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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读书笔(汇编20篇)

导语: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读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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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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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小时候的我,不但已经爱上了读书,而且很快变成了一个小书虫,在书的怀抱里成长。

最初的故事内容,是妈妈讲给我听的。那时的我也时不时地自己翻开书看一看,虽然看不懂,但是我从图画中领会到了快乐与悲伤。

随着我渐渐地长大,已经可以自己阅读一些简单的图画书了。我会大声地朗读出来,不过有时也出闹出一些笑话,比如说把“大”说成“太”啦,把“明”说成“朋”了,常常引得大家哈哈大笑,但就是这样也阻断不了我读书的热情。我印象最深的书是《海的女儿》,原来我还天真地以为所有的泡沫都是美人鱼变成的,直到长大我才明白,不是这样的。

而如今的我,已经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我慢慢懂得了书中蕴含的知识,不仅心情开朗,还会因为多读书而感到心里踏踏实实,不再焦虑。

我最喜欢的书是《爱上读书的妖怪》。它主要围绕着柜子精、扫帚精和笔记本精这三个妖怪来写。它们从无礼、调皮、贪婪,变得有礼、不贪婪、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这都是因为它们爱读书。这本书让我下定决心,更加发奋努力读书!

让我最感动的书是《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夏洛为了救它的朋友威尔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深深地被它感动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珍贵的,要好好的珍惜!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爱上读书的我已经从书中感受到了快乐,学会了很多道理,我一定会更加勤奋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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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喜欢读书500字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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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终身的伴侣,更是我永远的朋友。我可以倾听它的诉说。古今中外,许多的名人都得益于好读书。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每天放学回家,我做完作业总会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就属故事书了。每当我看起《一千零一夜》中的故事就会很快地进入书中的世界。

每次我一看书,时间就像离开弦的箭,流逝得飞快。只要我看书看到很晚,妈妈就会唠叨个没完。可我不听,总像个小偷似的,偷偷摸摸地看。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农夫的故事》,看着看着就九点多了。忽然,我的房门不知被谁打开了。我往边上一探,原来是妈妈呀,差点吓得我尿床单。妈妈劝我停止看书快睡觉,以免明早赖床。以往的教训告诉我,在这个时候我要是再反抗的话,妈妈肯定又要采取实施强制性的暴力行为了。

面对妈妈严厉的言辞,我只好佯装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睡觉了。妈妈见我躺下,也就回房睡觉了。可我哪甘心呢,就又开灯看起书来了。

第二天起床,我那两个“熊猫眼”还是暴露了。爸爸见我这副模样,抡起拳头想打我,我立马喊道:“爸爸,君子动口不动手”!爸爸一听,放手不打我了。呵,你看,多看书还是有好处的吧!

我爱看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快乐,带来了知识。书是我人生起航的指路灯,也是我的方向盘。它可以为我开启一条成功的道路。尽管我知道道途中有许多坎坷,但是我会坚强地面对困难和挑战,决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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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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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师介绍我们阅读一本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读完之后,我一直沉浸在书中“巴学园”的故事里。

故事的主人公是小豆豆,她是一个顽皮、很难管教的孩子,她在上课的时候向上看,而且不停地掀着课桌的盖子,她还在上课的时候看窗边的宣传艺人……,最终一年级就被原来的学校退学,就是这样一个老师不被老师看好的学生走进“巴学园”,一个有着电车教室,很多大树的学校后,身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不仅学会了遵守纪律,还学会了关爱老师和关心他人,还热爱上了学习。

我觉得小豆豆是幸运的,因为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她的妈妈并没有因为她的顽皮放弃她,而是又给她转进了新的学校“巴学园”,这个学校里学生可以不按课程表来上课,下午还可以到外面散步,校长小林先生热爱大自然,他让孩子们保持自然的性格,所有的孩子都有了自信,所有的孩子都很快乐,小豆豆已经变成了一个好学生。

我多么羡慕小豆豆啊,她有幸碰到了一个细心呵护每一个学生的校长,碰到了一个美丽、自由、快乐的学校,碰到了永不放弃她的爱她的妈妈,才使她有了后来的成就。

我们现在的学校每天早上老师都让我们晨颂诗歌,还让我们热爱读书,让我们做一片爱读书的树叶。在羡慕巴学园的同时,我也更爱我的学校,我会向后来的小豆豆一样热爱学习,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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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英语年级100词

全文共 1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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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book is the sky, I was the birds fly freely in the sky; If a book is

the sea, I will be the swimming fish; If the book is the forest, I is the forest

the jubilant fawn; If the book garden, then I will be the dancing butterfly. Is

ah, gorky said: the book said that the ladder of human progress. The status of

books in peoples minds.

