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写一则打疫苗的新闻实用20篇

在坚持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上,新闻导语的写作必须改革创新。目前,一些个性化的导语的创新实践,正在影响民生新闻的写作。下面是小编收集了写一则打疫苗的新闻,欢迎阅读。

浏览

2754

作文

584

新闻宣传报道的格式

全文共 1110 字

+ 加入清单

新闻稿的格式有很多,而且都是在新闻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摸索出来的,不同时期格式也不一样。

一种是源于美国新闻界的“倒金字塔”式,这种格式由于迎合了受众的接受心理,于是得到了普遍的模仿,现在中国的很多都市报所使用的都是这种格式。

基本格式(除了标题)是:先在导语中写一个新闻事件中最有新闻价值的部分(新闻价值通俗来讲就是新闻中那些最突出,最新奇,最能吸引受众的部分),比如一场球赛刚刚结束,观众/读者/听众们最想知道的是结果,或者是某个球员的发挥情况,就先从这里写起。

其次,在报道主体中按照事件各个要素的重要程度,依次递减写下来,最后面的是最不重要的。同时注意,一个段落只写一个事件要素,不能一段到底。

因为这种格式不是符合事件发展的基本时间顺序,所以在写作时要尽量从受众的角度出发来构思,按受众对事件重要程度的认识来安排事件要素。因而需要长期的实践经验和宏观的对于受众的认识。

另一种是一个中外结合体——新华体。我们国家的新闻报道一般是遵循时间顺序,但是这种“讲故事”的写法已经不适合受众的阅读习惯(一般人没有时间听你讲长篇大论),所以“新华体”在吸收中外新闻报道之长的情况下诞生了。

基本格式(除了标题)是:先把事件中最重要的部分在导语中简明地体现出来。

其次,在第二段进一步具体阐述导语中的这个重要部分,形成支持,不至于使受众在接受时形成心理落差。因而,第二段实际上是一个过渡性段落。

再次,按照事件发展的时间顺序把“故事”讲下来。

以上是比较常见的消息报道的格式。

标题对于新闻报道很重要,甚至都出现了一个标题就是一条报道的情况。因而,标题要提炼新闻事件的“精华”,把最吸引人的地方体现出来,同时要简洁。如果需要可以在主标题前加上引题,在其后加上副题。如果要写作比较长篇的调查性报道、深度报道,就要注意在文中按照事件叙述明晰的需要,适当加一些小的标题,以概括一个部分的内容,便于受众阅读(针对印刷媒体而言)。

补充一点,最近很流行一种叫做“华尔街日报体”(DEE)的格式,这个格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在文首特写新闻事件中的一个“镜头”,一般是以一个人的言行为主,从而引出整个的新闻报道,比如央行关于房贷要加息的消息,新闻报道就可以从一个普通市民的住房贷款行为写起,比较能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除上述之外,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文首要加电头,像“本报讯”;文中要尽量使用直接引语,尽量少地进行记者的观点表达;行文要流畅,不要艰涩等等。

最后,新闻报道实际上是一个很个性化和组织化的行为,个人可以有个人的特点,一个报纸可以有自己的原则。但是有一点不能放弃,就是任何格式都要以最快、最简洁、最能满足受众需要的格式去写,这是新闻报道的“真理”。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831 字

+ 加入清单

安全,众所周知一个看似简单而又如此复杂的问题,随着进代社会的发展,学生的安全也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由于安全知识贫乏,安全意识无法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问题更是令人担忧。生命是短暂的,人活一世不过区区几十年,难道就让生命在这世上白走一遭?这当然不是我们中小学生想要的人生。

通过对此篇的认真观看学习,同学们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提高安全意识,在每个同学心的地位,安全得不到保障,就算韦编三绝的读书也只是徒劳。

为了让全体同学深刻的感受到安全意义所在,了解用血泪写出的“注意安全,珍惜生命”的警句。

【异物卡喉怎抢救】儿童发生异物卡喉的情况时,若卡在气管,家长可以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具体操作如下:站立在孩子背后,双手放于孩子肚脐和胸骨间,一手握拳,另一手包住拳头;双臂用力收紧,瞬间按压孩子胸部;持续几次挤按,直到气管阻塞解除。而如果是卡在了食道,则应该立即就医。

【交通事故怎避免】有数据显示:每5名儿童道路交通受害者中就有1名丧生。应该如何避免交通事故对儿童造成伤害呢?第一就是儿童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要注意红绿灯和两边的车辆。而成年人也要注意在学校附近开车放慢速度,给12岁以下的儿童都要使用安全座椅,系好安全带。

【踩踏事故怎自救】在拥挤的人群中前进时,一旦摔倒,立即站起。如果摔倒后无法移动,这时候切记要护住头部,保持侧卧双手抱头,蜷缩膝盖至胸前。不要俯卧和仰卧。这个姿势除了保护好了自己的头部,也给胸腔留住了安全的空间。

【踩踏事故怎预防】人群较为拥挤时,应立即选择离开。一旦你已经被人流裹挟,无法控制前进方向时,切记不要停下,不要硬挤,要一边顺着人流同步前进,一边向前进方向的侧方移动,直至移出人群。前进时,腿微微的弯起来,两手交叉,肘关节朝外,这个动作能有效的保护自己胸腔不被挤压,维持正常呼吸。

中小学生是含苞欲放的花蕾,是未来的建设者,更是父母的依靠,如果成为意外的牺牲者,随之倒下的还有父母家人,如果他们倒下了,那么谁来支撑这个家庭。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技巧四:善于运用新闻惯用词汇

全文共 464 字

+ 加入清单

在软文的写作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新闻惯用的一些词汇,来增强正文的“新闻性”,如何才能运用好新闻词汇?

