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六个方面检查材料优秀20篇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运转、有序开展的根本保障。下面是相关的材料范文,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浏览

3300

作文

294

四讲四有对照检查

全文共 1877 字

+ 加入清单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眼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合格党员的“四讲四有”标准,集中体现了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与好干部20字标准、“三严三实”“四个铁一般”和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是一脉相承、内在一致的,审计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应当认真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新时期合格的审计干部。

打开微信搜索人才招聘会公众号,招聘会场次安排早知道。,

坚守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审计干部。这是共产党员政治品格合格的首要标准。审计干部作为党和国家的“经济卫士”,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讲政治、有信念摆在首要位置,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挺起理想信念的 “主心骨”,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必须深入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三个自信”、实现“中国梦”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把正确的理想追求转化为行动的力量,绝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绝不能在政治立场上站歪了,绝不能在政治观点上跑偏了。必须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避免在多变中迷失方向、在多元中丧失原则、在多样中丢失立场。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审计干部。这是共产党员执行纪律合格的基本标准。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的队伍,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经济执法监督部门,审计干部在履行执法监督之责时,必须把讲规矩、有纪律贯穿工作始终,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八不准”工作纪律,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必须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增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自觉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敬畏纪律、敬畏岗位、敬畏权力,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手握戒尺、心有所止、廉洁从审,行为有度、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弘扬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做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审计干部。这是共产党员道德品行合格的核心要求。“百行德为首,百业德为先”。道德高尚是清正廉洁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道德问题始终是党员干部做人为官的首要问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审计干部也是普通党员,必须自觉把讲道德、有品行作为自己人生的必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道德修养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自己的道德品行,从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优秀党员身上获取道德正能量,从一些因道德滑坡、品行低下、行为失范而栽跟头的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例上受到警示,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必须认真践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弘扬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做到以理服人、不以势压人,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以共产党人的道德人格力量去赢得人心、成就事业。

保持大公无私的公仆情怀,做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审计干部。这是共产党员发挥作用合格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共产党员必须把对组织、对人民的感恩之情转化为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的崇高追求,转化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转化为埋头苦干、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勇创佳绩、拼搏进取的工作劲头,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专心致志做好本职工作,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审计干部作为代表党和国家执行审计监督的忠诚卫士,必须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始终保持公而忘私的为民情怀,以铁的肩膀、钢的腰杆,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做到敢于碰硬、敢于亮剑,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必须把敢于担当作为一种境界、一种责任、一种能力,依法规、按程序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始终保持一种不受外来干扰、不受人为控制、不受私欲羁绊的独立状态,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彰显审计干部讲奉献、有作为的先进性。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6471 字

+ 加入清单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

全文共 4589 字

+ 加入清单

按照《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的通知》要求,……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论述,深刻对照反思了近年来发生在我省、我老秘网市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严守党规党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自觉性,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下面,按照有关要求,围绕“严守党规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作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系统。被动学习多一些、主动学习少一些,与织工作有关多一些、其他方面的少一些,存在急用先学、现学现用等现象。比如,部机关集中学习,大都是学习研究业务工作,很少专门坐下来系统性地学习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比如,对网络上的历史虚无主义问题,只是当作热闹看一看,虽然看了以后也感觉很荒谬、很可笑、无稽之谈,但没有从政治的高度上去分析、去研究,没有充分认识到其背后隐藏的目的和严重危害性。三是政治斗争性不够坚决。领导班子整体上政治立场是坚定的,但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得还不深。比如,有的同志对于社会上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朋友圈中的一些有损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谣言、“段子”虽然不信,但没有旗帜鲜明地反驳、斗争。

(二)在遵守和执行群众纪律方面,一是服务意识不够强。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上,还没有完全从群众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够。比如,在村室建设方面,更多的是强调面积、设备等“硬标准”,而对如何发挥村级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上定“框框”不够。二是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不够。班子成员主动下基层调研的时间偏少,尤其是到基层一线和条件艰苦、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地方指导工作不够。比如,市委组织部联系的脱贫攻坚村,部领导班子也明确了专人对接,但更多的是协调其他部门解决问题,深入贫困户家中实地走访不多、帮助贫困户脱贫举措不多,这实际上也是缺少与群众融为一体的深厚感情。

(三)在遵守和执行组织纪律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不够好。讲集中多一些,说民主少一些,对一些大的活动安排、大的决策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做得还不够。比如,有时部长办公会流于形式,存在为程序而走程序的情况。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班子成员之中缺少经常红红脸、出出汗,看似和和气气、形势大好,实际上缺少严肃的党内生活锻炼,不利于形成真正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局面。

(四)在遵守和执行工作纪律方面,一是执行上级政策不够十分到位,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工作的意见》等方面不是十分有力。比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一直也提了,也要求了,但是做的不够到位;再比如,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要求,建立买官卖官档案,到现在也只是做一些初期启动工作,后期没有跟上。二是担当意识不够。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有一团和气的“老好人”思想,习惯于“办好事”,不善长“唱黑脸”, 管理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不愿开展批评得罪人,对一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提醒帮助不够,对一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闹不团结的班子严肃批评、督促整改不够,对一些慵懒散奢和不称职干部的处理还比较软。比如,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更多的是体现在文件和领导讲话中,缺少有力有效的举措,没有把这个好的机制用好。三是保密意识不够强。对个别打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消息的人,有时态度还比较“暧昧”,缺少坚决回绝。

(五)在遵守和执行廉政纪律方面,一是个别同志认为经过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洗礼,正风肃纪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缓一缓、松口劲的思想,缺乏打“持久战”的准备。二是个别同志主观上认为组织部门是清水衙门,自己在党规党纪不会犯什么错误,思想上重视不够、警惕不够。三是对部机关廉政风险排查仍不够细致,面上安排安排,真正研究谋划具体工作、具体事项、具体问题不够。比如,省委查处的典型案例郝天宇,虽然一开始只是一般干部,但就是因为在某些方面有了发言权,找他办事的人多了,请吃饭的人多了,一步一步走上“翻船”的结局,而反观部机关在这些方面的廉政风险点还查找不到位、不细致。)

(六)在遵守和执行生活纪律方面,一是“八项规定”还有改进空间,在一些相对较“软”的地方还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比如召开一些工作会议时,强调规格高、规模大、视觉效果好等,发放不必要的材料,很少考虑会议成本。再比如,去县里开展工作,有时让县里负责接送和安排吃饭。二是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意识不强,在有些工作中有不计成本、铺张浪费的情况。比如,在公务接待中为了显示驻马店人的热情,有时超规格接待;在办公用品采购配备等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够节俭的现象,有的电脑还能使用却束之高阁。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认真研究、深入剖析领导班子存在的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源,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点: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方面,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由于组织工作任务繁重,经常超负荷运转,造成了对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学习上存在差距,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全面,对党史国史的学习还不系统,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导致缺乏定力和静气。另一方面,对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有松懈思想,对纪律规矩缺少足够的敬畏之心。

(二)党性观念不够坚定。有的同志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认为自己长期接受党的教育,人生价值取向和理想信念已经“定形”、不会出问题的,在加强党性锻炼上有所松劲,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视,不能始终严格用党性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同志参加党内生活不够积极主动,没有以普遍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缺少正常的组织生活锻炼。

