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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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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秋山为争有容欢心,乃数相约决战,然长生境界不如,秋山以胜之不武为耻,不与战。后秋山弃离山,掌门之位与苟寒食,飘然下山静修,除长生无人知所与,终不入从圣。一日长生聚星,再约战,秋山欣然赴约。是日,会于煮石林。

“今我入聚星,闻君可拱手诛此境者数人,请一战。” “善。” 俄顷,秋山君剑至颈后,陈长生顾笑曰:“汝爱我,非乎?” “休要胡说。”

“孽障!若非爱我,岂弃离山掌门而投我?岂佯徐有容而数约我?” “我,我……” 携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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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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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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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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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从小到大因为出众的外貌被封为校花,身边总是不乏各种男生的追求,全校的男生几乎有一半都在暗恋明恋着刘婷。刘婷是美术生,一直在坚持学画画,梦想着考入理想中的美术院校,成为一名出色的服装设计师。刘婷自始至终也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并且一直在为此坚持着。

肖小军,非常典型的叛逆少年,同学眼中的小霸王,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肖小军对无数男生心中的女神校花刘婷,一见钟情,并且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两人在彼此的接触中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郭海兵,剧中男二,同时也是肖小军昔日的好哥们,兄弟俩爱上了同一个女人,郭海兵一直都对刘婷一直穷追不舍。为了刘婷,可以一改往日的小混混面貌,发奋刻苦,努力学习只为了博得女神刘婷的青睐。只可惜的是,刘婷自始至终心思都没有在郭海兵的身上,哪怕最后嫁给了郭海兵,心里还是惦念着肖小军。

韩露,整部剧中最悲情的一个人物角色,同时也是女主刘婷的好闺蜜,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性格不同于刘婷的温柔大方,韩露直率洒脱,敢爱敢恨,一直深爱着肖小军。为了得到肖小军最后与好姐妹刘婷也撕破了脸。

令学生家长都头疼的叛逆学生肖小军对学校里公认的学霸校花刘婷一见钟情。肖小军身上洋溢着青春狂野的气息,勇敢无所畏惧,成功地吸引了乖乖女刘婷的注意力,两人最终展开了一场火辣辣的热恋。

同时肖小军的好哥们郭海兵也爱上了刘婷,两人在发现对方爱上的都是同一个女人之后,两人之间的兄弟情义开始产生了缝隙,再后来的一次矛盾中,两人最终爆发了起来,为了刘婷大打出手,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而刘婷的好姐妹韩露呢,一直钟情于肖小军,毫不掩饰对肖小军的爱意。甚至于在发现肖小军爱的是自己的好姐妹刘婷的时候,为了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还强求刘婷退出这场错乱的三角关系。是个敢爱敢恨,为了得到肖小军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刘婷和肖小军这对两情相悦的苦命鸳鸯最终因为家里上一辈的恩怨被硬生生的拆散了,两人带着对彼此的牵挂在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再次相遇,两人的身份地位,已经截然不同,有了很大的悬殊。

肖小军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想要在社会上混出来个人样,从给人当司机开始做起,两个人多年以后的初次邂逅,就是在肖小军如此窘迫的情况下,肖小军深知以自己现在的经济实力和地位根本配不上刘婷,不能给刘婷物质上的保障和依靠,肖小军虽然内心还深爱的刘婷,但是肖小军还是违心的拒绝了刘婷的主动示爱。

直到肖小军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爬,混成了自己理想中的样子,肖小军想要找回刘婷的时候,刘婷已经成为郭海兵的妻子了。郭海兵在婚后完全变了一个人,因为一直介意自己的妻子心里还有别的男人,变的暴戾,患得患失,对刘婷的态度忽冷忽热,甚至于还对刘婷动用家暴。刘婷最后忍无可忍,两人最终还是离婚了。

肖小军和郭海兵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加恶劣,两人为了刘婷拳打脚踢。郭海兵因为得不到刘婷的心,变得丧心病狂,想尽一切办法要毁掉肖小军和刘婷,变的麻木不仁,成了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了。

郭海兵为了自己心中的邪念,最终还是把自己给毁了。而肖小军和刘婷两个人之间再没有牵绊,两人最终确定了彼此的爱意,最后结局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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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人间失格结局观后感

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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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人间失格》(又名《丧失为人的资格》)日本小说家太宰治创作的中篇小说,发表于1948年,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

《人间失格》以“我”看到叶藏的三张照片后的感想开头,中间是叶藏的三篇手记,而三篇手记与照片对应,分别介绍了叶藏幼年、青年和壮年时代的经历,描述了叶藏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丧失为人资格的道路的。 作品中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藉由叶藏的独白,窥探太宰治的内心世界——“充满了可耻的一生”。在发表该作品的同年,太宰治自杀身亡。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人间失格结局观后感,以供参考。

来到这个世上,对不起。

经历了太多人生苦难的松子在近乎崩溃的状态下写下了上面那句话;崇拜太宰治、被松子认为是太宰治转世的落魄作家,写下这句话后自杀。这句话出自太宰治的小说《二十世纪旗手》,一定程度上也是他自己的心声。由此,松子与太宰治在某种程度上联系起来。而这句话在太宰治半自传小说《人间失格》电影版中再次出现。叶藏与松子,两个悲剧人物在脑海中并列而立。

然而松子与叶藏却有有着明显的不同,甚至是对立。虽然两人都有过通过搞笑来讨好别人:松子做鬼脸,叶藏则尽其全力做些滑稽之事。然后即使如此,两者讨好别人的目的却有着天壤之别,松子是为了讨父亲欢心、赢得父亲的关注与爱,而叶藏为了隐藏真实的自己来逃避别人。爱,是松子一生所追求的,却是叶藏一生所恐惧的。松子被一个个男人所欺骗、所羞辱、所背叛,一次次质问道“为什么?”,一次次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样结束了”,却又一次次对人生重新充满希望,甚至于在过了多年行尸走肉般的生活,身体发胖散发臭味,精神即将崩溃,就在我们任何人都以为她的人生将会如此终结之时,她却再一次燃起了生活的希望。然而却死在了几个孩子手里。松子的死莫不是一种解脱,在经历了这么多苦难之后,谁又能保证这次燃起的希望之火不会被扑灭?像是挂在悬崖上一般,努力想要爬上来,却又一次次被推下去。讨好别人、给别人带来快乐、努力去爱的松子却被这个世界所嫌弃、所抛弃。

而叶藏却走到了与松子想反的另外一个极端,有着漂亮的外表,被女人所喜欢,却对这个世界,对人、尤其是女人难以理解,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恐惧。他无法适应世间复杂的情感,人是不可捉摸的生物,他无法体会世间常人所体会的快乐与幸福,甚至于无法像常人一样生活,不想被看作是异类他只有将真实的自己隐藏起来,逗笑取悦别人,或放纵于酒或肉体带来的短暂欢乐之中。比起屡次受挫却不减爱人之心甚至越挫越勇的松子的坚强,叶藏是如此懦弱,“懦夫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也会受伤。”不反抗也是罪过吗?他一次次质问道,无力去反抗这个世界,只好选择毁灭自己,却又屡次寻死不成。比起努力去爱人却得不到爱的松子,被人爱却无力去接受爱的叶藏又能幸福多少呢?

如果说松子是被这个世界所嫌弃,自觉失去为人资格的叶藏则是被自己所嫌弃。只是不管是坚强如松子还是懦弱如叶藏,他们都不属于这个世界。让你们来到这个世上,对不起了。

虽然在太宰治的原作中并没有“来到这个世上,对不起”这句话,不过在电影中出现却也颇合主题。我们可以理解经历苦难的松子会说出那样的话,只是看到童年的叶藏少年老成地仰面说到“来到这个世上,对不起”时,不禁会想,为什么?到底是什么使得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遗憾的是,如果没有看过太宰治原著的人,是无法从从电影本身找到答案。看到网上有人说,导演当初是加了旁白的,不过后来上映的时候把旁白去掉,想让故事说话。只不过导演似乎对自己讲故事的能力太过自信了。我实在想不出一种能够不用旁白却能表现叶藏内心的方式,就算能,似乎也太需要导演的叙述能力以及演员的表演,这的确颇为困难。旁白是最保险的方式。比如,从儿时到高中期间的叶藏,不断用逗笑的方式来取悦周围的人,而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掩饰自己保护自己。如果不用旁白,只是把这些逗笑之事表现出来,只能会让人觉得:啊,多么可爱搞笑的孩子啊。不过这部电影干脆把这些逗笑之事几乎统统抹掉,只剩一个跳木马,然后被人指出是“故意的,故意的”。只是没有了逗笑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心理描写,便失去的叶藏之所以为叶藏的底色,接下去的故事便只能是无源之水。而那句“故意的”也先失去了它一针见血的效力。

