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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最新20篇

《帝王业》是寐语者的“成名作”,讲的是王儇与萧綦因为一场权利的交易,先婚后爱共定天下的故事。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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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如何表现主题

全文共 1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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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作者背景

要正确理解一部作品,有必要了解作家的思想感情、思维方式,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生活背景。小说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的反映,也是作家思想感情的表现。一部作品反映的主题,总是与作家的身世、生活、思想感情以及他所处的时代环境分不开的。因此,我们在理解小说主题时,必须“知人论世”。比如,要理解鲁迅小说主题的深刻性,就不能不了解鲁迅的思想,特别应该了解他对中国历史政治文化的思考,了解他与黑暗现实进行斗争的精神。鲁迅先生指出,《水浒传》与《施公案》《彭公案》《三侠五义》的思想内容之所以不同,是和时代有关的:《水浒传》中的人物在反抗政府,而《施公案》《彭公案》《三侠五义》这一类书中的人物,则帮助政府,这是作者思想的大不同处,“大概也因为社会背景不同之故罢”(《鲁迅全集》)。

二、从人物塑造

小说作者运用各种艺术手段,都是为了完成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形象是作者生活经验的结晶,也是作家的生活态度的形象体现。全面分析人物形象,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小说的主题。《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柯察金的形象,《红岩》中许云峰、江竹筠等形象,《老人与海》中老渔民圣地亚哥的形象,对他们进行仔细的分析,都有助于我们理解小说的主题。比如《药》,华老栓勤劳善良而又迷信麻木,他的思想性格是那个对会里许多劳动者共有的,他的愚昧落后,是长期遭受统治者精神奴役的结果;而革命者夏瑜,则是一个革命意志十分坚定的革命党人,他是为了推翻残暴专制,给人民创造幸福而流血牺牲的。可结果竟是由华小栓来吃他的血。这说明革命者与普通民众之间隔膜是多么深!分析这两个人物形象,就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篇小说的主题。

三、从情节发展

小说写人不能离开人物活动的情节,而情节又是通过一系列具有因果关系的事件构成的。情节是小说中的一系列故事,这些故事贯穿着矛盾的发生、发展和解决,从中体现作者对矛盾的看法。如分析《范进中举》情节的发展,就能加深对主题的理解。《范进中举》的情节,包括中举前和中举后两个部分。中举前,胡屠户百般训斥范进是个无用的女婿,骂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且辱及他的老母。范进面对岳父的辱骂,无可奈何,只能甘受屈辱。范进中举之后的情节,则重在讲他喜极发疯,胡屠户则成了一条“变色龙”,对女婿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送肉送钱表示祝贺,口称“贤婿”“老爷”,夸赞他是天上的星宿。地方乡绅也登门贺喜,送银又送房。这一情节,见出世态的炎凉。联系范进中举前后的情节,我们就不难理解小说暴露人们趋炎附势的嘴脸这一主题。

四、从语言的情感色彩

小说的主题,虽然作者极力使它不显露出来,但作者在行文中总是要对自己所揭示的矛盾,以及所描述的人物等表现出一定的褒贬倾向或情感色彩。判断作者的这种情感色彩,是理解作品主题时所不可缺少的。孙犁的《荷花淀》这篇小说,是歌颂白洋淀人民积极抗日的,但这种情感作者始终没有直接说出来,而是通过故事的叙述渗透在字里行间。如当敌人的大船追赶水生嫂她们时,作者写道:“幸亏是这些青年妇女,白洋淀长大的,她们摇得小船飞快。小船活像离开了水皮的一条打跳的梭鱼。她们从小跟这小船打交道,驶起来就像织布穿梭、缝衣透针一般快。”“她们奔着那不知道有几亩大小的荷花淀去,那一望无边挤得密密层层的大荷叶迎着阳光舒展开,就像铜墙铁壁一样。粉色荷花箭高高地挺出来,是监视白洋淀的哨兵吧。”在这里,作者的赞美之情溢于言表,我们是不难看出的。

五、从小说整体倾向

小说的主题,它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与小说诸要素紧密相关的整体体现。正因为如此,理解小说主题的方式方法也不仅仅限于以上谈到的几个方面,而应当是多侧面、多角度的,小说的方方面面无不闪耀着主题的光彩。一部优秀的小说,其含义——即主题——总是全面渗透在整个作品中的。当然,有些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由于作者所描写的社会生活面比较广,作者在小说中所表现的思想往往是复杂的。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对同一部小说的主题理解也常常不一样。阅读鉴赏中,小说主题有确定性的一面,也有不确定性的一面,需要认真思索,对比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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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你好旧时光小说内容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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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你好,旧时光》(又名:玛丽苏病例报告)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主要讲述了余周周童年、青少年时期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你好旧时光小说内容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内容简介

余周周是一个出生在八十年代末的普通小姑娘,和妈妈相依为命,在漫长孤寂的童年中,最好的朋友叫奔奔。进入小学后她在林杨和陈桉的帮助下,度过了初期学习拼音的艰难和对学校的不适,逐渐在学校里面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艺骨干。

在初中余周周逐渐放开手脚如鱼得水,并且和儿时最亲密的小伙伴奔奔重逢。余周周和班级里面成绩最差也最古怪木讷的女生辛美香成了朋友,经过努力,辛美香和余周周一同考入了省重点振华高中。

升入振华高中的余周周经历了许多波折。与林杨的重逢,对陈桉的深入了解,情窦初开的暗恋,重点高中内部因为成绩排名出国机会和保送名额等等而引发的“金枝欲孽”。外婆的病重让妈妈和几个舅妈之间矛盾重重……诸多事情让余周周急速成长。

高中毕业,曲终人散,青春不朽。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能勾起大家的无尽回忆,回忆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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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人的成长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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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主编赵长天真诚推荐:“文学的作用,很重要的是引起心灵的共鸣,这不是一本哗众取宠的读物。记录下个体生命的履痕,从某种意义上,比记录重大事件更有价值。”

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这是一部有关岁月的童话,这里有关于回不去的小时候的伤感,也有陪你到青春最后的感动。

《你好,旧时光》收获了无数赞誉,积累了堪称奇迹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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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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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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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乌夜啼小说结局

全文共 2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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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焉安顿好周紫衣,出门来终于能喘上一口吸,像是同昨日的彻底作别,肩上重压的担子亦减轻不少。闲来到书房与春山吩咐公事,问起太子,“东宫那位,这一个月出了多少趟门?最远到何处?”

