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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的后裔》甜蜜大结局宋仲基成国民老公(最新20篇)

这是一部不走寻常路的言情小说。它告诉广大读者也是有不矫情的女主的。作者缪娟,描写了穷苦人家出生、漂亮、倔强、自强的外语学院学生乔菲,和外交部长的儿子程家阳间的爱情纠葛。文章涉及了翻译官的职业描写,会让你在看后爱上这个貌似遥不可及的职业,也爱上浪漫的法语营造的氛围。本文就是开学吧为你们整理的《太阳的后裔》甜蜜大结局宋仲基成国民老公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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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昂结局番外篇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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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陆之昂在监狱中仰望着四角天空,依旧拒绝小司的探访,而其实陆之昂每天的生活中都有一部分是在仔细的看小司写给他的信中度过的。想起自己在日本留学的日子,每天最期待的事就是给小司发好长好长的email,话音没落,陆之昂就冲进了探访室,就这样两个人静静的坐着, 看着对方 ,小司本来想说的话也一句都说不出来,只是觉的静静的坐着。而现在剧版的则是把陆之昂给提前释放了,同时还和颜末有了结果。一切还需坐等该剧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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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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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确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是窗含西岭千秋雪。下面是小编收集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我不是潘金莲》是作家刘震云写的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叫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她经历了一场荒诞的离婚案,被丈夫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不是处女,从此背上了“潘金莲”的恶名。

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在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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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岁月难写结局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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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苦涩落满流年如今还看不懂四季青桑的含义,常常有心去倾听别人的故事,感动那些于己无关的开始与结局,却不曾想若那年生活能换种方式也许结局就暖了如今!

每天都以同样的方式醒来,看着相差无几的时间,然后同样不慌不忙发一会儿小呆,生一会儿小气,不知道昨晚的梦里不小心惹了谁还是谁不小心惹了我!始终习惯了舒一揽子心情去相信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刷牙时对着镜子苦笑一声,然后自赏一下醒来无意中乱得挺帅的头发,撇下不忍心洗掉的情绪,左转右忙,终于好好打扮了一翻,有点小小的自满还有点小小想自拍一张的冲动,然后可惜了一下对着厕所的镜子,害怕糟蹋了一翻自足的美意!

总喜欢起得很早,然后慌慌张张的下楼,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餐,一边反复的看着时间,落着比跑慢那么一点点的步伐来到公司,做着每天都做着的事,听着每天都听着的歌,待着每天都待的时间,偶尔也想着好久都没想过的人……

许多时候拿手机打开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想聊聊的人,而那些藏着的话,那个好久不见的她,想尽任何办法也没能得到一点点的释怀。常常幻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在一个毫不特殊的下午我从小摊旁边回过头然后很惊讶的拍拍你的肩膀,自然你走哪都是同路,不论是萧瑟的深秋还是寒冷的冬季,有你的地方于我又岂是季节能够阻挡的梦……思绪正深时也不知隔壁是谁的猫碰落了东西,碎了一阵很闹人的声响,无奈的被拉回现实,又不得不好好收收心,看一眼当下的事。

曾以为远方有梦便好,如今才慢慢懂得有梦的地方也要有你才算是最好的归宿,一个人能去的地方很远,可值得留念的却不会是孤身到达的仙境,挺怀念那些有说有笑的日子,而不是现在虽身处欲达多年的城市却只能每天对着电脑和桌旁的苦涩咖啡。其实我想给你写封信,说说近况,谈谈安好,却又开始害怕得知,所以就常常自己写出剧情,自己编织答案,后来觉得这样便好,不去介怀初衷才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安慰……。

昨天还来不及说的再见而今天是我尚未准备好的离别,独琢时心落成一本书,写了太长的故事,关乎悲喜又不视于人,所以说每个人都在心里都藏了太多秘密,害怕没有人不理解,而自己又从来都不肯吐露,人心就像一条绕过重山的河,每一处弯曲都沉下了太多的泥沙,而我始终也没找不到那属于自己的一粒,只能任它情深缘浅。

云散了可以看到蓝天,人散了可以看清未来,在所有离别的重叠洗礼里不必介怀初衷,也不必害怕远方孤身只影,漫漫风景,冉冉时光,常也因为久滞荒途才深知相逢不易。

时光从思绪里从指间流逝,仿佛走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却始终没等你写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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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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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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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玻璃鞋》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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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鞋》是一部爱情小说,那么它的结局是什么呢,据说有两个结局哦,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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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甜蜜的爱情句子

全文共 4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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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去勇敢的爱是一种幸福,总比错过来的快乐。下面,yuwenmi小编为您分享甜蜜爱情句子,欢迎欣赏!

( 1 ) 想你的感觉好比:炒菜没放盐,苹果不太甜,逛街忘带钱。有空时会想你,实在抽不出空我就……什么都不做,光想你!

( 2 ) 想着你盼着你,念着你爱着你,牵挂你想着你,思念你祝福你,追求你寻觅你,宠着你护着你,全世界只有一个你,我也只爱一个你!

( 3 ) 心存希望,幸福就会降临你;心存梦想,机遇就会笼罩你;心存坚持,快乐就会常伴你;心存真诚,平安就会跟随你;心存善念,阳光就会照耀你;心存美丽,温暖就会围绕你;心存大爱,崇高就会追随你;心存他人,真情就会回报你;心存感恩,贵人就会青睐你!

( 4 ) 什么是女孩子真正的强大?不是美貌,不是才华,也不是装男人。而是在失落悲伤打击和孤独后能够迅速宁静的心和留存的温暖。甜言蜜语

( 5 ) 世上的女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幸福的,一种是坚强的。幸福的被捧在手心里无需坚强,而坚强的却是不得不坚强。

( 6 ) 是的,往返不去了,回不去了!因为他们之间隔着涛涛不尽的似水光阴。涛涛不尽的似水光阴。一段感情延续了十五年,一次等待也已经有了十五年。十五年,已经足够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尘埃落定。问世间,有多少爱可以重来?请珍惜眼前人。

( 7 )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 8 ) 我不后悔我曾爱过,只是天涯从此寂寞,短暂的幸福拥有就足够,只要舍得就会快了,会快乐

( 9 ) 我不再爱你的时候,也许不是我不爱你,只是,我已不能再爱你了。

( 10 ) 我的祝福是花,相映你的娇艳;我的祝福是水,流动你的清纯;我的祝福是浮雪,洋溢你的无暇;我的祝福是花香,是你暗香的浮动;我的祝福是我对你的最真诚无私的爱,温暖和感动永远冰清的宝贝,爱你,天长地久。

( 11 ) 我坚信,一个人想念另一个人的时候,应该是安静的念想爱,这一力量,往往可以瞬间抵达白发苍苍的彼岸。

( 12 ) 我开始怀念,那些四处散开的花, 它们因为你的离开,妖娆的变换着华丽 漫漫的堆积成内心坚实而无法倾诉的爱慕被渐次淹没的暖 天际边黑色的暗涌,在路灯下渐渐清晰我依然在路上游荡,看着人来过往 他们无视我的存在,默默地从我身边走过偶尔会有人看着我,还带着笑意, 却没有人读懂我的寂寞却没有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相伴 心里蔓延着空荡与不甘

( 13 )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放大了你的好,当现实和幻想形成落差,终于明白了什么是黯然伤神; 我们分手的时候,我又放大了自己的悲伤,沉浸在琐碎的记忆里,心底的痛,无以言表走一起是缘分,一起走才是幸福!

