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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六个方面检查材料通用20篇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运转、有序开展的根本保障。下面是相关的材料范文,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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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机关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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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党章、廉政准则的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方面建议和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四风”问题、机关党支部班子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一)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内容和方式单一,学用脱节。虽建立了每月党员活动日制度,但都是只有必须要召开会议的时候才召开,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还不够深入、学习传达文件、学习领导讲话多,联系实际讨论少,形式比较单一、方法不够灵活,学习质量不够高。

2、管理上有时走过场。管理党员干部失之与宽、失之与软,当干部出现小问题时,则找理由来维护和保护干部,没有严格兑现《乡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比如:某些干部职工没有遵守上班纪律,却没有严格按照《乡机关管理制度》来执行惩处 。

3、改进文风不够。收文发文较多,习惯于以文件贯彻文件,文件越发越多,解决实际问题力度不够。通常情况下,在贯彻上级文件时照搬照套,只要涉及村(社区)的就一股脑儿全文转发,没有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提工作要求。没有做到将全乡各部门需要发到村(社区)的文件收集整理统一发放,有时这个部门喊领文件,那个部门喊领文件,导致村(社区)的支书、主任来回奔波。

4、进村入户,没有解决问题少。常常走马观花,点到即止,对群众提出的困难仅仅只限于“我听了”“我看了”“我了解了”,之后就“无声无息了”,没有真正解决群众的困难。

(二)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1、作风漂浮,执行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如:个别党员干部存在迟到、早退、公共场合吸烟等现象;个别班子成员有特权思想,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在安排工作时对下属打官腔、脾气大。

2、忙于日常性事务,进村入户少,密切联系群众不够,了解民情民意不深入。在工作方式上,一般性事件都是听村干部汇报,特殊性或严重性事件才会到群众家里走访。特别是地处偏远的群众,到他们家进行走访、关心他们、听取他们意见的机会就更少了。

3、工作态度涣散,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主动积极性不够。有的党员干部工作态度不严谨,服务群众观念淡薄,责任心不足,不关心群众冷暖。没有时时刻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考虑个人利益多于群众利益,存在脱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不够的现象。如:群众到乡机关来咨询一些惠民政策,只要不是自己分管的领域就敷衍塞责,寥寥几句就把群众打发了,

4、“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方法不多,有时抓不住工作重点。有的党员干部负责的事务较多,常常要同时开展多项工作,由于工作方法单一,有时导致工作出现混乱分不清“轻、重、缓、急”,有时抓不住工作重点,顾此失彼。

(三)享乐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作上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如:有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年纪已大,在工作方面建树有限就得过且过、不思进去;在工作上,有些老党员沉溺于过往的“成就”,认为我已经做了很多事情了,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自己可以“退居二线”,反正又不会被辞退。

2、落实“八项规定”不彻底,存在侥幸心理。对中央“八项规定”学习了、了解了,也深刻地领会了,但是有些党员存在一种侥幸心理,总觉得我乡地处偏远,上级到我乡检查的的机会很少,在“八项规定”的落实方面坚持力度不够。如:改进会风、文风,厉行节约方面与中央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热衷于个人享受,生活要求过高,认为领多少工资,就干多少工作。

2、缺乏精打细算的作风和理念。接待上级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时没有做到一视同仁,有时根据来访人员的级别来制定接待标准。机关办公室资源浪费行为严重,灯火长明、电脑等设备常开不关。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特别是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从下面几个方面抓好整改。

(一)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一是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专题辅导报告、讲党课说故事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二是坚持定期开展学党章、学党史、学革命先辈活动,加大对支部学习制度的监督。

(二)抓好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能力水平。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拓宽学习渠道。为提升干部学习积极性,采取“网络+实地考察+‘请进来送出去’”的学习模式,进一步拓宽我乡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渠道,切实解决学习渠道少、知识面窄的问题。

(三)树立群众观点,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

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认认真真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经常走访群众、接访群众,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困难群众等,搞好干群关系。

对于以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我们将按照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要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向乡督导组报告,切实开好机关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相互监督,相互提高,努力建设成为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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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纪律处分条例全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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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编总 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分 则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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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局机关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3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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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机关党支部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紧密联系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决心通过对照检查、找准问题、反思剖析、查明原因,明确改进方向,努力做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四风”问题深入自查,结合支部实际,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

(一)“形式主义”方面

1、在学风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存在三种不良倾向:一是存在应付被动学习倾向。个别同志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忙于日常工作,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不足,学习下的功夫不够,真正静下心来学习的少,讨论交流的少。存在以干代学、被动学习现象。二是存在实用主义倾向。有的党员同志平时对中央、省、市、县委精神吃得不够透,满足于知道了、了解了,对政策一知半解,需要用时才急急忙忙查资料、找文件。三是存在学用脱节倾向。有些同志忽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唯物关系,理论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不善于用现代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我县当前面对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

2、在调查研究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主动性不够。调研工作多是被动等待上级安排,极少自发开展调研工作,对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发现的不及时,对敏感性、苗头性问题警觉性不高。二是深入性不够。往往下基层的时间短、次数少,与干部交谈的多,与群众交流的少,没有真正接到“地气”,有时由于时间紧、任务急,调研流于形式。三是实效性不够。有时由于对实际问题掌握的不透彻,思考缺乏深度和高度,导致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在工作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抓工作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重布置、轻落实的现象。个别同志不主动思考问题,不提工作建议,领导怎么说自己就怎么做,或者没能准确把握领导意图,办事效率低。个别同志大局意识淡薄,办事和处理问题仅站在个人、主管工作的角度,思想和行动不能统一起来,工作责任心和大局意识不强。

(二)“官僚主义”方面

1、在服务基层方面还有差距。个别同志公仆意识淡薄、群众意识淡漠,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实际问题不够,同普通群众打交道更少。工作提要求多、建议少,调查研究讲理论多、说措施少。调查研究提对策建议时不注意给基层留出合理工作时间,与想基层之所虑、急基层之所难、谋基层之所需的要求还有差距,有时还存在“我说你听”多、平等对话少的现象。

2、在敢于担当方面还存有差距。个别同志见荣誉抢着要,遇到矛盾绕着走,怕担重担、怕负责任,工作推诿扯皮、得过且过。个别同志奉行“好人主义”,回避矛盾、是非不分,不敢抓、不敢管,只讲灵活性、不讲原则性,对成绩肯定多,对问题揭露少。个别同志遇见问题,找主观原因的少,找客观原因的多,找别人问题的多,找自己问题的少。

3、在关心干部方面还有差距。给干部提要求、交任务的时候多,关心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的时候较少;谈工作的时候多,交流思想的时候少;批评教育的时候多,激励奖励的时候少,没有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

(三)“享乐主义”方面

1、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随着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个别党员现在或多或少也出现了一些自满情绪,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和淡化,存在着“图安逸”和“差不多”的松懈思想。

2、甘于奉献精神有所弱化。一是怕吃苦。有的同志随着年龄的增长,过去那种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加班熬夜的工作热情有所减退,加班一多,怨言就多。二是计得失。有的同志把个人利益看得重,过于关心个人待遇,觉得自己付出多、贡献大,辛劳指数在不断攀升,但待遇指数却原地踏步。三是重攀比。有些同志喜欢相互比较,总感到自己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心理不平衡。

3、求新求变的开拓意识有所弱化。有些同志认为工作时间久、经验足、阅历丰,认为对带工作是了如指掌、驾轻就熟,于是有时在安排工作上便存在凭经验,靠习惯推动落实的现象,以老观念看待新问题,以老套路应对新情况,不能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开创性的开展工作。

(四)“奢靡之风”方面

主要表现为两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员觉得公务接待也出生产力,总担心接待标准下降会影响上级的支持,心理上会觉得过意不去,对不住对方,有时存在超标接待的现象。二是细节要求不到位。在工作中,没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有大手大脚的习惯,存在着一些不拘小节的浪费现象。如:温度稍高就开空调,外出办事没有养成随手关灯、关空调的习惯,纸张打印没有做到正反面循环利用等问题,在细节要求上还缺乏一定的自律性。

二、重点问题的说明

紧密联系我支部实际,围绕对照党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党的宗旨以及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重点查摆。具体情况如下:

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反对和抵制有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和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行。

没有参与邪教组织,或信仰宗教。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全体党员均连续6个月参加组织生活,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按时交纳党费。

按照市委要求,切实落实党员志愿者全覆盖服务活动,全体党员均到所在社区进行报到,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各自特长、作用。

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同志,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做出的决定,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没有索、拿、卡、要行为和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以及执法不公、办关系案、办人情案。

不存在贪污腐败行为,没有以婚丧嫁娶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的问题。

没有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没有在选举或人事任免中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没有利用宗教势力,挑拨是非,制造事端。

没有插手、阻挠工程项目建设,没有煽动、参与、纵容或默许亲友乡邻滋事,没有强揽工程,强装强卸,侵害建设投资方经营自主权。

没有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群众,没有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恶意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

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没有子女亲属“吃空饷”、骗取待遇和荣誉问题。

没有道德行为扭曲,或生活作风不检点的问题。

没有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怠工、思想觉悟差、党员形象不佳、混同于一般群众和其他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

三、针对问题的改进措施

通过深入对照检查和认真反思剖析,我们决心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针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条认真梳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进行整改。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在党性锤炼上,将重点在三个方面努力整改:一是加强政治修养,坚持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道德修养,始终做到修身自重慎独,着力锤炼道德意志、陶冶道德情操、提升道德境界,切实把道德修养转化为自发行动、内化为正确价值取向,做人公道正派,做事光明磊落,以良好的个人操守筑牢工作防线。三是加强廉政修养,坚定不移地反对“四风”,时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约束,带头讲党性、守原则、知荣辱、明是非,身体力行、洁身自好。

(二)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在强化宗旨意识上,一是大力推进问需于民。通过定期座谈、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基层接地气,真切实际地去感受民情、体验民意,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二是大力推进问计于民。坚持从群众朴实的话语中提炼真知灼见,从基层的实践中探寻工作思路,进一步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将群众大胆试、大胆闯的经验加以总结应用。

