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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的后裔》甜蜜大结局宋仲基成国民老公(经典20篇)

这是一部不走寻常路的言情小说。它告诉广大读者也是有不矫情的女主的。作者缪娟,描写了穷苦人家出生、漂亮、倔强、自强的外语学院学生乔菲,和外交部长的儿子程家阳间的爱情纠葛。文章涉及了翻译官的职业描写,会让你在看后爱上这个貌似遥不可及的职业,也爱上浪漫的法语营造的氛围。本文就是开学吧为你们整理的《太阳的后裔》甜蜜大结局宋仲基成国民老公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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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老公的一封信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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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公

你好!好久不给你写了,下笔间感觉出了许些生涩。若不是单位组织了这次“一封安全家书”的活动,我依然会忘记了可以用这样的方式表达我的心情。

转眼间,我们一同走入煤矿这个大舞台已经十几年了。这十多年我们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恋、结婚。还记得我们新婚的那一天,我们曾经许下过天长地久的誓言,如今我们的儿子都已经五周岁了。我们俩在这个特殊行业里,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工作着,我们的小家庭伴随着北宿煤矿的发展壮大也一天天的走向成熟。时光在我们身上留下了无法抹去的痕迹。

当你还是一名普通的煤矿职工时,我提醒你“要注意安全”;当你成为一名班组长时,我叮咛你“要守护安全”;当你成为一名副区长时,你便成了我心中那根紧绷着的弦……

有人认为吃穿不愁是幸福,有人认为端着铁饭碗是幸福,有人认为金榜题名时就是幸福。而我,作为一名煤矿职工的妻子,深感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深知唯有——安全,才是我们一家最大的幸福。

今天我要说的是,你一直是我们家的顶梁柱,只要你健康、平安、充满活力,幸福就会永远与我们相伴。哪怕缺少甜言蜜语的表白,没有高雅时尚的形式,只要有心系彼此的真情,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就足够了。我记得我老爸突发重病时,一家人围在一起手忙脚乱,是你一口气将老人背下了六楼。当时我真的很感动,现在想来还有丝丝甜意,当然这些未曾对你讲过一句。

当生活成了一种定式,我们之间也达成了一种默契,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彼此就能心知肚明。不要嫌我罗嗦,虽然你稳重、理性、技术过硬,不用我担心。天气说热就热起来了,炎热的天气,容易使人烦躁和疲劳,你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侥幸,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一定要提醒你的同事们,平安就是福。工作时一定要严格按规范化程序操作,一定要细心再细心,谨慎再谨慎。他们的平安也就是你的平安,更是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家庭的平安。想想当你们平安归来时,每个家庭都欢声笑语,享受着天伦之乐,那又是多么的开心!

老公,为了我,为了我们的家,你要记得在下井的时候系上安全带,记得及时敲帮问顶确保现场安全,记得时常提醒自已和同事要加强安全意识。让安全成为你一生的追求吧!只有这样,幸福才会永远流淌在我们全家人的心间!

为了你我能相互搀扶着共度一生的浪漫与沧桑,也为了我那颗时时刻刻牵挂你的心,你要答应我:每一天都安然无恙的归来,这也是我最大的心愿。

祝你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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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老公在老婆50岁生日宴会上的致辞贺词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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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老婆50华诞的日子,特在**酒店略备薄酒,邀请各位好友在此一聚,以示庆贺,能够得到朋友们赏脸出席,我和我的老婆、我们全家都感到无比欣慰,也无比的荣幸。在此,我代表我们全家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真诚的感谢,谢谢大家!

冬去春来百花开,年复一年五十载。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没有别的话送给我老婆,只想你知道,我们风风雨雨几十年,你一直是我的最爱,有你相伴是我的幸福,后半生的人生路我们携手一起漫步,一起慢慢变老,祝愿你天天健康,周周快乐,年年福如东海!

我今天为你献上了57朵玫瑰花和一窜手链,寓意为“我爱我妻”和“圆圆满满”,我没有更贵重的礼物给你了,我只有轻轻的祝福,祝你生日快乐!永远快乐!愿你身材苗条线条好,青春美丽不变老,五十岁的年龄,三十岁的心脏,二十岁的形象,十八的心态,永葆青春花期长。

现在有请为我们的寿星献上生日蛋糕,点燃生日腊触,并请寿星默默地许下真挚的愿望后,在这幸福的乐曲中吹灭这象征人生历程的蜡烛,一愿各位家庭幸福,身体健康,二愿我们的亲情、友情、同学情永远长存,四季常青,三愿寿星年年有今朝,岁岁有今日。最后,我代表我们全家恭祝大家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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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熟悉的甜蜜与酸涩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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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暮色燃透苍穹,夜在城市中蔓延,一切都变得死寂,只剩那桌角的灯与我相伴。它的光并不强烈,很舒服,很习以为常,以至于常常被忘记。

我俯在桌面上,写着作业,沙沙声有些令人烦躁。我做题需要圆规,开始翻找着。门“吱呀”一声开了,一抹淡淡的香传进鼻翼,带着几分香甜和几分酸涩。母亲端着温热的柑橘水进来了,她带着几分迟疑和关切道:“孩子,没打扰你吧?”嗯,喝点柑橘水吧!你小时候最爱喝了。”是的,我一直喜欢喝柑橘水,它的甜蜜和酸涩是我最熟悉的。

但是烦躁的我一时未顾及那熟悉的甜蜜和酸涩的味道,漫不经心带着几分埋怨说道:“别烦我,放一边就是了。真是的,在哪儿呢?”母亲有几分受伤,难过的抿抿唇道:“好吧!”她放轻了脚步正要出去,回头看了看我,终有几分不放心道:“你在找什么?我帮你找吧!你……你先做别的吧?”“圆规。”我听了一口应下,又埋头写起了作业。母亲没说什么,轻手轻脚的翻找起来。

写完一项作业的我抬头看了看母亲,忆起与母亲对话,心中有几分埋怨,怎么能这么跟母亲说话呢?看着母亲轻手轻脚的动作,心中一股熟悉的甜蜜与酸涩的感觉升腾。时至今日,才知晓那甜蜜与酸涩的意味。

低头又开始埋头写起,正入神之际,一抹轻声找回了我的思绪,“孩子,圆规找着了,拿去用吧。”我抬头,母亲手拿着圆规递给我。不经意间我注意到圆规尖的那头对着的是母亲,突然一股浓烈的甜蜜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又如那春日雪水划过心头融化了一片。

我接过圆规,开始完成那些作业。终于,作业完成了。我走出房间,母亲坐在沙发上,咪咪呼呼的,想睡也不能睡,心中有一股酸涩涌上心头,都是为了我,母亲才……母亲看到我一惊道:“哦,你写完了嘛,我给你热了柑橘水,喝吧!”我伸手接过,饮下。

那熟悉的甜蜜与酸涩席卷我的口腔,如一朵花儿在我手尖绽放,虽然悄然无心却动人心魄,如同母亲对我的爱一般,我细细品味着。

虽然它在我的舌尖一掠而过,太过短暂,以至于遗忘,忽视,但它不惧时间的流逝,不惧风风雨雨,不惧无人在意,依旧散发着馨香。终有一日,我会再回头细品那熟悉的甜蜜与酸涩,任它触动我的心房。

看着母亲眼角的疲倦。我告诉自己,不能再忽视那熟悉的甜蜜和酸涩,我会细细品味,任自己被它的美好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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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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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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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情人节给老公的寄语

全文共 3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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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一刻,有我最深的想念,让云捎去满心的祝福,点缀你甜蜜的梦,愿你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情人节

2、真诚之中,与你相识相知,灵犀之间,与你朝夕相伴。情人节快乐!

3、真希望小路没有尽头,就这样手拉手一直走下去,让我们共同走完以后生命的每一个情人节,祝节日快乐!

4、真正的爱情必定孕育着苦难,只有在苦难中才能挖掘出莫大的喜悦。你是我的唯一。情人节快乐!

5、只要你还在远处看着我,就不会有别人走进我的心里,一颗心永远为你而跳动。亲爱的人,情人节快乐!

6、终于等到今天,我才能鼓足勇气,向你说:做我一生唯一的情人吧。

7、自己买玫瑰,算了,会被人笑的;买巧克力,算了,会胖;点上蜡烛,算了,没有情人;情人节,愿没有情人的你和我一起度过快乐情人节!

8、最浪漫的故事没有结局,最幸福的爱情没有言语,只有彼此心灵的契合我的爱人,一切尽在不言中!我要祝你情人节快乐!