其实电影讲述的故事本身还是比较忠于原著,只是有着太过致命的缺点。比如上面提到的缺乏叶藏心理的描写;没有表现叶藏的逗笑取悦别人。另外还有一点比较在意的是,在电影里面很生硬地加入里一些反战的元素:收音机里提到的太平洋战争,载满士兵前往战场的列车上,讨论着“不该对中国发动战争,一定会失败的”。这一内容其实完全不属于太宰治,只属于导演自己。太宰治在小说里提到过共产主义者的活动,也只不过是叶藏性格的一个表现罢了:从“违法”中获取快乐。在看到士兵们讨论不该入侵中国这一段落时,偌大的影城里竟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着实感到无奈。虽然我不怀疑导演的反战反省之心,只是对这样的表达方式,实在是不敢恭维。

有这样一个感觉,鉴于《人间失格》在日本的人气,加上动画版的推出,导演拍摄之时是不是建立在观众已经熟知这个故事这一假设之上?如果是这样,那么可以将这部电影看做是给太宰治迷的一部电影,在观影时自动将从书里读到的叶藏对号入座,并将电影中所欠缺的主动加以补充。可惜不是每个人都是太宰治迷。正如不是每个人都是生田斗真的粉丝,只要在大银幕上看到偶像出现,然后尖叫、嬉笑、拍照便已足够。

[小说人间失格结局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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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罪小说里安嘉璐结局

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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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余罪》是爱奇艺、新丽传媒、天神娱乐联合出品的悬疑犯罪网剧,由张睿执导,沈嵘、张仕栋等担任编剧,张一山、常戎、吴优、张锦程等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余罪小说安嘉璐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余罪小说简介

《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

余罪小说里安嘉璐结局

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吊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延伸: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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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琅琊榜小说林殊结局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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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殊,海宴小说琅琊榜》主人公,全书灵魂人物。琅琊榜首,江左梅郎,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宗主,前为赤焰军少帅林殊,才华无双,后因梅岭惨案,身中火寒之毒,改名换面,蛰伏江湖。虽缠绵病体,但容颜灵秀,气质清雅,心怀赤子,精通音律,才冠绝伦,蝉居琅琊公子榜榜首。为平多年冤案,他以一介白衣之身,化名苏哲回到金陵帝都,以病弱之躯涉入种种纷争,成为朝堂多方争相招揽的对象,走上了雪冤与复仇之路。

林殊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份

林殊有这三重身份,分别是林殊、林殊、苏哲。

林殊: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是金陵帝都最耀眼最明亮的少年。雪夜薄甲,逐敌千里,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

林殊:有“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美誉的江左盟宗主。

苏哲:为方便行走江湖,林殊取的化名。帝都之中满腹奇诡,算无遗策的麒麟才子。

林殊,是晋阳长公主与赤焰元帅林燮的独生子,千军万马中罕逢敌手,横槊跃马间强虏灰飞。十七岁时,赤焰军遭陷害全军覆没,林殊在众将士拼死保护下得以生还但身中火寒奇毒。

彻底解毒须经历极为痛苦的削皮挫骨,碎骨拔毒,好处是解毒后容颜与常人无异,舌苔恢复柔软,能正常说话,不过样貌与前大不一样,但最大的坏处是从此多病多伤,时时复发寒疾,不能享常人之寿。

解毒后的林殊改名为梅长苏,并成为江左盟的宗主。赤焰冤案发生十二年后,林殊以一介白衣之身返回帝都,化名苏哲,虽武艺尽失,病骨支离,年寿难永,但他手似波涛,眼如利刃,满腹奇诡,算无遗策。

以白衣秀士之姿翻转众人命运于股掌之间。在他的幕后操控下,帝都形势大变,六部大都换主,原本最有希望继承王位的太子和誉王出局,反而是一直被王室排斥的靖王最终登上帝位;

赤焰案平反后,林殊重上战场,他终究不属于那些阴谋斗争,他为自己做了最后的选择,那就是以林殊的方式结束。林殊为雪洗祁王、父帅、赤焰军的沉冤,深入京畿,搅动风云,选择了彻底除毒,也选择了续写一页重情义、有担当的历史华章。

琅琊榜林殊最后的结局如何

《琅玡榜》电视剧、实体书、网络版小说三版结局大揭秘。网络版的结局比较清楚、简单,表述的是景琰一遍一遍抄写阵亡名单到最后一个时总会大哭不止,表明林殊最后还是死去了。

实体书的结局增加了一些细节,除了景琰抄写阵亡名单,也提到聂铎和霓凰成亲后在去东海驻守前去过琅琊山,有一个人带着飞流出门送他们,他们久久不愿离去,这个细节很多读者都看成是林殊没死的一个暗示。总的来看,实体书的结局为了照顾部分读者不愿接受林殊死的结局写得比较暧昧,给人留下遐想空间。

与常规古装剧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戏码不同,电视剧《琅琊榜》中刘涛饰演的霓凰郡主是位执掌十万边防铁骑、统率南境全军镇守云南边防的奇才女帅。披甲戎装、英姿飒爽的霓凰在情感上,却并不像战场上一般霸道强势,而是一心痴情于青梅竹马、生死未卜的旧时赤焰少帅现在罪名“叛军”的林殊哥哥身上。

霓凰与林殊的情感线没有狗血冲突更多着眼于柔软内心,如果说十二年生“死”相离的煎熬证明了“有一种爱情叫惦念”,那么相见而不得认,相认而需隐忍的“苏凰恋”则是全剧最让人心疼的爱情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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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如懿传的结局

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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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如懿传》是2012年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流潋紫。《后宫如懿传》全书共六册,主要讲述了《后宫·甄嬛传》的后续故事:乾隆即位,乾隆后宫嫔妃青樱(乌拉那拉·如懿)、高佳·晞月、富察·琅嬅、金玉妍以及魏嬿婉之间的明争暗斗  。2016年该小说被改编为电视剧,8月份开机拍摄  。2017年7月12日,《2017猫片 胡润原创文学IP价值榜》发布,《后宫·如懿传》位列78位

夜风沉缓地吹拂,空气中绵密的花香软软地缠上身来,与酒意一撞,皇帝更觉得心中沉突,整个人醺醺欲睡去。

总管太监李玉的步子迈得又快又稳,一壁轻声督促着抬轿的小太监们,“稳着点儿,别摔着了皇上。”

皇帝朦胧中扶着头,含糊地问:“到哪儿了?”

李玉含笑答道:“皇上,到西六宫的长街了。”

皇帝轻轻“哦”了一声,“是西六宫。李玉,朕仿佛有点儿醉了。”

李玉忙恭谨道:“皇上安心,您一早翻了惇贵人的牌子。奴才已经去通传了,这个时候惇贵人已经备下了醒酒的汤药在承干宫等着您了呢!”

皇帝“唔”了一声,缓缓道:“停下!”

李玉满心托异,却不敢多言,忙着甩手中拂尘,示意抬轿的太监们放落了桥辇。李玉凑上前,“皇上,这儿离承干宫还有一段路,还是让奴才们抬着您走吧。”

皇帝伸出手,李玉忙伸手扶住,皇帝道:“朕觉得酒劲儿上来了。李玉,你扶着朕走一会儿。”

李玉忙躬身道的声“是”,悄悄儿朝后脸一扬。后头跟着的四个小太监会意,变隔了十步之遥,轻悄跟在二人后头。李玉稳稳扶助皇帝的手臂缓缓往前。

皇帝不说话,李玉更不敢说话,也知道皇帝想去哪里,只好默然跟着。月色澄明如清波,温柔浮溢四周,连长街两侧的朱红高墙,也失了往日的沉严肃穆,显出几分娇柔。

皇帝抬头望着月亮,似乎是自言自语:“今儿的月亮真好。”

李玉忙笑:“皇帝是天子,今儿是您的万寿生辰,当然连月亮也要来助兴,格外高亮些。”

皇帝微微一笑:“是啊,今儿是朕的生辰,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人月团圆,都是好日子。”

李玉见皇帝凝神望月,嘴角仍带着笑意,不知怎的,心里一突,便有些不自在起来,于是赶紧劝道:“皇上,时辰不早,您今儿高兴多喝了点酒,仔细被风扑着,伤了龙体。”

皇帝摇摇头:“酒酣耳热,朕不会凉着。”

李玉悄悄看了皇帝一眼,奓着胆子劝道:“皇上,颖妃娘娘在养心殿等着您哪!”