时间、地点词汇:比如“近日”、“昨天”、“正当××的时候”、“×月×日”和“在我市”、“××商场”、“家住××街的××”等等,这些时间以及地点的概念可以引导读者产生与该时间、该地点的相关联想,加深印象,淡化广告信息。

新闻源由词汇:比如“据调查”、“据了解”、“笔者还了解到”、“在采访中了解到”、“据××说”、“笔者亲眼看到”等等,这些词汇让读者更能感到信息的真实与有据可查。当然,信息本身首先必须是真实的。

身份词汇:一般而言,大多数企业在软文写作时喜欢用“××公司”、“××产品”如何如何,看不到也感觉不出写作者的身份,这就让读者在阅读的时候没办法把自己融到文章的角色中。读者阅读习惯上自我角色的“找不着北”,将会导致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判定自己的立足点和视觉点,就会产生“第三只眼”看热闹的感觉。

如果用“笔者”、“记者(有的媒体软文禁用)”、“我”等身份词汇,会让读者与作者“合而为一”,读者的视角、观点也会“跟着作者的感觉走”。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878 字

+ 加入清单

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第二天晚上,我收看了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这是一个安全教育节目,我深受教育,感触颇深。

节目开始先介绍了一个游戏,意思是从现场随机抽选5名小观众来做一个游戏,与大力士比拼力气。首先,同学们注意上去推隔在中间的透明板,并且上面还有压力读数。第一次,同学们的压力读数是127千克。接着,主持人让同学们一起冲向大力士推,这次的压力大得惊人,达到了627千克,使大力士主持人都支撑不住了。原来,这个游戏就是模拟身边的一些现象。

第二个游戏是模拟踩踏事件时的保护气球大战。主持人们分成两队,红队和蓝队。让他们保护住自己的气球。蓝队的保护气球方法是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红队的方法使用双手支撑保护住气球。游戏刚开始,两队还势均力敌,没过一会,红队的两位选手的双手就开始颤抖,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只听“彭”的一声,红队的气球破了。所以,蓝队的方法是对的。这个游戏告诉我们遇到踩踏事件时要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

节目最后,以真人鲁贝贝为主角演绎了一个宣传片。它让我知道在我们看似日常的平静生活中,随时都存在着这些安全隐患

通过对此片的认真观看学习,我们意识到,了解交通法律知识,切实履行条文规定的各种要求,避免交通事故的根本。安全得不到保障,就算韦编三绝的读书也只是徒劳。

同学们,在我们生活的每一角落里,都潜伏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生命是宝贵的,同时也是脆弱的。有时,只要你稍不留意,它就会遇到危险,受到威胁。要知道,每天因事故身亡的小学生就有上百个了,这沾满血腥的数字不只是数字那么简单,那是一条条有血有肉的生命啊!一棵刚发芽的种子却瞬间被毁灭了,所有希望都破碎了,所有一切都消失了,这宝贵的生命之火才燃起了多久啊!这生命的花季才持续多久啊!这血的教训时刻警惕着我们:安全是生命的前题,要珍爱自己的生命。

我们身边也有过许多不幸的事情发生,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处理不好,缺乏安全意识,就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所以,我们要重视安全,了解更多的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

这个安全教育节目使我受益匪浅,可以提高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一要立足于“快”,突出新闻时效性

全文共 249 字

+ 加入清单

“快”是新闻稿件的生命力,指新闻写作动作要快,要讲究一个时效性,最好要在事件发生的当天或是第二天就把稿子给写出来,不能让新闻变“旧闻”。如去年,我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形式,首次对全市104个单位开展了工作评议,于是我抓住这种监督形式的创新,在工作评议动员会召开的的当天写了《汝州市人大吹响工作评议“集结号”》一文,这篇稿子被人民网采用后,先后被《人民代表报》、《人大建设》、《青年导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登载,加大了我市外宣工作的力度,外地人大先后来我市考察学习,借鉴经验,提高了我市人大工作的知名度。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618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是世界安全教育日,我和爸爸妈妈观看了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的节目,这是针对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节目。

影片采用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动画形式,一集一集播放了鲁贝贝吴吞口哨、被油烫伤、不小心从高空坠落的视频等。当播放到鲁贝贝横穿马路被车撞倒这一集时,我心头不禁为之一振:上海小学生吴华,他在1999年3月24日,横穿马路被一辆小汽车撞倒了,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他的父母听到这个噩耗后,当场就昏了过去,浑浑厄厄醒来后,抱起吴华的尸体嚎啕大哭,那揪人的痛苦声,深深地撕裂了大家的心。贝贝横穿马路就是吴华悲剧的重演。

片尾,主持人说,安全事故已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杀手。在这些意外事故中,以车祸占首位。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有18万以上的儿童死于交通事故。听到这一惊人数字,我为这些人感到惋惜、感到悲伤、感到怜悯,也感到害怕。多少人因交通事故丧失了鲜活的生命!多少家庭因交通事故必须承受亲人离开的痛苦!目之所及,我们身边都是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我们学校担心起来,我们学校门口是交通要道,车辆每天川流不息,我们如何保护自己,那就是人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看红绿灯。爸爸妈妈看了节目的播出,也深受教育,表示以后要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看了《新闻大求真》后,我又一次受到了生动精彩的安全教育:危险无处不在,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让生命之花永远开放。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 加入清单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相关:中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及说明内容全文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一则新闻带给我的思索作文

全文共 845 字

+ 加入清单

“什么,活取熊胆?”午后,我端着热茶,躺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享受着惬意的阳光带给我的片刻的慵懒。突然,电视上一则关于活取熊胆的新闻让我大惊失色!我揉揉眼睛,看起了具体报道。

河南的一家动物园里,愚昧的人们为了暴利正在摄取熊胆。一只黑熊正被囚禁在一个狭小的笼子里,它无辜的眼神让人不忍直视,它不知道厄运将要降临到它的头上。一只尖而锋利的针管瞬间无情地刺进它的体内,暗黄色的液体随后被抽出,贪婪的牟利者兴奋得满面红光,他们立刻将熊胆贩卖给制造商,制成各种保健品高额兜售,换取的是大把大把的现钞,供他们纵情享受、挥霍。