春山弯下腰答话,“禀义父,太子本月共去了三回,都是在南山行猎。”

“倒是不远…………”他皱眉,略略思量才说,“我记得早年间太子与景彦自汤泉山私自外出,去追一队蒙古细作?”

春山道:“可不是么,都出了关,险些就要杀到元军腹地。就为这个,国公府三少爷还挨了好一顿打。如今想起来,就跟在昨儿似的,人啊事啊都清清楚楚的。”

春山的话未说完,陆焉嘴角便突然间荡开了讳莫难测的笑,似感慨似肯定,低喃道:“太子生来好战,恐怕是耐不住了…………恨不能领军亲自杀出关外…………”

春山低头看脚尖,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多话。

“呵…………也是该他还债的时候了…………”话是冷的,冰渣子一样戳人心,把春山冻得一个激灵,脊梁骨发寒。本以为这一日问话就此揭过,谁知他换了面孔,带着一颗慈悲心与春山讲私事。

“你跟着我也该有十年了吧。”

春山愣了愣神,不知其为何意,只得照实说:“回义父,快十年了,只还差着月份。”

“想过再进一步没有?不必多想,今日既问出口便使要与你敞开说,听你一句真心话,往后我也好尽早安排。”他微微蹙起眉头,曲直轻敲桌面,等待春山深思熟虑之后的答案。

这世上除了景辞,他倒也是从没想过要正正经经对谁好,今日一眨眼来两回,自己先没能稳住,飘飘然要升仙做菩萨。

春山咬牙顶着压力,心底里明白这是给他个机会选路走,他这辈子从出生到净身入宫从没能做过自己的主,这一回也想着能过过好日子,思来想去,心一横,最终说:“小的没什么本事,都靠义父一路提拔才有今日,义父去哪儿小的就去哪儿,横竖跟着您,总不会错。”这孩子眼泪浅,分明已经是人人巴结的春山公公了,到陆焉跟前说的两句窝心话,还是照旧要哭,眼泪婆娑的不像个有官职有品级的大老爷。

“哭什么哭!”陆焉没那份耐性哄人,当即压低了声音吼他,吓得春山一瞬间收住泪,抽噎的气憋在胸口不敢出,到最后憋成个嗝儿打出来,绵长悠缓。

陆焉扶额,无奈道:“遇事就只知道哭,罢了罢了,留下你来恐怕也是给人当靶子,撑不过半个月就得去阎王爷那报到。跟着吧…………”

“那…………义父要去哪儿啊?难不成还有比京城更好的地方?不见得呀。”

“这也是你能问的?闭紧嘴,敢多说半个字,当即割了舌头喂狗!”陆焉抬眼,冷森森眼神能杀得死人。春山被吓破了胆哆哆嗦嗦说不完一句好话,陆焉摆摆手,“下去吧,也不知撞了什么邪,当初竟挑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

春山跌跌撞撞走到门口,按说就该有多远滚多远了,谁知他不怕死,还敢来触霉头,扒着门探出个头来,小心翼翼打听,“义父…………那咱能把半夏姐姐带上嘛?”

“滚——”拿了笔管就砸,春山脑袋上挨了那么一下,赶紧灰溜溜跑开。

陆焉仍在犹豫,这一步棋是进是退,是坚守是放弃,都是折磨人的谜题,让人辗转反侧日难安。

但这厢他问过了春山,内堂中景辞也正巧拉着半夏说话,其实都是一个样,他以为自己不说,景辞便都蒙在鼓里,但她心里头敞亮,明白这京城是非之地再不能久留,她与他迟早要走,分别不过是江南与南洋之选。

从前守在一处的还有白苏桂心与忍冬,大家伙自小伴着一块长大,说起话来也热热闹闹,如今只剩半夏一个,可怜还丢了一只手,她自己仍是笑笑闹闹的性子,看起来似乎没变,但景辞心里知道,大劫大难过后,人生就此翻篇,不要说失去左手的半夏,就是她自己,也已经与往日不同了。

景辞手里拨弄着一只未完工的朱红剑穗,轻声细语地与半夏交心,先是闲聊一段生活琐事,渐渐就由她往正题上引,“不知是不是有了孩子的缘故,这段日子总是喜欢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想来想去,还是没长大的时候最快活,那个时候吵吵闹闹的,大家伙都在…………倒不像现在,也□□静了些…………”

“您就甭瞎琢磨了,养好胎是正事儿,等小主子一落地,您还怕安静呀?只怕是吵得没个能消停的时候!”

景辞低头看了看还没外凸的肚子,长长吐出一口气来说:“还早着呢…………”

半夏道:“日子过起来就快了,一眨眼功夫,小主子就成了大人,奴婢呢…………也就老掉牙咯…………”

景辞道:“那时候你不也该是子孙满堂颐养天年了?”

半夏低头继续手上的活计,好半天才闷声咕哝一句,“奴婢不敢,奴婢这辈子都不嫁人了,就守着郡主,噢,错了,是夫人。”

“胡说!”景辞放下剑穗,专心同她说话,“你还能真的一辈子不嫁人不成?”

