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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六个方面检查材料【实用20篇】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运转、有序开展的根本保障。下面是相关的材料范文,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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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执行纪律方面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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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学习教育。这是今年组织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更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组工干部应成为“两学一做”的排头兵,带头学习,带头改进作风,时刻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做求真务实的表率。

政治坚定,坚持忠诚于党做表率。“两学一做”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组工干部要牢记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组工干部要常怀忠诚之心,自觉遵守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坚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为先,在深学一步上做表率。组工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学”字当先,“知”字为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

精学业务,锤炼扎实的业务素质。欲胜人者,必先自胜;欲知人者,必先自知。组工干部要把握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通过向政策学、向先进学、向实践学等多种途径,把组织工作的政策要求、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学深、弄懂、用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学用结合”,让学习融入工作、融入生活,多一些思考、多一些调研,勤于实践探索,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做学用结合的表率。

改进作风,增强实干能力做表率。学习的目的是改进作风,组工干部要在“两学一做”中主动查思想差距、查政治差距、查道德差距、查作风差距、查廉洁差距、查工作差距,达到自我修正、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目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做到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底线,增强实干意识,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忠诚干净的组工干部。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组工干部必备的素养,组工干部要政治坚定,忠诚于党,用“两学一做”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要学在先,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要精通业务、胜人一筹,才能树立可靠可亲可信的新形象;要改进作风,增强实干,才能自我提高做表率。组工干部要当好“两学一做”的排头兵、做好党员的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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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品德合格方面分析对照剖析

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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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党中央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解决思想上完全入党的问题,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我认为,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最重要的是要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实现思想上完全入党。而这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终生不懈追求和努力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重视自我改造、自我完善,严格自律,加强党性修养和锤炼,是必由之路。思想入党是共产党人的终生课题。思想上入党离不开正确的入党动机。正确的入党动机是共产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反映,是思想上入党的根本问题,是激励人入党的主观原因,它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党员的素质和行为。正确的入党动机,是指争取入党的内在原因是忠诚地信仰共产主义,把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决心为了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正确的入党动机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经过长期学习和修养才能塑造;也并非一劳永逸,需要不断地锻炼和完善才能保持。列宁曾说:“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强调的就是正确入党动机的重要性,唯有此才能确保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入党的目标不正确、意志不坚定,即使入了党,也难免会在严峻的考验面前迷失方向,甚至走上错误的道路,不仅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而且毁了自己。近几年中央查处的“老虎”“苍蝇”违纪违法案件就是鲜活的反面教训。他们也曾经是合格的共产党员,但是随着位置的提升,手中权力的增加,心中党员的责任就忘记了,没有了顾忌,突破了底线,干出了损害党的形象、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每一名党员只有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时刻警醒自己,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经受住考验。

扎实学习促进党性修养持续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不仅决定着自己党性觉悟的高低,还直接影响着党的性质和战斗力。周恩来总理曾说:“每个党员从加入共产党起,就应该有这么一个认识:准备改造思想,一直改造到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 提高党性修养,离不开加强党建理论学习。

找准“着力点”强化理论学习。“两学一做”“学”是基础,通过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真正弄清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对照自己是不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是不是把握住了一名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政治修养、道德修养、纪律修养、作风修养,审视自己思想上是否纯正、政治上是否过硬、行动上是否可靠。

学习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人,就是千千万万个共产党员中的突出代表,是每一名党员学习的榜样。我所在的市中心医院今年建院60周年,60年,是一个个共产党员扎根戈壁、无私奉献、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历程,医院的每一步发展无不凝结着他们爱岗敬业、顽强奋斗的汗水。每每学习他们的事迹,总是让我心生温暖、感动,找出在能力、本领方面与他们的差距,并产生不断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的动力。

坚持实践锤炼做合格党员。合格党员是个动态过程,党性锤炼要实实在在落实在行动上、实践中,落实在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上。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说:“共产党员的修养,要在革命的实践中修养和锻炼,而这种修养和锻炼的唯一目的又是为了人民,为了革命的实践”。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立足自己岗位,学习新本领,履职尽责应对挑战,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为临床一线做好服务工作。

锤炼党性要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是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不能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上,“党内没有特殊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参加“三会一课”,自觉接受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其他党员的监督,积极参加党内活动。爱岗敬业,带头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这一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真正做一名新时期政治合格、守纪合格、品德合格、履责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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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县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2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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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在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小组第十一督导组指导下,县统计局自3月份启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第一阶段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梳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县委要求和征求群众的意见,认真分析检查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根源,研究提出改进方向和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自活动开展以来,统计局领导班子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根据各方面征求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照党章,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对照改进作风要求,经过全面查摆、认真反思、深刻剖析,认识到“四风”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

1、部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学习入脑入心的不多,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比如学焦裕禄、龚全珍只停留在记笔记、写体会上,但很少把自己摆进去,触动自己的思想灵魂不多,落实在行动上不够。

2、有的工作开展存在虎头蛇尾现象。活动计划方案做得漂亮,但是执行力不强,效果不佳。在活动开展中,雷声大,雨点小,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活动内容不丰富。总是以业务工作忙为由,很少组织干部实地参观学习。

(二)官僚主义

1、深入基层主动调查研究不够。存在听汇报多,调查研究少的现象,平时在办公室处理数据较多、下基层现场开展调查较少。有的调查统计工作没有深入基层、企业实地调查,只是在办公室进行电话催报,QQ上报,过于相信基层企业上报的报表数据。

2、服务意识不强。由于统计工作繁多,而单位经费较少,对关心爱护基层统计员做得不够,存在交任务多、压担子重等现象,影响了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企业进行专项调查时,存在让企业统计人员上门拿报表的现象,使有些企业感到厌烦。

3、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多。平时下基层比较少,随大流、听安排,在挂点村帮扶工作中,与当地村民沟通较少,在倾听群众呼声方面做的不够,未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4、协调能力不足。平时只专注自己的业务工作,与相关单位和上级部门联系较少,比如在第三次经济普查中,由于与部门协调不够,致使各部门对此项工作支持力度很低,增加了本局工作压力。

5、单位活动开展少,气氛不活跃。单位文体活动开展少,容易导致干部工作上厌烦,应多开展些活动,活跃工作气氛,激励干部的工作激情。

(三)享乐主义

1、有贪图安逸的心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够,存在工作平平过,缺乏创新,有安于现状、小进则满的思想,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一些干部奋斗精神弱化了,锐意拼搏的劲头消减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奢靡之风

1、虽然清苦但不够清廉,还存在少量公款接待和公车接送上下班现象。

2、存在办公资源浪费的现象。比如中午下班不及时关电脑,夏天空调长开,纸张单面使用等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班子“四风”问题产生原因,局班子成员一致认为:

(一)在理论政策的学习把握上不深入,理论应用实际能力不够强

局班子成员把工作精力主要放在完成上级布置的调查任务上,而在政策理论的学习上投入不多,致使理论政策了解不深入、不系统,缺乏深刻理解,片面领会,机械化执行,不能准确应用于实际。对于上级布置的理论学习任务只局限于上报学习文件,具有应付心理和形式主义思想,没有主动深入掌握和真抓实干的学习心态。近年来,统计干部都讲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都存在着重业务轻学习,以业务工作代替政治历练和党性锻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在思想认识上,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识不够自觉

活动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突出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没能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关于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作为大事、要事重点来认真对待。工作中重视上级考核,而忽略了干部群众和调查对象对领导班子的“考试”,导致掌握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不够系统,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中只注重调查任务的完成,服务调查意识不强。对本人的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

(三)在自身要求上,作风建设坚持的标准不够高

尽管局班子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提出多项改进措施,但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高标准,感到以往我局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标准不高,满足于不出问题、不冒尖,而没把作风问题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简单提要求多,抓整改少;从大面上、总体上摆现象多,针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直接点痛处少;提一般原则性意见多,贯彻整风精神,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真正“红红脸、出出汗”少。在工作开展中强调高标准高要求,但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缺乏认真的态度、持之以恒的精神,对工作细节不去较真。工作缺乏主动,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还有欠缺。对工作忙于应付多、主动落实少,研究情况多、解决问题少,改革创新意识有待增强。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局领导班子针对贯彻落实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方针,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县委督导组的要求,以整风精神立即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边查边改,着力通过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提高统计局的群众服务意识、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群众工作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统计工作政策法规,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同时,系统地学习统计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学以致用,切实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二)树立群众观念。自觉地密切联系群众,持久不懈地将其当作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核心工作来抓。从根本上树立正确的基层统计领导干部的价值观、利益观,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个人价值与统计调查事业的发展、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做好统计工作。

