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春水》读后感心得经典20篇
《最美逆行者》电视剧开播了。对于突如其来疫情,一位位白战士见“疫”勇为,夜以继日的投身战“疫”一线,我们虽然看不见他们可爱可敬的脸庞,但我们知道这个春天里风景的最美之处,是敢于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的真英雄。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4电视剧《最美逆行者》观后感,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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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作文
1000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44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中外名人故事》的书,里面都是关于许多伟大人物的生平事迹,在这些名人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米老鼠之父”迪斯尼的故事。
1901年12月5日,活尔特·迪斯尼出生在一个普通市民的家庭,在他5岁时,他们家搬到了一个农场,迪斯尼特别喜欢农场里的小动物们,除了照顾这些动物们,迪斯尼经常做的就是画画,后来,迪斯尼长大了,这个年轻的画家,除了理想其他的一无所有,后来,他费尽周折的找到了一份工作:替教堂作画,可是工资很低,他无力租用画室,便做了一间废旧车库作为住处和画室,有一次,他在车库里看见了一只老鼠,第一次看见老鼠,老鼠跑了,但是后来,那只老鼠一次又一次的出现,甚至在白天也大摇大摆的出现,它在地板上做着各种的杂技,迪斯尼从来没有伤害过它,后来,迪斯尼经人介绍去好莱坞制作一部以动物为主的卡通片,可是他赔的身无分文,并且再度失业,有一天晚上,他想起了那只老鼠,于是他从床上爬起来,拉开打,画出来老鼠的轮廓,米老鼠就这样诞生了。从这片故事中,我感觉我们要乐观的去面对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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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350字心得
全文共 517 字
+ 加入清单这本书的作者和主人公都是她___海伦。凯勒。在他刚出生时有一双但眼睛和一对可爱的耳朵,但在他刚刚十九个月时不幸发生了。她高烧不退 ,家里人都十分着急,但奇迹发生了,忽然有一天,他的烧退了,不过,他失去了听力和视力。这是多么沉重的打击啊,何况是一个刚刚十九个的小婴儿。从此,她总是无理取闹,喜欢搞恶作剧,令人讨厌。但有一天,一个叫莎莉文的老师来了,他很有耐心,教海伦学会服从,学会拼单词。莎莉文老师越教越多,海伦学会的单词也越来越多,最后,竟然能写出一篇文章了!从此海伦喜欢上了写文章,经过不懈努力,她成为了美国著名的作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科利夫女子学院,她一生写了14部著作,其中,《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最为著名。
其实,像他这样拥有坚定的信念的人还有很多,例如贝多芬,他是着名的音乐家,可谁知道,他与海伦。凯勒有着同样的命运。在他26岁时,出现了耳鸣症状,30岁时耳朵就聋了,但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音乐之路,坚持创作曲子。终于在一次演奏会上,他亲自指挥乐队演奏自己的《第七交响曲》,博得观众一致好评。
而我,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了困难,只会退缩或找被别帮忙 ,不会自己去克服,读了他们的故事后,我决定以后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前
篇2:《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心得通用
全文共 932 字
+ 加入清单上级命令,绝对的服从;送信过程,毫无杂念地践行责任。这是安德鲁?罗文历经艰难、不惧危险、使命必达,把信送到加西亚手中的重要原因,但这一切的源头首先来自罗文的上级情报局局长阿瑟?瓦格纳对罗文的完全信任,一种不容置疑的信任铺就了他成为送信给加西亚的人。
《致加西亚的信》算不上是一个生动的故事,全篇情节简短,掩卷而思,其受欢迎的程度或许正是恰如其分地反映了占社会职场的主流意识形态――服从、敬业、忠诚、尽责、勤奋、勇敢、成功......当然,这是对于下级、对于职工;对于单位、对于上级,那应该是信任、尊重、善待、包容。奋进新时代,我们是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送信人”?是不是一个合格的“送信人”呢?
潜心笃志
“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罗文能够成功把信送到加西亚面前,首要的力量来自于他绝对忠诚的心和人格。书中所言“一盎司忠诚等于一磅智慧”,罗文送信成功,支撑他的力量是发自内心深处,那就是他不为所动的坚强信念。作为职场之人的我们,给事业一个承诺就是我们潜心笃志
菲言厚行
“君子讷于言敏于行”。嘴上功夫少一点,每天多做一点。罗文接到送信任务后,并没有问诸如“如何将信送给加西亚将军”、“加西亚在哪儿”等问题,而是转身毅然奔赴送信之路,不去思索路途有多凶险,一路伴随他的只有全心全意完成任务的强烈责任感和高效执行力。菲言厚行
胼手胝足
“脚上有土、心中有谱”。踏实肯干不仅是工作的需要,更是生活的需要。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变化可谓是一日千里,每天可能要面对层出不穷的问题和矛盾、经受各种严峻的身心和实际挑战,但是热爱生活的我们依然要做一个把“信”送到“加西亚”手中的人,做到胼手胝足
我们每一个人手里也都握着一封“信”,一封来自于家庭的“信”,认清对家庭的责任;来自信念的“信”,劝诫自己对信念的执着;来自未来的“信”,提醒坚持对未来的追求。
在工作中,每个人都可以是“罗文式”人物,只要像热爱生活一样热爱工作,那必将是幸福的“送信人”、快乐的工作人。只要有“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呼下”的态度,哪怕面临千山万水,终将成为令人敬重的合格“送信人”。
真诚呼吁每一位“送信人”在工作和生活中不畏艰险、锲而不舍、忠诚高效,正确地“送”正确的“信”,唯有此,人生、未来皆可期!
