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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复工后多久可辞工(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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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的产假规定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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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1992年3月30日浙教人函字(92)第01号函悉。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可否延长寒暑假时间的问题,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989)1号文件精神和劳动部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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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单位陪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3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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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

本人妻子分娩在即,生育年龄为28周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晚育,且为计划内合法生育,男方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看护假。为了便于照顾妻子和孩子,现特申请休生育陪护假,自XXX年5月22日到XXX年6月10日共计15个工作日(中间去除周末节假日),请领导体谅批准。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

比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各地男人陪产假规定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 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

l 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 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2月23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2]

l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第一胎双胎的话,男方没有护理假。

l 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l 重庆:护理假15天,《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l 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l 江苏省:晚育护理假15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3月30日第三次修正版 )第四章规定: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3]

l 湖南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护理假15天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 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l 河南 晚育护理假30天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l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l 陕西 晚育护理假10天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l 山西 晚育护理假15天第五章优待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l 山东 晚育护理假7天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l 辽宁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护理假15天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l 湖北 晚育护理假10天第三十一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l 安徽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护理假10天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八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l 四川 晚育护理假10天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三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l 江西 晚育护理假15天第四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l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3月24日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变更后,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延长婚假”的规定,更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嫁外,增加假期7天”。这使得婚假的总体天数也没有改变。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并且,增加配偶陪产假;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对于再婚夫妻,规定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决定》规定,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未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未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4]

各地的陪产假都有不同的规定,而且各地区中各单位的陪产假也有不同,这要看你们单位的具体约定了。国家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29省份已明确陪产假期限 最短为7天最长有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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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职工婚假,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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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请假条

一、尊敬的领导:

由于婚期已近,我和未婚妻的结婚吉日择于20XX年X月X日(农历 正月初六),现特向领导请假,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期间需准备结婚事宜,望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二、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_______可享受____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20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半年内休完共计____天。

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年X月X日

产假请假条范文

一、公司员工产假请假条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二、教师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期间生产,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请假人:

时间:X年X月X日

校方(校长)意见:

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三、晚婚晚育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0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本人已符合国家晚婚晚育规定,特申请产假四个月,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请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敬礼!

请假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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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产假请假条格式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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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

请假条上方的中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注明请假条三个字,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也可以将产假两个字加上,注明产假请假条也是可以的。

2、向谁请假

3、正文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请假条,正文都是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很多请假人最不会写的部分。产假请假条格式产假请假条格式。第二步写完称呼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请假条的正文内容。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一般为90天,但也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可以参照注意事项。产假请假条的正文应该写明预产期和具体的请假日期,譬如本人是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假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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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产假请假条范文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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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产假请假条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2、教师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期间生产,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请假人:

时间:X年X月X日

校方(校长)意见:

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3、晚婚晚育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0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本人已符合国家晚婚晚育规定,特申请产假四个月,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请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敬礼!

请假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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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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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

根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共计173天

申请人: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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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对于最新产假的工资待遇为

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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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胎假的工资按照病假待遇发放。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放。(孕7月以上,如果单位批准,可以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3、产假的生育津贴规定为: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即员工以往的实发工资和生育津贴比较,哪个高就领取哪个。如果实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员工领取工资,生育津贴归企业。如果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4、哺育假的工资发放:产后六个半月的工资按原工资的八成发放,再延长的假期按七成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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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陪产假——增加5到15天不等广西陪产假达25天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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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出台或者正在酝酿新计生条例的地区中,男性的陪产假、护理假奖励也都做出了相应调整。

例如,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明确,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广西则将陪产假天数从原本的10天增加至25天,成为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省份中陪产假最多的。

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方面,现行的计生条例中并没有单独明确配偶陪产假,但是此次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也强调,除增加产假30天外,配偶也将享受陪产假15天。

此外,山东、吉林两地也拟给予或增加男方护理假奖励。其中吉林省拟将男方的护理假由7天增加至15天。山东省也拟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同时其修正案草案中还强调,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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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育奖励假取代晚育假一孩二孩产假均128天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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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改将晚育假变更为生育奖励假,增加了配偶陪产假,并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需要延长假期的女职工再给予一定期限的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在就此次计生条例修改做情况说明时表示,之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本市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根据新的计生政策,计生条例修改后,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其配偶享受15天陪产假,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新增了配偶的陪产假,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假。

