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经典20篇
《帝王业》是寐语者的“成名作”,讲的是王儇与萧綦因为一场权利的交易,先婚后爱共定天下的故事。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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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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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被里面的故事感动了。里面有一篇文章叫做《费鲁乔的血》,读了以后让我回味无穷。
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在藏族一个小村庄里,就在这一天,一个小孩出生了,爸爸给他起名叫费鲁乔,妈妈在不久后出外看病了,医生说:“他得了伤风,已无药可救”。不久后,妈妈便与世长告辞了。费鲁乔到了11岁时,爸爸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了,临走时还留了一大笔钱锁在了箱子里,就走了,这时家里就剩下了费鲁乔和他的祖母在家了。
这天晚上,不幸的事发生了,晚上九点多钟,祖母焦急的做在院子里的椅子上,等着费鲁乔,生怕他会出事。不一会儿,费鲁乔回来了,他全身衣衫不整,“肯定又和别人打架了”祖母说,“奶奶,我以后再也不打架了。”费鲁一下子扑到奶奶怀里,“好妈,认识到错误就好。”于是,他们俩就走进屋里,奶奶给费鲁乔讲道理,忽然听到吵吵声,费鲁乔说:“可能是风吹声吧。”“是啊”忽然,窗户打开了,进来两个黑衣人,一个用手抓住费鲁乔,一个抓住祖母捂住它的嘴,对他说:“你老子把钱藏哪儿呢?”“我知道,在箱子里。”于是,那个男人移到那边,用一个东西把锁孔一转就解开了,把钱都扔进袋子里,一阵风吹来,把这个蒙面人脸上的黑布吹下来了,“啊,尼尔”“住嘴,死老太婆”,于是将刀拔出,刺向祖母,费鲁乔以闪电般的速度冲过去,挡了这一刀,两个人急忙逃走,费鲁乔也倒在地,刚才那一刀正命中他心脏,这个小斗士的灵魂也早以飞到天国。
我们真应该学习费鲁乔的精神,勇于改错、舍已为人、尊敬长辈的精神。
篇2: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 加入清单《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篇3:小说迷随笔作文
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江帆是如来佛祖的师弟,因为他,这声音从哪传了?当然是爸爸再念小说中的情节。
不知从何时起,爸爸迷上了小说。他每天对手机爱不释手,早上醒来抱着手机看神仙;晚上手机抱道上下眼皮打架才肯睡觉;一日三餐也抱着手机看。一次,看着手机要夹菜,不料,竟把妈妈碗里的菜夹起来吃,也没有察觉。现在家里有了电脑,更是不得了了。
不过,爸爸每一次看小说都冒着很大的风险,就算有神仙的庇护,也逃不过妈妈的火眼睛睛。这不,妈妈喊了一声:别看了,看了这么多章也没见你成仙人!坐在电脑前的爸爸闻而不动。这时河东狮吼向爸爸袭来,妈妈提高了八度嗓音:别看了。这声音使爸爸的鼠标也很不情愿的关机了。可当妈妈一扭头,爸爸的手已经碰上了鼠标,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那一章节。
爸爸呀爸爸,你偶尔看看也可以放松一下,但不能成天到晚抱着看。这样你1。0的眼睛也熬不住;晚上睡得晚,早上起得早,身体熬不住;妈妈每天讲你,自尊心熬不住。爸爸你看小说也要适可而止,可不要走火入魔呀。
[小说迷随笔作文
篇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80 字
+ 加入清单是指缝太宽,还是时间太瘦,那一千多个日夜就这样毫无知觉地从指缝间溜走。曾经抱怨,曾经感慨,可如今只剩满腔留恋。我现在能做的便是以一段拙劣的文字来祭奠我那段流逝的岁月。这些文字虽不美,但必最真。
宿舍那些趣事
说话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步枪和机关枪的区别。这话在女生宿舍得到了充分体现。每天中午的茶话会,深夜的晚间大会都会按时举行。话题涉及之广,讨论之群情激昂,足以令你目瞪口呆。上刻国家最新公布的利民政策,下到明星八卦绯闻,还会从明星八卦牵扯到某位同学的七大姑八大婶,甚至连食堂哪个窗口的大姐打的饭多点都要论上一论、评上一评。后来,走读后,每当闲暇时刻,我总常常想起那些在宿舍大谈天南地北、胡编乱扯、打打闹闹的日子。我想,那便是青春的模样。
班级那些记忆
在翻越了重重书山,踏过了层层试卷,跨过了片片题海后,我们的高中生涯即将落幕。可心中满是酸涩,因为怎忘?怎忘在4×100米终点线上我们落下的泪水,怎忘大家埋头迎战高考,挥洒汗水的场景,怎忘阿兵那些经典的中英文发音,怎忘你们……
心中那点别情
曾经,总想逃离这座“城”,可现在心口涌动的感觉叫不舍。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已承载了我们那么多的记忆。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故而,我坚信,经过时光的打磨,记忆会愈发清晰。逝去岁月,会化作美好回忆永留心房。在这个夏天,在2016年的这个夏天,我们即将离开这生活三年的“城”。可,我们说好了,不去哭泣,不说再见,因为我们后会有期!
其实,再华丽的词藻到此也会略显苍白无力,因这三年的点点滴滴已无法完全用言语表达。经历过,你才懂。
三年围城,至此剧终。
篇5: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因为遭遇意外鲁滨逊被卷到孤岛上,过起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岛上,学会了他以前学不会的东西。他学会了乐观豁达,他学会了勇敢创造,他学会了坚持不懈,他学会了战胜自我,他学会了实现人生的价值,他也学
会了一样珍贵的东西——信念。鲁滨逊在严酷的现实生活面前,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他战胜种种困难,顽强生存下来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到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等着我们解决,只有
学会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勇敢面对一切难题,拥有必胜的信念才能达到我们自己的人生目标。
虽然像《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的主人翁那样的遭遇和经历是极少见的到,但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的生活、工作中总会遇到些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压力,要学鲁滨逊那样具备挖掘自我潜能的能力,面
对险境坚持自我的生存本领,是啊,信念是多么重要!我要学习这种顽强的信念。有了它,任何挫折,都会低下头来的!
信念,这是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的,信念是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
篇6: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4 字
+ 加入清单这个夏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我读得非常认真但还是半懂不懂。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故事让我心旷神疑,他就是鲁知深。
鲁知深是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知深原名鲁达,是老经略相公府帐前提辖,人称鲁提辖。名字听上去有点鲁莽但是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啊!
有一次他从五台山智真长老推荐到大相国寺,大相国寺智清长老和其它方丈都觉得鲁知深是个鲁莽的军汉,不能留在寺中。就让他去看管酸枣门外的`一片菜园。这个菜园常有破落户泼皮来偷菜。鲁智深上班第一天,这二三十个偷菜的破落户头领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决定给他一个下马威,借参拜机会把他掀到粪窖里去。鲁智深不知是计,听说他们是街坊就叫他们到屋里来泼皮不肯起来。因为鲁智深以前是提辖在心里猜肯定是要暗算他,走上前去这时两个头领一个抢左脚一个抢右脚。鲁智深不等他们沾身飞起右腿把李四踢下粪窖,张三恰好要走结果左脚早已把张三也踢了进粪窖里了。
还有一次林冲被刺配沧州路上两个监押决定在野猪林里结果了他一棍刚举起来,一条铁禅杖飞过来把棍给打飞了,那人就是鲁智深。他为什么能及时的出现呢?因为自从那日林冲买刀后吃了官司但无法营救,听得林冲断配沧州便到开封府前。正看见酒保请两个公人说话,心疑这路上会害林冲所以鲁智深一路上跟着暗中保护。
鲁智深真是三大五粗,武艺高强,力大无比,性格豪爽。这样性格突出的人物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洒家的读后感。
篇7:小说剧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053 字
+ 加入清单林锐的这声吼叫让哨兵们都跑了出来手里紧紧抓着抵着肩膀的95自动步枪,随即脚步都停下了。他们惊讶地看着林副大队长抱着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旋转着,笑着哭着。
“徐睫——我可等你回来了!”林锐紧紧抱住她,“这次你不走了吧?”
“我不走了。”徐睫笑着流泪。
“她退出一线了。”王斌一脸坏笑,“按照我们的规定,她应该被妥善安排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部里面考虑再三,可能还没有比特种部队更安全的。——当然,是在我的建议下。”
“什么你的建议,是征求我的意见以后…”徐睫笑着说。
“啊——”林锐不顾徐睫的尖叫横抱起来她高喊,“徐睫,我们结婚吧——”
哨兵们都惊了,然后发出哄笑。
林锐抱着在挣扎的徐睫就往大队里面跑:“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旅长!”
