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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书随笔【汇总20篇】

读书可以使我们增长见识,开阔我们的眼界。下面请看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读书的英语作文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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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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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本文轩辕文献网)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qiang,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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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雾都孤儿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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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Twist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orks of Charles Dickens is a novel reflecting the tragic fact of the life in Britain in 18th century.

The author who himself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wrote this novel in his twenties with a view to reveal the ugly masks of those cruel criminals and to expose the horror and violence hidden underneath the narrow and dirty streets in London.

The hero of this novel was Oliver Twist an orphan who was thrown into a world full of poverty and crime. He suffered enormous pain such as hunger thirst beating and abuse. While reading the tragic experiences of the little Oliver I was shocked by his sufferings. I felt for the poor boy but at the same time I detested the evil Fagin and the brutal Bill. To my relief as was written in all the best stories the goodness eventually conquered devil and Oliver lived a happy life in the end. One of the plots that attracted me most is that after the theft little Oliver was allowed to recover in the kind care of Mrs. Maylie and Rose and began a new life. He went for walks with them or Rose read to him and he worked hard at his lessons. He felt as if he had left behind forever the world of crime and hardship and poverty.

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ss 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ss 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ss 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ss is an utterly worthless 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ss 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wadays som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ss in humanity. They look down on peoples honesty and kindness thinking it foolish of people to be warm-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w no sympathy to those who are in trouble and seldom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while em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wing theirkindness they draw back when others are faced with trouble and even hit a man when he is down. They are one of the sorts that I really detest.

Francis Bacon said in his essay Goodness of all virtues and dignities of the m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without it m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wretched thing no better than a kind of vermin.

That is to say a person without goodness is destined to lose everything. Therefore I a kind person want to tell thosevermin-to-beto learn from the kind Oliver and regain the nature of goo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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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培根随笔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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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杂感是随笔的一种,随笔又归入散文,文学作品的题材本就是三大支柱,散文、诗歌和小说,杂文是后起之秀,兴衰和时代有关,而培根的随笔按照中国文学的现状细分,应归入杂感一类。首先《培根随笔》的文章篇幅短小,标题明快;其次是文章内容极具思想性;再者就是文章所运用的手法,夹叙夹议,以议为主。这三点,完全是杂文最显著的特点,所以,喜爱杂文,喜欢文章说理性、思想性的读者可读《培根随笔》,当代喜写杂文(或所谓的杂文家们)读一读《培根随笔》,对写作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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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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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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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赵氏孤儿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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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由史料的记载到话剧的演绎,经历了漫长的“进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史学家的认真考据,也有作家的情感演绎……

第一次读《赵氏孤儿》是在初三的时候,那时候不懂得其中所蕴含的东西,只知道讲述了赵朔遗孤复仇的故事,那时候就只是故事。后来随着的时间的流逝,年龄的增大,再读的时候却别有一番风味,文中的赵氏孤儿,顾侯,屠岸贾,程婴,屠岸冶姮等人的形象更加的鲜明。两代人的仇,一次次血腥的杀戮,他们都是被仇恨扭曲的俗人,对赵氏充满仇恨的顾侯,扭曲到每天训练“西域灵獒”,以待有朝一日用它来咬断赵氏一门的喉咙,他的内心充满了杀戮。屠岸贾也是被仇恨扭曲了的,他甚至为了搜捕赵氏孤儿,将全城的婴儿都给抓来,进行屠戮,真可谓“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这样扭曲的人还有很多……全书唯有的一丝温暖人心的东西就只有赵氏孤儿和屠岸冶姮的爱情故事,他们的爱情超越了一切世俗的东西,真真正正的验证了一句话,那就是“爱,是一切毒药的解药。”在不同版本中,赵氏孤儿的故事有不同的结局,有的说是赵氏孤儿报了满门的血海深仇,有的是赵氏孤儿放弃了报仇,不同的结局显示了不同人的心理态度。在爱情的的深海里,赵氏孤儿和屠岸冶姮的爱情是一出悲剧,他们的爱超越了世俗人的狭隘情爱观。

