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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我熟悉的一个人热门20篇

树是具有木质树干及树枝的植物,多年生。一般将乔木称为树,主干植株一,分枝距离地面较高,可以形成树冠。树有很多种。写一篇我熟悉的一个人,我们来看看。本文是小编给你们分享的一些写一篇我熟悉的一个人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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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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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这么大,最熟悉的一个人就是我的外婆,因为从三岁开始,我就是外婆一手拉扯大的,所以我最熟悉的人就是外婆。

我外婆是一个干农活的人。她有一双粗糙的大手,她的额角上也有了不少的皱纹了,她的头发也苍白了不少。这一切都是因为劳累而引起的,我外婆一天到晚总是那么累。

我外婆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特别关心我。记得那是一个灰蒙蒙的夜晚,大约在11点时我发起高烧,于是外婆便带着我连夜去了医院。在途中外婆只带了一把雨伞,外婆把那把雨伞遮在了我的头上,而自己顶着风雨,豆大的雨珠落在外婆的肩上和头上。

到了医院我发现外婆已经累的气喘吁吁了,我又被送到医生那里,经过一番治疗后我的高烧退了。过了一会儿,医生走过来对外婆说这些药共三十八元,我想外婆平时只靠打工挣钱,哪有那么多呢。可外婆却从衣包里拿出了四十元。我和外婆在回家的路上就谈起这件事,我们走到半路我才听外婆说起这些钱全是找人借的。这是我的鼻子酸酸的,好像喝到了一口苦水似的。

啊!我爱我的外婆,因为她是那么的照顾我关心我,再说外婆又为我劳累了十几年了,你说我能不爱我的外婆吗?

外婆,我永远都会记得您,我一定不会辜负您这是几年来对我的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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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熟悉的陌生人500字作文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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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农家鸡蛋咯!五元钱一斤!”

呵,看来卖鸡蛋的老伯又来了。每周五回家的路上,我都会听到这熟悉的叫卖声。

从我搬到这儿来,都会看到这位老伯每周五来这里卖鸡蛋。他常穿着淡蓝色的衣衫和黑色的长裤坐在草地上,面前放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鸡蛋。虽说他已有六十岁的样子,可眉宇间透着精气神儿。

我也不知道他在这里卖鸡蛋卖了多少年了,只知道养鸡、卖鸡蛋便是他生活的方式。

老伯待人很友好,生意做得也很实诚。他不会刻意地说自己的鸡蛋有多好,作为农家鸡蛋有多么地道,只是每每有人一脸质疑地问:“是不是真的农家鸡蛋啊?才几元钱一斤?”老伯都是一脸的实诚,憨憨地笑笑说:“当然咯,俺自个在村下养着的鸡生的。只是俺觉得这个价钱够生活了便好。人,总应懂得知足啊……”

这一刻,老人那背光的身影竟显得很稳健。

又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老人照常坐在草地上卖鸡蛋。握着手中的钱,虽然不多,却让这刚刚卖出四斤鸡蛋的老伯嘴角泛起淡淡的笑容。

这时却出现了一位未曾见过的老乞丐。满头银发,一手拄拐杖,另一手拿着碗,在一身破旧黑衣的包裹下迈着蹒跚的脚步出现了。这位年龄与老伯差不了多少的老乞丐在黄昏的路上孤身走着,每每见到一位路人便上前乞讨——理会他的人却很少。老伯似乎看到了老乞丐眼中的孤独和乞求,攥了攥手中的钱,一咬牙便走向了老乞丐,把钱放入碗中。老乞丐一脸的感激。老伯说道:“唉,人还是要自力更生的啊。”老乞丐听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老乞丐走了,老伯叹了一口气,坐在草地上,继续卖他的鸡蛋……

不知怎地,卖鸡蛋老伯的形象总是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那形象是那样的陌生,又是那样的熟悉。

[最熟悉的陌生人5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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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熟悉的老师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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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一次坐到窗前,窗外葱绿的梧桐叶,绿莹莹的草茵,不时还有一群的小鸟嬉笑着飞过。回过,曾经有那么一块玻璃,牢牢地禁锢着我的心灵,让我无法自己,融身于"窗外"美丽动人的风景

年幼时,我性格孤僻,只爱躲在教室最后靠窗的一角,那是我个人的天地。朋友们不愿意和一个声若蚊蝇的伙伴玩耍,几乎只会嗫嚅着说话的我让所有老师都懒得提问。"人围成一个圈子在游戏而我却被锁在心灵的黑屋子里,远远地着,永不可能冲破枷锁。窗外的阳光下,我的心,如冰。"这句话是我当时心情的最好写照。

二年级的时候,来了一位新的班主任,她教语文。在她的第一堂课上,不知多久没被老师搭理的我竟被第一个叫起答。全班哗然。我呆住了。我甚至她为什么要和守己的我作对,让我承受巨大的压力。

然而我还是鼓起勇气站了起来,喃喃着我的答案,然后又偷了她一眼。

她眯起的眼睛似乎没有恶意,"你说什么同学,请大声点!"

