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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生活发言稿范文(通用20篇)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们要学习黄文秀同志身上的优秀品质,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一起来看看党员组织生活发言稿范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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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讲政治有信念发言稿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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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5日下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通知,学三支部全体党员以及部分积极分子开展了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学习会。

何为“两学一用”? “两学即为学习共产党党章党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即为做合格党员。

邓锦辉同志作为本次学习会的主持人,他简单的介绍了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学习内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学习会提出了学是基础,重在做的要求。

常怀忠诚之心,自觉遵守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补足精神之钙、强化自律之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是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另外,任何一名党员都要时刻牢记党员的义务与责任,切切实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承担自己的责任。

学习会的第二个流程是相互交流与学习,在座的每一位党员和积极分子都积极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交流学习中,我们无论是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还是政治立场、政治信念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产生思想上的碰撞抑或认同,这就是一大收获了。本次学习会就是为了更好地学习,至少我们还是有自己的收获和感悟。这样的活动,我们还会继续开展,并且活动的形式会继续丰富。高举小红书--《中国共产党党章》,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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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员民主生活会专题发言稿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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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党员,虽然在中队领导和战友的帮助下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真正地以党员的严格标准来衡量自己时,我发现自己还存在很多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成为战士党员的我要改正的。

1、党员意识淡薄

不能以党员的标准去严格地要求自己,在中队也没有积极的以身作则,带动其他同志共同进步。许多事情都没有在中队起到表率作用。

2、自我约束力差

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铁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需要党员时刻以党员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时刻保持党员的自觉性。但是在实际工作生活中,有时候就忘 了 自己是党员的身份,也忘了原来自己的行为会在无形中对其他同志产生影响。有时在工作中积极性不高,方式方法也不得当。

3、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

作为党员,军人,对工作、对生活,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应该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能得过且过,应付了事。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发现自 己 缺乏创新精神,认为只要把工作完成了,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在工作方面缺乏热情,推着走,工作不扎实,不细致不到位,表率作用不突出,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 念,在平时的工作中与同志们缺乏沟通,对同志的关心不够多。

4、自我认识不深刻

总认为自己在学习上取得了一点进步就很满足了,安与现状,不求更大的进步。不太能听取别人的意见与建议,有时候会造成脱离集体,跟同志之间容易造成距离感。

改进方法:

1、积极学习党章内容,了解党内生活及各方面的状况,认真学习,帮助其他同志,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们真正地起到表率作用,带动同志共同进步。

2、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明确工作任务,时刻提醒自己要以党员的标准来约束自己,在工作中培养认真细心的习惯,做事要三思而后行,不急不躁,有耐心。

3、搞好本职工作同时,注重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发掘创新意识。平时多跟其他同志沟通,关心同志,与同志共 同 探讨学习方法,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提高工作积极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在工作中敢于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拼搏进取。

4、深刻剖析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认真听取中队领导和战友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不足之处。加强同志之间的联系,平时跟同志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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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发言稿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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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不能信教,似乎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还要专门以《意见》的形式规定?事实上,中央确实多次以文件规定的形式对此三令五申,但这些规定并未能止住一些党员干部信教的“热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党史系黄玲在《对少数共产党员信教现象的透视》一文中写到:“据调查,在一些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乡、村,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的比例,一般占20%左右,有的占30%,个别地方占50%以上。他们中有的人还担任了宗教神职。”党员信教问题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辛鸣说,党员不能信教,本来是常识的事情,却有一些党员以公开、半公开的方式“突破”了,“有些人还认为,我已经从职务上退下来了,为什么不能信教?这些人没有想到,职务虽然退了下来,可党员身份可没有退。”这也是此次《意见》再次重申、明确这一规定的背景所在。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党员信教,是否是我们的思想理论工作出了问题呢?辛鸣表示,这里面虽然有一些理论工作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党员队伍存在不纯洁的问题。这些人入党时,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在思想上却没有“入党”,或是入党后又在思想上“退党”了。这也是当前共产党要清理党员队伍的原因所在。在清理党员队伍的同时,首先从思想理论上解决这个问题,非常必要。

《新京报》曾刊文称,近年来,不仅是普通党员,个别高层党员干部也信教,如韩桂芝、刘志军、李春城、丛福奎等等,并总结了党员信教的几种原因:有的认为信教能解决某些实际问题,得到团体的关怀和帮助等;有的则是为了官帽、官位,如刘志军曾经和王林相交,希望其“保佑”;还有的是为了弥补仕途“到顶”之后的心理落差。辛鸣总结到,这些思想认识,都是不能与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相容的,也是未来清理党员队伍时要加以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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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员四讲四有发言稿

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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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讲四有”强调的是政治合格、守纪合格、品德合格、履责合格,使党员能够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这个党要恢复优良的传统和作风,有一个党员要合格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只是提到新党员面前,也提到一部分老党员面前了。如果几千万党员都合格,那将是一支多么伟大的力量!“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就是做合格党员。那么,什么是合格党员?面临 “四大考验”、身处“四种危险”,共产党员应该加强哪些方面的修炼?根据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提出了“四讲四有”这样新形势下合格党员的标志和特质。

讲政治、有信念,强调的是政治合格,就是要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通过“两学一做”,做合格党员,首先要解决的是对党忠诚问题,也就是政治合格问题。政治合格,最根本的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四个意识” 是检验党员政治素养的试金石。“四个意识”的落脚点是“看齐意识”。看齐意识强不强,关键看行动,就是要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什么就认真践行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做到令行禁止。

讲规矩、有纪律,强调的是守纪合格,就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习近平同志在谈到苏联解体时说,苏联共产党作为一个有着90多年历史、连续执政70多年的大党老党轰然倒塌,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治纪律被动摇了,谁都可以言所欲言、为所欲为。我们说的规矩,既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党的优良传统、政治要求和道德规范等。党员讲规矩,就要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维护规矩,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辱、知是知非,用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