生活在那个动乱的,权利交织的年代,欲望和金钱腐蚀了人们的内心。赵氏孤儿的故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剧。无论是心狠手辣的屠岸贾,亦或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顾侯、程婴,更有甚者是无辜深陷仇恨的赵氏孤儿……动乱的年代成全了晋灵公的权利欲望,他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完成了权利的过渡。

生活的现实就是这样,放不下仇恨,就将被仇恨腐蚀。佛家最大的思想除了空就是放下了,所以,放下一起怨怼,才会有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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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培根随笔读书笔记2000字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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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是英国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科学家,他也算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他出生于伦敦一个官宦世家,父亲是朝中重臣,母亲是有名的才女,良好的家庭教育使培根成熟较早。

培根在剑桥大学深造期间,培根对传统观念和信仰产生了怀疑,开始独自思考社会和人生的真谛。培根的父亲突然病逝后,培根的生活开始陷入贫困。他一面攻读法律,一面继续求职。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取得了律师资格,并当选为国会议员,但他还是没有任何职位。

这一时期,培根在思想上更加成熟,他决心把脱离实际,脱离自然的一切知识加以改革,把经验观察,事实依据、实践效果引入认识论。这一伟大抱负是他科学的伟大复兴的主要目标,是他一生为之奋斗的志向。

而后培根得到新帝王的赏识。因此平步青去,但培根的志趣不在国务活动上,而在于对科学真理的探求上。这一时期,他在学术研究上取得巨大成果。培根死后,人们称他为“科学之光”“法律之舌”。

这本书分58篇短文,我最喜欢其中的《论远游》和《谈读书》,远游和读书这两件事做好了可使人增长知识才干,做不好则是浪费时间、金钱、精力。《论远游》开篇即写道:“远游于年少者乃教育之一,于年长者则为经验之一部分。”这一句话即写出了远游的教育意义。作者认为年少者应被人提醒“有何事当看,有何人当交,有何等运动可习,或有何等学问可得。”我十分认同这种观点,若无人点拔,青少年在远游途中可能会错过良师益友、礼仪习俗而结交狐朋狗友,沾染不良风气。另外,“远游者归国返乡后,不可将曾游历过的国家抛到九霄去外,而应该与那些新结识且值得结识的友人保持通信。”这些友人或许会使你下一次远游更容易些,甚至可以在另一个国家生活下去。

读书之用有三:怡神、增趣、长才。怡神多见于蛰伏幽居,增趣添雅多见于高谈雄辩,长才多见于处事辩理。“天资之改善须靠读书,而学识之完美须靠实践;因天生资质犹如自然花木,需用学识加以修剪,而书中所示则往往漫无边际,必须用经验和阅历界定其经伟。”以上均是谈读书的益处。“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精细,物理学使人深沉,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则使人善辩。”这一名言是说心智上的各种障碍都可以读适当之书而令其开窍。

《培根随笔》涉及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教育和伦理等等,几乎触及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培根对他谈及的问题均有发人深省的独到之见。读《培根随笔》就像听一位睿智的老人侃侃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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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三随笔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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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却认为与其坐在船中,不如纵身跃进学习的大海,与知识的海水来个亲密拥抱。

在学海中游泳,能让我们懂得更多,能让我们知道我们欠缺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努力,怎样面对生活。

在学海中游泳,是对自己的技能与耐力的磨练和考验,只有你坚持,才能获得最终的胜利。

在学海中游泳,在知识的天空中飞翔,在学习中寻找快乐,在学海中游泳,让我变得聪明无比,让我知识渊博,让我体会到生的喜悦与生命的意义……在学海中游泳,让我变得沉着、冷静、成熟、礼貌……

在学海中游泳,虽然是好的,但是在学海中游泳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在学海中游泳要学会技巧,还要有一颗上进的心……

在学海中游泳,你会发现学习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其实学习是简单的,是快乐的,是能提高自身修养的。

即使在学习的海洋里被呛几口又苦又涩的海水,但是有了老师春风化雪般的关爱,但是又算得了什么?

