知道。思来想去,她拿出了写给君引的信,提了笔又放下,心绪难平。眼泪又流了下来,把先前写的几句也给糊掉了。

在她过往的年月里,几时被人这样折辱过。今天躲过去了,那明天,后天呢。

扔了笔伏在床头,在心里布了数十个计划,无非是逃家、找个地方躲起来之类的,都是会连累陈家的计划,不宜实施,于是又一一被自己否定掉。

胡思乱想了半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衣服都没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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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了你,我的花儿就绽放小说作文

全文共 2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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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你知道吗?我的心里有朵花儿,它只因你悸动,只因你绽放……

——题记First,那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八岁的自己,住在你家的隔壁。印象里,那幢居民楼极其老旧,墙上黑色的水渍,昭示着岁月的变迁。盛夏,绿绿的爬山虎严严实实地爬满整面墙,风一吹过,好像绿色的大海泛起深浅不一的波浪般,闪动着熠熠的光彩,很是晃眼。而且只要喊得大声些,那房子就好像“比萨斜塔”一样似乎微微倾倒了些,很像所谓的“难民窟”。那时的你,虽是女儿身,却总是酷酷地留着小男生的发型,穿着黑白格子的衬衫,走下楼道时,衣服总是被吹得鼓鼓的,很像“超人”身上披着的斗篷。

某天,我和一群年龄像我一般大小的小女生玩着后来自己很不启齿的过家家,幼稚地把弄着黑乎乎的泥土和一些在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的不知名植物。抬头间,发现你竟站在远处,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我很不淑女地扯开嗓门,“要一起玩吗?”

你的脸“腾”地一下涨红了,很像秋日里熟透的柿子,让人想咬一口。故作风尘仆仆地走过来,你说道:“这么幼稚的游戏我才不玩呢,无聊死了,我才不像你们这群小女生一样,整天花痴地抱着洋娃娃。”你一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样子,眼里是深深的不屑和嘲弄,但通红的脸色却出卖了你完美的演技。

我别过脸,嘴里咕哝了句,“终于深切地体会到什么叫‘口是心非’了啊!”你就在原地站着,良久不曾离开。

“喂!”你好听的声音唤着我。

“我不叫‘喂’,我的名字叫严、暖、暖!”

“那个,严暖暖,我想过了,其实我也只是个孩子,所以偶尔玩一下幼稚的游戏,应该也没什么关系!”

……

在此后的日子里,我们恍若一对双生花,开在曼妙年月。像是被某种叫“缘分”的东西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绑住了叫浅浅和暖暖两个少女。Secord,不屑的态度我独自一人走在放学回家路上,望着越来越近的目的地,看着手中被我画得像藏宝地图的电路图试卷和刺眼的分数,不禁头皮发麻,任由风凌乱我的发丝,然后,觉得眼里渗出了滚烫的液体。

你背着那个像海参一样的书包追上我,墨色的碎发遮住额头,黑赭石一样的眼睛望着我,托着下巴,故作思考的样子,说道:“暖暖,你不觉得潘长江装忧郁越装越搞笑吗?”

“啊?”我不解,苏浅浅哪没头没脑冒出来的这句话啊!“就是你啊,现在傻呆呆的样子,很像潘长江。”

我听完,抡起书包作出要打她的样子,随即泄下气来。“你个考满分的家伙面对考不及格的我,要不要这么尖酸刻薄啊?我肯定是上辈子欠你的。还有你脑子构造是不是和爱因斯坦一样的?大脑皮层什么沟啊回啊特别多,神通广大得什么题都做得出来啊?”

你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说道:“我倒不怀疑这个。我怀疑的是你脑子的构造,还是说你根本没脑子。”

“啊!苏浅浅,我要杀了你,你个资本家,剥削人民是你的乐趣吗?”

闹腾了一会儿,我们都累了,我红着脸,喘着粗气说道:“苏浅浅,你的名字真好听啊!羡慕死我了。”

你一副势要把不屑进行到底的样子,扁嘴说道:“严暖暖,那我和你换好了。”

“唉,苏浅浅,我也想啊,可是这是爹妈给的,不是说换就能换的啊……”Third,暗算吐枣核

十四岁的夏天,阳光特别好,墙上的爬山虎似乎长得也比往年好,绿盈盈的,很惹人喜爱。那是一个午后,太阳不亦乐乎地释放着光和热,我和你去摘枣子。枝头,缀满密密麻麻的枣子,闪烁着诱人的红色光泽。

我站在树下,笨拙地挥舞着手中长长的竹竿,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而且没有一颗枣子有要掉下来的意思。你发出“啧啧”的感叹声,抢过竹竿,看似随便地挥了几下,枣子便像下糖果雨一样落下一地。我胡乱地捡着,由衷地赞叹道:“苏浅浅,你怎么弄的啊?”

“要不要骂人都那么有艺术水准啊?我听得懂。”我咬下一个枣子,愤愤地道:“我想像《天龙八部》里绝情谷的那个老婆婆一样,拿枣核做暗器,你当心点儿啊,别惹我,枣核不长眼啊……”Fourth,红颜?易逝。

不记得是哪个星期日,打电话给你,你竟没接,我在电话这边悄悄将你诅咒了个遍。只是没想到,诅咒是会成真的,尽管我并不想让诅咒实现。

第二天在学校见到你,不禁傻了眼。你穿着米黄色的连衣裙,别致的白色皮鞋在脚踝处系了个美丽的蝴蝶结,头发也扎成了短短的马尾,同样别着粉色的蝴蝶结。

我眼睛亮着光,说道:“哇!苏浅浅,美得冒泡啊!那么喜欢蝴蝶结?所以绑了一身?”

“蝴蝶结?那是什么玩意儿?老子不认识它。我老妈把我弄成这副德行的。作孽啊!”说着你便进了教室。

“果然没有一点儿少女情怀啊!异类啊!”

傍晚,我们并肩走在一起,平时很吝啬的我破天荒要请你喝奶茶。

“你要什么口味的?”

“西米露。”

“还是这么恋旧啊!”

我跑出马路,一辆货车却不偏不倚朝我撞来。千钧一发之际,我只觉得身后一阵巨大推力,然后是刺耳的刹车声。我看到,你身下那朵逐渐扩散的妖娆玫瑰,失了神,满脸泪水地冲到你面前。我看到你的嘴唇翕动着,卷翘的睫毛投下一片阴影,眼皮却是沉重地覆上了……

医院里。白色的天花板,消毒水的味道,苏妈妈的歇斯底里,无不昭示着严暖暖的生活里不再有苏浅浅这个人。

……

红颜,真的易逝。

浅浅,没了你,严暖暖的人生就像一场噩梦。Fifth,约定浅浅,我们说好的,十八岁一起去坐热气球。现在,我在热气球里,而你,又爽约了。

我张开双臂,你抱紧我,这是我唯一一个愿望了。

暖暖的怀抱在这里,浅浅你为什么还不来呢?

