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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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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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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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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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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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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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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青丘狐传说》小说花月结局

全文共 5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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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丘狐传说》(又名《仙狐传奇》)是取自于《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阿绣》、《婴宁》、《胡四相公》、《长亭》、《恒娘》六个故事进行改编的古装单元电视剧。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近期,人气电视剧《青丘狐传说》在卫视和网络热播,引起不少关注关注,剧中有陈瑶扮演的灵狐月敢爱敢恨的性格引起网友大赞,而花月最终归宿也成迷。

众所周知,陈瑶与张若昀曾在网络电视剧《无心法师》中组成“嫌弃夫妇cp”,而此次两人再度联手,陈瑶在微博中喊话:“刘子固,这一世,我不牙疼了!”并圈了张若昀。

而张若昀也在微博中写道:“这一生,不管你是人是狐,我都想与你再次相遇。”同样圈了陈瑶。

不得不令观众猜想《青丘狐传说阿绣》的结局花月最终会和刘子固在一起。

然而,剧情开始的走向可并非这样,画风明显是刘子固与阿绣互相爱慕,卓云与花月相爱相杀。

那么花月和谁在一起了呢?

据了解,电视剧《青丘狐传说》是根据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而改编,在原著《阿绣》中,作为灵狐的花月帮助刘子固与阿绣修成正果。而阿绣与花月前世是亲生姐妹,后来阿绣转世,花月修炼称灵狐。

《青丘狐传说》与《聊斋志异》是有一定差异的,所以目前花月和谁在一起结局会怎样也只能凭借多年的观剧经验猜测猜测了。

在电视剧简介中,写到:花月冒充人间女子阿绣,与刘子固纠葛,她从贪婪人间爱情滋味,到明白人间真爱,最后牺牲自己,成全了真正的阿绣与刘子固。

由此可见,花月结局可能最终和卓云在一起了,也有可能独自回到了青丘。

附注:

第1集 花月游历人间遇害 女子阿绣善良相救

盘古开天辟地时,阳清为天,阴浊为地,造就日月山河,女娲赐大地生机,万物灵性,让人间成为乐土,女娲让灵狐成为身边四大神兽之一,分别与麒麟、凤凰、青龙并列,灵狐机智通人性,甚得女娲的喜爱,其后女娲为平复西周战乱,将灵狐派入人间迷惑纣王,却带来了人间的劫难,女娲震怒,将灵狐踢出四大神兽之列,剥去神兽仙力,谴至青丘,罚其栽育魅树,上奉天帝,魅树五百年一结的魅果能够让食用者获得无上的魅惑仙力。

灵狐一族都在为迎接魅果的盛典做准备,婴宁独自一人坐在小桥上等待沐浴后的花月前来一同去参加盛典,这时有东西侵入了她的头里。婴宁慌慌张张的找到花月,告诉她狼族来犯,要她赶紧去通知狐族姥姥,花月离开后,侵入婴宁头里的东西也飘走了,婴宁在草地上昏迷过去。

飞月虽然对人间情爱不感兴趣,但她十分好奇五百年一结果的魅果到底长什么样子,便一个人来到了魅树下寻找成熟的魅果,此时有一黑衣人也来到了魅树中,飞月察觉到她是想要偷成熟的魅果,出手阻拦,两人从青丘打到了人间的京城,飞月终因法力不够败下阵来。在打斗中飞月从黑衣人身上扯下了一块布料,狐族姥姥通过水镜发现黑衣人就在京城孟家。

狐族长老建议狐族姥姥把魅果被盗一事禀告女娲娘娘,先向女娲娘娘请罪,之后再想办法,但姥姥认为已经到了这一步,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只要女娲娘娘还没有发现,他们就有找到魅果的机会,长老提出找柳长言来查魅果被盗一事。

作为灵狐族长的柳长言聪颖过人,成功学到袖里藏宝之术后回到青丘,姥姥要他尽快找出魅果的下落。柳长言问花月是从哪里得知狼族来袭的消息,花月表示是婴宁告诉自己的。正巧婴宁此时经过此处,可婴宁表示自己在大树下睡着了,根本没有通知过花月狼族来袭的事情。花月认为柳长言他们是想找个替罪羊去女娲娘娘那里请罪,柳长言好言安抚,花月表示自己要去人间追逐情爱,要他们有事儿去人间找自己。

花月让两个喜欢自己的男人到很高的山崖上给自己摘花,两个男人为了能够摘得鲜花,一边攀山一边撕扯另一个人,两人在纠缠中纷纷从山崖跌落,捉妖道士卓云及时出现,救下了俩人。花月见他英俊潇洒,不由对他心生爱慕。可卓云是特意来收服花月的,花月表示自己从来没害过人,指出他应该去收那些害人的妖,但卓云认为她利用美色诱惑世间男人,就是在祸害世人,花月告诉卓云自己从没使用过狐媚之术,那些男人追求自己导致家破人亡是因他们原本就好色,卓云无法苟同她的说法,认定她就是那害人的妖,要收服她。

家里开杂货铺的阿绣到野外采花,归家途中遇到了正在跟卓云斗法的花月,花月被一块大石头追逐,为了不让阿绣受伤,她及时拉住了阿绣,让阿绣免于被飞石攻击。阿绣帮花月躲过了卓云的追踪,花月因受伤变回了狐狸的原形,阿绣吓得花容失色,跑到了野外。当发现天空上方盘旋着雄鹰时,心地善良的阿绣担心变回原形的花月会被雄鹰吃掉,想到她对自己的救命之恩,决定把她带回家中去救治。

花月一直都在阿绣家养伤,跟阿绣建立了深厚的友情。花灯会当晚,阿绣精心打扮,告诉花月自己要去参加花灯会,晚上不能够陪她一起吃饭了。花月对花灯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阿绣不想让花月知道自己跟心上人刘子固的事情,便谎称自己是去观察别家制作花灯的手艺,告诉花月这是件很无聊的事情,花月猜出阿绣没有如实相告,偷偷摸摸地跟着阿绣来到了花灯会,却因人群太过拥挤跟丢了阿绣。

花月一出现在花灯会上,就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眼光。花月对灯谜大会很感兴趣,围在她身后的男人都前来跟她搭讪,花月表示只要有人能为自己赢得花灯,自己就跟他同游花灯会,男人们听后各个摩拳擦掌,可惜用尽了浑身解数也想不出谜底,聪明的花月见男人们如此愚笨,只得自己说出谜底。就在花月要回答第二个谜语时,刘子固早她一步说出了谜底,花月见刘子固相貌堂堂,谈吐得体,不同于那些蠢笨的男人,不自觉对刘子固露出了欣赏的目光。

第2集 子固阿绣两情相悦 阿秀父亲棒打鸳鸯

花月和刘子固两个人在猜谜上平分秋色,灯谜大会的主办方临时增加一题,花月正苦思冥想谜底,已经猜到答案的刘子固在一旁对花月使眼色,在他的提醒下花月猜出了谜底,得到了心仪的花灯,刘子固也拿到了阿绣最爱的兰花。花月追上刘子固,表示刚刚多亏他的提醒才得到了花灯,认为自己应该遵守承诺跟刘子固一起逛花灯会,可刘子固表示自己已经有约在身,拒绝了花月。

花月从睡梦中醒来,看到阿绣正在温柔地浇灌着兰花,她猜出阿绣跟刘子固的关系不一般,就变成了刘子固的模样来见阿绣。阿吉看到阿绣带着刘子固到了她的闺房,把这件事告诉了阿绣的父亲,阿绣的父亲带着阿吉来到了阿绣房间,却没有发现刘子固的踪影。阿绣的父亲告诉阿绣自己绝对不会同意她跟刘子固交往,认为刘子固是个不学无术的人,可刘子固吸引阿绣的地方正是他的与众不同。阿绣的父亲告诉阿绣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阿绣指责父亲的思想太过迂腐,这让她的父亲大发雷霆。

阿绣的父亲离开后,变成刘子固模样的花月从筐子里钻了出来,阿绣早就发现刘子固是花月变出来的,指责花月太无聊。花月从阿绣那里得知了阿绣跟刘子固的爱情经过,很是感动,决定帮两人一把。花月大方把自己的家提供给阿绣和刘子固,作为他们固定的约会地点。

阿绣的父亲趁着阿绣不在家中,让阿吉把刘子固送来的破扇子全部扔掉,阿吉认为扔掉可惜,不经意说出每次刘子固送来的扇子经过阿绣的雕琢之后,总能够卖得出去的事情,这话提醒了阿绣的父亲,他猜出阿绣跟刘子固是通过扇子暗通情意的。阿绣的父亲在阿绣回家的路上堵着,果然看到了阿绣跟刘子固在一起。

阿绣的父亲为了让阿绣见不到刘子固,把阿绣关到了房间里,阿绣在房间里伤心哭泣。花月认为这是个考验刘子固真心的好时机,阿绣不明白花月的意思,花月表示如果刘子固真的对她有意思,知道她被困在房间里受尽煎熬,一定会想办法来见她,但如果刘子固一直没出现,只能说明她在刘子固心里的位置还不够重要。阿绣听了花月的一番话,表示她相信刘子固对自己的感情。

卓云事先在花月出没的树林里撒下磷粉,不知情的花月踩中磷粉,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卓云把锁妖绳放进了一个盒子里,盒子被送到阿绣的房间,阿绣不经意把盒子打开,花月见到锁妖绳得知卓云已经找到了自己。为了不让阿绣受到意外伤害,花月把卓云带到了一个山洞里跟他斗法,法力尚弱的花月不一会儿就被卓云困在了他设下的结界里。卓云认定花月是一只魅惑世间男人的妖,手上沾满了无数男人的鲜血,表示自己要替天行道,收服她这只小妖。花月让卓云用法力看她的手,表示如果她的手上没有沾人血,卓云就得放了她,卓云根本不相信花月的话,为了让花月心服口服,卓云用法力看了花月的手,结果花月的手上没发现任何鲜血,卓云只得消除结界,放出花月。

阿绣的父亲看到刘子固出现在自家杂货铺里,想要打刘子固,被阿吉和阿绣拦住,阿绣的父亲要阿吉把阿绣强行带回了房间。刘子固告诉阿绣的父亲自己对阿绣是真心的,一定会对她好,可阿绣的父亲表示自己不会相信他的话,把他送来的扇子全都扔了出去,告诉刘子固从今以后杂货店都不会收他的扇子,警告他离阿绣远一点儿。