让我们在学海中游泳,迎长风,破巨浪,经历过风雨后,我们终会体会到学海的色彩斑斓,明白“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严峻,品味“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友谊领悟“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真谛……

眺望远方,有一个彼出现我的眼前,我决心游过去,我知道,这将比前面的路更崎岖,更加的困难重重,可,我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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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培根随笔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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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就像一本字典,当你有什么烦事和闹心事时,就可以向它请教,它不仅会帮你解忧,还会教你走正确的方向,以摆脱困难的纠缠,这本书主要谈论了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各种生活琐事和一些政治问题,点出了这些事的特点和问题所在,并告诉了人们什么是正确的,什么事错误的;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如果人人都按照这书上面说的去做(除个别小错误以外),那么人间也就变成世外桃源了。

你的天性如果是好的,那么再好不过了。如果是坏的,则要用文中说的方法去做。我们应该都有这样的生活体验:如果想要把一个富有弹力的弯曲物快速弄直,则需往弯曲的另一个方向弯,并且要过直的标准。这个方法在改变天性方面也有大作用。假如一个人脾气暴躁,则应极力控制,并且还要露出微笑,即弯向直的另一边。

培根是一个伟大的人物,更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不光有那么多流传千世的佳句,还有如此精练实用的文章,把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事谈的淋漓尽致,指引我们走正确的方向,虽然也有的错误,——也可能是社会不同而造成的——但是又有谁能保证,我一辈子都不会犯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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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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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罗斯小姐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小姐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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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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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这本书以无限的同情描写了纯洁善良和备受凌辱的劳动人民。以讽刺和夸张的手法抨击了虚伪和冷酷的社会。

小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贫民教养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半饥半饱的苦命人”,“在吃拳头,挨耳光中过日子的人”说得就是他。他在教养所受尽保育员的欺凌,在棺材店里吃足老板娘的苦头,后来还落入盗贼之手,被迫干起违背自己良心的勾当,险些送掉了性命。

奥利弗聪明,善良,讲义气,知感恩。他生活逐渐变好后最先想到的是在教养所里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迪克。“我们要带他离开这,给他衣服穿,叫他去念书,还要把他送到哪个安静的乡下去,让他把身体养得又结实又健康……”

这本书中还有各色各样的人物,有乱断案的地方法官,有贪得无厌,奸诈狡猾的犹太老头儿,有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还有身在贼窝而又心地不坏的南希……在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小说情节惊险离奇,跌宕起伏。人物命运大起大落,但是作者最后却给奥利弗一个圆满的结局,让他过起了小绅士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善良的愿望。

这部作品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对光明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以及对奥利弗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警示人们要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即使生活在充满黑暗的环境下,也要充满希望,坚定意志,才不会在黑暗中丢失自我,失掉心中的光明。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人类苦难的深切同情和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精神将永远照亮人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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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培根随笔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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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共分五十八小篇,每一篇皆写培根对此事物的看法,语言精练而道理深刻,字里行间透着培根智慧的光芒,读《培根随笔》,步入哲理殿堂,细思人情世故。 在这五十八篇议论中,引我深思的是《论嫉妒》。

《论嫉妒》一文中培根先写嫉妒带来的恶果,举例历史上的实事而让人更清晰地感受到恶果的严重,又写哪种人易招嫉妒,哪种人能避免嫉妒,给人们指出明路。 其实嫉妒这一情绪对所有人来说,应当不为陌生,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嫉妒他人的时候,尤其像遇到培根所写那些易于令人嫉妒的人——生来就坐享富贵的人,出身微贱却升腾的人,或是我们生活中,同学间成绩尤其优异的人,等等。随之而来的,就是嫉妒这一情绪了。 然对于嫉妒的处理不同,所招致的结果也不同:有人淡化嫉妒,使之成为羡慕,从而变成促使自己前进的动力;有人久久不能释怀,嫉妒甚至加深为恨意,如此便可能如该隐一样做出不可挽回的恶事。

培根的《论嫉妒》正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告诫人们不要嫉妒他人,也尽量避免遭人嫉恨。毕竟正如培根所写嫉妒这恶魔总是在暗地里,悄悄地毁掉人间一切美好的东西。 同样让我深思的还有《论拖延》。

