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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小说结局【精彩20篇】

《芈月传》是蒋胜男创作的小说,该书讲述了秦昭王母亲宣太后的传奇一生。芈月芈:读mǐ的名字是据兵马俑上的残字“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蒋胜男,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代表作品有《鹰王》、《太太时代》和《紫宸》等。这里小编为你们推荐了一些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小说结局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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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小说结局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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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尔是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

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

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终于出版了!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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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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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透视神医是一本讲述一个实习医生机缘巧合得到五行至宝息壤,从此开挂逆袭的传奇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完报告,郝仁这次的工作也就算圆满完成了。他和睿雅告别神秘局的其他同事,回到了京城的杜家。

和往常一样,郝仁每次陪睿雅回娘家,总要在这里住上几天的。除了白天陪杜千劫见客,或者去京城的景点逛逛,晚上,他们就在卧室里“造人”。

“老公,明天我们就回龙城吧!”一场战斗之后,睿雅气喘吁吁地说道。

郝仁故作诧异地说道:“怎么,岳父、岳母对你不好吗?咱们好不容易才回一次娘家,你怎么这么快就要回去呢?”

“哎呀,老公,你就别装了!我为什么回龙城,你不知道吗?”睿雅光着身子,偎在郝仁的怀里,娇声说道。

要是在龙城,姐妹们轮流为郝仁侍寝,睿雅大约要八天才轮到一次,那样的日子清闲而惬意。哪象现在,郝仁每天晚上都折腾她一个人,这才四五天,她就受不了了。

“是不是累了?”郝仁抚摸着睿雅的纤腰,为她度入真气,助她缓解疲劳。然后,他又把那颗附着缥缈翁元神的珠子从床头拿过来,按在睿雅的肚皮上。“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睿雅说道。

“你既然要走,那我们明天就走!”郝仁猥琐地笑着,“那今天晚上,你得再陪我一次!”

“不行!哎呀,你好坏……”睿雅稍稍表示了一下抗议,就再次沉沦在郝仁的柔情中。

天亮时分,睿雅从梦中醒来。此时郝仁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打坐。

睿雅在床上翻了翻身,突然想起了什么:“老公,咱们的珠子呢,你收起来了吗?”

郝仁缓缓睁开眼睛:“没有啊,今天凌晨拿给你缓解疲劳,然后我们就接着‘造人’,我把珠子给忘了!应该还在床上吧,你再找找!”

睿雅光着身子爬了起来,也顾不得羞,开始抖被子。可是,她把被子、床单、床垫都翻了一遍,也没有见到珠子的踪影。

“别找了!”郝仁突然说道,“我知道它去了哪里!”

睿雅回过头来:“珠子去哪儿了?”

郝仁盯着睿雅的额头:“它已经进入你的体内!”

睿雅一愣:“你的意思,缥缈翁的元神已经进入我的身体?”

郝仁笑着点了点头:“是的!不过,它只是暂时借你的身体栖身。过一段时间,他就会离开的!”

“哦,那还好!”睿雅可不想有个老头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听郝仁这么一说,她才稍稍放心。

然后,她又问道:“他准备在我的身体里待多久?”

郝仁微微一笑:“最多十个月吧!”

“这么久?”睿雅先是嘟哝一句,突然又是一惊,“十个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我……”

郝仁一把将光熘熘的睿雅搂在怀里:“我的意思是,他要做咱们的孩子,十个月之后,你就能把他生出来!”

“老公,你是说、我、怀、孕、了!”睿雅一字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先把自己吓了一跳,“我不要怀孕!我还要进行论文答辩呢!要是在答辩的时候,我突然呕吐起来了,那可丢死人了!”

郝仁见睿雅一脸的羞恼,十分可爱,禁不住在她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还答什么辨?我花点钱,或者让岳父大人打声招唿,你就直接过关了。反正你又不要考研!”

郝仁也是从大学阶段过来的。他知道,现在的大学有多操蛋!别说睿雅已经写了论文,就是没写,花钱找个枪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至于论文答辩,那就更好办了,她的父亲跟校长是多年的好友,一个电话打过去,什么样的文凭也能拿到。

“老公,我叫你给害苦了!”睿雅用她的小锤锤在郝仁的胸口一阵狂擂。

“都要做妈的人了,还这么小孩子脾气!”郝仁一边笑,一边给睿雅穿衣服。

吃过早饭,睿雅向父母亲辞行。杜千劫倒是没说什么,反倒是她的母亲在睿雅耳边说了些什么,让睿雅脸色羞红。

仍然是睿雅的哥哥杜睿杰亲自开车送他们去机场。二人上了飞机之后,郝仁问道:“刚才岳母在你的耳边说了些什么?”

睿雅的脸又红了:“我妈说,让我在家里多住几天。我不同意,她就说,回龙城,有那么多的姐妹陪你,而在京城,却只有我一个人陪你,这样子我怀孕的几率就大一些!”

郝仁笑道:“那你为什么不跟岳母说,你已经怀上了!”

睿雅的玉手在郝仁腰间的软肉上一拧:“老公,你太坏了!”

九个多月之后,睿雅在新华医院中待产。此时,吴双和阿斯也都挺着大肚子。就连夏子也怀上了二胎。

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护士抱出来一个粉红色的小肉团,同时向郝仁报喜:“郝院长,恭喜你添了个千金!”

郝仁一愣:“缥缈翁进了我家,怎么变成女的了?”

他急忙跑了过去,将那个女婴抱在怀里。只见女婴正大张着嘴,向这个世界宣告自己的到来。他立即用神识将女儿的全身锁定,一点点的监测。

郝仁发现,女儿的脑海里有一颗乳白色的珠子。不过,那颗珠子比最初从蜥蜴王的脑壳里滚出来时小了很多。那时候,珠子起码有桂圆那么大,现在,它却比黄豆粒还小一些。

“这还是当初那个珠子吗?”郝仁将他的神识深入女儿的大脑。

很快,他就从珠子中得到信息。原来缥缈翁的元神在上千年的岁月中,已经损耗了太多的真元,再加上蜥蜴王啃食他脑壳时,吸收了他大部分的能量,他除了能留下一点意识,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郝仁这才放心,女儿今后是不会受到缥缈翁的影响,可以无忧无虑地发育她的女儿身。万一将来缥缈翁的意识有机会觉醒,她最多就是能象缥缈翁一样,做一个到处闯荡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取名叫思家吧!希望你以后多想想老爸、老妈,常回家看看!”郝仁这就把女儿的名字给定了。

睿雅被护士从产房里推出来,听说女儿的名字叫“思家”,她连着念了两遍“郝思家、郝思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老公,叫思家能好吗,她将来不会《乱世佳人》那样的命运!”《乱世佳人》的女主人公名字就叫郝思嘉。

寒烟笑道:“你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有我们老公这样的本事,咱家的孩子将来会吃亏吗?”

睿雅一听:“孩子反正是郝家的,你这当爹的爱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吧!”

郝家又添一女,郝义、郝礼、郝智、郝信都来了。

郝义、郝礼早就结过婚,有孩子了。他们都在龙霆集团工作,虽然还只是中层干部,却已经是集团的董事了。

郝智也有了女朋友。这几年,他在刘少泽的扶持下,终于做上了福田派出所的所长,正干得带劲呢!

只有郝信还是单身。他今后还不到二十,却已经成了一个游戏公司的老总。当然,钱都是郝仁投的。

看着一家人温馨祥和,郝仁的心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他想:“这辈子就这样吧,我已经满足,不再奢望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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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神秘男友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4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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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杨雄吃错了什么药,他站在我面前就哔哔说:“美女,你的手真嫩啊,你到底是不是湛江的女人啊?”

如果我没有记错,他现在跟我说的话,就跟2008年那个下着小雨的凌晨,在我遇见牵着阿达的余明辉的那个夜晚,如出一辙。

那些狗屁的伤感,随着杨雄这么一闹,全不见了。

我站起来,瞪了他一眼,凶巴巴地说:“杨雄你的眼睛是不是瞎了,我是林四四,靠!”

被我这么一瞪,杨雄急急后退了一步,他的嘴角动了动,他还要装作不认识我那样,用手比划着说:“我前几天睡了一个大二的学生…”

我不知道杨雄在发什么神经弄什么情景再现,我也没心情听他瞎掰掰,于是我直接抬起脚,干脆利落往他的膝盖上面踹了一脚,然后我转身,冲着正在一旁捧着一张老子在看戏的脸的三个女人说:“走了,我们回去了。”

李菁朝我努了努嘴,示意我看观海长廊往这边过来的方向。

我瞥了一眼,看到余明辉那傻X,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条毛色很漂亮长得跟阿达差不多的金毛,急匆匆地朝这边奔了过来。

我总算明白,为啥杨雄会出现在这里,还要跟个弱智似的,把以前说过的话再对我说一遍了。

敢情是余明辉安排的?

好吧,我现在确信,弱智的人不是杨雄,而是余明辉了。

本大爷是不要他了,是不想要他了,而不是失忆了,他特么的弄个初见的情景再现,算是个什么玩意!

简直无力吐槽,我收回目光,转身作势要走。

余明辉已经到了我的面前,他有些气喘吁吁地冲着我说:“怎么的,林四四,需要不需要帮忙?”

我白了他一眼,丢下一句:“妈的智障。”

余明辉的嘴角动了一下,他灼热地看着我,声音却像沉沉的雾霭:“林四四,我只是想见你了,就过来了。可能这个做法是有点幼稚,可是除此之外,我找不到别的理由来跟你见面。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不,你主动上来抱住我….”

我的心被牵动了一下,嘴角抿了抿,说出来的话却冷酷无情,我冷冷打断他:“现在想见我,早干嘛去了?”

余明辉拽了拽狗绳子,他直视着我,缓缓说:“林四四,很多事情说起来,真是一言难尽。但是我想说的是,不管是在我们的婚姻内,还是在我们离婚的之后,我从来没有背叛过你,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从来没有。”

那又怎么样?

我跟他之间横陈隔着小灰灰,他甚至在我昏过去的时候,那么焦急地把我的孩子变成一捧白灰,没让我见上小灰灰最后一面,这也成了我怪他的理由。

除非,余明辉他有本事,让我的小灰灰活过来吧,可是我知道,他没有这个本事。

内心像是一下子被燃烧得寸草不生,我冲那三个女人说:“美女们,咱们走吧。”

余明辉却一下子抓住我的手,他将我的手按住去拍了拍那只小金毛的头,他说:“林四四,它叫小达,跟阿达的性格差不多一模一样呢,你摸摸,它很听话的。”

我一把甩开余明辉的手,后退了一步,淡淡笑笑:“怎么的,余先生,我摸完了这只狗狗的头,然后你会像当年那样来一句,要不是小达喜欢你,现在你的胳膊还在不在,还是个问题。然后我很尴尬,我说要报答你,说请你吃饭,然后你让我留手机号码,说以后找我还你人情?”

被我这番抢白,余明辉的脸上露出了讪讪然的神色,他的嘴角动了好几下,才缓缓说:“林四四,你别这样。”

靠,都几年了,他的台词库都还没更新。

那一年,我向他坦白我一地狼藉不堪的过去,他让我别这样。

后面小灰灰走了,我蹲下来自言自语,他也是用这么一句苍白无力的话,企图将我从崩溃的边缘拽回来。

就在今天,就在这一刻,他依然用这么一句毫无营养让我极度厌恶的话,来回答我对他的抢白。

这个男人,还真是超神。他简直就是神一样奇葩的存在。

可是即便他如此超神,我的心里面,竟然依然为他留着一席之地,而他依然在我的心里面扎根着,如同大树一般,当我想要把他拔出来扔掉,那些撼动足以将我全数毁灭掉。

我不敢再在这里呆下去,对于还放不下的人,多看上一眼,都会有再一次拥有他的冲动。我怕我再与他呆多一秒,我会忍不住为他的智障和幼稚笑出眼泪来,我会忍不住心软,我会忍不住给他一个不那么冷漠不那么疏远的笑容,我会忍不住,上前一步,妄图离他近一些,再近一些。

于是,我不得不摆出一副铁石心肠的样子,冷冷扫了他一眼,然后干脆地转身,跟着李菁她们勾肩搭背,一路唱着乱糟糟的歌,离开了观海长廊的酒吧街。

回到酒店里,我胡乱地洗了一个澡出来,把手机关了,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李菁坐在隔壁的床上,她说:“林四四,你在想什么?”

