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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的后裔》甜蜜大结局宋仲基成国民老公(20篇)

这是一部不走寻常路的言情小说。它告诉广大读者也是有不矫情的女主的。作者缪娟,描写了穷苦人家出生、漂亮、倔强、自强的外语学院学生乔菲,和外交部长的儿子程家阳间的爱情纠葛。文章涉及了翻译官的职业描写,会让你在看后爱上这个貌似遥不可及的职业,也爱上浪漫的法语营造的氛围。本文就是开学吧为你们整理的《太阳的后裔》甜蜜大结局宋仲基成国民老公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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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结局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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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瓷》惟妙惟肖地再现了当代中国商人对关系的顶礼膜拜和娴熟利用,让我感触颇深。或许,中国商人应该从书中得到警示并反思其中利弊,而西方商人则值得去理解其中的联系。商业和关系的问题在中国可以说是经典话题,甚至引起西方商界的关注;而且商业和关系之间的那种微妙很容易让人剑走偏锋。

唐雯拿着U盘向张仲平质疑,他不知道该如何说,张仲平清楚这东西完全取决于她,唐雯说她根本没看过U盘里面的内容,她清楚家需要共同支撑和相互依靠,唐雯当场骂了徐艺,她想过张仲平可能会欺骗自己,但她不愿意相信张仲平会忍心欺骗她。张仲平决定出去一会儿让她把U盘的内容看完再谈,他听到声音后看到唐雯用锤子打碎了U盘,他感觉到内疚,张仲平拿出徐艺给他的U盘让唐雯看。周辛然给徐艺打电话说银行的转账单已经到了,徐艺从祁雨那里拿到了推荐函,周辛然去了青瓷会所,她看到徐艺和祁雨在一起亲密的场景,她惊呆了。周运生从昏迷中醒来后叫着周辛然的名字,江小璐急忙找医生过来查看。唐雯约见了曾真,她和张仲平在二十年前都是那所大学的学生,她向曾真讲起了和张仲平从相识到相爱的经历,唐雯只是想对她说说自己的病情,她说是良性的,是命运欺骗了她,是另外一个化验单被一个同样叫唐雯的人拿走,唐雯只把真实的结果告诉了曾真,她也希望张仲平能够幸福,当死亡临近时曾真是真心爱上了张仲平,还相信他们的肉体是清白的。唐雯想让曾真把消息告诉张仲平,她想让张仲平知道真相的时候重新选择,曾真听完后向她说对不起,他知道自己不应该爱上张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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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那一刻几分甜蜜在心头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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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城的初秋显得格外聒噪,令人烦闷。加上近期这几天又事阴雨连绵,人们原本穿的越来越少,冷雨以来,又得换上了外套。

远远地闻见厨房里飘来一阵饭香味,在香味飘散在狭小的房子里,显得格外浓郁。我双手冻得发冷,所在外衣的口袋里,忽得想起周日是个重要的节日——母亲节,顿时,一种不知所措的负罪感随之而来。

在母亲节那天,我和朋友跟随妈妈在商场里闲逛,思量着要买点什么送给妈妈,朋友妈妈的母亲也跟随着。两位妈妈久久停留于一家店不出来。朋友悄悄地说,我们趁着这个时间,去买点东西吧!我欣然地同意了,与朋友一起去挑选。

我们来到了糖果屋。橘色灯光温柔地跳跃着,天蓝色大理石桌子上林林总总地摆满了糖果,椰子糕、太妃糖、榴莲糖、薄荷糖……各式各样的糖果,让人眼花缭乱,在金色光的折射下更显得甜蜜

我们在细细挑选后,各自挑了一袋多口味奶糖。用火红色的袋子装着,系扣处别着金丝,显得小巧玲珑,却是那么惹人爱。

找到妈妈,把糖袋递给她。原本就不善表达的我,在妈妈惊讶与惊喜混合目光中,显得极其不自在,又觉得别扭。于是,我涨着红了的脸,对妈妈说:“母……母亲节快乐!”

妈妈睁大了眼,眼睛里透出一种欣喜之光,嘴角上扬,轻轻地抱住我,接过糖果,说:“谢谢!”

我和妈妈将朋友和她母亲送回家后,两个人在婺江边上走。妈妈忽然转身对我说:“我吃了你送的糖果,我很喜欢,你需要尝尝吗?”

我自然是答应的,拿过糖袋,手伸入糖袋中,糖袋传来了摩擦发出的“沙沙”声,我小心翼翼的把糖纸拨开,里面露出了糖的绿色外衣。这满足了我对巧克力的所有幻想。那糖在我嘴里慢慢融化,唔……一股薄荷味在舌尖化开,清清凉凉,又透出许些巧克力特有的浓郁,甜蜜,有着甜甜的幸福的滋味。再轻咬一口,咬到脆皮,仿佛咬伤冰激凌脆皮的感觉。

妈妈笑眯眯的问:“好吃吗?“我点点头妈妈附和道:“那当然,这是我女儿送给我的母亲节礼物!”我笑了,几分甜蜜涌上心头。

其实,我们在生活中,只要我们睁大双眼,敞开心扉,用心去感悟,去体会,我相信,也能够品上这份甜蜜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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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九州天空城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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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北陆的大漠草原上有着这样一个游牧民族: 他们尚武, 信仰盘鞑天神,崇拜英雄。那里的男儿各个都是热血汉子,那里的女子各个都是巾帼须眉,他们的王朝叫做青阳。

故事发生在青阳。讲述着北陆游牧部落内部的权力之争,以及青阳与东陆王朝的恩怨。青阳世子吕归尘幼年即被大君送往颜真部生活,后颜真部叛乱,吕归尘被接回北都城。但他的哥哥们并未将这个年幼且多病的世子放在眼里,只是相互较劲,争夺王位的继承权。然而,历经战火洗礼和人世沧桑的吕归尘,一改往日柔弱的个性,在哥哥们的权力争夺战中慢慢成熟坚强起来……

任何一部剧都脱离不了唯美的爱情情节,尤其还是古装玄幻剧,在九州天空城中作为主角的易茯苓感情线肯定是剧中的重要情节,那么易茯苓喜欢谁呢?

据悉易茯苓喜欢的是霸道深情的羽族之皇风天逸,虽然也一直倍受人族皇子白庭君的守护,而且两人是青梅竹马,不过爱情这种事并不是来的早就是好事,在风天逸对于自己的苦苦呵护下,虽然这个男人并不那么温柔,但他却有着最宽阔的肩膀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依靠。

作为剧中的重要女主角,易茯苓的命运总是牵动观众的情绪,那么易茯苓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据悉易茯苓最后应该是死了。可以从预告中看出,易茯苓成为了各方争夺的重点,看似弱小实则拥有巨大的能量,在预告的最后霸道的风天逸怅然若失地手托住一根从天而降的羽毛,恰如一直强调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论调,暗示着最后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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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女生节甜蜜祝福语

全文共 2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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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女生节到了,祝福送给娇滴滴的你:愿你越来越有魅力!小编收集了2017年女生节甜蜜祝福语,欢迎阅读。

1、 葡萄香蕉红苹果,祝你想念有结果!萝卜黄瓜大白菜,祝你天天有人爱!可乐清茶白开水,望你夜夜都好睡!饼干牛奶大蛋糕,祝你薪水年年高!女生节快乐!

2、 想着你念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为了永远记着你,所以每天积攒米,终于攒够一袋米,趁着三七送给你,愿你越来越美丽!

3、 收到我的祝福的人永不被炒;阅读的人会飞皇腾达;储存的人会爱情甜蜜;删除的人会好运连连;转发的人薪水猛涨!女生节快乐!

4、 你始终代表中国靓女的发展方向,始终代表中国佳人美丽和温柔的前进目标,始终是中国最广大帅哥梦中情人的典型代表,祝三个代表的你女生节快乐!

5、 天使把人间美丽的女人登记造册,送上帝审阅,上帝看后吩咐:女生节到了,给最善良最能干最聪明最美丽的女人发个短信:祝她永远平安幸福健康快乐

6、 如果将我对你的每一次赞扬化为一朵鲜花,那我的周围将永远是开满鲜花的花园,祝优秀的你节日快乐哦!

7、 三七女生节,三八妇女节,三九该男士节了吧?非也!三九感冒节。为啥?双节齐至,女士们太美丽“冻”人了,常备三九感冒灵哦。女生节快乐!

8、 祝明媚伶俐天下无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打遍天下无敌手,情场杀得鬼见愁,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晕倒一片迷死一帮的你,女生节快乐,万事如意。

9、 上网免费,年轻十岁,上班不累,帅哥排队,无所不会,海吃不肥,衣服不贵。

10、 女人不必太美,只要有爱;女人不必太富,只要幸福;女人不必太强,只要自信-祝看短信的漂亮女生节日快乐!