( 14 ) 我们总是不遗余力地去追求爱情能够地老天荒,总是千方百计地去留住那所谓的幸福瞬间,却不知道天有老的时候,地也有荒的时候,地老天荒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

( 15 ) 我喜欢一首歌的歌词:“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所谓浪漫的爱情,是在平凡真实的生活中才能体现出来的。

( 16 ) 我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会永远的等着你, 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 总会有这样一个人。

( 17 ) 握不到你的手,但感觉到你的温柔。想见你,却是经常在梦中,想说爱你,却只能在心里!此时此刻,真的好想你。

( 18 ) 新新人类可爱的地方之一,就是很坦率,坦率到连大人们的尷尬都体会不出来。希望美意的沟通和真情的拥抱,能够让代沟真的不见了。

( 19 ) 幸福并不复杂。饿时,饭是幸福,够饱即可;渴时,水是幸福,够饮即可;裸时,衣是幸福,够穿即可;穷时,钱是幸福,够用即可;累时,闲是幸福,够畅即可;困时,眠是幸福,够时即可。爱时,牵挂是幸福,离时,回忆是幸福。人生,由我不由天,幸福,由心不由境。

( 20 ) 幸福的秘诀之一,是抓準爱的节奏感。随时提醒自己目前的节拍,踩稳步伐,该停时停,该走时走;该进时进,该退时退。

( 21 ) 寻了你很久很久,仿若寻了一个世纪;想了你很久很久,仿若将我长长的青春也想到了尽头;念了你很久很久,仿若今生就是如此般念完。一切都可以勇敢,包括我曾迷茫不明的爱情,我曾胆怯错落的爱情,我曾去了不再的爱情,我曾选择失忆的爱情,如过去,若寒秋风。

( 22 ) 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爱,原来是一种经历,但愿人长久。

( 23 ) 爱,就是在一座叫缘分的桥上相遇,喝一碗叫相思的汤,拥一颗叫不变的心,过一种叫简单的生活,然后彼此牵手,走一条叫一辈子的路。

( 24 ) 爱你一路,思念浸满每一步;明眸频顾,令我喜悦无数;细数流年,甜蜜因你故;牵手永远,此生相伴度。爱你,是我命中归宿。

( 25 ) 爱情,不要追寻漂亮的外表,它只会欺骗你的眼睛;不要只追求财富,那也不过是过眼云烟;爱情,要追寻那个让你内心快乐的人。

( 26 ) 爱情,像是邂逅一场盛景后,摆出美丽苍凉的手势。就如: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 27 ) 爱情的欢乐虽然是甜美无比,但只有在光荣与美德存在的地方才能生存。

( 28 ) 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 29 ) 爱情是一场战役,相爱时你的对手是那个男人;分手了,对手就是你自己。战胜自己,把他的信息删去,重新开始生活,你才是赢家

( 30 ) 爱情似深夜流星,划过长空耀眼动人,可短暂如昙花一现。婚姻如山间溪流,顺势而下潺潺淙淙如陈酒历久弥香。

( 31 ) 爱情需要理解,因为理解可使争吵冰释前嫌;爱情需要关爱,因为关爱可使关系继往开来;爱情需要呵护,因为呵护可使对方幸福。

( 32 ) 爱上了你,我才领略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为什么我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你终生厮守?

( 33 ) 笨手笨脚接近你,甜美甜蜜记住你,美好美丽惦记你,幸福幸运遇见你,真心真意喜欢你,诚实诚恳爱上你,永恒永久陪着你,一生一世伴着你。

( 34 ) 不管花开花落,有你就有美好的生活;且看云卷云舒,有你是我一生的幸福。细碎时光,悠长岁月,爱如参天树,开出甜蜜花。

( 35 ) 让我们含泪微笑好吗?就象“蒙娜丽莎”一样迷人灿烂!让我们彼此默默深情地凝视好吗?或者紧紧地握住彼此的双手,紧紧地拥抱一次。彼此道一声珍重,道一声平安,然后,像往常一样,彼此沿着各自的生活轨道前行,逐步走向成熟和坚定!

( 36 ) 人没有完美,幸福也没有一拐分。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一次拥有那麼多,也没有权利要求那麼多,是一种成熟。否则,不但苦了自己,也為难了对方。

( 37 ) 如果。所有的伤痕都能够痊愈。 如果。所有的真心都能够换来真意。 如果。所有的相信都能够坚持。如果。所有的情感都能够完美。如果。依然能相遇在某座城。单纯的微笑。微微的幸福。肆意的拥抱。该多好。可是真的只是如果。

( 38 ) 生活是面包,爱情是奶酪,没有奶酪的面包一样能吃饱,就是味道不怎么好;没有爱情的生活也一样继续,就是不怎么美好。

( 39 ) 希望父母管得少,首先自己要做得好。要让父母不担心,自己要先让人放心。试著从一些小事情,做对的决餐学会负责任,不论结果是成功或失败,都坦然和父母分享。

( 40 )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 41 ) 不论继续相爱或决定分手,常认為自己吃亏的爱情,绝对是加倍的双重损失。不但损失了你看见的那一部分,也损失了会令对方怀念的部分。

( 42 ) 茶,要喝浓的,直到淡而无味。酒,要喝醉的,永远不想醒来。人,要深爱的,要下辈子还要接着爱的那种。

( 43 ) 厨房的饭菜只做给你,床上的枕头只留给你,情侣的服装只买给你,甜美的情歌只唱给你,思念的句子只写给你,想念的短信只发给你!

( 44 ) 当初有些事,让我们刻骨铭心;当初有些人,令我们难以释怀;当初我们一路走来,告别了一段段往事,走入下一段段风景。走远了再回头看,很多事已经模糊,很多人已经淡忘,只有很少的人和事与我们有关,牵连着我们的幸福与快乐,这才是我们真正要珍惜的。幸福爱情经典语句

( 45 ) 当一个人不爱你要离开你时,你要问自己还爱不爱他,千万别为了可怜的自尊而不肯离开,要知道他失去的是一个爱他的人,而你失去的是并不爱自己的人,爱他就应该让他快乐

( 46 ) 等日出,人们用一天的时间;等春天,人们用一年的时间;等爱人,人们用一生的时间。无论等多久,都要珍惜你所拥有的爱人。

( 47 ) 对于未知的未来我们没有把握我总在思考应该如何去应付这草蛋生活是我想得太多么最近发生了一些荒唐事并且不知所云的陷在里边无法脱身

( 48 ) 好想把你的心预约一万年,了却我不变的思念。好想把我的心放在你心田,地老天荒真心永不变。

( 49 ) 很多时候,缘份就在我们指间流窜,轻轻抓住它,让缘份在你输入号码的那一刻启动,点燃两颗陌生而寂寞的心。

( 50 ) 假如你是云,我就是雨,一生相伴,风风雨雨;假如你是夕阳,我就是黄昏,一生相扶,暮暮朝朝;假如你是糖,我是蜜,一生缠绵,甜甜蜜蜜!