(三)宗旨意识不够牢靠。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目前,组织部门的自我评价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部领导班子在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之所以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群众观念淡化了,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上还存在模糊认识,没有自觉地从理论上把群众路线与唯物史观、辩证法、实践论联系起来、贯通起来,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一些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繁重,具体的事务挤占了时间,每年虽也拿出一些精力和时间深入到基层,但没有沉下身去调查研究,很多工作是依靠基层上报情况来了解掌握,以致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忽视群众感受、背离群众意愿的情况,没有很好地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有机统一起来。另外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有时考虑群众呼声、愿望和需求不够,虽然干得很忙很累,结果得不到群众的认同和支持。

(四)担当精神不够强烈。在主观上还存在着组织工作政策性、程序性、原则性强、不宜过多突破等认识误区,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还不够敏锐、透彻,没有很好地结合组织部门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推进组织工作发展的规律研究把握不够,特别是对组织工作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没有始终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有时过于机械地按惯例和领导意见办事,有些求稳怕乱,往往顾虑风险、瞻前顾后、踌躇不前,思想还不够解放,敢为人先的闯劲还不足,攻坚克难的力度还不大,创新工作综合效益不够凸显,对一些长期影响和制约组织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没有真正下功夫去研究破解。制度落实抓得还不到位,有时存在“大差不差”的错误思想或者“老好人”的无原则思想,不愿不敢动真碰硬,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制止不力、问责不严,使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

三、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部领导班子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对照查摆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常抓不懈,进一步严肃党纪党规、严明纪律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持续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坚持“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和完善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学习制度,继续采取专题学习、观看教育片、讨论交流等方式,提高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来源:老秘网)系统地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领导科学等相关知识,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艺术水平。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理论学习研讨,运用科学理论对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二)着力锤炼坚强党性。强化党章意识,时刻用党章、用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武装班子成员。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政治鉴别力,对诋毁党的言论旗帜鲜明反驳。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对基层干部群众和工作对象关心的热点问题,大力气研究破解,努力从政策层面加以推动。加快打造服务型组织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使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更温馨。

(三)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落实部务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交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珍惜和维护领导班子集体的团结,充分发挥部务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班子合力。

(四)全力推动从严治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落实公道正派核心要求,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唯实求真、敢讲真话,不回避矛盾、不躲闪问题,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做好干部选拔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养,探索推进干部教育“供给侧”改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注重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强基本、补短板,强党性,做先锋,强责任、建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部领导班子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始终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以身作则,干净做事,以上率下,做好榜样。认真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既拿起纪律这把戒尺,守住底线,绝不越雷池一步,更要奔向高标准,模范执行《准则》,以人格力量凝聚人心。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加大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保证组工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在四气方面存在问题对照检查

全文共 1281 字

+ 加入清单

年轻干部作为 “优秀、高知、潜力”的代表,是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孔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在我们的领导队伍中,年轻一代终究会接班老一辈,这是新老更替的规律,但如何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促进后备干部“备而有为”“有为有位”,笔者认为应该从培养年轻干部“长才气”“树正气”“出力气”“接地气”四个方面同时抓,确保年轻干部从“后备”成为“必备”。

一是要“长才气”,培养一个厚积薄发的后备人才。年轻干部从无忧无虑的学校步入社会这个大学堂,或许会感到迷茫,书本学来的知识已远不够用,工作也是处处碰壁,难免会有退缩和不作为的想法,寄望自己的未来靠运气的眷顾,这都是不靠谱的做法。立身百行,以学为基,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成。学习是年轻干部立足于干部队伍的根本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基层工作经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行政任务办理程序等等,都需要向前辈学习,向基层干部学习,向群众学习,要放低姿态,甘当学习“小学生”,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让自己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才能具有驾驭工作需求的能力,保证自己随时能尽快进入工作角色,适应新工作,完成新任务。

二是要“树正气”,培养一个政治过硬的后备人才。作为年轻干部面对社会的种种诱惑,或许会更容易动摇,稍有不慎就走偏了路,守纪律讲规矩必须是年轻干部的第一堂课。衡量一个干部是否是一个好干部,首先就会以是否廉洁为尺度,年轻干部要成长,想在以后的道路上有所作为,就必须廉洁务实、责己从严、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做到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只为党旗增光彩,以廉洁的形象树立真正的威望,以过硬的政治认识确保自己的理想信念不动摇,保证自己不走偏路、走错路。

三是要“出力气”,培养一个组织信赖的后备人才。在工作中,年轻干部绝不能有挑肥拣瘦、避重就轻的工作态度,年轻干部要发挥自己思维敏捷,精力旺盛的优势,勇于挑战严峻任务,要敢于想前人所未想,敢于创新,敢于突破。年轻干部要有朝气、有激情、有魄力,要发扬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组织重用年轻干部就是用的年轻人那份热情、那股冲劲、那些坚持,那种唯唯诺诺、稳稳当当绝不是年轻干部应有的气质。当下面临社会发展新形势要求,更要我们年轻干部作为新鲜血液勇于创新、敢打硬仗,才能适用于发展的需要,这样的年轻干部才是未来发展的希望。

四是要“接地气”,培养一个群众支持的后备人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这就决定了党员干部服务于民的特性。我们的年轻干部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成长的过程都是伴随着父母的呵护,一直以来都是享受服务的对象。但是我们的年轻干部要成长,特别是在行政的道路上,转变服务的角色是必须的,这样的年轻干部才会有群众支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确实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也是体现了我们的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的先进性,年轻干部要以雷锋、焦裕禄、沈浩等为榜样,坚持为群众服务,群众利益为先,个人得失为后,我们就一定会像他们一样得到群众的拥戴和支持。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四讲四有个人的对照检查

全文共 611 字

+ 加入清单

做合格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清醒认识“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用系列讲话统一思想和行动,把系列讲话作为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的准绳,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做合格党员,要严守纪律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深刻吸取党内和系统内外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清醒认识权力、地位、利益、人情的腐蚀性,自觉抵御各种消极腐败因素的侵蚀,守住党纪国法的底线。要从小事做起,从新的一天做起,远离“四风”,自觉养成严实守规的作风。

做合格党员,要切实加强自身修养,保持高尚道德情操。要牢记周总理“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的教诲,自觉重视和厉行党性修养、道德修养,积极培育正直向上、诚实守信、先人后己、谦虚自省的好品格,坚决摒弃投机取巧、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孤芳自赏的坏习气,自觉以高标准要求,用高标准自省,向高标准努力,切实奠定好干事创业的人格基石。

做合格党员,要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国家事业发展进步贡献力量。要学习弘扬周总理竭诚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以共产党员应有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创造性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不断提高全社会整体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查摆问题

全文共 2268 字

+ 加入清单

参加了全市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我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学习了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有关领导的讲话,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有提高,深深认识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了努力搞好机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反思了自己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方面的情况,感到存在许多不足,现就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查摆如下:

一、思想方面

问题1、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自觉主动在挤时间学习不够,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有时看报纸也是看看大标题,结果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

原因:一是思想上对理论重要性的认识,没有上升到应有的高度,二是时间观念不强,没有把点点滴滴的零星时间利用起来。

整改措施:

1、提高对政治理论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只有理论上的坚定与清醒,才能有政治上的坚定与清醒,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有高的理论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并指导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

2、认真执行党员干部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党员的学习,参加单位的集体学习。

问题2、政治理论方面的内容看得多,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电脑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等钻研得少,结果使得知识面不够广。自查报告范文

原因:一是在思想对领导干部应具备全面的素质,掌握更多的知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自己是从事党务、行政工作的,只要政治理论功底厚实就行,其他方面的知识多少知道点就可以过得去,二是工作比较忙,有时间难以抽出时间去学习其它方面的知识。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对掌握科学文化等方面知识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教育本单位同志要做到一专多能,多学习其他学科的知识。

2、适当增加集体学习科学文化等内容的时间,要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二、作风方面 问题1、谦虚谨慎的思想作风坚持的不够一贯。比如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自满情绪。认识不到位,总认为我们做的不错,而且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表扬,什么超标准和违约的事我们从未敢,也没有条件去做,这样就不自觉地产生了自满情绪,以致在廉洁自律方面没有提出更高的要求。

原因:一是对中纪委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学习不够,对《党章》、《准则》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学习不够,掌握不牢。二是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够扎实,满足现状的思想不同程度的存在。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党章》、《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自查报告范文

2、克服满足现状,不思更大进取的思想情绪,形成良好精神状态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工作作风。

问题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得还不够。一是自我批评不够经常,在会上作自我批评多,在其他情况下作自我批评少;二是对同志的批评,也是会上批评得多,平时及时批评少;三是批评别人打不开情面,不够大胆,怕伤害同志间感情。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目前整个大气候也就如此,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不一定就解决问题,二是认识比较片面、模糊,怕开展批评影响团结,影响同志们的积极性。

整改措施:

1、提高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这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任何时候都不能丢。

2、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从团结愿望出发,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又要注意对同志的批评方式,要有与人为善的态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和统一。

问题3、工作方法有时不够恰当,不够策略,特别是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的批评,有时不够讲究方法,结果使同志们有时候出现比较勉强的现象,这样影响了同志们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同时也影响到个别同志工作方法的改进。 原因:一是对领导方法,领导艺术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总认为自己的指导思想是好的,方法问题欠缺一些,同志们都会相互谅解的。二是对领导科学知识学习不够。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有关经济科学知识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领导水平,提高领导艺术。

2、加强自己和全体同志们的法制学习和法制教育,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克服工作方法不够科学、个别同志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开展工作的现象,努力使领导方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工作方面

问题2、抓行政后勤工作改革的力度不大,在水电、车辆、服务、安全等方面管理不得力,致使一些工作出现一些漏洞和失误。在有关考核和分配方面,还未制定出更加公平,有效的制度和措施。

原因:对行政后勤工作,认为有专门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同志具体抓就行了,结果对这方面的事情,过问不及时,指导不具体,督促不得力。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并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使行政后勤工作能为全体同志提供更好的服务。

问题3、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步子迈得不大。虽然我们已是市级文明单位,但还有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些软、硬件建设还有待加强,如办公自动化、卫生制度,卫生设施,卫生习惯等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影响着我们向省级文明单位的迈进,也不利天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向前推进。

原因;一是对精神文明建设,有时紧有时松的现象,二是受经费的限制不能及时搞好等。三是主观努力不够,有完全可以不花钱或少花钱就可以办到的,没有很好的去办。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乡镇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全文共 7362 字

+ 加入清单

通过有组织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与教育,以及对照党章要求、党纪规定和领导干部行为准则学习,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履职行为情况,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行了自我静思剖析,以及自我认识与评判。

对比要求和标准,现将我个人各方面作风表现、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向党组织予以报告,不尽不详和有偏差之处,敬请党组织和领导及同事们予以批评指正。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和两项说明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作为一名乡镇党的基层领导干部,我始终坚定“热爱党、服从党”的政治信仰,将政治生命置于自己人生的首位。我始终如一的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确认识和坚定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权安全大局、全党全国团结大局,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从工作到生活,时刻将自己融入到党的组织之中,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从党员义务的履行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自己时常警示着自己:“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基层的党务工作者,必须带头模范履行应负的职责。”基于此,我将一如既往的坚定政治信念、遵守党的纪律、勤勉履职工作,做到我应有的作为。我能够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有坚定的立场,敢于制止背离党性的言行,及时提醒和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决议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公开发表与其相悖的言论,更没有与之相违的行动。

2、第一项说明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第一项说明,本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关于领导干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未有过违规违纪行为。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和人情消费,服从上级组织和镇党委决定,在现有的办公条件下办公,没有对办公场所进行重新装修等行为。本人现有一个儿子,在开化中学高二年级学习;配偶在县信用联社上班;家庭有住房二套,商铺一套;本人没有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没有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没有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这些情况本人已经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详细列明,上报县里。

3、第二项说明

本人坚决拥护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以此严格要示自己,切实转变作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贯彻和落实。

在思想和态度方面:一开始我认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只是一阵风,走走场。甚至认为自己没有大的问题,学习学习就万事大吉。通过学习和贯彻,使我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作风纯正既是检验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试金石,也是一个党员是否先进的显著标志。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紧迫。可以说,加强作风建设,既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必须长期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更是我们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

在工作作风方面:作为一名乡镇干部主动关心群众冷暖还不够,只是在春节象征性地走访联系村的重点户、贫困户。平常主动问需少,下村大多只与村干部联系,直接与普通百姓沟通还不够到位;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特别是指导村级经济发展,引导村民发家致富的能力有限;由于在县级机关工作时间长,还不大知农时、农事;对照习总书记提出的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好干部五条标准以及鲍秀英书记提出的“五种精神”,自我感觉差距很大,但还没有真正正视差距,也未能尽自己最大努力去缩短差距。通过贯彻八项规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后,已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彻底转变。已尽心尽力帮助部分村因地制宜搞好创意农业发展,策划并组织了“龙跃池淮、印象立江——首届赏花节”、“桑园牧歌——国家东部公园寺坞桑葚采摘节”,二节提升了池淮创意农业的知名度,给村民带来了实惠。同时积极为虹光村打造水上竹筏漂游项目,以及开发玉坑村“大玉溪乡村旅游综合体”项目出谋策划、招商引资等等。

在领导作风方面:对于一些错误思想思潮,本人虽能够做到不同流合污,不随波逐流,但有时缺乏当面批评指出其错误的勇气。与同事沟通交流的态度还有待改善。例如有时缺乏换位思考,有时不能选择通俗恰当的语言解释比较复杂的问题。甚至有时不让别人把话说完,比较武断,有些场合甚至听不进不同的声音。通过这次对照八项规定的活动,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应该融会贯通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当在工作中发现了问题,产生了不良后果之时,要经常反思,分析原因所在,找到真正的“病因”。通过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自开展谈心活动,通过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自己找,终于发现,是自己找“病因”的方法不对路,“就医”找错了医生。“医治”领导干部身上“四风”之病的最佳医生是人民群众,依广大人民群众的评判标准解决领导干部身上“四风”之病,才是最好的就医治病的方法。