9、最难忘的是你的微笑,当它绽开在你的脸上时,我仿佛感到拂过一阵春风,暖融融的,把我的心都溶化了。

10、左手刻着我,右手写着你,心中充满爱,当我们掌心相对,心心相印时,所有的人都会看到--我爱你。

11、爱你就是这么莫名其妙,就是这么义无返顾,我知道我不会是你今生的唯一,但你却是我一生的最爱!祝你情人节快乐

12、看到你,我怕触电;看不到你,我需要充电;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会断电。爱你是我的职业,想你是我的事业,抱你是我的特长,吻你是我的专业!

13、爱你是我一生无悔的决定,漫天星星都是我注视你的眼睛。无论结局如何,我都知道:此生最爱是你!情人节快乐!

14、爱是牵挂,爱是奉献,是想念的痛,是回忆的甜,是难舍难分,是晨昏心颤的期盼爱人,你好吗?

15、爱是一种感受即使痛苦也会觉得幸福爱是一种体会即使心碎也会觉得甜蜜爱是一种经历即使破碎也会觉得美丽。

16、爱是缘分,爱是感动,爱是习惯,爱是宽容,爱是牺牲,爱是体谅,爱是一辈子的承诺。

17、不是因为孤独才想你,而是因为想你才孤独。孤独的感觉之所以如此之重,只是因为想得太深

18、不因孤独才想你,而因想你才孤独。孤独的感觉之所以如此之重,只是想你太深。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意不尽情,情不自禁地对你说声:我真的好想你!

19、初次的邂逅,你便是我无法抹去的想念;命运捉弄,你我擦肩而过。纵使有缘无份,我依然是你忠实的朋友,衷心祝福你情人节快乐!

20、初恋是雾,你是雾中的玫瑰,隔着青纱看你,叫我心醉!!!

21、从见你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发现终于找到我的另一半了!我要给她一生的幸福!从未动摇过!我坚信一生不动摇!情人节快乐!快乐情人节!

22、当阳光还没爬上布满蔓藤的篱笆;我的迫不及待的红玫瑰早已缀满了你的窗台。让它带给你我最真挚的祝福:祝你情人节快乐!

23、给爱一张不老的容颜,让相爱过都终身不变;给爱一个不悔的誓言,让相爱过都彼此想念;给爱一片辽阔的蓝天,让那真爱充满人间。情人节幸福快乐!

24、好希望陪着你一直到老,让你做我手心里的宝。

25、我怀揣无人驾驶的青春,在岁月的长河里飘流。红尘的孤独,也曾让我驻足;驿动的心,也曾满怀失落;与你擦肩而过的刹那,我似乎明白,生命与爱的真谛。

26、我决定爱你一辈子,不是你的一辈子,是我的一辈子,只要我还活着,就会一直爱下去。情人节里,真心挚爱你的人,祝福你永永远远幸福快乐!

27、我跨越三百年时空,只为与你相遇在一个银色的冬季雪花洒满你的臂膀你说不由自主闯入你的世界,也希望我能带给你一丝甜蜜!情人节快乐!

28、我历经千秋万代,想尽千方百计,不怕千辛万苦,翻过千山万水,在情人节这一天,汇集千言万语送来一句祝福,祝你甜蜜快乐,幸福永远!

29、我没有钱,不能送你玫瑰,但我有一颗真心,为你祈祷快乐平安。即使当我耗尽能量,也会化做一颗流星,去划亮这段永恒的爱情。情人节快乐!

30、我们的爱情,就像黑白的电影。我们的点滴,昏暗中一幕幕流过。虽然一切都没有结局,但,我终生都会用一种温柔的心情想你。

31、我的生活本来是平淡的,但自从有了你的陪伴之后就变得有激情了,这杯水就难暖起来了还有了很多甜蜜的味道;亲爱的,我要牵着你的手,永远这样甜蜜下去!情人节快乐。

32、我的手机里收藏着你的名字,就像我的心里收藏着你的影子,在每个被记念的日子里,你注定要被我想起,只愿我的祝福能送到你心里。祝你情人节快乐!

33、我的手愿放在你手里,握手深情甜如蜜;我的心愿靠在你心里,心心相印永不渝。我的眼愿看在你眼里,望一眼柔情时空也停。情人节到了,祝你幸福快活。情人节短信祝福语

34、我的心是一颗宝石,在情人之夜为你绽放,比想念久长,比眷恋甜蜜,比深情浪漫,比欢喜灿烂,比亲吻芳香,亲爱的,happy情人节!

35、我的幸福,是与你一起柴米油盐;我的幸福,是与你携手夕阳下漫步;我的幸福,是有你存在的每一个空间。又到情人节,想你幸福,就是我的满足!

36、我的愿望:陪你度过人生中的每一个情人节。我的遗憾:已经再也没有感动的眼泪为别人深情的日记所打动,因为我已经被你的日记全部订购。愿你和我越来越幸福,越来越快乐。

37、我等着你呢,为你欠我的那个拥抱,我在学着尽力坚强;我等着你呢,为你说要牵我的手奔跑,我学会了爱惜我的手,只为让你一握的那刻温柔。情人节快乐!

38、我东找找,西找找,南找找,北找找,上找找,下找找,左找找,右找找,可是我找遍四面八方都找不到我的心了,突然明白过来,原来我的心已经被你偷走了。

39、我对你的爱可以直到永远,我的你情可以穿越时空,执着是我对你承诺,永恒是我对你誓言,我爱你的心永远不变,直到海枯石烂!亲爱的,我爱你!

40、我对你的爱如滔滔江水川流不息,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再如日落西山灿烂辉煌犖蚁肽惆你熚也荒苊挥心悖我一定要得到你。

41、我对你的网恋:点击你的样子,存储我的爱意,上传我的关怀,发送“我爱你”,接受你的回应,联网我们的生活。情人节快乐!爱你一生不变!

42、我给不了你世界上最好的一切,可是我一定会把我最好的一切给你,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爱你!永远永远!相信我!情人节快乐,永远快乐!

43、我很向往大海,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做一片大海,而你要做一条鱼。我要把你放在我的心里,让你永远离不开我,我要照顾你一生一世。

44、我恨你,那是因为我明白有爱产生的恨;我骂你,是因为打是亲骂是爱;如果我让你不高兴,那都是因为太爱的结果。亲爱的,情人节快乐!

45、喂,晚上一起吃个饭吧,两个选择:1.玫瑰餐厅,2菊花屋。认真想想,千万别选错了,也别找不着抓狂,我相信你的智慧。选好了,来个电话。

46、对你的想念已经成灾,孤单指数像电价上升,心痛来袭如气荒蔓延,泛滥程度似雨雪遍及大江南北,快来救灾吧,把我们之间拥堵的情路迅速抢通!

47、我在一个极具纪念性的日子里,以一种极富颠倒性的方式,在一个极富创意的平台上,发送了一条极具煽情性的短信:你是我,今生不曾再遇的海,今生爱上你,我无怨无悔!

48、爱的距离就像天与地的距离:当你急于拥有爱的时候,你并不能抓住太阳;而当你细心的去感受爱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不管你在哪都能看见那蓝天白云。

49、若我化成黄土,长出的青草是为你而绿,开出的黄花是为你而香;若我化成一溪清泉,鱼儿是为你而舞,泉响是为你歌唱。

50、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到老真爱现。寻寻腻腻甜蜜蜜,恩爱一生胶如漆。真心相爱到永远,鸳鸯戏水羡煞人。祝君能有好姻缘,抱得佳人乐开怀!

51、如果天空刮起了大风,那是我想来到你的身边;如果天空响起了雷声,那是我对你的深情呼唤;如果天空出现了闪电,那是我在把你想念;如果天空下起了大雨,那是...别多想了,那是刮风打雷闪电后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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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电视剧结局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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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35集结局是若曦死前苦苦等待着四爷,但终究遗憾离去,四爷知道后悲痛万分,而十四阿哥则是借酒消愁;四爷来到若曦的灵位前,被告知并未有全尸而是火化成灰与十四争执,但其实是若曦自己要求的希望可以死后得到自由;丫鬟巧慧后又分别按照若曦的意思给四爷,十三爷留下些东西,几人都伤心欲绝。

