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最新20篇】
《帝王业》是寐语者的“成名作”,讲的是王儇与萧綦因为一场权利的交易,先婚后爱共定天下的故事。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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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7作文
1000校园小说记事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 加入清单咚咚咚,起来了小妹上学就快要迟到了,我从床上坐了起来,那秀乱的头发洁白的脸蛋身上穿的是蜡笔小新的睡衣,我听到哥哥说上学要迟到了我马上洗漱起来,半个小时过后,洗漱完毕,哥说你怎么这么慢呀,还有20分钟就要上课了,我白了我哥哥一眼,哥说坐好,我没有理哥哥,但是不的不说在明媚阳光下的哥哥还是长得很好看,怪不得是他们学校的校草,呵呵!
到了学校之后,哥说你知道你班级在哪么,我说知道,哥哥说放学我来接你,我说你赶紧走吧你上学你快迟到了,哥说拜拜,我说嗯。到了班里老师说介绍你自已一下吧,我说额。大家好,我叫上官子怡,班里响起了掌声,好像是在欢迎我,老师说你自已找我位置坐下吧,我从那些男生面前走过去,好像在说美女坐我这,我找个靠近窗户位置坐了下来,大家都用惊吓的表情看着我,我心里想我怎么了,脸上有东西么,下课的铃声响了,我说这一堂课上的真是无聊,有俩个女孩向我走这了过来说我们做好朋友吧,我说呃呃呃,我对她们说你们俩是我在这个学校交到的第一对好朋友,对了你们叫什么名字,她们说我叫南楚楚,那一个女孩说我叫关小晗,我说哦,走我们去操场上我给你们吉他,我们仨开心的走到了操场,我拿吉他弹得入迷的时候,一个声音打断了我弹吉他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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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 加入清单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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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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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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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篇2: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59 字
+ 加入清单眼看着那道利剑就要穿过千羽圣雪,却突然间,消失不见了!众人再次吞下一大口水,这可是灵王的灵技!灵王的啊!然后,就这么……没了?……他们是不是只是做了一场梦?
云晖再次跌倒在地,眼里取之而代的是惊恐!只有他知道刚才并不是消失而是轻而易举的被一道无形的防御强给吞噬了!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如果那个人出来,恐怕自己在他手上一招都过不了就被灭了吧!这个人到底是谁!竟然有怎么强大的实力,而且还怎么护着云圣雪,看来要在掂量掂量千羽圣雪了,竟然能让这么强大的人护着她!(云晖老头,你真有先见之明)
千羽圣雪快步走出烟雨楼,再次拉上帽子,将自己绝世的容貌再次掩盖起来。没走几步,突然听到眼前“扑通”一声,抬眼便看见了跪在自己前面的,年轻人。(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年轻人。众人:滚!说重点!)
千羽圣雪看着眼前跪着的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而且衣服上面甚至带有血迹与油污的黑衣人,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刚才是不是惹了什么人?没等千羽圣雪反应过来,黑衣人却突然冒出一句“求你收留我吧!”
呃……她可以把这个理解为骚扰么?千羽圣雪认真的思考了几秒钟,准备绕过眼前的人继续走自己的路。那人却一把拉住自己的脚,千羽圣雪皱了皱眉,拜托!她可是有轻微洁癖的人!如果是个女生还可以忍受,但是……
千羽圣雪将灵气贯入脚上,准备抬脚。但是脚被男子紧紧的抱住,千羽圣雪眯了眯眼,看来此人的实力绝对在她之上,且绝对不会低!
“唉。”默默的心里默哀三分钟,再叹一声自己命苦,屏息凝神蹲下身来,以免闻到那股恶臭味“小伙子,我看你骨骼惊奇,必定是练武奇才,英俊非凡,眉宇之间透着一股王霸之气,将来维护宇宙正义与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啊呸!是保卫封痕大陆的重任!但是呢。”千羽圣雪故作深沉的停顿了一下“你这样抱住别人大腿是不好的,有损我封痕大陆之威严!怕是要被其他人耻笑,所以。”她凑近男子“请你放开我的脚好吗?”
男子似是察觉了千羽圣雪的想法,有些尴尬的放开了她的脚。但依然跪在地上“对不起,主人。刚才太激动了。是我不好。”千羽圣雪淡淡的哼了一声,似是对刚才他的举动还略有不满“喂!小子!谁说过我收你了!我可从来不收无用之人!”“对不起,但是我绝对会证明我绝对不是一个无用之人!”千羽圣雪略有一怔,看到了男子清秀苍白的脸和那双满是坚定之情的眼睛……当年,自己似乎就像眼前这个男子呢……潇和澈,你们在哪里?当年那两个给她关心与温暖的女孩儿,在哪里?
斗篷下冰紫的眼睛有些迷离,还带着一丝丝的迷茫……但很快又恢复到冷酷与冷漠。“是么?那么就像我证明你的决心吧!”
