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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作文散文(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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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母亲回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300字

全文共 7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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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总念叨着要回村里的老窑院去看看,五年了,这,成了她最盛大的一场心事。在我,自然理解,那是她一把泥一把土捏起来的帝国,她,怎么可能不去惦记呢。然,我们却合着伙劝阻,想尽法子拦挡,就是不肯让她回去,毕竟,老窑院是个还没有愈合的伤口。五年前,与恶症搏斗了八年之久,却终也没有逃过劫难的大哥,被大嫂、二哥和我运送回村,在窑院里办了丧事。这一切,都是瞒着母亲进行的,谁都不敢让她知道。事后,都觉着还得瞒下去,等过上几年,她脑子不好使了,糊涂了,或许就不再追究了。谁料,母亲却常常问起大哥,那些日子,一说话就抹眼泪,这大约就是母子间的心电感应吧。知道抗不过去,最终,我们还是如实对她讲了。

不让母亲回去,我们有诸般理由,最要紧的是,怕她回去后,睹物思人,被老窑院撞疼了伤口,像当年那样锥心刺骨地恸哭一番,而后又大病一场,到时我们该怎么办?五年前,她尚能从巨悲中走出来,五年后,若旧痛复发,她还走得出来吗?毕竟,她已经八十二岁了,用老家人的话说是,土早掩了半截脖子,这景况,又怎禁得起大的折腾?

然母亲却固执得很,总是说,总是说,那是我的家呀,你们不能老这么拦着,一眼都不让看吧?我都这个样子了,还能再活几年,非得等死了才回?近两年,“死”这个字眼,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她的话语系统里,有时我们听得厌烦了,会以为这是她打击儿女们的一件利器,其实,在她,却是风烛残年、体弱多病的一种心境,无关乎心情好坏,发不发脾气。母亲的另一个理由是,窑洞里还放着她的装老衣服,必得把它们取回来。她可能以为,这理由是确凿的,充分的,谁都必须遵从。我却不屑地笑,不是给您新买了一套吗,取那干啥?她摇摇头,那也是新的呀,一天没穿过,怎能扔那儿不管了?拿回我冬天就穿。我自然是吃惊不小,那是装老衣服呀,您好好的,穿?她说,那又咋了,又不是别人的。我摇摇头,早塌了,想取也取不出来了。母亲不信,窑洞也就东窑窑仓处塌下一块,怎么可能取不出来呢?

这一次回来,听说我会多待几天,母亲马上又提起了回乡的事,说了一次我装作没听到走开了,她又站到我眼窝前,说第二、第三次。我有点不耐烦了,等秋凉时再说吧,这么热的天气,中了暑咋办。她也不高兴了,冬天你说会冻感冒的,让我夏天回,夏天来了,你又说怕中暑,推推靠靠的,到底引不引我回?不引,我自个坐车,你真当我回不去?看她那架势,这次是铁了心,任你千军万马都挡不住了。可能也看出了我的不悦,母亲又说,你脾气好,你得引我回,就算妈求你了。她这一说,我心里真有些不忍了,又没敢马上应承。

我知道,这不是件小事,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不能自作主张。

我先背着母亲跟二哥在电话里商量。我对他讲了母亲的固执,并强调说这次看来是不回不行了。我的意思是,希望他一起回去。说实话,我对能不能保护好母亲,好好地送她回去,再好好地拉她回来,还真缺少了一点自信。他是医生,万一出了什么意外,也有处置的经验和措施。二哥问我,这几天咱妈身体啥状况,没累坏吧。前些天,我们都去参加了外甥的婚礼,母亲又提早去了几天,办事她也帮不了什么大忙,就是和亲戚们说说话也够她支撑的了。我说回来还行。二哥迟疑了一下,真要拦不住,你就陪他回吧,半后晌再走,可不敢中了暑。我说你呢,你不能回?他说我这边有检查,走不开。我心里一下没了底,然事已至此,也只能逼着自己上路了。

母亲让我妻子也一起回,大概,她觉得我脾性是好,然做事笨手笨脚的,收拾东西离不了儿媳。其实,妻子早有了回去的打算,她对我此次陪母亲回乡,心里也没一点底。

从县城到我老家凤羽村,也就二十几分钟的车程。

过了桑干河大桥,南岸绿树丛中的村庄便扑入了视野。眼下虽是雨季,可我打小就熟悉的这条河流,已软弱得像一泡牛尿,再没了六七十年代浩浩荡荡的气势了。偌大的河湾,挤满了水草,绿毯似的一直铺向了天际,其间有一群群放牧的牛羊出没,颇有点草原的气势了,甚至比草原还草原。七八年前,我为家乡做一本旅游类的书,专门跑到这里拍了些片子,并给它起了个名叫桑干大草原,虽有些夸张,却大抵没有否曲事实。

在桑干河南岸一带,作为乡政府驻地,我们凤羽村也算个大一点的村庄了,这几年虽说走了不少人,然两条主街道上,歇凉和打牌的人仍坐了好几伙,只是,面孔都熟得不能再熟,且皱巴而苍老了,几乎就看不到一张朝气光鲜的脸。从进了村的那刻起,母亲就眼巴巴地望向车窗外了,我知道她在找寻什么,尽可能地放慢车速,后来索性停在了一伙人前,也好让她从容地打打招呼。然她仍觉着不过瘾,身子扭着,头几乎是探出了车窗外,问过这个,再问那个,没完没了的样子。我觉着她这样子太费力,倒不如下了车去呱嗒,好好呱嗒上一会儿,或者就可以缓解多年的思乡之痛了。妻会意,扶她下车,安顿她坐到了人伙中,她自然是有些高兴了。我心里有些失笑,老了,真是老糊涂了,都忘了回来干什么了。

母亲和人们呱嗒时,我和妻到南头去找六叔,我怕真要出了什么意外,多个亲戚也好帮忙。六叔不知去了哪里,门上挂了个锁疙瘩,我这边正犯着愁,西边的院子出来个女人,竟然是我们从前的老邻居大文嫂。看到我,她显得很意外,硬拉我和妻进去坐坐。她家搬到这里,也有七八年了吧。跟她说着话,大文哥已把六叔找了回来,刚才他在街头跟人们攉龙。

我对六叔说了母亲的事,希望他能劝劝,吓唬吓唬她,回院子看看可以,窑洞是千万不敢进去了。

六叔叹了口气,也是的,都塌成那样了,还进去干啥?

他过去也在我们那条巷子住,窑院早塌了。我们那排窑洞都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碹起的,有十七户人家,是村子里最长的一条巷子。那时,这里是村庄的中心地带,前一排便是供销社大院和两个门市部。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村庄的逐渐南移,这里成了北头,一些户家在南头盖起新房后便搬走了。六叔和大文哥都属这种情况。如今,十七户人家,搬得只剩了三户。有了新房,旧院的功用充其量也就是圈圈羊、堆堆柴草了,很少有人再当回事去照管。母亲在村时,大文哥的窑洞先就塌了,先是紧挨我们的一间开了天窗,过不了一年,一场大暴雨之后,堂屋和东窑也塌了。六叔的窑洞也是那两年坍塌的,他和大文哥的院子仅仅隔了一个门。最东头三瓜叔的窑洞也塌了。到现在,除了没搬走的三户人家,这一排的窑洞都只有窑腿还站着,顶子全塌了,有的连门窗也拆走了。

商量好后,我们便去三叔家。老窑院的钥匙,自从母亲离村后,一直由三娘保管着,有时她会过去照看一下。

大文嫂也跟过来了,她想去看看我母亲。

三叔的院子,从前作为正屋的三间窑洞已推倒了,因为很快要建房,也就没有砌围墙,和村街连在了一起。站在院当中,能看到后面出村的水泥路,以及路旁那两行挺拔的白杨。路北偏左的巷子里,刚走了个人,一个还不到六十岁的叫拦弟的嫂子,鼓匠班子的吹奏声没个遮拦地刮进来,说话得大着嗓子。三叔一家现住在两间西房里,那是多年前搭的防震房。

我们进来时,母亲也刚进了三叔的院子,由三娘扶着上西房的大炕说话。

村里今年有个新举措,每户每间窑洞出一万块钱,余下的钱由村委会按新农村建设规定筹集,再统一组织修建。村里多数人家都是三间窑洞,只出三万块就能起三间新房,这政策自然是很受欢迎的了。所以,在村的户家,都想统一翻盖,毕竟这样做是很划算的。开春时,二哥也打电话和我商量,意思是将来母亲不在了,总得送回老窑院办丧事,有几间房子当然好。再者,将来我们退了休,也可以回去住上几天。他这一说,我当然乐意。可后来这事却半途而废,据说是,我们那一排人家,好多户已搬走,不愿再掏钱收拾老窑院了。

说了一会儿话,母亲催三娘找钥匙,引我们回老窑院。

一进巷子,就看到了我家那棵探出墙头的老柳树,因为再没人修理,那绿色的头发婆娑得有些乱,成了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了。这树,其实是一根鞭杆长成的,也不知是我们兄弟谁插到墙根下的,插时无意,没想到春天里却活了,几十年,腰杆粗壮得竟然两只手臂都抱不过来,树冠呢,庞大得像一件错综复杂的事件,就是探出墙外的枝头也能搭起一大片荫凉。当年,母亲和邻居们就坐在这片荫凉里聊天。

三娘开了街门,院子里密密麻麻高高低低的各种杂草就扑进了视野,草丛中点缀着星星点点或红或白的野花。

这是我家的窑院吗?

