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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阅读的作文优秀20篇

阅读伴我成长,如果没有阅读,我的生活将变得无趣乏味,没有欢笑,没有开心,没有关爱,也没有美好的品质。我爱阅读,阅读伴我成长!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收集了一些我爱阅读的作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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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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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的最终一页时,我的脑海里思绪万千。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无论你在哪里,都要永不放弃。

此书讲了鲁滨逊的航海旅程。主人公从小对航海抱有伟大梦想。鲁滨逊19岁的时候背着父母去了航海。但不幸开始了,狂风巨浪夺走了同船伙伴的生命,却又神使鬼差地把鲁滨逊从死亡边缘救了回来。可是除了那搜破船,鲁滨逊一无所有。鲁滨逊就靠着船上的枪和木头一点一滴地建造自我的家园。途中经历了生病,野兽袭击…但他都以顽强的毅力和信心坚持住了,最终收服了野人,建造了自我的家园。

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鲁滨逊在患了重病时仍然对前景抱有期望。靠吃海龟蛋奇迹般的好了。想到我别说在荒岛上生病了,就是好好的来到荒岛也会不知所措不知怎样生存下去。我在家里被家人百般呵护,丰衣足食。

我都不明白怎样烧饭,更别说去找食物,找火去做食物了。以前妈妈让我干点活我总是以不会推卸职责。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我估计不用说是荒岛,就是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也会发生困难,纵然我有多大的梦想也只是泡影了。我应当立即行动起来,像鲁滨逊一样,勇敢应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学习自信,自强,自立。

小鹰不经过展翅怎能飞上万里蓝天,让我像鲁滨逊一样学会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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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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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套书,叫“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一共有四本:《摄魂怪偶?骷髅海盗》、《网购魔血?面具惊叫》、《疯子博士?木乃伊保鲜法》、《别吃炒蛋?当心相机》。

这几天我看了一套书,叫“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一共有四本:《摄魂怪偶?骷髅海盗》、《网购魔血?面具惊叫》、《疯子博士?木乃伊保鲜法》、《别吃炒蛋?当心相机》。

在“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中,每部小说都由三部分组成:一个独立的惊险故事,一组贯穿四本书的连续故事,一部妙趣横生的惊恐档案。

在这8个故事中,没有最惊险,只有更惊险,我个个故事都很喜爱。这些“惊恐”是名副其实的,有时看得我心惊胆战,身上真起了“鸡皮疙瘩”。

可是越恐怖我就越想看,一看就停不下来,一本厚厚的书不到两个小时我就可以看完。

这套书是顾天怡介绍给我的,她说很好看。我就向她借了前两本来看,还真是“惊恐”,我就又去买了后两本。我很感谢顾天怡。

这套书是美国人R.L.斯坦的代表作,听说这位美国作家已经写了137本“鸡皮疙瘩”系列书了呢,可真了不起呀!

这确实是一套好看的书,建议大家也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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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幸福作文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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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寻觅幸福的踪迹,它在清晨,在傍晚,在小雨淅沥的窗前,在香气袅袅的茶香中,它在我阅读的分分秒秒里。

——题记

幸福,由一本本书摞起。

一行行整齐的方块字映入眼帘,疲惫的身心一下放松下来。书本散发出的厚重感,让我感到无比地安适与愉快。

无数的人曾经赞美过书籍。它是阶梯,是力量,是智慧,是创新,是我们的先辈们遗留下的宝贵财产,等待我们去发掘。

“寒窗苦读”,“苦”在其中是因为这是为了功名,是为了通过理想之路上的一个关卡。阅读,是内心的渴求。所读之物,不应像古代仕子们只读的四书五经,还应是清新又不乏味的。这样幸福就在阅读中。

好书浩如烟海,我们应择其善者而读之,其不善者而弃之。当然,适合自己的,才是真正的“圣贤之书”。

在阳光明媚的清早,捧起吉米?哈利的《万物有灵且美》坐在窗前,细细品味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感情。阳光洒在书页上,金色的,直接映入眼中,突然觉得这光很柔和,很亲切,在一瞬间感到生活的美好,心旷神怡的感觉占据了心灵的每个角落。幸福之感油然而生。看下去,觉得每一个字都那么神奇,将一点一滴的情感注入心中。幸福,自心生。

晚上,替自己泡上一杯香茶。在灯下,读着一本古代诗歌或小说,借着柔和的灯光,闻着茶的清香,一个个看似难懂的字忽然变成了一个个可以让你心领神会的符号图案,心绪好似飘进了书中的境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仿佛是晋朝的衣袂在历史的长风中飘飞;“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好似不羁的唐朝在狂傲地笑……一个个文字都能被感知,而感受到的又不只是文字本身,还有作者的情感与自己的所知所想。在那心灵世界中畅游,幸福,便不言而喻。