半夏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赖皮样儿,小声嘀咕,“就奴婢现在这样子,哪还能想着嫁人呢,横竖就跟着郡主,您上哪儿奴婢上哪儿,可别想着甩开了奴婢一个人逍遥快活去。”

“我看你说话是越发的没大没小了,没了白苏在,你得意了不是…………”话说出口才知伤透,两个人对视一眼,又纷纷沉默下来,等自鸣钟滴答滴答数上许久,才听景辞长长叹一口气,缓缓说,“我也是,说话口没遮拦的。”

半夏道:“奴婢跟春山那小子打听过,派出去的人都好几拨了,还是没消息。”

景辞道:“有时候,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郡主放心,白苏姐姐那样聪明伶俐的人,到了哪儿都能活得好。”半夏这姑娘虽然傻得厉害,但骨子里透着一股韧劲,认定了的人和事一辈子不改,莫名让人钦佩。

“终究是我对不住她,也对不住你…………”

半夏听了这话,反倒别扭起来,低着头不敢向前看,呐呐道:“郡主这是说的什么话,奴婢伺候郡主,本就是应当,哪来的这些话,听得人怪不好意思的。”

“我终究是亏欠你,如今这样光景,也不知该如何补偿才好。看陆焉…………我约莫着,不多久就要离京,届时又是漂泊无依的日子,你不若挑一处地方,我先安顿好了你再启程。”

她原想着尽其所能地照顾半夏,不成想话一出口,这姑娘扑通一声跪下,眼泪也涌出来落了满脸,哭着求她,“郡主千万别丢下奴婢,奴婢不怕吃苦,只怕一个人孤孤单单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个可亲的人………………”

景辞无奈,起身扶她起来,“傻姑娘,这是做什么…………唉…………我只怕你受苦,更怕牵连了你,我这就算是死,也不能安心…………”

“郡主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么提这个,这可不吉利,呸呸呸,奴婢替您吐了它。”

门外,陆焉不知站了多久,等到屋内哭声渐渐停了,他才装作个平常模样推门进来。半夏见了他,还是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害怕,行了礼便逃出去,一句话没说成。

他看着景辞微红的眼睛,叹一声将她抱起来放在膝头,过许久才说:“小满,你…………可曾想过要报仇?”

景辞静静看着他,不明所以。他握紧了她的手,呼吸着她颈间浅淡柔和的香,沉沉问:“你想杀了孙氏毁了国公府吗?你点头,她便活不过今夜。”

她想了许久,最终的答案全然出乎意料,或许甚至她自己也不能理解。“复仇仅仅是生者的*,我如今只想好好活着,更不愿意你的手因我而染血。”

他无言,她却说:“但我不想你因我而有任何顾忌,你让我等我便等,我等你,凤卿。”

“好姑娘…………”他一遍遍吻着她细致的眉眼,大约无法放过他生命力唯一一束光。

景辞说:“我不怕…………”

而他只剩叹息,“我怕…………”

那一夜,无风又无月,提督府突然间生起火光,景辞在迷糊间被人带上马车,趁着夜色出承安门一路南下,她靠在他怀里,前路茫茫却再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安定,轻声问:“咱们这是去哪儿?”

他亲吻她眉心,拍着她的背说:“睡吧,醒来就是山南海北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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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民的名义丁义珍小说结局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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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题材电视剧逐渐淡出荧屏。近年,国家反腐工作大力推进,对于官员工作和生活作风的要求标准愈加细化,全社会都在关注反贪成绩,都在呼唤“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清廉官风。

人民名义丁义珍小说结局猜测:

在第一个案子侯亮平和陈海同时展开追查一个贪污案,侯亮平那边非常顺利的在进行着,但是陈海这边要汇报给上级的太多,所以严重拖慢了抓人的进度,最后丁义珍成功坐飞机逃往美国洛杉矶,但是经过调查,说丁义珍当时是因为接到一个电话之后才走了的,所以陈海他们怀疑有内鬼。

《人民的名义》打电话给丁义珍的内鬼很多人怀疑是李达康,因为丁义珍是他带出来的,但是真的不是他,看到后面他其实是一个好官来的,猜测打电话给打电话给丁义珍的是高育民,那个冲电话卡进马桶的也是他,因为只有他和李达康离开过,如果不是李达康,那么就是他了。

2.《人民的名义》里面贪官的人物原型都有谁?

3.人民的名义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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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改写《我的叔叔于勒》结局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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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们一家人在船上闲聊和幻想着哲尔赛岛的美貌时,眼前走来了一位穿着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具有绅士风范的中年人,父母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中年人看。父亲似乎开始了他的白日梦:要是我这么有钱,那该多好啊!那么,我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别墅……如果他是于勒也好啊!母亲似乎也在想着:我当初要是嫁给了一个富翁该有多好啊,我现在就不用穿如此寒酸的衣服了;我就不用每天干这些粗活;我就不用……母亲的美梦被一声尖叫声给打破了,原来是父亲:“克拉丽丝,我怎么觉得这位富翁好面熟啊!他好像是……好象是……是我那好心的弟弟──于勒啊!”“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那好心的于勒。你快去问问啊!快去啊!”“我……我……我这就去问。”“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保佑他就是那好心的于勒……”

“请问你是于勒先生吗?”父亲即胆怯又兴奋地问道“是啊,你是?”“于勒,于勒!我的好弟弟,你终于回来了。我是你的哥哥──菲利普啊!”“哥哥,我亲爱的哥哥,我回来了。”“克拉丽丝,是于勒,于勒回来了,孩子们,快,快过来,快过来啊。你们那好心的叔叔回来了!”父亲连蹦带跳地喊着。“于勒,嫂子终于盼到你回来了”母亲的眼里出现了泪花。