篇3:艾青诗选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45 字
+ 加入清单他慢慢地,描绘出无光的子夜;又慢慢地,点缀以满天星斗。他就是“吹芦笛的诗人”——艾青,他用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做颜料,创作在画布——《艾青诗选》上。
《艾青诗选》是土地的赞歌。在《我爱这土地》中,艾青写下了脍炙人口的名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们每个人都因土地而生,为土地所养。当土地面临危难的时候,艾青就把那些义无反顾地热爱、歌颂、保卫土地的人们写成诗里的那只鸟:它们竭尽全力为土地而歌唱,为土地而呜咽,为土地而死亡,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这首诗虽然简短,但每一个字都仿佛是作者眼里滴落的泪水,令人感受到他对土地深沉的爱。
《艾青诗选》是反对帝国主义的利刃。在《马赛》中,艾青用愤恨的笔触讽刺外表富丽堂皇,内心贪婪可怕的城市马赛。他将车辆比作醉汉和村妇,将太阳比作中了酒毒的眼,将烟囱比作屈服于资本的女子,将煤烟比作弃妇之披发,将装货的麻袋比作灰色的痰,将大邮轮比作最堂皇的绑匪……按我的理解,当时法国等帝国主义列强虽然有着发达的技术和美好的生活,但这一切都是他们从像中国一样衰弱的国家中掠夺过去的。他们摄取的每一份养料,都是普通老百姓的血泪。艾青爱那风情万种的法国,但更爱水深火热的故乡。这也许就是他煅造这把利刃的原因吧!
《艾青诗选》是斗争的号角。在《九百个》中,艾青循序渐进地刻画了秦末九百个赴渔阳的边防军斗争意识的觉醒。“渔阳,快到了吧?”“我们没有幸福,我们都是奴隶!”“我们不走了吧!雨,你任性地打吧!”“我是陈胜,你是吴广!”“拥护陈胜!拥护吴广!”“反对到渔阳!打倒秦皇!”……这首斗争的史诗令我十分感动,尤其是“我们不走了吧!”这句诗,让我特别地感受到大泽乡起义的无奈和悲凉。这也令人不禁想到近代中华民族反对压迫、不懈抗争的无奈和悲凉!诗歌《梦》中的最后一句话也令我感触颇深:我们应该有一个钢盔,每个人应该戴上自己的钢盔。的确,当一个民族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时,每个人都应该戴上保家卫国的钢盔,随时准备用生命捍卫祖国。同样,当一个人遇到困难时,也应该戴上勇敢的坚强的钢盔,让他在自己将要遭受重创而倒下的时候保护自己、支持自己!在《艾青诗选》中,我最喜欢的是《煤的对话》这首诗。煤住在深山里,岩石里;年纪比山大,比岩石大,却沉默了万年。当有人问它:“你已死在过深的怨愤里了吗?”煤回答说:“死?不,不,我还活着——请给我以火,给我以火!”这很容易让人想起拿破仑的一个比喻:中国是一头沉睡的狮子,当这头睡狮醒来时,世界都会为之发抖。只不过,艾青的诗句相比拿破仑的话更强有力,更充满希望,更令人振奋!其实,《艾青诗选》中的许多诗篇都是一声声斗争的号角,它们不会过时,因为在当今世界,许多场有硝烟或没有硝烟的战争正在进行,有的将要进行,仍会有人需要斗争的勇气!这声号角能让人喊出:“打倒秦王”的怒吼!能让人戴上自己的坚如磐石的钢盔!能让人内心燃起希望的熊熊烈火!相信光明的人一定会给世界带来光明!就像《九百个》中说的:人们应该祝福他们胜利,因为他们才是大地真正的主人!
“民族的吹号者”艾青留给人们的不仅是一首首赞歌、一把把利刃、一声声号角,更是无穷的感动和无尽的勇气。《艾青诗选》或许不会成为永远的艺术典范,但它会成为永远的民族史诗,激励人们不断前行!