The classmates, dont your parents let you read, think to learn major

courses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e benefits of reading: not only can improve the

ability of project, it is a great way of reading comprehension.

Remember once, the teacher arranged a composition, only a minority of the

whole class classmate "optimal" I one of its top, one might ask: how do you only

into their "team"? What is the "secret weapon"? Let me tell you: "secret weapon"

that book! Reading is not enough light to read a few times, read read through

the book, and those who make you feel good good words we accumulation. I also

specially prepared a unaccustomed strain. You look! The "king" composition is

leisurely leisurely reading! Accumulation of his words have a Big Ben, think of

is dazzling, how could he not write good, good composition?

I often read books, the romance of The Three Kingdoms, "journey to the

west", "the Wolf dream king", "red ribbon lion king" is favored by me, such as

read book is ever new, one of the "the black swan amethyst" I have read a dozen

times.

Books are necessary in my life, also is the most gorgeous rainbow in my

life, because it brings the colorful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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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会读书作文小学生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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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可以让人变得聪慧;读书,可以陶冶情操。书中有大千世界的美丽,每一个人读书都有不同的经历,那些经历,让你的内心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在三年级以前,我是不太喜欢读那些课外书的,然后不知怎么的,看到其他同学看的杨红樱的书,她们都说好看,后来我也看了几本,真特别好看,记得有一次,晚上到时间,该睡觉了,妈妈让我别看了,可我对那本书念念不忘,于是我嘴上说着知道了,心里却想着:“等妈妈睡着了,我再看。”我读着读着,瞌睡虫终于还是来了,我放下书,倒头就睡。早上起床时总要赖床,就这样过了几天,我忍不住这样每天只睡几个小时了。

这样的读书,自然是少不了读名著的。总记得小时候在电视上看《西游记》,觉得里面的情节很是精彩,常常一看就停不下来,现在上初中,开始重新接触《西游记》,这也是我们的必读书目。在书店买了一本厚厚的。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常常会想到许多精彩的画面,我感觉自己想象的情节比电视上有趣多了,有时候想想还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最近,我读了一些名人的励志故事,其实他们的成功并不是很容易,在这人的背后有许多心酸历程。这是要付出代价的。

人人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教给我许多丰富的.知识;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书,给了我们人生的启迪。让我们都喜爱读书,让我们都来感受读书给我们带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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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一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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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只是有时我没时间读,要是读起来,可是废寝忘食地读呢!

记得有一次,完成家庭作业已经很晚了,上床后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打开台灯,蹑手蹑脚地从书架上找到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孩子》,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所打动,一口气把《水孩子》又读了一遍,当我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故事像演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脑中划过。当我回过神来,才想起了是该休息的时候了,再一看表,啊呀!凌晨1点了,我才发觉,我已经读了近四个小时,我依依不舍地放下图书,关上台灯,盖上被子睡觉了。

还有一次,我和我妈妈去图书馆看书,妈妈强调多读书,多读好书,我愉快地答应了,我在“花丛”中穿过,眼睛一亮,我看中了一本名叫《达·芬奇密码》的书,我打开一看,原来是我最爱看的侦探小说啊!我坐在地板上看,一页、两页……我聚精会神地看着,似乎感觉周围空无一人,直到听见妈妈在喊我,我才回过神来,我祈求妈妈给我买下这本书,妈妈说:“家有藏书赶快读,先把前两天买的读完再买。”我虽然有些不高兴,也有些遗憾,但觉得妈妈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算了,我还是下次再来买吧!