我想,我会等的,等到我愿望实现的那天,然后,我的花儿又开了……

浅浅,其实我还是喜欢你像男生一样,因为那样可以保护我。然后我叫着:“浅浅是福,浅浅是福……”——后记

[有了你,我的花儿就绽放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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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环境描写段落

全文共 5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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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段落我们就要摘抄下来,以便日后作文写作。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小说环境描写段落,希望对你有帮助。

1、南方的八月间,骄阳似火。中午时分,太阳把树叶都晒得卷缩起来,知了扯着长声聒个不停,给闷热的天气更添上一层烦燥。

2、当真正进入这座山时,我们才感受到了这座山的诗情画意,地上的白雪与青黑色的树干构成了一幅优雅的水墨画;在枯草丛中偶尔还能发现星星点点的绿色,说明这里也曾绿意盎然;偶尔还能看见农家的老黄牛悠闲的摇着尾巴,发出“哞哞”的叫着,看来冬日的大山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没有冷峻。

3、四春初已是风和日丽。艾文锁上车门,沿着小区外的街道,在梧桐树荫下闲逛;在街的尽头,有一家爬满翠绿藤蔓的咖啡屋;身心疲惫的艾文会在里面喝上一杯咖啡,享受着片刻的清静。

4、远望天山,山顶千年积雪,像一位久经沧桑的白衣老人安详地卧在那里。

5、金秋的阳光温馨恬静,侗乡的秋风和煦轻柔,蓝天白云飘逸悠扬。

6、漫步校园,只见整座校园成了银妆素裹的世界。矗立着大楼披上了洁白的素装。小树苗的枝条变成了臃肿的银条。嫩绿的树叶与红彤彤的花瓣布满了晶莹的霜花,这一切真是难以用语言形容,令我赏心悦目、心旷神怡。

7、走到乡间的小路上,有着牧羊人的足迹,在田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花絮飞飞,走到乡村,看着错落有致的房子,在乡村里闻一闻那泥土的芳香,听着蛙鸣,听着流水潺潺。

8、我追随太阳的脚步来到乡野间,孩子们正追逐玩闹,那自在的潇洒、那无忧的神色,让我回想起童年时我们的模样……那绿茸茸的麦田、那湉湉的流水、那幽微的花香、那安谧的山村还有那山间幽雅的情调、湛蓝无瑕的天空……让我痴迷,使我沉醉!那“天人合一”的感觉随瞬间绽放的蒲公英,飘向了无边的远方……

9、夏天,校园里池塘的荷花绽开了粉红色的脸蛋,特别招引小动物和人们;小蝌蚪在荷花姐姐旁讲故事呢!小青蛙也过来凑热闹:呱,呱,呱唱着动听的歌曲。夏天很美呀!

10、夜幕降临,我终将离去,听着他送客的歌谣,在孩子的摇橹声中远去。虽然过去的依然存在,它并没有死去,但我们的欢乐却一去不复返,我们之间的交集也悄然远逝……

11、一片连绵不断的平原,在天空下伸展,没有山丘,像风平浪静的日子里的海一样平静。

12、山庄的左面是大山的深处,除了树还是树,蓊蓊郁郁,染绿了半边天;右面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林海,绿波荡漾,一直通到山外。后面是一棵棵参天大树,层层叠叠,枝桠纵横。从下往上看,树就像是长在屋顶上,从上往下看,后面的屋子又像是架在前面院子里的树梢上。从远处看,就像绿色的海洋里飘着一颗颗红宝石,一阵风过去,随着绿波起伏,蔚为壮观。

13、我们沿着弯曲的山路一级一级向上爬,清澈的溪水唱着歌,弹着琴弦欢快地往下流。它们碰到悬崖,就聚集成一条条美丽洁白的瀑布飞流而下。流到平坦的地方,就汇聚成一潭潭清水像光滑的绸缎缓缓地流动。

14、河两岸已由嫩绿色变为深绿的河柳,拂动着重生的柔软的枝条,倒映在河面上,使河水也染上绿色,似乎一河翡翠向东奔腾。

15、春天,群山杜鹃盛开,或嫣红点点,一枝独秀,或花团锦簇。漫山遍野到处一片姹紫嫣红,它既不像牡丹那样华贵,也不像月季那样绚丽,不像荷花那样高雅,也不像菊花那样多姿……它只有一根枯长、棕褐色的茎。一片片细细的棕色叶,还有一朵朵朴素的粉红色的花,但是它充满了生机,同时也预示着这春天悄悄的来了。春草成长,暮春时节,小草发出了嫩芽,钻出肥沃的土地,露出了一张张笑脸,打量着阿龙山特有的风景。

16、空中,清脆的鸣叫声回荡、回荡。出生没多久的小鸟儿,正在努力地学着飞翔。翅膀划过空中,几条美丽的弧度,像是那美丽的七色彩虹。那亭亭的身影,仿佛妙龄少女学着翩翩起舞,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小鸟儿她多倔强呀!倔强中,带着她自由的愿望。她呀,希望能长出一双强韧有力的翅膀,能在蓝天上,自由自在地遨翔。

17、远远望去,“山舞银蛇,原驰蜡象”。小区里好象变成了一个粉装玉砌,充满了诗情画意的童话世界。柏油马路旁的房屋上盖满了厚厚的积雪,屋檐间挂着闪闪发光的水晶柱,而那些常青树上,挂满了沉甸甸的雪球儿,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呀!

