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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小说是什么意思优秀20篇

《西游记》是明朝的吴承恩写的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内容很丰富,里面的人物也写得栩栩如生。本文是小编整理的西游记读书笔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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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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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我一直想看的书,趁着暑假我将这本书细细读了一遍。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也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书中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若是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若是细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平凡的世界》让我明白,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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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血域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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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会打架

放学铃声响起,战盟学院,数千名学生欢呼着涌出校园,显然比起枯燥的校园生活来,校外的生活更精彩一些!

可是高一七班的教室中,却一片愁云惨淡!十多名男男女女正围绕在一名身穿粉色运动服的少女身前……

少女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扎成马尾绑在脑后,一张精美的瓜子脸,嘴唇微薄,鼻子微挺,眼睛不是太大,但却非常的亮,那是一种只有在婴儿眼中才能够看到的清澈光芒——明亮而纯净!

她叫谭笑笑,是高一七班的班长,之所以放学之后还有这么多人留在这里,是因为班上的一名叫赵孟的同学保护班里的一名叫茗研的女同学得罪了校园霸王之一的张龙,如今张龙正带着人在校门口守候,扬言要给他一点教训。

茗研是谭笑笑的好友,赵孟是为了她才得罪了张龙,而自己本身又身为一班之长,自然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同学被欺负!

可惜高一七班并不是铁板一块,至少很多人并不愿意为了一个赵孟得罪有着市政委老爸的张龙,也因此放学之后,只有十几个留下来!

“笑笑,罗军那混蛋说今天他老爹生日,来不了。”

“笑笑,李凯那家伙说他老妈感冒了,正赶去医院,也来不了。”

“笑笑,李东明手机关机。”

一个又一个男生站在谭笑笑的身前,满脸愤慨的说道

“没用的,张龙已经放出话来,谁帮我们,就是和他为敌,他们是不会得罪张龙的……”看到叽叽喳喳的众人,谭笑笑轻声叹息了一声……

因为张龙老爸的原因,就算是学校里的老师,也不愿得罪他,况且这件事本来就是学生之间的事情,要是告诉了老师,以后他们也没脸在学校继续混下去了!

“那我们怎么办?难道真的要把赵孟交出去不成?”又一名男生不满的说道!

这人叫墨索禹,说实话,他心里倒是希望将赵孟交出去,张龙何许人也,校园霸王之一,老爸是市政委,没有人愿意得罪他?要不是自己在追求谭笑笑,他才不愿趟这趟浑水!

其实不仅是他,除了赵孟外,班上的其他男生同样是看在谭笑笑的面子上才留下来的!

“不行,赵孟是为了保护莉莉才得罪他的,莉莉可是笑笑的好友,绝对不能交出去,大不了和他们拼了……”

“对,拼了,不就是三十多个人吗?难不成我们还怕他们?”

一时之间,群起激扬,一个个叫嚣着要和张龙分个高下……

“拼了?难道你要让我们女孩子也去拼命?”看到这些热血沸腾的家伙,谭笑笑眉头微微一皱,这里只有十几个人,还有七八名女孩子,而对方有着三十多人,拿什么去拼?而且这件事闹大了对大家都不好,以张龙的关系他倒不怕什么,可是自己这些人呢?

听到谭笑笑一说,众人这才冷静下来,是啊,自己这边只有这么点人,这点力量拿什么去拼?这不是送上去挨揍吗?

可是不拼的话能做什么?根本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一时之间,教室陷入了沉默……

“或许,我可以帮你们……”这个时候,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

众人随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就看到一名少年坐在角落的位置!

他怎么还没走?

这是谭笑笑心中的疑惑!

少年穿着一身休闲装,不显得很胖,也不是很瘦,他的头发乌黑柔顺,有一缕遮住额头,样貌看上颇为清秀,

他此时脸上正挂着淡淡的微笑,那是一种从容的笑容,仿佛就算天塌下来也不会变色!

这种自信的感觉让班里的男生更是不爽了,特别是他的口气,什么叫我能够帮你们?

好像你什么都能办到一样。

“阿瑞斯,你以为你是谁?你能帮我们做什么?”墨索禹不屑的瞥了瞥嘴,满脸的讥讽,不仅是他,其他人也是如此

“我会打架!”叶潇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

[血域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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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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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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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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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在书架中看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的战争,最终晋国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中刻画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但书中令我有深刻的感受的只有几位。

首先是诸葛亮。他本是山中的一个隐士,后来经过刘备的真诚邀请,才出山担任刘备的军师的。他出山后,一直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蜀国经典的战役都是经过他的指挥才会成功的,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

第二是赵云,当年曹操带领百万大军袭来,他为了能保住刘备的家人安全,不惜用他那强大的武器,单枪匹马,杀死曹军数位猛将,几十位兵士,令曹操看了还不禁赞叹说:赵云真是势不可挡呀!

第三是刘备,他从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就可以看出他的有情有义,在之后的战斗中有看出他富有爱心,当年曹操打的他落花流水,弃城败逃,而他在逃跑路上还关心着老百姓,让他们与他一起走。刘备有一个缺点,也是他的优点——重情义,在关羽被东吴所杀时,不听劝告,导致进攻东吴时被火烧连营,西蜀实力大衰,令日后的北伐都不能成功!

寒假重读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只要取长补短,移多补少,就能战胜一切的拦路虎!