有人在无尽的等待中让机会一次次远去,亦有人因过于心急而与幸运参见而过,《轮拖延》一文正是写了培根对于把握时机的认识。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实非虚言,有了准备才能在事情之初抓住机会,这绝对是至高无上的智慧,但把握时机并不意味着莽撞,也不意味着一味图快。拖延需要有度,适当的等待,在时机最成熟时采取行动。而想要判断何时为时机成熟,就需要全面的准备与准确的判断力。

培根列举了多个例子支撑他的论点,文章短小但道理深刻。 只是在我看来,《培根随笔》仍有些些瑕疵。

不论是《论嫉妒》或是《轮拖延》,以及其他短文,他都以一种上层贵族的眼光论事(这当然也与他的身世有关),更多写的是上流社会的大人物在应对这些世俗之事时应当如何,而少了一些对大多数世人的启迪,即便我们仍能从中获取些人生哲理,仍让人觉得远了些许。

然不论如何,《培根随笔》仍是哲学智慧的体现,将培根的思想带入自己的体验,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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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1200字,读书随笔

全文共 1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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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高邮湖畔,著名作家汪曾祺是我童年的偶像。少年时代的我是一个读书迷,十分喜爱读书。如今我作为一名乡镇农家书屋的管理员,读书的机会就更多了。

我国著名学者杨绛与钱钟书都是有名的“读书种子”,对于他们来说,读书已经不是职业所需,而成他们的精神支柱。杨绛(1911-),原名杨季康,江苏无锡人,生于7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员,作家、评论家、翻译家、剧作家。我更钦佩杨绛先生关于读书的观点: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登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请高明,和他对质。

把读书看成了拜师访友,是那种没有任何功利的读书,优雅而闲适。如果我们真的能够像杨绛那样去看待读书,把读书当做是去拜访高人名流,那读书就纯粹是一件风雅乐事了。

著名的古希腊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对于读书另有高论。他声称,一册好书,能够引诱他走遍全世界。他是为求知而读书的,读一本书就了解了世界的一个方面。可以想象,苏格拉底不是像杨绛那样优雅地读书的,可以想象出他的挑剔,他的如饥似渴,他的求知的贪婪,还有他的目光的锐利。而金圣叹那句“雪夜闭户读禁书”的情景就更大相径庭了。金圣叹(1608—1661),名采,字若采,明亡后改名人瑞,字圣叹。一说本姓张,名喟。吴县人。清初文学家、文学批评家。 他是一个探险家,是一个猎奇者,那种神秘的氛围和意味,那种不为外人知道的秘密,或许只有这位伟大的批评注述家才能享受的了。

但是我们的传统文化里,读书是没有快乐的。读书是为了寻找黄金屋、千钟粟和颜如玉的,因而就要头悬梁、锥刺股。这里,读书是为了入仕博名的,读书的快乐当然就荡然无存了,反而让人生出几分胆怯和畏惧。今天我们中的许多人,读书更是全然没有风雅境界和心境了,多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读书不过是一种装潢而已。家里大大的房子,宽阔的书架,上面像垒积木一样垒满了精装的经典书籍,但不是为了读,而是为了显示学问的。其实,这实在是对书的亵渎。书是用来读的,现在做了装潢用品,岂不是书籍的悲哀?

林语堂认为读书的主旨在于摆脱俗气,林语堂(1895——1967),福建省龙西(漳州)县人,谱名“和乐”。曾获上海圣约翰大学学士学位、美国哈福大学比较文学硕士学位、德国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学位,是一位集语言学家、哲学家、文学家、旅游家、发明家于一身的知名学者。黄山谷说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说的有些过头了。黄山谷,即黄庭坚,北宋书法家、文学家。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涪翁,分宁(今江西省修水县)人。其诗书画号称“三绝”,与苏东坡齐名,人称“苏黄”。淳朴的乡村农夫目不识丁,并未见其面目可憎,但是说读书摆脱俗气,使人优雅,倒是确切的。