18、自然世界此刻是如此的美丽:到处放射着明媚的阳光,到处炫耀着五颜的色彩,到处飞扬着悦耳的鸟叫虫鸣,到处飘荡着令人陶醉的香气。这是绿的世界花的海洋。

19、在这烟波浩渺的大海之中,屹立着一座山峰,它的形状很像笔架,所以叫它“笔架山”。

20、冬天的清晨一片苍白,往对面一望,远处的青山被白茫茫的雾挡住了像笼罩了一层白丝巾,模模糊糊年看不清。在街上,一阵冷风吹来,寒风刺骨,向空调开了冷风一样。街道两边,花儿早早的起床来比美,但都把小脸蛋藏起来,像害羞的小姑娘,只有那菊花展示着它顽强的生命力,依然开得更鲜艳。

21、秋天到了,秋姑娘为大地披上了秋装,到处充满着秋的气息。树枝上叶子再也不像以前那么绿了而是一片一片黄灿灿的往下落,像只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地上就铺满了厚厚的一层树叶就像一条地毯。果园里果实累累,树上结满了琵琶,梨头,西红柿等等,真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22、天阴沉沉的,整个世界好像都被一块巨大的灰色棉被所笼罩,一阵阵寒冷的风摇动着白杨树上几片枯黄的树叶。忽然,有一种像蚕吃桑叶时发出的沙沙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地上便开始有一颗颗小冰粒跳动。

23、当我们身处一泻千里的长江,和那奔流不息的母亲河黄河。看见它们那黄色的血脉,永久不息的生命力,那咆哮的力量和那博大的胸怀,足以让每个中国人为它感到骄傲,它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灵魂。

24、我追随太阳的脚步来到乡野间。孩子们正追逐玩闹,那自在的潇洒那无忧的神色,让我回想起童年时我们的模样……那绿茸茸的麦田那湉湉的流水那幽微的花香那安谧的山村还有那山间幽雅的情调湛蓝无瑕的天空……让我痴迷,使我沉醉!那“天人合一”的感觉随瞬间绽放的蒲公英,飘向了无边的远方……

25、大自然她千变万化,她好似一道永远也解不开的数学题,深奥无比;她好似一位艺术家,把世间万物打扮得婀娜多姿;偶尔她还似一位脾气古怪的人,一会温柔,一会阴沉,一会暴躁。大自然给予我们无穷的快乐,她的魅力也是无穷无尽的。

26、让我们投入山的怀抱吧!远远看去,山并不高,可当你来到山脚下时,抬头一看,这才知道山是多么的雄壮威武。山就像一个个巨人,任凭风吹雷打、日曝雨淋,永远那样坚定不拔地挺立着。它们的精神多么令人钦佩啊!

27、大自然好像一首曲,一首无边无际的曲,每个音符都带有动听的音律,每个音节都带着欢快的节奏,每个音段都带有柔美和安适,歌曲自然而不失感点,多似水中有动的鱼儿,自由,愉快。这首曲载着倾听者无虑的梦想,使倾听者感受曲中大自然的鸟语花香,大自然的多彩芬芳,思绪沉沦在大自然如此令人向往之中。

28、一片绿油油的植物,好像是庄稼种的小麦,大片大片的,别有一番意境,像是到了辽阔的大草原,只有一望无际绿色,象征着生命。还有嫁接的树木,排列的很整齐,像等待着操练的士兵,又像是在进行阅兵仪式,很是壮观。

29、夏日,苗圃里的翠竹枝繁叶茂,碧绿欲滴,一杆杆,直直的,一节复一节,直伸向蓝天;堤岸边的柳树,象一个个姑娘,正对着清澈的湖水,悠悠的梳理着长发。花园里的花儿都开了,红的、粉的、紫的、黄的,象绣在一块绿色大地毯上的灿烂斑点。成群的蜜蜂在花丛中忙碌着,吸吮着花蜜,辛勤的飞来飞去。

30、中午,天空骄阳似火,晒得地都在冒烟。转眼间,大风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吹得尘土飞扬,大树弯腰,它还拽来了一大块黑幕,顿时天空乌云密布,接着一道道闪电划破黑幕,像一条条银蛇在深涧中乱舞。雷公也凑热闹似的唱起了响亮的歌,豆大的雨点,在闪电的舞蹈中,在雷公的伴奏下,从乌云间扑向大地,打在屋顶上发出刺耳的“霹雳啪啦”声。落在地上,尘土溅起,好象要砸出个坑似的,淋在人身上很痛很痛的。雨越下越大,近处的地面上溅起一朵朵钻石花,晶莹透亮远处的屋顶上飘起了一层层细雨,像雾又像烟。门前的屋檐下挂起了一排排水晶帘,像花果山的水帘洞一样。真是“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

31、近处,一片片浓郁的树木,虽然现在是冬天,但它们丝毫没有落叶的意思,所以即使在冬天它们也很浓郁。五颜六色的房屋顶一排一排的,有规律的从高到低的排列着,你瞧,多么的整齐!

32、雨后,站在树下,侧耳倾听,那是鸟儿的欢唱,他们为大自然而欢畅,好一首“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真可谓写得生动形象,淋漓尽致。

33、这就是我们的自然,它有着无边无际的辽阔胸怀,有着取之不尽的宝藏。快来吧,让我们走进自然,去呼吸自然的气息,去感受它的宽广它的博大它的深奥吧!

34、夏天的晚上是热闹的,看:小动物们都杠着椅子去找好位子听演唱会,这个小型的演唱会是在荷叶盛开的池塘上举行的,演唱会开始拉,先是请去①号参赛者小青蛙,小青蛙走上着个小型的舞台上,手中正拿着一个吉他弹着优美的曲子呢!……在我的眼中认为,大自然的夏天是这样过的。

35、突然,我耳边响起了叽叽喳喳的鸟鸣声,原来是茂密的森林里,小鸟在自由自在地歌唱着。在河岸的陡坡上,开放着各种各样的花朵,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黄的像金,真是五颜六色。几只蝴蝶也赶来凑热闹,一会儿翩翩起舞,一会儿落在花丛里。蜜蜂正在忙着采蜜,一会飞到这儿,一会飞到那儿,可真忙呀。

36、家乡的冬天是一片银白色的世界。雪花飘飘撒撒给冬日的树枝戴上了晶莹的“王冠”;给冬日的田地,披上了一望无垠的“银毯”。冬日,每天都是“冰冻三尺”,在滴水成冰的隆冬季节里,我们在外面堆雪人、打雪仗,虽然寒冷,但是却带给我们别样的快乐。家乡的冬天真是一个让我们快乐的季节。

37、冷飕飕的风呼呼地刮着。光秃秃的树木,像一个个秃顶老头儿,受不住西北风的袭击,在寒风中摇曳。

38、高原上的春天短得像兔子的尾巴,一闪便不见了。

39、瀑布的上方,是星罗棋布的湖泊。一湖泊如同一缸浓浓的绿酒。一湖泊又似青铜古镜,一湖泊像透明的蓝色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成群的鱼在潭中游来游去。一湖泊像一块葫芦型蓝宝石。湖泊像七彩画盘,每盘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红的花绿的树。阳光在湖泊上出现天上人间仙境,何愁神仙不来?