我咬了咬牙,涨红了脸,又说了一遍。

然后是短暂的沉默,静得可怕。我似乎感觉到空气里有了微妙的变化。我无法控制我快要跳出胸口的心。

"同学,你的声音能不能再大一点,大一点"她还在坚持着。

所有的视线火辣辣地集中在我身上,一股热浪从长眠的心灵冲顶而出。泪如泉涌。我不顾一切地大声喊出了我的答案。  我不敢抬头,更不敢看她的脸。"啪,啪,啪",接下来分明是她的掌声。为我鼓掌是的,为我鼓掌!她走到了我的,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你有如此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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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熟悉的亲人作文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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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有为苗族老奶奶,今年八十岁了,儿女们都在外地,家里所有的大小事情都有老奶奶自己承担。人们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一点也没错,老奶奶隔壁有位叫玲儿的汉族女孩,经常帮助老奶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把老奶奶当作自己家的奶奶一样。

今天是星期六,玲儿照例一大早就来到了奶奶家,她看见奶奶家的木桶里放着一大桶的脏衣服,心想:奶奶年纪大了,这么多衣服要洗一定会很累,要不今天我就帮奶奶把这些衣服给洗了吧!”

说干就干,玲儿先把桶里的衣服放到了一边,提着桶来到了小溪边打了一桶水,回到家再把衣服浸湿,擦上肥皂,然后用刷子用力地刷洗,时不时还用棍子捶打着衣服。洗着洗着,汗珠渗满了玲儿的额头,玲儿心想:洗衣服真累呀,还好我今天及时帮奶奶洗掉,要不然奶奶可要受累了。玲儿又一想,虽然洗衣服比较累,但一想到能帮上奶奶的忙,但还是挺开心的!洗完后,玲儿把刷好的衣服漂洗干净,再把衣服拧干,最后摊开拿到晾衣绳上挂好。不知过了多久,所有的脏衣服都被玲儿洗好了。

这时,老奶奶醒了,她看见玲儿这么早就把自己的脏衣服都洗好了,非常激动,同时也很开心!她走过去拉着玲儿的手,用颤抖的声音说:“玲儿,你真是个好孩子!奶奶谢谢你!你经常帮奶奶洗衣服、做家务,比奶奶的亲孙女还要亲呀!”听到老奶奶的夸奖,玲儿的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她用围裙擦着自己红彤彤的小手,笑着对奶奶说:“奶奶,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虽然玲儿和奶奶来自不同的民族,他们不是一家人,但他们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真是苗汉一家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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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是奶奶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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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奶奶是一位退休教师,已经年近六旬,她中等身材,体态适中,眼睛炯炯有神。乌黑发亮的头发中还夹杂着几根银丝,皮肤白皙。别看奶奶年近花甲,穿着打扮始终整洁清爽。她的一双手背爬满了一条条细长的,好似蚯蚓的血管,走起路来箭步如飞,干起事来精神抖擞,说起话来铿锵有力,写起字来稳重如山。

奶奶格外酷爱书法,这些年来,家里保存着她书写的许许多多的书法作品,有《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从这些精美的作品中,可以看出奶奶写的楷书仿佛铁画银钩,行书宛如龙飞凤舞。平日里,如果走在街上,奶奶发现比较好的书法作品后,总会停下脚步比比划划,反反复复地书空笔画。每逢春节来临,奶奶总是主动给亲戚朋友们义务书写春联,还是许多优秀学生的书法指导教师。

每次我坐在书桌前写字时,奶奶总是守在身旁,不厌其烦地给予纠正和指点,在奶奶的熏陶下,我写的字有了很大进步,经常受到大家的夸奖,我从心底感激奶奶的辛勤付出。

奶奶经过勤奋学习,刻苦努力,书法作品曾多次获奖,正如名人宋庆龄所说:“任何成就都是刻苦劳动的结果。”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我最敬佩的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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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熟悉的陌生人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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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个人,他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天真;他也曾变得很深邃,在饭桌前侃侃而谈道德与法律;他曾对自己很有信心,扬言说:“我要成为一个学霸”;也曾很失望,坐在角落暗自哭泣……他曾经看透过许多人,却未曾看透过自己。他在一路往前走,却没能明白什么是终点,哪里是终点。

一开始,他很可爱很天真,逗得别人哈哈直笑。有时候,他会很傻地问出一个问题,或是傻傻地回答一个问题。无论是问还是答,都会让周围的人捧着肚子痛苦地憋一阵,然后忍不住放声大笑。而自己却仍然在那里不知所措。

那个时候的他只有一个朋友,但他们俩却很谈得来。以至于后来分别时他的心里有一点不舍。不过那时的他几乎永远都快乐的,所以他也只是那么不开心了一下。

到了后来,他喝一群旗鼓相当的人到了一起,他感到有一些力不从心了,于是,他为了汲取知识,爱上了读书。渐渐地,这成为了他的习惯。他不像以前那样喜欢户外运动了,而喜欢在屋里静静地读书。同时,他喜欢上了军事,并且立志要当一名制造武器的人。

那时候的他有一些朋友,但是关系都一般,他再也找不到一个人能说所有的话了。以至于偶然他们见面时,他竟然有了想哭的感觉。但他只是看着,没有说话。他开始渐渐地成熟了,知道了对与错,虚伪与真实。并非常讨厌虚伪,喜爱真实。他再也不是那个一说话就引人发笑的谐星了。他变了,渐渐地成熟了。但,也渐渐迷失。