而那无辜的熊呢?被活取的痛苦是无法想像的,我看到当针管刺进身体的一刹那,黑熊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它的双爪不由自主地抓住了笼杆,它试图用另一种痛来抑制这种钻心的痛。但,它失败了,针管越扎越深,胆汁越来越多,贪婪的目光丝毫没有顾及黑熊的痛苦,黑熊抓得越来越紧,熊掌上的肉已深深嵌入笼杆,无法拔出。我分明看见黑熊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却再没光泽,而是愈发晦涩,透出一股绝望。

虽然,恶毒的牟利者已落入法网,锒铛入狱,但,黑熊的伤又有谁来买单?它的那双眼睛始终在我的眼前浮现,让我有一种钻心的痛!

曾几何时,我们嘴上念着要善待动物,却无视动物园里饲养员的忠告,给关在笼子里的动物们乱喂食、乱砸动物;餐桌上,将国家级保护动物烹饪成美味佳肴,大快朵颐,美其名曰“养生之道”……殊不知,这样的一种种陋习对动物来说是何等的不尊重,但却从未引起我们的正视。对动物来说,真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更是心灵的痛,换取的只是满足一些恶俗之辈空虚的“快乐”!

封建社会,孙中山因要破除女子缠足这一陋习而立志当上总统!今天,三寸金莲早已不再,太多的陋习已经消失,我们体验着新社会的美好!但愿,“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氛围也能被黑熊享受,被大自然中的动物们享受,这样,我们的身边一定又会多出许多温暖的故事!

正视陋习,从我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希望黑熊的眼睛不再灰暗,我希望动物们依旧萌态十足,快乐地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下!

展开阅读全文

篇8:3月31日的新闻大求真观后感800字

全文共 886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观看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节目,使我深有感触,懂得了许多安全知识。

节目一开始,主持人就和同学们玩了一个游戏,一个大力士推了一辆重约5吨的大车,主持人在现场找了5位小朋友和大力士玩推玻璃比赛。五位小朋友先按照顺序一个一个上前去推,直到五个人都到了玻璃后面一起推,但始终没有推动大力士一诺,他们五个人的推力是127。当主持人告诉他们了方法后,他们进行了第二次试验。他们排成一排,数3,2,1一起往前用力推,结果用了627的推力,使大力士抵挡不住这么大的推力,连连后退。主持人用这个游戏引出了在人群拥挤的地方,要怎样保护自己的胸腔这个问题,并对底下的同学们进行了提问,让他们玩一个保护气球,不让气球爆破的游戏,来模拟在拥挤的地方,要怎样保护自己的胸腔不被挤压。

当主持人提出这个问题后,同学们有的说可以双手紧紧抱住气球,有的说可以把气球放到书包里,还有的说可以把气球放到家里。两位《新闻大求真》的记者说出了两种不同的方法。一种是像同学们说的那样,双手紧紧抱住;还有一种就是双手交叉抱住气球。大家分为两组,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用第一种双手紧抱住的方法,爆破了一个气球,而用双手交叉的那种方法的气球却没有爆破。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的救治医生告诉了大家一个可以保护自己在人多的地方胸腔不会被挤压的好方法:将双手交叉,肘关节放在外面。这种方法是最好的,我们可以在人多拥挤的时候使用这种方法,保护胸腔不被挤压。

之后,主持人告诉大家中小学生死亡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溺水、交通事故、猝死这三种原因。我们又看了一个学生鲁贝贝的故事,了解到他是因为第一次和同学上学时闯红灯,被爸爸的车子撞了;第二次是因为当绿灯侠的时候误吞了哨子;第三次是因为在外公家被油炸烧了脸;第四次是因为和弟弟玩游戏的时候从外公家2楼摔了下来。

鲁贝贝的这些事例都告诉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在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乱吞食异物,气管异物可能会危及生命;要远离油炸的物体,不能在没有家长的情况下擅自炸东西;和同学在玩游戏的时候,要注意楼梯,不能爬到栏杆上,以防从楼上摔下来。让我们一起牢记这几点,遵守规则,珍惜自己的生命。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让接种疫苗变成愉快的经历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

听到“疫苗”这个词,小伙伴们肯定心里有点怕怕的。我小时候,每次去卫生院里接种疫苗,只要看到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要我摞起袖子,我就怕得直掉眼泪。

从小我就想着,要是接种疫苗是一种愉快经历就好了。如果我长大了,我想做一名研发人员,发明一种疫苗,不用打针,像牛奶一样,味道甜甜的。只要缓缓喝下这种疫苗,然后睡上半小时,就能被人体吸收,此疫苗没有任何副作用。这下小朋友就不会害怕了。每次接种的疫苗时候,小朋友们就可以拿起杯子,“咕咚咕咚”,就喝下了疫苗。有的小朋友喝完意犹未尽,笑着问医生:“还有吗?我还要喝。”医生笑着回答说:“小朋友,这是疫苗,不是牛奶,不能多喝哟! 喝多了要肚子疼的,下一次接种疫苗你就会再喝到了。”小朋友听了点点头,高兴地和家长走了,成功接种了疫苗。有了这种疫苗,小朋友们看到穿白大褂的医生就不会哭鼻子了,而是高高兴兴地来接种疫苗。

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我要加倍努力,争取早日让这种疫苗成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024年关于小年的时事新闻:小年儿的各种习俗及英语表达

全文共 1517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民间有“官三民四船五”的传统,官家的小年是腊月二十三,百姓家是腊月二十四,水上人家则是腊月二十五。我们北方地区的习俗是腊月二十三过小年,小年这一天是中国整个农历春节庆祝活动的开始和伏笔。