重温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如刘备、诸葛亮、孙权、周瑜、曹操等。

这些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还精通兵法。可谓是世上不可多得的人才。正是因为有他,蜀国才能在战争中多次获胜。而他的计谋也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现代战争中,比如:空城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等等。而且,诸葛亮对刘备忠心耿耿,他的智慧和忠诚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

而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赵云。当时曹操几十万军马突然来袭,他为了就还没来得及逃跑的刘备的两位夫人和儿子,单枪匹马,杀死曹操数十位大将和数千名士兵,冒死救出了刘备的儿子。赵云那样的勇猛,那种可以为主子随时奉献自己的生命的忠诚深刻我心。我想,可能这正是刘备能在战争中获胜的原因,何等贤德的军师,何等勇猛的将士,何尝不能取天下。我认为,如若刘备死的晚一点,刘备的儿子能有志气一点,天下就一定是刘备的了。

《三国演义》为我们塑造了很多经典形象,使我们从中领悟了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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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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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最有成就和影响力的作品。它广为流传,魅力无穷。它在中国文学和人民生活中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它描绘了大约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最为成功。《三国演义》在我脑海中一个接一个地讲述着传奇而生动的故事,比如桃园的三个结拜兄弟,三个爱护茅草屋,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等。它不仅让我了解了很多历史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一些与人打交道的方法。

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羽,他九英尺高,胸前留着长发,一双凤眼和两条蚕眉,外表非常强壮。非常有用。智慧和勇气,我最钦佩他的力量,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刀切开肉,一个接一个地刮掉骨头上的毒药。虽然这种“手术”会让“病人”非常痛苦,但他仍然在专心地和他的辅导员玩围棋时忍住了疼痛。虽然关羽在一战期间在麦城遭到魏国和吴国联军的伏击和杀害,但关羽忠诚的英雄形象仍然留在我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学的广度和深度。作者罗贯中形象地描述了所有的人物,如关羽的正义、张飞的正直、诸葛亮的忠诚和曹操的背信弃义等..这也表明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无法隐藏。我们必须克服缺点,做得更好。《三国演义》确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知识渊博、聪明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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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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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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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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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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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小说写作的基础知识介绍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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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什么?理论上的定义是: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 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从而艺术地反映和 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 裁。而作家们对小说有着自己的认识,如贾平凹说:"小说是什 么?小说是一种说话,说一段故事,我们作过许许多多的努力--世上已经有那么多的作家 和作品,怎样从他们身边走过,依然再走--其实都是在企图着新的说法。"(《白夜·后记》) 这种"小说是一种说话"的经验之谈,值得我们初学小说者认真思索。

小说的特点主要有三点:第一,以塑造人物形象为反映或表现生活的主要手段;第二, 有较完整、生动的情节;第三,有具体的、典型的环境描写。因此,人物、情节和环境被称 为"小说的三要素"。

小说的类别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这四类小 说各有不同的要求。如短篇小说,它的篇幅和容量比较短小,一般二万字以下,两千字以上。 人物集中,故事单纯,结构紧凑。往往截取生活中富有典型性的某一侧面或片断加以集中描 绘,以提示社会生活的意义,"它往往只有一个主人公,一条线索;往往只写几个小时或几 天之内集中发生的事,但却使读者盾了以后可以联想到更远更多的事。"(茅盾)由于它借一 斑而窥全貌,以一目尽传精神,鲁迅把它譬之为"大伽蓝"中的"一雕栏一画础"。

如他的 《狂人日记》、 《风波》、《祝福》等。再如微型小说,它的篇幅更短,几十个字、几百个字至 一千多字。情节单一,人物很少。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寓有褒贬或哲理。如日 本现代作家星新一的《宝子姑娘》和我国当代一些作家的微型小说作品。小说家沙汀说:"我 以为小说之分为长篇、中篇和短篇,主要的差异并不在于字数,而在于表现方法。"这个说 法对初学写作者来说,很有指导意义;要从事不同类别的小说写作,不能不仔细研究并熟练 地掌握它们不同的表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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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谁欠她一份深情作文

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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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是金庸小说《神雕侠侣》中赤练仙子李莫愁出场的主题曲,在观众看来,这个邪恶狠毒的女人每一次出场都会是血淋淋,令人闻风丧胆。她,怎么会有爱心?

其实,她又何尝不是一个为情成魔的傻女人。只是,这情深到了极点,被生生的辜负,就变成一种嗜狂。

我是不愿意去追寻她的故事,一定很心痛。然,小说中明确有渊源。本性善良,貌美如花的莫愁姑娘倾心于一个叫陆展元的人,不顾男女之嫌为其疗伤。后被师傅逐出古墓,本想与情郎天长地久,怎料找到陆展元的当夜,竟然是他和别的女子的新婚之夜。一无所有的她,坏了名声没了家,更没了憧憬和向往。

爱恨一念生。这无异于葬送了一个妙龄女子的一生幸福。从此,美女成魔,令人发指。

半生颠沛流离,爱无所寄,还有一身绝世的武艺,仇恨在拂尘下“挥霍”,温柔在岁月里愈走愈远。谁还给她一份深情,免去她的悲苦,拯救她罪恶的灵魂?身种情花之毒,被火烧死的时候,她眼前依旧有他的幻影。

这爱,这么刻骨,你叫别人怎么承受?他一走,世界都变凉。她又付出了整个世界。所以,她的血液开始变凉,变冷……

“我姓周,名叫周芷若。”当年的汉水,周芷若初遇张无忌。“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诗经》之《汉广》预言了他们的命运,多年后的重逢开启了人生的纠葛。

若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还好,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也不是无情,只是多情。爱情,多一个人参与,是那么的痛苦不堪。既然十年前汉水有意,何必再有郡主赵敏的惺惺相惜?说到底,月老的红线太复杂,打了结再解开,却还是伤了人。

寂寞的峨眉山上,充斥着仇恨的禅房,周芷若苦练《九阴真经》,走火入魔让一张白皙的脸瞬间面目狰狞,唇红齿白开始发紫发青,活脱脱妖魔在世。当“新郎”在婚礼上被情敌牵走,她看到了天下人的嘲笑,她听到了师傅的诅咒,她不再是汉水边一朵清水芙蓉花。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细碎的情节像藤蔓一样缠绕了我一个午间,让我心跟着颠沛,跟着跌宕,跟着起伏。我想我之所以放不下,就是太感性。

烟花三月,十里长亭,都是我向往的明媚。才子佳人,红袖添香,更是我倾心的良辰美景。我不愿撩开那层悲戚戚的面纱,我宁愿相信爱情的国度里都是岁月静好,都是花好月圆。然,她们的被辜负又激起了我心中的层层波。我无异于指责谁,只是惋惜。

人生尽出是荒凉。

一个安静的女人,爱得很静很静。若不是他的名字叫鲁迅,世人谁知道她的名字:朱安。安,多好。安静,像湖面,没有半点涟漪。

斑驳的时光叠叠错错。先生是她人生中唯一的阳光,她以为只要靠近,就会有温暖,哪怕只有一点点。为得是一世安稳,得你,不幽怨。然而,阳光也会凉了一地。先生的眉间从来不曾有过微笑,直到一个叫许广平的女孩子出现,她才看到了先生眉山目水间的情意展延,是自己从未见过的温暖。