“两年前,我再次去了南美洲旅游。在途中,我做了些买卖,他们给我带来了220万美元的利益。再后来的日子中我又挣了450万美元。我原来以为这些钱够我花一辈子了,所以我整天无所事事,只顾着吃喝玩乐。直到有一天,一群土匪冲到我家里,把我所有的钱财都给抢光了,现在的我只剩下身上这套衣服了,这次回来只是想向你们借点钱的……“叔叔一口气把他那悲惨的经历全说了。”好啊!你这个流氓,我就知道你是个败家子,只会吃我们家的财产,你是个流氓,诬赖……母亲破口大骂。

在离开哲尔赛岛时,父母把叔叔留在了岛上,是为了避免他回来再吃我们家的。为此,姐姐的男友也离他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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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一的小说作文老人与海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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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爹,咋办,后天娃就订婚了,这钱还不够”

“唉,他娘,我再想想办法”

“他爹,就剩明天一天了,女方的钱都推好久了”

“他娘,我看今晚我再出趟海得了”

“不行,他爹,今夜有大风,出事咋办”

“他娘,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唉”

老人浑黄的眼睛看了看昏暗的油灯,用布满老茧的手捏灭了只剩一小截的旱烟,起身向屋外走去

天已全黑了,不知什么原因,天上没有月亮,乌蒙蒙的一片,老人拿起鱼网,走上破帆船,费力的将船推进海里,回头望了一眼,用手握住胸前的十字架,轻轻的吻了一口,便开始出海。

空中依旧乌蒙蒙的,天空毫无半点光亮,老人凭着感觉在海中摸索,望着无际的海,老人坐在船上,抽着旱烟,岸边有妻子在为他祈祷,老人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第一次撒网,老人心中默念,千万要有收获啊,时间在慢慢消去,船渐行渐远,老人感到鱼网有些沉甸。

天空开始更加昏暗,时时有清风擦过老人的脸,老人一把拽起鱼网,大量的鱼让老人心中感叹,可以卖个好价钱,想到儿子可以成婚,老人嘴角的微笑又浮现。

海面已不再平静,风越来越强悍,老人的船已偏离方向,老人守住满载鱼儿的小破船,网再次被撒下,老人希望可以多赚些钱,浪已不再平静,水中的鱼群越来越晃眼,老人忘记了家中的妻子,忘记了风暴的到来,老人一次次撒网,将鱼捕上船,黑色的海水翻滚由远至近,老人的船开始乱窜,老人的笑容已经展现,如此多的鱼可以令他明天卖些钱,老人打算回去告诉妻子这个好消息,但为时已晚。

翻滚的大浪拍了过来,老人护住鱼儿,趴在船上,暴风在吹,大雨降临,豆大的雨珠打在老人的脊梁,老人掌舵寻找回家的路,危险一次次袭来,老人已没有力气阻挡,终于,又一个大浪翻到船前!

天明,妻子在海边,望着海面,远处只有几片碎木板!

[高一小说作文老人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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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小说的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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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看多了,思绪也渐渐变得紊乱,我虽然常常无故地悲伤,却是不常哭的,可是看书的时候,常常不由自主地就眼眶湿润了,是的,很感动!

看的小说很杂,其中有喜有悲!我喜欢看武侠,也喜欢言情,不过我对言情小说的要求极高,很少会为哪本言情感动,我喜欢纯粹而坚强的爱,不顾一切矢志不渝的爱,也喜欢那种绝望而浓烈的爱,就像释殿!

我是个很纠结的人,一般是很排斥悲剧的,可是我却深深恋上了小四笔下一个个悲情的人物!

我喜欢那种舒缓宁静的爱,却依然执着于樱空释的决裂!

是的,看小说的时候,我特别容易被感动,也特别容易恨上一个人,我不懂爱,却向往完美的爱,刚刚看了倾城逝,很恨那个男主角,明明爱的那么深却要伤她至此,明明可以为她舍弃一切却对她如此冷漠,明明想好好保护她却害她失去所有!我又是如此倾慕那位女子,始终如一的爱,无悔的付出,谁人当得起?

爱永远是建立在彼此的信任上,我坚信这世上一定有让人心动的爱!不一定如童话的美好无暇,唾手可得,不一定如传奇般倾国倾城,流芳百世,真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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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电影不明身份观后感及结局点评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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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看到后三分之一处才有了些意料之外的感觉,这样的编排是会有意外的效果,但是前面情节的拖沓已然很难熬出兴奋感。情节上,逻辑的不可说服性难以推动影片更上一层楼:男主丢了些记忆以后就转性了?为啥啊,明明三个月前还美滋滋滴执行自己杀手的任务,乔装打扮跑装炸弹呢,再说既然是自己人,他记岔了你赶紧派个人帮他好好回忆回忆不就得了,开始就做末尾三分之一处做的事这片子只需要半小时时间,那么前面就应该说服观众这个意外只能发生在“1/3”,很可惜,说服不了我;手法上,一般此类影片真相的递进需要“抽丝剥茧”的细腻,每一个递进都最好带来些小意外,最后给个大surprise,但是,如前所说,意外只在“1/3”,这个节骨眼儿的前面三分之二和后面三分之一均无惊喜。

情节没什么亮点,但是在这样一部为Liam Neeson(连姆尼森)量身定制的影片中,一切不得不围绕他进行。这个魅力大叔我很喜欢,他身上的确有些独特的气质,儒雅而不怒自威(宙斯《诸神之战》),还有浑厚极具磁性的嗓音(Aslan狮子王《纳尼亚传奇》)。