有时,也爱翻翻大字典。一个个汉字不再生硬,而变得活灵活现,充满了生机。读着字典,发觉其中也有无限乐趣。生动形象的汉字们仿佛在我眼前跳舞,讲述着它们的故事。读着读着,深感为自己生活在中国而自豪。我幸福,我为生在中国而满足。

我从阅读中感受到了幸福。幸福,由一本本书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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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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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沙漠中干渴的旅人,书就是一汪清泉;假如我是茫茫大海里的一叶孤舟,书就是照亮我前行的灯塔;假如我是一个满腹疑问的书生,书就是学富五载的老人。要问是什么让我的生活美好,我一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您:是书!是阅读!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开始让我认字读书,小小的我便很认真地学习汉字,努力地完成妈妈布置的任务,但我并不明白为什么,心里就不免有些抵触甚至讨厌。可是,在读书的时候,书里的故事又带我去了另外一方小天地,让我自主地喜欢上了阅读这个小精神。

渐渐地,我长大了,看书变得囫囵吞枣,没有那么认真了。过度用眼使我早早地戴上了眼镜,过度地看书也并没有收获太多的东西。这时,我才猛然记起妈妈说过:“阅读才是认识书的最好方向。”我后悔万分。重新捧起了早就读过的书,仔细品味,却是一点也不再觉得枯燥,反倒是有了发现宝藏的乐趣。阅读不仅仅升华了我的思想,还提高了我的成绩。

不过,我虽博览群书,但仍觉得小说是我的最爱。小说里有洒脱不羁的魏元羡,善良单纯的谢玲,可爱娇嫩的谢俞,人美路子野的倪伽,开朗阳光的贺朝,温和清润的沈清秋……他们就像是人间各类人物的代表,让我捧在心尖上仔细品味。当然了,小说里曲折的故事情节也是让我青睐的因素之一。

对了,还有漫画。漫画就像一颗糖,让我放松身心。夏尔、黑羽快斗、工藤新一、百夜优一郎、江应伶、贺炀、祁醉……都让我如数家珍。毕竟都是男神们。

阅读给了我改变自身的机会,让我拥有了这群书中的“朋友”。我又有什么理由觉得阅读不会让生活更美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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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阅读我快乐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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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然,夏日,淡然,书香。

我笑意盎然,带着一张盈满了快乐的脸,和一颗盈满了快乐的心,回顾那个丰富的书海世界,与你共度幸福的时刻。

清晨的几缕阳光静悄悄地拨开层层叠叠的云,将金灿灿的色彩从缝隙中倾洒下来,好似为一条条洁白的丝绸镀上了一圈金灿灿的边缘。或浓或淡的炊烟从一座座矮矮的房屋里窜出来,在空中交织、盘旋,颇似一幅乡村风光浓郁的水墨画。你从村庄里走出来,背起行囊走四方,在《人间滋味》一书中留下深深浅浅的足迹。一望无垠的稻田中,你在绿油油的波涛中行走;麦浪翻滚的麦地里,你在金黄色的波浪中徜徉;大风席卷的高原上,你在风沙弥漫的窑洞口观望。

我在书海中畅游,那颗小小的心也早已在阅读之旅中随着你,游荡在大地的胸膛上,一领行万里路的快乐。

中午的太阳猛然放出万千火热的光芒,照着小溪,就有几缕光芒在一股股泛起的小水花上闪烁跳跃;照着大树,就有几只鸣蝉猛然从墨绿色的树叶中飞起;照着大青石,就有一丛热烈的火焰在熊熊燃烧起来。大学时代的你,正值风华正茂的青春年华,正与几个大学时的好友在溪边的大青石上烤着青椒,蘸着盐水,品尝了青椒,也许你们还带来了皮色深绿的宝珠梨,带来了酸甜可口的离核黄桃,或是如同火炬般红红的火炬梨,边品味着这些令人眼馋的滋味,边快乐地聊天。

我在书本中品味,阅读着你大学时代的风貌,和大青石上的佳肴。阅读中,我似乎嗅到一股清香,这是青春的滋味,一时间快乐迸射心中。

时光飞逝,日已偏西,一抹抹炽热的余辉将西天染成了一片火红。几缕调皮的阳光依旧不愿离去,在几扇窗上奔腾着,跳跃着,偷偷地泻了进来,倾洒在桌上的一顿佳肴上,也悄悄地攀到了流油的咸鸭蛋上。正值端午,你与家人团聚在一起,共享着家乡的美味特产,只见几张美丽的笑脸。那快乐的笑脸,好似三月里柔和的拂面春风,好似五月里热烈的火红烈日,又好似刚刚涌出潺潺流淌着的一条清泉。

我在文字间体会,你带我领悟到与家人在一起的幸福,我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还有什么比这样的阅读更快乐吗?