我爱读书,我爱读好书,读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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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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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读过西游记,但也只是囫囵吞枣。今年寒假,老师让我们读原著西游记,看这本书时犹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大电影,鲜明的人物性格,让我感受颇深。

我先来说说各个人物的特征吧! 孙悟空忠心护主,一切的魑魅魍魉全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到了西天取经之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 猪八戒,法名悟能,他身上的缺点数也数不尽,贪、懒、色、馋……尽管这样,但他还是努力改变着自己的缺点,并且总帮助孙悟空降妖,他是一个让人发笑的角色。 沙和尚,法名悟净,尽管作者没花太多笔墨去刻画它,但他踊跃降妖,是一个肯干肯吃苦的人。 唐僧,从唐朝去西天取经,一路风霜雪月,收了三个徒弟,不过他有时好歹不分,总是对悟空念紧箍咒,他是一个没主张的人。 西游记中猪八戒的形象跟我倒是有几分像,看着小说中的他,我也在反思自己,我也应该尽快努力改正自身的毛病。要说小说里的人物,我最喜欢孙悟空,羡慕他的七十二变,筋斗云……他的脑袋也是很灵活的,如果对付妖怪这个计谋不行,他就会立马想出另一个计划,他的乐观是无人能及的,当他的金箍棒被一只妖怪用金圈拿走之后,他居然笑了,原因竟是大丈夫不能哭,如果不能哭的话,那就笑,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气,他率众猴,抵十万天兵天将,与如来斗法……不过我也为他打抱不平,他三打白骨精时,唐僧肉眼凡胎,不知是妖怪,就把紧箍咒念了二十多遍,把孙悟空贬回花果山。 虽然西游记中一切都是虚拟的,但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习中,学习他们的精神如悟空的嫉恶如仇,忠诚,八戒的憨厚老实,有力气,沙僧的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唐僧的善良……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去西天的路一般,只有去勇于面对,才能战胜心魔,实现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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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孙钰驰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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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名叫格列佛的医生航海旅游冒险的故事,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各有各的奇妙景象。

其中,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小人国的故事:小人国的一切是那么的细小,小人国的人的身高,一般不到6英寸,他们最高大的马和牛只有4 —— 5英寸,他们的鹅就像云雀那么大。可是,小人国的人却非常的聪明,能干。他们可以量出格列佛这个“大人山”的尺寸,给格列佛做衣服。虽然格列佛的饭量是小人的1728倍,可是小人们一点儿也没让格列佛饿着。

我还非常佩服格列佛医生的勇敢精神,在大人国里,哪怕面对身高60英尺的巨人,格列佛也没有灰心,害怕。虽然,他差点被奶油淹死,被老鼠咬死,还被猴子抓走过,可是,他勇敢地进行搏斗,努力地克服困难,生存了下来,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祖国。格列佛的勇敢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面对困难,应该勇敢地解决它,而不是逃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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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聚萤读书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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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胤,生于晋朝,本是富家子弟,后来家道中落,变得一贫如洗。可是,他在逆境中却能自强不息。

车胤年轻时就很懂事,也能吃苦耐劳。他因为白天要帮家人干活,就想利用漫漫长夜多读些书,好好充实自己;然而,他的家境清贫,根本没有闲钱买油点灯,有甚么办法可以突破客观条件的限制呢?最初,他只得在夜间背诵书本内容,直到一个夏天的晚上,他看见几只萤火虫在飞舞,点点萤光在黑夜中闪动。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好法子:他捉来许多萤火虫,把它们放在一个用白夏布缝制的小袋子里,因为白夏布很薄,可以透出萤火虫的光,他把这个布袋子吊起来,就成了一盏“照明灯”。

车胤不断苦读,终于成为著名的学者,后来还成了一名深得人心的官员;那时候,每逢举行甚么集会或庆祝活动,如果车胤没有到场,大家就觉得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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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弟子规读书心得800字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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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爷爷要我学习《弟子规》。他说这本手册主要讲述了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要我对照自己的行为认真阅读。我一听来了兴趣,心想自己平常是许多大人夸奖的好孩子,应该不会与书中所说的有多大差距吧。

我每天认真阅读《弟子规》,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上还存在许多缺点。

《弟子规》中说:“房室清,墙壁净,几案洁,笔砚正。”可是我呢?房间里乱七八糟,床上一个文具盒,地上一支钢笔,三年级的书和四年级的书被胡乱地堆在一起。墙壁也成了一幅五花八门的“展览图”,这边画个小白兔,那边画只大老虎。我的书案成了我的“调色板”和“算术验算纸”,尽是五颜六色的圈圈和横七竖八的算术式。还有,奶奶经常叫我整理房间,而我却我行我素。比如练毛笔字,我有时忘记盖上墨盒,奶奶说一走进我的房间,就会闻到一股墨汁“香味”。她还从洗衣机里捞出过一件“黑衣”。咦?我怎么会有黑衣服呢?原来是我不小心把毛笔扔到洗衣机里去了。唉,真是粗心大意。