篇3:《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 加入清单现在都快开学了,我还有最后一篇作文没有写,就是这个读后感,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可以打什么读后感,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我这个寒假,读的最深刻的一本书神秘岛,这本书,名字很奇特,就单单三个字,神秘岛,单独听名字就很有兴趣,更别说看了,仿佛沉寂在魔法与元素的世界中,文字的世界多么美妙啊,我都说成这样子了,你们也来看一看吧。
故事说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困在南军的北方人,他们分别叫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赫伯特,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到了早上时候发现他们的领导不见了,他们的领导就是史密斯,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过了不久,史密斯的宠物狗托普,帮众人找到了史密斯,然后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过起充实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吉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后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发展与神秘人的帮助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时间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每当我读到关于有神秘人的时候,都感觉好恐怖,但是,这个人就是我们以前读海底两万里的时候的尼摩船长,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了。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开的“邓肯号”经过那里,他们才得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不得不说,这5个遇难者,真的非常机智勇敢,凭借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每一份成就和资源,慢慢了解这个岛屿,达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团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勇敢去面对,而且就算被救出来了,也无法忘记这段时光还要重新去打造林肯岛,这是让我记得的最深刻的一个地方,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完全浸在其中,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引人兴趣了,一步步让你沉浸在其中,这一点我也是很佩服作者的,这本书我非常推荐大家看,这里面还有很多4字成语供大家理解,最好是买那种解读版的,有些呢我们还读的不是很懂,总之这本书非常的好,我推荐大家去读。
篇4:不是结局的结局高一作文
全文共 1104 字
+ 加入清单我爱旅行,带着行李出发,看着湛蓝的天空,希望在前方,失望也在前方。生活,是苦尽甘来的美,是一个人所要履行的承诺。
以前,我很无知,也很天真,总以为自己身边的人是对自己好,没有其他想法。可是现在看来,是幼稚吧!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所以说我活的很悲哀。
看着孙悟空大闹天空,想着任何东西都是有肯定或否定的,那孙悟空引发的一系列故事是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果真会有这样的事实吗?真的很不符合实际,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太多不想承认的承诺,总期望童话会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那又是不可能的。我每天都在幻想,幻想一些与实际不符的童话,却又迟迟不肯去行动,这就是我们人类本性。我没有权利去裁决每一个人,那每一个人是不是也没有权利去裁决人,然而只会在背后议论,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世界真的很奇妙,我只有等到自己后悔了,知道错了我才悔改,我只有撞到墙上,知道错了,我才会改,这样亲自体验一下也有错吗?看着那些无聊的八卦记者,挖掘明星的丑事,为什么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隐藏自己的另一面也有错吗?为什么就是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那些犯了罪的人,为什么只有打死他们才会让世人明白,觉悟,他们是有罪,可是为什么他们就得死,世态凉炎,后悔了,知道错了,为什么不告诉他们怎样挽回,真的要一命抵一命?我突然厌烦了尘世间的一切,再善良的人也会有邪念,为什么非要尽头?难道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这么多,给的也只有这么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有些人就不得不离开。每一个人总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间你发生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就这么容易忘记了。
每一次的努力不是都会有收获的,但是每一次收获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话题。
一点一滴去争取,一步一步去收获,你会发现,成功原来并不难,只是我还没有看透红尘而已,记忆像是倒在掌心的水,无论你是推开还是把握,终究是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
我曾想过,一个人如果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了,亲情、友情、爱情,那么他还有感情吗?想了很久,看了很久,我想他是有感情的吧!即使是忘了声音,忘了笑容,忘了那张脸,但那感觉是永远存在的吧。每个人都有自己软弱的地方,不要排斥你的任一点,因为回报需要付出,一个人一生中会有多个选择题,尽了尽头就只剩一个简答题,世界不会因任何一个人而改变什么,唯一改变的是我们,正如一个人只有一个心脏却有两个心房,一个住着快乐,一个住着悲伤,不要笑得太大声,否则会引起旁边的悲伤。
生活中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选择,社会就像江湖,总是让人身不由己,言不由衷。
篇5:玄镜司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9 字
+ 加入清单玄镜司作者是剑舞秀。这本小说大家看过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司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黑了,不是因为太阳落山了,事实上那滚热的晃眼的大火球就挂在天上,只是因为孟晓开始创造小世界了,所以引得本世界的法则开始出现波动变化。
不,应该说是所有的世界的法则都跟着出现了波动。这种波动也许是削弱,就像光,即使你知道它就在那却看不见了。也有可能是增强,就像是温度,冬天更冷、夏天更热。
这一幕自然会引起本世界与异界生灵的恐慌,本世界倒也罢了,魔族与联军的战斗几乎人尽皆知,从刚刚开始天象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本世界的居民都明白,那是天道高手接连死亡引起的现象,从这个局势看,似乎联军方面并不占优势。至于现在的天黑现象就完全闹不明白了。
相比本世界,异界的生灵就集体麻爪了,科技侧世界的生灵中会冒出各种各样的专家用无数奇葩的理由强行解释以求达到安稳民众的目的。而高灵力世界则会有各个顶尖高手站出来安抚民心。不过除了那些真正的异界至强者,其余人也根本就闹不明白这种现象到底是因为什么。哪怕是异界至强者也只是感受到了法则之力的变化波动,具体原因仍旧两眼一抹黑。
时间就这么缓缓的流逝着,一转眼就已经十几个小时过去了,月亮眼看着都要落下去时古沉等人在军舰上升起了篝火,一锅热气腾腾的浓汤架在上面,“这天黑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啊?将士们有点浮躁啊!”
小鱼没好气的用勺子乘起了一大口,“你还真是准备的齐全啊,打仗还带着这些东西。”一口饮尽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接着道:“大概要等孟晓的小世界创建完成吧,不过一阵子晒不到太阳也没什么要紧的,何况并不是真正的晒不到太阳。光线依旧存在,除了感受不到,其余一点不缺。”
古沉撇了撇嘴却也不去安抚将士,反倒着急伸手从汤里捞肉片,只是刚刚伸出的手陡然僵在空中,只见因为气泡而不停翻滚的浓汤突然间变得一片平静。
出现变化的不止是浓汤,只要站起环望海面就会发现,如今的海面更像是一面光滑的镜面,彻底失去了海水的流动特性。
围着火锅一圈的众多小伙伴见状面面相觑,各种苦笑道:“现在这汤还怎么喝啊!”
