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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离别的礼物》的主人公是(精彩20篇)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24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接下来就是开学吧为你们推荐的一些小说《离别的礼物》的主人公是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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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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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虽是宫斗题材小说,构思格局不落俗套,伏笔埋得巧妙,草蛇灰线。以下是琅琊榜小说大结局,欢迎阅读。

最终章风起

“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军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高潮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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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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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人,不以任何方式存活在这个世上。出生,一个平凡的开始;死亡,一个伟大的结束。

作者路遥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黄土人,内心被黄土的辽阔和荒凉所深深折服。他的作品也大多以黄土为背景,《平凡的世界》就是这么一本书,以批判的眼光衬托出书中人物的复杂心理,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地的踏实感。这种淳朴的感情和浓浓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

本书是以孙少平的成长经历和其家庭变化为背景而成的一本书,以极复杂的笔法刻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孙少平从小家庭贫困,每天只吃一个硬面馍馍。但是就在这极艰难的环境中,他遇见了他的“初恋情人”郝红梅,每天他们都不期而遇地在饭堂相遇,并且每天整个学校都是他们两个人最后拿饭。但这种平衡却因为一个人而改变,这个人就是顾养民,红梅偶然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他,于是决定和少平分开,和顾养民在一起。这个打击一直持续到了中学毕业,少平就在“失恋”的阴霾下度过了少年和青年时代。高中毕业后,为分担家里的负担,少平决定放弃学业,到所谓的“大城市”铜川当煤矿工人。清贫的生活和没日没夜的工作使得年少的少平看起来总比其他人更年迈。在这里,他又遇见了另一个恋人:小学同学田晓霞。田晓霞的出现使得少平的生活重新变得阳光起来,每周六和晓霞相见是他最美好的时光,他们相约两年后在小山的树下相见。在这期间,田晓霞成为了一个记者。但悲剧一遍又一遍地发生,去往灾区报道的小霞不幸身亡,听到这个消息后,少平再也不能自己,重新投身到工作中,重新做回了一个普通人。

本书中最让我震惊的是田福堂这个人,田福堂是双水村的村长,到了情节发展过半的时候,他已成为了铜山市的市长,可他的儿女过得一个比一个悲惨,他的女儿田润叶嫁给了一个双腿有残疾的人人,儿子田润生则娶了一个带儿子的寡妇,到了本书的结尾,田福堂受迫于官场的压迫,最终辞官回乡,重新做回了一个平凡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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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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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们师生共读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我已经把第一章读完了。里面的故事生动有趣,讲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难忘的小学生活。有时我被故事里好玩,逗人的内容笑得开怀不已,有时也会为他们打抱不平。

在一片金色的草房子里,有一个油麻地小学,这个学校的校长桑乔有一个聪明淘气的儿子桑桑。有一次他竟然把自家的锅砸了卖钱,用卖的钱来买鸽子,他还把自己家的碗柜改成了鸽子的家挂在墙上。还有一次当桑桑看到别人在河里一网就捉到了许许多多的大鱼大虾,他非常的羡慕打鱼的人,可是桑桑家没有渔网,于是他把妈妈的蚊帐撕了下来做成了一张鱼网来网鱼,捕捞到很多鱼……但是这事让妈妈知道了、调皮的他除了挨打,就是妈妈惩罚他,把桑桑的蚊帐拿了下来,结果桑桑晚上睡觉时被蚊子咬了一身的红包。

我还认识了桑桑的同班同学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头,大家都叫他“秃鹤”,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玩弄,在一次广播体操中,他用了特殊的方法报复了学校,使他们的学校没能得到第一名,大家都不搭理他了。然而在一次的演出比赛中,有一个秃头连长选不来演员担任,他一心想做一个好演员,经过他的认真艰苦的排练,最后为学校争得了第一,大家都喜欢他了,陆鹤激动得哭了。

读完《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有许许多多的感受。桑桑是一个很调皮,聪明淘气的男孩,但是桑桑把锅砸了换钱买鸽子和把把妈妈的蚊帐做鱼网,这样破坏家里的东西是不对的,所以我们可不能向桑桑一样的调皮的过了头。陆鹤天生就是一个秃头,心里就很难过很自卑了。他的同学不但没有同情陆鹤,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秃鹤”而且经常作弄他。使陆鹤更加的难过,同学们这样做太不应该了。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最后大家不嘲笑陆鹤了,知错就改、和睦相处的在一起学习。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的生下来身体上就有缺陷,我们不能嘲笑他们,应该给予他更多的体谅、关心和帮助,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温馨的大家庭里面,要想对亲人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我们只有常常帮助别人,我们才能快乐、开心地度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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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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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凰权》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作品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

小说《凰权》结局的那个骑士是凤知微,在梅花树下的是宁弈,在山上的是顾南衣,意思就是,宁弈诈死,而凤知微并没死,一直在长宁潘王那里,听到这个消息,以为是真的,就赶了过来,而顾南衣也赶了过来,一眼就看到骑士装凤知微,因回忆在死之前,凤知微还看向宁弈,所以他决定放手,成全知微,而宁弈则是放弃了天下,随她过日子。

《凰权》的作者是谁?