哨兵们想拦,但是互相看看都算了。王斌拿出警官证晃了一下,他们就都笑着看抱着女孩跑过去的林副大队长。
王斌苦笑:“我早说过——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直升机在空中飞翔,后门已经拆掉。舱里站着背着伞包的战士们,他们都看着面对他们站着的大队长张雷上校。
“翼伞的跳伞不是那么简单的。”张雷强调,“你们都是第一次跳翼伞,现在我先来做个示范。”
“张大队,找你的。”驾驶舱开了,机长探头说。
张雷走过去戴上耳机:“我是闪电,讲。”
“闪电,我是利剑。你现在听我命令,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重复一遍,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完毕。”刘晓飞的声音从电台里面传来。
“我不明白。”
“重复我的命令。”
“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张雷重复。
“好,你现在可以开始。”刘晓飞有笑声,“如果拿不出来你的手段,跳错了位置,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张雷很纳闷,但是还是摘下耳机戴上伞盔走到舱门口。
刘晓飞坐在伞兵突击车的驾驶座上点着一支烟,抬头看天空。
一个黑影跳出舱门。
张雷在空中看见了那辆伞兵突击车,他默默数着秒数,打开背后的翼伞主伞。红白相间的翼伞一下子打开,他在空中调整方向直接就奔向伞兵突击车。他的技术很好,风速也不大,所以距离伞兵突击车越来越近。
“哪儿那么容易?”刘晓飞坏笑着倒车。
张雷撑开翼伞追逐着伞兵车。
一只白皙的手拉了伞兵突击车的手闸,伞兵突击车一下子停住了。刘晓飞笑着转过脸:“我操!果然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啊!”
张雷的双脚稳稳落在伞兵突击车的前鼻子上,翼伞飘落在他身后。他敏捷解开伞扣:“刘晓飞你搞什么名堂?!”
刘芳芳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站起来,眼中流着热泪。
张雷睁大眼睛。
“张雷…”刘芳芳含着热泪。
张雷一下子彻底解开背上的伞扑到车前玻璃上抱住刘芳芳。
“我回来了…”刘芳芳哭着说。
“我爱你。”
张雷的嘴唇覆盖在她的嘴唇上。
“*,老子不当电灯泡。”刘晓飞跳下车跑了,回头喊:“我说,这个干爹我当定了!”
“干爹?”张雷转头看刘晓飞的背影。
“拉姆措尿了!”
张雷抬头看去,刘勇军抱着一个孩子在着陆场旁边着急地喊。
刘芳芳立即要跑过去,张雷一把拉住她:“我的孩子?”
“还能是谁的?!”刘芳芳含着泪就要抽他,张雷挡住了。
“我的孩子?!”张雷高喊着。
“你放开我,拉姆措尿了!”刘芳芳着急地说。
张雷敏捷地翻身到驾驶座位上,利索地发动突击车。突击车极其麻利地原地掉头,直接就冲向刘勇军。
吱——
张雷飞身跳过车前玻璃,踩着车头就过去了。
“我的孩子?”张雷含着眼泪慢慢接过拉姆措,吻着她娇嫩的脸蛋,抚摸着她衣服胸口的闪电利剑标志。
刘芳芳走过来,手放在张雷肩膀上。张雷一把抱住妻子和孩子:“你们都是我的,谁也不许走了…”
“我说了你先写报告!”雷克明好不容易才把林锐按在沙发上转身拿起钢笔,“好,我签字——你告诉我签哪儿?”
徐睫红着脸站在边上:“雷旅长,您别介意,林锐就这个脾气。”
“我介意什么啊?”雷克明拿着钢笔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凡事都得有个程序不是?你没报告我怎么签字啊?”
王斌在一边乐了,看林锐脸红脖子粗就捂住嘴咳嗽两声。
“我这儿有纸笔,你就跟这儿写吧。”雷克明苦笑。
林锐稳定一下自己,从胸口的兜里取出一个信封打开。
徐睫睁大眼睛诧异地看着他。
林锐慢慢抽出一个叠好的信纸打开,摊在雷克明办公桌上。
雷克明看着结婚报告:“好你个林锐啊!怎么你未卜先知啊?“
“我每个月都写。”林锐说。
徐睫眼中涌出热泪。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的朱丽叶。”林锐转向徐睫用英语说。
雷克明二话不说当即签字。
“林锐——”徐睫哭喊着抱住林锐。
头发几乎全白的萧琴坐在沙发上看照片,满茶几都是照片。她拿着放大镜在一张一张看,都是刘勇军个人照片和全家的合影。
有车声,萧琴没有起身。
门铃响,她很奇怪地抬头:“小岳啊,去看看是谁?”
小岳开门,惊喜地:“芳芳姐!”
萧琴一下子站起来,腿都软了往门口跑。她摔倒在门口,向着门口伸出手老泪纵横。
“妈——”刘芳芳跑过来抱住萧琴。
萧琴张着嘴说不出话,流着眼泪抚摸女儿的脸。
张雷抱着拉姆措站在后面不说话。
萧琴转向张雷,急促地呼吸着跪起来磕头。刘芳芳抱住萧琴哭喊着:“妈——”
“我有罪…”萧琴哭着喊出来,“你们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张雷低下头,萧琴看见拉姆措伸出双手。张雷低头把拉姆措给她,萧琴抚摸着拉姆措的脸亲吻着,她哆嗦着站起来拉着刘芳芳进来。刘芳芳看见满桌子的照片流着眼泪,萧琴把拉姆措给她,自己颤抖着打开身边的柜子。
里面都是小孩衣服。
萧琴拿出一件来比着拉姆措,不合适,赶紧又拿出一件来。正好,她笑了,给拉姆措穿着衣服。
张雷掉开自己的脸,不让眼泪掉下来。
“妈!”刘芳芳抱住萧琴哭着说,“这么多天,你都在看照片做衣服?”
“让我赎罪吧,芳芳…”萧琴抱着拉姆措拉着女儿,“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刘芳芳转向张雷,张雷不说话摘下军帽长叹一口气:“杀人不过头点地…过去了…”
萧琴大哭一声对着张雷跪下,张雷急忙拉住她。萧琴看着张雷老泪纵横,哭得说不出话。
刘勇军慢慢走进来,看着萧琴。
“老刘,我有罪啊…”萧琴又要跪下,刘芳芳和张雷急忙架住她。
“你给我机会…”萧琴拼命想往下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啊,我想赎罪…”
刘勇军看着曾经年轻丰韵的妻子已经彻底失去了魂魄,不说话。
萧琴挣脱张雷和刘芳芳,跪在刘勇军跟前张大嘴却哭不出声音。
刘勇军不看她,萧琴绝望地低下头。
一只粗糙的手抚摸在她的头顶,萧琴抬头抱住这只手哭起来。
“哇——”拉姆措哭起来。
“又尿了!”刘芳芳抱着孩子喊,“张雷赶紧去车上拿尿布!”
“这里有这里有!”萧琴跑向柜子,打开翻出一厚沓做好的尿布,“我都准备好了…”
张雷和刘勇军站在门口,看着萧琴和刘芳芳忙活着。
小岳小心地站在刘勇军身后:“首长,给您和张大队长也备饭吧?”
张雷看刘勇军,刘勇军长叹一口气:“可以。”
“是!”小岳兴奋地跑向厨房。
军区总院的草坪上,小兵兵苦着脸被陈勇拉着练马步:“爸爸,我不想学武术…”
“屁话!”陈勇脸一黑,“当兵的哪儿有不练武的?”
“我没当兵呢!”小兵兵说,“我才7岁!”
“生在兵家,就是当兵的!”陈勇黑着脸,“给我练!”
“妈——”小兵兵转向正坐在草坪上在打毛衣的方子君,“你看爸爸!”
方子君苦笑:“你爸爸那是把你当少林小和尚了!陈勇!”
“到!”陈勇转身立正。
“你几岁开始学武的?”方子君问。
“8岁!”陈勇说。
“那兵兵八岁开始练,现在休息。”方子君头也不抬继续打毛衣,守着旁边的婴儿车。婴儿车里面是个还在学步的女孩,呀呀叫着。
“妈妈真好!”小兵兵被解放了,跑向方子君从背后抱住妈妈撒娇。
陈勇无奈苦笑。
张雷和刘芳芳抱着拉姆措站在草坪上,方子君抬起头逗女孩,看见他们俩站起来。
“芳芳!张雷!”方子君惊喜地笑。
陈勇也笑了:“芳芳回来了?!”
“张叔叔!”小兵兵飞跑过去,“我要跟你坐直升机!”
张雷把小兵兵抱起来:“坐直升机啊——嗖嗖——”他把小兵兵扔起来,小兵兵欢快地笑着:“不够高!再高!”
方子君走到刘芳芳跟前,惊喜地看着拉姆措:“这是你们的孩子?”
“女孩,八个月了。”刘芳芳笑着说。
方子君抱过来:“兵兵,来见见妹妹!”
“又一个妹妹啊!”小兵兵从张雷肩膀跳下来,“这是小妹妹,那是大妹妹!”