此外,此次修改还增加了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女职工可以在128天的产假及生育奖励假之后,再申请1至3个月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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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觉得产假有些短,想延遭婉拒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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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尽管有想再生一个的愿望强烈,李女士却有些忐忑。“我们单位一个单独妈妈,明年4月份预产期,但产假就那么长,就想和领导商量着能不能多休半年,因为她怀的是双胞胎。我们领导说:你好不容易到了这个位置,咱们单位一个萝卜一个坑,你想放弃?再说了,你要延长产假,她们后面都要求延长,咱们工作怎么开展?”

李女士和那位单独妈妈都是单位不同科室的“小头目”,手底下带着3-4个人,“看样子如果想多休产假,就要放弃目前的位置了。”李女士说,她总觉得产假有点短,可如果养家糊口的担子放在一个人身上,压力也太大了,毕竟都是工薪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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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产假请假条的格式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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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着职位被架空的危险,准备好向上级写请假条,在关键细节上当然不能出错。最基本的就是产假请假条的格式,究竟写产假请假条的格式是怎样的,开头怎么写,结尾怎么写呢?

产假请假条的格式就是一般请假条的格式,但是由于是产假,所以请假条最后附上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和国家规定的产假假期条件即可。以下为一片范文格式,仅供参考。

尊敬的XXX领导,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产假为98天,(如果符合晚婚晚育规定的话,说明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多30天假期)共计98天假期,时间为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特此请假,恳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年XX月XX日

附件: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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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定产假期限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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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但是产假请假条怎么写呢?有没有产假请假条范文呢? 产假请假条 产假请假条范文xx(单位)办公室: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特此请假,恳望批准!xx(单位)xx(部门)xx(姓名)年 月 日另附:法定产假期限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

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产假请假条 产假请假条范文

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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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延长二胎产假提高二孩生育意愿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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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是最早执行单独二孩政策的省份之一,在今年的浙江省“两会”上,“要不要放开普遍二孩”引发浙江省人大代表的观点交锋:有代表建议可以先在小范围内做试点,而且可以将二胎中的一部分费用纳入医保;有代表建议出于医护资源紧张的考虑,政策要多多斟酌。

上海两会上,上海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朱鸣坦言从二孩的生育意愿到生育行动之路上存在家庭难以逾越的障碍,呈现出不想生、不愿生、不敢生的状况,并建议完善生育福利制度,女性产假延长至4-6个月,适当延长男性护理假,同时通过经济杠杆鼓励用人单位雇佣女性,推进社区幼托机构,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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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重磅消息重庆产假可休一整年!

全文共 2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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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省的计生条例的出台,重庆近日也出台了相关的方案,拟定产假休一整年。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并于2016年元旦起实行。随着计生法的修改,今年初各省份也相继开始修改地方计生条例。包括去年全国人大表决前率先修改条例的广东省在内,现共有25个省(市区)已完成对本省(市区)条例的修改,其中吉林、重庆等10个省份,都是在本周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对新版计生条例的修改。

已经修改了条例的这些省(市区)普遍取消了晚婚假,致使婚假呈现两极分化形势。而以生育奖励假取代原来的晚育假,使生育假得以保障。

山西甘肃可享超长婚假

此前计生法中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一规定在各地新计生条例中也得到体现。所有新修改了条例的省份,都取消了原本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予以晚婚假奖励的规定。

配合晚婚假的取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调整措施,使各省市区婚假呈现两种不同的态势。南都记者梳理,目前已经完成修改的25个省份中,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的30天。

其中天津、安徽、浙江、四川等11个省份直接取消7—20天不等的晚婚假,只保留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婚假可谓“大幅缩水”。而北京、上海、辽宁、福建12个省市区虽然取消了晚婚假奖励,但相对延长了婚假时间。也就是说,无论晚婚与否,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10天至30天不等的“加长版”婚假。

山西和甘肃的婚假最长,两地将原先的“3+30”天婚假统一调整为30天,也就是说接下来这两个省所有新婚夫妻都可以享受一个月的“超长”婚假。

增加“生育奖励假期”