由于外国人不过小年,所以在英文中确实没有小年的准确词汇或释义,多数都是中国人来进行定义和描述的短语或翻译,孰优孰劣还需要您来分析了。

1.【xiǎo nián】

这就是音译了,看来这应该是最准确的翻译了,汉语拼音,哈哈。

2.【off year】

这一解释出于《汉英大辞典》,off year是目前使用最普遍的翻译,但是这个翻译却并不贴切,因为off year在英文解释中表示“非大选年”的意思,被中国人转义为“小年”,同时off year在英文中还指果树、竹子的歉收年,所以off year的译法与我们中国小年的祭灶习俗等活动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3.【a lunar year (in which the last month has 29 days)】

这一解释出于《上海译文汉英大辞典》,意思指农历腊月是小建的年份,也就是说,农历腊月只有29天,没有年三十的年份。同时《外研社汉英双语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有类似解释。

在《汉英词典》中出现的对于小年的解释:festival on the 23rd or 24th of the 12th month of the lunar year, when sacrifices are made to the kitchen god 意思是节日,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旧俗这天祭灶

小年习俗的英语翻译:

4.小年的风俗 Off-year customs

小年除了祭灶仪式外,前前后后还有许多风俗。如扫尘、贴对联、剪窗花、洗浴婚嫁等。可以说“小年”是“大年”春节的序曲,在民间人们把这段时间称之为“迎春日”。

1)扫尘 Sweeping the Dust

为了迎接灶王爷,人们清除灶灰、扫墙,俗称“扫尘”。按民间的说法:“尘”与“陈”谐音,扫尘有“除陈布新”的含义,其用意是要把一切“穷运”、“晦气”统统扫地出门。这一习俗寄托着人们破旧立新的愿望和辞旧迎新的祈求。因此,到处洋溢着欢欢喜喜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春的气氛。

2)灶王爷 The Kitchen God

小年前夕,大街小巷的杂货铺、百货摊都代卖“灶王爷”像。这种木版水印的神像,大多来自“版画之乡”——天津杨柳青。那和蔼、肃穆、善静的灶王爷盛装端坐,给人以一家之主的感觉。人们都要“请”回来一帧新的灶王爷像(不能说“买”),来代替陈旧不堪的灶王爷像。

3)写对联 Write couplets

家家户户都开始写对联。神灵前的对联特别讲究,多为敬仰和祈福之言。佛龛神像的两侧要贴上一副对联,上联写“上天言好事”,下联写“下界保平安”或“回宫降吉祥”,横幅是“一家之主”。因为紧靠春节春联也一并写成。民间讲究有神必贴,每门必贴。内容丰富,妙语联珠。

4)剪窗花 Paper-cut for window

所有准备工作中,剪贴窗花是最盛行的民俗活动。内容有各种动物、植物等,如喜鹊登梅,燕穿桃柳,孔雀戏牡丹 ,狮子滚绣球 ,二龙戏珠,莲年有鱼,鸳鸯戏水等。

5)洗浴理发 Bath and Haircut

大人、小孩都要洗浴理发。民间有“有钱没钱,剃头过年”的说法。

6)举办婚事 Marriage held

过了二十三,民间认为诸神上了天,百无禁忌。娶媳妇不用择日子,称为赶乱婚。直至年底,举行结婚典礼的特别多。

经过小年的扫尘,处处焕然一新。新贴的春联,抬头见喜。活灵活现的门神,保佑着平安。精美的窗花、五彩的年画和花团锦簇的灯笼,无不显示着小年之后,人们喜气洋洋开始迎接除夕过大年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新闻采访作文200字

全文共 217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在学校5楼,大记者嘉儿姐姐给我们讲了新闻采访的相关知识。

小记者是干什么的?对了,就是要采访别人。你觉得采访是不是很简单,只要问个问题便完了!哦,如果你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采访要先问被采访者有没有时间,再开始采访,还有一只问废话,如您有没有生二胎呀?家里有几个宝宝?采访有很多种:面对面采访、电话采访、隐信采访、集体采访等。还有,采访时要控制好心里准备,不要在采访的时候,说一个字停一下。

你是小记者吗?如果是,就赶快来学采访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个省份这种疫苗的危害

全文共 1221 字

+ 加入清单

“上亿元疫苗冷藏流入18省份”接种这些疫苗有哪些危害呢?未按要求进行运输储存,这会对疫苗造成怎样的影响?它的危害有多严重?

疫苗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它们含有经过人工处理的病原体成分,既保留了它可供免疫系统识别的特征(抗原性),同时又破坏了它们的杀伤力。此外,疫苗中还含有佐剂、防腐剂、稳定剂等辅助成分。

作为生物制品,疫苗对温度比较敏感,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它们产生影响。从疫苗生产出厂到接种,其中要经历多个流通、运输和储存的环节,为了保证疫苗的稳定性和抗原性,全程的冷链就格外重要。一般来说,一般液体疫苗需要2~8℃冷藏,冻干疫苗则需要零下-20℃冻存。为了保证低温,在疫苗运输和储存中还要配备很多专业设备,包括低温冷库、冰排速冻器、普通冷库、冷藏车、冰箱、冷藏背包等。

正因为保持冷链的重要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从事疫苗经营活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审批,并具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冷藏设备和规范的管理制度。疫苗生产企业、政府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疾控中心、药监部门在疫苗安全中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

冷链断了,后果有多严重?

全程冷链才能保证疫苗的质量,那冷链断了会怎么样呢?