40、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乎”面对着奔涌的江流,江水拍击着堤岸,感受着大自然中时光的流逝,犹如这东逝的水一般,昙花的一现,告诉我们,越是美丽的事物,它的美才是最值得珍惜的,错过了,无需感伤,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花儿谢了,也有再开的时候,这便是自然的轮回。

41、傍晚,大片大片的雪花,从昏暗的天空中纷纷扬地飘落下来。霎时间,山川田野村庄,全都笼罩在白蒙蒙的大雪之中。

42、投身大自然,你可以登上高高的山冈,找一片空地躺下,对着蓝天,吸吮着它的深邃,它的一尘不染的芳馥。闭上双眼,嘴里潇洒地衔着一片被季节遗弃的枫叶,任微笑的阳光拂过,拂过那没有一丝皴皱的心田。清风吹拂,摇曳大自然的风铃;黄莺歌咏,鸣啭着大自然的心音。在这“鸟鸣山更幽”的诗境中,你是唯一的主人。

43、山里很静,春光拂擦过的地方,桃花于枝头羞赧地闪烁一种温柔的殷红,一种无比的诱惑,如爱情覆盖在枝丫上,闪烁着炫目的色彩。

44、春天,他轻轻地吹了一口气,带给我们一片充满生机的绿色。你瞧,禾苗哥哥穿上了碧绿的礼服,柳树姐姐换上了翠绿的长裙,连小草弟弟也不甘落后,披上了嫩绿的外套。

45、走进大自然,你可以在缠绵的秋雨中,独自漫步在逶迤的山间小径,任凭飘洒的细雨在睫毛上挂上一层细密晶莹的水珠。仰着脸,接受雨丝的爱抚;伸出手接受大自然的馈赠,尽情领略那不可言说的妙处。再采上一束带着露珠飘着芳香的野菊花,吸吮那真真的灵气,体味陶渊明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让一种莫名的温馨款款而至。

46、春天来的好快,悄无声息不知不觉中,草儿绿了,枝条发芽了,遍地的野花油菜花开的灿烂多姿,一切沐浴着春晨的曙光,在春风中摇弋轻摆,仿佛少女的轻歌曼舞,楚楚动人。

47、温暖的秋阳从云朵中洒下一丝丝耀眼的光芒。枫叶就显得更娇艳红润了。一会儿变成了镶满宝石的红头饰,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一会儿变成了熊熊燃烧的烈火。一会儿又变成了华丽的红地毯,给大地增添了一份鲜艳的色彩。难怪唐代诗人杜牧说:“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呢!

48、夜阑人静时,在绕院的水沟和庭院里的池塘边诱捕泥鳅和黄鳝最是刺激难忘。乡村的四合院基座之外都绕有排水的沟渠,年深日久,沟渠边的石缝和沟渠里沉积的淤泥便有黄鳝和泥鳅生息,白天它们隐藏起洞隙里,夜深人静时出来觅食。

49、进了咖啡屋,她进屋就冲老板说要两杯红茶,然后就直接上了二楼,坐了下来。三儿第一次进这么有气氛的地方,难免有些不知所措。坐下后四下看了看,里面三三两两的坐着几对情侣,他还以外的发现有个老外在那拿着上网本上网。这不看不要紧,一看让他越来越感觉不自在了。再看看坐她对面的娟子,早已经拿出手机玩了,一看这架势指定不是第一次了。没过一会老板就把红茶送过来了。老板虽然是个男的,但给人感觉很文静,说话的语气也很温和。

50、星期六的下午,我们坐在咖啡馆聊天,我喜欢咖啡馆的情调,喜欢它在细节处理上的唯美感觉,有着典雅与浪漫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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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亮剑》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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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这部小说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亮剑》小说大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是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ammo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在淮海战役时认识李云龙,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少有的美女。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

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最后陪伴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率军队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的时候参加参加中原返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人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5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国民go-vern-ment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民 party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于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鄙人年幼时,深受革命传统教育,对党史军史颇有兴趣,时刻关注着党国军事事业的发展,军事报刊武器图鉴,简直汗牛充栋。对开国元勋,从龙宿将崇拜的五体投地,只恨晚生了几十年,不能跟着毛委员打天下闹革命。我的这股狂热劲是在某年春夏之交遭到沉重打击的。从此,对党国军事大业不再有兴趣,后来,极少看革命题材军事题材的影视作品。即使看,也不像当年,而是批判多于激情,反思多于狂热。前一段时间,电视连续剧《亮剑》推出后,好评如潮。什么塑造了我党我军优秀军事指挥员的形象啊什么体现了我国军队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啊,等等等等。更有好事者,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论证谁谁的原型是某某将军,谁谁的原型某某元帅,闹的不亦乐乎。电视台也是翻来覆去的播放,不想看也不行。谁知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干脆租回碟子一口气看完,结果被深深打动。差点就要上网歌颂一番。但还没来得及等熬夜的黑眼圈复原,我很偶然得看到了原著,顿时大呼上当!同时暗自佩服党国宣传机构把丧事当喜事办的本领举世无双!0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yan割了原著真正的亮剑精神。简单地说吧,看过电视剧《亮剑》的朋友可能都会把它当作一部军事题材的作品,因为从始至终李云龙们不是和鬼子干就是和国军干,不是血肉模糊的战场就是厚重少文的将领,然后来点婉转缠绵的爱情小插曲。弘扬了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的宏大气魄。看完电视,可能大多数观众都会为我们有如此优秀的军人,有如此强大的军队,有如此强悍的军魂而骄傲。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那么告诉你,编导的目的达到了,意识形态主管机构的相关领导终于长出一口气,“又忽悠成功了,老子都可以向赵本山推销拐棍了!”可悲、可叹、可恨、可恶,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CCAV强行纳妾!呜呼!

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十六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苦苦思索、在苦苦思索中终于认识到革命本身并不是崇高的,用赵刚的话来说就是“它可以引导人民走向光明,也可以以革命的名义制造灾难。如果对个体生命漠视或无动于衷,甚至无端制造流血与死亡,这样的革命无论打着怎样好看的旗帜,其性质都是可疑的!”)

在电视剧中我们能看到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语吗?不能!我们只能看到主角们对党对事业的无条件的忠诚。而事实上,在小说中,赵刚在批判他的大会上公开宣布“如果我以毕生精力投身的这场革命不符合我的初衷,既然这个党这个军队如此忠奸不分,党籍军籍不要也罢”。多么巧妙的偷梁换柱啊!这是某些人的长项,用激情调换思考、用豪壮替换怀疑。

电视里的李云龙,被描绘成周勃式的厚重少文将领,在观众们看来,他是天生打仗机器。殊不知,他在小说里,也是有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的,他也在党国制造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中反思党的执政,他也会在文革中反思领袖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他用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伟大领袖的强烈不满,“几十年的流血拼命,就他娘的落的这个下场,这叫什么文化大革命!这是作孽,这是伤天害理!”,田雨也感到“他心中那座精神殿堂在崩溃”。

最可笑的是电视剧居然也好意思叫亮剑,小说的才是真正的亮剑!亮剑的对象不仅是外敌,更是民族内的蛀虫,用李云龙的话说“这只队伍从红军起就有这么一批混蛋,他娘的仗不会打,就会整自己人,苏区时杀AB团、杀托派、再到延安整风,对自己人比对敌人还狠,党内缺乏民主空气不是一天两天了!”,亮剑首先是安内,然后才是攘外,否则,本族人当奴隶主,和外族人当奴隶主是一回事,奴隶终究还是奴隶!