(三)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在做调查时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户,通过与调查对象的近距离接触,了解实际状况,来获得第一手资料;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员的关心和指导,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工作热情。

(四)加强部门协调。在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工作中,应加强相关部门的交流,同发改委、国税局、农业局、工业园、商务局等单位形成密切的合作关系,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造成重复调查、浪费调查资源的现象。

(五)激发工作热情。多组织开展单位文体活动,活跃工作气氛,激励干部工作激情,提高创新能力。

(六)强化班子建设。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四风”为突破口,对局领导班子在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真正打造一支务实、清廉、高效的领导班子,达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行力;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强化服务意识;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加强忧患意识教育,制定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执行好县委“二十七个不准”,加强公务接待方面的管理,切实推进廉洁自律和党风建设,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基层监督机制,建立一支群众信赖、干部满意的基层统计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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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执行纪律合格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1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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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党章要求党员“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但是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职位上升了,离群众反而远了,干事决策习惯于独断专行,罔顾民意、不与群众商量甚至凌驾于群众之上;有的处于和群众面对面的基层一线,不但不好好服务群众,反而与民争利、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有的面对群众疾苦冷漠淡漠,不肯正视群众的合理诉求,这些都严重败坏了我们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关系。

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形象观感来自于每一个党员个体的行为表现,党的形象需要每一个党员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条例》对群众纪律的规定,顺应了群众呼声,既给广大党员干部画出了红线,也给群众更好地监督党员干部指明了方向。

工作纪律:不担当就要被问责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南海东部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再生等人因下属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南海东部管理局所属生产部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以会议费为名报销吃喝费用、违规在度假村和五星级酒店开会,相关直接违纪人员受到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刘再生和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玉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该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广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双被追责,源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缺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和巡视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建设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党的领导虚化弱化淡化,是许多地区和单位的共性问题,也是导致各种乱象出现的总病根。对此,中央多次强调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山西出现塌方式腐败,中央对省委领导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湖南衡阳贿选案、四川南充贿选案中,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被严肃处理……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央和省区市共点名道姓曝光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例100多起。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条例》在修订中,将“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作为一种违纪行为专门予以明确,以刚性约束向各级党组织及负有领导责任者扬起了“鞭子”,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追究更加切实可行。在《条例》面前,那些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跟不上、工作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负责、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的领导干部,必将面临“挨板子”的惩罚。

生活纪律:刚性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薄连根,奉行“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平时很少回家吃饭,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只喝茅台酒,一桌宴席上万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费几万元也是常事,他曾经让人一次就给他送上10箱茅台酒。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金昭,生活上追求贵族化,沉迷于轻歌曼舞,把每次出国访问考察当成了个人游玩、挥霍奢侈的契机,频频出入境外色情场所。

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生活腐化”“奢靡享乐”“趣味低俗”等,成为一些违纪党员干部的“标配”。在各种诱惑面前,一些人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与高尚情操抛诸脑后,代之以腐朽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特别是在八小时以外,热衷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他们如温水中的青蛙逐渐蜕化变质,最终迷失在花花世界里。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沉湎于奢靡享乐,极易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偏离,正所谓因玩物而丧志、丧志而致腐,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奢靡享乐之风盛行,不仅腐蚀干部群体,而且败坏党的形象,损耗党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还会对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示范和影响。

《条例》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纳入纪律处分范围,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实践成果的制度化,又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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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对照执行纪律合格要求

全文共 3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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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释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和努力方向,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打铁还需自身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执行铁的纪律,从严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一、全面从严治党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都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管好“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领导干部发挥好表率作用,才能凝聚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正能量。

从领导干部的地位和责任看。领导干部处于执掌权力的特殊地位,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或重要责任人,又是管党治党的施治对象。“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的岗位对党和国家的重要性,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看。我们党历来重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同时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以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为重点对象,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实践证明,从严治党首先必须从严治吏,从严治吏首先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

从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看。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近年来中央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表明,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给我们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的损害是巨大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等案例也警示我们,在大是大非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领导干部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是何等重要。要解决好党内矛盾和问题,管好领导干部是关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要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领导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我们将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重要法宝,努力在湖南形成一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领导干部队伍。

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这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于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对于保证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湖南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绝对忠诚铸入灵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思想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防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基本政治立场发生动摇,被错误言论所左右。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反对搞拉拉扯扯、阿谀奉承。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要求,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我们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站稳群众立场,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当好人民公仆,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要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脱离群众、哗众取宠、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

把民主集中制作为重要制度保障,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防止各自为政。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我们要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更好地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上的团结一致。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党的组织生活为载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要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组织保证,选拔更多好干部充实各级领导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有的地方任人唯亲、卖官鬻爵,搞逆淘汰,伤害了多少好干部的心。我们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要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把正确行使权力作为从政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位高不能擅权,权重不能谋私。”我们领导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切实做到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要正确对待和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避免跌入腐败的陷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和本色。

三、把习近平总书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在管党治党上发挥表率作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围绕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领导干部行为的硬约束,真正把铁的纪律执行到位,把“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发挥出来。

抓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欲事立,须是心立。”我们要把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作为管好全省领导干部的首要任务,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使领导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作表率,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认真抓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发挥党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把《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必修课。注重发挥湖南红色文化对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的塑造引领作用。

抓党内监督,确保正确用权。“自知者英,自胜者雄。”加强党内监督才能永葆党的肌体健康。我们要认真贯彻《条例》,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督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支持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引导党的工作部门加强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做好日常监督、党员积极开展民主监督。要发挥巡视工作“利剑”作用,把握政治巡视定位,增强巡视工作实效。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探索构建一体监督的制度体系,着力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

抓严格执纪,形成严管常态。“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准则》管不管用,关键看能不能执行到位。我们要把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管好领导干部的重要措施,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实施细则,重点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果断向顽瘴痼疾开刀,使每项措施、每次努力都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深入开展作风整治,坚持“打虎”“拍蝇”并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推动从严执纪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使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抓严肃问责,压实各级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问责条例,深入实施湖南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及追责办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实行“一案双查”、终身问责,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使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加强对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内监督缺位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要严格进行问责。从自身做起,带动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当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相关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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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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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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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党支部支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3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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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铜群组发[2014]53号)、局党总支(铜审党总支 [2014]5号)文精神,第二党支部认真制定、落实活动方案,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四风”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整改方向,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 的目标,切实改进和转变作风。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一)政治敏锐性不够强。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在错误思潮及消极言论面前,没有当面给予制止,如:时常大家议论手机上收到一些短信、微信等不良评论,没有引起足够警觉,认为只要自己不信、不传就行了,看不到潜在的危害苗头,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性。二是存在少数党员在党章意识、党员观念淡化问题,没有很好地带领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重温誓言,以党章统领、指导审计工作。

(二)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一是支委班子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不能系统、持之以恒地学习,不能以先进的理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引导支部党员审计实践工作。二是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上,有时采取应付性的方式,完成上级文件通知的规定动作,并且学习中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特别是在组织支部集体学习时,有时少数人在下面看报纸、玩手机,发短信、微信等开小差现象,没有及时批评制止。究其存在问题根源是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认识不足。

(三)对党的组织生活重视不够,“三会一课”遵守不好。一是在党建方面:在完成局党总支年度计划工作任务时,顾虑各业务科室在外审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存在部分应付性的现象,得过且过,就连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活动,也以各业务科室在外审计时间紧,人员难以集中为借口,部分难以按计划落实到位。二是在民主生活会方面:对符合规定的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顾虑太多,对少数党员存在批评检讨自己的多,批评别人的少、指正他人的缺点避重就轻的-多,并且自我批评没有从思想深处查找问题的现象。支部未能理直气壮地指正,存在好人主义。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基本情况

1.对贯彻执行规定有观望心理。一是在认识上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等下发后,虽进行认真学习,但自认为那是政府和领导的事,与支部关系不大。二是在认识上有问题,认为会不会是“一阵风”,存在观望心理,因而执行规定存在时紧时松。

2.群众观念不强。主动听取党小组和党员个人对支部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工作意见的少;会上文件宣读的多,相互交流的少,不自觉地使自身的工作疏远、脱离了党员群众。