11、 花样年华,飞扬姿采,绚烂青春,自由自在。今天是三七女生节,你是女生你做主,你是女生你快乐,愿你跟随梦想旋律,尽享快乐岁月。

12、 成熟中带有一丝青涩,艳丽中带有一丝高贵,优雅中带有一丝自恋,纯洁中带有一丝邪念,浪漫中带有一丝童真,微笑中带有一丝狡黠,这就是你,可爱的小女生!祝37女生节快乐哟。哈 哈

13、 祝明媚伶俐天下无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打遍天下无敌手,情场杀得鬼见愁,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晕倒一片迷死一帮的你,女生节快乐,万事如意。

14、 三七女生节,种下小小的愿望,收获大大的梦想。登上小小的舞台,成为大大的主角。甩开小小的现在,拥抱大大的未来。女生节,祝你美丽快乐、人生精彩!

16、 你的一笑,使人心跳!你的一看,世界震撼!你的一站,交通瘫痪!你不打扮,已很好看!你一打扮,宇宙惊叹!美女,祝你女生节快乐

17、 此时今日:所有的和尚为你蓄发,所有的总统给你电话,所有的帅哥给你送花,所有的男人为你变成傻瓜。节日快乐!

18、 今天三七女生节。世界因你的诞生,显得分外美丽;人间因你的存在,显得异常奇妙。一个小小的问候,一份浓浓的真意,愿你越来越美丽。

19、 女生柔情似水,所以男生注定会成为杯具;女生是带刺的玫瑰,所以男生才会感到棘手;女生是网页上的性感广告,心里很想,但又不敢点击;女生是你,美丽可爱又带点淘气。3月7日女生节到了,祝福送给娇滴滴的你:愿你越来越有魅力!

20、 你的身材似魔鬼,美丽又妖娆;你的智慧谁能比,羡煞了旁人;你的魅力无人敌,倾倒世间人。女生节到了,愿你越长越好看,魅力无极限!

21、 你是女生,漂亮的女生。你是女生,温柔的女生。你是女生,可爱的女生。你是女生,快乐的女生。女生节到了,我谨代表全体男生,祝全体女生节日快乐!三七女生节,到处弥漫着快乐的空气,投射着青春的阳光,闪动着倩丽的身影,充斥着醉人的芬芳。愿快乐的精灵,伴你度过美丽时光,幸福地久天长!

22、 你说你不想长大,宁愿相信童话。你说你不想成熟,宁愿做个瓷娃娃。你说你不想束缚,渴望隐形的翅膀。小女生,小女人,愿你永远远离忧伤。女生节快乐!

23、 三七女生节,到处弥漫着快乐的空气,投射着青春的阳光,闪动着倩丽的身影,充斥着醉人的芬芳。愿快乐的精灵,伴你度过美丽时光,幸福地久天长!

24、 想着你念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为了永远记着你,所以每天积攒米,终于攒够一袋米,趁着三八女生节送给你,愿你越来越美丽!

25、 如果一滴水代表一份寄挂,我送你整个东海,如果一颗星代表一份思念,我送你一条银河,如果一勺蜂蜜代表一份祝福,女生节我送你一个马蜂窝!

26、 你说你不想成熟,宁愿做个瓷娃娃。你说你不想束缚,渴望隐形的翅膀。小女生,小女人,愿你永远远离忧伤。女生节快乐!三七女生节,三八妇女节,三九该男士节了吧?非也!三九感冒节。为啥?双节齐至,女士们太美丽“冻”人了,常备三九感冒灵哦。女生节快乐!

27、 三七女生节,到处弥漫着快乐的空气,投射着青春的阳光,闪动着倩丽的身影,充斥着醉人的芬芳。愿快乐的精灵,伴你度过美丽时光,幸福地久天长!

28、 你的一笑,使人心跳!你的一看,世界震撼!你的一站,交通瘫痪!你不打扮,已很好看!你一打扮,宇宙惊叹!美女,祝你女生节快乐。

29、 春眠不觉晓,处处性骚扰;贞洁不珍惜,明天变大嫂。

30、 如果一滴水代表一份寄挂,我送你整个东海,如果一颗星代表一份思念,我送你一条银河,如果一勺蜂蜜代表一份祝福,女生节我送你一个马蜂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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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8岁未成年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3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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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未成年》由Black.F同名小说改编,讲述的是一个的28岁都市女青年凉夏,面临着爱情、友谊、事业多重困扰,行至崩溃边缘。下面是小说的原文结局,快来看看吧。

“完啦?”面前的人翻了页书,眼皮也没抬一下。

“……呃,完了。”我小心翼翼的端上两杯咖啡,不知道为什么……按理说我和眼前这个叫做陶木的没事就过来蹭咖啡的陈羽的前室友也算是相当熟的了……但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面对她都有点气势不够的感觉。

“怎么有点没结局的感觉,还兼带点恶搞嫌疑,”她怀疑的啧啧了两下,眼睛还是没有离开书,“由此看来果然艺术还是要高于生活的,你看阿羽在书里把你虐的那个惨啊,还有这个结局,你说她是不是在报复你那两杯老板特调的高价咖啡,看来以后来这里喝咖啡还是要多加小心,尤其是在听你倾吐心事的时候。”

话是这么说的,伸向咖啡的手仍然是动作自然造型优雅一气呵成。

忽略她的言行,我只是目光笔直的盯着她手上的那本书,二十八岁未成年,作宅黑羽。

所以我说凡是跟取名字有关的事情陈羽那个女人从来都是想象力匮乏没有创意随便就糊弄过去的,不管是主角的名字书的名字还是……笔名。

话又说回来了……时间过的真是快啊,爬字速度慢如陈羽者这本书都出出来了……算算也过了快两年了吧……

“对了,后面那段呢,”她像突然想起什么,终于肯拨冗看我一眼,“甜点姐姐……肖颜是吧,她不是后来还上你这家店找你了么。”

“那天你在,又不是不知道。”我终于气足一回,“和陈羽两个扒在一边偷窥,还用的着我重复?”

她天经地义的笑了一下,完全不知反省。

肖颜后来是来找过我……没有什么勾心斗角各怀鬼胎的场面也没有大吵大闹哭哭啼啼的戏码,我们只是在一起喝了一杯咖啡,黑咖啡,加很多的奶和糖。

她一直都知道我是谁,也猜出来我也知道她是谁,所有问题的答案彼此心里都知道,所有想说的话对方心里都清楚,于是反倒什么也说不出来。

于是我们就只是在一起喝了一杯咖啡,黑咖啡,加很多的奶和糖。

我忍不住叹了一声。

“这本书销量还不错,你打算这样一个个的澄清么。”陶木没有继续过问,只是举起杯子称赞了一下我煮的咖啡,接着说。

“至少认识我的人要解释一下吧,话说你以为我喜欢没事就拿着自己的穿越史讲来讲去,”我哼了一下,“你也看见啦,她把我写成了一个活活拆散人家相亲相爱情侣最后还始乱终弃的女人,本来我就心态有缺陷被她这么一总结搞得我也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而且她居然还专门寄了本样书给我就怕我看不到。”

犹记不久前的某年某日某月某郑姓男士也曾在气急攻心的时候用过“始乱终弃”这个词,我就搞不懂了,我到底是在哪一章把他“乱”了的。

“难得那个怕麻烦的有胆量惹一回事,就是最后远渡重洋逃到夫家的造型有点缺憾,样书还是我帮她寄给你的,”陶木挑眉,说的无遮无掩,“其实我从刚刚开始就在揣摩你那两杯咖啡价高到什么程度,让她记恨这么久。”

“我……你,我就说那位同志的字看起来还蛮潇洒的还以为她心虚发挥失常……算了,更令人发指的是这本小说居然还是HE,简直是丧尽天良,这种巨雷居然还有出版社肯给她出。”

“事实上我认识那家出版社的总编,据说是抱着稿子含泪感慨了一句‘人生就素那浮云’然后就出了。”除了在我对她的字表示看法的时候瞪了我一眼外,她大的描述十分平静,显然已经淡定了。

忘记陶木乃自由翻译一枚,人脉还相当广。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交待一下我前几天刚好出去遛了一圈,然后特地跑了一趟英国,帮她补充了一辈子分量的咖啡因。”我故意敛了情绪轻描淡写的说,还不忘啜口咖啡以掩盖住嘴角那抹狞笑。

“哦?”有人擅长抓重点,透过现象看本质,“你家那位又求婚了。”

“嗯。”我点了点头,反正某人一求婚我就跑去度假,一年半都这么过来了,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

“真是苦了阿羽了,”陶没诚意的长叹一声,“话说如果不是我,你这次又拖谁来给你看店了。”

“乔伊丝。”我答得飞快,一点也不含糊。

35D英国美女,超越我认识范围的女强人,隐藏式人物,原本是陈羽的……我们可以说是情敌么,曾经来我店里找过陈羽,却在门口遇见严岩,从此成就了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话说现实生活还真是好打发。

“……你,你还真是无所不能用其极。”难得见她大面部扭曲,虽然这种扭曲是源于对我的鄙视。

“是你教给她的啊‘如果你不重视我,我就让你看看,地球没有我就不能转了。’”我欣赏着她扭曲的脸,“股市都动荡了,你说你和阿羽是不是该死。”

我也顶多叫这么大的人物帮我看下店而已。

“多么庞大的家族企业啊,”陶木失笑,毫无忏悔之意,“这么多年就被当成个机器,付出多少都是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受重视,你说是不是很不合理。”

“她现在失业了,一时无法适应完全没有紧密时间表的生活,很容易崩溃的,我也算给她找点事做,自己想想都很伟大,只不过……”我皱了一下眉,“我遛了一圈英国回来,发现我家小店的营业额上升的相当严重,你说她是不是在嘲笑我。”

陶木哼了一下没回答,但是脸上分明写着“你活该”三个字。

“说句实话,”陶木盯着我的眼睛,“你会不会恨她抢走严岩。”

毕竟是这么多年的单恋。

“……”我呆了一下,“两秒钟前你伤了我的心,我在你心中就是这么个形象?”