在皖东,有一个令我十分敬仰的老者,他叫夏锡生。我是他老人家的常客,他的写作室、卧室主要家当就是书。他一生喜爱读书,也写了不少文章,目前已经出了二十部文集。他经常谈读书的感想,向我传经送宝。他认为读书的目的有很多,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读书会使人生充实,读书会让我们了解我们不知道的过去的世界,也能够让我们了解我们无法到达的遥远的地方。譬如我们都知道历史中很多的故事,熟悉几千年前的著名人物,我们还知道冰封的南极,知道非洲的撒哈拉大沙漠,知道西伯利亚的原始森林,等等,等等,这些毫无疑问都因为我们读书的缘故。因此说,读书会丰富我们的学识,读书会使我们的认识深刻,读书还会使我们的视野开阔。

总而言之,读书带来了许多。当然,如果能够达到像杨绛先生那样犹如串门访友的达观,则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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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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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

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

[雾都孤儿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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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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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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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培根随笔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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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方法,培根说得比较抽象,没有说出那些书应该如何?他只是提醒人们,有些书只需浅尝,有些书可以狼吞,有些书要细嚼烂咽,慢慢消化。浅尝不就是蜻蜓点水吗?有些知识只要知道就行;狼吞不就是鲸吞吗?

有些知识要求迅疾、新鲜;细嚼烂咽,如经典思想需要品读,要品读,需要把心静下去,需要把时间投入进去,使之消融于我的精神之中。初次的阅读经典,可能给你的感觉就像一盏很小的路灯,照亮你的脚下,光圈也不见得范围很大,不过,只要坚持下去,又会迎来第二盏路灯一盏盏路灯延续到未来的路上。

等到走过漫长的道路,远离你熟悉的环境时,你若是回头遥望,尽管是山重水复,烟雾迷茫,但你会从心底里发现第一盏路灯的意义。

培根进一步的提醒很有必要,有的书只需选读,有的书只需浏览,有的书却必须全部精读。有些书不必去读原本,读读他们的节本就够了,但这仅限于内容不大重要的二流书籍;否则,删节过的书,往往就像蒸馏水一样,淡而无味。不过,这里原则的话说了一大堆不行,对实际的操作没有意义,按照我的观点,只能选择简洁、便捷。

要我的做法便是选读古诗词,浏览的可能是小说,精读的,就是那些有一定思想意蕴的著作,如《蒙田随笔录》、《培根随笔集》、《帕斯卡思想录》、《理想国》、《叔本华随笔》、《尼采随笔》、《西方哲学史》等;还有《道德经》、《论语》、《孙子兵法》、《幽梦影》、《菜根谈》等等。

读书的问题,有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问题在书中无法解决,只能在书外化解。培根的阅历,使他谈读书有了更厚的底子,更广阔的视野,谈吐就变得非常精妙,读书使人渊博,辩论使人机敏,写作使人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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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培根随笔读书笔记精选作文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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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有一句流行语:“知识改变命运。”它使我想起二十年前盛行的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说这句话的人就是英国十七世纪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大学二年级时我接触到《培根论人生》这本小册子,立刻就被它吸引了。

这些少则数百字,多则二三千字的随笔,着实让人爱不释手。你随意翻到一页往下读,皆能被它深刻的哲理和精美的语言吸引住。许多重要的人生命题,举凡真理、善、美、求知、革新、健康、习惯、幸运、厄运、时机、勇气、赞扬、爱情、家庭、友谊、青年与老年、自私、猜疑、嫉妒等,培根皆有精辟的论述。它让你思考自己所走过的路,提醒你要善于甄别真善美与假恶丑,开创丰富的人生。

《培根论人生》共二十六篇,译自培根的《论说随笔文集》(该文集共有文章五十八篇),它重点谈了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修养两大主题。培根的这些文章有以下特点:

首先是思想深邃,长于议论。作者谈论问题往往单刀直入,一语中的。如《论善》一文开篇就是:“我认为善的定义就是有利于人类。”在该文章第二段紧接着说:“……在性格中具有这种天然倾向的人,就是‘仁者’。这是人类的一切精神和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因为它是属于神的品格。”由于作者对事物有透彻的理解,因而谈论爽劲,切中肯綮。

其次,作者在论述中非常善于旁征博引。无论是欧洲古代的历史典故,名人事迹,还是宗教经典《圣经》,作者都能随心所欲,信手拈来,既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有增添了文章的趣味性,十分耐读。