“小雨的孩子?”刘芳芳眼睛一亮。
“嗯。”方子君点头。
刘芳芳走过去抱起这个女孩:“真漂亮,和小雨一样!”
“这下我们三姊妹的孩子都齐了啊!”方子君笑。
“多快啊。”陈勇看着三个孩子感叹。
张雷点头:“是。”
“好像都在昨天一样,也好像在上个世纪。”陈勇感叹。
“本来就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啊!”张雷一拍他肩膀,“陈大队长!你过糊涂了啊?”
林锐和徐睫手拉手跑过来:“哟!你们都在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不用介绍!”陈勇一挥手,“我知道是谁?”
徐睫一阵紧张,看林锐。林锐也纳闷:“我没跟你们说过啊?”
“你睡觉老念叨,海训住一个帐篷晚上也叫人家名字!”陈勇指着徐睫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姓朱,叫朱丽叶!对吧?”
徐睫哈哈大笑,其他人反应过来也哈哈大笑。
“我说的不对啊?”陈勇纳闷,“你晚上是叫这个名字啊?”
“对对对!”方子君擦着笑出来的眼泪,“走吧,都来齐了我们去看小雨!”
几个人抱着孩子走到病房门口,从观察窗看见刘晓飞坐在病床前。方子君示意大家安静,拉到一边:“他们见一面也很不容易,我们等会再进去吧。”
刘晓飞笑着坐在小雨床头:“小雨,你又漂亮了。”
何小雨静静躺在病床上,脸上似乎有笑容。
“医生说你情况很好。”刘晓飞握着着何小雨的手,“你要安心养伤,很快你就会恢复的。”
何小雨的眉毛动了一下。
“看,你现在眉毛会动了,手指也能动了。”刘晓飞抚摸着妻子的脸,“他们都说你很快会好起来的。”
何小雨的食指在刘晓飞手心里轻轻滑动着。
刘晓飞吻着妻子的手:“小雪会说话了,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
一滴眼泪流出何小雨紧闭的眼睛。
“我给你唱首歌儿吧。”刘晓飞擦去妻子的眼泪,“我知道我唱得不好听,不过你肯定喜欢。”
他吻了妻子的眼睛一下:“是你最喜欢的那首《闪亮的日子》,我们一起走过的闪亮的日子…”
刘晓飞轻轻咳嗽两声,缓缓开始唱: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
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得,永远地记着,
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篇8:有关世界最短科幻小说的介绍
全文共 444 字
+ 加入清单美国近代著名科幻小说家弗里蒂克·布朗曾写过一篇就目前来说,堪为世界最短科幻小说。把它译成现代汉语仅仅只有一句话: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尽管只有一句话,但它同样具备了小说的特点。就小说的三要素而言,有人物(一个人)、有情节(一个人独坐,听到敲门声)、有环境(仅有一人的地球上的某房间里)。科幻,重在科学幻想,其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擅长夸张、制造悬念,给读者设置自由而广阔的联想、想象等思维空间。
这20多个字促使读者追究、探求的问题太多了—— 地球上怎么会只剩下一个人?其他人都到哪里去了?是去往别的星球还是都死了?如果死了是因为什么而死的?既然地球上仅剩一个人,那么敲门的又是谁呢?是人类,是外星人,还是其它高智能的动物?这最后一个人是否去开门?开门后将看到什么?如果是外星人,他们能够通过语言来沟通彼此的情感吗?……最后故事又将会怎样发展?……总之,将会使每个读者都产生多维而丰富的联想和想象,有一百个读者,就会有一百个关于“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的故事。
篇9: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
全文共 5119 字
+ 加入清单九域天尊这本小说据说很不错呢,大家有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义与邪恶最终命运的对决,想要炼化新天道,主宰三千世界,杀了我们七人和莫辰便可!”轩辕求败冷热道。
魔祖轻轻点头,道:“终于到了最后一步,不过你们的力量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本以为融合天道力量后,可以轻而易举的灭杀你们,没想到过程如此曲折,反而还让我受伤。”
人族联盟仅存最后几名巅峰人物,其余人全部战死,但也给魔祖带来了重创,特别是星月老祖他们,十三人之死,让魔祖受伤不轻。
“七杀绝阵,让我看看有多强吧!”
魔祖的脸色阴沉下来,砰砰的心跳声从他体内传来,渗透洁白光团,清晰的落在每个人耳间,随后,他整个身躯好似裂开一样,不断膨、胀起来,撑得洁白光团都在急剧扩张。
刹那间,魔祖的气势成倍的暴涨,比之先前巅峰时刻还要强大无数,哪像受过重创。
轩辕求败几人的脸色沉了下来,魔祖那磅礴的力量,震得七杀绝阵都在嗡嗡作响。
这一刻的魔祖,或许才是最强状态。
双方都展现出了最强力量,迎接这最后一战。
“魔镇四方!”魔祖率先出手,恐怖的力量横扫而下。一道魔光伴随着洁白的光团之气,显然,那是天道的力量。
“这便是些许天道的力量吗?”墨华银离魔祖最近,最先感应到那道力量的可怕,半截灭神尺急忙打落出去。
天空中瞬间出现一道巨大的金色身影,与墨华银的动作一模一样,同样握着半截灭神尺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这便是的七杀绝阵的可怕之处,金色暗影,绝杀之威!
其余人也动了,他们的身后皆是出现一座金色暗影,使出他们的绝学,朝着魔祖的攻击对轰过去。
“轰隆隆!”
恐怖的巨响传来,天崩地裂,空间毁灭,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直接被震退开去,似乎都受到不小的冲击,七人,通过金色暗影的反应,对如今魔祖的力量,有了更加深刻的估算。
“太古杀阵果然有意思,这七座金色暗影,便是你们的本命之体吧。”
魔祖身影一闪,洁白光团中出现一道漆黑的手掌,瞬间再次出现在墨华银身前,朝着那巨大的金色暗影刺去。
“轰!”
金色暗影也瞬间抬手,半截灭神尺迎上魔祖的攻击。
砰!
一声轻响,半截灭神尺直接刺入了那道掌印,然而那道掌印的力量实在太强,猛然用力,直接将半截灭神尺震碎,可怕的力量更是轰如了金色暗影体内。
不仅是墨华银,轩辕求败几人也是大惊失色。
看来魔祖是想汇聚全力,先解决一人,七杀绝阵,若是少了一人,还能称之为七杀绝阵吗?
而在这七人之中,他认准了最为弱小的墨华银。
其余六人,哪个不是太古时代的绝世人物,唯有墨华银,不过后起之秀,这个时代的最强者罢了。
恐怖魔掌蔓延而下,穿过金色暗影,瞬间出现在墨华银身前,那可怕的毁灭气息,如洪水吞噬墨华银。
“灭神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墨华银身上流淌出万千神光,墨家老祖的气息似乎流淌出来,与他合二为一,左手翻转,一道可怕的掌印对了上去。
“这是……天机墨老的绝学,你是……”魔祖略显惊骇。
“没错,此人,正是墨家之后,窥探天机,赐你一死!”轩辕求败控制着金色暗影,再度轰杀过来,其余人纷纷攻击而出。
“哼,可笑,我乃天道,我就是天机,谁能窥探?谁能赐我死?”魔祖冷笑一声,身影顺势而下,洁白光团绽放出可怕的神光,直接将墨华银的攻击挡了下来。
“轰!”
神光绽放,魔祖的身躯明显颤动了一下,虽然是被撼动了分毫,却是没有退后一步,下一刻,更为强大的力量铺天盖地而下,压制着墨华银不断后退。
好在轩辕求败他们的攻击也到来,一同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众生念,天道念;天道念,本座念,本座一念断生死——灭!”
魔祖身影闪烁,洁白光团的力量瞬间绽放开来,如浩瀚星辰,席卷轩辕求败他们。
轩辕求败七人虽然脸色大变,却是并未慌张,七人联手,七座金色暗影在空中互相牵引,强大的杀阵之力涌荡而出,鸿蒙金光冲天而起,抗衡魔祖的天道之力!
魔祖神色微变,露出些许骇然之色,虽然他没有彻底炼化新天道,但已经能够控制些许天道之力,否则也不可能力战这么多强大,可即便是天道之力,竟然也无法镇、压他们吗?
“哼,去死!”
他的威严似乎受到挑衅,洁白光团凝聚成一把利刃,威力浩荡,与之先前完全是天壤之别!
“小心!”
轩辕求败惊呼一声,七人纷纷爆退开去,躲避那利刃之威。
“轰隆隆!”
利刃斩落在七杀绝阵上,可怕的力量冲击着轩辕求败七人,轩辕求败等人只感觉气血翻涌,而修为稍弱一点的墨华银,更是面色发白,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似乎快要承受不住。
“哈哈,看你们如何挡,灭!”