( 51 ) 戒指好比爱情,戴在手上,也是戴在心上;伤在心上,便也伤在手上。不敢碰的,是那心里的伤;不愿摘的,是那难舍的爱。爱情短信大全

( 52 ) 脸颊是红红的,头发是黑黑的;嘴唇是美美的,牙齿是白白的;橘子是酸酸的,海水是咸咸的;情意是绵绵的,想你是甜甜的;念你是长长的,爱你是久久的。

( 53 ) 恋爱就像小偷,没有一天能睡个安稳觉,心悬着,激动着兴奋着亢奋着,最大的不安全因素往往就是你自己。

( 54 ) 你遇上一个人,你爱他多一点,那么,你始终会失去他。然后,你遇上另一个,他爱你多一点,那么你早晚会离开他。直到有一天,你遇到一个人,你们彼此相爱。终于明白,所有的寻觅,也有一个过程。从前在天崖,而今咫尺。

( 55 ) 其实,每一种恋情,都可以很健康。是人与人之间的误解,才会让彼此的关系变得不健康。幸好,我们有「谅解」当作最好的解药,让大家常保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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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公写给老婆的情书

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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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婆

今天是2011年3月8日,是中国的“三八”妇女节,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从这个日子往前推算,我已经很久没有给老婆写过情书了。对不起,老婆,原谅我没有能够持续作战。从咱们恋爱到现在,一晃快四年了。四年了,老婆带给我无数的欢乐、兴奋、自豪、满足,我想我已无法找到更为贴切地词语来形容我的心情,今生能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你,并让你成为我的妻子,是我莫大的荣幸。我也要感谢我的和你的爸爸妈妈,他们让我们有机会在这个世界上相见、相知、相爱、相守一生。

老婆,好像冥冥之中必有定数,遇见你的那一刻,我的心也随之而动,你美丽的身影足够让我牢记脑海一生,刻画心中一世,直到现在,想到老婆你,我的内心都时刻充满了无限的自豪感、幸福感、满足感,我想不管怎样,我们永远是那么的相爱,我们的心永远是在一起的。

记得刚开始恋爱的时候手牵手在街上走,我每天心里都是甜甜的,想每天都能跟你这样度过,想每天都能照顾你,让你快乐让你幸福!然而,不知什么时候我开始担心你了,担心你不高兴,担心你在生活中遇到让你难受的困难,想什么事情都替你担着,想让你永远无忧无虑的。虽然生活中也会有许多的争吵,但我一直认为,感情里如果没有争吵,那就不叫真的用心了,因为毕竟每次争吵后,我们都更了解对方了,都知道该怎么多为对方着想了,想想我们以前的争吵,也就没觉得怎么了。

老婆,都说女人因谈恋爱而变笨,我觉得男人也是一样,一旦用心了,可能比女人陷的更深,爱的更彻底,爱的无所畏惧,什么都可以付出,不管有没有回报,老婆,我想我真的是无药可救了,如果哪天没有了你,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活下去!老婆,好想和你在一起,即使自己只能为你做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会努力完成。老婆,好想和你在一起,只要你永远幸福快乐,无忧无虑,就是我一生中最为愉快的事情。老婆,真的好想每天都和你在一起,永远看你那么开心的笑!老婆,我知道你为了这份爱改变了很多,容忍了很多,我都知道,我只想用我的全部去好好爱你,好好疼你,好好珍惜你,不让你受任何委屈,可我还是让你为我哭了好多次,我真的很心疼,恨自己,听到你哭我心都碎了,我不知道你还相不相信我,但我给你的承诺永远都不会变,我一定会好好努力。

回忆我们之间的甜蜜时光。只要有你,做什么我都会有希望。我也坚信幸福和快乐会是我们的结局。我小心翼翼的守着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精心呵护她。你还记得吗?我说过我想要守护你一辈子,一辈子只爱你,永远不离开你的。这将是我给你不变的承诺,希望我们都好好的走下去。

老婆,和你在一起真的很幸福,有了你我才有了份牵挂,是你让我的生活充实,让我的心有了依靠,我发誓:我一定好好珍惜你!老婆,爱是一件很简单也好复杂的事情,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这句歌词说得很有道理。就让我们在这个简单而复杂的路上好好地一起走下去,跌倒了我们相互搀扶,走错了我们相互商量着去摸索正确的途径,好噻?别人都说人因为寂寞而美丽,我却因为有了你而幸福,老婆,我是真的很爱你,不知道你能不能感觉到?

老婆,在2011年2月14日的这一天,我没有火红的玫瑰,没有浪漫的烛光晚餐,没有华丽的言语,我错了,错的一塌糊涂,但是老婆却并没有给我生气,反而心胸宽广的抚慰我,找到你这么个老婆,我那么幸福呢。今天,2011年3月8日,我只想用自己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达最诚挚的情感。我要向全世界宣布我们很相爱,要让你知道我对你的感情有多深,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改变自己什么。还记得吗?你有时会问我以后还会不会像现在一样爱你,我想说我会一直这样爱你爱下去,知道我生命枯萎的最后一刻。我要告诉你:我会一天比一天更爱你。这是我的承诺,你要一直记得我们的承诺,一刻都不要忘记。如果还有什么语言可以形容我们的爱的话,那一定是世界最最美丽的语言。因为我们一直都会停留在彼此温热的胸口,是不是?无论世界怎么改变,我答应你的那些永远都不会改变,只是为了恪守自己对你做出的承诺,最最让人值得为之等待的承诺。就算到世界的尽头,就算到时间的尽头,我还是想要用力的紧紧拥抱你。老婆,我爱你!!!

老婆,我真的很期盼你一直陪在我身边,你让我找到了生活的方向,让我拥有一个温暖的生活,我发自内心的写下这些话,也许还不够多,但我一定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你,你是我的唯一。

老婆,相信我!我们的幸福将一辈子进行到底!

老婆,久违的一封情书,希望能带给你惊喜!希望它能给你带来甜甜的微笑!让你感受到这份忠诚而坚定的爱!你的爱就是我全部的幸福!

亲爱的老婆大人,我永远爱你!!!

为你痴迷的老公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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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给自己的老公写一封信

全文共 1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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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数日不在家中,没有你温情的拥抱和耳边熟悉的气息,实在难以入眠。思念之余,夜深人静使我头脑也分外的清静,于是多为你想了一些事情。

因为爱一个人,会因他的幸福而幸福,也因他的忧伤而忧伤。我是见不得你半点失意的样子的,我会心痛。所以今天作为一个妻子,一个旁观者,向你“唠叨”几句,希望你在闲暇之时,听听这善意的“唠叨”,对你也许能有一点点的启示。

我们相互厮守也有几个年头了,或多或少彼此间都会有一些了解。可能有一些想法带着主观意念,比较偏极一些,但我还是希望你能把它看完了,也算是“读懂”了一个妻子的心了。

有些时候,我真的很为你担心,但你不喜欢听人“唠叨”,所以我们在家从未无话不谈地唠过家常。如今你可谓是春风得意,意气风发。然而,脚下的路还很漫长,走好这条路关键还得靠自己,这就取决于一个人的优秀品德和良好的性格了。你的性格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好在你性格开朗,不拘小节,为人实在,广交朋友,容易赢得朋友的赖,而且你有聪明的头脑,你有能力,但才智欠缺,这才智就源于你的业务水平、知识积累程度如何;坏的一面就显露在你有一点点成绩就沾沾自喜,而且好夸大其词,给人一种轻浮的感觉。深沉的领导是不喜欢轻浮的下属的,还有就是你好高骛远,自作聪明,好像世界上没有你不知道的事情,这样在树立威信方面你就会失去拥护者。如果以我的眼光,我喜欢你那种自信与洒脱,然而在别人特别是居心叵测人的眼中,就会成为攻击你的目标。所以尽量收敛自己的凤毛麟角,留待工作中实干中去使用。