阿绣以为刘子固不要自己了,十分伤心,花月在一旁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安慰她。这时从墙外飞进来一只燕子形状的风筝,上边写着情诗,并在最后落款处写着“明日申时在树林的小屋里相见”的话,阿绣见此终于破涕为笑。可阿绣不知道该怎么才能瞒过父亲去跟刘子固见面,花月表示自己一定会帮忙。

第3集 阿绣无奈撒谎 子固一病不起

花月为了让阿绣跟刘子固相会,自己变成了阿绣的模样留在阿绣家中,让真的阿绣去自己家见刘子固。阿绣的父亲这时候来找假阿绣花月,告诉她自己已经为她定下了一门亲事,对象是嘉庆酒楼的少东家高公子,花月听到这个消息,急忙跑回树林的家中把这件事告诉了正在与刘子固见面的阿绣。

刘子固听说阿绣已经被定了亲,想要带着阿绣私奔,可从小被教育要遵从三从四德的阿绣拒绝了刘子固,她觉得婚姻大事必须得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些话让不懂人间礼教的花月十分头疼。阿绣告诉花月,刘子固已经写信给家乡中的寡母,一旦那边有消息传来,刘子固就会上门提亲,到那个时候她再说服她爹接受刘子固。阿绣要花月帮自己想办法拖延跟高公子的婚期,花月对她的行为有些生气,但经不住阿绣一再恳求,最看不惯有情人受苦的花月答应帮忙。

花月打算利用自己的魅力让高公子对自己倾心,就在花月跟高公子说话时,她发现了高公子背后有卓云的法器,有些不高兴。花月找到卓云,质问卓云是不是爱上自己了,否则为什么总跟着自己,卓云有些激动,表示自己会跟着她是因为自己要防止她去害人。卓云认为花月对高公子图谋不轨,花月说自己都是为了帮阿绣,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让卓云无从辩驳。

花月跟卓云等在高公子经过的小巷子里,见到高公子出现,花月要卓云假装调戏自己,可从来没碰过女人的卓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反倒被花月给“调戏”了。花月的喊叫声吸引了高公子的注意,高公子救下花月。高公子因被花月吸引,派人去退了跟阿绣的亲事。

刘子固因乡下母亲病重,不得不暂时回乡去照顾母亲。临走前刘子固提着礼物来到杂货铺,向阿绣的父亲表明了自己对阿绣的真心,他告诉阿绣的父亲,母亲病愈后他一定会带来媒妁之言,希望阿绣的父亲成全,可阿绣的父亲不为所动,当着阿绣的面表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把阿绣嫁给他这样一个无赖,赶他离开。刘子固没有得到阿绣父亲的承诺,不肯离开,阿绣父亲对他大打出手,刘子固强忍疼痛,不吭一声。看不下去的花月使用法力把悬挂在门口的花灯的线给弄断了,刘子固注意到花灯掉下来,扑倒了站在花灯下的阿绣父亲,让他免于受伤。刘子固以德报怨的行为让阿绣父亲有些难以面对刘子固,表示刘子固的这些小把戏不可能感动自己,刘子固含泪为自己辩解,阿绣父亲怏怏然离开。

阿绣送走刘子固回到家中后,父亲要她收拾行李回乡下去,告诉她自己在乡下为她订了一门亲。无力反抗父亲决定的阿绣只得再一次找花月帮忙,表示如果刘子固找到她问自己的下落,就告诉他“斯人已逝,生者如斯”,认为这样刘子固就会断了对自己的念想,另寻他爱,花月觉得阿绣应该为自己的幸福抗争到底,不应该轻易放弃,阿绣表示花月不懂人间的纷繁复杂。阿绣临走之前,把自己亲手做的香囊送给了花月。

刘子固回到城里得知阿绣一家早就搬走了,便来到花月家中找阿绣。花月骗刘子固阿绣已经病逝,让他另觅良缘,刘子固听后十分痛苦,决定跳水轻生。花月从雀妖那里得到这个消息,赶到水边把刘子固救了上来,并用自己的真元为他续命。

卓云发现高公子被山妖所伤,认为这件事必然与花月有关,便来找花月。花月告诉卓云,自己骗刘子固说阿绣死了,这才让他想不开寻了短见,卓云告诉她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可以草率做决定,花月始终不能理解这种痛。卓云告诉花月,高公子因她才被山妖所伤,昏迷期间不断的叫着她的名字,问她有什么感觉,花月对此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卓云斥责她不懂情爱,不该欺骗高公子的感情,花月不耐烦地表示自己以后不去招惹高公子就是了。花月还在为刘子固的事情发愁,问卓云该怎样做才能救回刘子固,卓云表示刘子固的心已经死了,只有让他自发求生,才能有一线生机。

昏迷中的刘子固梦到了阿绣,阿绣告诉他他的阳寿未尽,应该回到阳间,说完就推了他一把,刘子固从昏睡中醒来。让刘子固惊喜的是,阿绣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刘子固得知阿绣是半路逃回来的,她也已经给她的父亲去过信了,表示以后一定带着阿绣去跟她父亲道歉,随后他发现花月并不在家中,问阿绣花月的去向,阿绣说花月外出游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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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樱花庄小说结局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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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是由日本轻小说家鸭志田一著作,插画家沟口凯吉负责插画,电击文库出版发行的轻小说。樱花庄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由鸭志田一创作,沟口ケージ担任插画,电击文库刊行的轻小说《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此前就放出预告表示将在7月10日出版的第10卷完结。目前第10卷已发售,网络上也已经开始有零零散散的剧透了。根据网友剧透,最终卷一上来就是空太和真白两人“事后”的描写,甚至在开卷彩页插画中也可以看到真白裸体在空太床上的样子,让人想点火烧人。至于“事后”状态是网友推测还是书中真的提到了过程,要靠读者亲自确认。

【文字情报】(来自可信情报师的文字情报,可能会与确切情报略有不同 )

七海在最终卷的戏份并没有之前么多,但是仍然很有存在感。在空太和真白两人碰壁变得不顺利的事后,七海打给真白的一通电话起到了效果。七海在毕业后剪短了标志性的马尾,继续向声优之路努力。

伊织向栞奈告白,两人顺利交往了。虽然曾被栞奈甩过一次,但伊织丝毫没有放弃的单相思努力有了结果,两人从高中3年级开始交往了。美咲学姐和仁则一如既往的像是空太的好帮手。

龙之介和丽塔,两人都是空太的好友的感觉,特别是龙之介不仅在游戏制作方面,在真白方面也给了空太很多支持。龙之介讨厌女人的原因也得到判明,主要归功于母亲和姐姐们...龙之介和丽塔到最后也没能交往,但是龙之介对丽塔的态度有了变化,丽塔在大学里继续攻略龙之介。

最后空太和真白完成了人生大事,前半部主要讲述两人的热恋,但是后半部因为要分别制作游戏和连载漫画,两人的交往也就变得少了。最后,随着两人高中毕业,两人也决定分手,理由是大家都还是孩子,很难同时成全恋爱与梦想,为了应援对方的梦想,两人选择了分手。

4年后,空太在大学毕业当日回到樱花庄,在这里和真白重逢了,真白表示比4年前更加喜欢空太,主动吻了空太。也许4年前还无法做到,但现在已经基本是大人的两人,能够一起跨越各种难题了。

记载着各种回忆的樱花庄,因为老旧不堪而决定弃用。栞奈、伊织,以及在空太毕业后搬来的妹妹优子成为了最后的住人。樱花庄的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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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太子妃升职记小说:杨严结局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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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不仅火了太子盛一伦和太子妃张天爱,九王的小跟班杨严凭借逗比耍宝的性格,和剧中暗着恋明着恋太子妃的“超级云备胎”九王之间过于亲近的行为举止,让不少少女粉直呼好暧昧好粉红。有不少网友就开始好奇杨严的结局是什么,杨严和九王之间真的有点什么吗?杨严喜欢九王吗?

杨严或许真的能拯救可怜的小备胎九王满足少女粉们的幻想吗?

剧中杨严的扮演者是在未出演太子妃升职记之前,就已经在网上小有名气的“国民校草”郭俊辰。在未出道时,郭俊辰因其清秀靓丽的长相就受到了主流平台的关注,这次在剧中郭俊辰他一改往日清新活力的十八岁阳光少年形象,在太子妃升职记中化身的逗比耍宝的九王小跟班,杨家将军之子。

郭俊辰的喜剧潜能分分钟就被发挥出来,在与太子妃的对手戏处处体现逗趣可爱的一面,收获了不少少女粉的喜爱。郭俊辰因自带可爱表情包的搞笑天赋被称新一代萌神,超高颜值被网友称:嫩得掐出水来。有的网友评论:杨严的招风耳很可爱、现代装比古装帅、清奇可爱、好帅,嫁给我吧!