讲道德、有品行,强调的是品德合格,就是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古人云:“德为立国之基”“德为国之大宝”“德为才之帅”。德行是人的根本素养,评价一名党员是否合格,“德”永远居于第一位,大德、公德、私德缺一不可。大德即政治品德,公德包括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私德为家庭美德。从一些党员干部暴露的问题和查处的案件看,大部分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存在缺德失德问题。做一名合格党员,就要上好道德修养这一人生必修课,择其善者而从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讲奉献、有作为,强调的是履责合格,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毛泽东同志说:“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怕困难么?”这正是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人牺牲精神的真实写照。做合格党员,就要时刻不忘肩上扛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把毕生精力乃至生命奉献给党,面对挫折不怨天尤人,面对困难不彷徨退缩,把百姓的安危冷暖装在心里,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努力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总起来说,“四讲四有”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做合格党员,“四讲四有”缺一不可,少了任何“一讲”、缺了任何“一有”,都算不上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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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永葆党员本色发言稿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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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仅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理论水平,我认为,更重要的一点是要紧紧把握“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这个基本原则,切实把我们的所学、所感、所悟应用到我们每名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真正发挥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作为中心一名普通党员,要自觉遵守、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分清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用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作为一名中心财务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六大纪律”,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防微杜渐,不触碰纪律的“高压线”和“底线”,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财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保障中心财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证中心财务资金安全,保障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作为一名支部纪检人员,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己正方能正人的原则,自我加压,主动学习,不断强化自身素质修养,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不谋私利,清正廉洁。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认真履职,勇于监督,敢于担当,不当“老好人”,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严格执行纪检工作纪律规定,对发生在身边的问题线索、问题苗头、问题人员要及时制止并向上级请示报告,配合中心纪委做好中心的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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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员干部两学一做讲道德有品行发言稿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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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道德问题是做人的首要的基本问题。古人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在道德问题上,党员干部无疑应该比普通群众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的讲道德、有品行就是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党员德行好,群众才认可,党员德行高尚,才能成为群众的一面旗帜。做合格党员,必须牢记党章规定的道德义务,牢记总书记的要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发挥好价值导向和示范作用,真正成为影响带动身边群众向上向善的一面旗帜,激发汇聚全社会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一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做出的重要论断。总书记指出,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具体落实到三个“做起”上。从小事做起,在日常生活中以“微公益”弘扬新风尚。总书记深刻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平常生活中,像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给有需要的人让座,都是举手之劳。如果没做,就应该感到如芒在背,要有“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自觉。从有错的地方做起,在接受批评和纠正错误中进步提高。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党员干部也不可能不犯错,但是要善于从错误中吸取教训。要经常对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反省自己,经常打扫思想上的灰尘。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事情做起,在迎难而上中树立新风正气。这些年,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的诈骗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伤害,面对这种情况,党员干部不能明哲保身,要挺身而出,为百姓撑腰壮胆。

二要拧紧道德螺丝。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既抓老虎,又拍苍蝇,深得党心民心。看这些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道德沦丧是关键点。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诱惑随时随地都有,共产党员必须拧紧道德螺丝,多补精神之“钙”,不断增强抵抗力和免疫力。过好人情关。党员也是人,有亲人和朋友,人情世故不能不讲,但是党员又不是普通人,一个人一旦入了党,就要始终牢记:人情再大大不过道德原则,家人再亲,也不能超越党和人民的利益。要积极引导人情世故合乎道德标准,不越界不过线,为社会文明增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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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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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市工信委机关支部开展了第三次“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在开展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根据阶段性学习重点,支部以“如何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为主题,分三个党小组开展了专题讨论。同时,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各党小组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在以“如何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为主题的专题讨论会上,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交流讨论,谈认识体会、谈差距不足、谈努力方向。党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了点评,达到了增进共识、共同提高的目的。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下一步,我委将采取支部集体学、个人自学、专题研讨、交流心得等形式不断将学习引向深入。同时,围绕年初工作会议安排,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业经济运行分析调度、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两化”融合、实施创新驱动、深化企业改革、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以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的成果,去检验、评价教育学习的成效,推动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扩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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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党员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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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既是中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改革发展的攻坚期,更是开放创新转型追赶的机遇期。站在新起点,立足新常态,唯有勇于担当,破解难题,干事创业,才能实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我市出台《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试行)》,用制度的关怀和包容营造勇于担当担责、宽容失误失败、关心爱护干部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中卫作出贡献。

一是真抓实干,强化落实。中卫是欠发达地区,设市晚、基础差、底子薄,改革发展任务重是我们的基本市情。能否实现大发展、快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员干部是关键。因此,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精神,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全力以赴推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区别对待,善待失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改革大业前无古人,后启来者,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必然会遇到困难和问题,也必然会面临失败的风险。在坚持从严治吏的同时,把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从而消除党员干部怕出错、怕担责、怕丢乌纱帽的“后顾之忧”,为党员干部促改革、敢作为、勇担当、抓落实“保驾护航”。

三是严以律己,坚守底线。党员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容错免责”机制绝不是乱作为的“护身符”。宽容失败是讲究原则和底线的,不会包容所有的错误,尤其是打着改革的旗号、以权谋私的错误,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错误,肆意乱为、损害群众利益的错误。因此,党员干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严守做人为官底线、坚持道德信念防线、不踩法纪法规红线,做一个清正廉洁、组织信任、群众信赖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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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严守党规党纪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全文共 12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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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主要是按照《甘肃省新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新任省管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开展廉政谈话的目的,就是本着预防在先、关口前移的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提醒和督促领导干部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新的岗位上更好地严格自律、履职尽责。下面,重点谈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赢得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充分肯定。总的来看,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第一,力度大。新一届党中央反腐败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无论从反腐败的规模、强度、持续时间,还是从落马官员的级别来看,可以说惩治腐败的质和量都是空前的。就“质”讲,打“大老虎”的数量和级别都是空前的,先后查处了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还有上一届审查、这一届处理的薄熙来。从“量”说,3年来,中央纪委查处的省部级干部已达126名。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数量也大幅上升,去年和前年相比,立案数增幅超过80%,今年前11个月立案数增幅超过去年同期的51.2%。省纪委立案审查省管干部41人。

第二,全方位。一是抓作风抓小事。从中央到地方,从没有如此长时间地抓作风问题,没有如此大力度地持续曝光。所谓抓小事,就是从一块月饼、一张贺卡抓起,从不允许公款吃喝到禁止出入会所,甚至在内部食堂宴请也要追究责任,可以说没有遗漏的角落。二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从打大老虎、小官巨贪,到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数量不断增加,正在持续深化。三是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从追逃防逃到裸官治理,从狠抓买官卖官到清理档案造假,从清退干部兼职到抽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国普遍开展专项整治,许多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因此落马或受到组织处理。四是加大治本力度。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两个为主”、实现“两个全覆盖”的改革举措扎实向前推进。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即将实施,治本举措正在制度化。

第三,影响深远。一是新一届党中央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八项规定”改变了中国,党风政风为之一变,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二是在经济持续下行、压力空前增大的背景下,强有力的反腐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维护了正常的经济运行,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国际社会高度评价我国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没有因为大力度的反腐而受损,反而形象更加高大。

以上是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所呈现出的一些特点,大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明显成效,更要看到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对形势的认识,重点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要有清醒正确的判断。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对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党中央的总体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查处大案要案稍微缓了一缓,有人就认为“转段”了。中央纪委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一些媒体猜测是不是出现“拐”点了。这些都是错误的认识。首先,从腐败问题的严峻性来看,反腐败不是过头了,仍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中央的判断完全符合当前形势。其次,惩治虽然形成了有力震慑,但腐败蔓延的势头还没有遏制住,当前不存在“过”的问题,也就没有“收”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正风反腐的步伐一刻也不能停歇,反腐败不是刮一阵子就停歇的廉政风暴,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下去。王岐山书记也强调,要做到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要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力度和节奏,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第二,要有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总书记讲,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我们必须坚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有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反腐败斗争一定会不断向纵深推进,最终取得胜利。正如总书记所说,反腐败这样持续下去,总有一天会海晏河清。

