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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六个方面检查材料(精彩20篇)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运转、有序开展的根本保障。下面是相关的材料范文,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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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乡镇对照检查材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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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改进作风,重要环节是查找和解决“四风” 问题,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式主义是指工作华众取宠、追逐名利、只求形式、不讲实效。官僚主义是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独断专行。享乐主义是指贪图安逸,追求感观快乐、怕苦怕累、不思进取。奢靡之风是指挥霍财物,过分追求享受、铺张浪费、精神萎靡。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作为班子成员,进行了认真的理论学习,找了党员干部谈心,到多个乡镇、村进行走访调研,征询了基层的意见建议,结合从事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现将自我剖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 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实。在理论学习上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现象,满足于完成上级的任务。学习方式往往以通读原文为主,个人的理论思考比较少。系统学习不够,学用结合不够,以理论来指导工作实际,提高思想行动的自觉性不够,学习的效果不是很好。

2、群众观念不够牢。人民群众是物质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目的是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但工作中群众观念淡薄,只唯完成上级任务,导致群众不理解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工作的成效。

3、基层情况不够清。对基层情况不搞清楚、高高在上、脱离实际,甚至瞎指挥是官僚主义的表现。为做好工作,工作措施要符合实际,就必须摸清基层情况,了解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本人分管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对乡镇、村、林农在防治方面的情况有时还不够清楚,调研也比较少,影响了工作的针对性。

4、工作作风不够实。由于种种原因,工作作风上也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对象在基层,工作中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只求形式、不讲实效的不实之风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深入基层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不按客观规律办事的现象也偶有发生。如由于种种原因,工作中统计数字不实,虚报的现象没有完全杜绝,忙于应付各种不切实际的考核的现象时有发生。

5、服务能力不够强。坚持群众路线,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就是要为基层和林农服务。但实际工作中服务能力还不够强,离领导和群众要求还有距离,和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服务意识不够强,防治技术需要不断改进,组织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6、吃苦精神不够牢。平时比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满足于做好自己的份内事,没有把精力和时间全部扑在工作上。生活图安逸、怕吃苦。工作上有时有畏难情绪,缺少逢山开路、遇河搭桥的勇气,缺少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思想和意识。

二、问题的成因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修养没有到位。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重要位置,没有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群众路线的理论论述。缺少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缺少自觉地以群众路线的观点、方法来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政治理论修养没有到位。

2、主观世界改造不主动,思想没有到位。思想决定行动,我们的业务工作重在改造客观世界,但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我们必须同时改造好主观世界。主观世界没有改造好,思想认识问题不解决,最终客观世界也是改造不好的。平时,由于忙于业务工作,重在做好具体事务,在改造主观世界方面不够主动,思想没有到位。

3、群众路线方法少实践,素质没有到位。群众路线工作方法要求制订的各项政策,出台的措施必须是从群众中来,然后到群众中去。领导方式必须是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所做的工作,最终是要让人民群众评判,让人民群众满意。但是在践行群众路线工作方法方面,实践得不够,自觉性不强,素质没有到位。

三、整改的措施

1、加强学习,增强群众观念。要进一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唯物史观和领袖们关于群众路线的论述,充分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业务中增强群众观念,坚持有害生物防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理念。

2、加强调研,摸清基层情况。要全面掌握基层业务工作情况,充分摸清乡镇、村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现状,了解基层群众的困难和需求。加强调研,明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和不足的对策措施。

3、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要切实防治好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实实在在地为基层林农解决实际问题。不搞花架子、不做秀、不搞形式主义,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改进学风、会风、文风,养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4、深入实际,提高服务能力。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在山头地块,防控的主战场在山区,工作对象是基层干部群众。要做好防控工作,必须深入基层一线,研究发生防治规律,推广新型实用技术,科学组织防控,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5、艰苦奋斗,营造良好风尚。目前我们的工作条件已经有较大的改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资金也在不断增加。但是,我们必须坚持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坚持勤俭节约的办事原则,认真用好钱和物,廉洁奉公,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6、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要在工作上树立不断创新,以创新开创工作新局面的理念。创新会碰到困难,会遇到挫折,会打破安逸,但没有创新就不会有好的发展,就没有一流的工作业绩。因此要不怕困难,不断进取,勇于创新,努力争创工作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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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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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纪律意识,确保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节日期间,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三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五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等活动安排;六是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七是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八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压力传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盯节点早介入、早部署、早检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职,认真部署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提醒监管,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经常性教育,管好下属、带好队伍。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关注“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当好节日期间的移动“摄像头”,进一步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要穷追不舍、动辄则咎、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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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县妇联治四病对照检查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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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平关镇在治“四病”强作风促超越专项整治活动中,多措并举,着力整治“浮躁、虚假、懒惰、扯皮”四种病,大力焕发干部精气神和正能量,全镇上下形成了克难攻坚、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和个人问题对照表,由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强化执纪监督。全镇以支部为单位,建立“支部书记总体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第一书记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四病”的具体表现,通过“自己找、相互提、组织点”等方式,逐一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着重从“问题、原因、措施”三个方面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全部上墙公示,并严格实行销号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为保证活动不走过场,镇领导首先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找“四病”,并将其作为党支部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和党员评议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全程指导检查联系村的“四病”整治工作。镇纪委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日常检查等方法,重点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部署安排、党员干部查找“四病”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成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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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四讲四有班子对照检查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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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系统开展“四好老师”学习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对照《温宿县教育系关于开展“四好老师”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教 党字〔2015〕62号)文件精神,结合文件要求, 我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存在的问题: 历史责任感不够强,对当前新疆的形式认识不够深刻。

具体表现: 在值班过程中,对外校来访人员的询问不够仔细,重视程度不高。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关于三股势力,新疆历史等相关知识教育不够深入。

问题产生的原因:对自己的三重身份认识不到位。教师是教育工作者,从事着塑造灵魂的工作,我只认识到了这一点。 对于教师是公职人员,是知识分子,认识不够。

整改措施: 树立理想信念,深刻认识到做为一名教师, 作为公职人员要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作为人民教师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要用三尺讲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倡导并教育孩子们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中华民族的国家之魂、民族之魂。作为知识分子,要身先士卒,努力维护新疆的长治久安,反对“三股势力“,反对极端思想的毒害,教育学生认清形势,做合格的中国公民。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

2、存在的问题:做为人师表的好老师,我在热爱学生方面做得还不够,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利益观,得失观做得不够好。

具体表现:对于学习不太好的学生的引导教育没有耐心,没有用新人树立学生的自尊,让他们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教学中,知识按部就班的跟着教材上课,没有注意到情感的启发和引导。

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为人师表上,没有和学生进行心灵与心灵的沟通,灵魂与灵魂的交融,人格与人格的对话。没有做到平等对话,用爱心浇灌孩子的心灵。

整改措施:做为人师表的好老师,做政治坚强的表率,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把握好人生方向。用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去引导和影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热爱每一个学生,让孩子在学校能感受到我的爱,感受到自己在快乐的成长。

3、存在的问题:立德树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德育教育方面做得很欠缺,平时只注重了对学生的文化课的教育,护士了他们政治思想教育。

具体表现:学生对于政治思想方面的知识太缺乏,我们一年级学生,对”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宗教极端思想等知识一窍不通,有的孩子甚至连中国的全称,我国的首都等都不知道。

问题产生的原因:等我对于立德树人认识不够。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既要数按手指是,更要教育他们做人,这一点上我不够重视。

整改措施: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的意识,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事,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国家政策,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进学生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祖国的下一代的心中生根发芽。把”五个严禁“”两个不得“的规定给学生讲述,,教育学生搞好民族团结,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抓好养成教育,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扫地,写字,说话等细微处做起。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的与思想不”挂空挡“,让学生喜闻乐见,乐于接受。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

4、存在的问题:我自身的专业素质不够高。

具体表现:我觉得自己的业务水平,专业知识都跟不上目前教育的要求和脚步。我的课堂教学水平还有待提高,我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进一步巩固。

问题产生的原因:最近几年的工作,整天忙于应付上级的各项检查,没有时间去钻研教学,教学中,学生的实际情况让我觉得自己不用学习新知识就足可以应付,再好的教学水平在他们身上没办法施展,久而久之,自己就落伍了。

整改措施:从自身找原因,抽时间,找时间去学习,去钻研专业知识。注重课堂教学的方法,深刻反思,向优秀的教师学习,把每

一堂课都当成示范课,赛教课,公开课来上,做好课前的充分准备,准确把握每一个教学过程。深刻认识到“问渠哪的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的深刻道理,我们只有拥有“一潭水”,才能满足学生对知识的渴求。

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作为老师, “三尺讲台定此生,两袖清风路平平,只愿桃李满天下,不盼富贵来登门”。“捧着一颗心来,我不带半根草去”,今后我将用这样的心劲去做好每一天的工作,去面对每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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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副书记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3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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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真正触及了我的思想,触动了灵魂,提高了认识,并通过学习指导实际工作,努力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切实制定改进的措施,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重点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现将认识体会特别是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基本情况。