但电视剧里有这样真正的亮剑吗?没有,有的只是煽情,如李云龙在军事学院的论文演讲,其实这段话在小说里是在后半部,文ge武斗时出现的,你不得不佩服编导大人的良苦用心和精妙手笔,移花接木的水平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小说里,不仅将领们在抗争在亮剑,柔弱的田雨也不是只会谈情说爱的小资,出身书香门第的她,父母又深受西方民主宪政的影响,因此在某些方面觉悟得比李云龙、丁伟他们更早,对反右运动的批判,对文革的厌恶,使她也对党内的腐败、领袖的罪恶亮出了宝剑!她痛斥马天生,“你可以也把我称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你听好,我反对我厌恶你们那个文化大革命,这绝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这是纯粹的法西斯专政!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幕!我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人性、传统美德全部毁于一旦,它造成的破坏力和恶劣影响不是几十年能够恢复的,它是幽灵、是瘟疫、是噩梦,历史会永远诅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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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想象作文清风明月小说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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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漫步在清凉如水的月光下,脑海中不觉浮现出稼轩的词。

公子,老爷和赵大人正在谈事,老爷请您过去,好像事情和您有关。管家匆匆赶来。

我跟着管家来到客房。赵大人见了我十分欣喜,连忙对我爹说:您先别急着否认,听听公子的意见再说。

什么事?我问道。赵大人满面春风地对我说道:我有事相托你父亲帮忙。当然,我会重重答谢。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快地问。赵大人满脸的堆笑让我十分不爽。听说公子今年要参加科举吧,本人正好是主考官。他笑得更欢了。

我沉下脸:如果您是为此事而来,那我看您还是不要白费心机了。我不会答应,父亲更不会答应。

你不想当状元,自然有人排着队想当。赵大人留下这句话,怒气冲冲得拂袖而去。

谦儿,你做的没错。父亲说完,便出了房门。我也出门,抬头仰望一轮明月。

我坐在考场上,心情波澜不惊。三岁识千字,五岁可作诗,被人们称为才子的我并不是浪得虚名。

可是,当我看见司马将军的儿子司马南也在奋笔疾书时,立刻感到有些蹊跷。谁不知道他是京城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连论语都不会背的小子竟然下笔如有神,不免让人心生疑惑。

我的耳边忽然浮现出赵大人临走前留下的那句话,你不想当状元,自然有人排着队想当。

[想象作文 清风明月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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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托尔斯泰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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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土生土长的俄国人,一个渴求快乐,期盼和平的俄国人,一个生在了不属于他的年代,却让这个时代深深打上托尔斯泰烙印的俄国人。他的一生本就是个绽放光芒的太阳,不落的太阳。

孩提时代的托尔斯泰,不懂得失去母亲的痛楚,身为贵族后裔的他,跟体会不到生活的艰辛。然而,厄运却接二连三的降临在他的身上,9岁的小托尔斯泰又失去了深爱他的父亲。也许是命运促使他选择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他并没有像其他的贵族子弟一样,乖乖的接收那属于贵族的良好教育,去继承他的父母给他的爵位。他选择了去接收那些来自西方的智慧——启蒙思想。

贵族间的阿谀的寒暄让托尔斯泰早早的对这个社会感到了厌恶,克里木战争更是让年轻的托尔斯泰看到了贵族的腐化和农奴制的落后。

于是,他脱下了那些繁琐的贵族装束,拿起属于他的笔杆,开始了他的战斗。

《童年》《少年》《青年》三部曲写出了托尔斯泰从童年到青年的感悟,诉说了他对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的不满。他发出了疑问,为什么我们不能享受我们的童年,却要承担沙皇强加于我们的痛苦?他不明白,却在渐渐明白。

终于,岁月让他明白了一切,原来我们本就不属于自己,而是这个农奴时代的附属品。他开始鞭笞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数千个真实场景构成的战争与和平将他推上了文学史的巅峰,他拿着自己的武器,他的笔来呵斥腐败的封建制度,来歌颂勇敢的而国人民。直到在安静的乡村生活中结束了他的英雄似的一生。

有些人一辈子也成不了英雄,有些人却一生下来就注定要成为英雄。

我想托尔斯泰就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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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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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从小到大因为出众的外貌被封为校花,身边总是不乏各种男生的追求,全校的男生几乎有一半都在暗恋明恋着刘婷。刘婷是美术生,一直在坚持学画画,梦想着考入理想中的美术院校,成为一名出色的服装设计师。刘婷自始至终也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并且一直在为此坚持着。

肖小军,非常典型的叛逆少年,同学眼中的小霸王,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肖小军对无数男生心中的女神校花刘婷,一见钟情,并且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两人在彼此的接触中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郭海兵,剧中男二,同时也是肖小军昔日的好哥们,兄弟俩爱上了同一个女人,郭海兵一直都对刘婷一直穷追不舍。为了刘婷,可以一改往日的小混混面貌,发奋刻苦,努力学习只为了博得女神刘婷的青睐。只可惜的是,刘婷自始至终心思都没有在郭海兵的身上,哪怕最后嫁给了郭海兵,心里还是惦念着肖小军。

韩露,整部剧中最悲情的一个人物角色,同时也是女主刘婷的好闺蜜,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性格不同于刘婷的温柔大方,韩露直率洒脱,敢爱敢恨,一直深爱着肖小军。为了得到肖小军最后与好姐妹刘婷也撕破了脸。

令学生家长都头疼的叛逆学生肖小军对学校里公认的学霸校花刘婷一见钟情。肖小军身上洋溢着青春狂野的气息,勇敢无所畏惧,成功地吸引了乖乖女刘婷的注意力,两人最终展开了一场火辣辣的热恋。