再然后,他开始了竞争,眼看着昔日的朋友变成敌人,他十分的悲伤,但已经学会了将所有的感情埋在心底。他开始渐渐地理解了一些东西。他也在反思自己,思考一切——他变了,又变得成熟了。

这里的他,是你是我,是每一个人。我们在前进的同时,也在渐渐地迷失,走着走着,已经忘了怎么走,为什么走。

曾经朝气蓬勃的人,扬言要改变世界,却未曾思考一个问题: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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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熟悉的人的作文:我最熟悉的陌生人——爸爸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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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父亲的印象恐怕算得上班上同学中最少的几个之一了。说真的,如果现在叫我描绘一下父亲的模样,很惭愧,我恐怕无能为力,只隐约记得父亲嘴角扬起的一抹微笑,煞是好看。

平均算起来,我和父亲见面的次数,与金老师差不多,一年差不多只有两三次吧!他在北京,我在江苏,仿佛两个毫不相关的陌生人。仅仅依靠着一条维持着血脉关系的纽带,生怕某一天它会断裂,变成天上人间。

我跟父亲接触也很少。仔细想起来,自我上了初中后,他连我的手都没牵过。有时候挺羡慕郭家辉的,他的父亲虽然也经常不在他的身边,但他的父亲却总会跟他沟通,还教会了他的许多做人道理和处世方法。而我的父亲却从来没教过我什么,在他的认知中:人都是自己成长起来的。他认为我应该走自己的路,一味的接受他闯出来的经验是没有用的,如同傀儡一般是没有办法茁壮成长的。他希望我和他一样,白手起家,从身无分文开始,依靠自己的双手去拼搏,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火,只有自己触摸过,下次才不会再去碰。在记忆中,父亲会经常说出这样一句话:“我不能再学习上帮助你,但在生活上我会尽量满足你的一切。”所以,每次回来时,都会带一些电子产品给我,弄得老妈在一旁“咬牙切齿”,父亲却经常扬起他嘴角的一抹微笑,处之泰然。

曾经总埋怨父亲在外工作,都不回来一次。总以为父亲的工作很轻松,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吹着空调就行了。而某次去父亲那儿,看见父亲办公桌上小山高的文件,我才知道我完全错了。那时我才懂得他的担子有多重,那嘴角扬起的一抹微笑,或许是苦中作乐、自我安慰吧!

至今已来,那嘴角扬起的一抹微笑,不停在我脑中徘徊,煞是好看。

父亲,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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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个我熟悉的地方_7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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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深圳中山公园了,对那里的一切我如数家珍一样。开篇点题、破题——熟悉这个文眼。它位于南山区,占地49万平方米,是深圳历史上最悠久的公园。公园利用园内起伏的山峦,茂密的树林,构造14个风景区:有宽阔的广场,绿油油的草地,园中央是辽阔的湖面。

“中山公园”四个大字就写在三个拱门的大牌匾上。整体介绍公园位置、面积和特色。一进门就是一个十分开阔的广场,广场前面就是一个大人工湖。湖里的游玩项目很多,有快艇,分手划的,脚踏的,当然最快的就是电动的了。你可以顺时针绕湖前进,前面是个宽阔的斜坡草地,在草地上放风筝嬉戏最好不过了。草坡上面是儿童的乐园,哪里有许多游玩项目,我最喜欢的是青蛙跳。点明游览路线——顺时针。人行道的两边是各种花草,草地绿油油的,花儿开得十分显眼,道旁的树木叶子挺肥厚,树下见不到阳光,夏天挺阴凉的。

树木也是一棵挨一棵,小鸟在上面筑巢,还时不时地为我们唱歌,有的则在树与树之间跳来跳去,好像与游人玩耍。首先吸引眼球的景色:花草、树木、小鸟。湖中的鱼儿最多的当然要数金鱼了,红红的,大大的眼睛,一群一群的游来游去,像娇惯了似的,几多自在,几多顽皮,一点点小饼干或小鱼食,就可以把它们逗得团团转,惬意极了。偶尔遇上一点小雨,你可千万别吓跑了,这时的湖面可更有一道风景了。小雨点打在湖面,泛起一个个小圈圈,小鱼儿呢,一点也不怕,小嘴一个劲地迎合着小雨点,也使劲地朝上吐着小圈圈,好像在说,打吧,打吧,我一点也不痛。这两段写湖中金鱼和偶遇小雨的精彩。其中对小雨点的描述最有神韵。游公园的乐趣可多了,如果你赶上好的时候,还可以观赏到文艺节目,也许这就是我们今天所提倡的公园文化吧!这段补述也不可多得。我爱游玩,最喜欢的地方,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这深圳中山公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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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熟悉的同学的作文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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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同学有很多。但是说最熟悉的,最深刻的那就是屠乐天,可我又不想写他,但又非得写他,谁叫他是我最熟悉的同学。

屠乐天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脸上嵌着两只水溜溜的大眼睛,一张才华出众的嘴。他爱说,爱笑,同样也热爱的学习,酷爱读书,因而他知识丰富。他也很懂事。

屠乐天他让我忧。屠乐天他每天上课认真、专心地听讲,积极举手发言上课从不开小差作业按时完成,遵守纪律,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和毛病。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积极参加集体的活动,帮助同学。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活动,对待学习是一丝不苟,不怀有敷衍了事的心态。