我自参加工作以来,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虽然能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但是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还有很多的不足。

一是对党的理论系统学习不足,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方面仍有一定差距,政治学习不很系统,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尤其是对党规党法,只看文件标题,浏览中心要点,往往是一知半解,注重行政方法,轻视理论求索,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有时为了迎合检查,犯形式主义现象,理论素养不高。

二是党的宗旨意识不强,理论指导实际不足。在分管的各项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平时对分管工作提工作要求多,提政治纪律要求少,对他们的所思所想了解不够,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的也不够充分。

三是转变作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认识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要坚决克服“一阵风”和“闯关”的误区,扎扎实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下定决心、毫不动摇地解决作风问题。在行动上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言必行、行必果,行动上一定落在实处、执行到位。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工作布置多,跟踪督导少,主要包括部署工作照抄照转,不结合实际;习惯于用会议落实工作,会后分解责任不够、跟踪推进不力;深入检查不够,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具体落实不够。

二是是作风不够深入,服务群众不到位。缺乏深入群众宣传政策、了解群众困难,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的主动性。下村只到村委会坐坐,与村两委干部谈谈,看看资料就完事。

2、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在实际工作中,与群众疏远,脱离基层,对基层情况了解不够全面系统。有时进村入户走马观花,解决问题三言两语,与群众面对面的时间少、心连心的感觉少。走访联系群众流于形式,与群众接触不多,交情不深,造成解决具体问题的主动性不强。

二是对分管亲历亲为不够。虽然经常性了解分管部门工作情况,但工作指导方法比较简单,沟通不够,没有让他们充分认识布置工作的实质内容和具体要求,致使工作开展比较困难,对所包村电话遥控指挥多,要求包村干部多,自己去的少,工作分派到各村,只了解进度,跟踪解决问题不够主动。今年的“四个覆盖”宣传工作,布置到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但后续没有到各村了解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做到现场跟踪检查,致使不能对整个过程准确把握,实际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3、享乐主义方面

奉献精神还不够,精神懈怠、贪图安逸、工作标准低。工作有时满足于安于现状、按部就班。思想上存在求稳多、求进少倾向,缺乏极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时存在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安排工作拈轻怕重,没有把百分之百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有时在工作任务多时,存在对部分任务没有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现象,影响了工作效果。

4、奢靡之风方面

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烈,虽然对奢靡之风深恶痛绝,对铺张浪费现象非常反感,但认为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不是自己能够管得了的,没有理直气壮地去抵制,上班八小时以外回到市里以后、周末朋友同事聚会喝酒、打牌不当回事,并且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带头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责任感、使命感还需应进一步增强。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相关资料学习,深刻认识到“四风”现象表现不一,症状多样,但究其根源,主要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问题是存在上述所有问题的直接根源。

1、政治理论疏于学习,放松了自身党性的锻炼。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在学习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没有很好的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征拆相关法规知识结合起来运用,没有很好地把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用老经验、旧方法操办新事物、新情况。同时在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比较欠缺,思想改造不够,思想上或多或少地受到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平时虽然知道自己的诸多不足,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锻炼不够,常找许多借口来回避问题。

2、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经验不足,宗旨观念有所淡化。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导致工作上群众群众观念淡薄,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服务群众群众少。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考虑个人较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的意识淡薄,关心群众、关心整体不够。工作中有依靠思想,以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履行好职能职责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需要把这种深切的忧患意识转化为强烈的工作动力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工作更加具有生机和活力。

3、服务群众意识不到位,实干为民上需加强。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事显民意。怎样正确对待群众、引导群众,最能看出党员干部的心中是否装着“群众”。但当前,我有时把自己等同老百姓,把群众赋予的权利当做“官”来享受,对百姓疾苦熟视无睹、冷暖漠视,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愿亲近群众。工作中习惯当传声筒,电话指挥;下乡指导流于形式,走过场;工作开展凭经验,不做调查,于是在各种矛盾和群众诉求面前感到束手无策,工作无法推进;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提高工作水平。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己要时刻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树立基层干部良好形象,求真务实、厉行勤俭节约。采用多种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群众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在日常工作中,自己要时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仅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冷静地对待问题,客观地分析矛盾,讲求科学管理,克服畏难情绪,在有效履行职责和科学管理结合度方面加大探索力度,以思想观念的更新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

2、牢固群众路线意识,提供主动服务。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作为一名党员,要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在单位里,自己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绕单位中心工作高质量地做好代码业务工作,力争做到领导满意、同志们满意、客户满意。

3、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加强党性修养,锤炼自我意识。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分析,对实施效果不好或不完善的及时改进,确保各项机制健全到位。领导带头,巩固前段成果,长期坚持不动摇,养成习惯,形成制度。要深挖自己身上存在的的“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思想作风、工作、生活上坚决杜绝“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点滴做起,从眼前做起,加强党性修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始终牢记重托,恪尽职守,勤政务实,不辱使命。

4、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带头树立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在当前社会还存在腐败现象情况下,要有挑战自我的胆略和魄力,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白警、白省、自励,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做好工作。

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修养,党性锻炼,振奋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传统,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率先垂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地廉洁从政、恪尽职守、严格自律,为我镇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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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班子在准则和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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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把标准立在先,把纪律挺在前,省疾控中心以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按照《准则》、《条例》学习月活动方案计划,推动党员认真看齐《准则》找差距,对照《条例》查问题,积极推动两部党内法规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

一是以《准则》为标准,对照《准则》找差距。《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心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围绕“四个自觉”,剖析查找了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公仆意识,为民情怀,修身齐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广大党员干部围绕“四个坚持”和“四个廉洁”,就当代疾控工作者怎样树立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弘扬美德家风等方面开展讨论,在“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对比中认真思考。党员干部通过找差距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了努力方向,

二是以《条例》为戒尺,对照《条例》查问题。中心党委通过邀请党校教授为全体党员专题辅导、开展知识竞赛、抄写《党章》、《条例》、《准则》等方式,教育广大党员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领导班子成员以《条例》为戒尺,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每个党员通过学习《条例》把自己摆进去,围绕各自岗位职责,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逐项逐条对潜在风险进行剖析。党员干部通过查问题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定对策做改进求提高。中心党委要求广大党员整改提高不能光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要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中心各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凡是出差在外不能参加生活会的党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回来后逐一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谈成绩、只谈问题,对照《准则》、《条例》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到位,会后每一位党员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个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严格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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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县局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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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人半年工作实际情况,针对些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对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学习我们全党“两学一做”主题教育还不够透彻,平时缺少系统的、有计划的学习,只满足于浅偿即止,缺少对新理论知识的深刻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情况不够透彻。一是按照支队的部署,参加了主题教育的学习,但学的不够深入,少有做读书笔记、写心得体会。二是学习的内容不够丰富,下的功夫还不够,有时局限于差不多,还行等现象。

二是部队管理还需加强。本人作为中队长,始终坚持以普通一兵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五同五到位”,带头做好中队战士的表率。在士官选取、士兵考学、入党学车等热点问题上,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公开公正办事,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中队党支部讨论后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切实维护基层官兵的正当权益。当前,正值炎热季节部队管理,又是部局督导的非常时期看到部分总队督导出现的问题,感觉对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还不够,还存在很多漏洞需要完善,应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三是工作水平有待提升。本人始终对党、对组织、对人民、

对战友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作为中队主官,能够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条令条例、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但本人的工作艺术水平有待强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协调官兵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管理和执勤训练等工作不力,做事训练的主动性还不够,有时候会注重官兵训练而减少教育时间;二是管理上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如有时候因为出警较晚,出现熄灯后部分官兵在走廊走动或集合站队不及时等现象,没能及时批评纠正。

二、整改措施

一是摆正心态、求真务实。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严于律己,在学习上,系统学习好最新理论体系,开拓创新真正灵活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在思想上不轻视,在心理上不观望,在态度上不敷衍,自觉主动地把自己摆进去。尤其在问题面前,对自身问题的剖析要多一些主动意识,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有多少不足就改掉多少不足。

二是提升能力,加强管理。一是对于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要勇于承认,积极学习,不耻下问,跟经验丰富的前辈学习,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

三是严格要求,爱岗敬业。勇于管理。抓队伍、抓业务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对不正之风勇做斗争,不做老好人,不怕得罪人,避免出现求稳、怕乱、不敢放手大胆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弱”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尽职尽责地干好自己的本职,

努力把中队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汇报完毕,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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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四讲四有个人的对照检查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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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既是全党推进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也是广大组工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做好组织工作的必修课。作为组工干部,更要对照标准做,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学深学透,争当“四讲四有”组工干部。

一要讲政治、有信念。讲政治是大觉悟,有信念是大追求。组工干部要把对党忠诚放在第一位,深入开展党性分析,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始终坚定信念信仰,坚守为民宗旨,守住政治灵魂。

二要讲规矩、有纪律。纪律规矩是红线,不能逾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规矩越挺越严,笼子越扎越紧。组工干部,要用《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经常照、天天量,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落实在行,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始终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