皇帝冷淡道:“让她等着。”

李玉暗暗吶罕,颖妃巴林氏蒙古贵女,入宫数载,颇得皇帝恩幸。便连皇贵妃魏氏所生的女儿七公主,也交由她扶养。尤其是乌拉那拉皇后过世之后,寻常嫔妃难得见皇帝一面,这位颖妃却常能陪皇帝说话,宠遇可见一斑。而今日皇帝这样抛弃下她不顾,却是从来未有之事。

李玉见皇帝信步往前,环视周遭一眼,忽地想起一事,心中没来由地一慌,脚下都有些踉跄了。

皇帝漫不经心地道:“叫跟着的人都退下,朕见了心烦。”

李玉不敢怠慢,忙回头扬了扬拂尘,四个小太监便躬身后退下去。

李玉上前扶住皇帝的手,皇帝慢悠悠走着,兀自说:“今儿是朕的生辰,朕真高兴。”

李玉忙接口:“高兴高兴。”

皇帝含着笑意,“朕有那么多阿哥、公主,一个个活泼泼的,又聪明又伶俐。”

李玉道:“更难得的是阿哥和公主们都有孝心,尤其是几位阿哥,特别出息。十一阿哥文采风流,写得一本好书法,今日为皇上献上《百寿图》,可真是十一阿哥的一片孝心;就是十五阿哥,虽然年纪小,可当真是志气,能把皇上的御诗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啧啧…真是能干。”

皇帝微瞇了眼,“那不是十五阿哥能干,是他的额娘太能干。”

魏氏身为贵皇妃,位同副后,主理六宫,又子女双全,若不是得了这心悸病身子虚弱很多,只怕也有封后的指望了。

李玉眼珠一转,只装作不懂,笑吟吟道:“可不是,皇上的万寿节都是皇贵妃撑着身子一首操持,不可谓不能干。”

皇帝轻嗤一声,带了几分嘲讽之意,“是啊。朕有那么多嫔妃,个个貌美如花,聪明能干。”

李玉不知皇帝何意,只赔笑说:“皇上的嫔妃们不仅貌美贤慧,而且今日万寿节都为皇上进歌献舞,当真才貌双全。”

皇帝闭上双眼,“可不是?个个都顺从着朕,体贴着朕。只有颖妃还直爽些。”

皇帝晃一晃头,脚步有些不稳,李玉急道:“皇上,皇上您当心着。”

皇帝摆了摆手,“顺从体贴自然是好,可朕怕啊,怕这顺从体贴下面是说不吃口的腌臜心思,污秽手段。朕想一想,就觉得恶心。”

李玉忙笑道:“皇上多虑了,后宫的小主们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哪怕真有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皇上圣明,也一早处置了。”

皇帝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所以,朕喜欢年轻的女人,心眼儿干净,清透,都说什么自然会说。哪怕有点儿小心思,也藏不住。”

李玉忙忙点头,“皇上说得是。”

皇帝缓步走着,李玉赔笑道:“皇上,再往前就是翊坤宫,旁边的宫里庆妃娘娘和诚贵人都在,再不然,还有几位贵人常在,也都住着。皇上要不要去坐一坐…”

皇帝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李玉,你跟了朕几十年,如今倒越发会当差了。”

李玉膝盖一软,连忙跪下,“皇上恕罪,皇上恕罪。”

皇帝轻哼一声,也不理会,径自向前去。李玉跪也不是,站也不是,眼见皇帝越走越远,他咬了咬牙,奢着胆子小跑着跟了上去。

四下里的甬道太过熟悉,连每一块引他向重华宫的青石板上的花纹,他都烂熟于心。皇帝怔忡地走着,越走越快。等到“翊坤宫”三个金漆大字清晰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皇帝才猛然剎住了脚步。酒意沉突涌上脑门,皇帝只觉得心口一阵一阵激烈地跳着,脚步却凝在了那里。

恍惚还是帝后情睦的岁月,如懿初为皇后。过了那么长的时光,越过了那么多人,她终于走到和自己并肩的地方,成为自己的妻子,而非面容鲜妍而模糊的妾室中的一个。这是他许她的。在自己还是阿哥的时候,他太知道自己虽为帝裔,却出身寒微,连亲生父亲都隐隐看不起自己,对他避而不见。所以他有了熹贵妃这位养母,所以他拼命孝顺这位他带来荣耀家世的养母。他费尽心力用功读书,只为争得属于自己的荣耀。

那个时候,他有出身名门贵族的嫡福晋富察氏,也有了大学士之女、温柔婉妹的高氏。那修高贵而美里的女子,那些深受家中宠爱的女子,他在欢好之后只觉得疏离。她们跟自己的心,到底是不一样的。只有如懿,那时她还叫青樱,是被自己的哥哥瞧不上,才被熹贵妃要来送给他做棋子的女人。连熹贵妃都说:“你可以不宠爱她,却一定要娶了她,善待她。”不错,青樱是可以作为她和三哥弘时争夺地位的一步好棋的。青樱,她也有显赫的出身,她是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侄女。这重身分,却在后来的日子,成了她的最大的尴尬。

因着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晚年凄凉,因为乌拉那拉皇后败在当今太后手中,所以青樱入宫后的日子,很不好过。她被冷落了些年,直到那时,他才真正爱上青樱。因为那样的青樱,伴随他多年,深知彼此心性,又真正和自己一样,是富贵锦绣林中心底却依然孤寒之人。

所以他加倍地给予她荣耀,给予她皇后之位。

曾经,也有过琴瑟相谐。而最美好的最初的时光,都停留在了翊坤宫的岁月。

那时,她与他是多么年轻。人生还有无数明灿的可能,他们都真诚地相信,可以一起走到岁月苍老的那一日。

皇帝伸出手,爱惜地抚摸在翊坤宫的大门上。

触手扬起的轻灰令皇帝忍不住咳嗽。他仔细看去,才发觉门上红漆斑驳,连铜钉都长出了暗绿的铜锈。墙头恣意生长的野草,檐角细密的蛛网,都是那样陌生而寥落。

曾经恩深情重的翊坤宫,曾经住着天下之母的翊坤宫,竟也破败如此了么?

其实,也不过这些日子而已。

可以宫廷的冷落,他最清楚不过了。万人之上的他,坐拥天下的他,何尝不也是在年幼时受尽白眼,若不是乳母庇护,又有了熹贵妃的抚育,他何曾能有今日?

所以,他太清楚如懿的骄傲,太清楚该如何挫磨她的骄傲。

哪怕是皇后,也要屈膝在皇帝之下,俯首恭谨。

可是如懿,她有那样锐利的眼神。恰如她断发那一日,如此决绝而凄厉。

万事,终于不可再回转。

皇帝静静地伫立在门前,良久,只是默然。

月亮渐渐西斜,连月光也被夜露染上几分清寒之意。

李玉跪在皇帝身后不远处,连膝盖都麻得没有感觉了,只依稀觉得冷汗流了一层又一层,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样。

他是不该看见的,就好像,皇帝也不该过来这里。

翊坤宫,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地方;翊坤宫里的人,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人。可是偏偏,在这样普天同庆的万寿节里,在即将花好月圆的中秋夜前,皇帝却在翊坤宫的门前,迟迟徘徊,不愿离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夜露浸染了云鬓,李玉才觉得有些凉意。他犹豫了半日,终于咬着牙膝行到皇帝跟前。李玉拼命磕了两个头,方敢极低声地说话:“皇上,已经二更了。”

皇帝只是默默不动,仿佛整个人都定在了那里。

李玉眼见皇帝的袍角已被露水浸湿,心中更是惊惧,立刻俯首在地,“皇上,宫中人多口杂,万一…快中秋了,您要伤了龙体,太后和皇贵妃问起来,奴才胆当不起。”

他不敢再说下去,只是叩首不已。

片刻,皇地叹了口气。那叹息极轻微,像一阵轻风贴着墙根卷过,连李玉自己都疑心是否听错了。皇帝轻声呢喃:“人月两团员?呵,团圆?”

李玉吓得不敢抬头,终于听轻皇帝说了两个字,“回去。”他顿了顿,“将翊坤宫拾出来,给惇贵人住吧。”

他挣扎着站起来,也不顾膝头酸痛,忙扶着皇帝的手去了。

墙头的野草清幽幽地晃着,好像只有风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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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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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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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萝球社小说结局

全文共 5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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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是由轻小说家苍山探著作轻小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清晨,长谷川家,院子。

加速,转身,运球……凑智花又一次晃过了长谷川昴。

轻松的三步上篮,漂亮的打板进球。

今天是智花第三次过昴了……

智花慢慢的捡起了球,回头一脸灿烂的看向昴……

昴还呆呆的保持着断球的姿势站在原地,出神了。

“呐~~昴教练……”智花试探性的问道。昴立马反应了过来,朝她勉强的笑了笑:“越来越厉害了啊!”

智花慌了一下:“啊~~啊!没、没有~~~”昴走到了客厅内,坐了下来,并抓起了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

智花放下篮球,也走了进去。她坐在了昴的旁边:“那个,昴教练……您今天心神不宁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了?”

昴抬起了原本低下的头:“嗯?”智花的脸刷就红了,并连忙摆手解释:“没什么,问问而已,您不想说就算了。”

昴温柔的笑了笑,伸手摸向智花的头……智花没有反抗,低着头像小猫一样的接受着。

昴眯起了眼睛……粉红色的短发,软软的,似乎还有点洗发水的味道,摸起来好舒服。

“智花很漂亮呢!”昴毫无征兆的说了一句。“啊?!啊~~~”智花的身体不自觉的抖了一下,头埋得更低了。

“其实我……”蚊子哼一样的声音从脸红的智花嘴里发出。“嗯?”昴停下了摸头的动作。

智花猛的把头抬起来,慌乱的眼神直视着昴:“其实我……”

“叮咚!”门铃响了,打断了智花的话。“我去开门。”昴起身离开了,很快的消失在了智花的视线中。

“八嘎~~”智花用几乎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嘀咕了一声。

转观长谷川这边……昴来到了门口,打开了门。出乎意料的,是爱莉,香椎爱莉。

“昴教练,打扰您了!”爱莉在门口就鞠了一躬。

昴很大方的摆摆手:“没事!现在放假了,我很闲的。”

“进来吧!”昴帮爱莉摆好了拖鞋。

“不用了!”爱莉摇摇头,“只有一些话想说,说完我就走。”

昴笑笑,朝她点点头,表示可以开始了。爱莉双手放在胸前,支支吾吾的说:“昴教练,我……”

“嗯。”“我、我喜欢你。”这回轮到昴愣住了,大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什么?喜欢……我?