屠乐天的学习也很厉害危机之火已经在那里燃烧,因而就成为了老爸阻止我看电视的镇山之宝,唯一的理由。

屠乐天让我喜。是因为屠乐天的作文写的不错。语句通顺,意思连贯,词语优美,和各种修辞手法。都被我给看来了,我就等于学会了吸星打发把屠乐天写进作文里的好词好句都被我吸了过来。屠乐天写作文的血和肉已经成为我的好词好句,为我所有。这是在让我进步。

因为有屠乐天的存在让我感受到了压力,发现了有了一个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更有了努力、前进、拼搏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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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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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旁的餐厅里,我坐在熟悉的位置,等着熟悉的她。一切都没有变,甚至连桌椅的摆放都还如两年前那般。只是岁月蹉跎,在它们身上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激动,紧张,以及兴奋的情绪不停地在我身体里交织着。现在的她是什么样子了呢?或许更高了,或许更漂亮了,但我相信,唯一不会变的,是我们之间的友谊。

过了许久,眼前突然冒出一个卷发女孩。闪闪发亮的眼睛让我瞬间就想到了她。但她的发色,那双足有8公分的高跟鞋让我不由得怀疑自己的想法。女孩在我面前站定后笑着问我:“嘿,你是小A吧?怎么一点儿都没变呢?”我呆呆地点了点头,看着她坐下。分明是那么熟悉的语调,分明是我那么怀念的笑容,却,掺杂着一丝我无法理解的违和感。

不管怎样,瞧,她还记得我的昵称呢。人都是会变的,她当然也不例外。只要,只要她的心不变,我们还是可以和从前一样的吧。我这样安慰自己,顺便问她:“现在在做什么呢?”

“酒吧服务生呀。只有初中毕业证还能做什么呢,还是拖了关系才有了这份工作。”说完,她像以前一样熟稔地撩了撩耳旁的发丝。它们已经不是原来乌黑柔顺的样子了。也许是我太老土,但我实在不喜欢纳西被染成乌七八糟的橘红色的,头发。

我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一定很辛苦吧?空闲的时候还会看漫画来放松吗?像我们那时候一样,还被班主任发现……”没等我说完,她便连忙摆手,眼里有些许不想提及过去的味道:“哎呀,你别说以前,太幼稚了!现在谁还看那些东西,又不是初中生了!”

我低下头不再说话。气氛尴尬了一会儿,我终于还是咬了咬嘴唇开口道:“……还有一年我就毕业了,我准备去哪个小镇。”她瞪大眼睛看着我,不可思议地说:“那里我还是劝你别去了,会失望的。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美好的样子呢。我没读书之后去过一次,就想再也不要去了。”她拨弄着印着各式花纹的指甲,又漫不经心地对我说:“我现在呢,也不奢求去什么地方了,只要能赚钱就好。”

听到这句话,我终于意识到,她已不是以前那个她了。和我一起大喊“爱看漫画的人都不会老”的那个人,曾言之凿凿许诺一定要一起旅行,一起实现我们梦想的那个人,早已被时间消磨得不复存在。

“对不起,我还有点儿事就先走了,再见!”再见,最好再也不见。任凭她在我身后喊“经常联系”,我也不敢再回头给她一个微笑。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而是,曾一起生长的树,如今却无法再彼此理解彼此。

最熟悉的陌生人,恐怕莫过于此。我轻轻按下手机的删除键,头也不回地走进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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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熟悉的陌生人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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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当日你把我从五指山下救出来,为我带上这紧箍咒,今日你要赶我走。除非你把它取下来,要不我永远不会离开你。——题记

外公是一个神人,这是他仅留给我的印象。小时候,家里没有钱,爸爸妈妈为了供我读书,去外地打工,我被放在了外公家,接我上下学的重任交到了外公的手上,那时外公的身体很硬朗,每天会走很远的路来接我。日子久了,我便发起了牢骚:“我不想走路了,如果把走路这些时间省下来看书,我的成绩不知道会提高多少。”外公没有说话,从仓库里推出一辆破旧的单车,用水冲洗了几遍,就骑着它送我上学。之后外公告诉我,那辆单车是妈妈读书时唯一的奢侈品。

二年级,我迷上了妖魔鬼怪,吵着闹着要买故事书,但是家里条件不景气,买故事书遭到了全家人的反对,外公出现了,他递给我几张皱皱的钞票,说:“这些钱应该够你租一套《西游记》的光碟,你先用着,故事书我来想办法。”外公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没过几天,一本崭新的故事书就放在我的书桌上。当他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去时,我突然感到外公没有往常那么高大爽朗了。

“滴滴滴——”我的思绪立刻收了回来,轮到我拿药了,我把药单递给护士阿姨,原本空空如也的手上多了一袋沉甸甸的药品。我定了定神,径直走进了外公的病房。

摇好了床,掖了掖枕头,轻轻地拍醒了正在酣睡的外公,微笑道:“外公该吃药了!”他伸出松树皮般的手,颤颤巍巍地接过杯子,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将药吞了下去。“外公你还记得《西游记》吗?”话音未落,兜里的电话响了。

“外公的情况好点没?还记得你吗?”