篇4: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40 字
+ 加入清单《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篇5:疫情防控心得感悟优秀诗歌
全文共 225 字
+ 加入清单旗帜飘扬
举起的旗帜
是一种力量
旗帜飘扬
有旗帜的地方
就有阵地
有旗帜的地方
就有战士
真正的旗帜
是爱
真正的旗帜
打开了信心
让旗帜
飘扬春天的明媚
让旗帜
让爱
爱
是最大的旗帜
旗帜,有自己的标杆
向着标杆奔跑
就是战斗
就是战士
出征的战士
你们是最可爱
出征的战士
你们是勇士
战斗的岗位上
你们是奉献
你们战胜了恐惧
人们看到你们
就看到了希望
战士啊
把平安的福音
带给病人
战士啊
把平安的福音
带给千家万户
那把战胜死亡的好消息
带给人们的
就是佳美的脚踪
把阳光带到了黑暗中
篇6: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0 字
+ 加入清单《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文学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无论是乳臭未干的孩童还是风烛残年的老者,只要你提及《三国演义》,他们都能与你乐道几句。相比《三国演义》,它的“老祖宗”——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也是毫不逊色。这个国庆假,《三国演义》读过不谈,恶补了一下《三国志》,那么,就分享一下我对两部宏伟巨著的小看法和小感触吧。
两者,一为正史,一为野史,或者是小说更加恰当。这很大程度决定了两者的不同,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成功的人物形象支撑。正史写给当朝统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的是在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尽量还原历史原貌。
既然这样,那陈寿和罗贯中笔下的同一段历史,肯定会碰撞出不少火花。举几个让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吧。在众所周知的《温酒斩华雄》中,关羽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高超武艺,在群雄中脱颖而出。正史却记载,华雄是死于孙坚的古锭刀下。当身边有些人还以为阿斗是孙尚香所生的时候,《三国志》却只是“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一笔带过。黄巾军起义首领张角,演义中说他乃是个“不第秀才”,然而当时还未有科举制,汉朝还是用“举孝廉”选拔官员,科举是隋文帝之后的事,三国时,哪来秀才之说?要说演义中刘关张一同作战,最经典的桥段非《三英战吕布》莫属了吧,结果《三国志》一翻,妈耶,虎牢关一战,吕布也是败给了孙坚!可怜了我的江东之主呀,功劳全算在了刘关张头上去了。这也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罗贯中神话了刘关张一波人,丑化了我们的“奸雄”曹丞相,于是小说善恶两派全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我们同样人才济济的江东,就只能沦落到打酱油的尴尬境地了。
刘关张赵马黄诸葛的神化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即使他们可能不那么真实,但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历的人物了,而更是伟大的艺术形象,当然,这都没什么。但是,在这里我得为被丑化的曹丞相“美言几句”。这位世人皆知的大奸雄,在演义中是名奸诈多疑的角色。让他成为奸雄的,有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大“功劳”。演义中记载,曹操欲刺董卓未遂,于是四下逃命,逃命过程中,借宿在父亲结义兄弟吕伯奢家,夜里听到磨刀声,疑心人要杀他,便屠了别人一家。“却见缚一猪欲杀”,原来是要款待他,便继续奔逃。路上偶遇“手携果菜而来”的伯奢,曹操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怕伯奢知道后带人追杀,“知而顾杀”。陈宫问其何故,曹操便留下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三国志》中不曾记载,它的出处是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具体有三个版本,《魏书》说,伯奢儿子要打劫曹操,曹操被迫杀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曹操怀疑人家要他命,便杀了他们。《孙盛杂记》中说是曹操听到人家“食器”声,以为人家要杀他,杀了人全家,“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显然罗贯中选择了《孙盛杂记》的说法,但他改编的有些不那么真实,说磨刀就算了,还说是杀猪,难道,曹操能听到微小的磨刀声,却听不到撕心裂肺的猪叫么?就算曹操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依然要说,首先曹操是凄怆地说的,只代表当时就事论事,而不是他的人生观,更没有说是“天下人”。其次,这句话,我觉得有两种意思,宁可以译为“宁可”,但也不是不能翻译成“难道”,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时“毋”也有“不能”和“没有”两种意思,那么就是说这句话,也可以翻译成“难道只要我负了他人,就没有别人负我的地方吗?”裴松之是公元372年出生的,是南朝人,当时没有标点,我这么翻译也不能算错。
如果说曹操还有什么黑历史的话,那就是大军屠城徐州了。演义中说陶谦手下投降的黄巾军又惹事,杀了曹操父亲夺了其家产,落草为寇,然后曹操蛮不讲理屠了徐州。而《三国志》中则是直截了当的说杀他父亲的人正是陶谦,虽然手法还是很极端,但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毛主席,也非常欣赏、推崇曹操,主张坚决为曹操翻案。1918他还曾特地前去许昌瞻仰魏都遗迹,并与罗章龙合作一首《过魏都》。在他的《沁园春雪》中也可以看出,他认为,无论是秦王汉武,唐高宋祖或是成吉思汗都缺乏文采,然而曹操不仅是颇有军事才能,还能称得上一位伟大的诗人。历代皇帝能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能和曹操相提并论的只有李煜了,但高晓松却说:“光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的话,李煜都不配给他提鞋,两只手都提不起一只。”
其实,对于三国,还有很多可说的,但由于篇幅原因,我选择了这个性格复杂,后人颇多争议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人物——曹操。一孔之见,翘盼高论!