母亲还没进城时,院子里便是有一根细柴棍也会被她拾起,更不允许杂草胡乱蔓上一院了。每年,她还会赶在雨季前请人将窗顶泥上一遍,几场雨过后,窑头若是长出草来,她会搭着梯子先爬上墙头,再从墙头爬上窑头,将上面的草拔得一棵不剩,拔过的痕迹,她会小心地一脚一脚踩平。没有了草蔓的牵扯,下了雨,窑仓出水就利落了,不会被洇湿。我们回来后听说了,就会责备她,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自己爬上去?不小心跌下来怎办?然,正因了母亲的呵护,那些年,我家的窑院,在村子里一直都是最齐整的。后来她离了村,最初几年,每年仍会在春季回去几天,花钱请人将窑顶再泥上一遍。夏天,她也会回来住上一段时间,将院子里冒出的草拔掉。她一直认为,这老窑院才是她的家,城里那小鸽笼根本不是。

现在,也就锁了五年,院子就成了这个样,都不知怎么进去了。草,铺天盖地,声势浩大,俨然成了这个帝国的主人。

记得给大哥办丧事的那个秋天,这院子尽管也早没人住了,可因了母亲夏天里的一番收拾,仍是齐整光洁,不见一棵草。有天夜里,也不知弟兄们都去干什么了,偌大的院子只有我一个人守着。半夜忽然刮起了秋风,很凶,我在窑洞里能听得风把院子里的落叶扬到窑头上,又把它们从窑头上狠狠地甩下来。我坐起来,看到搁在井台前的两只水桶,让风推着从西墙根下滚到东墙根下,又从东墙根推到西墙根下,有时两只桶就很响地撞在一起。我跳下炕,穿过设在堂屋的灵堂走到了院子里,吊在院当中的晃来晃去的大灯泡,将我的身体扯成一道长长的影子。然我心里却没一点惧怕,我把那两只被风推来推去的空桶提起来,放进了柴房,又回到灵堂,在供桌前续了一枝蜡烛。现在想来,我当时心里那么平静,可能是觉着一直护着我的大哥是亲切的,他不会吓唬我,一直伴着我的老窑院是亲切的,她也不会吓唬我。

母亲在门口怔了一会儿,拄着拐杖,慢慢慢慢朝着这已经荒废了国度走去。

西墙根下倒是种了一些葫芦和大葱,是三娘种的,却也几乎被杂草淹没了。三娘和三叔都是勤快的农人,那么大年纪了,还种着十几亩地,然这院子看了让人心里恓慌,他们也就不常过来了,种是种了一些东西,抱的却是能收一棵收一棵、收不了就不收的态度。压水井的台子还好好的,摇臂却让人拿走了,像好好的身体给卸去了一只胳膊。其实母亲还守在这里时,因为水位下降,这井都快压不上水了,两天才能压一担水。这也是我们将母亲接进城的原因。西房烟囱上的抽风机也让人拿走了。这些,三娘在电话里都跟我母亲说过。贼是从院墙翻进之后,蹬着梯子上到西房顶上的,三娘说她有天过来时正好看到了贼的影子,就是本村人。母亲听了后,自然心寒,她担心自己的装老衣也会被拿走,回去看一看的心情就愈发迫切了。尽管我们反复解释,不可能的,再害的贼也不可能去拿装老衣,她还是不肯相信。

满院的杂草中,最惹眼的是两株秀挺的蜀葵,一株站在东窑窗前,一株守在西房窗前,此时,红的花开得是说不出的惊艳。母亲爱花,从前,她在院子的东墙根下专门辟出两个小畦子种花,种的便有这蜀葵,她把它叫做大波花,还有一种是牡丹。东西两窑的窗台上也养着好几盆花,每到夏天,窗前便是花团锦簇了。她搬走后,这花便枯了,那凭空站出的两株,大概是散落在地上的种子被风传播过来的吧。明年,这落寞的院子,是不是会站出一大片艳红的蜀葵,这就不得而知了,然即便站出来,又有谁欣赏呢。

三娘立在窑门前开锁,却半天鼓捣不开,扭过脸问我,这钥匙到底给了她没有。门还是那年办完大哥的丧事后,我亲手锁的,也不知钥匙到底去了哪里。六叔挤到前面,试了半天也不行,便征询我的意见,是不是撬了它。我说窑洞也塌了,锁不锁一个样了,六叔便出去借工具。我看了看,不仅仅是东窑,堂屋和西窑都塌了。东窑塌得最厉害,窗棂上的绿漆仍很新鲜,窗户纸却破了,下面几孔玻璃被泥水糊了个严严实实,只能从破了的窗户看到隆起的土堆和陷进来的天光。大文嫂说,可能是我家窑塌了,连累了你们。她家旧院在我家东侧。这个因素,我想自然不能排除,可也不全是,没了人气,甭说几间土窑了,不是连偌大的江山也会垮掉吗?

六叔回来后,几下用钳子将门撬开了。一看,窑顶塌出一个大窟窿,一仰头能看到窑头上的草,和裂出伤口的蓝天。当地堆了一大堆土,几乎将东西两窑的入口塞住了。窑门开了后,母亲任谁的劝也听不进去了,坚持着要进到里面,我们吓唬她窑顶塌下怎办,她反安慰我们,好几天没下雨,能塌了吗?我们说东西我们去拿吧,她说你们根本不知道放在哪儿。她拨开我们的手,倔倔地进了堂屋,我们提醒她别绊倒了,她倒好,居然靠着拐杖的支撑,从土堆边绕过去了,直奔后墙那两个洋箱。我们只得跟了进去。她开洋箱时,六叔朝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你看住她,我去东窑把相框摘下来。

相框里有大哥的照片,这我自然知道。

然这时候,母亲也对我发了话,去,把东窑的相框拿出来。

我一听心里就着了慌。

六叔看了我一眼,从门口的土堆爬了进去,东窑几乎都塌了,当地是一个更大的隆得高高的土堆,几乎是没有下脚的地方了,然从门口还能看到那两个相框,一个砸下来反扣在了下面的桌子上,一个还挂在墙上。墙上那个,那么多照片里,最醒目的是我大哥的半身彩照,那是他在天津服兵役时照的,二十出头年纪,着军装,英武,帅气,嘴角挂着微笑。他就那样微笑着望着我们。六叔匆匆摘下墙上那个,又捡起桌子上那个,然后压低声音对我说,你去外面接着,我跟窗户递出去。我匆匆出了窗洞,我们都不希望母亲看到我大哥的照片。六叔从地上的土堆下来,又爬到炕上的土堆,从前,被母亲擦得锃亮的铺炕的大红油布早被掩埋了。六叔站在土堆上,头几乎顶住了窗前还没有塌陷的窑顶。他打开窗户,将相框送出来,我在外面接了,放到了窗台上。扣在桌子上的那个,玻璃粉碎了,照片被雨水粘在了衬纸上。我一张一张往下抠照片,因为担心母亲出来,下手就急,狠,有几张因为粘得太紧,都快被我撕破了。

这些照片都是亲人的,有我爷爷奶奶的,父亲母亲的,也有我们全家每个兄弟的,那里有年代的气息,有过去生活的痕迹了。若在平时,我会仔细地一张一张抚摸,轻轻拂去上面的尘土,让它们变得光亮些,然现在,我只能草草地将它们整在一起了,我担心母亲出来看到,更害怕她看到大哥的照片。

等我收拾好了放到车上时,母亲也出来了,她从堂屋倒腾出了两大包东西,其中一包便是她的装老衣。母亲先将那个我不知装了些什么的包袱打开,展出一个鞋盒,一件毛衣,这两样东西一定是她珍爱的,要不她也不会包得这么紧。她打开鞋盒,对一直护在身边的大文嫂说,他嫂子,这皮鞋你拿去吧,你能穿。我看了看,那双鞋擦得亮锃锃的,样式却有些老旧,是她多年前买下的。大文嫂笑笑,表示自己有,不穿。母亲又说,那这件毛衣你拿去吧,我现在瘦成了这个样儿,不能穿了。大文嫂又笑,我不要,您给别人吧。在她,是自然而然说出来的,她可能真的认为家里不缺这些,就是真缺,也不能要一个老太太的东西。母亲却以为别人嫌弃她,她觉着好好的东西,别人怎么会不要呢。她显得很尴尬,声音重重地说,不要就扔了吧,扔了吧。我赶紧悄声对大文嫂说,拿上吧,拿回不用扔了。大文嫂马上说,您真要给,我就拿上了。母亲脸上这才泛出了笑。

处理了一包东西,剩下那包装老衣服,母亲让我拿到车上去。包袱皮落满了尘土,看着又脏又旧,大文嫂看着我说,不如把外面那层扔了吧。我也觉得这样拿走不合适,不如处理了了事。大文嫂帮我把包袱打开,里面有一块红纱巾,她用它将衣服包了起来。也难怪我母亲总惦记着,这装老衣确实好好的,丝绸的棉衣棉裤,薄而轻。母亲自是看在了眼里,怎么扔了,好好的怎么扔了?然我扔了之后,除了无奈,她又能说些什么呢。她看着我把衣服抱了出去。

她又让六叔把窑门锁了,她盯着他锁好,似乎里面还藏着什么贵重东西。

原以为,锁了门,事情就算了结了,母亲却忽然出了声,那两个相框拿上了吧?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母亲看了我一眼,再没吭声。这会儿我才明白,她心里其实明镜似的,什么事都没忘,什么都知道。相框里有她大儿子的照片,这她自然知道,她只是不去点破而已。进了老窑院,大哥的影子或许就在她眼前晃荡了,可她却一个字都没提,一句话都没说,就那么忍着,撑着。她可能也知道,必须忍着,撑着,她得为自己争口气,不能受到儿女们的责备,不能让儿子们说,不让回偏要回,看看,回去一次身体就垮了。当然,我想,她心中的疼痛,应该也减轻了,被时光之水冲淡了。时光是一切苦痛的拯救者。谁都需要她的拯救,否则,我们还怎么往前走?生活总得继续呀。

然,母亲的脸上还是多了些黯然。

出了老窑院,三娘又把大门锁了,把我的留恋也锁了进去。

门一合上,那倒塌的窑洞就在里面了,满院的荒草就在里面了,还有那开得惊艳的蜀葵也在里面了。还有,我们曾经的岁月也在里面了。或许,这是母亲最后一次回乡,最后一次走进我们的老窑院了。装老衣服都拿走了,她还会再回来吗?就算回来了,又往哪里住,不是都塌了吗?

在大门口,在那棵老柳树探出枝叶的土墙下,妻用手机给我拍了几张照。我知道,这或许是永远的纪念了,母亲不回来,我还能再回来吗?