第三,要有强烈的使命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总书记强调,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机构,都要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总书记强调,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好官我自为之。他还说,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问题不查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要追究责任。所以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增强落实责任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6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央第一次提出“两个责任”。此后,中央在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上一再强调,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两个责任”有哪些内涵?如何才能把责任抓住抓牢呢?重点要从三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要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严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自1998年实施以来,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党委、纪委职责定位划分不够清晰的问题。中央从改革的角度提出“两个责任”,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各级党委、纪委履行肩负的责任,首先要认识和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要义。

什么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党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作为,形成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今年年初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省委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落实主体责任的探索实践。去年,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和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即履行三大职责、抓实七大任务、健全八大机制、拓展三大载体。

其中,“三大职责”就是指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按照省委《意见》,党委(党组)班子有7项责任:一是谋划部署,二是选人用人,三是制度建设,四是检查考核,五是报告请示,六是听取汇报,七是支持保障。主要负责人有5项责任:一是牵头抓总;二是统筹协调;三是组织推动;四是监督检查;五是示范带动。班子其他成员也有5项责任:一是主动研判;二是承接任务;三是细化措施;四是监督管理;五是及时汇报。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明确“三大职责”,体现的就是权责一致、权责对等、有权必有责的原则。用通俗的话来讲,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党组)的事、是党委(党组)书记的事、也是党委(党组)班子每一个成员的事。党要管党,这个“党”不是空的,具体到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就是指党委(党组),包括班子的每一名成员,今天在座的各位都在其中。如果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形势缺乏清醒认识,没有把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主责,就是领导不力,出了问题就要被追究责任。

什么是纪委的监督责任?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王岐山书记将纪委的监督责任概括为6个字,就是监督、执纪、问责。需要明确的是,“两个责任”强调的是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但并不意味着“两个责任”各自独立。“两个责任”中,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所履行的监督责任自然是主体责任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强化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地位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只有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履行好各项党内监督职责,才能保证党委的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

第二,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强调“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论述振聋发聩、发人深省。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当前,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这就决定我们党必须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只有从严治党,才能经受住“四大考验”、战胜“四种风险”,才能领导我们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切实把自己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履行好。

第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两个责任”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从提出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这两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但从我们考核、巡视、调研、督查掌握的情况看,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今天我把这些问题以及解决的思路点出来,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照参考。

1、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内心深处对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认识还不到位或不完全到位的问题。十八大以来,随着正风肃纪力度不断加大,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普遍提高,但是仍有一些领导干部表面上说起来重要,内心深处却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或没有完全想清楚、悟透彻,思想上存在一些误区或疑惑,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有专门机关负责,自己所在的单位是业务部门,没有什么问题,不需要投入太多精力;有的认为反腐败、反“四风”是一阵风,紧一阵以后可以松口气了;有的认为管得过严查得过紧会影响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等等。很多工作抓得不紧抓得不好,归根结底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极端重要性,在内心深处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我们党领导的“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关系想透彻,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中央的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也是每一名党员的责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从内心深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己的应尽之责真正担负起来、通过工作切实体现出来。

2、在贯彻落实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不够、自觉性不强的问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抓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力度大,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小,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的班子成员对自己承担的责任不清楚不熟悉,认为抓主体责任落实是党委的事、是领导班子的事、是一把手的事,自己是干业务的,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有的领导干部推动工作依然存在惯性思维,习惯于等待上级发文、开会进行安排部署,自己主动谋、主动干的意识不强;有的不知道该抓什么、怎么抓,遇到矛盾问题绕着走,不去研究解决,总想着让上级出思路、交方法,给出具体的指导方案或解决办法,自己好“照章办事”。

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正如中央所指出,是政绩观出了偏差,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上。党的观念淡漠,只看重自己担任的行政职务、忘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和党内职务,导致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楚,工作不主动。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始终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党内职务,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狠抓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要把抓工作的方式从以往的惯性思维中转变过来,由等待、依赖等转变为主动谋、自觉抓。

3、在政策把握上,存在对中央和省委精神跟进学习不及时、理解掌握不全面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不太关注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发出的最新声音,对中央和中央纪委的新要求、对中央领导同志讲话中的新观点、对工作部署中的新动态、对媒体报道中的新提法等,缺乏敏感性,缺乏及时的学习思考,导致对中央和省委精神的理解把握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甚至个别存在一知半解、以偏概全的现象,影响了任务的落实。

克服这些问题,一是要增强学习敏锐性,及时捕捉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结合实际进行深入思考,跟上中央的节奏和步伐。二是要把学习作为常态,经常学长期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能紧一阵松一阵。三是要注意学习方法,把中央精神学深学透光靠泛泛进行阅读或者开会传达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在学习的基础上进行思考、实践和感悟,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4、在方法举措上,存在采取的一些措施办法结合实际不紧密、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简单套用、照搬照抄、不太会抓的现象,提出的任务、措施比较宽泛和笼统;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掌握得不深不细,虽然逢会必讲,提出了一些要求,但具体抓做得不够;有的虽然在抓落实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与实际情况联系不紧密,针对性不强;有的对分管部门的干部约谈流于形式,甚至为约谈而约谈,影响了约谈的效果。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面准确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必须与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的方法举措,一要做到具体化,二要增强针对性。所谓具体化,就是要把上级部署的任务进行细化、实化,提出明确的量化标准和时限要求,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所谓针对性,就是要把情况摸清楚、问题找准确,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廉政风险点要心中有数,并采取有效管用的对策措施。

5、在严明纪律上,存在对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对党员干部抓得不紧、管得不严;有的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进行提醒和制止,导致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严”字当头,对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既要加强教育引导,更要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三、认真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了更加重要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三年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强调纪律建设问题,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了政治纪律问题,三次全会上强调了组织纪律问题,五次全会上再次强调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依规管党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决心和信心。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王岐山书记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有力指导。为什么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怎样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要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要深刻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党章第七章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37条明确了党的纪律的概念——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纪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力武器。我们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加强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1、加强纪律建设,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必然要求。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纪律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对党的性质、组织、纪律做出了规定。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门设立了“纪律”这一章节。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著名论断;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党要团结起来、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正是因为有铁的纪律作保证,我们党才能从弱到强、从苦难到辉煌,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同样离不开铁的纪律来作保证。只有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才能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实施。

2、加强纪律建设,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对于执政党来讲,只有始终把纪律摆在首位,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反之,就会遭受挫折,甚至失去执政地位。有纪律才有定力,守规矩才不乱方寸。巩固党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加强纪律建设,让遵守纪律和规矩成为自觉和常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这个有着8700万党员的大党在组织上的团结和行动上的一致,成为一个万众归心、坚强有力的执政党。