我侧了侧身扫了她一眼,说:“没想什么,睡觉了。”

李菁努了努嘴,过了一阵她说:“不然,你就原谅余明辉吧?说实在话吧,这两年以来他经常打给我,问你有没有跟你联系,我说你有给我寄明信片,他就让我给他念一念你在明信片上写了什么。我有时候心情好,就给他念一念,心情不好就凶巴巴地骂他,让他以后别再烦我别再问你的事,他过几天又会打来问,厚着脸皮让我多在微信上面跟你聊聊,关心关心一下你。还有林四四,你还记得上次曹佳颖和萧炎去看你的事不?其实余明辉也去了,他只是没有出现。曹佳颖和何思远说的那些事,我确实是不久前才知道,但是我一直知道的事是,不管多忙,余明辉基本上两个星期就会跑去江西一次。如果他不爱,他不必这样。也就是因为很爱,所以他才会在照顾你的感受和照顾你的安危之间,选择了照顾你的安危。林四四啊,你也别怪他,什么事都一个人兜着,一句也不敢跟你透露。可能在你看来,你没有那么蠢,你完完全全可以跟他一起力挽狂澜,但是在他看来,你就是那么蠢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那么让他需要小心翼翼小心安放,甚至不惜让你恨他。林四四啊,人得活着,才有奔头。在那些安危面前,那些感受啊什么的,都狗屁不值。换句话说,如果老天爷能让陈道伟活过来,我就算天天活在眼泪里面,我也认了。真的是要活着,好好活着,才有奔头。”

停顿了一下,李菁忽然笑了,她说:“我最近越来越少的梦见陈道伟了,以后少点提他,影响心情。”

我哦了一声,心里面百味杂陈,我不知道该怎么应李菁的话茬,而提起陈道伟我也伤感到不行,于是我说:“睡觉吧,李菁。”

李菁默默叹息,她最终没再说什么,就让我睡了。

我拉过被子把自己的头埋在被子里面,我的眼眶先是干涩着,然后红了又红,我用手拼命地揉了很多下,才止住了眼泪,最终我沉沉睡去。

这一觉,我做了很多的梦,梦见了很多这些年我认识的人,到最后,我梦见陈道伟,而我们所在的场景,就是那一年他让我去上班的那个投资公司的前台,他靠在前台上,问我过得好不好,我摇头,他又问李菁和小念念过得怎么样,我点头,陈道伟就笑了,他绕过前台走到我身边,把我拽起来,他一把将我拥入怀里,他的拥抱让人无比的踏实和温暖,他说:“林四四啊,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像我也好,像余明辉也好,生在这样的家庭,我们也有自己的无能无力。再厉害的人,也有无奈的时候,你要放过你自己,也得放过余明辉。”

我惊醒过来,陈道伟已经不见,满满的阳光透过拉开窗帘的窗台照射进来,照着旁边那张床整整齐齐的空荡。

李菁不见了。

连同一起不见的,还有她的包包,和之前曾经丢得到处都是的衣服。

我有些茫然地坐在床上发了一阵呆,在不知道被什么扯了一下神经之后,我从床头拿过手机开机,我一下子就收到了李菁的短信。

她说:“林四四,今天除夕了,小念念还在深圳,我回深圳了。祝你春节快乐,在2016年的伊始,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

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了。

有些闷闷不乐,我给李菁回了一条短信,又上了微信给她发了两百块钱的红包,说是给小念念的新年利是,然后我起床洗漱,换衣服,开门出去,去对面拍门。

谁知道,酒店的服务员跟我说,对面我拍的两个房间,早上八点多就退房了。

无比郁闷地回到房里关上门,我给曹佳颖打电话。

曹佳颖很快接起来,她说:“林四四,你醒了?”

我郁闷地说:“嗯,曹佳颖你们怎么退房了?李菁也走了,现在就我一个人在酒店,一脸懵逼。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今天一起吃饭唱K的?”

曹佳颖嘿嘿笑了一下,她说:“林四四,傻啊你,昨晚喝多了说的酒醉话,你还当真了。今天都除夕了,我得回家贴对联准备团年饭什么的。你打给何思远吧,今天她先陪你玩儿,等到明天年初一没那么忙了,我再去酒店找你了。就这样啊,本大爷挂电话了,萧炎在叫我了。”

还真是,一言不合就挂电话,我还想说什么来着,耳边就只剩下嘟嘟声了。

郁闷了几秒,我拨了何思远的电话。

还没等我说话呢,何思远就嘚嘚嘚地说:“林四四啊,你今天可别找我了,我现在在遂溪县啊,在丁展波的家里呢,今天我可有得忙了,你自己找点乐子吧。不过今天除夕,外面的店铺估计关门都早,你要没啥事,就待在酒店看电视或者睡觉吧,等年初一本大爷有空了,再去找你玩。”

停顿了一下,何思远又说:“林四四,我这次过来遂溪,有幸见到你那个浪贱骚的堂妹林晓彤了,就是以前喜欢丁展波那个,我听曹佳颖说她不是啥好人,以前害过你的。你知道她现在多惨不,嫁了个四十岁的老男人,那老男人还赌钱,输钱了就打她,我跟丁展波去菜市场买菜,刚好碰到她被踹倒在地,真是造孽。”

我以前还狠狠地想,要把林晓彤这样的人怎么样,后面也是不了了之,没想到时光荏苒,她把生活过成了这个鬼样子,好吧,这也算是报应吧。

我哦了一声,说:“这样啊,我不知道,这几年基本没联系。”

何思远笑了,她说:“嘿嘿,不联系也好,那种人,后面自有天收。我得挂电话了,我家婆切好了哈密瓜,叫我过去吃呢!”

简直太无情了,何思远也把电话给挂了。

我对着手机懵逼了一阵,实在无奈,只得拨了酒店前台的电话,叫了餐,让酒店给我送上来。

吃完一顿孤单得没有什么滋味的午餐,我百无聊赖地打开了电视,看着看着我犯困了,眼睛禁不住眯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阵电话铃声将有些迷迷糊糊的我惊醒过来,我拿过手机扫了一眼,显示的是杨雄的号码。

我会有杨雄的手机号码,那是两年前他打给我,通知我去他的夜总会接余明辉,我当时顺手就把他的号码存了,后面我一直没换手机,没想到杨雄也一直没换手机号码。

一想到昨晚我踹他那一脚挺狠,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起电话来,一张嘴就客客气气地说:“你好。”

杨雄先是爽朗地笑了笑,他才慢腾腾地说:“林四四,昨晚那事,对不起啊。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就是辉哥拜托我,我不得不帮下忙的。”

我更不好意思了,忙不迭地说:“没事没事,我昨晚还踹了你。”

杨雄又嘿嘿笑了一下,说:“林四四,其实我还有一件事,得向你道歉。”

我懵住了,问:“什么事?”

杨雄又嘿嘿笑两声,他说:“不知道你还记得两年前有天晚上我打给你,让你过来我的场子接辉哥这事不?那次我是听从辉哥的安排,先打给你,然后再给赵小宁通风报信,怂恿赵小宁接连不断地给辉哥发微信,引起你的误会的。林四四,我对不起啊。毕竟那时候辉哥答应帮我彻底翻了陈哥他爸爸那个案件,他还答应把罪魁祸首揪出来,我想想那肯定也是陈哥没能彻底达成的心愿,我就听辉哥的话了,后面你跟辉哥离婚这事,我感觉挺抱歉的,我以为你们就真的像辉哥预计的那样,最多分居一阵冷静下,没有想到你们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想想杨雄这个以前在我看来,有点渣的男人,他竟然对陈道伟那么有义气,再想想当年余明辉给赵小宁发的那些微信,不过是一场套路太深的好戏,我的心里面百感交集,我握着手机发懵了一阵,最后干笑了几声说:“没事没事。祝你新年快乐啊。”

杨雄又是傻笑几声,他说:“嗯嗯,你也新年快乐吧。对了林四四,你有男朋友不?没有的话,我给你介绍一个?我这边有个哥们儿,条件不错的。反正你跟辉哥也没可能了,不如来一段新感情怎么样?”

我郁闷得要死,想都没想我就说:“不用不用,我觉得单身挺好的,暂时不想找。”

杨雄哈哈笑了两声,他说:“我知道了,你还没放得下辉哥对不对?”

我一脸黑线:“扯,太扯。”

哈哈笑了两声,杨雄说:“得,那就先这样,我去准备贴对联了。”

真是莫名其妙的,在冒出给我介绍男人这些话之后,我才拒绝那么一次,杨雄也就没下文了,他就挂了电话。

我又恢复了百无聊赖的状态。

睡不着了,我坐在床上看电视,一直看到下午五点多,我的手机又响了,我接通,那头说是顺丰的快递员,说有我的快递,让我到楼下拿一下。

虽然很是莫名其妙,我却还是下楼去了。

那个顺丰的快递员气喘吁吁的,把一个包装得很严密的盒子递给我,我签了字,抱着这个盒子,回到了房间里。

拆开看了看,竟然是一件浅红色的羽绒上衣。

里面还有一张卡片。

我拿过来打开,几行字跃然入目:“亲爱的林四四小姐,别问我是谁,请你穿上这件衣服,于今晚八点准时到达海滨码头,按照我说的去做,说不定你今晚会有惊喜,会见到你特别想要见到的人。”

这些字是打印出来的,我根本无法从字迹上面分辨是谁写的。

然而,让我没有当做恶作剧般地把这件衣服和这张卡片随手丢进垃圾桶里面的是,在这几行字的最后面,竟然画着一个稚嫩的小星星。

我将卡片凑到眼前来细细分辨,我的心竟然颤抖了起来。

我觉得我肯定是要疯了,我竟然会觉得,这颗小星星,是我的小灰灰画的!

被这样的念头支撑着,我套起那件羽绒服,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不时会看看手表,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我第一次感觉到,时间那么漫长。

明明从香格里拉酒店到海滨码头,也不过是十几分钟的路程,我却在七点出了门。

可能是除夕夜,平时人来人往喧嚣不断的海滨码头,在现在变得无比寂寥,在冬日繁复的星空下,它就如同一幅沉寂的风景画。

我心急火燎地在那里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却一个人影也没有。

实在没辙了,我只得靠坐在旁边的海岸护栏上,转过脸去看很远的烟花,借此来打发时间。

我终于熬到了八点。

正当我想要提高声音问问有没有人的时候,海面上的一只中型的快艇上面,忽然出现了一个中年男人,他跳上岸,走到我面前来,问我:“你好,请问你是林四四林小姐吗?”

我打量了他一下,看到他满脸堆笑,那笑容还淳朴得让人动容,他看起来不像坏人。

我点了点头,却也疑惑:“你好,是你给我发的快递?”

那个中年男人摇了摇头,他笑笑,说:“林小姐,给你发快递的人让我八点钟在这里等你,带你过大海,他会在那一头等你。”

我一个激灵,一个预感,在那一头等着我的人,会是余明辉。

后退了一步,我警惕地问:“是余明辉让你来接我?”

那个中年男人再次笑,他说:“不,是一位姓刘的先生。”

姓刘的先生?

我下意识地先想到了刘学宇。

又是后退了一步,我急急问:“那位刘先生,是不是叫刘学宇?”

中年男人又是摇了摇头,他说:“是刘显进先生。”

显叔找我?显叔回国了,他回来湛江了?

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我坐上了快艇,在海风肆意中,我暗暗想幸亏有这件羽绒服,不然我还真是被海风冷死了。

没过多久,快艇在一个小岛上靠了岸,我跳下去看了看,随即愣住了。

这个小岛,是我以前和余明辉来过的那个小岛。

我和他第一次来的时候,他为我挡下了毒蛇的侵咬。

我们第二次来,他把我变成了他的人。

我的眼睛忽然变得有些干涩,我强撑着睁开眼睛朝着有光的地方扫去,才看了一眼,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在那盏无比耀眼的灯下,李菁抱着小念念,站在李菁旁边的人是杨雄,而紧接着,我看到了丁展波,何思远,萧炎,曹佳颖,显叔,还有余明辉。

而窝在余明辉的面前,抓着余明辉的两只手摇来摇去的,竟然是我魂牵梦萦的小灰灰!

他长高了许多,也换了新发型,他穿着蜘蛛人的冲锋衣,眼睛却依然是亮晶晶的,如同那些璀璨夺目的宝石一样。

有那么长长的十几秒,我以为我是在做梦,然后我用手隔着牛仔裤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

很痛。

原来我没有在做梦。

就像是脚下忽然踩了风火轮似的,我朝着光的方向不断地奔去,而我的小灰灰,他挣脱余明辉的手,也朝我这边的方向奔走过来。

我以为我的眼泪早在两年前就掉光了,我也以为我的眼睛如同干枯的沙漠再也生不出湿润的绿洲,可是在奔赴我的孩子时,我的眼睛源源不断地涌出眼泪来,它们就像一场不可停息的大雨,浇灌着我的眼睛,也让我的视线模糊,以致我在狠狠地拥住我的小灰灰的那一刹那,我看不到脚下的路,我就这样一个打跪,跪在了沙滩上。

我的手却不忘将小灰灰的小脑袋往自己的怀里面按着,我紧紧地抱住了他小小的身体,似乎怕自己一个松手,他就会不见了。

我很确定,这个孩子,他是我家的小灰灰。

因为他还是那么懂事体贴,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稚嫩那么软绵绵的,他的手覆在我的眼睛,他说:“妈妈妈妈,不哭不哭。”

我抱着他小小的身体,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嘴里面会说出那么俗气的话,我说的是:“妈妈没有哭,妈妈是高兴,是高兴得忍不住掉眼泪。”

小灰灰的手还是覆在我的眼睛上面,他说:“那我帮妈妈捂住。”

我不知道自己抱着他哭了多少分钟,才慢腾腾地松开,扶住他的小肩膀,我的声音因为哭泣变得有些颤抖和断续,我问:“小灰灰这两年去哪里了?可以告诉妈妈吗?”

