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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阅读的作文推荐20篇

阅读伴我成长,如果没有阅读,我的生活将变得无趣乏味,没有欢笑,没有开心,没有关爱,也没有美好的品质。我爱阅读,阅读伴我成长!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收集了一些我爱阅读的作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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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阅读嘉年华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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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韵萱)

今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下午学校要举行一个叫“阅读游艺大狂欢”的活动。这个活动每个年级都要参加,而且同学们都很用心的准备了各种各样的服装和千奇百怪的道具。

今天下午,同学们都穿上了自己准备的服装,带上了自己的走秀道具。节目有:一年级的《神奇校车》,二年级的《苹果树上的外婆》,五年级的《红楼梦》,当然还少不了我们班的《绿野仙踪》了。在我们班的走秀中有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人物,就是我的爸爸,他扮演的是远近闻名的旺卡先生哦!你们看:我们班的刘铭泽,他扮演的是诸葛亮,那一身道袍和一把鹅毛扇就像一个现代版的“小诸葛亮”。

今天玩的可真开心!我还看到了许多精彩的走秀和各种各样的节目,今天是最开心的一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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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阿长与山海经阅读笔记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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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在一个雨天的下午,我读了《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初读,就是感觉这位长妈妈的形象不同,而后两三遍,慢慢领略到其中的韵味。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的神力,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我想作者应该是比较愤恨这一点,但我更多观注的是,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联想到现在的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这种成份,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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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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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欣琳

第一缕阳光射在我的窗头,灿烂的金光洒在绿油油的草地上。仔细看小草的身子上挂着几颗透亮的露珠,阳光照射出迷人的光彩。

这是一天中美丽而又快乐的开始。起床洗漱吃早餐。

揉着惺忪的睡眼。恍恍惚惚地走到书房,那陶醉人心的香。也许就是伴着油墨的香。我在书中遨游时,每一本书就像一个老师在教育我,它为我的人生点亮了一盏又一盏灯。

翻开神奇而又充满魔力的书籍,我的灵魂似乎飞到了书中。融入了那个童话般充满色彩的书世界。阳光照耀了我,也照耀了书,灵巧的文字带领着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

我有时感到悲伤,为书中的不幸人物而忧伤。我时而感到快乐,为书中的可爱人物而愉快。有时感到热血沸腾,为书中的英雄人物而感慨。

一本书可以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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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趣的阅读作文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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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当时我想:“爸爸怎么可能装进口袋?难道口袋很大很大吗?”带着疑问我迫不及待地看起书来。

这本书可好看了,杨歌的爸爸原先是一米八的大胖子,可是只要每次和妈妈吵架,爸爸就会变矮一些,直到最后爸爸只有拇指大小,成了杨歌的“小跟班”天天呆在他的口袋里。

有一次,杨歌在写作业,爸爸在看书,突然一场小地震发生了,爸爸被书砸晕了,却让他获得一种未卜先知的超能力。爸爸预测到楼下奶奶家的小狗会受伤,最重要的是爸爸预测出了一场大地震,去了好多地方都没有人相信,最后他通知了市长,只有市长相信了爸爸,才逃避了一场灾难。事后爸爸的超能力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哈哈,太有趣了!书是知识,书是力量,书是阶梯,我们要多看书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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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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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70263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6 #702634 Read the siege reading notes600 words 6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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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生阅读课外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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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不喜欢余华这个人的文章,在我看来他的文章太过鄙俗,就算这些文章是在真实反应社会的某种黑暗面,但我还是更倾向于鲁迅的批判和马克.吐温的戏谑。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为了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他说:“……《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必须承认这句话很经典,但我的想法和余华的完全背道而驰。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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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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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飞船穿过浩淼无垠的太空,璀璨的星河中,一颗不起眼的行星上,生长着一株沾着泪珠的玫瑰,她的脸上染着淡淡的忧伤,娇艳的花蕊不住地叹息,花香萦绕,却带着幽幽哀愁,伴着无比的眷恋。那个自己爱过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脑海中回响道,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依旧是那段最珍贵的时光。

玫瑰闯入了她的主人小王子的世界,这个孤独的男孩藏蕴着人类最初最纯净的心,他喜欢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四十三次的日落,他喜欢用好奇去观赏这个世界,他的爱是最纯净的,对玫瑰有着永久的挂恋。但小王子却与玫瑰闹了别扭,离开玫瑰。带着最初始最纯净的心,小王子开始了奇妙的旅行,正如小孩子一样,当他满怀欣喜地去面对其他星球的人们时,却对那些所谓追逐梦想不断工作的大人们感到晦涩难懂,人们往往是事与愿违吧,为了所谓梦想的东西追逐,却忘记自己的那份初心,这往往就是那些不可理喻的大人的所做所为吧。