魔祖不断绽放天道之威,狠狠的碾压而下,一片白色海洋如银河坠落而下。
七人都感觉一股可怕的危险袭来,当下再度爆退开去,但那强大的力量似乎有灵,追着他们不放。
“该死,怎么办?”骨祖惊怒道。
“如此下去不是办法,一退再退只会失去先机,管不了那么多了,合一吧!”轩辕求败道。
其余六人点头,各自快速掐诀,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在这一刻竟然融合起来,化作一尊巨大无比的身影,大吼一声便排出一掌。
那一掌之威,蕴含着轩辕求败他们七人的力量,即便是一界之力,都能轻易破开。
“轰隆!”
那利刃横冲直撞,一路横扫而下,直接落在那巨大的身影上。
“轰隆隆!”
巨响震天,恐怖的力量一下子炸裂开来,利刃之威开始消散,但那巨大的身影也是轰然碎裂,可怕的余波顺势蔓延而回,震得轩辕求败他们全部倒飞出去。
轩辕求败几人都是吐血,墨华银更是连退十余步才稳定身躯,显然已经十分勉强了。
七杀绝阵,似乎也不是魔族之敌,以墨华银此刻的状态,怕是难以维持七杀绝阵了。
然而他们,却是连洁白光团都没有破开,还未接近魔祖真身,这一战,当真就这么难吗?
魔祖却是有些不满,天道的力量,竟然连一人都没有灭杀掉,他快速上前,出现在墨华银头顶,顺势一招便打落下去。
“小心!”
轩辕求败几人惊呼一声,诸多强大的力量快速打了过来。
墨华银也是全力以赴,灭神掌冲天而起。
但魔祖的攻击落下,只听得轰隆一声,轩辕求败等人的力量被震开,灭神掌直接崩碎,可怕的力量自墨华银头顶落下。
一股死亡的气息瞬间笼罩墨华银,让他动弹不动,这一刻,他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命运的终点,看到了死亡之路。
“嗡!”
就在这时,一道浩瀚的洁白光芒忽然掠来,挡在了墨华银身前,直接对上魔祖的攻击,轰然一声便将其震退开去。
“噗嗤!”
墨华银虽然未死,但强大的余波还是让他吐出大量的鲜血,先前灭神尺崩碎,如同灭神掌也被轰碎,已经严重影响到他本体。
一连吐出数口鲜血后,他整个人的气息都在快速萎靡下来,浑身肌肉都变得极度苍白,没有丝毫血色,就好似透明。
莫辰一步横跨而来,直接将墨华银救了下来。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凝聚出天道的力量!”魔祖被震退开去,惊骇的看着莫辰。
此刻的莫辰,一样被一团洁白的光芒笼罩,那是天道的力量!
魔祖惊骇万分,他早已控制了天道之心,三千世界,百族生灵,应该只有他才能掌控天道力量才对,莫辰,竟然也掌控了些许天道力量。
“你的死期到了!”
莫辰终于融合了众生意念,强势杀来,可怕的光芒呼啸而出,如同潮水般席卷魔祖。
“想要我死,你还不够格!”魔祖不甘示弱,同样操控天道的力量,与莫辰碰撞一处。
轰隆隆!
巨响震天,两道洁白光团狠狠的碰撞起来,下一刻,竟然同时出现巨大的裂缝,两道力量竟然诡异的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光团。
只不过这两道光团却是泾渭分明,相容不相交。
“该死的天道,竟然生出双重道心,是我大意了。”魔祖神色变得无比沉重,十分难看。
他终于明白莫辰为何能够凝聚出新天道力量了,不是因为他本是天道之心,不是因为人族联盟那些不惧生死的意念,而是因为新天道竟如此狡诈,生出双重道心。
一道被他控制,一道却暗藏天地,与莫辰融合。
咻咻咻!
轩辕求败等人也终于冲了进来,来到了魔祖真身之前。
魔祖冷冷的盯着几人,道:“别以为你们进入天道,就能反败为胜,你们是无法取胜的。”
“那就直接决胜负吧!”
莫辰强势归来,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决出胜负,他看着轩辕求败几人,道:“全部到我身后,一起出手,最后一击,决出胜负吧!”
那洁白光团的力量开始悬浮在莫辰周身,一道道纹路绽放开来。
轩辕求败紧握轩辕剑,强大的气势绽放开来,将所有力量都灌入早剑身之中。
或许是感应到了莫辰的气息,亦或者被魔祖的气势所影响,轩辕剑一阵颤鸣,锋锐之力铺面而来。
极落王将凤凰神火催发出来,熊熊烈焰焚烧天地。
骨祖、九域王、灵祖、帝榆,甚至就连墨华银都提起全部力量。
之前七杀绝阵无法奈何魔祖,七人更是多少受创,眼下,莫辰归来,带着些许天道的力量,与魔祖最后对决,所有人自然不会抱着活命的想法,纷纷将力量提升到极致。
“结阵攻击!”
莫辰一声令下,七人都不由得皱眉起来,却依旧听命形事,七人来到莫辰身后,将七杀绝阵的力量全部灌入到莫辰身上。
巨大的金色暗影再度出现,带着洁白的天道力量,猛然轰向魔祖。
神光冲天,天崩地裂,毁灭性的气息铺天盖地的涌荡而出,笼罩顶峰,朝着三十三重天蔓延,席卷三千世界般。
“都给我去死!天道意念,灭!”魔祖怒啸连连,那洁白的光团被他完全凝聚,对轰而上。
“轰隆隆!”
天塌地陷,三十三重天上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席卷三千世界,很快,便有彻底暗淡下来,陷入混沌之中。
莫辰只感觉浑身剧痛,全身的筋脉骨骼似乎正在一点点破裂,在这恐怖的对决中,五感六识都消失了,整个大脑一片空白,唯有剧痛蔓延全身。
这种状态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缓解了下来,但他全身都已经没有了丝毫直觉,唯一可以感觉到的,便是自己还没死。
他努力睁开眼来,发现四周一片黑暗,他艰难的看着四方,心神猛然一颤。
墨华银已经倒下了,神魂不在,唯有那强大的身躯保持不朽。
四周散落着无数树枝,帝榆被解体了;远处,神火缭绕,极落王平静的倒在地上,早已没有了气息。
轩辕求败、骨祖、灵祖和九域王半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整个人的气息也是十分絮乱,已是命悬一线。
“没事吧?”莫辰想要过去,却发现自己的身躯根本无法动弹,脚下似乎无力,整个人直接倒在了地上。
恐怖对决,墨华银、帝榆、极落王惨死,他们,也是身负惨烈重伤,命悬一线,而魔祖……
对,魔祖呢,他可死?
刹那间,莫辰浑身一颤,如同电击,他竟然忘记了关键。
“哈哈哈哈,本座是不死的,最后的胜利者,依旧是我!”天地间忽然传来一道狂放的大笑声,魔祖的身影逐渐走了出来,他控制的天道力量依旧崩碎了,此刻的他,浑身是血,但依然活着,而且,还站立着,而轩辕求败他们,都已经倒下了。
“你还是得死!”莫辰咬牙道。
“哈哈,就凭你们,新天道已经彻底崩碎,此刻的你们已是命悬一线,又如何灭我?”魔祖冷然道。
天道规则再度崩碎,但他可以等,可以等下一个十万年,只要灭杀了轩辕求败他们,谁还能阻止他,无非是多等一些时间罢了。
“没有了天道的力量,你看你如何挡!”轩辕求败提起最后一口气,猛然飞出,直接撞向魔祖。
“找死!”魔祖抬手打出一道力量,虽然不强,但对于此刻的轩辕求败来说,已经足以致命了。
“轰!”
轩辕求败本就抱着必死之心,直接自爆开来。
“啊!”魔祖惨叫一声,一只手臂直接毁去。
“魔祖,去死吧,逆乱天宇!”骨祖也顺势飞去。
其后,九域王和灵祖也一道飞去,不顾一切的要毁灭魔祖。
莫辰也想冲出去,却被灵祖拦下,“你知道该怎么做?”
“明白!”莫辰收回了脚步,悲切的看着几人。
魔祖惊恐的朝后退去,此刻的他,虽然有力量压制住对方,但在自爆之威下,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活下去。
“永远的留在这里吧!”莫辰大手一挥,用仅存的力量困住四方空间,斩断了魔祖逃离的路。
“轰隆隆!”三十三重天开始崩碎,一切,都归于混沌,在剧烈的余波中,仿佛一切都消失了。
“我……我还活着……哈哈……还活着……”余波散去,魔祖的声音传来。
他仅剩一颗头颅,身躯已经彻底毁去,但这也无法掩饰他的兴奋,“哈哈,我还活着,所有的怨念都在禁天之路上,下一次,我定能彻底炼化新天道,哈哈……”
“这不可能……”莫辰有些绝望了,牺牲如此巨大,难道,最终还是要失败吗?
“纵死不败!”