小灰灰摸了摸自己的头,他回望了显叔一眼,又是看余明华,他转过头来看我,一副严肃的样子说:“有坏人想要把小灰灰抓走,但是爸爸和显爷爷不想让坏人把小灰灰抓走,所以小灰灰只能跟显爷爷一起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显爷爷和爸爸带小灰灰去看病。显爷爷说,等到小灰灰的身体变得很厉害很强壮,就可以回来看妈妈了。”

突兀的,小灰灰忽然拿起我的手,按在他胸口的位置,他说:“妈妈妈妈,爸爸和显爷爷,把我这里变好了。我以后再也不会吓到妈妈了。再也不会把妈妈吓哭了。”

说完,小灰灰又窝过来蹭我,他说:“妈妈,你原谅爸爸好不好?在那个地方,爸爸每过来看一次小灰灰,他回去的时候,都要抱着小灰灰哭,说对不起妈妈和小灰灰。妈妈,爸爸也很难过,你原谅他好不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已经全部走到了这边来,将我和小灰灰围在了里面。

而余明辉他凑过来,蹲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小灰灰,他说:“林四四…”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的手就戳在他的胸口上,我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你这个混蛋!余明辉你这个混蛋!你凭什么帮我做决定,你凭什么帮我做决定!你凭什么私自决定我和小灰灰的生活!你凭什么让我这两年看不到孩子,你凭什么让我们骨肉分离两年!你凭什么!”

被我这样戳着冲他嚷嚷,余明辉一把将我的手按住,他沉声说:“林四四,对不起。”

就在这时,显叔忽然拍了拍我的肩膀,他说:“四四啊,你要怪就怪我这老头子吧,这事不怪明辉,这事怪我这老头子,怪我当初去处理老爷子的遗嘱时出了小纰漏,走漏了些风声,才导致后面一发不可收拾,明辉他也是迫于无奈,他不得已。原本他想让我把你也带走,但是如果我们一下子走三个人,这很容易打草惊蛇引起怀疑,这事容不得一点的差错,不得已,才让你们骨肉分开那么久。四四啊,你要真的有火,往我这老头子的身上撒。原本你昨晚就可以看到小灰灰了,谁知道我这老头子老糊涂了,在路上给耽搁了一阵,这不,我们今天下午六点多才赶回到湛江,怪我啊,都怪我,全怪我。”

纵然我对余明辉还有怨恨,在看到自己的孩子鲜活地站在自己的面前,再听到独自一人帮我带着孩子在国外生活了两年的显叔这番自责,我那些怨恨忽然不用发泄,也慢慢地消散了。

抱着小灰灰,又在沙滩上蹲坐了一会儿,我的情绪慢慢地平复了下来,却依然不肯松开。

小灰灰在我的怀里挪动了一下,他用手轻轻推了推我说:“妈妈,你能不能也抱抱爸爸,他也很难过。”

小灰灰这句话,让我的身体僵了一下,然而我还没反应过来,余明辉已经伸手将我和小灰灰彻底地环进了怀里,他的脸贴着我的脸不断地蹭来蹭去,他低声说:“林四四,对不起。以后再也不会了,以后再也不会让你那么难过了。”

小灰灰忽然就穿过余明辉的臂弯,挤了出去,他站到了显叔的身边去。

而余明辉,他加重力道,将我整个人禁锢在他的怀里,他像是喃喃自语,说:“林四四,当初作出把小灰灰送走的决定,我也很难受,尤其在湛江,我和萧炎演最后一场戏,我发现你不经意地采用自残的方式来宣泄你的难过和奔溃,我整个人也在崩溃的边缘,我那时候真想告诉你真相,可是我不能。在那院子外面虎视眈眈看着我们的,不仅仅有赵小宁,还有我爸和方青青那边的人。赵小宁就是一个神经病,她敢在你们的饮料里面下毒,一计不成,她竟然想毁灭你最在乎的人来打击你。后面她竟然还想往小灰灰读书的幼儿园安放定时炸弹,她完全疯了,她是彻底的疯子。对付一个正常人,我可能会很容易,但是要对付一个不按理出牌的疯子,我除了缓住她,给自己争取时间和制定对策,我别无他法。方青青,她的手上沾了太多条人命,她不在乎再犯下多一个,她总觉得她能逍遥法外,把自己摘得很干净,她在出手害人的时候根本不会眨巴一下眼睛,她对陈道伟,她的亲生儿子都很冷漠,她不可能对小灰灰有一丝一毫的心软。不管是赵小宁也好,方青青也罢,她们出于不同的目的,却有相同的想法,她们就是想先对小灰灰下手。小灰灰也是我的孩子,他是我余明辉的孩子,他更是你的命,我知道的,他对你来说太重要,我不能允许他有一分一毫的损失。我哪怕知道把你们骨肉分离太过残忍,我也不能允许有一分一毫的损失。林四四,原谅我,我越在乎就越胆小,我越在乎就变得越不像我自己。我有了软肋,我就变得越来越不像我自己。你能不能原谅这个变得太胆小的余明辉?”

可能是真的情绪激动,余明辉这些话,逻辑上语序上,都很有问题,我听得费劲,却还是听明白了。

这两天以来,不管是曹佳颖也好,何思远也罢,再算上杨雄,他们主动跟我说很多,无非都是旁敲侧击地告诉我,余明辉当初的这些异常,他所有的隐忍和负重,都不过是一场与狼共舞的好戏,他从未走远。他依然是我林四四认识的那个余明辉,他依然把我放在心上好生安放,他依然是那种情真意切值得我携手一生的人。

说实在话,我有过动摇。

即使没人跟我说这些,他只要对我表现出一丝的热切,我也有过动摇。

我就是那么没有出息。

他不过是多看我一眼,我就有那种想要重新拥抱他的冲动。

像我在江西那两年,经常在午夜梦回时,他不经意地潜入梦来,我抱着他痛哭不止,醒来的时候,只有一片乌漆麻黑的天花板与我相对。

就在我晃神间,余明辉又说:“林四四,让我回到你身边好不好?”

我张了张嘴正要说话,小灰灰忽然过来,他的小手覆上我的头,他说:“妈妈妈妈,你答应爸爸好不好?你答应爸爸,以后小灰灰就可以有爸爸,有妈妈,有显爷爷,大家一起生活,就好像以前那样,大家高高兴兴的一起生活。”

原本看到小灰灰,我对余明辉的怨恨也消散了,但是我一想到他特么的两年以来,跑来江西,却连个脸都不露一下,我还想作一下他,让他忐忑多一阵的,但是小灰灰这么些话,把我的心都融化了,我忽然就不想再作了,也觉得那些端着完全失去了意义。

然而,还真是巧了巧了,还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啊,何思远她跟我的默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可能看得出我已经有所松动,她想推我们一把,说了一句特庸俗的起哄话,她说:“就抱一下有啥意思,有本事来个长吻啊!亲一个啊亲一个!在一起啊在一起!”

像萧炎那么高冷的人,竟然也会陪着何思远疯,他接着何思远的话茬带头起哄:“亲一个啊亲一个,在一起啊在一起!”

没多久,这两句在电视上老听到的话,就在我的耳边连绵成一片。

而余明辉拥着我,他应该有察觉到我不再挣扎,像个小绵羊似的窝在那里,他凑了过来,作势要吻我。

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了。

推搡了一下余明辉,我再看看围在一旁看热闹的大家,我有些嗔怪地说:“得了得了,你别矫情了,先放开我,有两个小孩子在这里呢。”

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李菁和显叔说:“小孩在不怕,我们帮忙捂住小孩的眼睛。”

说完,李菁的手覆挡在小念念的小脸上,而显叔,则用手挡住了小灰灰的眼睛。

我张了张嘴还想说话,余明辉已经凑过来,他的吻如同狂风暴雨般封住了我的唇,我特么的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半推半就。

我不知道这个吻持续了多久,总之我差不多窒息的时候余明辉才松开我,他又是腾一声扶着我站起来,他说:“林四四,你站一会,我有事跟你说。”

我有些晕乎乎地站在那里,在大家的起哄声中都不敢随意偷瞄了,只得把头埋下来,就跟个情窦初开的女老汉似的。

就在这时,站在李菁旁边一直把手放在后背的杨雄,像是变魔术似的变成一束花和一个小锦盒,他把这些递给余明辉说:“辉哥,看你的了。”

余明辉飞快地接过来,然后他在我还晕乎乎的情况下,突兀地单膝跪下,他有些手忙脚乱地把花和打开的小锦盒呈到我面前来,说:“林四四,请你再嫁给我一次,好吗?”

说完,余明辉扬起脸来望我,他的眼睛依然亮晶晶的像天上的繁星,比现在这一颗钻石戒指更璀璨,他的眼睛也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这依然让我沉湎不可自拔。

我咬了咬唇,正要强撑着点点头,小灰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挣脱了显叔的手,他走过来,用他的小手抓住我的手递到余明辉的手里,他仰起脸来冲着我说:“妈妈,你就答应了好不好嘛?”

我觉得我要再迟一秒不说答应,小灰灰再给我来一句话,就算现在拿个冰箱过来,也止不住我的心全融化掉啊,于是我忙不迭地点了点头。

小灰灰还真是长大了不少,他看我点头,他的笑脸随即摊开,他的小手拍在余明辉的肩膀上,说:“爸爸,妈妈点头了,你可以给妈妈戴戒指了。以后小灰灰就可以跟妈妈住在一起了。”

余明辉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他很快将那枚戒指套到了我的手上。

我拉了他一把,说:“好了,起来吧,别跪着,把膝盖弄破了。”

余明辉应声站起来,他一只手环住我,一只手环住小灰灰,又将我们抱成了一团。

我不知道为什么,脸突兀的红了。

我又推他,说:“差不多就好了,别这样。”

余明辉这才慢腾腾地松开我和小灰灰,他的手却一边牵一个地牵着我们,说:“大家去吃年夜饭吧,庆祝新年。”

踩着沙子,我们一群人往那盏亮晃晃的灯那边走去,我这才发现那里放了一张大大的圆桌,还铺着一张各种高大上的餐布,而上面的那些佳肴,还散着热气。

我差点又一脸黑线了。

瞬间还是觉得余明辉很超神,他安排这一切,简直是太超神了!我还是第一次在野外吃年夜饭!

但是不得不说,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曹佳颖和何思远还笑嘻嘻的非要挤着我跟余明辉坐在一起,而显叔又把小灰灰抱坐在我右边的椅子上,我被人命里面最在乎的两个人围绕着吃团年饭,身边还有那么多好朋友,吃着吃着,真是差点鼻子发酸了。

在我们吃完了那顿饭之后,余明辉和萧炎丁展波几个男的,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抬出来很多烟花,他们把这些烟花抬到远处的海滩上一字排开,又让杨雄逐个逐个去点燃,那些烟花迷离,小灰灰和小念念异常高兴,他们在沙滩上不断地蹦蹦跳跳。

小灰灰喜欢小念念到不行,他不断地用手摸小念念的小脸,这两个小小的人儿,玩儿了一阵,勾肩搭背的,小灰灰还说要当小念念的哥哥,以后好好保护小念念。

我坐在后面看着,心里面百感交集,却也感到安慰。

在余明辉和陈道伟这里,被太多的误会芥蒂阻隔掉的兄弟情深,后面自然有小灰灰和小念念来圆满。

狂欢了那么久,不知不觉夜深了,露水越发的重,我还以为大家这就要打道回府,该住家里的住家里,该住酒店的住酒店,却没有想到,那几个男人开始动手打帐篷。

在帐篷打好之后,显叔过来,说是要带小灰灰去睡觉。

我一想到我今晚才见到孩子呢,我就想让小灰灰陪我睡,谁知道小灰灰却有些调皮地眨巴了一下眼睛,说:“不,我要跟显爷爷睡。”

我自动自觉地认为,这是因为两年的别离,小灰灰不粘我了。

但是小灰灰,他真的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扑到我的怀里,像一只小绵羊一样窝着,小声说:“我明天晚上再跟妈妈睡。今天晚上妈妈先跟爸爸睡,你们要好好聊聊,大家才不会再难过了。”

停了一阵子,小灰灰摸了摸我的脸,说:“妈妈,你以后能不能经常带我去李菁阿姨家里玩,我想跟小念念玩,他长得好可爱啊。”

我的鼻子再一次发酸,忙不迭地点头。

后来,我还是过去了那个大帐篷,抱着小灰灰,把他哄睡了,又给他掖好被子,才爬出来。

显叔把帐篷的门关上之前,他说:“四四啊,你放心啊,我这老头子做啥不在行,带孩子在行,孩子,去睡吧。”

我嗯了一声,点了点头,又叮嘱显叔得盖好被子,这才慢腾腾地站起来,朝着余明辉在的那个帐篷走去。

在一路上,我经过何思远和丁展波,曹佳颖和萧炎,李菁和小念念,以及杨雄一个人睡的帐篷,他们都一脸坏笑冲我说**一刻值千金,让我赶紧的过去余明辉那边,我一路给他们白眼,内心却暖融融的。

我慢腾腾地来到余明辉所在的帐篷。

他正在铺床铺,他铺得很仔细,一个褶子一个褶子地拉开,又用手抚平。

见到我,他拉了我一把,说:“林四四,你进来。

我爬进去,余明辉很快将帐篷的门拉上,他说:“累了吧,躺下来休息一会。”

我确实有些疲惫,于是循着他的话躺下来。

余明辉给我拉过被子盖上,他很快挨着我躺下来,又是一把握住了我的手。

我们沉默地看了一阵星星,我开口说:“余明辉,下午那个快递,是你发的吧?你是怎么想的?怎么会给我快递这么一件羽绒服?”