小王子到达的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他在那里遇见了一只狐狸,并且在狐狸的要求下驯服了狐狸,狐狸认为被驯服之后一定会感受到快乐,也对小王子爱屋及乌,喜欢那被风拂过的麦浪。

小王子在狐狸的话中学会了爱的独一无二,于是想起了那颗行星上的玫瑰,他告诉狐狸自己必须要对爱付出责任,我想,这时狐狸心中一定会感到些许不舍与失落吧,人也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了他人,而他人的心绪只能由自己去承担,成为永恒不可擦去的那抹痕迹。虽然心有所伤,但狐狸仍然在分别时吧真理告诉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可是小王子在探求玫瑰的路上,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回到那颗星球上了,他徘徊在降临于地球的地方,对那独一无二的玫瑰感到无穷无尽的思恋,他最终因为思恋而找到了毒蛇让毒蛇用毒液将自己毒死,让笨重的身体留在地球上,灵魂去寻找那玫瑰。故事的结尾是小王子无力地倒在沙漠里,无声无息,如石沉大海。

这本被誉为“成人童话”的小说叩击我那紧锁的心弦,四散的哲理蕴含其中。

#347947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6 #347947 middle school students read readingNotes 6

这个寒假,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小王子》这本书读完了。这是我读书最快的一次,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迫不及待地想马上把它读完。

《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我”是飞机驾驶员,在一次航行意外中结识了一位来自遥远星球的小王子,这位小王子看懂了“我”的一幅图,一幅以前从没有人能看懂的很久以前画的一幅蟒蛇吞食大象的图,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

小王子给“我”讲述了他的历险:他来到地球之前经过的星球和上面的人:第一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威风凛凛的国王,他只让别人服从他的命令。第二个星球上住着一位爱慕虚荣的人,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他的崇拜者。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不停的喝酒是为了忘掉羞愧。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位贪财的商人,在他眼里只有钱。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守职的灯夫,他每天都按时的点灯、休灯。第六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地理学家,他有许多探险家的星球的样子的笔记。第七个星球就是地球。小王子在地球上驯养了一只狐狸,但在临走时没有将它一起带走。”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生命是短暂的,任何事情都又可能是短暂的,只有珍惜任何事情,就等于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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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成长里有阅读相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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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庆幸,我的成长里有阅读相伴

记得我初次接触书时,五岁。我很快被书所吸引,一本、两本……我的书渐渐多起来,从画书、童话书再到小说、名著,读书。让我的知识渐渐丰富起来。

记得是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实在是吸引我这个小书虫。我恨不得把里面的知识全部汲取出来为己所有,于是就引出下面故事:有一次科学课上,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难题,整个班马上寂静了,静得连针落在地上的声音都可以听见。我忽然想起了《十万个为什么》里有过,于是举起了手,流利完整地说出了原因。看着老师惊讶的表情,我暗暗赞道:“书,有你,真好!”

我的梦想是:走进一家图书馆,泡一杯香茗,持一本书卷,就这样静静沉浸在阅读里……

阅读,是你让我认知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你带我欣赏茫茫书海中那些傲世的名著;是你让我知道了无数性格不同的人物;是你让成长的我热血沸腾又不失平静。

我的成长里,因为有阅读相伴将会变得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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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凡尔纳《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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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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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改变了我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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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题记

翻开一本书,像微风吹动着我这颗浮躁的心灵,将春雨净化着我的灵魂,像河流不断注入我这干涸的知识海洋。

从我记事的时候开始,就开始阅读各种古诗和故事,那时候不但不喜欢读,甚至对这些文字很反感。至于长大后,我的语文成绩也不怎么理想,直到那次我改变了对阅读的看法。

记得那是我放暑假的一天,因为天气很热,我便坐在家中喝着饮料打局游戏,别提有多舒服了,当我正打游戏打的打到“忘我”的境界的时候,从我侧面伸过一只手来,把手机关掉屏幕拿走,我拧头一看,妈妈正看着我。“去看书去。”妈妈板着脸和我说。“在让我玩会儿吧。”“不行,你看一个小时书再去玩”。我只好好坐到书桌前,抬起头望着那一本本崭新的书,我随便在书架上摸了本书下来,这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或者加看的态度,随便翻开了一页看了起来,这页写的是保尔残疾后,他妻子帮他写书的那一段。保尔的这种双目失明,却仍然创作的精神,深深把我震撼到了,我便从头开始读了起来,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我记得保尔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我被保尔的那种永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折服了。因此我喜欢上了阅读。