同时肖小军的好哥们郭海兵也爱上了刘婷,两人在发现对方爱上的都是同一个女人之后,两人之间的兄弟情义开始产生了缝隙,再后来的一次矛盾中,两人最终爆发了起来,为了刘婷大打出手,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而刘婷的好姐妹韩露呢,一直钟情于肖小军,毫不掩饰对肖小军的爱意。甚至于在发现肖小军爱的是自己的好姐妹刘婷的时候,为了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还强求刘婷退出这场错乱的三角关系。是个敢爱敢恨,为了得到肖小军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刘婷和肖小军这对两情相悦的苦命鸳鸯最终因为家里上一辈的恩怨被硬生生的拆散了,两人带着对彼此的牵挂在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再次相遇,两人的身份地位,已经截然不同,有了很大的悬殊。

肖小军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想要在社会上混出来个人样,从给人当司机开始做起,两个人多年以后的初次邂逅,就是在肖小军如此窘迫的情况下,肖小军深知以自己现在的经济实力和地位根本配不上刘婷,不能给刘婷物质上的保障和依靠,肖小军虽然内心还深爱的刘婷,但是肖小军还是违心的拒绝了刘婷的主动示爱。

直到肖小军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爬,混成了自己理想中的样子,肖小军想要找回刘婷的时候,刘婷已经成为郭海兵的妻子了。郭海兵在婚后完全变了一个人,因为一直介意自己的妻子心里还有别的男人,变的暴戾,患得患失,对刘婷的态度忽冷忽热,甚至于还对刘婷动用家暴。刘婷最后忍无可忍,两人最终还是离婚了。

肖小军和郭海兵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加恶劣,两人为了刘婷拳打脚踢。郭海兵因为得不到刘婷的心,变得丧心病狂,想尽一切办法要毁掉肖小军和刘婷,变的麻木不仁,成了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了。

郭海兵为了自己心中的邪念,最终还是把自己给毁了。而肖小军和刘婷两个人之间再没有牵绊,两人最终确定了彼此的爱意,最后结局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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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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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第三季是《欢乐颂》的大结局,华彩之作。情节紧凑,张力十足,美剧风格十足,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22楼五朵金花,花落谁家?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希望大家多多阅读!

《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1、喜欢上了谢斌,在他与曲曲针锋相对的画面里,抛却所谓的世俗的绝对道德和正义,面对别人的挑衅敢于用同样强势的手段反击。就连安迪也会借助强权降级给自己带来威胁的谢斌,曲的种种手段更算不上光明,只不过谢败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或者说还未走出自己的局限。也许远渡大洋,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他能真正变成主角,期待那时的他与更加成熟后的关的相遇。

2、说起家庭背景,其实安迪和曲这两个五美中相对强势的人,成长的家庭都不能说是和谐美的,只不过在不在乎会不会以此故意欺瞒爱人罢了,曲的手从未伸向安迪和应勤,说到底关和谢的分离源于他们自己的心结,早坦诚,早面对,早成长,也早有结果。

3、对于关来说,安迪是偶像,在逐渐向安迪的强大逻辑思维靠近的时候,也渐渐远离了曾经单纯心大的好闺密邱。而同时对安迪的崇拜和安的强大实力(不管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也让她现在还无法与安迪平等的朋友,至少还不能如曲和安一样平等。经历此番变故,希望她能更加成长自信起来。曲费了那么大劲儿才让赵对她死心塌地,关的爱情才开始。

4、樊终于走出了自己的桎梏,蜕变成美丽的自由的妖艳玫瑰,蝴蝶自来。豪车前秒杀小狐狸精反击哥哥的那段大快人心。

5、安和曲遇到的麻烦困境一点也不比其他人物少,但从不会给人以深深的无力感。内心独立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更潇洒。

《欢乐颂》小说人物结果

据了解《欢乐颂》小说第三季是真正的结局,其中安迪怀了包子的孩子,最后和包子领证了,包子妈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子,最后被包子爸给气死了。

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中间是应勤一开始抛弃邱莹莹,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去找曲筱绡,被相亲女打伤二人,最后二人最终在一起了。

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谢警官,谢警官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谢被曲的好奇给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关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导致关和谢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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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六年级写小说的作文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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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希望》

(一)噩耗

晚上,我在公司加班,希望多赚点钱给父母。刚放下手中的资料,电话便响了起来。我心想,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打电话给我?莫非是谈项目?于是我带着疑惑的心情点了“接通”。

“喂?”

“小辞啊,本是不打算和你说的,可是呢……唉,你爸呀,今天摔了一跌,现在还躺在医院,不知怎么办好……”

“真的?”我一惊,手机都掉地上了,连忙收好文件夹,提上包,拿起手机就跑出公司,连保安也拦不住,踩到水,跑上了公交。在车上不停地叨念着保佑,心里恨不得公交车的速度能赶上跑车。

到了医院,我背包狂跑,想看看父亲到底怎样了。进了病房,我心疼不已,看着父亲虚弱的身子上插满了管子,我就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嗒哒嗒哒地就落在了地上,心里不禁地责问自己,为何每次都不去探望父亲,都不知道父亲那么虚弱。边想边哭,哭个不停,周围的人也默不作声,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哭了好一阵,我转身问母亲:“医生怎么说的吗?”

“医生说,脑溢血,可能没希望了。”母亲低下头说,眼圈红红的。

(二)等待

我转过身,沉默了。

“笃笃笃……”医生带着几个护士进来了。医生走到我身边,拿出一份通知书,示意我签字确认。

我望着苍白的纸,就像我苍白的脸一样,抬起笔,刚签了个“沈”字,又放下笔重重地坐在椅上,抓起父亲的手,紧紧地握住不放。

几名护士不停地劝说,可我还是不签,看着父亲,说:“不,我相信他能醒来的,一定会有希望的……就算你们不等,我也会一直等下去的。”几名护士看到拗不过我,又出去了。

关上门,室内又安静了……

几个亲戚陆续走了。深夜,屋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不甘心,一直等待着父亲醒过来。希望着,等待着,换来的还是沉漠,没有一点反应。

我紧紧地摸着父亲的手,希望给予他温暖。

(三)希望

“爸……”

“爸,醒醒吧。”

我闭上眼,头靠在父亲的手上。

突然,他的手回握了一下,我再叫一声,他又回握了一下。这时,我看到了一丝希望照在了病房之中。

“梦辞。是梦辞吗?”父亲开口了,眼睛微微张开了一下。我激动极了,立刻叫了医生,兴奋地想:父亲醒了!