仍住在这里的几个老邻居出来了,拉着母亲的手嘘长问短。母亲自然也是感叹不已。巷子南墙下堆了一堆大石头,不知是哪个邻居打算盖房子备下的。可能是怕我母亲站得困了,他们扶她坐到了石头上。我看着他们说话,心里暖暖的,好像回到了三十年前,回到了过往的岁月。我感到一只手在抚慰我的内心,我也坐到了石头上。我想让妻给我们照个合影。母亲一开始不肯,伸出手掩脸,说自己头发都白了,照出来不好看,然老邻居们都乐意,她也就尽力配合了。

我知道,这是个沉重的留念。

尽管我反复对老邻居们说,明年夏天会陪母亲回来住上几天,然,真到了明年这个季节,我会回来吗?我,又回得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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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随着爸爸离开了公园,我内心想:好呀,本来你以及你的外遇者商定好了呀,看我不妥场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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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窗们,母爱是忘我而又巨大的,她们就像烛炬,甘心熄灭本人,换来咱们的黑暗;她们就像花匠,庇护着咱们,灌溉着故国的花朵。咱们要戴德母亲,爱护保重母爱。不但是明天,让咱们永久记着戴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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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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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图书大厦是奔着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去的。可惜没找到,却意外发现汪曾祺散文集《人间草木》,这让我更加惊喜。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集了他所有的集子,前不久网上一位朋友求他1985年的散文集《晚饭花集》,我有,牛吧,买的时候1.4元。大学的毕业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分析什么呢?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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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梦醒魂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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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纱飘逸,万般柔情;时光轻盈,几世无奈。酌一盏清茗,与岁月对饮;清吟一曲柳浪闻莺,慨叹往昔如梦。

——题记

临江仙涯寻旧梦,幽径漫歌绕云烟。孤灯一盏,冷月一轮,梦里我穿越墨香书卷,芳草蝶衣,静立于清明灵台,聆听那来自遥远的天籁,风清雅,人欲醉,冷泪垂眸,烛影遥红,回首前尘旧梦。

尘世苍茫,现实喧嚣纷扰,一生风雨飘摇,颠沛流离,漂泊的心,伴着残风冷月的凄凉,已不知该航渡在何处?忙忙碌碌的生活中,岂能容得下白云溪水、竹韵荷风?一目十行的至高境界,浅尝辄止的至理名言,成了人们心中的阅读习惯。夜未央,望着那月如水色的夜空,心湖泛起的微波,溅起碧海涟漪,不禁流下了神伤之泪,为了那千年古韵无可奈何地遗落。

幕帘垂柳,画桥烟雨,青灯月下,静静地阅读,恰若那从唐风宋雨走来的烟雨女子,如水清颜,风姿绰约,眉宇是一片迷茫,你依旧婉约迷离,终是解不开的愁。月下独酌,只盼与你共斟一杯万年情,葬我今世无欢,跋山涉水只愿随你到天涯海角游荡名川大山,于风雨沧桑的红尘里做着一帘幽梦。

梦终究要醒,昨日美妙不过黄粱一梦。刹那,眼中寒光一闪,如一尾划破惊涛的银鱼,刺亮了面前的迷雾,无数的碎片在脑中翻飞,却镌刻成永恒芬芳的记忆。心碎了,魂伤了,此刻只想倾尽我一生的柔情,化一只彩蝶,入了那诗笺水墨,不问世事,灯下静读,评阅千载……

怅然而立,眉宇间是一片悠然旷远,心似流云飘忽不定,身似磐石沉寂难移。默默的回望,身边的朋友乃至亲人,在追赶当今主流和致力于功名利禄的热潮中,谁还愿意心甘情愿地去深深了解书中背后的深沉涵义?回想起自已曾经日夜挑灯苦读诗书,不过仅为了一朝功名,而今站在风口浪尖、名利欲世的浪潮中,任凭流年乱世、寂寞如烟,往昔依旧覆水难收,未来依旧流水浮沉。

清影无尘,兰草幽淡,百代浮沉皆有定数,尘世沧桑仍在迭变。

春水凝碧,斜影仙姿,欲醉斜阳帘帷静。深阅读带来的超凡脱俗之美,搁浅在了飞花似梦的一帘烟雨里,消匿在了幽兰馥郁的柔丽清香中。那青灯下的古卷,于早春二月化作一缕青烟随风而去,化作寂寂流年矣。幻想在旷古的墨卷里,弹一曲江南清韵,唱一阕平仄清绝,细品其味,无奈已品不出旷世的风韵古意。

一曲终了,梦醒弦绝,悲歌启韵。如此欲世烟火、功名利禄的时代,书中的清香早已散了一地零碎的芬芳,怀着伤魂亘古的怅茫,伴着清幽的月色,扬袖长飘,翩然走向现实生活。斜倚雕花橱窗,古道西风静静目送,烛影摇红渐行渐远渐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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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美的时光一直在心上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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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我却说,最美的时光,一直在心上。

——题记

新年刚过,辗转又到了阳春三月。

这样的时节,适合去踏青。于是选一个阳光丽日,一个人信步前行,不用去远方,也不用背负行囊,只许携一份诗意的心情,在郊外,或公园。可静坐,可观赏,可凝眸,可冥想,无论你以什么方式,都是一段静美旖旎的好时光。

和煦的春风吹醒了大地,也温暖了人间,唤起了心中的美好与期盼。季节兜兜转转,冬去春来,春天,应该是四季中最富有诗意的了,但愿能在这一时节,种植下一枚枚希望于心田,待我用温婉的柔情与心血,去悉心浇灌。不问收获,只为心的快乐。

春天来了,天是蓝的,风是暖的,阳光是软的,连飘逸的柳丝,也开始变得柔婉了。

草色遥看近却无,嫩绿的小草,开始探出头来,清澈的春水荡漾着,把一怀情愫摇曳的无比温润。或许,生活更多时候总是在这点滴的小感动里,偷偷地雀跃着,私密的欢喜着。

你看,三月的陌上,芳草渐绿,花事渐浓。独立小桥风满袖,浅浅淡淡的风里,有氤氲的花香,有柳韵的浮动。一剪芳菲,在春的枝头上含苞待放,承载着一帘清梦,凝眸处,花香盈盈,春意荡漾,醉人的气息,溢满心房。

挽一束明媚的暖阳,捻一指墨香,听曲声悠扬,让灵动的乐声,随着春的韵律,缓缓流淌。春天来了,阳光暖了,心情也变得格外开朗,所有的繁杂与荒芜,早已不见。闭上眼,能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暖,抬头看见一枝春,一朵心花绽放着笑颜。

生命的旅途上,始终以一种优雅的姿态,笑迎春来百花开,淡望天边浮云散。属于我的我会去好好珍惜,不属于我的就让它远远的离去。不在虚伪的世界里自寻烦恼,只愿在真实的烟火里,活出自己本真的快乐与美丽。

在这个纷扰的尘世,人们都在极力地追逐着物质,岂不知,一日不过三餐,睡眠不过一间,物质的需求其实非常简单。而多数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穷其一生都在名利上挣扎着,厮杀着,美其名曰为了生存而奔忙,其实不过是为了满足那一点虚荣心。总想把生活搞的更好,可生活究竟是什么呢?当物质已经足够用了以后,精神的丰盈才是更高的享受,我们所孜孜以求的,不过是内心的平和与安宁。然而,物欲横流的红尘,又有几人能够记得给心灵一次丰盛的欢宴?

生活是一杯茶,冷暖自知,苦乐堆积,学会苦中作乐,平淡的日子平淡的过,平凡的人生自己活。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命的轨迹,不论欢乐还是悲喜,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去坚持,不管成败与否,都是做最好的自己。

内心柔软的人,一定是心思细腻的人。这样的人,经常会被细小的事物所感动,一束阳光可以暖心,一峦清风可以醉人,在一帘烟雨里织梦,在一弯月色里沉醉。一朵嫣红凝香,一叶碧绿滴翠,沉静在自我的精神世界里,如此的与一花一草,一山一水,一茶一书,温柔相依,寂静欢喜。

有人说,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我却说,最美的时光,一直在心上。

日子是素的,阳光是暖的,光阴是静谧的,素颜薄面,草木莲心,淡雅出尘。闲暇的时候,采一缕明媚入眉弯,携一份诗意于心间,一段温暖的小字,犹如春来陌上花盛开。有阳光的味道,有花香的缠绕,有彩蝶飞舞,有翠鸟鸣叫。时光如简,素心如棉,草木清幽,闲花淡淡,清浅时光,相依而安。

我不是个诗人,却喜欢在诗里行走。喜欢挽一束明媚,揽一份诗意,与心心念念的人,一起赏一树花开,观一剪柳韵,听几声鸟鸣,看一朵白云,飘逸在天空。就这样静静的,与这个世界温柔相待,旖旎相逢。

人生很短,谁也挽不住飞逝的流年,何不好好享受眼前,守住每一分每一秒的幸福,珍惜每一个美丽的瞬间。

谁人不是红尘的过客?在人生漫长的打坐中,能够将指尖的光阴捻指成花,总会在某一个瞬间,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于时光深处,邂逅另外一个自己。这就是灵魂的隔世重逢,在无涯的光阴里,去寻那一朵前世的青莲,或是遥遥对岸的灯火阑珊。

山一程,水一程,能够挽着时光前行,抬头望见蓝天,低头看见花开,守住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清欢,何尝不是一种简单的幸福?所有的悲喜离愁,都是命运的赐予,在人生漫长的修行中,去感恩,去领悟。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幸福与美好,一直围绕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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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两位掌门人春天的故事哲理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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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掌门人春天故事

程颐:春日偶成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朱熹: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两首诗很短,只有28字。可能和现在的QQ个性签名或者微型博客差不多。加上程朱二人的身份,可以算是名人博客了。两首诗一直流传到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读书的,但是一般人读书就先背古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学很多的古诗,但是每个读古诗的人都先学《千家诗》;也有很多人连《千家诗》都没有念完,但是都是从前两首开始的,于是这两首诗歌便成为普及文化中的普及文化,众人皆知的文化。如果宋朝有博客或者个性签名,这两篇博文回复的人,转帖的,浏览的,恐怕是个天文数字。

这样的两首诗可以用“异曲同工”来总结。程颐与朱熹,中国历史特别是哲学史上首屈一指的两位大哲学家,思想家。有着同样的专业,同样的思想基础,也应该有同样的生活,同样的爱好。他们都喜欢春游,都喜欢吟诗,具体就体现在这两首异曲同工的诗歌上面。

程颐的《春日偶成》记述了他在春天里发生的一件趣事。“云淡风清”的中午,他“傍花随柳”在河边散步。他的欢乐远远超过身边同龄人所能表现的程度,于是听见了“偷闲学少年”的旁白。

朱熹的《春日》通过描绘泗水河畔的景色,发出了“万紫千红总是春”的高度概括。

两首诗都是春天生活的描绘,是游记,或者日记。都是大学者在外面散步时候的散记。或者是观察,或者是思考,或者是感悟。表现了学者的风范。在相似的爱好中,可以看见彼此统一的人格还有相互支持的思想体系。