天下归元,女,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兼职教授。潇湘书院当家花旦,新穿越小说代表作家。

于流光绮丽文字中看见阔大沉雄新天地,遂执笔为文,慢拨心事幺弦,暗设流年陷阱,以中文之温存博大撰文,于惊风密雨、众生色相、十丈软红诸般妄念和魔障中,和有缘相遇的人们,一同行走、思考、存在。其人笔力雄浑,文字幽默,想象力超群;其文编排妙绝,层层递进,感情冲突激烈,情节波澜壮阔,令人热血沸腾。作品点击达数万千,粉丝数以万计。

自我介绍:【金缕曲】

请共星辰起,看长风,穿帘入户,不绝如缕,拂我红尘三千梦,不谢流光如许。舞长剑,旧识谁记?且谱红颜香墨里,弄银筝弦乱得新句,裁沁雪,化飞雨。

心寄清澹芳华语,笑传奇,豪情不已,天当付与。云海苍茫风将起,且共椽笔赋取,正落笔,倾心华曲。最忆当年龙荒雪,向来此岚气下烟雨,论兴亡,铁蹄底。

著有《燕倾天下》、《帝凰》、《扶摇皇后》、《凰权》、《千金笑》、《凤倾天阑》、《女帝本色》。

《凰权》简介

皇权更替,如浪淘沙。他为当朝风流皇子,志在天下,陷太子,夺尊位,与诸皇子在倾轧与被倾轧中不断浮沉。

她是被逐高门之女,立誓出头,不甘于被母亲忽视、被家人驱逐,隐姓埋名于青楼,风云渐起于朝野。利益之争,天下逐鹿,城府深藏的亲王和年少锋芒的臣子不断光芒碰撞,相互排斥却又不自禁相互吸引。

而当彼此的心渐渐向对方敞开,邂逅的却是命运彻骨的森凉。

一场前朝遗孤案,颠覆十六年隐忍的秘密,她以为的被弃其实只是亲人用命换来的保护和成全,等到懂得珍惜和理解,面对的已是亲人尽亡的结局。

去难挽,爱情亦无法种植于对立的血脉之中,当她前朝皇族遗孤的身份被相爱的他揭露,爱恨是非,从此永在路中。

一场血脉遗案,两座亲人新坟,划开她和他之间巨大的鸿沟。

恩仇难解,他不惜擅自锁她记忆,只求忘却旧恨,换一个重新开始。

她含笑不语,与他共御强敌,携手星月。

真忘?假忘?

她载军功荣归帝京,朝堂之上长袖善舞,西凉立皇裔,春闱破谜案,力挫皇子谋,江淮杀四方,步步高升,登临绝顶,却与他若即若离,似敌似友。

然而黄金台上一席酒,来日你我各西东,她抬手翻覆文字大狱,昔日爱侣针锋相对,各使袖中匕,夺尔知己命。

爱耶,恨耶?

弃情、立国、二分天下,她一步步走至尽头,却发现带血誓言,十载牺牲,不过源于欺骗与虚妄。

夺嫡、让城,甘裂国土,他一生只求走在她前方,用胸膛挡住她坠落的脚步。

他从来都要这承平天下,更要承平天下里,有安然稳妥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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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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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用一周时间读完了《平凡世界》,心中涌起一股热辣辣的感觉,有时竟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没有资格对它评述,只有被它感动。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苦难和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是亲情、友情、爱情。讲述了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具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因为有爱,有了温情,有了力量,世界变得如此美丽!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应该感到生活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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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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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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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生活就如小说随笔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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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喜欢读小说,爱欣赏里面人物坎坷曲折的人生经历,今天突然发现:生活里的每个人就是一部小说的主人公。

周六办公室一个老同事结婚,大家都去喝喜酒,感慨万千,这个婚礼可不是年轻人的婚礼!

这位同事今年61岁,刚刚办理了退休手续,他的经历是我们这一代人不曾经历过的。

正当浪漫的年龄,他去下乡插队,整整10年。有些人就在当地农村择偶结婚了,可他倔,坚决不肯在那里扎根。

知青回城时他早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经人介绍,与一位新疆女子结了婚,生下女儿的时候将近不惑之年了。

没想到这个婚姻很短暂,孩子6个月的时候,他坚决选择了离婚。

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带着女儿,那种艰辛,无法言说

女儿长大了,大学毕业工作了,同事们担心,退休后的他太孤单了,且有心脏病,无人相伴怎么办呢?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位女教师介绍了现在的女子与他结识,没想到对方很欣赏他,两人相处愉快。

现在的女子比他小了16岁

酒桌上口无遮拦,一个中年数学男老师用十分专业的语言幽默了一下:照这样计算,我可以找个28岁的小老婆呢!一个刚毕业没几年的男老师紧接着说:照这样计算,我可以找个一年级的小小女生啦......

众人笑倒......