经认真梳理班子成员和全体镇村干部平时或者会议上对本人的批评及建议,本人不存在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问题,也不存在“为官不为”的问题。从工作实效上看,2013年全镇共拆除违章建筑18760平方米,其中完成杭新景高速拆违6500平方米,超额完成拆违任务2260平方米,很好的推进了“三改一拆”工作。同时,本人也积极投身到“五水共治”工作中,参加河道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个工作小组,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强化责任落实,分工合作,整体推进。2014年16个村列入县污水处理计划,已全部完成测绘。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活动期间,通过与农村村民、企业主和干部职工互动座谈,端正心态与班子成员交心交流,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的点评指正。经过触动思想深处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照党章党纪和领导干部行为准则要求,我深感自己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但时常以工作忙、精力时间不够为由给自己找理由,没有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换位感受基层群众的想法和看法。在工作中,对有些处理不当、不妥的事情,事后也总感觉有些不妥,但总认为不是什么大事、原则事,不会影响到工作和团结。通过“群众提、相互帮、上级点”,自我深刻反思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有:

(一)在形式主义方面

1、工作作风不扎实。在工作中表率、引领和“示范”作用做的不够好,在有些工作方面还产生了“上行下效”的不良后果,没有很好地起到“旗帜”的作用。“浮在上面的时候多,而真正沉下去的时候少”。所以大多时候的眼光都是从上往下看,而少有从下往上看问题,这样就会导致管理的片面性,甚至有时会出现误判。

2、理论学习不够。学习缺少主动性,没有给自己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往往是工作遇到相应的问题和困难,才临时抱佛脚,在学习上始终是被动的,实用主义在思想深处根深蒂固。同时没有过多的考虑怎样建立学习型乡镇党组织,总是抱怨时间不够用。没有拼时间和挤时间的思想。

3、工作中检查落实和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工作中安排的时候多,检查工作的时候少,重视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落实不太重视,没有随同工作进行跟进和追踪。比如对全镇的三民工程标准化指导和推进工作,在发现问题以后没有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二)在官僚主义方面

1、联系群众工作做得不到位。在各项管理行为过程中,既有“接地气”不足的一面,造成了基层群众感到与自己“难接触”的感觉,同时也存在着时有“越位”的行为,不能完全依事依情果断处理职责范围之内的问题。到联系村和企业时,更多时候侧重工作部署、重点项目督促等方面的情况,而对村民、职工的生活、情感、个人困难关注的较少、了解的不多。这样就产生了给普通村民“难接触”的感觉,这也是一种脱离群众的表现。在处理联系村村民诉求等工作过程中,遇事大都是通知到镇政府的办公室谈问题,或在会议室开会解决问题,而自己平时少有主动到村民家里去“走动”,去“身临其境”了解他们真实的情况,“亲民”行为还停留在节日走访、病号慰问等传统形式上。

2、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和深入。在工作中硬性和强制性的做法多些,柔性和互动性的做法少些,特别是在遇到急重大事件之时,为了追求快速高效解决问题,时有急躁情绪的产生。作为乡镇领导干部,自己更多地关注对上负责,而忽视了对下、对群众负责的一面,造成了对群众的人文关怀方面的“欠账”。

3、管理工作不够深入,工作方法不当。工作中经常有急躁情绪,安排工作前缺少与同事的交流沟通,对事情的处理过分追求完美,不能容忍别人的一点点小错,包容心不强。

(三)在享乐主义方面

1、有安于现状的思想。由于自己年龄的增长,感觉到工作的好坏,同个人的努力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产生了安于现状的思想,缺乏较强的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思想上存在“求稳多、求进少”倾向,缺乏极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时存在“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亲历亲为少了,有时还当起了“二传手”甚至“甩手掌柜”。

2、敢于创新的精神不够,勇于创新的措施不多。担当的实干精神做得不够。总是在工作中,自觉不自觉的为自己找台阶下,在困难和问题面前,不是一如既往的敢打敢拼。

3、办公用房面积超过规定,但原因不在于自己。其它方面,本人没有公车私用行为的发生,出行大多数使用私家车,没有发生个人人情公款消费情况。

(四)在奢靡之风方面

1、廉洁自律方面做得不是很好。在八项规定出台前,爱面子,比阔气,讲排场的情况有发生过,存在接待标准过高,超规格接待及舌尖上的浪费现象。

2、在办公场所吸烟现象还不能完全禁止。

3、对铺张浪费约束不够。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下降,在反“四风”之前,举办各类节日活动时,过于讲究形式,存在铺张浪费现象。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关于形式主义的问题

1、工作作风不扎实,归根到底是思想观缺位,是产生形式主义的根源。思想是行动的先行,要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向上,行为民服务之事,不搞形式主义,就必然要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深入领悟党的群众路线的涵义,不断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并逐步贯彻在自身工作生活中去,不单单在工作中不搞形式主义,更要经常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听取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2、政绩观错位,重短期效应、重经济指标、重对上负责,而轻于对下负责,轻于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虽说在道理上也知道,要想把党务和农村工作做好必须依靠大家、依靠群众。但在实际履职过程中,在“对谁负责”的问题上还是出现了认识方面的偏差。

3、在工作中通过会议传达会议,整天沉湎于文山会海,没有时间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工作图形式,摆样子。造成许多工作的安排达不到落实。

(二)关于官僚主义的问题

1、思想上对“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辩证关系还不能引起高度重视。走上领导岗位是群众信赖的结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在这一认识上我还停留在“肤浅”的认知层面上,没有将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会自觉不自觉地以我为中心,以自己的感觉为标准,没有完全将权利放在公众面前来行使,没有完全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在这一肤浅认知的引导下,一心看重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关注指标完成,从履职的角度来讲是没有错的。但在利益所得方面,如有明显的失偏也是很危险的。这就要求我们,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在“对谁负责”的问题上要有清醒的认识。对组织负责、对上级负责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对人民负责、对群众负责也同样是我们的责任所在。在这一点上,我在认识上还不是十分清醒的,总认为群众左右不了我个人多少,更决定不了我个人多少,这是思想认识方面出现的严重偏差。所以在今后工作中,我要时刻牢记对人民群众负责也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所在,这种负责是一种无形的契约关系,要以自己的诚信、诚实和良好的作为去信守这一关乎自己政治生命的“契约”。要将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其产生相向力一致的力量,把对上负责当做“发动机”,把群众的监督当做“方向调节器”和“行路指示灯”,保证在前行的道路上“不跑偏”;要把群众的眼神当作“红绿灯”,以此提示我们做什么事当行,做什么事当停。

2、由于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和深入,工作方法不当,“急躁”情绪常常在我的工作中出现。工作的压力和节奏的加快,使我们感觉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每当遇到棘手的问题,一种“无名之火”常常堵在胸口,这就导致了遇事自己决断的时候多,与他人深度沟通的时候少,这是今后自己必须注意和加以改正的。遇事快速决断只能起到一时一事的快,而解决不了农村各项事务管理“质”的提升,而更多的时候还会由于自己的“急躁”处事而给农村各项事务管理行为留下“暗伤”。这点今后需加强自我警示,在工作中多些“柔性”、少些“刚性”,多多体现“领导”二字的内涵意义。

(三)关于享乐主义的问题

1、产生安于现状的思想使得艰苦奋斗的思想淡化,进取心不足。在工作方面,投入的时间、精力不够是明显的享乐主义表现,造成不愿受苦遭罪、图清闲、主动想工作不够、研究开展不够。

