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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六个方面检查材料【优秀20篇】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运转、有序开展的根本保障。下面是相关的材料范文,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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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严明纪律剖析材料

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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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集团公司党委、公司党委的具体部署,近期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在学习基础上,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对个人“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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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治区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3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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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大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安排,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区党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弘扬老西藏精神”、“进村入户、结对认亲”等活动,并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了“四风”、“两问题”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进行了深刻反思、深入剖析,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转变作风情况

作为一名党培养多年的共产党员,深知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为此,在政治上,自己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夯实思想基础,不断加强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改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在反分裂斗争中,坚决执行中央和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清反分裂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做到了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态度十分坚决、行动十分自觉。在思想上和作风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但也存在着在理论体系把握上和融会贯通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不适应,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学用结合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不够一致。

二、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查摆“四风”、“两问题”和“一倾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形式主义问题

1、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理论与实践有些脱节,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全面、系统和经常学习,政治理论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责任意识不强。秘书处作为机关重要工作枢纽,各项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身为处长,虽然对工作充满事业心和责任感,但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认识还不到位,勇挑重任、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大多时间应付日常工作,而从大局思考工作少,不能把本职工作同全局密切联系起来。同时,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的意识有所减弱,最大限度调动处里每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待加强。

3、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作为为人大代表、“三会”服务的主要部门,如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缺少主动性和计划性,方式方法单一,特别是与有关部门和各专工委之间的协调等方面缺少思路和办法,造成工作被动、服务不到位的局面。

(二)关于官僚主义问题

1、宗旨观念不强。因为工作原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机会少,对广大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需了解不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更是做得不够,造成如何为人民服务、服务什么、怎么服务不知从何做起,缺少服务意识,宗旨观念不强。

2、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由于性格耿直,有时说话不够委婉,对处里人员要求过急、批评过严,说话不注意方式方法,处理问题简单,容易挫伤同志感情和工作积极性。对待个别同志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时持得过且过的态度,没有直接指出,管理方面有偏差。

(三)关于享乐主义问题

对“两个务必”的认识还存在偏差,有时安于现状、缺乏较强的忧患意识和开拓精神,思想上存在求稳多、求进少的倾向,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缺乏。有时喜欢与有权、有钱、有势的部门相比较,追求舒适、享乐主义思潮时有作怪。有时存在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

(四)关于奢靡之风问题

虽然这方面的问题不突出,但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力度不够,自觉抵制奢靡之风的勇气不足。

(五)“两问题”、“一倾向”方面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不存在问题,能够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但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学用结合不很理想。对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存在松懈的问题。二是吃苦耐劳的精神少了,工作压力不像以前大了,开始产生贪图舒服的思想,特别是加班加点的工作热情少了。三是钻研业务的动力有所减弱,以往为了工作,强化学习、虚心求教氛围比较浓,现在用时学的思想开始抬头。四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联系方面办法少、思路窄。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对加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学习新理论、新知识的强烈愿望,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不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开拓创新精神仍然不足,总是按部就班,缺乏大局思考和创新动力,从宏观和大局的角度思考秘书处各项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放松了党性修养锻炼,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或多或少出现了问题,导致思想松弛,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和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薄。四是服务意识淡薄,“三服务”措施不得力、思路不开阔,协调机制、服务方式有待完善和改进。

四、今后的努力方面和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对照检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是我整改的目标。希望在同志们的批评和帮助下,自己加强学习、加强党性锻炼、改进作风,努力解决“四风”、“两问题”和“一倾向”方面存在的问题。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2、努力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走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强化“三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牢固树立“两个务必”的观念,继续弘扬“老西藏精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搞好团结协作,加强自我修养,克服缺点,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始终贯穿在实际工作中。

3、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同党中央和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判断形势,严格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反分裂斗争中,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与达赖集团作坚决的斗争。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人大工作程序和人大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时期人大秘书处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在专业知识上不断充实自己,努力使自己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既要服务组织安排,又要主动地、开拓性、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全面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以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起点,认真反省自我,提高认识、提升水平,实现自我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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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在品德合格方面对照检查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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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午,在中心副书记杨国然主持下,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体党员共同参加两学一做“讲道德 有品行”的专题学习。“讲道德 有品行”强调的是品德合格,就是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

学习主要围绕着“道德和品行”的含义与扩展深刻而形象地展开,杨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讲道德有品行,强调的是品德合格,就是要“知德明德”、“守德行德”,即是“知行合一”;做一名合格党员,就要上好道德修养这门人生必修课,时刻用正反面典型教育警示自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中心主任韦贤瑞在会上也强调了党员干部要做以身作则,结合“德与行”做好廉洁清正的模范作用。

随后的学习讨论环节中,党员代表积极发言,结合实际案例、现实工作和生活等多方面交流了对“讲道德,有品行”的认识,表示要提高自身道德水准,锤炼品格意志,提升思想境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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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全文共 6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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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开展这项活动,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教育引导全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收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

自学校7月上旬按中央精神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严格按院党委和支部活动方案的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身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活动以来,我通过学校统一安排和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及业余自学,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和活动读本,重点学习了《党章》和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约访、谈心交心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人民群众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和反思,认为自己能自觉做到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执行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讲政治、讲团结、讲诚信。作为班子的一员,能带头学习、带头实践,勇于承诺、踏实践诺,与班子成员一道团结带领全处职工,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扎实苦干,全力服务师生员工,努力为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履职尽责。在新校区建设、校园整体置换搬迁及其它各项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中,和同志们一起共同付出了很多的艰辛与努力。

新时期、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我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离组织的新要求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新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我深切感受到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我个人来说,既是一次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重新审视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机会,更是让自己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坚持群众立场,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的再学习、再教育和再实践。对照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法规和为更好地满足与回应广大师生员工的新要求、新期待,身为共产党员不仅要敢于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正视自己思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还要善于分析和找出造成问题的原因及根源,从而对症下药,拟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痛下决心,彻底整改。同时,要敢于拿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真诚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

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1、学习上不求实效。这主要表现在:

(1)学习的时间不够充分。身为班子成员,虽然能按要求参加学校和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但主观上对学习不能持之以恒,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甚至有厌学情绪,总是觉得事务繁忙,没有时间或不愿意挤出时间进行业余自学。到了今天的知识经济时代,由于学习时间上不能保证,导致难以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从而影响了学习上的实效性。

(2)学习的内容缺乏系统性。平时学习,只是按上级布置的政治学习任务抑或按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中指定的内容学,零零碎碎,甚至带有突击性,难以很好的联系实际,缺乏足够的系统性,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重大理论的学习有时只停留在会议上、口头上、本本上,或是停留在宣传报道上,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从而使学习的实效性打了折扣。

(3)学习的方法不够灵活。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各种新媒体、新媒介层出不穷,人们汲取知识、交流思想的方法呈现多元化趋势,传统的、单一从本本到本本的学习方法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需要,使之与现代化的学习手段和方法相比,学习效率明显偏低。我们唯有通过学习新知识,掌握和运用现代化的学习手段,采用灵活的学习方法,才能进一步提高学习效率。

2、调查研究不够。这主要表现在:

(1)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注重调查研究,是领导干部开展工作、了解实情、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平时工作中,虽也注重调查研究,但总是在工作中遇到实际困难和问题时,带着困难和问题去调研,主动调研不够。调研过程中,只注意听取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往往忽视了普通职工的真知灼见,导致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解决问题不够彻底。

(2)调查研究不够具体。工作调研时,事先目的虽也很明确,但随着具体调查问题的复杂化,往往在细枝末节的把握上难以具体甄别,处理起来没有具体目标,导致问题的解决比较被动。

3、工作作风还不够严谨扎实。这主要表现在:

(1)工作方式简单,创新不足。工作中,对于分管的主要事务盯的紧、抓的实,相对于日常事务,习惯于按老办法给下属交任务、压担子,缺乏具体指导和检查,导致有些工作流于形式,没什么起色。较为突出就是职工上下考勤督查不力、上班时出勤不出力的情况检查不严,职工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虽说是少数极个别现象,但长期下来,会严重影响大多数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削弱部门整体工作的战斗力,有损于部门的整体形象。

(2)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自己分管的部分工作,专业上不对口,特别是医疗保健工作的十分特殊性,加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队伍结构的不匹配,以及校内有关职责的不明晰,还由于自身的专业学习不能及时跟进,疲于应付,工作压力大,害怕担责,导致工作中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不够强,工作中有缩手缩脚的现象,有随大流的想法,不求工作上进。

(3)工作中有“唯上”思想。平时除分管工作外,对于全局性工作或重大问题的决策,有“唯上”思想,总以为有主要领导在前面顶着,怕多动脑筋,怕得罪人,不愿作深层次的思考、探讨和交流,一般只作表态性发言和只求领受工作任务。

(二)官僚主义方面

1、工作中时而又命令主义色彩。这主要表现在:平日工作里,一般情况下,都能和职工打成一片,并和他们进行诚恳的谈心交流,虚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但当自己的工作遇到困难或遭受挫折时,特别是面对突击性的工作任务和费尽口舌来化解矛盾,当事人又不听劝解时,容易发号施令,强人所难。