篇7:《百年孤独》读后感心得感想
全文共 1497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次读《百年孤独》,还是16年,没有看明白。在那时的读后感里就有了对马尔克斯和《百年孤独》的差评。再读一次时,才发现自己真是年少轻狂,有眼不识泰山。
又一次捧起这本书,读起来觉得是不一样的。自己尝试着画人物关系图,不再纠结于书中重复命名带来的苦恼。故事甚是好看,脉络其实挺清晰的,前后都有铺垫。人物是活生生的,现实中掺杂着神奇的预言,一切都显得合情合理。
虽然书中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但男人们事实上只有两类:
“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
而女人们重名的较少,写得就各有特点了。有勤劳能干的老祖母乌尔苏拉,活到了第六代孙辈的时代,像《红楼梦》中的贾母,她们两人的死都宣告着家族的没落;
有第二代人的共同“情人”庇拉尔特尔内拉,后代子孙没有名分的祖母,也活了一百多岁,会卜点卦,见证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
还有因妒生恨、终生未嫁的阿玛兰妲,喜欢吸手指和吃土的丽贝卡,第四代中最美的人——迷倒众生却不知情为何物,最后升天而去的蕾梅黛丝,还有软弱的桑塔索菲亚,以及维护旧秩序的费尔南达等人……
不得不说,马尔克斯真行。写全了一百多年的历史,描尽了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故事之外,更多的是自己的感受。
第一就是世事的变更与人的延续性既对立,又统一。百年间马孔多的居民们从闭塞走向了开放,新发明、新事物、异乡人的涌入改变了马孔多,小镇升级为市,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世事无常。但人呢?一代代的延续,人的生活环境不同了,但祖祖辈辈们的性格却依然在延续。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一代代死亡,一代代新生,应了句老话“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祖祖辈辈的相似,让老祖母怀疑“世界在原地打转”。就算是前两代人的缺点,书中的一些疾病传了下来。(偶然得知马尔克斯家族有阿尔茨海默病遗传史才知道马尔克斯写的这些病的来源)
偶然也会想想我们,能不能跳出自己的所处的时间和地域,去以家族的面貌,以百年的岁月去看待时间,那些快乐,那些苦难是否都会显得微不足道呢?会不会茅塞顿开、不再孤独呢?
第二就是产生了自由的向往。书里很少看到规矩,没有三纲五常的束缚,人都是自由的,在大家庭里有自己的隐私,可以做自己的事情,阿玛兰妲可以终身不嫁,丽贝卡长大后可以重拾吃土的陋习,蕾梅黛丝可以光着身子在家里走来走去,第六代野奥雷里亚诺也逐渐逃脱了费尔南达的严密控制……自由地生活着,情爱也是自由的。甚至,孤独也是自由的!
是啊,孤独是最大的自由。奥雷里亚诺上校可以一个人在作坊里打磨小金鱼,丽贝卡可以一个人生活到老……。这些人不用担心别人的打扰,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饿死,更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
有时真感觉自己不自由,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也会担忧看不清的未来。连孤单都害怕别人说成孤独!
幸而读了些书,可以不受时空的束缚,可以比身边的人看得长远一点,视域更大一点。“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自己的那点破事,在宇宙和世纪看来都不是事。
第三,人终究要学会忘记。打了多年仗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学会了如何忘记战争,摆脱了那些痛苦的记忆。难过的是,马尔克斯也没有逃脱家族遗传病,最后失忆了。马尔克斯尚且忘了他的《百年孤独》,我们又还有什么记忆不能抹去?
记忆力太好不是件好事,很庆幸自己的记忆力不太好。鬼片中的鬼从不会想起,书中难过的片段也会忘却,过去会被漂白得只剩些只鳞半爪的瞬间。自己那么热衷于写日志和公号也是为了留下些回忆吧。
最后,还是希望更多的人去读读这本好书吧。网上有更通俗易懂的人物图的版本(只是更喜欢自己花时间画出来的版本),结合着去看就能懂这本奇书。
篇8:《撒野》读后感心得怎么写
全文共 623 字
+ 加入清单有没有一本书让你看完豁然开朗?有没有一本书让你看完心中无限温暖?有没有一本书让你看完充满希望?我的回答是:有。这本书就是《撒野》。
看到《撒野》这个题目你想到了什么?是自由自在,还是肆无忌惮……撒野是一份光,是一份救赎,在这世间,又有几个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撒野奔跑,可是他们做到了。
这本书讲述了优等生蒋丞被养父退回到生父那里。从大城市到小城市,蒋丞生父是个爱家暴、爱赌博的人,他还有一个不讲情理的亲哥,但,在这一片黑暗里,蒋丞遇见了他的光——顾飞。顾飞和蒋丞相似,顾飞是有一个恋爱脑妈妈、一个自闭的妹妹,他的父亲也家暴,已在他很小的时候落河而亡。他们相遇之后成为了对方的光,最后成为了彼此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蒋丞说过:“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当今社会,也有很多人一直抱怨自己的生活不完美,但没有几个人会真正努力生活。大部分人只会抱怨,不能胸怀大抱负,只要取得一点成绩就十分满足,有一点难度就选择放弃退缩。可还是有人内心充满希望,他们愿意尝试各种东西,愿意为了重要的人所向披靡,他们表现得那么勇敢。
在看这本书前,我也和那些人一样,遇事觉得太难就会放弃。当我看完这本书,我学会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敢于尝试,遇到问题先尝试一下勇敢去做,说不定就会成功。但要记住一件事,无论有没有成功,都要满怀希望,坚持不懈。
真正撒野奔跑的人少之又少,但他们做到了。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可以在这里自由自在地撒野奔跑,在自由的同时也不要迷失方向。
篇9:《百年孤独》读后感心得感想
全文共 802 字