&nnbsp;余明辉侧了侧身,他空着的那只手覆上我的头,说:“海边冷,怕你穿得单薄就跑出来,到时候冷感冒了。”

我哦了一声,心忽然像是被重新填满了一样,沉甸甸的。

我揪了余明辉的手一下,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提起赵小宁,可是我确实提了,我说:“听曹佳颖说,赵小宁现在在精神病院。”

余明辉过了好一阵,才嗯了一声,他的声音又变得雾霭重重:“林四四,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很残忍?”

我反手紧握他的手,半响才说:“不是。”

余明辉又摸了摸我的头,他说:“林四四,如果赵小宁她不踩我的雷区,我还是会看在她跟我一起搭档那么多年,而对她网开一面的,可是她的那些行为,已经触犯到我的底线。她和方青青,是同一个类型的人,心肠太狠,手法太毒辣,她犯的那些事,也足够她去监狱里面蹲个十年八年了。可是我怕她十年八年出来之后,还是个定时炸弹,我没有办法,我只得把她弄到精神病院去,让她一辈子也出不来。当然,我知道她会变成那样,跟我也有些关系,我对她是有一点儿的愧疚,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我这样做。因为我有我最想保全和最不想辜负的人,而赵小宁会给我在乎的人带来危险。”

我原本好奇余明辉到底用了啥方式把赵小宁彻底弄疯的,而现在听他语气里面那些复杂的情绪,我忽然就不想问了。

生活嘛,不是什么都要清清楚楚的,偶尔糊涂一点儿,也是难得糊涂。

于是,我凑过来挨他近一些,说:“以后不提她了。”

余明辉嗯了一声,他冷不丁地说:“林四四,我想跟你商量一个事。”

我再凑过去一些,说:“什么事?”

余明辉的手顺着我的头顶一路往下,他说:“你能不能不要继续在江西支教了?虽然说支教是好事,但是你在的那个地方,实在是太落后了。有次我去看到你被蚊子咬了满手臂的包,我那时候差点一个冲动,想去把你拽回深圳了。后来我又想,要不我跟你说出实话,把你送到澳大利亚去跟小灰灰团聚,但是后面我发现,方青青她起了疑心,那事只得作罢。我只得还是继续去江西看你,看你被蚊子咬得起包,却连个蚊怕水,都不能给你送过去。那时候心里面真是难受,感觉你跟着我,就没让你过上什么好日子。感觉自己很没用,说过要护你一生安稳,却原来你生活里面的大风大浪都是我给你的。”

而他说的这些,让我的心也颤了一下。

我倒没有想到他还跟在我的后面了,连我被蚊子咬惨的事他都知道。

关于我在江西支教的事吧,今晚惊喜的事情太多,我应接不暇,然而后面放烟花的时候,我的思维闲暇下来,我确实为了这事为难,正愁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想到现在余明辉就提了。

说实在话吧,我没有那么伟大,在别人的孩子和自家的孩子间,毫无疑问我肯定会选择我的小灰灰,但是人非草木啊,更何况我还是一个母亲,我带了那个学校那个班的孩子已经有一年半,我跟他们已经建立了很浓厚的感情,也是他们那些璀璨的笑脸,抚平了我曾经的伤口,我怎么能这次一回来湛江,连跟孩子们告个别都没有,就再也不回去了吧?

心情复杂,我缓缓开口说:“余明辉,我这次回来湛江,是跟那些孩子们说我回来参加朋友的婚礼,我参加完婚礼不回去,他们会以为我出了什么事,会担心的。”

余明辉再一次摸我的头,说:“傻,没说不让你回去看看。我是这样想的,我想给那个学校捐款,给建几栋教学楼,换新课桌,再给建个好点的老师宿舍,我顺便再建立一个奖励的基金,鼓励别的老师去到那里去教书,而后面你也可以经常去那边看看孩子们,当然不是你一个人去,我和小灰灰陪你去,怎么样?”

我的心又是一动,往余明辉的身上拱了拱,我小声说:“嗯,听你的。多捐点钱,多过去看看。”

余明辉将我整个人环在了怀里,他说:“林四四,那你过几天是不是会跟我去复婚啊?”

我嗯了一声。

余明辉笑了,他又说:“那你是不是以后都不会再跟我提离婚啊?”

我瞪他:“你是怪我当初提离婚咯?”

余明辉讪笑了一下,他说:“不怪,就是一听到你说离婚就心慌,又无奈。那时候你开着车就要往海里冲,我是怕了。怕你真会做傻事,又怕又慌,从民政局拿完离婚证出来,你走了,我跟了你一路,我以为你怎么的会回头看看我,可是你没有,那时候我真以为我要永远失去你了,还好没有。”

说完,余明辉在我的额头上面亲了一下,浅浅的,让我的额头有点痒,我不得不用手抓了一下。

我推了他一把,说:“困了,睡觉好不好。”

余明辉很快应:“不好,我还有话要说。”

我白了他一眼,说:“快说,本大爷有点困了,我想早点睡,明天早点起,带小灰灰去捡贝壳。”

余明辉突兀地翻身上来将我压在身下,我愣了一下,脸不自觉地红了,撑着问:“你要干嘛?”

余明辉盯着我看了一阵,他说:“我想回答一下你两年前的一个问题。答案是,爱,很爱,爱得没你没行。”

我懵逼了:“你发什么神经?”

余明辉敛了敛眉,说:“林四四你忘了吗?我们离婚前的一个早晨,你连续问了我三次,你问,你还爱我吗?我当时没回答,现在给你答案。我一直记着呢,没想到林四四你都忘了。”

我的心再一动,竟然无言以对。

就在我晃神的当口,余明辉忽然覆过来,他的唇如同狂风暴雨般肆意地落在我的脸上,他的手不断地在我的腹部游弋着,我明白过来他要做什么,我一下子慌了,按住他的手说:“别闹,大家都住在这边呢!”

余明辉的手顿在那里,他说:“不怕,我们的帐篷离他们有五十米远,听不到的。”

我却还纠结,说:“要是听到了怎么办?”

余明辉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说:“行吧,听你的。我再忍忍。今天就抱着睡就好。”

我看他说得轻巧,却是一脸的小失落,我有些于心不忍,也可能是被他亲得有些动情,我又纠结了十几秒钟,把脸转到一边去,我说:“那你轻一点,别弄出太大的动静。”

余明辉欣喜若狂地重重点了点头,他又凑过来吻我,我被他吻得七零八落,浑身变得滚烫滚烫的,禁不住半被动地配合着他的动作。

可能是太久没做了,我的感觉来得很快,余明辉还没动多久,我就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却又怕被那些损友听了去要笑话我,我不得不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就这样静默忍耐着,任由余明辉带我在云端遨游,带我在海上陈驰。

我们终于累到极点,两两相拥着,止不住的喘息。

过了一阵,余明辉坐起来,他帮我整理收拾了一下,又把我的外套折叠好放在一旁,他打开了帐篷的天窗。

冬日的繁星慢慢地倾泻下来,在我的眼前成靡靡的一片。

余明辉又挨着我躺下来,他抓住我的手,静默了一阵,他说:“林四四,我爱你啊。”

我转过脸去看他,笑笑问:“爱多久?”

余明辉伸手比划了一下,他说:“一生,够不够?”

我随即眉开眼笑,却故作不依不饶,说:“不够不够,真不够!”

余明辉又用手比划了一下,说:“傻。睡觉吧,你不是说明天要早起陪咱们儿子捡贝壳吗?”

我嗯了一声,顺势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阵,我又睁开,而余明辉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上方那一片朗清的夜空,他又说:“林四四,今晚的星空真的挺好看的,就跟我们第二次来这里一样的,好看。”

我循着余明辉这些话,转过身来正面朝着夜空,看着那些朝着我不断眨巴着眼睛的小星星,再想起显叔以前给我寄的明信片上面的小星星,还有我收到那个快递那张卡片上面的稚嫩的小星星,我忽然也觉得,这样的夜空真漂亮。

是的,这样的夜空真漂亮。

于是我不得不相信,在这样的夜空映衬下,明天一定是一个有着明媚的阳光的一天。

我也相信,所有的黑暗阴霾,会随着明天黎明的那道曙光的到来,变得无所遁形灰飞烟灭。

所有参与过我这跌宕起伏的大半生的人,不管是已经拥有自己的长眠安息的老爷子和陈道伟,还是正奔赴在生活的路上的没心没肺却对陈道伟一往情深的李菁,可爱呆萌的小念念,热情心大的何思远,暖男丁展波,高冷的萧炎,曾经错过后面改正过来还是萌萌哒的曹佳颖,更像父辈一样关爱着我们的显叔,讲义气的杨雄,还有我的余明辉和小灰灰,他们后面的生活,会像是一往无前的超人勇士,他们会拥有最温暖的春天,最热情的夏天,最丰收的秋天,和最完美的冬天。

是的,我一直坚信。

我也相信所有的坏日子都会过去,所有的好日子都会来临,我们还是应该对美好的生活多些信任和向往。

而在这个到处欢腾着的日子里面,在这个繁星点点的日子里面,这个充满着俗气,也不够惊天动地的故事,它就该在最美的时候结局,它就该在最美好的时候拉上序幕。

没错,故事到这里,全剧终。

嗯,这个故事到这里,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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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乌夜啼小说结局

全文共 2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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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焉安顿好周紫衣,出门来终于能喘上一口吸,像是同昨日的彻底作别,肩上重压的担子亦减轻不少。闲来到书房与春山吩咐公事,问起太子,“东宫那位,这一个月出了多少趟门?最远到何处?”

春山弯下腰答话,“禀义父,太子本月共去了三回,都是在南山行猎。”

“倒是不远…………”他皱眉,略略思量才说,“我记得早年间太子与景彦自汤泉山私自外出,去追一队蒙古细作?”

春山道:“可不是么,都出了关,险些就要杀到元军腹地。就为这个,国公府三少爷还挨了好一顿打。如今想起来,就跟在昨儿似的,人啊事啊都清清楚楚的。”

春山的话未说完,陆焉嘴角便突然间荡开了讳莫难测的笑,似感慨似肯定,低喃道:“太子生来好战,恐怕是耐不住了…………恨不能领军亲自杀出关外…………”

春山低头看脚尖,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多话。

“呵…………也是该他还债的时候了…………”话是冷的,冰渣子一样戳人心,把春山冻得一个激灵,脊梁骨发寒。本以为这一日问话就此揭过,谁知他换了面孔,带着一颗慈悲心与春山讲私事。

“你跟着我也该有十年了吧。”

春山愣了愣神,不知其为何意,只得照实说:“回义父,快十年了,只还差着月份。”

“想过再进一步没有?不必多想,今日既问出口便使要与你敞开说,听你一句真心话,往后我也好尽早安排。”他微微蹙起眉头,曲直轻敲桌面,等待春山深思熟虑之后的答案。

这世上除了景辞,他倒也是从没想过要正正经经对谁好,今日一眨眼来两回,自己先没能稳住,飘飘然要升仙做菩萨。

春山咬牙顶着压力,心底里明白这是给他个机会选路走,他这辈子从出生到净身入宫从没能做过自己的主,这一回也想着能过过好日子,思来想去,心一横,最终说:“小的没什么本事,都靠义父一路提拔才有今日,义父去哪儿小的就去哪儿,横竖跟着您,总不会错。”这孩子眼泪浅,分明已经是人人巴结的春山公公了,到陆焉跟前说的两句窝心话,还是照旧要哭,眼泪婆娑的不像个有官职有品级的大老爷。

“哭什么哭!”陆焉没那份耐性哄人,当即压低了声音吼他,吓得春山一瞬间收住泪,抽噎的气憋在胸口不敢出,到最后憋成个嗝儿打出来,绵长悠缓。

陆焉扶额,无奈道:“遇事就只知道哭,罢了罢了,留下你来恐怕也是给人当靶子,撑不过半个月就得去阎王爷那报到。跟着吧…………”

“那…………义父要去哪儿啊?难不成还有比京城更好的地方?不见得呀。”

“这也是你能问的?闭紧嘴,敢多说半个字,当即割了舌头喂狗!”陆焉抬眼,冷森森眼神能杀得死人。春山被吓破了胆哆哆嗦嗦说不完一句好话,陆焉摆摆手,“下去吧,也不知撞了什么邪,当初竟挑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

春山跌跌撞撞走到门口,按说就该有多远滚多远了,谁知他不怕死,还敢来触霉头,扒着门探出个头来,小心翼翼打听,“义父…………那咱能把半夏姐姐带上嘛?”