看着昴愣住了的样子,爱莉慌了,但还是坚定的问了一句:“这对我很重要……您喜欢我吗?昴教练!”

“我……”昴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后退,可能是潜意识中的逃避行为吧。

“对不起……”昴低下了头,“我有喜欢的人了。”

“诶?啊?!呃……我、我知道了。”爱莉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可她眼里淡淡的伤感怎么都挥之不去,可能昴的答案和她想象中不一样吧。

“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爱莉强装微笑,转过了身……

昴没有拦她,因为他知道,给爱莉留有希望是对她更大的伤害……她已经受过一次伤了,没有义务受第二次。

昴无力的站在门口,目送着爱莉的离开……

爱莉离开了,可门仍然没有关上。门口一下子显得空荡荡的,只剩昴一个人了……

昴身后的拐角,一个粉红色的身影晃过……

“咦?你要走了?”昴回到了房间,发现智花正在收拾她的包。

“嗯。”智花没有抬头……或者说,她怕昴看到她的眼睛,湿漉漉的眼睛。

“呵呵,今天这么早,以往的晨练都会持续半个小时的。”昴笑笑。

“忘了告诉您了,以后……我可能早晨不能来陪您晨练了,昴教练。”智花的语气意料之外的平静。

昴苦笑:“好吧,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都陪着我的。”智花背起了包,向门口走去……

昴跟在了智花的后面,把她送到了门口。智花换着鞋子,昴突然说:“对了,刚才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的吗?”

智花的动作顿了一下,不过随即又连贯了起来:“没什么。”

“可我有话对你说。”昴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不过智花好像根本没在听的样子,“其实……”

“一直以来谢谢您的照顾了,昴教练。”智花直接打断了昴的话,说道。她朝昴深深的鞠了一躬……这样就好了。

“我走了。”智花转过身子……从头至尾,她都没让昴看她到的眼睛。或者说,她没有勇气再去看昴。

智花往前走了几步,却听见身后传来了平淡的声音:“你听到了对吧?”试探的话语,却是坚定的语气。

智花听到后,停下了脚步,头深深的埋了下去。“我说的就是你啊……”出乎意料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嗯?!”智花猛的抬起了头,眼中残留的泪花也溅了出来。

“我说的那个喜欢的人就是你啊……”昴重复了一遍,他知道那个小白痴听不懂的。

智花听到这句话后,足足愣了好久,不过最终还是明白了什么意思。

“切!”智花故作轻松的一撇嘴,似乎在撒气一般。不过最终,她还是把脸转了过来……看到的是一张灿烂的笑脸。

智花眼里的泪终于忍不住了,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八嘎~~~”说着,就朝昴扑了过去。

“好了,好了。”昴温柔的摸了摸智花的头,“哭了就不好看了。”

“呜呜呜~~~~你管我!!”智花伸手抹了一把泪,笑了。

中午,长谷川家。

“叮咚!”清脆的门铃声响起。

昴跑去开门……门一打开,看见三张灿烂的笑脸,外加一张苦脸。这四个……又是意料之外的人……

“阿昴~~~~”三沢真帆一下子扑了上来,搂住了昴的手臂,并把小脸在上面蹭了蹭。

昴摸了摸她的头:“好了,好了,小心以后嫁不出去啊!”真帆对昴灿烂的一笑,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

永冢纱季也凑了上来:“真帆啊,身为女孩子要检点一点。”她手上拎着个大塑料袋,里面好像装着好多东西。

真帆不服气的一撅嘴:“我只有对阿昴才会这样做嘛~~~有什么关系~~~~~”说完,还躲到昴的身后,对纱季做了个鬼脸。

纱季朝昴无奈的笑笑,昴也笑着摆摆手……没什么困扰的,我都习惯了。

“日向也要抱抱~~~”话音刚落,昴就感觉右腿一紧。低头看去,是日向,袴田日向。

她正抱着昴的腿,一脸幸福的样子。昴也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这小家伙。

好像还忽略了一个人,昴把视线从日向身上移了开来……还有一个,竹中夏阳。

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看向去心情超不爽的样子……昴笑笑,现在的小学生啊~~~啊!不对,他们现在也不算小学生了。

纱季甩了甩她那头水蓝色的长发,对昴说:“昴教练,我们今天中午想在你们家入伙,可以吗?”说完,还举了举手中满满当当的袋子。

昴点了点头,苦笑着……你都把食材买好了,我还能说不吗?反正最近几天爸妈都去出差了,我的伙食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本来想去葵家蹭饭来的,现在好了,午饭自己送上门来了~~~~

昴侧了下身子,让他们进去。夏阳毫不客气的换了鞋子走了进去,真帆一看,赶忙跟上去:“夏阳,你都不懂礼貌的吗?!”“吵死了你!”夏阳不耐烦的说道。

“哦~~~”日向看见他们俩进去,也一蹦一跳的走了进去。昴则在最后,和纱季肩并肩的走着:“夏阳今天怎么了?”纱季是女子篮球队中除了智花以外昴最谈得来的人。

“他呀……呵呵!向日向告白来的~~”纱季捂着嘴窃笑着。这种笑并不是对同伴的嘲笑,而是对他勇敢的欣赏……

“啊~~~我想我大概能猜到结果了。”昴看着夏阳那张憋屈的脸,耸了耸肩……日向可能不太了解夏阳向她表达的感情,所以夏阳才会失败的吧。咦?真是这样的话,也不算被甩啊!

“对了,近来你们怎么样?”

“还好,虽然大家上个月都从小学毕业了,不过想见面还是能见到的。而且现在是放假嘛~~~大家一起玩的时间还是很多的。”

“还有……”

“那个啊……”

昴和纱季旁若无人的聊着天,不时两人还相视一笑。

“料理交给我,你去陪他们吧!”昴接过纱季手里的塑料袋,向厨房走去。

“对了!”昴突然一回头,“你顺便去帮我把智花叫醒吧!她现在正在我房间里睡觉。”

“哦?你们已经……”纱季腹黑的笑笑。昴急忙解释:“没有,智花她晨练之后可能累了,就想借我的床休息一下。”

纱季转身走向夏阳他们,在他们面前像宣布一样的张开双手说:“智花现在正在昴教练的床上睡着呢,我们去叫醒她吧!”

“好~~~”真帆第一个举起了手。“哦~~~~”日向也学着真帆举起了手。“哦……哦!”夏阳看着日向,脸红红的,有点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和她一样举起了手。

“走!”纱季大手一挥,就带头朝楼上走去……“咚!咚!咚!咚!”他们四个把楼梯踩得很响。

昴看着他们上楼的背影,无奈的笑笑……谁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不过算了,由他们去吧,他们也是有分寸的……

昴转过身子,开始专心的制作着料理……难得我来做东西给他们吃,可一定要好好表现啊!

时间随着厨房里“乒乒嘭嘭”的响声慢慢的流逝着,毫不懈怠。

“哦?下来了啊!”昴看着从楼梯上下来的五人……智花脸蛋红红的,果然纱季她们已经好好的玩过她了。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们听着智花说梦话,一直不忍心打断呢~~~”纱季捂着嘴窃笑,虽然在对昴说话,但眼睛却在看正在咬嘴唇的智花。

听到纱季的话后,智花的脸埋得更低了……昴看着眼前这副难得的光景,也大概明白了这些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笑了笑,昴就继续往客厅的桌子上端菜了。昴一边忙着,一边招呼着夏阳他们坐下来。

菜很快就上齐了……虽然这里一共有六个人,但是四个都是女生,而且那两个男生的饭量也不多,所以菜也并不是很多。

大家都端坐在餐桌前,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闭上了眼,享受着这几分钟的宁静。

突然,大家像事先商量好了一样,默契的睁开眼睛。

“干杯!”真帆活力四射的声音带动了其他人。“干杯!!”大家一起喊道。

“乒乒乓乓”的声音,六个玻璃杯陆续的撞在了一起……所有人的脸上都绽放着灿烂的笑容,大家都好久没这么聚在一起,这么一起开心的笑了。

“诶?忘了叫爱莉了!”真帆一拍大腿,露出了恍然大悟的样子。

昴的身体不自觉的轻微抖了一下,然后他看向智花。智花也正看着他,眼里充满了不安。他们想到了同一件事,早晨的事。

昴赶忙出来打圆场:“啊!我刚刚打电话叫她了!她说她有事,来不了了。”

“嗯?”纱季的眼里露出了疑惑的目光,可能是昴的语气中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的慌乱吧。

“不信我打给你们看,她肯定不会再接的!”说着,昴掏出了手机,拨了爱莉的电话……

“嘟————嘟————”长长的声音在客厅里回荡着。它响了好久,真的没人接。

纱季和真帆的脸上都露出了惋惜的表情……而昴和智花听着这曾经听了无数遍的电话铃声,突然觉得它是那么的刺耳。

昴知道……智花知道……爱莉不接电话的真正原因……因为她手机上显示的是昴的号码。

智花握了握双拳,头又埋了下去。昴的脸上也只能维持住淡淡的笑容……爱莉,别怪我。

“滴滴!滴滴!”昴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不过,他并没怎么惊慌,因为这是收到短信的声音……就算是爱莉发的,自己遮挡的好一点也不会被真帆她们看到的吧。

昴低下头,看着手机屏幕。

出乎意料的,是葵。

昴不自觉的呼出一口气,心里也没有刚刚那么沉重了……只要不是爱莉,就好。

点开短信,是一封回信。

【回复/葵:傻瓜,我当然会支持你们两个的啦~~】

昴苦笑了一下,眼前不自觉的浮现出那个扎着紫色马尾辫的活泼影子……看来自己对不起的人不只有爱莉啊。不过,葵,谢了。

好了,现在不是消沉的时候,要振作。表达完对葵的感谢,昴又对自己暗示道。

“叭!叭!叭!”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拍拍手,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好咯!现在开始享用午餐吧!”