(三)要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从三个方面加以整改:一是厉行节约。坚持用勤俭节约的标准谋划工作、推动工作、检验工作,真正做到不摆阔气、不讲排场。二是勇于吃苦。坚持工作上吃苦、生活上清苦、党性锻炼上刻苦,不断发扬吃苦精神,保持良好精神风貌。三是坚韧不拔。以百折不挠的意志,把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促发展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多做为人民谋利益、解难题的事情。

(四)要进一步弘扬自觉奉献精神。从三个方面加以整改:一是坚持淡泊名利。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对个人利益、局部利益看得轻一些、淡一些,任劳任怨、不事张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谋名利得失,不计荣辱进退,保持平常心态,做到荣辱不惊、得失不悔。二是坚持爱岗敬业。对事业有热情,对工作有激情,从各自工作岗位做起,从现在做起,把岗位职责化作励志图强、奉献人民的实际行动,以本职工作作为奉献的起点,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三是坚持对标先进。保持追求一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每位党员干部的聪明才智,自我加压,不断探索创新。

(五)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从三个方面努力整改:一是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加强支部党员之间的沟通衔接,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群策群力的良好环境。二是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提醒与相互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完善作风建设机制。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学习考察、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措施,严格压缩接待规模,坚决杜绝人情消费、职务消费。四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促进工作、工作推动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等方面的知识,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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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四讲四有对照检查

全文共 1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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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尽管时代环境变化了,但党的“两个先锋队”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没有变;尽管党员从事职业、所属行业不同了,但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没有变。“讲政治、有信念”作为“四讲四有”的第一个要求,旨在唤醒党员意识,回归党员本位,履行党员义务,实现党员价值。从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属性的高度看,它时刻提醒全体党员,既要脚踏实地又要“仰望星空”:我们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政党、我们究竟因什么而生存和发展、我们究竟如何认识和改造世界,这是塑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理论认识前提,也是做一个合格党员的基本价值要求。

“四讲四有”依据于党章精神和规定,彰显合格党员的实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学一做,基础在学,首先是学好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一部党章演进发展史,反映了我们党从幼年走向成年的历史过程,记录了我们党思想、理论、主张与时俱进的发展历程,体现了我们党对“三大规律”认识逐步深化的历史进程。

从党章的地位作用看,党章体现全党最高意志,代表全党最高权威,彰显全党最高规范,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强调把学党章摆在首位,实质上是对这个总规矩的全面回归,是对党章精神的自觉尊崇,是对党章各项规定的忠实践行。“四讲四有”中的每个“讲”、每个“有”,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来源于党章、依据于党章,是对党章精神和规定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从党章框架看,“总纲”全面规定我们党是一个什么样的党、党的根本政治主张、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党章条文则根据总纲要求,从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等依次展开、逐条规定。开篇第一章即为“党员”,8条义务和8项权利,为“四讲四有”提供了基本规范和源泉;第六章“党的干部”则在党员义务和权利基础上,对党员干部提出更加具体的6项要求;第七章“党的纪律”明确要求:“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逐字逐句地通读党章,我们会有一个强烈的感受,党章章章都在阐释“四讲四有”的价值内涵,处处都在明晰 “四讲四有”的行为规范,句句都在强调“四讲四有”的规定要求。

可以说,只要抓住了学习党章这个基础,践行“四讲四有”就有了理论基础和法规来源;做好了尊崇党章这个基本功,践行“四讲四有”就有了根本依据和行为标杆;学悟了维护党章这个终身必修课,践行“四讲四有”就有了持续动力和检验标准。

“四讲四有”根植于党的历史使命和担当,指明合格党员的时代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重大论断,是对党的历史使命和时代担当有机统一的深沉考量,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及其成员提出的时代要求,是对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发挥时代引领作用的伟大号召。

我们党一路走来筚路蓝缕,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涌现出许多优秀共产党人。革命战争时期,以方志敏、恽代英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焦裕禄、王进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一颗红心献给党,献完青春献子孙;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杨善洲、菊美多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甘于奉献、一心为民。尽管他们践行党员要求的表现形式不同,但他们的身上都传承着党的政治基因,他们的心中都永远装着群众,他们的行动都证明了信仰信念。“四讲四有”就是站在这样的历史和时代高度提出来的。

今天,在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的新形势下,践行“四讲四有”仍然是传承历史与担当使命有机统一的实践过程。“讲政治,有信念”要求我们,始终把坚守理想信念、坚定“三大自信”作为价值追求和行动准则,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讲规矩,有纪律”要求我们,始终把学习遵守党章、准则、条例作为行为规范和自我约束,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讲道德,有品行”要求我们,始终把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作为立身正己的伦理规范,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讲奉献,有作为”要求我们,始终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争做敢作为、善作为、有作为的先进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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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委书记四风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5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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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以来,我感触很深,如何能从群众来到群众去,为民服务、服好务,得到群众的支持、爱戴和口碑,就要摒弃“四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建立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本人在开展学习教育中,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问题、服务群众为重点,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的基层上,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恳请各位领导、同志提出批评指正意见。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省委省政府九项转规定情况

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我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高度重视,能够做到以身作则,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中,坚持从小事做起、抓起,从严要求自己,牢固树立严格自律、遵纪守法的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把认真学习和履行作为自己前进路上的必修课,把先进性贯穿于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整个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的党员意识和觉悟性,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省市政府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我充分认识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推动规定和意见的落实。工作中,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减少会议次数,能不开的坚决不开。结合分管工作,积极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厉行节俭,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做到立行立改,做到严格执行意见中的各项规定,工作作风有了切实的改变。今后工作中,真心拥护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以焦裕禄、于海和和身边优秀的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注意自己的言行,带头查摆和整改“四风”以及工作中的问题。

三是有关问题。在工作中,本人能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无利用人情消费、职务消费问题。妻子张娜在附属三院人事科工作。本人及亲属无任何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私人会所卡。今后,坚决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中央“四必读”要求,本人分别于上级领导、督导组谈话2次,与班子成员、分管科室谈话6次,与基层学校同志谈话征求意见5次,累计谈话时间在5小时左右以上,向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建议24条,接受建议意见41条。通过谈话,是我充分认识到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今后整改方向。

(一)在形式主义方面

1、 理论联系实践不足。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只满足与完成上级要求的学习内容,不善于利用业余时间、点滴时间用于学习,往往是流于形式,只停留在记笔记、读理论文章、看看宣传片、写写心得体会等等,没有深入细致系统的学习,理论联系实践工作不足。例如在宣传部工作多年,自认为自己在从事理论学习和在新闻工作时间较长,多次在报刊上发表过文章、专版,自认为有一定理论基础。到教育局工作后由于接触信访、纪检等工作,对相关条例不了解,影响了工作效率,不能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

2、布置工作时,要求多、具体指导少。检查少,集中检查多项工作,重点不突出,达不到工作要求的预期效果。特别是在党建工作中年初按照工作要点布置工作,中间对工作很少检查,年终是一位按标准进行考核,造成个别单位开展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不能及时发现。年底集中检查几项工作,基层单位也忙于应付,工作中创新思路少。

3、工作贯彻落实有时不重实效。抓工作时满足于开会布置,内容强调了,要求也提了,至于是否高标准完成,要求的少,只做上篇文章,忽视下篇文章。特别是在抓“三乱”问题上,每年要开几次会,布置安排检查内容,要求各学校各单位抓好本校落实,包括一些“责任状”的签订、宣传条幅的悬挂等等,安排后不及时的去检查、督办,致使个别学校在开展过程中敷衍了事,走过程,造成工作完成效果不好,甚至个别学校不开展,也不能及时发现。

(二)、在官僚主义方面

1、深入基层时间少。有些群众的要求不了解,不掌握。平时怕给学校添负担很少召开基层教师、职工座谈会,对基层教职工的工作、生活需求不了解,一味浮在上面,造成开展工作时缺乏针对性。例如,由于平时下基层少,基层教职工工作存在问题和需求不了解,关心少,造成在开展工作中缺乏针对性,达不到预期效果。

2、存在对待上访群众、教师、职工“脸难看”问题。在接访工作中有时不能保证有良好的态度,有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从事信访工作中接待来访群众、教职工,有时针对个别来访群众太对不够好、特别是一些无理访的人。例如在接访一些老上访户、个别家长到教育局反应问题时,存在主观臆断的情况,没有从信访人的角度换位思考,致使一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

3、工作中存在脱离实际,照搬照套的行为。有时把上级指示当教条,不注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而是照搬照套。有时接到上级文件后,习惯于按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缺乏联系实际,缺乏创新。例如上级单位下发文件时,习惯于照搬照抄,特别是在一些日常工作中,习惯于按照上级文件找落实,没有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工作安排后习惯于在单位看总结,不了解基层开展情况。

(三)、在享乐主义方面

1、工作中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有时针对一些,难解决,难开展的工作,有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精神。例如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工作中,幼儿园、车辆厂工伤人员等工作中,由于信访人将矛盾、情绪都指向教育局,按政策要求有的工作不是由教育局能够解决的,感觉夹在中间很难受,有时有不愿上班工作的想法。

2、工作中创造性开展工作想法少。有时工作中习惯于把工作安排给下级,自己缺乏主动精神,贪图安逸。例如在刚到教育局工作时,由于业务不熟,担心工作中出现问题,遇见问题时习惯,按照原有做法去做,安排给下级科室。

3、生活中,存在攀比心理,讲排场。有铺张浪费的行为。例如:日常生活中,在与亲戚、朋友、同学交往过程中存在攀比心理,住房、车、衣着、宴请等方面,觉得低于亲戚、朋友、同学的条件面子上过不去。

(四)、在奢靡之风方面

1、随着物质生活逐渐改善,但对物质生活存在不满意的情绪。例如随着工资的提高,人们物质需求不断提升,一些做生意的、工资收入高的同学、朋友,衣食住行物质水平不断提高,自己对现有的物质生活存在不满情绪。

2、抵御人情风意志不强。工作、生活中坚持原则不够,仍存在讲面子,讲排场的行为。例如有过以增进友谊的名义,互相宴请的行为。有时存在亲戚、同学、同志之间相互宴请的行为,总觉得通过在饭桌上的交流可以增进友谊、增进感情。