于是有人开始探究诗作的原委。首先作为日记应该知道它们创作的确切时间。“春日”是立春那一天吗?可能是的,但也有可能不是。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两首诗歌都是春天写下的。但是春天,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春天,都是立春开始的。立春在这里即使不能当作确切的日期,也能算一个参考的日期,参考的时刻。在两位哲人一味地爱春,爱走,爱水之中可以看到更多属于智慧的属性。

孔子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仁者静,智者动,仁者寿,智者乐”。仁,是孔子思想中的人生最高境界,但是并不能说明“智”就不如仁。仁是一种人格的量度,智是智力的量度。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现在人说的智商。智力量表是很多的,而且也相对权威,像威克斯勒,像比奈西门量表,在很多地方仍然作为智力的依据。但是人格量表虽然有,发展却比智力量表慢得多了。现在还是只能描述,不能比较。所以也不能说程朱二人就不仁,但是可以看到他们是真正的智者。智者的诗,也就应该用智者的眼光来看。

程颐诗歌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善用了类对偶的手法,“云淡风轻”写出了当时的环境,“近午天”点出来写作或者活动的时间。“傍花随柳”写出了游览路上的景色,也简单的交代了游览的路程。这两句话的信息含量之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程颐了简洁的诗歌还创造了两个成语,用来表示环境,景色,乃至是社会的气氛,可以说是很了不起的。因为写诗容易,写成语难。在诗歌中创造成语的人屈指可数的,而在一首随意的“偶成”中,一篇类似于现在的微博类似于现在的心情的文章,日记的文章里面创造了两个成语,那不是高智商是什么?

朱熹的诗歌可能没有创造那么多的成语,但是“万紫千红总是春”也是众人皆知的句子。他的“万紫千红总是春”不仅仅是一句抽象的总结,“万紫千红”也具体地描绘了春天的景色。什么是景色?什么是视觉?其实人是看不到真正的物质的。看到的只是颜色。但是朱熹写的就是颜色!而且还有精确的数字说明,同时一句多义,不得不让人佩服。他们写的都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环境,却能让所有的人在春天的时候想起这样的诗歌,这是他们的高超归纳能力,抽象概括能力。

当然,相同的专业同样的环境,也展示了不同的人生。

相比之下,朱熹的诗歌在时间跨度上比较大。“一时新”中可以体现出来。要知道,事物平时都是量变的,外面的景物也是。第二天去看第三天去看和第一天去看到的景物肯定差不多。即使有一天叶子全打落了,还能见到地上的落叶呢。但是五天就是一侯,十天就是一旬,十五天就是一气,三十天就是一月。这样量变就积累了,变成质变了。“一时新”体现的就是这种质变。可以看得出朱熹有段时间没有出门了。起码得五天吧,快一个星期了。但是程颐是经常出门的,至少在诗歌中体现是这样。“云淡风轻“天天有,晴天,春天,都是这样。

其他的差别也就从这一点中来。也许是因为少出门吧,朱熹的散步是叫做“寻芳”的。他看春风是“等闲”地。朱熹的时间比较充足。但是程颐的“傍花随柳”是“偷闲”的。似乎就很紧张了,一会儿花过了,一会儿柳过了。可能又匆匆忙忙回家搞科研去了。“偷闲学少年”除了说他太高兴了,有没有可能是说他走得太快了呢?可能是因为朱熹出去的少,所以一次在外面的时间多,程颐出去的经常,所以一次就要不停地赶回来。

同时程颐出门是有伴儿的,至少是“粉丝”。否则没有人知道他多少岁,没有人会说他学少年。但是朱熹肯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个人吧,他的思考就远一些了他敢用“总是”的词语来说他看到的东西。但是程颐呢,只用了“将谓偷闲学少年”,意思是说他的是别人的话呢,不是自己的,更加不是客观的东西。

在这两个即是好友又是关注友人的个性签名里面,我们看到了许多对于自然的热爱,关于哲学人生的思考。

程颐朱熹是宋明程朱理学的创始人,在江湖上也能算上是“掌门人”了。他们的个性签名也好,微博也好,也展示了掌门人应有的气度和胸襟。

他们写的都是日记,但是因为写了春天一日里面所有关于春天的特性,变成了咏春的作品;他们写的都是个人的感受,但是因为这样的感受包含了太多的普遍现象,成为了真实的哲理;他们写的都是身边的景物,但是因为景物包含了所有地方的春天,于是成了春天的故事。这也许就是王国维眼中的“大事业,大文章,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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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放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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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只鸟,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关于鸟的知识,我略知一二,凭直观,受伤的鸟是只幼小的野八哥,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我小心翼翼地将鸟儿带回家,先用红药水给鸟儿的伤口止血消毒,再用洁净的纱布将伤口包扎好,把鸟儿养在笼中。

八哥似有灵性,一到我家就显得比较温顺。八哥食性为荤,待它惊恐状态消失,它开始张嘴讨食时,我就喂它精肉和虾。由于天气炎热,我将切成小块的肉和剥壳的虾放进冰箱保鲜,一日数次喂鸟,让鸟儿顿顿吃鲜,变质的食料鸟儿吃了易患病。我每天给鸟儿的伤口抹药,一周后伤口基本痊愈,不须包扎了,受伤的翅膀也能轻轻动弹了,鸟儿的精神也比以前好了许多,两眼有神,羽毛光亮。天气炎热的中午,我用凉水让鸟儿洗澡;闷热的傍晚,我用风扇给鸟儿吹风纳凉,只要听到鸟儿的欢叫声,全家人都很高兴;早锻炼,晚散步,我都带着它,为的是让鸟儿早日飞上蓝天,回归自然。

受伤的鸟儿在我家作客一月有余,家人一致意见,让我将鸟儿早日放飞。我生怕鸟儿的伤口和体力未彻底恢复,放飞后再遭不测,我就将笼门打开,让它在家里自由活动。它与我们也混熟了,一会儿飞上他的肩,一会儿飞上我的头,一会儿啄人的手,一会儿扯人的裤管,但从不乱拉屎,我真有点舍不得离开它了。

鸟儿是大自然的精灵,人类的朋友,留下它养着,其实是对自然精灵的亵渎,对环境生态平衡的不负责任。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该放鸟儿回山林了,在一个晴朗的双休日,我特意关照老伴买菜时带点活虾和鲜肉回来,老伴欣然应允,我带鸟儿出门前,活虾鲜肉让鸟儿饱餐了一顿,然后驱车将它带到市郊山林。

再和鸟儿亲近片刻,依依不舍地打开笼门,但鸟儿似乎有点赖着不肯出来,我只得将其从笼中抓出,往空中一扬,鸟儿扑愣双翅飞到树上,极不情愿离去。突然它扑扑翅膀点点头,朝我欢叫一阵,象是在和我说再见,然后直冲蓝天飞向山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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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席慕容散文读后感作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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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席慕容散文集。我读了一本她早些时间出版的《成长的痕迹》。老师还真没选错书,这本书确实让我深有感触。

读完席慕容的前几篇散文,我心中不禁油然而生对亲人的思念。她前几篇散文写的是对从前的记忆,都写出了自己对远在他乡的母亲的思念和对已故奶奶的不舍。作者用一些很短小的事通过细致的描写把那份感人的亲情充分、实在地呈现了出来,她那份对亲人无比的真诚打动了我。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的母亲,在家里她是在怎样地关心着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呢?想到这儿,我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突然振奋起了精神,就像为了我自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要幸福快乐地活过每一天!用成绩回报她为我所做的一切。

越往后,对青春对时光的不舍就越多,深奥的哲理体现得也就越多。有一篇名叫《荷花七则》的散文,作者就通过她开画展后发生的一件事表达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她的一位朋友看完她的画,十分羡慕她的生活。可席慕容的微笑消失了!要知道,完成一副画是需要多少心血多少时间去完成的,哪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与生俱来的呢?席慕容当时的感悟真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涤,她的用词十分自然、恰当,每一个字都沉重地抨击了我以及每个人心灵中的那些“邪念”。“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我并不后悔。我悲伤的只是,为什么很多观众都喜欢把画家当作是一个天生异禀的天才,却不肯相信,在这世间,没有一件事情是轻松或潇洒可以换得来的。”每读完这篇文章,那颗浮躁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平静。

也有些文章是作者对青春与生命的看法。这些文章的景色描写都相当生动,让我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种意境,进入了和作者一样无边无尽的回忆。这种回忆有时真让我感到快乐,但也时刻警示着我们时间的珍贵,我经常在想:如果所有人都来读读她的文章,世界上那些浪费时间的人还会多吗?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变得更坚强和明澈了,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这本书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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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在三月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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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花一世界。

烟花三月,百花争艳。樱桃花,梨花,李花,杏花,桃花,还有田野里那大片的油菜花。那一片一片的白,那一片一片的粉。

我爱田野里那一片金黄灿灿的油菜花,遍地金黄有它自身成长的心酸,有辛勤劳作的人们的汗水。那一片一片的金黄灿烂夺目,在众多的果树花朵中占有一席之地。

豆蔻年华,浮世如厮。谁会许我地老天荒,谁又会许我一花一世界。执笔书情意,抚琴唱心语。花开三月,香飘四溢,轻描浅唱。我在那一片灿烂金黄下等你来。

②一叶一追寻。

清江荡漾,绿叶成荫。那一树的嫩绿从枝头冒出,宣誓着新的生命再次张狂怒放。一直以来都在问“叶子的离开是对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于我而言,叶子只是为了追寻那满树的花朵吧!