2、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不够。这主要表现在:

(1)由于工作繁杂、事务繁多,难免有浮躁心情存在,主观上总认为把手头上的事情办好了工作任务就算完成了,没有时间下基层、到一线。

(2)平时习惯于在办公室处理公务,办公文、忙接待、接电话、听汇报,到工作一线和深入基层与职工、服务对象,特别是与广大的老师和学生直接沟通交流的不多,很难更多的了解工作实情,不容易听到他们的心声,难以真正地把握他们的服务需求,导致某些服务工作难以及时地跟上。

3、主动协调、主动服务的意识不够。这主要表现在:

(1)从分管的工作考虑,许多工作需要争取院领导以及各系、各相关职能部门乃至省厅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理应主动上门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但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总感觉这方面还做得不够,有些工作开展的还不够顺心。

(2)工作中习惯于按领导批件办事,被动接受服务的多,较少到各系、各部门开展服务巡查、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等工作,主动服务的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接受服务的部门对总务工作的看法。

(三)享乐主义方面

1、个人生活作风还不够朴实。这主要表现在:工作上不能坚持高标准,生活上不能坚持低标准。工作近三十年,家庭经济条件与过去相比,虽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离戴名表、穿名牌、开名车、住豪宅还尚有很大距离,有时在工作、学习与生活中碰到相关情境或谈到类似话题时,的确很是羡慕,这说明内心深处还有享乐主义思想在作祟。

2、办公用房超标。这主要表现在:个人现在的办公用房与本人职位相比,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3、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中有怕吃苦的念头存在。这主要表现在:

(1)由于学校远离城区,寒、署假安排值班有畏难情绪;

(2)义务劳动中,有怕苦怕累的思想。

(四)奢靡之风方面

1、有个别超标准接待现象。这主要表现在:考虑到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性,涉及到外部联系和协调的部门、单位较多,主观上是想把学校的事尽快办实、办好,好面子、讲排场,想在接待上感动客人,个别情况下有超标准接待的现象。

2、偶尔情况下,参加过工作中有利益关系人的吃请。这主要表现在:平时虽能严格要求自己和下属,但偶尔情况下,耐不住熟人劝说,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参加过有利益关系人的吃请。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以上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虽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但主要还是出自自身主观方面的原因所致。

(一)个人主观上放松了学习,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水平不高,导致了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觉悟水平有所滑坡,工作动力不足,往往是被动接受任务,主动服务的意识不强,对工作效率有一定影响。

(二)个人主观上放宽了要求,自身思想上有所麻痹、精神上有所懈怠,导致群众观念淡化,个人主义思想有所抬头,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节约意识和劳动观念不强,有享乐主义倾向和铺张浪费之嫌。个别情况下,在接受吃请上和违反规定超标准接待方面一时放宽了对自己的纪律与制度的约束,有时还有怕苦怕累现象。

(三)个人主观上放低了标准,自身对工作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对业务不精益求精,得过且过,甚至有“无过便是功”的想法,导致工作中的随大流行为以及应付差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师生员工对总务工作满意度的评价。

(四)个人主观上存在一定的惰性,工作忙乱之中,有时存在用潦草应付代替了严谨作风、投机取巧代替苦干实干的现象,导致片面认为“想到”就是“做到”、“能写”就是“会做”,以致具体工作虽有很多计划措施周密,实际抓落实不是很到位。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经过以上自我剖析,发现了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所在,须对症下药,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下决心整改,努力提升自己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让党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让党领导并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人民群众中汲取更多的智慧和力量,以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正确把握学习方向,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自觉提高思想素质,切实增强工作本领。

1、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断是非的具体标准。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也是领导干部必须普遍掌握的工作制胜的看家本领。首先要正确把握学习方向,只有首先学懂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领会了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才能心明眼亮,才能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才能坚定理想信念,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下坚持科学指导思想和正确前进方向。其次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这是领导干部开展工作要做的基本准备,也是很重要的政治素养。除此之外,还要学党史、国史,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工作中,自觉做到以学益智,以学修身,结合工作需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领导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内行领导。

2、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工作和学习并重。面对知识经济的时代,为了把工作做好,无论工作多忙多累,我都要切实地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把学习作为自己人生的组成部分,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自我加压,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每天要挤出不少于一个小时的自学时间,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在基本理论的掌握、理解和运用上,做到深入而不肤浅、系统而不零碎、联系实际而不空谈表面。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思想素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新观念,勇于创新。同时我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坚持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管理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体系,主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开拓眼界和视野,扩展知识面、加强知识储备,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实际问题。

(二)牢记宗旨,坚定信念,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把服务当作自己的天职,时刻想到师生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服务。把师生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始终把师生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师生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坚持“方便师生、高效运作、规范服务、廉洁办事”的原则,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做好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急师生之所急、想师生之所想,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耐心细致地解释师生员工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在保障教学科研和服务师生员工的具体工作中,变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真正使师生员工感受到总务部门办事的效率和透明度,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更好地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坚决抵制“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工作中,要自觉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经常深入基层和工作一线,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时刻把师生员工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真正与师生交朋友、听真言、用真心、动真情,诚心诚意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平时要与党内同志做诤友、挚友,在与班子成员共事的过程中,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勤沟通、多补台,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不断增强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正团结,提高班子整体合力和领导能力。同时,当好标杆、做好示范,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让作风建设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工作中不搞特权,遵纪守法,坚守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严守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生命线,牢记“两个务必”,忠实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班子成员一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下大力气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做到党务、政务公开。特别是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委、省政府以及学校有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规定中,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带头落实清卡清房行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各种假公济私行为,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职工做好本职工作和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性。

(四)加强党性修养,搞好廉洁自律。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共产党人必须终身修炼的内功,并要通过平时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来不断增强。工作中要牢记党的宗旨,自觉讲党性,牢固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和自励,力求做到防微杜渐,经得起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我坚信,有各级党组织的亲切关怀与正确指导,有班子成员和同志们的相互关心与共同帮助,有自己的正确认识和不懈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知错必改、有错必纠,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忘我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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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挂职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3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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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市委和镇党委的统一部署,这次活动重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并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扫除。在此次活动中,我认真对照标准,主动找领导谈心,征求领导对我的批评,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征求其他班子成员及党员群众干部对我的意见和建议,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我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通过学习、调研和查摆,我对自身的作风建设问题认识更加深刻,发现了很多的不足。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我能严格执行党章的规定,时时处处以党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分管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党常怀感恩之心,对人民群众常怀感激之情。但我深知,群众事无小事,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基层和群众中解决问题,把他们的事当做自家的事来办,才能做一名合格的人名需要的共产党员。

(一)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不高。虽然能够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学习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但学习和认识的程度不够全面和深刻。常常是遇到需要困难的方法现用现学,忽视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重视抄书本、找资料,在用理论武装头脑,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际工作上开展的不够。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对身边工作人员的小节不好意思直言面对,存有要求不严、疏于管理的现象,这些问题看起来很小,但却反映出自己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党性原则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政治敏锐性和创新性能力不强。当今社会知识观念日新月异,作为西南片的片长,本应该拓宽思维、创新举措,求得工作上的新突破。但是现在成天忙于常规性是工作,放松了与时俱进的职业素质提高和创新能力的学习培养,在工作中瞻前顾后,畏手畏脚,用老办法更多一些,对新办法探索不够,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敢想敢干的创新精神不足。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克服“四风”十项承诺情况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承诺,我迅速做出了对照检查,及时整改解决。但与中央、省委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愿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作风不够扎实,宗旨意识不牢。我深刻感受自己在吃苦耐劳、艰苦奋斗上做的不够好。深入基层与老百姓面对面交谈、心与心沟通不深入、不到位,想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又怕自己能力和精力不够,有一些患得患失的情绪。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对自己的要求还不够严格。到农村工作时,对于村干部和群众的接待宴请拒绝的不坚决,有时未能及时给与伙食费;对分管工作和人员,有只求无功但求无过的现象,考虑问题的策略性少,有老好人、怕得罪人的思想表现,在干部中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突出表现在下乡少,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把布置当落实,对农村的了解更多是通过包村干部的汇报,对上级精神和部署有照搬照套现象,结合实际不够,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没能认真做到角色转换,没有真正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在具体工作中,对细节关注不够,对一些工作的考虑不够全面,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思路打不开,办法不多,投入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决策。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做表面文章较多,狠抓实际效果较少,常常为了应付各种检查评比,做一些突击性的工作以弥补平时的不足。向上级汇报工作时,讲成绩多,找问题少,即使明知问题的存在,也是强调客观原因。三是服务意识观念还不够强。没有真正做到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农村保稳定谋发展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以我对本村的了解和村干部的建议做决策,没有深入调研大多数百姓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容易把好事办成坏事。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方式单一。在探索服务的方式方法上不够积极主动,总感觉服务对象有需求再去服务,对反映的问题重视与关心不够,没有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解决群众问题方面,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够,只凭经验判断办事,存在决策脱离实际情况。二是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待上级工作基本上是安排专人负责,布置完了,后续的工作开展情况过问较少,工作效果也就放之任之,对非分管工作过问较少,即使注重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 也很少听取下属的情况反映,缺少与干部群众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三是不太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对下属讲话态度生硬,特别是一些同志的工作做法与自己的思路相左时,不是主动了解情况,而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有时挫伤了同志的积极性;对人的批评过于严厉,有时不注意场合,说话太直,当着众人的面批评干部,伤害了一些同志的自尊心,尽管是对事不对人,也造成了一些误会;对工作上的要求比较高、比较急,对下属的体谅和理解不够。