“你有这个反应我就明白了。”陶木笑。

“从来就没有属于过,又何来抢赚”我叹,“我跟严岩这辈子是注定错过,单恋是青涩纯粹的,这么美好的感情,却只能成为我心上美好的一道伤疤……也许下辈子还有机会?”

“什么时候结婚。”她转的突然。

“咦。”我几乎反射性的想跳一下,然后意识到说这话的不是某个人,于是比较挣扎的稳住身形。

所以姿势相当的难看。

“亚洲晃了两圈,欧洲三圈,美洲澳洲各一圈,接下来打算去哪里,非洲还是南极洲。”某常年担任代理店长的人历数起我的劣迹相当上手。

谁让她是自由翻译,时间灵活性强。

“切,一年半才求了七次婚,まだ。”我非常深刻的哼了一声。

“他也是好意,怕航班排不过来。”冷笑,突然咳了一下,改口,“他是怕你满世界跑太累。”

“我才十九,怎么也要风流几年吧。”我很得意的。

有钱又有闲,还有一颗年轻的心,嫁人太浪费了。

另外我要强调一下,三十岁的年纪是属于非常之年轻的范畴的。

“那你打算几岁结婚,要孩子么,准备做高龄产妇?”

咔吧,我僵住,没把持住脑子里突然冒出某情节,于是笑得很干。

仍然是犹记不久前的某年某月某日也仍然是那个某郑姓男士,又一次的气急攻心……忍耐力越来越差还敢号称练出来了,真丢脸……此郑姓男士终于头脑发晕对无辜的受害者采取了某不人道的手段,而受害者因刚刚成年心智尚不成熟,被此郑姓男士引诱……然而此男在得意忘形之时自暴其令人发指的目的,致使受害者脑中突然浮现“如果我还有个孩子的话,那差不多就是我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把十七岁时发誓这辈子绝对不会干的事情干光了”这样一行字,结果就是我反射性的飞起一脚就把猫粮踢到床底下去了……

这才是我躲到阿羽那里去的那个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真实原因。

“其实我也劝过,跟你这种人讲什么求婚,直接霸王硬上了就行了,”陶木平淡的喝着我香喷喷的咖啡,一边肆无忌惮的吐出暴言,“生米煮成熟饭上桌即可,对了,这次复婚要订个协议啦什么的一定要我家那位来啊。”

这位大姐家先生也是律师,和姜医生家那位并列律师界道德感淡薄榜首。

看看他们娶的什么老婆就知道了。

“你家先生不差我这笔生意。”我表态,很矜持客气含蓄。

“我是觉得差不多了,”陶木无所谓的从咖啡壶里为自己续上一杯咖啡,“惹佛三次也会杀人的,你说我铭际友人脾气是不是这堆人里最好的。”

我隐隐感到一阵寒气,脸上尽量保持开始僵硬的笑容,

“陈羽……东窗事发了?”这么快,前两天我去看的时候不是还相敬如宾的么……

“你们俩凑在一起迸发的净是道德沦丧的火花,你前脚刚赚法兰克后脚就事发了,”陶木深沉的用手在我脖子上轻轻一划,然后直起身子淡然,“所以我说跟你们这种思想复杂的人讲什么求婚,敲昏了拖到洞里就什么事都解决了,你和陈羽就两团乱麻绳,越麻烦的事情就要用越简单的方法解决。”

我几乎都听到身后噼里啪啦结冰的声音。

“其实法兰克•加里先生的小说内容都还是挺变态的……说明他内心黑暗,所以其行为我们说正常的好孩子还是不要效仿了……”我保持僵直的笑。

“法兰克前方战报,效果显著。”陶木只是挑了下眼皮子,“原话是‘让绅士风度见鬼去吧’。”

绝对零度了。

“呵呵……真不像他会说的话……”我阿富汗成吉思汗庐山瀑布汗汗成了一片海。

“所以说,不管绕了多少弯路,生活走的还是常规路犀大家都是好孩子嘛。”于是陶那边就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了。

我僵直。

继续僵直。

微笑着僵直。

“……你敢不敢回头看一眼。”她终于还是不忍风雪一直吹,提醒我拖延篇幅太久。

“小时候奶奶告诉我……不能随便回头看……会被鬼带走……”我抖着牙齿逃避现实。

“按照通俗小说编排我应该告诉你,你后面那个人是在你说‘我跟严岩这辈子是注定错过……也许下辈子还有机会?’的时候进来的,但是现实总是缺乏戏剧性,他晚了一步,是在你说‘切,一年半才求了七次婚,まだ。’的时候进来的,不过也差不多不是么。”

“你适意的……”我从牙缝里挤出五个字加三个点。

“不管我是不适意的,也不管你敢不敢回头看,反正你今天是注定要被鬼带走了。”颇有点幸灾乐祸的说。然后又翻开陈羽从计划要写到写出来再到出版事隔一年半我们说这个速度真值得鄙视啊的那本新书,一副后面的事就与她大无关的样子。

我终于还是笑得很死皮赖脸的回头了。

于是郑伟嘉先生也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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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甜蜜的月光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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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军

声音由远而近如丝绸顺滑

柔柔贴在我的肌肤上 一股温柔 一阵温馨

这天籁般声音 若仔细想隐隐含着些许忧伤

打动我的心弦 帮我摇响童年摇车的铃铛找回童年梦想

还有一块兜肚衣裳 兜肚留有九月九菊花的清香

还有那姥姥和爷爷牵手重复走过小桥 流水数落一个个春夏

迎来九九 送走重阳

那是茱萸披挂南山一望 颗颗菖蒲祭拜延绵 如写在雾里的山花一样

茱萸老了且惆怅 菖蒲谢了又烂漫

还有那树上野干枣 紫艳艳的干瘪 掉落在地上

姥姥累了 走了不再回来我梦见妈妈捡起干瘪枣儿落泪了 落泪了

还是在那里痴痴的等 痴痴的等

……

我睡着了 你听小摇船怀里藏有明镜如水声腔调 边走边唱依稀看见月亮趴上山岗

踏足歌声 带我一直飘呀飘一起和声童年歌谣 看着月亮和姥姥一起唱

没有一点杂质的音质 终于划破夜天 摇动有点橘黄的明月光

月亮害羞 舍不得惊动半醒半梦的脸蛋白嫩笑脸对着夜空 越来越敞亮

宝贝 宝贝快点睡觉妈妈愿化为夜空 只听见妈妈在我耳边喃喃讲

宝贝快睡觉 一会见梦到到你久别的故乡草泽河水 哗—哗的流淌

那是爸爸孤身一人举杯登高望远 再邀重阳 能有几多惆怅?