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就该有种农民的质朴与敦厚。农民是伟大的,绝不能因自己是农民的儿子而有丝毫的自卑感。农民特有的那份质朴是可爱的更是美好的,所以要拥有一颗贫富之心,即保持一颗清静之心态,不被物质所迷惑,对事还必须不期望过高,对未来不做悲观猜想,也就是快乐的时候不自得;失意的时候不悲观绝望。如此才能称之为得到了驾驭生活的智慧。此外,还要有一颗幸福之心,所谓幸福是属心灵之物。物质的追求固然重要,然而它归属于心灵的东西实在太少。过于强调金钱物质的满足,只会导致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物质的奴隶,从而失去真正的自我。只有正直、真爱、善良的人才能得到感情上的回报,才是真正幸福的源泉,这是从古至今人们用血泪写出的真理啊。所以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更要有一颗爱自己家庭的心。一个不爱自己家庭的人,谈何爱单位,爱事业,爱国家?即使高官厚禄,也只会成为一个享受型的贪官。古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是一个道理的。一个对妻子、对儿女、对家庭真心付出感情的人,永远不会空虚、寂寞的。

你年轻,年轻就是资本,为什么不乘现在多学一点东西,来丰富自己的才智呢?你有学历,有智慧,一份报告信手拈来可不费吹灰之力,这不是凭空臆想的,这需要精通业务,阅读积累大量的资料的结果。

走好自己的路很重要,走正每一步更加重要。这是一切事物成功的基础。“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不是一句戏言。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有些“玩笑”是永远都开不得的。这个世界对男人有太多的诱惑,因为这些诱惑的魅力之大,使得社会上出现了许多贪官污吏。这其中不乏女色的诱惑。一时的感觉可能很美好,却怎能去拿一世的伟业与英名来交换呢?陷井总是被鲜花所覆盖,千万要看清哪是陷井哪是坦途啊!说到这,你可能会不以为然地说一声:“谁不知道你那点小心眼!”然而衡量一下利弊,你会发现,做为一个妻子计较丈夫的行为何止是那一点点的私心啊,她更注重的是丈夫的前程。她不会看着自己的丈夫往陷井里跳而不声不响,这是任何人所不能取代的角色。这是“妻子”这两个字付予一个女人的高尚情操。失去一个家庭是一个女人的悲哀,更是一个男人莫大的悲哀呀!就像战场上失去了后方支援的根据地,孤军奋战只会注定失败。所以每个家庭的女人都为自己的丈夫,含心茹苦地支撑着一个家,尽管有时丈夫并不领情,但是女人仍苦苦地经营着这个家,为的是在丈夫身心疲惫的时候能有一个温暖的港湾让他歇歇,这是妻子的伟大之处。

这是我,一个平凡女子的一点点想法,我是一个一事无成的人,在工作上、财力上不能给丈夫更多的支持,我想这种支持对于自己的丈夫也并没有太大的实用性,我虽空怀大志,却只能安于现状,为这个家,我不再计较个人的得失,只求家庭和睦,家人健康,我也心满意足了。为此,我将一腔的爱都倾注在丈夫、孩子和家庭上。然而无论到什么时候,我仍是一个独立的我。纵使有一天丈夫飞煌腾达,我仍旧还是现在的我,我会冷静地面对你的得与失。就像你现在小有成绩,我并没有为此而激动,因为你的发展不止于此,纵使以后你得以高官,我也不会以某某夫人的身份自居,我会为你高兴,为你祝福,但我不会扬扬自得,因为我要保持一颗平常之心,做你生活中的清凉油。

只要你一天不嫌弃我,我就跟你一天,你给我富贵荣华,我会坦然接受,你给我贫穷我也泰然处之!

这是我——一个妻子的心灵告白。

爱你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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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记忆作文:甜蜜的回忆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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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火车站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几张熟悉却又陌生的面孔,他们是谁,可记不真切了。

——题记

时间总是流得很快,在举手投足之间,不知流了多少时间。在这些流失了的时间里,有着多少回忆,辛酸的,开心的……有些早已忘却,有些却还记忆犹新,这些都是我们的回忆,渐行渐远,却都如此美好……

“记得小时候,吵闹任性的时候,我的外婆总会唱歌给我……”轻音乐,如此陶醉,如此沁人心脾,把回忆唱得如此的动人心弦。也难怪,回忆是人生的一部分,它很美好,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享的回忆。

回忆虽然美好,却都已成为历史。记得小时候,妈妈总是早早的起来,为我准备好简单却又不失营养的早餐。我知道,妈妈其实还可以睡的,妈妈却说:“我不起来谁给你做早餐啊!”一句话,虽然很普通,但却温暖了我的心。她,妈妈,真的对我很好。

已经太过遥远的事不必提及,因为回忆早已把他储存在了脑海中。有的回忆已经藏得很深了,翻出来,瞧瞧,却还是那般的熟悉,那般的温馨……也许,你说有些回忆太过于恐惧,找出来,会觉得难过或哀伤。对于这些回忆,你何尝不把它忘却,做做开心的事,想想那些幸福、甜蜜的回忆。其实,你会发觉“爱上”和“哀伤”两个词的发音有多么的相似,你为何要哀伤,为何不爱上那些可爱的回忆。应为那些回忆,渐行渐远……

记得在公交车上,遇到儿时一好友,却又怎么也记不起了,她故作气愤,说我连她都认不出了,还说是好朋友呢!我无奈,说:“你的样子和以前够不一样了,我怎么认得出来?”对呀,我们之间“好朋友”的头衔只能在回忆中看到了,现在想起那时的幼稚就很好笑。

是呀,回忆,渐行渐远,回忆与现在永远隔着一层捅不破的窗户纸,永远也不可能划上等号,因为回忆永远只能是回忆,只能储存过去,而现在永远是现在。

多想想那些开心、甜蜜的回忆,因为它们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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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甜蜜的回忆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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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完成了,怎么觉得肚子咕咕地叫着?是肚子闹着要吃宵夜了。我打开冰箱看看是否存有充饥的食品,找到一袋汤圆,咦?这不是我在金城包的汤圆吗?吃着这甜甜糯糯的汤圆,当时包汤圆的情景一下浮现在眼前。

元宵节前夕,我和妈妈应邀到金城商厦包汤圆。

开始和粉了,我先把三分之二的粉倒进盘里,然后把水倒进糯米粉里,一切就绪,看我派哥使出我的绝门秘笈“太极八卦”揉面功,我左搓搓右揉揉,咦!怎么这糯米粉一点都不像面粉那样听我使唤的?黏糊糊的,把手都粘住了,让我根本发不了功。凭经验是水加多了,哼!幸好哥凭经验,没有一次性倒完糯米粉。就这样,我反复几次——边加水——边加粉地折腾后,终于把比例调合适了。我松了一口气,开始顺畅地揉粉了。我给旁边的伙伴们传授了我的绝门秘笈“太极八卦“揉面功”,大家轮流上阵,几轮下来后,糯米粉被我们揉得像棉花糖一样软了。