(三)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存在安于现状的思想,缺乏更好完成工作的闯劲。在工作中,有时满足于现状,总认为枪打出头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只要不出差错就好,不必费心费力地去想怎么把工作做得更好。二是目标少了,动力少了。干工作更多是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思想难以解放,总是遵循惯例,以前怎么干,别人怎么干,以老观念看待新问题,以老套路应付新情况,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存在得过且过的想法。对工作中的矛盾,前进中的困难,能躲开的尽量躲开,能不管的尽量不管,一种轻松自在的思想在滋生。

(四)奢靡之风方面

一是不能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精神。单位有经费,工资也涨了,思想上慢慢地滋生了大手大脚的习惯,对勤俭持家的精神逐渐淡忘,工作生活上都想要高标准对待,容易形成铺张浪费的情况。二是在农村接受宴请时,怕影响了跟基层干部的关系,不会喝酒也硬着头皮喝,反而是伤了身体浪费了粮食。三是在接待一些上级部门,存在招呼不周会给人家留下不好的印象,会给工作开展造成麻烦的心态,没有摆正工作需要和面子需要的关系。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

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问题的思考触及灵魂,通过认真思考和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主动,不够深入。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位置,凭兴趣、平爱好学习,在学习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二是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很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欠缺用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经验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对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产生模糊认识,导致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主观意志成分多,为群众想得少、做得少。

(三)创新意识有所淡化。忽视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有所欠缺。忙于应付多、主动落实少,研究情况多、解决问题少,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改革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性有待加强。工作10年来,经验和能力积累了很多,自信党性和原则性较强,但这次活动让我深刻认识到,党性修养是一辈子的事,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带头加强党性修为。突出表现在原则性下降,正义感有所退化,过去一些优良传统没有很好地坚持下来。在坚持党的原则性及与不正之风斗争方面,做得还是很不够的,缺乏一种大无畏的精神。

五、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理论修养,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克服畏难情绪,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投入到工作当中。

(二)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到党的事业和本职工作中来。要时刻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位置,时刻警惕自己是否有脱离群众的倾向,切实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把强化宗旨意识作为自己的终身课题一直坚持下去。

(三)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工作上不搞特权,坚守做人、做事的底线,牢记“两个务必”,坚定的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困难时刻能够勇于担当,大是大非面前能够把持原则,坚持真理。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把完成工作当做是锻炼自我、完善自我的渠道,当做是苦练基本功、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抵制“四风”之害,追求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和生活情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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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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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就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就是生命线;对于一个单位,纪律就是你能否为民服务、敢于担当。讲规矩,体现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守纪律,彰显一个人的工作底线。"守纪律、讲规矩"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更重要的是要以实际行动来证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千百年的老道理。何为规矩,何为纪律?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公职人员,党章、党规和法律政策就是我们最大的纪律和规矩,"八项规定"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都是具体的纪律和规矩的体现,都必须严格遵守。

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党员、一个干部,有没有纪律和规矩意识,有没有守纪律和讲规矩的自觉性,不仅决定你能否做好工作,而且决定了你会有什么样的道德形象和人生价值。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宋鱼水,她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岗位做起,由于她始终坚持守纪律,讲规矩,严格依法办事,在她独立办案的十多年时间里,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500余件,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成为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而载入史册。相反,曾经辉煌一时,权位显赫,已达人生顶峰的贪官周永康,由于他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忘乎所以,为所欲为,结果晚节不保,锒铛入狱,成了人民的罪人而被钉入了历史的耻辱柱。

“守纪律,讲规矩”更与我们乡镇工作息息相关,我们乡镇处于工作的最基层,任务重,事情纷繁复杂,需要直接接触群众,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要“守纪律,讲规矩”。冬去春来,县经济开发区进驻企业如雨后春笋,不断发展壮大;南部新城一座座大厦拨地而起,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这都离不开最基层的蓉城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守纪律,讲规矩,严格依法办事。如果不守法律、不讲规矩,工作人员我行我素,各搞一套,征迁工作就不可能顺利进行,开发区、南部新城和县重点工程建设就无从谈起。只有守纪律、讲规矩,从我做起,每个人身体历行,那么我们的工作就会务实、高效,我们的一切工作都会无往而不胜。

我们乡镇的工作包含方方面面,但无论是征地拆迁、民生保障、计划生育、基层党建,都离不开工作纪律这条无形的引线穿插其中,这既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助力,如果我们是战斗在基层一线的战士,那么纪律就是我们手中最基本的武器,它帮助我们抵御各种诱惑、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守纪律贵在自觉,难在自律。自觉是心灵的唤醒,自律是内在的修养。从某种意义上说,守纪律,讲规矩不需要理由,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才需要借口!

不讲规矩何守法纪,无规矩之时则是腐败之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当从培植自己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思想的口子一旦打开,就可能一泻千里,溃不成军。因此,让我们以一颗敬畏之心,把握人生航向,恪守纪律底线,筑起抵制歪风邪气的第一道防线,全力守护我们身下的这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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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领导班子对照检查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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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活动要求,10月24日下午,饶阳县联社召开以“严守党规党纪、做忠诚担当合规党员”为主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社党委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董事长闫雨顺同志主持,并对联社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进行了通报说明。

会前,联社党委成员深入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家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深刻反思了在严守党规党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深入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撰写出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个人发言提纲。

会上,董事长闫雨顺同志代表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分析了班子在严守党规党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党组成员均结合思想实际和分管工作,紧扣“严守党风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合作党员”这一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材料,全面查找不足,深刻反思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在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大家又进行了互相批评,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会议最后强调:一要坚持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从意识形态上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深刻反思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而不断查摆、不断整改、不断进步。二要落实整改。要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将问题和整改情况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三要加强班子建设。首先班子要做到凝心聚力,坚持大局至上;其次班子要强化组织,增强配合意识;最后班子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做到以先进思想引领人,以扎实工作鼓励人,以良好的品质折服人,以过硬的作风带动人,最终带领饶阳联社全体党员干部,依法合规经营,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农信社的改革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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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纪律处分条例全文最新

全文共 17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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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编总 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分 则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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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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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纪律意识,确保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节日期间,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三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五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等活动安排;六是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七是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八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压力传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盯节点早介入、早部署、早检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职,认真部署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提醒监管,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经常性教育,管好下属、带好队伍。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关注“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当好节日期间的移动“摄像头”,进一步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要穷追不舍、动辄则咎、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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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四讲四有个人对照检查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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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党中央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着眼于新常态下对党员提出新要求,是新时代党员党性的客观要求,是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现实体现,为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指明了方向。在此,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先谈一谈个人的认识体会:

一、 讲政治、有信念是党员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作为一名党员,爱党是首要之职,而讲政治是爱党的具体表现,有信念是爱党的力量源泉。正是一代又一代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的共产党员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征程上的前赴后继,最终才有了我们党所取得的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有了“根”和“本”,党的事业才会兴旺发达,否则,党的事业就要遭到挫折。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揽,以实现中国梦为奋斗目标,着眼于整个国家、整个民族,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将个人理想与民族复兴的宏愿结合起来,志存高远,凝心聚力,奋发有为。要以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为核心,强化党的政治领导,积极践行

党的宗旨,维护党的权威,爱护党的形象,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地位。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拥护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议,执行党的部署,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紧跟党走,不走歪路,不走邪路,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成为党的忠诚卫士。

二、 讲规矩、有纪律是对党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他还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中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要求广大党员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更要做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这就为全党树立了总纪律、总规矩。历史证明,只要做到讲规矩、有纪律,党的事业发展就会顺畅。首先要遵守政治纪律。要树牢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国共产党的信心。其次要遵守群众纪律。要强化党员就是服务的思想,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切实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要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积极在各种岗位上尽职尽责,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 讲道德、有品行是党员的修养。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锻炼党性和道德修养,要养成实实在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塑造高尚人格、正派品行。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

拒腐防变的防线。追求健康情趣,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做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做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守护者。道德品行不端,必然导致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不良,甚至会动摇党的执政地位。要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自觉树立为追求理想而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勇于舍弃“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境界。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培养良好的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努力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感染身边群众,培养良好家风。要慎独慎微,从一点一滴中加强修养、规范自己、完善自己,切实做到“大节”不偏离、“小节”不丧失。