蝉儿又叫起来了,它伏在绿油油的树叶下面,表达它在风中的愉快;我从书本中抬起头来,行万里路、青春滋味、家人团聚的场景历历在目,快乐填满了我的整个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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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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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是一位有着复杂思想的人,文如其人,这使老舍先生笔下的人各有各的心理,各有各的思想。

四世同堂》嘛,就得先从祁家的最年长的辈说起。祁太爷应该算是封建百姓的性格,思想保守,却对生活有着自己的见解,自可成一派,这要就是像他说的那样:“只要准备三个月的干粮咸菜,便是天塌下来也没事儿。”

接着是祁家孙辈,祁家长孙瑞宣是一位可敬的教师,也算是血性男儿。他在洋学堂时,一位神父说:“中国已无力回天。”他因此义愤填膺,一气之下辞掉中文教师之职。但是他的一腔爱国之情与报国计划因祁太爷的阻拦而付诸东流。我读后感到惋惜,但为此也对他感到钦佩。

祁家三孙瑞全也十分爱国,他因为情感原因而十分矛盾是否出城抗日,但是最后还是毅然出城,策划抗日。

还有冠家的冠晓荷也是一个人物,只不过他卖国求荣投奔日本人,做了汉奸。他阴险狡诈的性格更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尤为突出。

当然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还有许多特性鲜明的人值得我们品味。让我们欣赏、品味这本旷世名著,感受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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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阅读初二作文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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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翻开一本书时,每一个字,都好似一点点星火,点亮属于自己的世界,那便是阅读的乐趣。

每一页书都是一个花季少女,她会轻轻告诉你快乐的源泉是什么,她总会拿起文字编成的花朵告诉你,快乐的源头就是阅读。每个文字都是纯洁的天使,它守护着你,净化着你的心灵。没有什么比这更好了。文字就像书中绽放的花朵,点缀着一片又一片美丽的“书景”。

慢慢靠在一把舒适的椅子上,手中捧着一本书,一页接着一页翻书的声音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这种声音让人沉醉。那是前所未有的幸福,从未有过的乐趣。

阅读的乐趣是什么?就像丰收的果实,一个个结在树上,让人欣慰,让人愉悦。那些果实就是知识之果。当它还是小树苗时,我们需要用阅读来灌溉,用乐趣来施肥,用努力来催长。当它长成大树,一片片叶子叠在一起时,才知道,原来收获阅读的乐趣如此简单,只需要多看书就可以了。

阅读为什么会收获乐趣?因为当我们在书海中遨游时,我们可以感受作者的感情,了解那时的社会背景,一个个小故事扣人心弦。这时你就钻进“书眼”中,在文字的细缝中挖掘快乐,在这个过程中,你就会慢慢融入阅读这杯糖水中。

乐趣的源头是什么?是作者的内心世界,不同的人,写出来的文章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应当接受各种各样的文化,也要用心去感受它们。这样我们既可以收获阅读的乐趣,也会爱上不同的文化。所以快乐的源头就是作者的文化。

现在的我是那么感谢读书带来的乐趣,因为它让我沉醉在书海中,让我慢慢长大,逐渐成长为一朵属于祖国的花朵,点缀着祖国大地。这就是阅读的好处。

书中总会有一只手在抚摸着你,这种感觉就像是清风拂过小溪,带着涟漪,轻轻的,柔柔的。那么温暖,其实自己这时已经爱上了阅读,开始用文字中的一点点星火点亮自己的未来。

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乐趣——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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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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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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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1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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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达,在《水浒传》的众多英雄中是一个有着鲜明特色的人物。他有超群的武艺和赫赫的军功,又在权位极重的经略府中任提辖。凭这些,他本可以和当时的社会和睦相处,逍遥自在地做个武官。但是,行伍出身的下层人的阶级地位和长期形成的可贵品格,决定了他偏偏要向黑暗的现实挑战。拳打镇关西、大闹桃花村、火烧瓦官寺、大闹野猪林,直至奔上二龙山落草,是他所走过的生活道路;疾恶如仇、见义勇为,是他突出的性格特征。《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写的便是他在生活道路上所做的第一个光彩照人的表演。

鲁达长期闯荡江湖,对社会上的压迫和不平,怀有强烈的愤懑。他拔刀助人,不避水火;冲锋陷阵,不畏刀枪;抗暴斗恶,舍生忘死。他相貌粗恶而心地善良,脾性急暴而用心精微,力大艺高而处事谨慎。他是水浒英雄人物中深受人们喜爱的一位。

一奇在曲尽三拳之妙。拳打镇关西不是劈头盖脑乱打,而是有选择、有步骤地一拳打一个部位,很有节奏感。三拳的效果,全从郑屠被打的不同部位所产生的不同感觉写去:打鼻子,从嗅觉写,咸酸辣,不是滋味;打眼睛,从视觉写,红黑紫,头晕目眩;打太阳穴(近耳根),从听觉写,乱嗡嗡昏厥过去。就这样通过一连串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形象比喻,使鲁达三拳,各尽其妙,绝不雷同。

二奇在点染出鲁达的英雄性格。三拳不打在一处,显示出他粗中有细,三拳就结果了郑屠的狗命,足见他嫉恶如仇,下手很重。也正是这三拳,结束了他的“提辖”生涯,从此走上逃亡、出家落草的道路,最终上了梁山。