有人说:“青春是一阕流光溢彩背后本能的张皇,有女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可她,不战而屈。

“你名朱安,家有一女,即是安。”风陵渡口的初相逢,一个少年对她淡淡的说。她安静了一生,却贴近不了他“半壁江山”,别说一个温暖的吻,就是一个拥抱都不曾施舍。三十年的孤灯夜下,她守着女儿身入了坟墓。

她像一只蜗牛,费力爬行,到最后,力气用尽,却还是没有靠近他的臂弯。

终究,时光只能在辜负中苍老。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流光早已把她抛。

我暗自落泪,在一笺光阴里把这些残字片段铺平,让灯光洒满故事的每一个角落,袅娜出万千感慨,膨胀着本就多愁的心。那景,那情,那人,还在心中颠沛流离,隔着墨痕,杂乱无章。

当世人皆以赵四小姐和张少帅的爱情为佳话纷纷“引经据典”时,谁可想到在美国因为乳腺癌疼痛的于凤至。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期盼的重逢是遥遥无期。自从嫁进张府的那一天开始,她打算用温柔贤淑侍奉丈夫一生,知书达理,端庄大方,然而所有的努力终究败给一个十四岁就步入舞池而后私奔的丫头。

她懂得他的悲喜。又能怎么样?她成全了别人的旷世奇恋,自己却孤老终生。她像一只笼子的鸟,被人掐死却无法着声。张,是她一生等不回的梦。

辜负,只是一个轻而易举说出的词语。执子之手,却未能偕老。这份情,谁来还?

盘根错节,我无法逐一计算。故事的情节像一根银线缠住我的锁骨,疼痛阵阵袭来。到底是谁欠她们一份深情?无法定论。因为故事的背面,又是另一个故事。

我不是你的窗前月,亦不是你的朱砂痣。所以,你会忘记我,对吗?爱了一个人到深刻的时候,几乎是没有理智。我辗转反侧,把你生生的挡在时光的门楣之外,从此阳光碎了,我的城空洞了。其实,我是爱你的。深爱,才会怨恨,灵魂才会凌乱。

岁月清寒,阴冷就在屋外蔓延,那时的光阴终究被你谅解,而在我若即若离之后,还可以庆幸幸福一直在灯火阑珊处。

而她们呢?笔尖僵硬,哽咽着落下:谁欠她一份深情?

[小说谁欠她一份深情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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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围绕中心意思写作文变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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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常听大人们告诉我,世间的一切都在不短变化,你周围的一切也都不会保持原有的状态一辈子。那时候,我年幼无知也听不懂大人们在讲些什么。只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所有事物都会变。

现在我明白了。不仅身边的事物会变,人也会变。那时的我,就像家门口的含羞草一样。因为害羞,而不敢出门,不敢和他人说话。我的家住得很远,那里我没有任何一个朋友。于是我每天都会对着那株含羞草,自言自语,讲述这一天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因为只有它,才是唯一一个愿意听我倾诉的对象。那时我孤独、寂寞,成天闷闷不乐的,学习成绩也不好,直到我上了小学。

在那个班级里,有很多热情的同学。他们无数次地邀请我去玩耍,想要成为我的朋友。慢慢地,我接受了他们。我终于有朋友了,我变得不在那么孤独了。我变得爱说话了,爱笑了……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有伙伴陪我玩耍,和我一起努力学习。在那之前我的世界一片黑白,现在的它五彩缤纷。是我的老师和同学给我的世界上了色,是他们将我从黑暗中拉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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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围绕中心意思写作文暖500字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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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是什么?暖是一杯热茶,温暖着全身;暖是你在无助时,别人伸出援助之手;暖是钥匙,打开忧郁的门窗……

每当看到那条浅黄色的围巾,就感倍感温暖。

记得,上幼儿园时,面对一个个素不相识的小朋友,我很害怕。但她却让我有了新的认识。她扎着马尾辫,面带甜甜的笑容,一笑起来两个小酒窝就特别明显,看上去年轻漂亮。在其它小朋友跑出去玩游戏时,我却蹲在墙角,向他们投去渴望的眼神,可是又因为害羞不敢去。“怎么不去玩呢?”一声甜美的声音传到了我耳朵。回头一看,竟然是她,我的幼儿园老师。我嘟着小嘴:“才不要去呢!”老师却说:“那你和我玩好吗?”我点了点头,随后她就拉起了我的小手,往滑梯走去,看着那个微笑,我也不由自主跟着老师去。于是我内向的性格被她施了魔法后变得豪爽、开朗。

上中班时一个下雪的冬季,北风爷爷使劲地吹,雪奶奶也不停地下,寒冷淹没了幼儿园。我缩起脖子,却仍然很冷,又是她。“冷吧!来给你!”说着,老师便取下那条太阳般灿烂的浅黄色围巾,之后就套在我脖子上,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从此,我就再也没见过她了,但那条围巾远地挂在架子上,那个微笑永远藏在我的心底。我永远记住了她告诉我的话:冬天不冷,笑一笑就可以破解冬天的咒,让世间充满温暖。现在,我想问她:“这招真的管用吗?”