3.作风建设抓得不紧。多是在会议上提要求,文件念一遍。对少数人执行审计“八不准”规定不到位,存在不注意小节、不注意审计形象的问题,不敢点名批评,顾虑太多,担心影响团结。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注重形式,不注重效果。对上级布置的工作,表面上制定实施方案、报信息、出板报、写总结,其实造声势多、结合实际落实少;年底补资料、整台帐搞突击完成任务的多,平时抓项目节点落实的少;是支部大会学习,大多数只是念念文件或者读读报纸,学习内容布置形式单一,未能有针对性、多种形式把上级布置的工作与审计实际相结合来落实,减弱了活动的应有成效。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少,找党员谈心交心的活动少,对他们最需关心的是什么、急盼解决是什么、每个人思想怎样,了解不够、不及时,排扰解难意识还不够强,导致一些活动开展不在点子上,效率低、质量不高。二是工作方法简单,对实情缺乏了解。对上级机关工委、局党总支年度工作,开会布置的多、纸上写的多,与党小组长具体研讨落实的少,缺乏服务意识。 三是支部开展集体活动较少,不利于增强党员的集体荣誉感;对少数党员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建议,如:出市区开展红色教育活动,也缺少解释说明。

(三)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艰苦奋斗的精神消退,争先进位的动力不足。在工作上,怕动脑子、怕吃苦,局限于上级或领导布置什么就做什么,完成任务就行了,得过且过。二是工作方法上创新不强。总体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基本沿袭老经验、老做法,多习惯在办公室打电话通知、会议室传达文件之类,党员的表率作用做的不够。

(四)奢靡之风方面。

一是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尤其在开支部大会时,把会议室的灯全打开,图亮堂;冬天把空调温度调到很高、图暖和,夏天把空调温度调到很低、图凉快。二是少数党员自律意识不强,未能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存在个别审计项目接受吃请的现象。三是在相关规定出台前, 存在人情消费的现象,如:同事之间小孩结婚、上大学等有也送人情份子的情况,存在庸俗化。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存在上述突出问题,关键是责任使命有所淡忘,积极进取之心有所下降,支委班子成员对以下四点要引起警觉:

(一) 放松了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由于学习动力不足,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对学习内容效果重视不够,在学习上有时采取应付性的方式,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警觉,对“四风”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造成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形成对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的认识上发生偏差,在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就显的不够,不能主动做群众知心朋友,群众观念意识有所淡化,从而产生“四风”问题的种种表现。

(二)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随着工作条件越来越好,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有所懈怠,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彻底。在“政绩观”上,认为机关支部工作搞不出大名堂,不能做到像大项目审计报告能引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表扬和领导批示。年终工作总结时,只能说党员发展方面、党建方面等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年都模板化的几个方面,使得干事创业的激情消退,上进心弱化,习惯于按部就班、习惯于传统思维,并且支委都是兼职,还得从事硬性的审计项目,存在得过且过,显示了支委班子整体上创新意识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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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满足于本职工作和审计项目的完成,放松党章学习,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对群众观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基层党小组提出的问题落实得不够到位,有时工作飘浮,不够扎实,口头上讲的多、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

(四)党性修养不强。近些年来,放松了自己的党性修养和对党性锻炼,没有经常用《党章》的标准,对照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没有经常用入党誓言来鞭策自己、激励自己。思想上产生了滑坡,有时还存在畏难情绪,党员的表率作用做的不够。党员的“三会一课”活动落实不到位,工作平淡、创新不够,还处于“自我感觉良好”的状态。缺少象焦裕禄同志那样为党和人民事业忘我奉献、奋斗终生的精神境界。

五、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近段时间以来,支委班子通过认真学习、反思剖析,清醒地认识到存在问题带来的影响,必须要敢于直面、勇于担当,从思想根源入手,立查立改,时时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和检验。

(一)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一是完善支委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12次以上,今年重点组织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的重要讲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增强党性修养,保持政治敏锐性,端正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二是改进学习方式,开展座谈交流,范围扩大到党小组长,以支委班子学习带动各党小组党员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一是牢记入党誓言,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为党、为人民终身奋斗、无私奉献精神,把个人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中。二是政治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要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不信谣、不传谣,保持一个共产党人的政治定力和应有觉悟。三是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自觉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的义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一是认真学习刘少奇同志《论共产党人修养》一书,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二是把 “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 “三会一课”和实际工作中,积极运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对支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做到多商量、多交心、多沟通,带头讲正气、说真话、办实事,增强支委班子团结和战斗力。三是履行入党誓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高群众观念意识,从思想深处搞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解决官本位思想,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集体观念。

(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真抓实干,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克服形式主义,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不折不扣地完成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总支年度计划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年度计划,时间细化到每周、任务细化到人,每项工作布置,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按问题节点逐个完成;检查落实成效,实行量化考核。二是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享乐、奢靡之风。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三是将审计“环境优化工程”落实到支部工作中,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务公示制度,如:党费上缴、新党员发展等;营造党内畅所欲言、支部是党员之家良好氛围,提振党员同志的精气神,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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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班子在准则和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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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的颁行显示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衷心拥护并将坚决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坚定地身体力行。

郝宏奎院长说,我们党作为一个度过了95岁生日、正在迈向百岁的大的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十分必要,刻不容缓。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重蹈前苏联共产党的覆辙;才能避免重蹈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台湾两地失去政权的覆辙;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学院作为党的肌体一个的组成部分,《准则》和《条例》中所禁止的各种不良现象、习近平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所罗列的党风、党纪问题,在学院各级组织和党员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我们只有按照《准则》和《条例》认真加以纠正、加以克服,才能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教职员工迈向建设一流警察大学的目标。学院作为一个党员比重极大的组织,加强党建的意义尤为重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落细、落小。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中央的八项规定的进一步扩展,是对《党章》的补充,也是对十八大之后,从严治党经验成果的固化,我们对党充满希望和信心。

我们将结合学院实际,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学院党委将进一步研究部署,一定要把《准则》、《条例》落到实处:

一是把《准则》、《条例》的精神到渗透到校园文化体系、制度体系、机制体系的建设中去。在学院今年的党代会后,学院将进一步加大这三方面建设,增强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速度。

二是要加强组织保证。进一步调整学院领导分工的基础上,要实行党委成员联系中层单位部门的制度。

三是要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督察部门的督促作用、问责作用、纠错作用,促进党的建设。郝宏奎院长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治党先治官,领导做表率。他表示,学院两个党政主要领导一定率先垂范,忠实地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绝对不走过场,绝对不打折扣,绝对不是会上一套会下一套,真心实意、心悦诚服地接受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全面监督。同时,也要对班子成员、基层、总支、支部的成员有更高的要求,要更加忠诚、担当、干净,要有更强的服务意识和行动,要有更多的付出和奉献。基层的支部成员要为党员做表率,党员要为非党人员做表率,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相信学院党风、校风必将得到极大的提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修订后的《条例》,再一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政党,也是最强大的政党,是与时俱进的政党,再一次证明我们党能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够解决我们党面临的问题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承担起作为中华民族先锋队带领中国人民伟大复兴的使命,能够把中国建设成世界上现代化强国。对于我们党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来纠正这些问题,阐述的特别充分。

学院目前存在的问题,都能在《准则》和《条例》中找到答案。《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和教师来说,应该是迎来一次党的建设发展的好机遇,迎来一次学院发展的机遇,给我们扫清了思想上的障碍和工作中的障碍,为我们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警察大学提供了强大的保障。余新民书记强调,全体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党章》、《准则》中规定不能做的坚决不做,要求做的坚决做到。他表示,对《准则》的学习和《条例》的认识,不是一次能够学深学透的,不是一次就能够在思想深处接受并且体现在行为中,应该是把它作为座佑铭放在书桌案头,有时间就要认真学习,遇到管党治党、遇到决策部署、遇到党的建设时都要对照。同时,过去以为党性修养是很难的事情,现在我们要按《准则》和《条例》来做,做好了党性修养就好了,党内政治生活按《准则》办事,就是加强修养的具体体现。

一是学院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这次理论学习只是第一次,全院各党总支和党支部都要组织学习,每个党员干部和教师一个不能少,都要参加学习,因公或因事因病没能参加的同志,要集中补课。