“放心吧!妈我会好好照顾外公的……”

我走回病房,削了个苹果递给外公,外公礼貌的笑了笑,说了一句谢谢,我愣了一下,苦涩地扯了一下嘴角,追问道:“外公你还记得给我买的那一本故事书吗?”外公茫然地看着天花板,仿佛没有听见一般。我加大了音量:“外公?”外公反应过来,慈祥地笑笑,只是比往常陌生了许多,我的心沉了下来。当外公再次睡着时,我便回家了。

走上公交车,公交车上零零落落的只有几个人,我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手里拿着外公明天要吃的药。

我看着书桌上已经泛黄的故事书,外公你还记得《西游记》吗?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因为在唐僧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孙悟空永远都在,永远在第一时间赶到他身边,就像外公你一样。而我最羡慕唐僧了,只因为他有孙悟空。外公,现在我们反过来好不好?——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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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熟悉的陌生人——家人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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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一个让心放松休息的地方,是一个不用注意仪表的地方,是一个有着最体贴照顾的地方。

家人,体内流着相同血缘,是让心依靠的人,是最值得信赖的人,是永远爱你关心你的人。

家人之间,大部分人都认为他们是最了解彼此的人,不管是性格、爱好,还是饮食,往往却忽略了没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隐私。尤其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父母认为,自己的孩子还有谁能够比自己还要了解,而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前程着想,所以一味的让孩子按着自己的安排前进。而孩子呢,有些选择埋藏自己的爱好或天分,做父母的乖子女,但父母却永远不会知道,孩子的心中并不快乐。有些就选择叛逆,在外惹是生非,就是不听从父母的安排,但父母永远都不会知道,孩子并不是故意想让父母失望的,而是希望父母相信自己的,想要自己安排自己的人生。我想,这便是孩子对父母的叛逆以及讨厌父母的最根本原因吧。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句话谁都听过,但父母认为没有知识就得被社会淘汰,这到底是思想的落后?还是现实的残酷?

是的,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帮我安排了一切,我呢,只需要服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敢违背也不能违背。由于父母的文化水平较底,现在工作起来很辛苦,很吃力,很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读书。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和他一样后悔,所以他们逼着孩子学习,即使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孩子根本不想要学习。事实上,这样的生活,谁都不快乐。

家人,是彼此最亲近的人。家人,也是彼此最陌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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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唱起那首熟悉的歌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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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

姥爷牵着我这小孩,在老屋天台埋下属于丝瓜的饱满种子。我站在他亲手打成的丝瓜架前比身高,身旁碟机里吱呀呀转出一曲《兰花草》。

夏天与黄花,相得益彰。黄花是姥爷为我种下的丝瓜开出的花。姥爷五十多岁时从湖北迁到粤地,每年回乡探亲,依然将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丝瓜种子就是他第一次返乡时带回来的。我想,他与这《兰花草》有共鸣是因为坚信自己的坚定与那兰花的娇嫩脆弱并不相同。虽然都是迁出旧居,姥爷和他的丝瓜都比这兰花不知积极了多少。他们一起适应了异地的生活,开出了亲民而将会有累累硕果的花。

小小的我一边听歌,一边摇着瓜蔓缠绕的小秋千,荡得高了就和手边花一起观赏清晨朝露,夜晚星空。姥爷就给瓜秧浇水,把瓜蔓扶正,把多余的花掐下。大朵大朵的绚烂在他大掌中,鹅黄色丝绒般铺开,雍容大气又典雅精巧,不逊任何观赏花。

“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歌词在身边飘起。我问姥爷:“这唱的是不是种丝瓜的您?”

“怎么是我?这唱的是只能看不能吃的兰花,怎么能比咱们的丝瓜花?”姥爷笑我的不解,“不过我这丝瓜也是兰花一样从山里、乡里带出来的种,纯正湖北味儿!兰花娇气,离了大山活不了,我们这些迁移了大半个中国的‘丝瓜’,凭自己的顽强却过得适应!”

没过多久,我们要搬家了,辞别了老屋的一切,辞别了天台与秋千架。临行前姥爷给全家做了顿丝瓜宴,清甜饱腹;我却不停想着天台上的碟机,一旁日夜伴随歌声盛放的丝瓜花。

我也用《兰花草》鼓励自己适应新的学校,结交新的朋友。我不像词中所唱,“眼见秋天到,移兰入暖房”,我无论何时都准备着绽放。在全新的环境里,就由我来做那株盛于兰花的丝瓜花,开出宛若流金的大气硕瓣,结出无怨无悔地瓜果飘香。

姥爷又唱起来,“朝朝频顾惜,夜夜不能忘……”我也加入合唱,心道,我从我眷恋之所带出了永远影响我的精神之花。它不在逆境中自守,不因不适应而蜷缩,虽然依旧含苞,但终会怒放。

唱起那首熟悉的《兰花草》,眼前又现天台秋千架,老屋丝瓜花。我用这首歌不断警示、激励那个自立自强的自己。这首歌承载着我生命最初的回忆,用它对兰花的剖析与期望,在我心里开出自强不息的花。