四、 讲奉献、有作为是党员的责任。党员干部就要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情怀,不能漠视群众疾苦、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正是因为拥有无数位敢于奉献,敢于作为的共产党员和进步群众,我们才改变了建国以后一穷二白的局面。要立足岗位作奉献,努力实现新作为。要能干会干善于干,深入学习理解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做学习型党员干部,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廉政三条底线,确保干成事不出事。要敢干实干使命干,党员带头干,干部用心干,努力在发展、改革、改善民生上出实招、见实效,切实完成好党赋予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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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社区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经典篇

全文共 2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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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经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社区支部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重点剖析存在的“四风”问题及根源,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危害后果明、整改措施实。通过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专题讨论会1次、调研座谈1次、发放征求意见表50张、谈心谈话35人次、上门征求50次、自查互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并进行深刻反思,边查边改,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班子作风建设的基本情况

xx社区党支部是一个团结、务实、清廉的集体,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成员讲求团结协作,在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步调一致、廉洁自律,遵守党章党纪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积极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但班子成员存在工作协调不够,深入群众不够,党员干部思想交流不够,平时日常工作凭经验办事,习惯满足于完成任务,没能透彻地理解领会上级的精神,达到更好的为社区群众服务的目的。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

1、学习满足于完成任务,学风不够端正。班子成员常忙于业务,自行学习时间不充分、学习内容不深入,缺乏深层次思考,未能真正系统、透彻地学习领会上级精神,达到通过学习服务群众的目的。

2、工作安排较多,轻跟进、检查。习惯于会议安排工作,传达精神、转发文件多,深入检查、狠抓落实的少,跟踪服务,监督检查方面做的不够。查事多,查人少,存在“老好人”思想,督办检查流于形式。

3、日常工作中存在凭经验办事。对所办的事项调查不深入,有“想当然”的惯性思维。在工作中充满务实创新的干劲,但多停留于思路策略上,在实践中推行取得实效的少。有时主观态度上比较积极,但行动上比较谨慎,缺乏一种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干劲和坚持不懈的韧劲。

(二)官僚主义方面

1、班子成员分管业务轮岗不够。有些干部长时期从事某项工作,容易产生疲劳效应,缺乏创业干事激情,缺乏进取精神,工作动力不足,致使一方面的工作僵化;同时,由于一直从事某一方面业务,导致知识面不宽,影响管理能力的提升,所分管的业务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提高。

2、同党员干部沟通少,思想交流不够。工作重心下沉不够,干部管理偏重自律性,注重他律性批评和指导不够;

对党员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关心不够,掌握情况不全面、不细致,忽视了经常性思想工作。

3、深入调查研究、深入群众不够。关心群众不够,有时坐等服务对象上门,不是主动提醒、主动催办。调研不深入,没有深入群众。习惯于听取汇报,干工作、办事情缺乏严谨细致的调查研究,对情况把握的不全面、不真实。

4、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协调不够,整体效能发挥不充分。班子成员多忙于各自分管业务,互相沟通、谈心交心较少,有时还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原则有待进一步提高,没有充分发挥扬长避短和相互配合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和整体效能发挥不够充分。

(三)享乐主义方面

1、在工作目标上,缺乏追求。在工作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少动力和激情。不愿劳心费力,害怕承担责任,缺乏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精神。思想上存在“求稳多、求进少”倾向,还存在着考虑个人事情多,考虑单位工作少的现象,有“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

2、在管理履职上,碍于面子。管理制度虽然有了,但存在“挂在墙上,喊在口上”的现象,执行起来紧一阵松一阵。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只强调业务工作搞好,而忽视其他方面的管理。还存在着对出现问题的同志教育督促不够和迁就照顾,有得过且过的思想。

(四)奢靡之风方面

行政管理精细化不够,还存在浪费现象。行政管理较粗放,精细化程度不够,存在着“长流水、长明灯”的浪费现象,对浪费现象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浪费现象依然存在。

三、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武装班子成员头脑,号召大家争做勤奋学习的模范,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学有所悟,促进工作。加强世界观改造,加强党性锻炼,增强班子整体素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提高领导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2、搞好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要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班子的职能职责,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要坦诚相待,精诚团结。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一个勤政敬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3、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零上访的目标,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4、要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保持清正廉洁。要求班子成员在单位要严格按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责任制,明确自律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廉政建设工作。

5、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精简参会人员,简化会议流程,只务实不务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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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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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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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对照苏荣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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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荣案件警示我们,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培育好的政治生态,需要以“三严三实”弘扬新风正气,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坚持“三严三实”,努力营造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严”字蕴涵的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实”字蕴涵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作风建设上,领导干部不光是自律问题,更有带头做表率的责任。苏荣等领导干部不仅没管住自己,也未带好班子,未扛起主体责任。对于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鸵鸟心态”,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要进行坚决问责。

坚持“三严三实”,努力形成干净简洁的人际环境。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同志之间要相互信任、平等相待、坦诚相见,政治原则上互相坚守、实际工作上互相支持、日常生活上互相关心。应以苏荣案件为警示,坚决反对吹吹拍拍、团团伙伙、人身依附,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形成和谐融洽、剖心见胆的同志关系。

坚持“三严三实”,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正风肃纪的压力要层层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位党员干部,反对“假大空”、杜绝“庸懒散”、力戒“私奢贪”,把实干作为责任,把苦干作为追求。要从苏荣案件中切实吸取教训,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导向,切实防止一些干部“逆淘汰”的问题,使每一名干部都能够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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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退居二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5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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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作风建设,集中解决情势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这“四风”题目,并明确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重点剖析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题目及本源,做到查摆题目准、对比检查深,缘由分析透、危害后果明、整改措施实。

展开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认真领悟活动精神,以为在当前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下,展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一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果断拥戴支持党中心举行的这次群众线路教育,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来查找自己的思想之陋、行为之垢,以整风精神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进步,密切联系群众。现将个人对比检查情况汇报下,请同道们评议。

一、 遵守党的纪律和执行中心八项规定的自查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一直以来,本人坚持党的基本线路,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伟人的思想、伟人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和谐发展的相干理论知识和实践要求,果断拥戴支持中国我党的领导下的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的深进展开。自觉维护党的集中同一、坚持反对***党、抵牾党的言论、思想、行为。果断维护中心权威。坚持在市委和镇党委指导下,积极展开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党负责,听党指挥,牢记入党誓言。不管环境多么复杂,条件怎样艰苦,都旗帜鲜明的坚持党的基本准则,保证各级指令执行畅通。不存阻力和障碍,认真落实执行,脚踏实地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勤勤奋恳履职。

对比检查本身情况,发现自己也存在政治学习上投进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熟悉还不够深入,以为只要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就足够了,把分管的工作做好就够了,在政治理论的学习、领悟、研究上花的工夫不够。这对深入熟悉党的内涵及党的宗旨,深入掌控理论并将理论灵活应用于基层实践工作指导上有间隔。

(二)执行中心八项规定情况。本人从内心果断拥戴《十八届中心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黄石市委“六点要求”、大冶市委“六项要求》、《党政机关厉行勤俭反对浪费条例》,并以此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比有关要求,反复对比检查,认真思考梳理总结,自我以为整体上还做得比较好,但仍有进步的空间。一是努力反对情势主义。固然有时是被动做一些情势主义,但内心上却十分反感情势主义,更不想做情势主义,工作中尽力减少发放没必要要的文件和材料,果断落实“三简一短”,脚踏实地地工作,能够把时间和工夫用到进村进户察实情、解决题目出实招、真心为民办实事、工作求实效上;二是坚持反对官僚主义。自己平时工作责任心强,所以有时就轻易着急,我要努力克制自已的急性子和爆燥脾气,尽可能不性急不发脾气,平和地对待工作和同道,主动团结同道,从容淡定地面对和解决工作中的题目和矛盾;三是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勤奋努力工作,以饱满的精神投进到工作中往。固然也不想加班,但是,乡镇工作复杂多变,周末和节假日都没有休息,舍小我,顾大局,勤勤奋恳地工作;四是发扬节约勤俭精神。由于殷祖是困难乡镇,没有资本更没有钱往享乐和奢糜,本人也不会饮酒打牌舞蹈,没有不良爱好,平时能阔别享乐主义思想,能抑制奢糜之风,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和价值观的影响。能够较好处理好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在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浪费”“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支出、违规占用住房等方面,殷祖镇贫困,经费控制严格,没有专车接送、专用住房、专项接待等福利待遇,本人都没有违规的现象和题目。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题目