暖是什么?是您那个甜甜的微笑;是那条黄色围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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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双面胶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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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鹃觉得日子无比美好,呼吸都特别轻松。现在,她在家里悠哉游哉,抱着孩子想上哪上哪。宝宝已经习惯了一睁眼就看见妈妈的微笑,常腻在丽鹃的怀里拱。丽鹃的心都要化了,特别喜欢孩子依赖的表情,还有一张眼就露出的惊喜,看都看不够。丽鹃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开始沿袭玉喜以前的习惯,就这么不撒手地抱着晃着,就愿意宠着孩子,让孩子高兴。她终于明白了玉喜还有婆婆当时的心,对这样一个可人儿,再怎么溺爱都不过分。

亚平的妈出奇地沉默。大部分时间一个人蜷缩在厨房里或躲在卧室里不出来。很多时候一个人默默发呆。她已经意识到这个家的现实。她的儿子根本不做主,而她只是在这个家借住。很多时候她如果正在厨房干活儿,不巧丽鹃抱着孩子进门,她会吓得一哆嗦,赶紧低着头躲出去。而亚平无论找多少个机会跟他妈套近乎,他妈都报复性地死不开口。基本上,亚平妈在家说话的机会为零。

亚平妈的乐趣就在看孙子。有时候趴在门边偷偷往卧室里瞅,或贴在墙边听里面丽鹃逗孩子,心里向往,难得露出笑容。

丽鹃知道婆婆趴门口偷看孙子。这一向婆婆默不作声,她又觉得过意不去。内心里其实蛮希望婆婆能够走进来,抱抱自己的儿子。可嘴里就是放不出软话:“要看就进来看,别在门口偷偷摸摸的。”婆婆一听这话,立马转身就走。

转眼三个月产假到期,丽鹃要上班了。丽鹃这一走,整个家包括孩子就丢给亚平的妈。丽鹃想借这个机会跟亚平妈和解,一是为了孩子,二也是为了这个家。

上班前的头夜,丽鹃走进婆婆房间,看婆婆靠在床上警惕地看着自己。

她坐在亚平妈床头,拉着亚平妈的手说:“妈,我明天要上班了,今天晚上还有明天早上,我把奶泵好放在冰箱里,孩子和这个家就全靠你了。谢谢啊!”亚平妈不作声,轻轻点点头。

丽鹃心想,我要对婆婆好点,毕竟她是亚平的妈,是孩子的奶奶。

丽鹃上班一个礼拜,就觉得不对劲。

孩子回来并不饿,塞xx头也不怎么馋。按说孩子越长越快,每天四小瓶奶不至于撑得他不想喝新鲜的。硬往他嘴里塞,他要么使劲咬着玩磨牙床,咬到丽鹃皮破,要么含着就睡着了,并不吸。网上找资料,去问医生,问所有的同事,都说不正常,却找不到答案。

这天丽鹃长了个心眼,掐着孩子中午喂奶的时间回去,一进门,婆婆正把瓶子里泵好的母奶往水池倒,看见从天而降的丽鹃,吓得浑身一哆嗦。手赶紧藏背后。

灶台上,放着一瓶丽鹃从没在家里见过的婴幼儿奶粉,开着盖子。

丽鹃怒火中烧,恨不得冲过去扇那老娘们儿一巴掌,再将她从阳台扔出去。她掏出手机,直接拨到亚平办公室:“李亚平!你现在马上回家!打车回来!半个小时内你要是不回来,你就见不到你娘了!”

亚平妈赶紧伸手拿奶粉,被丽鹃一把抓住:“干吗?想销毁罪证啊!太迟了!你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我还妄想跟你同一屋檐下生活,对你好!我真是猪油蒙心!你就是时刻准备咬农夫一口的蛇!你老实等你儿子回来,然后你给我滚蛋!”丽鹃两只手捉住婆婆,让她动弹不得,任凭她苦苦哀求:“丽鹃,你听我说!我不是那意思,我不是那意思!”也任凭楼上儿子饥饿的哭声哭破天。

亚平一进门,就见老婆气得扭曲的脸和母亲吓得惨白的面色。

“怎么回事?你先放开我娘!你吓着她了!”亚平赶紧挤在中间,一手抱着娘护起来。

“好!既然你在这了,我也不怕她销毁罪证。我说我儿子怎么不吃我奶了,我说我儿子怎么不饿了。你看你妈,你那亲爱的妈做的好事!她把我泵的奶全部倒掉,喂宝宝吃奶粉。她安什么心?嗯?叫孩子跟她亲是吧?叫孩子不认我是吧!这可是她的亲孙子!她自私到心里永远只有自己!为了达到霸占这个家的目的,连个吃奶的孩子都要利用上!李亚平,你自己决定,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亚平反感地拉住丽鹃:“就为这事啊!我当什么大不了的。你别没事瞎咋呼好不好?你能不能不拿你的小人心度人啊?你听我妈说什么!”

亚平妈擦着眼泪,去拉丽鹃的手,被丽鹃甩开:“丽鹃啊!我是琢磨,你每天上班这么忙,还要泵奶喂孩子,越往后孩子越大,肯定不够吃。迟早得戒。每天听你回来说奶涨得疼,我和亚平都心疼的慌,想试试看,掺一点牛奶,以后慢慢加,等宝宝完全适应了,干脆就断了。省得你难受。再说,现在的婴儿奶粉,营养跟母奶差不多,有的比母奶营养都全,好多妈妈没奶全靠牛奶喂,都长得壮壮实实的。我绝对没有别的坏心,这孩子是我孙子,但最终是你孩子,我是不能和你比的,你尽管放心。”

“我妈这事在你刚上班就跟我说了。你又说奶疼,宝宝白天在家又饿得直叫,我们俩没办法才商量的这主意。就怕你疑心,才瞒着不告诉你。我们果然没看错你,小鸡肚肠一个。这个家,除了你在搅和,没谁想拆散。你自己想去吧!想清楚了,给我妈道个歉。”亚平声音里甚是不满。

丽鹃呆在那里,不说一句话。从内心里,怎么她都觉得不舒服,怎么都觉得别扭,可面子上,她就是说不出一句!内心里惟一感觉是:又被这老巫婆算计了一把!回回她都走在头里。

丽鹃想了半天,说:“我的孩子,我做主。在半岁之前,他只吃母奶。医生都这么说。我供不上那是我的事情,供得上就得让孩子吃。从明天起,我白天多带几个奶瓶,存起来,晚上带回来。以后不许再喂奶粉。”

现实的残酷性在于,你能和大人对抗,不能和孩子对抗。

宝宝在丽鹃上班一个月后,拒绝吃母奶了。丽鹃知道其中必定有因,可就是说不出个名堂来。现在的奶粉造得,真是具有商业侵略性。也许味道香些,有时候丽鹃甚至怀疑里面放了,总之,丽鹃的母奶在美国奶粉面前,彻底失去市场,在xx头上抹糖也好,抹巧克力也好,甚至贴上海底总动员的大头贴,都不能动摇儿子崇洋媚外的决心。丽鹃的xx头成了儿子的玩具,光摸不吃。日子久了,丽鹃的奶慢慢就回去了。丽鹃得以挟儿子以令诸侯的优势一去不复返。