三要讲道德、有品行。要把“德行”贯穿做人做事始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表里如一,绝不搞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要从严治家,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清正醇厚的家风是组工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必修课,把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继承好,自觉引领道德之先、风气之先,树好作风、带动社风民风。

四要讲奉献、有作为。要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始终保持公心,在党一天,就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把公家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干。要始终有精神、在状态,一到单位就有神,一投入工作就来劲。组工干部要对自己的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做“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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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全文共 9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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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近段时间我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和成长进步经历,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加强学习、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分析解剖,形成了对照检查材料。现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区委九条规定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无论是在雁峰区,还是在珠晖区,我都始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言语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同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政府班子团结,带头营造生动活泼的政治生态环境。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处理意见,积极配合做好查案办案工作,同时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本人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实。尽管自己能够按照要求参加理论学习,但由于任务重、时间紧,个人主动自学抓得不紧,对学习存在看标题及主要观点应付了事现象。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方面,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不够全面。二是党性修养不够高。尽管自己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强的宗旨意识,但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敏锐性不够强,在某些原则性问题上缺乏较真碰硬的精神,对党内一些散漫、慵懒等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主义行为批评不够、教育不够、制止不够。三是民主集中不够好。尽管自己全力维护班子团结,但与班子成员沟通交流不够,听取情况汇报多,主动关心其学习、工作、生活困难少,对某些基层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听取不多,采纳不足。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九条规定情况。本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定,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并加大对班子成员及部门单位的督促力度。现将个人落实规定情况报告如下。一是“三公”经费支出方面,本人在雁峰区和珠晖区工作期间,从未因公出国(出境)考察学习,公务车购置和运行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招待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最新标准执行,没有出现违规消费情况。二是职务消费方面,平常工作和出差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吃、住、行均未超规格、超标准。但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偶尔存在讲排场和超标消费现象。三是人情消费方面,本人未办过婚丧嫁娶等酒席,偶尔参与亲朋好友的酒宴活动均为自己私人赠送礼金,没有公款送礼行为。四是公务用车方面,现有的湘DE0002公务车为雁峰区配备的东风日产车,系2010年购买,行程11万公里,下阶段将归还雁峰区政府。五是办公用房方面,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约18平方米左右,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六是住房方面,在衡阳市财政局家属区有普通住房一套。七是配备秘书方面,没有配备专职秘书,相关工作由区政府办统筹安排。八是家属子女从业方面,妻子在市财政局工作,女儿在市八中就学,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九是出入私人会所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方面,本人从未出入过私人会所,也未持有过任何私人会所会员卡。

二、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反思

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牵扯范围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触目惊心,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充分暴露了政府部门的教育松弛、管理松懈和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作为新一届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必须高度警惕,深刻反思。一是必须坚定政治立场。衡阳之所以发生这么大面积的贿选案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法纪态度不坚决,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有些见风使舵、随波逐流,有些明哲保身、好人主义,有些还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因此,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法律法规尊严。二是必须履行“一岗双责”。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当时的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贿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放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导致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法办。因此,“一把手”必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必须加强干部监管。本人以前在市委组织部工作时,因为工作性质的缘故,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讲得多一些,看得重一些,但在雁峰区和珠晖区工作后,更注重抓经济工作,抓项目建设,抓城市建管,抓民生事业,对干部的监管力度相对较少,对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关注较少。下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队伍的监管力度,对一些不良倾向和苗头问题加强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四是必须创新管理机制。衡阳破坏选举案中,一个公职代表能够从单位动用上百万的资金用于贿选,充分说明政府的财务制度等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下阶段将重点研究预算公开、资金管理、财务审计等问题,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尽一切可能堵塞监管漏洞。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群教活动开展以来,我通过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自己找、同事帮等形式,查找到了“四风”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一是存在重调查研究,轻问题解决的情况。虽然我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与广大干部群众深入接触交谈,全面了解全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但到乡镇、部门、企业和项目工地较多,深入乡村、社区偏少,停留在面上听取汇报、了解问题较多,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相对较少。有时调研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摸到的情况不细不实,对工作决策部署的参考、指导意义不大,以致于推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不够。二是存在重工作部署,轻督办落实的情况。一些工作重布置、轻落实,开会较多,发文较多,很多时候都沉浸在文山会海中,有时一天要开好几个会,甚至晚上都要开会,自己一方面为文山会海所累,另一方面又不自觉地制造文山会海。在工作的全程跟踪督导和检查落实方面,缺乏“钉钉子”和“一竿子插到底”精神,所花的时间和精力有限,致使一些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有时在上级检查验收、视察调研活动中,重形式、重场面,报喜不报忧。三是存在重亮点工程,轻群众生活的情况。任职珠晖后,过多强调抓大项目、好项目,抓“亮点工程”和“政绩工程”,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拆安置、配套设施、环境保护、安全饮水等民生工程关心不够,抓得不实、不细。特别是湘桂复线、衡州大道等重点项目建设搞得得轰轰烈烈,但其附属设施及排水设施建设却相对滞后,致使周边群众不但没享受到应有的便利,反而苦不堪言。如衡州大道跨湘江大桥下的同仁里社区与荷花坪小区一带居民的出行道路因项目施工破败不堪,一直没有得到有效修缮。特别在6月2日衡阳强降雨后,如意里社区因衡州大道排水设施滞后导致严重积水,群众生活深受影响,为此深感痛心内疚。

(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对于群众有些关心不够。在日常中,接触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较多,听情况汇报较多,与一般干部和群众直接打交道、听取意见、交心谈心少,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如6月2日强降雨导致广东路街道部分楼栋积水严重,100余户群众断水断电。对于这一情况我虽有所了解,且深入现场进行查看,但由于没有全面掌握受灾群众各方面诉求,对相关问题和矛盾认识不够,重视不够,致使大量受灾群众到区政府上访,目前已基本处理到位。又如商业城经营业主因物业公司大幅提高物业管理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过情况,但未引起足够重视,致使100余户业主到区政府上访后,才组织区直部门实行一对一帮扶解决。二是决策干事有些急于求成。到珠晖任区长后,一心想多出点成绩,快出点成绩,存在怕掉位、怕失面子的思想,安排部署工作掺杂了一些个人名利方面的考虑。如在城市管理方面,对武广衡阳东站广场、衡阳广场等“窗口”、“门面”单位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等看得重,抓得紧,但对一些城乡结合部及偏远乡村的环境卫生不够重视,导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区推进不够平衡、不够协调。如在征地拆迁中,过分追求征拆速度,导致一些安置房建设和相关附属设施建设跟不上节奏,影响了拆迁户正常生活。三是工作方式有些急躁简单。在安排部署工作时,有些急功近利,心浮气躁,没有科学安排好进度时间。抓迎检、抓过关的工作多了一些,对待某些工作没有提早规划,按计划实施,只在迎接上级部门检查时临时加班加点准备资料,对待工作只求过关,不求过硬。有些工作不注重调查研究,凭经验办事,动脑多,动手少,思想点子多,亲力亲为少。有时因白天太忙,经常组织晚上开会,特别是任职珠晖后召开的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就从晚上8点多开到凌晨两点钟,影响了干部的正常休息,难免有些怨言。在批评干部时,过急过严,有时不注意场合和方法,让人难以接受,被某些干部认为存在一些官风官气。

(三)享乐主义方面。一是创新精神有些懈怠。工作多年之后,不知不觉中有了一种满足感,认为自己工作近二十年,既长期扎根在基层,也曾在机关担任过领导职务,工作阅历较丰富,对各种工作的思路、方法和艺术等都比较熟悉,开展工作能做到不比别人差,因而滋长了自满情绪。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习惯于老一套旧框框,干起工作来按部就班,开拓精神有所退步,争先意识有所淡化。有时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干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对于一些暂时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从根本上想办法,存在“等一等、缓一缓、拖一拖”的想法,有害怕引起其他方面反弹的畏难情绪存在。二是勤俭意识有所淡化。随着工作职务的提升和家庭生活水平的改善,以前那种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作风有所退化。在担任区长之后,虽然加强了对个人的约束和要求,但认为自己只要把珠晖发展建设好了,把人民生活水平提上去了,只要自己不贪污、不受贿,吃好一点、用好一点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如在招商引资、会见重要客商和公务接待时,把高标准请吃、互赠礼品视为正常现象。逢年过节时,认为收受一些老朋友、老同学的小礼品和土特产是人情所在,见怪不怪,甚至把拒绝当成迂腐、小器。对政府系统的少数单位公车私用、吃喝行为教育不够、监管不够。三是畏难情绪仍然存在。工作中有些存在拈轻怕重的思想,对个别特别棘手的工作,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说到底,这是自己不敢直面矛盾,缺乏足够担当的表现。如针对地下排水管网建设不科学、停车场建设数量不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强烈的问题,认为城区政府缺乏相关职能,无法妥善解决,除在上级领导视察时呼一呼、鼓一鼓外,没有认真思考解决办法和向上级重点反映相关问题。如面对群众上访特别是人数众多时、情绪激动时,认为有些问题在现行政策条件下、在区级层面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解决时,有时有意避开上访人员,回避群众诉求,没有及时探讨解决办法。

