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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作文散文(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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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大树作文600字散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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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同大树是一对死敌,大自然让他们厮杀在一起,空气使他们难舍难分,狂风随着江南一路北上来到这里,为的是将摇摇欲坠的大树吹倒,让它屈服于自己的脚下为自己服务。

大树,你那藏在绿衣里的坚实的臂膀让我有了依靠,你那藏在你宽大胸膛里那颗过分炽热和忠心,那红红颤动的心啊!千万别让狂风把你冷却,你要坚强,你要知道它是一时的,他是侵略的,这毕竟是你的地盘,那打着“大东亚共荣”的旗号实际是侵略的野心来了,大树啊!你知道吗?这可恶的狂风毫不留情地把你的子民摧残。沙……沙……你那枝叶拍打着,而你那坚实的躯体亳不动摇,你那颗炽热的心,还是那么炽热,一点也没冷却。但,就是远一点也不冷却的心啊!就值得我们信任,值得我们依赖,你那扎实隐藏在地底下的树根呀!让我们为你的安全感到放心。

狂风还在不断加剧,你的子民不断被摧残,你,却在那一动也不动坚持自已的信念,坚持在那里同狂风战斗,我们依靠你,因为,只有你才能抵挡这狂风,只有你才能将其驱赶。

大树啊!你可知,我曾多少次当小树从地底钻地面,努力熟悉这个暗淡世界时,我们把他隐藏,不让那狂风伤害他,教他知识给他输入远大报负,又使他在狂风中努力学习、学习。

在这场战争中,狂风无条件投降,大树胜利了,大树叫喊着,摇动着,活似一个胜利家的模样,它大笑,它号叫着……它笑那些狂风,它因欢乐而号叫。

大树是你,就是你。拯救了我们,拯救了你的子民,拯救了忠于你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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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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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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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醉了谁的眉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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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眼睛之上的美,那就是“弯眉舒展”。

特别是到了春花绽放之时,不知醉了谁的眉?

不用说,眉清目秀的女子,就是这“秀眉”的主人了。

此时,不管她是浅笑嫣然,还是回眸一笑,都在眉宇间的柔美里。

因此,能够拥有一双柳叶弯眉,正是最令爱美的女子所渴望的。

---题记

【一】

犹有花枝俏,这是春花探出的情怀。

衣袂飘飘时,这是春天女子的掠影。

当这两种心动的美碰撞之时,就明白什么是惊艳了。

想一想,女子神采飞扬的表情,便是喜上眉梢了。

再看,那双眉的上挑,将“眉飞色舞”就活灵活现的阐释了。

虽然双眉不会说话,却能真实地传递出主人的心声。

此时无声胜有声,道出了眉清目秀女子的别样情怀。

眉目传情,在桃红柳绿的画卷里,醉了那人的心扉。

【二】

喜上眉梢,这是在春天里,女子遇见了心动的瞬间。

或许,只是久违了的旧物华,因又一次的重生而欣喜。

或许,只是那年里的一树花开,就想起了“桃花依旧笑春风”。

或许,只是怒放一地的油菜花,因那人的风华依然。

伴随着女子的眉高眉低,拨动了一颗婉转的心,忆往当年。

春风惹眉眼,想起时眼角便会几许湿润。

在眉梢的传情中,与春天共舞出心动和惆怅。

于是,当春花烂漫之时,就会又一次撩起如初的眷恋。

【三】

低眉浅笑,成全了往事如风的悠悠思绪。

在女子的回眸和凝望中,用低眉掩饰了自己内心的渴望。

睹物思人,这是岁月刻印的“勿忘我”,因自己的经历而感动。

在不时的低眉中,就揭开了几度阴差阳错的相隔时空。

可叹,造物弄人。在时光的流转中,还有丝丝的悸动。

到此时,我好像明白了,能够在生命的遇见里,珍惜就好。

本来,人生就不易。相逢的喜悦更是难得,为何还要计较那些得失呢?

那句:多情应笑我。在女子的浅笑弯眉里,醉了春花的娇媚。

【四】

花开了,情动了。黛眉中自有诗词在吟诵。

李清照的那句: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正是为了人生的不忘记。

若说,在春光和春风里,给女子的眉宇间添了几许明媚。

那么,在春花和春雨中,便给女子的心头锁上几许闲愁。

面对春意浓浓,会醉了谁的眉?醉眉是什么样子呢?

我想,与自己心中依恋的女子,邀约在春花绽放之时,就会醉眉。

最好在“花间一壶酒”中,肆意出一半清醒、一半醉。

在醉眼迷离的换盏中,敢问“今夕是何年”?凝望伊的醉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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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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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朝天际飞去的时候,天就笑了。

我从墓地回来,就成了诗。

在秋枫满地的地方数着地上的残骸,老树干低着头看着死去的孩子,用尽了力气想伸展开苍朽无力的身躯,从树枝里渗出了眼泪,我想用声嘶力竭的呐喊打破秋天沉寂的思绪,老树却大笑起来,其实,我明白它的苦痛。

从第一片落叶到最后一片,直到它们都腐败在大地的躯体里,幸福也许就会再来了。

我一不小心踩着了知了的声音,才知这里还有活物,我就想起了你,我的思念是蚂蚁排起的长长的队伍,时刻都为筑起坚固的巢穴面要准备远行,而不会像大雁那样为了躲避寒冷而匆匆逃开,因为这里是属于我的,或者我是属于这里的。

来自秋末的虫蚁赶在冬天来之前蚀去了老树,雨水灌注了老树的身体,像老树的思想,就那么似有似无地溢出来了,我还是在树柱旁守着爱,我不期盼着幸福,老树受不了知了声的挑衅和虫蚁善良的爱,终也倒下了,倒也成了让我不相信幸福的理由了,其实,有人告诉我,春天来的时候,我就到尽头了。

雨又下起来,老树又开始流泪,我不知道大雁飞去之后还存不存在,但它们终于不会回到这里,我也不知道,这是结束,还是开始,老树的泪渐渐装满了我的身体,我如果有天承载不了,请看着我深蓝的眼睛,看着我的泪水和微笑的天空,大概你就感到我的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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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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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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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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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独自站在橘子洲头,湘江从脚下咆哮着奔流而去,此时已是深秋。身后的千座万座高山都红遍了,一棵棵红枫立在高山上,层林尽染,每一片叶子都红的发亮,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滚滚东流的湘江清澈见底,大大小小的船儿迎浪前进。老鹰翱翔着划过长空,鱼儿遨游着潜入水底,世间万物都在秋月显得如此痛快自由。看着这辽阔的天地,我不禁思绪万千:如此美好的一次,到底谁是它们的主人?

曾经与许多同学一起来游玩。想起当年美好的点点滴滴和光辉岁月,发现原来时间爱你已经流逝的这么快拉。想想当年的我们,意气风发,风华正茂,畅谈国家大事,感叹世界命运。那样单纯,那样无畏,尽请批评者当时的制度与自己的不满,管制对于我们来说一文不值。而现在,轻狂的政府看不惯我们行正道,竟然想来除掉我们,可悲可叹!只可惜,我不得不暂时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一想到不能为我的农民兄弟伸张正义,我心中就感慨万千!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活着,就一定会为国家向今日所见的景色为了自由一样去奋斗,我就像一只船,在迎面而来的滚滚流水中逆流前进不过我绝对不会转身而下!国家的自由就在前面,我一定会不遗余力,争取这里的居民象这里的万物一样,拥有自己的自由。

但愿下一次来,美景依旧,游人如织,老百姓生活简单幸福,这简单的追求,就算逆水行舟,我也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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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梨花疏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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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悠悠,红尘漫漫。将思念掩藏在芬芳四溢的花海,一缕思念的气息,扬飞在岁月的长廊,飘香悠长。

若时光慢下来,把时光旖旎成一束花香;若喜欢,种一季繁花,守一味清凉,那朴素的韵脚,可曾惊艳了岁月悠悠?一树梨花胜雪,可曾剔透了你的芳心?春风解花语,疑是故人来。那些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忧伤,是否未曾写意的离愁?

笙箫流年,是谁将那一瞬凝眸的相遇,静染了春的暖意。种下的清风,与繁花共语。低眉如画,凝在眉间那一抹嫣红的相思,暗香盈袖,一抹浅痕。看芬芳流年,落一地情长。春风柔柔,淡淡飘香,怎及回眸时的那一眼眷恋,只为这一世不再擦肩而过的修行。

时光悠悠,一枝新绿,春花瓣瓣;一抹嫣红,沁香满径。经年的文字里,蓦然回首有一种禅意的忧伤。一抹孤瘦的倩影,美丽如旧,禅变成雪白色的思念,温润着孤寂的心灵。

红尘陌上,思绪拂过衣襟,轻轻打湿着诺言。一笺心语,轻绕耳畔,写意最暖的情意。拈一瓣岁月的香,不诉忧伤,将微笑涂抹一个春意,任花香悠悠飘逸,春韵馨香。 静守流年里那一场花染诗意的时光。

一季花香,拂面而来;一段岁月,芬芳了一亩心田。镜中伊人,花影对月容,若尘世无缘,洗净铅华,红尘深锁,展颜回顾,倾城一暖。端坐在季节的轩窗,多少心乐事,被莫名地关在院落里。修颜遮挡心扉,也留不住昨天的那朵姹紫嫣红。

远处的尽头,纵情轮回的风,那些温暖又触摸不到的影子,情深处,一瓣一瓣的芬芳,落一地花香。浅忆一段温馨的往事,任时光轻轻流淌,闻花香扑鼻,一段花香悠长的牵念,将爱的期许典藏在下一个春花绚烂的花季延续。

一支素笔,一段爱恋,描绘时光;一缕幽香渐长的思念,沿着沁香的花瓣径绕满记忆的心弦,雕琢花韵生香的回忆。春风无痕,遗留一地花影,朵朵忧伤,谁来珍惜!泪吻落花,瓣瓣思绪,谁人问否?