读《鲁滨逊漂流记》,学会了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永不放弃才是最正确的选择;读《简·爱》,我在简·爱身上学会了积极进取;读《红岩》,感受到了红岩精神就像一面旗帜,激励着我为理想奋斗不息。

正是书中的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教会了我许多的道理,是我从一个“小孩子”变成一个“小大人”,阅读真正改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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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爱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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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我的兴趣好,那就是阅读了吧。

对于书,我真的是“想弃又不舍”,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幼儿园便学会了认字的我,对书有深深的好奇,那一页页的纸里有另外一个更丰富的世界。读绘本不再满足,开始阅读一些更厚的书,可小说里的剧情是那样生动,令我看了一页还想看。

就这样,无论到哪里,我的手里总是捧着一本书,吃饭看,玩时看,旅游看,就连车上也看。这样的“不舍昼夜”,当然会付出代价:二年级的我就戴上了一副框架眼镜。看东西看不清楚,是我的苦恼之一。但阅读带来的愉悦,可以说远远胜过了这点苦恼。

记得有一次,妹妹邀请我去滑冰,可好朋友又约我去看书,这该怎么选择呢?热爱阅读的我果断选择去看书。到了图书馆,走进成人阅览区,边开始寻找诗词、传记之类的书。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如获珍宝地拿着,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我早就领教过书的魔力,很容易使人深陷其中。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我却毫不在意,仿佛走进了书中的世界,随着主人公的去游历,无法自拔。朋友的催促,妈妈的“命令”,都不能阻挡我与主人公“共甘共苦”。

终于看完,伸伸懒腰走出图书馆,窗外不知何时已下起幽幽小雨,我撑起伞,在大街的边沿走着,脑海里回忆起书中的情节,街上喧嚣满处,而这一切仿佛都与我无关。纵有千般吵闹,我也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个更丰富的世界。殊不知,在家里,等待晚归的我的是一阵怒吼。

那又怎样,阻挡不了我对书的似火热情。书的魔力,让把懂得它的人牵向它,向它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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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伴我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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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不知何时早已成为一种习惯,深深地存在于我心中。多年来我深深体会到了它对我的影响,它不单是简单的文字排列,每一个字都饱含作者的情感,让你惊叹这奇妙的文字排列竟然有这样的魔力。

读一本好书仿佛可以看到一个时代所影响的一代人,读一本好书仿佛可以听到一个智者为你指引迷津,读一本好书仿佛可以嗅到高尚灵魂的“香气”……

自我记事起,妈妈便常常在我睡前为我讲上一篇童话。那时候,小小的我不止一次的憧憬过那个美好的世界,奇幻而富有魔力。也曾干过偷偷穿妈妈的裙子假装自己是公主的傻事。现在回想,这可能就是阅读的魔力吧!让那个不谙世事的我对并不了解的世界产生了美好的憧憬。

再大一些,升入小学便开始了古诗的阅读学习。那时的我才刚刚认字,便开始“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也正是因为这句话,我当时从来没有剩过饭。犹记当时,我第一次看到一句“花褪残红青杏小”便一下子吸引住了,觉得那场面一定十分美好。古人竟能用短短七个字便把春去秋来的美景生动地表现出来。那时的我还太小,只觉得美不能认识这其中的深刻含义。但是就这样朗朗上口的一句句诗句,一首首优美的词伴着我度过了懵懵懂懂的小学时期。

步入了初中,我渐渐感受到了学习的压力。但是我依然未曾放弃阅读,转而开始阅读向《四世同堂》《骆驼祥子》这样稍微深刻的一些书籍。一看到《四世同堂》,便停不下来了。老舍先生的文字仿佛有着神奇的魔力。只许寥寥几笔,几个老北京的词语,一些传统的场景便能把人拉回那个老北平,那个历史底蕴深厚的古城中小小的胡同。

看着看着,我入了迷。那个吃人的时代让我感到可悲心痛。那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让我看到了各个不同的鲜活的北京人。耿直的常二爷,一腔热血的祁瑞全……他们如一朵朵灿烂的烟火在乱世纷扰的战火中绽放着自己独特的色彩,却又转瞬即逝。