[生活就如小说随笔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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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10部经久不衰的英国经典小说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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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典小说的价值意义是无限大的,因为有了这些经典小说,我们的思想才能得以一次又一次的升华,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10部经久不衰英国经典小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0. 《名利场》

Vanity Fair (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 1848)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1848年出版

这部小说的主角或许就是英国文学史上最知名的非正统派女主角——贝奇·夏普,小说的情节围绕阶级、社会、跻身上流社会以及现代读者听来又熟悉又害怕的金融危机。《名利场》这些要素全都具备, 讲述那个年代,也讲述着每一个年代。

9. 《科学怪人》

Frankenstein (Mary Shelley, 1818)玛莉·雪莱,1818年出版

这部先锋作品集科幻和哥特式恐怖于一身,营造了一个难以磨灭的“恶魔”主题,即科学家中的“现代普罗米修斯”,几世纪以来经久不衰。

8. 《大卫·科波菲尔》

David Copperfield (Charles Dickens, 1850)查尔斯·狄更斯,1850年出版

David Copperfield is populated by some of the most vivid characters ever created. They are as much a part of readers’ world, and their way of thinking about the world, as people they have actually met.《大卫·科波菲尔》人物形象众多,性格鲜活的角色云集。这些人物角色仿佛是读者所在真实世界的一部分,和读者亲身遇见的人一样,有着相似的世界观。

7. 《呼啸山庄》

Wuthering Heights (Emily Bront, 1847)艾米莉·勃朗特,1847年出版

《呼啸山庄》“蕴含巨大的心理能量,没有其它书籍能够与之匹敌。”读者推崇《呼啸山庄》是因为其“层层叠叠的叙述结构”和丰富惊人的想象力,更因为《呼啸山庄》超越了爱情故事本身,展现了我们转瞬即逝的欲望之下“永恒的震撼”。

6. 《荒凉之屋》

Bleak House (Charles Dickens, 1853)查尔斯·狄更斯,1853年出版

《荒凉之屋》是狄更斯的小说之一,以第一人称过去时所写的章节与第三人称现在时的叙述并行,两者间的切换创新独到。

5. 《简·爱》

Jane Eyre (Charlotte Bront, 1847)夏洛蒂·勃朗特,1847年出版

勃朗特这部哥特式爱情传奇出版于1847年,内容革新,讲述了一个年轻女性追寻更为充实激情的生活,至今仍能引起现代读者的共鸣。 勃朗特小说的主人翁简·爱是个孤儿,追寻着自我的身份,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深深吸引着她,其情至真令简`爱无法抗拒;小说真切描述了简·爱复杂的道德抉择及其有时显得有些原始的情感状态。

4. 《远大前程》

Great Expectations (Charles Dickens, 1861)查尔斯·狄更斯,1861年出版

《远大前程》或许是最地道的英国小说。成年读者重温狄更斯经典,去发现其智慧与精彩、影响与真理。《远大前程》有狄更斯经典的所有元素,讨人欢喜却不甚完美的角色、主要故事情节能牵住时局、副线情节串起道德与文化,是部情节精彩的爱情故事作品。(推荐书单,提升阅读技能,欢迎常到荐书堂来看看~)

3. 《达洛卫夫人》

Mrs Dalloway (Virginia Woolf, 1925)弗吉尼亚·伍尔芙,1925年出版

如果说这部小说作为媒介最天才之处在于其破除人类意识的囹圄、显露人们细若蛛丝的思绪、显露构成我们内心生活的记忆,那么伍尔芙的第四部小说本身就是鼎峰之作。弗吉尼亚让现代主义焕发新生、重现生机。

2. 《到灯塔去》

To the Lighthouse (Virginia Woolf, 1927)弗吉尼亚·伍尔芙,1927年出版

细腻美妙、智慧惊人,是不折不扣的原创之作。现代派的大师之作,运用意识流写法,其语言丰富、观察敏锐,不言自明。

1. 《米德尔马契》

Middlemarch (George Eliot, 1874)乔治·艾略特,1874年出版

这部小说人物角色卓越,更精妙之处在于其想法与理念。《米德尔马契》是迄今最伟大的英文社会心理学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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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典的青春励志小说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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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喜欢看小说,经典的青春小说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典的青春励志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青春励志小说

1、《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2、《岁月如歌》

3、《爱在哈佛》

4、《我不是马加爵》

5、《夏华秋叶》

6、《与未来同行》

7、《篮球之神》

8、《终极目标》

9、《冰凌花开》

10、《一路狂奔》

11、《大长今》

12、《卓娅和舒拉的故事》

1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14、《草样年华》

15、《沙漏》

16、《左耳》

17、《甜酸》

18、《刺鸟》

19、《为自己奋斗》

20、《唐骏日记》

21、《平凡的世界》

22、《羚羊为什么奔跑》

23、《我和成功有个约会》

24、《一分钟巨人》

25、《成长中必须知道的20个故事》

青春励志小说精选

《伟大的励志书》奥里森·斯韦特·马登

《富兰克林自传》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1706——1790)

《自己拯救自己》

《致加西亚的信》阿尔伯特·哈伯德

《巴比伦富翁的秘密》乔治·塞缪尔·克拉森

《思考致富》拿破仑·希尔

《人人都能成功》克里蒙特·史东——“积极致富学大师”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奥格·曼狄诺

《与你在巅峰相会》

《谁动了我的奶酪?》斯宾塞·约翰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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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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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我为什么会选这本书两周吗?这是一部带有色彩的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炼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虐待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伤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两性之间是平等的,女子必须有独立的人格,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从世俗的喧嚣浮华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女子,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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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小说的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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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看多了,思绪也渐渐变得紊乱,我虽然常常无故地悲伤,却是不常哭的,可是看书的时候,常常不由自主地就眼眶湿润了,是的,很感动!

看的小说很杂,其中有喜有悲!我喜欢看武侠,也喜欢言情,不过我对言情小说的要求极高,很少会为哪本言情感动,我喜欢纯粹而坚强的爱,不顾一切矢志不渝的爱,也喜欢那种绝望而浓烈的爱,就像释殿!