一个人,一座城,一场梦,一叶一追寻。只愿你的那座城,那场梦有我的踪迹。在三月,春日暖阳之际,新的生命再次怒放之际,追寻着你的脚步,陪你一起看花开。

一朵云模拟成心的形状,一阵风拂划成念的样子,云飘走,风吹过。大大的城市,小小的我们。不同的阳光翻晒出我们的情谊,随心漫步,愿下一个转角就是你的幸福站。

③一曲一场叹。

吟一曲,墨色声弦凄凉;叹一首,落花无情惆怅。听笛子的悠扬,听琴瑟的声响。悠然的闲暇时光,品尝一杯清茶,用音乐的旋律分享不同城市人们的生活。

背一个包,为了走一段路;听一首歌,为了掉一滴泪;给你一本书,遇见那些曾经的自己。一杯咖啡,一盏清茶,一曲一场叹,轻吟浅唱。

我们总要走一些陌生的路,看一些陌生的风景,听一些陌生的歌。等到不经意间,才发现那些我们以为不会忘却的事就那么被遗忘了。无论是怎样的故事,总会留下一些欢乐;无论是怎样的遗憾,总会留下一处完美。

④一生为一人。

红尘岁月,展一卷心瓣,绽一世书香。掬清欢在手,书人生厚重。此去经年,惟愿你笑容暖暖。人生若只如初见,若可与我一起倾听岁月走过的声音。

紫陌红尘,繁华落尽。伊声曼妙,语语动心。在城市的灯光下,情感交汇的渡口,回望曾经,轻轻挥挥手,摇摇头。原来每一盏灯火的背后,都有一副温暖的容颜。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在忙碌,喧嚣的城市里,让心灵的城堡插上翅膀,带你走向平静。喜欢淡淡的看人生,静静的过生活。心若简单了,也就清灵透净了。

伊语:喜欢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喜欢午后的第一杯清茶,喜欢静静的聆听城市的喧嚣,也喜欢三月里的春暖花开。

我静坐在三月的渡口,闻着花香,等你来与我在花丛里翩然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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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书房结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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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我的书房里。一个人,在书房,就像一个人在这世界上,你想要怎样你就能怎样。可惜,这也是个梦想,要实现还真不容易。时不时的总有人走进我的书房里,不是现实中的人,就是幻觉中的人。

很多时候,我读书,是因为我很孤独。读书对于我就像在窥探另外一种奇特的生活,另外一种新颖的思想,另外一种味道的心情。我一翻开书就像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直到读完,合上书,回过神,眼前仍然飘着浮着许许多多异样的灵魂。他们爱,他们恨,爱了,恨了,仍孤独。爱与孤独是永恒的,恨与孤独也永恒。

什么是“好书”呢?这个我也说不清。但我觉得好的文字不仅是具有情感的而且是具有骨感的。有人总是说:写作应该贴近现实,写作不能不接地气。而其实,写作的真实状况是:你若越是投入写作,你也就离现实越远,你也就与理想更近。接地气也要看接的是什么样的地气。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

我喜欢读文学书,喜欢读小说,喜欢读诗歌,有时也会写一些。好的小说,在我看来,是那些写平日里暗地里很隐晦的人和事的,是那些平日里不好说或者不该那样做而又非常想去做的,只有这样,才有意思,读起来才爱不释手。好的小说,冥冥之中总会呈现某种命运。好的诗歌,在我看来,就是诗人的白日梦。诗是想不出来的。真正的诗人都具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每个字在诗人眼里都会具有更多的含义。好的诗句大都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人生越凄苦,诗句越美丽。诗句越美丽,人生越凄苦。生活是非常实际的,诗是不切实际的。人活着要实际,但又不能太实际。

只有关心生命的人,关心个体生命的人,才有可能接近文学。真正的文学,表现的全是独特的个体生命。文学之所以显得比生命更加丰富和神秘,恰恰就是因为它能够令人惊讶地感受神秘的生命。我之所以热爱文学,至今不愿放弃文学,就是因为只有在文学这个世界里,我的心才相对自由。

我总是对自己说:如果你还爱读书就说明你没有老。人老是不可阻挡的,文字却能永远年轻。不管你是多么老了,你的文字都应年轻,都应让人觉得干净。年轻,干净,就是美。我最失败的时候就是我写作时不是自己(生活中,我无法好好地做一个我自己,这已经是一个事实,我早就举手投降了)。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具有持久的价值吗?卑微的存在也可以企望伟大的时刻吧。

活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使我愉快的,除了阅读和写作,还有什么呢?还是阅读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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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轧高跷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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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春秋战国时期的晏婴,一次出使邻国,邻国都笑他长得矮小,他就装一双木腿,顿时高大起来,弄得邻国君臣啼笑皆非。晏婴借题发挥,把邻国君臣挖苦一顿,使得他们很狼狈。据此,轧(踩)高跷流传民间。

高跷,也叫脚把、柳木腿,是百姓自个乐呵的保留节目。它又有文武之分。文跷讲究扭、逗,或演简单的小戏;武跷注重技巧,像“单腿跳”、“扑虎”、“劈叉”、“跳高桌”等。遇民间社火、花会演出。

可我们老家那一带轧高跷,纯属是孩子们一种游戏。

我们轧高跷,不朝腿上绑,是用两只手分别攥着左跷和右跷,脚踩在跷杈上,脚和手带跷走动。

高跷不用专门做,就地取材,在山坡洋槐树林里、核桃树上、柿树上、杨树上,找枝平杈的树枝砍下。枝杈留一鞋底宽,用来轧脚。枝杈下方的长短,决定高跷的高低,但要有树枝形状来定。枝杈上方尽量留长些,留长了,轧高跷时,俩手攥住高跷的把儿,不用弓腰,短了,只得弓腰轧高跷。用树枝做高跷的,高一些和长把儿的高跷并不多见。

小时候,我和伙伴们经常在一起轧高跷。不定谁,过一段就拿出一对新的来,在街里,或者在谁家的院里轧一阵。刚开始,只是走来走去,上石头台阶。后来,我们就轧高跷进行“打仗”。几个人都可以,不分家,用胳膊轴抗或者用头顶对方,脚落地或者身子倒地为输,赢了的接着对付其他的人,最后胜利的人为跷王。

那次,海平拿了一付高跷,着实让我们羡慕得不行。海平的高跷是楸木,是从大寨山脚下的大树旮旯楸树上砍来的。大树旮旯在荒无人烟的深山。楸树木质较坚硬,壮实又不脆。他去那里割柴,爬到楸树上砍的,砍时还差些从树枝上掉下来。他那付高跷总共有一人多高,在平地没法立上去。海平上到高堾上,把高跷搁到堾下,俩脚平着轧上去。海平轧在高跷上,威风凛凛、迎风破浪,我们只能仰头看他。我和几个伙伴坐在桥上,抱着自个的高跷看他表演。只见海平大步流星,转眼就到了柳沟,又转眼回来了,他从桥上走过,下到河沟,一支高跷轧在水里,用另一支高跷破开水坑上的冰块。一会儿他返回来,轧着高跷竟然坐到了街边伸在半空中的核桃树枝上。他把高跷挪开,俩脚在半空悠来悠去,好不自在。当然,“打仗”谁都不是他的对手,平时他就经常当跷王。在他跷下,有俩伙伴从他身边逃跑时高跷劈了杈,高跷不是高跷了,成了一根棍。很快,伙伴们都败下阵来。迥然天寒气逼人,海平头上却是热气腾腾。

有时,我和伙伴们在冰上比赛轧高跷,看谁在冰上高跷轧的时间长,上冰台冰坡次数多。在冰上轧高跷,摔跟头(跤)的事会经常发生,特别是上冰台上冰坡时,那跟头摔得啪啪响,摔得展呱呱的厉害,两支高跷也滑到了一边。

也有轧高跷听新房的。小宝是腊月娶的媳妇。前晌媳妇进了门,说去茅房解手,一去不回,不知藏到了那里,后晌也没见到,气得几个叫新媳妇嫂子的孩子嗷嗷直叫。傻小和伙伴商量,夜里听新房。等新房里的人走净,媳妇跑回新房插上门。关灯后,傻小几个人就悄悄凑近了新房窗前。可窗户高,他们听不到啥。傻小并不傻,来时带了一付高跷,这会儿排上了用场。他轧上高跷,身子靠在窗台上,耳朵靠近窗户。傻小听到新房里新媳妇嘻嘻的笑声。其他几个也想听听,傻小愣是不下来,又不能说话,其中一个小子去夺,傻小站不稳,从高跷上叽里咕噜掉下来,一伙人一哄而散。

还有一年初冬,响沟那条河下游东边靠山有一道弯,不知咋的风刮了一弯树叶,弯上边是高台,从山上下不去,这边又是水。当时弄柴火就那几种:砍柴、割茅草、搂树叶。搂树叶时,要是发现厚厚实实一堆树叶,不知有多高兴呢!可发现弯里树叶的几个人,只有望而兴叹。那天叫海平撞见了,他背着挎篓、爪耙,轧高跷淌过了河,一会儿就背了一挎篓干树叶回来。别人看见了,一个劲儿说海平捡了个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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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戴眼镜的农夫散文

全文共 3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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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前,我们一群基本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湖鸭子一般涌到了湖乡农场。

读书的时候基本不读书,学工学农,车间清铁屑、田间插稻秧、河堤担泥土……当然也没怎么苦力的干活,无案牍之劳形,有泥土的芬芳,不时还有快乐的嬉笑。嬉笑着不大读书的最大好处是全班没有一个戴眼镜的。

来到队上的那个黄昏,却看到了一位戴眼镜的农夫。镜片反射着血色残阳的红亮光晕,把他一张很男人气的国字脸映衬得生机勃勃,这眼镜的另类效应,再加上高高的个头,使他在收工回来走在窄窄田埂上的一长溜男女劳力中透出一种鹤立鸡群的味道。

很快,我们弄清了他姓史,史什么弄不清,也不必弄清,反正全队老小都叫他史眼镜。不几天,我们跟他熟稔了。在他家里打牙祭,听他摆龙门阵,一盏煤油灯灯芯拧出老长一截,窗外悠悠荡过来的微风摇曳着还算明亮的灯光,不时打在他的眼镜片上,一霎一霎地闪烁着有几分莫测高深的光波。

毫无疑义,史眼镜是一个农夫,一个有家有室有儿女的农夫。守候着一间”茅檐低小“、门前茵茵草的泥墙草顶房,一个婆娘两个崽女,还有成天用来挣工分的广袤田畴。乍一看家徒四壁,可吃饭、干农活的家什还是一应俱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牛犁耙、插秧割稻、脱粒扬场、手挖肩挑、开渠筑堤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工分底分自然是拿足十分,农忙时双倍完成定额每日赚20分工也不在话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夫。

然而,从他的眼镜、从他言谈举止间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气质,很难看出他是一个农夫。就算裤腿挽得高高的,出水就有两腿泥,周身也没一个泥点点,一身洁净却不耽误高效率干农活。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嘿嘿地笑了两声,然后很贫下中农范地用裁切得很小的薄薄细细的草筋纸,把廉价的烟丝熟练地卷成喇叭筒,递给我们中的一两个小伙伴,自己叼一支,一根火柴点燃三支烟,几个人吞云吐雾一番之后,史眼镜的话匣子才正式打开——