(四)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把关不严。某些公务活动中存在讲排场,不重实效的现象。在接待上级检查考核和比较熟悉的领导,更希望提高接待规格,丰富招待内容。下基层遇到超标准接待,有“客随主便”现象,嘴上批评几句,没有严肃拒绝,特别是感觉对方热心一片,我如严肃批评,会有些不近人情,影响人际关系和工作开展。在出席一些部门召开的总结座谈会时,一些部门因办公场地限制租用了酒店会议室,甚至用公款集体聚餐娱乐,对于这些行为自己没有严厉制止、当头棒喝。有时在检查考核、争资跑项时,也安排过标准过高的吃请。从根本上说,这些都是贪图安逸的表现。二是迎来送往拒绝不严。尽管中央对调研活动的陪同人员级别及数量进行了详细规定,但自己主要停留对相关精神的学习领会上,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如自己在下乡下村调研时,虽然多次强调要执行上级规定,不搞迎来送往,不搞层层陪同,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和出行车辆,但多数基层单位还是层层陪同,出门接送,自己对这一情况刚开始时还会强调提醒,但久而久之就习以为常、司空见惯。在周末和节假日,碍于情面也会参与一些老同学、老朋友的吃请,认为这只是私人情谊,对问题严重性认识不够。三是“三公”经费监管不严。政府“三公”经费支出不够公开透明,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不规范,公务用车开支不够详尽等问题与自己监管不力有较大关系。对于区委九条规定中的公务用车“三定”(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三不超”(不超额、不超编、不超量)没有执行到位,车辆管理也不够规范,预算外支出有待进一步精简压缩。对于其他地方政府一些部门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和不良习气,有时不愿、不敢出面制止,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四、产生“四风”问题的原因

对查摆出的问题,必须深刻剖析其产生的根源,在思想上动手术,予以彻底的清洗、清理、清除。我个人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分析个人的“四风”问题,表面看是体现在工作作风上,实质的根源在思想上,过去我们常讲组织上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入党要一生一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的改变及形势的变化,学习劲头放松了,学习理论不那么系统了,学风也不那么扎实了。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理论与实践隔离, 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 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欠缺用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宗旨意识培养不够。分析个人在“四风”方面的多种表现,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但共同的特点都是背离了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己工作中只求形式,不顾实效,满足于口号推动。对“一切为了群众”的理解还不透彻,有时候干工作掺杂着对个人形象、局部利益的“小算盘”,内心包含着迎合上级、赢取口碑的私心杂念,导致有时主要照顾小团体以及个人利益,而忽视群众利益,都是宗旨意识弱化的直接表现。

(三)“三严三实”领会不够。由于自己对“三严三实”领会不深,对“两个务必”学习不够,不知不觉间淡化了勤俭意识,滋长了攀比思想,出现了讲享受、讲待遇、讲面子和讲排场的现象。对超标准接待,以为是“树形象”、“撑面子”的需要,是招商引资、促进发展的“成本”。究其根源,这都是因为没有真正将“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没有克服“小事小节无伤大雅”的错误认识,没有走出“吃点喝点不算什么”的心理误区,对各种潜移默化的腐蚀没有保持高度的警惕,缺乏防微杜渐的意识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四)民主集中落实不够。有时民主集中制度落实还不够充分,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时,有时议题没有经过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不够。对班子成员提出的一些部门实际困难考虑的过少,表达的不妥,有时会挫伤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学习会还没有形成硬性约束和长效机制,主观上还会以为这些都是务虚的,次数上少一点、时间上压缩一点没什么,没有认识到长此以往会影响班子的凝聚力。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问题,聚焦聚力,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务求实效。下阶段,我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国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努力挤出更多时间,系统地学习和钻研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领导科学等知识,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坚持向实践学习,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坚持向群众学,把群众中当老师,在服务群众中汲取智慧。坚持向同志学,在工作协作中借鉴经验。带头抓好区政府班子成员的学习,建立健全区政府各项学习制度,积极打造学习型政府。二是锤炼党性修养。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解决好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衡阳破坏选举案,进一步认清案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对于案件中折射出来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改进。坚定理想信念,不随波逐流,在大是大非等原则性问题面前敢于坚持真理,站稳立场。三是培养高尚情操。着力陶冶道德情操、提升道德境界,切实把道德修养转化为自发行动、内化为正确的价值取向,做人公道正派,做事光明磊落。大力弘扬奉献精神,以杨善洲、焦裕禄等先进典型为标杆,对照差距,查找不足,高标做事,低调处世,把个人的追求全部融入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中。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做好区政府各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讲价钱、不计得失,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

(二)坚定宗旨意识,办好民生实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扎实办好一揽子民生实事。一是抓好住房改造。改造棚户区272户、农村危房50户,落实发放廉租房住房补贴,抓好村民集中建房和项目安置房建设工作,提升敬老院的住房标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二是关注弱势群体。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500人,开展“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解决4050人员再就业,并拓展农民工就近就业。提高低保人均补贴标准,实现农村人均165元/月,城市人均330元/月,救助残疾儿童18人、重性精神病患者14人,五保户供养实现全覆盖,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2640元。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援助189件。三是落实惠民补贴。解决东阳渡镇1.1万人不安全饮水问题,保证粮食直补、生猪养殖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各项公益性惠民补贴真真正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四是解决出行问题。重点改造城区背街小巷,进一步加大东风南路等主次干道、人行道绿化和亮化的提质改造力度,继续实施船山东路、内环东路、武广高铁沿线的通道绿化和村庄绿化工程,解决居民出行问题。五是抓好安全生产。针对珠晖市场多、规划滞后的局面,重点抓好太平洋市场消防整改,突出62个区管消防重点单位,全力抓好800余个街道、乡镇场级消防单位隐患整改,确保年内检查2次以上。加大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抓好衡阳师院、湖南工学院、高铁学院区域食品监管,狠抓餐饮宾馆食品安全。坚持以民调为中心,安装治安摄像头100个,保持对各类犯罪分子高压态势,坚决防止恐怖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区大局稳定。六是丰富群众精神生活。举办“和风衡州”文化活动,扎实开展“广场周周演”、“社区周周乐”等文体活动,新建农民健身工程5个,新增室外健身路径工程1个,搭建文化娱乐的平台。此外,切实抓好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突出团结共事,强化民主协作。注重维护团结大局,营造和谐共事氛围。一是找准自身定位。在区委班子里当好“副班长”,从团结大局出发,不搞阳奉阴违,不拉帮结派,做到配合不争权、处事不越位、主见不固执、负责不推卸、用权不专断、尊重不逢迎、尽职不争功、争强不好胜。在政府班子里要当好“班长”,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在工作上加强沟通,在生活上互相关心,使班子感情交融,互相体贴,紧密合作,使班子成员不仅是事业上的亲密同志,也成为生活中的良师益友,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二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班子监督,定期交心通气,明确责任分工,集体研究决定,尊重多数、重视少数,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拨付、重大项目安排,实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查找政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完善政府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三是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不搞个人说了算,更不搞独断专行。在决策中,虚心听取下属、社会团体、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等各方面意见,广开言路,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积极发挥各类媒体舆论监督和引导教育作用,切实有效地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开设区长热线8333368,并在区党政门户网站上开设区长信箱,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

(四)整改“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对照查找出来的“四风”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一要克服形式主义,真正沉下身子,带着问题深入基层一线、乡村社区走访调研,与广大干部群众深入接触交谈,把情况摸实摸透,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工作推进措施和办法。大幅度精减会议、文件和事务性活动,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一律不发,确保办文办会减少20%,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注重工作的全程跟踪督导和检查落实,确保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在抓“亮点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同时,加大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拆安置、配套设施、环境保护、安全饮水等民生工程的关注力度。二要克服官僚主义,更加关心干部群众,与一般干部和群众直接打交道、听取意见、交心谈心,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置房办证、消防安全、棚户区改造等问题。转变工作思路,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坚决杜绝好大喜功、急于求成的行为,克服怕掉位、怕失面子的思想,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是否到位的最高标准。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工作提早规划,按计划实施,科学安排好进度时间,批评干部时要注意场合和方法,对事不对人,用让人容易接受的方式达到批评教育的目的。三要克服享乐主义,摈弃满足于用老经验、老方法按部就班开展工作的懈怠思想,以开拓创新精神和争先意识开展工作,积极思考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加大对政府系统公车私用、吃喝行为的教育和监管力度。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棘手问题,特别是群访、闹访行为,坚决做到不推诿、不躲避,直面矛盾、讲清政策、稳妥处理。四要克服奢靡之风,带头抵制拜金主义和及时行乐等扭曲的人生哲学,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把关公务接待,按照各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确保不超规格、不超标准,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带头制止迎来送往行为,考察调研时做到轻车简从,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和出行车辆。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约束,严格监管政府“三公”经费开支,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公开透明,政府采购程序严格规范。切实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家人,坚持不搞特权,不谋私利,树立起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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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分析