开始包汤圆啰!我先掰出半个拇指大小的小面团,然后把馅料包进去,哎呀!皮破了,馅露了出来,难道是皮太薄了?我们又接连试包了几个,还是不成功。“难道是揉面的时间还不够?”我疑惑不解。“是你们还没加‘熟坨’。”在一旁的一位奶奶提醒了我们。“‘熟坨’?啥东西?”我们一脸茫然。“‘熟坨’是放到开水里煮熟的面团,面团煮熟后俗称‘熟坨’,要把‘熟坨’加到已揉好的糯米粉里一起揉,这样粉才会更有粘性和韧性,小朋友,记住咯!以后凡是做糯米粉类的点心都要加‘熟坨’。”

我们恍然大悟!事不宜迟,赶紧煮‘熟坨’。果然,加了‘熟坨’的粉更有韧性了。粉揉好了,接下来包汤圆就是小菜一碟的事情了。不一会儿功夫,我们的汤圆就可以下锅了,加上老姜和红糖,香气一下子溢满了整个金城四楼,惹得来逛街的大人们都向我们围了过来,看着锅里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汤圆,飘着红糖姜水的香味,大家的口水都要“飞流直下三千尺”了。

很多人和我们一起分享了我们亲手包的汤圆,没得说,这汤圆比超市的好吃一万倍。为了不浪费,我们把剩下的打包回家。嘿,这才有了今晚的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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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笑得很甜蜜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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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丙妍

我是一只小蚂蚁,名叫蚁哥。虽然有个哥字,可我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不点,是蚂蚁家族中最卑微的工蚁。从我记事起,我就很少过。

我在家族中的工作便是帮那些小宝宝们擦擦屁股,倒倒夜壶。可我的同伴却是那威武的蚁兵,是保卫我们家族的勇士。每当敌人来犯时,他们总是冲在前线殊死抗争。胜利后便会得到蚁后的亲自嘉奖,而优秀的更是会成为蚁后的贴身护卫。每当颁奖时,我只能躲在墙角独自啜泣,我痛恨自己的弱小,我不明白上天为何要对我如此不公。它给我一颗争强好胜的心却只送了我一个弱小的身体。

一天,因为人类的一个烟头而引发了深林大火,四周黑烟滚滚,火舌不断吞噬致我们周围的植物,我们蚂蚁就要面临灭族之灾。

机智的蚁王终于决定了用那一招,那便是以蚁换蚁,以牺牲换取生命。我们紧紧的抱成一个球,从内而外依次是蚁后蚁臣蚁将蚁兵,最后一层自然是我们工蚁。我被裹在第二层,我的眼中有一层浓浓的悲哀,而我周围的同伴们却显得极其亢奋,只听他们说到:“伙伴们,彰显我们价值的时候到了,我们虽然卑微可是却救了整个家族啊!”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身体的弱小,力气的缺乏,身份变得卑微并不是悲哀的理由,哪怕是一粒尘土依旧有着它快乐和骄傲的资本。真正的悲哀是发现不了自身的优点,自身的价值和自身的能力。想到这儿,我不禁释然了。

巨大的蚁球开始滚动,恐怖的火焰侵蚀着我的身体却并不痛苦,许久未见的笑再一次在我脸上绽开。那一瞬,我,笑的很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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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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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妮宝贝笔下的《七月安生》最后的结局安生给家明生了个女儿,她自己因为难产死了,七月收养了安生的孩子,取名小安,安生和家明结婚了,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凌晨的时候,安生产下一个女婴。因难产而去世。

七月26岁的时候,有了收养的女儿。

她给安生的孩子取名叫小安。她相信这是新的安生。就像安生说的那样,是鲜活洁净的灵魂和肉体。而旧的躯壳就可以腐烂。

小安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七月把她抱到家明的家里去,家明的母亲非常喜欢。

她抱着小婴儿说,应该送礼物给小宝贝啊。家明,你从小戴的那块玉牌呢。虽然破了一角,但是可以用来辟邪。家明和七月都装作没听到。

那块玉牌随安生一起火葬了。

七月总是憨憨的样子。

有时候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却是幸福的。

只有一些人例外。比如家明在酒吧邂逅的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她透过喧嚣的音乐和烟雾,笑着对他说,家明,你的眼睛好明亮。这样的女孩直指人心。但是她不告诉他,她喜欢的绿镯子还是白镯子。她的快乐模糊而暧昧。却不知道躲藏。所以让自己无处可逃。

在幽深山谷的寺庙里,他们看着佛像。她坐在他的身后,轻轻地问他,他们知道我喜欢你吗。他转过身看着她。她掂起脚亲吻他,在阴冷的殿堂里面。

阳光和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穿行。

那一刻,幸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

半年以后,安生的书出版。书名是七月和安生。

七月和家明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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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锦绣未央》拓跋浚角色结局介绍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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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皇孙。性格阳光开朗,幽默风趣,淡泊名利,对皇位毫不在意,对亲人充满感情,是富有同情心和爱心的男子。聪明却不张扬,智谋过人却从不咄咄逼人,深得皇帝拓跋焘的喜爱,也因此引来其他皇子的忌惮。母亲是太子妃,外祖是手握重兵的公侯。他从小在期盼中长大,接受最好的教育。父亲的死对他是很大的打击,而母妃时时流露出来的野心,让他对皇位敬而远之,他怕因为要得到那个位置,而将母亲外祖一家拖入灾祸。

所以他远离权力中心,纵情于山水。同时他又是很有责任心的皇室成员,碧血丹心,有勇有谋,面对国家危难敢于迎面而上,面对敌人铁骑他能以命相搏。他对感情专一,一旦喜欢上一个人绝不轻言放弃。与李未央两情相悦,却因横在两人间的国仇,却步不前。拓跋浚用一颗真诚火热的心包容她,关爱她,尽全力帮助她,正是因为他的坚持不懈最终感动了李未央,得到李未央全部真心,坦诚相待。

可打击接踵而来,母妃的死,挚爱的“背叛”,至亲的利用欺骗与伤害,让他明白到想要保护自己心爱的人,想要达成自己的理想,就不能在轻易的退却,不能再向阴谋诡计低头,只有勇敢的战胜险恶,才能维护心中的正义。最后在李未央的帮助下,拓跋浚终于战胜拓跋余登上皇位,实现自己的抱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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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甜蜜的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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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吃糖,极喜欢那样甜甜的味道,甜蜜从舌尖如触电般慢慢地滑入心中,美好得连空气中都仿佛充满了甜蜜。

小时候,幼儿园门口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小摊,卖着孩子们最爱的零食和玩具。如云朵般的棉花糖,入口即化,带着丝丝的甜;无比精致的糖人,在阳光下折射出五彩的光,美得让人不忍下嘴,只抓在手上细细的把玩。在繁多的零食中最爱的却是冰糖葫芦。记得那时,放学经过卖冰糖葫芦的奶奶的摊边,总会停下来不愿往前走,眼巴巴的看着那高高的糖葫芦,等妈妈发现我跟丢了;回头时,再眼巴巴地看着母亲央求她买一串。当然多数时候不能如愿,只能一步三回头地看着在阳光下泛着诱人光芒的冰糖葫芦。

不过偶尔也会例外,拿小红花了,考试考好了,妈妈就会从那一大串糖葫芦中挑一串给我。我就会如获至宝地紧紧地抓着,看着那一串大红灯笼似的糖葫芦笑得傻里傻气。那时候一串再普通不过的糖葫芦对于我却是最珍贵的奖励,最急切的期待了。