……
孟晓现在也很不爽,倒不是因为往生树,事实上当一切开始的时候,孟晓第一个解决的就是往生树。
首先将三生石打入了往生树的根系之中,三生石的力量与往生树份属同源只要孟晓利用灵气稍稍调控就能对往生树进行克制,接着再用牵魂丝将往生树彻底捆绑,然后从笔记本电脑中调出界脉图,让牵魂丝携着往生树按照界脉图的路线编织出了一片大大的疆土。
在这过程中,孟晓并没有对界脉图有任何的改变,但当界脉图碰到其余神器时自动出现了一副玄妙的图案。这更加坚定了孟晓的信心。
这片疆土刚一生成便有无数海水倒灌,风起云涌间各种元素像是赶集似的向着这里聚集。只是整个场面混乱无比,还没有等孟晓做什么,各种元素法则之力就开始相互攻坚完全无法相处。
孟晓眉头紧锁一时间有些别扭,这样的世界肯定不对,手中净世壶紧了紧,福至心灵的将净世之水洒了出去。净世之水并没有像传说中那么一发不可收拾,反而环绕着新生的疆土流了一整圈,将整个疆土都包围了进去。
漫天混乱的法则之力在遇到净世之水的时候统统化为虚无,而没有了源源不断的补充,疆土内的法则之力也渐渐平衡宁静下来。只是……
这样的疆土似乎并不能够让孟晓满意,因为太过死寂了,没有任何的生机。这样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孟晓无奈的掏出花盆,这魂宝自进化以来他还没有真正使用过呢,以后怕也是没有机会了,想着挥手一扔,花盆碎裂,其中无尽的息壤开始遍洒整个疆土,而彼岸花的幼苗也随之落地。
鲜红的彼岸花像是由血液浸透一般,妖艳的摇曳着。明明需要不知多久的时间才能开花,此时却一朵接一朵的开遍了净世之水所包围的河岸,而彼岸花的落地也为这片疆土带来了崭新的生机。
孟晓看着已经变成一片美丽净土的疆域突然间苦笑出来,之后该做什么了,该用自己去弥补那碎裂的代天锁了。
呵呵,心里有些惆怅,只是自己惹的锅,就是哭着也得背完啊!
渡厄舟金光显化,承载着孟晓渡过净世之水,当孟晓一脚踏上岸边的时候,整片世界终于亮了起来,就像是大海中多了一根定海神针,滔天的波浪瞬间平息。而疆域之中的所有法则之力也像是找到了领头羊,一瞬间开始顺着孟晓的心意开始改变。
孟晓目光所及一切都不一样,他看到了苍穹之海上的古沉等人,看到了他们再次架起了一锅鱼汤,看到了在苍穹之海深处静观其变的参海蛇,看到了隐藏在不知名大川中的另两个天道级别灵兽,看到了新灵兽的诞生,看到了无数人类不明真相的祈祷。
一道长长的呼吸过后,本世界再次发生变化,以孟晓作为灯塔,六道轮回赋予本世界远超异界的生死法则之力开始转移向着孟晓涌去。
轰隆隆!天边传来一片雷啸,这一刻,天地屏障消失了,所有的世界在这一刻法则之力归于平衡。
古沉等众多小伙伴微微一怔,抬头望去好似太阳越发明媚了,然后一声惨叫从深海中传来。不过大家并不在意。
孟晓收回视线长长喘了口气,抬起脚步慢慢朝着前面走着,一步一步的慢慢前行,不知走了多久,当他停止时,六道轮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就像之前说的,此时的孟晓就像是一个灯塔,吸引的不止是生死法则,还有六道轮回。
闪耀着光泽的天道,厚重踏实的地道,玄妙异常的乾坤道,充满了生命气息的万物道,莫名感动的人间道,还有一片死寂的地狱道!
“地狱道不该这般死寂呢!”
孟晓轻轻抬手将神镜架在了地上,一束光芒自镜中射出连在地狱道中,一种源自于灵魂的敬畏在此时出现在了万界所有生灵的心中。善人心中突然间多了一丝坦然,如沐春风。恶人心中多了一丝拘谨,如同一柄钢刀悬在了头顶!
六道轮回完善了,这个世界顷刻间圆满无缺了。从此以后,万界生灵若入轮回先上渡厄舟过净世之水,再过神镜定今生罪恶,善人往左根据功绩实力在前五道中选择其一,恶人向右进地狱道!
嗯,至于地狱道中有什么,呃,孟晓可以慢慢往里加料,这事不急。恍然回头第一批灵魂已经到了,正坐着渡厄舟跨河而来,可不正是水晶宫主和他的死忠派,还有凡圣那帮天道高手。
孟晓讪笑,原来已经过了七天啊!
当然,这也不急,现在最需要着急的是,给自己和老婆们建一所大大的宫殿!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篇6: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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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 加入清单《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篇8:钢铁是怎样炼成小说结局
全文共 404 字
+ 加入清单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尔是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
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
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终于出版了!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篇9: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 加入清单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是充满快乐的!一起坐在地上玩丢手绢是多么有趣,把芭比娃娃放在桌子上开启茶欢会是多么欢快,和伙伴们一起捉迷藏是多么令人难忘!这些美好的回忆都一直在我的百宝箱里存放着,如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让我对童年又有了另一种不一样的理解。
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他的故事十分让人同情。他的童年在姥爷家那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受到许多打击而被深深震撼。他看到了姥爷、舅舅们丑恶的一面,他们因为家产而闹得不可开交,彼此殴打谩骂。他尝到了被柳条抽打的痛苦,甚至被打到昏过去。在这里,阿廖沙过的是一种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生活。但他却在这样的生活中,积极的寻找着正能量。
善良的姥姥总是给阿廖沙带来温暖。她给他讲故事,让他感到温暖;她的舞姿和歌声给阿廖沙带来无比快乐;她在维护他时,是如此的勇敢。她深爱着阿廖沙,也深爱着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一个人,即使那些人做了许多不正确的事情。她的善良像冬日的暖阳,温暖着阿廖沙,也在阿廖沙灰色的童年生活中放出灿烂的光芒。他是阿廖沙不幸生活中的正能量。
朴实的茨冈是忠实的朋友。他勤劳仗义,在老爷鞭打阿廖沙的时候,每次都用胳膊挡着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他的胳膊会被抽得又红又肿,像红薯一样,但他每次都会这么做。他就是朴实可爱的、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他也是阿廖沙悲惨生活中的正能量。
这些正能量是高尔基先生真正想传达给我们的,他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处在多么糟糕的环境中,只要我们不失去生活的动力,只要我们善于发现正能量,我们的生活还是充满阳光的。
篇10:关于人控制动物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596 字
+ 加入清单亲爱的朋友们,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种动物灭绝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在过去的2000年内,有11046种动物灭绝,其中大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在云南,我游览过东巴谷,在通往出口的路上,我发现了有十来座墓碑,上面的十字架挂着保佑符。谁死了?我心中第一个疑问出现了。我仔细一看,碑上都是刻着一些动物的名称:巴厘虎、旅鸽、红鸭、华南虎、藏羚羊……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些是来纪念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的动物。我呆呆地站在碑前,眼中仿佛出现了人类在捕杀动物的残酷场景:一种种动物都死在了银光闪闪的屠刀下,一只只动物在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又仿佛看到了动物们在天堂中哭泣,又听见了它们的控诉,红鸭、大海牛不约而同地大喊:“难道皮毛漂亮也是一种错?”巴厘虎疑惑不解问:“我全身是宝,猪也是全身宝啊!为什么就我灭绝?”旅鸽低下头,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人,最后的晚餐送给你。”渡渡鸟说:“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这么不友善?”还有许多灭绝的动物,围坐在一起,一边哭泣,一边诉说自己的不幸。
再回到这些墓碑前吧!侥幸活着的华南虎、藏羚羊、麋鹿的目光穿越天堂,远远地看着死去的同伴。一定在森林中,这同类的不幸消亡发出最悲惨的叫声,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号声在森林中回荡,
人啊!不要再大量捕杀野生动物了。不然,有一天,动物将会在地球上消失,人类将失去所有的伙伴,那将预示着人类自身的毁来之日即将降临!