“我开动了!”一共六人整齐的声音。

饭菜是美味的,但现实是残酷的……现在昴和夏阳总算知道了一件事。

小家碧玉也能风卷残云。

夜晚,长谷川家,卧室。

“昴教练,这就是您刚刚去学校拿的东西啊~~~”智花摊开了女仆装,吐了吐舌头,脸红红的说。

“嗯,对啊!还是想看看穿女仆装的你。”昴耸耸肩。

“您难道还真的有这种奇怪的癖好啊?”智花歪了一下头。

“呵呵。”昴只是笑笑,没有否认。

智花撅起嘴,看着昴。直到看的他不好意思了,昴才说:“好啦!让你穿女仆装是为了要做一些事啦!”

“啊……啊?”智花的脸立即又红了几分,声音也小了下去,“做、做点事?”

昴一点头:“对啊!你之前不是说我让你做什么都可以的吗?”

“我是这么说过没错,可是……”智花紧了紧手上的女仆装,头埋了下去。

“那就不要犹豫了,快点换衣服。我在院子里等你!”昴催促道。

“诶、诶?院子里?”智花抬起了头,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

昴朝她温柔的一笑:“对啊!我很想看穿着女仆装的你跳投啊!”

“跳投而已?”智花试探性的问道。

这回轮到昴茫然了:“对啊,要不然呢?”

“呃……”智花的脸又红了起来,为自己刚才的邪恶想法而娇羞不已。

“快点啦,我的小萝莉。”昴灿烂的一笑。

“知道啦!昴教练。”智花也笑了……笑的很灿烂,就像……就像Shining Gift一样,就像雨后绽放的鲜花一样。

时光飞逝,大半个世纪过去了。

夕阳下,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金色的阳光撒在了他们身上,好像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边。

坐在左边的老人问:“老头子,当初你是怎么看上我的呢?”她的语气很缓慢,生怕回答问题的人听不懂一样,或者生怕……

“因为……那时候的你是萝莉啊!”坐在右边的老人笑了笑,看向夕阳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

“是啊!那时你也还是个高中生呢!”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语气里充满了追忆和回味。

“对了,我能像那时候一样再叫你一次吗?”坐在左边的老人也把目光移到了远处的夕阳上。

她没有听到回答,不过她懂的……真的懂的。

“昴……教练。”她颤颤巍巍的说出了这三个字,不过再也没有人回答她了。

人老了,早就忘记怎么哭了……她只是释然的笑笑。

她闭上了眼……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来陪你了,老头子……

这两颗相互镶嵌的生命齿轮在这一刻都停止了转动……前后不过差了十几秒。

夕阳的余晖仍旧铺在他们的身上,只不过,意义不同了。

金色的夕阳、两个金色的老人……

这一刻,成为了永恒。

……

“说好的,永远在一起哦~~!”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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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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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小说结局是怎样的呢?下面请欣赏关于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希望你们喜欢!

(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第二十五卷 第十三章 统一六国

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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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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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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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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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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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如懿传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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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懿传》改编自流潋紫所著的同名小说,热播剧《甄嬛传》续篇,该剧由姚晓峰导演,流潋紫编剧,揭秘乾隆废后乌拉那拉氏离奇的一生。

电视剧《如懿传》将于2016年播出,本剧共80集。

主营销语:

揭开乾隆废后乌拉那拉氏传奇的一生!

流潋紫再造古典完美主义巅峰!

一部后宫女人的生存史诗,

一个由帝王恩宠所牵系的权谋旋涡,

宫墙深深,壁影朱红,娇媚颦笑间,是什么在如汐暗涌……

卖点分析:

1.后宫第一人流潋紫最新力作。其代表作《后宫·甄嬛传》累积销量超过150万册。《后宫·如懿传》前五册上市后得到读者热烈追捧。流潋紫已经是后宫小说无可超越的品牌。

2.对史实记录的乾隆第二任皇后最终命运的全新解读。对于已经知道最终命运的如懿,她人生的最后时光到底经历了如何风雨,读者们从《如懿传》上市之初就开始期待。流潋紫在大结局中对如懿的命运进行了全新安排,正如她所说:我无法改变她的命运,只想更丰富她的人生。

3.对乾隆皇帝内心情感的新诠释。作为乾隆的第二任皇后,如懿的命运与乾隆皇帝息息相关,有别于正史,流潋紫在《后宫·如懿传》中对二人的情感世界有了独到见解,给读者呈现出一副另类后宫生活图,引领后宫小说新风潮。

4.电视剧《甄嬛传》从2011首播至今,已无数次在各大卫视轮番重播,还登陆美国主流电视台。《甄嬛传》已成为中国电视史上最经典的电视剧之一,这也另《如懿传》电视剧期待值爆棚!

5.目前,《如懿传》电视剧剧本已经完成,由新丽传媒重点打造,年内即可开机拍摄,演员组成绝对是国内大牌。周边产品如《甄嬛传》游戏及越剧等也已上线,电影、电视剧及周边产品的宣传为《后宫·如懿传.大结局》的上市铺垫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6.《后宫·如懿传》延续了《后宫·甄嬛传》的正剧范儿,对宫廷细节处处考究,精雕细琢。时间和人物设定上与热播电视剧《后宫·甄嬛传》无缝衔接,观众对甄嬛以及宜修后人的关注,可在《后宫·如懿传》中得到延续。

内容介绍:

这偌大的紫禁城,金瓦红墙围起了四方的天。

琅嬅、晞月、玉妍、海兰、绿筠、婉茵、蕊姬、意欢、嬿婉、香见……如流水价的女人,一生最好的年岁,便在这长街上迂回,谁理会她们各自心事凋落。

有个乌拉那拉氏的女子,一路颠沛走来,得到后位,得到荣光,以为年少渴盼的真心相许,已然得到,却是镜花水月,明明成空,却懵然不知。

那帝王家专属的明艳色泽刺痛了双眼,才知绫罗衣衫是勇气,贴肉予以温度,撑住她灰败的内心,予以表面的光鲜,日复一日,行走下去。

她的爱,她曾经一往情深执念不肯放低的爱,都给了谁呢?

是那个眉目清澈的少年,永远在她的记忆深处,轻轻唤她一声,青樱。

那是一生里最好的年岁,丢不开,舍不得,忘不掉,却再也回不去了。

如懿,如懿,来生,你可愿得一世平凡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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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欢乐颂2安迪小说剧情

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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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季安迪将彻底与奇点分手,并和小包总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即将奉子成婚,但不要忘记安迪心里还有个定时炸弹,家族遗传精神病,小包总的父母当然也不出意外的调查了安迪的身世背景。

大家一直以为小明是安迪的弟弟牛叉老爸的儿子,那你就错了,其实小明根本不是安迪的亲生弟弟,而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后安迪知道小包总父母调查她,于是黑进了包家公司账目。而作者为了压制男主的光环,让安迪一度陷入性冷淡、精神病、身世之谜、未婚先孕、婆媳矛盾。

包奕凡与安迪最后奉子成婚,也引发出了包家所有的内幕困扰,包奕凡的母亲也因为安迪的间接关系死了,而包奕凡的父亲则和新的情人在一起,其实这一切都是包父的一个手段。不过包父很赞成安迪和儿子包奕凡在一起,因为安迪能够协助儿子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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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剩者为王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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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讲述了事业有成的典型现代剩女盛如曦,在面对爱情无果而年龄愈长的尴尬境地时,遇到了年轻同事马赛后,所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剩者为王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仓促地抓了东西换了衣服出门,难得路上没有堵车,到机场时离老爸老妈的抵达还有一个小时。我先是在各家商店里转了几圈,等回来一看信息牌,居然飞机变成了延误至两个小时后的晚上十点才能降落。我满肚子的宿便就快化成航空公司的LOGO,在身体里臭气熏天地咆哮。等从厕所出来,百无聊赖的我找了一旁的咖啡馆坐了进去。