1)疫苗失效

未严格按照疫苗保存要求保存的疫苗我们可以叫做超温疫苗,正如新闻中所说,超温疫苗最大的问题就是失效。在不合适的保存条件下,疫苗中的抗原成分失活,接种之后也无法激活免疫反应,这样一来,再次遇到病原体的时候,机体也就无法得到保护了。一言以蔽之,就是打了白打。

根据疫苗种类和剂型不同,它们对温度的敏感性也有一些差异。目前常用疫苗中,脊灰减活疫苗对温度是最为敏感的,其中糖丸疫苗在37℃下放置1天效价就会出现明显降低,5天降低为0。即使是对温度相对不敏感的疫苗,在室温下长时间放置同样无法保证活性。

2)“致人死亡”

和无效的假药一样,超温失活的疫苗流入市场也会带来严重危害。对个体而言,接种无效疫苗的后果如何要看疫苗本身的种类。举例来说,如果接种的已经失效的水痘疫苗,产生不了效果,有可能会让接种者又得上水痘,但发发烧、出出疹子,过上十天半个月,大多也就自愈了;可是万一接种的狂犬疫苗,未产生有效保护,发生了狂犬病毒的感染,那就真的是要命了。这也就是新闻中提到“或致人死亡”的原因。

3)长期潜在风险

对于整个人群而言,无效疫苗带来的影响可能在短时间内并不明显,但长期的潜在风险依然是巨大的:试想,如果大多数人对于一种或者多种疾病的免疫接种都是空白,那势必会大大增加疾病大规模爆发或流行的风险,这才是本起恶性事件所带来的更大后果。

4)暂未发现毒副作用

除此之外,这些疫苗还会带来直接的毒副作用吗?现在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但目前国内外均没有明确的接种超温疫苗直接导致伤害或死亡的案例报告。

疫苗是预防传染性疾病最重要的武器之一,疫苗的质量也关乎亿万民众的健康。政府机构应对疫苗接种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监管,另一方面民众也应该选择具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疫苗接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新闻报到

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

“Hi,大家好,我是地球电视台QQ风景主持人,今天的天气非常阴暗,会经常下阵雨,总是一会儿停,一会儿又开始下起来了。天气十分好的就突然黑了,冷风尽往我们的身体里,骨头里钻,今天已经下了五六场雨了,更别说早上起床时还出了几个小时的太阳呢!哎,这天真让人捉摸不透呀!”

“尽管天气是这样,但是我还是要顶着风雨来给大家做报道,因为我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情。有一支明星登山队,经过不少日子终于爬上了月球上的连比兹峰。这座连比兹峰的山头有一块鼻子形状的黑色巨石,但是明星登山队的赵微把“鼻子”打破了,所以月球爆炸了,因此地球的天气也不怎么好。”

“好了,今天的新闻报到就到这儿告一段落了,咱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新闻标题的作用

全文共 4173 字

+ 加入清单

1、标题在版面编排上具有独特的优势

2、标题是对新闻内容最好的标示

3、标题具有引导和吸引读者阅读的作用

4、展示新闻立场、观点

5、组织、美化版面

新闻标题的组成和形式

1、主题:

又称主题和大标题,其字号最大,位置最显要,内容也最重要,用来概括新闻中最主要的内容和思想。一则新闻的主题可以是实题也可以是虚题,如果只有一行题,一般不能制成纯粹的虚题。主题一定要精炼,不能太长或太罗索。

2、辅题:

用来配合主题来完成标题任务。辅题不能独立存在,也不是每题必有辅题,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决定是否加配辅题。辅题分引题(又称肩题、眉题、上辅题)和副题(子题、下辅题)两类。

(四)如何创作好的标题

看报看题看书看皮,说明了一个道理,人美在眼睛,文美在标题,就是说标题犹如人的眼睛。好的标题相当于文章的广告能招揽读者,好的标题能一下吸引读者的目光,是文章的门面。使读者看了标题后产生要读内文的欲望。

1、标题要准确生动,准确和生动是不可分的,生动而不准确会失之于浮夸,准确而不生动又会失之于枯燥。一事实要准确,标题要忠于新闻,不能文不对题,事实不能歪曲,不能任意拔高,更不能虚构。二观点要准确。三用词要生动,遣词造句要善于用最恰当最贴切的表现或评价。文章的内容做到不浮夸、不粉饰。常用的方法有:标题句式工整,注意对仗,不仅生动活泼而且琅琅上口,如:有钱买小车,无钱办教育。还有恰到好处的运用成语,长长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还可以用修辞学的比喻、比拟、借代等手法可以增强标题的形象性如:一道公文背着39颗印章旅行。用于标题的词句必须经得起推敲。

2、标题要点出文章精华,这是能否引起读者阅读的关键,标题要把文章最有价值的新闻事实写在标题之中,总之要引人入文。如2007.7.4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山定权 树定根 人定心(江西武宁县长水村林改记实)

3、标题要简短易读,不要一写就是几十字,做好标题使其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1)巧用比喻

美国华纳 时代在线

终于拜了天地

(2)巧用比拟

遭到空袭48小时后

巴格达:平静之中气难平

(3)巧用排比:

做文明市民 创文明单位 建设文明城市

(4)巧用摹拟:

飞天伏群芳 碧水映明霞

(5)巧用反复:

喜喜喜 娘家频添回门女

新田改行教师纷纷归队

(6)巧用对比:

1、狗咬人——没事 人咬狗——罚款

2、昔日:农民掏钱 干部去旅游

如今:政府出资 农民去考察

(7)巧用谐音:

1、 羊倌的儿子留了“洋”

2、有“礼”走遍天下

(8)巧用感叹:

1、 跑!跑!跑!

东北敌军官兵纷纷跑到解放区来

2、 不许乱收费!

国家计委出台八项价格、收费检查项目

(9)巧用回环:

猪多肥多 肥多粮多 粮多猪多

人才开创事业 事业造就人才

(10)巧用双关:

有欺诈怎“安然” 无诚信“安达信”

“两安”悬念越滚越大

(11)巧用衬托:

国民遇难海里挣扎 首相挥汗球场尽兴

(12)巧用设问:

潜艇没长眼?