每当这时,母亲看着贪嘴的我,总会笑着回忆说,她小时候家里穷,只有过年才有糖吃,而且少得可怜,每次却省了又省,总舍不得吃。那时,牛奶糖、软糖更是少见。有一年,我外公得了几块带回家,家里兄弟姐妹多,根本不够分,外婆就用刀把糖切开。母亲分的那块小了点,哭得伤心得不得了,最后是大姐把自己的那块给了我母亲才止住她的哭泣。很多年后,当大家再次提起那次分糖的经历,大姐才轻描淡写地说,那晚她在被窝里也难过地哭了。

听着母亲的话,看着母亲微湿的眼,我疑惑了,我不曾经历过那样一段物质贫乏的日子,不曾感受过贫穷的滋味,不过那份对糖的向往我却能深切的体味到。

如今,我还会买一串冰糖葫芦,却依旧不忍下口,因为舍不得破坏这样一件精致的工艺品,只是很孩子气地将它捏在手里,欣赏它那份独到的甜蜜——

看,那层白汪汪的糖霜里裹着的一代又一代人甜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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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笑得很甜蜜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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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轩

是什么让我得如此甜蜜?既是亲人间甜蜜的亲情,又是同学间真挚的情谊,还有成功时的喜悦……生活中的点滴总是拥有无限的魔力,让我笑得很甜蜜。

像往常一样回家,气氛却不大一样,刚一进门,母亲就把手机塞进我手里,手指轻划,一只可爱小猴子上蹿下跳的视频映入眼中。原来母亲同事当天带来了宠物猴子,母亲知道我喜欢就拍了下来。正当我兴致勃勃地观看时,突然意识到母亲一向害怕这类小动物,急忙询问,母亲却不以为然,说只要我高兴就好。我一把抱住母亲感谢她并劝她别因为这点事儿为难自己,母亲笑着说知道了。亲人间甜蜜的亲情,让我笑得很甜蜜。

一次学校开运动会,粗心的我不慎将钥匙掉在了操场上,一位同学二话不说陪我去寻找,此时正值运动员退场,场面嘈杂混乱。正当我们一筹莫展时,一个银色小点同时吸引我俩的注意,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冲上前取了回来,甚至他自己还摔了一跤,真悬,再晚几秒钥匙就淹没在众人的脚步中了。我笑着谢他。同学间真挚的友谊,让我笑得很甜蜜。

调整呼吸放松精神,流畅自然的将准备了十个月的稿子朗诵而出,似乎已经忘却了周围的世界。十个月的努力在此一举,英语演讲大赛上的我从来没感觉像现在一样心情舒畅,我终于将我全部实力发挥出来。果不其然,我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金奖。那仿佛汗水凝聚成的奖杯使我绽开灿烂得笑容,成功的喜悦让我笑得很甜蜜。

人生中有太多值得回味的瞬息,它们是亲情的凝聚,它们是友情的绽放,它们也是拼搏努力后一个成功的赞许。正是因为有了这般美丽的点滴,我,笑得很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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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不完美结局作文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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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蔚蓝的!小时候上学,因为家是内地的,所以不曾看过海。就一直幻想的海是什么颜色的,老师说蓝色的,跟天一样蓝!真的吗?小脑袋里充满的幻想!

第一次看海,是在飞机上,从成都飞往深圳的飞机上,宝安机场就在海边,所以当飞机下降的时候,看得到的,海好蓝,好清!不过打破了跟我小时候想的海的颜色不一样,原来海水是这样的,那是第一次,远远的看了海。打破了我多年的回忆。

第二次看海跟着朋友一起去的,那次我下了海。我还记得是去年的五一的时候,本来打算去逛街的,鬼魅般的跟着朋友去了海边,陪一个小朋友下了海,玩的很开心。不过不完美结局是回来的路上了下大暴雨,差点没有回来成功。

然后就开始一个人看海的旅程,海南的八所,三亚湾还有昨天深圳的大鹏湾,每次我都是一个人去看的,虽然海边熙熙攘攘,并不缺少陪伴的人群。不过最让我值得回忆的是八所那次,那是一个未开发的海滩,并没有发生网络上有的艳遇和爱情,那只是一片普普通通的海滩,去玩的也都是当地的群众。让我记忆深的是因为那是第一次,一个人看海吧!

那天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我一个人在海边的石头坐了一个多小时。几个小朋友就直接扑通扑通的一个接着一个从石头上跳到海里,在游上来然后再下去,反反复复的!另一处两三位大哥钓鱼。当时的我就只是背了一个包包,旁边没有任何熟悉的人。那天我在想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应该是不开心的事吧!

海边并没有传说中奇遇,也没有电视剧中的爱情!海边就是海边,除了海水,就是沙滩。时常想想海边也没什么,全世界的海边是不是都这样的呢?这个问题抛弃的脑后,不去想。最喜欢在海边找一个大石头,旁边没有人,坐着,躺着,趴着,然后听歌,看书,迎着海风去想未来。

朋友说我有孤僻症,不喜欢跟别人交流。也许吧,性格有点闷是真的。他说人家放假都是成群结队,为什么你就喜欢一个人呢?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像我这样喜欢一个人出去旅游散心爬山的绝对不止我一个,因为有遇到过,所以不在乎。

其实每个人都有一个人时候,只是我一个人的时间比较长而已,并没有什么孤僻症的情况,我喜欢安静,喜欢青山,喜欢绿水!只是我不懂的分享而已!,没有谁是孤僻症,孤僻的只是因为我的内心世界别人进不来吧。

到了结局,我不知道该怎么收尾了,选了好几个脑子里闪过的话,都不太适合这段文字。算了,当个不完美的结局吧!因为海我还是会去看,只是不知道下次看的海还是不是内心的蓝。

[不完美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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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老公欺骗老婆的检讨书500字

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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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喝多了,尽管从表面上看,这只是一次普通的醉酒事件,但是在该事件的背后隐藏着严重的原则性问题,并且很严重的让我的老婆为我伤心,为我难受,我就更加感觉到我所犯下的错误的严重性!老婆,我错了,真的很对不起!对于我犯下的重大错误,我做了很深刻的反省:

第一、不懂得自爱。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定要自尊自爱。俗话说的好啊,酒是串肠毒药啊,喝酒多了就是容易耽误事情,喝酒喝多了就容易嘴上没有把门的什么都往外说,可能以为自己说的无关紧要,但是别人会认为你是酒后吐真言,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啊,这样无形之中就给自己带来很多的伤害,也给别人带来了伤害。

最主要的是,喝多了人就容易走形,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行动没有深浅。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经常喝多酒,哪有不出事?再有就是喝多酒,自己也很难受,我喝多了也吐,自己脑袋也蒙了,说话办事都反应慢了,耽误了很多事情,也给宝贝老婆造成了误会。不懂得自爱,就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男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责任感,对自己不负责任就是对家庭不负责任,就是对老婆不负责人,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老公是个有责任感的男人,不希望看到自己的老公是个酒囊饭袋,所以要想让自己老婆放心,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就要懂得自爱。我就犯了不懂自爱这个错误。

第二、无视老婆的存在。

喝醉当天,我可爱美丽温柔善良的老婆就在我的傍边,并且一直都在为我担心,一直默默地关怀着我,我都没有察觉到。我无视您的嘱托和交代,在老婆就在身边的情况下酗酒,严重违反了家庭纪律,对老婆和我们的爱情都造成了不良影响,让我的老婆时时为我担惊受怕。我感觉到很内疚。

我有个毛病,就是一和同事、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容易融入气氛,所以可能就忽视了身边的老婆,其实也不是有意这样做的,都是无意识的情况下才发生的这些,所以请老婆要见谅!可能老婆不知道,当我早晨醒来一睁眼就感觉快能见到宝贝的时候,那一刻,我感觉我特别幸福,说不出来的幸福,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我也真真的感受到了幸福!但是就在前一天晚上,我确喝多了,在很多人面前丢人了,让我的宝贝伤心,为我担心了!