《弟子规》中说:“列典籍,有定处,读看毕,还原处。”“虽有急,卷束齐,有缺坏,就补之。”可我偏偏和书作对,我的书桌成了“旧书摊”,要想找一本急用的书,简直比登天还难。在看书时,如果有同学叫我去玩,我就会一蹦三尺高,把书往身后匆匆一扔就溜出去了。一本新书在我手上用不了几天就会变成“烂渣书”,你看,四年级的数学书被我折腾得“粉身碎骨”,语文书也成了“书a耙”,可我从来不去理会它们。现在想来,我的好好整理一下,保持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

《弟子规》中还说:“勿自暴,勿自弃,圣与贤,可驯致。”唉,说到这一点,我很惭愧。我只要一生气,往往会大发雷霆,任凭谁怎么开导,我都不理睬。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下棋,只要爸爸的棋子比我的多,我就嘀咕着不想再下。不管爸爸怎么说,我就是不下。最后,当然免不了让爸爸举起“手雷”向我挥来。虽然我不敢再顶撞,但是我还是坚持不肯下。我主要是害怕失败。我现在知道了,这种陛格不好,需要慢慢改掉。

读完《弟子规》,我认识到了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上的缺点,也找到了改正缺点的信心,因为“圣与贤,可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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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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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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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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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收录了我们最关注的问题,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奇不有。书中用简单、有趣的语言对一些问题给出科学、权威的回答。大量的精美图片及趣味漫画穿插其中,带给你全新的科普感受。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人的指纹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一旦形成,终生不变。有趣的是,每个人的指纹都和别人不一样,即使是双胞胎也如此。所以指纹可以帮助人们找出犯罪嫌疑人,协助破案。另外,指纹还被应用到银行系统、指纹身份证等高科技领域,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荷花为什么出淤泥而不染?”原来,荷花的表面覆盖着一层蜡质结晶,还有许多充满空气、突起的表皮细胞。当花芽从淤泥中抽出来时,由于表层的蜡质结晶能起到保护作用,污泥浊水很难渗进去。即使有少量的污泥附在花上,只要有流动的水珠就会把它们带走,达到自我洁净的效果。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宇航员如何在太空中行走?”原来,太空处于真空、失重的状态,没有氧气也没有地面,所以宇航员在太空中的行走实际上是离开飞船在太空中飘浮。他们身上穿的宇航服不仅供有氧气、无线电,还有一个喷气动力系统,宇航员通过该系统扶手上的开关控制方向和推力,在太空中自由移动。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懂得了“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上购物?”那是因为买家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商品信息,用网上银行支付货款,商家则通过邮递方式给买家发货。网上购物能让我们坐在家中,点击鼠标,便能获得大量的商品信息,足不出户便能买到心仪的物品。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了不少事情。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11

科学与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如果生活中没有了科学,那么一定会少去许多乐趣,增加许多烦恼。今年暑假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是一套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令我废寝忘食,爱不释手。

《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在太阳系里不单单只有地球一个天体,而是有水星、木星、金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和地球九大行星。而银河是由1000多亿颗恒星组成的盘状的恒星系统,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地球上的植物是如何起源的?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着怎样的习性?海水为什么发蓝?鱼为什么睁着眼睛睡觉?什么是生活圈?什么是生物链等等,让我懂得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果没有动物、植物,人类也就无法生存。

《十万个为什么》还告诉我一些有关人体的科普知识以及生活常识,例如人不停地呼吸是为了吸入空气中的氧,并把体内的二氧化碳排出去;人的头发颜色是由头发中的金属元素决定的,如果铁和铜一样多,头发就是黑色;钛多就是金黄色;钼多就是红褐色;睡前刷牙可以抑制细菌的活动,保持口腔卫生,同时有助于睡眠等等,让我学习到许多生活小窍门。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授予了我无穷的知识,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科学不断的发展,社会才会有更大的进步。同时它也让我知道在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让我们一起做个有心人,去探索人类未知的秘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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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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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没读过《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只听说是关于一个小木偶只要一说谎话,鼻子就变长的故事。读过之后才知道书中讲了什么。