3、面对奢靡之风自我抵制思想不强。有过到歌厅等娱乐场所的行为。例如:在家庭聚会,吃过饭后,有时会到一些娱乐场所。明知不应参与,但有时碍于面子,不得不参加。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有所淡化。自觉不自觉放松了对党政治理论的学习,多数时候学习流于形式、流于表面,没有持续性开展。总认为自己在宣传战线工作多年有理论基础,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总认为没有问题,这种思想认识导致了自己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减弱。久而久之,对自己和自己周围存在的“四风”问题认识不足,不去反对和抵制,反而随波逐流。慢慢助长了“四风”等各种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出现了追求享受、追求表面、流于形式、甚至脱离群众等“四风”问题。

(二)服务意识有所弱化。工作中没有做到时刻把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主观上不同程度淡化了对群众的感情。开会布置工作时间多,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的时间,在考虑工作时站在群众的角度、体察群众的感受还不够深切,设身处地解决群众的困难做得还不够自觉,履职为民的思想树得不牢固。

(三)进取心不强。对工作的热情有所减退,缺乏干劲、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进而精神开始消减,学习有所放松,要求也有所降低。在思想上,自满松懈的想法多了,认为把自己的事做好,把自己管好就对得起组织了,不愿意严格要求下属,怕得罪人。在工作中,好人主义思想多,坚持原则少,得过且过、维持现状的想法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意识弱了。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缺乏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四)、工作存在懈怠情绪。工作中有时存在懈怠情绪,面对一些错中复杂的问题,有畏难情绪,造成工作懈怠,有时个别工作停滞不前。作为纪检书记,有时存在怕得罪人的想法,管理不够严格,针对一些学校、教师的“三乱”问题不敢碰硬。

四、今后努力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深刻的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省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切实改进自身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真改进。

(一)在力戒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勤于学习,改进学风。加强日常学习,注重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点滴,时刻把自己与共产党员的标准对照,时刻与先进典型对照,规范自己的言行,照好镜子、找好差距。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扩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工作上树立争一流的思想。不断提高个人的能力和素质,把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在实践中进一步学习。

二是加强工作务实性。坚决反对脱离实际和华而不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好各级组织会议精神、文件精神,认真安排各县工作,确保成效。重点开展好各项工作,针对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跟踪问效,针对实际情况有效利用时间,工作时多为基层考虑,不眉毛胡子一起抓。

三是不断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务实创雄,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不断学习,做到不断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提出新丝路新方案,注重工作实效,不走过程,将工作抓实、抓好。

(二)在力戒行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多深入基层,提高调研质量。有针对性的调研,不搞形式,将调研内容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多深入到学校、“五包”单位中,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群众、教师工作、生活的需求,不断完善工作形式,形成有份量、质量高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不做虚功,不走形式。

二是用制度约束言行,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换位思考,梳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规范自己的言行,热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于开展各项工作要跟踪问效,做到事前有安排,注重抓落实,用制度机制约束言行,持之以恒,贯穿工作始终,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赢得群众的支持与信任,做人民的公仆。

三是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各项工作时,做好事前评估,考虑好工作开展后达到的预期效果,避免不必要的形式。杜绝照搬照抄的行为,要做到甘于奉献,求真务实。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努力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务实奉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求真务实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脚踏实地,认真思考,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把工作重点放到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上。

(三)、力戒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工作。树立工作中无论碰到任何困难,都要有攻坚克难的决心与勇气。克服畏难情绪,不断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不断激发工作热情。以坚强的党员意识、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精神和敢于拼搏的精神,来激发自己的工作热情,不断加强学习,学习典型,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深入实际,坚持身体力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是树立正确的“三观”。以坚强的党员意识、奉献意识、责任意识,来对待自己的工资和生活,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想法中解脱出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追求积极向上

(四)力戒奢靡之风方面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更新观念,从主观上认识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危害性,克服松懈的心里和懒散的情绪。

二是不参与不组织违反规定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事,杜绝“四风”方面问题。

三是不攀比、不追求物质方面需求。强化节俭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提高抵制不良思想意识。落实《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带头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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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党委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5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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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系统的学习规定篇目,真正触及了我的思想,触动了灵魂,认识有了很大提高。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群众期盼、对照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对照“三严三实”,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重点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切实制定改进的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基本情况。

我自参加工作以来,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虽然能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但是通过这次学教活动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的不足。

一是对党的理论系统学习不足。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方面仍有一定差距,政治学习不很系统,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尤其是对党的规章制度,只看文件标题,浏览中心要点,往往是一知半解,注重行政方法,轻视理论求索,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有时为了迎合检查,犯形式主义现象,理论素养不高。

二是党的宗旨意识不强,理论指导实际不足。在分管的组织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平时对分管工作提工作要求多,提政治纪律要求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弱化了,没有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疏远了与群众的感情。

三是对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还有不足。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我都没有违规的现象和问题。但在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做的还不够好。具体表现为下乡次数少,下乡后只在大队部听村干部汇报,没有和群众面对面、心交心的谈话,对群众内心的所想所盼了解的少。

四是转变作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认识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要坚决克服“一阵风”和“闯关”的误区,扎扎实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下定决心、毫不动摇地解决作风问题。在行动上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言必行、行必果,行动上一定落在实处、执行到位。

本人承诺严格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作风改进要求,不出入各类私人会所,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助长奢靡腐败之风,廉洁从政,恪尽职守,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学习流于形式,缺少主动性。没有给自己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往往是工作遇到相应的问题和困难,才临时抱佛脚,在学习上始终是被动的,实用主义在思想深处根深蒂固,总是为自己找借口,抱怨没有时间,时间总不够用,没有拼时间和挤时间的思想。比如:在分管组织工作期间,对发展党员、农村党支部换届中遇到的许多具体问题,因为平时不注重学习,不注重积累,对一些数字、一些概念把握不准,临时抱佛脚,现学现用,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因为平时学习不深入,形不成系统性,有时出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局面。

二是工作布置多,抓落实的次数少。工作中有时不结合实际,习惯于用会议落实工作,会后分解责任不够、跟踪推进不力。有时候考虑处理问题就事论事,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具体落实不够,导致工作思路不宽不新、工作举措不实不力、工作亮点不多。比如:在我镇姜村便民服务站建设中,一开始制度建设照抄照搬,人员配置没有结合该村干部人员少,每人又要分管具体工作、又要在便民服务站值班的实际情况,造成设置岗位不合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三是作风不够深入,服务群众不到位。缺乏深入群众宣传政策、了解群众困难,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的主动性,在对群众服务中不进行调查研究,对待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造成为群众办好事不好,办实事不实的结果。比如在今年农村面貌提升活动中,我所包村的村民活动广场建设中对村里提出的垃圾点及公共厕所建设方案中,没有深入走访调查,造成建设地点不合理,待建成后在进行整改费时费工。

2、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在实际工作中,与群众疏远、脱离基层,对基层情况了解不够全面系统,深入基层的主动性不强,只注重了解面上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基层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比如;平时有事情的时候到村里了解村情,只停留在各户简单转一下,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村委会听一听村两委干部汇报,使走访联系群众流于形式,与群众接触不多,交情不深,造成在解决具体问题的主动性不强。

二是对工作亲历亲为不够。联系所包村电话遥控指挥多,要求包村干部多,自己去的少,解决问题习惯于当“二传手”,工作分派到各村,只了解进度,跟踪解决问题不够主动。比如:今年的“四个覆盖”宣传工作,布置到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但后续没有到各村了解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做到现场跟踪检查,致使不能对整个过程准确把握,实际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对分管部门工作指导不够,虽然经常性了解分管部门工作情况,也将其工作抓在手中,也对其工作经常性指导,但仍有欠缺,具体表现为没有能够完全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作指导方法比较简单,沟通不够,没有让他们充分认识布置工作的实质内容和具体要求,没有很好地做到不仅要交任务,更要交方式方法,致使工作开展比较困难;对分管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认识不够,有时过严,有时放任。

3、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奉献精神还不够,精神懈怠,工作标准低。工作有时满足于安于现状、按部就班。有时存在等靠的想法,安排工作拈轻怕重,没有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有时工作任务多时,存在没有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现象,影响了工作效果。表现在思想上就是存在求稳多、求进少倾向,缺乏极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比如在这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将完成自己片的任务作为自己工作的底线,没有将全镇的工作目标对自己进行严要求。

二是贪图安逸、畏难厌战。在工作中,每天都要面对很多难事、琐事、操心的事,对老百姓来说都是涉及切身利益的大事,面对诸多的工作任务,畏难厌战情绪会或多或少存在。在抓工作时,不愿吃苦出力,对一些重难点问题关注多,但实际愿意干一些见效快、出成绩的工作。比如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注重把农村中的优秀青年加入到党组织中,但如何发现,如何培养农村优秀青年,做的很不到位。由于下乡次数少,和群众接触少,对农村中的许多优秀青年掌握的不准。

4、奢靡之风方面

一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烈,虽然对奢靡之风深恶痛绝,对铺张浪费现象非常反感,但认为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不是自己能够管得了的,没有理直气壮地去抵制。比如:有时看到有的同事电灯白天还开着、空调没人时也不关,没有进行制止,提出意见;有时上班时间有的同事玩手机,甚至看电视也没有及时制止。

二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带头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责任感、使命感还需应进一步增强。比如上班八小时以外回到市里以后,周末朋友同事聚会喝酒、打牌不当回事。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相关资料学习,深刻认识到“四风”现象表现不一,症状多样,但究其根源,主要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问题是存在上述所有问题的直接根源。

1、政治理论疏于学习,放松了自身党性的锻炼。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在学习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没有很好的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农村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运用,没有很好地把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用老经验、旧方法操办新事物、新情况。同时在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比较欠缺,思想改造不够,思想上或多或少地受到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平时虽然知道自己的诸多不足,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锻炼不够,常找许多借口来回避问题。