教育实践活动的深进展开,我党性增强了,作风转变了,通过认真深入地对比检查自己,继续解决聚焦“四风”方面的工作题目。敬请领导和同道们批评、监督、指正。

(一)情势主义方面。一是被动做情势主义。我分管组织、宣传、***等工作,有时为了落实上面工作和迎接各项检查,违心肠、被动地做了一些情势主义。比如说开会多,印发文件多,发放或要求上交资料多、各种检查多等,工作中长时间与文件、材料、表格、数据为伍,所以给下面同道一种专门做情势主义的印象。二是学风不够端正。学习中只限于对比原文抄笔记,完成任务似地抄多少字的笔记完事,满足于一般性了解,缺少深进研究分析,过量忙于平常事务,对理论学习不主动、不系统,联系实际深进思考不够;感爱好的学很多,不感爱好的一扫而过,从而在解决全局性、疑问性题目上思考不深、办法未几,在指导实际工作中力度不大。三是也做过表面文章。有时在上级检查验收中,确切弄太重情势、讲效果的东西,只提供成绩不暴露缺陷,没有很好的摆正利长远打基础的关系。四是抓落实不够到位。以会议落实会议多,以电话代替下村督办多,由于工作繁忙,没有车辆,真正进村进户往督办工作少。抓思想熟悉、抓平常督查相对较少。安排部署工作,习惯于开会研究,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推开工作的办法还不够。四是下基层走马观花。平常工作中,为调研而打电话调研,发表格调研,发调查表调研较多,为杂事忙忙杂事而没有更多时间,没有车子不愿常下村,有时进村进户也只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真正进村进户实地找群众调研,长时间与群众交心谈心少,存在为了完成任务,下基层走马观花现象。

(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服务意识宗旨意识不够强。由于分管事多,人手少,天天忙于应付上级各部分各口工作,忙得不可开交,常常想下村都没有时间,致使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淡薄。有时忙晕了头,着急上炎,碰到上访群众,没有做到热忱服务,耐心细致做工作,没有很好地把服务意识宗旨意识落到行动上,二是有时确切存在官僚主义行为。在平常工作中,存在与下属,与下面村干部交心谈心少,大多时间限于安排工作,交代工作,电话督办工作;没有真正静下心来,俯下身子听取下级意见和题目的本源。有时乃至存在急躁情绪,碰到下属或村级工作没做好没有到达要求标准,就轻易着急上火批评人,不顾他人的感受;按上级要求讲程序的多,重视研究、灵活掌控处理题目还不够到位。三是反向思惟、换位思考不够。工作中,一方面对下级压担子多、交任务多、看结果多,教方法、强指导、重过程的少,有时指导工作耐心不够,对下属关心体贴不够,换位思考不够;另外一方面,由于自己工作坚持原则,总想一碗水端平,得罪了少数人,在民主测评时就总会落几票,自己吃了几次亏后,也就想当老好人,意念会动摇,也不想再在工作中得罪人,以为自己没有必要为一时工作得罪人而丢票,大家合作共事是缘份不容易,还是多表扬、少批评乃至不想不敢批评。因此,触及干部利益的好事快办,遇有辣手题目、突出矛盾,存在碍于情面,不敢抓有敢管,不想不敢批评人的题目。

(三)享乐主义方面。在享乐主义上,自以为没有甚么突出题目。平常工作中,我深感单位人数少、任务重,且自己能力有限,以为工作如逆水行船,不进则退,我必须时刻保持工作豪情,不敢有丝毫懈怠。始终发扬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能吃苦、能战役的精神,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居安思危,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本人不饮酒不打牌不舞蹈,没有不良爱好,对接待应酬、吃喝玩乐的活动,能推则推,业余时间用来看看书、写写文章、听听音乐、加强煅炼身体,既提升自己的学识和修养,又煅炼了自己的身体,一箭双雕。

(四)奢糜之风方面。我出生农家,自幼家贫,父亲早逝,穷人孩子早当家,深知“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容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反对奢侈浪费之风、坚持艰苦奋斗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线路的根本要求,是党的良好传统和政治本质,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奢糜之风,常常会令人丧失斗志,腐化腐化。在抵制奢糜之风方面,我一不爱面子,二不爱攀比,三不讲排场,自觉养成艰苦朴素的习惯。在抵制奢侈之风上,自以为做得比较好。

三、存在题目的主观缘由剖析

通过学习和认真扎实地对比检查题目,我在以上“四风”方面存在的题目及具体表现,究其主观缘由,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不强。原来我一直是业务型干部,在基层乡镇工作了十几年,练就自己的专业能力,平时只专心找事,不愿谋人。现在走上领导岗位,有时发现,一心只找事,会不谨慎陷进人事怪圈。有时会看不惯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和官场潜规则,自己本人一无靠山二无门路,又无权无钱,现又身处艰苦的困难乡镇,理想信念就会动摇,感觉仕途艰巨险阻,事业迷茫,内心苦闷无助,思想会变得消极,也就不重视加强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

二是理论学习不深。一是主观上存在“学习是把软尺子,工作才是硬指标”的怠惰思想,以为自己的工作经验足以做好平常工作。固然平时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但是仍存在主动学习少、深进研究少的题目。二是放松了对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系统的学习,没有完全把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和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缺少对业务知识全面深进的学习,对党务知识、宣传文化思想等方面专业知识学习还有待加强。

三是宗旨意识不浓。一是没有牢固建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随着职务和工作环境的变化,有适应环境放松要求的题目。也存在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想题目办事情的态度、角度发生了变化,与人民群众感情冷淡的题目。二是在平常工作中,忙于完成上级交代的重点工作和本镇的中心工作,主动下村调研较少。因此,对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题目办法未几,重视不够。三是与下属交换思想不深不细,对干部压担子、交任务、提要求较多,深进沟通交换较少。长时间养成不放过题目、不答应过失、立说立行的习惯,总以自己的工作经历、亲身体会教育要求同道,对下级过于严格,体谅下级不够,也存在批评下级留意方式方法不够的题目。

四是工作作风不实。因分管琐细复杂,分管条线人手少,天天疲于应付文件资料数据表格,很少有时间进村进户调研和督办工作,有时挤时间下往了,也是走马观花,一晃而过。没有真正静下心来,沉下身子到基层一线往调研,督办工作,实实在在的为村干部、为群众做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解决他们实际亲身利益的题目。

五是政绩观不正。分析自己身上的情势主义本源,是自己主观主义严重,以为自己的思路和工作方法是对的,是能干出成效出来。现时存在着政绩观错位,功利主义思想。分管的工作,总想干出点成绩来,总想干出点特点来,干出点创举亮点来,工作成绩就出来了,就会得到各级领导认可了。却不知,群众不认可,给群众一种专弄情势主义印象。

六是官本位思想。自己有官本位思想,有时权利观扭曲。有时会想自已经是通过公开招考提拔上的干部,好不轻易通过“过五关斩六将”才走上领导岗位,却一下子调往最贫困地方工作,说是个官,却因条件艰苦人力物力财力短缺,根本不像个官像个办事员,甚么事都要自己亲力亲为,自己亲身做亲身负责到底。感觉自己身上只有做事的责任而没有权利,权利观有时会扭曲,感觉自己官当得委屈,当得不像个官,这就是权利观扭曲官本位思想的本源。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

依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认真对比检查和分析评议,使我更加苏醒的熟悉到了本身存在的题目和产生这些题目的本源,也更增强了我改进不足、改进作风、进步修养的动力。我果断清除自己身上的病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进步: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一是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绝不动摇地把理论武假装为主抓手,克服以干代学、以干挤学的题目,想方设法挤时间学习,做到坚持不懈,学而不倦。二是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在深进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线路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基础上,更加系统地学习和组、宣、统等工作业务知识,不断进步理论水平和领导工作能力。三是增强解决农村矛盾题目的能力。因原是新闻宣传专业型女干部,长时间与文字打交道,平时多舞文弄墨,现在又分管组宣统工作,是个名不虚传的“文官”,所以在工作中,要学习解决农村复杂的矛盾题目能力,拜人民为师,拜领导为师,多到一线题目最复杂的地方煅炼自己的能力,增强解决矛盾题目的能力和水平,让自己成为一个全能型的领导干部。

二是建立宗旨意识,始终把群众放在心里。一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动身,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转变思惟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站在群众态度谋划工作,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二是常常深进基层、深进群众、深进了解农村基层情况,认真聆听群众呼声,促进对群众的真挚感情,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或及时反馈。三是认真总结调查研究和实践工作经验,建立起联系的长效机制。牢固建立敬业研究、尽心服务、扎实工作的良好导向。四是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做群众信任的干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以修身,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永不动摇,通过学习,不断地提升道德境地,不断寻求高尚情操,主动自觉地阔别低级趣味,主动自觉地抵制歪门邪道。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严以用权,作为一位组织干部,更要严以用权,要公道正直,要坚持用权为民,按原则按制度行使权利,自觉地把手中的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因熟人朋友而弄特权,果断不以权谋私。要严以律己,时间刻刻要心存畏敬,自己能走上领导岗位不轻易,要珍惜机遇,要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一日三省吾身,做到为政清廉。工作中找事要实,从实际动身,谋工作找事业,使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措施方案都要符合殷祖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业要实,殷祖现就处于创业阶段,工作要脚下踏实地,真抓实干,要勇于担当责任,勇于面对矛盾,善于处理矛盾题目。做人更要实,实实在在做人,做一个真实的自己,真心肠对待党、组织、人民、同事和朋友,做实在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做一个胸怀坦荡,心灵阳光,直率真情的实在人。心中时刻装着群众,想着群众,真心与群众交心谈心,工作中拜人民为师,到群众中往,真正成为干部群众信任的人。