三奇在抒发作者强烈的爱憎感情。文中以调侃口吻畅写三拳之下,开肉铺的郑屠,又开了油酱铺、彩帛铺,最终还做水陆道场“超生”自己。读罢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为作者为英雄鲁达热情赞颂的强烈爱憎所感染。

他慷慨大方,重义轻财。比如他请史进,赠金老。一听说金老父女的苦情,把自己身边带来的五两银子全放在桌上,还向史进、李忠借钱来帮助他逃生。当李忠不爽利只摸出来二两银子时,便将这银子丢还了他。

他嫉恶如仇,见义勇为。这一点可算梁山泊英雄的共同特点。鲁达拳打镇关西这一段充分说明这一点。

他性急如火,又心细如发。如他听到金老父女哭诉之后,不能忍受,马上就要去打死郑屠。但从他救助金氏父女脱身的安排,又是非常细心、周到的。从这里也反映出他焦急、暴躁的缺点,如在酒楼听到隔壁哭声,“便把碟儿盏儿都丢在楼板上”。

他勇而有谋,胆大心细。他救金父女,不顾风险;戏耍郑屠,不畏强暴;出逃避祸,颇有机智。这些都写得很生动。鲁达粗中带细,与李逵粗而兼蛮、武松粗而兼狠是不同的。

#146666水浒传的阅读笔记6 #146666 Water Margin readingNotes 6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华五千年来的一部文化瑰宝,家喻户晓。其中武松打虎、江州劫法场等故事,更是引人入胜。《水浒传》讲述的是宋江起义失败后,一百单八将被逼上梁山,替天行道,杀富济贫、打家劫舍的故事。李逵、宋江、武松、林冲等英雄齐聚梁山,演绎了一段段扣人心弦的传奇。

《水浒传》中,宋江有勇有谋,足智多端。他本是朝廷官员,如果当时皇帝把领土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么宋江定会成为一名悍将,天下就会太平,免遭外来之敌的入侵,为天下的百姓效力,不亦乐乎。而事与愿违,宋江不但没有过上安稳的日子,反而反了朝廷。这一切。不都是当时皇帝的昏庸宋江起义,并不是因为对朝廷不忠,更不是因为知恩不报。相反,他是为了报恩于百姓。在那个年代,官逼民反,富人撑死穷人饿死巨大的生活反差,构成了《水浒传》的历史背景,《水浒传》也是在这种巨大的矛盾下创作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林冲雪夜上梁山等无不体现了梁山英雄们的豪情万丈,大忠大义。而李逵杀富济贫更是把他宽广的胸怀体现得淋漓尽致。《水浒传》不但讲述了英雄们的故事,对小人物的刻画也是令人赞叹的。高俅是朝廷中的一员奸臣,因为爱好献媚拍马而倍受皇帝的宠爱,所以成了社会的一大蛀虫。当然,这也是许多贪官的一个典型缩影。

《水浒传》中浓缩了乱世豪杰与昏庸奸臣,不见小恩小惠小奸小恶,仅有大忠大义大奸大污。这也许就是《水浒传》中人物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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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老舍《茶馆》读书笔记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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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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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笑死人的一封信全集阅读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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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封老公给炒股老婆的

亲爱的老婆:

刚开始,你对我说要炒股票,我觉得就像你想去新疆或西藏玩一趟一样,賴劲过了,你还是原来的你。然而现在我承认自己错了。当你爱上股票,就像爱上了某个英俊多情又神秘的男子。

首先,你不爱逛街了,甚至连家里的日常开销也精打细算起来。每个月的工资都变成资金转人了你的股票账户,对于它们的前途我不敢妄加猜测,只知道自己已经五天没吃过猪肉了。

炒股以后,你不再迷韩剧,不再看风花雪月的小说,不再搞网恋,我觉得都挺好。但你也不再花心思给我做油焖大虾,不再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不再有事无事地蹭在我怀里撒娇。某日做爱,你忽然说,明天“振华港机”肯定涨停。那个机涨不涨我不知道,反正我的就是歇菜了。老婆,我害怕股票把你抢走,也害怕它把你变成男人婆。尽管我知道炒股票肯定比搞外遇强,可为什么现在我强烈地感觉你外遇了、我失恋了呢?