他们才有真正令人钦佩的勇气,在那样复杂的社会,依旧保留着属于自己的一抹亮色。不像冠家的卖国贼那样虚伪阴险。我仍然记得最后北平解放时每个人脸上喜悦的泪水。我虽然并未参与那个年代,但是我明白这滴眼泪承载了太多太多我所读不懂的情绪。

这本书让我对中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每一次唱国歌我总能想到那些英勇的战士。我想这便是阅读所带给我的成长。正是那一本本书:从美好的童话到意境优美的唐诗宋词再到深奥一点的《四世同堂》……我仍在继续阅读,因为我深知,皆因阅读这个好习惯,我才能够有这样的理解,才能成长为如今的我。而不是一直停留在牙牙学语的孩童时期。

阅读伴我成长,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它就像一位老师,指引着我,牵起我的手漫步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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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伴我成长400字左右四年级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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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抓周”仪式上,面对琳琅满目的物品,我竟然选择了抓书。

托儿所时,我就对书充满了好奇。当时,由于不识字,我只得盯着书上的图案去想象,并自言自语。每天晚上,我都要听故事才肯睡觉,妈妈只得在睡前给我讲《丑小鸭》、《安徒生童话》、《365夜童话》等故事。每次,我都会聚精会神地听,好奇地问。

书在我幼小的心里早早埋下了种子,我真想早点上学,多识字,能够自己阅读

一年级时,虽然我已经认识不少字,但是阅读没有注音的书还是很费劲。于是,爸爸就给我买有注音的书让我阅读。书好像是一个百宝箱,里面藏着许多有趣的东西。经过一遍又一遍的阅读,我从中获取了很多知识,懂得很多道理。我享受到阅读的快乐,我爱上阅读。这样,爸爸只得每周都要给我买书了。

二年级时,我已经认识了许多字,阅读一些没有注音的书也没有那么费劲了。于是,我开始阅读了一些优秀的作文书和儿童版的中外名著等书籍。现在,我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了,阅读已成为了一种习惯。由于多看课外书的原因,无论是写日记还是看图写作文,我都能得心应手了。本月,在学校组织的现场作文比赛中,我又获奖了,竟然勇夺了桂冠。看着同学们的羡慕的眼神,我倍感自豪,这真要归功于杜甫的名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勉励呀。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的确,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鱼儿离不开水。阅读,给我智慧,让我明理;阅读,给我快乐,让我自豪;阅读,伴我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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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快乐阅读节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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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栎雅)

周四下午,我们学校举行了“我是书中人cosplay!”的走秀活动。老师说:“你们要自己准备好服装、道具啊!”我们班的同学打扮得都很精致、美丽。老师推荐的是《绿野仙踪》,同学们兴高采烈地按这本书中的人物装扮起来,大部分同学都演女巫,就像女巫派对一样。

我们到了操场,操场上站满了形态各异的人,有拿扇子的,拿魔法棒的,拿金箍棒的……有趣极了。天气很热,同学们热得都快没有知觉了,但是同学们还是坚强的挺过来了。走秀要一个班一个班的走,轮到我们班的时候,在石林湘玉和周铭轩饱含激情的解说中,崔韵萱爸爸带着我们一起走秀。校长妈妈和其他老师都在前面欢迎我们,同学们欢快地走在红毯上。走秀完了,我们一起高唱《明日歌》,歌唱完了,我们又排路队回家。

我觉得这一天过得好快,但是我还是很开心,因为今天有很多人来看我们表演,这是我最开心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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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阅读初三作文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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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是我国唐代诗人杜甫的名言。意思是书读多了,书中的意思也便明白了。

我喜欢读书,我并不认为读书是一种枯燥无聊的行为。相反,我认为读书可以使我烦躁一天的心情平复下来,可以是我明白非常多的常识和道理,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何乐而不为呢?我喜欢看杂书,各类各样的。因为在书里我可以获得一种别样的快乐。

有一本书,我百看不厌。当读到女主为了保住男主,坠落悬崖是,我会潸然泪下,当看到女主和男主重逢时,我又会新笑颜开。书籍对我来说是一个益友,也是一剂医治心灵创伤的灵药。每当夜深人静时,总喜欢拿着一本书翻看一下。