丽鹃的内心失落又惶恐。儿子跟奶奶在白天玩得精疲力竭,每天丽鹃回来的时候,儿子都在酣睡中,有心去亲亲儿子,奶奶在一旁柔声阻止:“孩子都睡了,别弄醒了。”

丽鹃认定这是老鬼的阴谋,特地把孩子弄得时钟颠倒,跟自己没有交流。心生恨想:难怪那么多妇女辞职在家做全职母亲,原来全是为了对付婆婆!不然,得了工作,失去儿子,损失惨重。

儿子在半岁的时候,就会喊人了:“奶!”这个奶当然可以理解成是要喝奶的奶,这是丽鹃的诠释。但无论儿子的言下之意是什么,亚平妈总答得特别自豪加爽快,声音脆生生的,眼下的余光还不无挑衅地得意地看着丽鹃。至少丽鹃是这样解读的。

丽鹃绝不能让这个在自己身体里每根血管、每条神经都紧密联系了整整10个月,又经过惨烈的分娩痛苦而得来的儿子眼睁睁被另一个在她眼里毫不相干的老女人抢了去,并坐享其成。她抓住每一丝可以与儿子交流的机会,每一分钟都握着儿子的手给他灌输:“妈妈。”

起先的一个月里,儿子没有一点反应。这个妈妈的发音,对他而言,还不如电视机里鞠萍姐姐召唤小朋友,然后音乐声起来得亲切。每当丽鹃紧紧握住婴儿的小手,目带期盼地反复重复‘妈’的时候,儿子都冷漠地将头转到一边,不理不睬。逼急了便一撅小嘴‘卟卟’吹泡泡以表达不耐烦,甚至蔑视。

越是不理睬,丽鹃越是急躁,晃着儿子的小脑袋,掰过儿子转开的脸,用手指捏住孩子的嘴角,硬是希望孩子吐出一个妈字来。

否则,丽鹃的江山,半壁就没了。

孩子慢慢真的有反应了。

孩子先是仔细捕捉丽鹃的‘妈’字,再仔细回想,似曾相识又略有不同,非常急切地蹬着小腿儿期待着下话。可是,到‘妈妈’就没了。

终于,有一天,9个月的儿子憋不住了,在丽鹃不断地重复‘妈’这个字的时候,儿子非常清晰地吐出一个“坏!”

丽鹃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宝贝儿子在会喊奶奶,会喊爸爸后能清晰吐出的第三个音节。这个音节是四拼不循环发音,拼音如huai,包含了一个声母,一个韵母和一个复韵母,发音的整个过程要先撅起嘴唇变成个小喇叭再迅速放开,咧出个笑模样才能发出来。这个音节的难度,相当于10个奶奶连发和5个奶奶加爸爸的连发。而且这个发音还需要智力和逻辑判断,必须跟在“妈妈”的后面。

丽鹃不相信自己儿子有这么高超的语言技巧,再次试探。摒着呼吸,捏着嗓子,试图将妈妈发音成咩咩,甚至截然不同的音调,第一次期待儿子根本没有反应,甚至像以前那样反感。

“妈妈~~~~~~”丽鹃如此小心翼翼,小心到甚至希望自己的发音只保留一个唇形。

“坏~~~~~~”儿子哈哈大笑着答。

“妈妈~~~~~~”丽鹃再试。

“坏~!”

丽鹃在一分钟之内,经过不下10次的试验之后,用尖利得可以刺破云霄直达天庭的尖叫大喊:“李亚平!!!!!!!!!!!!!!!!!!!!!!!!!!!!!!"

亚平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下来的,而亚平妈也慌慌张张用围裙擦着手从厨房奔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孩子摔着了?怎么这么不当心呢?没听见哭啊!

丽鹃等一家人等全部聚集在身边,冷笑一声,冲着宝宝喊:“妈妈。”

宝宝笑眯眯地以为妈妈在跟自己做游戏,迅速接一句:“坏!~”

全家一片寂静……

亚平反应机敏,他在沉寂了近一分钟之后,笑着弯下身来,拨弄着孩子的胖脸蛋说:“宝宝坏!宝宝是个大臭臭,宝宝拉在爸爸的脖子上,宝宝最最坏!”

宝宝毫不领情,干脆利落地反击:“妈妈坏!”

这是宝宝发出的第一个三音节,完整的句子,有主语有谓语,有人称代词有形容词,还带有阶级情感的语气。

丽鹃哈哈哈哈仰天冷笑,笑到眼泪出来:“我在家养了头野狼,不仅要吃掉我,还要吃掉我的儿子!”

丽鹃直勾勾看着亚平说:“李亚平!这个家,我想只能有一个女主人。那就是我!”丽鹃咬牙切齿,眼睛里发出如困兽般的莹莹绿光,如果眼睛可以吃人,丽鹃已经把慌张的亚平给一口吞进肚子里去了。“我的意思是,你没任何选择余地,我留下,这个老女人滚蛋!或者我留下,你们两个滚蛋!我的话已经非常清楚了。你明天早上告诉我你的决定,这个家究竟走几个人。”

亚平面带尴尬地说:“至于吗?就为个毛孩子一句话。他懂什么呀!你这发的是什么无名火?别老挤兑我妈。动不动就想撵我妈走。我妈整天介带孩子做饭收拾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离了我妈,孩子谁带呀!再说了,我妈现在能去哪儿啊!老家的房子卖了,我爸也不在了。你消消气呀!”

亚平妈在一旁,面色土灰,浑身颤抖,一句话也不说,凄苦的眼神里带着绝望的哀伤,求情地,告饶地,哆嗦地收紧身躯委顿在丽鹃眼前,顿时比平时矮了5寸。

丽鹃说:“我一点不计较我儿子说什么。他就是个留声机。他就是个传话筒。教什么学什么。学者无心,教者有意。我得庆幸我儿子学得快,学得好,在我还来得及改正以前。他要是贵人迟开口,到三岁才说话,一切就来不及了。你妈在我这里吃我的住我的,说是替我带孩子帮忙,心里指不定怎么恨我呢,你恨就恨吧!还要教唆我儿子恨我,我看她是空心笋子流黄水,坏透了!今天我不谈了。明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希望家里少一个或两个人。让我清静清静。我的话完毕,不想再多重复一句。”转身上楼。

亚平看着一切无可挽留,目露凶光,追着丽鹃喊:“要走你走,这个家,还有我妈,还有我儿子,还有我,都得留下,你给我滚出去!”