这时 爷爷姥姥竟然又回到我和妈妈身旁 一切都被时光凝固 如玉雕一样

这隐约天籁之声 歌声有点高亢如同羊脂白玉又镶嵌着月光

让我醒来痴痴的望 痴痴的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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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兴趣是一种甜蜜的牵引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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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一本教育的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对于人类而言,兴趣是人最好的老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这句话真是至理名言。兴趣,是一种甜蜜的感受,对于热爱它的人来说甚至是一种享受的感悟。它能不断地指引你走向成功的彼岸。不管是过程,还是结果,都是甜蜜的。

我从小就喜欢随着音乐的节拍手舞足蹈,四五岁时被父母送到音乐培训中心学习电子琴,我的音乐细胞,就在那儿被打开……在常人看来很枯燥的五线谱和简谱,我却颇感兴趣,而每一个音符,就像古代的“司南”一样,指引着我走向进步。指法练习的枯燥,让我几度想放弃,但对旋律的热爱,让我坚持、坚持下去。音乐的兴趣,已在我幼小的内心扎下深根……

电子琴十级毕业后,我又“转行”吹奏乐。不知道为何,音乐似有一种魔力,激励着我学下去。因为那时我已经三年级了,更加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时间。练习葫芦丝时,每次把新曲子吹的很流畅时,老师和家人的鼓励,更使我打心底对音乐充满信心。这不算什么,关键是在兴趣的陶冶下,自己摸索着把听到的曲子吹奏出来时那股甜甜的,犹如蜜糖般的自豪感总是油然而生……

后来,我又学会了萨克斯,并加入了小学的管弦乐队。学萨克斯是一种体力活!吹一首曲子像跑个800米似的,真是一个锻炼肺活量的运动。而且总要提着个大箱子来来回回,十分辛苦。可是即使这样也磨灭不了我对音乐的兴趣。不管是在萨克斯考级获得成功的喜悦,还是在校演出活动中展现佳绩,都能更加激励我更加努力练习。到底是兴趣指引了成功,还是成功激发了兴趣,我不知道。但音乐带给我的总归是甜蜜的。

上中学以后,学校功课任务较紧,在最后一次萨克斯考级后,我就放弃了继续音乐的学习。但在我内心里,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热爱,对音乐的不断探索和努力仍然记忆犹新。我会抽出时间听听音乐,用心吹几首曲子自娱自乐。我热爱音乐,音乐已成为我人生中的一部分!这种甜蜜的牵引将永远伴随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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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原文结局

全文共 4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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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迪伦困惑地皱起了眉头。

他耸耸肩,像是答案一目了然似的,“当我失去玛丽时,我本该当时就被拉走,被送去迎接下一个灵魂的。”

“可是……当时还有我在那儿啊。”

“我知道。”他点点头说,“一开始我也以为可能就是有你在,所以我才没有走,我必须要待到你被再次安全送回去为止。可是这样的想法可能不对,可能我现在……”他踌躇着,尽力想搜出一个合适的词,“可能我现在报废了或是发生了诸如此类的事情吧。”他冲她笑了一下,“我是说,我本来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往回走的。这不正常,迪伦。”

“或许你没有报废,”她缓缓说道,“或许,就像你说的那样,当你的活做够了,摆渡了足够多的灵魂,你就解脱了。”

“也太多‘或许’了。”他朝她温柔一笑,“我不知道,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迪伦似乎没有感受到他的不安和谨慎。她坐得笔直,嘴角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眼神发亮,“嗯,嗯,除此之外……”她朝崔斯坦身体右侧点点头,看到他在用右手遮掩,“……一切都在朝着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或许我们就应该顺势而为。”

“或许吧。”他说,眼神中仍带着疑惑。他不想把一切事都告诉迪伦,但潜意识深处一直在隐隐担忧。他们穿越荒原,越走越远,他的伤口似乎也在逐渐恶化。迪伦感觉到自己正在奋力挣扎重获新生,可崔斯坦却禁不住担心等待着他的是不是截然不同的命运。

虽然迪伦一直在宽慰崔斯坦,但想起要回到那条火车隧道、爬回自己的尸体上,迪伦还是十分紧张。她想起了乔纳斯之前说过的话,他提醒她要回到原来的尸身。她希望车厢里不至于太黑。她也不知道自己伤得有多重,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自己的灵魂出了窍。她不知道当自己还魂苏醒后这伤会有多痛。

还有,最糟糕的是,她害怕等回到车厢里醒过来后,只剩自己一个人。那样的话,她返回尘世、起死回生反倒坐实了崔斯坦的猜测——他不可能和自己在一起。他不知道如果这样的事发生的话她该怎么办。她只能希望甚至暗自祈祷命运不要这么残酷。

这是一场豪赌。每次一想到这些,她的胃里就翻江倒海,一阵恶心。然而她实在别无他法,别无选择。崔斯坦坚信他的身体无法穿越荒原上那道分界线,他又不能让迪伦待在这儿。还有别的路可走吗?

真的走投无路了。

要担心的事实在太多了,然而不知怎么的,尽管忧心忡忡,他们荒原跋涉的最后一天里,太阳始终高悬天空,阴云也无影无踪。

迪伦想,这全是因为自己和崔斯坦待在一起,否则她实在想不出别的原因了。不管发生什么,只要她和崔斯坦待在一起,她就能挺过去,应付得来。明媚的阳光也让人觉得宽慰,把那些烦恼都压制在意识深处,驱赶到了本属于它们的阴暗角落。

迪伦满心期盼自己能认出这趟旅途的终点,能辨认出某些地标。它们会告诉她目的地就在眼前,让她心潮澎湃,鼓起勇气。然而最后那座山和之前翻越的那些山峰别无二致,不过他们不知不觉间就登上了这座山的峰顶,俯瞰山下那一段锈迹斑斑的铁轨。

就是那儿,她当时就是在那里死去的。她俯视着铁轨,等待着心中涌起某种感情。是怅然若失、哀恸伤心,或是痛苦不堪,而最后她心头慢慢浮现出的只有恐惧和焦虑,那种她一整天都在拼命压抑的紧张感。她强忍着,默默下定了决心。

她的手从牛仔裤口袋里伸了出来,用手指摩挲着崔斯坦送她的那朵丝绸般顺滑的花瓣。花被摘下来后已经枯萎了,但她还是舍不得扔掉,反而像护身符一样紧紧捏着它。它将迪伦和荒原联系起来,把她和崔斯坦联系在一起。迪伦只希望它能让她和崔斯坦永远在一起。

她沉稳地深吸了一口气,“我们到了。”她多此一举地说。

崔斯坦不可能看不到铁轨,它们是连绵起伏的群山间唯一可看的东西。

“是啊,我们到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她那样紧张或急切,而是充满了忧伤。

就好像他已经断定这次冒险一定会徒劳无功,他很害怕迪伦会失望。他的悲观情绪并没有影响到迪伦,因为她自己心里也难掩重重疑虑。

“那么我们就沿着铁路走好吗?”她问道。

崔斯坦只是点了点头。

“嗯,”她把胳膊前前后后甩了十几次,有些紧张,“好吧,我们开始吧。”

崔斯坦没有动,她意识到他是在等她先走。她连续做了两次深呼吸,腿似乎不听使唤,感觉像灌了铅一样,沉甸甸的无法从露水深重的草地抬起来。这是因为自己害怕,还是荒原不想让她走?

“一定会成功的。”她对着天空喃喃自语,声音小得连崔斯坦都听不到,“我们一定要回去。”

她的嘴绷紧了,显出决绝的样子,然后步履艰难地向前走。一只手紧紧抓着身边的崔斯坦,一步一步挪移。现在他走路一瘸一拐的,一只手一直捂着身体右侧,但他会没事的。如果她能和他一起走完这最后的一小段路,带他回到她的世界,他就会安然无恙的。

她强迫自己相信这一点。

他们往山下走,直到迪伦走到枕木上,看到像梯子一样的铁轨才停下来。她转过头,待向崔斯坦求证她走的方向无误后,就开始顺着铁路线向隧道口走去。铁轨沿着乡野蜿蜒铺开,所以一开始迪伦没有看见它们。可是突然之间,它们就在一个转弯处出现了。巨大的山峦在铁路沿线岿然屹立,铁轨似乎在向大山曲折前进,然后就消失在远方,不知通向何处。他们越走近,山脚下黑漆漆的山洞似乎也越变越大。最后迪伦终于看清了铁路钻山的入口,她走了进去,但这远不是终点。

黑色的山洞张着大口,似乎在召唤她。迪伦哆嗦着,脖子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万一,万一,万一呢?潜意识中的种种疑虑此刻化成了她耳边疯狂的窃窃私语,但她尽力不去理会它们。她高扬起下巴,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继续走。

“迪伦。”崔斯坦拉住了她,迪伦转过脸面对着他,“迪伦,这样行不通。”

“能行——”

“不,不行的。我没办法进到你的世界,我不属于那里。除了这里,我不属于任何地方。”他似乎在半愤怒半绝望地哀求她。

迪伦在牙齿间转着舌头,盯着他。他第一次看起来像个十六岁的男孩,弱小而迷茫。他的迟疑不仅没有吓到迪伦,反而增添了她的勇气。

“你为什么来这里呢?”她质问道。

崔斯坦抬起一个肩膀半耸了一下,看上去倒非常像一个笨手笨脚的大孩子。

“崔斯坦?你为什么要过来?”