你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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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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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朵玫瑰的盛放,等一段旅途的结尾,等一个谜底的揭开,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这些一切奥秘的情节,跟着那位来自B612星球的访客的到来而悄然敞开。

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只需他喜爱,稍稍移动一下椅子就能看到一次日落——小王子还具有一朵玫瑰和三座火山。在他开端旅游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小王子每天的作业才华定时打扫那几座火山,拔掉猴面包树风险的麦苗和照料他的玫瑰——那株爱美、自豪,绝无仅有的玫瑰。

某一天清晨,小王子跟着迁徙的留鸟离开了他的星球,开端了绵长的旅途。小王子总共访问了七个星球,遇到了五花八门的人和物:独裁但仁慈的国王,虚荣的帽子先生,顽固的醉酒人,一向做加法的生意人,执着的掌灯人,写书的地理学家,忠实的狐狸,鲜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盛放的玫瑰,陪同了他一年的飞行员……他们是一面面镜子,折射出千姿百态的国际——或许许多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对小王子来说,地球上有不计其数只狐狸,也有不计其数株玫瑰,但只要一只狐狸是特别的,由于他被小王子驯化,是他的朋友。也只要一株玫瑰是特别的,由于他对她担任,她是他的玫瑰。仅此而已。狐狸不需要有国际上最聪明的智慧,玫瑰不需要有国际上最美观的容貌,就能轻松赢得小王子最诚挚的爱。

所以不管你我。假如你是一只等爱的狐狸,你必定会找到一个乐意驯化你的人。假如你是一株带刺的玫瑰,你必定会找到一个懂得你小把戏的温顺的人。假如你是一个孤单的小王子,你必定会找到一个肯花一辈子陪你看护一颗星球的人。所以咱们都相同,尽管进程几经弯曲,但兜兜转转,本来你还在这儿。愿在这个星光灿烂的夜里,有故事的星星能照亮孤单前行的你,协助你遇见那个射中注定的缘。

圣埃克苏佩里为一切的孩子和曾经是孩子的大人写了一部神话,写美了人间的匆忙,点亮了夜空中许多爱笑的星星,也赐予咱们关于B612小行星,关于小王子,关于他的玫瑰的一切幻想。

或许我能在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或许他会要求我为他画一只绵羊,我必定不会忘记为他的绵羊画上一个嘴套,然后听一段夸姣的过往,收拾人生,收拾回想。

#408364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6 #408364 personal reading "Little LittlePrince "reading notes 6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因此我非常喜欢读书

这天,我和往常一样来到图书馆,在书架上无意找到了《小王子》这本书,便拿回家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第一次翻开《小王子》,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我不禁为他的遭遇感到悲哀,为他执着的爱所赞叹。

《小王子》讲述的是:在一颗遥远的星球上,住着一位小王子,他和一朵玫瑰生活了许多年,他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有一天,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离开了深爱的玫瑰。

小王子游历了许多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产生疑问,他觉得大人们的世界很奇怪,许多大人都盲目和愚妄。如果你说他这栋房子很漂亮,他们会问:“多少钱?”你回答100万,那他们会说:“这栋房子真漂亮!”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他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当他在地球上看到了与自己玫瑰相同的5000枝玫瑰时,他流泪了。这时,一只狐狸告诉他:你的玫瑰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因为你去爱她了,为他付出了,这朵玫瑰对于你就是唯一的!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小王子最后倒在了沙漠中。可他让我明白了爱就要付出,对于眷顾过的东西,要永远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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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语文高二作文阅读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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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们很容易为自己的偷懒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可当被现实打脸的时候,感受着那”生疼“的痛感,才渐渐地明白,与其想太多,不如认真去做就对了。

有人说,努力不一定有结果,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努力还有希望,如果不努力的话那就是只想着天下掉馅饼的好事了。

努力会渐渐地形成一种习惯,刻在骨子里,那是自己的一种资本,受益的永远是自个。

越努力越幸运,这并不是一句空话。不知道有多少事业有成的人说过,有时候我们因为有清晰的目标,如果不懈地努力,足够幸运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成功;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是迷茫的,目标是那样的模糊不定,可是我们不是停下脚步,而是先把手头上自己认为正确的,应该做的事情做好,坚持着,努力着,不知道不觉竟然就看到努力的方向,目标就在不放弃的努力中,渐渐地清晰了起来。

能够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为了什么而奋斗,固然是幸运的,但是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一直是在探索中,才渐渐地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可是如果不努力,又怎么可能触及梦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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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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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星期日的上午,我在家里闲的没有事干,于是便决定到书店里买几本放在家里看。

由于我奶奶比较节俭,所以她就让我们坐公交车去。而我奶奶年纪大了不记事,竟然早下了一站,于是我们便约摸着走。走过来又走回去,搞得我是“腰酸背痛腿抽筋”,不过最后也找到书店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倒数第二排?不错,就是第二排,终于找到了!于是我匆匆地买了三本,便回家了。

回到家,我便坐在我的房间里,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不一会儿,奶奶喊了我一声:“吃饭了!”我充耳不闻,又过了一会,奶奶又让我吃饭,我仍然没有说话。又过了一会,奶奶实在忍无可忍,亲自来喊我去吃饭,所以我便极不情愿地吃了饭。饭后,我休息了一下,便又“钻”到书里去了。一连读了三个多小时,爷爷看到我这个样子,便用食指轻轻点着我的太阳穴,笑呵呵的说:“你呀,这个小书虫!”我情不自禁地笑了。大家也都笑了起来。

怎么样,这件事有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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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北京卷“阅读带来审美愉悦”