2、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经验不足,宗旨观念有所淡化。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导致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服务群众少。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考虑个人较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的意识淡薄,关心群众、关心整体不够。工作中有依靠思想,以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履行好职能职责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需要把这种深切的忧患意识转化为强烈的工作动力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工作更加具有生机和活力。

3、服务群众意识不到位,实干为民上需加强。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事显民意。怎样正确对待群众、引导群众,最能看出党员干部的心中是否装着“群众”。但当前,我有时不能把自己等同老百姓,把群众赋予的权利当做“官”来享受,对百姓疾苦熟视无睹、冷暖漠视,看不到群众的创造精神,不愿亲近群众。工作中习惯当传声筒,电话指挥;下乡指导流于形式,走过场;工作开展凭经验,不做调查,于是在各种矛盾和群众诉求面前感到束手无策,工作无法推进;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没有做到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来对待,对群众感情不深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拉远了与群众的距离。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提高工作水平。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己要时刻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树立基层干部良好形象,求真务实、厉行勤俭节约。采用多种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群众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在日常工作中,自己要时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仅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冷静地对待问题,客观地分析矛盾,讲求科学管理,克服畏难情绪,在有效履行职责和科学管理结合度方面加大探索力度,以思想观念的更新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

2、牢固群众路线意识,提供主动服务。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作为一名党员,始终要严格践行“三严三实”,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在为群众服务上改进作风。要始终心系群众,真正关心群众所思所想、所欲所盼,与群众多交流、多联系,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在为基层服务上做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自己要时刻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绕全镇中心工作高质量地做各项工作,力争做到群众满意。

3、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共产党员应该要时刻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要增强干事业的热情,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用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和本职岗位的工作成效,积极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庄严承诺。

4、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加强党性修养,锤炼自我意识。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分析,对实施效果不好或不完善的及时改进,确保各项机制健全到位。领导带头,巩固前段成果,长期坚持不动摇,养成习惯,形成制度。要深挖自己身上存在的的“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思想作风、工作、生活上坚决杜绝“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点滴做起,从眼前做起,加强党性修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始终牢记重托,恪尽职守,勤政务实,不辱使命。

5、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带头树立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在当前社会还存在腐败现象情况下,要有挑战自我的胆略和魄力,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做好工作。

6、以焦裕禄为榜样,争做“三严三实”好干部。焦裕禄同志为了改变兰考的落后面貌,用尽了毕生的精力。在当前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过程中,我们要以焦裕禄为榜样,把全部精力用在改变落后村的面貌上。在工作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干部标准,在自身修养方面,在干事谋事方面严格要求,从实际出发,通过我们的辛勤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

总之,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几个环节的深入推进,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同呼吸共命运的血肉联系,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修养,党性锻炼,振奋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传统,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率先垂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地廉洁从政、恪尽职守、严格自律,为我镇的发展作出贡献,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为留古寺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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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

全文共 2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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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要求,对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对照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制,结合此次征求到的意见建议xx条,其中:肯定意见xx条,建议xx条,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查摆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建设、担当作为、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

一、查找出的问题

(一)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党性修养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在加强党性修养锻炼上,主要精力集中在党提出的新理论、新观念、新思路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新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上,对党过去形成的一些基本理论、基本经验学习的少、研究的少。二是宗旨意识还有差距。深入群众不够经常,体察民情不够直接。有效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方式不多,通过观看材料掌握基层情况、群众诉求的现象还有存在,站稳群众立场谋划对策、争取实效还有差距。

(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政治纪律的深刻内涵理解不全面、把握不精准,自我要求不够高。比如:在工作和生活中虽然不做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不说违反政治纪律的话、行动上不出格,也能坚决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但对一些小消息、言论没有大胆站出来证实。对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督促落实有差距。虽然多次到分管部门组织学习了《准则》和《条例》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但在督促部门建立经常性、长效性落实机制上还有差距,跟踪问效不够。

(三)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工作还不够严谨,工作重心主要聚焦服务市委决策部署,放在事关发展大局的重点事项、关键内容上,对一般性、常规性工作思考不多、要求不严。比如,在工作相对集中时,对部分会议、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会议多、材料多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工作还不够务实,到基层调研时,主观意向性调研较多、随机性调研不够。比如,对分管领域和关注的工作调研的多,围绕群众所思、所想调研频次不够。

(四)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创新意识有差距。在服务市委决策上遇到重复性的工作,为了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特别是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思考还不够多、研究还不够深入,在整体系统性上还有差距。敢担当、善作为的魄力还不够。虽然市委出台了容错机制,但因对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全面,致使在部分工作中担当底气不足。

(五)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开展好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求理解不够透彻、钻研不够深入,与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组织生活的要求还有差距。比如,到分管部门上党课时,结合部门工作不够紧密,实效性、指导性作用发挥不够。与党员干部的深入交流不够,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不够及时、不够全面。除按规定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专题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活动外,平时与党员干部交流多为安排工作、提工作要求,静下心与普通党员谈心、提醒不多。%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落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够,对干部履职行为、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渠道相对单一。压力传导还有差距,抓督促、抓落实的重点集中在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如何有效调动普通党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上思考不多,管党治党一抓到底还有待加强。

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对照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准则》《条例》要求,认真汲取省内外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的深刻教训,聚焦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深入反思存在问题的根源,我认为主要有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还是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同时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在政治理论方面,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强,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党性锻炼有待长期坚持。对照政治合格要求,认真分析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我感到尽管有多重因素叠加,但最根本原因是放松了党性修养的锤炼。随着长期参加党的集中性教育,形成了一定的依赖心理,对自我学习、自我反思、自我锻炼时松时紧,没有做到长期时刻警醒、事事反思、慎独慎微。

三是纪律要求还要加强。虽然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但在一些细枝末节上,纪律约束不够严格,遵守纪律自身定力不够,看风向、随大流,没有充分理解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修养的根本准则,总有保底思想,只是把工作标准放在不触碰红线上,没有做到高标准和严要求。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位,原原本本学、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切实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武装头脑,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坚定而笃行。

(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牢记党员身份,时刻不忘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切实把好政治方向、把牢行为原则、把住生活小节。

(三)加强品德修养。把修身立德作为为人之本、处事之基,对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锤炼道德意志、筑牢道德防线,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管好八小时之外的自己,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管住活动圈,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始终保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追求高尚情操,树立良好家风。

(四)勇于担当负责。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以对党绝对忠诚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始终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增强工作主动性、科学性和创新性,高标准、快节奏的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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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乡村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3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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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支部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认真开展学习中央有关领导讲话及省、市、县乡等各级会议精神,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检查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支部检查对照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基本情况

党支部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但是在一些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

遵守党的纪律方面:个别党员组织纪律自觉性差,开会迟到,会上手机到处响,不管台上讲什么,只管台下说闲话,自由散漫。

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方面: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甘当老好人,不愿得罪人,表决随大流,会上不愿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

坚持党性原则方面:有些党员对待错误问题麻木不仁,听到看到有损党的言论或行为,如一些对我党反腐败的现象的议论。不闻不问,事不关已,有的甚至还附和起哄,完全没有党性原则。

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村支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在作风建设方面效果显著。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狠劲和韧劲;二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三是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力度不够,监督机制未能完全发挥作用。

二、“四风”的主要表现

支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照意见反思查摆,共归纳出11条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形式主义方面 (3条)

一是学习抓得不够紧。受农村年轻党员工作分散的影响,召集学习难度大。每次召集党员会议党员缺席严重。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还不够深入、学习传达文件、学习领导讲话多,联系实际讨论少,形式比较单一、方法不够灵活,学习质量不够高。比如:在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虽尽量按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但每次党员都缺席严重,导致学习效果不好。

二是在落实责任方面工作不到位。实际工作中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和整体效能发挥不够充分。工作浮于表面,抓落实不够。虽制定了很多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执行的意识不强,执行流于形式。比如村里卫生工作,虽多次在会上讲,多次安排干部落实,但总是当时能弄干净些,过段时间又清理不及时,卫生脏乱差了。

三是发展规划建设不合理。只注重看的见的基础工程建设,不注重看不见的经济发展措施,导致村容村貌虽有改观,但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村开展工作总是受到没钱的制约。比如说这几年村里虽说建锅炉房、小区房、广场、蓄水池等,基础建设有了很大改观,但经济基础却没多大起色,没有扶持建成大规模的大棚、养殖场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不起来,还都是个人单干的小打小闹,跟其它村比起来有很大差距。

(二)官僚主义方面 (3条)

一是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服务意识淡化。对群众提出一些具体问题关心少、重视程度不够、解决问题不多;同时对个别群众提出的问题缺乏耐心的解释和答复。比如村里单元楼质量问题上,住户反映很多,解决办法不多,导致群众意见很大。

二是班子作风偏软,解决问题不够强硬。工作上面对困难问题存在回避矛盾,和稀泥的情形,不敢得罪人,求稳怕乱。比如村里煤层气安装预埋管道时,挑路时引发很多邻里矛盾,班子总是到处说好话,没有强硬果断处理,影响了工作的顺利进展。

三是班子不团结,凝聚力差。在遇到问题时考虑自己多,为集体着想少,纪律松散,工作执行不力。比如村里一些计划性工作,还没有开展,就把个人不同意见在村民群众中乱说,当老好人,把自己择干净,不顾班子整体工作和影响。

(三)享乐主义方面 (3条)

一是艰苦奋斗意识淡化。近年来,随着村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随之也产生了满足现状,精神懈怠、艰苦奋斗意识弱化的现象。

二是过“紧日子”的思想淡泊。思想上有与经济条件好的村攀比的倾向。比如在购置办公用品方面,总想高档一些,舒适一些,而没有想的实用就行。

三是工作上得过且过。工作缺少魄力和担当,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力度不够。比如在村转型发展“一村一品”方面,计划发展中药材种植,开了会,作了动员,却因魄力不够没什么发展,中药材种植的人数、亩数没有较大的变化。

(四)奢靡之风方面 (2条)

一是廉政自律防范意识不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等重要性认识不足,觉得那是对中央层面的规定,与基层支部关系不大。