除了柜台的位置做了调整,基本上装修没有大的变换,走去看了看目录,新品是薄荷口味的冰饮,以及新出了两款朗姆酒以及菠萝口味的蛋糕。

要了那杯薄荷味饮料之后,我坐到角落的沙发里。

刷手机,翻报纸,看时间刚刚过去了30分钟。

翻报纸,刷手机,时间刚刚过去了35分钟。

我不满地两腿蹬直,在沙发的靠背上倒下去,脖子由支柱上的木刻花纹做着按摩,可惜脑袋一滑就磕得我眼冒金星。让我捂着脑门从凳子上半蹲了下来。

无意的空当里——那是个有着很隐蔽破口的沙发,在坐垫和靠背的接缝中间,藏着一个眼睛似的小口。它就这样静默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丝毫打算隐藏自己的窘迫。我的无言突然被整个机场中的喧哗放大得变了形。脚步里的,推车里的,安检扫描时的“嘀嘀嘀”里的,手机里的,手提电脑里的,小孩鼾声里的,大人闲聊里的。灯光电流里的,电梯运行里的,咖啡被煮开里的,蛋糕从纸托上剥落里的。笑里的,哭里的,翻书里的。“拜拜”里的,“走了啊”里的,“给我电话”里的,“一路顺风”里的。“我爱你”里的。他们都在向我蜂拥却在靠近的一刻,又被什么忽然吹散似的只远远地围绕着我。

我的身体很静,心很静,眼睛和手指都很静。

我一点不作声地,先从外头感觉了一下,包裹在坐垫底部的布料下,有一个长而直的形状,触感很硬。

我坐回了沙发上,然后将手反背在身后。

和当初塞进去时不同,没有了万有引力,我这一次的动作吃力了许多。柜员如果此时将目光转过来,就能看见一个穿着米色单裙的女客人,正在莫名地扭动,她的双手交叉在身后,嘴唇咬在牙齿下,如果不仔细确认,还以为她被无形的绳索捆绑着,正打算从拷问中挣脱。

直到我的指尖以很单薄的接触面积,遇到了那枚指甲刀缀在顶端的水钻。它的多边形棱周也没有遭遇磨损,被我一个“好不容易”地回收在了食指和中指间。

这把很早很早以前,由我暗中设计的游戏里,被安排在这里的道具,重新回来了。我应该怎么形容呢,勇者在外打遍了全世界的怪物,回到出发时的小村庄,看见最早被自己翻开的宝箱吗。还是更通俗点的时间机器,如果很用力很用力地凝视它,可以得到几秒回到过去的时间。

我将这把稍微泛黄的银白色指甲刀放在膝盖上,今天穿的都已经是属于五月的衣裙了,薄得可以看见一些大致的自己。

我终于能想起来了。它就是我刻在木舟上的记号,无惧时间湍急的流速,“没有关系的”“不用担心”“我做好记号了”“就是它”“它就是路标”“一定能靠它找回我遗失的宝剑”。

就能找回,遗失的宝剑——

等我一点点将自己的膝盖慢慢由降为升,最后完成我的站立,我站在咖啡厅的角落里,背后是宏大的落地玻璃窗,飞机起降成银白的雀鸟,室内的一侧是两组上下电梯,往前是刚刚通过了安检口的人们,还在一边系着皮带,或者踩着鞋跟,同时忙着整理背包拉链,手忙脚乱地往外走。从特产店里出来的人们提着不甚满足的包装袋。十几米外是一排座椅,坐的,侧卧的姿势们奏着荒诞的乐谱。

我居然觉得自己看见了他。

还是他率先看见了我?他是从哪里过来的?电梯上?安检口?商店?还是其实,从之前就在咖啡店的另一头,坐得失去了一些放任。他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居然在我的盲区里站了几分钟。然后呢?他是怎么过来的?将桌面上的手机收到一边,低头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地低头,大概他也不敢有半分的目光失散吧?他的手在地上找到提包,然后用小腿将座椅朝后顶开一些。

他是在我看向另一边的时候走过来的吗?

“如曦,如曦?”

终于,他喊了我的名字。

终于,听见我的名字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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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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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模在我们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那么,他们有什么样的秘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辛卯年阳历七月二十六日。

黄历上注,宜文定、纳彩、出行、入宅、开市、嫁娶。

中上卦、大吉日。

六点,尚品公寓。

为了第二天出行方便,睡在一起的林岚、COCO和曾雪被程菲从被窝里喊起来,还在迷糊,就被七八个人一起拽进浴室,一顿倒腾。

两个小时后。

林岚一身洁白的婚纱站在私人机场,曾雪和COCO亦是。

“小岚你好美。”曾雪看着林岚,发自肺腑的感叹。

林岚伸手摸了摸曾雪的白纱,“你也是,这三套婚纱各有各的特点,像是为我们量身定做一般。”

看完曾雪的,林岚对着穿上婚纱有些不习惯却美的同样出众的COCO感叹。

“我怎么觉得都是我的功劳?”程菲负责她们三个今天的妆容和造型,听到林岚的话,甚是自恋的指指自己。

三人笑,还真是。

如今的程菲已经名声大噪,能力自然没人敢小觑。

“走吧,大家都在等你们。”见唬弄过去,程菲暗暗松了口气,催促三人上飞机。

一个小时的飞行,到达云岛刚好九点整。

才下机,一阵海风袭来,带着淡淡的咸味,让人在盛夏感受到一股透心凉,舒服的紧。

“好爽!”曾雪兴奋的大喊一声,就看到不远处三个穿着西装礼服大长腿的男人朝着她们如男模一般缓缓走来,下意识的揉揉眼,“小岚、COCO你们快看。”

“这是什么路线?”林岚也一脸懵逼。

COCO望过去,“妈的还抱着玫瑰,真骚包。”

“好帅!”曾雪花痴。

一旁的程菲也下意识的吞吞唾沫,她也好想爆粗,太TM帅了,可是每一个是她的。

“你们这是干什么?”三人终于走近,曾雪傻傻的问。

哪知道她才问完,三个男人各自站在彼此的另一半面前,单漆下跪,同时开口。

“岚岚,嫁给我!”

“COCO,嫁给我!”

“小雪儿,嫁给我!”

吼!

三个女人感觉自己要疯了,曾雪更是嘴巴微张,不可思议的看看林岚再看看COCO,最后看向地上的沈泓,“你……你……这是干什么?”

“你只要回答我YES或NO。”沈泓眼神熠熠发光的看着穿着婚纱的曾雪,美的让他好想立刻抱在怀里。

李旭也看着COCO,“雨柔,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恩,你干嘛学他们?酸不酸?”COCO别扭的问。

“那你喜欢吗?”李旭不善表达,可不代表不会表达。

COCO咬牙,点了点头,李旭再也忍不住起身一把将人抱住。

“我还没答应呢。”COCO脸蛋发红的问,再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感觉。

“你点头了。”李旭看着纯良,实则最腹黑。

见此一旁的沈泓笑的更邪魅,对着曾雪坏坏的说,“你要不说YES,我也强上了。”

“你……那我选……”曾雪故意顿了顿,紧张的沈泓握紧玫瑰,“YES!”

“耶!”沈泓崩起,兴奋的耶了一声将曾雪抱进了怀里。

这下现场就剩下阎军令还单膝跪着。

不知何时周围站满了人,阎家爷爷奶奶、阎父阎母,连霍国邦和苏慕白都在一旁围观,还有沈家、李家以及曾雪的亲人们。

阎如雪抱着小狮子,雷子和萧振岳在那儿边嘲笑边拍照,身边各自站着梁爽和云碧。

云岛天空碧蓝,海风凉爽,大家齐齐看着最后一对。

“老婆,我也是要面子的。”阎军令看着双手抱胸的林岚,笑的迷人。

“你忘了我的生日?”

“记得,七月一号。”

“你忘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记得,七月三号。”

“嗯哼?”记得却不给她表示。

“为了给你更大的惊喜。”阎军令一脸真诚,其他人起哄。

林岚傲娇的仰头,伸出纤细的手指,“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吧。”

“谢谢小包子。”

“不许叫这名。”林岚拒绝。

阎军令却一把将玫瑰塞进林岚怀里,自己将人打横抱起,看向其他两人,挑衅的说,“谁先抱着媳妇冲到终点,谁今晚用云岛最大的床,如何?”

“成交。”沈泓和李旭同时回答。

雷子上前,“我吹哨。”

“OK!”

“准备好了?开始!”雷子说完吹了声口哨,三对恋人箭一般冲了出去。

林岚抱进阎军令的脖子,就见男人不到十米就慢了下来,悠悠的看着前面抱着COCO和曾雪奔跑的两人。

“你不比了?”林岚搂着怀里的人,笑的揶揄。

“又不能用,我要最大的床做什么?”阎军令耸肩,突然眼底闪过一抹坏,“如果你愿意为我服务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努力一把!”