我是个很纠结的人,一般是很排斥悲剧的,可是我却深深恋上了小四笔下一个个悲情的人物!

我喜欢那种舒缓宁静的爱,却依然执着于樱空释的决裂!

是的,看小说的时候,我特别容易被感动,也特别容易恨上一个人,我不懂爱,却向往完美的爱,刚刚看了倾城逝,很恨那个男主角,明明爱的那么深却要伤她至此,明明可以为她舍弃一切却对她如此冷漠,明明想好好保护她却害她失去所有!我又是如此倾慕那位女子,始终如一的爱,无悔的付出,谁人当得起?

爱永远是建立在彼此的信任上,我坚信这世上一定有让人心动的爱!不一定如童话的美好无暇,唾手可得,不一定如传奇般倾国倾城,流芳百世,真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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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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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尧

我最崇拜的人,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读过他的很多书:《狼王梦》、《一只猎雕的遭遇》、《王妃黑叶猴》、《双面猎犬》……他的书我一拿起就放不下来。

他的小说中主角全是动物。有凶猛的老虎,强壮的大象,聪明的乌鸦,活泼可爱的小鹿……小朋友们天生喜欢动物,所以他的小说有无数孩子喜欢。我也是这无数个孩子中的一员,天天想着有一天得到他的亲手签名,那样我该会多兴奋呀。

石溪写在书里的动物都是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最后一头战象临死前,还要去他之前挥洒热血的地方看望它的同胞,最后才去象冢;退役的军犬黄狐,在生命最后一刻想着尽可能多排地雷,用自己的生命为主人铺上一条安全的道路;一群羚羊面对猎人,飞渡过悬崖,这是一座以老羚羊的生命搭建处的桥,它们以自己的生命作为桥墩,才得以让年轻羊获得新生,最终一半死亡,一半新生……我崇拜沈石溪,因为他竟然如此了解动物,我猜测为了写这些小说,不知花了多少时间和动物待在一起,他观察动物,他和动物做朋友,他写出了真正的情感。

沈石溪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会帮助动物。他的书大部分是因为他帮了动物,从而记录下来的。在《与乌鸦做邻居》中,他帮乌鸦王治伤,给它食物,最后鸦王救了他两次性命。当他被红嘴蓝雀攻击,险些掉下深入万丈的悬崖时,鸦群救了他;当狂风大作,电闪雷鸣,飞沙走石的时候,乌鸦硬要把沈石溪从房子里拉走,他刚出门,一个球状闪电把他的家轰成了焦炭……

他还救助了小白象,银灰笔写下了《白象家族》这本书。《骆驼王子》中,他与藏族向导强巴救了骆驼王子,由此观察到稀奇罕见的野骆驼的生活。所以,他无私救助动物也成了我,变成他粉丝的原因之一。

沈石溪是一位动物小说大王,在我心中是我最崇拜的人。当然我们身边有很多很好的小说家,但在我眼里,怎么也比不上这位动物小说大王。他的小说在我眼里一直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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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乌夜啼小说结局

全文共 2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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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焉安顿好周紫衣,出门来终于能喘上一口吸,像是同昨日的彻底作别,肩上重压的担子亦减轻不少。闲来到书房与春山吩咐公事,问起太子,“东宫那位,这一个月出了多少趟门?最远到何处?”

春山弯下腰答话,“禀义父,太子本月共去了三回,都是在南山行猎。”

“倒是不远…………”他皱眉,略略思量才说,“我记得早年间太子与景彦自汤泉山私自外出,去追一队蒙古细作?”

春山道:“可不是么,都出了关,险些就要杀到元军腹地。就为这个,国公府三少爷还挨了好一顿打。如今想起来,就跟在昨儿似的,人啊事啊都清清楚楚的。”

春山的话未说完,陆焉嘴角便突然间荡开了讳莫难测的笑,似感慨似肯定,低喃道:“太子生来好战,恐怕是耐不住了…………恨不能领军亲自杀出关外…………”

春山低头看脚尖,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多话。

“呵…………也是该他还债的时候了…………”话是冷的,冰渣子一样戳人心,把春山冻得一个激灵,脊梁骨发寒。本以为这一日问话就此揭过,谁知他换了面孔,带着一颗慈悲心与春山讲私事。

“你跟着我也该有十年了吧。”

春山愣了愣神,不知其为何意,只得照实说:“回义父,快十年了,只还差着月份。”

“想过再进一步没有?不必多想,今日既问出口便使要与你敞开说,听你一句真心话,往后我也好尽早安排。”他微微蹙起眉头,曲直轻敲桌面,等待春山深思熟虑之后的答案。

这世上除了景辞,他倒也是从没想过要正正经经对谁好,今日一眨眼来两回,自己先没能稳住,飘飘然要升仙做菩萨。

春山咬牙顶着压力,心底里明白这是给他个机会选路走,他这辈子从出生到净身入宫从没能做过自己的主,这一回也想着能过过好日子,思来想去,心一横,最终说:“小的没什么本事,都靠义父一路提拔才有今日,义父去哪儿小的就去哪儿,横竖跟着您,总不会错。”这孩子眼泪浅,分明已经是人人巴结的春山公公了,到陆焉跟前说的两句窝心话,还是照旧要哭,眼泪婆娑的不像个有官职有品级的大老爷。