“因为……因为……”他重重吐出一口气,“因为我爱你。”

他说话的时候低着头,没有看到迪伦脸上闪现出的惊喜表情。片刻后他抬起头看着迪伦说,“我希望你是对的,迪伦。可你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你保证过会试试的,”她提醒道,“要有信心。”

听到这话,他惨笑一声,“你还有信心吗?”他问。

“我心里有希望,”她脸红着说,“还有爱。”迪伦望着他,一双碧眼射来热辣辣的目光,“相信我。”

她长途跋涉一路走来只为了这个机会,现在她不能回头,不能连试都不试一下就回去。而且,他们也不能待在这里,崔斯坦受伤了。不管之前发生了什么,现在的荒原正在伤害他。崔斯坦错了,他不属于这里,他需要离开。迪伦把这些念头在心头默念,尽力不去理会头脑深处传来的声音,“他之所以会受伤,之所以会痛苦,全是因为你正逼着他离开荒原。”她挺起胸继续向黑暗深处走去。

崔斯坦别无选择只能跟上,她不肯放开他的手。

一开始在黑暗中分不清方向,他们的脚步声经过封闭的墙体传来回声,空气中有股潮乎乎的味道。迪伦打了个冷战。

“这里会有恶魔吗?”她小声问。这里的气氛异常安静,但它们肯定可以潜伏在这种潮湿荒凉的地方。

“不会的,”崔斯坦回答,“它们无法靠近你的世界。我们现在是安全的。”

他的话对迪伦来说只算是小小的安慰,还不足以驱散山洞里的寒气。这寒意让迪伦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上下牙也在不停地打架。

“你能看见什么吗?”她不喜欢这沉默的气氛,“我们靠近火车了吗?”

“快了,”崔斯坦说,“就在我们正前方,没几米远了。”

迪伦放慢了脚步。这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她可不想撞到列车前的减震器上。

“停!”崔斯坦大喊了一声,她应声停了下来,“伸手摸一下,你已经到了。”

迪伦用指尖试探着,手还没有伸直,就已经触到了某个冰冷坚硬的物体。那趟火车。

“帮我找找门在哪儿。”她说。

崔斯坦抓着她的胳膊肘,带着她走了几米。

“这里就是了。”他说着,把她的手放在半空中,刚好到他肩膀的位置。她的手四处摸索着,感觉手指下面是污垢和橡胶,那是列车门前的踏板。她意识到踏板很高,他们必须要攀爬上去。

“准备好了吗?”她问。没有回应,但她感觉得到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胳膊上,“崔斯坦?”

“准备好了。”他小声回答道。

迪伦往前走,准备爬上去。她把崔斯坦的手拉过来,盘进掌心。她不能冒险,不能松开他的手。她才不管这样有多不雅观呢,她不想又一次上当受骗。

“等等。”他使劲拽她,她只好转过头。崔斯坦的另一只胳膊游移到她的腰间,把她拉进自己怀里。隧道里的路高低不平,所以这一次他的脸正和迪伦的脸平齐。他的呼吸让迪伦觉得脸痒痒的。

“看,我……”他先开了口,随即又沉默不语了。她听到他一声声沉重的呼吸。他捧着她的下巴,往上抬了一点点,“以防万一。”他小声说。

崔斯坦的吻像是在道别一样。他的嘴唇如饥似渴地贴过来,吻得她简直无法呼吸。他放开她的脸,手指滑进她的秀发间,把她拉得更近。迪伦紧闭着双眼,尽力忍住泪水。这不是告别,不是。这绝不是她最后一次感受他温暖怀抱,和他相互依偎。不是。

他们以后还会有像现在这样百万次的亲吻。

“准备好了吗?”她又问了一遍,这一次她几乎窒息得说不出话来。

“没有。”崔斯坦在黑暗中回答。他的声音沙哑,听起来可以说是非常害怕。迪伦紧张得胃部一阵痉挛。

“迪伦,”崔斯坦在她耳边喃喃地说,“我希望你是对的。”

迪伦在黑暗中笑了笑,但愿如此。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平静地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先找到我的身体。我想,应该是在列车中部。”

她小心翼翼地往前慢慢挪动。车厢里一片死寂,然而她的脉搏跳动声听起来却异常响亮。崔斯坦在她身后仅一步之遥,可迪伦连他的呼吸声都几乎听不到了。她的肠胃剧烈地痉挛。如果这个办法行不通怎么办?如果她的身体破损严重无法修复怎么办?

那横在自己的灵魂和躯体之间的东西是什么?他们不得不越过去的东西是什么?鲜血、残肢,还是那个蠢女人的大包小包?迪伦想想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声有些神经质。她转过头想把笑话和崔斯坦分享,这才发现自己的运动鞋转起来有点过于轻松了,鞋下面沾着一层滑滑的东西。她确定,这可不是什么溢出来的果汁。她感到一阵恶心,赶紧抬起脚,可脚跟却被什么东西绊住了。她一下子失去了平衡,把另一只脚也带得有些打滑,不过不知什么东西挡在了前面。她的重心又开始往后倾,这次有点矫枉过正,她摇摇晃晃地又往后倒去。

落地前她还有时间猛吸了一口气。她奋力伸出手,免得直接摔倒在坟场一样的地板上。这次她两只手都伸了出去,空空的手里什么也没攥着。

尖叫声。

这里本应该寂寂无声。静谧,死一般的肃穆沉寂。

然而只有尖叫声。

迪伦睁开眼,马上感到目眩。一道强烈的白光刺进她的脑袋。迪伦努力想转身摆脱,然而那白光却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也随之移动,紧紧跟着她,吞噬了身后的黑暗。迪伦看着这道光,目瞪口呆。

这道白光来得猛烈,然而转瞬间就消失了。迪伦晃晃悠悠地站在那里,眼前跳动着五颜六色的光点。不知不觉间一张脸出现在视线中,迪伦不由得吓了一跳。接着它便填满了视野。这张苍白的脸上满是闪亮的汗水和红墨水般的痕迹。这是一张男人的脸,嘴边的胡楂很浓密,看口型他好像在急切地说着什么。迪伦努力集中精力想听清他说些什么,但尖厉的耳鸣声让她什么也听不见。

她摇摇头,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人的嘴上。慢慢地,她终于明白了,那个人在一遍遍重复着相同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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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给你老公的一封信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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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

你好!

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看这封,男人的好,只有爱他的女人才知道,今天是2月份的最后一天,也是我生命里最痛苦,最难过的一天,好累,好困,好委屈,可我就是睡不着。傻傻的看着电脑,不停的流泪,一直在痛苦的问自己,你爱不爱我。我真的很想去死,可我怕我死了,深爱着我的你,会一生不开心,那我何以合眼。

老公,这几天我面对的压力特别大,今天我想的特别多,回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怎么可以怀疑你对我的爱。记得我们初次见面,你抱着我楠楠的对我说,不知道怎么了,我就是喜欢你。

记得我们第二次见面。你在门口死命的抱住我。

记得我去你老家。走到出口,寒风里等着我的你。那发自内心的喜悦的微笑,老公,那个时候,我的眼睛里根本没有礼物,看见的只有你。

记得那天你回去。你带你儿子来看我,那情不自禁的拥抱。记得在小店里带儿子坐游戏车,你的目光时时刻刻的关注着我。记得你带我去狂街,你说要给我买鞋子。

记得那天你送我走,车站里人山人海。我那么亲密的依偎着你,你只是宠溺的对着我笑。记得你送我上车。在窗口望着我的依恋的眼神。

记得整个春节,你一直陪着我,拿着手机,完全忽略了外面的世界,你的眼里,心里只有我。

老公,我错了。自从你会上海以后,自从我上班以后,手机短信,我只是短短的回几个字,晚上你在上网的时候,我或者去睡觉,或者出去打牌,是我冷落了你。是我丢失了你的爱。现在我还反过来,怀疑你是不是真心爱我。

三个月了,我们辛辛苦苦的一点点走过了,有血有泪,更多的是爱和欢笑,那彻夜倾谈的温馨,那抵死缠绵的激动,那相视而笑的默契。从网络到现实。你给我的都是一个男人全部的爱和呵护。

老公,我真的很感谢你,我也是真的很爱很爱你。

老公,我今天想的特别多,我不应该怀疑你对我的爱,即使你曾经辜负了全世界的女人,对我,你一直是最好的。你来看我。从来没有空过手,我想你对你的家人都没有对我好。我是瞎了眼了,还怀疑你对我的好。

老公,你天天在买彩票,你心里想的是中了奖,可以给我一份好的生活。有你这样一份心意,有你这样爱我,我真的是很幸福很幸福的一个人了。

老公,在这封信的字里行间,你应该可以看得出我的转变,看得出我是真的想通了,我真的会变。以后我不会乱跑了,只要你找我。我就保证我一定在。

老公,我爱你,我相信你也是爱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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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吵架写给老公的一封信

全文共 2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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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

不知道你会在什么时候才能看到这封,也许等到你看到的时候,我们已经分开了!或者我已经不在你的身边了!可是,有些心里话,若不让我说出来,我想我今生都会觉得憋得慌。

可能你想不到,这次是我先放手了。这个决定我犹豫了许久,许久。反复被折磨着,伤害着,生怕这一步错了,会抱憾终生。但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放手,虽然我真得很痛,但却希望你会幸福。

不是不再爱你了,是不敢,也不能在继续得爱你了!也许爱你的这颗心这辈子都无法改变了!