2、缺少敢于创新的精神和勇于创新的措施。在工作和生活中,不经意间总是把个人的享乐和消费同自己的职务和池淮的形象联系起来,总认为高档的和高标准的,才能树立池淮形象,才够气派。

(四)关于奢靡之风问题

奢靡之风之所以盛行,既有认识上、心理上的原因,也有个人修养、制度环境方面的原因,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在思想上存在认识误区和攀比心理。认为现在社会发展了,艰苦奋斗过时了,认为“接待也是生产力”,认为把接待工作做好了,就能出生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就能达到潜在资源和发展机会。实际上,这是官场的一种陋习,是变相的送礼、给好处。唯恐落后于人,赶不上潮流和时尚,力图通过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拉近距离、联络感情、协调关系,从而获得社会各界和上级领导的支持。

2、制度不健全和制度执行不力。一方面由于制度不健全,放松了对铺张浪费的约束,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要求,对超规格接待,舌尖上的浪费等奢靡之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对制度的执行不力浪费钱财,而且成为消极腐败现象得以滋长蔓延的温床。有制度而不按制度办事,制度的威慑力未能释放出来,这是导致奢靡之风盛行的重要原因。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通过开展诚恳的谈心交流,经过相互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查摆出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这是一次很好接受教育的活动,我个人收益良多。在触及思想深处的反思过程中,发现站在“镜前”的自己也有“不光亮”的地方,深受触动。针对自我存在的问题,本人提出下列整改措施,并努力纠正过往的偏差,真正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素养,用个人模范的行为去引导、影响周围的每一位同志。只有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不断提高个人的认识水平,才能保证自己行为的正确性。在这方面,一是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保证各种学习活动不少时、不缺课;二是自觉利用各种渠道、方式加强自我研习,把政治学习变成一种自觉行为。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方面要以身作则地起到带头和带领作用,在生活方面要率先垂范地起到示范和标杆作用。

(二)积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会议,通过思想交流和工作互动,更多地听取同事们的不同意见和建议。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大家大胆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诚恳接受大家的监督和指正。在具体工作中,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

(三)在今后的工作中,每到联系村和企业,一定与一线群众和员工多接触、多交流,多听听来自一线群众和员工的声音,特别是不同的声音,全面了解村级事务管理和生产情况,深入了解群众的情感世界和急需解决的个人、家庭困难,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主动到各管理岗位去了解干部职工们的工作状态,解惑答疑,多听取他们对农村事务管理和池淮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不仅在工作方面与其相溶,更侧重与情感方面的融合。对主管的业务线每月至少主动“联系走动”一次,其他业务线至少每两个月去“了解沟通”一次,增进距离感。

(五)增强工作的艺术性,减少急躁情绪的发生。在具体的工作中,多用鼓励、激励的方法去推进工作,少些强制性的做法。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多沟通、多协商,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发挥大家的智慧和能量,以此促进农村工作健康发展。

(六)重视池淮农村文化建设,以相同的利益和共同的事业凝聚力量。以浓厚的情感去聚合正能量,以相互关爱奠定事业的基础。农村文化不仅体现在有形的方面,还要体现在无形无声之中,用心、用情密切与群众的情感联系,用“一家人”的情感去体味村民群众的困难和想法。在此方面,不仅关注现有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同时也要关爱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困难和身心健康。

(七)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营造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的组织氛围,保证池淮健康发展。一方面要以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和感染众人,另一方面要用严肃的制度和铁的纪律去约束组织团队中的每一位成员,用“规矩”去规范大家的一言一行,保证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正确行使。建立健全有利于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不敢肆意挥霍的制度体系,制度设计要针对问题、解决问题,直指奢靡之风的要害。制度安排要互相衔接,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制度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是对制度权威的公然蔑视和挑战,一旦发生绝不能轻易放过。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更多热门材料文章推荐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品德合格方面分析对照剖析

全文共 1700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党中央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解决思想上完全入党的问题,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我认为,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最重要的是要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实现思想上完全入党。而这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终生不懈追求和努力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重视自我改造、自我完善,严格自律,加强党性修养和锤炼,是必由之路。思想入党是共产党人的终生课题。思想上入党离不开正确的入党动机。正确的入党动机是共产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反映,是思想上入党的根本问题,是激励人入党的主观原因,它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党员的素质和行为。正确的入党动机,是指争取入党的内在原因是忠诚地信仰共产主义,把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决心为了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正确的入党动机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经过长期学习和修养才能塑造;也并非一劳永逸,需要不断地锻炼和完善才能保持。列宁曾说:“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强调的就是正确入党动机的重要性,唯有此才能确保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入党的目标不正确、意志不坚定,即使入了党,也难免会在严峻的考验面前迷失方向,甚至走上错误的道路,不仅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而且毁了自己。近几年中央查处的“老虎”“苍蝇”违纪违法案件就是鲜活的反面教训。他们也曾经是合格的共产党员,但是随着位置的提升,手中权力的增加,心中党员的责任就忘记了,没有了顾忌,突破了底线,干出了损害党的形象、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每一名党员只有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时刻警醒自己,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经受住考验。

扎实学习促进党性修养持续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不仅决定着自己党性觉悟的高低,还直接影响着党的性质和战斗力。周恩来总理曾说:“每个党员从加入共产党起,就应该有这么一个认识:准备改造思想,一直改造到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 提高党性修养,离不开加强党建理论学习。

找准“着力点”强化理论学习。“两学一做”“学”是基础,通过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真正弄清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对照自己是不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是不是把握住了一名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政治修养、道德修养、纪律修养、作风修养,审视自己思想上是否纯正、政治上是否过硬、行动上是否可靠。

学习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人,就是千千万万个共产党员中的突出代表,是每一名党员学习的榜样。我所在的市中心医院今年建院60周年,60年,是一个个共产党员扎根戈壁、无私奉献、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历程,医院的每一步发展无不凝结着他们爱岗敬业、顽强奋斗的汗水。每每学习他们的事迹,总是让我心生温暖、感动,找出在能力、本领方面与他们的差距,并产生不断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的动力。

坚持实践锤炼做合格党员。合格党员是个动态过程,党性锤炼要实实在在落实在行动上、实践中,落实在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上。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说:“共产党员的修养,要在革命的实践中修养和锻炼,而这种修养和锻炼的唯一目的又是为了人民,为了革命的实践”。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立足自己岗位,学习新本领,履职尽责应对挑战,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为临床一线做好服务工作。

锤炼党性要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是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不能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上,“党内没有特殊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参加“三会一课”,自觉接受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其他党员的监督,积极参加党内活动。爱岗敬业,带头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这一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真正做一名新时期政治合格、守纪合格、品德合格、履责合格的共产党员。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81 字

+ 加入清单

两项法规的颁布是应运而生,是划时代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后,正风反腐的要求越来越严,进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更加需要 依规治党,这两项党内法规的颁布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法宝、标准和武器,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全省各级党委要坚决贯彻执行。

两项法规的颁行必将为党真正履行好执政党的职责、打造坚强的领导核心提供全面保障。党的纪律一旦颁布之后,就要坚决执行,党的纪律 决定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决定党的队伍建设。两项法规既树立了理想信念的“高线”,又划定了党内法规的“底线”,充分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原则,必 将使我们党的建设揭开历史的新篇章,促进我们党成为一个更加朝气蓬勃、更加廉洁自律、更有战斗力的执政党。