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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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实施方案,深刻领会了指导思想、步骤和要求。我对照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进行了剖析和反思。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作用发挥,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当前工作和思想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党性分析如下:

一、思想上对规矩和纪律意识模糊,对作风建设严峻性长期 性认识不清,总感觉一些事情是“小题大做”,突出表现在:上班偶尔会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期间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网看新闻,玩手机,不严格按照单位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口头请假。对单位去向告知牌利用不够。通过反思,使我意识到守纪律、讲规矩绝不是小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没有人天生腐败,都是从小问题慢慢演变成大问题的。实际上,守纪律、讲规矩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纪律规矩是不能逾越的红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 敬畏纪律规矩,要遵循纪律规矩,要维护纪律规矩。新形势、新阶段、新常态,党员干部要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纪律观念要求自己,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有事情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上班期间杜绝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工作上对某些业务知识学习一知半解、似懂非懂,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等,工作缺乏激情和进取意识,工作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通过反思自省,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必须按程序、按规矩办事,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该沟通沟通,该请示请示,该汇报汇报,不能随心所欲,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该自己干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去干好,不等不拖;该自己配合的工作,不遗余力地配合好,不推诿不扯皮。要树立一种干就干好、事争一流的工作标准。

三、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四、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五、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不违背组织决定;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最后,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职责,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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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任前廉洁对照检查范本

全文共 1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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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级关于对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考核的要求,我对自己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总结,现将本人一年来党风廉政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认真学习,加强修养,增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端正党风,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能高度重视学习,不断加强思想修养,努力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一是认真学习好“两个条例”、党纪条规和廉洁自律手册,学习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和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二是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学习组学习。在学习中认真准备,主动发言,畅谈体会,提高认识。作为班子成员,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利用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精神,带头参加警示案例教育学习,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四是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通过以上学习活动,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自己更加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树立了更加牢固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从思想上筑起了一道永不倒塌的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二、严查细找,认真对照,狠抓落实

坚持“两个务必”,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五不允许”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从严要求自己。每一个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酒绿灯红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锻炼意志品质,真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规定,自己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六大条三十小条,自己均无违纪情况。

二是对照领导干部“五不允许”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执行情况,本人没有违纪。

三是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情况,自己严格遵守规定,没有违犯。

四是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自己分管部门均无违纪违规情况。

五是对照《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内容,自己及责任范围内的分管工作按分工要求落实了责任,无违纪现象。

六是协助领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带头遵守各项规定。积极配合领导抓好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

七是抓好分管的教学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学领导下达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深入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纪违规的苗头,及时打招呼予以制止,防患于未然。在政治理论学习中,明确学习篇目,进行讨论,加强“三观”教育,增强是非观点,随时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八是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怕丑、不护短,直截了当,不遮遮掩掩,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民主生活会的高质量。

九是积极推进民主评议活动,接受群众对自己的评议、监督,吸纳群众意见,规范自己的行为。

总之,自己能较好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督促检查分管的教学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坚持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以纪服人。

三、存在问题

主要是自身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认识还不够深刻,有些工作打不开情面,存在着应付学习、被动学习的情况。

总之,虽然在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带头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落实到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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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县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2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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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在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小组第十一督导组指导下,县统计局自3月份启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第一阶段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梳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县委要求和征求群众的意见,认真分析检查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根源,研究提出改进方向和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自活动开展以来,统计局领导班子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根据各方面征求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照党章,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对照改进作风要求,经过全面查摆、认真反思、深刻剖析,认识到“四风”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

1、部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学习入脑入心的不多,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比如学焦裕禄、龚全珍只停留在记笔记、写体会上,但很少把自己摆进去,触动自己的思想灵魂不多,落实在行动上不够。

2、有的工作开展存在虎头蛇尾现象。活动计划方案做得漂亮,但是执行力不强,效果不佳。在活动开展中,雷声大,雨点小,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活动内容不丰富。总是以业务工作忙为由,很少组织干部实地参观学习。

(二)官僚主义

1、深入基层主动调查研究不够。存在听汇报多,调查研究少的现象,平时在办公室处理数据较多、下基层现场开展调查较少。有的调查统计工作没有深入基层、企业实地调查,只是在办公室进行电话催报,QQ上报,过于相信基层企业上报的报表数据。

2、服务意识不强。由于统计工作繁多,而单位经费较少,对关心爱护基层统计员做得不够,存在交任务多、压担子重等现象,影响了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企业进行专项调查时,存在让企业统计人员上门拿报表的现象,使有些企业感到厌烦。

3、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多。平时下基层比较少,随大流、听安排,在挂点村帮扶工作中,与当地村民沟通较少,在倾听群众呼声方面做的不够,未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4、协调能力不足。平时只专注自己的业务工作,与相关单位和上级部门联系较少,比如在第三次经济普查中,由于与部门协调不够,致使各部门对此项工作支持力度很低,增加了本局工作压力。

5、单位活动开展少,气氛不活跃。单位文体活动开展少,容易导致干部工作上厌烦,应多开展些活动,活跃工作气氛,激励干部的工作激情。

(三)享乐主义

1、有贪图安逸的心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够,存在工作平平过,缺乏创新,有安于现状、小进则满的思想,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一些干部奋斗精神弱化了,锐意拼搏的劲头消减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奢靡之风

1、虽然清苦但不够清廉,还存在少量公款接待和公车接送上下班现象。

2、存在办公资源浪费的现象。比如中午下班不及时关电脑,夏天空调长开,纸张单面使用等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班子“四风”问题产生原因,局班子成员一致认为:

(一)在理论政策的学习把握上不深入,理论应用实际能力不够强

局班子成员把工作精力主要放在完成上级布置的调查任务上,而在政策理论的学习上投入不多,致使理论政策了解不深入、不系统,缺乏深刻理解,片面领会,机械化执行,不能准确应用于实际。对于上级布置的理论学习任务只局限于上报学习文件,具有应付心理和形式主义思想,没有主动深入掌握和真抓实干的学习心态。近年来,统计干部都讲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都存在着重业务轻学习,以业务工作代替政治历练和党性锻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在思想认识上,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识不够自觉

活动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突出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没能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关于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作为大事、要事重点来认真对待。工作中重视上级考核,而忽略了干部群众和调查对象对领导班子的“考试”,导致掌握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不够系统,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中只注重调查任务的完成,服务调查意识不强。对本人的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

(三)在自身要求上,作风建设坚持的标准不够高

尽管局班子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提出多项改进措施,但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高标准,感到以往我局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标准不高,满足于不出问题、不冒尖,而没把作风问题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简单提要求多,抓整改少;从大面上、总体上摆现象多,针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直接点痛处少;提一般原则性意见多,贯彻整风精神,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真正“红红脸、出出汗”少。在工作开展中强调高标准高要求,但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缺乏认真的态度、持之以恒的精神,对工作细节不去较真。工作缺乏主动,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还有欠缺。对工作忙于应付多、主动落实少,研究情况多、解决问题少,改革创新意识有待增强。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局领导班子针对贯彻落实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方针,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县委督导组的要求,以整风精神立即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边查边改,着力通过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提高统计局的群众服务意识、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群众工作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统计工作政策法规,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同时,系统地学习统计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学以致用,切实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二)树立群众观念。自觉地密切联系群众,持久不懈地将其当作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核心工作来抓。从根本上树立正确的基层统计领导干部的价值观、利益观,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个人价值与统计调查事业的发展、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做好统计工作。

(三)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在做调查时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户,通过与调查对象的近距离接触,了解实际状况,来获得第一手资料;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员的关心和指导,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工作热情。

(四)加强部门协调。在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工作中,应加强相关部门的交流,同发改委、国税局、农业局、工业园、商务局等单位形成密切的合作关系,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造成重复调查、浪费调查资源的现象。

(五)激发工作热情。多组织开展单位文体活动,活跃工作气氛,激励干部工作激情,提高创新能力。

(六)强化班子建设。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四风”为突破口,对局领导班子在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真正打造一支务实、清廉、高效的领导班子,达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行力;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强化服务意识;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加强忧患意识教育,制定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执行好县委“二十七个不准”,加强公务接待方面的管理,切实推进廉洁自律和党风建设,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基层监督机制,建立一支群众信赖、干部满意的基层统计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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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党委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5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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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系统的学习规定篇目,真正触及了我的思想,触动了灵魂,认识有了很大提高。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群众期盼、对照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对照“三严三实”,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重点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切实制定改进的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基本情况。

我自参加工作以来,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虽然能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但是通过这次学教活动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的不足。

一是对党的理论系统学习不足。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方面仍有一定差距,政治学习不很系统,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尤其是对党的规章制度,只看文件标题,浏览中心要点,往往是一知半解,注重行政方法,轻视理论求索,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有时为了迎合检查,犯形式主义现象,理论素养不高。

二是党的宗旨意识不强,理论指导实际不足。在分管的组织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平时对分管工作提工作要求多,提政治纪律要求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弱化了,没有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疏远了与群众的感情。