若曦古代死后在医院中醒了过来,随后就不停的查找关于她在历史的存在,但却在百度上找不到马尔泰若曦这个人,之后她又查几位阿哥的结局,九阿哥被改名赛其黑,意为讨厌鬼,八阿哥改名阿奇那,弘旺改名菩萨蛮;九阿哥被囚禁在屋中,十三阿哥来看望他,给他带去了若曦托付给13让他带给九弟的玉檀的手绢,是玉檀死前用血写下的,表示玉檀此生为九爷无怨无悔,随后九阿哥看后吐血而亡;十福晋已怀孕,两人感情十分好;十四阿哥则被囚禁在德妃的寝宫,生活的十分惬意,让十三稍感羡慕;九阿哥去看八阿哥,给八阿哥带去若曦生前曾让给老八带去的毒药,八阿哥在狱中感谢若曦,服毒自杀;而十三身体愈来愈差,在弥留之际,他对他与绿芜的女儿承欢依依不舍,吩咐巧慧一定要照顾好承欢,最后死去;此刻只剩下了四阿哥独自,在雍正十三年驾崩,葬西陵,死时想着若曦在腊梅雪中跳舞;回到现代后的张晓无论如何也找寻不到关于马尔邰若曦的历史痕迹,倍感失望,在街上走着,迎面飘落张宣传单,是南山博物馆的文物珍藏展;随后她去了那里,看到了让她倍感熟悉的点点,其中有一幅画,正好就是当时众阿哥在花园中赏花下棋的那个场景,她在话中看到了头戴木兰玉簪,手带玉镯的自己,知道自己真的在那里存在过,不禁泪流满面;后面脚步声传来,张晓回头看去,居然是和四爷长得一样的一个人,她激动万分,不停的流泪,而这个男子却并不认识 她,并问张晓我们是否认识,随后他离去,留张晓独自一人。这就是最后结局了,算是开放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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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记忆中的甜蜜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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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有那么一颗蜜,洒落在我岁月的长河中,散发着诱人的清香,慵懒的阳光洒下来,它是那样的饱满、晶莹、剔透,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经历过岁月年轮的洗礼,它依旧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散发着诱人的清香,细细品味,浓缩为四个字:甜蜜味道。我想那甜蜜的味道应该是我的母亲吧!

记忆中的甜蜜味道是被风吹过的秋千。在一个落叶缤纷的季节,傍晚,路过小区花园,我驻足。自从迈进初中的校门,飘荡着欢声笑语的花园就再也没有我的身影————随着年龄的增长,沉重的学习压力使我没有兴趣、也没有闲心。微风吹过,带着一丝凉意,让我不禁缩了缩身子,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快步朝门口走去。铁链相撞发出“叮”“叮”的声音,我回头看到那在风中舞蹈的秋千,心中暖暖的、甜甜的…………

“抓紧了,一二三、一二三…………”“呵呵呵…………再高点儿、再高点儿,呵呵…………”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娇小的身影坐在秋千上欢笑,旁边身影脸上挂着慈爱的笑容…………

那是记忆中的甜蜜味道。

记忆中的甜蜜味道是一次次的包容。儿时的我淘气、莽撞,不是打碎这个,就是碰坏那个,家人拿我也是没办法。有一次,我在家中玩皮球,皮球和我一样不听话,乱碰乱撞像个无头苍蝇。一声刺耳的瓷器的破碎声让我从混沌中醒来,我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哭声将妈妈引来,看在地上摔得不成样子的花瓶,她明白了。她只是微微一笑,用那双温暖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那手暖暖的,我心中甜甜的,那是记忆中的甜蜜味道。

细细品味甜蜜的味道,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意义,但她总是甜的,总是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芒,诱人的清香,值得我用一生去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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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樱花庄小说结局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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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是由日本轻小说家鸭志田一著作,插画家沟口凯吉负责插画,电击文库出版发行的轻小说。樱花庄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由鸭志田一创作,沟口ケージ担任插画,电击文库刊行的轻小说《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此前就放出预告表示将在7月10日出版的第10卷完结。目前第10卷已发售,网络上也已经开始有零零散散的剧透了。根据网友剧透,最终卷一上来就是空太和真白两人“事后”的描写,甚至在开卷彩页插画中也可以看到真白裸体在空太床上的样子,让人想点火烧人。至于“事后”状态是网友推测还是书中真的提到了过程,要靠读者亲自确认。

【文字情报】(来自可信情报师的文字情报,可能会与确切情报略有不同 )

七海在最终卷的戏份并没有之前么多,但是仍然很有存在感。在空太和真白两人碰壁变得不顺利的事后,七海打给真白的一通电话起到了效果。七海在毕业后剪短了标志性的马尾,继续向声优之路努力。

伊织向栞奈告白,两人顺利交往了。虽然曾被栞奈甩过一次,但伊织丝毫没有放弃的单相思努力有了结果,两人从高中3年级开始交往了。美咲学姐和仁则一如既往的像是空太的好帮手。

龙之介和丽塔,两人都是空太的好友的感觉,特别是龙之介不仅在游戏制作方面,在真白方面也给了空太很多支持。龙之介讨厌女人的原因也得到判明,主要归功于母亲和姐姐们...龙之介和丽塔到最后也没能交往,但是龙之介对丽塔的态度有了变化,丽塔在大学里继续攻略龙之介。

最后空太和真白完成了人生大事,前半部主要讲述两人的热恋,但是后半部因为要分别制作游戏和连载漫画,两人的交往也就变得少了。最后,随着两人高中毕业,两人也决定分手,理由是大家都还是孩子,很难同时成全恋爱与梦想,为了应援对方的梦想,两人选择了分手。

4年后,空太在大学毕业当日回到樱花庄,在这里和真白重逢了,真白表示比4年前更加喜欢空太,主动吻了空太。也许4年前还无法做到,但现在已经基本是大人的两人,能够一起跨越各种难题了。

记载着各种回忆的樱花庄,因为老旧不堪而决定弃用。栞奈、伊织,以及在空太毕业后搬来的妹妹优子成为了最后的住人。樱花庄的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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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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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晋告诉若曦十三爷之所以被囚禁是因为若曦之前告诉八爷要小心的人的名单后,八爷才对付四夜和十三爷的。若曦情绪崩溃流产了,她告诉四爷十三爷被幽禁的原因,四爷很生气,就没理她。若曦很痛苦,就求十三帮她向十四说句:我愿意。十四知道了,就拿着康熙没死之前写给他和若曦赐婚的圣旨在朝堂上要求完婚,若曦就跟了十四走。若曦身体本来就很差,跟了十四走不久就差不多油尽灯枯了,在差不多死的那几天她写了封信给四爷。后来,在桃花树下,若曦死在十四的怀里了,也没说四爷有没有去看她。后来四爷知道若曦死了,去十四的府上把若曦骨灰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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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雪豹》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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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尽快突出日军的包围圈,周卫国把小分队分成两组进行突围,成败就在此刻,周卫国和特战队员们都怀着孤注一掷的决心,开始了突围!最终凭着战士们顽强的战斗,周卫国和特战队员成功突围出了敌人的包围圈,而日军指挥官还以为只是突围出了八路军的一小部分人,他们不知道就是周卫国的这股小分队牵制住了他们大量的军队。竹下俊这时也带领他的突击队增援大川军官,据大川提供,已突围出了两个八路小分队,而且这两个小分队很可能是八路军主力,竹下俊知道这一定是周卫国。

赶到突围地点后,竹下俊看着地上散落的子弹,推断出的确是周卫国,大惊失色的竹下俊,迅速带领他的特战队紧随其后,追击周卫国至阳村,到了阳村才发现,村内空无一人。竹下俊当即下令带领特战队带着电台寻找周卫国踪迹,让大川军官等候命令,一旦查到周卫国下落,立即来支援!

此时,刘志辉与朱子明已分头行动,准备救陈怡了,刘志辉化装成日军指挥官带领国军冲入竹下俊所在部,横扫日军,枪毙了宫本茂,而朱子明也成功救下陈怡,小林惠子为了履行自己答应竹下俊的诺言,和陈怡一起逃出了涞阳城!

成功突围出来的周卫国,赶紧发报给阳村指挥部,报告成功突围的消息,指挥部发来电报将在太丰境内接应特战队,不想,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后面已追上来,周卫国只得命令石头背着电台赶紧撤离,他带领特战队员阻止竹下俊的追兵!这时,周卫国猜测涞阳城防守薄弱,便命令刘三去救陈怡,他不知道,志辉和朱子明已经救了陈怡了!

成功救下陈怡以后,刘志辉和朱子明赶紧撤出涞阳城,在城门口遭到涞阳日伪军追兵,为掩护刘志辉与陈怡的撤退,朱子明和武勇强相继牺牲!

埋伏在半路的周卫国,看到是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追上来了,便用边打边撤的办法,把竹下俊一点点引入八路军的包围圈,在交战几次后,竹下俊终于发现,已经被周卫国包围。他命令士兵举了白旗。

已经很久没见面的两人,终于在战场上见面了,竹下俊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他整理了自己的行装,带着剑,跳出战壕,和周卫国一决高下,出乎周卫国的意料,竹下俊并没有和他比剑,在两人做好比武架势后,竹下俊硬生生砍掉了自己的右胳膊,这让周卫国很不解,竹下俊自知日本人对不起周卫国,也不想和自己的朋友兵刃相见,用这种方式来求得周卫国的原谅,挫的不是竹下俊,是发动这场战争的日本领导,他和所有的日本士兵都是牺牲者,最终竹下俊请求周卫国结束自己的生命,已了自己的心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竹下俊觉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对得起周卫国了。

周卫国亲手杀害了竹下俊,这也是他很不愿意做的事情,但他又是无可奈何的,他亲自火葬了竹下俊,亲自送竹下俊上路,血刃自己的朋友敌人,周卫国心里真的很伤悲!回想起和竹下俊的往事,让周卫国感慨万千!