……
篇11: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600字作文
全文共 589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郑渊洁十二生肖之狗王梦游》。这本书由学苑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我国着名的童话作家郑渊洁叔叔。
翻开封面,首先眏入眼帘的是淡粉色的十二生肖漫画形像,个个眉开眼笑、憨态可鞠。这本书中收录了《五个苹果折腾地球》、《狗王梦游》、《一只想当猫的狗》和《名画风波》这四个小故事,其中我最欢的是《一只想当猫的狗》。故事内容是这样的:秀花是一只对主人忠心耿耿的漂亮小母狗,她曾经还救过主人的命呢!主人还养了一只又懒又馋,没一点儿本事的笨猫,那猫却曾经为一块肉背叛主人跟随小偷溜走过。秀花和她的男朋友大黄准备结婚了,他们多想给主人生几只同样忠心又漂亮的小狗啊!可是有一次,秀花无意中却听到主人和别人吵架时,气急败坏地用“狗”骂来骂去的,却不见用“猫”骂过。秀花绝望极了,她可不想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被人骂,于是她痛下决心和大黄解除婚约去和猫结婚,这样她的孩子们就有了猫的血统了。秀花能如愿吗?
这些故事生动有趣,每一个故事内容都融合了真实的世界与幻想的天地,带人走进一个又一个奇妙的童话王国,去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有的故事在最后一个字后面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表示了故事还没有结束,给人一种深远的悬念感,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郑渊洁十二生肖童话之狗王梦游》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童话小说,我相信等你们读起它,一定会它爱不释手。
[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600字作文
篇12: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 加入清单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篇13:小说剧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053 字
+ 加入清单林锐的这声吼叫让哨兵们都跑了出来手里紧紧抓着抵着肩膀的95自动步枪,随即脚步都停下了。他们惊讶地看着林副大队长抱着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旋转着,笑着哭着。
“徐睫——我可等你回来了!”林锐紧紧抱住她,“这次你不走了吧?”
“我不走了。”徐睫笑着流泪。
“她退出一线了。”王斌一脸坏笑,“按照我们的规定,她应该被妥善安排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部里面考虑再三,可能还没有比特种部队更安全的。——当然,是在我的建议下。”
“什么你的建议,是征求我的意见以后…”徐睫笑着说。
“啊——”林锐不顾徐睫的尖叫横抱起来她高喊,“徐睫,我们结婚吧——”
哨兵们都惊了,然后发出哄笑。
林锐抱着在挣扎的徐睫就往大队里面跑:“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旅长!”
哨兵们想拦,但是互相看看都算了。王斌拿出警官证晃了一下,他们就都笑着看抱着女孩跑过去的林副大队长。
王斌苦笑:“我早说过——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直升机在空中飞翔,后门已经拆掉。舱里站着背着伞包的战士们,他们都看着面对他们站着的大队长张雷上校。
“翼伞的跳伞不是那么简单的。”张雷强调,“你们都是第一次跳翼伞,现在我先来做个示范。”
“张大队,找你的。”驾驶舱开了,机长探头说。
张雷走过去戴上耳机:“我是闪电,讲。”
“闪电,我是利剑。你现在听我命令,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重复一遍,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完毕。”刘晓飞的声音从电台里面传来。
“我不明白。”
“重复我的命令。”
“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张雷重复。
“好,你现在可以开始。”刘晓飞有笑声,“如果拿不出来你的手段,跳错了位置,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张雷很纳闷,但是还是摘下耳机戴上伞盔走到舱门口。
刘晓飞坐在伞兵突击车的驾驶座上点着一支烟,抬头看天空。
一个黑影跳出舱门。
张雷在空中看见了那辆伞兵突击车,他默默数着秒数,打开背后的翼伞主伞。红白相间的翼伞一下子打开,他在空中调整方向直接就奔向伞兵突击车。他的技术很好,风速也不大,所以距离伞兵突击车越来越近。
“哪儿那么容易?”刘晓飞坏笑着倒车。
张雷撑开翼伞追逐着伞兵车。
一只白皙的手拉了伞兵突击车的手闸,伞兵突击车一下子停住了。刘晓飞笑着转过脸:“我操!果然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啊!”
张雷的双脚稳稳落在伞兵突击车的前鼻子上,翼伞飘落在他身后。他敏捷解开伞扣:“刘晓飞你搞什么名堂?!”
刘芳芳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站起来,眼中流着热泪。
张雷睁大眼睛。
“张雷…”刘芳芳含着热泪。
张雷一下子彻底解开背上的伞扑到车前玻璃上抱住刘芳芳。
“我回来了…”刘芳芳哭着说。
“我爱你。”
张雷的嘴唇覆盖在她的嘴唇上。
“*,老子不当电灯泡。”刘晓飞跳下车跑了,回头喊:“我说,这个干爹我当定了!”
“干爹?”张雷转头看刘晓飞的背影。
“拉姆措尿了!”
张雷抬头看去,刘勇军抱着一个孩子在着陆场旁边着急地喊。
刘芳芳立即要跑过去,张雷一把拉住她:“我的孩子?”