美称将全面调查核潜艇撞船原因

(13)巧用引用:

诗词名句:

会翁之意不在会,在乎山水之间也

熟语:

心急吃不得热豆腐

成语:

允许“生财有道” 不可“为富不仁”

(14)巧用顶针:

权力金钱美色关 关前落马一批官

导语

导语是指一篇消息的第一自然段或第一句话。它是用简明生动的文字,写出消息中最主要、最新鲜的事实,鲜明地提示消息的主题思想。

导语的要求:一是要抓住事情的核心,二是要能吸引读者看下去。要做到第一条,必须具备训练有素的分析能力;要做到第二条,则要有写作技巧。

导语写作中的思维过程,通常是以作者的自问自答开始的:

①什么事情是已经发生的事件中最重要的?

②什么人参加进去了?——谁干的或谁讲的?

③是用直接性导语,还是用延缓性导语?

④有没有什么吸引人的词汇或生动形象的短语要写进导语中?

⑤主题是什么?什么样的动词能最有效地吸引读者?

v 导语作用:

1、最简洁地反映出新闻要素。新闻的要点与轮廓,使读者一见即知传递何种信息;

2、最简洁地确定新闻基调。导语写出新闻的基本格调与舒展程度;

3、最精彩地激发读者阅读兴趣。导语要抓住读者,激起读者阅读欲望。

新闻导语的类型

1、叙述式

直接用叙述的方法,把新闻中最重要、最吸引人的事和思想,经过提炼、概括扼要地写出来。

2、评论式

在消息的开头就对事物发表评论,使消息事实的意义更加明确,或者把事物的结论写在开头,揭示事物的意义和目的。

3、提问式

在消息的开头,提出读者所关心的问题,然后加以解答。

4、描写式

也称见闻式、目击式或细节式。在消息中对主要事实或某一有意义的侧面、细节,作简洁朴素而又有特点的描写,以造成气氛,增添声色,引人入胜。

5、谈话式

也称“你”导语。在导语中直接把读者称呼为“你”。这类导语缩短了记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是最使人感到亲切的导语。

6、引语式

即引用一两句新闻人物重要的讲话或精当的俗语、诗歌,借以概括地表达出新闻事实或揭示主题。

7、对话式

采取对话问答形式采写的导语。

8、对比式

利用同一事物或具有可比性的事物进行两相对比。

9、感叹式

以感叹的口气直抒胸臆,引起读者的关注

(五)如何写好新闻导语

消息的开头在新闻学上称之为导语。消息开头通常是第一个自然段用简明生动的语言把新闻中最重要的最新鲜的事实提炼概括展示在开端部分吸引读者注意,这就是导语的作用。

写好导语的基本要求:

导语是消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打头阵的,而且要简明扼要,故称它是一条消息中的“寸金之地”。

那么,作为我们怎么耕耘好这块“寸金之地”呢?总结一些记者和通讯员的写作经验有三个方面:

其一,一般地说导语写作的基本要求有三点:

第一点,揭示主题,点明内容。最好是经过提炼的简洁精彩的文字表达,做到简明扼要、开门见山,同时善于运用生动形象而又朴实的语言来润色导语。表现形式上要努力创新,不落俗套,新颖别致,讲究文采。如在首届短新闻一等奖的文章《难忘的时刻》文中的导语是这样写的:此导语这样写后,不仅揭示出报道的主题,还写出了新意。由此可见,消息的导语写作既不可无病呻吟,也不宜泛泛而谈,一定要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或者是说明什么事,如此报道的观点才鲜明。

第二点,突出精华,抓住重点。导语写作要做到这一步,关键是写作时需要审慎衡量报道的事实,准确判断报道中的精华是什么,重点之处在哪里?初学消息写作的人,比较极易犯的一个毛病就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写导语的诀窍在于懂得取舍,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要作出这样正确的判断,需从报道的诸多内容中寻找出信息量最重、新鲜度最强、重要性最大等具有很大新闻价值的事实来写。

第三点,简洁扼要,不应罗嗦。由于消息写作一般只有几百字,顶多是“千字文”,导语力求简洁凝炼,反对拖泥带水。如《现场短新闻》,这里还要说明一下,关于导语写作的基本功。上述三点只是择其要者而言.并未模括全部的要求。

其二,练好导语的基本功。

实践表明,写好消息的导语,既不是一挥而就的事,更不可随心所欲去写。需要掌握好写作的基本功.写好导语要有4个功夫,这4个功夫是:

一要有提炼概括之功。由于客观事物是复杂多变的,有些新闻事实又头绪繁多,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导语写得简洁明晰,就要求记者和通讯员对报道的内容进行提炼、概括。对客观事物及其报道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揭示出深刻又有新意的见解、论点或道理。然后对报道的素材送行归纳分析,做到既抓准新闻事实中富有新意的核心,又凝炼和升华出报道的主题。如此写出的导语,方能概括报道内容的精髓及其主题思想。

二要有捕捉特点之功。导语写作要避免雷同和一般化,只有把事物的特点抓住才能出新意。

三要有添情加彩之功。导语要写得感人肺腑,有时需记者和通讯员倾注一定的感情,笔端显露出悲、喜、哀、怒之情,从而增强报道的诱惑力和感染力。请看新华社记者报道著名数学家华罗庚骨灰安葬仪式时写的导语:

安息吧,华罗庚教授,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首都各界500多名人士今天上午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为您举行骨灰安葬仪式.