据悉,《太子妃升职记》是郭俊辰的第一部作品,杨严这个角色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剧中杨严逗比耍宝的角色形象与平日里本人的生活形象截然不同。郭俊辰饰演的杨严不仅轻功了得,和女主还是非常投缘的吃货CP,两人间的台词雷翻观众,两人一起深夜吃桂花糕,翻墙爬树等桥段中,郭俊辰表现抢眼,搞笑十足。

在最新播出的剧集中杨严更是为了满足太子妃张芃芃想吃鸭脖鸭翅鸭架的心愿,大半夜冒险潜入太子妃的宫中,为太子妃千里送鸭脖,两人蹲坐在椅子上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吃特别辣的鸭脖,辣得杨严和太子妃张芃芃又蹦又跳,这一幕逗笑了不少观众,观众直呼:杨严太仗义了!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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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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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白死了、丁墨在微博里确认大结局花店老板是徐司白的助理小姚、具体等番外吧

白锦曦不是女主真正的名字 文案:“几个月前,她已恢复身份,当年的一些案件,也证明是真正的“白锦曦”所为。她也领了新的身份证。不过,身旁的一些老人,譬如江城档案馆的周老头,还是习惯叫她“小白”,她也懒得纠正。”

到后面说了叫苏眠 男主要找的未婚妻就是女主。

小说中,结局S,也就是徐司白死了,徐司白虽然是犯罪七人团的大boss,不过他是真的爱白锦曦(苏眠),所以有很多书迷很喜欢徐司白,可是,在《美人为馅》中小白和韩沉才是主角,这是属于他们俩的故事,徐司白只是个匆匆过客。

作者简介:

丁墨:

超人气作家,其作品文思巧妙大胆,以独特的甜宠悬爱风格自成一脉,被读者赞誉:“又甜又刺激,又萌又感动”、“开创了全新的言情小说模式”。

其所著作品多次横扫女性网络文学网站年度排行榜冠军、销售金榜冠军,并被多家知名读者论坛全民票选为年度十佳言情小说冠军。已出版十余本言情小说,拥有简体、繁体、越南多个版本。

2014年,《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三部网络大热作品出版上市,并雄踞各大图书排行榜,一举成为年度畅销图书。多家影视机构争购其作品影视改编权。

《美人为馅》在腾讯文学独家连载时就获得读者热烈追捧,横扫网站女生人气榜、读者推荐票选榜、月票榜冠军,成为2015年青春文学最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出版作品:《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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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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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是军旅作家刘猛的小说,作品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小说狼牙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小说《狼牙》的结局:

刘晓飞到医院看望妻子何小雨。刘晓飞让何小雨安心养伤,告诉她小雪会说话了,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何小雨感动得流泪了。刘晓飞为妻子唱她最喜欢的那首歌《闪亮的日子》。

内容简介

新锐军旅小说家刘猛的长篇小说《狼牙[1]  》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海湾战争之后至今的漫长历史事件,揭开了特种部队神秘的面纱,小说成功塑造了何志军、耿辉等特种部队指挥官的形象,塑造了张雷、林锐、刘晓飞等一批特种部队战士,同时也刻画了方子君、何小雨、徐捷等一批军中之花的风采,人物棱角分明,情节扣人心弦,是军事文学少见的精品,被评论家誉为把军事类小说带入可读性时代的经典作品,同时也是最可以接近年轻人的军事小说。

关于军旅生活的文学作品本身不是特别丰富,已有的作品往往都从宏大的历史叙事角度和社会进程去展现重大的事件和重要的主题理念,缺少对现实生活的感悟和对人性的探讨,而且,即便是寥寥的军事文学作品中,特种部队的题材也从未有人涉及过,因此,这部小说就愈加显得神秘而充满诱惑。小说中个性鲜明的特种官兵们军旅生涯的变迁,就是《狼牙》的一根主线,三代军人与军营的命运纠葛让小说产生了若干条副线,而其中几对年青人的感情纠葛则成了这部小说一大动人之处。

墨绿的油彩、冷竣的双眼、幽灵般的身影、他们是魔鬼的化身,他们的出现意味着死亡!他们是来自地狱的人!军旅作家刘猛在作品《狼牙》中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让读者在作者娟娟溪流的文字中感受着那种激情燃烧的岁月。

作者简介

书名:狼牙[2]  又名:狼牙部队[3]   作者:刘猛

网络ID——“爱喝咖啡的熊 ”。1977年1月19日生于河北省邯郸市。

2003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获学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的军区前线文工团电视部导演.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是我国当代知名作家,对军旅题材和国家安全题材的文艺作品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创作兴趣。

主要作品有小说《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冰是睡着的水》等。

其代表作《狼牙》被评论家何镇邦称为文学中的“钙”。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装帧设计:陈燃 方子豪

作者作品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诞生于非典时期的网络。小说以惊人速度风靡网站,被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该作品是刘猛在大四时完成的。

《狼牙》则是以中国第一支陆战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南疆保卫战之后至今的漫长过程,揭开了中国特种部队的神秘面纱。

《冰是睡着的水》是国内第一部展现国安特工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真实再现了国安特工的生活原生态,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肯定和赞誉,成为2005年文学市场又一震撼人心的亮点。 小说以环环相扣的叙述,紧凑而流畅的笔触,描写了国安特工的故事。小说以国安烈士的后代王斌为主线,描写了王斌由一个普通青少年,在一种信仰和血脉的召唤下逐渐成长为国安特工的故事,期间,青梅竹马的少女韩晓琳惨遭T军特工蹂躏并被洗了脑成为敌特工,于是,一幕人间悲剧在两个深深相爱的年青人间拉开了序幕。

《刺客》是刘猛2006年最新力作。全景展示狙击手神秘生活。国际经济论坛将在滨海市举行年度会议,国际ABC集团总裁何世昌亲率一批集团高层人士前来参加会议。然后,就在何世昌下榻宾馆不久便神秘地失踪了。而另一个神秘的人物恰在这时出现在了滨海市公安局的视野里。

滨海市城西阳光公寓内一孕妇死于枪击,追查线索直指公安特警——狙击手韩光。韩光拒不承认,逃亡天涯。滨海晚报记者纪慧为获得第一手资料亲察现场,竟遭绑架,在逃亡过程中偶遇韩光。韩光为洗涤罪名带纪慧潜入滨海市,找到了他在部队时的教官严林,而严林却在韩光的饮水杯中投下了白色粉末……

刘猛这部新作情节迭荡起伏,扣人心弦,种种意想不到的答案出人意料,是多年来国内少见的一部公安题材的长篇力作。

《如临大敌》2007年出版,写的是《刺客》主人公

韩光,蔡晓春,严林等人在部队时的一景一幕。可理解为《刺客》前传。全景展现了中国狙击手神勇的铁血文学。

《危机四伏》2007 我不是在伪装成你,我就是——你。

一把温暖菜刀——混迹于黑白逆境,他是一个复杂的角色,他是一个战争的恶魔,他混迹于黑白逆境当中,他的内心同时隐藏着天命和魔鬼的化身,却一直逆来顺受。

战斗——让他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拼命掩盖一切伪装出来的假象。

他要释放内心的魔鬼。因为他——别无选择。

《特警力量》2007(未完)

《刺客》已拍摄完成,改名为《狙击生死线》,共24集。主演:傅程鹏、孙逊

《特战先锋》刘猛的第2部电视剧。刘猛担任导演、编剧。

《冰是睡着的水》2010年2月3日顺利杀青,导演黄文利

《我是特种兵》原名《子弹上膛》,由刘猛自己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改编。2010年3月开拍,已于6月5日杀青。2011年1月14日CCTV1黄金时段作为开春大戏首播。导演刘猛自己的从军经历始终贯穿着此作品,可将这部作品看作“刘猛的自恋版自传”。

小说《狼牙》(电影狼牙非刘猛小说改编)

狼牙誓言 狼牙特种大队跟其他特种大队一样,但是狼牙大队有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026后勤仓库}是一个高端装备游击队,他们战无不胜,敌人叫他们狼牙,

......此后狼牙大队的所有人都以这个自勉.没有加入的人就以它为荣,

我们的名字叫狼牙,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

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如果必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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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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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陈忠实的《白鹿原》大可担当此重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

1~4章

白嘉轩这辈子最自豪的事情便是娶了七房女人,到了第六房死去之后,村里人已经都相信白嘉轩有个毒球会害人。父亲得病去世,母亲按照遗嘱执意让他再娶一房。在朋友冷先生 的劝导下白嘉轩出门寻阴阳先生解惑,在路中看到吉瑞———白鹿精灵,在姐夫朱先生的点拨下,白嘉轩不动声色的换到了这片吉瑞之地。在此之后的第七房女人正常生育,同时在丈人的帮助下白嘉轩种**发了家,妻子仙草又生下两个儿子。几年后在**开得正好的时候,姐夫拉犁捣毁了嘉轩所有的**,全村震惊,然而没人反对都在几天之内将自家的**花也一并捣毁。

5~8章

不久仙草又生下了第三个儿子孝义和女儿白灵。白家蒸蒸日上,身为族长的嘉轩想起了维修村内祠堂,于是联合鹿子霖一起重修村内祠堂。随后嘉轩和鹿子霖一起筹钱修建了白鹿村的学堂,学堂修成之后,嘉轩也将自己长工鹿三的儿子黑娃送进了学堂读书,黑娃不争气最后退出了学堂。此时传闻清帝退位开始革命了,鹿子霖被任命为乡约。刚上任不久政府派下了极为严苛的税捐,白鹿村的民众不服联合其他几村的人一起前往县政府闹事。事件后的一年多里。村内开始出现赌窝和败坏仁义的村民,嘉轩着手整顿了这混乱的现状。

6~14章

黑娃外出割麦,却引回了举人家的小老婆——田小娥回到白鹿村,被白鹿两家不容后,他们住进了村子东头一孔破塌的窑洞。一队士兵开进白鹿原在村内征粮连带欺压百姓。黑娃在鹿子霖之子鹿兆鹏的带动下一起烧了白鹿原的粮仓。不久之后这些士兵又一窝蜂的逃走了。原来这群军阀已经被正规军打跑。朱先生开始组织自己的友人一同编撰县志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黑娃在兆鹏的带动下开始组织原上的革命,杀了几个恶人,更抓了总乡约田福贤。不久之后**发动反革命开始屠杀共产党人,原上形式大变,黑娃与鹿兆鹏不得不逃离了白鹿原。

15章~20章

黑娃在兆鹏的指示下进入了革命军队为习旅长卖命,不久队伍被打散。黑娃当上了土匪"二拇指",在一次打家劫舍的中他唆使手下打断了嘉轩的腰————因为他的腰太直了。田福贤下套捕捉黑娃,小娥为救黑娃去求鹿子霖,鹿子霖乘机"爬灰"。却被白嘉轩搅了兴致,为了报复他唆使小娥勾引白孝文。白孝文在与小娥偷情的时候被父亲白嘉轩看到。白嘉轩按照族规承接了他和田小娥并且强制他分家,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分家之后的白孝文变得越发无赖,也染上了毒瘾,在毒瘾的逼迫下,他变卖了房屋和地产与田小娥过着糜烂的日子而自己的妻子却饿死在家。最后白孝文沦为乞丐,鹿子霖却给他将他介绍到了滋水县保安大队,这无疑让他获得新生。他第一次拿到薪水的时候想回乡报答鹿子霖,却发现田小娥早已"神秘"的死了。黑娃得知小娥被杀的消息后回到原上找白嘉轩报仇,在危机之时,鹿三坦白说是自己杀了田小娥,两人因此断绝父子关系。