丽鹃掉回头走到亚平面前:“给你脸不要脸?那好,咱们法庭见。看谁赢。跟我斗?你脑子里有柏油!你也不想想,你儿子还是个吃奶的小家伙,法庭会判给你?这个家,你才出几个钱?法庭会判给你,让我们母子露天?你姐姐的借据还在我手里,我连利息一块儿讨回。我不但要讨回,我还得住着这房子,要你付按揭,付抚养费,让你的儿子姓另一个男人的姓,叫另一个男人父亲,我还要告诉他,他爹和他奶奶,都不是好东西,一窝子狼!狼心狗肺!就像他奶奶当年教他说他妈坏一样,我把你妈灌输给你儿子的一切,我加十倍还给她!李亚平,你跟我斗!你还嫩点儿!”

李亚平冲过去把丽鹃一把扑倒在地,拿拳头使劲砸下去,直击丽鹃的太阳穴。

丽鹃闷闷地发出一声哀号。

亚平的第一拳带着气愤却还略有犹豫。亚平的母亲在一旁,咬牙切齿地喊:“使劲打!打死她!打不死她不松手!这个烂货!捶死她!”亚平放开压抑在胸中许久的怨气,放开力气,像建筑工人砸石头一样放拳打下去,一拳又一拳。

亚平的儿子突然间从胸腔中发出哀号。似乎预感到了不幸。急促而哀伤的哭声并没有阻止他父亲殴打母亲的拳头,尽管他哭得一声赛一声地急。

奶奶抱起孩子,边抖边捂住孩子的嘴,口中解气地喊:“打!打!打死这个女人!就是这个害了我们一家!打!”

不晓得过了多久,疯狂的李亚平突然还魂,惊恐地住手。

丽鹃七窍流血,浑身瘫软,像面袋一样没有筋骨。

李亚平和他妈妈眼珠都要掉出来地对望良久,没有一个人敢去触碰倒地的丽鹃。

足有一个世纪的等待,丽鹃没有一丝反应。

李亚平开始抱住丽鹃猛晃,丽鹃却直直往地下滑。

“你!你!你起来!你你你!别装死啊!你你!你醒醒!你醒醒!醒!我跟你离婚,这个家都给你,儿子给你,钱给你,什么都给你,你听见没有?我跟你离婚!”

李亚平彻底崩溃,瘫软在地上失声痛哭。

亚平妈抱着孩子浑身一软,坐在地上不起,怀里的孩子哭不停。

丽鹃,没有心跳,没有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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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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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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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疯娘》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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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是一场梦,一场戏,一场我们认为它是世界最恶毒的噩梦,而梦醒之后,冷汗过后是不知拥有多久又如朝夕分飞的离别戏,戏里是一群过客,一群彼此纯粹相拥过的过客,太多的诗句诗化了别离,太多的太多,我们纯粹的让悲伤逆流,流到最初的相遇相知相识,我们一起走一起笑一起相拥一直到手放开了心还分不开?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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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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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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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唐门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2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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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胖啊你少吃点啊,这可都是我这十几年辛辛苦苦从父亲大人那抠门的指甲缝里抠出来的银子,我容易吗我?我还越说你吃的越带劲哎,哎哎哎……”依旧是一袭黑衣的唐羽此时正在哭丧着脸,黑成了一团。

唐羽面前正在大口大口“吞”着这木质圆形饭桌上珍馐的蓝袍少年,就是唐羽的发小——魏仁誉是也了,而魏仁誉一米七的身高再配上他一百七斤的体重,不难看的出魏仁誉正在努力的像“球”状的体形发展,并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一个胖子的决心是多么的可怕!

“嘻嘻,你俩连裤子都是穿一条,而堂堂的唐羽唐大少爷啊,还在乎这点‘微不足道’的小财吗……别以为你们当年背着我干的那些事情我不知道,要是告诉唐大伯,唉……某些人啊可能就要……”轻柔纯美的女声丝毫不唐突的响起,一名青衣绝色少女,此时正在用粉雕玉琢宛如柔弱无骨的玉手托住绝美而精致无暇的小脸蛋;水汪汪的大眼睛俏皮的眨了眨,仿佛一泓春水令人陶醉其中不能自拔;粉红小嘴里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引的客栈里的客官无不为之侧目。

而一身蓝袍的魏仁誉此刻正在专心致志的努力“攻克”一只肥满多汁的嫩羊腿,然后,冷不丁的听到青衣少女那的“恶狠狠”的话语,尤其是说完最后一句时,塞满嘴中的山珍海味一口就干净利落的全“喷”了出来,然后无比狼狈的看向仿佛取得胜利一般的身穿青衣的绝世少女。

“夏晓雨!你……我跟你往日无怨,今日无仇,你、你……”一身蓝袍的魏仁誉当即便像豪猪一般的向名叫夏晓雨的绝世青衣少女怒吼道。

“真的没有吗?在我、恩?十四岁那年,哼,你和堂堂的唐大少爷在……”青衣少女也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当即跳了起来,大喷口水。

“咳咳,那个晓雨啊,‘好汉不提当年勇’,再说我和小胖不是被父亲大人每人仗责二十棍吗?并且闭门思过三个月……那可是二十棍啊、二十棍啊!我足足五个月只能趴在床上不敢乱动啊!”一袭黑衣的唐羽很及时的打断了青衣少女夏晓雨的侃侃而谈,但顿时也变的狼狈不堪,脸上的线条也几乎卷成了一团,不时的抽搐几下。

这时,正当几人愈吵愈烈时,店中的小儿乐呵呵、屁颠屁颠跑了过来,讨好的谄媚道

“呦,这位俊俏的爷,一共是四十二两银子和三十七两碎银,本店给爷个面子,算和爷交个朋友,去掉零头,整四十两,哎~”