“滚——”拿了笔管就砸,春山脑袋上挨了那么一下,赶紧灰溜溜跑开。

陆焉仍在犹豫,这一步棋是进是退,是坚守是放弃,都是折磨人的谜题,让人辗转反侧日难安。

但这厢他问过了春山,内堂中景辞也正巧拉着半夏说话,其实都是一个样,他以为自己不说,景辞便都蒙在鼓里,但她心里头敞亮,明白这京城是非之地再不能久留,她与他迟早要走,分别不过是江南与南洋之选。

从前守在一处的还有白苏桂心与忍冬,大家伙自小伴着一块长大,说起话来也热热闹闹,如今只剩半夏一个,可怜还丢了一只手,她自己仍是笑笑闹闹的性子,看起来似乎没变,但景辞心里知道,大劫大难过后,人生就此翻篇,不要说失去左手的半夏,就是她自己,也已经与往日不同了。

景辞手里拨弄着一只未完工的朱红剑穗,轻声细语地与半夏交心,先是闲聊一段生活琐事,渐渐就由她往正题上引,“不知是不是有了孩子的缘故,这段日子总是喜欢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想来想去,还是没长大的时候最快活,那个时候吵吵闹闹的,大家伙都在…………倒不像现在,也□□静了些…………”

“您就甭瞎琢磨了,养好胎是正事儿,等小主子一落地,您还怕安静呀?只怕是吵得没个能消停的时候!”

景辞低头看了看还没外凸的肚子,长长吐出一口气来说:“还早着呢…………”

半夏道:“日子过起来就快了,一眨眼功夫,小主子就成了大人,奴婢呢…………也就老掉牙咯…………”

景辞道:“那时候你不也该是子孙满堂颐养天年了?”

半夏低头继续手上的活计,好半天才闷声咕哝一句,“奴婢不敢,奴婢这辈子都不嫁人了,就守着郡主,噢,错了,是夫人。”

“胡说!”景辞放下剑穗,专心同她说话,“你还能真的一辈子不嫁人不成?”

半夏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赖皮样儿,小声嘀咕,“就奴婢现在这样子,哪还能想着嫁人呢,横竖就跟着郡主,您上哪儿奴婢上哪儿,可别想着甩开了奴婢一个人逍遥快活去。”

“我看你说话是越发的没大没小了,没了白苏在,你得意了不是…………”话说出口才知伤透,两个人对视一眼,又纷纷沉默下来,等自鸣钟滴答滴答数上许久,才听景辞长长叹一口气,缓缓说,“我也是,说话口没遮拦的。”

半夏道:“奴婢跟春山那小子打听过,派出去的人都好几拨了,还是没消息。”

景辞道:“有时候,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郡主放心,白苏姐姐那样聪明伶俐的人,到了哪儿都能活得好。”半夏这姑娘虽然傻得厉害,但骨子里透着一股韧劲,认定了的人和事一辈子不改,莫名让人钦佩。

“终究是我对不住她,也对不住你…………”

半夏听了这话,反倒别扭起来,低着头不敢向前看,呐呐道:“郡主这是说的什么话,奴婢伺候郡主,本就是应当,哪来的这些话,听得人怪不好意思的。”

“我终究是亏欠你,如今这样光景,也不知该如何补偿才好。看陆焉…………我约莫着,不多久就要离京,届时又是漂泊无依的日子,你不若挑一处地方,我先安顿好了你再启程。”

她原想着尽其所能地照顾半夏,不成想话一出口,这姑娘扑通一声跪下,眼泪也涌出来落了满脸,哭着求她,“郡主千万别丢下奴婢,奴婢不怕吃苦,只怕一个人孤孤单单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个可亲的人………………”

景辞无奈,起身扶她起来,“傻姑娘,这是做什么…………唉…………我只怕你受苦,更怕牵连了你,我这就算是死,也不能安心…………”

“郡主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么提这个,这可不吉利,呸呸呸,奴婢替您吐了它。”

门外,陆焉不知站了多久,等到屋内哭声渐渐停了,他才装作个平常模样推门进来。半夏见了他,还是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害怕,行了礼便逃出去,一句话没说成。

他看着景辞微红的眼睛,叹一声将她抱起来放在膝头,过许久才说:“小满,你…………可曾想过要报仇?”

景辞静静看着他,不明所以。他握紧了她的手,呼吸着她颈间浅淡柔和的香,沉沉问:“你想杀了孙氏毁了国公府吗?你点头,她便活不过今夜。”

她想了许久,最终的答案全然出乎意料,或许甚至她自己也不能理解。“复仇仅仅是生者的*,我如今只想好好活着,更不愿意你的手因我而染血。”

他无言,她却说:“但我不想你因我而有任何顾忌,你让我等我便等,我等你,凤卿。”

“好姑娘…………”他一遍遍吻着她细致的眉眼,大约无法放过他生命力唯一一束光。

景辞说:“我不怕…………”

而他只剩叹息,“我怕…………”

那一夜,无风又无月,提督府突然间生起火光,景辞在迷糊间被人带上马车,趁着夜色出承安门一路南下,她靠在他怀里,前路茫茫却再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安定,轻声问:“咱们这是去哪儿?”

他亲吻她眉心,拍着她的背说:“睡吧,醒来就是山南海北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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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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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晋告诉若曦十三爷之所以被囚禁是因为若曦之前告诉八爷要小心的人的名单后,八爷才对付四夜和十三爷的。若曦情绪崩溃流产了,她告诉四爷十三爷被幽禁的原因,四爷很生气,就没理她。若曦很痛苦,就求十三帮她向十四说句:我愿意。十四知道了,就拿着康熙没死之前写给他和若曦赐婚的圣旨在朝堂上要求完婚,若曦就跟了十四走。若曦身体本来就很差,跟了十四走不久就差不多油尽灯枯了,在差不多死的那几天她写了封信给四爷。后来,在桃花树下,若曦死在十四的怀里了,也没说四爷有没有去看她。后来四爷知道若曦死了,去十四的府上把若曦骨灰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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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全文共 8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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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

“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

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

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

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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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玄镜司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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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镜司作者是剑舞秀。这本小说大家看过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司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黑了,不是因为太阳落山了,事实上那滚热的晃眼的大火球就挂在天上,只是因为孟晓开始创造小世界了,所以引得本世界的法则开始出现波动变化。

不,应该说是所有的世界的法则都跟着出现了波动。这种波动也许是削弱,就像光,即使你知道它就在那却看不见了。也有可能是增强,就像是温度,冬天更冷、夏天更热。

这一幕自然会引起本世界与异界生灵的恐慌,本世界倒也罢了,魔族与联军的战斗几乎人尽皆知,从刚刚开始天象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本世界的居民都明白,那是天道高手接连死亡引起的现象,从这个局势看,似乎联军方面并不占优势。至于现在的天黑现象就完全闹不明白了。

相比本世界,异界的生灵就集体麻爪了,科技侧世界的生灵中会冒出各种各样的专家用无数奇葩的理由强行解释以求达到安稳民众的目的。而高灵力世界则会有各个顶尖高手站出来安抚民心。不过除了那些真正的异界至强者,其余人也根本就闹不明白这种现象到底是因为什么。哪怕是异界至强者也只是感受到了法则之力的变化波动,具体原因仍旧两眼一抹黑。

时间就这么缓缓的流逝着,一转眼就已经十几个小时过去了,月亮眼看着都要落下去时古沉等人在军舰上升起了篝火,一锅热气腾腾的浓汤架在上面,“这天黑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啊?将士们有点浮躁啊!”

小鱼没好气的用勺子乘起了一大口,“你还真是准备的齐全啊,打仗还带着这些东西。”一口饮尽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接着道:“大概要等孟晓的小世界创建完成吧,不过一阵子晒不到太阳也没什么要紧的,何况并不是真正的晒不到太阳。光线依旧存在,除了感受不到,其余一点不缺。”

古沉撇了撇嘴却也不去安抚将士,反倒着急伸手从汤里捞肉片,只是刚刚伸出的手陡然僵在空中,只见因为气泡而不停翻滚的浓汤突然间变得一片平静。

出现变化的不止是浓汤,只要站起环望海面就会发现,如今的海面更像是一面光滑的镜面,彻底失去了海水的流动特性。

围着火锅一圈的众多小伙伴见状面面相觑,各种苦笑道:“现在这汤还怎么喝啊!”

……

孟晓现在也很不爽,倒不是因为往生树,事实上当一切开始的时候,孟晓第一个解决的就是往生树。

首先将三生石打入了往生树的根系之中,三生石的力量与往生树份属同源只要孟晓利用灵气稍稍调控就能对往生树进行克制,接着再用牵魂丝将往生树彻底捆绑,然后从笔记本电脑中调出界脉图,让牵魂丝携着往生树按照界脉图的路线编织出了一片大大的疆土。

在这过程中,孟晓并没有对界脉图有任何的改变,但当界脉图碰到其余神器时自动出现了一副玄妙的图案。这更加坚定了孟晓的信心。

这片疆土刚一生成便有无数海水倒灌,风起云涌间各种元素像是赶集似的向着这里聚集。只是整个场面混乱无比,还没有等孟晓做什么,各种元素法则之力就开始相互攻坚完全无法相处。

孟晓眉头紧锁一时间有些别扭,这样的世界肯定不对,手中净世壶紧了紧,福至心灵的将净世之水洒了出去。净世之水并没有像传说中那么一发不可收拾,反而环绕着新生的疆土流了一整圈,将整个疆土都包围了进去。

漫天混乱的法则之力在遇到净世之水的时候统统化为虚无,而没有了源源不断的补充,疆土内的法则之力也渐渐平衡宁静下来。只是……

这样的疆土似乎并不能够让孟晓满意,因为太过死寂了,没有任何的生机。这样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孟晓无奈的掏出花盆,这魂宝自进化以来他还没有真正使用过呢,以后怕也是没有机会了,想着挥手一扔,花盆碎裂,其中无尽的息壤开始遍洒整个疆土,而彼岸花的幼苗也随之落地。

鲜红的彼岸花像是由血液浸透一般,妖艳的摇曳着。明明需要不知多久的时间才能开花,此时却一朵接一朵的开遍了净世之水所包围的河岸,而彼岸花的落地也为这片疆土带来了崭新的生机。

孟晓看着已经变成一片美丽净土的疆域突然间苦笑出来,之后该做什么了,该用自己去弥补那碎裂的代天锁了。

呵呵,心里有些惆怅,只是自己惹的锅,就是哭着也得背完啊!

渡厄舟金光显化,承载着孟晓渡过净世之水,当孟晓一脚踏上岸边的时候,整片世界终于亮了起来,就像是大海中多了一根定海神针,滔天的波浪瞬间平息。而疆域之中的所有法则之力也像是找到了领头羊,一瞬间开始顺着孟晓的心意开始改变。

孟晓目光所及一切都不一样,他看到了苍穹之海上的古沉等人,看到了他们再次架起了一锅鱼汤,看到了在苍穹之海深处静观其变的参海蛇,看到了隐藏在不知名大川中的另两个天道级别灵兽,看到了新灵兽的诞生,看到了无数人类不明真相的祈祷。

一道长长的呼吸过后,本世界再次发生变化,以孟晓作为灯塔,六道轮回赋予本世界远超异界的生死法则之力开始转移向着孟晓涌去。

轰隆隆!天边传来一片雷啸,这一刻,天地屏障消失了,所有的世界在这一刻法则之力归于平衡。

古沉等众多小伙伴微微一怔,抬头望去好似太阳越发明媚了,然后一声惨叫从深海中传来。不过大家并不在意。

孟晓收回视线长长喘了口气,抬起脚步慢慢朝着前面走着,一步一步的慢慢前行,不知走了多久,当他停止时,六道轮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就像之前说的,此时的孟晓就像是一个灯塔,吸引的不止是生死法则,还有六道轮回。

闪耀着光泽的天道,厚重踏实的地道,玄妙异常的乾坤道,充满了生命气息的万物道,莫名感动的人间道,还有一片死寂的地狱道!