思念的情丝,缠绕在芬芳的画卷中,梨花深处的守候,落花无数,在轮回的陌上,写一一阕温情的相遇,将那一抹最浪漫的胭脂红,淋漓在在每一段的光阴里。回眸被风飘摇了的诺言,幽幽离人泪,靓丽了花的明媚。花染暖香,萦牵梦绕,醉了光阴,多少花被流年的光阴给无端遗忘。

寻花,暖到落泪。一盏花香几近凋零,奈何,种下的蛊。打湿了覆满光阴的年轮。那一朵朵梨花带着忧伤一瓣瓣的飘落,凝望远方的思念。触摸那身影那么近又那么远,梨花树下隐藏着多少心底的秘密。

风,吹走了曾经的容颜,花下任由时光在指尖的缝隙中悄悄地飘逝。于是多了一个牵挂,多了一个茫然与渴望。问花:昨影如梦,那一袭白衫,落地忧伤的初见,回眸一间,是否香薰了那眼角眉梢的凄凉?

红尘渡口,一滴清泪流淌;滴落在枝头凝结成一枚枚菩提,那一份守望是否季入了眉的清欢,那一剪阳光可曾留下一片纯白凄凉的花事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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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心灵苦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600字

全文共 2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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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苦旅

作者:麻秀甲

刀剑钝了,得拿在磨刀石上滚几转;脑瓜钝了,得在纸堆里钻几钻;心若钝了,以其在家等待用宁静来治愈,倒不如来一次心灵的苦旅,朝山拜水,汲取大地之浩然正气,洗净铅华,丰盈自我,纯净六根。

一、带心上路

微带细雨的天气,总有点拔凉拔凉的感觉。都说等待是一种煎熬,其实只要带一个等字的事都是一种煎熬。六点半就从宿舍出发,到了候车处等了近一个时辰,大巴车总是不来。在我还处在盼星星盼月亮之际,押车员打来电话叫我稍等片刻就好,因为在等人耽搁了20来分钟。

等就等吧,反正急也没用。时间就在等待中逝去,岁月就在期盼中枯黄。

当戴在手上的情侣表的时间定格在八点差一刻时,车来了。带上行李上车找个位置坐下来,看着窗外任性飞洒的春雨,我在心里暗暗窃喜,幸好昨晚有先见之明_穿上了爱人给买的保暖内衣,要不然……。司机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吃牛肉粉了,今天不啰嗦。当车行驶至那截我不知名的路段时,只见对岸的山巅云雾缭绕,没过树顶的白烟正一步一步往前冲。公路线下是一片断崖,曲曲折折的大河犹如一条长蛇把两岸分割得如此匀称,滔滔江水在吐露着信子。

高速路上,车极速奔驰,只见两岸连绵起伏的群山在拼命地往后退,美丽春景的错过只在一念之间。其实,人生的道路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说,有时候等待未必都是坏事。生活的节奏本来就快,也许我们在不停地赶路中,我们因为没有注意两岸的风景而错过了美丽。

二、苗疆春景

车轮在不停地向前滚动,公路两旁的青山在不停地往后倒退,车位上的我在不停地打盹。雨后初晴的天空有了一丝丝的明朗,被云雾包裹着的太阳露出了娇羞的脸蛋,像似一个可爱的襁褓躺在摇篮里跟妈妈微笑一样。

顺手用车窗帘抹去玻璃窗上的水汽,一座座错落有致、优雅宁静的木楼映入了我的眼帘。这些依山傍水的建筑群很有民族文化特色,尤其是镶嵌在楼顶中间的那对水牛角,匀称而别致,这勾起了我对民族图腾崇拜那段简史的回忆。作为苗族知青,在此我不得不向世人简介一下自己的民族,以澄清其它民族对我们的偏见与误会。

苗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他们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酒文化一直贯穿着这个民族的始终。苗族人民重情重义、热情好客,豪爽直快,待人晓之以理。历史上,他们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一带。那里土地肥沃,水源丰富,是生息敷衍的最佳之地。在蚩尤对战尧舜禹的战争中,虽然苗族小伙同仇敌忾、众志成城,战场上的苗族武士骁勇善战,但因寡不敌众输掉了战争,最终被赶至贵、广、云、桂、浙等荒蛮之地,被认定为蛮夷之族。今天提起这段历史,不是为了挑起苗、汉两家的矛盾,而是要让我们记住自己的民族史,知道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的哲学问题,以便更加去热爱自己的民族和同胞。作为苗族后裔,在这个民族文化濒临灭绝之际,我们要勇于担起拯救民族文化的责任。

苗文化源远流长,星河璀璨。苗医骨科独树一帜,可堪称民族医药史上的一朵奇葩;苗绣花纹精致图案精美,每一针一线无不透漏出这个民族的智慧与气息;苗族小伙在刀山火海驰骋的技艺惊叹四方;苗银装饰华丽而不谄媚;苗家的儿女热情奔放,不管何时何地,都能把眼前的事物作为素材唱起悠扬的歌谣来;……,数不胜数的苗家优秀文化,不胜枚举的民族风情在我脑海里飘荡。在苗家文化的星河里,我认为苗家的对唱歌谣是最经典的。它运用了大量的修辞文法和文学表现手法,含蓄地表达自己的民族情感,正如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一般绚烂,而作为写手的我辈是没发参透的。

高速路上,车来车往,窗外的自然美景也带走了我的倦意。苍翠的松柏在风中向我这个旅客示意友好,连绵群山上的白雾正大片迁徙,山麓下绿油油的江水里,调皮的野鸭在欢快的戏水,真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好一派春意浓浓的苗疆春景。

三、街中趣事

淫雨霏霏的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去吃饭。未打伞,霏霏淫雨布满了横架在鼻梁上的镜片,慢慢的,我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模糊。随便进了一家菜馆小店便坐了下来。

“老板,炒个笋尖。”

“现在还不能吃饭。”

“为什么?”

“你看看,才9点过。饭还没有熟。来一碗砂锅粉怎么样?”

“行,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可以。”“那您稍等,十分钟就好。”

“客官,您的砂锅粉弄好了。”

“谢谢!”

看着还在碗里滚烫的粉汤直冒热气,一种催人食欲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在无意识里直吞口水。轻挑几根入嘴,味道还真不一般,怪不得一提苗疆,首谈酸汤。这种味道是其它民族无法复制的,就像国酒茅台一样,除了仁怀就造不出来是同一个道理,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宽阔的街道公路上车水马龙,公路两旁人头孱孱,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我加快步伐走进菜市场里的包子铺。

“有豆沙包吗?”

“有,你要多少?”

“多少钱一个?”

“一元一个。”

“一元一个?那么贵啊?”

“不信你可以到街上去问啊,我没有骗你。”

“你们这里行啊!改天我也开个包子铺去。呵呵,给我装四块钱的。”

物价在上涨,意味着人民币在贬值,购买力在下降。唉,大学生的价值又何尝不是呢? 吃着热腾腾的包子,向着驻地走去。在一嚼一品中,这包子的味道让我想起了初中时每天都往同一家包子铺赶的时光。糯中带细,厚实圆润,好吃。

四、踏上归程

又是熟悉的车站,依旧是排着长队购票的大堆人马,只是我换了一个购票的窗口。

腿站得酸到了极点,忍着酸痛买到了晚上九点的列车票。走出购票大厅,用一张10元的残币称了一斤麥李子,找一家餐馆要上一碗半豆腐吃,结果被辣得够呛。坐在凳子上回想今天的站程,才猎场走到客车站20来分钟,等公交半个多小时,站公交半个多小时,购票排了近一小时,时间还是长的。想着想着,出门人,不能饿肚子。“老板,再来个大白菜。”“好呢!”总之,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吃饱了好赶路。

从五点过等到八点半,九点零二启程,十一点半下列车,两个小时的士到TR火车站,从TR火车站到JJ Hotel,从JJ Hotel折回AQ Hotel,脚底在冒水,身上在冒油,头上在下雨,衣裤全身湿透。不过还好,今晚不用满街跑了。

哎,一个曾经生活了三年的城市,突然之间变得如此的陌生。立体式的改造,整个城市的原貌已面目全非。仔细想想,满街跑也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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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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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冰心散文》这本书,我发现,读冰心奶奶的散文可以吸取智慧、陶冶情操、开阔眼界、增长知识。

冰心奶奶写的那优美的语句时而让我忧伤;时而让我欢乐。每当那起此书时,我都好似在语句的仙境中遨游一般,这时我被那密密麻麻富有生机的文字所陶醉……

《冰心散文》中有许多有趣或动人的故事,比如:,《小桔灯》、《寄小读者》、《再寄小读者》、《三寄小读者》、《我的故乡》、《我的童年》、《梦》、《笑》、《霞》……《冰心散文》这本书有很多看似不同其实相同的故事,冰心奶奶用一、二、三种不同人称,来写她身边的事情。

“寄小读者”的三篇散文中她写给小朋友的信中以日记的口吻寄来了的信。

能让我们增长知识的书怎能不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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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写给儿子母爱散文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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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我最亲爱的人:

昨天你真的让我难过了,而且是非常难过,我的儿子呀,刚刚七年级的你怎么可以让你的老妈如此难过呢?