汤炳权亲自送陈怡出了清源城,刘志辉便和陈怡惠子赶回了虎头山,救陈怡落空的刘三沮丧着脸回来给周卫国报告,可徐虎这时报告说陈怡回来了,刚刚还满脸阴霾的周卫国欣喜的跑出去,见到陈怡,两人终于幸福的抱在一起。得知朱子明在救助陈怡时不幸牺牲,周卫国满怀悲伤,虎头山全体战士在朱老大的坟前潸然泪下!

虎头山取得的胜利,让蒋委员长重视起来,为了收编虎头山的八路,蒋某不惜用封官进爵的方法来收买周卫国,周卫国不买他的帐,拒绝了收编。孙鑫璞也劝说周卫国投靠国军,而周卫国有自己的打算,不管投靠谁,只要不是为了破坏和平就好!1945年,日军终于宣布无条件投降了,大家围在收音机前收听着日本战败的消息,终于欢呼的抱在了一起,八年的抗战终于结束了,日本鬼子终于打跑了,这种激动是用鲜血等来的!

陈怡兴奋地要求周卫国履行当初许下的诺言,和自己结婚,周卫国露出了久违爽朗的笑容,和大家欢呼在一起!

作为抗战的攻城,周卫国有幸被派去东北接受侵华日军的投降,三兄弟临别时聚在一起,刘志辉希望周卫国投靠国民某党派,周卫国拒绝了刘志辉的好意,周卫国告诉刘志辉,不管将来国共发展到什么地步,都不希望志辉参与到破坏和平的战争中,否则与他划地绝交,将来在战场上相见也不会手软的!刘志辉谨遵刘远周卫国的教诲,告别两位兄长和嫂子,回到清源警备旅!

就要离开虎头山去接受日军的投降了,周卫国带领大家去坟前看望死去的战友。为了抗战胜利的这一天,这些战友们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周卫国带领大家向死去的战友深深地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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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兴趣是一种甜蜜的牵引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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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的画笔摇曳,点染出甜蜜的色彩,牵引我走进一个斑斓明媚的世界。

在接触绘画之前,我似乎与生活格格不入,像是两条平行的直线,找不到任何的交汇点。我固步自封,停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走出。

与画画的渊源始于我和明华《睡莲》的邂逅。轻盈的笔触勾勒出花瓣丝绸的质感,或粉或白的水彩在宣纸上点染出一片活色生香,在我先前铺展开一片明媚的风景,似乎还可隐约闻见馥郁的香气。

至此,我便对绘画产生的浓厚的兴趣,它牵引着我,给单调乏味的生活平添了无限的美好。

走进画室的一刻,一股书卷油墨的气味扑面而来,让人为之心旷神怡。学画的第一课便是画莲,铺开洁净的宣纸,调好水彩,心便沉入了一篇安逸宁和的氛围,老师让我们先用铅笔描形,再着颜色。

于是,屏息凝神,笔有些颤在纸上勾画。可能是心浮气躁,我怎么也无法勾勒出一条圆润的弧线,橡皮与纸摩擦出刺耳的声响。我便不断回想老师示范的样子,笔在她的手中就像有了灵性,须臾一转便是一个圆润的弧,纸上便出现了一瓣饱满的莲花。想着,心渐渐地沉静下来,脑海中浮现出流水般顺畅的线条,下笔愈轻愈巧,果真成功的画好了整朵莲花。顿时,心中像淌进了一汪蜜甜甜地滋润着肺腑。

随后是着色。我用深绿描出莲叶的脉络,鸡儿由深入浅,笔尖拖开一抹翠色。莲叶是粉绿的颜色,莲花是粉白的颜色,笔墨流转下,一幅画便渐趋成型。望着画中亭亭盛开的莲花,心也好似划入了藕荷色的梦境,荡漾在翠绿的波心,柔柔的浑然一体。

我小心地搁下画笔,吹干水彩,心好像被夏风吹开了莲花瓣,一瓣比一瓣透明,一瓣比一瓣纯净。在画画中,我舒展身心,沉浸于水彩构织的世界,兴趣好似一种甜蜜的牵引,引我步入自然的殿堂,于水墨中陶冶情操,于勾画间放逐心灵。

自此之后,我的世界有了不一样的色彩,我不再封尘自我,因为我发现自然也有如此之多的美好,等待着我用画笔去记录。我不再把自己锁在家中,而是拿起纸笔和画板,在自然中写生,体会一笔一画间无以言明的感动,在学校中,我也不再沉默,绘画比赛上有了我凝神描摹的身影,课后也多了我与同学互帮互助的场景,我真的感受到,不只是自然,原来生活中也可以有这么多的美好。绘画引领我走出了自己的世界,走进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天地。

执笔而立,看水彩明媚的色彩融着暖阳,游走于天地之间。兴趣真是一种甜蜜的牵引,正因为它,我的生活才能如此五彩缤纷,充满无限的意趣。无论何时,我的身边常有墨香飘散,一如当年走进画室那缕,恬淡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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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欢乐颂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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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阿耐写的小说,共有三季,讲述了各自携带往事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

主要角色

安迪:海归高管,天才智商天使模样。她拥有那么多,因为失去过那么多,付出过那么多。

关雎尔:乖乖女,初入职场,知书达理,努力上进。芸芸众生之一员,但一直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邱莹莹:拎不清的小职员,没头脑和不高兴综合体。善良真诚的她,前仆后继轰轰烈烈地犯傻。

樊胜美:“胡同公主”,总是保持最精致的妆容,然而再浓的妆也掩盖不了现实的残忍。要奋斗多久,才能战胜自己的出身?

曲筱绡:富二代,活色生香狐狸精,飞扬跋扈,看人下碟。常做好事,但不一定都出自好心。

阿耐小说《欢乐颂》结局是什么

阿耐小说《欢乐颂》分为一、二、三季。《欢乐颂第三季》在内容上完结了剩女们面对爱情、家庭、婚姻、事业时的生动刻画。其中有欢笑,有泪水,有浪漫,有无奈,也抖落出更多的世态炎凉与复杂的人性。虽然收尾不尽完美,存在一种失速的缺损,但《欢乐颂》无疑是都市女性题材中典型而又精彩的代表。

康德说,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只是让他们适应当前的世界——即使它是个堕落的世界。挨了第二次打,应勤懂得了邱莹莹的好。而邱莹莹要是想和应勤结婚,就先得让他爸爸妈妈放心。

于是两个人开始磕磕碰碰的求认证,这也是邱父与应父之间的较劲。这方是既然输了理,不能输了人;那方是输了人,不能输了理。在两方家长打太极的推拿,终于让两人走向婚姻之路出来。而其中的心酸与周折,也只是一个家庭的缩影。

包奕凡与包父开始内战,当初的甩手掌柜,只是安心的幌子。可是在没有下限的比无耻中,父爱还是容忍了。这是那场外遇,持续性的代价。

安迪面对包父等人,还是身边的朋友,一直不落败。因为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所有的困难,她也在用这种不妥协的东西来征服别人。而在她与包子的结婚后,曾经的父亲魏国强,好友老谭的嘱托包父清理小三,正因为政商有关系在保护她,没有人敢轻撄锋芒。

《欢乐颂》原著小说的结局是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曲筱绡和赵医生在一起了,安迪嫁给了包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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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亮剑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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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小说亮剑人物结局,欢迎借鉴!