20章~26章

白灵加入了共产党,在党指派的任务中他和兆鹏扮成夫妻却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不久在发动群众运动时白灵暴露自己不得不向后方撤退逃到了南梁根据地,然而在党的肃清运动中却惨遭活埋。与此同时白鹿原上却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瘟疫,从鹿三的妻子开始全村不断死人。白嘉轩要家人出村避难,自己留下,而妻子和鹿三却留下来了。不幸的是妻子却也染上了瘟疫,她丝毫没有恐惧继续每天为嘉轩做饭直到死去。原来是死后的小娥引来的瘟疫,她借鹿三之身告诉众人要求村里为她修庙。村人便开始乞求族长修庙,嘉轩力排众议造了镇妖塔,瘟疫终于停歇了。白孝文当上了县保安团营长,开始反思自己的过错希望重回白家,在大姑父朱先生的帮助下,白嘉轩原谅了这个儿子。白孝文满身荣誉的回到了白鹿村。村人开始盛赞白家治家有方时,白家却迎来了军统的搜查他们指控白灵是"**"。

27章~34章

朱先生的县志编纂工程已经接近尾期,经费的拮据使他一筹莫展,朱先生忍不住撂出一句粗话:"办正经事要俩钱比求割筋还难!"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百科。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艺术成就:

《白鹿原》是一部现实主义巨著。但它的现实主义又不同于以前的革命现实主义。革命现实主义,强调政治观念,要求比生活更为集中、更为突出地反映所谓"生活本质",在人物塑造上有类型化和两极化倾向。这样往往偏离生活的常态,从而陷入政治图解式的叙述。而《白鹿原》力图展示生活原生态,揭示出纷繁社会中的文化属性与文化规律,它通过设置大量看似偶然的事件,把具体的人物命运和宏大的历史进程连结起来,从而使历史呈现出某种浑沌的状态,具有了生命的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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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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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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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择天记小黑龙小说结局

全文共 2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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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还未开播,关于它的大结局,就已经遭到了很多网友的热搜,陈长生改命到底会不会成功,又会不会和徐有容在一起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择天记的结局会是如何。

择天记大结局是怎样的?陈长生的身世与结局深受关注!活不过二十岁的陈长生逆改天命的结局究竟是谁安排呢?究竟是计道人还是背后不为人知的宗族呢?陈长生本是计道人的棋子。陈长生最后的结局将会死于一个背后惊天秘密。

陈长生只是一盘棋里最微弱的棋子,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棋子,是甘愿成为棋盘第一个死亡的棋子,还是跳出棋盘与天地斗一斗。从周狱带回折袖。和徐有容战于奈何桥。参加煮石大会时,遭到魔君袭击,幸得王之策路过搭救而不死。于煮石大会强行聚星失败,内疾爆发,由徐有容送回京都,却发现被计道人作为诛杀天海的诱饵。因阴差阳错,天海圣后于天书陵顶行逆天之事,为其逆天改命。

《择天记》中陈长生的身世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秘密?《择天记》大结局陈长生和徐有容最后在一起了吗?圣后死后,成为继任教宗,但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在寒山与魔君一 战,不敌之,但促使其死亡,自己身受重伤,为南客所救,但也使南客变成痴呆。在阪崖被秋山君治好了伤。随后便游大陆,寻求各派势力的支持。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还未开播,关于它的大结局,就已经遭到了很多网友的热搜,陈长生改命到底会不会成功,又会不会和徐有容在一起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择天记的结局会是如何。

计道人,大陆道尊,前国教学院院长。又名商行舟,从圣境,主角师傅,医术高超,可与黄金巨龙交战。通晓龙语。是国教学院的前任院长,也是教宗大人的同门师兄,活了约千年。心狠手辣,以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弟子陈长生为棋子,心中只为了陈氏皇族能够崛起,也为了自己消灭魔族的目标。

陈长生最后和谁在一起

对于长生会和谁在一起这个问题,也许很多小伙伴们都认为,老猫早已铺设好结局,而陈长生生命中的女主肯定不出意料就是徐有容。在这里,小编想告诉大家:没有写定的结局,就一定有令人惊喜的其他可能。陈长生到底会和谁在一起?这个问题只有长生自己知道。当然,左右这一结局的可不仅仅是老猫一人哦~~要相信所有书迷都掌控着故事的方向!目前小说还没完结,电视剧也仅仅只是出了一季,要想故事有好的发展,还得靠粉丝们才行。

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陈长生在煮石大会强行聚星失败,内疾爆发,由徐有容送回京都,却发现被计道人作为诛杀天海的诱饵。因阴差阳错,天海圣后于天书陵顶行逆天之事,为其逆天改命。陈长生结局应该没有死。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小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择天记原著小说结局

开元之处,有神石散落大陆,相传观神石碑文可得知天机,至此神石成为人间圣物。少年孤儿陈长生身世神秘,在襁褓中被师父计道人所救,收为弟子,十数年里传授道藏三千卷。然而长生体质异常,无法修行,命数不过二十岁。为治病,长生独自下山来到神都,欲夺大朝试头名,获得参悟碑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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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蜗居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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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的emai1。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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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剃头匠小说结局

全文共 6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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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头匠是湘西鬼王所写的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络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剃头匠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所谓蚀心可不是将你的心脏腐蚀或吞食,它的功效是抹掉你的良心。用好听点的话来说就是让你性格变的强硬,明白了?”

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植物,我略一沉吟道:“你应该服食过蚀心草对吗?”

旺达嘉措道:“我曾经尝试着进去过,不过洞内的蜥蜴实在太多,所以只能抢到一两棵蚀心草,服用后也不敢确定是否真能达到蒙骗神兽的程度,所以至今不敢贸然入洞。”

难怪旺达嘉措给人的感觉总有些阴郁,估计是服用了蚀心草的缘故,或许是看出了我内心犹豫,他道:“这点你必须要想明白,蚀心草的作用就是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或许原本你是个充满正义感的人,但吃了它后你心中的正义感就会不复存在,当然也不是说你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只是从性格而言你会更加工于心计,为了达成目的原本嗤之以鼻的手段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但我认为这点在当今社会也未必就是缺点,说不定对你反而有好处。”

这句话说的我心里一动,如果积极点看待这件事,那基本就是一个“不成熟的人转变为成熟之人的过程”。我所接触的这些人大多心怀鬼胎。常以乐观之心对待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或许我是该转变一下自己的性格,毕竟当英雄是需要机遇的,纵使有这个胆量,有这个抱负但未必能成英雄,可是如果能做一个性格强硬、行为果断的人也比我眼下这种哪头不靠的个性要好得多,至少将来在和别人交手时就不会吃亏了。想到这儿我道:“没问题,只要能见到小串子,我愿意尝试蚀心草。”

随着出洞的蜥蜴越来越多,洞口排的满满当当。腐臭味顿时大作,中人欲呕,旺达嘉措道:“蜥蜴属于冷血动物,夜晚时分气温本来就低所以这些动物的行动异常缓慢,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但是切记一点无论如何千万不要……”他话音未落廖叔站起身也不知道他施了何种法术,只见他左手一扬,空气中一阵烟雾缭绕之后出现了四条体型巨大扁平的百足虫。

这虫子身体宽大,人能稳稳的站在上面,而且当虫子从高处往下攀爬时身体还能扭动成“l”形,兜着我们不至于落于地下,细长的虫子从地上爬过时没有半点响动,这些蜥蜴根本没有知觉到我们已经从它们身边穿过了,所以我们很轻易的就钻进了山洞里。

所谓的地狱入口内部温暖潮湿,那种气味的简直比我进过最脏的厕所还要难闻,旺达嘉措似乎早已习惯。一路当先快速而入。

洞内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随即掏出一个通体发出温润黄光的夜明珠照亮了一小片区域,只见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没有任何异常,只是地面上满是亮晶晶的蜥蜴粘液,臭味应该是来自于此。贞狂女划。

顺着山洞倾斜往下的土路,我们毫无阻碍的一直深入到洞内深处,果然在一片开阔地带生长着一片类似于灌木丛的黑色枝叶的植物,我压低嗓门道:“这就是蚀心草了?”

旺达嘉措点点头道:“没错。”说罢连拔了数十株枝叶最大最茂盛的草丛,接着转身向来路退去,因为洞内区域较大,夜明珠只能照到极小的一片,所以我连神兽的皮毛都未见到。

返回石台上,旺达嘉措从怀里掏出蚀心草堆在地下道:“稍等。”接着反身朝身后的山峰爬去,一会儿功夫便消失在绵延的山峰中,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砂锅,放下揭开盖子里面并没有水,旺达嘉措道:“这东西可不能用水来煮,得用人血。”

我道:“那得出多少血。”

旺达嘉措举起自己的右手腕,用匕首指着动脉道:“咱们至少得流出身上一小半的血你能行吗?”