3、严守党的纪律,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党章第一章第3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其中第(四)项对遵守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章第6条规定了入党誓词,80个字的入党誓词,不仅明确提出要“严守党的纪律”,而且所有内容都是党的纪律的重要内容。每一名党员在入党时宣誓,就是向党组织作出了承诺,就必须把严守纪律的要求牢记于心、践行于行。党章34条还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6个基本条件,就是说,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8+6”,既要模范履行8项义务,同时要具备6个基本条件。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干部把这些最基本的要求牢记于心并严格执行,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形象。党的纪律还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现在,有的领导干部不把纪律当回事,认为只要不贪腐、不违法就行了,在这种错误观念的支配下,或是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或是欺瞒组织、隐情不报,渐渐放松了自我约束,最终坠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不仅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失,也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事业和前程,甚至付出了妻离子散、身败名裂的惨痛代价。省纪委编辑的《反腐败警示录》,收录了省内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悔过书,许多人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追悔莫及,直到失去自由时才知道纪律的重要性。对于党的干部来说,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绝不能把纪律当成是“稻草人”,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更不能故意违反纪律规定,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第二,要深刻认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基本内涵。把纪律挺在前面,具体包括三层含义:

1、要把纪律挺在国家法律前面。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的纪律要严于国家法律,决定了对党员的行为规范要严于普通公民。身为一名党员,不仅要固守法律的底线,模范遵守法律,还要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大量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表明,“破法”者必先“破纪”。如果守住了纪律这条“底线”,就能预防和减少党员干部违法行为的发生。所以,从严管党治党,必须坚决克服违纪是小节的错误观念,把防线从国家法律拉回到党的纪律上来,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严格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党纪严于国法、执纪先于执法,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2、要把纪律挺在全体党员前面。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在“从严”,基础是“全面”。所谓“从严”,就是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按照党规党纪管党治党,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所谓“全面”,就是全方位、全覆盖,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没有例外。只有把纪律挺在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前面,用纪律引领、规范和约束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才能使党永远保持凝聚力和战斗力。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从“管少数”转向“管全体”,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在拔“烂树”的同时,治“病树”、正“歪树”,从而维护好整个“森林”的生态健康。

3、要把纪律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既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又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不能”和“不想”。在以往的工作中,有的党组织对一些作风和纪律方面的小问题重视不够,没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才使问题由小到大、愈演愈烈,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滋生和蔓延。只有严格执行纪律,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在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强抓早抓小等方面的工作,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才能在不断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实现从“不敢”向“不能”“不想”的延伸拓展,真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第三,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好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今年9月,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王岐山书记指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四种形态”,就是要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之间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消除监督的空白地带,最大限度保证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对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指明了方向路径。

落实“四种形态”,不仅是对各级党委、纪委的要求,也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提出了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来讲,重点要在加强日常监督和抓早抓小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督。“四种形态”把“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放在最前面,就是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管理和监督,让党员干部感到监督的“存在”,感到监督就在自己身边,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另一方面,要坚持抓早抓小。“四种形态”提出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具体措施。各级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身上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找当事人谈话,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指出问题危害,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四、领导干部要在落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上发挥表率引领作用

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虽然数量少,但是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领导干部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走上新的岗位、履行新的使命,身上的担子更重了,肩负的责任更大了,组织寄予厚望,群众充满期待,必须以更高、更严的标准约束和要求自己,努力作四个方面的表率。

第一,要做坚定党性的表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党员干部有了坚定的党性,就会保持对错误思想的识别力、免疫力、抵制力。从我们查处的一些案件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根本原因是党性上出了问题,面对官位权位的诱惑、金钱物质的诱惑、腐朽生活的诱惑、自由化思想的诱惑,理想信念滑坡,道德防线上出现了“缺口”。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性修养作为人生的必修课,在实践中不断锤炼党性观念,砥砺意志品质。一是要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二是要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权威,维护党的团结,服从组织决定。三是要模范践行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躬身践行为民理念,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摆在重要位置,着力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在增进信任上下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要做遵规守纪的表率。10月18日,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两部法规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两部法规一高一低、一正一反,相互配合、相互衔接,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又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新修订的《条例》将原来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等6类,明确了抓早抓小的原则,延长了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新增了终止党代表资格的规定,改变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实施条件,规定了不收敛、不收手将会受到从重或加重处分,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机衔接,这些都体现了纪律越来越严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学习这两部法规为契机,系统深入地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切实把党规党纪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要认真学习,强化党规党纪意识。既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内法规条文,把党规党纪要求学懂弄通、把党的纪律规定牢牢刻印在心上,又要深刻领悟党内法规中蕴含的管党治党精髓要义,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学用结合,强化依规依纪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意识。二是要严格遵守,践行党规党纪要求。党员在入党宣誓时,就“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向党组织作出了庄严承诺。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作出的承诺,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做到不触碰纪律红线、不逾越规矩底线。特别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等行为。三是要坚决维护,捍卫党规党纪权威。大家在班子中不管是主要负责人还是成员,都肩负着维护党内法规的重要职责,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得罪人,发现违反党规党纪、破坏党规党纪的行为要敢于斗争,该提醒的提醒、该制止的制止、该向上级报告的要及时报告,以实际行动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绝不能错误地认为抓纪律是党组织的事、是班子集体的事、是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的事,而放弃了自己担负的职责。

第三,要做担责尽责的表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名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真抓实干、履职尽责,是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落实“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我省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大家一定要强化担当,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善谋敢为的责任感,积极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一是要坚持奋发有为。当前,在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形势下,少数党员干部出现了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有的为官不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不敢负责、推诿扯皮、畏首畏尾,有的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务虚不务实等等,这些都是不担当的表现。在座的各位领导干部被委以重任,走上新的领导岗位,说明大家在以往的工作中是干出了实绩、受到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在新的岗位上,大家要继续保持和发扬求真务实、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要求,切实把自身肩负的“一岗双责”履行好、落实好。二是要敢于攻坚克难。事业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克服困难、解决矛盾、战胜风险和挑战的过程。我们要干成一番事业,必然会面对各种困难和问题,有些矛盾可能还会非常尖锐和复杂。特别是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经济增长下行压力逐渐增大、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客观条件下,敢于攻坚克难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就显得更加重要。既要敢于正视困难,遇到矛盾不回避,遇到问题不绕行,敢于向面对的困难发起挑战,又要善于解决困难,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集思广益,寻找破解难题的方法措施,通过点上问题的解决带动面上工作的推进。三是要勇于开拓创新。思想的解放和理念的创新是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大家在新的岗位上,无论是抓业务工作还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要把创新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激发工作活力、提升工作实效。

第四,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为政清廉、一身正气,才能在干部群众中树立威信,才能堂堂正正地要求和约束别人。大家要始终秉持“赶考”之心,把新的岗位当做新的“考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廉洁奉公。一是要把好权力关。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每一项权力都必须依纪依规行使,同时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习惯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行使职权。二是要把好小节关。时常提醒自己“祸患常积于忽微”,严格用党规党纪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决不能把违反纪律的行为当作小节,更不能以小节问题“不止我一个”来给自己找借口,导致言行失范。三是要把好亲情关。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从严要求和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家属身上打开缺口,防止配偶子女打着自己旗号、利用自己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是要把好交友关。牢记人情里面有原则,交往之中有政治,把交友当成是一件大事来对待,对那些阿谀逢迎、品行低劣、唯利是图的所谓“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学会拒绝,决不能丢掉党性、丧失原则、自毁其身。在朋友交往中一定要把握好公与私的界限,做到既讲感情更讲政策,既讲关系更讲原则,决不能为私情做违背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勤勉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回报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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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员干部清除思想灰尘发言稿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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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思想亦是如此,只有经常进行“思想除尘”,及时清除“思想垃圾”,人才能永葆“阳光健康”,人生才能坦荡舒展。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以至走向堕落,身败名裂,无不是从思想染“尘”开始。