“拿去吧、拿去吧。”唐羽无比肉痛的扔给店小二一个精致且锈着金丝边的丝绒绸缎钱袋。

店小二双眸一亮,光看便知这钱袋价值不菲,这黑衣少年显然是富贵人家的子女。

在一片嬉笑打骂中,唐羽的成长历练也随之开始了,作为现任唐门的掌门给自己唯一儿子的江湖历练,这显然对刚刚满十八岁的唐羽非常重要……而在客栈的另一头,消瘦宛如劲竹一样的陈相锦和如虎一般的健壮的谭江茁正在湖吃海喝着桌上的珍馐百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老陈啊,你说咱……咱少主能、能完成这次历……历练吗?他可、可你唯一的徒……徒弟,啊?”健壮的谭江茁由于满嘴都被一只硕大的猪蹄子塞满了,说话也不利索了。

一袭一尘不染的白袍剑痴·陈相锦皱了一下清秀的眉头,颇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谭江茁,才慢慢悠悠道:“你能……少吃些吗?我们的任务是保护少主,不是来着吃喝游玩的,我现在竟然才发现他们说你是‘吃货’还真是没冤枉你啊。”说罢,便轻轻泯了一口面前的清淡醇香上了年份的茶水,了然一幅得道有成的世外高人。

“……”一代杀神谭江茁自知理亏加上嘴皮子不是很利溜便一言不发的默默吃着桌子上珍馐。

三日后……

一处不高的小山峰上的阁亭中,结伴而行的三人此时正在讨论唐羽如何通过江湖历练以及……小胖该如何通过考核从而进入内堡。

“晓雨呢,天赋出众,通过内堡的考核那是没问题,但你么,小胖……我对你还真没信心,你要是没通过,那不就是丢我人吗?丢我人那就是我父亲的脸?丢我父亲的脸那就是丢我唐门的脸!”唐羽老气横秋和有点不怀好意的说道。

“从今儿往后,你,小胖。第一呢,这‘鬼牙破魔箭’少不了吧,每天制作成量不少于一百根,没问题吧,我看好你呦,哈,不用谢我,应该的、应该的。”不等面部扭曲成了一团满并且是黑线的魏仁誉反驳,唐羽笑眯眯的竖起一根手指。

话说着‘鬼牙破魔箭’则是唐门外堡中的大半弟子都会做的一样较为简单的机括类暗器,但是这成功率可就不好说了。虽然‘鬼牙破魔箭’制作起来较为简单,但却狠毒无比。内部:首先外表与正常弓箭一样,但箭头却迥然不同,箭尖与箭头身有一个小小的弹簧装置,只要轻轻一按箭尖再一松手,小小的箭头的四侧边会出现边锐尖钝的倒钩。

想想看,一旦这种弓箭射入人的体内,几乎就拔不出来了!一支箭便可以使一名精锐的士兵丧失战斗力,加上当今朝廷重金收购,以用来抵御西方蛮子,并且各大门派之类的也如狂蜂碟浪的向唐门重金购买,这种硬通货自然紧俏的很,这也是为何‘鬼牙破魔箭’这种暗器是唐门的外堡弟子进入唐门内堡的重要凭证之一!

“第二,每天做一百次‘暴戾冥渊弹’,而且至少给我成功一个!”此时魏仁誉的双眼已经瞪的与斗大的灯笼无异了,而唐羽则很淡定地缓缓举起了第二根手指。

再说说这“暴戾冥渊弹”,是一种成“球”状的机括类暗器,直径只有区区一两厘米,可以说是“暴雨梨花针”的简化版,触发时:数百跟短小且淬了毒的利箭,进行全方位无差别的攻击。虽没有“暴雨梨花针”这么夸张的巨大威力和可以往一处进行密集攻击的能力,但是难度系数在外堡的制作暗器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而这也是能否进入内堡的关键!

旁边换了一身淡粉色轻衣的夏晓雨用一种纯粹看热闹的心态看着此时脸色比一头马上要死的猪还要难看几分的魏仁誉,有点笑哈哈和楚楚可怜的说道

“唐羽啊,你的历练到底是什么啊?到现在难道还对人家保密吗?”有点爹爹声音配上绝色的脸庞而组成的大杀器,足以让任何的男性为之动容、融化。

坐拥此佳人,此生亦无憾!

“哈,我的历练任务是把祸害江湖、臭名昭着的“狐天九灵阁”给灭了。”依旧是平时稀疏平常而且带着点嘻嘻哈哈的口气。

而“狐天九灵阁”则是江湖上二流顶尖的大门派!否则,早被其他各路名门正派联手给灭门了。

但此时,夏晓雨和魏仁誉则同时无比震惊的看向唐羽,晓雨有些干涩结巴的问道

“唐、唐羽……你真的确定唐大伯真不是让你去送死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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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想象作文清风明月小说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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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漫步在清凉如水的月光下,脑海中不觉浮现出稼轩的词。

公子,老爷和赵大人正在谈事,老爷请您过去,好像事情和您有关。管家匆匆赶来。

我跟着管家来到客房。赵大人见了我十分欣喜,连忙对我爹说:您先别急着否认,听听公子的意见再说。

什么事?我问道。赵大人满面春风地对我说道:我有事相托你父亲帮忙。当然,我会重重答谢。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快地问。赵大人满脸的堆笑让我十分不爽。听说公子今年要参加科举吧,本人正好是主考官。他笑得更欢了。

我沉下脸:如果您是为此事而来,那我看您还是不要白费心机了。我不会答应,父亲更不会答应。

你不想当状元,自然有人排着队想当。赵大人留下这句话,怒气冲冲得拂袖而去。

谦儿,你做的没错。父亲说完,便出了房门。我也出门,抬头仰望一轮明月。

我坐在考场上,心情波澜不惊。三岁识千字,五岁可作诗,被人们称为才子的我并不是浪得虚名。

可是,当我看见司马将军的儿子司马南也在奋笔疾书时,立刻感到有些蹊跷。谁不知道他是京城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连论语都不会背的小子竟然下笔如有神,不免让人心生疑惑。