XX年《Schindlers List辛德勒名单》可能是大多数人对他最深的印象(如果不是唯一的)。年轻时候他多演温文尔雅的角色,《辛德勒名单》奠定地位后就一直不温不火,但是08年的一部《Taken》几乎让他创造了一个奇迹,而这年他已经58岁了,第一次演动作片,上映之前超级不被看好,也因此推迟上映数次。众所周知,推迟上映的片子一般都是片商信心不足也很难有好的票房,但是《Taken》上映后却大受好评,且票房连续几周位居北美票房榜首。58岁的连姆尼森(1.93的身高。。。哇。。。)第一次演动作片虽然历经波澜但无声无息地突破重围发光发热,实在难得。也因为这次创举,老男人接二连三地开始动作戏了,但是一部好片还是要天时地利人和滴,《Unknown》湮没了,希望以后还有更精彩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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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把自己的病写进小说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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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多病的巴金,其实从来没有读过大学。14岁时,他好不容易得到祖父同意进入英语补习学校念书,刚刚一个月,就因病辍学。1925年,他到北京准备考北京大学,但是体检时发现患有肺病,无奈与北大失之交臂。在巴金的作品中,常常有主人公患肺病或其他疾病的描写,并且因患病而发生情绪、思想的变化,《灭亡》中的杜大心等都是如此。写《灭亡》时正是巴金治疗肺病与休养的关键时期,主人公杜大心也就因患有肺病而萌生暗杀军阀以解脱痛苦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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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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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是作家九夜茴继《弟弟再爱我一次》和《风不飘摇,云不飘摇》后的又一力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陈寻和晓棠过纪念日很甜蜜,方茴却很失落,她也憔悴了很多,回寝室的时候更是听到室友讲陈寻和晓棠同居的事情。不仅如此,方茴某天还在大学校园里亲眼目睹了两人的亲昵,她一直尾随着两人,看见他们走进了同一座楼。方茴坐在楼下的长椅上,耳边响起了曾经陈寻写给他的歌。嘉茉给赵烨送来很多就业资料,但是赵烨为了不拖累她把他给气走了。

苏凯也经常出入赵烨工作的地方,他的所有生活本身的父亲都给安排好了,在这里和富二代官二代打好关系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苏凯劝赵烨去寻找本身的梦想,他做不到,他希望他能够做到。在苏凯转身离开的时候,赵烨终于忍不住喊了他队长,苏凯愣了一下还是转身走了。宋宁来找嘉茉,嘉茉告诉她本身曾经也像他一样默默喜欢过一个人,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她错过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宋宁告诉嘉茉本身只是希望她能够快乐。

花花公子邝强来到陈寻寝室炫耀本身终于找到了一个处女,陈寻因为要来拿衣服所以也在。大家问他是谁,邝强说是管理系的方茴,就是躺在床上跟个死鱼一样。陈寻崩溃了,他要打邝强,邝强觉得莫名其妙也和陈寻扭打了起来。寝室的人赶紧把他们拉开,宋宁把邝强拉到外面告诉他方茴是陈寻的初恋。邝强愣住了,大吼了一声,我的初恋还不知道给办了?

陈寻很难过,他去找方茴。方茴说本身没事,陈寻问她怎么能这么糟践本身?方茴说他能和沈晓棠上床同居,本身也可以。陈寻告诉她本身和晓棠是因为本身爱她,而方茴呢?她爱邝强吗?方茴问陈寻他们能回到过去吗?陈寻没办法给她承诺。宋宁去找赵烨,告诉他嘉茉一直在等他。赵烨便去找了嘉茉,两人关系终于好转了。

乔燃要回来了,嘉茉和赵烨决定在聚一聚。聚会的时候陈寻把晓棠也带来了,在吃饭的时候,方茴一阵反胃,陈寻知道她怀孕了。陈寻很痛苦,大家也问方茴怎么回事,方茴说本身怀孕了。陈寻说孩子是本身的,晓棠难以置信给了陈寻一巴掌和陈寻分手了。陈寻和一干好友陪方茴去做手术,手术结束后,陈寻哭着抱着方茴出来。但是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看到过方茴了,他找了很久,方茴似乎消失在他的世界了。

很多年后,陈寻他们又故地重游,来到曾经许下诺言的树下。赵烨和嘉茉要结婚了,嘉茉说本身的伴娘永远只有一个,气氛一下子很伤感。嘉茉跟陈寻讲,方茴会回来的,陈寻想一个人待着,大家就先离开了给他独处的空间。陈寻在那里等了一夜,他看着走来的学生,仿佛看到了以前的他们,还有那个纯洁开心的方茴。

匆匆那年小说经典语录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3.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4.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5.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6.方茴说:“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7.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8.没什么如果当初。”陈寻望着喧嚣热闹的大街说,“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9.方茴说,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10.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11.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12.原以为不管多少次的爱,总是会把曾经珍藏在心的,但事实却是,新的爱寄长在旧爱之上,吸取其中的养分完成之前所有成长的同时,盛开出更加鲜艳的花,而过去随之凋零,变成枯萎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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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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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懒惰、或因拖沓成性,总之借口总是容易找的,时至今日,终于断断续续的读完了《呼兰河传》。诚然,为人物、为国家、为公司立碑立传者比比皆是,而为地方、甚至一个偏远小城立传者罕有。萧红以散漫、随意而又诗化的语言勾勒出了一副多彩的风土画卷,那是一个平静、寂寥而又美丽的小城,一群平实、健忘、鲜活的平头百姓过着清贫而满足、亘古不变,周而复始的原生态生活。一个时代、一座小城、一群人仿佛是中国大地在那个时代,甚至更久远时间中的一个缩影,一个写真。可以说,《呼兰河传》是一个多棱镜,不同人读它,不同的感悟。

虽为南方人,不尽可能理解“不过了,买一块豆腐吃去!”的妙处,读着它,却一股脑儿的勾起儿时的回忆,儿时的一幕幕以蒙太奇般的手法呈现在我的脑海,记忆弥漫,尤为温暖,那燃着火烧云的傍晚,袅袅炊烟,那看戏的热闹,那甜腻腻的叫卖声,那也傍桑阴学种瓜的稚气,串串童年符号永久的融进了故乡的云,故乡的水,开始怀旧、开始恋乡,我已老矣?但很享受这份温情,这份美妙。

遭遇苦难而悲剧的团圆媳妇儿、有些阿Q而忠诚的有二伯、勇敢坚韧的冯外嘴子……一个个鲜活、立体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艺术源于生活,不需要多余的装潢和深奥的道理,接地气,这就最容易引起共鸣与同感,而现实的生活,又有多少类似角色?