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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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我同行”,阅读如何与我同行?在我看来,要将阅读放在心上,爱上阅读,方为与阅读同行。

从小我便喜欢阅读,阅读不仅可以使我增长学识,开阔眼界。更可以让我在书中自成一世界,在这个看起来虽小,其实却是宽阔无际的天地中翱翔。当然,阅读每一本不同的书,所进入的世界也不同。有美好,似春天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有理智,似大海般深沉神秘的世界;也有血腥,似大自然般危险凶残的世界。无论是什么样的世界,我都想去探索,都想一步步地揭开它们神秘的面纱。

每阅读一本书,我总会将自己融入到这本书中,感书中人物所感,体会己之感悟。像《倚天屠龙记》,这是金庸笔下有名的小说,想必许多人都很熟悉。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在网上见许多看过这本书的书友们都表示,最毒莫过于灭绝师太。几乎所有看《倚天屠龙记》的读者,都说灭绝师太是心中的第一大反派,当然也有人持有不同意见,可却是寥寥无几。

当时我看到这些人如此评价灭绝师太时,我想替灭绝师太喊冤!凭什么?凭什么灭绝师太要受这样的骂名?就因为她不是主角?就因为她恨,她想灭的明教是男主角那边,她就理应成为反派吗?在许多读者心中,灭绝师太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毒女人。可难道她杀人就是没有原因的吗?她追杀谢逊多年,为什么?还不是因为谢逊杀了她的亲大哥。若是她的亲大哥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被杀了也就罢了,可偏偏不是!谢逊是为了逼出成昆,才杀了无辜的灭绝师太的哥哥。

而且,谢逊不止杀了这么一个无辜人,为了找出成昆,死在他刀下的冤魂不计其数。为什么灭绝师太杀谢逊为兄报仇不成,反而是谢逊这个造孽无数之人,最后只须循入空门,居然还有许多读者为他不值!凭什么?就凭他是男主的义父吗?

还有,当初灭绝师太杀死纪晓芙时,人人都恨灭绝师太无情,曾经最宠爱的徒弟说杀便杀。其实我并没有多喜欢灭绝师太,纯粹是为她感到冤罢了。人人都只看到了灭绝师太拆散了一对有情人,使杨不悔成了一个没有娘亲的可怜孩子。却没有想过灭绝心中会有多心塞,她尽心尽力培养出来的徒弟,不仅胳膊肘往外拐,还拐地十分彻底,在与殷六侠有婚约的情况下,还与杨逍来了个未婚先孕!看到这我就好奇了,人人都可惜纪晓芙的死,却没有想过,未婚先孕,这连放在现代都是让人十分不耻的事情,放在古代就更不用说,铁定浸猪笼。可就是没有人想到这一点,只想到了纪晓芙与杨逍之间凄美的爱情。

当我一次又一次地代入灭绝师太这个角色时,我不止一次为她感到心塞。看到这可能感觉我离题了,但我只想借《倚天屠龙记》表达一点。想要与阅读同行,很简单。将自己的感情代入到一本书中,其实就是在与阅读同行了,可能有人会将它忽略。阅读时应有感情,因为书也是有感情,只有将感情给了书,书才会以同样的感情回报自己。就是这样简单,与阅读同行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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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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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好孩子与坏孩子》,它向我讲述了好孩子与坏孩子的不同之处,给我们全面的精神营养,用故事和比喻,使我们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

其中有篇文章,说的是从前有一个英猛的国王,他用自己的军队打了很多胜仗。有一次国王打猎回来,他对回家的路很熟,所以他就挑远一点的路走,同时他还带着一只猎鹰,他可以找到自己的家。走了一些路,国王口渴了,突然发现石头下有一丝细流。国王就用小银杯接水,接了一会儿,国王渴的厉害,实在忍不住了,正准备喝时,猎鹰一下子冲过来,把水打翻。国王也没去想为什么,再去接水想喝,猎鹰还是把水打翻,国王很生气,一剑把猎鹰杀死。水没有了,国王只好向水源上面走去,看见一条死去的毒蛇沉在面上。国王明白了,怪不得猎鹰屡次打翻水,国王后悔死了,为什么当时不好好地想想呢,自己害死了心爱的猎鹰!