“地狱道不该这般死寂呢!”

孟晓轻轻抬手将神镜架在了地上,一束光芒自镜中射出连在地狱道中,一种源自于灵魂的敬畏在此时出现在了万界所有生灵的心中。善人心中突然间多了一丝坦然,如沐春风。恶人心中多了一丝拘谨,如同一柄钢刀悬在了头顶!

六道轮回完善了,这个世界顷刻间圆满无缺了。从此以后,万界生灵若入轮回先上渡厄舟过净世之水,再过神镜定今生罪恶,善人往左根据功绩实力在前五道中选择其一,恶人向右进地狱道!

嗯,至于地狱道中有什么,呃,孟晓可以慢慢往里加料,这事不急。恍然回头第一批灵魂已经到了,正坐着渡厄舟跨河而来,可不正是水晶宫主和他的死忠派,还有凡圣那帮天道高手。

孟晓讪笑,原来已经过了七天啊!

当然,这也不急,现在最需要着急的是,给自己和老婆们建一所大大的宫殿!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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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飘的小说结局赏析

全文共 2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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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惟一的作品。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斯佳丽、瑞德、艾希礼、梅勒妮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通过对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成功地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不说什么深刻内涵了,只讨论斯佳丽和瑞特之间还有没有戏,会不会有美好的明天,恩,我觉得有,而且太有了。不同的人对他们的结局会有不同的看法,悲观的人,喜欢悲剧的人,会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可能了,理由种种;乐观的人喜欢大团圆的人,则会认为他们会在一起,这就是米切尔的高明之处了,如果不是她这样写,而是让王子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想我是绝对不会为寻找一个答案而一遍遍的回味那个结尾以至整本书。关于阿希礼和玫兰妮,他们的结局的确是个悲剧,可是关于斯佳丽和瑞特的结局,我看并非如此吧!小说结尾,斯佳丽一直以来在梦中寻找的依靠,在最后终于找到了,不是阿希礼不是钱,而是瑞特,尽管瑞特要离开她,,让人不免伤感和遗憾,但作者在结尾对斯佳丽的描述可谓震撼人心,斯佳丽不会沉沦,她会为了再次得到瑞特而不懈奋斗。瑞特一直以来最想得到的是斯佳丽的爱,在彻底绝望,准备放弃之时,斯佳丽告诉瑞特:我爱你。自尊高傲倔强的瑞特当然会拒绝,但天知道他心里还想不想与她有瓜葛。

一)关于离开

小说结尾瑞特离开斯佳丽并不奇怪,我认为是顺理成章。他的性格决定了即使再爱也会在那一刻选择离开。关注瑞特与斯佳丽的每一次对话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不管斯佳丽多么厉害,可在瑞特面前,她永远单纯的像个孩子。他爱她,但决不会被她摆布。

她和他相处很有意思。“她跟他交谈,总像是一场决斗,结果总是她败下阵来”“他总是不请自到,不辞而别”“她每次跟他斗气都难得占上风”“她从来不能杀杀他的威风”。不仅如此,他还似乎很喜欢与她唱反调,并以此为乐。她越是假装淑女,他偏就拆穿她;她越是勾引他求婚,他偏让她做情妇;她越是需要他,他偏偏离开;她越是回避某个问题;他总能饶进来;她越是不想结婚,他却要娶她。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厉害而可怕的对手,她向来欺负别人,却不但欺负不了他,还反被他欺负;她向来主导别人,却主导不了他,还反被他主导。所以结尾,她越是想听他说“我也爱你”,他却说“我不在乎”,她越是不让他走,他却一定要走。其实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这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

听过这样一句话:爱情是场战争,没有公平,只有输赢。在瑞特与斯佳丽的关系中,瑞特向来强势,如果在那一刻他接受她的道歉然后和她在一起,那么他会认为他将和追求她的其他男人一样软弱,在爱情里永远处于弱势,他怎么会接受她的“同情和施舍”呢?再说,既然伤的那么深,一句道歉就想消释前嫌重归于好,未免太幼稚了,要谁都不会心甘情愿,何况是瑞特,如此自尊而自负的一个人,他怎么会轻易原谅她呢?怎么说也要看她今后的表现啊!

所以无论她怎样恳求或是怎样说服都无法改变他冷静头脑作出的决定,爱与不爱他都会走,决不回头。但是在那一刻的决然离去,并不代表永远分开,两人今生注定纠缠不休。

二)瑞特内心依然在意斯佳丽

1)既然不在乎,那么在决定说分手前何必那么痛苦?

美兰死后,瑞特一天天垮下去,他酗酒和放荡,糟蹋自己身体,为什么?难道仅仅是因为女儿死么?别忘了,瑞特把美兰当成了童年的斯佳丽,他实际上是想变相的从女儿那里获得斯佳丽的爱。而美兰一死,一切都结束了,冒险再次失败,他付出的爱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他需要斯佳丽的爱却永远无法得到,他不愿面对现实,所以用酒麻醉自己,他想忘掉她,可惜借酒消愁愁更愁,但是理智让他必须面对现实,他太疲惫了。在他决定放弃她之前想必是做了漫长而痛苦的思想斗争,他那优美整洁的外形遭到破坏就是最好证明。

2)既然不在乎,干嘛不敢面对她?

当斯佳丽说玫兰妮最后提起他时,瑞特的反映很强烈他朝她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一股真情,“她说了什么?”“告诉我”,声音平静,可那只手却抓的她手腕生疼。其实表明他内心很紧张,紧张什么?别忘了瑞特深爱斯佳丽的秘密只有玫兰妮最清楚。(在斯佳丽流产卧床期间,她亲眼看到一大男人憔悴万分,哭着忏悔的模样。除此之外,应该还有。有时我在想,美兰死后,瑞特执意不让埋葬,玫兰妮是如何说服瑞特的呢/会不会提到斯佳丽?一定不会忘记。会说斯佳丽什么呢?黑妈妈求玫荔时提到开枪之事,我想有可能这样说:家里亲戚和街坊邻居都在议论纷纷,如果明天斯佳丽执意举行葬礼,到时候你就会不得不顾全自家尊严开枪打死她,那时你不但失去了美兰,也失去了斯佳丽,我知道你非常爱他,不愿她死,你一定要冷静和理智些啊,巴勒特船长。”)当斯佳丽回答说:对巴特勒船长好些,他非常爱你。”时,瑞特的反映更是:“垂下眼睑,脸上一片茫然。突然他站了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盯着外面。”接着转换话题。一系列动作表明他在掩饰自己的内心,回避问题。这些可不是无所谓的表现,恐怕他仍怕她知道真相,抓住他的爱想鞭子一样在他头上挥舞吧!

3)既然无所谓,对于那句我爱你的反映何必那么认真?

当斯佳丽说:“你大错特错了!我不想离婚,我(爱你)”他一只手端起她的下巴,静静的抬起她的脸冲着光,然后仔细打量着她的眼睛。回到椅子后,他依然是下巴顶着胸口,扬起黑黑的眉毛用一种冷淡思考的目光望着她。而当斯佳丽急切的说:我非常爱你,我肯定这么多年来一直爱你,只是我太傻,以前没有发现。瑞特,你要相信我”时,瑞特的反映是盯着她盯了好长时间,一直盯到斯佳丽的内心深处。这些表现可不是无所谓啊!可以感觉到他其实很在意斯佳丽是否会真的爱他。一直都在意,所以他的态度是那么认真。

4)既然不在乎无所谓,何必不痛快点离婚?

小说结尾,斯佳丽告诉瑞特,玫荔让她照顾阿希礼,他说“得到前妻的许可,就放便多了啊”“你当然要和我离婚, 带着玫荔小姐的祝福,你和啊希礼的美梦就要成真了。”当瑞特对斯佳丽说他要走了,斯佳丽问“你要抛弃我了?”他说:“别像演戏一样做出一副被抛弃妻子的模样,斯佳丽。你可不适合这个角色。那么我明白了,你不想离婚或分居是吧?好吧,那我会不时回来,次数多的正好不让别人说闲话。”他从来不说自己想要离婚,而是说斯佳丽想要离婚。瑞特一向很强硬,而且对什么都显得不在乎,如果他坚持离婚完全可以,他不就曾因为不愿娶一位“傻姑娘”而在决斗中开枪打死他的哥哥么?然而为什么对离婚却这样一边似乎不在乎,一边又小心翼翼留有余地呢?显然他内心依然愿与他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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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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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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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美人为馅》小说结局描写

全文共 2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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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清晨,众人发现S和苏眠,都不见了。

小屋的病床上,空空如也。一同消失的,还有T和他的枪。

“操!”L低骂了一句,A眼尖,拿起桌上留下的一纸信笺,是T的笔迹,只有一句话——

“那不是S想要的人生。”

——

有些事,或许冥冥中自有注定。当数日后,一行人寻到了K省,顺藤摸瓜,找到了T的藏身地。却只见他一人,背着枪,独坐在屋内,在看电视。

百无聊赖的肥皂剧,他吃着盒饭,看得很专注。屋内没有其他人。

A、L、R……几人,心里同时咯噔一下。R最先发问:“他醒了?”

T抬头看着他们,点头:“他醒了。”

这天晚上,他们几个开车,到了尸检所的大门外。

等了很久,就见到一辆白色的雪弗兰,缓缓开了出来。那曾经是他最钟爱的车型,没想到失忆后,他的选择依然相同。

一个男人,坐在驾驶位上。

他看起来,与曾经的那个人,是那么的不同。他不再穿冰冷的黑西装,而是换上了浅灰色的休闲外套。只是里头依然是他钟爱的白衬衣。他的头发剪得很短,面目清俊如雪。

他的手轻搭在方向盘上,少了曾经的随意颓唐,多了几分安静专注。副驾驶位上,甚至还放着几个文件盒,上面清晰标注着“尸检所,徐司白”字样。

他没抽烟。

像是察觉了什么,他忽然抬头,往他们的方向看过来。

目光交错,他又平静地、漠不关心地移开了。

就像看到的,是陌生人。

七人团的车,远远地跟着他。

一直跟他穿过小城,开过数条街道,到了一个宁静的住宅小区里。他将车停在一幢高层住宅前,他上了楼。他住在10栋3单元705室,两室一厅。这是远在美国的“父母”,为他留下的房子。他活得简单而平静。

小姚是T安排在他身边的助理。姚也曾经是团队的小角色,大约知道他的身份,但是不够确切。他会忠心守护,并且守口如瓶。在这次车祸受伤失忆前,他已经向上级提出了调职申请。

一年后,不出意外,他就会调往江城任职。他的人生即将如同预计那般发展,重新与她相遇,重新开始,干净的,与他们、与罪恶无关的人生。

而数日之后,远在北京的韩沉,和江城的苏眠,也相继醒来。

但那不过是异曲同工的阴谋与篡改而已。

韩父韩母,已经通过某些关系,对警局和韩沉昔日的兄弟们施压:“难道我们韩家,就不要脸面吗?那个女的是连环杀人犯啊!而且已经死了,韩沉既然已经失去记忆,他的性格跟石头一样硬一样拗,为什么还让他知道这些事?还有什么意义?”

而昔日同僚,大多牺牲。剩下的,领导引咎辞职;调职的调职。猴子和大伟等人看着奄奄一息的韩沉,抬头不识人间的韩沉。他们知道曾经那个嘴贫骄横,飞扬不可一世的韩公子,已经死了。他们立下重誓,不对他说起那个女人。

四年后,江城。

素色夜总会。

韩沉坐在屏风后,抽着一支烟。

而思思在屏风外忙碌,在替他冲泡咖啡。

他并不喜欢在这种地方流连。但那个女人,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他最怕的是她被人拐骗控制欺凌。而贫民窟、红灯区,最能控制那些失落的躯体和灵魂。

一支,又一支。

慢慢地,又抽得有些心浮气躁。

他想她。他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在思念那个女人。可是如果连面目姓名都既不清楚,思念要何以为继?

“咖啡好了。”思思送来咖啡。

他接过,道了声谢:“我过几天就走。谢谢你。”

思思却连忙摇头:“该我谢谢你才对,韩大哥,你帮我们太多了。”

与思思相识,只是个意外。

他醒来后,身上拥有的,那个女人存在过的唯一证据,就是无名指上的戒指。在他昏迷期间,一直取不下来。

就像是她的化身,固执地等待着他的发现。发现有关她的秘密。

S&HMyheart。

要有多爱一个女人,才能将她视为自己的心爱?