三是对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还有不足。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我都没有违规的现象和问题。但在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做的还不够好。具体表现为下乡次数少,下乡后只在大队部听村干部汇报,没有和群众面对面、心交心的谈话,对群众内心的所想所盼了解的少。

四是转变作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认识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要坚决克服“一阵风”和“闯关”的误区,扎扎实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下定决心、毫不动摇地解决作风问题。在行动上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言必行、行必果,行动上一定落在实处、执行到位。

本人承诺严格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作风改进要求,不出入各类私人会所,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助长奢靡腐败之风,廉洁从政,恪尽职守,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学习流于形式,缺少主动性。没有给自己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往往是工作遇到相应的问题和困难,才临时抱佛脚,在学习上始终是被动的,实用主义在思想深处根深蒂固,总是为自己找借口,抱怨没有时间,时间总不够用,没有拼时间和挤时间的思想。比如:在分管组织工作期间,对发展党员、农村党支部换届中遇到的许多具体问题,因为平时不注重学习,不注重积累,对一些数字、一些概念把握不准,临时抱佛脚,现学现用,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因为平时学习不深入,形不成系统性,有时出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局面。

二是工作布置多,抓落实的次数少。工作中有时不结合实际,习惯于用会议落实工作,会后分解责任不够、跟踪推进不力。有时候考虑处理问题就事论事,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具体落实不够,导致工作思路不宽不新、工作举措不实不力、工作亮点不多。比如:在我镇姜村便民服务站建设中,一开始制度建设照抄照搬,人员配置没有结合该村干部人员少,每人又要分管具体工作、又要在便民服务站值班的实际情况,造成设置岗位不合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三是作风不够深入,服务群众不到位。缺乏深入群众宣传政策、了解群众困难,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的主动性,在对群众服务中不进行调查研究,对待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造成为群众办好事不好,办实事不实的结果。比如在今年农村面貌提升活动中,我所包村的村民活动广场建设中对村里提出的垃圾点及公共厕所建设方案中,没有深入走访调查,造成建设地点不合理,待建成后在进行整改费时费工。

2、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在实际工作中,与群众疏远、脱离基层,对基层情况了解不够全面系统,深入基层的主动性不强,只注重了解面上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基层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比如;平时有事情的时候到村里了解村情,只停留在各户简单转一下,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村委会听一听村两委干部汇报,使走访联系群众流于形式,与群众接触不多,交情不深,造成在解决具体问题的主动性不强。

二是对工作亲历亲为不够。联系所包村电话遥控指挥多,要求包村干部多,自己去的少,解决问题习惯于当“二传手”,工作分派到各村,只了解进度,跟踪解决问题不够主动。比如:今年的“四个覆盖”宣传工作,布置到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但后续没有到各村了解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做到现场跟踪检查,致使不能对整个过程准确把握,实际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对分管部门工作指导不够,虽然经常性了解分管部门工作情况,也将其工作抓在手中,也对其工作经常性指导,但仍有欠缺,具体表现为没有能够完全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作指导方法比较简单,沟通不够,没有让他们充分认识布置工作的实质内容和具体要求,没有很好地做到不仅要交任务,更要交方式方法,致使工作开展比较困难;对分管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认识不够,有时过严,有时放任。

3、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奉献精神还不够,精神懈怠,工作标准低。工作有时满足于安于现状、按部就班。有时存在等靠的想法,安排工作拈轻怕重,没有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有时工作任务多时,存在没有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现象,影响了工作效果。表现在思想上就是存在求稳多、求进少倾向,缺乏极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比如在这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将完成自己片的任务作为自己工作的底线,没有将全镇的工作目标对自己进行严要求。

二是贪图安逸、畏难厌战。在工作中,每天都要面对很多难事、琐事、操心的事,对老百姓来说都是涉及切身利益的大事,面对诸多的工作任务,畏难厌战情绪会或多或少存在。在抓工作时,不愿吃苦出力,对一些重难点问题关注多,但实际愿意干一些见效快、出成绩的工作。比如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注重把农村中的优秀青年加入到党组织中,但如何发现,如何培养农村优秀青年,做的很不到位。由于下乡次数少,和群众接触少,对农村中的许多优秀青年掌握的不准。

4、奢靡之风方面

一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烈,虽然对奢靡之风深恶痛绝,对铺张浪费现象非常反感,但认为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不是自己能够管得了的,没有理直气壮地去抵制。比如:有时看到有的同事电灯白天还开着、空调没人时也不关,没有进行制止,提出意见;有时上班时间有的同事玩手机,甚至看电视也没有及时制止。

二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带头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责任感、使命感还需应进一步增强。比如上班八小时以外回到市里以后,周末朋友同事聚会喝酒、打牌不当回事。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相关资料学习,深刻认识到“四风”现象表现不一,症状多样,但究其根源,主要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问题是存在上述所有问题的直接根源。

1、政治理论疏于学习,放松了自身党性的锻炼。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在学习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没有很好的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农村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运用,没有很好地把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用老经验、旧方法操办新事物、新情况。同时在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比较欠缺,思想改造不够,思想上或多或少地受到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平时虽然知道自己的诸多不足,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锻炼不够,常找许多借口来回避问题。

2、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经验不足,宗旨观念有所淡化。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导致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服务群众少。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考虑个人较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的意识淡薄,关心群众、关心整体不够。工作中有依靠思想,以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履行好职能职责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需要把这种深切的忧患意识转化为强烈的工作动力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工作更加具有生机和活力。

3、服务群众意识不到位,实干为民上需加强。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事显民意。怎样正确对待群众、引导群众,最能看出党员干部的心中是否装着“群众”。但当前,我有时不能把自己等同老百姓,把群众赋予的权利当做“官”来享受,对百姓疾苦熟视无睹、冷暖漠视,看不到群众的创造精神,不愿亲近群众。工作中习惯当传声筒,电话指挥;下乡指导流于形式,走过场;工作开展凭经验,不做调查,于是在各种矛盾和群众诉求面前感到束手无策,工作无法推进;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没有做到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来对待,对群众感情不深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拉远了与群众的距离。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提高工作水平。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己要时刻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树立基层干部良好形象,求真务实、厉行勤俭节约。采用多种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群众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在日常工作中,自己要时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仅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冷静地对待问题,客观地分析矛盾,讲求科学管理,克服畏难情绪,在有效履行职责和科学管理结合度方面加大探索力度,以思想观念的更新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

2、牢固群众路线意识,提供主动服务。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作为一名党员,始终要严格践行“三严三实”,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在为群众服务上改进作风。要始终心系群众,真正关心群众所思所想、所欲所盼,与群众多交流、多联系,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在为基层服务上做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自己要时刻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绕全镇中心工作高质量地做各项工作,力争做到群众满意。

3、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共产党员应该要时刻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要增强干事业的热情,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用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和本职岗位的工作成效,积极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庄严承诺。

4、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加强党性修养,锤炼自我意识。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分析,对实施效果不好或不完善的及时改进,确保各项机制健全到位。领导带头,巩固前段成果,长期坚持不动摇,养成习惯,形成制度。要深挖自己身上存在的的“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思想作风、工作、生活上坚决杜绝“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点滴做起,从眼前做起,加强党性修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始终牢记重托,恪尽职守,勤政务实,不辱使命。

5、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带头树立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在当前社会还存在腐败现象情况下,要有挑战自我的胆略和魄力,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做好工作。

6、以焦裕禄为榜样,争做“三严三实”好干部。焦裕禄同志为了改变兰考的落后面貌,用尽了毕生的精力。在当前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过程中,我们要以焦裕禄为榜样,把全部精力用在改变落后村的面貌上。在工作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干部标准,在自身修养方面,在干事谋事方面严格要求,从实际出发,通过我们的辛勤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

总之,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几个环节的深入推进,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同呼吸共命运的血肉联系,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修养,党性锻炼,振奋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传统,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率先垂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地廉洁从政、恪尽职守、严格自律,为我镇的发展作出贡献,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为留古寺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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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四讲四有对照检查

全文共 1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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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党员都要把握这些基本要求,并把它作为自我检查的镜子、自我衡量的尺子,时时对照、常常反省,不断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坚持不懈地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

加强学习,着力夯实“做”的基石。要以学习打牢“做”的思想根基。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是“做”的思想根基,是“做”的动力源泉。共产党员是具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先进分子,但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哪里来?关键来源于学习。一个不断深入学习的过程,就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的过程。学习的进步是一切进步的基础,学习的落后是一切落后的根源。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政党,不可能是先进的党;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共产党员,不可能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一名党员,不解决学习问题,就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和纪律淡忘或不解,就无法从行动上去发挥带头作用,就会导致思想修养、党性修养的滑坡,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造。更为严重的是,党员放松学习,会使大脑停滞不前,思想模糊不清,方向辨别不准。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复杂的现实矛盾,只能靠学习,才能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