二是自律观念不强。工作中廉政风险系数较低,自律标准不高,仅限于“没有出格”的层次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作风不够勤俭的问题。比如,对村集体的一些浪费现象视而不见,有时出现电视常开,电脑不关等现象,办公用纸也没有回收完全利用,觉得那是正常的消费。

三、“四风”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由于村务日常事务性工作繁琐,导致对支部学习有所忽视。除了学习一些自身分管工作的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之外,政治理论学习松懈,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不能学以致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认识不深刻,抵制不坚决。

二是坚持群众路线不够。这些年来,支村委由于人数较少,个人分管较多,在具体工作中,受日常业务、琐碎事务纠缠,而下去的少,没有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工作遇到问题时不能及时解决,这实质上是把自己从事的工作没有放在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来认识,是宗旨观念不牢固的表现,也是工作作风发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是思想作风上有所放松。由于支部班子产生了一定的变动,导致支部管理上出现一定问题,没有用实践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标准来衡量班子成员,批评他人的人少了,自我批评也少了,支部中有的成员,有时把自己混同一般老百姓,不能时时处处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思想有所抬头。

四是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本届支村委班子都是上一届新选上来的,从事支村委工作时间短,觉悟修养不够,从而对政绩观、事业观理解不全面,权力观出现偏差,工作急功近利。注重上级满意,领导印象不错,忽视群众满意。不能合理利用手中权力,为民服务意识差,与村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有差距。

四、下步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①整改目标:强化党员管理,提高支部会议和活动的党员参与积极性,保障学习效果,从而进一步提高支部班子和党员素质。②具体措施:坚持每月1日全体党员集体学习制度。完善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制度,创新学习方式,针对年老党员、在外党员等开展上门指导、电话网络沟通等不同的学习方式。③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①整改目标:提高支部成员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②具体措施:经常性的开展群众意见问题征集活动,针对群众所提意见建议,村党支部要迅速制定并采取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多深入群众,和群众沟通,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盼,着力解决群众最想解决的问题和困难。③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是进一步推进工作创新。①整改目标: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水平,敢于担当、务求实效。②具体措施: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具体结合村情民情,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工作、完善机制等措施,科学规划研究,进一步提高班子决策质量和水平。③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是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①整改目标: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把班子建成一个勤政敬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坚强战斗堡垒。②具体措施:强化集体领导观念,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增强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注重搞好班子自身建设,两委成员之间要坦诚相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班子成员的精诚团结。③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①整改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②具体措施:鼓励党员干部互相找不足、提意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把党员干部之间谈心交心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健全党员互相监督,群众监督党员干部的监督机制。③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六是加强制度建设。①整改目标:建章立制,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规范。②具体措施:在分析梳理群众反映、自身查摆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制定制度建设工作方案。首先对已有制度进行集中梳理,经检验有效的,长期坚持下去;需要完善的,及时完善;不适用的,坚决废止。其次将实践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③整改时限:活动结束时。

以上是我村党支部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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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四讲四有对照检查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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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是习主席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发出的伟大号召,是我军血脉永续、根基永固的根本所在。“四有”,明确了新一代革命军人应当具备的理想抱负、素质本领、精神特质和道德情操。如同房屋的四梁八柱,哪一“有”都不能少,哪一“有”都不能弱。

作为新时期下的一名普通革命军人,习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军人”的号召,让我备受鼓舞,同时又深深感受到了肩上的责任和使命更的无比重大。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争当一名合格的“四有军人”。

一是要增强党性,坚定政治信仰。要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总书记的权威,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总书记的指挥。要切实铸牢永远不变的军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根本原则和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做到平时听招呼,战时听指挥,关键时刻不含糊。要着力提高自身理论武装水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主动参与政治学习,切实打牢自身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是要主动求知,增强本领技能。“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才能担当起能打胜仗的强军重任。要学懂学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要学深悟透习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掌握党的军事指导理论最新成果,并自觉运用于工作指导和实践。要强化战争意识、战备观念、战斗精神,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不断提升完成使命任务能力。要按照打仗所需、岗位必需、任务急需的要求,认真钻研国防和军队建设、武装工作及后备力量建设相关等相关知识,通过严格的训练、规范的学习,努力提高武装工作及后备力量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三是要真抓实干,树立良好形象。“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强军目标不是随随便便几句话就能实现的。作为一名武装现役干部,要牢固树立实干兴邦、实干兴军的思想,靠勤勉踏实的工作,为部队建设发展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要坚持“老实、踏实、务实”的“三实作风”,当老实人、讲老实话、做老实事,扎根厂区,埋头苦干,牢固树立献身国防、献身武装工作、献身后备力量建设事业的使命意识。要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努力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搞攀比、不坏规矩,以实际行动把我党我军艰苦奋斗的传家宝接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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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乡镇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

全文共 6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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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紧紧抓住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知行合一、做合格党员这条主线,强化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注重载体提升,较好的落实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二专题确定的各项任务。

特别是在市委下发《**的通知》后,自己高度重视、自觉践行,着力在前期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再次熟读了“一准则两条例”等党内法规,研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等。通过原原本本学、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对照反思学,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全面从严党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感悟到了“严守党规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必须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亮起来、强起来,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下都要固牢好、坚守好。

一、对学习教育的感悟

习总书记,从“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到“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从“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到“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为我们更好地工作、生活,提供了重要遵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使我深深地感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不廉洁问题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也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破规、破纪、违法的“第一杀手”,必须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强化底线观念,遵从底线行为,切实做到不触、不碰、不破,着力做到“四个明确”。

(一)明确有底线先得划准底线。对普通公民来说,法律法规就是底线。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底线则是党规党纪。为官从政,必须划牢为民的底线,强化宗旨意识,不忘公仆使命,惟此才能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必须划牢清廉的底线,常思贪之害,方能以“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的自警自省,拒腐蚀,永不沾;必须划牢公正的底线,公心为人,公道办事,方能“行通衢大道者不迷,心至公无私者不惑”,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成绩。% l6 d5 w0 }( ~

(二)明确底线是成长和发展的底座。改革开放多年来,随着思想解放、利益多元,不同群体有了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国家活力的表现。但价值多元不是价值扭曲,更不是价值沦落。如果没有是非标准,没有言行底线,这种迷失方向的狂奔,就会成为法律和道德双重失重的沉沦。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受党教育培养多年,走到今天的领导岗位实属不易,必须要不忘初衷、匡正价值、夯实底座、奋力前行。

(三)明确划好底线更要守住底线。政治底线,用党性守卫;法纪底线,用原则守卫;道德底线,用修养守卫。守住底线,重在心存敬畏,心有敬畏,行有依归。心无敬畏,堤必溃决,人必失由。敬畏法律、党纪,才会“思”出乎理智、“做”有所顾忌、“行”不忘法纪。有底线才会有底气、腰杆直、走得远。试想,如果触碰了底线,吃了不该吃的,拿了不该拿的,住了不该住的,就会被“围猎”,被“请君入瓮”,结果只能是被人牵着鼻子走,谈何做人挺起腰杆,做事硬起手腕。

(四)明确破底线所付出的成本。底线是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的安全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任何不守底线的“演戏”,都是给自己“挖坑”,正如“真理的隔壁是谬误”一样,底线的下方就是深渊。一旦突破底线,就会像大厦失去了支柱,大坝动摇了根基,必然带来思想上的变质、道德上的堕落、法纪上的触电。可以说,守住底线,就能保证自己的政治安全、人身自由。越过了底线,就会损害党的事业,害人害己。# Z w/ v2 R: @# T

反观中央果断查处座谈会、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以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难看出,就是有那么一种人,官位一加身、便忘本和根。他们的从政目的,或是为了步步高升,或是为了家产日增,或是为了惠及子孙。从一己之私出发,而不惜在工作中作秀、在成绩中掺水、在用权中营私、在交往中谋利。分析其原因:一是自律有问题,存有私心杂念,自制力差;二是德行有问题,缺乏职业操守,权欲熏心,霸气十足,没有应有的责任心,公权心;三是能力有问题,不懂规矩,不晓程序,既缺少按纪律行事的意识,也缺乏按规矩做事的能力。这样的党员领导干部既不可能自律、自警、自省,也不会讲规矩、有纪律。这样的做派必然会严重地践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给党的领导带来了负面影响,给政治生态造成了极大危害,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损害了党的事业、玷污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对此,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清违法乱纪的深层次危害,自觉牢记习总书记教诲,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上好党的宗旨传统课、补好民为邦本历史课、悟透正确用权专业课、融入无私奉献实践课,使精神世界得到洗礼、思想境界得到升华,真正打牢严守党规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的思想根基。

二、对照检查出的问题

按照市委“四个合格”要求,在前期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的基础上,结合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重点从遵守纪律规矩、忠诚干净担当两个方面,并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开展了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等活动,征求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多条,经归纳梳理主要存在以下个方面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制订出了问题清单,建立起了整改台账,正立行立改、积极整改。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治纪律内涵认识不清、了解不全、把握不准的问题。比如,对政治纪律的特殊要求理解偏颇,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认为“过去没有做违反政治纪律的事、说过违反政治纪律的话,今后也不会有”的模糊认识。二是对一些政治敏感性、坚定性很强的问题,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认识不到问题的性质,看不到潜在的风险。三是在政治纪律的执行上,存在遇事不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和政治上认识的问题,特别是对上级要求,有执行不力、措施不当、打折扣的问题。

(二)遵守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党的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不够。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国家法律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在这方面引领学习教育不够、部署安排不够、着力践行不够。二是没有推动形成机制。在前期,虽然认真学习了《一准则两条例》,收到了很好效果,但没有建立推动形成“常”、“长”机制。三是执行上有不到位的地方。存在着与分管单位、或个人关系不大,结合不太紧密、或者执行中有困难的,就采取开个会、发个文,要求一下就完事的情况,实际上是打折扣、搞变通的表现。

(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强。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尤其是在分管工作的决策上,事先没有征求分管口科长或同志们的意见建议,有临时动议现象,发扬民主不够充分。二是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特别是在“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上,存在有缺席参加的情况。三是在执行党委决策部署上,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还很不到位、很不见底的问题。