他通过戒指,找到了制造厂商。但时过境迁,并无任何线索。只知道这种戒指,都是成对发售的。

而在素色夜总会,某次不经意地寻找,他撞见思思手上,也有同样的戒指。

那一霎那,他的心跳几乎停止了。但是当他看到思思的脸,某种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知道她不是。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知道。他或许认不出那个女人,但是能感觉出她。

他想,如果再遇到她,他一定会对她有感觉。

因为戒指的缘故,再加上思思孤儿寡母,却看得出是个好母亲。于是他对他们颇多照料,并且也拜托她,帮忙在这一带红灯区,寻找那个女人。

所以,才逗留此地。

“韩大哥,出事了。”思思突然喊道,她撩起窗帘,看了看楼下,眉头皱到一起,“警察来抄窝了!”

韩沉并不会紧张。

“行了,我知道了。”他答,又点了根烟,不疾不徐地抽着。

天色已经全黑下来。门外传来混乱的叫喊声、脚步声。

然后,他听到有人靠近。

思思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咔嚓”一声,有人将钥匙插进孔里,门被无声无息地打开。

他捻灭了烟头,静静地等待着。

“出来。”一个清脆娇美的女声,从屏风后传来。带着几分骄横,又勉强赔上了几分耐心,“到警局去录一份口供,有没有违法,不会冤枉你。”

韩沉本不想搭理。但是当他抬起头,有那么一瞬间,忽然就失神了。

因为警察临检,院落里的灯已经系数亮起。透过窗户照在屏风上,将屏风外那个女人的身影,也清晰映了上去。窈窕娉婷,恍然如梦。

他知道太阳底下总是隐藏着真相,他知道脚底不知那一寸土地,也许就埋着腐朽的白骨。而此刻,他的耳边只有夜风吹动树叶的声音。窸窸窣窣,窸窸窣窣,像是小声向他诉说着,那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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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欢乐颂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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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阿耐写的小说,共有三季,讲述了各自携带往事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

主要角色

安迪:海归高管,天才智商天使模样。她拥有那么多,因为失去过那么多,付出过那么多。

关雎尔:乖乖女,初入职场,知书达理,努力上进。芸芸众生之一员,但一直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邱莹莹:拎不清的小职员,没头脑和不高兴综合体。善良真诚的她,前仆后继轰轰烈烈地犯傻。

樊胜美:“胡同公主”,总是保持最精致的妆容,然而再浓的妆也掩盖不了现实的残忍。要奋斗多久,才能战胜自己的出身?

曲筱绡:富二代,活色生香狐狸精,飞扬跋扈,看人下碟。常做好事,但不一定都出自好心。

阿耐小说《欢乐颂》结局是什么

阿耐小说《欢乐颂》分为一、二、三季。《欢乐颂第三季》在内容上完结了剩女们面对爱情、家庭、婚姻、事业时的生动刻画。其中有欢笑,有泪水,有浪漫,有无奈,也抖落出更多的世态炎凉与复杂的人性。虽然收尾不尽完美,存在一种失速的缺损,但《欢乐颂》无疑是都市女性题材中典型而又精彩的代表。

康德说,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只是让他们适应当前的世界——即使它是个堕落的世界。挨了第二次打,应勤懂得了邱莹莹的好。而邱莹莹要是想和应勤结婚,就先得让他爸爸妈妈放心。

于是两个人开始磕磕碰碰的求认证,这也是邱父与应父之间的较劲。这方是既然输了理,不能输了人;那方是输了人,不能输了理。在两方家长打太极的推拿,终于让两人走向婚姻之路出来。而其中的心酸与周折,也只是一个家庭的缩影。

包奕凡与包父开始内战,当初的甩手掌柜,只是安心的幌子。可是在没有下限的比无耻中,父爱还是容忍了。这是那场外遇,持续性的代价。

安迪面对包父等人,还是身边的朋友,一直不落败。因为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所有的困难,她也在用这种不妥协的东西来征服别人。而在她与包子的结婚后,曾经的父亲魏国强,好友老谭的嘱托包父清理小三,正因为政商有关系在保护她,没有人敢轻撄锋芒。

《欢乐颂》原著小说的结局是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曲筱绡和赵医生在一起了,安迪嫁给了包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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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向日葵不相信眼泪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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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花坛上种着一株向日葵,与其说是“种”,不如说成是“零落”着一株向日葵。因为整个小区仅此一株,她无依无靠,生长在一片片高大的灌木丛中,显得如此矮小。

她是那么渺小,以至于我发现她竟是在不久以前。

那是一个艳阳天,温度高达36摄氏度,我汗流浃背,抱着厚重的画板下楼写生。当我摆好架子坐下来时,我发现几乎每一株绿色植物的叶片都因失水而萎蔫发黄。我同情她们的遭遇,在我猛灌一口水之后,我开始正式作画。

可由于景物线条的繁琐,再加上高温的原因,我汗如雨下,使我很难静下心来,线条被我画得乱七八糟。我心烦意躁,觉得喜欢画画是在自我折磨,不愿抱着这种心态继续作画,便四处环顾,突然间,一抹生机闯入我的眼帘。我好奇究竟是什么竟能耐住高温,在如此烈日下坚挺。

当我拨开一重灌木时,一抹金黄色直耀我的双眼。那是一株向日葵。她直面太阳,昂首挺胸,毫不畏惧,吸收那毒辣的阳光,用自己的热情与活力去回馈。她是专一的,她热爱着阳光,并不因为阳光的毒辣而放弃;她是简单的,每天只做着自己所爱;她又是伟大的,收起自己痛苦的泪,向周围散发着朝气与蓬勃。

我为之动容,有一个自己的爱好本身就是幸福的,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放弃和抱怨呢?

我撕下原来的画纸,搬到向日葵处,静下心来,开始一笔一画地勾勒向日葵的模样。骄阳似火,汗珠仍一点一滴流淌下来,但我已不在意,心中只有那支笔,只有那株向日葵……

我终于明白梵高为何如此偏爱向日葵,因为她是一名烈阳使者,传递了阳光,传递了希望,传递了热情,也向人们传递了她那份坚持梦想的火炬。

那幅向日葵画一直挂在我的床前,我一抬头便能看见。她鞭策着我坚持梦想,克服困难。向日葵没有眼泪,我亦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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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不相信眼泪400字作文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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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懦弱,很胆小,也很害怕;面对临近的明天,我很懦弱;面对鬼神之说,我很胆小;面对现实的苦难,我很害怕。但我绝不相信眼泪,眼泪只是一种发泄方式,哭过之后什么都不能改变。

当越王勾践被俘时,忍受屈侮,对于吴王的鄙视,他只会说:我不相信眼泪。最终皇天不负苦心人,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当诗仙李白欲求仕时,屡遭排遣,他只会说:我不相信眼泪。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当音乐家贝多芬双耳失聪时,正值创作鼎盛时期,却听不见属于自己音乐,他只会说:我不相信眼泪。他扼住命运的咽喉。当面对如此苦难,他们都不相信眼泪,因为他们明白,眼泪没有任何用处,当你用眼泪换来你所需要的东西之时,恐怕这之中还夹杂着同情吧,而只有用自己的真本事换来的,其中才会带着自豪呀!

坚强,不是不哭,而是不相信眼泪。经过众里寻他千百度的艰辛,换来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的喜悦;经过踏破铁鞋无觅处的努力,换来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惊喜。

男儿有泪不轻弹真是对于男孩子的评论,说女儿是水做的,哭不一定相信眼泪。海伦,先天失明却成为世界上著名的作家,又有谁可以百分百的肯定她没有哭过,但我相信她一定会说:我不相信眼泪。

他们都经历过挫折,但他们都不相信眼泪。天才是经过1%的天赋,99%的汗水才成功的努力使成功的必要,只有经历过,坚信眼泪无用,才会踏向成功的明天。

[我不相信眼泪4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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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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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白死了、丁墨在微博里确认大结局花店老板是徐司白的助理小姚、具体等番外吧

白锦曦不是女主真正的名字 文案:“几个月前,她已恢复身份,当年的一些案件,也证明是真正的“白锦曦”所为。她也领了新的身份证。不过,身旁的一些老人,譬如江城档案馆的周老头,还是习惯叫她“小白”,她也懒得纠正。”

到后面说了叫苏眠 男主要找的未婚妻就是女主。

小说中,结局S,也就是徐司白死了,徐司白虽然是犯罪七人团的大boss,不过他是真的爱白锦曦(苏眠),所以有很多书迷很喜欢徐司白,可是,在《美人为馅》中小白和韩沉才是主角,这是属于他们俩的故事,徐司白只是个匆匆过客。

作者简介:

丁墨:

超人气作家,其作品文思巧妙大胆,以独特的甜宠悬爱风格自成一脉,被读者赞誉:“又甜又刺激,又萌又感动”、“开创了全新的言情小说模式”。

其所著作品多次横扫女性网络文学网站年度排行榜冠军、销售金榜冠军,并被多家知名读者论坛全民票选为年度十佳言情小说冠军。已出版十余本言情小说,拥有简体、繁体、越南多个版本。

2014年,《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三部网络大热作品出版上市,并雄踞各大图书排行榜,一举成为年度畅销图书。多家影视机构争购其作品影视改编权。

《美人为馅》在腾讯文学独家连载时就获得读者热烈追捧,横扫网站女生人气榜、读者推荐票选榜、月票榜冠军,成为2015年青春文学最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出版作品:《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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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欢乐颂》里的五美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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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欢乐颂是一部教你如何升职及恋爱的电视剧,原本是冲着老干部靳东和小鲜肉王凯去看的,结果却喜欢上了22楼里的5个女人。这部剧的演员都是来自《琅琊榜》,看到这些熟悉的面孔是不是有些跳戏?另外,谁说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看到欢乐颂里面5个女人,网友纷纷感叹称重拾了友情。

刘涛扮演的安迪是一个坚定的不婚者,没想到在电视剧里面却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结婚证,当真是欢乐颂小说作者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那么《欢乐颂》小说中樊胜美是小三吗?樊胜美喜欢王柏川吗?在电视剧当中最后和谁在一起呢?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齐的确当过小三,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有一段当小三的经历,不过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意愿,最后她应该还是和王柏川在一起了。樊胜美是一个有些悲剧的角色,不仅是出身有些落魄,而且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但是她自己有些心高气傲,直到最后才发现最喜欢自己的竟然是身边一直默默守护的王柏川。

欢乐颂结局之安迪

安迪,高智商的海归金领气质出众的冷美人。外表冷淡不好接触,实则怀揣身世之谜,随时生活在怕自己发疯的高压之下。归国本是为寻找弟弟,在身世之谜逐渐揭开的同时也收获了友情与爱情。天才疯子一线间,始终是安迪挥之不去的矛盾。妈妈是疯子、弟弟是疯子的事实,使安迪每一天都在担心,自己哪天会发疯。大把的优质男人追随(老谭、包子、奇点全是事业的成型的),可她却活在担心和痛苦里。

欢乐颂结局之曲筱绡

曲筱绡,不按理出牌的富二代小妖精,初入商海的小老板。在复杂的家庭长大,不学无术却人情练达、智计百出,管得了公司搞得定男人,是人精中的战斗机。无聊生事有之,爱恨分明有之,一针见血有之,心怀恻隐亦有之,活得肆意潇洒,让你恨得牙痒痒,又让你爱到心窝子里去。

可是碰到赵医生,分分钟变贤妻良母。捉弄人为乐的她,却为赵医生学做饭。22楼从姐妹,下巴掉落,为赵医生的各种贤惠,不再例举,对朋友一会儿气死人,一会儿又实力帮助。

因为没有文化被赵医生嫌弃,导致他两的第一次分手。曲妖精是一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她一直一直都确定,她爱赵医生。可是面对赵医生,她却没了自信。

欢乐颂结局之樊胜美

樊胜美希望别人看到光鲜的她,活在自己装出来的世界里。职场打拼十几年学会的生存之道,樊胜美显而易见带感叹号的虚伪。面对关关,安迪说出了她心里想却不敢说的话。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虚伪。最后,当没有底线的家人,把她的光鲜撕碎,她勇敢的选择了真实。

包括她与王柏川谈分手的时候,她勇敢的面对真实的自己,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矛盾,以爱的名义放手!

欢乐颂结局之关雎尔

关雎尔,大家闺秀闷骚文艺的乖乖女。一直按部就班,过着父母替她规划好的生活,知礼懂事是她一贯的标签。所以关小姐,一见启平误终生,在谢滨的爱里,没了理智。

看到曲妖精戏弄樊和邱,她认为,她是有能力与曲妖精抗衡的。直到最后的最后,她才知道,她也一样不是对手,真是曲曲从前没有真正针对过她。

无法拥有赵医生,谢滨成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这是小关对现实的妥协。看到她没有和谢滨在一起,反而舒了一口气。

欢乐颂结局之邱莹莹

邱莹莹是5个女孩中实力最弱的。可是因实力有限不得不自悲的她,实际上内心却还算强大。她横冲直撞,敢爱敢恨,她又比谁都输得起。若论内心的强大,她不比曲筱绡差。不过,她的内心强大,带点儿无知无畏,让旁人很是无耐。

小邱最大的特点其一:不拿自己当外人,最大受害者樊胜美,其余受害者,22楼全体。她这性格即让她吃尽苦头,也让她苦尽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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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不相信眼泪作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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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人类朋友:

你们好!