《亮剑》是都梁写作的一部军事题材的长篇小说,是大陆不多见的比较公平、客观、尊重历史事实的抗战小说。书中并不讳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为造成的反右扩大化、三年困难时期、文化大革命等浩劫事件,也并不像其它抗战小说一样严重偏向共产党,甚至塑造了具有中国儒将风范的国军将领楚云飞做为主人公李云龙终身的对手、朋友、劲敌。

《亮剑》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16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的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的苦苦思索。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割了原著真正意义上的亮剑精神。

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意识形态主管机构改造成了“弘扬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般自我陶醉意淫的壮阳工具。

我们不妨来看看小说中这些英雄们的最终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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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想去能成全自己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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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是一种寂寞,回忆,是一种痛心的麻木,在我小的时候我的眼里闪着满天的星星,我的双手紧握,嘴里念叨着自己想要的一切,我的心已然飞翔到千里之外。如今我的眼里流淌着的是泪水,天空只有残缺暗淡的月光,星星都已深深的躲进我的心里,闪烁着想你的零零碎碎,这样的夜晚我已不知过了多少,也许就是那天你对我说祝我幸福以后开始的吧,寂寞孤单陪伴我在无人的黑暗角落,我已经再也找不回我原来的自己,我避开身边所有的人,独自呆着,当我拒绝着身边所有的一切,一切也还如常的变化着。在我还没听到落地的哭声,就传来了街道里嘻哈的踢球声,突然球撞到了我,过来了一小孩,,孩子已不在天真的看着我,我站起,也已发现我不在拥有娇小的身体,我可怜的跪在上帝的面前,痛哭的喊道,可怜我还是个孩子,我怎么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人从来都不是只为自己而活的,我结婚了,那天我打电话给你,希望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因为看到你,我才会感到踏实。。。

不断重复的是黑夜,那是寂寞在上演,静夜里是我发了疯的思念。

繁华,喧闹,不属于我。连你也一样。所有的梦境都成了现实,所有的过去都不会过去。我被抛弃了。你丢了我,忘了我,却还要我幸福着。

吹过的是风,连同一并带走的还有我的泪。我哼着歌,风带走我的声音,告诉远在天际的你,我在痛苦着。念,美丽依然,只是夹杂着一些恨。伤痛,依然存在,只不过我将它掩盖。习惯,已是一个人的孤寂,孤寂过后是疼痛的继续。空闲,我会将它填,不停留想念的余地。爱意,我会将它丢掉,只留下岁月的痕迹。茫然的,是我的思绪,存在的,是所有的延续。流逝的,是时间的痕迹,你只是出现在我梦里,我想去成全着自己的结局

[我想去能成全自己的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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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给老公的一封信

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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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乐嘉的性格色彩测试。测试的结果是红色略微偏多一点点,绿色和蓝色紧随其后。但是我觉得自己是占据了红色的浪漫部分和蓝色的分析部分。

于是,我希望找一个红色的你,能给我的生命多一点快乐的简单的元素,让我减少一点忧虑的想入非非。

前几天朋友跟我说,想清楚自己要什么,生活中的哪些东西是你妥协了可以继续过的,哪些是妥协了会觉得生活无法继续的。知道了自己的底线,才能找到合适的人。

老实说,我真的是一个不愿意想这些棘手问题的人,遇到问题愿意做缩头乌龟。但是事情总是无法如果期待地“船到桥头自然直”。昨天看到一句话,你害怕的事回避越久后果越严重。于是,开始实践普瑞马法则,逼迫自己想一想。

第一件事是陪伴。小时候看《大汉天子》的时候,里面有一个公主驸马,有一个汉武帝。公主嫌驸马太窝囊,一天到晚在身边转悠,想要一个争霸天下的大丈夫真英雄。阿娇嫌汉武帝永远都在管天下的事,却没有时间陪自己,只希望找一个可以长相厮守的男子。当时我认同公主的想法,我觉得我想要找一个让我真心佩服的人,若他是项王,我便可做虞姬。但是渐渐地当我真的到了这个年龄,却觉得找个“刷卡机”实在是毫无乐趣可言,我真正需要的是关怀和陪伴。我想,在一个进取的男生事业的初期,这两者多少会存在一些冲突,我并非蛮不讲理,但却希望我的Mr.Right能够平衡好工作和家庭。因为孤单很久的我就会忍不住开始思考人生,思考两人之间的种.种事情的背后的逻辑,而蓝色的性格又多会把这些问题的答案向消极的方面引导。

第二件事是旅行。小女子对事业没有太大的野心和想法,办事也常常虎头蛇尾。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糖,我平身所愿不过是希望可以尽量多地经历不同的人和事,品尝人生中每一颗巧克力的滋味。于是我喜欢旅行。和相爱的人每年去一个地方旅行是我目前仅存的并且实际可行的理想。旅行会让我们中变得单纯,宽容,更加亲密,是平淡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亮色。如果告诉我说嫁的这个人没有办法陪我去旅行,那么不管其他条件如何我都会毫不犹豫地放弃。于是我希望我的Mr.Right是一个热爱旅行的人,同时也愿意花一定和时间和金钱和我一起去实践这个梦想。我可以接受偶尔地偶尔因为外力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失约,但是却无法忍受多次失约后的失落,因为这样他就无异于一个dreamkiller。

第三件事是豁达。我本身是一个心思细腻却又对很多小事根本不关注的事,即只关注我感兴趣的事情。于是我希望这位Mr.Right心胸宽广,略微粗线条,有点幽默感,不会为了一些琐事而纠缠不休。

第四件事是契约精神。“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笃行婚姻是两个人想好了一起要过一辈子的契约,于是我高度重视任感。我是一开始很难信任信任别人的一个人,一旦相信便会有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豪情。可是一旦这种信任机制被打破,我又会开始质疑对方所有的行为和语言,并且这种质疑感需要花很久很久才能平复。于是,我希望我的Mr.Right也同样遵从这种契约精神,彼此信任,凡事不欺骗。

第五件事是有自己热爱的事情。认真的男人最迷人。于是我希望我的Mr.Right拥有自己热爱的事情并付诸实践,这件事情可以是工作或者业务爱好或者其他,可以和我相同也可以和我不同。这样,我们的生活中才会有许多可以共同分享和共同挖掘快乐的部分,生活才不会平淡到两个人愿意一起做的事情只剩下逛超市、带小孩,而一个人愿意做的事情只剩玩游戏和赌博。

第六件事无不良嗜好。这个包括抽烟、喝酒等一系列会危害身体健康的事。因为我希望我和我的Mr.Right一生能牵手走过50个不同的地方。到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还可以互相搀扶着散步,一起回味我们共同走过的人生。

(今天无意中翻到草稿箱,看到这篇写于20__年8月28日的文章,当时也许是写给你的。现在,我希望以后能让未来的Mr.Right看到,虽然我还不确定他是否已经来到我的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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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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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厦在灰烬中得到重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工皇妃楚乔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说原文结局

蔷薇的香气消散在夜风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她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目光穿越层层森冷的兵甲,停驻在那个人的身上。岁月的洪流从她的耳边一忽而去,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旷野里的飓风,呼啸着,如同山巅的雄鹰。

漆黑的战旗在燕洵的头顶迎风招展,漆黑的夜如同一团浓墨,苍穹低压,星月无光,成千上万的火把猎猎燃烧,恍在脸上,好似被蒙上一层血光。燕洵站在黄金打造的战车之上,手挽金弓,一身墨色战袍,双眉如剑,斜飞入鬓,微微扬起头,眼眸修长,静静的注视着那个记忆中熟悉的身影。

整个战场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唯有那一声声战鼓,如同大地的心脏,一下一下的,敲打在人的脊梁上,让血脉中的血液,也一丝丝的沸腾起来。

时间就那么凝固了,他们默默的看着对方,视线交错,在半空中凝结一处。

终于,潮水般的大军冲上去,一场生死一战,终于展开。

刹那间,骑兵齐刷刷的亮出了弓箭,嗖嗖的尖锐风声中,箭排空,如雨点般倾斜在士兵们的头顶。无数人冲上去了,战役在最初就显示出了可怕的残忍,令人脊背发凉。

惨叫声、哀嚎声、命令声混成一片。

战马狂拽,滚石如雷,战刀雪亮,乌云遮住冷月,连天地都为这一场残酷的战役闭上了眼睛。

经过了一日一夜的拼杀,东边城门突然打开,苦战了一夜的秀丽军趁着燕北军调换军阵的时机策马奔出城来。一路冲至铁线河江畔,此地道路狭窄,不堪大军冲击,燕北军不得不弃马冲过去,可是等他们追赶至河边的时候,却见秀丽军的士兵们撑起羊皮筏子,竟从这河流最喘急之处横渡大江。

“大人小心!”

“陛下小心!”