“哭什么哭!”陆焉没那份耐性哄人,当即压低了声音吼他,吓得春山一瞬间收住泪,抽噎的气憋在胸口不敢出,到最后憋成个嗝儿打出来,绵长悠缓。

陆焉扶额,无奈道:“遇事就只知道哭,罢了罢了,留下你来恐怕也是给人当靶子,撑不过半个月就得去阎王爷那报到。跟着吧…………”

“那…………义父要去哪儿啊?难不成还有比京城更好的地方?不见得呀。”

“这也是你能问的?闭紧嘴,敢多说半个字,当即割了舌头喂狗!”陆焉抬眼,冷森森眼神能杀得死人。春山被吓破了胆哆哆嗦嗦说不完一句好话,陆焉摆摆手,“下去吧,也不知撞了什么邪,当初竟挑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

春山跌跌撞撞走到门口,按说就该有多远滚多远了,谁知他不怕死,还敢来触霉头,扒着门探出个头来,小心翼翼打听,“义父…………那咱能把半夏姐姐带上嘛?”

“滚——”拿了笔管就砸,春山脑袋上挨了那么一下,赶紧灰溜溜跑开。

陆焉仍在犹豫,这一步棋是进是退,是坚守是放弃,都是折磨人的谜题,让人辗转反侧日难安。

但这厢他问过了春山,内堂中景辞也正巧拉着半夏说话,其实都是一个样,他以为自己不说,景辞便都蒙在鼓里,但她心里头敞亮,明白这京城是非之地再不能久留,她与他迟早要走,分别不过是江南与南洋之选。

从前守在一处的还有白苏桂心与忍冬,大家伙自小伴着一块长大,说起话来也热热闹闹,如今只剩半夏一个,可怜还丢了一只手,她自己仍是笑笑闹闹的性子,看起来似乎没变,但景辞心里知道,大劫大难过后,人生就此翻篇,不要说失去左手的半夏,就是她自己,也已经与往日不同了。

景辞手里拨弄着一只未完工的朱红剑穗,轻声细语地与半夏交心,先是闲聊一段生活琐事,渐渐就由她往正题上引,“不知是不是有了孩子的缘故,这段日子总是喜欢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想来想去,还是没长大的时候最快活,那个时候吵吵闹闹的,大家伙都在…………倒不像现在,也□□静了些…………”

“您就甭瞎琢磨了,养好胎是正事儿,等小主子一落地,您还怕安静呀?只怕是吵得没个能消停的时候!”

景辞低头看了看还没外凸的肚子,长长吐出一口气来说:“还早着呢…………”

半夏道:“日子过起来就快了,一眨眼功夫,小主子就成了大人,奴婢呢…………也就老掉牙咯…………”

景辞道:“那时候你不也该是子孙满堂颐养天年了?”

半夏低头继续手上的活计,好半天才闷声咕哝一句,“奴婢不敢,奴婢这辈子都不嫁人了,就守着郡主,噢,错了,是夫人。”

“胡说!”景辞放下剑穗,专心同她说话,“你还能真的一辈子不嫁人不成?”

半夏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赖皮样儿,小声嘀咕,“就奴婢现在这样子,哪还能想着嫁人呢,横竖就跟着郡主,您上哪儿奴婢上哪儿,可别想着甩开了奴婢一个人逍遥快活去。”

“我看你说话是越发的没大没小了,没了白苏在,你得意了不是…………”话说出口才知伤透,两个人对视一眼,又纷纷沉默下来,等自鸣钟滴答滴答数上许久,才听景辞长长叹一口气,缓缓说,“我也是,说话口没遮拦的。”

半夏道:“奴婢跟春山那小子打听过,派出去的人都好几拨了,还是没消息。”

景辞道:“有时候,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郡主放心,白苏姐姐那样聪明伶俐的人,到了哪儿都能活得好。”半夏这姑娘虽然傻得厉害,但骨子里透着一股韧劲,认定了的人和事一辈子不改,莫名让人钦佩。

“终究是我对不住她,也对不住你…………”

半夏听了这话,反倒别扭起来,低着头不敢向前看,呐呐道:“郡主这是说的什么话,奴婢伺候郡主,本就是应当,哪来的这些话,听得人怪不好意思的。”

“我终究是亏欠你,如今这样光景,也不知该如何补偿才好。看陆焉…………我约莫着,不多久就要离京,届时又是漂泊无依的日子,你不若挑一处地方,我先安顿好了你再启程。”

她原想着尽其所能地照顾半夏,不成想话一出口,这姑娘扑通一声跪下,眼泪也涌出来落了满脸,哭着求她,“郡主千万别丢下奴婢,奴婢不怕吃苦,只怕一个人孤孤单单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个可亲的人………………”

景辞无奈,起身扶她起来,“傻姑娘,这是做什么…………唉…………我只怕你受苦,更怕牵连了你,我这就算是死,也不能安心…………”

“郡主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么提这个,这可不吉利,呸呸呸,奴婢替您吐了它。”

门外,陆焉不知站了多久,等到屋内哭声渐渐停了,他才装作个平常模样推门进来。半夏见了他,还是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害怕,行了礼便逃出去,一句话没说成。

他看着景辞微红的眼睛,叹一声将她抱起来放在膝头,过许久才说:“小满,你…………可曾想过要报仇?”