我是一棵小树苗,绿色是我的生命,大自然是我永恒的家园。我惬意地生活在蓝天白云下,和你们一同享受着阳光、雨露。

我们从生根、发芽到长叶、长高,无时无刻不在为人类朋友们做出着贡献:吸收二氧化碳,制造出新鲜的空气,给人类带来清洁、舒适的每一天。

亲爱的人类朋友,我从未想过,如果哪一天,在这树林之中,会只剩下几棵树。因为,我知道,人类是不会这么凶残、恶毒,毕竟大家都要相互依赖对方的嘛。然而,出乎意料之外,你们肆无忌惮地挥着手中的斧头,夺走这些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我的同胞一天天减少,我感到恐惧,说不准在哪年哪月,我也会像它们一样,离开自己永恒的故土。当然,我不相信眼泪

我没必要担心自己,因为我太小了,小得微不足道。因此,我们这些小树们便是所谓的幸存者。然而大家都那么孤独,那么伤心。每次低下头去,看到被砍倒的树根流出白色的液体,我知道,那是泪。是啊,你们人类远离故土还知道“明月何时照我坏”“恋恋不舍““牵肠挂肚”“低头思故乡”“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为什么就不能理解我们呢?当然,我不相信眼泪。

噩耗还是再次降临到这些幸存者的身上,夜里,狂风大作,雷电轰鸣,大雨滂沱。我们害怕极了。不远处的一棵小树身上仅存的几片叶子已被风刮走了。巨大的雨点儿打在它柔弱的身子上,冷得它瑟瑟发抖。突然,一阵狂风刮来,它的手没把土抓住,一下子卷到空中,翻了几个滚,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风吹走了。虽然大家都是眼睁睁的看着它离去,但也还是爱莫能助啊!

经过一夜的“厮杀”,幸存者又少了许多,我自己也快奄奄一息了。在悲痛之余,我还要更深的扎好我的根,毕竟同伴渐渐少了,没准哪一天,我也会被风吹倒,被水冲走,被沙淹没。当然,我不相信眼泪。

我很喜欢一句歌词“同一阳光下的朋友,同织绿色的花环,让我们更加亲密牵手,在绿色星球狂欢……”亲爱的人类朋友,在我留着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请你们,请你们住手吧!过去的,就不再提了,从现在开始,让大家一同来保护这些树木们。为了我们,也为了你们,我们希望你们能保护好环境,让我们永远为你们遮挡风沙,净化空气……

亲爱的人类朋友,既然大家都需要地球这一赖以生存的环境,相煎何太急呢?当然,我不相信眼泪。

祝你们在保护环境的行动中取得成就!

人类永远的朋友:一棵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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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琅琊榜小说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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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虽是宫斗题材小说,构思格局不落俗套,伏笔埋得巧妙,草蛇灰线。以下是琅琊榜小说大结局,欢迎阅读。

最终章风起

“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军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高潮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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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剩者为王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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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讲述了事业有成的典型现代剩女盛如曦,在面对爱情无果而年龄愈长的尴尬境地时,遇到了年轻同事马赛后,所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剩者为王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仓促地抓了东西换了衣服出门,难得路上没有堵车,到机场时离老爸老妈的抵达还有一个小时。我先是在各家商店里转了几圈,等回来一看信息牌,居然飞机变成了延误至两个小时后的晚上十点才能降落。我满肚子的宿便就快化成航空公司的LOGO,在身体里臭气熏天地咆哮。等从厕所出来,百无聊赖的我找了一旁的咖啡馆坐了进去。

除了柜台的位置做了调整,基本上装修没有大的变换,走去看了看目录,新品是薄荷口味的冰饮,以及新出了两款朗姆酒以及菠萝口味的蛋糕。

要了那杯薄荷味饮料之后,我坐到角落的沙发里。

刷手机,翻报纸,看时间刚刚过去了30分钟。

翻报纸,刷手机,时间刚刚过去了35分钟。

我不满地两腿蹬直,在沙发的靠背上倒下去,脖子由支柱上的木刻花纹做着按摩,可惜脑袋一滑就磕得我眼冒金星。让我捂着脑门从凳子上半蹲了下来。

无意的空当里——那是个有着很隐蔽破口的沙发,在坐垫和靠背的接缝中间,藏着一个眼睛似的小口。它就这样静默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丝毫打算隐藏自己的窘迫。我的无言突然被整个机场中的喧哗放大得变了形。脚步里的,推车里的,安检扫描时的“嘀嘀嘀”里的,手机里的,手提电脑里的,小孩鼾声里的,大人闲聊里的。灯光电流里的,电梯运行里的,咖啡被煮开里的,蛋糕从纸托上剥落里的。笑里的,哭里的,翻书里的。“拜拜”里的,“走了啊”里的,“给我电话”里的,“一路顺风”里的。“我爱你”里的。他们都在向我蜂拥却在靠近的一刻,又被什么忽然吹散似的只远远地围绕着我。

我的身体很静,心很静,眼睛和手指都很静。

我一点不作声地,先从外头感觉了一下,包裹在坐垫底部的布料下,有一个长而直的形状,触感很硬。

我坐回了沙发上,然后将手反背在身后。

和当初塞进去时不同,没有了万有引力,我这一次的动作吃力了许多。柜员如果此时将目光转过来,就能看见一个穿着米色单裙的女客人,正在莫名地扭动,她的双手交叉在身后,嘴唇咬在牙齿下,如果不仔细确认,还以为她被无形的绳索捆绑着,正打算从拷问中挣脱。

直到我的指尖以很单薄的接触面积,遇到了那枚指甲刀缀在顶端的水钻。它的多边形棱周也没有遭遇磨损,被我一个“好不容易”地回收在了食指和中指间。

这把很早很早以前,由我暗中设计的游戏里,被安排在这里的道具,重新回来了。我应该怎么形容呢,勇者在外打遍了全世界的怪物,回到出发时的小村庄,看见最早被自己翻开的宝箱吗。还是更通俗点的时间机器,如果很用力很用力地凝视它,可以得到几秒回到过去的时间。

我将这把稍微泛黄的银白色指甲刀放在膝盖上,今天穿的都已经是属于五月的衣裙了,薄得可以看见一些大致的自己。

我终于能想起来了。它就是我刻在木舟上的记号,无惧时间湍急的流速,“没有关系的”“不用担心”“我做好记号了”“就是它”“它就是路标”“一定能靠它找回我遗失的宝剑”。

就能找回,遗失的宝剑——

等我一点点将自己的膝盖慢慢由降为升,最后完成我的站立,我站在咖啡厅的角落里,背后是宏大的落地玻璃窗,飞机起降成银白的雀鸟,室内的一侧是两组上下电梯,往前是刚刚通过了安检口的人们,还在一边系着皮带,或者踩着鞋跟,同时忙着整理背包拉链,手忙脚乱地往外走。从特产店里出来的人们提着不甚满足的包装袋。十几米外是一排座椅,坐的,侧卧的姿势们奏着荒诞的乐谱。

我居然觉得自己看见了他。

还是他率先看见了我?他是从哪里过来的?电梯上?安检口?商店?还是其实,从之前就在咖啡店的另一头,坐得失去了一些放任。他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居然在我的盲区里站了几分钟。然后呢?他是怎么过来的?将桌面上的手机收到一边,低头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地低头,大概他也不敢有半分的目光失散吧?他的手在地上找到提包,然后用小腿将座椅朝后顶开一些。

他是在我看向另一边的时候走过来的吗?

“如曦,如曦?”

终于,他喊了我的名字。

终于,听见我的名字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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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成长不相信眼泪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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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什么得意者说它是美酒;失意者说它是苦水;成功者说它是彩虹;失败者说它是阴云。大仲马说人生就是不断遭受挫折与追求希望。

在我们生活的过程中,经常会面对成功或失败;顺利或挫折;喜悦或悲伤;志满或沮丧。诸如此类,它们就像那无常的天气,忽而阳光明媚,忽而乌云密布;忽而风和日丽,忽而却又阴风怒号。然而,对于我来说,惟有挫折,却是那样的令人沮丧和痛苦。当挫折不期而至时,它便像一柄利刃,能瞬间洞穿人的心灵,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使人从此对它深感恐惧,甚至常常隐隐作痛。

直到那一次事件之后,我终于能从挫折的阴影中成长了,同时,也有了面对它的信心和心态。

那是我们数学单元检测后,在下午上课时,公布成绩并下发试卷,老师念着同学的名字和成绩,同时发着试卷。看到很多同学都考得不错,于是我猜想,我的成绩也不会太差吧,毕竟,这只是两个单元的检测啊。正当我想得出神的时候,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猜想。“李祥铭,74分。”老师念到了我的成绩,我一下愣住了,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怎么会这样呢,我嘀咕着懵懂的上了台,拿到卷子,卷头鲜红的74分,就像流淌的鲜血,让人触目惊心。我机械的回到座位上,一种深深的挫败感,就像一记沉重的铁锤,闷轰在心脏上,让我几乎窒息。这时,在我的四周,仿佛都是嘲讽的眼神和讥笑的面孔,走马灯似的围着我旋转着,旋转着。我无地自容的垂下了头,泪水也在不觉中,模糊了双眼。

下课铃声响了,教室里也开始热闹起来,有的同学还在讨论试题,有的同学在欢声笑语,一派欢乐的景象。然而,我觉得,这些都与我无关,快乐,是属于他们的,我只是一个失败者。

这时,忽然一只手在我肩上轻轻拍了拍,我惊愕的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和我要好的同学,他正对着我微笑,并对我说:“哎,哎。男儿有泪不轻弹,这次没考好,下次可以重新来过啊,自责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出问题并解决它才是根本啊,呵呵,好了,走,我们踢球去。”他说完,竟不等我反应过来,就连拖带拽的把我拉到了操场,那里有很多同学在嬉戏着,欢闹着。阳光也很灿烂,我几乎可以嗅到它烘焙出的香味。甚至可以把我心中的阴郁,都照得没了踪影,我深深呼了口气,从同学手里拿过足球,然后,一个大脚远远的开了出去……。

从此以后,我知道,其实每个人都必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只是,我以前不知道如何去面对或是不敢去面对。而现在,我则会选择去面对它,去解决它。并提前作好充分的准备,以此来减少它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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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不相信眼泪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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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或许能欺满正义,但正义是不会忘记砸到你的头上。

——题记

正义是什么,正义会来到吗?我怀着这个问题入睡。

……

我是一名律师,一名身经百战的律师,没败诉的律师。

在这个大城市中,我为了生存,不辞代价地帮他人辩护,帮过好人,帮过坏人,看过笑容,看过泪水。其实越接近正义的中心,就越意识到正义是如此的不可言说。我感觉我离我最初的誓言越来越远。我累了,我打算打完这是最后一场官司就退休。

这是一场经济官司,一个公司窃取了另一个公司的商业机密,我为被告方辩护,这已经是二庭了。先前的一庭,被告方已经凭借眼泪,凭借苦肉计,胜诉一回,在这一次只要不出意外,就能胜诉。

就站在法庭上,我看着原告,看着法官,看着被告老套的大肆痛哭、老套的哭天喊地的喊冤枉,看着下面听众席中原告方的紧张、被告方眼中的笑意,我突然想起了我入职的誓言,我一生追求的正义,我开始纠结了——是钱财还是正义,是遵守职业道德还是尊重社会道德,是老年内心的挣扎还是老年内心的平静。就在那一瞬,我明白了,我把被告不利的证词全盘托出,我看着原告的紧张变成了释然的笑意,被告方的笑意变成了愤怒、懊悔和害怕。最后法官也判成了原告胜诉。

我败诉了,我生平第一次败诉,我最后一场本可以胜诉的官司败诉了,我给我的职业生涯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但那又如何,我给我心中的留下的浓墨重彩的一笔,我用我微薄的力挽回了正义。我知道了正义,我没有背离最初的誓言,我这才是遵守了职业道德。

……

梦醒时分,我仔细回味我做的梦,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却明白了,正义是什么,正义就是把握住心中的善念,人性本善,把握住自己心中最最本真的想法。

正义会来吗?是的,会来到的。眼泪虽然能欺瞒正义,但正义是会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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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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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网络原名《流水混账》)是八月长安的振华系列作品之一,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其以怀旧的笔触讲述了女主角耿耿和男主角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将怀旧记忆写到了极致,是80后青春校园纪念书。《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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