低回的哀乐寄托着人们对您无限哀思.礼堂正中悬挂的您那大幅遗像显得是那样安详……

这个导语用“安息吧”三个字开头,便把记者和参加安葬仪式人们的感情一起注入了进去,突破了一般追悼会消息的老套套,增添了报道的感情色彩。

四要有挤压“水分”之功。

导语写作要千净利落,简洁明了,必须花力气砍去空话、套话、废词、废字以及泛泛之言。把这些多余的“水分”挤压出去,方可做到“言简意赅”。此外,写导语既不要罗里罗嗦,也不宜拐弯抹角。要防止出现千篇一律的套用政治性术语和口号。如有些导语开头总喜欢用,为了响应什么,为了贯彻什么,为了进一步开展什么,这种加到导语中,缺少独特的个性,缺乏鲜明性的词语、空泛的套话,应尽量不用。

其三提倡巧妙构思,努力提高导语的精粹度和诱惑力。

为了克服导语写作一般化、老一套等毛病,可以总结出下面一些构思技巧:

一选择角度。对一个新闻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去写作,可以产生不同的导语。一般地说,报道一件事或一个成就,从工作角度去写导语,容易枯燥、沉闷。要从群众角度或生活角度写导语就不同了。还举《难忘的时刻》一文P1…

二寻找反差。把客观事物对立的两方面,用简洁得当的语言表达出来,以强烈的反差吸引读者的关注。比如,报道××省山区一些荒山没有绿化的消息,导语就是如此写的: “当鸟语花香的春天到来时,记者在××省山区看到大约半数荒山却见不到新绿,”这个导语用“鸟语花香的春天,和“半数荒山不见新绿”来对比,造成鲜明的形象反差,使人产生了一种荒山不治而春天难到的紧迫感,强化了这条批评性消息的气氛一般说来,采取这种反差、对比的技巧写导语,对需要强化气氛的批评性报道写作,可以说是一个诀窍。

三设置悬念。这样的导语不是将主要新闻事实不折不扣和盘托出,而是造成一个悬念,吊读者的胃口,引人去看下文。

四运用诗词、俗语、谚语、比喻等写作,也可增强导语的形象感和生动性。比如,新华社记者写的《北京今晨大雨前出现天似黑夜的罕见现象》一条消息的导语:“今天早晨8时30分左右,北京上空鸟云密布,天黑似锅底,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马路上的汽车开着车灯缓缓行驶,市民们惊奇中有些不安.”这里引用唐代大诗人李贺《雁门太守行》中的诗句来渲染当时北京上空乌云浓重的气氛,具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概括力。有的导语中巧设比喻,同样会增添报道的吸引力。

最后再说一句,消息要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往往先在导语设计上“争奇斗妍”,这也是消息写作的一种发展趋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新闻大求真观后感200字

全文共 227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观看了《新闻大求真》这档节目。节目主要是讲了在遇到危险时,中小学生该如何应付。

看完这个节目后,我觉得安全很重要,但学会自我保护更重要。在节目中,主持人教会了我们遇到危险时自我保护的动作,让我在发生危险时采取哪种安全的姿势进行自我保护,还告诉我们有哪些危险情况,让我们以后多多注意这些情况,以免危险从我们身边降临。

啊!没想到一个不起眼的动作会对我们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以后,我一定会多多注意安全,当然也会随时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安全可真是不可小视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新闻台

全文共 354 字

+ 加入清单

在南宁市某中学,一名高中女生小雨为避免被同学欺负,在一年多时间里,给同班女生送钱和买各种物品,向男生交“保护费”,陪同学吃喝玩乐,先后累计花费约10万元。目前该女生母亲正通过法律途径为女儿讨说法。该中学负责人表示,因没有学生向校方反映情况,学校一直不知情。

一个中学生,为了基本的人身安全,向同学付出10万元的“保护费”,而且破财没有免灾,侮辱殴打不断。这个铁的事实让人瞠目结舌,匪夷所思。

校园暴力并非新现象,只是如今出现了新迹象。以往多是好勇斗狠的学生欺负良善的学生,为的是人前显能或者发泄多余精力,现在则出现了明确的敲诈钱财的目的。在此事件中,多人多次威胁殴打、敲诈勒索一个学生,这些收取保护费的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学校的保卫部门未能及时制止,而且等到“派出所通知”才察觉此事,可以说是形同虚设,严重失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关于新闻

全文共 891 字

+ 加入清单

春节将至,有不少默默无闻的人为了人民也为了祖国,仍旧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勤勤恳恳不曾回家与家人团聚。

在农历12月29日那一天,我与家人同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上的新闻联播,忽然跳出的了一则新闻瞬间抓住了我的眼球。公交司机春节在连续工作22天,为出行的人们能够快捷方便,七小时不曾喝水。这是怎么回事?我紧紧盯住屏幕,等待下文,原来是这样:今年45岁的胡学才,从2006年292路开通这条公交线路以来,就一直在这条线路上工作,今年春节七天,他每天都要跑足六趟,三个来回。正月初一,他早上上班,当日凌晨4时30分,他就来到位于汉口火车站的292路起点站发车准备,6时,他发第一班车,直至下午1时才下班,全天六趟,每趟至少耗时一个小时,由于乘客流量大,他与其它司机一样,为了节省时间,确保乘客随到随走工作七小时,连一口水也没有喝,只是为了不上厕所。

春节是中国人合家团圆的喜庆节日,节前又是人们一年中似乎忙碌的日子。在忙碌的人群中,人们是为自己一家人团聚或办年货而奔波,而有一部分的人是为了让大家过一个欢乐吉祥的春节而辛苦工作,就如同45岁的胡学才一样兢兢业业。有了这些人无私的奉献,才有了一个小家的团圆,才成就了一个国家的繁荣与富强,有了那些交通警察的存在,使回家的路不再堵塞,有了那些航班飞行员的存在,使回家的路速度变得极快;有了那些环卫工人的存在,使得回家的路变得干净、通畅……试问一下,若是没有这些人默默无闻的辛劳,在大年将至时依旧不去与家人团聚,把这个回家的机会让给人们,那又是怎样的一种情景呢?正如工作在292路的司机胡学才那样,要是他不那么勤勤恳恳、爱岗敬业,那么,出行的人们会是那么便捷安全方便吗?我知道,为人们过好春节的人何止千千万万,全社会几乎所有的力量都动员起来了,在为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进行准备。在“拜年”声响起时,我特别想对那些为我们过好春节而辛劳忙碌的劳动者都道一声谢谢。因为有了他们,我们的春节才显得充满爱的包容和德的厚实。