多想每天都能陪伴在你身边,和你一起奔波劳碌。

多想每天下班开门的时候能见到你的身影,和你一起吃饭。多想每天晚上都能依偎在你的身边,彼此温暖,多想拉着你的手能和你一起天长地久!

如果我的生命只能截至到__年1月17日的夜晚22点58分39秒,那么我想让你知道,我有三个心愿,是我此生最大的遗憾!

第一个,从未单独和你旅行过,10年来,我们总是忙碌着,为工作,为家人,为生活,可是从未为过自己真正的活过。我想和你去“西安看兵马俑”、去“泰山看日出”、去“海南看天涯海角”,就我们两个人去流浪,纵横在青山绿水间该有多好呀!可惜,这将是我终生梦里的幻境了,永远无法实现了。

第二个,我们做了多年的夫妻,我从未为你生育过一男半女,以前是不喜欢,现在是没机会了我常想如果我们有了小孩,一定是这世界上最聪明可爱的孩子之一。

可惜,我永远的失去了这份权力,成为不了一个完整的女人。

第三个,不能和你白头到老。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一起分享这辈子所有的喜怒哀乐。你老家后院那块地,你不是一直打算买下来盖个大大的房子吗?午夜梦回的时候,我总是能感受到家里高高的房沿,我最喜欢的那个井,那个温暖的小炕儿。厚厚的棉被。可惜我还没来的及养我的“哈士奇”和“牧羊犬”,这个梦就太早的破灭了。

我不知道我曾经有多爱你,也许必太平洋还要深,可能今生不会是你最爱的那个,但可能会是今生最爱你的拿一个吧。

我们已经说好要分手很长时间了。这些日子以来,当你有应酬,有新女朋友,有同事在一起的每个夜晚里,一个曾经深深爱你的女人是如何艰难的度过一个又一个漫长漆黑的孤独夜晚,你可能永远无法了解。

在你每个没回来的夜晚,我都疯狂的想念着你。总是看着身旁的电话机久久的发呆,一次次地拿起又放下,那个就算我遗忘了全世界都不会忘记的电话号码!总是在每每拨到最后一位号码的时候又无力的挂掉,默默的告诉自己不能打,不能打,然后泪如雨下到天明。

不敢去“家乐福”购物,害怕见到以前喜欢的东西,身边缺少了你的宠爱的相伴,我形单影孤,倍感凄凉。

不敢去吃“肯德基”、“麦当劳”每每坐下,抬头间总感觉对面的座位上空荡荡的?你曾经说过要是我们每天都能吃这个该有多好,可是如今我们可以了,你却不再愿意和我一起分享了。食不入味,于是渐渐不去了。

不敢去大北窑、天安门、王府井、北海、动物园、和平里、东直门、南三环、中关村.....。北京虽大,我却无力的发现,太多的地方充满了我们曾经幸福的回忆。我总是身不由己的触景生情,然后落荒而逃,于是某天你要是听说在北京的某个“地铁、公交或者大街上”见到一个边走边流泪的女人,那可能一定是我,因为,这几乎是我每天的经历。

我说过,人若无心该又多好呀!没心就没有了痛苦,无知觉。不会难过,这几日,我真的不想活了,反复都在考虑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解脱自己,人终有一死,如果你活得没有了希望和寄托,那么也许这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方式。可惜,当我想起年迈的父母的时候,我一次次的放弃了这个念头。

10年前,你坚决地毫不犹豫的闯入了我的生命,点点滴滴的溶入了我的血液和骨骼,10年后你又毫不留情的抽离而去。你知道你有多残忍吗?你在拆我的骨,扒我的肉!切夫之痛,令我痛不欲生,痛彻心扉。

我失落,憔悴,爆瘦,每天都活的不开心,眼泪几乎流成了河。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你如此的迷失。眼睁睁的看着我在痛苦的边缘挣扎,明明只要你轻轻的拉我一把,我就会从地狱重新来到天堂,可任凭我如何的哭喊,你却视而不见。

于是我渐渐的明白,从前那个疼我到心坎的男人,真的不见了。现在的你,不再是从前那个他了,也许你早已经变了。只是被我单纯的忽略了。我小心翼翼的拾起被你撕成碎片的心。把所有的眼泪和伤悲都留给了自己,一点点的站了起来。

不要总背那么重的书包在肩上,你还嫌弃自己的腰不够弯呀!

看碟也别太晚了,如果睡不着就喝点鲜奶,睡眠好身体才会好!

早上一定要吃早餐,酒就少喝点吧!不要每次醉了都吐得一塌糊涂!记不得回家的路,不是每个女人都能有我这么好的体力,把你扶回家。

记得要长吃维生素b2,西红柿,豆芽,你的口腔总是溃疡,自己要注意。

别总忘记带钥匙,以后这个房子就剩下你一个人了,别弄得自己进不去门。

你的父母老了,有时间多给他们打打电话,如今我的身份已经不同了,不能再替你尽孝心了。

有什么事情别总憋在心里,自己嘴硬的下场就是自己难过。

如果遇到了爱的女人,要懂得去珍惜。如果没想好,就不要轻易许给她一份天长地久的承诺,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能如我这般的选择成全你。好好爱她,呵护她。希望你们能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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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甜蜜的暑假生活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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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到了,知了叫着“好热,好热!”火球似的太阳高高挂在天空,炙烤着大地。但我特别高兴,因为我甜蜜暑假生活就要开始了,可以做平时不能做的事。接下来看看我在假期里常做的几件事吧!

一、弹电子琴

虽然我幼儿园时就开始学习电子琴了,一共学了两年半,可我已经将近两年没弹了。以前,我一直很喜欢弹琴,随着电子琴难度升高,那时候刚好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正在适应小学生活的时候,而且作业也让我烦恼,最后在六册上的时候,我暂停了学习电子琴。

今年暑假,我心血来潮,把电子琴从柜子里拿出来,放在客厅,将它擦得闪闪发光。我又重新喜欢上了电子琴,在这个暑假,我把所有在音乐书里唱过的歌全弹会了,还学会了弹《天空之城》、《长城谣》等歌曲。弹琴成了我每天的一门必修课,哪一天不弹,心里就闷得慌。

二、饲养兔子汤圆

我家里养了一只兔子,我给它取名为汤圆。它小巧玲珑,身上全是雪白的毛发,耳朵比其它兔子都大,妈妈说很像我的耳朵。我常常会在天气晴朗的日子里带它在草丛中玩耍,我们都玩得很开心,我会顺手抓一把草给它吃。而且我最近很频繁地把它放出来,要回家时,它总是迟迟不肯进笼子。它常常会给我带来一些惊喜,像汤圆变重了,它跑得比以前快了,等等。

可是,我不喜欢在晚上喂兔子。因为晚上外面黑乎乎的,好像有许多妖魔鬼怪似的,让人毛骨悚然。有一个晚上,我去喂汤圆,喂好了以后,因为怕黑,我就以刘翔那样的速度飞跑,可不知哪个人丢的可恶的香蕉皮,让我滑出去好远,然后四脚朝天,摔了个大跤,膝盖都破了,只要一碰,就觉得有许多针刺着似的,又像触电那样的感觉。我真恨那个乱丢的垃圾的家伙。但我很爱汤圆,还是常常摸黑去喂它。

三、“啃书”行动

不瞒你说,其实我是一个书虫,除了特殊的情况,连压制住孙悟空的如来佛祖也别想把我从那个书的海洋、字的世界里拉出来。在暑假里,我更是加多了“啃书”时间。看书是我一天中必须要干的事,不管刮台风还是下暴雨,我一直保持着“每天至少看一本书”的规则。所以,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阅读量也越来越大,我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小书虫。

在假期我读的许多书里,最让我着迷的两本书其一是《诺福镇的夏天》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杰克的男孩与沃尔克小姐在一个暑假写讣文,我很佩服杰克,因为他竟然敢看死人;还有一本是《吴姐姐讲故事》,让我知道了更多历史故事。

时间正如同一只飞鸟,从我们头上掠过,只不过一秒就不见了身影,可在下一秒,又有一只飞鸟就出现了。起先我还没注意,假期过半后,我才发现:马上就要回到学校了。我因此也开始珍惜在假期里的时光,一分一秒都不肯浪费。我的假期虽然快结束了,可还是觉得那么甜蜜。那么,你的假期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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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韩国老公趣事一箩筐为题的作文

全文共 2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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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老经常脑子一根经。

有一次我看到他白白的肚子,就说∶你是乌克兰大白猪!

他说∶为什么是乌克兰的猪。

我说∶人家都是这么说的,大概乌克兰的猪白吧。

他又说∶中国也有白的猪啊。韩国也有啊。

我说∶大概乌克兰的特别白吧。

他仍旧非常疑惑地说∶特别白是多白啊?

我说∶特别白就是特别白啊,就是比一般的猪要白啊。

他说∶一般的猪不是已经很白了吗?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说乌克兰大白猪。

我实在受不了了,带着哭腔说∶大叔,我骂错了还不行吗?