景辞静静看着他,不明所以。他握紧了她的手,呼吸着她颈间浅淡柔和的香,沉沉问:“你想杀了孙氏毁了国公府吗?你点头,她便活不过今夜。”

她想了许久,最终的答案全然出乎意料,或许甚至她自己也不能理解。“复仇仅仅是生者的*,我如今只想好好活着,更不愿意你的手因我而染血。”

他无言,她却说:“但我不想你因我而有任何顾忌,你让我等我便等,我等你,凤卿。”

“好姑娘…………”他一遍遍吻着她细致的眉眼,大约无法放过他生命力唯一一束光。

景辞说:“我不怕…………”

而他只剩叹息,“我怕…………”

那一夜,无风又无月,提督府突然间生起火光,景辞在迷糊间被人带上马车,趁着夜色出承安门一路南下,她靠在他怀里,前路茫茫却再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安定,轻声问:“咱们这是去哪儿?”

他亲吻她眉心,拍着她的背说:“睡吧,醒来就是山南海北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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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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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夏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我读得非常认真但还是半懂不懂。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故事让我心旷神疑,他就是鲁知深。

鲁知深是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知深原名鲁达,是老经略相公府帐前提辖,人称鲁提辖。名字听上去有点鲁莽但是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啊!

有一次他从五台山智真长老推荐到大相国寺,大相国寺智清长老和其它方丈都觉得鲁知深是个鲁莽的军汉,不能留在寺中。就让他去看管酸枣门外的`一片菜园。这个菜园常有破落户泼皮来偷菜。鲁智深上班第一天,这二三十个偷菜的破落户头领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决定给他一个下马威,借参拜机会把他掀到粪窖里去。鲁智深不知是计,听说他们是街坊就叫他们到屋里来泼皮不肯起来。因为鲁智深以前是提辖在心里猜肯定是要暗算他,走上前去这时两个头领一个抢左脚一个抢右脚。鲁智深不等他们沾身飞起右腿把李四踢下粪窖,张三恰好要走结果左脚早已把张三也踢了进粪窖里了。

还有一次林冲被刺配沧州路上两个监押决定在野猪林里结果了他一棍刚举起来,一条铁禅杖飞过来把棍给打飞了,那人就是鲁智深。他为什么能及时的出现呢?因为自从那日林冲买刀后吃了官司但无法营救,听得林冲断配沧州便到开封府前。正看见酒保请两个公人说话,心疑这路上会害林冲所以鲁智深一路上跟着暗中保护。

鲁智深真是三大五粗,武艺高强,力大无比,性格豪爽。这样性格突出的人物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洒家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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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750字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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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硕大的玻璃窗,轻轻柔柔的撒在宽阔的练习室里。女孩们随意的坐在地板上。“呼,累死了。”亦雪边喘气边对身旁的女孩们说道。但,身旁的女孩们没有一个是理她的。打游戏的打游戏,挂QQ的挂QQ,喝水的喝水……“喂!你们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亦雪生气的吼道。千寻很“好心”的回了亦雪一句“嗯

。”随即立马低下头开始打游戏。“哎哎,你们理理我们嘛!”“不要!”沐兮颜冷冷的说道。蓝亦雪顿时觉得有一大堆冷冷的冰雨在她脸上胡乱的拍…….

“哎!要吃蛋糕吗?”含昔起身说道。“要要要!”嗯,这是蓝亦雪的声音!听到这一声音的众人,立马抬起头来,齐声说道:“蓝亦雪!给朕上水!”亦雪脸上立马黑了,刚想出声反驳,却被众人的可怕的眼光活生生的给吞回去了。“唉,我的命怎么这么苦!!!”亦雪悲哀说道。

当亦雪从房间拿水回来时,墨落她们还是她刚才离开时的姿势,躺的躺,坐的坐,打游戏的打游戏,挂QQ的挂QQ。“女皇们辛苦了,小的给你们献水来了。”亦雪微鞠身子,把水递给兮颜她们。“啊,孺子可教也啊!”墨艺宁感慨说道。“嗯,乖。赏你个巧克力。”说着,兮颜就从手里变出了一块巧克力,“哇!德芙!给我给我!”亦雪高兴的喊道。伸手就去拿兮颜手里的巧克力,兮颜却故恶作剧的把拿有巧克力的手往上抬,让蓝亦雪抓了空。“啊!兮颜你耍我!”蓝亦雪不高兴的说道。“对啊!”沐兮颜的直白回答不禁让旁边的含昔她们偷笑起来。

“兮颜,你真的耍我。呜呜呜……”蓝亦雪夸张的把手抚在胸口,做出心碎的样子说道。还时不时发出假哭的声音。“兮颜,为了世界和平,把巧克力给她吧。”空千寻满头黑线的说。沐兮颜看了看空千寻,然后无奈的把巧克力放到蓝亦雪手中,点了点蓝亦雪的额头说道:“就你最闹腾。”

其实蓝亦雪她很清楚,她也很累。周围的气氛又太过安静,她,不喜欢沉闷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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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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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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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欢乐颂》里的五美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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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欢乐颂是一部教你如何升职及恋爱的电视剧,原本是冲着老干部靳东和小鲜肉王凯去看的,结果却喜欢上了22楼里的5个女人。这部剧的演员都是来自《琅琊榜》,看到这些熟悉的面孔是不是有些跳戏?另外,谁说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看到欢乐颂里面5个女人,网友纷纷感叹称重拾了友情。