当第一缕阳光照入病房时,父亲苍白的脸上又显露出了红润。隔着玻璃,我心里顿时安分了许多。我第一次明白:

人生的意义在于:因为希望,所以等待;更在于:因为选择了等待,所以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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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何以笙箫默小说结局篇

全文共 9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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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啰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烦我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地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地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地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儿。”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像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地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地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地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地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地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地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地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得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地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地看了半天,不可思议地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地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地翻完仅有的一本相册,抬头默默地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像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扳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地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地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地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地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地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地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帖,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地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地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地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地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恳切言词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地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地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作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地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地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地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地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地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地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地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地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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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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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阿姨是一个十分神秘而又神通广大心地善良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有一阵风,把玛丽阿姨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来到了班克斯家,为班克斯的孩子创造奇迹。

在那个地方,玛丽阿姨成了一位保姆,照顾着四个孩子。这四个孩子是:简、迈可尔和一对双胞胎。这一段时间里,简和迈克尔快乐极了。玛丽阿姨带着他们去了许多奇妙的地方,也是简和迈克尔,从来没去过的地方,从来没见到过的事情。这时候的简和迈克尔也长了不少知识,也懂事了很多。玛丽阿姨有时候,令简和迈克尔感到十分惊奇,比如:玛丽阿姨居然能听懂一只小狗说话。玛丽阿姨的表哥居然是一条眼镜蛇。

玛丽阿姨虽然好生气,但简和迈克尔已经习惯了。他们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玛丽阿姨带简和迈克尔去的地方,在我们现实中,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

我们虽然不能向玛丽阿姨一样,到天空中贴金光闪闪的星星;到画里去漫游;到动物园里去给玛丽阿姨过生日;到全世界去游玩;但我们,有自己的快乐,每当我读到玛丽阿姨、简还有迈克尔去奇的地方时,我仿佛也去了那里。当他们到天空中贴星星时,我仿佛也在深蓝色的天空中贴金光闪闪的星星;当他们去画里漫游时,我仿佛也在欣赏画中美丽的景色;当他们到动物园里给玛丽阿姨过生日时,我仿佛也在那里庆祝玛丽阿姨的生日;当他们去漫游全世界时,我仿佛也跟着他们去漫游全世界。

玛丽阿姨虽然不在我们生活的现实中,但她给我们的快乐是生存在我们的现实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快乐,玛丽阿姨送给大家的快乐非常多,她给孩子们不停的创造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的奇迹。她给了简和迈克尔非常多的快乐和笑声。使他们见到自己意想不到的事。

只有快乐,才能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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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心无栖息地的小说内容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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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学去鸭霸王喝粥。等粥的空隙闲聊。

同学:“最近灵感泛滥哈,新作不断,越写越好了么,我每篇都看,忠实粉丝哩”。

“是么”?我答。内心小雀喜,此言是否肺腑也懒得计较。

“写得好不好无所谓,权当日记写呗,以后老了,编进自己的回忆录里,告诉我的孙子们,奶奶这一生曾经有段时间才情喷涌过”。我这样对同学说。

“你把我笑死,又不是名人,还回忆录”?同学说。

“好笑吗”?我不觉得,我在说若干年后一件很严肃的事。

“你的回忆录里会有我么”?同学问。

当然。“你是我的发小,不论我们人生的轨迹是否相同,至少我们的情感从懵懂开始,经历情窦初开,到为人妻为人母。未来,我们还在一起,从青丝到白发。我会在回忆录里隆重的介绍你:燕子,我亲爱的朋友”。

“我们老了会是什么样子呢?我肯定是疾病缠身”。同学说。

“不会的,只要你现在不透支你的身体,身体便不会糟蹋你”,我说。

“你的文字要能写出钱来多好啊,就像我唱歌一样,有出场费的”,同学说。同学从事文艺工作。

“如果哪天我的文字变成钱了,我带你去旅行,我们去天的尽头,去西藏,去青海,去最美的山头看夕阳西下”

,我说。

内心却想着她说的“要是能写出钱来”的话。

把同学说的这句话发给远方的一朋友,朋友回来一句:与钱有关么?生活忙碌,心灵断不能荒芜。

大爱!发表在空间。

“生活残酷,以此慰藉心灵”。我对远方的朋友说。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太累了”,同学说。

“你理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

“就想安安稳稳的,不颠沛流离,有稳定的收入,有个有责任心的老公,有个孝顺听话的孩子”。同学说。

接着又问我:你呢?

“我没有想那么多,身在哪儿无所谓,心有栖息地就行”。

沉默。在大厅的嘈杂声中。

我回头望向我的发小,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想起自己曾经在空间发表过的一句话:心若没有栖息地,身在哪儿都是在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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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高粱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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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创作过程: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融合了多种混乱的异质,最终通过一种强烈的刺激来塑造时代背景,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展现的是一种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就像他所说的:"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就是在这片充满梦幻与神奇,浪漫与纯真,充满生命力的土地上,展现出壮美的画面:站立着无边无际凄婉可人的、激荡着爱情波浪的红高粱;款款流动着的墨水河;伴随着螃蟹散发出的腥甜。高密东北乡的壮美画面对应着作者开阔、宏大、丰满、艳丽、血腥的语言。莫言用这种语言追述了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叙述者以及他的爷爷、奶奶、父亲时候的那场华丽的战役,表现出细腻独特的生命体验。

小说结局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熊熊的大火在高梁地上燃烧着,仿佛在诉说这片土地上充满着生命力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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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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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快开学了,我还有最后一篇作文没有写,就是这个读后感,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可以打什么读后感,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我这个寒假,读的最深刻的一本书神秘岛,这本书,名字很奇特,就单单三个字,神秘岛,单独听名字就很有兴趣,更别说看了,仿佛沉寂在魔法与元素的世界中,文字的世界多么美妙啊,我都说成这样子了,你们也来看一看吧。

故事说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困在南军的北方人,他们分别叫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赫伯特,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到了早上时候发现他们的领导不见了,他们的领导就是史密斯,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过了不久,史密斯的宠物狗托普,帮众人找到了史密斯,然后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过起充实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吉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后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发展与神秘人的帮助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时间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每当我读到关于有神秘人的时候,都感觉好恐怖,但是,这个人就是我们以前读海底两万里的时候的尼摩船长,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了。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开的“邓肯号”经过那里,他们才得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不得不说,这5个遇难者,真的非常机智勇敢,凭借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每一份成就和资源,慢慢了解这个岛屿,达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团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勇敢去面对,而且就算被救出来了,也无法忘记这段时光还要重新去打造林肯岛,这是让我记得的最深刻的一个地方,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完全浸在其中,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引人兴趣了,一步步让你沉浸在其中,这一点我也是很佩服作者的,这本书我非常推荐大家看,这里面还有很多4字成语供大家理解,最好是买那种解读版的,有些呢我们还读的不是很懂,总之这本书非常的好,我推荐大家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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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项链结局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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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瓦栽夫妇决定去拜访佛来思节夫人了,他们穿得尽量整齐些,又是一个鲜花盛开的季节。他们看起来很精神,衣服也很干净,但看得出来洗过好多次了,但现在他们已经不在乎这个了,他们现在就将要去拒绝一笔高额的赔偿。