老公回答道∶行,以后骂我猪就可以了。

我狂晕,于是爬到他的耳边,大声的说∶猪!

有一次老公一回家就很激动地跟我说∶你好记得**吗?我今天碰见他了,他翘了!!(**是一个很久没见的朋友)。

我惊讶地说∶怎么可能??他怎么死了?

老公奇怪地看着我说∶你说什么呀?什么死了?

我说∶你不是说他翘了吗?

经过老公一番解释,我才知道,他说的是∶太巧了!

有一次我去卫生间,发现老公刚用了忘记关灯了,就说他。

结果他说∶不是我干的。

我更生气地说∶家里就我们两个人,除了你还有谁!

他嬉皮笑脸地说∶是个韩国帅哥干的!

我倒塌,真不害臊!

我和老公经常有事没事在家演情景剧。

有一次,我睡不着,就跟老公说,老公我们演罗密欧和朱丽叶最后那一段吧。老公拗不过我,只好答应。

于是我倒进他怀里,一扭头,死了。

等了半天,老公没反映,我就睁开一只眼睛,对他说∶你怎么还不死?

他惊讶地看着我说∶你怎么这么快就死了?

我生气地说∶我就是这么死了啊,你快点自杀吧,快死,快死!

老公哈哈大笑说∶不演了,什么乱七八糟的!

还有一次,看了电视,男女主角分开很久重逢,很感动。就跟老公说,我们也演一次久别重逢吧。

于是,两个人离开一段距离,我远远地看着他,神情地说∶哥哥,我终于见到你了~~然后向他跑去,一下跳到他身上,两只手搂着他的脖子,把脚也一并带上去了。

正等着老公说感动的话呢,只听他一边喘气一边说∶哎哟妈呀,你怎么这么重啊!

上几天天气热蚊子很多,我被蚊子咬了好几口。

我在杭州的时候,要是被蚊子咬了,只会起个包然后就好了,但是被这里的蚊子咬了却会起红点,要好长时间才退。

于是我很不满地对老公说∶釜山的蚊子真毒,大概是吃泡菜长大的缘故!

老公听了以后,回道∶那杭州的蚊子就是吃糖醋里脊长大的!说完了,还补充一句∶我好想吃啊!(老公在国内的时候最爱吃那个)

我听完大笑说∶那你就是只杭州大蚊子!

有一次看电视短剧,看到一个男人专门骗女人的钱,认识的初期会花很多钱老冒充是个阔佬。

有一次给一女的买了999朵玫瑰,非常漂亮。

于是我就眼睛放光地说∶哎,好浪漫啊!

老公说∶那是投资,以后会赚回来的!

我白了他一眼说∶那你怎么结婚前连投资都没啊!

老公说∶因为你身上没什么好赚的!

啪,一只拖鞋!

还有一次,也是看韩国的电视短剧,说有个女生很爱喝酸奶,追求她的男生就买了很多很的酸奶,摆成一个非常漂亮的心型,在她家楼下对她表白。

我看得羡慕不已,就对老公说∶你快看你快看,人家是多浪漫啊,你到底是不是韩国人啊,怎么这么不懂情调。

老公咬牙切齿地说∶早跟你说别看韩国电视了,最假了,现实中哪有!

于是我说∶怎么没有了,肯定有的,下次我生日的时候你也给我摆个心型吧,让我开心下!

老公想了想说∶可是你最爱吃臭豆腐啊!

我@#$%#*

记得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有一次,我躺在妈妈身边和老公打电话。妈妈睡着了,开始打呼,而且声音还有点大。

于是我对老公说∶要不要听听我妈妈打呼啊,很搞笑。

老公在电话那头说∶好啊好啊!

于是我把听筒小心翼翼地放在妈妈嘴边,老公在电话那头听到了妈妈呼呼的打呼声。

我正憋着笑呢,突然听到听筒那边传来老公的声音∶哈哈哈哈!一下把妈妈给吵醒了。

妈妈看着嘴边的听筒,疑惑地对我说∶你干吗呢?

我尴尬地不知所措,再听电话时,老公已经吓得把电话挂掉了!

楼上有朋友说道看中韩比赛,是挺有意思的。

有一次我们看中国队和韩国队比赛乒乓球男子单打那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象是韩国的柳承敏对王皓。当时正好在吃西瓜,于是我就跟老公说∶哪个国家赢一个球,我们就吃一口!老公说∶好!

开始两人还你争我赶地,各自国家赢了,就欢呼然后大吃一口西瓜。结果几局下来,肚子马上撑饱了。可是那场好象打得特别紧,我和老公就不停地吃西瓜,肚子吃得滚圆,躺在沙发上动都动不了。

最后韩国队赢了,我没有特别沮丧,老公也没有特别高兴,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终于结束了!

后来的比赛再也没干过那种傻事,把西瓜换成瓜子了。

老公爱看战争电影,我爱看恐怖片。但是我看恐怖片不敢一个人看,总是要拉着他,他每次都不太情愿。

有一次和老公一起看日本的恐怖片,看到最恐怖的地方,我大叫一声,一把拉住老公,只听老公也叫了一声。

我说∶怎么你也害怕啊?

他说∶我在做梦呢,突然被你吵醒了。

我生气地说∶你怎么睡着了啊!太没情调了你!

他委屈地说道∶说话听不懂,下面的字又看不懂,我只能睡觉了

有一次老公问我,虫子爬行时候的动作叫什么,我说,叫蠕动。

后来,我们躺在床上看电视,我和老公有一点距离,他抱不到我,于是就对我说∶老婆,你蠕动过来吧!

有次晚上大概10点多,老公突然了,就开始做拉面。做完了,他说∶你要不要吃一点?

我说∶不要了,这么晚吃东西会胖的。

老公说∶别担心,你不会再胖了。

我暗自得意的说∶为什么?我现在很瘦吗?

老公坏笑着说∶因为你已经最胖了!

一顿暴打。

[以韩国老公趣事箩筐为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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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琅琊榜小说林殊的结局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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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电视剧收官了,说好的林殊不会死的,到最后却死了,而之前爆料的彩蛋呢》也没有了。《琅琊榜》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原著小说都把网友虐得不要不要的。

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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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闯关东小说结局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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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文在森田处偷偷给那文打电话,要把那文和儿子生子接过来。没想到见面那文竟然要刀砍传文,传文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朱家人带着饭菜到前沿阵地慰问东北军,就连怀孕的玉书也来了。文他娘见到了疲惫不堪的鲜儿,传武提议把山河矿炸掉,说什么也不留给人本人。一个战地记者给朱家人照了全家福,独缺传文。

枪炮声越来越近了,玉书临产,家里的女眷都在忙前忙后。

哈尔滨保卫战打响了,传武带领东北军拼死抵抗,二龙山的老四英勇牺牲。

为了挡住关东军的装甲车,传武拿着炸药包只身上阵。一声巨响,火光冲天,装甲车被摧毁了,传武也倒在了血泊中。

玉书的孩子出生了,鲜儿却将传武的尸体抬回了家,刚刚感受到喜悦的朱家人顿时陷入到一片悲痛之中。

传文带着森田和日本兵来到朱家,森田逼着朱开山归顺日本人。关键时刻,鲜儿双枪打死了日本兵。

传文得知传武的死讯后,用传武生前的枪打伤了森田。最后时刻,朱开山用飞镖结束了森田的狗命。

哈尔滨最终还是沦陷了,朱家人带着家当,也带着爱恨情仇又踏上了远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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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前半生罗子君结局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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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的罗子君,全职太太已做到资深。若不是丈夫突然提出离婚,她就打算这样四体不勤地过下去。毫无工作经验的中年弃妇闯入社会,还拖个孩子,子君的人生从安逸到谷底。

结婚十五年的子君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打击,一心想用儿女和长辈挽回丈夫,可丈夫心意已决。子君终于洗心革面重回社会工作打拼。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子君度过了离婚后最艰难的时光,并且成功修复了与亲人的关系。子君的艺术天赋被朋友发掘,制作的工艺品市场热销。假期时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贺涵,两人度过了一个阳光海岸的悠闲午后,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不久翟有道回沪做生意,两人终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决定旅行结婚。

经过一番波折,子君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她的前半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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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白色情人节给老公的祝福语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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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想把地球沿着这个方向对折一下,让我和你的距离缩短到骑自行车五分钟能到的地方。

痴痴恋着你,傻傻望着你,为你乱了方寸,倾尽所有。为情神伤,为爱痴狂,为你乱了心绪,教我不知何去何从!情人节的晚上,可以陪我共进晚餐吗?

情人节快到,身为老婆的你是不是想为老公做点什么呢?其实,平时的你照顾老公和孩子的起居饮食,努力地打理好一个家,你已经为老公做了很多事。所以,在情人节那天,你只需给老公发一条情人节短信,他自然会明白你的心

老公就同脚上的鞋子,舒服只有自己知道!鞋子节日快乐!