下一步的关键是要抓好这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要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把《条例》和《准 则》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要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教育、学习,不搞不教而诛。全省各层次都要办学习班,狠抓学习教育。宣传的力度要够足、够分量、够规 模,让广大党员干部入脑入心,全面接受教育。各级党委的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对于抓主体责任更要从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正 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9129 字

+ 加入清单

10月20日至22日,巡视组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进行反馈,并召开巡视反馈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和一些县市区委、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文件,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与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高举反腐败旗帜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至12月,全市共立案1157件,同比增长71.9%;结案1254件,同比增长9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12人,政纪处分389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市本级立案37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33人。

2.关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邵阳市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市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传达工作压力。今年市委和市纪委分别对包括4名县市区委书记在内的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3.关于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地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查暗访组645个,抽调检查人员2566人次,开展明查暗访345次,共查处违反“四风”问题50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市纪委共发出典型案例通报9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强力纠治,全市机关和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转变。1至11月,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6.5%。

4.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12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全部配齐。今年7月以来,新配备10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4名拟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报省委组织部预审,待“凡提必核”完成即可研究到位,其他暂时空缺的15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中尽快配备到位。

5.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突出主责不够的问题。这项工作已经在8月30日前调整和清理规范到位。全市共清理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业务外工作37项,清理退出兼职各类项目指挥部42个。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要求,市县两级纪委一律取消或不再参与上级纪委没有明确需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到11月30日止,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236个减少到16个,县市区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1622个减少到175个。

6.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上级政策有时搞变通的问题。市委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名常委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了高质量的发言稿并逐一发言。全市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185个单位对196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市委党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作为各类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7.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学习教育不够,监督检查不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实施办法》,并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分工协作、调查研究、协商通报、咨询听证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市委党校围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专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在党建检查中,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力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8.关于2014年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实施办法,邵阳市委和一些县区委没有制定的问题。市委认真学习省委《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并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学习贯彻。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委均已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9.关于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质采购)、末位表态制度等情况开展自查。派出12个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对没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0.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插手干预城市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插手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并在承诺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背书。组织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发包和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有的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每名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

1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频发的问题。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廉政专题培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扎紧制度笼子。组织审计、监察部门对近几年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和审计,在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管理、验收、决算等环节核查是否有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切实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约谈。

13.关于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邵阳市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件404件,现已办结401件,办结率99.2%,涉及处理的村支部书记289人,村主任101人,村秘书75人。其中立案339人,给予党纪处分249人,政纪处分10人,并在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期。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集中时间对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贪腐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4.关于存在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整改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水利项目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防范和遏制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首批进场交易目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已经制定,力争明年完成原隶属于政府各部门分散建立的交易平台功能、人员、编制的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排查工作,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15.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比较突出的问题。31宗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目前县(市)18宗已整改到位,市本级13宗有7宗已整改到位,缴入财政土地价款3.0403亿元,暂未缴清价款的6宗地正在积极开展征缴。

16.关于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的问题。经开区抵押金额1亿元的抵押融资,已全部还清整改到位。城建投公司25批次、宝工区8批次整改抵押融资,已还款2.5亿元,剩余部分制定了整改计划,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出具了《关于土地抵押融资整改承诺书》,承诺在三年内将相关贷款全部还清,符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验收的整改要求。

17.关于违反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使用土地收益资金。邵东县和邵阳县共12宗地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出让金5032万元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市本级7宗地和隆回县1宗地符合《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不再追溯整改。

18.关于大量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商“多圈少建、圈而不建、囤积土地牟利”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闲置土地集中清理处置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指出市本级存在9宗土地闲置问题,目前4宗已经整改到位,其余5宗土地因被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暂时无法处置,纳入下步专项行动一并整改。

19.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挪用截留等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对市本级和各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纠正违规挪用截留行为,并督促归还挪用截留资金。涉及市财政局和城步县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挪用资金全部归还。

20.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对财政对外借款的申请、审批、日常管理、回收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规范。截止11月30日,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亿元,已收回8.15亿元,其余部分根据情况在2017年前完成清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1.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不公开透明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纳入预算管理;城市维护费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年末编制收支决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制企业处置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已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文件多、会议多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规定》,坚持“七个不发文”原则,即没有依据不发文、未经审批不发文、内容重复不发文、升格行文不发文、越权行文不发文、减少联合发文、严控事务性发文。今年1至10月下发“邵市发”“邵市字”“邵市办发”“邵市办字”文件143个,月均发文14.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发文14个,相对减少发文7个。认真执行《邵阳市全市性工作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加强会议管理,做到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压缩的会议一律压缩。今年1至10月召开全市性会议63个,月均开会6.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召开全市性会议5个,相对减少5个。

23.关于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比较多的问题。出台《省市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52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含领导小组、项目部)整合为19个,其中撤销9个、归并31个、调整11个、精简保留1个。严格落实《邵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精简力度,共调整、归并、撤销领导小组44个,减少33.3%。

24.关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对全市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本级共清理在职人员办公室超标204人,离退休人员17人,清腾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财政局、新邵县、绥宁县、北塔区几个单位少数干部超标未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没有充分整合利用,很多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成立市办公用房清腾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整合利用整改方案》、《市直机关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实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目前,市本级清腾的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已调剂使用4266平方米,其他根据下步行政办公楼的调整再统筹调配。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车、违规借用公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杜绝了违规超标购置配备公车现象。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8台违规购置的公车,已进行了公开拍卖。经常组织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公车私用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27.关于全市超标车辆处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对全市公务用车超标情况进行清理,市直机关清理出157辆超标车辆,已处理25辆,其他已通知未处理超标车辆的单位将车辆拍卖手续相关资料交至市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和两家拍卖公司,现已全部在媒体公示,争取年底前再处置一批超标车辆,2016年3月底前全部处置到位。

28.关于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全市开展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情况专项整治行动。9月20日,所有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清退工作全部完成,相关人员违规所领酬款、补贴全部清退到位,并对2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1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被免去职务。同时,巩固清理清退的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29.关于市、区县的奖励项目设置比较多、比较乱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的通知》,明确规定除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外,市本级和县(市、区)只能增加两个奖励项目。没有按程序审批的,财政国库一律不予支付。拟在春节前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发现违反文件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0.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市财政局、市教育系统、原市物价局、市产权处、宝工区、邵东县规划局、邵阳县五峰铺镇政府等单位滥发津补贴、奖金问题,已经按有关规定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纪律追究和组织处理。

31.关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乱收费、索拿卡要行为的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整顿乱收费和索拿卡要行为的专项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市教育系统的邵阳市华龙学校、隆回万和学校、邵阳县二中、邵阳师范学校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违规所收费用。邵东县规划局违规收取规划执法经费340万元已全额解缴县财政,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针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乱收费现象,先后两次对12个县市区进行摸底排查和整顿,共计乱收费金额172.7985万元,先后对六起违规收费案进行查处。

32.关于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有参赌涉赌行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赌专项行动,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全市已查获国家工作人员涉赌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5起,抓获涉赌国家工作人员36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7人。