我的耳边忽然浮现出赵大人临走前留下的那句话,你不想当状元,自然有人排着队想当。

[想象作文 清风明月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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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长篇小说《童年》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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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讲述了高尔基幼年时期3岁至10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片段。《童年》中的阿廖沙·彼什科夫即是童年高尔基的缩影。阿廖沙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濒临破产。他性情暴躁、贪婪、自私。

外祖父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一次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头皮里,使阿廖沙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

外祖父十分贪财,暗地里放XX、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养子茨冈去集市上偷东西。两个舅舅天天闹分家,为了争夺财产彼此打得头破血流。他们嫉妒阿廖沙的父母,为了侵吞妹妹的嫁妆,竟谋害了阿廖沙的父亲。他们毫无人性地殴打、折磨自己的老婆,雅科夫竟把自己的老婆活活打死。徒工“小茨冈”也是被他们害死的,因为他们把他当作牲口使唤。

后来阿廖沙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不久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有一次,他们要把一个沉重的十字架抬到墓地,竟把十字架的主干放到“小茨冈”的肩上,结果他踉跄一下便被十字架砸死了。阿廖沙就这样失去了好友。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

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纯朴的茨冈人,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外祖母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

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她常常讲给阿廖沙听,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歧视和刁难。因此,在阿廖沙的心灵中,“爱”的情感渐渐被对一切的恨所代替。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困苦。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同时,也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但这也招致学校的非难。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使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另外,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支持,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阿廖沙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阿廖沙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阿廖沙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阿廖沙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高尔基之所以能自学成才,是因为他没有学会外祖父的坏习惯,仍然有一颗善良的心。在他的身边也有良师益友,让他

对生活有了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他在逆境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而大都数人有幸福的童年,他们有些人却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意志薄弱。我们为什么不能好好运用良好的生活条件,创造出自己美好的未来呢?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的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们比阿廖沙不知幸福多少倍,有些人却不像他一样努力学习,勇敢地面对挫折,克服困难。学习知识能使人进步。“活到老,学到老。”我们应该学习阿廖沙的优点,好好学习,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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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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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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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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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失意时含泪的微笑。

——题记

日出江花,春来江水,孕育了崭新花季;小荷才露,柳芽初绽,嫩出了新月的春天;梦中童年,心中哀怨,唤出了人性的善美。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辛酸的。幼时丧父,少时离母,你的童年在亲情离合中沉浮。如果说黛玉的泪流尽了情愁哀怨,深闺中仍缠缠绵绵,又怎及你幼小的心灵承载如此多的苦痛漂泊?生活是艰辛的,外祖母善良的给予竟也遭到儿子的非议、丈夫的斥责。家仆善意的言辞却触犯了中等家庭所谓的“利益”,舅舅仍日日地追打吵闹倒成了日日必演的闹剧,无论是茶余饭后还是作坊铺间……人性的善恶美丑一幕幕地映入眼帘。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哀怨的。我仿佛看见阿廖沙天真的眼睛里透露着心声,那是一串串的问号。“为什么他们天天吵架,我没做错为何成了出气筒?”“为什么妈妈要离开我,弟弟那么小便离开我?我没有人玩”……然而,你却不抱怨,不抱怨人世的不公,不抱怨社会的无情。这些,只有等你步入人间,才会真正懂。不知那时有多少类似的童年,在辛酸中沉浮。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纯真的。我读出了善恶美丑的表现,读出了人性的变迁。在历史的长河中,总是有无名的力量驱使许多无名的人坚强地存活,并被世人赞叹,那便是善与美。纯真的赤子之心所战胜的不仅是邪恶,还是人性的弱点。

童年,本应是真中的梦,是梦中的真,有美丽的浪花做伴,有灿烂的朝霞相携,正如今日许多人的童年。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现代,我们的童年要什么有什么,每个家人都会给予最无微不至的爱,把我们宠成小公主,小王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给予我们最好的物质生活,把所以优越的生活给我们,我们谈何理由不好好读书?不回报爱我们的父母?

我读《童年》,你童年里的各种辛酸,也会成为我失意时含泪的微笑。今日的童年,也应有云翳相携,惊涛相伴。一个美好的梦正迎着朝霞逐渐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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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的主题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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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万岁》是王蒙的一部长篇小说,创作此书时作者只有19岁。

该书是王蒙早期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952年北京女七中一群高三学生的学习、生活,赞美了她们不断探索的精神、昂扬向上的斗志,如诗似歌的青春热情,同时也探讨了当时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作品主要描写了郑波、杨蔷云等一些学生党员对一些生活困难、思想落后的女学生——如天主教会“仁慈堂”中长大的孤儿呼玛丽、出身资本家家庭的二小姐苏宁、一心想当科学家,对集体和他人缺乏热情的李春等人的热心帮助,使她们最终都能融入到学校这一大家庭中来,共同进步,展现了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学生们之间的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和很高的思想觉悟。同时作品中也穿插描写了郑波和杨蔷云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提高学习成绩,以及郑波与田林、杨蔷云与张世群之间的不成熟的、朦胧的爱情故事。

这本书向我展示了一个新的世界,那是一个我不可能去经历的一个世界,一切对于我都是那么新奇。例如书中的那些人的生活方式,周围的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从现在的眼光来看,那个时代的人是单纯的,甚至是有点“傻”。也许是因为当今这个社会发展的速度太快,所以人们都忘记了停下自己的心灵去和别人交流,而在19。嫑犇。52年,人与人可以敞开心扉的去交流,就算是两个有误会的人在一起,可以心平气和的互指出对方的不足并且诚恳地做自我检讨,之后两人就会和好如初,共同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现在来看,仿佛一切都会变的复杂。

同时,因为那时是刚建国没多久,大家都抱着远大的理想去为国家而奋斗,但是现在的生活太安逸,以至于使学生们都失去了斗志,每天得过且过。对比那个年代的人来说,我们是应该感到惭愧的,虽然生活条件要比他们好上太多,但是精神世界确是极度贫乏的。从这一点看来,他们要远比我们幸福。

现在我所处的这个年龄,正和书中的他们差不多一样大,在这几十年来祖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我觉得一些内在的东西还是不变比较好,如果我可以像他们一样有理想,有昂扬的斗志,不为身边的琐事计较,我会比现在充实的多。他们的精神值得去学习,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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