事实上,人的思想总是难免会有染上“灰尘”的时候,譬如:社会中的“官本位”意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常常会向其袭来;社会中竞争激烈的工作环境,复杂的人际关系,扭曲的道德滑坡,以及松弛的思想防线,也都很容易让人在失去警觉中有所沾染。

党员干部一旦有了“思想灰尘”,就很容易心浮气躁、胡思乱想、独断专行,以至不能正确看待手中权力,把党性当儿戏,拿原则作交易,沦为金钱财富的奴隶;有了“思想灰尘”,还易助长官僚主义作风,致使远离群众,漠视百姓,对上唯唯诺诺,对下吆五喝六,台上台下两个形象,人前人后两种表现;有了“思想灰尘”,还会模糊识别善恶的目光,使之良莠不分,好坏不分,对错不分,不能正确回答“依靠谁,为了谁,我是谁”。久而久之,使自己离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的目标越来越远。

清除“思想灰尘”,不像给器物除尘那样简单,要敢于自我“较真”,勇于“自我斗争”,下一番决心,动一番心思,费一番功夫,必须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上进行全面“大扫除”。

清除“思想灰尘”,首先要照好“三面镜”。一是照好“党性之镜”。面对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复杂的矛盾,常看看革命意志衰退了没有,理想目标偏移了没有,进取精神减弱了没有;面对复杂社会环境带来的各种利益诱惑,常看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否发生蜕变,是否滋长了权力欲、金钱欲和享受欲,自身的政治免疫力是否在下降。二是照好“责任之镜”。对照党章要求,常看看是否很好地履行了党员义务,特别是常看看工作落实了没有、任务完成了没有、目标实现了没有、群众的事情办好了没有、对上和对下的承诺兑现了没有,常查查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学习了没有,掌握得深不深,能力提高得快不快。三是照好“感情之镜”。看一看自己是否对人民群众有真实感情,是否把群众的利益时刻挂在心上,自己的一切行为是否都符合人民的利益要求,特别是在干事创业中,是否始终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清除“思想灰尘”,关键要做到“八多八少”。即:多些自警,少些自负;多些自律,少些自得;多些自省,少些自喜;多些诚信,少些失信;多些创新,少些守旧;多些勤勉,少些庸懒;多些艰苦,少些享受;多些奉献,少些索取。若能如此,思想纯洁,状态良好,政绩突显,组织信任,群众满意,功德圆满,仕途平安。

善“除尘”者得真己,“阳光”做人乐不为。从根本上讲,党员干部只有常除“思想灰尘”,才能不断提高道德修养,筑牢思想“防火墙”,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抵抗“病毒”的能力,使自己远离精神懈怠的危险,远离能力不足的危险,远离脱离群众的危险,远离消极腐败的危险,才能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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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发言稿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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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委在通报巡视整改情况时称,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党员中隐性参教信教问题。该市以教育、卫生系统和高校为重点领域,开展新一轮党员参教信教情况大排查。对缺乏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不具备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坚决予以清退。

温州的做法颇有代表性,清退“思想上不在党”者,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已经成为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从现实问题看,去年中央巡视组在第二轮巡视的反馈意见中,批评一些地方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这表明,少数党员背离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转而投向宗教的问题,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并纳入纪律工作的视野。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就直接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从建立之初起就一贯坚持的重要思想原则和组织原则,是没有任何疑义的。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是无神论者。因此,我们党曾多次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现实中,一些党员不信马列主义,心思不在工作和事业上,忙着参加宗教活动,实际上成了宗教信徒。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带头参教信教,有的甚至热衷求神拜佛,大搞封建迷信。这股风气如果不遏制,势必搞乱党员思想,涣散党的组织,后果不堪设想。

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在深入开展,一个重要指向就是着力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如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等。面对少数党员参教信教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教育,让广大党员把“党员姓党”的理念刻入思想深处;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对思想上变质、行为上违法的党员,坚决予以清退,从而不断纯洁党的队伍,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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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全文共 9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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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以来,中央先后出台或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4部党内法规,对于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规依纪管党建党,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使我厅党务干部带头学习掌握这四个党内法规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层层抓好学习贯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党委决定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培训。下面,我分别就这4个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

一、《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2015年6月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于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

(一)填补党内法规空白。党组制度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自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建立以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历经了撤销、恢复的曲折历史。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涵盖了从中央到县4个层级。

这项重要制度,长期以来除了党章用3个条文作原则规定外,一直未出台专门的党内法规来进行规范。由于缺乏具体制度遵循,党组设立不统一、成员配备不一致、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党组作用的充分发挥。2015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条例出台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对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使我们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比较完备。

(二)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当前,一些党组存在着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导致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中央把“着眼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原则,强调要通过完善党组制度,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根据上述原则,条例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凡是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责任。

条例还规定,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条例共分8章39条,包括总则、分则、附则3大板块,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如:考虑到党章对党组的职责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党组职责与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职责经常出现交叉,条例对党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哪些重大问题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等作了列举和细化,以便实践中操作。

党组的职责中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条例设定了领导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列席会议制度等,突出党组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方面的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5)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7)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

2015年8月3日,中央颁布实施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为重要原则和根本保障,以“规”为监督尺度和衡量标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设党的有力制度保障。

(一)条例修订的背景。2009年7月,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内容和方式都作了重要调整和改变,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对原“试行”的巡视工作条例不仅迫切需要进行修订,也具备了开展修订工作的基本条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对改进巡视工作、修订条例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内立法规划、中央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将修订条例列为重点工作。

(二)巡视制度的建立。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四)条例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42条,主要包括:机构和人员、巡视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内容。

1.机构和人员。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2.巡视范围和内容。

(1)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②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③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④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2)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①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3)巡视的内容。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②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③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④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⑤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3.工作方式和权限。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①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②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③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④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⑤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⑥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⑦召开座谈会;⑧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⑨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⑩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⑪开展专项检查; ⑫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⑬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4.工作程序。(1)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2)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3)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4)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5)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6)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7)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8)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①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②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③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5.纪律与责任。巡视工作人员、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纪律,应当承担责任。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要求

近日,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一)《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

原《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

(二)《廉洁自律准则》的主要内容。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

1.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

2.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4.《廉洁自律准则》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着廉洁自律,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宗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廉洁自律准则》开篇即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提出“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并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向全党、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和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立场,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是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八条规范”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便于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对照,提高自律意识,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党纪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1.总则分为五章。第一章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作出规定,突出强化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章对违纪概念、纪律处分种类及其影响等作出规定,将严重警告的影响期由原来的一年修改为一年半;增加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的规定。第三章对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作出规定,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列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第四章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出规定,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增加了中止被依法逮捕的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的内容。第五章对预备党员违纪及违纪后下落不明党员的处理以及处分决定的执行等作出规定,明确了相关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最长时限。