我喜欢的书有着非常多种。我喜欢在早晨或着傍晚,迎着朝阳或晚霞,拿着一本书,坐在院落中细细品味。妹妹曾经说我是一个“书呆子”只要看到一本好书便想将她带回家。但我对于这个称呼特别喜欢。

还记得有一次,在姥姥家发现了一本好书,便立刻拿起来,直到吃饭的时候,我依旧再看妈妈叫了我好几声,我始终没有答应。之后,妈妈便进屋里去叫我,看到我还在看书,就说了一声:“真是个书呆子。”我依旧沉迷于书中所描绘的景象,直到妈妈的河东狮吼响起,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去吃饭。类似于这样的事情还有非常多种。

读书,是快乐的源泉;读书,是慰及我心灵的良药;读书,是精神的一种寄托。

读书,原来如此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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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简爱全书阅读心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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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简爱》主要讲了:一个孤女简爱,从小被收养在舅舅家,他舅母十分讨厌她,在她舅舅死后,将她送到一家教会学校,由她自生自灭。她在这交了唯一一个好朋友--海伦,海伦比简爱大1岁,不久后海伦便因病而死。几年后,她离开炼狱般的学校,到一家庄园做家庭教师。由此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而正当两人举行婚礼之际,简爱得知了男主人居然有一个疯妻子,,就被关在她每天生活的房间顶楼。于是,她伤心地离开,被一户兄妹三人所救。她隐姓埋名又做起了简陋的临时学校的教师,而三兄妹的大哥却发现了她的秘密,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竟然是表兄妹的关系,并且得到了一个死去亲人的一大笔遗产。找回亲情,拥有财富的简爱心中挂念罗切斯特先生,悄悄回到那个庄园,却发现罗切斯特先生在疯妻放火烧屋的行径下,受伤成了盲人,房子也成了一片废墟。简爱十分伤心,后悔不已。于是简爱回到了已经单身,没有束缚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两人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长相平常,一无所有,她之所以光彩夺目,就因为她以坚强的姿态出现在读者眼前。正如主人公说过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狠狠地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在舅妈里德的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简·爱有着自己的尊严,她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简·爱勇敢前进,值得我们学习。

《简爱》所展现给我是一种反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它阐述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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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浒传阅读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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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那里我十分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向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可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所以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主角。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仅是因为它的资料精彩,并且还十分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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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爱阅读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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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书,但是没有太多的定准。各方面都涉猎一点,总会有更好的收获,而且这种阅读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保持兴趣。就像蜜蜂采蜜,各种花儿都尝一下,才会有香甜的蜜汁。读书给人一种厚重的感觉。初涉阅读,年纪尚小,据父母的回忆,我口齿伶俐,时常跟着电视上的主持人模仿,表演一些动作,我的脑海中至今还有一幅幅画面,时间太久了有点模糊,但又突然感觉很清晰。

女孩子的优势多在文不在理,而我亦是如此。犹记得那年夏天,作业虽多,但于我而言,读书才是最重要的。又一次拉着妈妈去书店,买一些名著或是其他书刊。可能是年少,来了兴致就疯狂。夏天一过,我的视力再不容许我像别人一样清晰的看世界,才明白,科学的阅读是多么的重要。

阅读就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建立自己思想的过程。阅读,古有诸葛亮宏观大略,今有尔辈尽览风华。深入阅读,可以体会到作者当时的思想情感变化,随着故事的发展渐与作者一起欢乐,一起忧伤。一篇好的文章极易引起读者的共鸣。书籍是心灵的养料。闲暇时刻,沏一壶清茶,安一处藤椅,沐着阳光,静心品读。时间仿佛在那一刻被悄然定格。书与灵魂的共舞,就在一次次情感碰撞中产生了。

读书无止境,点滴成思绪。于万千人而言,生活就是本好书,书写的笔杆,是我们自己的足迹,我们的一切都印进了文字里。酸苦辣,甜蜜或忧伤,都将成为过往。阅读给了我写作的动力。思想的延伸,便化为笔下一个个跳跃的字符,每一笔都是沉淀,在岁月的长河中永不褪色。曾一度写自己的诗,并引以为豪,但终其所有,不过是字与情感的交融。“一树新芽含苞绿,一池塘水满红荷”是我初写的诗句,读起来固然韵味十分,但细细看来,是不符合实际的。但是我觉得,写诗其实就是为了放飞思想,表达自己的内心,而不必有过多的局限。只要自己喜欢,就好。

阅读,自然而然会想到“悦读”,顾名思义,快乐的阅读。浅阅读可以让我们一览全局,深阅读可以让我们放飞自己。但是深层阅读尤为重要,只有静下心来细细品读,才会有情感的共鸣,文采的积淀。感谢阅读,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有深度,更加厚重,从容的面对生活,而不是自以为是地感伤生活的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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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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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书好。我们随着年级的增长,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可惜时间越来越短,每当我想看我喜欢的书时,耳边会传来熟悉的声音:“快点做作业!”随着时间越来越长,一个念头慢慢地在我的小脑袋里滋生了......