我道:“你成我就成。”

旺达嘉措毫不犹豫在动脉上划了一道,只见鲜血如流水般淌入砂锅里,足足流了小半砂锅的鲜血,血液才凝固住,旺达嘉措面部发白,嘴唇发乌,浑身都有些颤抖道:“该你了。”

都到这份上当然不能壮怂,我接过刀也将自己动脉划开,眼看着体内鲜血如喷泉一般淌出,我只觉得头脑一阵阵发晕,此时的一分钟对我而言简直比一年的时间都长,不过没过多一会儿旺达嘉措就将我的血给止住了道:“你今天已经淌了不少血,还是悠着点吧。”说罢用碎石头搭了个炉灶,将拣来的干树枝放入其中点燃,并将蚀心草放入锅中烧煮。

用大火烧开后旺达嘉措降火熄灭用炉内的残火闷烧,热气升腾而出只觉得气味十分古怪,是那种略带甜味的青涩气味,直到傍晚时分,集中在洞口的蜥蜴都缓缓爬回洞中,他才打开沙锅盖子,只见红色的血液已经变成了浓黑色,和墨汁差不多,而血腥气丝毫不闻,只有植物的青涩气味,也不算难闻。

旺达嘉措道:“你可得想好了,半碗蚀心草下肚,明天起你就不在是你了。”

“其实能变的更加成熟也是好事儿,说实话我比较向往那样的自己,眼下还是有些不太成熟。”

“好,既然你确定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就让我们明天以全新的状态再见面吧。”说完这句话旺达嘉措忽然浮现出一脸古怪的笑容,接着将砂锅血液煮成的汤汁喝了一般下去,我也毫不犹豫将剩下的液体和残渣一股脑的喝下肚子。

过了没一会儿我忽然觉得肚腹中一股热气开始像头部移动,接着整个人都有种酒喝多了后醉醺醺之感,再然后则是头晕目眩,天昏地转,稀里糊涂便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也不知是多久之后,只见身边那三位闭目盘坐在地下,头上、身上、脸上满是灰尘。

难道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想到这儿我用力吸了口气,只觉得神清气爽。

说也奇怪,这次当我再睁开眼之后对于这三人的依赖感几乎降为零,如果是在服用蚀心草汁之前如果我睁眼见到这一状况,那么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唤醒廖叔,接着询问他此地的情况,但是现在我压根就没想到要唤醒他,反而觉得他在我身边就是个累赘,想到这儿我起身上了虫子的身体,稳稳下到平地之后又朝山洞而去,这次再看到山洞里密密麻麻的大蜥蜴我心里根本没有丝毫慌张,心情平静的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看来蚀心草对于人确实有改头换面的效果,真不愧是神物。

一路走到山洞深处我忽然觉得一切看在眼里似乎十分眼熟,本来我觉得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然而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力量控制着我将我带到一处看似灰扑扑的石头前,我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道神符贴在石头上,只听喀喇一声轻响,眼前一块巨大的石头开始缓缓移动,接着一道巨型山洞出现在我面前。

此刻的我心如止水,稳稳的走进了山洞中。

山洞内部到处闪烁着诡异的绿光,如果这是动物的眼睛,那么意味着我肯定掉入了一处猛兽的巢穴中,不过随即这些绿光便片片漂浮不停,看样子不可能是动物的眼珠子了,我暗中送了口气。

我所站立的位置是洞里的中央地带,而距离我身前不远出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白玉雕刻的水池,池中是一个长着翅膀的人,有点像是西方神话中的天使,不过随着年代的久远,“天使”身上长满了了苔藓和泥灰,而水池中除了泥土似乎还有蝙蝠的粪便。

而水池两边各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道路,每一条路的尽头都竖立着约一人高的洞口,然而我毫不犹豫的便进了其中一处山洞,洞中几乎没有了温度,我进入后便觉得寒气扑面袭来,简直比三九腊月天还冷,很快我的眉毛、头发上都结满了冰碴子,但我的身体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也不知走了多久,忽然我隐隐约约发现洞口的尽头处闪过一丝火光,这让我精神大振,加快步伐赶了过去,离洞口越近火光看的越加清晰,穿过洞口我眼前是一处并不算大的空间,里面长着一颗巨大老树的根部,而在这树根之上一动不动的坐着一个浑身白衣,满头白发的人,他正面对着我,脸色也是苍白至极,不过他双目紧闭,否则我和他正好能看个对眼。

我心里依然是静如止水,绕过只是悄悄的绕过这棵老树继续往下而去。

随后的通道足有几公里长,穿过之后猛然眼睛一亮,我进入了一处巨大的空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许多骸骨,这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满地都是白森森的人骨头,有的呈碎裂状,惨不忍睹。至于其余的就只有用神妙来形容了。此处的宽广,之前山洞内的空间和此地相比只能算是一个小碗了,巨大的空间内使用和铁牛山“古堡”完全一样的材质构建的四周墙壁和地面,非常光滑,但是人走在上面却并不会打滑。

巨大的空间内除了白骨还有一个形状奇特的池塘,里面全是闪闪的水银,池塘周围竖立着六根巨大乌黑的柱子,每根柱子都雕刻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金龙。而柱子和池塘前面则是一个三面阶梯巨大的塔台,塔台正中竖立着一座巨大的隐隐发着青光的石碑,上面用奇怪的字体写着两个巨大无比的字。

整个空间虽然巨大,但顶上满是自然晶体透出诡秘的白光,所以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个空间巨大的地方,所有人都深感自己的渺小。而石碑上的字居然是——龙墓。

饶是我的心理素质有了翻天覆地的提高,此时也被震惊的激灵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居然被我自己带到了龙墓里。

忽然我脑子冒出了一段话,当下不由自主的说出道:“此事有关国运,决不可等闲视之,若蛮夷之地真有祥物,朕甘冒天谴而诛之。”我脑子里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想到这儿我的心脏简直跳到了极限。

这时我又想到旺达嘉措曾经对我说过当遇到不甚明了之事可以问狼牙,我虽然知道这是极为不靠谱的说法,但人到我这份上还能怎办?只有尝试一切可以尝试的手段了。

想到这儿我用抖成一团的手摘下脖子上挂着的狼牙,然而当我取出来后一眼就看呆了。

狼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换成了一块玉佩,而圆形玉佩上三处重新连接的细缝看的清清楚楚。

当三块玉佩重新连为一体就可以唤醒沉睡中的飞天将军。廖叔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与此同时只听一阵沉闷的吼叫声,只见洞穴深处一头身体巨大的野兽缓缓走了出来,这是一只虬寅,和我在海上见到的那只相比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九个脑袋,这是九头一尾的开明神兽,只见它缓缓走到我身边曲腿跪下就像小串子那样在我腿边不停挨擦,和我的神态亲昵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又是一阵响亮的尖叫声传来,这声音隐隐有裂金碎石之调,只见一道黑影从山洞高处一跃而下,鼠妖稳稳的站在我面前,还是那副模样,但是神态似乎多了一丝恭谨,不过和之前相比它足足多出来六条尾巴,我的鼠妖居然是一头九尾的陆吾神兽。

我在度过了最初内心的慌乱之后,情绪上渐渐镇定了下来,虽然这些天我一直觉得廖叔和我在一起是有他的目的的,但打死我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是……

我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过于高估了自己,因为一直以来我从没有表现过高于常人的能力,怎么就会成了“他”呢?

只见鼠妖……不对,它是有“本名”的,从今天起我不应该再以鼠妖称呼它,这个看似萌哒哒的老鼠名叫陆吾。

它一溜烟上了开明的脊背,随后两头神兽转身朝深处走去,陆吾转身对我发出尖利的叫声,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立刻跟了过去,随着它两经过水银池子时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确实还是我杨川的模样,于是我心情又平复了几分。

只见两头神兽将我带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峰前,鼠妖纵身而上,爬在巨石上,随即它竖起指头,轰然一声指尖上燃起熊熊大火,鼠妖手指虚空一点,只见烈火在它指尖喷涌而出,石洞顶部顿时腾起一股直线般的火焰,有了火光通过洞顶的石英,池子里的水银的反射黑黝黝的龙墓里光线顿时明亮起来。

而我也看清了石壁上刻着的一幅幅图画,从上到下仔细看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壁画中记载的就是汉武帝派出飞天将军执行刺龙任务,而随后这批惊天动地的刺客们却最终发现所谓的“龙”其根本就是一种叫荆棘鬼蟒的东西。

而荆棘鬼蟒对我而言并不特殊,在东沙群岛我见过这种生物,只是因为它身体长角所以被误解为这是神龙降世,而这种生物在飞天将军的手中自然是毫无抵抗力,所以一场“刺龙保卫名誉”的战斗就成了一场闹剧。

刚想到这儿就听廖叔的声音传来道:“李将军,您既然已经觉醒,这里的事情自然无需我们交代了。”

说罢只见洞口处火把山洞,廖叔和三名仙风道骨的道门中人齐齐走了进来,见到他我心里是想喊他廖叔的,可是话到嘴边只是微微展开左边嘴角冷笑了一声道:“你们为何要唤醒我?”

“非是我们有意打搅,只是将军没七百年一个轮回之期,这是道家仙术中明明白白记载的,我们只是助将军恢复记忆罢了。”

或许是因为没有喝下孟婆汤,曾经的记忆瞬间在我脑海中复苏了,一桩桩延续千年的绝密往事就像电影一般在我面前缓缓而过,我是如何被汉武帝秘密选为刺龙的人选,蛊师与道士是如何各显神通将种种神奇的能量传入我的体内,而在我找到荆棘鬼蟒准备杀死它时却在鬼蟒身边见到了开明、陆吾两头神兽。

楼兰国王所说的“龙”其实根本不具备丝毫神奇性,而一条蛇最终能长成荆棘鬼蟒正是因为另外两头神兽暗中操控的结果。

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你身后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你,无论你的能力有多强,你有多牛逼,但你永远都是被控制的那个。

而随后经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我最终收付了两头神兽,成为了操控它们的力量。

正是因为这场大战,我体内积蓄的力量被彻底唤醒,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皇帝在我面前不过就是一个肉眼凡胎之人,我凭什么要收他的操控,于是我找了三名心腹,让他们选择了一片栖息之地,以此保证自己的肉身不灭,我的灵魂可以永存天地,每七百年便可以转世一次,然而灵魂所控并非自身,所以我的记忆需要人惊醒,而每当惊醒我之后,作为报酬我就会将自己掌握的技能交给这些凡人一些。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就是玄门中人你死我活争斗的开始,因为谁都想在我面前邀这份功劳,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

我冷冷笑道:“其实你们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龙对吗?”

廖叔道:“龙生于穷山恶水,葬于天地之间,又何来龙墓,出自于人手自然不是真的。”

“所以飞天将军根本就不应该存于世,是你们这些人为了获得利益,蛊惑皇帝,以玄门之法造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出来,并以此骗取了大量的珍宝财富,可是你们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悲伤道。

“李……”仔细想了想后廖叔又改口道:“串子,人人都想长生不老,难得你有这样的机会难道还不满足?”

我冷冷道:“人之所以求寿,是因为你们不懂意志消亡的好处,这一世的悲伤常人最多只需要承受一辈子,而我却永远无法从中脱身而出,这种永世不忘的痛苦对于人而言有何意义?”