要以学习增长“做”的才干。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都要努力增强本领,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一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忙于事务、忙于应酬,强调一个“忙”字,很少静下心来读书学习。要知道“思路决定出路”,不学习哪来“做”的思路、“做”的才干、“做”的本领?那么,学什么?怎么学呢?“两学”,就是最好的学习。“两学”的同时,还要善于向书本学,用科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向他人学,做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向实践学,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聚焦“合格”,不断明确“做”的标准。党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每一个党员在社会上都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在政治信仰和组织形态上是一个共产党员,是一个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分子;另一方面,他们又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职业和岗位,在社会上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如果撇开职业差异去泛泛地看党员的先进性,去讲“四讲四有”,就会使标准难以落到实处。每一位党员既要从总体上去把握,又要联系具体环境、具体条件和具体任务,与各自所在岗位、所负职责相结合,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事业作出应有贡献。我们的党需要“接地气”的党员,把先进性要求贯穿于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过程之中,贯穿于工作、生活的过程之中。

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争当“做”的模范。要敢于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格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去做,去作为。敢于担当,要强化问题意识、勇于直面矛盾。只要每个党员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只要每个党员都能做到“四讲四有”,党的工作就一定会发光出彩。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共产党人肩负的历史使命。硬脊梁才能挑重担。面对改革征途中的一个又一个险滩,更需要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以“抓铁有痕”的胆识和干劲,攻坚克难,敢抓敢管。敢于担当,还体现在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上。共产党员一方面要心存敬畏,约束自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另一方面还要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唱“黑脸”,敢于站出来批评有错误的人和事,不随声附和,不当老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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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最新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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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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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在执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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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纪律关键在于“严”。革命家列宁根据十月革命后党的建设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经验,得出一个著名的结论:“谁要是把无产阶级党铁的纪律,哪怕稍微消弱一点,那他实际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大量事实说明,只有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才能在普通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有说服力。要始终把握党纪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执纪的重要原则,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对严格执纪的责任,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更要做到铁面无私、敢于逗硬、绝不放水。

处理问题关键在于“度”。无论是从哲学层面还是中国传统文化,“度”都是决定一种平衡状态。关于“度”,在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要做到惩戒和预防相结合,处理与警示相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向导,只有认识上的清醒和坚定,才能保证行动上的坚决和果断。解决好认识的问题,才能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员干部都要永葆一颗忠心:时刻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党纪政纪,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时刻做到对事业忠诚,遵纪守法,以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时刻做到对群众忠诚,保持襟怀坦白、忠诚、积极,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为准则。

严明纪律,切实维护国家的权威,要做到党员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促进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做到严查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真正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要做到监督工作及时跟上中央的各项决定,坚决保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风治乱,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只有从抓具体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入手,通过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建立制度和完善机制等途径,纠正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问题,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积极的贡献。惩防并举,净化党员干部队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加强廉政整治,落实监督问责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是对党员干部关心爱护的最好体现。惩前毖后和重教育、重挽救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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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四讲四有对照检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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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政治、有信念,强调的是政治合格。这在“四讲四有”中排在第一位,凸显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崇高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要求每个党员对党忠诚,挺起理想信念的主心骨,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 “讲政治”是本,“有信念”是魂,两者是内在统一的。只有不断固“本”、铸“魂”,我们党才能永葆活力、永不褪色。目前,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这是最可怕的敌人。党员既是一种政治身份,更代表了一个人应该持有的政治信仰和政治立场。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懈怠松动,理想信念模糊,缺乏共产主义信仰,精神空虚;有的党员意识缺失,平时注意自己的干部身份多,牢记党员“第一身份”少;有的不学习党章,不理解党章,不能明辨是非,立场不坚定,成了“墙头草”,等等。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大师”、不问苍生问鬼神,自然就容易把路走岔了、走偏了。现在一些党员干部蜕化变质,说到底也是信仰迷失、理想缺失造成的。做合格党员,就是要坚定政治立场,坚守理想信念,着力强化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讲规矩、有纪律,强调的是执行纪律合格。“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从历史上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赢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从现实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出台八项规定、为全党立规矩,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不懈惩治腐败,到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再到“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中央反腐步步为营、环环相扣,中央反腐决心之坚定、力度之大、措施之实,在党的历史上都是非常罕见的。可以说,现在纪律越来越严、红线越来越紧,以前管违法行为多,现在违法违纪违规都管;以前管“关键少数”,现在管所有党员;以前管大事,现在也管小节;以前大家习以为常的事情,现在行不通了。所以说,做纪律合格党员的要求与每名同志都息息相关。大家一定要绷紧纪律这根弦,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真正把从严治党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讲道德、有品行,强调的是品德合格。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一直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与才都很重要,但德是先决条件。一个干部品德有多好、学习力有多强,就决定了他能走多远。合格党员的道德高线,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存在道德行为不端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等,这样的干部不会走多远。道德品行是一种内在素质,通过言谈举止、行为习惯展现出来。作为一名党员,不仅要胸怀坦荡、忠诚实在、表里如一、诚信可靠,还要尊老爱幼、勤俭持家、与人为善,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人。做合格党员,就是要加强道德品质锻炼,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工作生活理念和方式,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做中华美德的传承者。

讲奉献、有作为,强调的是发挥作用合格。我在不同场合、会议上多次讲,党员干部要勤勉敬业、敢于担当,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精神不振、消极懈怠,不想为、不敢为、不作为,逃避责任、不愿担当,这样是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出一番事业的。人常说: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人生也结不出硕果。巨野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赶超,惟有苦干、实干,多付出、多奉献,舍此别无他途。做合格党员,就是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把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到勤勉敬业、推动发展上,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立说立行、雷厉风行,一抓到底、善作善成,以实实在在的业绩,不辜负群众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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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

全文共 2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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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今天召开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下面,我先就认真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讲些意见,并就我个人今年以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这次民主生活会的总体要求

按照市组部的统一要求,结合县委班子实际,这次民主生活会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围绕一个主线,发展五大产业,打好五场硬仗”的安排部署,以提高县委班子执政能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为重点,采取自查、开展批评的方式,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县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在解放思想抓落实,紧扣中心抓落实,廉洁自律抓落实,以及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等四个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要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真正使县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求真务实的自觉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扎扎实实的把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促进全县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希望今天与会的各位班子成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发扬民主、客观公正、开诚布公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质量和实效,真正达到预期目的。

二、我个人的工作、学习情况

今年以来,因为组织安排外出学习,我在家工作时间不多,主要围绕加强调研、理清思路,加强团结、形成合力,加强督查、推动落实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外出学习期间,我始终按照学以立德、学习增智、学以致用的要求,以积极的态度、严谨的学风,认真投入预定课程的学习和研究,并努力寻求所学的政治、经济理论与自己的工作、与汉阴发展实践相结合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力求学懂、学深、学精,力求对自己的思想、工作有所启发、有所指导、有所帮助,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学习任务。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地看到了我们在发展上的落后,在工作上的差距,在思想观念上的封闭,在行为模式上的保守。这也使我深刻的感受到,发展的任务艰巨,我们肩上的担子沉重,我们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因此,我殷切的希望县委班子全体成员进一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克难奋进,努力为汉阴的发展与振兴而竭忠尽智。

在我外出学习期间,向农同志主持县委、政府工作,在县人大、政协及各方面支持配合下,县委班子保持了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奋进的良好形象,班子各成员在抓落实促发展过程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发展思路、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开创了上半年全县各项建设良好发展的喜人局面,这是县级几大班子全体成员共同努力拼搏奋斗的结果,希望继续保持和发扬。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就县委班子来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机制不健全。表现在学习氛围不深、学习质量不高、学习效果不明显。主要原因是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新知识的需求估计不足,对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学矛盾处理不够好。二是如何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真正解放思想推动发展做得不够完全到位。表现在执行政策不够灵活,在重大发展机遇面前,畏首畏尾,有怕负责任、怕担风险思想存在。主要原因是加快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魄力不够大。三是在抓工作落实上不能够统筹谋划、全面推进。表现在陷于具体事务或单项工作,单打一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主要原因是大局意识不够强烈,对发展中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研究不够、思考不深。四是在抓作风建设上还存在死角和漏洞,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突出表现在对目前党员干部中的赌博歪风管理不够严格,制止不够及时,个别同志经不起劝诱,或多或少还参与到其中。主要原因是有“小节无大碍”观念,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就我个人而言,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推动全县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的工作力度和具体措施不够。表现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喊了多年,但效果仍不理想,在具体问题、具体经办人员方面仍显保守、封闭。主要原因是对新形势下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掌握不全面,工作缺乏针对性。二是在抓廉洁自律方面,只注重严格要求自己,对从机制、制度上保证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创新不够。主要原因是认为党内各项法规正逐步健全并日趋完善,但对新形势下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估计不足,研究不够。三是年初确定的发展思路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办工作力度。四是对建立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创新需进一步加强。

四、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县委班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我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认真思考,现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改进意见,与大家共勉。

第一,继续加强政治、经济理论学习,努力在学习成果转化上下功夫。坚持以县委中心组为龙头,进一步健全并认真执行学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转化的保障机制,努力使学习成为班子全体成员的一种自我追求、一种精神境界,成为提高工作水平、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努力在调查研究、推动发展上下功夫。认真按照“基层工作年”的要求,坚持从我做起,多到基层求真情、听真话,指导基层理清思路,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引导基层化解矛盾,督促基层打开局面,抓好落实,推动发展,真正做到调查研究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消化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推动发展在一线。