这只是故事的其中一个,它教我们明白了一些道理,生活中要多想想为什么,学习中也要多想想为什么,决不能意气用事,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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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作文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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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是浩瀚无垠的海洋,承载着数不尽的知识,而那海洋中的每一滴水犹如钻石般闪闪发亮,每一点凝聚在一起形成一块巨大的晶莹剔透的蓝宝石样的海洋。而知识就像这每一滴汇聚在一起形成海洋的水一样汇聚在一本本书上,我们就像一块海绵,去吸取其中的养分和精华

我们去阅读、去欣赏、去分析、去点评、去感悟、去学习。阅读写的内容;欣赏好词佳句、写作方法;分析精彩巧妙之处;点评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感悟其中的道理;然后总结得到的经验;学习得到的知识。

书中丰富的知识总是吸引着我们去阅读,去探索其中的奥秘之处,去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古时候,四大发明中蔡伦发明的造纸术创造了纸,这让许许多多知识有了家,有了归属,有了记录的地方。一个个生动美丽的字就这样写到纸上,一张张美丽带字的纸订成了一本本有“香味”的书,这个过程是多么让人感到神奇,一切就好像浑然天成般那样顺利。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中的世界广阔无边,让人感到心旷神怡、自由自在。书中的美好,如酒一般让人沉醉其中,感受小酌一杯后的微醺。享受书中美好的“风景”,心情自然也会变成彩色。心情好做什么都有动力。纸质阅读虽然成本高,范围小,且不方便携带。但能感受到书香的芬芳,如茶那般的清香,迎面扑来的是一阵阵淡雅的气息,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更多地去接触它、抚摸它、阅读她。一本书很快就会到尽头,心中便会油然而生出一股自豪感。

读完,就放到书柜上。带着读过的痕迹静静地躺在那里,却不知哪一天,忽然看见它便情不自禁拿了起来,不久,就陷入这令人沉醉的书香气息中……,久久不能清醒。虽然已经读过一遍,却回味无穷,不过幸好还在,还在……还在原来的地方。

时光飞逝,不知过了多久。到了今天,出现了电子阅读,虽然看了就过了,但看书更加方便快捷,想看什么就有什么,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想在哪里看就在哪里看,全凭你决定,不必担心会带许多沉重的书,你会有更多选择的空间。不用再花费一笔不小的***去买书,节约了纸张的使用,保护了环境,只要有时间就可以看,读书时间就越来越多,大大增加。不像纸质阅读受重量的限制。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看想看的书。

从古至今,阅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阅读限制大,但书香的魅力也是不可小觑的,书香四溢也不失为一种享受啊!虽然电子阅读看了就过,但快节奏生活的今天能抽出时间看书是不易的,电子阅读正好弥补了这个缺点,随时随地,想看就看。

科技在发展,时代在进步,阅读自然要改变、要进步。顺应时代的脚步,跟着时代的进步。从古至今,阅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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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是一种习惯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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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样东西对我特别重要。它会在我无助时给我帮助,在我伤心时给我安慰,在我失望时,给我希望,在我无助时给我帮助……它,就是书,一个无声的老师,一个诚挚的朋友,一个陪伴我们成长的东西……

那年,我9岁,它悄悄的走进了我的人生……它如一杯清茶,淡淡的却沁人心脾。它透着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气息,使人不由自主的去接近它,了解它……

那年,我11岁,它不知不觉的在我的生活中已经占有了很重要的地位。它仿佛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可以是我放弃玩耍的时间,放弃休息的时间,让我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心甘情愿的把很多很多时间放在它身上……

那年,我12岁,即将毕业的我沉浸在寂寞与悲凉之中。对未来的憧憬和害怕,对好友分离的痛苦与无奈,充斥着我的内心……我对书的依赖,却依旧有增无减。那次,我小学开运动会,这是我们小学的最后一次运动会,有的同学拿着相机拍啊拍啊拍,不停的拍,有的同学则在为运动员们加油,我却没有,我在和死党们看书……或许有人会说我没有集体荣誉感,但是书的诱惑真的很大嘛~就这样,书在我的心中,开始生根发芽……

今年,我13岁。结束了初一生活的我,即将步入初二的殿堂。我不知道未来是怎样的,我也不知道,未来有什么东西在等着我。但我知道,书,会永远的陪伴着我……

这些年,书已经渐渐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成为了我生命里的一部分。风风雨雨,我习惯了它的陪伴,绚丽年华,它陪我一同走过……它给我的帮助不计其数,无法言语。我只想说,有书很好,有书真好~!

爱,无言,谢无声。我对你的爱,犹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更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我想说的有千言万语,却表达不出我对你的爱意。千言万语只能汇作一句话——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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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使生活更美好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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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曾说过:“我觉得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升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找高明,和他对质。”这话说的确实不错,是呀,通过读书,我可以走进名人的世界,去了解一下他们的心思,与大哲学家、诗人……坐下来闲聊一会儿,那受益匪浅。走进书里,去探索世界的秘密。

我爱读书,书使我增长知识,每当把作业写完后,我会毫不犹豫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慢慢地潜入书海,慢慢地领略书中的奥秘。各种各样的书都让我爱不释手,有时读着读着,就仿佛身临其境,好像自己就是书中的主角。

我爱阅读,信步走入公园,依着树干去读书。我闭上眼睛,幻想着书中的境界,那清澈湖水托着绿树红花。我盯着那如天使般的书本,呼吸着清新的芳香。

一天,整理房间的我,突然看到了一本已被我抛之脑后的书,那是一本名人传。我轻轻地捡起,抹去灰尘,轻轻地打开它,耐心地读了起来。天色已黑,而我早已浑然不知,因为我已经被书中的人物所吸引。眼前突然出现了贝多芬,他在弹钢琴,弹得是那么陶醉,那么深情,那么投入,痴迷在他自己的钢琴世界里。我叫,他不回应。我这才想起他耳聋了,一个残疾人都知道坚守自己的理想,再大的困难都能征服,何况我还是一位健全人,一遇到点困难就退缩,真是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哎!