几乎同时,燕洵和楚乔各自端起弓弩,箭矢穿破虚空,向着对方而去,叮叮两声同时响起,箭矢并没有射空,引来了周围亲卫兵的一阵惊呼。

大江之上,楚乔站在筏子上,远远的望着燕洵。

她知道,这一站只是做个样子,燕洵不可能真的阻拦她。

燕洵和靖安王妃是盟友,不得不替她把守邯水,可是一旦靖安王妃真的攻进唐京,让靖安王的后代登上皇位,那么他的后路就必会为人所断,是以这一仗他不能赢,但是也不能输的难看。

他还需要自己来拖住这场卞唐内战,来为他留下唐户关的门户。

一排排火把蔓延在江面上,黎明前的黑暗仿若是狰狞的魔鬼,将嗜人的利爪插入人的双眼,天地间都是血红的,风呼呼的吹过,扬起漫天的火苗。

燕洵骑坐在马背上,战马不安的刨着蹄子,他的背脊仍旧挺拔,浑身上下充满了帝王的威仪,像是黑暗世界的天神。他的目光锐利而悠远,越过宽阔的江面,停驻对面那个纵然瘦弱却永远坚强的身影上。夜风吹来,扬起她鬓角的头发,染血的铠甲在火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她骑在战马上,隔着滔滔江水、熊熊烈火,默默的望着他。

那一刻,燕洵回忆的冰面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他甚至能够听到细微的声响,一些凌乱的画面,就那么咔嚓咔嚓的,从汹涌的水里冒出头来。

多久之前?太久了,好像上辈子的事,久到他几乎记不清了。

也是这样的夜晚,也是这样厮杀之后的死寂,也是同样的一双眼睛,隔着脉脉江水,静静的望着她。真煌城的大火在施虐着,无止尽的喊杀声畅快的回荡在荒原上,年轻的他们各自决绝的回头,向着自己的方向,去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切就已经注定,他们如两颗南北背驰的流星,纵然曾因为诸多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错,终究还是要走上分离的道路,沿着各自的轨道而行,越走越远。

楚乔持刀站在河堤上,亲眼看着最后一支军队度过邯水,浩瀚的江面如同天坠,将他们隔绝在东西两侧,千万个生命和灵魂沉入大江之中,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碳,火上燃烧着的,是无数黎民的鲜血和希望,还有他们截然相反的信念。她望着燕洵,一时间千百个念头尽皆归于尘土,十万铁甲军消泯于视线之中,只剩下那个一身黑袍的男子孤傲的站在天地之间,眼神诺狼,好似很多年前他从九幽台上一步一个血印的爬起来,纵然身后没有一个人,却有着足以毁灭天地的肃杀。

“大人!”

平安一身狼藉,眼眶通红的跑上来,扬起头说:“这一战,我们死了六千多名弟兄。”

楚乔低下头去,只见年轻人的脸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多年来生活在和平环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经历了这鲜血的洗礼,他的眼睛已经不再纯洁了。

“平安,任何目的的达成,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秀丽军的将军坐在马背上,默默的看着点着火把的长龙,过来许久,才声音低沉的说:“真正的和平,始终要通过战争来获得。”

平安似懂非懂的皱起眉,喃喃道:“真正的和平?”

“是的,我看不到,也许你也看不到,但是,终究有人会看到的。”

楚乔扬起头来,最后向着邯水的那一侧望去,大火已经逐渐熄灭,河面上滚动着层层的青烟,在极远处的东方地平线下,隐隐有一丝金色的辉光,那个人穿着一身墨色战甲,身后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的飘着,尽管看不清眉目,可是她却可以清晰的想象出他的表情和轮廓,一如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他坐在马上向他射出一箭,就此,他救了她一命,她陪了他十年。

她伸手握住自己的右臂,那里,有一只玄铁打造的护臂,即便是弩箭也不能射穿。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礼物,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

她毅然转过头去,没入滚滚大军之中,扬鞭策马,再也不向来路看上一眼。

邯水以西,燕洵调转马头,部下的将领跑上前来问道:“陛下,不追吗?”

燕洵一言不发,径直越过他的身边,走了好远才淡淡说道:“退兵。”

大军潮水般而去,地平线下旭日初升,一道霞光静静的播撒在大地上。那背驰而去的两路大军,终究渐行渐远。

空旷的大帐中,一身铠甲的将军跪在地上,他已经这样跪在这里很久了,太阳渐渐的落下去,黑夜莅临,大帐内漆黑一片,唯有那张镶嵌这东珠的金黄貂皮上有着微弱的光亮,隐约的照亮那个人的轮廓,如同一座山峰。

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从铁线河归来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好似忘却了周遭的一切。帐外的青草轻轻的摇曳着,在夜风中招展着希望的味道,五月的卞唐已经是盛夏,夜里有清脆悦耳的蝉鸣,荒原上的草长得有半个人多高,不知名的虫子游曳在半空中,翅膀上有微弱的磷光,星星点点的闪亮着。

大帐里太静,身穿铠甲的将军不敢动,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不敢去点灯。他并不是燕北军最初的元老,更不是燕皇的旧部,实际上当初跟随燕皇起兵的旧部已经不剩下几个了,如今军中的这批人,都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陛下虽然阴郁难测,但是赏罚分明,且极重军功,只要你敢杀敢打,就不怕没有出头的机会。

将军姓穆,祖上也是书香门第,虽然到他这一代没落了,可是也是识文断字,略通兵法。靠着这点见识,他一步步的高升,短短几年间,就已经成为了燕北军中首屈一指的将领。

和其他人不同,将军觉得陛下并非是传闻中的那样暴戾。是的,他曾经杀了自己的老师,杀了自己的妹妹,杀了辅助他多年的大同会一群人,可是那又怎么样?也许身在其中的人会觉得陛下忘恩负义,会骂陛下狼子野心,可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却看得清楚,大同会不通军事不懂政务,内部盘根错节,彼此争权夺利,内斗派系极其严重,他们占据燕北多少年却毫无建树,北有犬戎侵扰,东有大夏管制,他们无力保护燕北臣民,却硬是要在朝政上指手画脚。对于这样的人,如果陛下不以雷霆手段震慑打压,只会在燕北大地上再次扶植出一个派系混乱的大同政权。

成大事者,杀几个人算什么?

自古以来的权势之争,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了?

一个成功的帝王和普通人的差别就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是顾全大局,还是顾念私情?

所以,对于曾经的那位秀丽将军,穆将军实在没什么好感,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女人,实在难以成就大业。

“穆闻,”低沉的嗓音突然响起,大帐内空旷,尾音隐约还带着一丝回声。穆闻闻言,连忙直起身子,就听上面的人继续说道:“传信给程远,让他分兵松原渡口,严密把守,秀丽军既然这么想进去,那就让他们进去,靖安王的军队还等在里面呢。”

“是。”

“另外,告诉他不要攻打赵(十四,字打不出来),全力进攻赵彻,务必要捣毁赵彻的粮草,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是。”

穆将军连忙答道:“属下这就派人到白芷关传信。”

燕洵摇了摇头,黑暗中也看不清他的面容:“不必了,明早再去就行,不着急。”

穆闻微微一愣,军情如火,怎会不着急?不过燕洵这样说,他也不敢反驳,只是静静的跪在那里,不敢说话。

“来,陪我喝一杯。”

燕洵微弓着腰,低头倒酒,微弱的珠光下显得有几分颓废的落拓。穆受宠若惊,连忙起身小步的走上前去,接过酒杯,也不敢坐。

燕洵随手指着一旁的座位,说道:“坐吧,别杵在那。”

穆小心翼翼的坐下,一饮而尽道:“多谢陛下赐酒。”

燕洵也仰头饮下去,穆连忙为他倒酒,听他淡笑道:“好久没人陪我喝酒了,以前是环境所迫,不能饮酒,如今环境好了,能陪我喝酒的人却都不在了。”

穆手挽轻轻一颤,他是个聪明人,从昨夜燕洵下令停止追杀秀丽军起,他就觉得有些不对,此刻听了燕洵的话,他越发觉得自己听了不该听的话了。

“来。”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又只剩下自己了。

四周都是空旷而冰冷的,没有一个人,外面的风呼呼的吹着,明明是醇暖的,可是吹进帐里,不知为何,却透着几丝清冷。他一个人躺在宽阔的软塌上,锦被华裘,玉枕珠帐,香炉里的团香一层层的盘旋上扬,清淡怡人的香气飘满帐内,吸进鼻腔,有着令人安神的效用。

可是,这样华丽的高床软塌,这样静谧的暖春良夜,却终究只有他一人。就好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她被人带走,乘坐着巨舟,一路南下,他站在北朔关城楼上,眺望着那条白练,莽原堆雪,江山似铁,她终究脱离了他的掌控,离他而去。

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预料饿日后的局面。

她从来都是正义而善良的,不管处在何等危局和困境之中,哪怕满身伤痛,也从不会放弃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开始的时候,还是他在不停的鼓励她,可是渐渐的,就变成她在支持着他,她为他描绘他们的未来,她告诉他她的理想和抱负,她对他所她的政见和希望,不管遇到何等危难,她总是能坚强的找到解决的办法,教他刀法箭技,教他军法政略,乌道崖名义上是他的老师,可是他从她那里学到的,却远比别处要多的多。

她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的亲人依靠,更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可是,越是如此,他越觉得不安,越发担忧害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突然意识到也许终有一日他们会分道扬镳,终有一日她会离自己而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也许是在她同情奴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和赵嵩关系日益密切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为他讲解未来社会的安定繁荣的时候,也许更早一点,他记不清了。他只是隐隐的知道,也许在未来的某一日,他终究会让她失望,他终究会伤害她,他终究会打碎那一份珍贵的信任和依赖。

于是,他想方设法的排挤她,想让她脱离军政,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满手的血腥,不想让她看到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狰狞和残忍。

他并非是折断白鹰翅膀的猎人,而是一只注定要行走在暗夜里的夜枭,当漫长的永夜过去之后,天地开始有了黑白之分,他就开始害怕了。

黑暗里响起一阵低沉的笑声,他的眼神带着淡淡的迷醉,他突然记起小时候,没有安全感的少年一遍遍的询问: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你会欺负我吗?你会欺负我吗?你会吗?