“还能是谁的?!”刘芳芳含着泪就要抽他,张雷挡住了。
“我的孩子?!”张雷高喊着。
“你放开我,拉姆措尿了!”刘芳芳着急地说。
张雷敏捷地翻身到驾驶座位上,利索地发动突击车。突击车极其麻利地原地掉头,直接就冲向刘勇军。
吱——
张雷飞身跳过车前玻璃,踩着车头就过去了。
“我的孩子?”张雷含着眼泪慢慢接过拉姆措,吻着她娇嫩的脸蛋,抚摸着她衣服胸口的闪电利剑标志。
刘芳芳走过来,手放在张雷肩膀上。张雷一把抱住妻子和孩子:“你们都是我的,谁也不许走了…”
“我说了你先写报告!”雷克明好不容易才把林锐按在沙发上转身拿起钢笔,“好,我签字——你告诉我签哪儿?”
徐睫红着脸站在边上:“雷旅长,您别介意,林锐就这个脾气。”
“我介意什么啊?”雷克明拿着钢笔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凡事都得有个程序不是?你没报告我怎么签字啊?”
王斌在一边乐了,看林锐脸红脖子粗就捂住嘴咳嗽两声。
“我这儿有纸笔,你就跟这儿写吧。”雷克明苦笑。
林锐稳定一下自己,从胸口的兜里取出一个信封打开。
徐睫睁大眼睛诧异地看着他。
林锐慢慢抽出一个叠好的信纸打开,摊在雷克明办公桌上。
雷克明看着结婚报告:“好你个林锐啊!怎么你未卜先知啊?“
“我每个月都写。”林锐说。
徐睫眼中涌出热泪。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的朱丽叶。”林锐转向徐睫用英语说。
雷克明二话不说当即签字。
“林锐——”徐睫哭喊着抱住林锐。
头发几乎全白的萧琴坐在沙发上看照片,满茶几都是照片。她拿着放大镜在一张一张看,都是刘勇军个人照片和全家的合影。
有车声,萧琴没有起身。
门铃响,她很奇怪地抬头:“小岳啊,去看看是谁?”
小岳开门,惊喜地:“芳芳姐!”
萧琴一下子站起来,腿都软了往门口跑。她摔倒在门口,向着门口伸出手老泪纵横。
“妈——”刘芳芳跑过来抱住萧琴。
萧琴张着嘴说不出话,流着眼泪抚摸女儿的脸。
张雷抱着拉姆措站在后面不说话。
萧琴转向张雷,急促地呼吸着跪起来磕头。刘芳芳抱住萧琴哭喊着:“妈——”
“我有罪…”萧琴哭着喊出来,“你们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张雷低下头,萧琴看见拉姆措伸出双手。张雷低头把拉姆措给她,萧琴抚摸着拉姆措的脸亲吻着,她哆嗦着站起来拉着刘芳芳进来。刘芳芳看见满桌子的照片流着眼泪,萧琴把拉姆措给她,自己颤抖着打开身边的柜子。
里面都是小孩衣服。
萧琴拿出一件来比着拉姆措,不合适,赶紧又拿出一件来。正好,她笑了,给拉姆措穿着衣服。
张雷掉开自己的脸,不让眼泪掉下来。
“妈!”刘芳芳抱住萧琴哭着说,“这么多天,你都在看照片做衣服?”
“让我赎罪吧,芳芳…”萧琴抱着拉姆措拉着女儿,“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刘芳芳转向张雷,张雷不说话摘下军帽长叹一口气:“杀人不过头点地…过去了…”
萧琴大哭一声对着张雷跪下,张雷急忙拉住她。萧琴看着张雷老泪纵横,哭得说不出话。
刘勇军慢慢走进来,看着萧琴。
“老刘,我有罪啊…”萧琴又要跪下,刘芳芳和张雷急忙架住她。
“你给我机会…”萧琴拼命想往下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啊,我想赎罪…”
刘勇军看着曾经年轻丰韵的妻子已经彻底失去了魂魄,不说话。
萧琴挣脱张雷和刘芳芳,跪在刘勇军跟前张大嘴却哭不出声音。
刘勇军不看她,萧琴绝望地低下头。
一只粗糙的手抚摸在她的头顶,萧琴抬头抱住这只手哭起来。
“哇——”拉姆措哭起来。
“又尿了!”刘芳芳抱着孩子喊,“张雷赶紧去车上拿尿布!”
“这里有这里有!”萧琴跑向柜子,打开翻出一厚沓做好的尿布,“我都准备好了…”
张雷和刘勇军站在门口,看着萧琴和刘芳芳忙活着。
小岳小心地站在刘勇军身后:“首长,给您和张大队长也备饭吧?”
张雷看刘勇军,刘勇军长叹一口气:“可以。”
“是!”小岳兴奋地跑向厨房。
军区总院的草坪上,小兵兵苦着脸被陈勇拉着练马步:“爸爸,我不想学武术…”
“屁话!”陈勇脸一黑,“当兵的哪儿有不练武的?”
“我没当兵呢!”小兵兵说,“我才7岁!”
“生在兵家,就是当兵的!”陈勇黑着脸,“给我练!”
“妈——”小兵兵转向正坐在草坪上在打毛衣的方子君,“你看爸爸!”
方子君苦笑:“你爸爸那是把你当少林小和尚了!陈勇!”
“到!”陈勇转身立正。
“你几岁开始学武的?”方子君问。
“8岁!”陈勇说。
“那兵兵八岁开始练,现在休息。”方子君头也不抬继续打毛衣,守着旁边的婴儿车。婴儿车里面是个还在学步的女孩,呀呀叫着。
“妈妈真好!”小兵兵被解放了,跑向方子君从背后抱住妈妈撒娇。
陈勇无奈苦笑。
张雷和刘芳芳抱着拉姆措站在草坪上,方子君抬起头逗女孩,看见他们俩站起来。
“芳芳!张雷!”方子君惊喜地笑。
陈勇也笑了:“芳芳回来了?!”
“张叔叔!”小兵兵飞跑过去,“我要跟你坐直升机!”
张雷把小兵兵抱起来:“坐直升机啊——嗖嗖——”他把小兵兵扔起来,小兵兵欢快地笑着:“不够高!再高!”
方子君走到刘芳芳跟前,惊喜地看着拉姆措:“这是你们的孩子?”