小时候,觉得书没意思,现在长大了,更多的时候总喜欢独自一个人品读经典。从冰心的《繁星、春水》中,感受到了冰心对伟大母爱的敬仰;从《鲁滨孙漂流记》中,感到了在困难面前要战胜胆怯与内心的惊吓,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从《幸福来临时》一书中,学会了珍惜幸福的时光。

高尔基曾说过:“读书等于和高尚的人谈话。”只有读一本好书,才会让你更有文化。

书就如一盏路灯,时刻照耀着我前进的路;书如魔法师,不知不觉地把我带到了神奇的世界;书,如红酒,不知不觉地把你灌醉,带你进入梦乡;书,如一位清洁工,把伤心烦恼都清走,留下的是快乐知识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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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真好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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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一盏花茶轻品,携一本墨香轻诵,沐浴于晨曦之中,听几曲古韵之曲,吟几阙高雅清词,徜徉于书海之中,于一阙清词之中浅斟低唱。

——题记

于卷卷书页中纵览古今,一帧帧剪影向我们娓娓叙述着:杂念如指间烟云,唯有阅读,才能升华自己的思想境界,滋养精神世界,充盈生命。

在那个烟花三月的时代,唐玄宗亲手将盛唐推向乱世。李白,这个本图仕途通达之人,在见证了官场的黑暗,吏治的腐败之后,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行游于天地之间,做个且歌且行的游者。众人都道满腔的抱负未就,哪能甘愿舞文弄墨风月一生呢?但李白就这样做了,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不要,力士脱靴贵妃斟酒不屑,只将信念系于云帆之上长风破浪。阅读,让我理解了李白的选择。

是那位“大江东去浪淘尽”的咏古词人,是那只“拣尽寒枝不肯栖”的寒鸦,是那匹“人生到处知何似”的飞鸿,亦是那袭“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蓑衣。在官场中被人泼脏水,一贬再贬,所到之地愈加贫瘠荒凉,苏轼无惧,很多诗人写诗抒发自己对左迁的不在意,唯东坡一人是当真升降不以为意,只留下“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的豪迈豁达。他于红尘乱世中执本心而行,飞鸿踏雪潇洒一生。阅读,让我体悟了苏轼的潇洒。

阅读,还让我懂得了易安于西风卷帘处的一抹婉约之美;懂得了司马迁忍辱负重又为铸成《史记》;懂得了陶渊明隐居山林,远去红尘之意……

阅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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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泰戈尔诗选》阅读心得感悟如何写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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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戈尔,确实是个不可捉摸的诗人,时而在林间静听,时而又在山谷歌唱,时而在天空嬉戏群鸟,时而又潜藏海底,无踪无影。不变的是他始终不会吝啬手中那支笔,把所有触动心灵的见闻,都谱成优美的诗。我最爱的是那首《飞鸟与鱼》。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上,一个却深潜海底。”鱼和飞鸟是两个不同世界的生灵,几乎没有距离可言,但泰戈尔却把他们写在一句诗中,他们被赋予了复杂的感情,只有彼此有情,才有资格评论距离。这鱼与飞鸟之间的情感,会是什么呢?我们只能无尽地猜测罢了。

多数人会认为这是首爱情诗,有美丽的誓言,有浪漫的韵律。我却认为,它是人生百态的概括和升华。

其中蕴含着浓浓的亲情,就像“树与树的距离”,明明是同根生长的兄弟,却无法相互扶持,相互依偎,只有远远地望着,眼中不知是祝福还是忌妒。有些甚至拳脚相向,全然不顾兄弟之间那份感情,或许在他们眼中早已没有了血缘,没有了兄长,没有了手足情。试问到底是什么把这些人情都冲淡了?是肤浅的东西,还是肤浅的心?

当然,诗中也有友情,就像“星星的轨迹”。不过这友情仿佛被搁浅了,原本是两颗相互知心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星星之间的辉映,在“短瞬间无处寻觅”。是啊,茫茫人海中,寻觅一个知己确实是无从寻起,就只能服从缘分了。但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中,又有谁能一眼识别真缘分呢?往往这是使人们迷茫和无助的原因。

爱情是诗中永恒的话题,它是胆最深刻的一种情感。它的神圣让人不敢冒犯,它的距离也难以触碰。“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的那份悲哀与痛楚,“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的那份无助与凄凉,这些我虽无法感受到,但从那歇斯底里的呼喊声中,我看到了真挚不渝的爱情,那距离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一首《飞鸟与鱼》,一曲悲欢离合,要问最远的距离是什么,我说,只要有情,就没有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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