莫辰疯狂了,将曾经破碎天道的力量全部催发出来,随轩辕求败他们之后,冲向了魔祖的头颅。
他震碎了曾经天道的力量,他震碎了自己的心脏,在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将所有力量都崩碎了。
剧烈的轰鸣声席卷三十三重天,良久后,才平息下来。
魔祖,不在了。
莫辰,也不在了。
百族大战,双方全灭!
踏上三十三重天的人,无一生还。
……
也不知过了多久,莫辰的身体竟然浮现出来,他平躺在虚空上,安安静静的,就好似睡着了,只是,他浑身上下都没有丝毫气息。
嗡!
下一刻,他的体内涌现出一道白光,虽然很是暗淡,却带着波动。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是一道生命体。
紧接着,三千世界涌来道道光芒,被那道淡淡的光芒吸收进去。
“你是天道,我也是天道,你掌控着天道之心,我掌控着天道之念!”
那道光团传来淡淡的精神波动,“你我本是一体,却又非一体,一念生一念灭,一念永恒!”
“这一战,谢谢你们,我会尽全力,助你们归来!”
篇10: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 加入清单《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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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篇11: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 加入清单《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部感人的奇幻小说,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述了,原本和睦的陈淼淼一家现在突然要分裂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原来,陈淼淼在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加了一点黄酒。她喝下后,身体一点点变蓝,竟然变成了一个精灵,难道这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的原因?陈淼淼很爱妈妈,不管妈妈是什么。妈妈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会带着自己飞来飞去,还会变出许多新奇的东西。爸爸和妈妈还是要离婚,这怎么办?心慌意乱的陈淼淼连忙找来单亲家庭的同学李雨辰,她们想出了各种各样阻止爸爸妈妈离婚的方法:假装生病、离家出走、送花……可都不管用。一天晚上,陈淼淼偶然发现了爸爸和妈妈离婚的真正原因,它居然是妈妈会喝青蛙血补充能量!妈妈没办法,她买齐了陈淼淼18岁之前的所有衣服,还嘱咐李雨辰照顾好陈淼淼……等一切事情都做周到时,才完成了她们最后的心愿——带她们飞。之后,陈淼淼和爸爸、李雨辰就这样一点一点看着妈妈在空地中变为空气,消失在皎洁的月光中。她走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人是有感情的,世界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陈淼淼的妈妈虽然是精灵,但她爱陈淼淼,爱陈淼淼的爸爸,她也有亲情,她也有自己的伟大。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之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是因为每个孩子都不想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与陈淼淼相比,是何等的幸福。我有一个和睦的家,有一个时刻关心我的妈妈。我应该用感恩的心对待家人:扫一次地,洗一次碗,帮他们捶一次背,用一次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我还有一个愿望: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精灵,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不会喝动物的血来补充能量,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篇12: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一个青年农民在父母双亡,又失去土地时,来到了北平,他的名叫做祥子。来到北平后,他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便选择了拉车,而且梦想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过了几年,他便买了一台自己的车。可不幸的是,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为了赚钱,把车拉出城外。被兵抓住了,而且扣留了车。一天晚上,不知哪的兵攻过来了,所有人似乎都逃走了。祥子便偷偷把几匹骆驼拉走,又把骆驼用35元卖给别人。然后给雇主拉车,但后来侦探盯上了雇主,抢走了祥子的所有积蓄。后来被迫和虎妞结婚,虎妞给他买的一辆车,也因为给虎妞办丧事给卖了。从此祥子堕落了。
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旧社会是非常不公平的。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的恶习。
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悲惨的生活终于把祥子这个要强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
虽然后来祥子堕落,但他要强的精神值得我么学习。很少人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后,只是有时努力一下,一会儿又把自己的梦想忘了。没有一颗坚定的恒心,去完成自己的梦想,用你的劳动去获得它。
篇13:小说的重要知识点
全文共 977 字
+ 加入清单一、小说三要素
1、人物
2、情节
3、环境(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
A、开端:交代背景,铺垫下文。
B、发展:刻画人物,反映性格。
C、高潮:表现冲突,揭示主题。
D、结局:深化主题,留下思考。
情节的总的作用:使小说变得丰富、生动、曲折,可以强化人物性格、深化主题和增强艺术感染力。
二、表达方式:记叙、描写、 说明、 抒情、 议论。
A、叙述:
对人物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所作的交待、陈述。
作用:可以把描写的各个方面联成一体,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加深读者对人物、事件的理解。在议论文中,作为事实论据,用来证明论点。
例1:他走了。 例2:我们爬上了山。
B、描写:
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对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具体的描绘与刻画。
作用:能实现文学形象的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感性。
例1: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
例2、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探照灯的光带,透过飘飞的雪片,直向天空射去。
C、抒情:
作者在作品中抒发由某种媒介触发起来的主观感受和思想感情,以强化某些景象的色彩,或突出人物性格的一种表现手法。
作用:表达作者强烈的某种主观感情。起到渲染环境气氛,强调人物性格品质,突出文章中心的作用。引起读者的共鸣,使文章更有感染力。
1、直接抒情(往往直抒胸臆,情感浓烈):
例1:《最后一课》中: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例2:哦,北大,北大,你委于我心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例3:祖国啊,母亲!我爱你,中国!
2、间接抒情(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抒发感情。)例1: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们上了轮船,离开钱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表现人物欢快兴奋的心情:"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表现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
D、议论:
作者直接在作品中对人物、事件表明自己的态度、情感和评价。
作用:1、在记叙性文体中,议论有两种方式:先叙后议和先议后叙。前者见解独到,令人深思,具有启发性;后者可使读者很快进入对将要叙述的事物的思考,引起读者对下文的注意。
2、议论在散文中会对形象的特征或意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3、议论在议论文中主要是阐述观点。
E、说明:
是对事物与事理进行的解释和介绍。作用:使读者清楚明白地了解被说明的事物和特点。 例1:这张桌子是方的。
篇14:小说迷爸爸作文模板
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我有一个“小说迷”爸爸,每天晚上他一回家就坐到电脑前,看起小说来。
瞧,爸爸又下班了,他回到家就坐在电脑前,打开电脑,上网,选一个好看的小说看。
有一个晚上,我爬起来去上厕所,模模糊糊地看到爸爸坐在电脑前,津津有味地看着小说,手不停地移动着鼠标。上完厕所回来,我看见爸爸坐在电脑前傻笑,好像看到了好笑的地方或精彩内容,我有一次装睡着了,观察着爸爸看小说时的表情。我看到爸爸几乎可以不眨眼睛看完一章内容,如果带着这种状态去参加不眨眼睛比赛的话,肯定是第一。虽然眼睛很疲劳,但至少可以拿一个奖杯回来嘛!看着看着,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起来我问妈妈,昨天爸爸几点睡的?妈妈说爸爸三、四点才睡。哇!我十分惊讶,小说不至于这么好看吧!以看起来竟然可以看几个钟头。
爸爸这个“小说迷”我都说过好几次了,可爸爸就是听不进去。每次爸爸回到家,就看电脑,抢了我玩电脑的时间,我每次只要不让爸爸,妈妈就会过来跟我说:“你让你爸爸看会儿呗!再说多看你的眼睛会不好,你爸爸就相当于帮你分担了痛苦。”妈妈每次一讲就讲好久,我只好让爸爸看会儿。可是半个钟头过去了,爸爸还没看完,我只得强行关掉网页了。我关掉后,爸爸就会抱怨,我刚看到精彩的地方,就被你关了,真扫兴。
爸爸就是如此,一个忠实的“小说迷”。
[小说迷爸爸作文模板
篇15: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 加入清单左图封面上的女孩子,应该就是叶文洁吧?以前,我觉得这封面与小说无甚关系,因为我的注意力始终在三体那里,特别是智子。我甚至非常讨厌小说里对于叶文洁所有经历的设置。
这次重读,我才发现叶文洁的经历确实是重要的。如果《三体》中没有叶文洁,那么《三体》只能算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就像《上海堡垒》,我特别喜欢《上海堡垒》里脑洞大开的宏大场景和各种科幻设置。但是《上海堡垒》真的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丰满,更别提把读者带入到哲学思考的层次。这一点《三体》做到了——因为叶文洁。所以,这次我终于认可了《三体》的这个封面。
《三体》因为叶文洁而有了宏大而悲悯的视角——包括伊文斯,他们一主一副无不是在反思人类。借他们的嘴,《三体》对于人类和人性做了高度概括的解析。在读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也是随着他俩的失望而失望、他俩的厌恶而厌恶,甚至于会认同他俩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以内部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思想。
但是,当三体人的信息被获取和解读以后,汪淼和丁怡的那种绝望感又捕获了我,连叶文洁再上雷达峰的那种悲凉感也让人感同身受。
《三体》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感受各自的立场:在三体游戏里我们会同情三体文明,在叶文洁的经历里我们会痛恨人类的疯狂,在伊文斯的描述里我们承认人类的贪婪与自私,在智子锁死人类科技时我们跟着汪淼一起绝望,在叶文洁看向齐家屯时我们心中升起无限的悲悯。
正是《三体》使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体会和感知,使得《三体》具有了某些哲学意味。这使得它作为一本独立的小说,是完整的,逻辑和架构是清晰的。
而《三体》的另一个难能可贵之处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系列小说的第一部,给之后的续作奠定了宏大的叙事基调,因为《三体》把视角挪到了全人类的生存上。
篇16:我想和你好好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90 字
+ 加入清单爱情,作为人类自古以来的一个恒古的命题,无论是在人类的日常生活或者文学作品、艺术创作里都是主流。以下是我想和你好好的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等警察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两人心跳已经停止很长时间,回天乏力。
云欢差点当场晕厥,她没想到云虞的那句对不起,居然是自己和他的最后一句话。
她脸色惨白,双脚几乎站不住,上下唇发颤着,差点滑倒在地。
“欢欢...”秦漠深一把扶住她,才惊觉她身上冷的厉害,是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冷。
云欢抖着声音,双目无神,“漠深...我...”