“可是你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这也是常人不可及的。”廖叔道。

“再美好的事物,体会的时间过于长久只会变的索然无趣,更何况我只是你们争夺利益的砝码,我被你们利用了上千年,难道你们还要继续下去吗?别忘了我可是人,是人总是会觉醒的,从今天起我与你们再无任何干系,任何一门一派都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任何资源,这就是我报复你们的终极手段。”说到这儿我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看着四人惊慌失措的表情我内心的满足感瞬间爆发到了极致,我已经被他们愚弄了上千年,即便是再蠢总有觉醒之日,而今天就是我的觉醒之期。

想到这儿我朝虬寅和鼠妖望去,只见它两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动物永远比人忠诚,所以在我永生的千年之中,只有它们才是真正死心塌地不求回报跟着我的兄弟,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带着它两朝山洞深处走去。

“串子,你要去哪儿?”廖叔的声音隐隐传来。

我的脚步停住了,想了想我道:“叔,当你把我看成一颗的同时,你不过也是别人手里的一颗,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属于你的权利,放手吧,否则你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切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的,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说罢我不顾四人的苦苦哀求继续朝山洞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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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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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为网络作家阿七所著灵异小说,首发并独家签约连载于柚子文学网,内容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眼神一直盯着包裹着尹玫瑜那团火焰,而那爆炸的地方,就是包裹着她的那团火焰。那火焰爆炸过后,无数的火球如烟花绽放过后一样,全都慢慢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

而这时,我也看到了那漂浮在空中的尹玫瑜。此时的她,那光亮照下来,把她的影子道印在了邪恶之湖的湖面上。

“玫瑜,重转为人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也是终于忍不住了,眼泪直接从我眼角处滑落了下来。

更让我喜极而泣的是,尹玫瑜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小肚兜的婴儿。不对,不是婴儿,最少有普通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而且,是一个男孩,胖乎乎的,很可爱。只是,他的眼神竟然也是火焰色的,那盘呼呼的身体也是散发出了强大的邪气。

那种邪气,更是超过了冥王身上的邪气。我心里又高兴有担忧,高兴的是,我终于看到我和尹玫瑜的孩子了,而担忧的是,这孩子如果长大了,肯定是比冥王更加厉害的邪恶力量。

他站在尹玫瑜的身边,那胖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尹玫瑜的裙摆,那陌生却又邪恶的眼神,正小心翼翼的盯着我们。

“秋生……父王,你不要伤害他,他是我的夫君!”而这个时候,尹玫瑜突然看明白了我们的处境,当即朝冥王大喊道。

“女儿,他是凡人,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你母亲就在大殿中,她还在昏睡状态,去陪陪她!这件事交给父王处理,你不要插手!”冥王严肃的呵斥了一句。

“不……父王,你不能伤害我的夫君。”尹玫瑜大声的反驳道,在反驳的同时,也是牵着我们的儿子迅速的朝我扑了过来!

“你给我粘住!”然而,还没有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冥王当即便阻止了她,怒道:“女儿,你不要胡闹。他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配拥有你!作为他玷污你的惩罚,我会亲手杀了他!”

“不,不行……”尹玫瑜的固执劲儿也是上来了,那看向我的眼神温柔似水,但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还是想要说服冥王,却是换成了威胁的方式:“父王,你要是敢杀了我的夫君,我和孩子当即自杀在您面前!”

“混账!”

冥王当即就怒了,当即出现在了尹玫瑜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怒道:“你是我徐福的女儿,怎能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区区一个凡人算的了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把你从我和你母亲的身边夺走,没有人!”

冥王话一说完,随手一挥,一道屏障当即困住了她和孩子。

“不要,不要……”而尹玫瑜也是疯狂了,不停的冲击着屏障。但她现在已经重转为人了,实力还没有觉醒过来,只是普通人而已。她的反抗,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孩儿,快救救你父亲……”突然间,尹玫瑜蹲在了我们的孩子面前,指着我的方向,道:“那是你的父亲,你去救他,不然他会死的!”

而那孩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竟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更是可以开口奶声奶气的说话了:“父亲……”

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我整个人的心都是软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我释怀的笑了起来。能看到他们,能听到孩子口中的这句父亲,那就足够了!

“狗子,我知足了,知足了!”我心中的喜悦,第一个便分享给了狗子,狗子也是为我高兴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了。

“他不是你的父亲,他只是个凡人而已,我会好好教你,让你成为比我还要厉害的人!因为你体内的魔性,比我还要强大,哈哈!”而就在这时,冥王突然折返了回去,手一勾,我的孩子直接被他抱在了怀里,那手指也是快速的点在了他的额头上。

顿时,我就看到我的孩子突然身体一震,表情也是无比痛苦,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他那可爱的小脸,竟然出现了阴狠和邪气。

那种邪气,还带着对我和狗子的愤怒,是那种杀意的愤怒。

“父王,你为什么连我的孩子都不放过?我只想让他做个普通的孩子……为什么?”而尹玫瑜也是当即痛哭了起来,哭的那么无力,那么伤心。

“你竟然是如此的不懂事,我们是什么身份?他只是个废物凡人而已,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家人。这孩子注定比我要强大,他不应该跟着这个废物!为了让你死心,我便亲手在你的面前杀死这个废物!”冥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冷冷的看向了我。那双眼中,仇恨和杀气全数爆发了出来。

“秋生,你看你儿子那是什么?”突然间,狗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激动的说道。随着他这么一说,我才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这一看,当即便看到我儿子的额头上出现了命轮的图案。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当即便被震惊了!原来李大哥死了之后,那命轮便选择了宿主,而这个宿主正好是我刚出生的儿子。刚才冥王在激发我儿子体内的魔性时,也是将他体内的命轮给唤醒了。

可是,我该怎么面对我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体内的魔性被激发了,长大起来,必定也是三界的劫难,恐怕比冥王还要可怕。

我不愿看到长大后的他,我宁愿……宁愿……

“秋生,是该到了使用鬼门十三针最后一针的时候了!你的儿子长大必定是第二个冥王,你下不了手,兄弟我来帮你做吧。如果我能够成功,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小宝,好好照顾他!”狗子话音一落,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然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手中的血针便已经猛的刺进了我的太阳穴中。

而同时,他也是刺入了自己的太阳穴中。他的速度很快,我想要反抗,但脑海随即昏沉了起来,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过后,我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

“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在我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狗子已经念出了召唤命轮的咒语。顿时,我只感觉额头的地方一阵剧痛,那金色的命轮当即从我额头飞了出来,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

几乎是同时,在狗子吸收了我的金色命轮之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着我笑了笑,道:“秋生,再见了!”

“狗子,不要!”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狗子已经猛的跳了起来,直接朝飞过来的冥王扑了过去,左手死死的搂住了我的儿子,大声念起了咒语:“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

在他念完之后,我就听到我的孩子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冥王想要甩开狗子,但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在他念出咒语之后,我孩子额头上的金色命轮当即飞了出来,三个金色的命轮瞬间融合在一起。

顷刻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光束,那光束把他们三个人都围了起来,不停的旋转着。

“不,我不会被封印的,绝对不会被封印的,因为我是最强大的冥王!”而冥王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弱了,直到越来越弱。

而几秒钟过后,那光束猛的开始收缩了起来。只看到冥王的身形开始被搅碎成了无数的火球,那些火球疯狂的逃窜,想要再次融合起来。

但那光束产生的威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全数将那些火球给震碎了。终于,只听见轰隆的一声爆炸声响。

那刺眼的光束当即烟消云散,而狗子、冥王、还有我的孩子,也跟着全数烟消云散了。连一点气息都没有剩下,就这样全部消失了。

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一般,半晌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当即跪倒在了地上,心中痛的无法呼吸。狗子走了,我的孩子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而那命轮的消散,也带着冥王消散了!但我知道,冥王不会死,千年过后,或者万年过后,他还会再次苏醒过来。

我也明白,到时候的狗子还有我的儿子,也会跟着苏醒过来。因为,他们的命格在结束的时候,便交缠在了一起。

“孩儿……我的孩儿……”而尹玫瑜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那看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恨意。

但我还没有开口,尹玫瑜便昏迷了过去。笔直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姬树远见状直接把她给抱了过来,放到了我的身边,道:“秋生,我们赢了!”

我点点头,心里却是半点也高兴不起来。仍旧是不愿意的看着狗子和孩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冥界那种散发的邪气才消失了。而跟着,我就看到地府的鬼差阴兵,还有我灵门剩下的十来个弟子,全数冲了上来,口中更是疯狂的大喊道:“赢了,我们赢了!”

就连那些沉默的阴兵,也是用鬼语激动的呐喊了起来。我抱着怀中昏迷的尹玫瑜,终究是一口气顺不过,一口血雾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当即昏死了过去!

…………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了过来。而在我睁开眼睛的刹那,我就看到我的眼前站了一个满头白发的人!

这人甚至已经没有了肉身,只是一个强大的魂魄而已。我用力的闭了一下眼睛,猛的从床上站了起来,惊讶的问道:“天仇,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李天仇笑着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唐丫丫,一只手捋了捋那长长的银丝白发,却是释怀的笑着,没有开口说话。

“门主,李门主用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寿元来驱散了阳间的冥王邪气!而李门主他,也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三界的苍生大多数获救了,地府的十八层地狱也恢复了,那些阳间的恶鬼全数被带回去了。现在的阳间,正在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而灵门,也开始重建了!”这时,站在边上的刘羽突然解释道。

我怔怔的看着李天仇,心里莫名的难受。

“哥,没关系,这就是我的命,我死不了的。其实做鬼魂很好,最起码不用死……”李天仇笑了起来,但很快,语气变得无比悲伤和落幕,道:“只可惜,我永远无法离开灵异局了。我会永生永世守护在灵异局,维护着阳间的气息!这也没有什么,只是孤独了点!”