二是要对照《准则》和《条例》摆问题,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支部存在的问题、党委存在的问题,这项工作本月底前完成。他要求,党性教育决不能走空,要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学习,给学院和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支部的学习查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学院党委成员将认真研究、消化、讨论,并认真整改。余新民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要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要切实解决个别院属党组织班子存在的问题。全体党员要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反思,要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共产党员的职责,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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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支部班子六对照六检查

全文共 2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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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六查六看”的总体要求,对照“六查六看”:看是否存在工作不负责任、精神状态不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问题;查宗旨意识,看是否存在服务观念淡薄、脱离实际、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的问题;查大局观念,看是否存在个人利益至上、大局观念不强的问题;查创新意识,看是否存在观念陈旧、创新意识不强、办法不多等问题;查工作程序,看是否存在随意性、不规范的问题;查工作纪律,看是否存在纪律松散、不按时上下班的问题。我对照“六查六看”的内容认真自查,受益匪浅。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加强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最为重要的内容。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教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结合自己工作,我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此谈几点体会: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

存在片面地自我满足意识,自认为工作努力、表现良好,没有违反任何条令条例,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一些小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六查六看”的认识片面,态度不够端正。

(二)开拓创新和全局意识不强

虽然在本职岗位上一直努力地工作,但都很被动,工作超前意识不强,不能积极主动地为领导分担责任,总认为整体规划、出谋划策那都是领导的事,与已无关,自己只要无条件服从领导的安排就可以了。所以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只从自身业务或主抓业务出发,尽管也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没有从全局观念出发考虑问题。

(三)没能更好的服务学生和教师

作为教研室副主任的我,要想更好地了解学生和教研室教师,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和教研室教师,应该了解学生的信息和和教研室教师家庭的各种信息,以便于工作。但在工作中总是以时间不够充分未能做到对学生和教研室教师的全面了解与家庭联系较少,所以无法更全面的了解学生和教研室教师。

(四)课余时间,自学不够,学习的层次不高

当今世界瞬息万变,发展迅速。要适应这种变化,只有加强学习,注重自身素质的

不断提高,做到与时俱进。回顾已走过的路,虽然各方面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提高,但总的来说,进步并不算太大。尤其是在文化素养、科学思想、管理方法、科研能力、学习水平等诸多方面还很欠缺,与其他老师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归根到底是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没有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

与此同时,固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有时只注重与本身业务有关的内容,跟业务无关的涉猎较少,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把握的不够好,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有差距。导致自己固然是一名干部工作者,对时时处处保持先进思想这根“弦”绷得不够紧,有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往、差未几。

二、改进计划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计划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

一是在政治理论素养上下工夫,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实现教育现代化,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对政策理论水平的提高。二是在业务,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方面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力争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不辱使命,努力为国家、为社会培养有用之才来约束自己,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发展。

与此同时,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两个

(二)强化责任,提高效率

我在思想上严于律己,对自己的工作多用心、用脑,领导交办的事及我自己份内的事做好计划,使其有序、有时、有步骤地完成,今天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效率观、质量观,同时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促进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

留意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时时处处把自己的表现与六查六看标准进行对照,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照好镜子,把好尺子,找准差距;工作上牢固树立争一流的思想,对个人要求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让人民群众满足,让上级领导放心。

在工作方面要以大局为重,在完成上级对自己传达的任务的同时,也要往帮助同事及时的完成任务,并及时的往自觉的接受上级未传达出往的新任务,使单位的工作效率得到进步,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利益摆到第一位,宁愿牺牲自己的利益,也要往完成每项为群众利益着想的任务,强化宗旨意识,诚心诚意的为人民谋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开拓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在工作中勤观察、勤思考,想学生、家长之所想、急学生、家长之所急,用更多的爱心,更多的耐心,更多的细心,更多的热心,更多的责任,更多的汗水。全心全意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同时,为上好每一节课,课前认真钻研教材,吃透教材,并结合本班学生的实际特点,采用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上努力贯彻当前一些新的教育理念,创设轻松民主的教学氛围,鼓励学生踊跃发言。以学生为主体,构建探究式课堂模式,挖掘教材与学生的尝试因素,引导主动探究,自主获取知识。提高学生的能力。

(四)走进学生和教研室教师的心里

努力做到于细微处见真情,真诚的关心学生和教研室教师,热心的帮助学生和教研室教师。教育引导,实现“亲其师,信其道”的教学境界学生的成长,各种行为偏差是难免的。作为老师,我应该深入了解孩子的内心,找到原因,然后进行引导,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确出现了偏差,并明确危害,使学生从内心认识到,进而自觉纠正。

在以后的教学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履行教师的义务和职责,使自己成为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人民教师,为学院教育工作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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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媒体三对照三检查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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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照、三检查”活动与财政工作以及个人结合起来,做到提高认识、找准问题、改进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请大家指正。

一、深入学习。

加强学习是干好工作的基矗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利益的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也都在发生变化,为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我一直坚持不懈地加强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来,我积极自学,特别注意加强理论方面的学习,重点学习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决定》、陈家记书记发表在《求是》杂志上的《欠发达地区的跨越式发展》理论文章以及一系列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财政工作的论述。除了理论学习,我还多听专题讲座、多看专著评论、多和同事谈心交流。

二、勤于思考。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在认真三对照、认真三检查的基础上,我勤于思考,主要着重思考:影响和制约财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财政工作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思考对照“八个必须、八个解放出来”,查找影响制约财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1、“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从片面追求总量和速度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依我看来,就是财政调控能力要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相适应,要确保财政发展后劲、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目前我市财政调控能力还远远不能达到这个要求,从而制约了我市财政科学发展。

2、“必须全面把握现代化的综合价值取向,从单一的经济价值取向中解放出来”。依我看来,就是财政支出体制上、财政资金分配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散思维,全面、综合考虑资金的使用价值,看问题不片面、不短视,目前,我们需要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提升理财观念、理财方式水平。

3、“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重物轻人的观念中解放出来”。目前我市作为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较窄、标准较低、长期处于投入不足的状态。以人为本,一方面就是拓展公共财政覆盖广度和深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另一方面是加强自身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以推动财政科学发展。

4、“必须创新发展模式,从粗放型的发展路径中解放出来”。目前按照我市社会经济的特点,只能靠劳动密集型和低成本的特点吸引投资,基本没有自主核心技术和品牌,自主创新和科研投入远远不足。创新发展模式,对于财政部门而言,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企业集约发展;财政管理自身也需要提高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5、“必须发扬积极进取精神,从小富即安的思想中解放出来”。去年我们实现了财政收入“五连冠”,但我们不能够沾沾自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财政收入增长20%的目标任务,就是鼓励和促使我们继续前行,我们必须坚决执行。

6、“必须树立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从过分依赖地缘优势及习惯于在本行政区域配置资源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这跟徐萍华市长《深刻领会〈纲要〉实质,主动对接融入珠三角》讲话精神一致,我们财政部门就是要为我市主动对接融入珠三角做好配套工作、创造好条件。

7、“必须增强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责任感,从先富帮后富责任意识不强的被动状态中解放出来”。清远对于珠三角兄弟市而言是后发地区,但我们同样看到,我市的连阳地区与南部地区亦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如何做好帮扶工作、转移支付工作、实现共同富裕,推进区域经济财政协调发展,是摆在面前的一道难题。

8、“必须认清民-主法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保障,从不重视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意识中解放出来”。我们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利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思考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当山区实践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决定》,查找在建立健全配套财政工作制度、破解财政发展难题的方式方法。

目前,我市存在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基础设施薄弱、地区经济总量偏孝自我发展能力偏弱的情况;存在财政支出范围和结构不尽合理、财政职能和财政行为“越位”和“缺位”的现象,尚未形成财政收支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之间的制衡机制,基数加增长的资金安排方式尚未彻底改变,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监管、收支两条线改革需作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还待完善等。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破除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思维、体制和利益障碍。

近年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财政事业本身也在不断改革,不断发展,如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等。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探索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立足财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努力破解财政发展中的难题,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思考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愿望,查找在党风党纪、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在发展的形势上看,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受其影响,我市经济增速持续下滑,部分企业困难,财政增收减缓,就业压力增大;在发展的理念上看,受习惯思维的影响,一些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还不深;在发展的思路上看,一些地方发展的战略定位还不够明晰,发展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在发展的环境上看,一方面是我们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另一方面是一些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和精神风貌与科学发展观要求还不适应。