他们走在了路上,看着路边卖鲜花的花铺,玛蒂尔德停了下来,路瓦栽先生也停了下来,玫瑰开得很艳丽,路瓦栽先生挑了其中一朵最别致的,付了钱。他把花递给了她,她笑着接了过来,和玫瑰一样美丽。

这时,一辆黑色的马车从他们身旁擦过,险些撞到了他们,马车去得很急,但他们并没有受伤,也就不去计较这些了,他们在路上慢慢地走着,说着闲话,散着步。

马车夫——劳尔将车子赶得很急,他的心里很高兴,因为他为自己的主人——佛来思节先生找到了一件珍宝,也使他一个同样是马车夫的朋友了却了心愿,没有什么比两全其美更好的了。现在,他的主人佛来思节先生正捧着那件珍宝,急切地想要送给妻子,所以劳尔把马车赶得更急了。

到了家,佛来思节先生急匆匆地冲进了房间,他大声地说:“珍妮,我有一份礼物是给你的,我想你一定会非常喜欢!”

他拿出了一个淡青色的盒子,就和佛来思节夫人的钻石项链一样的盒子,佛来思节夫人迟疑地打开了盒子,里面居然是一挂精美的钻石项链,就和她原来那挂一模一样。佛来思节夫人很吃惊,但她强烈地感受到了丈夫对她无微不至的关心,她的心中充满了甜蜜,佛来思节夫人用颤抖的手将项链挂在了脖子上。

仆人在这个时候进来了,他是想说路瓦栽夫妇来了,但当他看到女主人几日来的第一个笑容,他不想打扰他们,侧过身让路瓦栽夫妇进来了。佛来思节夫人和她的丈夫完全沉醉在幸福中,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而路瓦栽夫妇也微笑地站在一旁,玛蒂尔德望着手里的玫瑰,脸上泛起了嫣红。

佛来思节先生激动地说:“珍妮,这挂是真的,和你那挂假的是一模一样的,是劳尔告诉我,他有一个抱病的朋友想要把一挂捡来的钻石项链卖出去,他说是一位美丽的夫人忘在他的马车中的。我去看了,惊奇地发现居然和你朝思暮想的项链是一样的,那个病了的老人坚持只卖367个法郎,我买下后又去了一家珠宝店,买了这个盒子……”

路瓦栽夫妇的脸色开始发白了,佛来思节夫人注意到门口有人了,她认出了玛蒂尔德,正想要打招呼,却发现她的脸色很奇怪。佛来思节先生也停了下来,看着门口。

玛蒂尔德用颤抖的声音说:“能不能带我去见见那个病了的老马车夫?”佛来思节夫人点了点头,佛来思节先生接着说:“什么时候?”

“就现在吧!”玛蒂尔德似乎异常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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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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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乔伯年出现的那里了,看到这里,感觉在这片黄土高原上出现了一丝希望了,比起前面大家在对本村与外村的人进行的政治教育,有很大的不同了。

看到在孙少安遇到自己与润叶的爱情不能如意的时候,虽然是因为家庭背景的问题,他也没放弃自己,还是在外乡找到了一个爱自己的人,他是多么的平凡,而这样的平凡是很可贵的,还有在他向大家提出要改革他们村的生产方式的时候,是对当前的形势了解的很彻底,看的很远,这是他与别人很不相同的地方,也是这个人物的特色。他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出去做事了,还处处为家里人着想啊,在那个时代的小孩子必须要承受的,就像少平读完高中之后,就只有回家务农,不过不久就去村里教书了。虽然这些在那个年代是很普通的,但是作者在他们之中通过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将人们那可贵的平凡很好的描写出来了。

在他哥哥与润叶没有结果之后,少平还是鼓起勇气与田晓霞好好交往,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友情,但是他也没有顾及那些,这就体现了他的与众不同。还有在他在之前喜欢的那个郝红梅,虽然之前她为了追求本版那个有地位的男生,对少平做了很多很过分的事,但是在她遇到偷东西被抓到之后,少平还是没有计较以前的事,将她救出来了,他是多么的大度与宽容,还有他对自己所在的那个时代会发生这些事已经不会感到吃惊了,但是他自己却没有被改变,还是保持自己的本色。

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润叶与李向前结婚,不喜欢但是还是为了她的二爸的仕途,但是因为润叶还是没将少安放下,自己就离开家,自己一个人到外地去工作,期间过的很辛苦,但是在她身上有不想就此放弃自己,让自己随波逐流,这是对自己的爱护与保护。

还有关于田福堂是一些“伟大事迹”,在他们村发生旱灾,而且到了很严重的时候,他为了加强自己的威信,自己组织本村的人去偷挖河坎,结果发生了人命案,还有为了“学大寨”,他好大喜功,炸山修田,叫人搬家又弄的天怒人怨,这些事将他彻底的打垮了,身体也变得比以前差了好多,这个就是现在很多走上仕途的人的原型,体现了他的好大喜功与没有远见,考虑事情不够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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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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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部xl3164型全自动激光数码彩屏摄像机,产于3076年的联邦地球,我正在进行一项重大的记录工作。

由于人类的肆意破坏,地球已是千疮百孔,生态环境濒临灭绝,绿色生物早已在自然界中消失了。为了挽救地球灾难,联邦地球总署的“生物基因a计划”已于今年上半年实施,此计划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利用生物基因技术,人工培养一棵绿色生命。经过大半年的努力,科学家们终于研制出了“希望1号”生命基因,我的任务是观察并记录此次试验的全过程。

八个月五天十二小时四十八分已经过去了,可“希望1号”还没有半点萌发的迹像。我不禁担忧起来,看着被透明的特殊土壤围住的小豆豆,我祈祷着:“小家伙,快发芽呀!你系着多少人的心,你知道吗?”

巡视人员宇博士细细地盯了半天,才满脸疲惫地离开。他是一位中年科学家,可由于工作上的压力与劳累,过早地显得有些苍老。我不忍心看到微微驼背的身影,便再次转向装有“希望1号”的玻璃器皿倾心地工作。

突然,“扑”的一声,破裂的声音振痛了我高度灵敏的声音接收器,我自动调整焦距,把眼睛睁得大大地。“天啊,刚才的那个声音竟是……”我简直难以相信,刚才“扑”的一声竟是……竟是“希望1号”涨破表皮发芽的声音!那一瞬间,我呆住了,只知傻乎乎地不停地拍着几乎相同的镜头。科学家们经过了多少不眠之夜的工作终于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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