“大叔,你不要怕,丫丫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不会让你孤独的!”而唐丫丫则是仰起头,看着李天仇害羞的说道。

“好、好,丫丫真乖!”李天仇笑了笑,宠溺的刮了刮唐丫丫的小鼻梁。

…………

…………

一个月后,我带着尹玫瑜回到了小河村。走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其他人,只有李天仇与刘羽知道。黄哲和廖筱筱继续去浪迹江湖了,而姬树远也是离开了,带着李十一的骨灰回到了穷极之海。至于刘羽和牛媛,他们也是听从了我的命令,重建灵门,有了地府的帮忙,灵门的名声再次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而最后,刘羽也是接受了牛媛,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结为夫妻,统一灵门,共同对付那些灵异邪门之事。而灵门在他们的手中,也是变得更加强大。

我把小河村隐藏了起来,藏在了另一个空间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找到的。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人打扰尹玫瑜。

…………

某一天夜里,我在抱着尹玫瑜睡觉的时候,尹玫瑜突然惊醒了过来,口中更是喘着粗气道:“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玫瑜,你又做噩梦了?”我摸着她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温柔的安慰道。

“嗯。”尹玫瑜点点头,道:“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做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给你生下一个胖小子,可最后却是夭折了。”

“没关系的,玫瑜,这是你在做噩梦。你可能没有休息好,好好睡一觉,就不会做噩梦了!”我温柔的笑着,一股精神力温柔的侵入了尹玫瑜的身体中。很快,尹玫瑜困意再次上来了,说了一句晚安之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睡过去之后,我就翻身起床,提着一壶酒就朝小河村的村尾走了过去。走过石桥,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所土坟。

那土坟上,写着狗子之墓!

我走到了狗子的坟墓前,我心里明白,这坟里没有狗子的尸骨,唯有他的灵位而已。我靠着狗子的墓碑坐了下来,拧开瓶盖,仰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接着又洒了一些在地上,笑道:“兄弟,陪我喝点!”

说完之后,我一个人又自顾的笑了起来,如同是一个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兄弟,再过几天,天仇也会来了,到时候我们三兄弟又可以一醉方休了!嘿嘿……你不要担心你兄弟媳妇,我已经封了她的记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没有烦恼,每天和她在一起,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珍惜的幸福时光。只是,她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等她的情况稳定了,我就带她出去走遍江湖,然后找到小宝,将他抚养长大,让他成为像你一样顶天立地的英雄!好了,我得去陪陪其他朋友了!我相信,你会复活的……”

跟着,我又走到了后面坟墓群中,这坟墓群是一排排假墓,只有一个灵位和墓碑而已。而依次看过去,上面写着的名字分别是:苏安妮、凤鸳、乔无心、张博程、土豆……

我走到他们的坟墓面前,倒了一些酒,然后怔怔的说道:“我……想你们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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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亮剑小说丁伟结局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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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内容是讲述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授予将军为止。“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就是李云龙,这位“战神”式将军的一生写照。小编为你整理了亮剑小说丁伟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丁伟是因为持彭德怀,遭到迫害,免职、下放,下落不明。而孔捷则是平平安安的,收养了李云龙夫妇、赵刚夫妇的六个孩子,直到80年代初离休。李云龙的孩子,和赵刚的孩子,长大后孔捷按年龄安排他们入伍,后来他们有一个是少将,其余是大校,80年代改革开放,楚云飞到大陆买下了李云龙的故居。

那天李云龙在自己的办公室接到一个电话,是老战友孔捷打来的,平时一贯高声大嗓的孔捷今天的声音极小,说话也吞吞吐吐,由于距离太远,再加上线路里的杂音,李云龙听了半天才听明白;孔捷告诉他一个使他极为震惊的消息,丁伟将军被逮捕了。李云龙听说后,震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脑子里竟是一片空白。在LU SHAN会议上,战功赫赫的元帅及党内元老们被定为反D集团、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后遭到清洗。这些事,李云龙早已从文件上看到了,但他万没想到此事竞牵连了丁伟。

本来按丁伟级别和这些大人物本没什么关系,可丁伟的性格使自己倒了霉,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心里有话就非说不可。他在大军区召开反*右*倾大会时,身为军区参谋长的丁伟竟站起来当众为彭*德*怀*辩*护,并声称不打算改变自己的观点,反正他脑袋上的乌纱帽也不大,想摘就摘了去,砍掉他丁伟的脑壳他也是不服。丁伟的反抗引轩然大波,立即被扯掉军衔宣布逮捕,丁伟被戴上手拷时表现得非常强硬,他对着会场上的几百名高级军官们喊道:同志们,我们的D和军队有危险,这种空气太不正常了,连个战功赫赫的元帅按组织程序提点儿意见尚且被定为反D分子,照此下去,将来D内人人都难以自保,好人会越来越少,小人会越来越多,这个党还有什么希望?早知如此,我丁伟当初就不该参加红君,不该参加共产糖。据说,当时会场里数百名将校听了丁伟的话,无不骇然变色。李云龙脸色铁青地找出一瓶茅台酒,这是他给丁伟留的。他一口气把酒喝个精光,酩酊大醉,他吼道:丁伟呀,好兄弟……你是条汉子……我李云龙不如你……是,是他娘的孬种,软骨头……吓得郑秘书赶快关上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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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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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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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择天记结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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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三十三年春,生了很多事情。

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剑曲,你要不要听?”

……

……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

……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6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

……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三年后我会退位,把他找回来替我。”

……

……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

……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6的那一刻,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6,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6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6。

……

……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6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阻拦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6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6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

……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

……

(全文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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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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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小说结局是怎样的呢?下面请欣赏关于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希望你们喜欢!

(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第二十五卷 第十三章 统一六国

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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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锦绣未央小说人物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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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李常茹跟拓跋余什么关系 最后怎么死的

李常茹是李府中二房的嫡小姐,同时也是李未央和李长乐的妹妹。因为在李府中,当家的人是李府长房,所以长房的大小姐李长乐是李府中最受追捧的人。李长乐在众人的逢迎中长大,所以比较嚣张跋扈,对于李常茹这个妹妹很不客气。

因为李长乐姿容出众,但是李常茹却是平凡的容貌,所以她十分讨厌李长乐。再加上李常茹从小就在李长乐的打击下长大,所以深恨这个姐姐。她外表纯洁单纯,天真善良,但是内心却是阴险狡诈,狠毒异常。她知道自己不能与李长乐抗衡,就在李未央出现后,挑拨两人关系,想要渔翁得利。

李常茹一直喜欢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对她一直很冷淡。直到李未央出现后,拓跋余爱上了李未央,这让李常茹接受不了,因爱生恨,对李未央恨得咬牙切齿。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心比天高,但命比纸薄的形象。她自视过高,用的手段也是阴狠毒辣。

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第一女主和第一男主是李未央和拓跋浚,第二女主和第二男主则是李常茹和拓跋余。前一对两人相爱,后一对则是女方痴恋而男方却喜欢女主。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这两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感情经历呢?

因为李府在北魏的地位很高,是世家大族,所以李府中孩子很多都是和北魏的皇子公主一起长大的,李常茹和拓跋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在童年到青春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常茹一直默默地暗恋着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却一直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状态。而李常茹一直没有放弃这段爱情,直到李未央的出现。

拓跋余在见到李未央后,被她的聪明才智吸引,原本只是想利用李未央在登上皇位。但是在相处中,却发现李未央可以让自己摆脱幽闭症,逐渐地他就真得爱上了李未央。李常茹在痴恋拓跋余多年后未果,却被初来乍到的李未央捷足先登,所以因爱深恨,十分厌恶李未央。

而李未央因为心有所爱,所以想要与拓跋余保持距离。这三人就一直保持着李常茹追求拓跋余,拓跋余追求李未央,而李未央一直躲避的状态。李常茹看到拓跋余追求李未央本就心生怨恨,再看到李未央还拒绝,就更加憎恨李未央,所以她不断地挑拨李长乐针对李未央,想要通过李长乐来了解李未央。

《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都是爱而不得的人物,结局也十分可悲。

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是什么?小说结局悲惨

《锦绣未央》即将播出,剧中的三位女主,李未央,李常茹和李长乐这三人是勾心斗角最厉害的三个,其中李未央以智谋出众,李长乐以容貌著称,而李常茹综合实力处于中间。由于李未央和李常茹两人上演了姐妹翻脸的戏码,让很多观众好奇《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

李常茹在李府中一直深受李长乐的欺负,虽然她本身颇有能力,但还是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蒋柔,所以她只能默默地忍受李长乐的欺辱。当李未央出现时,李常茹看到了李未央身上的聪明才智。在看到李未央被李长乐欺负的时候,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所以她接近李未央,并且与李未央成为好友,两人联手打击蒋柔母女。

开始的时候这两人的感情是很好的,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一直恋慕着的拓跋余喜欢上了李未央。从那时起,李常茹对李未央的感情就变了,她越来越嫉妒李未央,到最后她对李未央的恨意甚至还超过了李长乐。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如何呢?她到底有没有和拓跋余在一起呢?她与李未央的姐妹情有没有挽回呢?

在电视剧后期,李常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不顾当初与李未央的姐妹之谊,多次出手陷害背叛李未央。最后她再也没有能力与李未央斗时,她选择了亲手杀死李未央。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拓跋余替李未央挡了一刀。李常茹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后,悔恨不已。在拓跋余死了几月之后自尽身亡。

在《锦绣未央》这部电视剧中,女一号李未央从李府后院斗到了北魏王朝,期间还涉及到了柔然和北凉等国家,其中的艰辛不为人道。在李府后院中,她遇到的对手有李长乐、蒋柔和李常茹等人。其中李常茹是最防不胜防的人,因为其外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在加上她善于伪装,差一点就骗过了李未央。下面这张照片就是《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

在这张《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中,李常茹身穿蓝色的外衣,内里搭配的是深蓝的衣服,在妆容上较为清新淡然,而其头饰选用的则是绿蓝交加的饰品,耳环选用的也是蓝色,脖子中挂着的是由珍珠所做的项链。从李常茹的整体外表装扮中可以看出的是一个清新淡雅,气质脱俗,与世无争的邻家女孩形象。再加上李常茹脸上的笑容,不难看出她是一个端庄温柔,与人为善的女子。

李常茹就是善于通过这样的装扮来伪装自己,让所有看到她的人第一看都会以为这个女孩是个单纯没有心计的人。但事实上,在单纯的外表之下,李常茹有着一个蛇蝎之心。她嫉恨李长乐,所以想要通过李未央来压制李长乐。但在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喜欢李未央时,她又开始将自己的仇恨全部加诸在李未央身上。

总体而言,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形象。她自视甚高,但是容貌比不过李长乐,计谋比不过李未央,最终沦为这两人的陪衬。