第三、对不起对老婆的诺言

我记得上次大醉的时候和老婆说过,我不会再那么喝酒了,但是这次又喝醉了,我食言了。一个男人,对自己老婆说的话,不但没有实现,反倒变本加厉了。答应老婆的事情没有做到。说话不算数。我们在一起两年多了,我对老婆说过很多话,也许诺过很多,但是很多没有兑现,赊欠了很多很多,用老婆的话说,“礼物都生小宝宝了”!无论是谁,都会很讨厌自己老公说话不算数,本来心里期望很高,结果却是失望很大,这是最伤人心,也是最上感情的事情!而我确总是犯错,我心里很不好受,感觉十分对不起宝贝!古人云“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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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那一刻几分甜蜜在心头作文600字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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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快乐,是最纯粹的一种快乐,有时侯甚至不需要什么理由。它是人的生命在不断完善时的一种欣喜,更是发自内心的情感流露。

记得早晨,我醒得比较早,闲着没事干,打算出门去打篮球。谁知,我在穿衣服的时候,却发现衬衫上的一个小扣子脱落了,妈妈已经去上班了,我打算把衣服交给爸爸,让他帮我缝回去。爸爸不但没有帮我缝,反而被他说了一顿,“这么大个人连纽扣都不会缝,真是没用啊。”“当爸爸的就不能帮儿子缝一下吗?”我心里想着,“我已经长大了,干脆自己把扣子缝上!省得让他说我没用!”

说干就干。我找出针和线。先要把线穿进针眼里。真不巧,这根针的针眼特别小,虽然没近视,但对我这么个没耐性的人也算是件难事。好不容易把线对准了针眼,我便赶紧把线往针眼里塞。可这根线就像塑料,针眼就像个大火炉,一碰到针眼就弯来弯去,实在是“弱不禁风”啊,。还好,在经历了几次失败后,终于把线穿好了,自己也累了个满头大汗。

我休息了一会儿,开始缝扣子。把扣子往衣服上一放,学着妈妈的样子,让一上一下地反着跟斗,让它翻个跟斗也不容易啊,一不小心就扎到自己手上了,一针见血,真狠。最后,我又在扣子背面缝了一针,把多余的线剪掉,缝好了!拉了拉扣子,准备验证下有没有牢,天哪,我就那么轻轻一拨,纽扣就又脱落了。我的劳动白费了!想了半天才明白,原来是没有在线上打结,所以才会这样子。

虽然我第一次缝扣子失败了,但我并没有灰心。我三下五除二地把扣子上的线扯了下来。第二次缝扣子,我吸取了第一次的教训。把针穿好后打了一个结,我小心翼翼地缝了起来。一针、两针……“啊呀!”今天这是怎么了,竟然又扎到了手,鲜红的血又流了出来。真倒霉啊!我把流血的手指放在嘴里吮吸了一下,又缝了起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把它缝了回去,虽然时间已经过了很久,毕竟是第一次做针线活。心里还是挺开心的。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坚持的毅力,所以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这样才能成功,否则必败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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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琅琊榜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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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虽是宫斗题材小说,构思格局不落俗套,伏笔埋得巧妙,草蛇灰线。以下是琅琊榜小说大结局,欢迎阅读。

最终章风起

“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军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高潮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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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温故一九四二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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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温故一九四二》讲述了一个关于饥饿的故事。1942年,河南大旱,灾民3000万,河南成了母亲煮食自己婴儿的地方。关于饥饿,有“我姥娘”“我花生二舅”的记忆,也有美国《时代周刊》记者白修德的考察,共同记录了一个民族最不应该忘却的一次灾难。以下是小编整理温故一九四二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蝗灾发生于一九四三年秋天。关于蝗灾的描写,我知道主编《百年灾害史》的朋友另有安排,我这篇《温故一九四二》,重点不在蝗虫。关于蝗虫,中国历史上有更大规模的阵仗;另一位我所敬重的朋友,正在描写它们。但这并不影响我对它们的提及,因为我们分别描写的是不同年代的蝗虫。他写的是一九二七年的山东的蝗虫,我写的是一九四三年生活在我故乡的蝗虫,蝗灾相似,蝗虫不同。据俺姥娘说,一九四三年的蝗虫个大,有绿色的(我想是年轻的),有黄色的(我想是长辈),成群结队,遮天蔽日,像后来发生的太平洋战争或诺曼底登陆时的轰炸机机群一样,老远就听到“嗡嗡”的声音,说俯冲,大家都俯冲,覆盖了一块庄稼地;一个时辰,这块庄稼地就没有了。一九四三年的春天,风打麦,颗粒无收;秋天又遇到蝗虫,灾民的生活,就可想而知了。蝗虫来了,人死了,正在继续一批一批地死去。据俺爹俺姥娘讲,蝗虫不吃绿豆,不吃红薯,不吃花生,不吃豇豆,吃豆子、玉米、高粱。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我故乡还无死光的难民,与蝗虫展开了大战。政府我们没办法,它的盘剥和压榨往往通过一架疯狂运转的机器,何况他们有枪;但蝗虫我们可以面对面地与它作战,且没有谋反的嫌疑。这是蝗虫与政府的区别。怎么搏斗?三种办法:一、把床单子绑在竹竿上挥舞,驱赶蚂蚱。但这是损人利己的做法,你把蚂蚱赶走,蚂蚱不在你这块田里,就跑到了别人田里;何况你今天赶走,明天就又来了。

二、田与田之间挖大沟,阻挡蚂蚱的前进。蚂蚱吃完这块地,向另一块转移时,要经过大沟,这时就用舂米的碓子砸蚂蚱,把它们砸成烂泥;或用火烧;这种做法有些残忍,但消灭蝗虫较彻底;我想被乡亲们杵死的蚂蚱,也一定像当年饿死的乡亲一样多。

三、求神。我姥娘就到牛进宝的姑姑所设的香坛去烧过香,求神保护她的东家的土地不受蚂蚱的侵害。但据资料表明,乡亲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白费。蚂蚱太多,靠布单子,靠沟,靠神,都没有解决问题,蝗虫照样吃了他们的大部分庄稼。灾民在一九四二年是灾民,到一九四三年仍是灾民。

自然的暴君,又开始摇撼河南农民的生命线,旱灾烧死了他们的麦子,蝗虫吃了他们的高粱,冰雹打死了他们的荞麦,最后的希望又随着一棵棵垂毙的秋苗枯焦,把他们赶上死亡的路途。那时的河南人,十之八九困于饥饿中。