“你想要什么服务?”林岚挑眉。

阎军令低头吻住林岚的唇,然后将舌尖探了进去,抽出来暧昧的问,“就这样。”

“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林岚觉得自己也越来越污了,否则怎么会秒懂。

“能,只要你想。”

听完阎军令这句,林岚捂脸。

远处,沈泓和李旭比的如火如荼,而这两人慢悠悠的走着,却似有热风吹过,让林岚全身都烧的慌。

后面其他人跟在他们身后,萧振岳吐槽阎军令老奸巨猾,然后忍不住侧头看一旁的女人,“你准备什么时候嫁给我?”

“等你做好准备再说。”云碧瞟了眼萧振岳回答。

“我随时都在准备着。”萧振岳笑的愉悦。

一旁作为萧振岳学长兼朋友的贾子桓,一手牵着妻子顾若,一手对着学弟做了个鼓励的姿势,“小岳岳加油!”

“我靠,谁给我起的?”萧振岳听到小岳岳,顿时一身鸡皮疙瘩。

贾子桓坏笑,一旁的顾若也没忍住,云碧则笑得更肆意,笑完顺手牵起顾若身旁的狗娃和小企鹅,“狗娃、小企鹅,阿姨带你们去拎花篮,好不好?”

“好。”小企鹅看着漂亮阿姨,乖巧的伸手。

贾家大公子狗娃则嫌弃的跟上,嘴里嘟哝,“是个人都能拐走你,上次被拐去英国还不够吗?”

小企鹅委屈,“有哥哥,哥哥保护我。”

一众笑,阎军令忍不住低头看着怀里的人,“你肚子里的是女儿就好了。”

“最好是个女儿。”霍国邦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近他们,怀里居然还抱着小狮子。

阎军令不满,“抱着我儿子还想要我女儿?做梦。”

“你抱的也是我女儿。”霍国邦幽幽的回。

林岚捂脸,这两人不会又怼起来吧?

好在很快就到了婚礼现场。

沈泓和李旭正扶着花篮大喘气,看到后面优哉游哉的阎军令,同时靠了一声,大BOSS果然心是黑的。

阎军令耸肩,放下林岚,优雅的牵着爱人进入婚礼现场。

花团锦簇,整个婚礼被布置的美轮美奂,林岚下意识的侧头,就发现身旁的男人也在看她,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音乐起。

三对新人踏着红毯缓缓进入,而身后则跟着六对花童,亦是可爱至极。

“汪汪汪……”

旺财头上绑着小红花,也来到了现场。这一叫,让原本美轮美奂的婚礼,多了一份童趣,更加的温馨。

“好幸福!”梁爽的看的感动。

“我可以给你更好的。”雷子在她耳旁低语。

梁爽难得没有怼雷子。

几家长辈看着这画面,也忍不住泪目,尤其是阎家老太太,总算是盼着两个孩子走近礼堂了。

真好。

牧师庄严的声音响起,三对恋人一起发下誓言。

“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对于我而言,你是我的整个世界,愿和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林岚侧头看向阎军令,下一刻男人低头将她深深吻住。

沈泓也迫不及待的将曾雪揽入怀中。

只有李旭还保持着绅士,“雨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合法妻子,我可以亲吻你了吗?”

“嗯。”COCO难得娇羞。

“汪汪汪……”旺财应景叫了几声。

花童小企鹅好奇的看着三个抱在一起的大人,“哥哥,他们在干什么呢?”

“小孩子不要瞎问。”

“你不也是小孩子嘛?”

“闭嘴。”

大家们听到这对话直笑。

一旁的小狮子似乎感应到周围的喜悦,也伸着小胳膊小腿,非常兴奋。

婚礼继续,而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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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寻找爱的冒险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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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讲述天真女孩夏梦寻在追索奶奶日记,寻找神秘故乡黄陵镇的途中,与同样寻找黄陵镇的非典型富二代唐潮相遇,并携手涉险揭开尘封多年家族恩怨的纯爱虐恋。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夏梦寻、唐潮、白宙身为看似并无关联的三大家族后代,却因为三尊神秘佛首被命运联系在一起。三人几经冒险、冲破层层诡计,逐步揭开围绕在自己身上的家族之谜。而在这一系列的解密过程中,天真大小姐夏梦寻与非典型富二代唐潮,也正收获着自己冒险中的爱情。

剧情:

第21集 唐潮破解梦境信息 众人被困神武殿

白宙因目睹前女友夏梦寻与唐潮相恋,情绪低落淋了一场雨,身体产生不适卧床休息。夏梦寻上门看望白宙,一脸愧疚。白宙扮出宽宏大量的模样,真诚的祝福夏梦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夏梦寻离去之后,白宙在蓝翎面前大发雷霆,对夏梦寻出轨耿耿于怀,虽然他与夏梦寻已经分手,但他无法容忍别的男人挖墙脚夺走夏梦寻。

夏梦寻反复做同一个梦,梦中的神武殿天崩地裂,三尊圣首在地动山摇中化为血水。夏梦寻被噩梦折磨得心神不宁,怀惴不安到医院看望唐潮,提起梦中毛骨耸然的情景。

唐潮的伤势已经愈合,迅速办理出院手续,找到了田父留下的纸张。田父生前在纸上乱写乱画,像是在探寻皇陵镇三圣首的秘密。唐潮将几张纸凑到一起,读出一行文字:三圣首合则死。

短短一行文字,透露了皇陵镇的惊天秘密,唐潮推断三尊圣首一旦汇合到一起,就会带来死亡。

田婉兮极有可能已经破解父亲研究的结果,知道三圣首汇合就会产生毁灭,所以才离奇的投靠了廖斌,侍机为父亲报仇血恨。

事态严重,迟疑不得,唐潮在夏梦寻的陪伴下往皇陵镇赶去。夏梦龙捷足先登,进入神武殿劫持了廖斌的上司,意图换回田婉兮。

廖斌面对即将到手的巨额财富,丧心病狂射杀了上司,却发现死在他手中的只是一个替身。

白凤仪虽然想夺到皇陵镇的财富,但行事冷静,担心神武殿暗藏危机,提醒廖斌小心行事。廖斌夺取皇陵镇宝藏心切,命令手下人将三圣首放归原位。

唐潮与夏梦寻进入神武殿之时,安放到三尊雕像脖子上的圣首射出金色光芒,产生半个篮球场大小的球形结界,困住了寻宝心切的廖斌与白凤仪,除了两人以外,夏梦龙与田婉兮也在结界之内。

廖斌本想杀掉毫无用处的夏田两人,在白凤仪的劝说下改变了主意。要求结界之外的唐潮想办法破解机关,救出众人。

第22集 唐潮寻破解结界之法 结界氧气变少

唐潮与夏梦寻离开神武殿,寻找破解包围圣像的结界。夏梦寻的太奶奶也在日记本中描述过结界,但没有写出破解结界的办法。田父的师妹陈教授是一名考古学家,此人得知唐潮与夏梦寻的来意,生怕惹祸上身,置身事外不肯移驾神武殿破解结界。

白宙心急如焚等侯唐潮归来,廖斌在结界内悠然自得享用食物和水源,他的手中握有可夺人性命的弓弩,成了结界内的霸王,掌控着其余人的生死。

白宙一脸急切与廖斌谈判,为母亲白凤仪讨水喝,补充体力。廖斌架不住白宙软磨硬泡,扔了一瓶饮料到田婉兮脚下,田婉兮拾起饮料与夏梦龙饮用,夏梦龙解了渴将饮料送给白凤仪。

结界阻隔了空气进入,廖斌企图杀掉一人,节约结界内的氧气。他本来打算杀掉白凤仪,在夏梦龙的劝说下打消了心中杀意,如果他杀掉了白凤仪,白宙归来之后一定会跟他拼命。

白宙一心想救出母亲,在蓝翎的陪同下驾车返回星城,强行将陈教授带回家中,要求陈教授破解神武殿的结界。

陈教授生得相貌端庄,给人慈眉善目的感觉,但却如同神婆一样说了一些高深莫测的话语,弄得白宙与蓝翎一头雾水。陈教授被白宙急切救母的行为打动,指点白宙想办法破解要人命的结界。

夏梦寻与唐潮返回画室,身心疲劳上床睡觉,再次梦到神武殿。殿内的石壁上雕有一条红色蟒蛇,夏梦寻被红色蟒蛇咬了一口,手掌上立即出现一道几厘米的创伤。

奇怪的梦境似乎暗示着破解结界的办法,夏梦寻苏醒过来,从唐潮嘴中得知已是第二天早上九点钟。

唐潮一行人迟迟不归,结界内的空气越来越少,夏梦龙生怕廖斌失去理智出手杀人,计上心来与其副手攀谈。副手是结界内最不重要的角色,一旦廖斌产生杀人念头,副手首当其冲。

夏梦龙提醒副手应该反抗廖斌,为自己谋求出路,如若不然必死无疑。

第23集 梦寻破结界 神武殿地宫藏起死回生术

廖斌放松防备,被夏梦龙打晕。夏梦龙生怕自己遭遇不测,托咐唐潮好好照顾夏梦寻。

该死的结界始终没有消失,如同死神的魔爪,牢牢困住了夏梦龙一行人。时间在流逝,结界内的氧气在消失,夏梦寻与唐潮在神武殿四处走动,寻找破解结界的办法。

殿内的石壁上出现了一条石头雕刻的红色蟒蛇,与夏梦寻梦中梦到的蟒蛇一模一样,夏梦寻已经没有多少时间犹豫了,她再不以身作则,结界内的氧气将会被夏梦龙一行人吸光。

夏梦寻重演梦境发生的经过,伸手让红色蟒蛇咬伤了手掌,随后举着手腕面对三圣首射出的光芒。

说来也怪,光芒射到夏梦寻手上之后,结界神奇的消失不见,唐潮见夏梦寻倒地昏死过去,赶紧将其送往医院。其余人重获自由,不敢再在危机四伏的神武殿逗留,结伴离去。廖斌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在副手的陪同下寻找出路,天无绝人之路,他在神武殿到处乱走,竟然给他找到了出路。