33.关于一些单位干部作风不实,“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着重整治干部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全市因“庸懒散”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政纪处理10人。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4.关于少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做到“三个不凭”和“四个注重”,即不凭个人好恶用干部、不凭关系亲疏用干部、不凭籍贯地域用干部,注重选思想解放、敢闯敢干的干部,注重选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整体配套、优化结构的干部,注重选奋发向上、勤于学习的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实举必查、查实必究”。

35.关于超职数、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2015年7月份,邵阳市超配处级领导职务91名、非领导职务188名,四个月来,邵阳市共消化超配处级领导职务5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137名,已超额完成整改方案年底前消化处级消超任务80%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邵阳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巡视期间全市行政超编1162人,到目前已消化223人。

36.关于存在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领导职位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纠正和规范违规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依法依规降低了违规提高的岗位职级,全面取消了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区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对超职数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

37.关于违规用人进人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程序,注重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党政群机关进人一律“凡进必考”的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跨区域调入人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上实行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关于带病提拔责任倒查相关规定,对2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的提拔进行责任倒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件违规用人进人问题,除3件纪检部门仍在立案调查的案件外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38.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期未启动的问题。修订下发《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及确认程序、保障办法、资金来源和管理、工作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同步配套出台《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5%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原来未计提的资金及缺口的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9.关于征地拆迁户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出台《关于解决集体土地上安置地超期安置遗留问题的有关规定》和《邵阳市区集中安置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及交付标准》,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从城区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超期安置合法建房成本补差,要求大祥、北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城建投、市宝工区等业主单位通过整合债券资金、相关的棚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全力保障安置地建设。现在,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40.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办法》、《邵阳市直机关100个对口扶贫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工作方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落实进行督办;在全市推广了“武冈经验”,结合精准扶贫,整合各方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今年,省里下达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900户,到11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400户,动工率、竣工率均已达到100%,已入住19007户,占总任务数的83%,农历年前所有改造户都能搬入新房入住。

41.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违规集资合作建房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管理规定》,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开发项目,办公楼建设和住宅区建设严格实行区域分离,明确用地界限。出台《关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联合建房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对补办施工许可、上缴配套费等提出了整改要求。9宗供地手续不完备的集资建房用地,正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2016年一季度将整改到位。未缴清土地价款的5宗土地已有4宗缴清土地价款,追缴到位价款7118万元,另一宗已缴7000万元,其余2500万元正在办理缴款手续。同时,加大市区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收清理力度,到12月21日,欠税清理工作基本清理到位,清缴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款543万元。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整改落实的成果推动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775 字

+ 加入清单

为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重大战略举措,加强我乡党风、政风建设,加强我乡风清气正,执政为民的优良作风。我乡组织全乡干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系列专题片。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党加强组织领导,净化政治环境,保障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对党内政治生态的净化,不断加大反腐力度,从“三严三实”到“两学一做”,不断将党内教育提高到新的高度,十八届六中全会更是制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将党员领导干部曝露在人民的监督下。

《永远在路上》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专题片中无论正家级干部还是一般村干部,只要违反规定都讲受到严肃处理。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的就是为了推翻“三座大山”解放受到压迫的人民,如今我党经过95年的艰苦奋斗,团结全国各族人民“驱除侵略”,赢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领导人民“消除剥削”,赢得了解放战争的胜利,现如今,我党还将带领全国人民去赢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富强之战,这就要求我党必须带好头,修好路,坚持群众路线,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党的纪律挺在最前面,一切打破规章制度,“特立独行”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一切破坏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治。

作为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第一要务,要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做人民的好干部。作为党员,要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六大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断加强学习,要学习先进文化知识,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自我充实永远在路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党员教师四风问题对照检查材料最新

全文共 1540 字

+ 加入清单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能按照学校党支部的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刘云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领导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了“四问题的客观存在及其不容忽视的危害性。按照学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四对照四查摆”,对个人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找出问题的根源,认真吸取教训,明确努力的方向。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理论学习的劲头不足。比如,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虽然知道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但却不够积极主动,刻苦钻研精神不强。平常总以工作忙为由给自己找借口,很少有时间能静下心来学习理论。偶尔的学习也往往是蜻蜓点水,导致掌握的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系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对照改造还不深刻;因此,在学习上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务实求真的精神不够。虽然分管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比如对领导安排的分管以外的工作,有应对和敷衍的思想。处理问题时也存在畏难情绪,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降低了工作标准。

(三)锐意创新的意识不强。年级管理时,有倚老心理,不只自己安于表面、满足现状,对年级组其它同事也没有起到积极带头的作用。工作时,总觉得以往的经验就是对的,就是正确的,认为把自己份内的事情做好就可以了,工作方法简单,缺乏创新意识。

二、原因剖析

工作与思想上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平时对学习不够重视,觉得只要能把本职工作干好就行了,没有认识到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通过第二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教育,我认识到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

(二)进取意识不强。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能给自己制定合理的目标,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三)思想观念有所淡化。对党的基本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三、改进措施

针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时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基础。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工作中,从实际出发,努力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务实观念。要把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无私奉献的精神,工作上和党组织保持一致,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工作作风上,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并积极克服消极、畏难情绪,积极工作。

(三)进一步务实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上,增强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工作手段,使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并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创新思路、拿出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在学校,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做好教职工的表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已有的优势,改正存在的不足,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提高,争取更早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770 字

+ 加入清单

一、强化纪律意识,确保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节日期间,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三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五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等活动安排;六是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七是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八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压力传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盯节点早介入、早部署、早检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职,认真部署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提醒监管,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经常性教育,管好下属、带好队伍。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关注“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当好节日期间的移动“摄像头”,进一步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要穷追不舍、动辄则咎、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对照四病检查

全文共 1142 字

+ 加入清单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习水县认真梳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紧盯群众最怨的“四风”问题,按照“再监督、再检查、再督促”的要求整改落实,根除四风、改进作风,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紧盯“三公”诊治“肥胖病”。制定下发了《习水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严控因公临时外出经费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方式,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三部门联合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务车和“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问题,对全县83个一级预算单位和24个乡镇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共查出问题9大类148个,有效诊治了“三公”经费开支“肥胖病”。

紧盯“时节”诊治“节日病”。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各种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时节,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定路线,采取设立举报信箱、走访群众、实地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查处干部违纪行为,重点排查县城周边农家乐、旅游景点及县城各个出入口通道,切实查处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公款互相宴请、公款赠送节礼等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切实诊治“节日病”。

紧盯“部门”诊治“机关病”。采取模拟群众办事、明查暗访、电话督查及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干部职工到岗到位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暗访的信息不改动、不过夜,请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党风政风监督室观看暗访视频,围绕暗访的问题,提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的要求,快查快结,切实查处各种上班时间打游戏、看电影、逛淘宝等“机关病”。

紧盯“服务”诊治“梗阻病”。围绕县委政府重要工作任务,采取“日调度、日督查、日汇总、日报告”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职能部门执行力情况和项目建设各指挥部推进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每周调度汇总一次,加大督查力度;由纪委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专项检查在服务群众、企业中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同时,开通“流动服务车”零距离服务项目,将行政审批作为公共服务产品上门为企业服务,缩短审批时限和项目进驻时间,其中城建项目缩短至29个工作日办结手续;全县选派700多名干部驻村面对面服务群众,打通服务群众“神经末梢”,切实诊治服务过程中的“梗阻病”。