“跟你无关。”秦漠深抬起她的脸,宽厚而结实的掌心温暖着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这是他选的路,他走的心甘情愿。”
云欢转脸望着生机已绝的两人紧握的手,怔然的。
她突然就响起,不久前云虞曾经同自己说过的一句话。
姐,如果有机会,我也要做一次飞蛾。
所以,这条路,他无怨无悔....
云欢泪如雨下,在秦漠深的怀里泣不成声。
云父知道事情的原委,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个月,再出来时已经是满头白发,世间因果皆有循环,他没想到,年轻时候做下的错事居然报应到了云母和儿女身上。
他本想出家,可当他看到云虞和云嫣然的孩子小然,他觉得自己终于有赎罪的机会。
小然是云嫣然和云虞在精神病院一次酒后乱性的结果,但云嫣然和云虞都没有亏待她。
所以这个孩子本性善良,没有云嫣然的极端,也没有云虞的隐忍,反而格外的乐观开朗,对于父母的死,她很伤心,可她隐约知道,这怪不了别人。
再加上纪小乐有意的引导,小然的心情很快便恢复,也许过不了多长时间,她就能真正的放开心结。
过了云母和云虞的头七,秦漠深才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这么说,你是因为我那句药有没有用的话才引起戒心的?”
云欢抬眸,看向秦漠深。
“嗯,而且云虞顾忌着云嫣然,所做的事情并非是天衣无缝,他或许也没料到我会查药,检测出药品有问题之后,很多看似没有联系的事便串联起来。”
他抚摸着云欢的发丝,“后来,我故意让医生在他面前演戏给他看,又故意让云嫣然见到,就是为了试探他,只是我漏算一点,我没想到她居然会绑架小乐。”
说到这儿,秦漠深脸上闪过懊恼,“如果我知道会伤害小乐,我绝对不会做什么该死的试探!”
“还好,一切都是虚惊一场。”云欢心有余悸,想起当时小乐的样子,心还是会扯痛。
秦漠深点头,“还好,云虞到底是没让我,也没让你失望。”
云欢看着那张放在卧室的全家福,脸上释然。
是,云虞,没有让让云家失望。
一年后,云欢的守孝期满,她站在镜子面前,看着镜中这个身穿婚纱的自己,突然,就涌出了万千的勇气。
终究,她有了一场属于自己的婚礼。
“准备好了吗?”
秦漠深站在她面前,帮她带上头纱。
“好了。”
他唇角微勾,同云欢十指紧扣,并肩而行,坚定地走向礼堂。
礼堂的钟声欢快地响起,大门从内向外缓缓打开,婚礼进行曲从中流淌而出,一条红毯从大门延伸向内。
秦漠深面容冷峻,可手心却灼热,引领着她,坚定向前。
他抬起云欢的手指,无比虔诚地将戒指套在了她的手上,如同宣誓一般,一字一句地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十六个字,随着他低沉磁性的话,一字一字地流入云欢的耳里,最后刻进她的心里。
云欢定定地望着他,他深邃的眼里只有她,而她的眼里,也只有他。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她郑重地重复着这句话,眼睛发酸,手微抖地将戒指套在秦漠深的无名指上,就像套进了自己的一生。
就在这一刻,漫天花雨从礼堂飘然而下,礼堂中的婚礼进行曲已经换成了一手老歌的调子。
“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证婚人在旁边小声提醒,下一刻,秦漠深的唇已经落在了云欢的唇上,一吻便是万年。
原来,无论经历过多少挫折,无论经历过多少错过,挚爱,终究会在一起。
篇17:晚安郁先生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04 字
+ 加入清单筹备婚礼,绝对比想象中要复杂很多。尤其明家的婚礼,对于明腾来说,不仅仅只是一场婚礼,亦是他人生新的起点。
早上六点刚过,秦澜下楼时就看到沙发里有人。她倒了杯咖啡端过去,明腾面前放着很厚的一摞纸,被他随手勾画。
“这么早起来?”秦澜端着咖啡杯坐下。
明腾把最后那张纸写好,转而推到她的面前,“妈,您帮我看看,还缺什么东西?”
他递来的纸页少说也有十几张,秦澜一张张仔细看过,笑着点点头,“应该没有问题。”
顿了下,她笑眯眯开口,“锦安说,他今天让人把他和南南结婚时准备物品的清单送一份过来,到时候你再确认一下。”
“那就好。”明腾松口气。
“要不要咖啡?”
“谢谢妈。”
秦澜递给明腾一杯咖啡,声音低下来,“小腾,你用不着太紧张。”
明腾抿口咖啡,有些无奈的甩甩头,“我真的有些紧张了,而且这么多年以来,我很久都没这么紧张过了!”
“呵。”
秦澜淡淡一笑,语气温和,“耐耐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子,以后有她在你身边,我和你爸爸都会很放心。”
明家只有明腾一个独生子,自从当年夏夏的事情后,这些年明腾都没有再打算结婚。身为父母,到底放不下儿女的终身幸福,幸好最后的结局转向好的方面。
明腾笑了笑,眼神渐渐温柔下来,“当年夏夏和孩子的离开,曾经让怨怼所有。可是今天遇见路耐,我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失去,都是为了下一次的拥有。”
听到他的话,秦澜欣慰的点头,“小腾,我们祝福你。”
“谢谢。”
距离婚期将近,路家上下也是忙忙碌碌。嫁女儿同娶媳妇,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路太太每天都在为女儿的嫁妆操心,每天也都在偷偷抹眼泪。
有几次被路耐发现,但她也不敢说破,生怕惹来母亲更多的伤心。
市中心百货公司三楼,路承西手里捏着购物清单,正在一样样买,然后一样样勾掉。
江姜站在他身旁,帮他参谋。他们身后还跟着两名助理,把买下来的东西随时搬走。
“江姜,你说餐具买什么颜色好?”路承西是个大男人,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只不过母亲交待他的事情,他必须要完成。
江姜目光扫过货架摆放的样品,最后指向一套白色骨瓷鎏金的餐具,“这个吧,样式简单大方,适合各种场合。”
路承西满意的点点头,吩咐店员,“就要这套。”
“好的,路少。”
店员转身去拿餐具,路承西想了想,又把店员喊住,“这套餐具要两套一样的。”
“是。”
店员兴奋的走远,江姜不解的走到他身边,问道:“为什么要买两套?”
路承西耸耸肩,表情有此怅然,“路耐在家里没有做过家务,她做事慌慌张张,以后要是洗个碗,还不得经常打碎,买两套都不够她摔的。”
闻言,江姜顿时挽起唇。
“这丫头在家任性惯了,以后嫁过去,也不知道明家的人会不会嫌弃她?”
“承西。”江姜上前一步,轻轻挽住路承西的胳膊,道:“其实你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哪怕你嘴上总对路耐凶巴巴的,但你心里真的很疼她。”
路承西干笑了声,“我是希望这丫头赶紧嫁出去,等她走了家里安静了,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
江姜脸颊微微飘红,被他说的心跳加速。
不多时候,助理们拎着大包小包继续往车上装东西。路承西在银台刷卡结账,江姜站在楼梯口前等他。
“宁沉,我的冰淇淋呢?”
前方有道清脆的女声飘来,江姜觉得耳熟,下意识抬起脸看过去,果然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庞。
一家婴儿用品店铺门前,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长发垂肩,五官精致,正在不高兴的打电话。
她虽然侧着脸,但立体漂亮的五官,依旧吸引人的眼球。
江姜眨了眨眼,显然意外会在这里遇见她。
须臾,有位由远及近的男人,步伐稳健。不过男人明显有些着急,三步并作两步朝这边过来。
“巧克力的吗?”宁沉手里托着个甜筒冰淇淋,笑着走到爱妻身边。
宁璇撇撇嘴,拿过冰淇淋后,迫不及待伸出舌头舔了口,“哇,好吃!”