刘涛扮演的安迪是一个坚定的不婚者,没想到在电视剧里面却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结婚证,当真是欢乐颂小说作者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那么《欢乐颂》小说中樊胜美是小三吗?樊胜美喜欢王柏川吗?在电视剧当中最后和谁在一起呢?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齐的确当过小三,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有一段当小三的经历,不过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意愿,最后她应该还是和王柏川在一起了。樊胜美是一个有些悲剧的角色,不仅是出身有些落魄,而且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但是她自己有些心高气傲,直到最后才发现最喜欢自己的竟然是身边一直默默守护的王柏川。

欢乐颂结局之安迪

安迪,高智商的海归金领气质出众的冷美人。外表冷淡不好接触,实则怀揣身世之谜,随时生活在怕自己发疯的高压之下。归国本是为寻找弟弟,在身世之谜逐渐揭开的同时也收获了友情与爱情。天才疯子一线间,始终是安迪挥之不去的矛盾。妈妈是疯子、弟弟是疯子的事实,使安迪每一天都在担心,自己哪天会发疯。大把的优质男人追随(老谭、包子、奇点全是事业的成型的),可她却活在担心和痛苦里。

欢乐颂结局之曲筱绡

曲筱绡,不按理出牌的富二代小妖精,初入商海的小老板。在复杂的家庭长大,不学无术却人情练达、智计百出,管得了公司搞得定男人,是人精中的战斗机。无聊生事有之,爱恨分明有之,一针见血有之,心怀恻隐亦有之,活得肆意潇洒,让你恨得牙痒痒,又让你爱到心窝子里去。

可是碰到赵医生,分分钟变贤妻良母。捉弄人为乐的她,却为赵医生学做饭。22楼从姐妹,下巴掉落,为赵医生的各种贤惠,不再例举,对朋友一会儿气死人,一会儿又实力帮助。

因为没有文化被赵医生嫌弃,导致他两的第一次分手。曲妖精是一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她一直一直都确定,她爱赵医生。可是面对赵医生,她却没了自信。

欢乐颂结局之樊胜美

樊胜美希望别人看到光鲜的她,活在自己装出来的世界里。职场打拼十几年学会的生存之道,樊胜美显而易见带感叹号的虚伪。面对关关,安迪说出了她心里想却不敢说的话。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虚伪。最后,当没有底线的家人,把她的光鲜撕碎,她勇敢的选择了真实。

包括她与王柏川谈分手的时候,她勇敢的面对真实的自己,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矛盾,以爱的名义放手!

欢乐颂结局之关雎尔

关雎尔,大家闺秀闷骚文艺的乖乖女。一直按部就班,过着父母替她规划好的生活,知礼懂事是她一贯的标签。所以关小姐,一见启平误终生,在谢滨的爱里,没了理智。

看到曲妖精戏弄樊和邱,她认为,她是有能力与曲妖精抗衡的。直到最后的最后,她才知道,她也一样不是对手,真是曲曲从前没有真正针对过她。

无法拥有赵医生,谢滨成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这是小关对现实的妥协。看到她没有和谢滨在一起,反而舒了一口气。

欢乐颂结局之邱莹莹

邱莹莹是5个女孩中实力最弱的。可是因实力有限不得不自悲的她,实际上内心却还算强大。她横冲直撞,敢爱敢恨,她又比谁都输得起。若论内心的强大,她不比曲筱绡差。不过,她的内心强大,带点儿无知无畏,让旁人很是无耐。

小邱最大的特点其一:不拿自己当外人,最大受害者樊胜美,其余受害者,22楼全体。她这性格即让她吃尽苦头,也让她苦尽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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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有感40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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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华而不实》这篇文章。

《华而不实》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穷人,他自己不愿努力,却很要面子,于是他便攒钱每隔十星期去一次富人消费的地方,当这个穷人再次去装富人的时候,偶遇了一位贵族小姐,便卖弄起来自己,结果却被这位贵族小姐瞧不起的故事。

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笔名)创作,其书带有强烈的讽刺意义,批判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在这个故事中,欧·享利完美的展示了他所指责的对象。更让我惊讶的是这篇小说的结尾,因为不像其他作家一贯的美好结局,而是一个令人挽惜的结局。但是在仔细品读欧·享利的这篇小说的结局后,你也许就会觉得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合情合理的。因为故事中的主角是一个爱慕虚荣、要面子、而且还不肯自己努力的人,这种人是不配得到别人的恩惠和自己的幸福。

通过这篇文章使我悟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向往某种生活,就应该努力去争取,而不是把自己伪装成自己想要得到的那种生活。更要放下虚荣心,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这样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也是最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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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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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请赐给我一件宝物吧!”我早晨嘴里叫着。“傻瓜,起床了!”妈妈叫醒了我。