照此下去,我想我故乡的河南人,总有一天会被饿死光。这是我们和我们的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后来事实证明,河南人没有全部被饿死,很多人还流传下来,繁衍生息,五十年后,俨然又是在人口上的中国第二大省。当时为什么没有死绝呢?是政府又采取什么措施了吗?不是。是蝗虫又自动飞走了吗?不是。那是什么?是日本人来了———一九四三年,日本人开进了河南灾区,这救了我的乡亲们的命。日本人在中国犯了滔天罪行,杀人如麻,血流成河,我们与他们不共戴天;但在一九四三年冬至一九四四年春的河南灾区,却是这些杀人如麻的侵略者,救了我不少乡亲们的命。他们给我们发放了不少军粮。我们吃了皇军的军粮,生命得以维持和壮大。当然,日本发军粮的动机绝对是坏的,心不是好心,有战略意图,有政治阴谋,为了收买民心,为了占我们的土地,沦落我们河山,奸淫我们的妻女,但他们救了我们的命;话说回来,我们自己的政府,对待我们的灾民,就没有战略意图和政治阴谋吗?他们对我们撒手不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有奶就是娘,吃了日本的粮,是卖国,是汉奸,这个国又有什么不可以卖的呢?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你们为了同日军作战,为了同共产党作战,为了同盟国,为了东南亚战争,为了史迪威,对我们横征暴敛,我们回过头就支持日军,支持侵略者侵略我们。所以,当时我的乡亲们,我的亲戚朋友,为日军带路的,给日军支前的,抬担架的,甚至加入队伍、帮助日军去解除中国军队武装的,不计其数。五十年后,就是追查汉奸,汉奸那么多,遍地都是,我们都是汉奸的后代,你如何追查呢?据资料记载,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了械。我们完整地看一下资料:

一九四四年春天,日军决定在河南省进行大扫荡,以此为他们在南方进行一次更大规模的攻势做准备。河南战区名义上的司令官是一位目光炯炯的人物,名叫蒋鼎文。在河南省内,他最拿手的好戏是在他的辖区内恐吓行政官员。他曾责骂河南省主席,使这位主席在恐慌之中与他合作制定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剥夺了农民手中最后一点粮食。日军进攻河南时使用的兵力大约为六万人。日军于四月中旬发起攻击,势如破竹地突破了中国军队的防线。这些在灾荒之年蹂躏糟蹋农民的中国军队,由于多年的懒散,它本身也处于病态,而且士气非常低落。由于前线的需要,也是为了军官们自己的私利,军队开始强行征用农民的耕牛以补充运输工具。河南是小麦种植区,耕牛是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强行征牛是农民不堪忍受的。

农民们一直等待着这个时机。连续几个月以来,他们在灾荒和军队残忍的敲诈勒索之下,忍着痛苦的折磨。现在,他们不再忍受了。他们用猎qiang、大刀和铁耙把自己武装起来。开始时他们只是缴单个士兵的武器,最后发展到整连整连地解除军队的武装。据估计,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械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军队能维持三个月,那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整个农村处于武装的状态,抵抗毫无希望。三个星期内,日军就占领了他们的全部目标,通往南方的铁路也落入日军之手,三十万中国军队被歼灭了。

日本为什么用六万军队,就可以一举歼灭三十万中国军队?在于他们发放军粮,依靠了民众。民众是广大而存在的。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四年春,我们就是帮助了日本侵略者。汉奸乎?人民乎?白修德在战役之前采访一位中国军官,指责他们横征暴敛时,这位军官说:“老百姓死了,土地还是中国人的;可是如果当兵的饿死了,日本人就会接管这个国家。”这话我想对委员长的心思。当这问题摆在我们这些行将饿死的灾民面前时,问题就变成:是宁肯饿死当中国鬼呢?还是不饿死当亡国奴呢?我们选择了后者。

这是我温故一九四二,所得到的最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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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寻秦记的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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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讲的是21世纪的未来世界,有关当局多年来一直进行秘密研究,终于制成全世界第一部时空穿梭机。特种部队精英项少龙(古天乐饰),机智过人,身手不凡,千挑万选之下,他被选中成为首位穿梭时空的实验者。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寻秦记小说结局,希望你喜欢。

寻秦记小说中善柔最终没有死掉

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电视剧中善柔

黄易玄幻小说《寻秦记》里面的女配角,本是孤儿,自小被杀手组织 的首领(曹秋道)收养,不得已被训练成一个杀手。目睹组织内的残酷无情,她在杀人的时候从无手软。从来没有人对她好,所以在项少龙用一块水晶折射出彩虹送给她时,她真的受宠若惊,虽然明知道他送的这份礼物是有目的的。一路上,她时刻保护这个言行怪异的男子,又不得不完成组织交给的刺杀任务,甚至为了替项少龙能够在这个时代站稳脚,她机关算尽的帮他得以拜墨家剑法高手(元宗)为师,并取得可以统领天下墨家弟子的矩子令。可惜正因为她处处为项少龙算计的太周到,反而让项少龙认为她冷酷无情,而跟她分道扬镳。面对误会,她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默默地替这个男人做着她能做到的一切。

其后项少龙每次遇险,都在她的帮助下化险为夷,不能说别人无法可以跟项少龙同甘共苦,但每次项少龙身临险境,善柔都会奋不顾身的相救。如果说项少龙一开始拒绝了乌廷芳是因为担心自己要回到现代,没办法扔下她一人不管,那拒绝善柔则是因为她是个杀手,本身大家路不同,无法为谋。那样的出身,那样的道路不是她一介女子能够选择的。生逢七国混战的乱世,即使寻常男子亦无法保证可以生存下去,她一介弱质女流,却凭借一身武功,一副聪慧头脑而顽强如铁。她聪慧机敏,却不如琴清有个闻名天下的师傅,有个可以读书的机会,她美貌如花,比乌廷芳更早结识项少龙,却没有乌廷芳那样自由自在,有家可以依靠的大小姐身世,她也有不幸经历,却在杀手组织挣扎这么多年,早就学会独自坚强,无法在心仪男子面前做到楚楚可怜以搏同情。如果没有善柔的多次救命,项少龙断不可能活到最后,如果没有善柔的资助,那些孤儿早就饿死病死,与其他难民一样,如果没有善柔的斡旋,乌廷芳一个大小姐再受到那样的侮辱之后,缘何能活到最后?她是集所有女子所长,却最终无法得到项少龙的心,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太强,太有能力,甚至项少龙自己都承认,如果在未来世界,她一定是个女强人。这样的女子放在现代尚且少有人敢问津,更别说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善柔,也想做一个只让人疼就好的女子,可惜,时运,天运,命运,皆造就了如今的她。命该如此,即使她想从善,可偏偏要拔剑杀人。

大结局的时候,项少龙一手揽着琴清,一手揽着乌廷芳,一道彩虹落在他们手上,正是当日项少龙送给善柔的那块水晶折射出的彩虹。清清江水边上,善柔微笑着俯下身,将额头靠在项少龙的肩头,问项少龙已经娶了两个老婆了,也不介意多一个吧?项少龙一副无福消受的口吻与表情,善柔却是敛下眉眼,因为她知道,这个所爱的男人,根本不是个滥情之人,更何况她从来都是把自己摆在一个生死与共的朋友的位置上,她今生能从他身上偷来的温暖与安慰,甚至仅有的幸福,也就只有这一刻而已、而已。 。。

看着善柔的表情,忍不住泪流。有时候,太坚强,太好胜,太不敢面对,最后独自承受苦痛的时候,流泪的也就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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