三是遵守党纪国法,努力做到勤政廉洁。一是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始终以最强的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牢固建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事业观,切实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二是自觉遵守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建立公仆意识、自省意识、程序意识和民主张识,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地做好各项本职工作。三是继续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他人改进工作作风,自己却崇尚情势、做官当老爷,是不可能有任何实际效果的。所以反对和克服“四风必须从本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好队伍,构成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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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2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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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县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交通运输局机关党支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认真学习、征求意见、对照查摆问题目录,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剖析、谈话提醒、谈心交心,认真查摆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问题查摆情况

(一)理想信念方面。我支部所有党员的理想信念还是比较坚定的,个别同志在工作中有怨言、发牢骚的情况也偶尔有发生,在与支部书记深入沟通、开诚布公的谈心后,都能把思想上的包袱解决掉,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没有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有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行等情况发生。

(二)参与邪教方面。支部中所有党员都是共产主义的忠实信奉者和追随者,没有参与邪教组织、信仰宗教、参与封建迷信等活动情况的发生。

(三)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方面。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落实党内生活,为丰富党内生活,我们还把每周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日”,所有党员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都严格按照党内生活制度参加党内生活和活动。没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等情况发生。

(四)党员志愿者全覆盖活动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市委、县委的要求,所有的党员志愿者已全部到社区报到,志愿者介绍信的存根和回执在支部留存,党员志愿者人手一本服务手册,严格按照要求确定帮扶对象、真帮实扶、填写手册,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民主集中制方面。没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长期搞不团结,不执行本单位领导班子做出的决定等情况的发生。但有的同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的不足,缺乏对自己行为的严格检查和反思,听恭维奉承的话多,主动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的少。对别人,碍于情面,怕伤和气,不善于提出批评意见,有好人主义思想,对于一些错误行为和某些不正之风有制止不力的现象。有的同志不能正确摆布个人与组织、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在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上把握不准。

(六)履职尽责方面。无不按规定办事、索拿卡要等情况的发生,但是个别同志群众意识不强,为民服务的宗旨不够,下基层调研的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切实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能认真做到角色转换,没有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

(七)贪污腐败方面。没有贪污腐败、婚丧嫁娶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等问题发生。

(八)群体上访方面。没有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在选举或人事任免中,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利用宗教势力挑拨是非制造事端等情况发生。

(九)工程项目建设方面。没有插手、阻挠工程项目建设,煽动、参与、纵容或默许亲友相邻滋事,强揽工程,强装强卸,侵害建设投资方经营自主权等情况发生。

(十)假冒伪劣产品方面。没有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恶意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等情况发生。

(十一)“吃空饷”方面,没有弄虚作假、子女亲属“吃空饷”、骗取待遇和荣誉等问题发生。

(十二)道德行为方面,没有道德行为扭曲、生活作风不检点等问题发生。

(十三)服从安排方面。没有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怠工、思想觉悟差、党员形象不佳、混同一般群众和其他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发生。但有的同志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同志缺乏创新的主动性,不想创新;满足现状,小进则满、小富则安,不愿创新;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陈规,不能跳出圈子看问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以开拓的精神面对、分析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二、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对照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反思,深入剖析我们的党性党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之所以存在以上问题,其根本原因是:一是自我提高观念不够强,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政治上的坚定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做基础,坚持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学习,并要求大家注重自学,记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但是,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扎实的理论基础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有时认为处于基层,只抓好工作就行了,而放松了学习,缺乏广度和深度,工作中缺乏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二是思想上约束不严,对改造世界观有所放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我们必须在政治上立场坚定,具有德才兼备的个人素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生活呈现多样化,对每个人的理想、道德观念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冲击,在这些冲击面前,也有放松世界观改造的现象。有时对思想上、工作上存在问题不能严格要求,为人民服务意识有所淡薄,为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不够,与我们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以上问题的剖析,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抓起: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武装班子成员头脑,号召大家争做勤奋学习的模范,要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学有所悟,促进工作。加强世界观改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增强班子整体素质,提高领导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从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定期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把党员干部之间谈心交心活动制度化、经常化,鼓励党员干部互相找不足、提意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使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把工作的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来。二是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履行好机关支部的职能职责,更好地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成员之间要坦诚相待,精诚团结。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要努力把机关支部建设成一个勤政敬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支部,以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工作作风、新的干部形象,再造新的业绩。

以上对照检查,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指正,通过路线教育活动,把我们锻炼成一个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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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严明纪律个人剖析材料

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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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项整治教育活动,现将自已在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端正态度,加深对开展作风整顿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自己在教育活动中能静下心来,认真学习,潜心理会,进一步认识到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风关系党和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民心向背。开展作风整治活动,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要思想的需要;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是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的需要;是确保我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需要。根据现实需要,在经常性教育基础上,开展阶段性集中教育,针对性解决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某个领域较为集中、较为突出问题,是党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使党的建设取得明显实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这是经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集中教育活动所检验了的。

二、克服抵触畏难情绪,认清差距和不足,找准方向和目标。

在听到要开展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期间,自己思想上认为这样“活动”、那样“活动”过多,多多少少有一定的抵触、麻痹思想,认为是在走过场、形式化。近几年来一直狠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实实在在的进步。可是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了市、县的实施方案,听了局领导传达的全市作风整顿教育动员大会会议精神,比照新时期我县建设文化旅游名县、构建和谐陵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这个艰巨任务对作风的要求,自己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与形势任务之间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精神面貌与新任务新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自我满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二是思想认识上、坚定理想信念上、精神境界提高上,距离“牢固”方面有一定的差距。有时候表现出一定的攀比心理,有时候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三是考勤、纪律存在不同程度的松散,较为随意的现象。四是在新工作岗位上,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服务职工、领导、工作方面有时细心不够,工作不力。好的作风可以带动群众、促进工作,新时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用好的作风来完成。作风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不断加强,自己自觉克服畏难抵触情绪,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自学性也就提高了。

三、深入学习,提升思想境界。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发展和创造的基础,是获得知识,取得经验,转化为行动的重要途径。在开展教育活动中,自己按照本单位的安排部署,加强了学习,首先在思想上做到“真懂、真信”。认真学习了教育活动要求的必读篇目,参加了本单位组织的干部职工专题学习,认真听取了领导领学的多个专题,受益菲浅,启发很大。另外,自己也通过学文件、学党的知识、学党的“十八大” 精神等,搞好自学,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自觉努力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状态和生存状态,自加压力,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三人行,必有我师” 。在学习中,也注意虚心向周围的人请教,加强相互交流,互相提高。学习提升了自己的思想境界,自己保持了很好的心态,也使自己静下心思考、沉下去服务,无论是对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性认识,还是认真对照检查自己的不足和差距,都是自觉的、坦诚的、认真的。

四、科学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认真思考自己的不足和差距,集中表现在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牢固性方面。所以,自己努力加强了这方面的锻炼。同样,学习是基础,学习是动力。自己深入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先进性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崛起、建设创新型国家、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等一系列指导新时期新任务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些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科学指导思想,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在思想上做到科学武装。因此,在工作中,我始终立足于学习提高,把理论学习,武装头脑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结合起来,贯穿于作风建设全过程。每个阶段,都首先搞好思想发动,注重用理论知识统一部署。能根据不同的阶段,学习文件,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有的放矢地消除思想障碍,端正态度,从而使自已的工作态度、作风方面得到了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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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班子在准则和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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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把标准立在先,把纪律挺在前,省疾控中心以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按照《准则》、《条例》学习月活动方案计划,推动党员认真看齐《准则》找差距,对照《条例》查问题,积极推动两部党内法规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

一是以《准则》为标准,对照《准则》找差距。《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心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围绕“四个自觉”,剖析查找了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公仆意识,为民情怀,修身齐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广大党员干部围绕“四个坚持”和“四个廉洁”,就当代疾控工作者怎样树立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弘扬美德家风等方面开展讨论,在“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对比中认真思考。党员干部通过找差距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了努力方向,

二是以《条例》为戒尺,对照《条例》查问题。中心党委通过邀请党校教授为全体党员专题辅导、开展知识竞赛、抄写《党章》、《条例》、《准则》等方式,教育广大党员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领导班子成员以《条例》为戒尺,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每个党员通过学习《条例》把自己摆进去,围绕各自岗位职责,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逐项逐条对潜在风险进行剖析。党员干部通过查问题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定对策做改进求提高。中心党委要求广大党员整改提高不能光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要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中心各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凡是出差在外不能参加生活会的党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回来后逐一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谈成绩、只谈问题,对照《准则》、《条例》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到位,会后每一位党员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个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严格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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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三严三实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1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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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观看了《焦裕禄》等八部影片,并且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考察时的讲话,感触颇深。习总书记说,虽然焦裕禄离开我们50年了,但焦裕禄精神是永恒的。焦裕禄精神和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一样,体现了共产党人精神和党的宗旨,要大力弘扬。只要我们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要我们还是共产党,这种精神就要传递下去。党中央号召全党继续学习焦裕禄精神。