讲的是小木偶匹诺曹被老木匠造出来后,因调皮一次又一次的上当。但又因为天真可爱,又有了小仙女的帮助,所以都逃脱了,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很多道理,想把自己变成一个好孩子,仙女被他感动了,最终把它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很同情匹诺曹的遭遇,但又恨他的无知和调皮。但正是因为这点,他才明白了很多道理, 学会了思考,帮助别人,同情别人,自己改正错误。我们不也正像匹诺曹一样吗?小时候也那样无知,经过挫折后才明白道理,最后自己主动改正错误才能成就大事业。

这个故事使我铭记最深的道理就是:要听好人劝,不听坏人说。还有,人不是十全十美,必须取长补短才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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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笑猫日记幸福的鸭子读书笔记 张亦弛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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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读了《幸福鸭子》,出自杨红樱的《笑日记》系列。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个暑假,笑猫和马小跳他们一起去了张达在乡下的外婆家,他们见到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名叫麻花儿的鸭子。麻花儿可以用脖子接住外公扔过来的花圈,笑猫为了去麻花儿的小岛学会了猫跳荷叶,还有一次笑猫掉井里了,麻花儿去救它——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一句话就是:不是所有的心都怀有思念。心中有思念,也是一种幸福。

麻花儿是我心中最美最好的鸭子,它有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它有情有义。我希望麻花儿能和那只它喜欢的鸭子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像麻花儿一样有助人为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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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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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了经典考级过关活动,于是家长们买了许多书。我的书柜里的书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我最喜欢《皮皮鲁外传》了,我给你讲一讲他有趣的故事吧。一次过年,皮皮鲁坐上了二踢脚飞到了云朵上,把“地球之钟”给调到快了,他撑着芭蕉叶飞了下去。他下去以后,发现地球上的人都睡着了。他叫了叫那位瓜皮帽的叔叔,那位叔叔伸了伸懒腰,又睡着了。然后皮皮鲁又大声地叫了一下,那位叔叔终于醒了。叔叔带皮皮鲁看了许多奇怪的比赛。皮皮鲁和那位叔叔说再见了。

他去找竹竿和二踢脚准备把“地球之钟”给转回去。走着走着,他看见有几男孩追着几个女孩。于是皮皮鲁帮那些女孩把那几个男孩子吓跑了。他和叔叔抓到了一座城堡里唱歌,没想到那些动物变成了大官。他们觉得动物叫才好听,他们唱的不好被抓了起来。过了几天,皮皮鲁逃了出去。他们知道了,就追了上去。皮皮鲁把二踢脚借了过来,装在汽车的孔里。他叫了一声:“点火!”汽车就飞了上去。至于他是怎么下来的,我就不知道了。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就懂得了做人不能调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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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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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妈妈给我买回一套四大名著,我迫不及待地拿着《西游记》看了起来。我日也看,夜也看,吃饭睡觉都拿着书,妈妈笑着说:“你还真是废寝忘食呢!”

我喜欢唐僧的善良和坚持不懈,喜欢猪八戒的能说会道,也喜欢沙和尚的吃苦耐劳。但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孙悟空,他不仅有火眼金睛,可以看破一切妖怪的伪装,还有筋斗云,可以让他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最厉害的是他会七十二变,可以随意变幻,他还有一根金箍棒,打败了所有妖魔鬼怪。

他们师徒四人经历千辛万苦,得到许多神仙的帮助,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

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团结一心不放弃,遇到困难不退缩,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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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读书的乐趣小学一年级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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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书是我们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Reading is an indispensable close partner for us.Sometimes, the book is a bright lamp, which illuminates the darkness in my heart, and makes me understand the good, evil, and ugly in the world; sometimes, the book is a pair of white wings, which takes me to the depths of the sea of clouds.The magnificent scenery of the mountains and rivers; sometimes, the book is a strong boat, taking me to the other side of success, and let the wind blow back.

我爱读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

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现在我已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虽然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但是我还不能达到那种境界,我喜欢写作文,但是我总是写不好,要读书,就要好读书,读好书;就要到多彩的生活中去锻炼,不断的汲取营养,积蓄能量,才能学到真正的知识。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和喜悦,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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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金政南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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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一只猫,她与别的猫不同:她高贵,有气质,又优雅;像一个贵族。喜欢站在高高的塔顶上发呆;而有些猫叫做“资格猫”他们很嫉妒她;应为他们把不得让他站上去发呆。而且,他们还发起了“神经”:听了一只老鼠的话,开始了你争我,我争你的激烈战争。

我觉得,这些资格猫有些笨笨的,为什么?我是言之有理滴:他们为了让那只猫开始了不文明行动:咒骂、扔东西等等等等,哎,你说,为了一个位置,何必呢?这也不是像现在的生活?为了官位,这些的一切利益,还不是和那些“贵族中的贵族”一样?