(四)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在分管口上,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还没有真正的立起来、强起来。二是意识上存在淡薄。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自己用不着过问、用不着操心、用不着扛责的问题。三是责任上存在模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的多,重视质量效率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特别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

(五)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自己存在到基层少、到群众中去少的不接地气的问题,尤其是对县(市)调研指导工作不经常,存在听汇报多,深入实际少,一般性调研多,带着课题调研少的问题。二是在为老干部服务上,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在引导老干部为我局建设事业建言献策不够、发挥作用不够。三是在机关管理上,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尤其是在水、电管理上,存在浪费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解决办法。

三、产生问题原因分析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忠诚干净担当标准要求,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反思存在问题的根源,我感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理想信念弱化。认真剖析存在于“严守党规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等方面的问题,我感到尽管有多重因素叠加,但最根本原因是放松了理想信念的坚守。自认为经常参加市委党校学习、中心组学习,系统地研读了中国共产党党史、党章、马列著作、毛泽东思想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基本经验,自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坚定的。但在现实的工作和生活中,又觉得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距离共产主义社会还很遥远,不自觉地放松了思想改造与信念坚守。同时总感觉到自改革开放以来,不廉洁现象严重、社会风气不正、伦理道德缺失、贫富悬殊拉大等社会问题,距离共产主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而在思想上,就潜移默化地弱化了理念信念,忘记了自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才能有远大的志向、明确的奋斗目标,才能保持旺盛的革命意志和献身精神,才能真正地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好地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更好地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真正做一名合格的党员,这是作为一名共产党人必须坚持的一条红线。反思存在问题,主要是加强理论学习不够,自我提升不够,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理想信念。

(二)纪律规矩模糊。在党的纪律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和执行其他纪律的前提。作为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严于律己,就要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犯迷糊,装糊涂,东张西望,左顾右盼;不能有意无意地议论传播有损党和党的领导人形象,误导周围人情绪的小道消息,奇闻逸事等;不能凭自己的喜怒哀乐,说任性的话、糊涂的话和不负责任的牢骚怪话;不能违反纪律,丧失原则,私下交易等。剖析自己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模糊认识,虽然是细枝、是末节,但也不能小看、轻看,更不能放任、自流,否则,就必定会出错,会乱套,会出问题,甚至走向事物的反面。反思自己在纪律规矩上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强化理念武装不够、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够。* U$ p-

(三)党性修养不强。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之前,感到自己参加过“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已经解决了存在于自身的各方面问题,纪律意识、规矩观念、党性原则还是比较强的。但认真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认真对照市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要求,深刻反思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严重性、危害性,深感自己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没有很好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教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而达到党员领导干部所必备的党性修养和素质要求,缺乏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自觉性。缺少注重增强党性修养、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紧迫性。尤其是在政治理论方面,由于经验主义作怪,缺乏学习新理论、新知识的强烈愿望,常把工作当成硬任务,学习变成软指标。反思自己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放松了经常性的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

(四)自身约束不够。自认为自己受党的培养教育多年,坚持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还是比较坚定和自觉的。但是,通过这次“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使我认识到还是有很大差距。一方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原则还存在薄弱环节,自认为,在我局工作多年情况熟知、经验多些,相应的就产生了主观主义思想和个人臆断,凭经验办事,缺少创新、缺少与时俱进;另一方面,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自己在贯彻落实上还有使之过软、使之过宽的情况,尤其是在分管口的业务工作上,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好一些,难度大、困难多、见效慢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弱一些。

四、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反思自身在“讲规矩、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和根源,制定如下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并切实做到即知即改,逐项整改,确保让整改见底、促问题归零。

(一)强化理论武装。一是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位,坚持原原本学、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切实增强深刻认识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武装头脑、提高政治定力的基础,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三是要抓住这次“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的契机,从应付性学习转变为主动钻研学习,从主要着眼于改造客观世界学习,转变为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相结合学习、从被动式的要我学,转变为主动提高自己理论素养的我要学。四是要进一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固牢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坚定而笃行。

(二)坚守理想信念。一是要始终不渝的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切实做到站在前、行在先、做表率。二是要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荣辱观,努力做道德品行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注重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倾向,坚持身体力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脚踏实地的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自己的行动坚守理想信念,坚守为民服务宗旨。四是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突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为民发展、为民造福、为民服务上。

(三)坚强党性修养。一是要时刻用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自己,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四讲四有”,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时时处处约束和把握自己,不断洗“心性”、去“心魔”、强党性。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把纠“四风”、正作风作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任务,坚持刀口向内,保持狠劲韧劲,着力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在防止反弹回潮上下功夫,在形成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上下功夫,深耕厚植,久久为功,常态长效。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自觉当好遵规守纪表率,切实把立言与立行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言为心声、言出必行、言行一致。

(四)严格纪律约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立党治党兴党的基石,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制胜法宝,是我们党完成历史使命的根本保障,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的标志符、生命线、力量源,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试金石、戒律尺、护身符。一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二是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一岗双责”,维护好坚持原则前提下的党内团结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践踏的红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不折不扣地遵守。四是经常用“四个意识”检视自己,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政治的“明白人”。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情况,请同志们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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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于四讲四有对照检查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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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区委统战部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讨论,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高宝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高宝江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谈了学习体会。他指出,要通过学习教育、拓宽工作视野、坚持知行合一,切实增强“政治、大局、核心、看齐”四种意识。立足统战部门本职工作,发挥优势服务大局,破解难题创新发展,切实将“四种意识”转化为推动新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际行动。高宝江强调,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努力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列,争当“四讲四有”模范表率。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廉洁从政;加强道德修养,讲态度,讲责任,讲实效,讲质量;过好家庭关、亲情关;谋事不谋利,奉献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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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纪律规矩方面问题清单

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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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对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提出全面要求。管党治党,要把“严”字贯穿全过程。

无严不成事。成就事业,需要具备严格的精神。我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说过:“搞科学、做学问,要‘不空不松,从严以终’,要很严格地搞一辈子工作。”一个松松垮垮的人一定不会有什么作为;一个不严密的组织一定担不起什么职责。我们党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要不辱使命,就当“严”字当头。管党治党,必须“严紧硬”,不能“宽松软”。党员干部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当好“三严三实”表率。

“严”字当头,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党员干部,一旦离开规矩和纪律的约束,工作就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

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就越要讲规矩、守纪律。只有这样,才能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实现目标。我们党历来重视立规矩明纪律。1942年整风运动开始后,毛主席对于纪律问题就曾强调:“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共产党的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60多年前,中国共产党人“进京赶考”前在西柏坡定下六条规矩。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西柏坡,感慨地说:“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立规明矩,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规矩越来越多,纪律越来越严。广大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增强了,作风改变了,政治生态愈发风清气正。但也有一些干部仍然习惯于我行我素,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不知不觉走上不归路。俗话说,没有框的玻璃易碎。因此,党员干部要坚持慎独、慎初、慎微,自觉养成规矩意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自觉地把言行约束在“纪律围栏”之内。

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知纪律、懂规矩。规矩,与纪律相辅相成。在党的奋斗史中,逐渐形成并传承下来许多优良的精神和好的传统,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等。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既要掌握成文的规矩,也要把握未明文列入纪律而需自我约束的规矩。只有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才能守好纪律和规矩。同时,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不忘初心,遵循党章这一全党的总规矩,主动接受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走向腐败,就是因为手中有了权之后,就忘了自己是谁,失去了党员意识,开始当官做老爷,高高在上,不受约束,不讲规矩而讲潜规则。许多腐败分子出事后都忏悔道:放松对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的要求。对此,作为党员干部,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想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规矩约束,增强党性修养,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最关键的是把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维护党的统一意志,维护党中央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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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委书记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2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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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切实对照检查、加以整改。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如下,请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指正。

经对照检查,我基本能以党的各项政治纪律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通过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列举的“四风”问题21种表现、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小组办公室梳理的37条问题及县委“1+7”中列举的问题,查摆出自己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政绩观出现偏差。主要体现在干工作没有从“为人民服务”的角度和高度上出发,想的是为了得到同事认可,让大家觉得自己很不错;是为了获得认可,让领导觉得自己也算是一个可用之人;是为了得到组织的认可,想借此获得一官半职,实现“当官”的愿望,让自己在朋友面前有面子,让父母在亲朋好友面前有面子。

2.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发表意见。特别是在大事面前,只讲服从,听任安排,没有主见,担心自己的表态与大流不一致、自己意见与主要领导有分歧,就等主要领导表态后,看风向和形势跟着附和。在去年的民主生活会上,想着自己刚到xx镇不久,地皮子都还没有踩热,对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怕提出来得罪同事,影响自己开展工作,就自我批评多,互相批评少,甚至以委婉的表扬代替批评。

3.党建工作抓得不实,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在组织工作上,习惯于见子打子,停留在落实上级文网的层面,没有新思路、新办法。特别是对村(社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没有提出好的方案和整改措施,致使此项工作推进不力。对村(社区)周一集体议事、轮流坐班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不够,导致效果一般。上个月,镇纪委对全镇村(社区)坐班情况进行了抽查,上午都还坚持得不错,但下午情况很不好,抽查了16个村,有7个村没有人坐班。对村(社区)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管理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在办文上,爱搞党八股,追求外在形式,整对仗押韵。比如,今年起草群众路线对照检查,我还是按照以往的套路和行文习惯草拟材料,比较注重标题的对仗,文体的严谨,结构的严密,来来回回、反反复复修改多次都没有过关。由于当时思想认识的不到位,我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对中央八项规定认识不够,在文网起草上的错误思维和观念,还片面认为这是在“折腾”,是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后来在群教办和督导组的精细和帮助下,才改变了以前思维定势,通过采用通俗易懂、符合乡镇的语言文字撰写材料,最终把问题揪准了、原因剖深了、措施找实了。在办会上缺少统筹,动不动就让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一竿子到底,不仅耽误了时间,也没起到效果。此外,有时下村本可以一个人开车去的,却要让驾驶员开车送,还不忘带上驻村干部,并让村干部提前等候。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人从来没有出过国,不存在因公出国经费;有一辆现代白色小车,是靠父母支持购买的,主要用于上下班、开会、下村和工作业务往来(比如到县级部门对接工作),且自费加油;参与的公务接待全在机关食堂按标准进行;没有职务消费和人情消费,办公用房已经整改;没有属于自己的商品房,按照现行物价与工资水平,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无力自购商品房;从未插程招投标,从未出入私人会所和收受会员卡;家属在农业局工作,为一般干部,儿子不足一岁,尚未就学。