昨天是周五,对于我来说,周五该是一个稍稍放松的日子,因为只要过了周五就是自在的周末了。可是,昨天,你却给了我当头一棒,这个说法一点都不是夸张。

周五的早晨,正在巡班的时候我遇到了季老师,看着她叫我的那焦急的眼神,我就知道事情不好。果然如此。她告诉我说,你周四晚上的自习状态很不好,做题效率很差,最后一个自习时还不写作业专注于课外书。我的心一下沉到了底,这是我儿子吗?

回到办公室,你的语文老师外语老师又告诉我你没有写作业。天呀,对于我来说今天是黑色的星期五啦?可是这还不够,就在课间操时,因为你不认真做操被点名叫到了队伍前。看着同事看我的眼神,我真的快要崩溃了。

儿子呀,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呢?

不知道怎么度过了上午的时光,中午回到家了,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就在你问我今天吃什么饭时我也没有回答。这是有你以来的第一次我对你无言呀!我急急忙忙去做好午饭,也是第一次我没有叫你吃饭,三口两口我吃过午饭,简单收拾一下回房间休息。躺在床上,我听到你去餐桌吃饭的声音了。我的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在你上学前和我打招呼我也没有回答。儿子,这不是我使用什么计策,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因为你的所作所为我很伤心。

下午半天没有课,我哪里也没有去,呆呆地坐在办公桌前看书,但是思绪却飘在天外,我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你我的问题。

晚上回家前我想好啦,一定告诉你老爸,你知道他的脾气的,只要我说出事情的原委,你挨打是肯定的。但是回家看到你在房间乖乖的样子,我的心软下来,我决定改变决定。和你爸爸闲说几句,他就出去忙啦。

我叫你到身旁,心平气和地问你今天的事情,你羞愧地低下头。你的这个样子还是让我心里稍稍好受一些。但是说起作业你反驳的模样让我气不打一处来。你告诉我你们班好多同学都抄作业。我说“儿子,你到底想和谁比呢?如果和成绩差的比,你是绰绰有余的,但是你为什么不和好同学比呢?你是不是就想混个毕业然后去做临时工呢?……”就在我说话的时候,我看见你的眼泪一串串地流了出来,我的眼泪也怎么都忍不住了,儿子这是我们第一次同时流泪,而却是这么伤心的泪水。

我告诉你,就在你艺术节表演小品获得第一名之后作为你老妈的我的骄傲,所有老师对你的夸奖。就在周四你们数学老师还夸奖你上课做题是全班第一个做正确的,周五你们外语老师夸奖你上课回答问题快速准确,我把这一切都告诉你爸爸,准备好好表扬你一番,没有想到你却又这么让我难过。

我告诉你,就在中午没有叫你吃饭的时候你心里肯定是伤心的,但是你知道我的心是多么的痛苦吗?

我给你讲你们体育老师外甥的故事,仅仅是因为去买高档洗发水就触动了他的内心,因为他看到自己的妈妈从来都是用几元钱的低档洗发水,他才知道人和人之间的生活可以如此差别之大,然后通过努力考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

在我和你说这些话的时候,你又一次泪如雨下,我也是哽咽着。

最后我问你,儿子,你打算怎么办?你第一次向我表态如此地诚恳:我一定好好学习,好好写作业,好好做操。我说:“我相信你能做好!你会很不错!”最后我和你约定,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绝对不可以再有下次。

儿子呀,我不知道这次谈话会对刚刚步入青春期的你有怎么样的影响。我不确定你还会不会再有类似的错误发生。但是你的诚恳还是可以让我的心温暖好多。我没有再赘述,洗洗脸去厨房做饭,你呢,洗洗脸乖乖自觉去做作业。然后我们母子你一言我一语地愉快地吃晚饭,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儿子呀,妈妈相信你不会再让我如此地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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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闲着没事找乐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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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他们家水族箱里的热带鱼品种不多,只有绿河豚、黑魔鬼、象鼻子这么几种造型奇特、性情怪异、游姿优美的古代类热带鱼。

这几种古代类热带鱼,几亿年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化,形态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可以说是热带鱼种类当中比较突出的活化石。

平庸之所以喜欢养古代类热带鱼,说白了,并不是要去探索什么古代类热带鱼的根源和奥秘,只不过就是他的一种潜在的怀旧情结,在他的心灵深处作怪而已罢了。

那天晚上,平庸悠闲地坐在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默默地观看着热带鱼争吃红线虫的时候,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咦!谁跑到我家院子里来睡觉了?真是胆大包天,怎么连点王法也没有了。

“哎!老婆,咱家院子大门锁上了没有?”

平庸心里这么寻思着,就转过头去问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慧娘。

“早就锁上了。”

慧娘连头也没抬,一边看着她的书,一边回答着平庸。

平庸满腹疑问地站起身子,寻思着,锁上了怎么还有人在院子里睡觉呢?便站起身来,走到屋门前,伸手开开屋门,来到小院子里一看,他笑了。

“吓!原来是这个大耳朵睡觉打呼噜。有意思。”

平庸嘴里这么嘀咕着,便转过身来,回到了屋里。

慧娘见平庸进了屋,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说:“谁有毛病跑到你家院子里来睡觉,真是的,怎么想的呢。你的大耳朵最近这两天只要睡着了就打呼噜。可能是让我都给养的太胖了吧。”

慧娘说完,便低下头去又继续看她手里的那本百看不厌的周公解梦。

“小狗睡觉也打呼噜,音声还这么大,简直和人打的呼噜一模一样,真是挺奇怪的啊!”

平庸一边看着看书的慧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就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慧娘放下手中的周公解梦,抬起头来看着平庸,嗔怪地数落着说:“你的大耳朵就是这个样子,你这个人是个怪癖,养的小狗也就怪了点呗。”

慧娘的不满,平庸装作听不见。他微笑着从沙发上站起身子,又坐到了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继续看他的热带鱼吃红线虫。

这个时候,大耳朵跑到了屋门前,用它的两只前爪子使劲地敲屋门不说,它还吱吱吱的娇声地朝着屋子里使劲地叫唤了起来。

“你的大耳朵就是听不得你一点动静,只要听到你的动静,它就急坏了,你赶快带它到外边撒撒欢,玩玩去吧。”

平庸没理会慧娘的话茬,他笑着站起身子,开开门就把大耳朵放进了屋里。

大耳朵是一条黑白花法国斗牛犬,性情灵慧,顽皮。身体粗壮,长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全身的毛又短又粗,短短的尾巴摇晃起来就像个指南针,两支蝙蝠翅膀似的大耳朵竖立着,挺好看的。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让人看着就从心里头觉得挺舒服。

平庸十分钟爱他的大耳朵,大耳朵能用声音、动作、姿势和表情来表达它的喜怒哀乐。

大耳朵把平庸当作了它的首领,它天天都逗得平庸笑哈哈地忘了生活当中的一些烦恼。

说平庸养狗,那还真是冤枉了慧娘。说慧娘喜欢养狗,倒不如直白地说是因为慧娘爱平庸而不得不养这条小狗,爱屋及乌吗。

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大耳朵,慧娘有时候朝平庸发发脾气,那也是有情可原的事情。

自从大耳朵来到平庸他们家里,平庸的任务,就是每天一早一晚地领着大耳朵出门玩玩。一天两顿饭,清理狗屎狗尿,给狗洗澡,等等琐碎的事情,早就成为慧娘的日常工作了。

平庸从小就喜欢狗,就喜欢养狗,因为他觉得狗对主人的忠诚和依恋性,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无法相比的。

这些年来,平庸养过的那一些小狗,从来就没有一条小狗咬过人。小狗给他带来过许多温馨,给他带来过许多温暖,给他带来过许多童趣,当然了,小狗也给他带来过许多麻烦和气恼。

前些年,平庸他们家在南关居住的时候,院子挺大的,他养狗的最高峰时期,一共养了七条小狗。

第一条小狗的名字叫‘无聊’。

那几年,平庸的生活和工作都挺无聊的,他吃饱了,喝足了,闲着没事就好跟小狗们玩。

第二条小狗的名字叫‘调皮’。

小狗天生就是个不甘寂寞的小精灵,它一旦闲着无聊的时候,就要调皮。其实,不调皮的小狗也就不好玩了,不活泼的小狗也没有什么意思。

第三条小狗的名字叫‘讨厌’。

小狗一旦调起皮来,往往会弄得人们哭笑不得,啼笑皆非。但当小狗玩疯了,撕咬坏了家里的一些贵重东西的时候,那也是挺遭人讨厌的。

第四条小狗的名字叫‘挨打’。

整天在家里调皮捣蛋,败坏东西的小狗,不被一时气恼的主人打那么几下子,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五条小狗的名字叫‘难听’。

小狗挨了主人的打,它不大声的吱吱吱地使劲叫唤着给主人听听,那就奇怪了。

第六条狗和第七条狗,是平庸同时抱回家里来的二条京吧狗。

公的叫‘宝宝’,母的叫‘贝贝’。二条小狗合起来就是平庸的小宝贝。

那几年,平庸他们家满院子里都是狗,一群小狗整天相互打闹,吱哇乱叫,天天累得、烦得慧娘一天到晚怨天怨地的埋怨平庸,时不时地就好朝着平庸吼叫:“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嫁给了你这个不务正业的狗丈夫,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

那一群小狗整天惹祸得左邻右舍那些大姨大妈都不高兴,纷纷议论着说:“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最近怎么就变成了狗贩子。”