从本质上来说,在湖乡农场干农活的都是农夫,你们初来乍到的,也是,不过是打着知青牌子的新式农夫。我是农夫,就像你们说的戴眼镜的农夫。可我同时也是知青,是1958年下放的上海知青(呃,我说小周不要把嘴巴张得这么大,能伸进去一个拳头似的)。是呀,是比邢燕子还早。高中还差一年毕业,祸从口出,差一点打成右派,因未满十八岁,逃过了这一劫,可逃不过接受再教育。就这样来到了这里,一呆就是十几年了。

刚来的那一年,我可不像你们这样热热闹闹,几十个人蜂拥到一个队上。我可是落难的孤雁一只,队部的一间小茅屋对于我来说也显得好大好空落。白天干得肩酸背痛,夜晚对着无边的黑暗,脑海里走马灯似的转着平白无故遭受的政治打击,除了操起二胡拉几曲刘天华、阿炳的曲子以外,就是长吁短叹,抑或是孤狼一样地狂嗥几声。现在回想起来,至少有上百个夜晚,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过了好久,我才知道,其实那些个日子,我也并不是孤独的。有一位质朴清秀的村姑一直默默地谛听我的琴声,当然也在关注我这个制造琴声的人。她家就在我隔壁。琴声在她父母听来,十分聒噪烦人,好几次都要赶到我窗前出面制止,可每次都被她拦住了,说她就喜欢听这个,比那些个花鼓腔的样板戏和本乡花鼓戏要好听不知多少倍。有几次趁她父母睡了,还悄悄跑到我窗外,偷偷打量我几眼,其实看到的只是一个黑影,剪影,更多的时候是背影,偶尔也有侧影。后来,这个念过高中的姑娘不止一次地说正是我这拉二胡的侧面剪影,还有我拉出来的琴声,不知为何产生这么大的魔力,让她日夜守候着,夸张一点说还有点让人痴呆入迷的味道。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发觉身后有一道看不见的影子在为我做了些什么。有时候插着插着秧,中午回去睡上一大觉,下午再来田头,发觉田园自动化似地多了好一片“绿地”。类似的情形在收割季节也不时出现,吃饭时离开田头,镰刀草帽搁在一块,返回时往往多出一双雪白的纱手套。夜晚带一把二胡独自出去散步,对着一大片稻田或棉田狂吼长啸,应和着青蛙蟋蟀们的歌唱即兴胡乱拉上一曲,然后回到自己从来不锁门的窝,油灯一点,发现狗窝变人居了,窗明几净,脏衣服全都洗净一一晾晒在屋檐下。我想我史眼镜一向独往独来,怎么会招人青睐,以致有“田螺姑娘”暗中光顾呢?

有一回我留了个心眼,照例带琴出门,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到半个时辰,悄然折回来。无声无息地缓缓推开门,“田螺姑娘”这下可被我抓了个现行:油灯下,这位清秀村姑正弓着腰,从床底下翻出衣裤袜子一大堆,装一脸盆,伸直脊梁站起来一转身,明媚的目光就撞在我500度的近视镜片闪烁的光波上,那一刻,我感觉这是我所见到过的最美的目光,最让人心酥的眼神交流……

就这样,我们很快走到了一起。对于她,同我这样一个仅次于右派的有政治污点的人结合在一起,是要冲破重重阻力包括同她父母彻底闹翻的风险的。对于我,残存在内心的一点点返城、返回大上海的侥幸,同眼前这个姑娘比起来,简直不足挂齿了。我明白了就我这个现状,即使返城了,也仍然逃不脱孤独终身的命运,我就把我的终身绑定我心爱的姑娘,守候湖乡这块多情的土地吧。

也不知她怎么斗赢了父母的,也许是两位长辈爱女心切,再加上内心深处也并不在乎这类看不见摸不着的政治问题吧。总之我们很快完婚了。我实打实地感觉到,婚后,自己简直变了一个人,所有的孤独愁闷,全都逃往了爪哇国,代之而起的是爱。爱我的爱人,爱我队上的农夫,爱这片土地,真的,像艾青一样”……眼里常含泪水……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不含泪水,戴着眼镜的我,更加真切更加动情地用目光加镜片光抚摸这片土地。

几年后,我们在收获越来越多工分的同时,顺势收获了两个可爱的娃娃。哦,不,应该是三个,没看到你们大嫂的肚子又鼓起老高了吗?

我们这一帮子,没有读过什么书、自然也没读过什么有震撼力的爱情故事,那个晚上,用耳朵读了史眼镜这近乎传奇的的爱情故事,没有谁不被深深震撼了。爱情,是多么的美好呀!美好得把幸福播撒在这篇辽阔无垠芳香四溢的沃土上……

接下来的几年,我同史眼镜大哥学到了不少农活,特别是既能提高工效又不把自己弄成个泥猴的一些诀窍,还受他的感染,读了一些书,其中不乏水稻棉花栽培、田间管理方面的农书,甚至连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他也给我讲解了好几个章节。

熟读农书的史眼镜,可不是抽象地守候湖乡,也不会就农业问题泛泛而谈,而是通过他爱人、通过其他农夫的口耳相传(他本人因所谓“政治上有污点”而无从公开谈论),为队上贡献了不少春耕夏初秋收冬藏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即便只是部分地落到实处,也产生了令人大开眼界的实际效应——粮棉单位面积产量明显高于邻队,我们的支书队长屡屡被分场树为典型,出席农场乃至地区农业学大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史眼镜永远是漠视荣誉的,他说如果把荣誉当成一种果实,他是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事实上,就他当年政治处境而言,也是没有问鼎收获的资格的。当年,对于我们知青来说,这果实还包括我们知青趋之若鹜的返城。有一次我还试探着问他,这几年来,一拨又一拨的知青返城了,你也是知青,而且是咱知青的祖师爷,不如活动一下,也把自己“返”上去吧。可他只是轻轻摇摇头,淡淡地付之一笑,什么也没说。

我明白他的土地情结了,当然我不是第一次明白,这一次只是进一步明白他绕上这种情结也已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他的幸福,他和他爱人的幸福,他全家的幸福,大抵是要永久性守候且扎根在这篇沃土了吧。

时间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去年冬天我回农场队上,首先就打听咱眼镜大哥,是否一直守候着这里。还没问两个人,就看到了他,却没看到他的眼镜。年逾古稀的他,因老花与近视的博弈,折中出的结果是他竟然要同长相厮守几十年的眼镜拜拜了。不是听另一位当年的湖乡好友介绍,我还真认不出他了。

是啊,岁月催人老,白发白须,眼镜取下了,换谁谁也难辨认了。可一经重逢,他依然笔挺的脊梁、依然坚毅而睿智的眼神,说起话来依然是三句话不离农事的“土语”……这一切,多么熟悉,多么亲切,活脱脱把当年那个气质不凡的眼镜农夫推向我的眼帘。我除了一如既往肆无忌惮地叫他“史眼镜”之外,也不晓得用别的什么称呼来叫他,来表示我的亲昵了。

哦,戴不戴眼镜,他永远是我的眼镜大哥,守候湖乡的眼镜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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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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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余的散文。读余光中先生的散文总会从文里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蓝,这种被淡淡的蓝霭氤氲包裹的气息,又总能牵引我深深的走入文中,去感受作者的心里世界,随着他的文路去触摸他的天空、他的雪雨霁月、他的深深思乡情愁……

每篇散文里作者无论走在哪里,身在何方,都有他那颗炽热的思乡情怀总在系恋着祖国,思恋着故乡,无论夜里醒来的床前明月,还是梦里阳关的大道,无不是作者行途中执着的灯盏,引领作者的心回归故里田园,投入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余光中的文字贵而不浮,绚丽而不虚幻,温婉而不俗媚,他的文字大气磅礴,不愧称之为文化大家。正如杨克所说:“余光中是中国最好的散文家之一,他的散文浸淫着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有一种中国的文化底蕴,比较华美。”

借用杨克的话来对余光中先生的散文简评结笔,也正是抒出我对余先生的景仰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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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的包容的散文

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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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为我的启蒙老师,爱上了教师的职业。我的启蒙老师是个小巧可爱的女教师,她灵动的眼睛、悦耳的声音,尤其是那纤长的手指,即使在你犯错的时候,总是那么温柔地抚摸着你的头,让我有说不出的享受。

那时,我是村上的孩儿王,一班大大小小的孩子,总是在我放学后,被我叫到我家屋后,听我讲我课上听来的东西。我拿块小些的红砖,划写在水泥墙上,就权当是粉笔和黑板,过了做老师的瘾。听着他们在下面说“老师好”,一边脸红一边得意。

没想到,十几年后,我真的走上了三尺讲台,开始了我做教师的生涯。

我回到了家乡,回到了老师所在的学校,和我的老师一起上课。第一天遇到老师,就看到了她的微笑,一如多年前那么年轻。她竟是不老的!也许当老师的都不容易老,因为他们教的是天真的孩子,因为爱着这群孩子,他们的心永远都是年轻的。

我开始模仿我的老师当一名教师。

下课,我跟孩子们一起跳绳、跳牛筋,上课,我给孩子们讲故事,讲道理。我和我的老师一样,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在孩子信任的目光里,我陶醉,我满足。

第一次对工作感到头疼,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个男孩子:陶。那是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学习不怎么样,但是对打架却很内行。每天会有孩子到我办公室来报告他打架的事,每次看到他站在我面前,我总忍不住头疼。

他那样倔强,不像其他犯错的孩子那样低头不敢正视我,他的眼睛直视着我,总是第一个开口:“他先惹我的。”我看着他脸上旧疤犹在,新疤又来的样子,想不到解决的办法。后来的家访中终于了解到,他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崇尚拳头解决一切的人。而且,在那个村上,是极权威的。有一次,陶打架输了,他的父亲拉住想跑的他,对他说:“打不过就丢砖头,你不怕死,人家就怕你!”我的心沉甸甸的,我说服不了那位父亲。他认为他的教育方式是让孩子成功的唯一途径。那些日子里,我沉浸在作为教师的失败的情绪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次下课后,我不经意中发现,陶居然在帮我的老师提水。后来打听才知道,因为老师教的是低班,每次大扫除都是老师亲自去提水的。后来一次,陶看到老师吃力的样子主动上前帮忙,老师高兴得把他叫到教室,要班里的孩子学大哥哥。之后,每次大扫除他都会主动去帮忙提水。“这真是个热心善良的孩子啊。”我的老师眯着眼,看着我微笑着说。