第三,作者善于推论说理。读培根的文章,我们总是很习惯于顺着作者的思路走,它让你处处感到严密的思维,严谨的结构,精彩的议论,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

第四,精妙的语言。在培根的论文中,语言无不充满哲理,充满形象的比喻,说理层层深入,精辟警策,句式整齐,音韵和谐,琅琅上口,易诵易记,有诗一般的艺术效果。

第五,行文自然流畅。由于是随笔小品,作者下笔时当行则行,当止而止,文风清新自然,如行云流水,决无拖沓冗赘之感。

培根论说随笔的这些特点,充分体现了他渊博的学识和哲人的睿智,也离不开他独特而丰富的经历。

培根是一个哲学家和科学家。他最重要的著作是《新工具论》。因为其成就被马克思誉为“英国唯物主义程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培根以大手笔写小品文,观察深刻,驾轻就熟,常能发人所未发,感人所未感。思想的精深,加上文笔的优美,使他的论说随笔风靡一时,名满天下。有评论家认为他的论说随笔堪称一流,是议论文的典范。应该说这样的评价并不夸张。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精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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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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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Oliver Twist)》这本小说主要描述了英国伦敦的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从小受到刻薄不公的待遇。年少时经历备受折磨的学徒生涯,艰苦逃难,却不幸误入贼窝。后来他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终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创作的一本写实小说,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看完《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对当时以奥立弗为代表的深受社会迫害的穷苦儿童感到万分同情与怜惜,同时也对我们今天能在如此优越的物质条件中成长生活感到庆幸,深感我们这些90后们应该好好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安定幸福的生活,对身边关心与爱护我们的人心存感激。常怀一颗感恩与敬畏之心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生活便会变得更加宽容,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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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笔记的随笔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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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法国着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将近20年时刻写成的《昆虫记》,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一口气读了三遍。《昆虫记》不仅仅让我熟悉了昆虫的生活环境、昆虫的家、昆虫的食物;还让我了解了昆虫们的生活习性、本能、计谋手段等。法布尔用浅显易懂的故事形式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平凡、奇特、搞笑的昆虫世界,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蜣螂是怎样滚粪球,是草原上的“清洁工”;被管虫用极微小的圆球为宝宝制作美丽的衣服,是昆虫界“聪明的裁缝”;蝉是大自然的歌唱家,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由此我想到法布尔是一位有着惊人耐心、细致观察力、刻苦钻研精神的人。与他相比我真是惭愧不已。有一次我碰到一道难题,没有动脑就去问母亲;个性是上学期期中考试由于我的马虎、粗心,数学成绩拖了班级后腿,使我懊悔不已。以后在生活、学习中,我要学习法布尔探索大自然的精神。

《昆虫记》这本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无数的启发,我认为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就会被大自然的神秘吸引,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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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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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星戴月的看完了《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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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童年》读书随笔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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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书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应该充满了甜蜜和欢乐。

读完《童年》这本书,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真的是太不幸了,没有快乐可言。他三岁丧父,随着母亲到了冷酷无情的外祖父家。外祖父残暴贪婪,经常毒打他,爱钱的两个舅舅更不念亲情,不仅差点害死阿廖沙的父亲,还害死了“小茨冈”,外祖父家整日纷争不断、勾心斗角、互不关心,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何有快乐可言。

然而,阿廖沙并没有屈服于命运,面对这么多的魔难,他选择了勇敢,挑战困难,自从亲爱的母亲也离他而去后,他选择了独自外出谋生,他最终成长为一个正直、勇敢的人。

作为现在的我们,生活真是太幸福了!我们能够学习各种知识,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优秀的老师认真教导我们,教会天文地理、绘画音乐;放学后,我们自由的呼吸新鲜的空气,鸟儿也自由的飞翔。

可是即使这么好的条件,作为学生有些人还不去珍惜。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磨砺自身的意志,让童年不留下遗憾,让父母和老师对我们的关爱开花结果,用优异的学习成绩去回报他们,我们要敢于迎接挑战、永不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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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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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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