说话间,她掌心落在挺起的腹部,笑的一脸满足。
宁家少奶妈怀有身孕,还是一胎两宝,这可是湖城前段时间的一大喜讯。
不过宁璇整个人并不胖,只有腹部凸起,四肢依旧纤细。
“少吃点。”宁沉皱眉,却见面前的人没有停下的意思。他没有办法,只好低头同她一起吃。
他担心妻子吃太多冷的东西,吃坏肚子。
“唔。”
宁璇举着手里的甜筒往后躲闪,轻斥道:“你好讨厌,抢我们的冰淇淋。”
闻言,宁沉勾起唇,“是吗?那我还可以再讨厌一些。”
话落,宁璇的嘴角便被身前的男人吻住。
江姜咻的收回目光,脸颊一下子热起来。
“结好帐了。”路承西走过来,见到江姜目光直勾勾往前方看。
“怎么了?”他顺着江姜的目光看过去,恰好也见到前方那两个人。
“她就是宁璇吧。”江姜轻声开口。
路承西点头,“是她。”
“她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漂亮。”
路承西眼神一动,并没回答。
冰淇淋终究还是被身边的男人抢走,宁璇气的撅起嘴,下巴往脚下轻点,“我的鞋带松了。”
宁沉知道她因为冰淇淋不高兴,可她现在是孕妇,是全家人保护的对象,所以他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没关系,我来。”
说话间,宁沉便弯下腰,蹲在宁璇面前,动作轻柔的帮她把松开的鞋带整理好。
周围人来人往,不时有人看过来,并且指指点点。但宁沉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心致志的低头,为妻子把鞋带挤好。
原本皱眉的宁璇,看到丈夫温柔细致的动作,红润的唇瓣逐渐上扬。她伸手抓住宁沉的五指,与他手指交扣,“好了,我们回家吧。”
宁沉有力的手臂圈住妻子的腰,薄唇贴在她的耳边,笑道:“以后每周末,我都偷偷带你出来吃冰淇淋好不好?”
“真的?”宁璇立刻星星眼。
宁沉拥着爱妻,眼角眉梢都透着暖意,“真的。”
“老公,你最好了。”
“这是我们四个人的秘密,不许说出去。”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说。”
前方的两人相拥走远,江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不自觉跟着弯起唇。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幸福,足以感染到身边的任何人。
“电梯来了,我们走吧。”路承西牵过江姜的手,带她走进电梯。
开车回去的路上,江姜一直都没说话。路承西几次偷瞄她的脸色,整个人变的紧张。
不久,车子停在别墅门前。江姜解开安全带,却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抱过去。
“承西,你……”江姜大惊失色。
“你先听我说。”路承西按住江姜的嘴巴,打算在她质问前主动开口,“我以前确实追求过宁璇,但她没有答应,她不喜欢我!”
深吸口气,路承西鼓足勇气重新说道:“我是喜欢过宁璇,不过那种喜欢,和我对你的喜欢不一样。”
江姜眨了眨眼,“怎么不一样?”
“唔。”
路承西挠挠头,俊逸的脸庞一片愁容,“这个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一样的喜欢,你和她完全是不一样的性格,她比较现代,而你……”
“而我怎么样?”江姜故意问他,“我很古板?无趣?老土?!”
说到后面,路承西发现不对劲,脸色都白了,“不是!当然不是!”
“江姜,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你生气了吗?”
“我我我,我真的不喜欢她了!”
噗——
江姜终于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难得见到路承西如此紧张无措的样子啊!
“江姜,你……”
路承西脑袋有点懵,却见到面前的人忽然俯下脸,然后红唇落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
“放心吧,我相信你。”江姜柔软的唇,扫过路承西的脸颊。她挽起唇,笑容温柔。
路承西怔了怔,回过神后抬手扣住江姜的后脑勺,瞬间回吻住她!
吃过晚饭,路承西按照清单把这几天买回家的东西都整理好,确认没有漏掉什么才安心。
这几天忙着准备路耐的婚事,他基本都是跑前跑后,今晚终于能松口气。
晚秋的夜晚有些寒气,路承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远处的星星发呆。
“二哥。”
身后有人靠近,他抬起脸,见到路耐笑眯眯跑过来,“你怎么买了那么多东西?而且很多都是双份的?”
“哼。”
路承西咂咂嘴,调侃道:“虽说明家钱多,但你也是有哥哥的人,我不能让我妹妹被人说。”
路耐眼眶一下子变的湿润。她抬手挽住路承西的胳膊,声音哽咽道:“二哥,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以后这个家里,再也没人和你吵架了。”
眼前不自觉出现路耐出嫁的画面,路承西心头一紧,性感的喉结轻滚起来,“豆豆,你给我记住,你是路承西的妹妹,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路耐眼眶红红的看着他,“反正我有二哥,闯祸也有你收拾烂摊子。”
汗!
路承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以后你归明腾负责了,再惹祸的话,找你老公去收拾!”
“二哥。”路耐皱皱眉,坐在他身边撒娇。
今晚月光皎洁,路耐想起什么后,不禁对身边的男人叮嘱,“婚礼那天,你要让江姜姐来抢花球哦。”
“抢花球做什么?”
“结婚啊,”路耐朝他眨眼,道:“看在我乖乖给你腾地方的份上,你也要努力点,争取早点把江姜姐娶回来哦!”
闻言,路承西薄唇缓缓勾起。
早上八点多,路承西开车来到江家。别墅大门打开,江姜穿件白色长裙,款款而来。
“对不起,我耽误了点时间。”
直勾勾望着走来的女子,路承西甚至忘记回答。今天的江姜将长发编成花辫,化了淡妆,那副黑色眼镜竟然没有出现。
没有戴上眼镜的江姜,彻底令路承西看傻了眼,“江姜,你的眼镜?”
“我带了隐形。”江姜抬头问他,“怎么?这样不好看吗?那我再去换上。”
“不要!”
路承西一把握住她的手,“这样很好看。”
顿了下,他又笑着补充,“我喜欢你这样。”
江姜羞涩的垂下脸,被他带上车。
轰动湖城的明家婚礼,如期举行。上午十点,湖城酒店的顶层宴会厅被包场,正在进行婚礼仪式。
穿着黑色小西装的花童九宝,兴高采烈跟在新娘的身后,有模有样的撒着花瓣。
“明爸爸,你的新娘好漂亮。”九宝踮起脚尖,仰头看着明腾说道:“以后九宝长大了,也要娶一个漂亮的新娘。”
“哈哈哈!”
孩子的话,逗笑大家。
明腾挽起唇,伸手摸了摸九宝的脑袋。
典礼马上开始,郁锦安上前抱起儿子,心想这小子倒是学的快。
明腾上前一步,怀着激动的心情,缓缓牵过他的新娘。
此时,他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慢慢的,那些记忆都在他心底与此刻的幸福,融为一体。
婚礼仪式持续一个多小时,欢声、笑语、祝福,以及泪水,组成这场完美的仪式。
婚礼以后,照例有抛花球的仪式。江姜走到人群中,下意识转身看向不远处的路承西。
他手里端着酒杯,正在朝她微笑。
有关路耐的意思,路承西已然如实转达给江姜。她此时站在人群中,看着路耐举起的花球,心情有种说不出的激动。
“我要丢了哦!”
随着新娘一声令下,大家只见花球被高高抛起,然后从最高点极速落下。
“哇!”
人群一片吵杂,很多人都想抢到花球。江姜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过来,她本能伸手接住,果然是花球。
看到江姜抱住花球,路耐才满意的弯起唇。嗯哼,好歹她也是有两下子的!
婚宴酒席热热闹闹的进行着,路耐换好衣服,偷偷把明腾拽进更衣室。
“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明腾喝了不少酒,这会儿有些头晕。他看眼怀里的妻子,笑着低头在她嘴角亲了亲,“这么快就想洞房花烛?”
“对啊对啊。”路耐毫不避讳的点头,倒是让明腾怔住。
她鼓起腮帮子,踮起脚尖说道:“我前几天去妇产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这几天都属于我的受孕期,尤其是今天晚上哦。”
说话间,路耐故意朝他眨眨眼。
明腾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你说的什么意思?”
“哎呀,你好笨。”
路耐伸手掐了他脸一下,道:“我是说,我们要把握时机。三年抱俩,可是我的愿望……”
她的话还没说完,明腾便已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出酒店。
“老公,我们去哪里?”
“回家生孩子。”
“……”
路耐差点笑出声,这也太速度了吧,好歹也要交代一句吧。
司机很快把车开回别墅,家里其他人还在酒店没有回来。明腾抱着妻子,一路回到楼上卧室。
“老公,那个……”
事到临头时,路耐突然有点害怕。呜呜呜,都说第一次会很痛!
“三年抱俩?”明腾俯下身,盯着身下的人。
“呃……”
路耐笑眯眯回答,“比喻,这就是我的一种比喻哈!”