我揉揉小眼睛,这时,我感到手里像有什么东西,伸开手掌一看,天啊!我的手里握着一瓶水,上面公公整整地写着“时间水!”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穿好衣服,发现还有使用说明书,书上说:“只要把水一洒,在10秒内说变新或变旧都可以的。”于是我悄悄走到电脑旁,洒了一滴水后,马上说“变新”,电脑闪了一道金光,立刻变成了才买时那样新。我又来一厕所,那里可真臭,闻到就想吐,我捂住鼻子,洒了一滴后,又是一道金光,把厕所变成新的了,味也消散了。我又把花盆、钢笔、乒乓球、乒乓拍变得崭新华美。我心想,要把金鱼变成新的那该多好啊!我试着洒了一滴,金鱼马上变成才买时的那样,我高兴极了。

第二天,我把时间水带到学校来,看到我破旧不堪的文具盒,便把文具盒也变成了新的,过了一会,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坏念头,把时间水洒到同桌余桌玲的凳子上,并把它变旧,因为这凳子本来就快烂了,如果再旧,一坐不怕烂了吗,上课时,我洒了一点说“变旧”。“轰隆”余桌玲掉了下去,全班同学马上发出震天动地的在笑声,老师把凳子换了后,大笑仍没停止。我准备还整她一次,于是,我把瓶子一摇“没水了”!我大叫。余桌玲看看我,又转到另一边。

我又小声说到:“神,求你再给我一瓶时间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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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狐妖小说类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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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娘,娘!尾巴怎么又变出来了!啊呀!这样会迟到先生会骂的!”小男孩无奈地抓着从屁股后面露出的毛茸茸的白色狐狸尾巴望着眼前的倾城女子

女子看上去也有些着急,今天是他去私塾第……不知道多少次迟到了,再这样挨手板怕是免不了了···

“来,君儿,吸气,心中默念娘教你的口诀……1,2,3,哎,好嘞!快去吧!小心点路上!”女子望着匆匆远去的小身影不禁擦了擦汗

“哦,对了娘!”小男孩突然停到远处转身望向她

“怎么了?”女子问道

“今天爹真的会来吗?你说的他今天会来,以后永远都会和我在一起了!”男孩问着

女子微微笑着点点头

“是啊,你回来就可以见到他了,快去吧!”

男孩十分开心地点着头,一蹦一跳地就跑开了

女子站在院前目送着男孩离开,一个白色的身影从一边的草丛里窜了出来

“娘子!”那是一只雪白色皮毛的狐狸,一对金色的眸子满含笑意地望着她

“你终于来了”女子望着狐狸笑道,狐狸点点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身着白衣的银发美男子

“妖界的

“只要能让你摆脱天庭的束缚,我怎样都不后悔,而且你不是也给我生了个宝贝儿子吗~”男子笑的温柔,突然想起什么继续说道

“对了,我刚刚看到他尾巴友露出来了,对于这件事……你怎么对他解释的?你对他说了他是狐妖?”

“我说的是……他爹是狐妖”女子支支吾吾道

“啊?那你怎么说的你自己?你不是也吃了化妖丹?”

女子轻咳两声笑道

“我对他说,他娘是瑶池的仙子被他爹抢来的”

男子一愣,突然坏笑两声

“好啊。。这件事我们床上再聊”说着便将女子横抱起关上了门

……

等你百世不嫌久,只为永生长厮守。

[狐妖小说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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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动物小说作文5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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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里贴出一张通知:订于月亮很圆很圆的晚上,举办快乐晚会,欢迎大家参加。

大象看见了:“噢,开快乐晚会,唱歌很快乐,跳舞很快乐。唱歌跳舞是小动物的事,我可不参加。这样吧,我去帮他们布置会场吧。”大象想到这里,就去为晚会做准备了。

大象把河边的草地打扫得干干净净,拔去杂草,搭起架子,挂上彩纸,还在四周种上了鲜花。他整整忙了两天,看看布置一新的草地,很满意,同时也感到很疲劳,便打了一个呵欠,躺下来睡着了。

晚上,月亮出来了,很圆很圆。噢!快乐晚会要在今夜举行。小动物们穿着漂亮的服装,纷纷来到小河边。

呀!他们发现大象睡着了。“得让他醒来,否则就不能参加晚会了。”小白兔着急地说。

“大象还没换衣服,他身上多脏。”松鼠说。

小动物们急坏了,现在到哪儿去为大象找一件特别大的服装呢。

“动动脑筋,我们会有办法的。”小狐狸边说边用他那毛茸茸的大尾巴,掸去大象身上的泥土。大象呼噜噜地睡得正香。

“我们为大象准备帽子。”小鸭们嘎嘎叫着,下河摘荷叶,扎一扎,把它戴在大象头上,大象还是睡得很香。

“我们为大象准备衣服。”小鸟飞进森林,衔来一片片绿叶,把它贴在大象身上,大象仍然没有醒。

小动物们商量得喊醒他了,就齐声大喊:“大象大象快醒来,晚会就要开始啦”

大象扇扇大耳朵,醒了。看看四周,是一群小动物;瞧瞧天上,圆圆的月亮正挂在当空。噢,今晚要开快乐晚会的呀。

“大象,你穿得这么漂亮,一定准备了很精彩的节目。”小动物们调皮地问。

大象看看自己身上,果然穿戴得很漂亮。啊,一定是小动物们帮他准备的。

“我不会演节目。”大象不安地说。

“没关系,和我们一起跳舞吧。”小动物们说,“只要你跳得开心,感到快乐就行,谁也不会笑话你的。”

大象真的和小动物们跳起来了,他扭着粗笨的身子,感到很别扭,可心里却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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