2.分则部分将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别为“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6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加了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加了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违纪条款。

3.“附则”部分明确了制定补充规定等的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以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

4.党员如果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追究党纪责任的规定。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在坚持纪法分开的同时,通过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了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不会出现因纪法分开而放纵党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5.《党纪处分条例》重新划分违纪类型。原《条例》将违纪行为分为10类,其中有相当部分内容与法律重复,比如贪污贿赂行为(原条例第9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原条例第15章)等。这次修订,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删除了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后,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将违纪行为分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六类。其中,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更具有执政党纪律的特色。这次修订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单设为一类,恢复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关于群众纪律的优良传统,以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上述六类行为的,应当追究纪律责任。

(四)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的具体要求。

1.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通知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两项法规去抓落实。一是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要通过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两项法规,特别是党章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三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决纠正实践中存在的纪法不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等问题。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2.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3.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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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发言稿

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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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是什么?宗教信仰可以看作是全人类所具有的普遍文化特征,是人类精神的最高体现,是一种形而上的意识形态。我国宪法赋予了人民拥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则是禁止信仰宗教的。如果你加入了党,则必须放弃信仰宗教的自由。因为中国共产党唯一信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

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是可以相互区分的,允许宗教界领袖和精英人士入党,可以体现政治上、社会意义上对宗教的关怀和包容,有助于党和政府加强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

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与世界观、宗教观,既相互区别又紧密关联。因为二者有区别,所以一部分唯心主义者,包括宗教界爱国人士,虽然不赞同辩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世界观,但是可以积极参加代表了他们根本经济、政治利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建设,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为二者紧密关联,所以共产党员必须始终坚持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世界观的高度统一。共产党员只有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不信仰任何宗教,才能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当作自己的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矢志不渝地忠诚于党的事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因此,党高举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旗帜,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同时又对在统一战线工作的共产党员提出了严格要求。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在规定“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加强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同时,又在同一条中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以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可以相区分为理由,宣扬允许宗教信徒入党,反对党中央的规定,这是抹杀共产党员和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区别,把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条件和党对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要求混为一谈。在统一战线和宗教领域工作的共产党员,只有坚定地树立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世界观、宗教观,才能深刻理解和坚定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要求党组织以吸收宗教信徒入党来“体现政治上、社会意义上对宗教的关怀和包容”,颠倒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关系、党与宗教的关系,不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是企图让社会主义社会去适应宗教。其结果,不是加强党和政府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而是让宗教影响和改变党的政策和性质,干预国家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

历史已经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包括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内的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地为全中国人民服务。宗教的性质与此截然不同。任何宗教及其信徒都不可能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如果像某些论者所主张的那样,“允许一部分宗教界的领袖人物和精英入党”,并且以这样的身份去“加强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那么,无论他们属于何种宗教,都不能脱离其所属宗教的背景、利益和关系,不可能平等地对待其他宗教和不信教的群众。其结果,绝不是加强而只能是破坏党和政府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破坏宗教关系的和谐。至于有的宗教信徒主动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承认党的纲领,要求加入党组织,那要另当别论,与我们这里讨论的宗教信徒能不能入党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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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农村党员讲政治有信念发言稿_例文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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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下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通知,学三支部全体党员以及部分积极分子开展了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学习会。

何为“两学一用”? “两学即为学习共产党党章党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即为做合格党员。

邓锦辉同志作为本次学习会的主持人,他简单的介绍了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学习内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学习会提出了学是基础,重在做的要求。

常怀忠诚之心,自觉遵守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补足精神之钙、强化自律之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是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另外,任何一名党员都要时刻牢记党员的义务与责任,切切实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承担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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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创先争优组织生活会发言稿

全文共 3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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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心开展了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作为中心办公室成员之一,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将中心发展战略和办公室工作实际相结合,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一、带头学习提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活到老,学到老”虽然是平凡的一句话,但其中蕴含着做人的大意境。首先我们要生存,就必须学习生存之道。通过学习,我们可以获得知识,从而拥有某一方面的技能,进而为社会做出贡献,为自身创造条件。学习也是对精神的充实,在学的过程中,我们会思考,在思考的过程中,人性会得到升华。年轻时,学是为了理想,为了安定;中年时,学是为了补充,补充空洞的心灵;老年时,学则是一种意境,慢慢品味,自乐其中。作为共产党员如果不愿学、不勤学、不真学、不深学、不善学,就必然会落后于时代,甚至会被时代所抛弃。中心一贯重视学习的重要性,20xx年确定为“能力提高年”,20xx年提出创建学习型单位的目标,确立“终身学习”“全民学习”“团队学习”的理念,其目的就是打造成一支关键时刻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专业技术队伍。这是单位最核心的能量也是当好人民健康卫士的基础。作为办公室成员,我始终坚持树立“实践学习”的理念,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一体化,从实践中学习知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但是,在学习内容和效率上还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比如学习办公室工作知识较多,而学习专业知识较少,导致知识结构单一,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工作思考不深。再如,学习效率不够高,办公室工作繁杂,在利用空闲时间学习时不能心无旁骛,存在虎头蛇尾的现象。今后,要在专业知识上下功夫,多学习、了解等方面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学习效率,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全局的高度,为中心决策、指导工作提出宏观性的意见。

二、带头争创佳绩,行成“引导争创”之风。人生就像一个舞台,自己就是导演,也是演员,我不要求剧情多么精彩,平凡不平庸就够了,不要求每一个舞步都那么美丽的,那么标准,动人就好。我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当做衡量自己工作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对办公室工作繁忙,工作和学习矛盾突出,通过各种途径,保证一定时间的自学,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关注时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中心争先创优各项活动。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思想水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文秘知识,提高公文写作水平;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在工作之余利用网络自学了photoshop、excel、powerpoint等,为搞好办公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公文写作水平不高、省级以上报刊宣传不够,应付工作的现象。文稿是文字工作者的脸面,体现着文字水平的高低。而文稿出差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今后,要加强学习,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等多种形式学习,尤其是要学习省、市主要领导讲话的谋篇布局、思想思路、语言修辞。注意留心领导讲话,仔细领会领导意图,注重平时材料的收集与整理,能够在写作时体现和反映领导的思想;提高新闻写作水平,多与同事交流沟通,加强探讨,千方百计寻找新闻点,用心用力创新闻写作角度,提高省级以上报刊的宣传见报率;要按照差错零容忍的基本要求,认真检查文稿内容,做到细而又细,文责自负。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带头服务群众上,是党员干部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只有带头诚心诚意服务群众,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际工作中,一是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做到服务态度和蔼、热情、耐心、细致,为中心领导和各科室提供良好周到的服务,从中心工作的大局出发,从整体利益出发,团结办公室其他人员,融洽工作气氛,积极配合和帮助他人的工作。二是做好接待工作。接待工作对办公室人员素质要求很高,既要不卑不亢、不急不慌,又要对出现的问题处理及时、果断、不留后遗症、不给领导添乱,为此,特别强调服务的思想,对待每一个上访人员、来电、来信都能礼貌接待、耐心答复,尤其是对待一些棘手的问题,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协调科室,尽量圆满解决。做好后勤事务的管理。三是对于一些办公用品领取和发放,文件资料的复印速印等繁琐细微的工作,不厌其烦,细致耐心,做到尽善尽美,保证了中心的正常运转。