闭上眼睛,那清脆的声响突然响起,燕询解开右臂的环扣,银色的玄铁护臂脱落下来,掉在地上,微弱的珠光照在上面,有着琉璃般的光华。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一带,就是十几年了。

“当我决定启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一生注定不可能属于我。你是为光明而生的,而我却有太多血腥的理想,所以我想要你臣服于我,听命于我,一生追随于我,可惜,我最终仍旧失败了。

他于黑暗中无声的笑。

任何目的的达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他,已然付出了。

“没有人希望一生平庸,问题是,当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不是真的敢要。”

黑暗中,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像是经历了几世轮回的老者,他躺在金黄的裘皮卧榻上,醇美的酒浆泼洒桌案,发出醉人的香气,他锦袍华服,于黑暗中无声的裂开嘴角,笑容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诸葛玥,你敢不敢要?”

“我做不到。”

诸葛玥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坚韧,语调沉静的沉声说道。

诸葛穆青满头花白,鹤发鸡皮,只是短短的几年,就已经耗费了这个老人的所有青春,他如同一潭死寂的水,再也没有半点生机,只是带着最后的疯狂,双目血红的盯着他的儿子。

“赵彻已经兵败,赵汤也坚持不了多久,现在整个大夏境内,只有你一个人能扭转局面。只要我诸葛家现在离弃赵玚,他定然兵败崩溃,到时候你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到时候你就是大夏第一人,十年之后,我诸葛氏就能击溃燕北,登上九鼎至尊!”

诸葛穆青双眼通红,如同一只发狂的野兽,直直的盯着他的儿子,双手抓住诸葛玥的肩膀,大声叫道:“玥儿,大夏的前程和命数,我诸葛氏的未来,全在你的一念之间!”

诸葛玥静静的看着他的父亲,久久的没有说话。

父亲老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高瞻远瞩虎视风行的家族领袖了,他变得虚荣,变得愚蠢,变得疯狂。

这一生,他似乎从未与父亲如何亲近。从极小的时候起,他就失去了母亲,年幼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行走在偌大的诸葛大宅里,安静的好像树的影子。直到他渐渐长大,渐渐依靠自己的努力在同辈兄弟中出类拔萃,才让这个拥有太多女人太多儿子的父亲多看几眼。

可是后来,他跌倒了,受伤了,九死一生的活下来,家族却毫不容情的将他遗弃了。

直到他再次掌权,为家族从新带来荣耀,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他的兄长,预至他于死地。这就是他的家族,他的亲人。

然而,他却还是无法彻底的怨恨他们。

正如魏舒烨所说,即便有多么的厌恶和排斥,他们终究是门阀子弟,自小享受着门阀带来的一切荣耀,同样的,他们也需要背负门阀的责任。

他终究是他的父亲,是生养他,教导他,为他的成绩开心过,为他的进步高兴过的父亲。尽管他曾经绝情狠辣,却仍旧给了他安宁富裕的童年,在他还小的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站在身前,保护着他,保护着整个家族。

“父亲,我做不到。”

诸葛玥退后一步,对他的父亲低下头,深深的施了一礼。

“人的手只有这么大,握不住所有的东西。”

烛火噼啪作响,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着淡金色的辉光,他平静的望着老父,静静的说:“感激父亲的养育之恩,但是这件事,我做不到。”

“大夏没了我,还有其他将领,父亲没了我,还有其他儿子,而星儿若是没了我,就没有了希望。”

他再次弯腰,对着生他养他放弃他杀害他的父亲,目光沉静,面色平和。

“父亲,您保重。”

诸葛玥转身而去,烛火照在他的背影上,显得那般挺拔和坚韧。诸葛穆青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儿子,目光有若死灰,嘴唇半张着,双手仍旧保持着抓他肩膀的姿势。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也许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永远失去这个儿子了。

失去这个被他看好,被他寄予厚望,却一再辜负他的期待,被他鞭打,被他抛弃,被他逐出家门,被他派人暗杀的儿子了。

岁月的年轮在这对父子之间流淌而过,风从帐外吹来,扬起他花白的头发,吹过他佝偻的背脊,他突然间就那么老去了,只能徒劳的伸着手,却拉不回那无情逝去的光阴。

诸葛玥一步一步走的很慢,他知道,当他转过身之后,他就再也回不去了。出了这扇门,一切都将陷入血肉白骨与烈火之中,骨肉离散,挚爱分离,家破人亡,霸业倾覆,但是他还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他要让这个天下所有的鲜血来告诉她,他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不是王图霸业,不是名留青史,不是登上那绝顶之巅孤家寡人的俯视苍生。

他要的,只是她活着,在他看得到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所以一再的告诉自己要强大起来,可是如果想要守护的东西都不在了,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他这一生,绝不做令自己后悔之事。

大帐的帘子被撩开,他的脚踏在被月光笼罩的军营里,冷风吹在脸上,让他突然间有着前所未有的清醒。

天下可以丢弃了再夺,军队可以溃散了重组,而人死,却无法复生。

赵彻临行前的话再一次回荡在耳边:“认清你自己真正想要的,为自己活一次。”

他的朋友,在被兄弟出卖之后,腹背受敌,一路溃败,却仍旧在这样的状况下万里迢迢的来见他这一面,为的,只是说这样一句无关大局的话。

营外的军队已经集结完毕,所有人都已经整装待发,诸葛玥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翻身跃上马背。

“出发!”

百草飞扬,马蹄声声,向着遥远的古老卞唐,迅速而去。

万里江山、赫赫皇权,一切尽在眼前。

他不是不敢,而是不愿。

北地最后的关卡,即便已是五月,这里仍旧被茫茫大雪所覆盖,凄厉的北风一忽一忽的刮着,吹在人的脸上,好似冷冽的刀子。

“走吧。”

赵彻对着魏舒烨微微一笑,即便是在这样的窘境之中,仍旧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魏舒烨形容消瘦,他抬头看着仍旧信心满满的赵彻,不由得一阵疑惑。

燕询发疯的来劫掠粮草,以人海战术疯狂的消耗兵力。赵场因为在抗击燕北一战上没有太大的兵力消耗,反而在这个时候被猪油蒙了心的来攻击赵彻的后军,并阻断诸葛玥的粮道,致使赵彻陷入危局,兵力大损,丢掉了中部十三个行省。

等到他们筹集了兵力准备反扑的时候,已经陷入四面楚歌之境,再也无力回天。

那一天,赵彻站在残亘废墟上沉默许久,百战的皇子将军颓然的放下了战刀,回过头对他说:“我们输了。”

那一天,所有跟随在他身后的将领都哭了,就连他,这个向来高高在上的门阀少主,也流下了愤恨的泪水。

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不是没有光复的实力,他们一路拼杀,在一片颓废低迷的国土上转战,他们拥有随时随地地慷慨赴死的决心和勇气。

可是他们还是败了。

不是败在对敌的战场上,而是败在同室朝歌的暗算里。

他们遭遇了史上最最强大的敌人,却也同样面对着百年来最最衰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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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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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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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好时光》大结局剧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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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浩(胡歌饰)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英俊潇洒、单身多金,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正值而立之年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自己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王晓晨饰)。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对于剧中呈现的婚恋观,《大好时光》从“不婚男”入手,通过对于“不婚者”的诠释,该剧传递给人一种年轻人“不负大好时光”,“该爱就爱,该结就结”的正能量,让人通过一部电视剧能够有所启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生活。剧中,无论特立独行的“不婚族”,还是对未来充满懵懂的“90后”,又或者人到中年的“恐婚族”,都是角色鲜明,带有明显的“性格标签”。在当今社会,《大好时光》令都市白领一族在面对社会压力,家庭压力,以及自身内心的自卑与恐惧的时候,产生共鸣感。

《大好时光》人物角色关系介绍

袁浩 |演员 胡歌 配音 胡歌

旅行社首席代表,单身多金,英俊潇洒,但有恐婚症,是典型的不婚主义者。袁浩一开始被模特女友夏冰冰疯狂逼婚,在他对婚姻越来越迷茫时,遇到了正在经历一段“被小三”恋情的不婚女茅小春,两人不打不相识。(广州gz.o.cn/play都市圈整理发布,禁止转载或采集!否则追究法律责任!)后来袁浩接连遭遇生意合伙人背叛、女友抛弃,一下从行业新贵变成穷光蛋,然而他却渐渐与茅小春相互扶持与鼓励,两人从斗气冤家变为惺惺相惜,最终走进了婚姻殿堂。

茅小春 |演员 王晓晨

医院护士,曾遭遇过一段“被小三”恋情,成为不婚主义者。与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从斗气冤家逐渐变得惺惺相惜,最终走进了婚姻殿堂。

朱涛 |演员 许亚军

40岁不婚男,大好时光咖啡馆老板,袁浩好兄弟。

夏冰冰 |演员 周楚楚

模特,袁浩第二任女友,对袁浩疯狂逼婚,却反而使两人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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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痛苦终将收获甜蜜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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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题记

半瘫在床上,疲倦从脚底蔓延开来,钻到皮肉里骨髓里。骨头仿佛都变得软绵绵轻飘飘了。我像滩烂泥一样趴在床上,意识涣散。任谁看到这个毫无生机的躯壳,都会忍不住骂到:真弱啊!