“这个可以有。”
“……啊?”
卧室的灯一下子黑掉,路耐所有的话语,都淹没在明腾的热情中。
不过路耐年纪小,又是第一次,明腾不敢太过分。日子还长着呢,他不能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明腾深邃的眼眸轻眯起来。上次九宝说生日礼物想要个小弟弟,只可惜今年怕是来不及了。但如果他好好努力的话,明年这个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酒店宴会厅内,大家发现新郎新娘都不见了。幸好明家还有别的人陪酒,要不然非要闹出笑话来不可!
酒宴结束后,路承西开车送江姜回去。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犹豫片刻后才开口,“我妈已经给我们,选好了结婚的日子。”
“哦。”江姜应了声。
平静幽暗的夜色中,身边的人与他的气息那么相近。
路承西心口一热,不知怎么的就脱口问道:“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求婚这种事,他早已计划周翔,应该有个极为浪漫的环境,他手捧鲜花和戒指才能开口。
等待良久,身边的人并没回应。
路承西心中微有失望,但也是他思虑不周,不能责怪江姜。他刚要抬手,却感觉五指被人攥紧。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
江姜笑着看向他,一双黑眸熠熠生辉,“我已经四思五思六思,答案都是一样的,那就说明,我没有冲动。”
路承西心跳逐渐加快,“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又问了一遍。
“我愿意。”
江姜握住他的手,两人相对的视线中,印着彼此甜蜜的笑容。她是幸运的,于这万千人中,她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也喜欢她。
篇18:莫泊桑小说项链的续写
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噢!我亲爱的玛蒂尔德,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佛来思节小姐,我的好朋友,我又来向你借项链了。玛蒂尔德好不容易挤出一丝微笑。
好好好!先别说,进来坐坐!来人,倒茶!
已经深秋,天气不但凉爽而且有几分寒意。进入屋子后顿时感到暖和很多。玛蒂尔德想,这屋子跟她十年前来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改变。但她自己的房子呢,却变得如此丑陋。坐在这些如蛋糕般松软且皮料上乘的沙发上,让人羡慕不已。
我亲爱的玛蒂尔德,你想借什么样的项链呢?
我的好朋友,我还是想借回那条钻石项链。
喔!没问题。你在这稍等一下,我上去房间给你拿来。
不一会儿,佛来思节小姐捧着一个跟原来一样漂亮的锦缎盒子下来,递给玛蒂尔德,可怜的玛蒂尔德,对于你的事我很抱歉,不过我很感谢你能来我的舞会。要是你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跟我说说,我会毫不忧郁地帮助你的!
我的好佛来思节,十分感谢你。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再见,我期待你的到来!佛来思节小姐在门口送走玛蒂尔德。
第二天,即舞会举行的那一天清晨,玛蒂尔德家门口停放了两辆普通马车。太阳就快升起,雾气渐渐散去。玛蒂尔德跟丈夫匆忙收拾然后上了马车,玛蒂尔德一直把锦缎盒子捧在手心。原本杂乱窄小的家突然空空如也。那两辆马车,渐渐消失在通往郊外颠簸的路,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
晚上,月色迷蒙时,舞会举行了。流光异彩照耀在佛来思节小姐那嫩白的脖子上,发出耀眼光芒的是一串钻石项链,反射着月光,那是跟玛蒂尔德手里的那串几乎一模一样的项链。
篇19:续写我们的结局
全文共 1261 字
+ 加入清单传说。如果能找到四叶草就会找到真爱,许多人都在努力的寻找,希望某一天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可是当我找到四叶草的时候,却失去了她和我的真爱……
——题记
夜的寂寞,孤独的一切,记忆忧然的回荡……
没有喝酒却被迷醉萦绕,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颓废眼神,凌乱的头发,胡渣也随着疲惫蔓延到脸上。推开镜子,点燃一支香烟,看着它慢慢的燃烧,静静地思考过去的点滴,独自享受着夜的寂寞。过去的自己,生活是那么的混乱与无奈,躺在冰冷的床上,望着窗外昏暗的天空,等待着黑夜的袭来时那种感觉我很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当许多年以后我们重新回味这些往事的时候,才明白原来那些被青春所遗留下的伤痛至今仍在内心深处隐隐的刺痛着,将那些寂寞或是伤痛沉浸在心底,寂静的告别往事……
誓言太假,现实太真,在你转身的那一刻,我明白,我们之间的所有都结束了,而我却傻傻的站在原地坚信你会回头,知道你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忍住泪水,可眼眶却已经模糊,也许我该回去了,没有方向迷茫的游荡在有你的城市里,抬起脚步而下一步又该迈向哪个方向,我无奈眼泪无助的从眼眶滑落,不知走了多久,心-引领我到了车站,我笑。狠狠的抽了一口香烟,滚烫的泪水划过你曾吻过的痕迹,似乎眼泪也在帮我告别过去。烟,一支接着一支,心却麻木的没有方向,不断地想着曾经的美好和你现在的冷漠,知道思念开始模糊,香烟迷醉了我的心智,再也撑不起那沉重的身体,躺在地上,任雨水洗涤我的忧伤……从那天起我学会了抽烟,感觉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价值留在世人眼中的那种清高,忽然间,我明白了什么是孤独,什么是命运,在自己的世界里独自演绎了一场游戏,我是失败者,输的那么彻底……一个月,两个月,那种忧伤似乎已经成了习惯,手里夹着一支烟,抬起头望着天上的星星,似乎我已经习惯这凄凉伤感的夜晚……
你曾问我,我们还可不可以回到过去?我无奈的笑了一下,当初你的转身就已经注定我们之间的所有都结束了,我找不到回去的路,是你曾把我丢弃在那片沼泽,不管我怎么努力,在怎么挣扎,也都无济于事,只好静静地等待身体被吞噬,所有的山盟海誓,我已经没有能力承担,没有能力再去相信,没有能力再去坚持……
我对着日历手有规律的敲打着桌面,心却麻木的没有方向,我恨敲不断时光的轮齿让它停留在你说爱我幸福的那一刻,仅那刻我心悸动洋溢着你说爱我的幸福,说好了一辈子相爱,说好了一辈子厮守……可是当你离开我的那一瞬间,我才知道所有的誓言也随你而去,你带走了你的誓言,带走了我们之间的所有……花开花落,人生也不过逢场作戏,相知相识,相爱遗忘,这就是命中注定。回忆那时的年少,回想起突兀的记忆从身边的角落开始遗落,然后不知所措没有方向的寻找失去的霞光,最后剩下的只是更多的无奈和彷徨,把你搂在怀里,感觉我拥有的全是世界,赢得了所有……我醒了,花落了,我们之间所谓的爱,也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心好痛,仿佛刹那间整个世界全部静止了,静的那么可怕,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脆弱,一道浅浅的伤疤触动了内心的伤痛,当我从梦中醒来,却发现你不在属于我,原来我的爱情只是一场梦。。。
篇20:长篇小说《童年》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06 字
+ 加入清单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讲述了高尔基幼年时期3岁至10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片段。《童年》中的阿廖沙·彼什科夫即是童年高尔基的缩影。阿廖沙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濒临破产。他性情暴躁、贪婪、自私。
外祖父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一次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头皮里,使阿廖沙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
外祖父十分贪财,暗地里放XX、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养子茨冈去集市上偷东西。两个舅舅天天闹分家,为了争夺财产彼此打得头破血流。他们嫉妒阿廖沙的父母,为了侵吞妹妹的嫁妆,竟谋害了阿廖沙的父亲。他们毫无人性地殴打、折磨自己的老婆,雅科夫竟把自己的老婆活活打死。徒工“小茨冈”也是被他们害死的,因为他们把他当作牲口使唤。
后来阿廖沙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不久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有一次,他们要把一个沉重的十字架抬到墓地,竟把十字架的主干放到“小茨冈”的肩上,结果他踉跄一下便被十字架砸死了。阿廖沙就这样失去了好友。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
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纯朴的茨冈人,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外祖母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
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她常常讲给阿廖沙听,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歧视和刁难。因此,在阿廖沙的心灵中,“爱”的情感渐渐被对一切的恨所代替。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困苦。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同时,也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但这也招致学校的非难。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使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另外,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支持,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阿廖沙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阿廖沙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阿廖沙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阿廖沙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高尔基之所以能自学成才,是因为他没有学会外祖父的坏习惯,仍然有一颗善良的心。在他的身边也有良师益友,让他
对生活有了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他在逆境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而大都数人有幸福的童年,他们有些人却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意志薄弱。我们为什么不能好好运用良好的生活条件,创造出自己美好的未来呢?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的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们比阿廖沙不知幸福多少倍,有些人却不像他一样努力学习,勇敢地面对挫折,克服困难。学习知识能使人进步。“活到老,学到老。”我们应该学习阿廖沙的优点,好好学习,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