《呼兰河传》描写的诸多人与事是中国文化和历史沉淀的缩影,甭提那个大水泡子意义和经典的吃瘟猪肉的演绎,就拿“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类似的“精彩”一直在生活中不断的上演,而大家帮忙抬出陷入水泡子里的马,多半是为了热闹,充分彰显了我们民族特性和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历久弥坚,又是多少文学评论家、社会学家不断深究、分析的课题,我们难道不也应该常反省吗?

《呼兰河传》承载了太多的东西,懒惰如我的读者,懒于探究,而是随躺随卧,随翻随看,时任思绪飞扬,无限遐想,或悲或喜,信马由缰,无拘无束,享受读之乐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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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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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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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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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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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这本书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所有书里最好的一本,乡村孩子朴实的六年级生活深深地感动着我们。其中调皮的秃鹤、温柔的纸月、敬业的蒋一轮老师、主人公桑桑、英俊的杜小康……这几个活生生的人物仿佛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上六年级的种种生活、学习经历:桑桑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秃鹤则是个大秃子,因此他常常受别人的嘲笑,为了报复嘲笑他的人,他在做操时露出他的光头捣乱纪律从而使桑乔丢失了荣誉。纸月是个转学生,家境不好,所以暂住在桑家几天。杜小康的命运很不好,他的生活由原来的富裕变成了贫困……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回想起自己的六年级时光,回忆起童年生活。书的扉页上就写着:守望童年,典藏永远,昨天,感动今天和明天。对于我们还处在童年的人来说,什么珍惜童年啊,不让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流失啊,对此根本就是不以为然。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假如有一天长大了,远离了小学时代,心里是种什么感觉。所以把握住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它。

书中有许多人物的小学时光是悲惨的,读了以后使我又联想到现在,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衣、食、住、行样样都步入小康,而我们却不满足,整天向父母要零花钱,还要穿名牌,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父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呢?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从小要培养各种好习惯、好品质。

走好自己童年的道路,让稻草搭成的草房子永远立在记忆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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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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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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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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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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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致青春》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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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是由辛夷坞所写的。该剧讲述了少女郑微在经历了两个爱人相继离她而去后,面对他们的归来与呵护,重新作出更成熟选择的故事。

电视剧《致青春》正在热播,剧中情节引网友热烈的讨论。据悉,《致青春》是根据辛夷坞同名小说改编,由杨玏、陈瑶、张丹峰、马可等领衔主演,讲述 了少女郑微和林静、陈孝正三人之间的感情故事。剧版《致青春》将会是电影版的延伸,那么剧版《致青春》结局郑微和谁在一起了呢?郑微和林静在一起了?还是选择 陈孝正?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吧!

在剧版《致青春》里,陈瑶饰演的郑微人称“玉面小飞龙”。郑微重感情,与陈孝正、林静和许开阳之间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

自喻为“玉面小飞龙”的郑微,怀着对邻家哥哥林静的爱意考入大学。当她联系林静的时候,却发现林静不告而别,匆匆出国留学。生性豁达的她与同宿舍女生之间 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开始享受着大学时代的快乐生活,直到她意外爱上了学长陈孝正。而刻板敏感自尊的陈孝正却在毕业之际又选择了出国留学。

几年后,林静和陈孝正先后归来再次走进郑微的生活。小说里郑微最后和林静在一起了,生了个孩子,剧版《致青春》应该和原著小说一样,不过剧中陈孝正的戏份 或多一些。但也仅仅只是在校园时期的时候戏份比较多,到了后面出国回来后相对林静的戏份就会略微的减少。

小说中林静郑微结婚描述

这一天的林静醒得很早,虽然早起一直是他的习惯,可是他知道,今天和以往,甚至是和今后的任何一个日子相比,都将是特别的,因为,21年前就说过长大后一定要嫁给他的那个女孩,终于要在这一天成为他的妻子。

其实严格说起来,早在半年多年,林静和郑微已经是法律上的夫妻,可林静骨子里毕竟还是个传统的中国男人,在他的观念里,只有经过了这一场仪式,她才真正名至实归地成为他生命中的另一半,他的虚位以待的人生才算是终于圆满。

婚礼在G市举办,他们俩都不是地道的本地人,晚上宴请的大多是双方的同事和朋友,南昌那边的一些至亲好友也特意赶了过来。按照林静的意思,等到两人都有时间的时候,再回到南昌邀请没有参加这边婚礼的亲戚和朋友吃顿饭,也算两头都有了交待。

许多人告诉他们,按照旧的习俗,婚礼的前一天,新郎和新娘是不可以见面的,林静虽然觉得这没有什么道理,但是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厮守,分开一夜又 有什么关系。所以从前天开始,郑微已经跟她的父母住进了婚宴所在的酒店。将近两天没有见到郑微,想起她披上白纱的模样,一向从容的林静也觉得时间委实过得 太慢。

从早上8点半开始,他的手机就没有安静过,有打电话过来真心贺喜的,更多的是借此机会拍马拉关系,总之你方唱罢我登场,饶是今天的林静心情大好,也烦不胜烦。

伴郎韩述是林静的旧同事,前两年交换提拔的时候调到另一个城区的人民检察院任职,也是公检法系统的后起之秀,他见林静为电话所扰,关机又恐有失礼貌,索性拿过新郎倌的手机,所有的电话一律由他代接打发,林静这才耳根清净。

前往酒店接新娘的途中,韩述才把手机交还给林静。林静信手翻看把收件箱塞得满满的短信,看到了一个颇为陌生的电话号码,那个号码发来的信息只有短短的两句话――

“恭喜你如愿以偿。”