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就是“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我们财政对民生的保障上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如对人民生活、三农问题、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和住房出行等方面的支持;服务民众方面,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风党纪方面,结合干部廉风和畅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认识、责任意识、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工作管理和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触及灵魂、入心入脑,要敢于正视不足、揪到痛处,真正把问题查出来,进一步端正思想作风,消除“不在状态”的现象。

三、精于实践。

(一)树立财政科学新理念,夯实财政工作思想基础,着力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坚持边学边改,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发展思路不清、发展信心不足、发展方式落后、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二是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政为民-意识淡薄,不能深入了解群众愿望、顺应群众要求,对民-主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疾苦关注不够,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对社会和-谐稳定重视不够等问题;三是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片面发展、盲目发展、只顾眼前发展等问题,尤其要解决单纯追求速度,不重视调整经济结构,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节能减排,甚至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不重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等问题;四是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着力解决全局意识不强,缺乏战略思维,不能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局部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通问题,尤其要解决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不能正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等问题;五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政党纪不严的问题,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党员意识不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作风漂浮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等问题。

(二)明确清远财政科学发展的思路举措,建立健全财政体制机制。

一是构建积极有效、相机抉择、配合协调的宏观调控机制;二是构建事权明确、激励引导、先富帮后富的财政体制;三是构建统一完整、持续稳定、增长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四是构建机会均等、系统保障、覆盖城乡的民生保障机制;五是构建绩效优先、约束有力、规范透明的支出管理体制。同时,要加强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市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做好具体工作,推进财政工作上新台阶。

1、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制度体系,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府收支分类等各项财政改革,努力建设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支出管理体制;强化财政科学调控职能,增强实施财政调控的主动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财政支出管理要向公平与效率并重转变,积极探索在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分配领域引入竞争性原则和激励机制,调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控制。

2、抓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收、应征尽收,继续坚持局领导分片抓收入、预算执行分析及财政运行情况通报等有效制度,努力提高财税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先易后难地拓展非税收入,做大非税收入蛋糕。

3、抓支出管理,实现科学理财。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调度资金,确保我市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扩大公共服务类支出比重,不断加大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按照“保运转、保重点、保民生”的原则,从紧预算安排,压缩一般行政支出及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实现人、车、会、出国、办公等经费“五个零增长”和晚会、展览、庆典、论坛活动“四个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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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结合苏荣案对照检查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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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眷顾,人皆有之,没有谁生活在真空中。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眷顾,究竟是私事私办,还是私事公办?是花一己之费,还是慷公家之慨?是以普通人身份,还是利用特殊地位?

社会学上有个“角色失范”理论,讲的是每一种社会角色都有一套与之关联的社会标准,每个角色按标准行事,社会才不至于失序失常。领导干部的亲朋好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虽然并不执掌权力重器,在身份上却有着特殊性。没有一定的规矩约束和教育引导,稍不注意就可能逾矩失范、开败事之端。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要求,发人深省。正所谓“人不以规矩则废”,党员领导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管好自己的身边人,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尤其是,要坚决防止家人朋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进行,决不纵容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权力这杯酒,不是谁喝都会醉,只要站稳了脚跟、立定了心思、守住了规矩,有油水的地方再滑也不会跌倒。习近平总书记担任地方领导干部时,每到一处工作,都会告诫亲朋好友:“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在干部大会上他也郑重表态:不允许任何人打他的旗号谋私利,并欢迎大家监督。如此立身以正、严格要求家人和干部,值得广大干部细细体味和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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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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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戒,则不逾矩;心中无戒,则必逾矩。领导干部心中有戒,意味着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自我克制,手自然不会乱伸,这也是自身干净干事、公心为民的前提和保证。但是反之,如果心中无戒惧、身上无约束,为所欲为,极容易走上不正之路。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无纪则“不党”,国无法则“不国”,无党纪国法,国将不成国。严明党纪、依规治党关乎人心向背和国家民族命运。遵守党的纪律是全面的,无条件的,不能做选择题。落实铁的纪律才有铁的作风,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强化党章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心怀敬畏之心,严格要求自己,对照党员标准丈量、审视和改进自己。要自觉用党章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坚决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监管严不严,关乎吏治清不清;吏治清不清,则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严是爱,宽是害。铁一般纪律是对干部最大的关爱,是干部队伍风清气正的根本保障,更是航船平稳致远的“压舱石”。可以说,没有严明的纪律,干部队伍就无法凝心聚力,党的事业也会成为空中楼阁。严明党纪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责无旁贷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以严的态度规范干部。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把干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同时,要既注重关键时刻管理,又注重日常监管,时时严、处处严、事事严,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祸患常积于忽微。其实,一些干部并非天生就是贪官,他们刚开始大都是“温水青蛙”,堕落而不知,慢慢由违纪演变成违法,滑入犯罪深渊。在这个过程中,党纪绝不能被虚置。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领子”“咬耳朵”“扯袖子”。要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扯袖子”、“咬耳朵”的工作常态化,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照镜子、正衣冠”,提醒他们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政治责任和政治生命线,树起道德标准,划清纪律“底线”,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当然,对顶风违纪者更要出重拳,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权势大而破规,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让震慑持久,真正倒逼干部收心收敛收手。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必须执行,没有什么商量选择的余地,更不能拿规矩纪律来讨价还价。如果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者随之”的“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一寸不让、没有例外。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党团结一心、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我们党才能无往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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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查摆问题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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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州总工会机关支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纪委发布的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的10起通报。

会上,党总支书记卓俊杰结合自身学习认为,《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

他要求,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机关党员干部不仅要认真学习贯彻,更要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正面的学习引导和反面的警示教育,更加深刻地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增强对纪律和规矩的尊崇度和敬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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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突出问题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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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今日,湖南省疾控中心启动学习月活动计划,要求党员看齐《准则》找差距,对照《条例》查问题,积极推动两部党内法规在疾控系统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

2015年10月,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对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部署。省疾控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四个自觉”,剖析查找了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公仆意识、为民情怀、修身齐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围绕“四个坚持”和“四个廉洁”,党员干部们就当代疾控工作者怎样树立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弘扬美德家风等方面展开讨论,在“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对比中认真思考。

为了教育广大党员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省疾控中心党委通过邀请党校教授为全体党员专题辅导、开展知识竞赛、抄写《党章》《条例》《准则》。

接下来,省疾控中心各支部将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凡是出差在外不能参加生活会的党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回来后逐一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谈成绩、只谈问题,对照《准则》《条例》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到位,党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个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严格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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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9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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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至22日,巡视组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进行反馈,并召开巡视反馈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和一些县市区委、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文件,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与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高举反腐败旗帜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至12月,全市共立案1157件,同比增长71.9%;结案1254件,同比增长9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12人,政纪处分389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市本级立案37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33人。

2.关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邵阳市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市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传达工作压力。今年市委和市纪委分别对包括4名县市区委书记在内的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3.关于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地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查暗访组645个,抽调检查人员2566人次,开展明查暗访345次,共查处违反“四风”问题50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市纪委共发出典型案例通报9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强力纠治,全市机关和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转变。1至11月,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6.5%。

4.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12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全部配齐。今年7月以来,新配备10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4名拟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报省委组织部预审,待“凡提必核”完成即可研究到位,其他暂时空缺的15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中尽快配备到位。

5.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突出主责不够的问题。这项工作已经在8月30日前调整和清理规范到位。全市共清理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业务外工作37项,清理退出兼职各类项目指挥部42个。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要求,市县两级纪委一律取消或不再参与上级纪委没有明确需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到11月30日止,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236个减少到16个,县市区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1622个减少到175个。

6.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上级政策有时搞变通的问题。市委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名常委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了高质量的发言稿并逐一发言。全市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185个单位对196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市委党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作为各类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7.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学习教育不够,监督检查不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实施办法》,并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分工协作、调查研究、协商通报、咨询听证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市委党校围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专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在党建检查中,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力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8.关于2014年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实施办法,邵阳市委和一些县区委没有制定的问题。市委认真学习省委《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并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学习贯彻。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委均已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9.关于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质采购)、末位表态制度等情况开展自查。派出12个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对没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0.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插手干预城市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插手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并在承诺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背书。组织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发包和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有的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每名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

1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频发的问题。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廉政专题培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扎紧制度笼子。组织审计、监察部门对近几年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和审计,在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管理、验收、决算等环节核查是否有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切实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约谈。