慧娘高兴的时候,什么活儿都愿意替平庸干,平庸下了班回到家里就轻松一些。慧娘不高兴的时候,平庸下了班,进了家门,那就得要为了那些可爱的小狗忙得不可开交了。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为了家里的生活实惠一些,小日子过得安逸一点,前两年,平庸夫妻俩不得不忍心卖掉他们家那套大宅院,购买了这一套周围环境都挺好的小房子来居住。

客观条件不允许了,小狗当然也就养不多了。

其实,就算是平庸他们家现在的房屋和院子大一些,他也不会像年青的时候养那么多条小狗来玩了。

他现在经常好跟慧娘说:“你看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再惹得老婆不高兴,弄得左邻右舍的人都跟着心烦,整天累得自己又不轻,那是何苦呢。”

去年,平庸内退了,没有什么能力到社会上去做点什么事业,从心里来讲,他也不想到社会上去挣什么钱了,可一个满头黑发的中年人整天憋闷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啊!那可怎么办呢?那就老实巴交地待在家里上上网,看看书,写写字,养养鱼,再弄条小狗来找找乐子玩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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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麻风村终于有户口了散文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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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2日,砚山县羊街村民委向阳村的村民像过节一样聚集在一起,原来是羊街警务室的民警和江那所的户籍民警上门来为麻疯病患者办理户口

由于历史原因,砚山县麻疯病患者大多居住在不同的乡镇、不同的村寨,有的甚至居住在山头上,2006年在县政府的关心下统一建盖了十四套房子,将全县的麻疯病患者聚集在一起组成一个村子取名为向阳村,隶属于江那镇羊街村民委。2007年5月13日江那派出所羊街警务室成立后,民警在下乡走访中了解到向阳村共有14户人家33人,其中患病的有17人,村民一直没有户口,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如子女上学、外出打工等都极为不便。有一个姓梁的村民由于没有户口,买了一辆摩托车都没法落户,只好放在干河乡亲戚的名下才终于落了户。江那派出所得知这一情况后,考虑到村民行走不便,决定亲自上门为他们办理户口。

2007年6月12日,江那派出所户籍民警和羊街派出所民警在副所长缪宏昌的带领下,亲自上门为向阳村的村民服务。村民们听说民警来到家门口为他们办理户口,像过节一样聚集在操场上,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一面办户口,一面道感谢,当民警们走出村子时,他们还依依不舍地挥手再见。羊街警务室的民警将联系卡发给村民,对村民说有什么事尽管给他们打电话,他们一定会上门服务。这是羊街警务室成立以来为当地群众做的又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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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任思绪纷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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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纷飞

“只有对死去的人有强烈思念的人,才能看到我,无法接受死亡的人能看到我。对逝者的思念单薄了的话,就看不到了……”——《天国邮递员》

如果真有天国,人们会不会见到自己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人,是不是就能完成自己生前所不能完成的事?如果真有通往天国的邮寄地方,那里会不会和电影中一样浪漫:一望无际的绿草地,一只红色的邮寄箱,箱中满满的是生者给死者送去的祝福和深深的思念?如果真有天国邮递员,是不是会真像影片中的那样温柔,那样懂得人的心思?我不知道。

小时候,抬起头,望望天,天上的云勾勒出脑海中想念的那个人。一样的慈祥,一样的微笑,一如以前我窝在她臂腕里玩耍时的和蔼可亲。瞬间,温热,涌上,流经发际。耳畔,回荡起她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回应她的呼唤:外婆,我想你了。可是,你在哪儿呢?我不知道。

是否真的存在那样温柔的天国邮递员?如若有,我定也愿意陪他替人们邮寄思念,陪他直到他的任务结束。

特别怕孤独,怕孤独侵蚀自己,吞没自己。每当自己在意的人一段时间不理我,不与我说话,我就想他会不会生气了呢?会不会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还是我在他的心里并没有占那么大的位置?我不知道。一个人站在寝室的阳台上黯然落泪,任凭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不顾形象。朋友问起,也不愿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她们会认为是我太过矫情,太过敏感神经?我不知道,只是不愿说罢了。

黑暗的夜空是最好的秘密藏身处。它能包容我所有天马行空的想法,它能静静地倾听我的心声,即使我不说,它也能懂。或许,它也会像天国邮递员那样,将我的想法传送到那人的梦中,在他耳边轻声诉说…后来,我们果真就和好了,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又兴许真的是它,那深邃的夜空,将我的心里话诉与他耳?我想。

最后,天国邮递员的身份被人看穿了;最后,他的任务终究还是到了尽头;最后,他不得不离开,离开自己真心爱着的人。但,人们往往倾向于美好的结局。于是,影片最后还是没有让男女主角忘记那份经历,还是让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的人,走到一起。

我想,每个人应该都期盼这样美好的结局,无论它是发生在电影中,还是在现实中实现,它都是美好的。我也同样明白了:千万要记得遥远的天涯有人在等你,有一颗执着的心跟随着你,无论你是否回头发现了它。尚好的青春飞逝就再也不会回来,所以无论前往幸福的路有多少阻碍,你也不要轻易放开那只紧握的手。纵使灯火阑珊,众里寻人,如若还未遇到,也不必急于看到那个人。终有一天,人人都会拥有,属于他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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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美人如衣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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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纱烟罗

有女如素青罗袍,罗纱轻薄,一个微笑便可穿透阳光。我曾说,我总轻易爱上女子,因为给予最熨心之温的,总是她。这样的女子便就这般,一颗心犹如红尘间的舞衣,掠过你面前,便撩起那偶然一程的蒙面,冲着真相微微一笑。任你用无言诉倦,用无语诉殇,她都可以眉间飞梭,眸底挑线,织出春水纹,再绣上青竹,环抱平安花。她会告诉你,竹报平安啊,这个小雪,那个冬至,还有冬的末端那个大寒。

我会记得那个女子,她对我轻轻提示着那句龙应台的话:不可追。于是,我把那一场离去当作垂目打坐,而我何必再去唤醒。有女如纱罗,身如轻烟般缭绕,却心可及千手千足。

成是贝锦

有女如赤锦吉服,经线深红,纬线为棕,再捻金其上,把稠烈的追随毫无保留的披在你的身上。这样的女子,把心事一丝丝一线线织成团窠纹,簇成四瓣的柿蒂宝花,她会富丽、华美,她亦会是清新、隽秀,她会将那事事如意的愿时时点到你的额间,就如那红袖常把柿蒂夸。

那个女子曾对我说,因为喜欢,所以千山万水的寻来。那个女子说,一声问安可否远抵,一声珍重可会单薄。我只低唤着她的名字,却始终没有告诉她,红地彩绣的贝锦重如泰山,所有的慕名而依,都成为一衣带起一江水,恰可做山水相奉。

光滑如缎

有一种女子美如黄缎,颜鲜华,肤滑泽,常常令人误以为,只能为贡品皇衣。可上天偏早做了结语:自古红颜多薄命。当她隐泪离开时,我终究没有弄明白,爱情是不是就要这种不见天日的牺牲。黄缎衣,原来,落尘更深。

依然会有她的问候寄来,软语呢喃,轻俐俐的叮嘱,就如缎上织就的落花流水锦,桃粉片片随流水潺潺。却总让人担虑,花红可会易衰,郎意可会无限?我对她说,请记得那些惦念和祝福。余下的时光里,希望她能用那些惦念和祝福织出一丛牡丹,还有那只白头翁,然后依在那人身上,共看流金岁月,互梳白发苍苍。

清水丝绵

有女如丝绵,光亮洁白,轻软柔韧,就如冬里购置的御寒白衬衫。未必没有经历,只是那些经历都成为制绵的工序,什么红尘的蒸煮,什么岁月的漂洗,什么分离的撕扯,最后都会成为那被打包完好的白如玉、软如云的丝绵衣。

这样的女子,不会轻易喊痛,这样的女子会对所有的相遇奉上最真的笑容,这样的女子会把心事织成最精致的缠枝绣,独绣莲蓬或莲子,却不绣牡丹莲花的荣华富贵,亦不绣莲花鹭鸶的一路荣华。世间很难再有一双入尘已久的手能够披上这件白衫,或者,上天垂怜,可赐予她逢到一双童子般的目光,然后有人可以攀莲蓬,可以剥莲子。

汉绮唐绫

世间有女子生命精彩玄妙,一如绮绫缁衣。若你问她,绫罗绮缎重要还是爱重要,也许她会说,在爱里,我本绫罗绮缎衣。那女子对我说:爱,可以不计性别。我曾经迷信她的话,帮她扫蚕花地、轧蚕花,帮她凑锣鼓唢呐、递丝弦笛管,在步步高的曲声里她是那件用龙凤纹织就的彩绣衣。

当我们把那段时光的茶汤饮尽,我对她说:你的心可越汉唐,你的身已做绮绫,只是,这一袭玄衣大概只适合做你自己的蟒袍。而今依然会时而看到她,旧时的模样,自在俯仰旧时的笙歌。我想,这一场相遇里,不需要思念,因为思念是彼此的囹圄。莫不如拣择些宽容,当作是宿命的错肩之下的恻隐。

后记:与墨初识时,曾对他说过:我不在意容相,亦从不以相识人。可是,我仍是躲在墨的身形之后,偷偷瞧走过他身旁的各色女子。墨是出挑的,所以,尤招女子在他眼前过往。墨问我:看够没。我笑嘻嘻回曰:没听说过我的衣橱中应该永远缺一件衣吗。世间,总有美人如衣,疏漏的心,怎能收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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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记小青年樊星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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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星是我姐姐家的孩子,从小很听话、学习十分的努力、勤俭节约爱劳动。