我不学兰花,但我重视它。因为,每当我唱起《兰花草》,兰花就会提醒我:在任何环境中,都要无所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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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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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时光,带走了我十二个春秋。我一直呆呆地生活着,觉得生活十分平淡,没有韵味。蓦然回首,才发现熟悉地方竟美得精彩纷呈。原来,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那是雨中的小巷。漫步在走过无数次宁静的小巷中,呼吸那雨中清新的空气,在细细的雨丝中小心得绕开一个又一个的水坑。端详着在风雨中摇曳的花草,根据记忆熟练地转过第三个弯,只听“喵”地一声,一只橘猫滚着线团穿过,闪入一扇门不见了。已经六点了,从各家各户的排风扇飘出了一缕缕轻烟,朦朦胧胧地向上飘去,在空中消散。透过烟雨,一户人的阳台上种着各种可爱、奇特的小盆栽,绿绿的,肥嘟嘟的。我们来到姑奶奶家门前,爷爷轻轻敲响了那扇带着芳香的木头门,姑奶奶开了门,看到我们,开心地迎接我们进了门。不曾想过,走过千遍的小巷,竟有一天发现了这种温暖的风景。再普通不过的汉口小巷中,风景竟如此美丽,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那是雨中的火车站。进了火车室,我站到后窗窗前,细细打量曾看过无数遍的那从眼底一直向天边延展的火车轨道。伴随着“呜-呜-”的声响,火车进了站。很多人依次上了车,站台上送别的人向车上的人招着手,依依不舍地道别。车上的人凑到车窗旁,向窗外的家人招手回应。每一次的挥手都是一场离别,也是一句无言的祝君平安。车开了,站台上的人在朦朦的烟雨中目送火车载着自己的家人朋友渐渐远去,久久不愿离去。看到这一幕,我心中思绪万千。再普通不过的火车站台,欣赏过无数遍的地方,竟也有暖暖的风景,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云卷云舒,花开花落,生活哪里不是一处风景?熟悉的地方依然有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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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熟悉的那个味道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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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是我还没上小学的时候。那天,我乐呵呵地跟着父母去西湖边玩。走到一半,左脚突然抽筋,动弹不得。从未碰到这种事的我差点哭出声来。后来,隐约觉得妈妈把一勺子温热的东西喂到我嘴里,事后才知道那是藕粉。

说来奇怪,仅仅触碰到藕粉的那一瞬间,我就爱上了这平淡中加杂着淡淡甜味的味道。现在距当时,已有七年时间了吧。藕粉是什么味道的,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但是,妈妈泡藕粉时的动作,还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中。

几乎每次吃藕粉的起因都是因为我充满期待的脸和那任性的三个字:“我,要,吃!”

一个雕刻着玫瑰花纹的玻璃杯是我每次吃藕粉的必备品。一粒粒沙粒大小的深肉色藕粉撒入杯中,一缕淡淡清香从杯底飘出,我轻轻提起盛有滚烫热水的水壶,一股澄澈的水从壶口中涓涓流出,倒进玻璃杯中,渐渐没过杯底的藕粉,渐渐与它融为一体。我自我陶醉般闭上眼,用嗅觉捕捉空气中每一丝清香。拿起勺子,按顺时针搅动,丝滑、柔软的感觉从勺柄蔓延到掌心。再从瓦罐中取出一两朵桂花点缀在藕粉上,就像油画中的点睛之笔。舌尖缓缓靠近,将一抹香甜可口的味道卷入肺腑,细细品味。

如今,西湖边天天人山人海、摩肩接踵,湖边的小店、茶馆24小时毫无闲暇之余。即便如此,空气中弥漫的那熟悉的味道,还是那样的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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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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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去过的地方,现在也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但是在我的心里,我觉得那里是最美的地方,也是我这辈子不能忘记的地方,那就是我的母校。

当我再次回到母校,走在那通往教学楼的小路上,看着道路两旁的植物,又引起了我的回忆:当这些植物开花之时,我经常和我的同学在来到这里散步,我们说说笑笑,那时是多么的快乐啊,这小路有太多太多的回忆……

不知不觉,来到了教学楼前,这是我学习的地方,来到我曾经待过的教室,以前学习的画面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这里有我和同学们还有老师的共同回忆,上课时,我们认真的听老师讲课,下课时相互嬉戏,和老师聊天,那时的一切是多么的令人难忘,在一间教室里,有着许多美好的回忆。

漫步在校园里,这里的一切是多么的难忘啊,校园里的一草一木,是多么的熟悉,校园里的一砖一瓦是那么的亲切。

在学校里的某些地方,是我非常有回忆的地方。比如寝室,虽然我再也不能回到那熟悉的地方,但是在我的心里,寝室已经成为一道风景线。

操场虽然不是很大,但是那里有我们童年最烂漫的回忆,时常在那里玩一些游戏,也是我们追逐打闹的地方。可是现在呢?不知道操场上还有没有我们之前那样的场景。这友谊也是熟悉的地方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只是我的眼前再也没有这样的“景色”只是单纯的回忆。

教室,是一个早读充满郎朗书声的地方,老师不在的时候,教师当然是属于我们的了。可是老师从窗前一闪而过的时候,同学们都会拿出一本书装装样子,可是他们也有分开的时候呀。我当时鼻子酸酸的。那熟悉的风景也不能出现在我的眼前。