13.关于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邵阳市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件404件,现已办结401件,办结率99.2%,涉及处理的村支部书记289人,村主任101人,村秘书75人。其中立案339人,给予党纪处分249人,政纪处分10人,并在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期。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集中时间对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贪腐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4.关于存在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整改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水利项目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防范和遏制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首批进场交易目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已经制定,力争明年完成原隶属于政府各部门分散建立的交易平台功能、人员、编制的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排查工作,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15.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比较突出的问题。31宗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目前县(市)18宗已整改到位,市本级13宗有7宗已整改到位,缴入财政土地价款3.0403亿元,暂未缴清价款的6宗地正在积极开展征缴。

16.关于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的问题。经开区抵押金额1亿元的抵押融资,已全部还清整改到位。城建投公司25批次、宝工区8批次整改抵押融资,已还款2.5亿元,剩余部分制定了整改计划,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出具了《关于土地抵押融资整改承诺书》,承诺在三年内将相关贷款全部还清,符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验收的整改要求。

17.关于违反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使用土地收益资金。邵东县和邵阳县共12宗地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出让金5032万元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市本级7宗地和隆回县1宗地符合《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不再追溯整改。

18.关于大量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商“多圈少建、圈而不建、囤积土地牟利”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闲置土地集中清理处置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指出市本级存在9宗土地闲置问题,目前4宗已经整改到位,其余5宗土地因被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暂时无法处置,纳入下步专项行动一并整改。

19.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挪用截留等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对市本级和各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纠正违规挪用截留行为,并督促归还挪用截留资金。涉及市财政局和城步县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挪用资金全部归还。

20.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对财政对外借款的申请、审批、日常管理、回收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规范。截止11月30日,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亿元,已收回8.15亿元,其余部分根据情况在2017年前完成清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1.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不公开透明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纳入预算管理;城市维护费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年末编制收支决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制企业处置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已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文件多、会议多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规定》,坚持“七个不发文”原则,即没有依据不发文、未经审批不发文、内容重复不发文、升格行文不发文、越权行文不发文、减少联合发文、严控事务性发文。今年1至10月下发“邵市发”“邵市字”“邵市办发”“邵市办字”文件143个,月均发文14.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发文14个,相对减少发文7个。认真执行《邵阳市全市性工作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加强会议管理,做到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压缩的会议一律压缩。今年1至10月召开全市性会议63个,月均开会6.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召开全市性会议5个,相对减少5个。

23.关于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比较多的问题。出台《省市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52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含领导小组、项目部)整合为19个,其中撤销9个、归并31个、调整11个、精简保留1个。严格落实《邵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精简力度,共调整、归并、撤销领导小组44个,减少33.3%。

24.关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对全市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本级共清理在职人员办公室超标204人,离退休人员17人,清腾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财政局、新邵县、绥宁县、北塔区几个单位少数干部超标未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没有充分整合利用,很多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成立市办公用房清腾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整合利用整改方案》、《市直机关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实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目前,市本级清腾的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已调剂使用4266平方米,其他根据下步行政办公楼的调整再统筹调配。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车、违规借用公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杜绝了违规超标购置配备公车现象。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8台违规购置的公车,已进行了公开拍卖。经常组织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公车私用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27.关于全市超标车辆处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对全市公务用车超标情况进行清理,市直机关清理出157辆超标车辆,已处理25辆,其他已通知未处理超标车辆的单位将车辆拍卖手续相关资料交至市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和两家拍卖公司,现已全部在媒体公示,争取年底前再处置一批超标车辆,2016年3月底前全部处置到位。

28.关于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全市开展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情况专项整治行动。9月20日,所有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清退工作全部完成,相关人员违规所领酬款、补贴全部清退到位,并对2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1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被免去职务。同时,巩固清理清退的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29.关于市、区县的奖励项目设置比较多、比较乱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的通知》,明确规定除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外,市本级和县(市、区)只能增加两个奖励项目。没有按程序审批的,财政国库一律不予支付。拟在春节前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发现违反文件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0.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市财政局、市教育系统、原市物价局、市产权处、宝工区、邵东县规划局、邵阳县五峰铺镇政府等单位滥发津补贴、奖金问题,已经按有关规定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纪律追究和组织处理。

31.关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乱收费、索拿卡要行为的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整顿乱收费和索拿卡要行为的专项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市教育系统的邵阳市华龙学校、隆回万和学校、邵阳县二中、邵阳师范学校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违规所收费用。邵东县规划局违规收取规划执法经费340万元已全额解缴县财政,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针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乱收费现象,先后两次对12个县市区进行摸底排查和整顿,共计乱收费金额172.7985万元,先后对六起违规收费案进行查处。

32.关于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有参赌涉赌行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赌专项行动,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全市已查获国家工作人员涉赌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5起,抓获涉赌国家工作人员36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7人。

33.关于一些单位干部作风不实,“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着重整治干部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全市因“庸懒散”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政纪处理10人。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4.关于少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做到“三个不凭”和“四个注重”,即不凭个人好恶用干部、不凭关系亲疏用干部、不凭籍贯地域用干部,注重选思想解放、敢闯敢干的干部,注重选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整体配套、优化结构的干部,注重选奋发向上、勤于学习的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实举必查、查实必究”。

35.关于超职数、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2015年7月份,邵阳市超配处级领导职务91名、非领导职务188名,四个月来,邵阳市共消化超配处级领导职务5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137名,已超额完成整改方案年底前消化处级消超任务80%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邵阳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巡视期间全市行政超编1162人,到目前已消化223人。

36.关于存在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领导职位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纠正和规范违规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依法依规降低了违规提高的岗位职级,全面取消了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区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对超职数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

37.关于违规用人进人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程序,注重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党政群机关进人一律“凡进必考”的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跨区域调入人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上实行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关于带病提拔责任倒查相关规定,对2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的提拔进行责任倒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件违规用人进人问题,除3件纪检部门仍在立案调查的案件外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38.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期未启动的问题。修订下发《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及确认程序、保障办法、资金来源和管理、工作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同步配套出台《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5%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原来未计提的资金及缺口的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9.关于征地拆迁户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出台《关于解决集体土地上安置地超期安置遗留问题的有关规定》和《邵阳市区集中安置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及交付标准》,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从城区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超期安置合法建房成本补差,要求大祥、北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城建投、市宝工区等业主单位通过整合债券资金、相关的棚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全力保障安置地建设。现在,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40.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办法》、《邵阳市直机关100个对口扶贫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工作方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落实进行督办;在全市推广了“武冈经验”,结合精准扶贫,整合各方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今年,省里下达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900户,到11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400户,动工率、竣工率均已达到100%,已入住19007户,占总任务数的83%,农历年前所有改造户都能搬入新房入住。

41.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违规集资合作建房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管理规定》,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开发项目,办公楼建设和住宅区建设严格实行区域分离,明确用地界限。出台《关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联合建房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对补办施工许可、上缴配套费等提出了整改要求。9宗供地手续不完备的集资建房用地,正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2016年一季度将整改到位。未缴清土地价款的5宗土地已有4宗缴清土地价款,追缴到位价款7118万元,另一宗已缴7000万元,其余2500万元正在办理缴款手续。同时,加大市区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收清理力度,到12月21日,欠税清理工作基本清理到位,清缴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款543万元。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整改落实的成果推动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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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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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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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四风问题

全文共 3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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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以及局领导带头开展 “下访听诉”、班子专题会研究等形式,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有的是涉及班子“四问题,有的是反映工作和管理方面的情况,都是非常中肯的,领导班子对存在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梳理。

一、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扎实。一是学习层次不够“深”。学习主要停留在“看、听、读、写”上,而在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上,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忽略了理论对工作的指导促进作用。二是学习内容不够“广”。只注重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要求的学习任务,而忽视了其他业务知识的学习,知识面不广,专业知识缺乏。三是学习风气不够“浓”。平时都忙于日常工作,难得“坐下来、静下心、沉下去”学习,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主动学得少,被动学得多,学习氛围不浓。

2、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一是部署多,督查少。对目标考核等任务,注重研究部署,缺少跟踪督查,缺少一抓到底的决心和举措。如在信息宣传方面,经常在会上强调,但没能长抓不懈,效果不明显。二是指挥多,问效少。有时以会议部署工作,以文件落实工作,存在流于形式,应付了事,甚至存在少作为或慢作为的现象。如在机关效能建设中,经常是上级发一个文,我们跟着发一个文,上级开会部署工作,我们就开会传达贯彻,跟踪问效不够。