+ 加入清单“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这是我在读完《百年孤独》后的感受。《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
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不断重复,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消极又或是积极都无法摆脱孤独。在这个可怕的循环中,能看到布恩迪亚家族所代表的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活状态。
在整个故事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纯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的西方思潮的冲击,最后,一切归结于平静的绝望,正是拉丁美洲历史的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在初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会产生人物已经死去,却又复活的错觉,这正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常常采用相同的姓名,而作者正是通过不断重复的姓名与七代人的复杂关系来加深整篇小说的魔幻孤独色彩。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会很,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起需要一位合格进去的领导者,而衰落也只需要一代人不如一代人而已。小说的结局在奥雷良诺·布恩迪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布恩迪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到“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着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这本书几乎全部是孤独和颓废,作者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个家族的孤独和颓废。在这个家族中亲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突出了么而克斯所谓的“孤独的含义”,孤独就是不团结。
《百年孤独》对于现在仍然有警醒的作用,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自己的孤独。
篇10:《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傅雷家书》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的。
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篇11:《格列佛游记》学生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74 字
+ 加入清单在暑假里,我还读了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它的主人公是格列佛,这本书主要写了格列佛先后4次旅行的情景。
格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船被打翻了,他漂流到了小人国,在小人国里,小人国的居民把他当作一个高大威猛的巨人,格列佛以至于稍不留神就能踩死几个小人国臣民,甚至他的小便就轻易扑灭王宫大火。一顿饭要数百个小人才可以做。他可以让小人国臣民在他的手掌上跳舞,轻而易举地打败小人国强大的军队。
在大人国,他却显得非常渺小,以至于成了大人国儿童的玩具,那里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显得非常庞大,就连弹钢琴也要站在非常高的凳子上,并且不断地来回跑动,用拳头狠狠的砸琴键,才能弹出声音来。一个大人国居民差点把他当成食物吃了。在那里,苍蝇蚊子是他的大天敌,冰雹暴风雨好像枪林弹雨……
而飞岛国的统治对下方城市而言非常的霸道。要是谁敢反抗飞岛国,他们就移动飞岛到反抗他们的城市上空,不让他们享受阳光权和雨水权。不过,自打下方城市居民准备了尖顶金刚石建筑和燃烧液体后,一向霸道的飞岛国屈服了。
在慧马国,马有了人拥有的理性和与人交流的能力,也比人高明。那里的人就好像成了没思想,没感情的畜生!
读了这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我感受到了格列佛坚持不懈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记得小时候,我总是遇到困难就放弃了,可格列佛却不同,他遇到困难坚持不懈,沉着面对,我需要好好的向他学习。
篇12:《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400字
全文共 519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我读了《中国最美的散文世界最美的散文》中的《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写的,这篇文章结构紧凑,感情真挚,用语精炼,遣词含蓄。
《藤野先生》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原先读时并没有什么感触,只当是普通的回忆老师的文章来看而已。但我想鲁迅的作品是值得我们摘录在自己珍藏的小本子里,反复阅读的。在一遍遍的品味中,我似乎不断地从每个句子里都能发现新的瑰宝,对于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入些的体会。
恩师是让人怀念的,特别是当你身处异国时,经常会让你觉得孤独。而在那时,却有一位老师唤醒你的灵魂,给予你关爱和鼓励。
鲁迅先生从他父亲的病中受到了影响,从而去东京留学。他从为父亲看病的中医身上,看到了那些人的自私自利,甚至为了钱财利益,不惜草菅人命!这让他觉得失望,从而踏上了东京留学之旅。
虽然鲁迅在他的指导下懂得了许多。但从后来的匿名信和看电影事件中,他选择了弃医从文这条道路!
从这课当中,我们不难知道,鲁迅他所表达的是要想真正的救国,就必须先改变人民的思想!