樊星刚满一岁的时候、我就外出打工了。他满三岁时、我从福建打工回来、那时、他长得有些体弱、只是小小的肚子老是胀的圆圆的、吃的肚儿圆嘟嘟的还要吃、衣服和裤子穿的有些诙谐有些滑稽、老是上跨下掉。那时、虽然计划生育很严、我姐姐认为他可能长不成器、农村需要大男劳动力、就又给樊星添了个弟弟。第二年、我又去福建打工了、我姐姐养着带着三个孩子、困难到衣食就成了问题,于是就把樊星二兄弟送到河北我妈妈那里寄养着,我姐姐就去了福建打工。

我和姐姐就在一起了,我经常看见姐姐拿着三个孩子的相片看着一会笑、一会流泪、一会发呆、经常夜里睡不着、经常梦里念着樊星樊浪的名字、有时还念着家里大女儿的乳名、我姐姐就这样一边上班一边想着几个孩子。我姐姐进的是一个效益不好的鞋厂、工作累的不得了、还经常加班、工资却相对比较低、我姐姐还是一直坚持着.........大概时隔半年、我妈妈来信说樊星被人打了、一个大人给他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打的瓜兮兮的,我姐姐看完信、想到穷人家孩子的悲惨、哭的不得了、那种哭和难过只有做母亲的人才懂得、绝不是几个文字就能描绘和形容的,于是、我姐夫就把樊星二兄弟接回四川的家中,从此、樊星三姊妹就跟着奶奶生活了。

一九九四年我回家,我看着才七岁的樊星做一家人的饭、人矮小了他就站在凳子上洗锅、切菜、还要夹柴烧火、脸被熏的黑黑的、比外国的小矮人还黑;衣服基本都是他洗、还要管一家人的经济、财政进出他都得把关,实际上都是支出、靠我姐姐每月邮寄回来的二百元钱支持一家的温饱;有时关没把好、就会有很长时间吃不上肉、有时很长时间炒菜没有油、经常锅里就有锈斑。樊星的奶奶那时六十多岁了、一天到晚都在地里忙活、为人大咧咧的、做事稀里糊涂习惯了.......

樊星读初二的时候、我去开家长会、知道了樊星的分数成绩排名本年级二百来名、当时我十分不满意、非常严重的批评了他、还指责了他的班主任老师。初中毕业、他以八百四十三分的成绩考上了本县的重点高中、当时我带他去县一中报名、他的班主任杨老师夸他很优秀;高中毕业、他以六百多分的成绩考上了四川大学。听说他在高中期间、每学期都拿到了奖学金,在大学里、一直都是校里的学生会主席、一直都是班级干部;大学毕业、他考上了研究生,但是、他放弃了、而且从不说出来、生怕我姐姐知道了难过,因为他知道、他上学这么多年、给家里的压力已经到了极致、再加一根稻草、家就会崩溃......

樊星现在在证劵公司上班、我通过他的同行和他的记录了解到他工作特别认真负责、工作上一直是任劳任怨。不埋怨自己出生卑微、也不埋怨社会的不公平、没有在五颜六色的万花筒世界迷失自己、从不以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而 狂傲。他能定位自己的角色、他对亲情、感情、爱情把握的恰如其分。他从骨子里明白、家庭和国家培养了自己、自己就要做好一杯土、一朵花、一滴水、一粒沙.....不自卑、不自傲、努力坚持自己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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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欲弃难舍是情分散文

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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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许多人跟我一样,会有不少物事舍不得丢掉。舍不得的,肯定不是什么珍宝,即使你扔了大多也没人愿意捡去。

许多东西都有时代性,尤其是有些书,上世纪70年代末风靡一时的那套数理化自学丛书就是一例。想当年,为得到这套书,曾经花过多少心思啊。可如今,那书无论外貌还是内容,都已是鸡肋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却着实可惜。同这丛书差不多的,还有一套许国璋英语,那时这四册书加上随后的两本俞大裀教材,是我的至宝至爱,30多年过去,英语与我的距离,早已咫尺天涯,留着无用,却也不忍割舍往日情份。

类似的书,在我的书橱里不属少数,多次想下决心清理一二,结果都坏在优柔寡断这四个字上。

书橱上顶着几个不小的纸箱,其中一个装着积了几十年的朋友来信,少说也有几千封,大多一年一装订,几位与我往来特别密切的,还订有“个人集子”。这些信件记录着朋友们彼时心路历程,有的甚至可以说收藏着某种历史。然而,她们毕竟太私人了,一般不可以公诸于众。于是常常的想,到了“那一天”,我该如何处理这些东西?或者,为了保险起见,我是不是应该早一点收拾了它们,“以绝后患”?然而,我真的下不了这个决心,尽管与我交往的好像没有名人大腕,但他(她)们毕竟曾是我的挚友啊。

如果是名人大腕,那还好办了,堂而皇之将其献出去。细细算来,倒也收藏有几封编辑的亲笔,可对方好像都不太有名。倒是有一位有名的,红学中人所共知的冯其庸先生。他给我的那封信,让我夹在一部《石头记》里。我以为这应该也算是一种珍藏。

还有就是那一大堆日记。写头一篇日记时年岁并不小了,可至今却也积下了30多年的文字。堆在一起,足足有两尺多高。日记里收藏着的一切,也许会比那些信件更为私人。说实在的,我的日记里,很少有自己的什么秘密,却记载着许多朋友的点点滴滴。以前我开玩笑说起过这些日记“归宿”,有人表示大家“分赃”,哈哈,这主意不错,可他们互相之间与我的关系毕竟并不那么平衡,也就是说,有些秘密是不可以互相泄露的。好在近年来写日记不再用纸用笔,所以的一切都保存在电脑里。有时想,有朝一日真的想舍弃它们了,一键毁之,最轻松不过的事了。问题是那一箱纸质日记怎么办?要我现在就毁了它们,于心何忍?

这些年,大大小小的得过不少的奖状。现在的奖状也是今非昔比了,大多金光闪闪,很是考究。要是他们只是一张薄纸也还罢了,偏偏都那么厚那么大,如果归在一起,得占个很大的地方,我只好化整为零,这里塞一个那里塞一个。对大多数人来说,奖状不仅仅是一种荣誉,说不定还可以换来一些实惠,比方评级啦升职什么的,可我没那种可能,有时还真觉得它们是个累赘。

世上最难舍的莫过于深深的朋友情分,偏偏许多的情分总是以(礼)物来表述并存在着的。我现在想到的就是这些,这些包含着朋友之情的玩意儿。你看我的书橱,满满当当的书籍前面,排列着是一个又一个朋友送我的可爱小摆设。我常常很奇怪,朋友们为什么总是把我当作孩子看待,问问他们,他们回答,我们心目中,你永远是个孩子。晕不晕?话又说回来,这样的话,正是我所喜欢听的。也许,年纪越大,越愿意自己还是个孩子。光冲着这一点,我还会下得了手丢掉它们?更何况,那一个个看似小玩具的物件,浸透着的却是永远无法割断的深情啊!

所以啊,到头来还是那句话,欲弃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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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母亲的枣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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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树老了,枣树老了……母亲时常深情地抚摸着院里的枣树对我们说,枣树老了,老了……

母亲是爱枣树的,正如她爱我一样,我的喜怒哀乐可以对母亲倾诉,一如母亲的喜怒哀乐可以与枣树交流一样。

犹记得外婆家曾有三颗枣树。母亲正是在它们的怀抱中,接受它们的爱长大的。

春天,瑞雪已化,绿归北方。

枣树的嫩芽也随之萌芽了出来。一颗颗芽苞错乱地凸起在枝条间,扫去了冬日的寂寞。这时候,母亲的心也随着芽苞一天天地舒展开来,为第一片绿叶的绽放而欢呼,为一片叶的凋零而难过。枣树,早已经成为母亲感情的寄托,为母亲的生活增添了诸多乐趣。仿佛一位慈母,用自己的爱呵护母亲的心灵。

夏蝉也耐不住寂寞,开始了新的歌唱。此时,枣树早已披上了翠绿的外衣,像一位忠实的士兵守护着自己的领地,为母亲与伙伴们嬉戏打闹送来一片凉荫。用自己的身体为母亲构建了一个快乐的舞台,遮挡住了曝日的直晒,挡住了风雨霜露的袭击。

秋天是母亲最爱、最兴奋和最难忘的季节。

经过了春天枝芽的生长,夏日营养的积蓄,终于,盼来了收获的季节。枣树的抽芽、长叶、开花、结果及成熟的过程,母亲脑中的枣子也一天天充实丰满了起来。

打枣是秋天最快乐的时光。枣树完成了使命,准备用自己的”心血”去哺育依靠它的孩子。

打枣之前,母亲早已经是枣树上的常客了。打枣这天,母亲早早地爬上树,灵活地从一棵树攀到另一棵树上。一颗颗既大又红的枣子成了母亲的“俘虏”,被关押在口袋中,等待着母亲的“审判”。当外公外婆在树下,拿着长长的竹竿还在吃力地打枣的时候,母亲早已双腿夹紧树干,双手紧握枝条,使劲全身力气晃动枝条,只见那枣子如下雨般打落在外公、外婆的身上,又惹来一阵轻骂。

冬天来了,枣树的绿叶早已变成枯蝶飞走了,徒留秃秃的枣树随风摆动。若它们耐不住寂寞,便会挽留些雪花为自己披一身新装。树下再堆几个雪人,这又成了母亲快乐尖叫的源泉。仿佛枣树的一切都是为母亲而存在的。