(二)官僚主义方面

1、统筹协调不够。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由于受职能所限和缺乏切实有效的措施,解释得多、落实得少。面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不够主动,不够积极。有的信访案件不能及时办理到位。如群众反映多时的一些项目的油烟、噪声扰民的问题,每次都是进行解释调解,但一直没得到有效解决。

2、提高效能、简政力度不够。简政力度不够大,环保行政审批权限分级管理不够明晰,针对项目环境风险制定的程序不够细化。环保行政审批程序繁杂,影响项目进度。在项目管理上,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如有些餐饮服务项目长时间未验收,放松了监管。

3、信息公开、培训教育不够。对环境重要信息公开力度和专业通俗化不够,不能满足群众的关切和期望,缺乏鼓励公众广泛深入参与环保决策的机制。针对当前社会大众对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的现状,应该强化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承担责任,做好正面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有效化解群众对环境污染事件的猜疑,减轻企业环保压力。没有完善干部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享乐主义方面

1、攻坚克难的干劲不足。一是“等、靠、要”。少数干部工作中有畏难情绪,对困难和问题估计不足,研究不透,或等上级指示,或慢作为、不作为,不推不动、得过且过。如在征迁安置遇到阻力时,上交问题矛盾多,提出对策建议少,有等上级来指挥的思想。二是“推、拖、绕”。对于基层反映的问题诉求,简单容易的就及时办理,而情况复杂的、解决难度较大的,思想上求稳怕乱,工作中瞻前顾后。

2、乐于奉献的精神缺失。一是奉献意识淡薄。少数干部思想境界不高,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不强,比享乐而不比奉献,平时只关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全局发展不关心、对重点工作不上心、对协调配合不尽心。二是勤政意识不强。习惯于按部就班抓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存在“多栽花少栽刺”的老好人思想,拈轻怕重,怕挑担子;讲利益不讲奉献,讲辛劳不讲成效,图安逸、求清闲,责任缺失、担当缺位。

(四)奢靡之风方面

作风执行不够严,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一是勤俭作风松懈。倡导勤俭办事上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对干部的一些不良作风教育不力,没有从思想上树立起勤俭节约、自我约束的观念。二是办公资源浪费。对“三公”经费的支出使用不能做到精细管理,比如对机关接待费用预算还没有真正做到细化。办公浪费比较严重,打印文件图快图省事,没有按要求做到双面打印。没有养成人走关灯、关机的习惯,习惯了“夏吹凉风冬暖气,忘了一年有四季”的优越条件,缺乏过紧日子的意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也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偶尔也存在碍于情面,接待客人浪费菜金的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学习提素质。将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质作为整改的首要任务,把“严以修身”这一永恒课题作为必修课,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月写一篇学习心得,引导班子成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扬清抑浊树新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邪气,坚决反对用公款大吃大喝、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奢靡行为,严格控制“三公”消费,严禁摊派、转嫁经费负担和内部接待,积极倡导“节水、节电、光盘行动”等好风气。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我局将扎实开展四项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整治。针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再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批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服务窗口,对干部职工态度生硬、服务不周到的行为进行整治,坚决惩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三是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整治。不定期到机关各股室进行效能暗访,对暗访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暗访中发现的人员不在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等行为坚决严肃惩处,并纳入年终考核。四是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对党性意识不强、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软弱涣散、不团结和谐的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3、积极谋划建章立制。针对我局“四风”问题,结合实际,对已有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加以健全完善,对空白的制度和机制予以补充完善。一是在决策和督查落实方面。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请示汇报制度、定期调度工作机制、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从制度上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部监督。三是在考核评价方面。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实施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四是在工作纪律和服务作风方面。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即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办事效率。

4、全力推进整改落实。针对梳理汇总的问题和建议,坚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原则,逐一办理,即说即办。一是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局内部可消化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需要上级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立即上报,并做好沟通协调反馈,切实解决问题。二是加强跟踪督查。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效能检查等形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进度不理想的重点查办,对督办效果不理想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及时反馈情况。通过电话信息告知、上门入户、集中座谈等方式及时向群众反馈问题办理情况,让群众评价问题办理的满意程度,使群众能够看到整改变化,感受到党员干部作风和精神状态明显好转。

5、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服务发展作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落脚点,努力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搞好服务。一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履行环评管理职责,积极对接服务好省、市、区重点项目,坚决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依法依规高效推进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的建设,适当简化审批手续,最大可能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通过开展“三学三诺三服务”活动,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水平和执政能力。结合“三全两化”主题党建工程,构建组织网络、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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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全文共 2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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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本人在审计中发现,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存在很多漏洞,给违法违纪滋生提供了条件,应当引起重视。

一、当前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收费管理不规范。主要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无证收费,擅自设立项目收费,使用不合规票据收费,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缴未缴财政收入,乱收费等问题。

(二)支出管理不合规。主要存在超标准列支招待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发放补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超标准列支,虚列财政支出,虚假业务支出,收入支出在往来款中核算、坐收坐支财政收入、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等问题。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一是原始发票使用不合规定。主要表现为原始发票要素不完整、来源不合规、使用不合法。二是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主要表现为日常经济活动中超范围使用现金进行结算;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付行为比较频繁。三是未设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出纳兼任会计工作。四是白条顶库、公款私存等现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

(四)固定资产管理漏洞多。目前,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成为非常薄弱的环节。一是固定资产没有进行定期盘点,未设固定资产帐,资产购置、报废等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等情况普遍存在。二是移交不清、账实不符,部分基层单位在领导变更及人员调整时对固定资产没按规定进行移交,固定资产仅有总账而无明细账,且账面数连续多年保持不变;三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完整,部分物资未按规定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

(五)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以帮助企业发展为名,挪用公款给私人、私企使用;有的伪造假账,套取并贪污公款;有的私设小金库,为个人和小集体谋取利益;有的因监管不严,携公款出逃等。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单位主要领导缺乏财务管理知识。近期我们对37个县直部门和15个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发现研究生学历3人,占5.8%;大学学历以上42人,占80.7%;大专学历7人,占13.5%,反映出全县领导干部文化水平普遍较高这个事实。但有财务工作经历和财会专业毕业的只有5人,只占总人数的9.6%,可见我县领导干部财务管理能力相对薄弱。单位主要领导主要对“人、财、物”的管理,一旦管理不善,容易引发不良后果,教训深刻。有的单位明明设有会计出纳,但该会计很强硬,不仅负责登记会计账簿,还一人独自管理支票等票据和印鉴,结果尾大不掉,失去监管,导致出现挪用、贪污公款数百万,自身锒铛入狱、妻离子散,单位名誉受损、财政补贴亏空的局面。

(二)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近期对52个县直部门、乡镇进行了调查,发现各单位财务人员中有会计资格从业证35人,仅占70%。根据多历年来审计检查情况,有的乡镇财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多年,虽然勤勉,但是业务知识特别缺乏:有的至今还不会借贷记账法,不会制作资金平衡表;有的每次审计盘库时,实有存款和现金不能与账面余额相符,“自己急得一头汗,别人忙得团团转”,审计组每次审计都要给他理帐,长此以往,派谁去这单位审计都不愿意去。财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直接导致我县部分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错漏百出,甚至出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大部分单位虽然制定了有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较为科学、合理的牵制与监督制度,但由于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财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及时,掌握不够透彻,对依法管理财务不够重视,缺乏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具体使用的时候就把它“束之高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使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有的领导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恶意指示会计人员超标准收费、截留财政资金、挪用专项资金等。

(四)内外监管不及时。一方面,基层单位自身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内审机构或者没有定期对基层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使得内部监督无法得到保证。另一方面,虽然审计机关作为监督管理部门,但由于审计周期长、审计人员相对少,并不能对每个单位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的审计监督。

三、加强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优化财务工作环境。单位领导要为财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购买专业书籍、加强业务交流、提高业务素质创造良好的条件,而更重要的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进一步优化财务工作环境,不给财务人员出难题,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切实提高加强财务管理的效果,确保本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各项资产安全完整、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一是要加强学习。单位领导主动学习,掌握常用的财经法规和财务知识,主动做到不违规,对已经发生的违规现象有一定的辨识力和纠错力,管好“钱袋子”,起到事后监督的作用。二是要带头执行。有的领导往往有“只要不进自己口袋,挑点担子无所谓”的想法,有的领导则是存在侥幸心理,明知故犯。虽两者后果及危害不同,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往往源于思想上的放松、业务上的不懂。因此,单位领导对工作中遇到的财务难题,要主动加强与本单位财务人员、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经咨询后选择合法的方式处理账务,避免乱发票子、乱开口子、乱挑担子的情况发生。三是要集体决策。单位领导要发扬民主,对重大经济事项要遵循决策程序,集体商量,共同研究,集思广益。