“女孩,八个月了。”刘芳芳笑着说。
方子君抱过来:“兵兵,来见见妹妹!”
“又一个妹妹啊!”小兵兵从张雷肩膀跳下来,“这是小妹妹,那是大妹妹!”
“小雨的孩子?”刘芳芳眼睛一亮。
“嗯。”方子君点头。
刘芳芳走过去抱起这个女孩:“真漂亮,和小雨一样!”
“这下我们三姊妹的孩子都齐了啊!”方子君笑。
“多快啊。”陈勇看着三个孩子感叹。
张雷点头:“是。”
“好像都在昨天一样,也好像在上个世纪。”陈勇感叹。
“本来就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啊!”张雷一拍他肩膀,“陈大队长!你过糊涂了啊?”
林锐和徐睫手拉手跑过来:“哟!你们都在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不用介绍!”陈勇一挥手,“我知道是谁?”
徐睫一阵紧张,看林锐。林锐也纳闷:“我没跟你们说过啊?”
“你睡觉老念叨,海训住一个帐篷晚上也叫人家名字!”陈勇指着徐睫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姓朱,叫朱丽叶!对吧?”
徐睫哈哈大笑,其他人反应过来也哈哈大笑。
“我说的不对啊?”陈勇纳闷,“你晚上是叫这个名字啊?”
“对对对!”方子君擦着笑出来的眼泪,“走吧,都来齐了我们去看小雨!”
几个人抱着孩子走到病房门口,从观察窗看见刘晓飞坐在病床前。方子君示意大家安静,拉到一边:“他们见一面也很不容易,我们等会再进去吧。”
刘晓飞笑着坐在小雨床头:“小雨,你又漂亮了。”
何小雨静静躺在病床上,脸上似乎有笑容。
“医生说你情况很好。”刘晓飞握着着何小雨的手,“你要安心养伤,很快你就会恢复的。”
何小雨的眉毛动了一下。
“看,你现在眉毛会动了,手指也能动了。”刘晓飞抚摸着妻子的脸,“他们都说你很快会好起来的。”
何小雨的食指在刘晓飞手心里轻轻滑动着。
刘晓飞吻着妻子的手:“小雪会说话了,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
一滴眼泪流出何小雨紧闭的眼睛。
“我给你唱首歌儿吧。”刘晓飞擦去妻子的眼泪,“我知道我唱得不好听,不过你肯定喜欢。”
他吻了妻子的眼睛一下:“是你最喜欢的那首《闪亮的日子》,我们一起走过的闪亮的日子…”
刘晓飞轻轻咳嗽两声,缓缓开始唱: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
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得,永远地记着,
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篇1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185 字
+ 加入清单“顾叔叔,你怎么哭了”一声清脆的童声传进顾天骐的耳边。
低着头地顾天骐喉咙一滞,他抬起头,竟然看见安安竟然站在自己的面前
顾天骐摇摇头,目光在安安的身上来回看了好几遍,突然伸出双臂,猛地抱住了安安:一定是然然和顾天骏两个人,牺牲了性命把安安送出来的
“安安,别怕,从今以后,我会代替然然和顾天骏,好好照顾你的”顾天骐收紧了双臂的力量,纤长的睫毛有些湿润。
“你想的倒是挺好我的儿子,凭什么交给你养”沉稳舒缓地声音在顾天骐的头顶上想起,惊得顾天骐又是一愣。
慢慢的抬起头,顾天骐竟然看见满脸烟灰的顾天骏站在自己的面前,而然然,正站在顾天骏的身边,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
顾天骏彻底地僵在原地,他用力的甩甩头,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你,你们”顾天骐伸出那只受了伤的手,指了指顾天骏,又指了指安染,根本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周汉卿不是说,然然,还有顾天骏全部都被困在大火里了吗他们两个人,还带着安安,是怎么逃回来的
“天骐,我知道你在惊奇什么”同样满脸烟灰地安染走到顾天骐的面前,笑着说道,“其实,想起刚才的经历,我也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不过,这件事情真的是让人唏嘘不已。”
原来,在周汉卿离开之后
安染在撕扯铁链无果之后,就要跑出去找东西砸开那把铁锁。
可是顾天骏拦住安染,告诉她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安染进退维谷,只能崩溃的抱着顾天骏大哭。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摆弄铁锁的安安突然扔掉手中的铁丝丝,大喊一声:“妈妈,我把锁给打开了,我们快出去”
刚才还沉浸在生离死别的安染和顾天骏愣了0.01秒钟,立刻扯开了铁链,然后抱着安安,冲出了大火地包围。
在冲出大火的过程中,顾天骏为了保护安染和安安,头发被烧焦了,也受了一些皮外伤,但是没有什么大碍。
后来,救火的消防队就来了,再后来,顾天骐也就来了。
顾天骐听完安染的讲述,不可思议地摇摇头,他看向安安,问道:“安安,你是怎么把那把锁打开地”
“这件事情就说来话长了”安安晃晃自己的小脑袋,一脸的开心加得意,“记得我和妈妈在s城生活地时候,住的房间特别不好,都是用那种老式地大铁锁锁着的,偏偏我妈妈还是一个马大哈,每次都忘了带钥匙”
安安说到这里,口气有些小无奈,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所以,我们经常要麻烦一个修鞋修锁的老爷爷,为我们开锁。”
“所以呢”顾天骐张张嘴,觉得这些事情实在是太神奇了
“所以啊”安染接过安安的话说,“所以,我找那位老大爷开锁的次数多了,也就和那位修鞋修锁地老爷爷熟了,那位老爷爷的儿女都非常忙,我和安安有时候会去看看他。我也不知道安安是什么时候,跟着那个老爷爷学着开锁的”
“还不是害怕妈妈你开不了锁着急,我才让老爷爷教我的”安安一脸的小傲娇,“其实,那个开锁的技能特别好学,老爷爷教了我几次,我就会了呢”
“那是当然”顾天骏摸摸安安的小脑袋,脸上慈爱和骄傲的光芒根本挡不住:他顾天骏的儿子,怎么能是普通孩子比的上的
“”顾天骐瞪大了眼睛,还是觉得有些惊讶,“那安安你是怎么找到那些小铁丝,小钢丝的呢”
“因为那里是废弃工厂啊,随手都能找到的”安安一脸的理所当然。
“我”顾天骐眨眨眼睛,一时间说出话来,安安这个几岁的孩子,竟然救了两个大人的命