如今的枣树,早已不复当年模样。在时光的流逝中,被岁月刻满了沧桑的符号。干瘪的枯皮取代了生机活力的青衣,零落的疏叶刨去了枝繁叶茂的浓绿。在不知不觉中,光阴已经偷走了枣树的青春年华。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枣树渐渐的老了。当年那个小女孩,如今也是三位孩子的母亲了。唯一不变的是母亲那重复了一遍又一遍的枣树的故事。

真水无香,真爱无言。枣树已经不只是枣树,它如外婆家中的一员,为母亲带来长辈般的温暖。母亲是喝着枣树的“奶”,吸着枣树的“血”,接受着枣树的爱长大的。它,已经成为母亲生命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它用自己的一生呵护着母亲,正如母亲用青春搭起我成长的桥梁。啊!枣树,我那母亲永远都割舍不下的枣树,你伟岸的身躯教会了母亲正直勇敢;你勤劳的身影教会了母亲热爱生活;你不计回报的奉献教会了母亲勤劳善良。这些品质,正从一位母亲身上,在她的子孙的心中播种、开花、结果。

枣树,是你的爱让母亲的幸福满分,你的爱令母亲对我的爱无法取代。爱母亲,也更爱那爱我母亲的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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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淡菊·名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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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中隐士,凌寒傲霜,性高洁。

开封,七朝古都,因是北宋的都城而闻名于世界。提起开封,就想到了北宋,提起北宋,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开封,开封就是北宋王朝的代名词。

“人淡如菊,心素如简。”人们常用这句话来形容人的淡泊恬静,因此,我常常执拗地想,凡是喜欢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淡泊的高雅之人,是耐得住寂寞的恬静之人,和菊有关的城市,也一定是座味淡韵雅的城市,是座在孤独寂寞中独展个性魅力的城市。然而,我始终弄不明白,开封,这座把懦弱和喧嚣揉和在一起的历史名城,把菊花定为市花,缘由何在?菊花和开封,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吗?

带着这个问题,我查阅了相关资料,资料显示,在北宋,开封的菊花闻名遐迩,几乎家家养菊,至明清,开封养菊赏菊之风依然盛行,建国后,开封人养菊习俗犹浓,认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我对此却不以为然,觉得如果仅以此就把菊花定为市花,未免过于牵强,再说,我也不认同菊花是古老开封的象征。

北宋,自赵匡胤黄袍加身之日起,重文轻武,就注定是个弱势王朝。赵匡胤为了维护其赵氏的统治,以防类似“陈桥驿兵变”的闹剧发生,一改历朝武官带兵的传统,改文官领兵。战时,消极防御,宋军难敌辽军的快马金兵的铁骑,和时,疏于武备,一个笑料“澶渊之盟”,让北宋的统治者以为天下从此太平。王室贵胄乐滋滋地在汴梁城内听莺歌观燕舞,达官贵人逍逍遥遥地过着“一曲新词酒一杯”的生活,全国上下,腐朽糜烂之风蔓延。北宋末年,金兵在北部边境虎视眈眈,国内农民起义军此起彼伏,宋王室的统治者却昏庸懦弱,不整吏治,懒理朝政,得过且过、苟延残喘地度日,特别是那风流倜傥的宋徽宗,在北宋政权岌岌可危的情况下,却工书画,会名妓,听靡靡之音,城外是金戈铁马,城内是歌舞升平。最终,北宋以靖康之耻血泪告终,宋徽宗的字画随着宋徽宗宋钦宗父子两人客死他乡,化作历史的烟云,为北宋王朝蒙上了悲惨的阴影。北宋如此的惨状,应是昙花的孱弱,哪里有傲霜之菊的临危不惧、傲视一切的风骨?我叹!

然而,北宋虽弱,却繁华一时,中国首次出现了主要以商业,而不是以行政为中心的大城市。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展现了汴河繁忙的盛况以及东京浓郁的民俗风情,是汴京当年繁荣的见证,也是北宋城市经济情况的写照。当时的汴京,汴河蜿蜒,纤夫号子声声,大小货船云集,商品琳琅满目,城内楼宇鳞次栉比,烟雨楼台繁华浓艳,无论是酒肆茶楼、地摊卖艺,还是当铺商城,俱是人头涌涌,或经商或卖艺或歌舞或饮酒。“除却梁园总是村”,汴梁开封成为中国历史记忆中永恒的天堂印象。据史料记载,当时的北宋京都,有日本歌女异域风格的舞姿,有阿拉伯人的朝拜,有印度姑娘的丰姿卓约……,呈现了前所未有的“万国仰神京,礼乐纵横,葱葱佳气锁龙城”的瑰丽景象。汴梁城如诗如画、如梦如幻的繁华,应是牡丹的雍容华贵,哪里有菊的隐和淡泊?我问!

我不喜欢北宋,却喜欢北宋王朝留下来的灿烂的文化,我不喜欢开封,却也喜欢开封的菊花。开封是闻名的菊城,菊花品种繁多,形态各异,菊展期间,满城的菊香飘飘悠悠,一簇簇菊花遍布大街小巷,它们有的轻抚骨朵、含苞待放,有的粉面呈艳、盛开吐蕊,有的似刚出浴,有的则是尽露精髓。特别是那精巧的簇菊造型组合,别具一格的图案让人有种“还向秋山觅诗句,伴僧吟对菊花风”的冲动。因此,每年的东篱把酒西窗吟诗的深秋,我便会来到开封,融入菊的世界,徜徉在花的海洋,看秋霜花尽染,嗅秋风菊带香,企图寻觅出花与城的某种吻合。

去开封赏菊,我不去龙亭,龙亭公园高高挂起的大红灯笼,虽喜庆却张扬,我觉得和菊的淡雅不相映衬;到开封赏菊,我也不去清明上河园,清园里上演的《大宋·东京梦华》,演绎着大宋的兴衰史,虽让人心潮起伏,却热闹喧嚣,和菊的恬静相比,我认为不能相得益彰。我赏菊,单走街头,独去巷尾,或去河岸湖畔的廊坊,在清新的菊香中,领略了笑菊迎客的盛情,寻觅着花与城的丝丝缕缕。

让我惭愧的是,每年赏菊,均没有发现城与菊的相似之处,却发现了古色古香的开封,糅合了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元素:楼越建越多越高,四通八达的公路越扩越宽,一条条潺潺而流的小河上面拱着一座座石架桥,桥上车水马龙,桥下清水悠悠,。。。。。。一天一变样,一年一改观,典雅中带有时尚。这和菊的朴素平淡大相径庭,如果非用一种花儿来形容,我认为追日的向阳花热烈,充满朝气,比较贴切。然而,今年的盛夏,一位出租车司机,让我改变了我心中固执的看法,让我真正领悟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的真正含义。

前几日,我去开封办事,在出租车上,意外地和司机聊了起来。这位出租车司机是位健谈的中年妇女,人很热情,我对开封的理解,她极不赞同,甚至有点愤愤然,她说“北宋虽弱,但是它能在风雨飘摇中延续167年,也向前快速发展了167年,让中国的经济文化都达到了历史的最高点,为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富而宝贝的财富,尤其那些灿烂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绚丽的瑰宝,经久不衰,难道说这不具备淡菊凌寒傲霜的品质?其实开封代表的不仅仅是北宋,它是整个华夏文明的一个缩影,代表了整个中华民族,体现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的沧桑巨变而依然坚贞不屈的品格。”听了出租车司机的话,我沉默不语,心里一边为自己的浅薄而羞愧,一边暗赞她不凡的见识和谈吐。

透过车窗放眼望去,看着这座古色古韵古味的古城,早已洗尽了历史的铅华,像一丛清新的雏菊,耸立在中原腹地、黄河岸边,宠辱不惊地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地望天空云卷云舒,以独特的魅力向世界讲述着发生在这里的风风雨雨,诠释着中华民族不朽的文化和精神,笑迎着八方来客。

其实,那一株株一丛丛平淡的秋菊,不在陶翁的南山之脚东篱之下,而在自己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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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衣带渐宽终不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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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实在是令我汗颜,原因是,我不但不瘦,而且看上去还很健壮。可是,除了这个题目之外,才疏学浅的我暂时还不能找到一个更好的的题目来替换,所以题目暂且保留。我觉的吧,我要写的内容未必就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也是因此,我得弄个响亮点的名字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就像很多长得不怎么俊美的女子,网名会叫什么“嫣然”一样,权且用这个名字先遮遮丑。

就我所知,虽然胸无点墨如我。糊弄起大多数“文艺青年”来,这点东西就已经绰绰有余了,比如吧“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似秋风悲画扇”,你信不信,很多人都会自作多情不分青红皂白的吟唱这一句?不过,千万别误以为他们很有风情,很有学问,因为,他们就会这一句,后面诗人在写什么他们混然不知!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吟唱后面的“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古人心亦变”,如此,如此而已,我就会收到很多掌声,立刻赢来“饱读诗书”的美誉!嗟夫,中国人对于文化的热爱可知乎!