白凤仪与白宙返回家中,提起已经死亡的白父,多年以来,白凤仪一直在研究起死回生之术,她猜测神武殿的地宫内藏有可复活死人的仙术,只要打开了神武殿的地宫,白父复活就有希望了。白宙对仙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改之前反对母亲探寻皇陵镇秘密的立场,决定协助母亲打开神武殿地宫,获取先人留下的仙术。

夏梦寻躺在病床上做了一个梦,她的太奶奶出现在梦中,在逛庙会的过程中结识了唐潮的太爷爷。

夏梦寻一觉睡醒,被告知睡了三十六个小时,她向唐潮提起梦中的情景,梦中的唐潮与太爷爷长得一模一样,夏梦寻与太奶奶却长得完全不一样。她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唐潮思维灵活,猜测夏梦寻曾经见过太奶奶的画像,对太奶奶有一定印像,在她做梦的时候大脑自然构勒出太奶奶的外观。而唐潮的太爷爷就不一样了,夏梦寻没有见过唐潮的太爷爷画像,在做梦的时候大脑就本能的引用了唐潮的相貌。

白宙为了复活逝世多年的父亲,前往廖斌办公之地,提出与其共同合作,联手探寻皇陵镇不为人知的惊世秘密。

第24集 唐潮向梦寻求婚成功 梦寻出现异象

唐潮瞒着夏梦寻见田婉兮,夏梦寻打翻了醋坛子,当着唐潮的面打电话给石磊,故意向石磊打探唐潮的下落。

石磊自作聪明谎称唐潮在他身边,夏梦寻让石磊叫唐潮接电话,石磊找了一个理由搪塞过去,随后打了一个电话给唐潮,向唐潮通风报信,不遗余力帮助唐潮哄骗夏梦寻。

唐潮一脸无奈,向夏梦寻认错,承认自己在石磊的掩护下悄悄见田婉兮。他虽然与田婉兮分手,但两人旧情仍在,见个面相互慰问一下也是合情合理。

为了向夏梦寻表达心意,唐潮在石磊一行人的陪同下重返神武殿,向一起随行的夏梦寻掏出钻戒求婚。

惊喜来得过于突然,夏梦寻没有立即接受唐潮求婚,而是若有所思转身离去,随后才露出幸福的笑容表示愿意嫁给唐潮。

唐潮与夏梦寻恋爱数日,顺利收获了爱的果实,两人心情愉快商量婚后出国渡蜜月,好好享受一下两人世界。近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情,两人再不放松一下,恐怕就要患上精神疾病了。

白宙还不知道夏梦寻与唐潮定下了婚约,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探寻神武殿的地宫,为了打开地宫,他找到夏梦寻,出示手机中的龟壳图案,欲借夏梦寻之手窥破皇陵镇天机。夏梦寻对龟壳图案毫无印像,太奶奶的日记本也没有记录龟壳图案,对此,她无能为力,向白宙表达歉意。白宙未能得到想要的答案,情绪激动向夏梦寻索要其太奶奶日记本,随后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声不迭赔礼道歉。

丑媳妇始终要见公婆,夏梦寻即将跟随唐潮回唐家,拜访唐父唐母。她一大早睡醒过来,无意中发现曾被蟒蛇咬伤的手掌出现了三处创伤小孔,小孔黑色深遂,散发出一股诡异莫名的邪气,如同某种印记,令人一看之下不寒而栗。

唐潮已经为夏梦寻准备了早点,夏梦龙捷足先登,享用桌上的早点,夏梦寻怀惴不安从房间走出来,心不在焉应付唐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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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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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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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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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是主人公最早喜欢上的女孩,但她和马克走到一起,以及主人公后来遇到了克蕾儿·诺曼。都使得主人公对伊丽莎白不再有爱慕之心。

克蕾儿是主人公喜欢上的第二个女孩,一个并非听力有问题而是心理有问题的女孩。结局当然是和主人公又在一起了。

苏菲是第三位出现的女孩。她和主人公在工作中认识,有过一段恋爱,后来又已苏菲和主人公的好朋友在一起而告终。

我想说的是,这三个女孩,是否就代表了我们很多人生活中会碰到的三类有可能会成为我们另一半的人。伊丽莎白代表了年少的童真和冲动驱使下喜欢另一半,克蕾儿代表了理想中恋爱的另一半,苏菲则代表了现实中恋爱的。

故事结局之所以让人感到温馨,其实也是因为最终主人公和他理想中的另一半在一起了,没有被冲动左右,也没有向现实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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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欢乐颂小说经典语录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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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于,又只剩两人面对。可安迪再看了谢滨会儿,收回眼光,沮丧的道:“本来想跟你探讨我们心中的恐惧,胸有成竹地告诉你,你遇到的问题只是小儿科,你听我的怎么怎么做。可我刚发现我的自顾不暇,也无法克服偏见提出论据,更没有勇气说出口……

2、“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迂腐的应小生不可取。“用人事前,不用事后”的小邱冷人心。看人下菜,刀子嘴的曲曲不可亲,“过往有求必应”的樊美眉需借鉴。

3、包亦凡舒一口气,赶紧打开文件夹来看,一看,差点笑倒在地。这么一本正经的比画也叫肚皮舞?看动作,什么扭臀之类的倒是都很到位,只是浑身气质说不出的……一丝不苟,偏一张脸满是牛皮烘烘很是臭屁得意。

4、“小曲,你很多时候是拿一团屎塞人嘴里告诉人屎是臭的,你说谁愿意接受?。”

5、从中文,到中文夹带英文,到全英文,反正曲筱绡是放弃旁听了,关雎尔听得头昏脑胀,而安迪与包亦凡说到尽兴处则是拍桌狂笑。

6、“两个成年人,我们作为朋友,尊重他们的价值观,遇到不同意见,我们提醒,但不插手,但我们必然在他们困难的时候提供适当援助。只能如此。”“看着小邱走错路也不管?”“不管。许多干涉都是打着关心和爱的旗号,应勤妈妈干涉两人的事,何尝不是如此。”“现在是,小邱面临崩溃。”安迪耸耸肩,“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7、邱莹莹彪悍地道:“我发现要忘记一些做过的蠢事,最好的办法就是想钱。”关雎尔愣了,心中有万般感触,忽然扔下淑女矜持,握拳向天,咬牙切齿道:“我也要挣钱!”她家境优渥,一向自视清高,不愿谈钱,总是说够用即可。可遇到曲筱晓,尤其是曲筱晓不知怎么与那个完美男人走到一起,她才发现,原来钱也很重要。

8、“我告诉你我爸念叨一辈子的诀窍,对你最有用。做人真正经呢,自己最累。比如你(关雎尔);做人假正经呢,身边人最累。比如樊大姐;做人没正经,但只要有真本事,人家就说是真性情。比如安迪……”

9、“我讽刺打击时候躲人身后了吗?我不许你邱莹莹骂回来了吗?你这傻逼再修三世也没钱没貌没才,你红眼病你,你一辈子都混不出头,巴不得别人载跟斗让你看笑话,你这坏良心胚子,我呸,还轮不到你。我看死你混到头了。你就会老鼠杠起窝里横,窝在2202做缩头乌龟,你有种出来,我骂不死你也揍死你。”

10、关雎尔“唔”一声,她秉持背后不说闲言碎语的原则,不多嘴。她利索地将短信发出去。

11、曲筱绡的女友们却是看见了,有人一举扑上来,以高难度动作抢了赵医生手中的账单,看都不看,就将银行卡塞到服务员手中。赵医生忙道:“我来,我是男士。”抢付女友却道:“姐付是姐们儿嫖你,你付是你一个人嫖这么多姐,不行。”

12、“这还不够吗?心理阴影啊,这种烂家出来的人都有心理阴影,一个不小心遇到点儿挫折就咕噜咕噜全冒出来了,要是遇到我这样的还好,小关那种温室的小花朵怎么吃得消。”

13、包亦凡耷拉着脑袋,将手机屏幕展示给安迪看,上面是包太的短信,晚十点左右发的,“你把我儿媳妇藏哪里去了?立即带人回家。”等安迪看完,“我无家可归。求收留。”

14、关雎尔和樊盛美都属于轻度近视但死活不肯戴眼镜的。

15、有情只能饮水饱,有钱人才能终成眷属。

16、既为生活而工作,岂能为工作而放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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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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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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