确实,一个人如果头脑简单,四肢发达,那根本达不到国家的人才标准。相反的一个人如果勤奋好思,求知欲强,那必定会为祖国的建设增添光彩!把握现在,努力学习,你就会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篇13:2024海底两万里个人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5 字
+ 加入清单我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是法国作家凡尔纳写的一本科学幻想小说。小说从林肯号军舰为了太平洋的安全,追逐一只独角鲸写起。林肯号军舰的舰长是法拉古,这位舰长经历过很多艰难困苦,他指挥林肯号在白茫茫的大海上苦苦寻找那个怪物,最终寻找到了那个怪物——它就是潜水艇“鹦鹉螺号”。
鹦鹉螺号这艘潜艇的双层船壳都是坚硬无比的钢铁。它没有风浪的翻腾或颠簸可以毁损的缆索一类的东西,它没有风可以吹走得帆,它没有蒸汽可以破裂的锅炉,它不会发生可怕的火灾,因为它完全是钢铁制成的,电能是它的机械原动力,它可以在深水中独来独往。鹦鹉螺号的船长名叫尼摩,他带领他的船员一直在海洋中生活。鹦鹉螺号在水面换气时,会向天空喷出巨大的水注,在夜晚它还会射出几道耀眼的光芒,它速度惊人全靠的是电能,电能是从海水中的纳提取出来的。鹦鹉螺号上使用的一切都取自海洋。作者对潜水艇上生活的描写使我懂得了大海是神奇的,只要有智慧大海就是取之不尽的生命源泉,大海可以为我们提供一切所需要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一段是海底漫步。尼摩船长他们穿上潜水服,潜水服是橡胶做成的特别合身,手套十分柔软。鞋是用金属铅制作的,可以克服水的浮力使人稳稳站在海底。球形的潜水帽有三个观察镜方便观察四周情况。他们腰上挂着兰可夫灯照明,背着气瓶供人们呼吸。他们穿的潜水服可以抵挡深水的压力。在海底他们看到了像草原一样的平原,海底平原长满青绿色的海草,朵朵鲜花般的海藻类植物有两千多种,他们脚踩绿草如茵,头顶翠绿一片风景迷人。
篇14:《中国通史》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735 字
+ 加入清单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中国通史》,我很喜欢,因为我一向沉迷历史,钻进去就不出来了。
这套书有六本,书非常厚又重,封面是洋红色的,中间一条黑框闪闪发亮,又用金色绘出四个大字:“中国通史”!黑框上面和下面都用金线缝了,一看就很醒目。
我先把六本书扫了一遍,特别是秦二世如何夺取王位,他杀了兄弟扶苏太子,与赵高狼狈为奸,残害百姓;秦始皇在驾崩前,曾命李斯和赵高写信给扶苏太子,要他离开边疆赶到京城咸阳即位。但是胡亥拉拢李斯和赵高密谋篡位,还逼扶苏自杀。二世认为现在天下太平,不用忙于朝政,应该专心享乐,他从各地调来几万囚犯和农夫大规模修筑秦始皇的坟墓,先把铜铸化了倒进去,再把水银灌下去,最后居然把所有造坟的工匠都埋在墓道里,不让一个人活着出来。之后他花人力建造阿房宫,为了让自己住得更舒服、华丽,他不惜一切,搜刮民脂民膏,过着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所以秦末才爆发了烽火连天的农民起义。秦始皇建立起来的秦朝江山可谓宏大,但是却因为二世的昏庸无道而葬送在胡亥的手里。
这套书可谓是让我心中的疑问揭开了:秦朝为什么会失去江山呢?这就是因为朝廷大肆剥削压迫人民,导致百姓苦不堪言,农民起义纷发而使秦朝被灭亡?
《中国通史》是一部完美的史书。有一段我也很喜欢:唐太宗初期,有人告诉太宗,有个叫魏征的官员曾让太子杀了太宗。太宗就问他:“你为什么挑拨我们兄弟关系?”魏征答:“因为我那时是太子的部下,就要尽心尽力的为太子着想,可惜他没听,要不然也不会落到今天的下场。”太宗认为他很有才干,便被封为建议大夫。后来魏征去世,唐太宗沉痛地说:“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明得失;以史为镜,可知兴衰。如今魏征去世,我失去了一面镜子呀!”
《中国通史》让人知晓历史、明白道理,我向你推荐她,开卷有益啊。
篇15:《城南旧事》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的是欢聚,唯有离别多......”伴随着这悠扬的旋律,小英子的童年渐渐地被时光抹去了,而我们这些读者,通过《城南旧事》目睹了林海音的童年。
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我久久难以忘怀,心潮汹涌,难以平静。我发现,每一篇故事的主角,最后都离小英子而去。斜着嘴笑的兰姨娘,和那个“四眼狗”——德先叔叔——坐车走了;宋妈妈骑着小毛驴回了老家;秀贞和妞儿死在了火车站;藏在草堆里的小偷,被警察局的人带走了;甚至小英子的爸爸也去世了......那些活生生的人物,陪伴着小英子童年生活的人物,都被时光带走了,这对一个幼小的心灵是多么大的打击啊!我不仅潸然泪下了。
我在代序里独到了这样一段话:一直到最后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去世了,我的童年结束了,那时我十三岁,开始负起了不是小孩子该负的责任。如果说人生要分几个段落,那么,爸爸的死将是我生命中的重要段落。我托腮细想:我还真是幸福啊。爸爸妈妈都那么爱我,我的童年生活这么丰富多彩,充满欢声笑语,无忧无虑,小英子负起的责任,对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我同情她,又钦佩她,同时,更加珍惜起自己的生活来。
想到这里,我禁不住再次翻开书,走进那传奇又伤感的北京城南,和林海音一起回忆那些往事......