他看着那寥寥几个字好几秒,然后笑了笑,将这条信息连带这个号码的所有通话记录从手机里彻底删除,抬起头来的时候,酒店的停车场已在眼前。

林静参加过许多场婚礼,也听过不少新郎倌抱得美人归之前所经受的“磨难”,当时只觉得滑稽,轮到自己担当主角的时候,才知道真正如热锅上的蚂蚁。

隔着1918号房薄薄的一扇门,他甚至已经听到郑微咯咯的笑声,红包也不知道塞进了多少个,那扇门却始终千唤不开。最让他头疼的是她那个叫朱小北的 伴娘,真正刀枪不入,软硬不吃,伙同新娘子一起极尽搞怪之能事,就连以临阵不乱著称的林检察长也硬生生地被这甜蜜的折磨“磨”出了一头的汗水。即将步入婚 姻殿堂的伴郎心有戚戚然,“这那里是什么女博士,活脱脱一个女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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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小说《乞丐》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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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分,正是人们用午餐的时候。美食街上的饭店里,坐满了用餐的男女老少。吃,成了这条街上这个时间点的主题,所有人都在吃,包括作者本人也是匆匆赶回家吃午饭。可是,作者回家的路上似乎并不“顺利”,有个面目讨人厌的老乞丐企图向他乞讨,作者没有发善心施舍,反而觉得乞讨影响了他的好胃口。作者回家吃饭后,又喝了杯茶,抽了只烟,吃了点水果,最后上网的时候还品尝着比利时进口的巧克力。在我看来,作者应该是吃得很饱了,获取,他并不饿,因为他饭前刚从咖啡厅里出来。

饭后,作者又去茶餐厅,喝茶打牌休憩。此时,作者又看到了先前的那个老乞丐,在一家火锅店门口乞讨。这时,已是过了饭点,饭店里的客人都吃饱离开了,而乞丐还饿着,还不知道自己的午餐在哪里,或许,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一日三餐的概念了,有得吃就吃一口,没得吃就饿着。经过不限努力,老乞丐终于讨得半碗吃剩的火锅锅底,此时,饥饿老乞丐却做出了惊人的举动,把本不多的“午餐”分给其它的乞丐吃。半碗锅底一分为三,就只能是塞牙缝的“开胃小菜”了。没几下,老乞丐就吃完了,她企图再次乞讨,却没有成功,只能失望走开。这条街上的人,除了乞丐,所有的人都吃饱了,甚至连那张混在火锅锅底里面的餐巾纸也吸饱油。我看到这里,顿觉人心冷漠、世态炎凉,所有人,包括给老乞丐火锅锅底的人,都没有一丝同情心,没有一点善良。此时,我又想起老乞丐残破的搪瓷盆上印的几个红色大字——“和谐社会”。

[读小说《乞丐》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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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宦妃还朝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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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妃还朝》作家鸭圣婆“所著的一部其他类型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宦妃还朝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只可惜……

那最后的一夜……

还是来了……

那一夜,齐国狂风大作,漫天的飞雪好似一道道催命符刮得众人的心肝都不禁猛颤。

而……自从苏绯色有孕以来,这一年,玉璇玑除了日常不可推迟的早朝和批阅奏折以外,其余所有的时间都会抽出来陪苏绯色,这么守在她和孩子的身旁,寸步不离,可……那一天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明明是苏绯色临盆的关键时刻,玉璇玑却睡着了……

他昏睡在一个鲜少有人会路过的杂院,睡得还十分的沉,所以……整个皇宫的宫人都出动了,却仍是没有找到他。

也是……谁能想到那个高高在的皇帝竟然会昏睡在这种无人问津的杂院?

谁能想到那个平时都会守着苏绯色寸步不离的玉璇玑,在苏绯色最关键的时刻竟然会昏睡过去?

谁又能想到……那个武功极高,几乎百毒不侵的玉璇玑竟然会被小小的药给药倒呢?

谁都没有想到,所以……等玉璇玑自己醒来,狂奔至苏绯色寝宫的时候,寝宫里已经传来了一声孩子响亮的啼哭……

苏绯色……她分娩了,她……为他生下了一个“好”字……

至于她自己……

窗外的风刮得越发的狂,吹得寝宫的雕窗呼啦啦直响,玉璇玑缓步走入帷幔,那摇曳的烛火将他的身影照得既纤长又孤寂,也……把躺在床刚刚分娩完的那名女子照得苍白至极,好似……随时有可能会变成透明,消失一般……

“绯色……是一男一女……我看过了,他们都很健康……男的像我,女的像你……”玉璇玑拉了张凳子坐到苏绯色的床边,拉起她冰凉的手,硬扯出一抹浅笑说道。

没有任何回应……

房间里除了风声和门外传来的宫女哭泣声,没有一点回应他的声音……

床的女子双眼紧闭,睡得十分安详,没错,那是真正的安详,是再也不会被打扰,再也没有爱恨的安详,哪怕她心底有千万种不舍,如今……也只能放下,好好休息了……

“绯色,你要快点醒过来,然后养好身子,两个孩子……还等着你给他们喂奶呢……”

“你可不能偷懒,把这两个才出生的奶孩子交给我啊,我……我这双手可是杀人的手,我又是一个大男人,你要我怎么办……”

“绯色,你这手怎么那么冰,是不是屋子里的炉子烤的不够热?那我让人加碳……来人啊,加碳,加好多好多的碳,绯色她冷,她的身子太冷了,她才刚刚分娩完,正是虚弱的时候,你们怎么能让她待在这么冷的屋子里呢?”