但是,仔细想想,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生,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周汉卿通缉并且死里逃生以后,生活一直过的很清贫,所以他倾尽所有,也只能买来汽油,铁链,还有最便宜的铁锁。
而安安恰好和安染过过苦日子,所以才知道这种最便宜的铁锁的开锁方法
果然,人算不如天算,或许每一段不太重要的经历,都会成为改变人生地转折点。
顾天骐感慨不已,从大起大落地情绪中微微缓过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还正在跪着,他抓抓自己的头发,觉得有些丢人,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站了起来。
“天骐,你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安染细心的看见了顾天骐手腕上的纱布,连忙担心地问道,“是不是周汉卿也去找你了”
“嗯。”顾天骐点点头,将自己受伤的手腕背在了身后,也没打算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说出来让安染担心,只是言简意赅地说道,“不过事情已经解决了,我手腕上的伤也没有什么大碍。”
“那就好。”安染放心的点点头。
这时,顾天骏一手抱起安安,一手搂住安染,即使脸上到处都是烟灰,也掩盖不住顾天骏那英俊无比的五官。
伸手揩掉安染额间的灰尘,顾天骏温柔地说道:“安染,你和安安的身体还需要进一步地检查,我们现在去医院吧。”
经历了这么一场生死,顾天骏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淡了,什么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他有生死相依的妻子和聪明伶俐的儿子,就已经足够了。
更何况,就他儿子安安地这个智商,再过几年,他就可以把顾氏公司交给安安,自己带着安染环游世界去了
“嗯。”安染对顾天骏点点头,跟着他向前走去,而安安,也乖乖地趴在顾天骏的怀里里,不说话了。
顾天骐站在原地,望着顾天骏和安染的背影,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特别地平静: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太偏执了。现在,也该放下了。
顾天骐扬着嘴角,在心里轻声地说道:然然,祝你幸福
一个月以后
h城的头版头条全部被顾天骏结婚地消息占满了,各界的社会名流挤破了脑袋,想要参加顾天骏和安染的婚礼。
可是,顾天骏和安染只邀请了一群他们的好朋友,婚礼也变得简单又温馨。
顾天骐最终还是没有参加安染的婚礼,不过,他不是因为安染的缘故,而是一直昏迷地苏珊需要进行手术,所以他亲自陪着去了。
沈楚兮当然也陪着顾天骐和苏珊去了,只是,从那天直到现在,顾天骐再也没有和沈楚兮说过一句话。
林敬泽对于沈楚兮再一次地离开,已经比上次释然很多,毕竟,他也不再喜欢那样的沈楚兮。
邱莹莹的身体彻底好了,最近刚刚出院,就是为了参加安染的婚礼。
只是,高磊对安染和顾天骏结婚的日期有些不满意,一来,是因为邱莹莹刚刚恢复,身体还需要休息,他担心邱莹莹参加婚礼会累到她。
二来是,高磊原本还打算着,他和邱莹莹要比顾天骏和安染早结婚一些,毕竟他是真的打算,生的孩子要比顾天骏和安染的多。
可是现在看来,他和莹莹要多多地努力了
此时,顾氏别墅到处喜气洋洋,大红色的绸缎铺满了整个庄园,安安和美美两个小花童已经在房间外面等了好一会儿。
而屋内,安染穿着中式地凤冠霞帔,美得不可方物。
安染坐在床上,周围围着伴娘林晓晓和邱莹莹,就连安染的好朋友李思琪,都特意从国外赶了回来。
林晓晓两个人都是爱闹的性子,不过林晓晓因为害怕顾天骏的原因,一直怂恿邱莹莹要为难一下顾天骏。
邱莹莹仗着自己身体刚刚好,当然义不容辞,她挡在安染的面前,拿着一只大红色的绣花鞋,递到顾天骏的面前:“顾总裁,要不要伺候我安染姐”
“当然”顾天骏英俊地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虽然发型因为大火的关系不太完美,但是有了那张惊为天人的脸,也没有人再在意他发型的事情了。
顾天骏的好朋友都来了,厉则天,迟景逸,还有林敬泽,以及张显希和高磊,甚至苏清扬都来了,他们站在顾天骏的身后,心里不由地幸灾乐锅:顾大总裁也有被别人为难的一天。
“那开始吧,如果你伺候不周的话,可是要受罚的”邱莹莹双手掐腰,大着胆子威胁道。
顾天骏微微一笑,他当然会伺候好安染,不仅现在要伺候好,晚上,更是要伺候好,最后,能伺候出来一对双胞胎
温暖宽厚的掌心握住安染小巧白皙的脚,顾天骏一边不动声色地轻挠安染的脚心,一边慢慢地为她穿鞋子。
安染浑身一颤,她羞愤地看了顾天骏一眼,脸红的说不出话来。
这时,已经为安染穿好鞋子的顾天骏抬起头,伸出手握住了安染的脸颊,他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安染的嘴唇,然后慢慢地吻了上去。
“等一下”
就在顾天骏的嘴唇快要碰到安染嘴唇地时候,安染突然惊叫一声,她瞪着顾天骏,吼道:“顾天骏,你的手刚刚给我穿了鞋子,怎么能碰我的嘴唇”
顾天骏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一点。
“哈哈哈”
众人哄笑一堂,邱莹莹跳着说道:“我安染姐不高兴了鞋子重穿重穿”
“对对对,顾总要重穿”众人也跟着符合,“这次要蒙上眼睛穿”
笑声从顾氏别墅里传了出来,一阵微风吹过,好像要把这些快乐,带到很远的地方站推《我的前半生之恋》
篇15:《玻璃鞋》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玻璃鞋》是一部爱情小说,那么它的结局是什么呢,据说有两个结局哦,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篇16:走进小说的天地作文
全文共 887 字
+ 加入清单这是一个美国的单亲家庭。家里只有一位母亲和四个孩子。母亲玛莉非常关心自己的四个儿女,因为这是她唯一的希望。大儿子杰克已经14岁了,正在上初中,二妹安妮12岁,在读小学。也许是家庭的缘故,杰克和安妮非常厌恶对方,甚至产生了某种意义上的嫉妒。为了一个布娃娃,他们会争到撕破为止。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为了让一家人快快乐乐的迎接圣子耶酥的降临,母亲想了一个好办法。这天晚上,妈妈召来了四个孩子说:“圣子就要降临了,你们希望他降到我们家吗?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想。“如果想,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开始做一个摇床,你们必须每天都给家里的其他人做好事,这样你们就会得到一根稻草,铺在摇床里,等到圣诞来临,摇床里的稻草如果够柔软的话,圣子耶酥一定会降临的。