除了婚假外,各地在计生条例的修改中,对女性产假及男性的陪产、护理假也作出一定调整。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按照98天计算。此前,各地执行的产假方案大多是“国家规定假期+晚育假”的方案。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法规修改中,各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期”。各省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30天至90天不等的生育奖励假期,也就是说,各省份产妇可享受的实际产假为128天至188天不等。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可休产假最长的省份是重庆。重庆市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北京仅次之。据北京市新版计生条例中,除了规定128天产假之外,还明确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1个月至3个月假期,算下来,最长可休218天。

在配偶陪产假方面,天津、山东规定配偶陪产假为7天;上海、安徽规定配偶陪产假为10天,同时安徽规定,处于异地的夫妻,男方陪产假可延长10天;另外北京、山西、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的配偶陪产假为15天;广西、宁夏的配偶陪产假为25天,甘肃的配偶产假为20天,但异地的夫妻也可将男方陪产假延长至25天;云南的陪产假最长达30天。

在各地新修改的条例中,对女性休产假及男性陪产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

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规定在各地新计生条例中也得到体现。所有新修改了条例的省份,都取消了原本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予以晚婚假奖励的规定。配合晚婚假的取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调整措施,使各省市区婚假呈现两种不同的态势。南都记者梳理,目前已经完成修改的25个省份中,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的30天。其中天津、安徽、浙江、四川等11个省份直接取消7—20天不等的晚婚假,只保留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婚假可谓“大幅缩水”。

而北京、上海、辽宁、福建12个省市区虽然取消了晚婚假奖励,但相对延长了婚假时间。也就是说,无论晚婚与否,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10天至30天不等的“加长版”婚假。山西和甘肃的婚假最长,两地将原先的“3+30”天婚假统一调整为30天,也就是说接下来这两个省所有新婚夫妻都可以享受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增加“生育奖励假期”除了婚假外,各地在计生条例的修改中,对女性产假及男性的陪产、护理假也作出一定调整。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按照98天计算。此前,各地执行的产假方案大多是“国家规定假期+晚育假”的方案。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法规修改中,各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期”。各省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30天至90天不等的生育奖励假期,也就是说,各省份产妇可享受的实际产假为128天至188天不等。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可休产假最长的省份是重庆。

重庆市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北京仅次之。据北京市新版计生条例中,除了规定128天产假之外,还明确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1个月至3个月假期,算下来,最长可休218天。在配偶陪产假方面,天津、山东规定配偶陪产假为7天;上海、安徽规定配偶陪产假为10天,同时安徽规定,处于异地的夫妻,男方陪产假可延长10天;另外北京、山西、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的配偶陪产假为15天;广西、宁夏的配偶陪产假为25天,甘肃的配偶产假为20天,但异地的夫妻也可将男方陪产假延长至25天;云南的陪产假最长达30天。在各地新修改的条例中,对女性休产假及男性陪产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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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第二十九条产假、哺乳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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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员工正常生育,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增加15 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 天,难产(剖腹产)增加 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享受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享受产假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产,享受产假45天。

3、配偶正常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男员工享受看护假 10天。

4、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5、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期期间,发放其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年功津贴、生活补贴,绩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和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员工产假的其他待遇,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6、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上述假期。

第三十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或者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的,可请事假。当月事假累计在10个工作日以内,当月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当月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0个工作日,当月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事假期间年功津贴和生活补贴照常发放。

第三十一条 病假

一、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享受的医疗期。

二、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病假假期。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四、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1、医疗期在一个月及以内的,发放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年功津贴、生活补贴,绩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和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期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下列标准发放: 第四章 休假管理

第三十二条 员工请休假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

第三十三条 除年休假、探亲假、丧假外,其他休假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方可享受假期。 第三十四条 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其中本部部门副职(分公司二级部门副职)及以下岗位员工请假的,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2、本部部门正职及分公司总经理(书记)请假的直接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分公司部门正职及以上岗位员工请假的直接交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3、请事假三天及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的,需经公司(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事假须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4、一般情况下员工应按年休假计划休年休假,并在计划规定休假开始日期前一周提出休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

5、请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及探亲假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

6、员工请病假需凭区一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员工因公外出或休假期间在异地患病的,也须凭当地区一级以上医院证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不能够提前请假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口头申请,并在十天内由其本人或其委托人完善请假手续。 7、员工休假完毕后,上班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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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重庆婚假拟增5天,产假拟增30天男方陪护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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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二胎之后,大家的婚假以及产假都有所减少,很多省市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重庆拟调婚假产假的相关消息。