(二)加强培训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财会人员应具备合格的专业能力,做到会计核算规范,不折不扣地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一是建议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一方面财务人员要有过硬的财务知识,同时要定期对基层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积极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组织财务人员不断加大对新准则、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更新和充实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水平。二是以提升四种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理财意识)入手,积极引导财务人员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增强财会法制观念,强化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使财务人员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同时财务人员要主动工作、勤于动脑,积极发现问题,提出可行建议。

(三)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切实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单位各项财务制度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和基础。我国现行基本财务制度并不适合所有的单位。建议各个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把有利于财务管理的做法制度化,并落实到行动上,用制度来管理人和事,使单位日常财务工作步入正规。建议制定制度时,应考虑对于任何有关财务的经济事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让财务人员清楚经济活动的具体内容,以便财务来考量和规范事项的发生过程,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应将财务管理重点放在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支出的审核、监督上,要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来对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和控制,实现从源头上治理财务问题。

(四)以加强监督为推手,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监管大环境。一是建议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自查,可以由财务人员进行岗位交叉检查,也可以聘请事务所进行外部独立审计。目的就是对发现的问题,找到根源,防止再犯。针对问题,找到管理漏洞和节点,及时堵塞和疏通。二是要认真开展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坚持定期将财务状况和上级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纪检、监察、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不仅要纠正错误,起到“免疫作用”;更要加大惩处力度,维护法律法规尊严,起到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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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政治纪律和规矩方面

全文共 4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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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甚至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本文结合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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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四讲四有对照检查

全文共 1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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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党员都要把握这些基本要求,并把它作为自我检查的镜子、自我衡量的尺子,时时对照、常常反省,不断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坚持不懈地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

加强学习,着力夯实“做”的基石。要以学习打牢“做”的思想根基。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是“做”的思想根基,是“做”的动力源泉。共产党员是具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先进分子,但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哪里来?关键来源于学习。一个不断深入学习的过程,就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的过程。学习的进步是一切进步的基础,学习的落后是一切落后的根源。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政党,不可能是先进的党;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共产党员,不可能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一名党员,不解决学习问题,就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和纪律淡忘或不解,就无法从行动上去发挥带头作用,就会导致思想修养、党性修养的滑坡,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造。更为严重的是,党员放松学习,会使大脑停滞不前,思想模糊不清,方向辨别不准。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复杂的现实矛盾,只能靠学习,才能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

要以学习增长“做”的才干。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都要努力增强本领,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一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忙于事务、忙于应酬,强调一个“忙”字,很少静下心来读书学习。要知道“思路决定出路”,不学习哪来“做”的思路、“做”的才干、“做”的本领?那么,学什么?怎么学呢?“两学”,就是最好的学习。“两学”的同时,还要善于向书本学,用科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向他人学,做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向实践学,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聚焦“合格”,不断明确“做”的标准。党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每一个党员在社会上都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在政治信仰和组织形态上是一个共产党员,是一个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分子;另一方面,他们又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职业和岗位,在社会上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如果撇开职业差异去泛泛地看党员的先进性,去讲“四讲四有”,就会使标准难以落到实处。每一位党员既要从总体上去把握,又要联系具体环境、具体条件和具体任务,与各自所在岗位、所负职责相结合,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事业作出应有贡献。我们的党需要“接地气”的党员,把先进性要求贯穿于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过程之中,贯穿于工作、生活的过程之中。

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争当“做”的模范。要敢于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格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去做,去作为。敢于担当,要强化问题意识、勇于直面矛盾。只要每个党员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只要每个党员都能做到“四讲四有”,党的工作就一定会发光出彩。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共产党人肩负的历史使命。硬脊梁才能挑重担。面对改革征途中的一个又一个险滩,更需要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以“抓铁有痕”的胆识和干劲,攻坚克难,敢抓敢管。敢于担当,还体现在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上。共产党员一方面要心存敬畏,约束自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另一方面还要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唱“黑脸”,敢于站出来批评有错误的人和事,不随声附和,不当老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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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机关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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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党章、廉政准则的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方面建议和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四风”问题、机关党支部班子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一)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内容和方式单一,学用脱节。虽建立了每月党员活动日制度,但都是只有必须要召开会议的时候才召开,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还不够深入、学习传达文件、学习领导讲话多,联系实际讨论少,形式比较单一、方法不够灵活,学习质量不够高。

2、管理上有时走过场。管理党员干部失之与宽、失之与软,当干部出现小问题时,则找理由来维护和保护干部,没有严格兑现《乡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比如:某些干部职工没有遵守上班纪律,却没有严格按照《乡机关管理制度》来执行惩处 。

3、改进文风不够。收文发文较多,习惯于以文件贯彻文件,文件越发越多,解决实际问题力度不够。通常情况下,在贯彻上级文件时照搬照套,只要涉及村(社区)的就一股脑儿全文转发,没有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提工作要求。没有做到将全乡各部门需要发到村(社区)的文件收集整理统一发放,有时这个部门喊领文件,那个部门喊领文件,导致村(社区)的支书、主任来回奔波。

4、进村入户,没有解决问题少。常常走马观花,点到即止,对群众提出的困难仅仅只限于“我听了”“我看了”“我了解了”,之后就“无声无息了”,没有真正解决群众的困难。

(二)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1、作风漂浮,执行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如:个别党员干部存在迟到、早退、公共场合吸烟等现象;个别班子成员有特权思想,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在安排工作时对下属打官腔、脾气大。

2、忙于日常性事务,进村入户少,密切联系群众不够,了解民情民意不深入。在工作方式上,一般性事件都是听村干部汇报,特殊性或严重性事件才会到群众家里走访。特别是地处偏远的群众,到他们家进行走访、关心他们、听取他们意见的机会就更少了。

3、工作态度涣散,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主动积极性不够。有的党员干部工作态度不严谨,服务群众观念淡薄,责任心不足,不关心群众冷暖。没有时时刻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考虑个人利益多于群众利益,存在脱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不够的现象。如:群众到乡机关来咨询一些惠民政策,只要不是自己分管的领域就敷衍塞责,寥寥几句就把群众打发了,

4、“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方法不多,有时抓不住工作重点。有的党员干部负责的事务较多,常常要同时开展多项工作,由于工作方法单一,有时导致工作出现混乱分不清“轻、重、缓、急”,有时抓不住工作重点,顾此失彼。

(三)享乐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作上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如:有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年纪已大,在工作方面建树有限就得过且过、不思进去;在工作上,有些老党员沉溺于过往的“成就”,认为我已经做了很多事情了,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自己可以“退居二线”,反正又不会被辞退。

2、落实“八项规定”不彻底,存在侥幸心理。对中央“八项规定”学习了、了解了,也深刻地领会了,但是有些党员存在一种侥幸心理,总觉得我乡地处偏远,上级到我乡检查的的机会很少,在“八项规定”的落实方面坚持力度不够。如:改进会风、文风,厉行节约方面与中央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热衷于个人享受,生活要求过高,认为领多少工资,就干多少工作。

2、缺乏精打细算的作风和理念。接待上级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时没有做到一视同仁,有时根据来访人员的级别来制定接待标准。机关办公室资源浪费行为严重,灯火长明、电脑等设备常开不关。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特别是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从下面几个方面抓好整改。

(一)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一是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专题辅导报告、讲党课说故事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二是坚持定期开展学党章、学党史、学革命先辈活动,加大对支部学习制度的监督。

(二)抓好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能力水平。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拓宽学习渠道。为提升干部学习积极性,采取“网络+实地考察+‘请进来送出去’”的学习模式,进一步拓宽我乡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渠道,切实解决学习渠道少、知识面窄的问题。

(三)树立群众观点,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

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认认真真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经常走访群众、接访群众,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困难群众等,搞好干群关系。

对于以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我们将按照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要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向乡督导组报告,切实开好机关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相互监督,相互提高,努力建设成为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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