熟悉的地方是一种回忆,也是一种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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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熟悉的动物作文300字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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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共有三只,最大的叫“傻老大”,小一点的叫“怏怏”,最小的叫“小小”。 “傻老大”身子最大,在我家待的时间也最长。它的壳很奇怪,背壳中间突起,旁边凹一点,最边上一圈又翘了起来。背壳是绿和深绿相间,腹部是黄绿相间。“小小”和“怏怏”也是如此。“小小”待的时间最短也最乖,从不爬出盆子,属于“孤独型”。“怏怏”最容易生病了,总是要对它进行特殊的关照。“傻老大”胃口很大,力气也很大,还很好动,老是喜欢爬出盆子,到外面去遛达。由于“傻老大”太喜欢“离家出走”,于是我们经常组成一个“抓龟小分队”;一个拿手电照,一个拿木杆赶。忙得大家不亦乐乎。

有一天,爸爸妈妈都不在,我在家看电视。突然发现“傻老大”失踪了,我四周找了一遍都没找着,便火了;你这龟也不学学人家“小小”,人家多乖。看我不抓住你!我拿来手电筒又趴在地板上照来照去,可仍旧一无所获。我累了,把手电筒扔在沙发上,人“扑通”一声倒在了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我突然想起“傻老大”特别爱吃,尤其是肉和虾,我不如来一个第三十七计—“诱食计”,我要引“龟”入“盆”!我从厨房冰箱内拿出肉和虾,再把肉切成细条,把虾剪成小块,放在了沙发边的地板上,把盆子放在旁边,我坐在沙发上就等龟上“钩”了。过了没多久,只见“傻老大”像小偷似的缩头缩脑地缓缓地从沙发底下爬了出来,果然是虾的味道把它引了出来。我偷笑:嘻嘻,侬上当了,哈哈!可它只吃虾不吃肉,我又火了:你……你……。想想还是忍了,我先收回肉。收完了,“傻老大”乖乖地进了盆子,我放声大笑说;“你这个傻老大,跟我单挑,再去练十年吧!”谁知它重心不稳,摔了个四脚朝天。哈哈!

这,就是我家的乌龟们——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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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唱起那首熟悉的歌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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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阴沉沉的,怕是要下雨了。”躺在病床上的爸爸开口说道。爸爸前几天查出有糖尿病,还很严重,这件事将全家都拉入冰窖之中。爸爸的身体比以前要消瘦许多,已经瘦了四十多斤了,他脸色苍白,心情也非常不好。医生不久前告诉爸爸,他的眼睛可能有糖尿病的并发症,我知道爸爸是在担心这个。

我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了,但我知道我不能哭,我要坚强,不能让爸爸有负担。回到家后,我最终还是哭了出来,好长时间才缓了过来。我打开手机,想听会儿电台,希望从其中缓解一下心情。“接下来这首歌,送给那些孤独、难过的人们。”接着熟悉的旋律响了起来:“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随后,一幅幅清晰的画面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曾经骑在爸爸的肩上,一起去看月亮、日出,一起放风筝。晚上睡前,我总要拉着爸爸给我唱小星星。爸爸唱歌并不怎么好听,为此,他还特意为我学了这首歌。每次爸爸坐在床沿为我唱歌时,我总会拉着爸爸粗壮的手臂不放开,只有那样,我才能安心入睡。小时候,我认为爸爸是超级大英雄,天不怕,地不怕,怪兽来了,爸爸也会将它们一举歼灭。以前我曾同爸爸说:“要听一辈子的小星星,你必须答应哟!”爸爸笑着点了点头。长大后,因为各种原因,这件事也被我淡忘。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睡前就再也没听过小星星了。

手机里的歌声早已完毕,但我思绪还在回忆中游荡。

第二天晚上,我又去了一次医院,爸爸还没睡,似乎是在发呆。我轻轻的走了过去,但还是被爸爸发现了。我好奇的问道:“我的脚步声那么小,你怎么还是听到了?”“你的脚步声,我再熟悉不过了,听不出来还是你老爸吗?”爸爸转过脸带着笑看着我。这时我再也忍不住,将这几天的情绪一并发泄了出来,“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爸爸慌了,不停地安慰着我:“我没事的,现在身体好着呢!”我抬头轻声说道:“爸,再给我唱一次小星星吧。”“好啊。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这首我熟悉的歌,我不会忘记,也不该忘记。也许你的声音并不像歌手的声音那样好听,但在我心中就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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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熟悉的老师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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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熟悉的人,有妈妈、爸爸、婆婆、奶奶、爷爷……但我最熟悉的人是一名老师,他就是我的国学老师——邱老师。

邱老师是我从二年级认识的一名国学老师,他长得并不帅,但感觉他很有福气。他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又翘又小的鼻子,把他那张圆圆的脸衬得格外帅气。还有一张爱说爱笑的嘴,他的耳朵的耳垂特别长,感觉他特别有福气!

邱老师不仅为人谦和,并且知识渊博。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邱老师时,我郑重其事地对妈妈说:“我坚决不要学邱老师的课!”因为当时我报的兴趣班和补习班实在太多太多了!但最让我吃惊的是,妈妈竟然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你一定会喜欢的!”