今年来,针对“四病”开展各类明查暗访26次,检查茶楼、会所、洗脚城、宾馆、酒店场所70余家,检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16个,43名干部被全县通报批评,21名干部被警示诫勉,党政纪处分10名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9件,发督查通报6次,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1次,提出整改意见31条;立案查处干部在农村低保中优亲厚友、挪用涉农民生资金、违规办酒、参与赌博、公款吃喝等问题27人,党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执行纪律合格方面情况

全文共 737 字

+ 加入清单

专题研讨会上,李书记深刻阐述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与会人员结合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题,就为什么要讲规矩、有纪律,怎么样做到讲规矩、守纪律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改进措施。通过交流探讨,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党纪处分工作原则、各类违纪行为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及地方党委和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等。

就如何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提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坚持做到令行禁止,行令畅通,决不歪曲和变通。作为一名党员,我们每个人的形象都代表了党员的整体形象,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形势下,更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坚持“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进一步转变作风,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一名“四讲四有”的好党员,为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为党员干部要做纪律上的明白人,首先应做有定力的人。定力,指控制自身欲望或行为的能力,体现一种修养、一种智慧,更是一种境界。一个人有定力,就能正念坚固,心地清净,不为喧嚣所惑,不为名利所动。对党员来说,最根本的是政治上有定力,始终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唯有如此,才能稳得住心神,扛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和政治本色。

古人云“勿以恶 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 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部队四讲四有对照检查

全文共 1052 字

+ 加入清单

以周总理为楷模,做合格共产党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勤自省,积极实践,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周总理信念坚定、矢志不渝,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以身作则、严格守纪,道德楷模、高风亮节的光辉一生。周总理是中国共产党人中优秀的楷模,是中华民族杰出的代表,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世界和平作出了卓越贡献,展现了超凡的信仰力量、伟大的献身精神和崇高的人格风范,真正做到了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光辉和崇高精神,为中国共产党增添了闪亮的光辉,为中华民族赢得了巨大的荣誉,在亿万人民心中矗立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党员干部要以周总理为学习楷模,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自觉用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巩固我们党两个先锋队和一个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做合格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清醒认识“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用系列讲话统一思想和行动,把系列讲话作为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的准绳,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做合格党员,要严守纪律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深刻吸取党内和系统内外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清醒认识权力、地位、利益、人情的腐蚀性,自觉抵御各种消极腐败因素的侵蚀,守住党纪国法的底线。要从小事做起,从新的一天做起,远离“四风”,自觉养成严实守规的作风。

做合格党员,要切实加强自身修养,保持高尚道德情操。要牢记周总理“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的教诲,自觉重视和厉行党性修养、道德修养,积极培育正直向上、诚实守信、先人后己、谦虚自省的好品格,坚决摒弃投机取巧、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孤芳自赏的坏习气,自觉以高标准要求,用高标准自省,向高标准努力,切实奠定好干事创业的人格基石。

做合格党员,要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国家事业发展进步贡献力量。要学习弘扬周总理竭诚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以共产党员应有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创造性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不断提高全社会整体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626 字

+ 加入清单

8月10日,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党支部进行“六大纪律”系列“群众纪律”学习教育活动。

在专题学习讨论中,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一起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第七部分、《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与制度规定,支部成员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谈了心得和体会。

支部认为,党的群众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好不好的根本标准。

支部强调,遵守党纪,树立好的党风,就必须要带头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做“贴心人”。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尊重群众,不能拥权自居,漠视群众;要联系群众,不能高高在上,远离群众;要服务群众,不能胡乱作为,折腾群众;要爱护群众,不能与民争利,伤害群众。为人服务,为民跑腿,让群众看见党为人民服务的决心、诚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全文共 1028 字

+ 加入清单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关注: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 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005 字

+ 加入清单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完待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3530 字

+ 加入清单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我们分四个阶段进行了认真学习,知晓了条文内容,明确了纪律要求,受到了深刻教育,对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刚性执行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

一、两个法规的颁布有着现实而深远的重大意义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工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说:“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他要求要抓紧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规制度,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使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

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高压反腐,据有关资料,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全国有18万多“老虎”“苍蝇”被打,国外428名境外潜逃罪犯被“猎狐”,中纪委公开通报被查高官491名,副国级官员有4名,省部级以上42名,特别是徐才厚、苏荣、周永康、令计划等贪腐案件,让人触目惊心,有家族式腐败、家奴式腐败、山头式腐败,每一桩窝案都隐藏着大老虎的“影子”。

由此可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在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已成为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我们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很有必要进行修改。为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中央修订颁布了《准则》《条例》,这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两个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又从严

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示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修订后的《准则》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警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们通过认真学习可以看到此次修订的《条例》有几个重要特点、亮点。一是内容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7万余字,新增、去除、修改条文比例高达近90%,有的章节达100%,可谓是“脱胎换骨”。二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使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三是遵照党章要求细化了纪律。《条例》全面梳理党章,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并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四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五是首次提出“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要相应给予处分的要求。以往我们强调的都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防止组织软弱、队伍涣散、党风退化、纪律松弛等问题。

三、要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两个法规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我们要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使廉洁从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教育。我们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学习内容,与学习党章,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纪律教育月学习,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联系自己的职责,遵守纪律,廉洁从政,做好本职。

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我们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实际行动上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动向,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发挥长效机制的作用,带动社会风气好转。要强化党内外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土壤。

要扎实抓好贯彻执行。要对照党章和《准则》《条例》的要求,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落实执行的督促检查。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克服“无关思想”、“麻痹思想”,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自律意识,事事处处注意遵守纪律,崇德向善,不踩红线。特别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坚决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军人三严三实对照检查

全文共 739 字

+ 加入清单

结合这一阶段的学习教育活动,围绕贯彻习 近 平 总 书 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全军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内容,就坚定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等进行学习讨论。对于我们战士来讲,认真领会“三严三实”的精神,切实强化“四种意识”,对于民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学习是能力之基,修身之道,也是达到真才实学的根本途径。做好带兵工作,学习是第一步。我们要向书本学、向理论学,要把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以情带兵政策学精吃透、烂熟于心;要向战士学,拜战士为师;要向领导学,学习他们开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向实践学,在工作中做到学中干、干中学,学习和实践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

二是要强化服务意识。我们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的宗旨,不断强化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以人为本,为兵解困,要时刻将战士冷暖放在心上,真正深入战士,真心倾听战士呼声,真实反映战士愿望,真诚解决战士疾苦。更要多深入困难较多的地方,解决战士最急、最盼、最难、最忧的具体问题,让战士时刻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三是强化实干意识。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强调,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靠的是实干,部队基层的发展是推动民族复兴的前提和基础,基层更需要实干精神。带兵班长,要充分发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踏实苦干,迎难而上,自强不息,真正在基层出成绩,见实效,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要亲手操作,亲力亲为,做到每项工作的落实都要掷地有声。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作为一名军人,我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时刻牢记使命及党和人民的重托,坚定理想信念,攻坚克难,勤勉工作,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高度的责任感推动部队建设事业快速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