(一本好书是一面镜子,走进去,看见别人丰富曲折的生活,走出来,会更加珍惜自己的人生。
篇16:2024朝花夕拾中学生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07 字
+ 加入清单《朝花夕拾》读后感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为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二十四孝图》。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让人深有感触的。虽是白话文,但我也看得津津有味!
在初一时学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知道《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文章。那个本应该是个快乐的童年却笼罩在那封建社会里,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于是鲁迅要骂,骂那个封建的社会。
再接触《阿长与山海经》一文,让我感到鲁迅先生写作手法的高超。长妈妈这个角色,需要分一为二看待。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要在新年的早晨对她说恭喜,然后还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的对“长毛”的故事乱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最喜爱的隐鼠。因此,那时的鲁迅对她怀恨在心。但这个粗俗、守旧的妇女却做了些让人对她要刮目相待的事——买《山海经》。在长妈妈知道“我”喜欢《山海经》后,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在这,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人格。对长妈妈,他说不出敬爱,也说不出仇恨。也许说这是他善良,抑或说这是他忧郁。因为,文字的创造者赋予了文字的内心一种更加深厚的感情。表面或许是你看到的样子,内在你却是那么难琢磨到的。
放开心去想,去看,去体会鲁迅先生的世界。
篇17:《神秘岛》作品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272 字
+ 加入清单《神秘岛》是由著名的法国科幻和冒险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写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美国南美战争时期,五个被困在南军中的北方俘虏,伺机逃出,意外来到了一个小岛上。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生存下来,最后搭上经过神秘岛的“邓肯”号轮船回到祖国。
令我刮目相看的是,这些人的团结一心和他们在未知的危机面前的智慧应对。从主人公赛勒斯·史密斯身上,我期初只理解到了他的智慧和出色的才能,但我读到“只要祈求,就能得到;只要寻找,就能发现”这句话时,使我对赛勒斯·史密斯又有了新的看法,它具有常人没有的信心乐观向上的态度,在文中,他应该就是勇敢的化身这使团队有了“主力骨”。
篇18:《简爱》读后感个人心得精选
全文共 565 字
+ 加入清单最近,我读了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名著《简·爱》。作者通过简·爱这个人物描述了自己艰辛的生命历程,看完以后我就被深深感动了。
孤女简·爱从小就被寄养在舅妈的家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受尽了别人的冷眼和歧视,最终因为不服管教,而被送进一家“慈善学校”,在那里得到了良师益友的真诚帮助和教益,逐步成长为一位很有爱心,又具有强烈反抗性格和丰富学识的女性。
简·爱啊,你舅妈伤害你还骗了你,你原谅了她;罗切斯特有妻子,还和你结婚,你也不计较,你心胸真宽广啊,而像我们新一代却从来不像你心胸这么宽广,有时还为了一点点小零食就跟别人吵架。
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
篇19:成语故事拔苗助长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暑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成语故事书,我在里面学到了很多成语。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成语故事是《拔苗助长》。
从前,有一个农夫他是个急性子,老是担心自己的禾苗长的不够快,于是他就把禾苗一棵一棵拔高了。第二天早上,他的儿子一看禾苗全都枯死了。
这个成语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违背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就不会得到成功。故事里的农夫就犯了这样一个思维错误。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避免犯这样的.错误,从不会到会,从不懂到懂是有一个过程的,就像种禾苗一样,要一点一滴的积累,踏踏实实的学习,最后才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还学会了如何使用这个成语造句:做任何事情都应该循序渐进,不可拔苗助长。
篇20:《简爱》读后感个人心得精选
全文共 2430 字
+ 加入清单但到底还是一样铭心地被感触,到底还是一样刻骨地被感动。
简的生命,注定仿佛梧桐萧瑟一般秋日的凄苦,但注定结局亦如冰雪融尽一般冬日的苦尽甘来。简是个孤女,出生在穷牧师家庭,父母不幸染病双双离世。
还记得我初次有幸阅读《简爱》,只觉得这是个苦命而又无依的孩子,甚是同情。要知道,缺少父母爱的孩子真的很可怜,她会被同龄的孩子笑话“没爹娘”,她会被不认识的恶霸欺负,也许会在某一个晚上独自蹲在街角,蜷缩着身子哭泣,埋怨命运的不公……
我想错了,终归是我想错了。