老公,老公,老是工作老为公。美酒多少杯手中,也要回家放轻松!应酬好歹随意弄,老婆想你分分钟!!!

情人节的晚上如果你坚持再不给我发信息,我将有政治上孤立你,在经济上封锁你,在精神上折磨你,在职务上降低你,何去何从,你看着办。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化作春泥,春添新意。水无情,爱无形,花有意,何为泥?添新意,花上情,为流水,又何意?

月有阴情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希望从今天起月亮永远是圆的,你永远是快乐的!祝你情人节愉快!

在能看见你的地方,我用眼睛看着你;在看不到你的地方,我用心盯着你,不要走得太远呀,会把我的心累坏。

老公,无论你选择妻子还是情人,我都是你唯一的选择,对么?对于我来讲,你就是唯一。情人节快乐,宝贝!

我们的感情,在党的一系列正确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党的亲切关怀下,在领导的亲自过问下,一年来正沿着健康的道路蓬勃发展!

亲爱的:在这特别的日子,我只能用心去默默地想你、爱你。只想告诉你:永远深爱着你,你的一切都在牵动着我。

没有你的天,不蓝!没有你的花,不艳!没有你的饭,不香!没有你的眠,不甜!亲爱的,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你是我池塘里一只丑小鸭,你是我老树上一只傻乌鸦,你是我喝醉了一句句大实话,欧--你偷偷笑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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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那一刻几分甜蜜在心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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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也许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刻;甜蜜,也许是许多人永远都不理解的;甜蜜,更是父母为你做的一些微小的事。

那一天,风雨交加,我从补课班出来,发现雨已经下得很大了,我环顾四周,发现没有妈妈,我认为妈妈不能再来了。

我一边祈祷,一边向老天爷求助。我心想:妈妈不要来,大雨你也快停吧!因为我不想让妈妈被浇,我在那足足等了一个小时。

“小朋友,请出去吧!我们要关门啦。”一位老师说。我只好在卖店门前的屋檐下站着,等待着。

现在已经5点多了,我很冷,雨也停了。我自己一个人慢慢地走回家,当走到一半时,妈妈来接我了。

我边哭边抱着妈妈:“妈妈,你怎么才来?吓死我了!”妈妈一边抚摸着我的头一边自责地说:“对不起,妈妈去干活了,忘了时间,谁成想,哎!”

我们说完之后就开车回家了,其实我内心并没有责怪她,只是心口不一罢了。

妈妈看到我很冷,就忽然停下,把她的外套给我。当时,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妈妈的内心是很自责的,妈妈也老了,爱忘事了,我可以理解。

我们迎风回家,回到家妈妈竟然感冒了。我很自责,要不是我,妈妈也不能感冒。妈妈又忍着难受为我做饭。

我抱着妈妈,不由自主地哭了起来。

那一刻,有几分甜蜜在我心间;那一刻,有几分关爱陪伴着我;那一刻,母亲的言行与动作,让我不得不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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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苏染染追夫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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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苏染染追夫记》是云葭编著的一本书籍,该书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苏染染追夫记》网络剧以一场「江湖恩怨」作为故事切入点,通过讲述美丽不可方物,拥有举世瞩目财富的“剧宠”苏染染背负着久治不愈的“剧毒身躯”和丧失了部分记忆的感情前史,以及被“逃婚”的“命运叛变”,让她颜面无存的羞耻之辱,义愤填膺,踏上“暗礁险滩、危机四伏”的情感复仇“追夫”之路的历程作为核心,以苏染染突破万难,展开新的人生作为结语,描写了苏染染的情感心路历程的传奇故事。

内容简介:

那个“冰山脸”说什么?“我是不会娶你的,还望苏小姐早早断了念想。”她堂堂相府千金、公主的宝贝、皇上的外甥女、蜀山新一代女侠竟然被这个说话冻死人的木头连逃两次婚?完了,完了,淑女也疯狂了。

为报逃婚大仇,她只得踏上漫漫追夫路。好不容易易容来到洛阳,哪成想还是躲不过蜀山里外的熟人们:逃跑的夫君秦浪、冤家路窄的楼暄、蜀山女神、臭嘴巴的苏南……什么什么,竟然还有销声匿迹几十年的魔教余孽逝水红颜?我的苍天哪,真是要人命啊!就在京城陷入一片惶恐之时,皇帝舅舅却还来乱点一下鸳鸯谱,更让人咂舌的是她自已在三年前竟然还有一次私定终身的情缘?这可真是乱了套了……

图书目录:

第一章 逼婚是万万行不通的

第二章 秦二公子是冰山

第三章 出嫁还是出家

第四章 冤家还真是路窄

第五章 逃婚与被逃婚

第六章 神仙姐姐还是清纯玉女

第七章 风云客栈的风云际会

第八章 解释就是掩饰

第九章 坚决不换房间

第十章 真假玉蝴蝶

第十一章 记不记得三年前

第十二章 逝水红颜

第十三章 一枝红杏出墙来

第十四章 月黑风高出走夜

第十五章 祸越闯越大

第十六章 乱七八糟的鸳鸯谱

第十七章 最伟大的事

第十八章 叶倾天逼婚

第十九章 岳府的寿宴

第二十章 又见逝水红颜

第二十一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

第二十二章 苏十小姐惊才绝艳

第二十三章 楼家堡惊魂夜

第二十四章 逝水红颜的庐山真面目

第二十五章 红杏栽到墙门外

番外一 微雨燕双飞(梁添番外)

番外二 花落知何处(杜瑶冰番外)

番外三 蜀山八卦剧场

《苏染染追夫记》基本信息介绍

中文名 苏染染追夫记

其它译名 日边红杏倚云栽

出品公司 乐视网

拍摄地点 横店

发行公司 壹加传媒

首播时间 2016年

导 演 戴维

主 演 尹淇,金浩,于果,孙玮伦

集 数 50

类 型 喜剧, 爱情, 动作,武侠

制片人 孙合彬

在线播放平台 乐视

原 著 云葭

影视音乐 磁力音乐旗下海雷影视音乐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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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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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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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给老公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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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又要不理我了,不接我电话,不回我息,和上次一样,悄然无声地离开我,没有一句话,一个理由,不管我心里多么难受,多么痛苦,你都不理会,你总是那么地残忍,可我却那么地喜欢你,虽然你不常陪我,但心里有你在身边,我就不怕寂寞。

因为喜欢你,所以把你的衣服洗得特别的干净;因为喜欢你,所以为你整理房间;因为喜欢你,所以愿意学做美味可口的饭菜,想要每天做给你吃。因为喜欢你,所以愿意为你去做很多事都不会觉得累,从来没有这样用心地喜欢一个人。

我知道,从一开始,你就不太喜欢我,我以为只要我对你很好,你就会喜欢上我,可是我好像错了,不管我对你多么好,都无法走进你的心里,你还是决定不再理我,我心里多么难受啊,可是没有一个人可以帮助我,让你陪在我身边,永远不会离开我,外面还在下雨,已经下了很久,也许是老天爷在可怜我,所以陪我一起哭,我该要怎么办,如果有一怀忘情水该多好啊,我会全部喝下去,然后把你彻底地忘记,我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自从那次从石漫滩回来以后,你对我的态度和以前不一样了,我有一种感觉,你要不理我了,你真的不理我了,从我们相识的第一天起,我就怕有一天你会突然间不理我,好象越怕的事就越会发生,你要不理我离开我了,我心里多么难受啊,是你让我明白了心如刀绞的感觉。

我最遗憾的就是没有在七夕时把这一千只纸鹤送给你,因为你出差了,第二天才回来,之后就总是没有勇气送给你,在你面前,我总是那么胆小、羞涩,我一直把这一千只纸鹤当做是我的幸运爱神,盼望着有一天当你收到这一千只纸鹤后就会爱上我,我知道这只是我的幻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把这一千只纸鹤送给你,可却是在分手之后。多想变做你喜欢的女孩,那样的话我该多么幸福啊,我好羡慕你所喜欢的那个女孩,她是那样的幸运。

我知道,感情是不能够去勉强的,也许我们真的是有缘无份,虽然你总是让我伤心,可还是希望你能够幸福,愿别后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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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夏至末至立夏傅小司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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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立夏傅小司并没有在一起,两人毕业后虽然在一起了,但是后来傅小司和好友程七七上床被立夏捉奸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程七七,程七七喜欢傅小司,便设计和醉酒的傅小司滚床单了,陷害傅小司出轨,最重要的就是程七七竟然怀孕了,立夏无法忍受就离开了傅小司,之后立夏又找到了一个深爱她的人结婚了,但心里最爱的还是傅小司,程七七虽然成功逼走了立夏,不过每次的热情换来的都是傅小司的冷漠,越来越不开心的她最后将孩子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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