3月2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汇报,修订草案对一些热点、焦点做了修改和完善。

修订草案删去了有关“增加晚婚假十个工作日”的规定,同时对婚假做出新规定,明确“在我市登记结婚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说,婚假是依法结婚夫妻的一种福利,如果不修改婚假规定,会造成我市婚假依据仅是16年前规定的5天,大幅降低了职工的婚假福利待遇。这次条例对婚假作出明确规定,既可以保持我市实际婚假政策的连续性,也使依法结婚夫妻享受婚假于法有据。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同时,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相关知识:

最新产假规定

2012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我国原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可以请产前假或保胎假,由医院出具证明,按照病假发放薪资。)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其次是广西,延长了50天。9地规定中产假延长时间最少的也有30天,如,广东、湖北、天津、浙江等。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广西陪产假由以前晚育才享有的10天增加至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均有25天假。宁夏也明确,给予产妇配偶25天护理假。除这两地外,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安徽则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0日,但若夫妻双方是异地生活有20日假期。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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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省份婚假晚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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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 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 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 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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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婚假产假国家规定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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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产假是许多人会经历的事情。那么关于婚假、产假的放假时间是多少呢,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从最新的各地计生条例显示,这16个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2016年婚假多少天?

从2016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时间表中获知,2016年婚假普遍是3天,只是个别地区增加婚假天数,例如:北京10天、上海10天、福建15天、山西30天、辽宁10天、青海15天等,其中山西2016年婚假30天最长。

2、2016年产假多少天?

从2016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时间表中数据显示,2016年产假在128天到158天不等。其中,福建产假180天有可能最长。

3、2016年陪产假/护理假多少天?

从2016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时间表中获知,2016年陪产假都延长了,普遍在15天。其中广西和宁夏陪产假25天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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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教师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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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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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假期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时间:90天+30天(晚育)+15天(剖腹产)+30天(寒假顺延)≈5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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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拟增7天婚假产假最长7个月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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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5年12月21日实行新的规定后,各地的晚婚假都被取消,但是有些省市也新出了适合本地的相关放假规定。

北京拟规定新婚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女职工生育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并新增配偶的陪产假。

这是记者24日从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上获悉的。当天会议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婚假有望休10天

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介绍,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北京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他介绍,此次国家法律修改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的规定,加之,婚假的长短本不是计划生育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

据悉,在参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草案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的规定。

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刘振刚介绍,之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但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删除了晚育和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假,要求给予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故草案规定,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新增了配偶的陪产假,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假。

“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刘振刚说,在考虑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的负担能力,并为了与现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续性,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他说,主要考虑是,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空间。

再婚家庭婚前有2孩 婚后或可再生

再生育政策也将进行调整。再生育,是指一对夫妻(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已经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又生育的。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内部指导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草案细化了再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再婚夫妻生育和子女病残生育两大情形。

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独生子女夫妇达一定年龄 或可领1000元

根据草案,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除(三)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是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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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两分钟有多久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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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作文课上,朱老师让我们玩一个叫两分钟有多久的游戏。

刚开始老师叫我们在本子上写出“我们的教室”,一直写到老师喊“停”为止。老师看着表,就突然喊“开始!”我们迅雷般的拿起钢笔开始写。这时教室一点响声都没有,掉根针都能听到,直到老师喊“停!”我们才放下钢笔。我觉得刚才的两分钟太慢了。

第二轮就是“木头人”游戏,规则也是等老师说开始的时候,我们就不能动,要是动一下,就该下场。开始了,我们摆的姿势各种各样,有的同学是盗版阿弥陀佛,有的同学是两眼发直,两个指头指着头,非常搞笑。还有的……这次的两分钟比第一轮还慢。

第三轮是“自由活动”,没有规则,只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只有两分钟。老师喊“开始!”我就拿起我的晶码游戏机玩了起来。正当我玩的非常投入的时候,老师突然喊“停!”这次的两分钟过的好快。玩的时候时间过的好快。

通过三次“两分钟有多久”的游戏,我明白了,今后一定要珍惜时间,要把握时间,要把时间用到该用的地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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