在今年的“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在代表委员中产生了广泛而热烈的反响。

这“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为各级领导干部如何树立和弘扬好的作风指明了方向。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而焦裕禄同志可以说是“三严三实”的典范,在“三严”方面,焦裕禄严格要求自己,在艰苦的环境中,始终不忘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坚持权为民所用,从来不用权力为自己和家人谋取任何利益。因此,焦裕禄精神值得我们继续弘扬学习,值得我们每名党员干部始终延续。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才能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从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为政之要、为人准则等等方面,作出了深刻而简明的阐述。作为一名基层共产党员,须臾不可忘记“严”和“实”。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两点入手把焦裕禄精神贯彻到位,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

一、着眼自我,正视问题,恪守“三严三实”

当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为了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让为民务实清廉落到实处,在教育实践活动伊始,习总书记就指出,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此后,总书记就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作风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明确指示。“三严三实”,是习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又一重要思想,是对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永不忘本的明确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兼具,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自觉实践。

二、着眼四风,辩证运用,锻造共产党员的品格

“三严三实”互为关联,是一个统一而严密的整体。严以修身是根本,只有从价值观与信念上打造了“金刚不坏之身”,任凭“四风”及其各种变种滋扰,才能做到“我自岿然不动”。严以用权是核心,只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就不会背离用权的初衷,弄权谋私。严以律己是规范,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就不会搞特殊化,更不会放松、放纵。如果心无敬畏、手无戒尺,必然是目无群众、目无法纪,最终踏上不归路,为干部群众所唾弃。有了“三严”,“三实”就有了基础和动力。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领导干部“官德”的外在表现,也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情操的高低,体现在是否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在谋事、创业、做人上,领导干部坚持做“实”,既是一种高尚的人生态度,更是一种严谨的道德实践。有了自我对问题的正视,有了“三严三实”的作风论述指导,更有了焦裕禄同志一样的先进典范榜样,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立说立行、立说立改,以“三实”祛虚浮,努力践行“三实”,坚决戒除“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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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党员对照检查材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全文共 4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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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展开的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中,本人依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对比中心“八项规定”、“三严三实”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人民警察帮”,深进查找了本身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和“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题目,并进行了深入反思,剖析了思想本源,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对比检查情况汇报以下,不到的地方,敬请各位领导、同道们批评改正。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自己90年参加工作,1997年进警,2004年加进中国我党,在党组织的关心、培养下一步步成长为公安局的一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应当说,在长时间的工作中,自己始终坚持拥戴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绝不动摇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是一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民、忠于法律的人人民警察察,自己也将永葆这一政治本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对比严要求高标准,也发现本身理论学习不够。特别是学习原著较少、采取“实用主义”进行学习;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还不够,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等题目。

2、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心八项规定,省委、公安部有关规定出台后,自己能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作为一位党员人民警察,从本身做起,从各种题目改起,严格执行中心、省委、公安部有关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自己从不进出私人会所,妻子现在单位上做零时工,儿子现在资溪一中读书,不存在“吃空晌”题目,现有办公用房共18平方米,是与人民警察洪建平同道适用,不存在超面积题目;2009年用公积金贷款购置二手房一套;不存在人情消费、职务消费题目;“三公”经费开支严格依照有关财经纪律执行。但与中心、省委、公安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解决作风突出题目的现实紧急感相比,自己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还不够扎实,宗旨意识还不强,自己在为民服务、吃苦刻苦、艰苦奋斗上还有提升空间;特别是思想深处还掺有私心杂念,如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上,以为在同等条件下,将小的没必要通过招投标的工作让自己熟习的人做更加放心等;二是对自己要求还有不严格的地方,如办公时没有做到节约勤俭,存在浪费现象;对老干部提出每一年重阳节聚餐的要求,也有“老好人”、怕得罪人思想,存在把关不严格现象。

二、存在的突出题目及具体表现

(一)在情势主义上存在的主要题目有:

1、深进基层不够,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主要表现在:自以为已了解基层单位工作,很少真正地深进到基层与广大人民警察展开谈心交换,对基层人民警察的呼声和意见把握了解不全面,有脱离实际、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的题目。

2、落实工作措施还不够实。主要表现在:有时满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重传达部署,轻督导落实。如:在抓高田派出所工作中,对社区警务信息化工作虽屡次专门开大会小会进行部署,反复传达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但没有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跟进督导,造成该项工作效果不明显。

(二)在官僚主义上存在的主要题目有:

1、部分利益至上,有时斟酌题目没从大局动身。主要表现在对工作的整体掌控上有时存在站位不高的题目,处理题目习惯于从本身的角度、部分的利益来思考题目,在工作中、行动上、内心深处没有把服务、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放在首位,存在一定的“部分利益至上”的思想和本位思想。

2、有时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总爱往找客观缘由。主要表现在:接到工作任务时,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更好,特别是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总爱往找客观缘由,影响工作效果。

(三)在享乐主义上存在的主要题目有:

1、满足老经验、老办法,创新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在工作中,总觉得从事了较长时间的公安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满足于现状,想题目,办事情凭经验、按惯例,对自己的要求不高,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往。如:抓高田派出所工作,自己常常以上级考核指标为最高标准,没有千方百计创新,努力争取更理想的成效。

2、有时满足于不找事、不惹事。随着年龄的增长,见的事也多了,对一些不正之风和不良习惯,有时觉得习以为常、习以为常,左顾右盼,怕得罪人。如:对自己身旁***宴请、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等现象习以为常,视而不见。

(四)在奢靡之风上存在的主要题目有:

1、购置办公用品总希看购买好的。主要表现在:在中心“八项规定”出台前,自己在办公、办会、办事等一些工作的落实上,存在着放宽标准的题目。如:自己曾在治安大队工作期间,每一年召开的旅馆业和民爆业等治安管理睬议上,为了让会议显得更加隆重,在会场选址、会场布置、会议材料印刷上,存在“有好的就不用差的”的思想,这些都客观上加大了费用支出,造成没必要要浪费。再比如,在购置办公用品时,自己总希看购买好的。这些看似小事,但反映出自己还是平时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2、存在相互请吃和浪费水电现象。主要表现在:有时在联系上级业务部分或外地公安部分协助工作时,为了便于沟通,未将接待活动安排在公安局食堂,而是到酒楼宴请,固然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但是与在食堂接待相比,依然不够朴素勤俭。另外,在放工或外出时未随手关灯、关电脑,致使浪费现象比较严重。

三、产生题目的缘由分析

上述几个方面查摆的突出题目,关乎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更关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假如不深挖题目产生的缘由,不正确分析题目产生的缘由,所查摆的题目就只是纸上谈兵,成了假大空,就不能到达教育实践活动的预期目的。通过深查细找,我以为,之所以在自己身上存在这样那样一些题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缘由。

一是理想信念方面。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进系统,在学习上,凭爱好、凭爱好、凭需要被动接受学习,主动学习意识不够,对一些政治理论学习,满足于记住几句论断、几处关键,缺少系统深进的学习和思考。特别是对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不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不紧密,不能很好的用马列主义的态度和观点思考题目、分析题目,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推开工作尚有不足。

二是宗旨意识方面。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对党的群众线路熟悉不深不透,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建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有时对自己的公仆身份产生了模糊熟悉,整天忙于业务和面上的工作,不能很好的珍惜向群众学习的机会,对走向基层一线,走进田间地头,走到群众中往,真心向群众请教、拜群众为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悉不够。虚心向群众学习,问计于民,全面把握社情***方面的工作做的不够扎实深进,从而致使在工作推动和队伍管理上,满足于只要面上不出题目就能够了,创新意识、争创一流的意识有所淡化,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动。

三是党性修养方面。平时不重视党性锻炼,党员意识淡化,对自己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所以,致使对“四风”题目的严重性、危害性熟悉不足,对本身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偏向性的题目及时发现、纠正不到位,行为上表现出怕苦怕累,畏难懈怠,寻求舒适享受。

四是政治纪律方面。政治纪律观念弱化,坚持原则性一向性不强,对关乎党、关乎国家的大是大非题目能够重视,在对自己或身旁一些不太严重的小题目却没有胆气和魄力抵制,乃至见怪不怪,任其自然,缺少防微杜渐的思想意识。

五是廉洁自律方面。对本身要求不严,在工作的方式方法、履职尽责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忽视了自我束缚、自我监督、自我进步。工作有时依照旧标准、老要求,下降了自我要求,总以为不出题目就能够了,致使本身榜样作用不高。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个人整改方向