第三,切实加强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努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以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为主题,以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自我约束和组织惩处两手抓两手硬,全面加强自律和他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从机制上、制度上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保证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第四,紧紧围绕实现全年目标这一工作主线,努力在各项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确保今年全年发展目标任9务的圆满实现,是我们今后几个月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委班子各成员都要围绕确保全年目标实现这一工作主线,迅速深入到分管部门和所联乡镇,帮助其分析问题,找准差距,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全面展开全年目标任务的冲刺,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五,认真开展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集中整治活动,在干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要认真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展开整治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县纪委、监察局要尽快制订出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歪风。对这一活动,县委班子全体成员要带好头,管好分管部门和所联乡镇。同时,要以这次禁赌活动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建设,努力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党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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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结合苏荣案对照检查

全文共 1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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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的中高级领导干部,就是这把“剑”的掌控者,而领导干部身边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既能让掌控者用这把“剑”造福于民,也能让掌控者用这把“剑“”祸国殃民。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谨慎用权,用其利防其害。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要管控好自己身边的人,不能让身边的人影响甚至操控自己对这把“剑”的拿捏准确度和使用方式。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家人,司机和下属以及亲朋好友。

管好自己的家人。领导干部的家人是领导干部个人生活中最主要的情感内容之一,也是领导干部最脆弱的权力防线,极容易导致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温床。无法管,管不住,管不好自己的家人,是点燃领导干部腐败最重要最有效的导火线之一。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无法通过一些有力渠道或者无法使用一些有效方式方法去“靠近”领导,只能想尽一切尽可能的办法,创造一切尽可能的机会,利用一切尽可能利用的资源花尽心思,费尽脑筋的去刻意接触,巴结,奉承和讨好领导的家人,倘若领导的家人经不起形形色色的诱惑,就会让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变相的间接的甚至变质的为某些人所利用。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清醒的认识到对家人进行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对家人不规矩的所言所行,导向性腐败和苗头性问题,绝对不能听之任之,得过且过,视而不见,更不能言语暗示,含沙射影的提示,怂恿支持甚至主动或被动参与。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及时劝说,教育和制止家人的一切腐败行为和动机。既要对家人进行正面引导,又要对家人进行反面警示和危害分析。绝对不能让家庭的情感法则变成很多人实现自身利益的潜规则,坚决防止通过家人关系成为一些人谋取利益的不正当手段。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努力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而且要真正明白温馨的家庭不完全是靠物质和财富来支撑,更重要的是,搞好家庭廉政文化教育,是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廉洁建设最有力的思想武器。

管好自己的下属和司机。由于职务属性和工作上的关系,领导干部的下属和司机是领导在工作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久而久之,下属和司机与领导干部相互之间必然会产生或多或少的了解,与此同时,也建立了或多或少的工作感情和私人关系。这也客观上为领导干部提供腐败或者滋生腐败创造了有利的机会,开辟了一定的空间。倘若领导干部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管好自己的下属和司机,任其下属和司机肆意横行,飘飘然的作风,这不仅会让某些下属和司机得逞,还会让刻意讨好巴结领导下属和司机的一些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谋利。作为领导干部,要随时高度警惕下属和司机的倾向性问题和腐败性动机,增强对腐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从制度上规范下属和司机的工作准则,适当的保持与下属,与司机的情感距离。在工作中,应提高自己的权威性和规矩意识,与司机保持清清白白的业务关系,与下属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管好自己的亲朋好友。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领导干部也是一个社会人。作为整个社会中的一个成员,每位领导干部都有其与生俱来或者后天创造的社会关系。领导干部的社会关系,在一定范围内具体而言就是亲朋好友,这些成员尽管在领导干部的社会生活中是错综复杂,盘根错节,不可动摇的。但不能因为这种特殊关系就动用自己的绝对权力在社会上优亲厚友,人情高于规矩。更不能让这些亲朋好友有不良的可乘之机和不好的可利之图,严重扭曲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作为领导干部,要理智的理清自己的社会关系,有规矩的定位好自身的社会角色扮演,明确界定情义与权力的范围,切勿用情义去操控权力。要坚决防止亲朋好友渗透到领导的政治生活和工作生活当中去,始终保持与亲朋好友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

当然,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要靠内因才能起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不管是管好家人,还是管好下属和司机,抑或是管好亲朋好友。管住自己,管好自己,加强自身的廉洁建设才是最根本的最可靠的最有力的思想武器。“宰相门前七品官”,作为领导干部,要高度警惕,绝对不能给一些讨好者,奉承者和谋利者有可趁之机,可洞之专。管好自己和管好身边的人,两者是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的,也只有这样,领导干部自身才能经得起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才不会催生很多小三,小四,小五的出现……其手中的合法权力才不会被身边的人所俘虏,使用自己的权力也才不会出现拿捏不准,失控,祸国祸民祸己甚至祸害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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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纪律规矩方面问题清单

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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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对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提出全面要求。管党治党,要把“严”字贯穿全过程。

无严不成事。成就事业,需要具备严格的精神。我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说过:“搞科学、做学问,要‘不空不松,从严以终’,要很严格地搞一辈子工作。”一个松松垮垮的人一定不会有什么作为;一个不严密的组织一定担不起什么职责。我们党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要不辱使命,就当“严”字当头。管党治党,必须“严紧硬”,不能“宽松软”。党员干部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当好“三严三实”表率。

“严”字当头,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党员干部,一旦离开规矩和纪律的约束,工作就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

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就越要讲规矩、守纪律。只有这样,才能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实现目标。我们党历来重视立规矩明纪律。1942年整风运动开始后,毛主席对于纪律问题就曾强调:“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共产党的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60多年前,中国共产党人“进京赶考”前在西柏坡定下六条规矩。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西柏坡,感慨地说:“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立规明矩,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规矩越来越多,纪律越来越严。广大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增强了,作风改变了,政治生态愈发风清气正。但也有一些干部仍然习惯于我行我素,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不知不觉走上不归路。俗话说,没有框的玻璃易碎。因此,党员干部要坚持慎独、慎初、慎微,自觉养成规矩意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自觉地把言行约束在“纪律围栏”之内。

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知纪律、懂规矩。规矩,与纪律相辅相成。在党的奋斗史中,逐渐形成并传承下来许多优良的精神和好的传统,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等。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既要掌握成文的规矩,也要把握未明文列入纪律而需自我约束的规矩。只有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才能守好纪律和规矩。同时,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不忘初心,遵循党章这一全党的总规矩,主动接受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走向腐败,就是因为手中有了权之后,就忘了自己是谁,失去了党员意识,开始当官做老爷,高高在上,不受约束,不讲规矩而讲潜规则。许多腐败分子出事后都忏悔道:放松对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的要求。对此,作为党员干部,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想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规矩约束,增强党性修养,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最关键的是把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维护党的统一意志,维护党中央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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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从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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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许多共产党员为我们做出了表率,他们用鲜血和忠诚推动着中国共产党一步步的发展壮大,但是在历史的河流中不免有些因信仰不坚定而最终背叛了共产党的叛徒。对于忠诚,我们应该表示由衷的敬佩,对于叛变,我们应该引以为戒。现今社会中,对于腐败现象、对于做有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的党员同志,我们是不能原谅的,因为他们背叛了当初的誓言,背叛党和人民。我个人认为之所以会存在腐败等背叛事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党性修养不够,理想信念不坚定。

坚定理想信念,历来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前进的力量源泉,理想信念是统帅共产党人灵魂的精神支柱,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伟大事业中,对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个同志都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少数同志党性修养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出现宗旨意识不强、理论和实际脱节、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政绩观不正确、个人主义严重、纪律观念淡薄、腐败现象严重等问题,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丢掉了共产主义理想,平时放松了党性修养,处处迁就自己,结果既害了自己,也损害了党的事业。

二、监管不严,纪律不严明。

《忠诚与背叛》告诉我们,一个政党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失去了纯洁性,就不可能取得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不仅同拿枪的敌人进行严酷的革命斗争,同时,还同党内意志薄弱者、党性不坚定者以及腐败分子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最终才取得了政权。但是,在执政九十多年后的今天,少数党员干部却淡忘了这段历史,对保持党性纯洁、政治纯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保持党的纯洁性,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要求。目前虽然有很多法律法规来约束党员的腐败,但是监管体制还不够完善,很多党员钻空子,无视党的纪律,最终走向了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道路。

因此,我们必须要对党员从严教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思想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强化纪律约束,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始终保持纯洁,认真落实廉政规定,切实防止党员干部政治变节、思想变质、生活变奢、斗志变衰。

作为大学生党员的我们,更应该要加强思想教育,扎实学习理论知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拿破仑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但是谭院长说“当不了一个好的士兵,永远也当不了将军”,所以作为党员,我们应该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做一个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我们的誓言忠诚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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