其实是这样的,大多数人时不时的吟唱一句时髦的诗句,实在是想证明一下,自己也是挺有学问,挺有内涵,赶得上社会潮流的。也无可厚非,作为一个青年,作为一个自诩文艺青年,怎么能被社会潮流抛弃呢!?可是呢,要想做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文艺青年往往不是浅尝辄止就能做到的,他们没有恒心,更不愿弄个衣带渐宽的可怜样,于是以为只要自己会上那么一两句就很了不起!我又觉得,这样有好,也有不好!因为文艺青年怎能被社会流行的文艺抛弃?可是,中国历朝历代哪个时代出现了如此全民皆文艺的壮观场面呢?大多是附庸风雅的吧。坦白来讲,真正的文艺其实不是躁动的,文艺的本身是安静的,只是到了后来,缄默中突然爆发出炽热的温度,立刻引来了火山的大爆发。

我似乎渐渐的坐不住了。我已经被自己的伙伴们远远的抛在后头,现在隐约还能看见他们的背影,那背影也已开始渐渐模糊,不出几年,我连他们的背影估计也看不到了吧。

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孔乙己,明明已经穷途末路还固执的以读书人自居,处处流露出可鄙的穷酸像,遭到所有“功成名就”读书人的痴笑。前几天,还有一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劝我说,“你偏居一偶,做什么世外闲人?你连个女朋友都搞不定,还去读那些淘汰的书籍,想潦倒终身,还是想光棍到底呀?”。

我本想也说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之类的话,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被辱骂的次数已经数不胜数了吧。哎,被他们骂了多少次“幼稚”之后,我终于以自己的方式成熟了起来,我静默以对,你们就敞开了唾骂吧!

他们给我谈现实,我给他们谈梦想。他们终于给了我一个有些意思的答案,”我也曾经做过无数次梦,当梦想与现实照在一起就成了噩梦“。

汉朝有个董仲舒,读书废寝忘食,说废寝忘食那是我虚夸,他也吃饭,只是坐在床上吃饭,他也睡觉,只是穿着衣服睡觉。人家那是,卧室之中一睡塌,半做书桌半为床。我曾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怎么孕育出这样一位文化上的苦行僧。这样安安静静的吃,安安静静的睡,十年如一日手不释卷。那时候的流行文化是什么?是不是也像现在,“终日忙碌只为饥,才得温饱又思衣”?我深深佩服董仲舒,他也算是为了梦想而饱受吃喝拉撒的苦痛吧,我这样理解估计董仲舒未必同意,衣带渐宽终不悔嘛?人家自甘这样,只要是自甘的就未必是苦痛的,除了自甘堕落。在现在人的三观里,就连自甘堕落也未必就是贬义词,说不好,那是现实,是成熟的标志!

话说回来,中国的孩子小的时候多半都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大多数同学都是胸怀壮志的,以我看来,将来这群孩子里面把持朝政的,崭露头角的不可估量。上高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们的志气小多了,也就是想上个北大清华之类的名牌大学,最终当然是不可得。工作之后,颇让我感到意外,他们竟然都萎靡了,没有了志向,没有了梦想。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所谓“一把浮浊向红尘”。

小的时候,觉得外国人没出息,梦想竟然是做个鞋匠,做个裁缝。当我和外国的同龄小朋友一起长大之后,突然发现,他们竟然比我优秀的多。中国的孩子有伟大的父母,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们带到了山顶,于是,他们看到了日出,宏图伟业顿时从内心激发出来,真是有一种,奋父母之余烈,震长策而驭于内,甚至有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只是后来发现,久在山顶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情,时不时的有来至各个方向的狂风,时不时的有雨雪冰雹,算了,算了!还是下去吧,干脆到山脚下去,说不定还能打个盹,眯一会儿!慢慢长大后,那来自山顶的呼唤渐渐成了不可挖掘的记忆,再没有拥抱太阳,拥抱梦想的冲动,于是,他们说“梦醒了”。

我小时候,家里极为贫穷,父母养家糊口,奔波在外。我是长子,有一幼弟,长兄为父嘛!我除了把自己照顾好还要照顾好弟弟。没有灶台高的我,做饭可是一把高手,所以,我小的时候特想做一名厨师,做出最可口的饭菜给家人吃,我的梦想当然遭到伙伴们的嗤之以鼻。

出路当然是读书,于是我努力读书。家境好转之后,我带着梦想去市里读书,成绩一般,中考失败,高考喋血!念了一所连个像样名字都没有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没有女生的专业。有时候,我跟我的同学抱怨说,嗨,说不定哪天你开着宝马正好在菜市场遇见我,你光彩照人,衣着光鲜,我呢,穿着几代单传的旧衣服,嘴里嚼着根毛草,手里拎着只下蛋鸡换取柴米油盐钱。同学听后哈哈大笑说,哪里至于呢?

有一段时间,我很郁闷,想不通我到底该做些什么?金钱吧,觉得不是永恒,名誉吧,觉得太飘渺。后来就想,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努力读书吧,什么书都读!我那时就想,万不能到白发苍苍的时候去慨叹“加我数载,五十以学艺亦可以无大过矣!”,孔子当然说的不是这个“艺”,他说的是《周易》的易,我想,我不必去皓首穷经学周易,最少应该有个一技之长,而且这个“技”即使不是谋生的工具,也要作为我的终生爱好,陪伴我一生。

有一次和一个高中好友通电话,当他得知我还在为了飘渺的梦想努力的时候,点拨我说,这个时代,唯有梦想最不值钱!似乎我也看到了那个必将潦倒终生的我,看到了那个一生清苦的我,霜染华发,面容憔悴,连个老婆都没有讨上的我。一盏孤灯独自明,半杯清茶映诗书。我下意识的认为,读书给了我快乐,也有可能毁了我。

我说我是幸运的。幸运在梦想最为奢侈的年代有了自己的梦想;幸运在当伙伴们对物质趋之若鹜的时候,我还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幸运在别人酒饱饭足搂着娇妻酣睡的时候,我竟然还能呵出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

痴狂的想法,呼啸之间的一气呵成,嘱以为文,送给在路上的自己,记住,既然选择了梦想,就要风雨如晦,日夜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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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只因为她爱你散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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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异地恋,连个拥抱都不容易,短信听不到语气 ,电话看不到表情。吵架了一关机 你就惊慌失措 因为对你们来说 你们仅有的联系就是那个手机。那苍白的11位数的号码。每天只能对着手机说。你 想你 等你。照片翻过一遍又一遍。 短信翻过一遍又一遍。 看的是不同的人与风景。她几分钟拖延回复短信 都能成为你的担心 我身边的花花草草 是不是也像你身边的莺莺燕燕。有没有姑娘说 嗨 我喜欢你。 而你又在那徘徊两个姑娘的心 权衡权衡又权衡 。异地恋真的很不易。对一个姑娘来说 就是寂寞的考验,对一个男生来说 是牵挂担心孤单。每日陪伴她的只有一个电话。唯一能支撑住她的就是爱。因为有爱, 所以她不怕孤单。她们安心的守护那份感情。因为有爱, 所以他拒绝身边的花花草草。拒绝身边所有人的青睐只为了你一个未来。要结婚先谈场异地恋吧。只有真的感情才能耐得住这份寂寞, 感情也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长久。如果你爱她。 就原谅这个在异地城市一个人的女人。 她任性 她猜疑 她偶尔的小脾气 只是因为她没有安全感。但是她还是选择了继续跟你在一起。 只因为她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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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枫林深处散文

全文共 4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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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秋天,霜月就要离开养育了自己十八年的小山村,去一个遥远的大城市读书了。

小山村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叫“枫林村”,村子的西边是一带深深浅浅的黛山,慵懒地一路绵延过去,山的那面还是山。山脚下,有一片很大的枫树林,村里人的小屋就散散落落地横卧在枫林的深处。

枫林最美的时候就是深秋,尤其是经霜染之后,那林子里的树就会一树一树地红起来,烂漫如西天的晚霞。十多年了,枫树林红了又绿,绿了又红,随着枫树林更迭的是那逝去的岁月,化作一片片火红的记忆……

对于这个枫林深处的人家,考大学本来就是一件稀罕事,女孩子考上大学,在村里更是头一遭,大家都说霜月就是枫树林里飞出的一只金凤凰。

就在村里人或惊诧或羡慕的时候,霜月仿佛看到了外婆拄着拐杖正从枫林深处缓缓走来,脸上绽着慈祥的笑,那满头的银丝在风中飞扬……

恍惚中,霜月又回到了七年前的那个深秋。

那年的秋季天气似乎冷得格外早,西风一阵紧似一阵,枫叶也由红变黄,进而纷纷飘落。天空格外苍远,没有一丝云影,懒洋洋的太阳在空中漫不经心地踱着,洒下一片黄晕晕的光。偶尔会有一群大雁排着人字或一字形,鸣叫着从山村的上空飞过。

在霜月的记忆里,这个家起得最早的是外婆,睡得最晚的也是外婆。每天,天刚蒙蒙亮,外婆就会起床,系上黑色的围裙,头上再裹一块蓝布。外婆每天早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灶门口清理灶膛里的柴火灰。先把柴火灰装在簸箕里,然后倒到猪圈后面的灰窖里。有时会突然刮来一阵风,这些灰就会调皮地从簸箕里窜出来,顿时,外婆的头上、身上就沾满了青灰色的柴火灰,更有调皮的,会直接扑向外婆的鼻孔,呛得外婆发出一阵阵的咳嗽声。

晚上,一吃过晚饭,家里就会陆陆续续地走来一些人,不一会儿,堂屋里就坐满了人,父亲跟一群男人就在这烟雾里喝茶叙话。母亲忙着伺候猪进圈鸡回笼,而外婆收拾好碗筷,就会坐在霜月的旁边,借着煤油灯昏黄的光亮不停地缝缝补补着。母亲不会做针线活,这个家里所有人的衣服都由外婆来缝补,这个家里所有人的鞋子也都由外婆来做。于是,外婆总有缝补不完的衣服、做不完的鞋子。