(1)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本身修养和领导能力水平。要通过锲而不舍的理论学习进步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建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步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以理论上的苏醒来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做到深进不浮浅,实际不空谈,切实进步思想理论水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艰苦奋斗的良好传统,埋头苦干,扎实工作,深进基层,求真务实,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在权利眼前不放纵,在美色眼前不动心,在金钱眼前不移志。

(2)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带领全体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创新森林公安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首创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

(3)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做群众线路的虔诚实践者。要在这次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抓好听取意见、摆查题目、落实整改三个环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继续深挖自己身上存在的“四风”突出题目,深进剖析题目产生本源。

(4)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驾驭森林公安工作的能力。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题目为动身点,在工作生活中要带头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带头创造佳绩,带头服务基层,带头宏扬正气,传递正能量。以勤政务实的态度,开辟进取的精神,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

(5)做到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忘我奉献。工作中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勤于思考,多发现题目,多想办法,多前途子,转变作风,扎实工作。立足本职工作,深进基层科所队,认真展开常常性的调查研究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题目。

(6)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果断反对官僚主义。本着“抓班子、带队伍”的整体思路,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长,建设一个真抓实干的过硬班子,进步班子决策水平;认真坚持党性原则,对班子中存在的题目敢抓、敢管,勇于碰硬,不躲避矛盾,并善于解决矛盾,把矛盾和题目解决在萌芽状态。

(7)自觉反腐倡廉,果断反对享乐主义奢糜之风。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说实话,办实事,廉洁奉公,带头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认认真真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努力做一位光明磊落、清正廉洁、勇于开辟、勇于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

今后,我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群众线路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进步思想熟悉,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加倍努力,全力以赴做好森林公安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不断进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为建设幸福和谐资溪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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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3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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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领导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准则》和《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确定了标准、提供了“尺子”,是全体党员面向人民的道德宣誓,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遵循。

一、学习领会到的主要精神

(一)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认识

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导语部分:重申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主要是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统称“八条规范”,其内容源自党章和党的几代领导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同时借鉴参考了一些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箴言警句。

(二)对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的党纪”。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要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的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这个新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又是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的要求呢?我个人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纪和法的分开:修订后的新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核心精神。新条例删除了70多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就不再单独规定在党纪中。为什么要这样修改呢?因为过去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这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行为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了纪律的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二是划定了新的纪律红线: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进行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6大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对党员干部明令禁止的行为进行了调整,内容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不仅告诫大家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也提出明确的处罚依据,使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其中一些新规定的内容就需要大家引起高度重视。比如: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离)退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权交易、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同时还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追责条款;增加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违纪条款。

三是把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体现了从严治党常态化的要求。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新条例修订后,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就提出:各级纪委要围绕“四种形态”,把执纪监督问责做深做细,这“四种形态”就是:第一是要使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是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是: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总之,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问责、执纪、监督有了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和力度。

二、学习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学习,提高自身执纪能力

作为案件审理室主任,一是要带头深学《准则》、《条例》,坚持执纪者先学纪。要带头学、深入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思践悟,真学、真懂、真会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二是要督促、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特别是办案部门和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做到各条各款熟记于心、于脑,准确运用。

(二)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党纪

一是正人先正己。为人做事时时对照《准则》、《条例》办,任何时候都不能越轨、不逾矩,不踩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以良好的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带头维护《准则》、《条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学深悟透、言行规范、敢于担当、树立形象,守纪律、讲规矩,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以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三是坚持手握戒尺强化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指导好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三)领悟精神,贯穿纪律审查工作

一是要发挥《准则》、《条例》正面引领作用。通过采取多形式、全覆盖的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开展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知晓内容,领会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二是要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要把《准则》、《条例》贯穿到纪律审查全过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最严的党纪更需要最严的执行。落实监督责任,以两项法规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遵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党的纪律深深刻印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心上。

(四)落实责任,增强敢于担当意识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工作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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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副书记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3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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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真正触及了我的思想,触动了灵魂,提高了认识,并通过学习指导实际工作,努力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切实制定改进的措施,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重点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现将认识体会特别是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基本情况。

我自参加工作以来,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虽然能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但是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还有很多的不足。

一是对党的理论系统学习不足,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方面仍有一定差距,政治学习不很系统,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尤其是对党规党法,只看文件标题,浏览中心要点,往往是一知半解,注重行政方法,轻视理论求索,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有时为了迎合检查,犯形式主义现象,理论素养不高。

二是党的宗旨意识不强,理论指导实际不足。在分管的各项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平时对分管工作提工作要求多,提政治纪律要求少,对他们的所思所想了解不够,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的也不够充分。

三是转变作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认识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要坚决克服“一阵风”和“闯关”的误区,扎扎实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下定决心、毫不动摇地解决作风问题。在行动上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言必行、行必果,行动上一定落在实处、执行到位。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工作布置多,跟踪督导少,主要包括部署工作照抄照转,不结合实际;习惯于用会议落实工作,会后分解责任不够、跟踪推进不力;深入检查不够,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具体落实不够。

二是是作风不够深入,服务群众不到位。缺乏深入群众宣传政策、了解群众困难,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的主动性。下村只到村委会坐坐,与村两委干部谈谈,看看资料就完事。

2、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在实际工作中,与群众疏远,脱离基层,对基层情况了解不够全面系统。有时进村入户走马观花,解决问题三言两语,与群众面对面的时间少、心连心的感觉少。走访联系群众流于形式,与群众接触不多,交情不深,造成解决具体问题的主动性不强。

二是对分管亲历亲为不够。虽然经常性了解分管部门工作情况,但工作指导方法比较简单,沟通不够,没有让他们充分认识布置工作的实质内容和具体要求,致使工作开展比较困难,对所包村电话遥控指挥多,要求包村干部多,自己去的少,工作分派到各村,只了解进度,跟踪解决问题不够主动。今年的“四个覆盖”宣传工作,布置到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但后续没有到各村了解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做到现场跟踪检查,致使不能对整个过程准确把握,实际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3、享乐主义方面

奉献精神还不够,精神懈怠、贪图安逸、工作标准低。工作有时满足于安于现状、按部就班。思想上存在求稳多、求进少倾向,缺乏极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时存在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安排工作拈轻怕重,没有把百分之百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有时在工作任务多时,存在对部分任务没有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现象,影响了工作效果。

4、奢靡之风方面

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烈,虽然对奢靡之风深恶痛绝,对铺张浪费现象非常反感,但认为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不是自己能够管得了的,没有理直气壮地去抵制,上班八小时以外回到市里以后、周末朋友同事聚会喝酒、打牌不当回事,并且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带头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责任感、使命感还需应进一步增强。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相关资料学习,深刻认识到“四风”现象表现不一,症状多样,但究其根源,主要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问题是存在上述所有问题的直接根源。

1、政治理论疏于学习,放松了自身党性的锻炼。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在学习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没有很好的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征拆相关法规知识结合起来运用,没有很好地把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用老经验、旧方法操办新事物、新情况。同时在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比较欠缺,思想改造不够,思想上或多或少地受到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平时虽然知道自己的诸多不足,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锻炼不够,常找许多借口来回避问题。

2、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经验不足,宗旨观念有所淡化。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导致工作上群众群众观念淡薄,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服务群众群众少。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考虑个人较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的意识淡薄,关心群众、关心整体不够。工作中有依靠思想,以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履行好职能职责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需要把这种深切的忧患意识转化为强烈的工作动力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工作更加具有生机和活力。

3、服务群众意识不到位,实干为民上需加强。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事显民意。怎样正确对待群众、引导群众,最能看出党员干部的心中是否装着“群众”。但当前,我有时把自己等同老百姓,把群众赋予的权利当做“官”来享受,对百姓疾苦熟视无睹、冷暖漠视,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愿亲近群众。工作中习惯当传声筒,电话指挥;下乡指导流于形式,走过场;工作开展凭经验,不做调查,于是在各种矛盾和群众诉求面前感到束手无策,工作无法推进;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提高工作水平。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己要时刻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树立基层干部良好形象,求真务实、厉行勤俭节约。采用多种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群众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在日常工作中,自己要时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仅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冷静地对待问题,客观地分析矛盾,讲求科学管理,克服畏难情绪,在有效履行职责和科学管理结合度方面加大探索力度,以思想观念的更新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

2、牢固群众路线意识,提供主动服务。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作为一名党员,要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在单位里,自己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绕单位中心工作高质量地做好代码业务工作,力争做到领导满意、同志们满意、客户满意。

3、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加强党性修养,锤炼自我意识。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分析,对实施效果不好或不完善的及时改进,确保各项机制健全到位。领导带头,巩固前段成果,长期坚持不动摇,养成习惯,形成制度。要深挖自己身上存在的的“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思想作风、工作、生活上坚决杜绝“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点滴做起,从眼前做起,加强党性修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始终牢记重托,恪尽职守,勤政务实,不辱使命。

4、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带头树立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在当前社会还存在腐败现象情况下,要有挑战自我的胆略和魄力,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白警、白省、自励,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做好工作。

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修养,党性锻炼,振奋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传统,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率先垂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地廉洁从政、恪尽职守、严格自律,为我镇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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