一天下午,我乘妈妈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旁边的书架上的一本书《城南旧事》打开塞在作业本下慢慢拉直,直到能看到一行字为止。一看见那一排字向一个个小精灵一样,还有着一个独特的书香味,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但我也不敢全神贯注的读下去,生怕被妈妈发现,一双小耳朵仔细听着妈妈的一举一动。小心翼翼。

读者读者,我那顺风似的耳朵听到一个熟悉的脚步声,我连忙把作业本往上拉直直到盖住下面的书为止,然后拿着铅笔仔细的阅览一道题目。这时妈妈走过来看见了说:“作业写得认真如果能写得快一点那就更好了。”我听了妈妈的话,就开始奋笔疾书不一会儿作业做完了,现在可以看出了。但不巧妈妈正好过来说要吃饭了。吃完饭,妈妈来检查我的作业,妈妈查到我有很多错的。就问:“你是不是看闲书了?”我在外面以求暂时的平静,准备好回去换批评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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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趣的阅读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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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我们非常喜欢的阅读课。上课了,老师说:《西游记》这本书已经读完,这节课是读书交流会,把我们读完的这本书做汇报交流,总结我们学到的知识。”

上课前老师在电子白班上给我们播放《西游记》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熟悉的歌声总是那么令人难忘,我们不由自主的跟着唱了起来。

播完以后,老师让我们每一个人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物,99%的人选择了孙悟空,因为孙悟空是我们理想的英雄。全班同学只有两个人的选择与众不同,一个是我们班的大学霸李傲凯,他喜欢的是沙和尚,因为沙和尚不喜欢战争,并且能忍辱负重,顾全大局。另一个是我们班的“捣蛋鬼”刘宇轩,他喜欢唐僧,因为唐僧是一个目标坚定的人。

同学们陈述完理由后,只剩猪八戒这个人物没有入选,老师把猪八戒的面具拿了出来,说“谁想戴猪八戒的面具?”刘宇轩很快举起了手,当刘宇轩戴上面具的时候,全班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因为面具太大了,而刘宇轩的脸太小。他站在讲台上做了几个搞笑的动作,逗的全班同学笑出了眼泪。我走上讲台,握住“猪八戒”的手说:“我想带上面具,咱俩一起表演猪八戒背媳妇儿。”

这时下课铃响了。老师说:下节阅读课,期待你俩的精彩表演。”

我们都喜欢上阅读课,因为我们在快乐中学习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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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阅读我快乐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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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忙的学习之外,我最快乐的事情是可以捧一本自己喜欢的玄幻修真小说,无拘无束、不被打扰地阅读。我被它们紧张的情节深深吸引,被它们多种叙事手法的交叉运用折服。精彩的文字往往让我沉浸在作者的幻想中无法自拔。

集所有优点于一身的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他们往往是普通人,出身平凡却有一颗不甘于平庸的心。他们往往通过自己执着的努力成就一段属于自己的仙路传奇。他们努力的背后,有奋斗,有失败,有迷茫。但他们都能恪守本心,不忘初心。在他们身上,我可以感受到奋斗的激情,冲破迷雾的智慧,对盟友的忠诚,血战的勇敢。这一切都让我在阅读时热血澎湃。

父母亲总担心这类书看多了会影响我的学习,所以总是劝阻我买书、看书。但这一切都没有影响我的阅读兴趣。我的零花钱,第二大的开支就是买书。

其实我想对爸爸妈妈说,您的孩子拥有了一个他追随的作家,这是他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不管这位作家是谁,是马尔克斯、金庸,还是郑渊洁、郭敬明,又或者是今天网络上的谁谁谁,对他来说都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爸妈不必太担心这位作者不够伟大光明正确。孩子是会成长、进步的,而在往前攀登的道路上,寂寞的旅程中,至少能有一位写故事的人陪伴他,得到放松,得到鼓舞。在紧张、迷茫的少年时光里,陪伴他走过一段艰难岁月,这不是很好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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