外婆做鞋可是一绝,不要鞋样,也不要尺码,只用手一比划,给谁做的鞋就像谁的鞋子。外婆做的鞋既好看又合脚,穿着特别养脚。霜月的脚长得本来就小巧,每次穿着外婆做的新鞋出门,没有人不夸霜月的鞋子漂亮,没有人不夸外婆的手艺好。村里哪家女子出嫁,都会央求外婆帮她们做嫁衣,外婆为多少闺女做过嫁衣,连她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那个深秋的凌晨,外婆照例起得很早为一家人准备早饭。可是不久,锅屋里就传来了一声刺耳的响声,好像是锅铲跌落到地上了。当霜月闻声赶到锅屋的时候,却发现外婆倒在锅台边的地上,一点声息也没有。霜月哭喊着叫来爸爸,爸爸慌忙将不省人事的外婆从地上抱起来,放到床上。当抱起外婆的那一刹那,爸爸心猛地沉了一下,觉得外婆的身子轻得就像一张纸。妈妈端来一碗盐水,霜月则在一旁哀哀地哭。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霜月的哭声,外婆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很平静地看着爸爸妈妈,最后将目光转向霜月,慈爱地说:“傻丫头,哭什么?小脸糊得跟花猫似的,外婆只是累了,躺一躺就好了。”

听到外婆能说话,妈妈终于松了一口气,霜月竟也破涕为笑了,可爸爸无法轻松,他总觉得外婆不对劲,外婆怎么变得这么轻。在这之后,爸爸多次要带外婆去医院,可外婆死都不肯去,爸爸由于太忙,这事情也就耽搁下来了。

这些天,外婆照常做她该做的一切,却时常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气喘得厉害。终于有一天,又在小河边晕倒了,被河边洗衣服的女人们送回了家。这下,爸爸妈妈都慌了,再也不肯迁就外婆了,绑架似地将外婆架到了公社医院,医生检查后只说了一句话:“送县医院吧。”爸爸在医生的脸上读出了一丝不妙,但到县城只有早上一班车,爸爸只好将外婆带回家,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往县医院。县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告诉爸爸:“要住院,去交钱吧。”当收费的姑娘报出一个数字后,爸爸怔住了,这个数字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爸爸只好将外婆带回家,四处张罗着借钱,外婆反复地说:“我没病,不用住院,只是老了。”

外婆越来越消瘦了,但早上还是要起来给家里烧早饭。妈妈不让,外婆说躺在床上身子痛,起床走走还清爽些。妈妈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帮外婆准备着早饭。

那天早上,外婆照常准备起床,可是努力了几次,也没有从床上坐起来,身子软得跟一团棉花似的。外婆终于躺倒了,再也无法起床了。爸爸妈妈到处借钱给外婆凑住院费,可是家里亲友大多都穷得叮当响,凑来凑去,离那个数字还是差得很远。

霜月这些天也不怎么说话了,她从爸爸妈妈的表情看出外婆病得不轻,她也知道家里很穷。爸爸妈妈已经被外婆的医药费弄得焦头烂额了,因此,她总是低着头出门、低着头进门。这些天来,她一直在盘算着一件事,一想到这件事,霜月的怀里都好像揣了一只兔子,扑扑地乱跳。

霜月的大姨家在江边,那是一个棉区,当棉花成熟的季节,需要很多人手,于是,就有许多山里人到那里摘棉花,挣一点活动钱花。

霜月由于一直念书,所以,从来也没有去过那里摘棉花,可是,现在外婆病了,需要钱治病,霜月就想到这事,她要瞒着家里人去挣钱给外婆治病。

这天,天刚蒙蒙亮,霜月就轻手轻脚地起床,梳好自己的小辫,洗了一把脸,把书包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底下压了一张纸条,空着肚子就向大姨家进发了。深秋的凌晨,风已有了相当的寒意,路上很静,除了偶尔传来几声犬吠鸡鸣之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枝头的树叶已经不多了,天空似乎比以前更高远了,清冷中透着一丝荒凉。

其实,霜月根本不知道大姨的家在什么地方,还是很小的时候,跟着外婆去过一次大姨家,去大姨家的路也早已模糊不清了。霜月走走停停,此时,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好不容易看到一个人,就会赶紧去问路,等到饥肠辘辘地赶到大姨家,已经是晌午之后了。

大姨看到霜月,先是大吃一惊,等到弄清霜月的来意之后,一把搂住霜月,抹起了眼泪。

大姨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她对外婆的病更是无能为力。外婆经常说,她一辈子都心善,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情,她这辈子对不起的人就只有大姨,让大姨受了太多的苦,并嘱咐霜月说:“等你将来有出息了,一定要对大姨好,就算是替外婆来补偿大姨吧。”

大姨哭过一阵子之后,冷静了下来,对霜月说:“霜月呀,地里残留的棉花也不多了,我还是送你回家吧,外婆要是知道你不念书了,还不知道急成什么样子呢?”

这一点,霜月是知道的,外婆尽管自己不识字,但一直都很重视自己读书的。记得外婆曾经拉起她的小手,细细地看,轻轻地拍,说:“我们家的霜月呀,手指又细又长,十指尖尖,一看就知道是一双握笔的手,将来不会扛锄头的。”之后,似乎又自言自语道:“我们家没有出过读书人,也许将来会出个女秀才。”

霜月也没有辜负外婆的期望,读书一直都很好,也自然酷爱读书,可眼下家里为了给外婆治病,怎么也凑不够钱,霜月觉得自己应该为外婆做些什么,最起码她可以把读书的钱省下来给外婆治病,不仅如此,她还可以挣钱给外婆治病。想到这,霜月含着眼泪幽幽地说:“我不喜欢读书,我不想读书了。”大姨当然知道霜月说的是假话,但一时也拗不过霜月,只好留霜月暂且住下,等以后再慢慢说。

可是,第二天中午,妈妈就火急火燎地赶到大姨家,一把抓住霜月就说:“你个死丫头,你差点就害死外婆了!”原来,外婆知道霜月离家的原因后,一口气没有上来就晕了过去,医生抢救了好长时间才缓过气来。一睁眼,就嚷嚷着让妈妈把霜月找回家。霜月没想到外婆会为自己念书的事急成这样,什么也顾不上了,拔腿就往家跑。

霜月最终还是没有拗过外婆,继续上学。

霜月知道外婆一辈子都爱干净,即使躺在床上,也不会让自己的头发有丝毫的凌乱,因此,一放学,就会急急地赶回家,帮外婆洗脸、洗手、擦洗身子。霜月发现,外婆的身子就像一片落叶,正在渐渐地失去水分。

霜月每天都会帮外婆梳头,没有生病之前,外婆总是将自己的头发挽在脑后,盘成一个小小的发髻,再罩上一个黑色的小网,利落极了。

外婆的发髻连妈妈都不会盘,家里人中只有霜月会盘。霜月本来就聪明手也巧,小时候,外婆总是先给霜月扎小辫,之后才会解开自己的发髻慢慢地梳、慢慢地盘,好奇的霜月就会在一旁静静地看。霜月觉得那就是一种艺术,久而久之也就学会了,没想到现在还真派上了用场。

外婆在霜月地精心照料下,一如以前,干净利落,一点也不像久卧病床的人。

村里人知道外婆病了之后,都叹息着说:“真是个好老太太啊!怎么就得了这样的苦病呢?”有一次,霜月去上学,在路上碰到了三惯的奶奶,一看到霜月,老太太撩起围裙就擦眼泪:“你外婆可是个好人啊!哪家有个痛有个灾的,你外婆总是第一个赶去帮忙。当初,你爸爸穷得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谁敢把女儿嫁给他啊!也只有你外婆肯把女儿嫁给他呀!不过,你外婆也好人有回报,我都这把年纪了,没有看到过第二个像你爸爸这么孝顺的女婿了。”

爸爸对外婆的孝顺是村里人都知道的。外婆喜欢吃牛肉,可耕牛是队里的宝贝,除非老死,要不然是不会有人杀牛吃肉的。因此,只要听说哪个队上死了牛,不管有多远,爸爸都会放下手里的活,赶去说一箩筐的好话,才能匀一点点牛肉带回家。外婆喜欢吃臭豆腐,只要上街,爸爸从不忘记买一点回来给外婆吃。外婆喜欢吃鱼,即使在数九寒冬,爸爸也会砸破冰块,下到齐腰深的水里去抓鱼,弄得外婆再也不敢说喜欢吃什么了。

外婆在病床上,顽强地熬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当大地再次回暖的时候,身子也似乎好了一些,居然可以在家人的搀扶下,勉强还能坐在太阳底下晒一小会儿太阳。霜月考初中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这段日子以来,外婆总是急切地盼望着霜月放学,有时,霜月稍微在外耽搁一会儿,外婆就会催妈妈去看看,只要看到霜月,脸色就会安详得多。霜月也知道外婆想多看到自己,一放学就往家里跑,从不在外面逗留。

终于,小学升初中的考试结束了,霜月感觉考得不错,于是安静地在家等候。然而,外婆的病情却突然恶化起来了,几乎不能进食了,霜月就整天守在外婆身边寸步不离,甚至在夜里都不敢睡觉,生怕在她睡着的时候,外婆就会突然不见了。

霜月的成绩终于下来了,霜月的确考得很好,以全公社第一名的成绩顺利地考上了区里最好的中学。

就在那天夜里,外婆却走了,走得很安详,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妈妈说外婆一直硬撑着,就是想等霜月的成绩下来。

爸爸把外婆送到大山深处,与外公合葬在一起。外婆下葬后,霜月坐在外婆的坟前,久久不肯离开,山风吹干了霜月脸上的泪水,留下斑斑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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