但是,今后的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观念有待进一步深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尽力自己的提高理论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思想认识和觉悟的不足;增强自己的管理理论,努力提升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沟通、督促能力。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严谨细致对待经办的工作,不敷衍不作假,做到一丝不苟,做到不让工作延误,不让需办的文电积压,热情接待来访同志,维护办公室形象。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在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我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是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加“五五普法”活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有关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积极支持等各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不干预行政执法,更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其次是要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为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再者是要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中心作为,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与相关的等法律、法规,在实际运用中要特别熟悉这些法律法规,做到既依法开展工作,又增强依法的可操作性;做到行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只有这样才能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还有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特别要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提高我市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

但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还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能力。首先,思想认识提高了才能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作为一名中心办公室成员,学法、守法更是是自身建设的需求。今后要加大学法力度,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在遇到一些难点问题时能把学习法律法规的成果带入实际工作中。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一是加强团结。古人讲“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积力所举无不胜,众志所为无不成”,实际工作中我特别注重与同事的团结,不搞两面派,坚持补台不拆台,在团结中出效益、出成绩,团结出中心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甘于奉献。在工作中做坚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自己的工作,在拼搏中为民服务,在埋头苦干中实现人生价值,把全身心的精力都投入到事业中去。三是昂扬进取。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干则已、干就干好,使自己真正成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合格者,成为弘扬的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表率。

但是,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不敢与之作斗争,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遇到不文明行为时,不能及时劝阻,对一些不良风气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缺乏应有的警觉,有的老好人思想,缺乏作为公民的责任感。今后要本着对党的事业、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弘扬正气,不因问题小而迁就,不因处理难而回避。要强化爱岗敬业的风气,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真正把本职工作放到全局中思考、筹划和落实,坚持高标准,认真负责地对待每项工作,努力实现中心建设争上游、业务工作创一流。要进一步培养讲团结守纪律的风气,加倍珍惜团结,自觉维护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既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也不搞无原则的矛盾纠纷,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干事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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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党员干部讲规矩有纪律研讨会发言稿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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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上午,市科协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周立波故居开展党日活动,纪检组长汤晖围绕“讲规矩、有纪律,做合格党员”上了一堂精彩的党课,重点围绕“深刻认识讲规矩、有纪律的重大意义;为什么要讲规矩、有纪律?如何做一名“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三个方面进行了授课。

在深刻认识讲规矩、有纪律的重大意义时,汤晖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忠诚于党是对党员的根本政治要求,也是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成长、党性锻炼、品格塑造具有重要作用。

在讲到为什么要讲规矩、有纪律时,汤晖谈到,作为党员、干部要在纪律上进一步严起来,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洗涤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

讲到如何做一名“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时,汤晖强调,要杜绝不当言论,做到立场坚定;要杜绝不当利益,做到淡泊名利;要杜绝不当爱好,做到洁身自好;要杜绝不当关系,做到清正廉洁。党员、干部一定要把讲规矩有纪律作为自觉行动,做好表率,努力营造讲规矩有纪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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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参加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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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不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涉及表决、学习(理论学习和参观考察等)、汇报、交流、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服务、民主评议等多方面的内容。但从实际情况看,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普遍不到位。最严重的情况是一些支部除了进行表决(选举、处分党员)、组织参观考察等活动外,其他组织生活一概不开展。比较普遍的情况是有选择性地落实一些组织生活制度。能够完整开展所有组织生活的支部属于极少数。

2.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从集中学习情况看,理论学习、时政学习和党课走形式的情况比较普遍,主要读读报纸、看看电教片、传达上级精神,学习方式过于生硬,学习内容过于空泛,党员对集中学习内容感到枯燥和厌烦,学习效果普遍不佳。参观考察本是一种比较好的活动方式,但由于普遍不进行总结、引导,结果沦为纯粹的观光旅游休闲。从组织生活的内容看,不少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时,搞得最多的是参观考察和休闲娱乐活动,而很少开展学习、服务、报告、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党组织生活变成“缴缴党费,读读文件,看看片子,碰碰杯子”,内容与形式不够丰富,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参与者心态淡漠,参与积极性很低。

3.组织生活受党内权力影响较大。党章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但实际上比较普遍的情况是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往往落实不了,而且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越不参加组织生活。一些领导干部几乎从不参加支部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这种反面示范,对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4.服务党员做得很不到位。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其内容应该是很丰富的,例如:通过组织学习帮助党员提升理论分析水平与能力,深入理解党的重大政策,帮助党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发挥个人特长、提升成就感,等等。但是,目前除了偶尔开展帮扶困难党员活动外,其他服务开展得很不理想,特别是不注意创造让党员发挥个人特长的机会和条件,党员个人在组织中缺少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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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党员牢记根本宗旨感恩奋进担当发言稿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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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7日上午9时,两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召开以“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主题讨论会。会上,全体党员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认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化、标准化、长效化,对于提升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并立足岗位实际发挥好党员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党员干部,就是首先要学习党章,了解党章,知晓党章,按党章做人处事,始终以党章为党员的思想统领和行动纲领。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务”这一主题,展开了讨论。

讨论中,大家畅所欲言,纷纷表示,认真严肃地参加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既是党组织的安排和号召,也是普通党员的自觉行动,一定要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学习讨论和集体活动,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努力方向,为扎实有效推进“两学一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县食药局支部书记、局长张文军主持会议,并就“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作为一名食药监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应转变服务理念,在日常工作中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二是政风、行风方面,自身做起,做好本职工作;三是党风方面,经常到各自的双联点上去,搞好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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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班子党风党纪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全文共 3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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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里的统一安排,现将自己关于“讲规矩、有纪律”的学习体会向同志们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为什么要讲规矩、有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讲: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的纪律。政党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政党要想长期巩固执政地位,必须要有严格的党内纪律。任何政党要有力量,都必须把遵规守纪作为其组织建设坚守的底线。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在建党初期我们党的创始人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1920年9月16日,蔡和森给毛泽东写信探讨建立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了“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的科学概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始终把严明党的纪律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不断完善党的各项纪律,党的十八大修改后的《党章》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基本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纵观中国共产党走过的95年奋斗历程,之所以能够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度过一个又一个的险滩,积小胜而成大业,成为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就是有严明的纪律。蒋介石反思国民党失败的原因时,就多次讲到纪律问题。实践反复证明:一个政党、一个组织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可能有意志统一,就不可能有共同的理想和目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毫无战斗力和凝聚力,也绝不会成为领导核心。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保持团结统一,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一级组织、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都必须从自身做起,认真学习党规党法,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一切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对党忠诚,严守纪律,积极工作,唯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成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