做人,一定要好好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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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江旭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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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我读了塔顶上的。笑猫是一只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虎皮猫每天在塔顶上幸福的发呆,我真想知道她在想什么?为什么虎皮猫最后不见了呢,我真想不通呀。在这本书里我还知道了老鼠也是有良心的。我也很喜欢可爱的老老鼠,他是一只老的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鼠。翠湖公园里所有的老鼠都是他的子子孙孙,他最爱说的一句话是“不对猫有研究,我能活到今天这把年纪吗?”他是不是很可爱呀?

我读了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才写出了这篇读书笔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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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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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笑日记之会唱歌的猫》,主要讲的是笑猫的孩子二丫遇见了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那个老人总是起早贪黑地卖报,这种精神深深打动了二丫,二丫决定用自己的声音替聋哑老人卖报。

于是,二丫找到了八哥,八哥是一个会说话的鸟。二丫向八哥学习说话技巧,终于有一天,她会说话了。她马上来到聋哑老人身旁,默默地喊道:“卖报了!早报、晚报,品种齐全啊!”大家都很奇怪,这个老人没开口,怎么能发出声音呢?这时,老人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一抬头,看到一只猫正在树杈上说话。老人很奇怪,虽然他听不到声音,但他好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看到这么多人,二丫在树上瑟瑟发抖。笑猫看见了,赶紧爬到树上,把二丫放到自己背上,冲着大家微笑。大家的目光转向了笑猫,二丫好像听见“快看哪,快看哪,那只猫竟然会笑!”笑猫飞快地带着二丫从树上跑下来,回到家里。

过了几天,二丫在外边散步,看见有一个医院,二丫有些奇怪,因为她听到《雪绒花》的歌声在医院飘荡,于是叫来了爸爸笑猫。笑猫来到医院,找到了歌声的源头,他们来到一个病房里,病房旁边刚好有一个柜子,他们藏到柜子里,发现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躺在病床上,身旁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依依。这时他们发现,那个女人是个植物人,依依是植物人的女儿。二丫决定学依依唱歌,每天都来这里,给她妈妈唱歌。终于有一天,依依在唱歌时,发现妈妈眼角上出现了泪花,依依赶紧唱歌,希望妈妈能从睡梦中苏醒。妈妈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依依非常高兴,但是却没有发现,有一只猫在默默地帮助自己,不听地唱歌给妈妈听,帮助妈妈醒来……

二丫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我,帮助了两个人,却不让别人发现,做好事不留名。她就像一个天使,把温暖洒向人间。以后,我一定要向二丫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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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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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一本描写阿富汗人民的小说《追风筝的人》风靡全球。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故事残忍,但又饱含着温暖,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了保护阿米尔,其实在阿塞夫的武力威胁下,哈森还是毫不犹豫的拿起了弹弓,说着与身份性格不符的话;为了让安米尔拿到风筝比赛的第一名,获得父亲的赏识,哈森不顾一切的去追逐那顶蓝风筝,即使将受到非人的伤害,他也没有将蓝风筝拱手让人,之后仍铭记着自己的承诺,将蓝风筝送给了阿米尔;在被污蔑偷窃时,他没有揭发阿米尔的所作所为,而是恳求阿里守住这个秘密,在自己名誉受损的第一时间,他想到的仍是阿米尔。

“他为什么这么傻?”每次读到关于他的事件,关于他对阿米尔至死不渝的忠诚时我都在想。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或许是哈森的身份让他清楚地明白阿米尔是主,自己是仆;或许谁哈森一直打心眼里的认为阿米尔自己的朋友;或许哈森一直把阿米尔当做是自己最重要的人;或许……

后来哈森走了,但他留下来的索拉博也继承了他良好的品质。他善良正直,在某次事件中,为了保护阿米尔而攻击了阿塞夫。那一刻他爆发了,他用自己小小的身躯保护了阿米尔。

索拉博一直铭记着父亲哈森的话,“不能攻击任何人,哪怕是坏人,他们也只是无法分辨好坏才误入迷途的。”

索拉博就像是另一个哈森,阿米尔想在索拉博身上来弥补自己当初所犯下的错。他对索拉博很好,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

就如同当初哈森对他说的话一样。

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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