上课了,我坐到了邱老师给我指定的座位。刚上课,邱老师就给我们讲了一个古代故事。没一会儿,我就不禁被邱老师声情并茂的讲演吸引住了。渐渐地,被邱老师带进了国学的海洋……时间过得太快了,一眨眼的功夫就下课了,我还徜徉在国学世界久久回味。妈妈问我:“你还要不要学呢。”“要!”我有些兴奋,迫不及待地说道。于是,在邱老师的陪伴下,我开启了我的国学新旅程……

教过我的老师有很多,但我最熟悉的老师就是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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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熟悉的陌生人为话题的

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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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必然是这样的,有波澜不惊,也有阴霾骤起。一个窘迫的男人,一个卑微的务工者,在坚硬粗糙的岁月里,没有惊惧地尖叫着跌下去,碎成一地绝望的粉末,而是选择在疼痛里开花,开一路温暖的黄花,笑着或歌着,走过那些或平坦或崎岖的路。

每一次遇见他,都是偶然,许多个偶然的一瞥,竟也串联成一个完整的他。我不得不惊异于命运的巧合,原来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陌生人

第一次看见他,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他还是个拉煤球的,成天蹬个三轮车,一身的煤灰,脸上、身上也都是黑兮兮的,一顶总习惯歪戴的棉帽子和总不习惯系拢的外套是他雷打不动的造型。他似乎生来就那么瘦小,一张脸真正是棱角分明。却凭着这样一副小身板,他每天清晨总是很及时地蹬着装满煤球的三轮车,哼着不着调的老歌,穿行在大街小巷里。许多时候,顾客总拿他开刷说“小伙子,什么时候娶媳妇啊?”“明天,明天就娶”他爽朗的应着。又蹬上车子,唱着老单身汉的情歌,挨家挨户的送煤。

一连几年,我和他总在清晨的时候,骑着车擦身而过。没有过多的言语,连例行的招呼都被省略。碰上下雨天,路窄不好走,他会很耐心的停下车,尽量地靠近内侧,然后沉默地一招手,让我们先过。目的就是不想让其他人碰到脏兮兮的煤灰。更多的时候,是我静静地欣赏他的老歌,近了,又远了。

毕业后,我再没有走过那条路,也就渐渐地淡忘了他。直到几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在夜市上又看到了他。他依然瘦小,罩着一件很肥大的背心,露出不很健壮的古铜色的手臂,他的身边,站着一个很老气的女人,腆着大肚子,大胳膊大脚,谈不上漂亮。男人很满足地拉着女人的手,另一只手里,提着许多家庭生活用品。现在,他终于告别了那些单身情歌,总算有了一个家。我想象着,累了一天的他,回到他们的那个小家,看着女人张罗的热腾腾的饭菜,傻乎乎地乐着。

这几年,我去学校的垃圾箱倒垃圾时经常能碰到他。他已转行成了一名环卫工人。他还是他,那么瘦小,一双半新不旧的解放鞋,套着环卫工人的红色马甲。那辆三轮车也比以往的拉煤车气派,更衬出他的瘦弱。他一铲子一铲子地往车里装垃圾,很卖力。三轮车前面的大车篮里,通常坐着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吸着鼻涕,晒得黑黝黝的竟毫不怯生,男人铲累了,点一根烟,对着儿子,呵呵的乐着。当有人来到垃圾时,他总很主动地迎上来,接过垃圾桶,倒入垃圾箱或直接倒入车里,细心地拍拍,再叮咛一声“下次早些来”

装好后,拍拍儿子的头,吆喝一声,蹬着车,威风地离去。

生命就像一个瓶子,被填充的内容就构成了生命的质量。这个我最熟悉的陌生人,在短短数年间,从单身汉子到丈夫再到父亲,男人肩头的负担愈发重了,然而他的生活品质并没有多大起色,他依然蜷缩在城市高楼大厦的阴影里;儿子、妻子,这些都是需要用一生来承受的重量。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压垮他那颗乐观的心。尽管,负担仍会膨胀,但是这个瘦小的男人,依然哼着小调,用心磨砺着生活。笑着或歌着,走过那些或平坦或崎岖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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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熟悉的记忆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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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似乎一直就是在重复着生活,我们的生活有的时候就像是一个圆圈,我们每一天都是来来回回走着,我们所面对的东西都是自己熟悉的!

我最近几天为了让自己有一个充沛的精力,我决定每一天按时睡觉按时起床,然而不知为何我会再一次在上课时感到瞌睡,我似乎在一瞬间就睡着了,那一瞬间似乎就是永恒,我就好象睡了很久一样,只不过自己的精力还没有恢复,我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在那一刹那睡着了,而且自己真的还睁着眼,也许是因为这一瞬间太过于短暂,可是我却睡着了!

这似乎是我非常熟悉的一幕,我似乎在很早之前总是会如此,我记得当时候因为上课实在是没有什么乐趣,我总是在这样的抛锚,可是这一切似乎都已经过去很久了,然而现在的我再一次遇见了这样的感觉,看来我再一次感觉到学习的无聊,只不过我想要记起来改变的时刻,我需要自己努力学习!

现在的我根本就没有目标,也许我自己的未来会非常失败,而我现在仅仅就是想努力学习,因为我知道知识总会有用处,更何况我现在不学习又可以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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