二、怎样做到讲规矩、有纪律

要做到讲规矩、有纪律,必须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就组织而言,要执纪必严,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共产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就个人而言,守纪必须要自觉,人前人后一个样,有人没人一个样;第三,要营造一种讲规矩、有纪律光荣,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可耻的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讲:“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严肃执纪方面我们党是有传统的。建国之初,刘青山、张子善贪污问题败露后,许多人为他们说情,毛泽东在听了薄一波转述的意见后,沉思了一会儿,对薄一波说了这样几句话:“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此后,毛泽东谈到处理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件时还曾说过:“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执纪,处理了大到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薄熙来、令计划,小到村主任等一批违纪违法的“老虎”和“苍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挺纪在前、执纪必严、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纪律有四个特征,即:客观性、严肃性、自觉性、民主性。讲规矩、有纪律作为个人来说,重要的是要把害怕、敬畏变为自觉。我们回顾历史,国民党军队中也有一些执纪很严的部队,比如,刘亚洲写的《将军泪》中记述的张自忠将军严格执纪、两次枪毙自己的警卫营长孙二勇的故事,就非常令人感动。那为什么国民党军还是被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打败了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执行纪律中所表现出的自觉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对个人的效忠,而另一个是对事业和信仰的追求;一个是个别局部的严密,而整体的松散;一个是局部、全局都严密高效的统一;一种是大爱,一种是小爱。正如陈云同志所说,“一个真正能自觉遵守纪律的好党员,就在于他能在实际行动和日常生活的每个具体问题上,表示出自己是坚决地遵守党的铁的纪律的模范。”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讲规矩、有纪律方面必须要知敬畏、讲自觉,不能有侥幸心理,更不能随波逐流。正如盛茂林同志讲的,遵规守纪绝不能有侥幸心理。不遵规守纪出问题是必然的,不出问题是偶然的,我们一定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讲规矩、有纪律,还要注意营造一种讲规矩、有纪律光荣,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可耻的氛围。要明辨是非,树立鲜明的导向,使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人不仅没有市场,而且还要受到处罚。营造氛围,一方面要在明是非上下功夫,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了光荣,什么做了可耻,心中始终要有一杆秤,要有一把戒尺,要有坚定的政治定力。山西干部队伍出现的塌方式腐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遵规、不守纪、没定力,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共产党人做人做事的标准。另一个方面,就是一定要在监督上下功夫,让我们的各级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始终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要注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抓纪律,就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不要等犯了大错误才去批评,平常问题要及时批评”的指示,把纪律监督置于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之中,以促使我们的组织、党员和干部始终保持遵规守纪的意识,不敢胡来,不敢乱来。

三、要正确看待讲规矩、有纪律,认真处理好干与不干、少干、推责干的关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干事

毛泽东同志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对这句话我的理解是,纪律是手段,取胜是目的。规矩、纪律是为取胜而服务和提供保证的,是要让人们在“方圆”之内大胆地干活,而不是束缚人们的思想,捆住人们的手脚,不让人工作。6月24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别误读了“亲”“清”关系》的文章,文章中写到:八项规定实行以来,企业对公接待费用明显减少。但同时,在主动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周期上,干部表现得没有积极性了。有企业家反映,以前对重大项目都有绿色通道,可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现在由于简政放权的改革还不到位,如果按部就班慢慢来,流程走全了,最好的机遇也失去了。更令企业家忧心的,是有些干部现在不担当了,帮助企业破解难题的力度小了。看了这篇文章,有两个问题需要我们重视,一是有的部门在制定政策和规矩时,总是想着怎么能够逃责,把自己的责任定得少少的,把基层的责任定得多多的,能推则推,能躲则躲,看似在工作,实则不担当。二是有的干部为了所谓的守纪律,不愿为、不敢为。“不干事就不出事,出了事就跑不掉”的想法在一些地方和干部身上还有一定的市场,对问责缺少正确的认识,把讲规矩、有纪律与干事创业简单地对立了起来。这种状况不加以解决,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公堂木偶”将会越来越多。为官有贪念、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不是好官,但也并不意味着洁身自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满足于碌碌无为的就是好官。邓小平同志在改革之初曾告诫全党:“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光有立场和态度还不行,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举措。行动最有说服力。”发展需要实干,改革需要行动,事业需要担当。王岐山同志说,“对党忠诚最终要体现到担当上。”讲规矩、有纪律就必须要敢担当、干好活,敢担当、干好活才是真正的讲规矩、有纪律。不敢担当、不干活的遵规守纪,就是毛泽东同志批评的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自由主义。我们党的事业不需要这样的人,需要的是“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的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党员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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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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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海委党组关于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天我们召开支部大会,围绕“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展开讨论,现就这个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严以律己的内涵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谨言慎行,严守规矩,心中有戒,不妄为。严以律己根本在于正确的思想认识,基础在于自身的道德修养,修行在于平时的言行。严以律己,关键在律,重点在严。遵守党纪国法这个“律”,包括道德约束、党纪政纪约束和法律约束;至于严,就是要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是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基。

二、为什么要严以律己

(一)严以律己是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经受四大考验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们面临着执政、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变化这四大严峻的考验。四大考验也给我们带来了四种危险,就是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还有消极腐败的危险。由四大考验造成四种危险,影响着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

要正确对待四大考验,防范四种危险,一方面要加强党的建设,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就是要抓好干部的作风建设。任何制度是要由人来制定,人来执行,人来保证监督的。严以律己就是强调通过严格要求自己,解决内在自觉性的问题,达到高度自觉地执行制度,这样就能够做到事半功倍。

(二)严以律己是打造素质过硬干部队伍的需要。

毛主席有一句名言叫做“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有了正确的大政方针、路线以后要怎么贯彻,主要靠干部,干部是决定因素。而干部要带领人民群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应该像鲁迅先生说的“时时解剖别人,但更多的是无情面地解剖自己”。首先把自己做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带动别人。如果责人严,对别人要求严,责己宽,对自己要求松,甚至放纵,那么干部不能成为群众的表率,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再好的政策也无法得到贯彻执行。

三、如何做到严以律己

(一)对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

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史中贯穿着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的红线。南宋胡太初《昼帘绪论》有言:“莅官之要,曰廉曰勤。”明代思想家薛瑄把“廉者”分为三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就是勿用“小聪明”。要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在金钱面前动起“小九九”,不能在项目中打起“歪主意”,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捞一把”。要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做到为人处世,长留一份宁静;履职从政,多存一点淡泊。

(二)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三观”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人对世界、对人生价值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树立了正确的“三观”,在观察事物、评判是非时才会有一个正确的价值取向,并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体现出来。也只有具备了良好的个人修养,树立了正确的“三观”,才能自觉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坚持原则,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要明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连在一起的往往是公款、公权。只有把慎独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准则,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拘”好每个小节,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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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12.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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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组织生活

13.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能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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