一切重新回到一周前,我正惬意地躺在沙发中,左手果汁,右手捧一本诗集,细细品嚼着美味的精神食粮时,妈妈指挥着两个工人搬进来了一个大的箱子,端正的放在阳台上,我瞥了一眼,漫不经心问道:“妈,买的什么?”老妈满脸兴奋,一边手忙脚乱地帮助工人拆开包装,一面回头冲我傻笑。竟然……竟然是跑步机?我手指哆嗦着不知该指向哪里,嘴唇也感到一阵干渴无力,不是吧?我小心翼翼的给老妈陪着笑脸,可她却毫不领情,“没错,为了你的体育加试,更为了你的身体,加油吧!”我感到天地间一阵眩晕,此时此刻只想晕倒在地上,老妈还在继续着她的高谈阔论,活活把跑步机吹成了神仙药。

刚开始的生活是美妙的,对,我逃过了一劫,因为生活是这样的。早晨,当太阳害羞地释放出第一抹阳光时,我也起床了,左手一杯温热牛奶,右手捧一本英语词典,跑步机上老妈正在挥洒汗水。午后太阳光芒四射,不免使人有了丝丝倦意,我进房间打盹前,不经意瞥到的是弟弟正在跑步机上全力一搏。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而我却把整个人窝在了床上,用最舒适的姿态进入了梦乡,依稀梦到的是爸爸在跑步机上的矫健身姿。(原创投稿 )

好景不长,我这偷懒的事很快被妈妈抓到,然后被折磨成了现在这副鬼样子,要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我就跟这体育有仇,而且是深仇大恨,跑步仿佛是摧毁我坚强意志的利刃,我一次又一次的屈服在它的魔爪下,我想我可能更适合做林黛玉那样,只饱读诗书的弱女子吧!

“什么?你再说一遍”,我猛地把体委扯了过来,无法置信地盯着她,体委一脸委屈而又带着迷茫,喏喏地道:“就是三分三十秒啊,差两秒满分。”体委之后碎碎念的唠叨我一句也没听见,脑中只映出这个数字,三分三十秒,我有些傻傻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貌似成功了?然后站在风中一阵傻笑。

“妈,我成功啦!”我一跃到跑步机上蹦蹦跳跳地展示着我的欢乐,妈妈却嗔怒道:“哼哼,跑步机贵着呢!别乱来。”“妈,我体育这么好啊,还是有天分的,哈!”

什么林黛玉的都统统可以走开啦。我现在可是运动健将了,什么?怕跑步?你out了,阳光下,让我们一起奔跑吧!

[痛苦终将收获甜蜜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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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写给老公生日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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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公

今天是你的生日,首先道一声:“寿星,猪头老公,猪你生日快乐”!

老公,今天是你我相遇、相知、相恋、相爱的第154天,在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写下人生中的第一封笺,送给我特别的、最亲爱的你。

154天看似很短,似乎很长。因为时间片刻很短,又因为想念绵绵悠长。有时候常在想,你早跑哪去了?害我等了那么久!如果有一台时光机该多好哇,我就可以自己把控,早些把你遇见,早些把你来爱了。当然我也可以早些被你爱了,嘿嘿,你说类?

曾经也在迷茫着,幻想着,憧憬着未来另一半的样子,可是总感觉爱情离我是那么的遥远,可望而不可即的,羡慕、嫉妒、恨的。“爱情真的来了吗?”我曾经问到你,“当爱情来的时候,它总不会提前打招呼”,正如你说的那样。缘分真是奇妙的东西,一线牵的让我把你遇见,还是只因在人群中多瞄了你一眼呢?

提及20XX年我最幸运的是什么?我会不假思索的回答,那就是遇见了你,没有前提的,亦没有准备的。还记得我们相遇的第一天卟—20XX/9/10。记忆中你背了个小包包,帅帅的,憨憨的,有点腼腆的笑,傻傻的,又不失可爱。想想真的是这样,遇见真是一场美丽的意外。

走在一起是缘分,一起在走是幸福。回眸牵手走过的点点滴滴,不免幸福滋味涌上心头。

还记得第一次去咱家20XX/9/11,老爸,老妈,姐姐,姐夫们的和善、亲切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那天老妈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第一次和老妈包水饺,你擀皮,我和老妈包,时不时的说说,笑笑,真的有种家的感觉,虽然那时有点拘束,可是人家毕竟是第一次吗,哈哈。

订亲20XX/10/6,聘礼钱在外人看来虽然不是理想中的数字,请你也不要对此感到难过,不要对那耿耿于怀,也许那些只是外来的面子,我在意的,我所要的并不是那些,我要的只是你爱我的心,你要我知道,你爱我,我亦爱你,那就够了。

还记得你第一次为唱起的那首老公版的《简单爱》,时常萦绕在耳畔,简简单单,想简简单单爱,大声宣布,对你依依不舍……

多少次从噩梦中惊醒,多少个夜未眠,想你想的泪儿流,试想,如果你在我身边多好撒。两个人的城市里,也请你好好照顾自己,注意身体,少吸烟,少喝酒,当然不吸烟不喝酒最好了,哈哈,说你的同时我肯定以身作则的喔。好想陪你过生日,看你含情脉脉许愿的样子,可是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工作,距离。幻想着,如果我有孙悟空的分身术该多好,我想老公肯定是理解媳妇的,对卟?

结婚并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三个家庭的结合体。一时间多了宠我的婆婆,公公,爱我的老公。我感到很幸福,真的,老公,谢谢你,谢谢你的出现,谢谢你闯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让我单调的生活多了生机。自从有了你,让我深深地感受着被牵挂,被想念,被爱着的赶脚,依赖而又被依赖着,每天哪怕仅仅只是电话那头的一个声音,一句呵护、问候,一句睡前的简单晚安。

以后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们一起奋斗,尽我们最大的能力,孝敬咱两个爸,咱两个妈,照顾好咱以后的宝宝,让他们健康长大,真诚对待同事,亲友。相信我一定会努力的,分担老公的负担,做一个好儿媳,好老婆,好妈妈。咱们珍惜彼此,用心经营我们的爱情,相亲相爱,一路扶持,相守到白头。

老公,俺想说,俺“稀罕”你,对你的感情,是一个简单的自然指数,你要微分几次都可以,不变的,始终不变;倘若你喜欢,也可以积分,不过会多出一个常数来,而那个常数等于我爱你。

这一路走来,谢谢老公对我的包容、爱与理解,感动着,幸福着,嘿嘿,亲爱的,嫁给你,相信我们会狠狠幸福的,让我们一起履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句世间最美的情话吧!

老公,请允许我猜一下你此刻的表情,是感动的一塌糊涂,傻傻的笑,还是满心翘望我们激情的、幸福的小日子的笑?

就在今天,就在此刻,让我来为你唱这首《生日快乐歌》,生日快乐,猪你生日快乐!来,寿星老公,嘿嘿,许个愿,可否?

老公,老婆捯饬的这封信咋样?感动不,感动就对了,哈哈,因为你说过,我是你肚子里的小蛔虫阿!

永远爱你的老婆20XX/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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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鬼吹灯》最后的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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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1] 是一部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作者为天下霸唱,主要内容是盗墓寻宝,是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这部小说也迅速成为了图书销售排行榜的榜首。之后作者继续创作第二部,内容涉及陈瞎子和鹧鸪哨之盗墓往事。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原著小说结局中,最后去精绝古城的8个人活了4个,郝爱国为了救大家被黑蛇缠绕全身,牺牲了。

盗了地仙村,毁了封师古的尸体,救了全人类。。。最后,摘摸金符。s雪莉杨回美国,胡八一害羞,没跟着去。

内容简介

鬼吹灯是一个系列形式的文字冒险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残卷为引。小说中作者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有谚为证: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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