1.工作重形式、轻落实,致使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特别是在去年分管安全生产等工作时,会议上讲得滔滔不绝,安排得头头是道,落实工作却无声无息,最后虎头蛇尾,效果大打折扣。对上级一些工作部署,特别是群团工作、精神文明等工作搞临时突击,以方案落实方案,以资料对付检查。在工作时时,讲多,找问题少,对无限放大,浓墨重彩加以渲染,对不足则遮遮掩掩,即使明知问题的存在,也刻意去找客观原因掩饰。

6.对分管部门人员管理管理缺少。主要表现在要求严、管理松,出了错误不指正、不批评,影响干部进步,对干部不负责。表面上是“老好人”思想作祟,实际上是想在干部面前树立“宽容”的形象,让大家觉得自己“不一样”、“与众不同”。对办公室人员不信任,总认为一些事情办公室同志做不好,或者是达不到自己的要求,自己就大包大揽,致使从早到晚,忙忙碌碌,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安排工作习惯把自己的思路、工作方法强加到工作人员头上,束缚了干部的思路,禁锢了干部的主观能动性。

7.官本位思想滋长。自己经过几年的努力,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安排到xx镇工作,想到自己参加工作四年就能到城区乡镇工作、锻炼,就有了一种当官的飘飘然的感觉,有时干部不以“许书记”称呼自己心里还不舒服。此外,存在“跳板”意识,当副镇长的时候想着当副书记,当了副书记又想着当镇长。特别是近年来,xx镇各项工作都走在全县前列,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认可,也走出去了不少干部,自己就琢磨着如何趁现在的天时地利人和之机,找机会出去当镇长或进城到县级部门任职。

8.群众观念淡薄,没有真正把群众当亲人。自认为心里装着群众,能主动为群众办事,但事实证明想和做是两码事,真正到群众有困难的时候,又嫌麻烦,觉得自己职权有限,解决问题能力不够,推诿敷衍。迎泉村村民陈丙长,多次到我办公室反映家庭困难,希望能领取临时救济,村“两委”反映他家的确困难,也给他解决了低保问题,但其“等靠要”思想特别严重,每年多次到保障中心领取临时救济款。鉴于这种情况,我没有耐心地做他思想工作,也没有从技术、产业等“造血式”扶贫的角度上帮助他解决根本问题,而是以我没有分管保障中心和没有联系迎泉村为由推辞。

9.全局意识弱,部门意识强,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分管的部门放在全镇工作去思考。比如:党委政府安排我牵头起草《加快韭菜发展的意见》、《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等文网时,认为这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就借故推脱。今年以来,xx镇纪委书记一直空缺,尽管党委明确由我分管纪检工作,但是我心里却想的是自己不是纪委书记,开展工作名不顺、言不正,致使今年上半年以来全镇的纪检监察工作由我的履职不到位而停滞不前。

10.2015年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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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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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的表率作用是广大党员干部“看齐”的标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充分表明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专门把“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为深入研讨学习的主题之一,要求党员干部深学、细照、笃行,特别是促使领导干部与中央保持一致而不另搞一套、维护团结而不拉帮结派、遵循程序而不我行我素、服从组织而不讨价还价、管好亲朋严防擅权干政,具有强烈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特别是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给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榜样和标杆。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认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增强党性意识、纪律意识,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带电”、“生威”。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必须恪守的底线。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示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纪律规矩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更有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上,党员干部都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有自省之念,严守纪律规矩的“生命线”,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永葆党员干部政治本色。纪律规矩是党员干部的“试金石”。“严于律己,出而见之事功;心乎爱民,动必关夫治道。”做一名合格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标准就是守纪律讲规矩。党员干部要时常检视自己,真正把纪律规矩作为规范自己言语和行动、检视自己思想和灵魂的“试金石”,切实按照习近平书记关于“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的要求,律己正人。纪律规矩是是党员干部的“防火墙”。党员干部在为政生涯中面临着林林总总的诱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员干部决不能把纪律规矩当成耳边风,放松自我约束,而是要以“祸患常积于忽微”的警惕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纪律规矩作为工作和生活中拒腐防变的“防火墙”、“拦河坝”。不断增强严以律己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讲纪律、讲规矩、讲原则,常修为政之德,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法纪底线,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在作风建设的路上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砥砺前行。

把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到行动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则活在心中,才有“不逾矩”的行动约束。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刚性约束,党员干部必须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在行动上。要在政治上与党同心同德。自觉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同心同德,做到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有令则行、令行禁止。自觉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摒弃个人私心杂念,坦荡做事,谦虚谨慎。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和安排,自觉遵循组织程序,绝不擅作主张、违背组织决定。要在作风上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要根植群众、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倡导的领导干部“四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还要敢于担当、狠抓落实,坚决消除“为官不为”、消极懈怠思想,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奋发有为,敢抓敢管,敢作敢当,抢抓发展机遇,奋力开拓前行。要在廉洁上严守底线。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坚守做人的底线,慎权、慎欲、慎情、慎独。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依法办事,秉公用权,决不以权谋私,禁绝权力寻租。要站稳党性立场,做到行所当行、止所当止,确保大事不糊涂、小节不丧失。要自觉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朋友圈,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常敲自律警钟,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党性气节和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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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县妇联治四病对照检查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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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市地税局迅速传达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了全系统和机关党委作风建设工作,印发市局《关于开展以“激情、干净、超越”为主题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学习,由机关党委各支部按照本次指定学习内容轮流领学。

2月7日上午,市地税局机关党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郑重举行 “支部承诺书、党员军令状递交仪式”。各支部书记向大会宣读了《作风建设追赶超越承诺书》并将承诺书递交给机关党委书记黄治伦同志,对本支部追赶超越的主要任务、目标和措施做出了郑重承诺,6名党员代表向大会宣读了“军令状”。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委书记黄治伦同志,市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杨斌同志接受了党员代表递交的“军令状”。机关党委班子向各支部及全体党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认识,把作风建设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支部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确保作风建设活动全覆盖、不漏项、无死角。二是要把握重点,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全体党员干部要紧扣“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严格对照四个标准,把握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抓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活动,切实将本次主题作风建设活动引向深入、取得实效。三是要统筹兼顾,奋力实现追赶超越。将作风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治四病”专项整治、落实“三项机制”紧密结合,与贯彻市五次党代会、省局“综述”精神和追赶超越实施方案相结合,与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制度相结合,围绕“四查找四提升”,以严格的“学、查、改、做”,以实际工作体现作风建设成效,促进和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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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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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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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对照苏荣案及涉案人员违纪教训方面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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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学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之后,笔者感慨很多,尤其是对其中的苏荣案例,感觉苏荣案件给我们的经验教训很多,给我们的警示也很多。

一要清正廉洁,严以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为领导干部为官用权立下了一个标尺,意在勉励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修身、从严用权、从严为官、从实做事,但苏荣之所以落马,恰恰是因为对自我要求放松了,为官用权随意了,日积月累,心中无底线手中无戒尺,越松越跨,直至不可收拾。从苏荣身上,我们应该警醒的是,一定要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为人民服务,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做焦裕禄式的清正廉洁好干部。

二要广开言路、完善监督机制。苏荣任江西省委书记时,原新余市人大主任周建华实名举报苏荣妻子,却遭到报复、迫害和诬陷。这充分说明当前腐败监督存在一定漏洞,为了降低实名举报风险,强化反腐败的公众监督,我们应借鉴世界其他地区先进反腐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反腐监督机制,广开言路,为反腐败保驾护航。

三要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面对权力和诱惑,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思想的入侵,不断修身修德正作风,才能成为人民群众爱戴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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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村党支部四风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1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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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要求,我村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和 “三严三实”要求,在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党章,对照焦裕禄精神,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开展专题讨论会、调研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上门征求、自查互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共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30条,通过梳理查摆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四议两公开”执行的不好,造成农村低保、五保有时存在不公平现象,群众意见很大。

2、工作求稳怕乱,缺乏担当意识。如近两年我村危房改工作,虽然有农户符合改造政策,因为指标少,不够分,怕群众告状出问题,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造成群众不满。

3、个别干部存在处事不公、优亲厚友情况。如农村低保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现象;村里找保洁员,优先安排有亲戚邻居情况发生;逢年过节救济物质有考虑优先照顾“自己人”问题。

4、班子中有好人主义倾向,班子成员之间不敢开展批评,怕得罪人,维持一团和气,结果造成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孬干好一个样,严重挫伤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

5、群众观念淡漠,漠视群众合理诉求。例如:对于里庙村田园化灌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存在“等、靠”思想。

6、干部致富带富能力不强,发展思路不多,因循守旧,得过且过。例如:周边村发展了企业,农民可以就近务工,我村多年未能建成一个企业,不能有效解决农民务工难题。

7、公共设施落后,村里还存在脏乱差问题。例如:村与镇连接道路上存在坑洼不平现象,每逢阴天下雨群众出行不便,一直不能有效解决,村里小学厕所卫生死角依然存在。

8、对于困难群众情况摸不透,吃不准,没有像焦裕禄那样与群众心贴心交谈,共同解决问题。例如在年终救济物质发放时,存在发放不及时,不到位情况

9、班子存在纪律涣散,推动工作不力现象。个别村干部只拿补贴不干事,干私事现象;在新农合,新农保征收工作中,存在着只看名次和百分比,认为只要不落后,不挨批评就行。

10、党员队伍管理教育不力,造成个别党员无故长时间不参加组织生活,个别党员存在意识不强,组织意识淡薄,不能有效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11、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执行的不够好,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按季度及时上墙公示,上级来检查就应付一下写写,没有把工作做好做实。