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的地方,老师们都这样教我,我却总是抓着孩子的缺点不放。我自责起来。

第二天的晨会上,我把他的事匿名说了一下。还叫大家猜猜谁是低年级小朋友学习的榜样。在同学们相互猜测的眼神里,我看到他羞涩、满足的笑容。当我拖着他的手,让他站到讲台上、孩子们用吃惊又羡慕的眼光看着他时,他的脸红了,我知道,那是第一次获得赞美的快乐。后来我找机会对他说了对他的期望,跟他说了一个真正值得人尊敬的人绝对不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的人,他终于第一次点头同意了。

之后他的行为尽管还有反复,但在一次次对他优点的赞美和缺点的提醒中,他打架的坏习惯终于改掉了。一个学期下来,居然还选上了小队长。看着他佩上了队长标志,看着他一脸骄傲的样子,我想欣赏的作用真的是无穷的。

就像老师说的,作为教师,爱我们的学生重要,爱一个有缺点的孩子更重要。

去年,我新接的班级里发生了一件事。小龙邀请他的好朋友顾到家里去玩,结果之后就发现妈妈的手机没了。他说是顾拿的。班级里的孩子都把顾叫作小偷。

班主任和我找顾谈了好几次,他都一口咬定自己没拿。我们觉得很头疼,但是不解决,我又坐立不安。不是他拿的还好,要是他拿的,我怎么可以放任不管呢。

我接着好几天都把他叫到办公室谈心,故意不谈手机的事,只是推荐了一些书给他看。谈自己对他的看法,说他的将来。当他相信老师确实是关心他、信任他的时候,我不失时机地告诉他我小时侯犯的错,后来怎么在老师的帮助下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最后我把我的老师教我的话送给了他:“知错能改,扇莫大焉。”叫他查查什么意思。

第二天他在日记里写道:“老师,我知道你的意思。看我的行动吧。”

我去上课的时候,经过他们班主任的办公室,她叫住我好奇地问我:“池老师,你用了什么办法,这孩子终于写封信承认了错误,昨天还把手机和信放在我抽屉里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下了。在跟班主任商量怎么处理的时候,我们一致认为尽量在不伤害孩子自尊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在跟双方家长沟通以后,终于取得了令人欣慰的结果。

我在孩子的日记里写道:“看到你真正理解了老师送给你的话,老师很高兴。你那么聪明,你的前途一定是美好的,忘掉过去的,重新开始,老师相信朝着正确的方向,你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就在这个期末,从未进过年级前六名的他三门功课成绩总分进了年级前六名。

做老师的,不单是教孩子知识,更是教孩子做人。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爱他们,包容他们的缺点,给他们改过的机会。我的老师是这么做的,我想我也会这么做,如果我的学生将来做老师,我也希望他们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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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之若命经典散文

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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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时间使你放纵,空间使你禁锢。你必须生活在这样的时间和空间之中,有再多的无奈,也只能用生命的时光去消蚀那无奈,对于生出的太多的不幸和痛苦,应在时光的放纵中珍视生命,在空间的禁锢中释放思绪,寻得一点安慰,偶而间捡起点欣喜,倘若你想摆脱那太多的无奈,是无意间亵渎神灵,难得真命。

生活里会无意间给你惊喜,只有安之若命,在平静无求中获得真义,在无奈中创出一番新的天地,无奈是思遐不弃的一部分,伴随着跋涉之路,点点闪亮星光象银子般满足你原本贪贱的心灵。

选择安逸的生活,没有忧虑愁肠,能够随心逐意,谁都向往的。然有几何能过上这样的日子,究其原因还是俗缘的孽因不去,所追求的安逸生活是以物质为基石的,由金钱铺垫。她所求的话,要有细小的获得,都会视为天赐的宝物而珍惜,会无尽的满足,且因满足而心里不安,决不会是心安理得。

很多人都在奔忙,为的是改变生存环境,改变自己的命运,积累起财富,虽然有失人道的主张,但也是可以凉之,以付出去求得心愿的东西不失为纯朴的,能够用一生的努力去改变点什么,也是对生命时光的尊重。

拥有的理当珍重,身外之物不必强求。珍贵的东西不在于贵重,在于真心地拥有,一粒粟米,一滴清水、一寸粗布,对于你都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你的生活就是这样的简单,太多太重的东西对于生命功能不会有太多太重的价值,金山银海你会食用吗?只有对你现在拥有的珍藏在心里,那心会永远满足的,不会生出非份之想,心永远是安宁的。

拥有财富、权力,不能算是完美的人生,高处不胜寒,高贵也是有难处的事情的,最起码享受不到自然的风情,最朴实的民俗,底处的好处是享受不到的,这是天意的安排,就是拥有这个世界,也不可能拥有这个宇宙,始终是有缺憾的,这才是根本的东西,是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叙说的,更没有含有什么哲理,本来就是这样,是亘古不变的。你拥有了财富、权力,你能拥有民心吗?你拥有了民心,能拥有历史的评说吗?人生其实不需要完美,不完美的人生才是真实的。

你看着彩云飘逸悠闲的时候,你能否想到天堂的华丽,能属于你吗?你如果到了山巅俯瞰大地的时候,你的伟大,大地的渺小,但永远改变不了你属于大地的真实。你如果畅游大海,那丰洁的浪花拥簇得你心猿意马,但浪花永远属于大海。如果你是一棵大树,飘落的每一片叶都不属于你,永远属于大地——你能舍弃这些臆欲,你的生活是世上最完美的,所有的快意都属于你。

件出了生命的时光,却失去了乡情的空间,拥有了一方天地,时光却消逝在生命的歧路上。面对荆棘飞沙却步的时候,失去了海市蜃楼的美景;步入暖阁华亭的时候,失去的是天堂。拥有得心虚,失去得彻底。生命是一条长河,当应面对不同的风景,处得坦然,那么就是惊涛赅浪,还当是一帆风顺。生命是一个舞台,演得真切才有观众,才能塑造你的形象。生命是一瞬间掠过天空的光,能否划破夜空,关键不在包装,在内心的力量。生命是一个符号,画得顺手入眼就不要刻意地做作。

很多人是善于伪装的,伪装使这个世界有了太多不幸的人,就是表面风光鲜活,但内心是虚无的、痛苦的,当走完一生的时候,自己都不知今生为何,今生如何!

安之若命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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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田园人家散文

全文共 2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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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走进乡村

这个小村庄被大片的绿色包围着象是一个岛屿。清新湿润的空气里偶尔传来阵阵牛粪与腐草的味道。泥墙土院、鸡鸣狗吠,一切依然是多年前那未曾改变的旧模样。

既然是老模样就少不了麻雀们的热闹,它们响亮欢实的叫声交织成这里最独特最热闹的一种音韵。五个一群三个一伙站在人家的墙头院子、树叉上,叽叽喳喳、一惊一乍,就像是爱搬弄是非的“长舌妇”们。想从它们那里瞧出点什么,可惜鸟儿光顾着它们自己的事情,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线索,一缕烟的功夫便你追我赶地又飞往别处了。

一只老牯牛拴在树下,它倦怠了?还是象一位经历了很多事情的老人,把流年的岁月当成了一块点心,慢慢回味慢慢咀嚼,不管是痛苦还是快乐,牯牛都没有任何表情。

芦花大公鸡是无所谓的。它漂亮美丽,正值壮年。不知道什么是忧患。它那色彩斑斓的“外衣”让我想起小时候做毽子时的快乐。毽子只能用公鸡的毛做。母鸡的毛短做出来笨拙得很。那时生活贫困,家家都养的是下蛋的母鸡,公鸡很少却也得等到过年才能杀鸡取毛。因此我和许多小女孩的愿望一样,就是谁能给几根鸡毛。如今芦花大公鸡的毛再美丽都已经过时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里的孩子都已经不玩这个了,至于玩的是高级的还是低廉的,孩子们恐怕都没有时间去摆弄了,他们对付的是铺天盖地的作业。骄傲的芦花大公鸡后面一直跟着几只母鸡,它也有三妻四妾吗,瞧,那只被落下的母鸡,它摇摇摆摆急速奔来的样子是多么笨拙好笑啊!

乡村的狗倒是变了品种。它们没有了高大的外形,就象人里面的矮子一样没了自信,吠声也就可以和稍大一点的猫相比较了。

地里头丈把高的麦苗,经过季节之手的摩挲已有了成熟的气息。这阵子的农人闲下来了,只等着麦熟果黄呢!也许离城镇较远消息闭塞,他们并没有出去打工的意思,无论寒暑都习惯地两手筒在袖笼里一起唠唠嗑,说说谁家的媳妇好,谁家养的羊儿多,秋冬可以买个好价钱……老农们的脸上沟壕纵横,如同是麦田里一道道垄沟。他们的衣着和岁月一样久远,但农人习惯了这样没有波澜的日子,因为他们很少走出这个“岛屿”。

二  乡村老婆婆

施工中的一天,我来到一棵树下靠着麦垛休息。

迷迷糊糊中,隐约地看见一个老太太歪歪扭扭的朝我走来。她一脸的慈祥笑意,还提着一个布兜。我有些惊讶的坐起来,只见她从布兜里掏出几个冒热气的包谷说:一个女人家干这么累的活,够辛苦的啊,家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就掰了些包谷煮了,新鲜着呢吃吧!