“对了,绯色,你之前不是说喜欢江南的天气吗?烟雨蒙蒙却又不至于寒冷?等你出了月子,我们去好吗?带着两个孩子,不不不,不带他们,把他们丢给舅舅,我们自己去玩……我们说好的,要等孩子长大,然后把江山丢给他们,一起去游山玩水,闲云野鹤的,我们……”

话未说完,玉璇玑终是泣不成声,他这一生鲜少有落泪的时候,更鲜少有软弱的时候,可如今……他明知道苏绯色已经不在了,却仍是不敢承认,他像一个懦夫,明知骗不过,却仍是笨拙的欺骗着自己,告诉自己没有的,苏绯色并没有死,她只是……

她只是睡着了而已……

可不管怎么样,他们到底还是蒙受了苏绯色太多太多的恩惠,也亏欠苏绯色太多太多了,所以……如今,举国下,不论百姓不论官员,不论男女,不论老少,他们唯一的共同心愿是……苏绯色和她腹的孩子可以安好……

“皇节哀……”李熯站在一旁,眼眶早发红,玉璇玑倒好,早被苏绯色下了药,迷昏在了杂院里,可他不同……他是亲眼见证了苏绯色的离开,亲眼……看着他此生最爱的人这么死去,亲眼……看着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这么消弭,所以……他的痛,不玉璇玑少多少。

可尽管痛,他仍是谨记着苏绯色死前的交代,咬着牙接了下去:“皇,皇后娘娘是生产的时候气竭而死的,她死前曾经托微臣转告您,让您不要觉得内疚,也不要觉得难过,当……当皇后娘娘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游离,至于小皇子和小公主……他们一出生没有了娘亲,已经十分可怜了,还请皇对他们多费些心思,一定要把她的那份爱意也传达了,叫他们知道……算她不能陪着他们长大,但……她对他们的爱永远不变,也会永远的祝福他们平平安安的……”

“这是她的目的吗?”不等李熯把话说完,玉璇玑已经轻抿了抿唇,缓缓开口了……

“这……”目的?什么目的?李熯只觉得莫名心惊,一时间,竟然连回答都忘记了。

所幸的是,他没有回答,玉璇玑也没有继续追问,而是苦笑着摇了摇头:“你先出去照顾小皇子和小公主吧,朕……还有些话想和绯色说……”

“是……”玉璇玑已经因为被苏绯色迷昏,而没有机会见到苏绯色死前最后一面了,如今……他又怎么能打扰他们独处的最后机会呢?

所以李熯应下以后,便快步退了出去。

只等李熯离开,玉璇玑眼底的泪水这才又抑制不住的滑了出来,又低低重复了一遍刚刚的那句话:“苏绯色,这……是你的目的吗?用这两个孩子,让我可以活下去,在你……离开我以后……”

苏绯色和李熯都以为他不知道,都以为他被蒙在了鼓里,都以为……

可实际,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清楚,苏绯色和李熯坦白一切,让李熯留下来帮她的那一天……他在一旁偷听,所以……他听到了所有的事情,也清楚……苏绯色之所以可以活到现在,是因为她在雪国公主给她选择的时候选择了用自己的性命来换他的性命……

也是说,他之所以可以从死里复活,完全是因为苏绯色把自己的一魂一魄给了雪国公主,雪国公主重生以后,便以自己幻化成了雪桑花来救他,至于苏绯色被抽离了一魂一魄以后为什么还能活到现在……

是苏绯色在选择的时候祈求雪国公主将自己的力量给她,让她可以留在他的身边,为他生下一个孩子,以此作为他今后活下去的念想,以免……她走了以后,他便会选择步他后尘……

雪国公主最后的力量虽然不能让苏绯色同样复活,却也的确维持了苏绯色多活了这一年,只是……这一年里,苏绯色体内雪国公主的力量逐渐消失……苏绯色的五感和生命力也因为失去了雪国公主力量的支持逐渐消失…….

到最后……

不错,他这一年来,都在装傻。

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假装要与苏绯色到天荒地老,假装……却又故意用花香,用燕窝,用亲吻,用各种方式来试探苏绯色究竟丧失到了什么地步……

最后……连苏绯色给他下药,他都假装什么不知道的了招……

他曾经说过,只要是她的选择,只要是她想要的,只要能让她开心……不管是什么,他都愿意去做。

尽管这一年来的每一天他都心如刀割,尽管他每一次和苏绯色提起以后,提起未来,他都抑制不住的想要落泪,尽管……他午夜梦回都会惊醒,生怕苏绯色突然离开,尽管……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只能自己承受,无法与他人言说,但……

他从不后悔!

“绯色,你放心吧,你的心意……我已经收到了……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活下去,我会好好治理齐国,也会好好将这两个孩子带大,会让他们知道你有多爱他们的……”玉璇玑看着苏绯色那安然静好的眉眼,唇角突然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容,连声音都温柔了许多:“小东西,你要乖乖等我,无论来生你在何处,我都会去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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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儒林外史》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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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儒林外史》。这部长篇讽刺小说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把众多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揭露了统治者的虚伪。

书中让我油生敬佩之心的是孝敬母亲的王冕。王冕7岁时父亲去世,家境一贫如洗,与母亲相依为命。10岁时给秦家放牛,有时候秦家煮些腌鱼、腌肉给他吃,他就拿荷叶包了带回家,留给母亲吃。14岁卖画得了钱,就买各种好食物来孝敬母亲。在春光明媚的时节,他用牛车载着母亲到处玩。后来,母亲年老生病,卧床不起,王冕遍寻良医,为母亲治病。母亲去世,他守孝三年。

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王冕的爱母之心,孝母之情让我深受感动。父母不仅给了我们生命,百般呵护养育我们,而且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做事的方法,所以我们也要好好报答父母。《弟子规》中的“入则孝”篇也讲述了孝敬父母的道理:教导我们要虚心听话,照顾父母,为人做事不要让父母担心,与父母交流要态度诚恳,一生一世都要记住父母的恩情。

想想自己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任性地对妈妈发火,全然不顾她的感受,把孝敬父母的道理全忘了。我要对妈妈真诚地说句对不起。以后我一定要孝敬父母,帮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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