12、廉洁自律标准不高,对支部班子要求不严。开展工作后,村干部有时到饭店聚聚,要几个小菜,喝几杯小酒,解解乏,犒劳一下是应该的,结果谁也没有反对。放松了对自己要求,是廉洁自律的意识不强的表现。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

1、班子存在懈怠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2、理论信念教育不足,党员教育和党组织活动开展的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的提升。

3、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树立不够牢,与干部谈心交流不够,听取群众意见少,身在群众中,却忽视了群众诉求,这都是宗旨意识衰退,责任意识减弱的表现。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加强对党员的理论信念教育,进一步强化学习,学以致用,促进工作。并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建设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环境优美、社会稳定的美丽家园。

2、搞好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要切实履行好村支部的职能职责,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村支部委员之间要坦诚相待,精诚团结。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一个勤政敬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3、提高服务意识。深入了解群众疾苦特别是困难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一些群众急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4、解放思想,拓宽致富渠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有效解决群众打工问题。

5、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坚持边学边改,建章立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做,更好的效果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做好xx村的各项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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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例文三:三严三实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1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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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在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我省各级干部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认为,总书记关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等重要论述,具有重大现实针对性和深远历史意义,为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提供了指南。

古人论为官,推崇“清、慎、勤”,常言“公生明、廉生威”。公与廉,是严于律己、严以修身的效果;慎与勤,则是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展现。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严于律己的故事曾被口口相传,“老实人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神”则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这些经验和传统,都为今人留下了镜鉴。

为官莫忘“严”与“实”。只有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才能将他律变为自律,变外在的规则为内在的价值,真正将改进作风落到实处,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习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三严三实”,并语重心长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就会功亏一篑,这表明了中央对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的决心和制度建设的长远打算。习总书记对作风建设“三严三实”的要求言简意赅,对广大基层干部来说,有很强的针对性。村干部天天与村民打交道,作风如何、能力怎样,关系到一级党组织的形象。村官虽不是“官”,但同样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同样必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大家看得清清楚楚;必须以身作则、拿出榜样,离开了这一点,大家就不会信任你,就没有人跟你干。这些年,聚贤村与苏北花卉有限公司“村企共建”,发展花卉苗木种植,靠的就是村党委带领大家干事创业、增收致富。我们要以总书记的讲话为指针,以好的作风用权,以好的作风律己,更要以好的作风谋事创业,实实在在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9.个人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2)

“总书记强调的‘三严’‘三实’,是我们基层干部做人做事的行动准则。”南京秦淮区洪武路街道分管民政的副主任李一非说,眼下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新论述,对于我们改进作风,是一剂醒脑洗心的“良方”。严字当头,从实处干起,最能体现共产党人的“认真”二字。“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如果党员干部不能严加约束,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总想突破规矩自由自在,我们拿什么取信于民、凝聚民心?从严要求,“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就是践行党的群众观。牢记“三严”“三实”,就能始终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始终在群众面前甘当“小学生”,始终懂得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秤,真正与群众一块苦、一块干、一块过。一个干部,无论处在什么岗位,只要心系群众,从严格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就可以做出让百姓满意的成绩来。

习总书记 “三严三实”的要求,强调的是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完成历史任务、得到群众认同,应具备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它既有制度上的约束,也有个人修养的要求,突出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色。让“三严三实”变成每位党员的实践行为,就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各项规定,就要切实做到执政为民、勇于担当。只有这样,在实现“两个百年”的目标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才能成为群众的主心骨,才能获得群众信赖,才能感染和带领群众,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把我们的梦想化为现实。她说,中央严字当头抓作风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执行力有了很大提高。但作风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常抓不懈。贯彻“三严”“三实”,就是我们当前抓好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的确,作风建设应该常抓不懈,为的是治某些党员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之病,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的是治急功近利、不负责任之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的是治挥霍奢靡、铺张浪费之病,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我们应该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进一步转变作风,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不断改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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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四讲四有班子对照检查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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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四讲四有”作为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是全体党员在新常态下思想、工作和生活的坐标,全体党员应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思想深处给人生“定位”。

讲政治,有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莫让浮云遮望眼”,只有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由表及里,从形式到内容;由表及里,进行普通联系; 去伪存真,实事求是,才能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认同上,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只有耳聪目明,分清是非,明辨得失,不为一事所惑,不为一言所扰,才能筑牢理想信念,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风物长宜放眼量”,要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受考验,增强定力,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顺境不骄不躁,困境不消沉,逆境不动摇。

讲规矩,有纪律。规矩意识是全体要趁早练就的“金钟罩”、“铁布衫”。如何真正将“规矩”二字始终落实、贯穿到我们的工作与生活中?如何有效的去扩大这份感染力?

是值得我们全体党员深思的一个问题。“心如水之源,源清则流清,心正则事正”,只有经常拂拭思想上的灰尘,守法纪、守规矩、守本分,做到不越 “雷池”,不乱“章法”,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把纪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才能“检点行囊一担轻”,守住做人的底线,远离违法乱纪的红线。讲道德,有品行。党员的道德是力量的源泉、是纯洁的保证、是抗腐的良药,是我们事业走向一个又一个新胜利的根本保障。有品行是讲党性的体现,是作表率的基础。讲道德、有品行,就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把个人兴趣、爱好、欲望等一言一行,都严格纳入时代的道德范畴之中,真正树立高尚的品格。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日常的言行举止能够折射出一个共产党员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反映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人说: “人生最大的资本是品行。” 对于共产党员,更应该自觉地注重对个人“总开关”的锤炼和提升,在做人上明辨是非、严于律己,品德高尚、情趣健康,并且比普通人有更高的要求。

讲奉献,有作为。“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在新常态下,全体党员必须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做到知行合一。在前行的道路上,不沉湎幻想,不贪图安逸,面对挫

折不怨天尤人,面对现状不好高骛远,面对困难不彷徨退缩。在实践的熔炉中增长见识,依靠自己的辛勤努力,开辟人生和事业的前进道路。“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从“严”上要求自己,坚持不懈练就过硬本领;向“实”处谋事着力,敢闯敢试能吃苦,重实际、务实事、求实效。

“一息尚存须努力,留作青年好范畴。”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过程中把握际遇和机缘,在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迎接困难和挑战,时刻将“两学一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勤勉敬业,历练人生,有一分光,发一分热,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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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个人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2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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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党委的统一部署,我个人认认真真“照镜子”,重点查找自己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现将个人剖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对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传播和散布反动言论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应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本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首先,加强政治纪律意识,在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其次,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坚决拥护,切实落实XX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将维护政治纪律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最后,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切实做到不造谣、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在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下发后,本人按照XX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实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业务,服务一线的服务意识,并在工作中多做,多想,尽可能减轻业务部门的工作量。同时,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XX办事,到不打的,坐地铁,XX办事,到不打的,坐公共汽车。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食堂,一律吃工作餐,杜绝了公款吃喝和高档宴请活动的发生。出差工作,严格控制差旅支出。在自身生活方面,按需点菜,切实减少舌尖上的浪费。

三、家属子女工作、学习情况XXXXXX四、“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风”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严重损害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四风”问题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四风”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死敌、大敌和顽敌,其危害是一方面使党脱离群众、丧失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政治优势,另一方面使群众同党若即若离乃至离心离德,长此以往,必将从根本上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根本上摧毁党。“四风”的形成决非“一日之寒”“四风”问题的解决需要党组,织和党员下大气力,甚至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解决“四风”问题,需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奢靡之风要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本人就“四风”方面对照检查如下:

(一)、在“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在:

1.在实际工作中,关注细节不够,工作效率有待深化,工作效果有待提高。

2.提出要求多,发现问题多,跟踪督促少,深入检查不严,具体落实不够。

(二)、在“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在:1.在实际工作中,与各处室沟通不够,没有能够完全调动各处室和全体员工有关XXXX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工作中过多处室职责分工,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不属于自己分工范围的事项,不愿过多了解,不愿过多发表意见,不愿意牵头解决问题。

(三)、在“享乐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在:

1.由于长期从事XXX工作,以往那种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主动性和创新精神都有所减弱,有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

2.工作中坚持原则性不够,不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放过了许多问题,逃避了责任,得过且过。

(四)、在“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无。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产生以上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主观原因,首先是理想信念的淡薄,宗旨意识削弱,学习不积极不主动,学的不扎实,不系统,很肤浅,在理想信念、权力观、政绩观等方面出现了偏差。其次是思想觉悟、党性修养不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安于现状,精神懈怠,不思进取。第三,考虑自身利益多一些,不敢负责任,缺乏坚持实事求是的勇气。第四,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导致内心失衡,滋生不良风气的心理。

客观原因,主要受市场经济影响,存在金钱至上,存在钱是万能,没钱万万不能,钱能出权,权又能生更多钱的不良习气和错误思想,这对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造成冲击。次要是监督疲软,上级监督较远,难以发现问题;同级监督较软,权力不够;群众监督较难,不知底细,因此,就给了“四风”蔓延的留下了缝隙。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今后的努力方向

今后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部领导的讲话精神,以XX党委文件精神为指导,努力改造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正确树立理想信念,深入群众,加强党性修养,遵守政治纪律,正视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切实落实实施改进措施,对照党组织的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改进措施

第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引导,提高思想觉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的修养和人格品质的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奉献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身作则,树正气,压邪气,创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二,抓好“四风”的整改,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工作。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牢固树立抓大不放小、质量面前无小事的思想。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坚决摒弃“老板”做派,强化“依靠”意识,真正把职工群众放在心上,以谦卑之心倾听职工群众呼声,以换位思考理解职工群众和各处室的感受,以真诚态度了解职工群众和各处室的诉求,争取在XX内部形成“XXXX、人人有责”的新局面。

第三,精神状态要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工作热情、精神状态,不能安于现状,工作要积极主动,不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开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条件,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着重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四,注重落实到实处,强化制度执行。作为一名党员,把群众路线体现在日常工作的一些细节上。能多干的绝不推脱,能立即办的绝不拖拉,遇事不推诿,遇到事情多、工作忙时也能自觉加班加点,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自觉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的过程。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说老实话,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作为XX管理部门,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XX管理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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