肚子倒是不饿,有了说话的我也不寂寞了。老人说:家里太穷太乱要不早就让你到屋里休息了。我说:这里很好,凉快的很。

老人似乎很信任我,很快地就打开了话匣子。

那年,老人和老伴为收留一个流浪儿而高兴。这个孩子当时一直是昏迷不醒的,很多人都说是养不活了,就是养活了收养一个这么大的孩子,让他打心眼认这个家似乎不是那么简单。村里许多人都不很支持他们这么做。

婆婆和老伴没有听从任何人的劝告,他们倾尽所能为孩子医好病养好身体。小男孩的菜色脸庞有了些红晕,换上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特别招人喜爱。流浪儿似乎也很乐意把这里当成了家。

家总算圆满了,老两口有了精神,他们在孩子到来不久就在村上的小学给报了名。有了书读有了温暖的家,有了孩子甜甜的叫声,幸福在这一家人脸上绽放。

可惜好景不长。为了念书的孩子为了家里多出一碗饭,本来老两口生活并不宽裕,这下更添几多愁肠。没有别的出路只有靠卖菜为生。他们早出晚归,腿脚一刻不闲,老伴很快就累倒了,不久便撒手人归。

刚刚起步的家就这样坍塌了,婆婆和孩子少了依靠,生活穷困极了。没钱,孩子也读不了书,但他也不愿跟着婆婆在地里头吃苦,于是村子里又多了一个偷鸡摸狗的无赖。老人多次苦苦相劝也无济于事。最后竟不辞而别。

老人夜思日想、牵肠挂肚。哭的没有了眼泪。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的儿子终于有一天回来了。

外面流浪多年的孩子已不是孩子摸样了。他还领来一个比他年龄大很多的一个女人和一个不过几岁的孩子。老人没有办法,只好让他们住下。那个女人的眉眼之中流露出的是一种刁钻与狡诈,根本不象儿子说的无家可归的样子。每每儿子不在家的时候都对婆婆恶语想加。

老人原本身体就不好,又气又累。便偷偷规劝儿子说:自己还有些积蓄让他好好找个女子成个家,不要和那个不明不白的女人来往了。儿子假装听从,当老人把钱递与他的手中时,便领着女人又踏出了家门。

从此,老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婆婆讲叙这个故事时,一直是平静温和的。似乎讲述着一个于己无关的故事。她掰啃着一个有些老的咬不动的玉米棒子。所剩无几的牙费力的咀嚼着,象是咀嚼一段艰涩的人生。老人是微笑的,全然没有积劳怨恨的样子,也不似饱受折磨后的一腔怨气。从老人身上看到,艰难困苦的生活可以使人容颜衰老,但不能因此就让一个人对生活就失去了信心!

每每我在辨别这个小村庄的方向时也在辨别那里的房子,哪家最寒酸最窘迫。老婆婆如何在漫长的岁月里坚守,在孤苦冷雨中度日。所幸的是,每次见到的老婆婆,见她并没有增添多少的憔悴。

简短的话语,匆忙的告别。大家各自有事,她拾着路边的瓶子,我坚守着工作岗位。无法探知她的境遇,她也不似有倾诉之意。每次给她带些的牛奶和食物,老人都很开心。

老婆婆纵然有太多苦难,但她平和的心态和坚强的个性一定会冲散生活中的不愉快。她会很好的生活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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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八月桂花香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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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清凉,刮起了微冷的风,他出门加了一件外套,急速骑车奔向公司。路上的风景和人流都与他毫不相关,他只是奋力的骑着车,略带一点点饥饿和寒冷……

他快步走进公司,打卡,看到上面显示8:54分,今天没有迟到。而后坐在电脑前开始计划一天的工作流程……

电话铃声响起,项目组长叩他。他得到消息,这个项目就此停止,客户改变原有的初衷,合作已是遥不可及。对于其中所存在的变数和客户所表现出来的尖酸、刻薄、自私的人性特征,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悲喜人生经历,早已善意的给予提醒,然而也只能仅此而已。因为这个世界不可能会随他的意愿,变换花开叶落,他不能阻止任何结果的发生,只能带着滴血的伤口和旧有的伤痕,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

八月桂花开满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满月飘香。他拖着行李走出车站,行李很少,只有两个皮包。这是他很熟悉的城市,曾经在这里生活了整整四年,有很多快乐、痛苦、微笑的面孔留在他的记忆之中。

他更像是一个从北方城市跑来的逃亡者,没有精神,只有忧郁的面孔,而就在一个月之前,他还在这里尾随着列车径直跑向北方,在乌黑的车道上留下他落魄的背影,车里坐着他心爱的女人……

时至今日,每当这种情景显现于脑海,他的心便开始如刀割般疼痛,周围的空气向他逐渐的压迫过来,让他难于呼吸,接踵而来的是阵阵的头晕,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让他感到整个身心沉重,一种世间无形的重担向他缓缓的压下来,他的头已不能再次,哪怕是微微的抬起,一股殷红、粘稠的液体从他的鼻孔猛烈喷出……

路过挤满人群,排出蜿蜒长队的检票口,他停下来,放下手中的提包。那是在他记忆中异常熟悉又令他极为痛苦的故地。一个熟悉的倩影仿佛再次浮现他的眼前,站在长长的队列之中,那个女孩跨着提包,烫着微微的卷发,秀丽的面容下,是一双忧郁可人的眼神。

他从门口兴奋地跑进来,手中拿着两只冒着冷气的冰糕,女孩微笑的看着他,接过一只和他一起幸福的吃起来,在闷热的空气中散发着淡淡清凉的甜蜜……脑海中的场景离他是如此之近,恍如昨日,而真正日期也不过仅仅一个月之前。

那个和他一起在暑热的七月下品味甜甜冰糕的女孩,叫做林梦,卷发,戴一付浅蓝色的眼镜,他喜欢称呼她梦,现在他们天各一方,梦独自一人穿梭于北方那个繁华的都市,而他则选择在这个古老城市静静的抚平岁月的伤痕。

他们把四年的青春时光都献给了同一所大学,却又在这四年中擦肩而过,直到一次偶然的机遇,在朋友的介绍下于北方的那个城市,欣然相遇。

她的回眸一笑,在透过高大槐树的夏日阳光映衬下,显得格外美丽诱人,一眼便射穿他为海所冰冻起的心灵国度,割裂开了海给他留下的情感伤疤,他的心神为之一震,便再次情不自禁的陷入了又一段爱情之旅,再次轮回了失去爱人的哀伤,又加之了朋友背叛的苦痛……

那个城市的过往云烟和冷漠的面孔,已在岁月的沉寂下逐渐离他远去,至今他的记忆模糊,只有拥挤的人群,噪杂的汽笛声。那张可憎的笑脸和一双忧郁的眼神,若隐若现,时而让他哀伤、心痛不已。他挥手向遥远的北方云雾拼力抓去,却只在清晨的薄雾中,抓的片片零碎的清晰记忆……

北方城市的最后一个清晨,他拖着一夜未眠的疲惫,起床、洗漱、刷牙。他的面容憔悴,贴近冷漠的水龙头,在水开始流出之际,眼泪脱框而出,散发着浓烈的苦涩与无尽的忧伤。他用眼泪混合净水,清洗憔悴的面容,突然之间万念具焚,他感到这个城市所有属于他的一切皆为虚幻,他再次失去的爱情,还有那份已经得到的高薪职务……

他决定离开这个让他两次极度伤心的城市,永远的离去,不再回来,因为所有的梦已破碎,所有追寻的足迹,都被伤心绝望的泪水,静静洗去。他不明白年轻的生命里究竟做错了什么,要忍受爱情带来的如此巨大苦痛,或许爱情本没有对与错,拥有的只是痛苦和快乐。而他很不走运,只收获了无尽的痛苦,忘却了快乐。

他无精打采的来到公司,默默的辞掉工作,面对同事的挥手告别,努力地挤出淡淡的微笑,而后转身离开,径直奔向车站,买了一张离开这座城市的车票,他不确定将要去哪里,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离开。

他和梦约好,晚上在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见面。在早一些时候,他去车站接她,然后他们来到初次见面的老槐树下,默默相望。他为梦唱了第一只也是最后一只歌,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为女孩唱歌,歌声充满无限的忧伤、痛恨和彻底的失落,而后他们拥抱,彼此没有多余的言语,道一声再见,他轻轻的转身,离去……

他默默的通过检票口,准备上车,手机响起,是梦:可以留下来吗?真的不希望你走。他静静的看着屏幕上的信息,冷冷的笑着,这是他在昨晚说出再见时,还梦寐以求的话语。然而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已在他的记忆与睡梦中淡淡的老去……

他看到天空飘起了白雪,漫天飞舞着火红的樱花,整个世界苍白,雪舞着樱花,无边无垠,他感到无比的寒冷与孤独,裹紧衣领快步钻进车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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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散文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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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组图,放在我的图库有些时日了,迟迟不敢落笔的原因,是怕这白发人黑发人的人间大悲,让我揪心的痛!悲悯到窒息。古人说,人生三大悲剧:幼年丧父、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而这世间还有多少白发人经历了大半生的风雨坎坷之后,还要经受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余生陷入茫茫无助的绝望。

爹娘的心肝宝贝啊!爹娘老去的依靠啊!恶耗掺杂着血腥,我们等来的是你,苍白如纸,满嘴是血,冰冷的遗体。白发人哭得死去活来,这伤心欲绝的老泪,如血滴落在你冰凉的脸庞,你却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白发爹娘,再也没能张开嘴巴叫声爹娘。至此,一路孤零零地远去,带走了白发人的欢声笑语,带走了白发人温馨幸福的快乐生活,更带走了白发人的灵魂。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足以令人唏嘘,令人崩溃,令人惋叹,令人痛不欲生。问这世上,哪个父母能承受如此之痛?黑发人,就这么的去了,离开家,离开亲人,离开我们这共同的世界。不给白发人留下一丝一丝的念想,或是最后一丝一丝的希望。只有决绝的事实,让可怜的白发人无法接受,肝肠寸断,这难堪的生生永别便是死亡的最残酷之处。

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来世间最惨痛的遭遇莫过于此。而若黑发人是独生子女,白发人的惨痛就更是雪上加霜。生死无常,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就这样突如其来,就这样毫无征兆,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命之火就这样熄灭,生命之路就这样嘎然止步。

你走了,你永永远远消失在茫茫人海,把无尽的痛与思念留给苟活的白发人。滚滚红尘中,一条长长的生死界河隔断了白发人与黑发人深深情,浓浓爱。以后白发人只能在无数个梦里去见你的音容,去聆听你的叫唤,以后白发人老泪成行,甚至哭瞎了混沌的眼睛。

人生苦短已是不尽人意,偏又有“旦夕祸福”,人虽贵为万物灵长,却又有太多面对生死而无能为力。疾病、灾难,战争,事故,哪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毁灭一切美好的东西,哪一样都能剥夺人的生命。人,如此渺小脆弱,面对无常几乎无力抗拒。能够做的唯有选择珍惜,选择生无止息地追求生活的美好,才不辜负这短暂易逝的生命。

我宁可相信,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夜空中划过的一颗流星,每一个生命的离开都是去往极乐世界。愿这世间每个人都珍惜生命,愿这世间老少平安相伴,幸福美满的活着,愿这世间再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苦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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