世界是千变万化的,人生是酸甜苦辣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这一切,都因为有了爱,有了心系他人的爱,爱就像一对翅膀,承载着梦想高飞,这就是爱的奉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617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观看了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深深地体会到了“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这一句话的含义。

《新闻大求真》为我们讲述:我国每年意外伤害而死亡的儿童有近五万名,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死亡的首要死因。看着因溺水发生惨剧后的死者家人,他们是多么崩溃、无奈,每天都以泪洗面,难过、心痛、自责、后悔充斥着他们的心。他们又是多么可怜,失去了自己所爱的家人。班会还向我们介绍了:自救方法、游泳所要严格遵守的“四不”、发生溺水事件的客观及主观原因、如何预防游泳时所发生的意外、如何救助溺水者、如何开展急救等。班会还推唱了《预防溺水歌》。最后班会以倡议书的形式点明: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还是对他人、学校负责,更是对家人负责。我们的一言一语、所作所为,无不牵动着家人的心。

看了之后我深深地体会到“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这一句话。看到每年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儿童数量多达五万,我不禁失色,但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的主观与客观地离去,这对家人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我们可曾想过,当家人看到我们的尸体时,他们会是怎样的?在我读小学时,我的两位同学分别以客观、主观的溺水死亡离开了我们,他们的父母每天以泪洗面,哭号着。并且他们都是独生子,这又给父母带来了更大的打击。只要我们把“安全”谨记在心,就可以更好地避免这一令人心痛的画面。游泳固然好,但忽略了安全,那就相当与“自杀”。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你我做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764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傍晚6点,我打开电视,换到湖南卫视台,看新闻大求真。

首先看到的是穿红色衣服的两个大姐姐和穿蓝衣服的大姐姐。主持人和颜悦色地说:“既然你们穿着两种不同颜色的衣服,那就分两组实验,你们自己想一种办法保护气球,不让气球爆炸”。蓝队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是:双手抱臂。红队也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双手贴在固定的物体上支撑。过了一会儿,主持人说:“开始啦!小朋友们,你们有秩序的排好队,一起去挤那些大姐姐。”被小朋友挤的姐姐拼命用手支撑着,防止气球爆炸。就在这时,“澎”的一声,红队的气球被挤爆了!当时场面鸦雀无声,大家都很惊讶。一会儿场面一片混乱,这个现象怎么办呢?主持人请来了专家,专家解释说:“双手抱臂可以保护胸,保持呼吸良好,但是胸被保护住了头怎么办呢?”于是,专家教了一种方法:当人流量很多摔倒在地时,双手抱头,膝盖弯曲,让胸和头都受到保护。

节目后面播放了鲁皮皮在一年中发生了哪些危害?比如说:过马路时被自己爸爸的车撞倒了、不小心口哨卡到喉咙里了、烧鸡翅时把冰冻鸡翅直接放到油锅里炸,油溅起来烫伤了、不小心从二楼摔下来了。就让我来说一种吧!鲁皮皮有个弟弟叫鲁豆豆,一天他们在捉迷藏,鲁皮皮找不到鲁豆豆了,鲁皮皮很着急,突然往下看一个转身,不小心从二楼摔下来了,嘴角流血了,骨折了。

看来这些新闻案例后,我觉得:以后我们要做好安全措施,不要随意把东西塞在嘴里含着,以免误吞。有一首童谣告诉我们过马路也要注意安全: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左右看,有车时,及时停。不要趴在栏杆或玻璃上。以后如遇到危险,在人流量多的地方如果摔跤了,请勿着急:1、做好防范措施,避免被踩踏;2、如果旁边有固定的物体,可以借助物体保持人体平衡;3、如果摔倒时可以大声喊叫请勿靠近;4、如果被人拥挤时,可以大声喊叫让人散开,避免摔跤。

大家请记住:安全第一,做好防范。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观“新闻大求真”有感

全文共 559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观看了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的“鲁贝贝奇遇记”,里面情节给我的感触十分深刻。

鲁贝贝是个命运多舛的孩子,在他身上总会发生许多意外,比如穿马路被车撞,接着误吞异物,后来还被热油烫伤了脸,甚至坠了楼。最让我印象生刻莫过于吞异物的那件事了,那天鲁贝贝正在指挥行人过马路,忽然遇到了王叔叔,两人开始谈话。在不经意中,鲁贝贝把口哨放进嘴中,导致误食。

每个人都是家庭的一员,但是,每年因为意外而夺取生命的,足足有成千上万人。这种悲痛,这种伤感,是我们常人所华北地区理解的。每一刻,世上就会有无数生命因意外送进了医院,对他们,作为常人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祈祷罢了,只有叹气罢了。

生活中无时无刻在发生意外,有些人为此失去了性命,有些人却应为用对了方法活了下来。面对误吞异物,我们一定要冷静,如果误吞了钱币、珠子、纽扣、小石子、假牙等小而圆并且光滑的物体,一般均能通过肠道排出。可多吃些韭菜、芹菜之类的高纤维蔬菜,促进其排出。如吞咽了尖锐和直棱的物体,例如小发卡、骨头、开式别针等,则很危险,但决不可惊慌失措,而应速去医院,由医生用特殊器械取出异物。如误吞异物后出现腹痛、呕吐暗红色血或黑便,应及时行X线检查,并作相应处理。

同学们,在生活中,我们应当学习各种急救措施、应急方法,使我们能够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保护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