简一直是坚强的,在被送到盖茨·每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后,她的确是受尽折磨,舅母的嫌弃,表兄的毒打。面对这样无情的歧视,简毕竟不是我想象的唯唯诺诺、惟命是从,她还是反抗了。当表兄再次选择用暴力对待她时,她回手了。最后却被关进舅舅死的那间红房子里。也是第一次翻阅《简爱》的时候,我老觉得简太鲁莽。如果她能学着乖巧懂事一点,哪怕就一点点,多学着讨好舅母,讨好兄长,结果或许比这个要好了多。
可如今,我反倒觉得我有之前的想法很可笑。照以前想的那样,我脑海里就立马浮现出一个殷勤无用,专爱奉承的市侩小人正在向一富人献殷勤,甚至俗套点可以这样说——拍马屁。不禁觉得恶心憎恶。
能够反抗暴力,大概这才是最真实的、最透明的简了。
之后简被里德太太送进了洛伍德学校,实则只是一个极为不堪的孤儿院。在那里,简认识了冷酷的伪君子院长,结识了同为孤儿的海伦,遇到了善良的教师潭泊尔小姐。在那里,简经历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被羞辱,海伦不幸死在伤寒中,她自己留校任教的种.种情况。
她极力地忍受着她拼命想抗拒的孤寂,冷漠,但这些东西就宛如毒药,抽调简内心的温暖与快乐,就这样蚕食她生命中的美好。但是,我们依旧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简强烈的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以及对更高精神的追求。那些东西,烙印在简的生命里,不曾泯灭,又不曾消逝。
所以,简离开了。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她开始邂逅一场属于她的爱情。庄园主罗切斯特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但慢慢地,她与简为几个问题争论不休,他们一起灭火,一起跳舞,彼此逐渐在意,逐渐相爱。紧接着不久,,罗切斯特向简求婚,简欣然答应。正当他幸福地为婚礼准备时,却意外发现罗切斯特已有妻室。她的自尊与平等观念让她不得不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
简这是何必呢?真正的爱情是不为所谓的教条规矩所约束的,人们应当学会努力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冲破一切世俗的阻碍。这是我初次阅读《简·爱》时的看法。
现在,也不这么看了。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从来都没有所谓的尊卑之说。而简这么做,她这么毅然决然放弃自己的爱情,捍卫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尊严,更重要的是,她跟着自己的心走选择了平等,选择了独立,选择重新看待那些东西,有时候,那也许不是世俗,而是根深蒂固地长在人们心中的原则,而她坚持的,就是这原则所显现的自尊,新女性的自由平等和独立。紧接着,简又遇到了圣·约翰—一位牧师,实际是她的表兄。期间,简担任乡村教师,与圣·约翰分享舅舅的遗产,又拒绝了圣·约翰坦率的并不是因为爱情的求婚。
这大概就是简,很简单的简,因为爱,因为思念,因为心中还有罗切斯特,简终于回到了庄园。可一切的一切,都变了。庄园变成了一个废墟,罗切斯特双目失明,一条腿折断,而他的疯疯癫癫的妻子,跳楼了,才导致罗切斯特的现在。而此时的简,不顾一切的同罗切斯特结婚。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故事已经落幕,可我不禁的又要疑问:“为何彼此好好的时候简会选择离开,而当罗切斯特不再依旧时简却痴心守护?”
我依然不解,那是怎样大的勇气让简放弃爱而又重拾爱?
这些全都是初次看《简·爱》的感受。
我想,再读,或许我能解答这些看似繁琐却又简单的透彻的问题。
原因只有:真正的爱情不是自私地看淡教条,放下尊严,而是在任何时候,都会守护一个人。而能够拥有守护的力量和勇气的,只有简。因为简身上所折射的自强,独立,平等以及对生活,对爱情永不磨灭的希望足以将所有灾难都不折不扣的打败!直到现在,我还是能够将简的人生格言一字不差的表述。
“难道就以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了,我的心跟你的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也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的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的确,简说得没错。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平等的,有同样沐浴阳光的权利,有同样自己靠奋斗的能力,更有同样追求平等独立的自由!而简,就是在那个时代的领军。她敢爱敢恨,热情地追求幸福,努力的奋斗,不曾卑微,不曾低头,坚守者自己一生恪守的原则。在物质横流的当代,金钱,权利,地位,哪一样不是人们煞费苦心、勾心斗角夺得的?为了这些所谓的得到了就一生幸福的东西,甚至出卖自己的良心,出卖自己的尊严……这一切,难道都是我们想要的吗?
学学简·爱吧!即使我们是乞丐,也不应该收下富人轻蔑地丢下的施舍,即使我们穷得一贫如洗,家徒四壁,也不应该依赖着为他人做违心的事情过活!即使我们落魄到山穷水尽,要记得:生火永远不会让我们无论可走,上帝会为我们关上一扇门的同时,悄悄地为我们打开一扇窗。这里的关键在于,你到底有没有对生活对幸福的向往来支持你找到那扇窗,前路还有许多未知,只要我们永远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恪守原则,人生之路必将绚烂无比!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遇难就哭泣,那是懦夫;
再读《简·爱》,我不在卑微的请求别人给我些什么,那是不如乞丐的索取者;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味的依赖父母,朋友,那是寄生虫。
心还是被《简·爱》有心而无意地触动,她那恰似一杯淡茶的生命,微微透着苦涩,却干硬的苦个出奇,而香味却飘得很远,飘进了我的生命,一缕一缕淡抹奇韵的清香,这辈子都会在我生命徘徊,而最后,我却在苦涩中品出了一丝难得的甜,甜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