第二天杰克做好了摇床,妈妈准备好了稻草。晚上,妈妈写了五张纸条,上面写的是家里五个人的名字,谁抓到纸上的名字,第二天就得为他做好事,妈妈先抓,看后切切地笑了,由于小弟罗伯太小,不认识字,妈妈看了他的字条偷偷地对他的耳朵说出了纸上的人名。杰克翻开纸条过后,没有任何表示,默默地走开了。
一切都变了!早上,妈妈准备起来做早饭,但早饭已经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了;杰克的书包坏了,准备去告诉妈妈,谁知已被人缝好;安妮晚上睡觉时准备找睡衣,已经有人替她放好了;三妹珍妮的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做,回来后已经被人给写好了;小弟罗伯起床过后就去刷牙,转身床铺已经被人整理得干干净净了。所有的变化只是因为一根稻草。
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摇床里的稻草已经堆得像小山了。妈妈鼓励孩子们说:“你们要坚持,等到圣子看到以后一定会到我们家的。中午,杰克没有吃饭,他跑出去了,妈妈发现后,就去找他,他躲在草垛后哭泣,说:“妈妈,为什么每次纸上的名字都是安妮,每次在她睡前我都为她准备好睡衣,早上我都会为她叠好被子,布娃娃我都让给她玩,妈妈我已经受够了!母亲默默地对杰克说:“杰克,如果你觉得委屈,妈妈不强求你,最后一天,你可以放弃!然后就悄悄地走了。终于到了晚上,妈妈在静等一个人的到来,终于他来了,悄悄地放下了一根稻草走开拉。
最后一根稻草是杰克的!
篇17:小说我们看海去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这是小说《城南旧事》中《我们看海去》那个章节里的一首小诗。与主人公小英子一样,我也特别喜欢这首诗。
《我们看海去》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英子因为捡球,发现了躲在荒园里的神秘人,并与他成为了朋友。神秘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后来警察抓走了这个人,英子非常难过。我也很难过,那个小偷并不想偷东西,是被生活所迫,是为了可以让弟弟读书才去偷东西的。我想现在也有很多人,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去做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事吧。
《城南旧事》中还写了其它几个故事:疯女人秀贞一直在找自己的孩子;聪明的小英子促成兰姨娘和徳先叔成为夫妻;英子的保姆宋妈一直在英子家做工,却失去了自己的两个孩子。这些人的遭遇总是让我心疼不已。就像书里说的那样,“小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她从来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我也是在小英子的世界里进进出出,看着生活在那时候社会底层人们的悲欢离合。我也很喜欢小英子,她纯洁、善良、富有爱心和正义感。
《城南旧事》虽然短,但是非常感人。那首《我们看海去》总在我的耳边回响:“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
[小说我们看海去作文
篇18: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 加入清单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篇19:雾中日出小说
全文共 854 字
+ 加入清单那一缕轻纱般的雾气飘飘荡荡,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突然间闯入我的心海里,笼罩在心海上空,似无形而却有形。茫然的目光落在桌上醒目的照片上,雾气飘飘然,轻柔的抚摸着我,那照片变大,变大,我已回到了两年前长岛那雾气缭绕的山上 那是一个夏天,我和家人来到了长岛,次日凌晨四五点驱车去看日出。环顾四周,白雾飘渺,时而无声无息的游荡在树丛中。
时而似猛虎一般一跃而起,淹没了山顶那巨大而缓缓旋转的风车,凉风大江东去一般拂面吹过,两山的绿色一闪而过,汽车有时顺着峡谷走过一线天,有时走过空中楼阁一般的栈道。一弯残月在雾中时隐时现,我不禁倚着车窗朝外仰望,时候还未到,东方天际边出现一丝淡淡的蓝,与海天交接的黑对比却不那么明显。 我们终于到了月亮湾,那大海的涛声打破了寂静的黎明。我走到那巨大而弯曲的防洪堤上。海天一色,雾气使水天交界处变得怪异而迷人。海浪呼啸着冲击着岸边的礁石,似一曲悠远流长的篇章,填补忙碌而紧凑的生活给我心里留下的创伤。回首,雾气依旧徘徊在山上,和着微风,伴着海浪。那风车转动着,朦胧的月光如水般飞泻而下,给鹅卵石滩洒上了一层洁白的霜。
我不由得停下脚步,眺望东方水天相接的地方,天还没有亮,一轮淡淡的佛光就印在了厚厚的云层之上,赤橙红绿青蓝紫,山上的灯塔同时也放出淡淡的光,一阵风吹过,雾气随即从海面升起,使得景色格外朦胧。我有些陶醉了,步入鹅卵石滩,越过那一个个巨大的鹅卵石,朝东方奔去... 时光如流水般飞逝而去,太阳已不是一缕淡淡的佛光,而是一抹金色的朝霞,在雾气的衬托下,映红了半边天!太阳,即将开始一天的壮丽行程。可是太阳只露出了小半边脸,那小半边脸却被海上袅袅的雾气笼罩着,无法使天地光明,却已驱走了寒气,赶走了黑暗。天浅蓝,海深蓝,阳光并不耀眼,合着阵阵海浪和薄雾,构成了天地之间最美好的画卷。太阳这时已经跳出海面,霎时间金光万丈,一束束金光照到我身上,使我心中的冰雪消融。雾气经过阳光的照射,空气仿佛是金色的。 记忆定格,照片依旧,而雾气早已消散。我投身到忙碌的生活里,任心灵饱受沧桑。 .
篇20: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全文共 1401 字
+ 加入清单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