在《锦绣未央》这部剧中,李常茹是一个反派人物。她外表单纯美好,天真纯洁,但事实上内心却是无比的狠辣,可以说是比李长乐更甚。因为李长乐是被家人纵容而心性变坏,其实本身是没有什么能力,几乎都是依靠其母亲。但是李常茹自己就非常工于心计,她憎恨李长乐,却一直表现出以李长乐为首的样子,实则处处挑拨李长乐和李未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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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白夜行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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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门口有圣诞老人发送卡片,店内持续播放着改编为古典曲风的圣诞歌曲。圣诞节、年底再加上开业优惠等因素交互作用,店内挤得水泄不通。放眼望去,来客几乎都是年轻女子,笹垣想,真像是成群昆虫围绕着花朵。

筱冢雪穗经营的“RY”大阪一店今天盛大开业。这里和东京的店面不同,“RY”占了整栋大楼,卖场里不仅有服装,还有饰品、包与鞋子的专卖楼层。笸垣不懂,但据说店内全是高档名牌。社会上各处正饱受泡沫经济破灭之苦,这里却采取反其道而行的营销手法。

一楼通往二楼的扶梯旁有个喝咖啡的空间,顾客可在此休息片刻。一个小时前,笹垣便坐在靠边的桌旁俯瞰一楼。天黑后客流丝毫未见减少。他也排了很久的队才得以进入,现在入口依然大排长龙。生怕遭店员白眼,笹垣点了第二杯咖啡。

和他隔桌相对而坐的是一对年轻人。在旁人看来,应该是一对年轻夫妻和其中一位的父亲。年轻男子小声对他说:“还是没有现身。”

“嗯。”笹垣微微点头,眼睛仍望着楼下。

这对年轻人都是大阪警察本部的警官,男方还是搜查一科的垣看看钟,营业时间即将结束。“现在还不知道。”他喃喃自语。

他们在这里等的自然是桐原亮司。一旦发现他,便要立刻捉拿。现阶段尚无法逮捕,但必须先将他拘押。已从警察岗位退休的笸垣对他了解至深,来此协助办案,这是搜查一科科长古贺安排的。

桐原涉嫌谋杀。

当笹垣在筱冢家看到仙人掌盆栽里的玻璃碎片,一个念头便从他脑猴闪过,那便是松浦勇寿时的打扮。有好几个人供称“他经常戴着绿色镜片的雷朋太阳镜”。

笹垣托古贺调查玻璃碎片。他的直觉是正确的,那的确是雷朋的镜片,而且上面残留的一小块指纹,也与从松浦房间采得的本人指纹极为近似,一致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

盆栽里为何会有松浦的太阳镜碎片?依照推测,应该是仙人掌原主人唐泽礼子将土放进花盆时,镜片便已混在土中。那么,那些土又来自何方?如果不是购买园艺专用土壤,采用自家庭院的土当是最合理的推测。

但要采掘唐泽家的庭院需要搜查证♀靠如此薄弱的证据,实在难以判断应否作出如此大胆的决定。最后,搜查一科科长古贺毅然同意。目前唐泽家无人居住虽是一大因素,但笹垣解释为古贺相信退休老警察的执著。

搜索于昨日进行。唐泽家庭院最靠墙葱裸露的土壤。搜查老手几乎毫不犹豫地从彼处动手挖掘。

开挖约两个小时后,发现了一具白骨。尸身上衣物全无,已死亡七八年。大阪府警已寻求科学搜查研究所协助确认死者身份。方法有好几种,至少要证明是否为松浦勇应该不难。

笹垣确信死者便是松浦,因为他得知白骨的右手小指上戴着一只白金戒指。松浦手上戴着那只戒指的模样,回想起来如在昨日。

而且尸体右手上还握有另一项证据——化为白骨的手指上缠着几根人类毛发,推测应是打斗之际,从对方头上扯断。

问题是能否判断那是桐原亮司的头发。一般情况下,可依毛发的颜色、光泽、软硬、粗细、髓质指数、黑色素颗粒的分布状态、血型等要素辨识毛发的所有人。但这次发现的毛发掉落于多年前,能得出何种程度的判断尚不得而知,但古贺对此早已作好准备。

“要是真的不行,就拜托科学警察研究所。”他这么说。

古贺打算进行DNA鉴定。用DNA的排列异同进行身份辨识的方法,近一两年已在几起案件中用。警察厅计划在未来四年内将此系统导入全国各级警政部门,但目前仍由科学警察研究所独家包办。

笹垣不得不承认时代变了。当铺命案已过去十九年,岁月让一切都变了样,连办案手法也不例外。但关键在于找出桐原亮司。如果无法逮捕他,空有证据也毫无意义。

笹垣提议对筱冢雪穗展开监视,因为虾虎鱼就在枪虾身边。他至今仍如此坚信。

“雪穗精品店开业当天,桐原一定会现身。在大阪开店对他们两人有特殊意义,再说,雪穗在东京也有店要照顾,不能炒大阪,他们一定不会错过开业之日。”笹垣向古贺极流张。

古贺认同了这位退休警察的意见。今天从开店起,便由好几组调查人员轮番上阵,且不时更换地点,持续监视“RY”垣一早便与调查人员同行,约一个小时前,他还待在对面的咖啡馆。但桐原完全没有现身的迹象,他便来到店里。

“桐原现在还用秋吉雄一这个名字吗?”年轻警察低声问道。

“不知道,可能已经改了。”回话后,笹垣想着不相关的另一件事——秋吉雄一这个假名。他一直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终于在不久前弄清了原委。

这个名字是他从少年时代的菊池文彦口中听说的。菊池文彦因强暴案方怀疑,是桐原亮司的证词还他清白。但是,当初为什么他会遭到怀疑呢?

因为有人向警方报告,现场遗落的钥匙圈为菊池文彦所有。菊池说,那个“叛徒”就叫秋吉雄一。

桐原为什么选这个名字作为假名?个中原因恐怕只有问他本人才知道,但笹垣自有看法。

桐原多半自知自己的生存建立在背叛一切的基础上,他才带着几分自虐的想法,自称秋吉雄一。但事到如今,这些都不重要了。

桐原陷害菊池的理由,笹垣可说有全盘解开的把握。菊池手中的那张照片对桐原极为不利。据说照片里拍到桐原弥生子与松浦勇幽会的情景。若菊池将照片拿给警方,会造成什么影响?调查可能因此重新展开。桐原担心失去命案当天的不在场证明,既然弥生子与松浦泌私会,那么桐原便是一人独处。从客观的角度考虑,警方不可能怀疑当时还是小学生的他,但他仍希望隐瞒此事。

昨晚和桐原弥生子碰面后,笹垣更加相信自己的推理。那天,桐原亮司独自待在二楼,但他并非一直待在那里。在那片住宅密集的区域,正如小偷能轻易由二楼入内行窃一般,要从二楼外出实在不难。亮司自屋顶攀缘而下,又循原路返回。

其间他做了什么?

店内开始播放营业即将结束的广播,人潮随即改变了流向。

“看来是不行了。”男警察说,女警也带着抑郁的表情环顾四周。

警方拟定的步骤,是若未发现桐原亮司,今日便要侦讯筱冢雪穗。但笸垣反对这么做,他不认为雪穗会透露任何有助于案情大白的信息。她必定会露出足以骗过任何人的惊讶表情,说:“我娘家院子里发现白骨?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怎么回事?”她这么搪塞,警方怎么办?七年前松浦遇害时正值新年,唐泽礼子应邀前往雪穗家,这一点已得到高宫诚的证明。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雪穗与桐原间有所关联。

“笹垣先生,你看……”女警悄悄指了指。

往那个方向一看,笹垣不禁瞪大了眼睛。雪穗正缓步在店里走动,她穿着一袭纯白套装,脸上露出堪称完美的微笑。那已超越了美貌,是她身上的光芒,瞬间吸引了四周的客人和店员的目光。有人在经过后还回头观望,有人看着她窃窃私语,还有人憧憬地望着她。

“真是女王。”年轻警察低声说。

然而,在笹垣眼里,女王般的雪穗却和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身影叠在一起:在那间老旧公寓遇到的她,那个对一切无所依恃、不肯打开心扉的女孩。9ib.t

“如果能早点知道那件事……”昨晚他向弥生子说的那句话又在他脑中回响。

弥生子是在五年前向他提起那件事的,当时她醉得相当厉害。正因如此,才会毫不隐瞒。

“现在我才敢说,我老公那方面根本就不行。其实,他本来不是那样,是后来慢慢变了。他不碰女人,却去碰那些……要怎么说?走偏锋。那叫恋童癖是不是?对小女孩有兴趣。还去向有门路的人买了一大堆那类怪照片。那些照片?他一死,我马上就处理掉了,这还用说吗?”

她接下来的话更令笹垣惊愕。

“有一次,松浦跟我说过一件很奇怪的事。他说,老板好像在买小女孩。我问他买小女孩是什么意思,他告诉我,就是出钱叫年龄很小的小女孩跟他上床。我吓了一跳,说竟然有那种店。松浦笑我,说老板娘以前分明是那一行出身的,却什么都不知道,这年头,父母都靠卖女儿来过日子了。”

听到这些,笹垣脑猴刮起了一阵风暴,一切思绪都混乱了。但在风暴过后,过去漆黑一片的东西,如今如拨云见日般清晰可见。

弥生子还没有说完:“不久,我老公开始做些莫名其妙的事。跑去问认识的律师,要领养别人的孩子当养女要办哪些手续?当我拿这件事质问他,他就大发脾气,说跟我无关。这样还不够,还说要跟我离婚。我想,那时他的脑袋大概就有问题了。”

笹垣认为,这是关键所在。

桐原洋介经常前往西本母女的公寓,目的并不在于西本文代,他看上的是西本雪穗。想必他曾多次买过她的身体,那老公寓里的房间便是用来进行这种丑恶交易的地方。

这时,笹垣理所当然产生了一个疑问:嫖客是否只有桐原洋介一人?

死于车祸的寺崎忠夫又如何?专案组将他视为西本文代的情人,但没人能够断定寺崎没有与桐原洋介相同的癖好。

遗憾的是如今这些都无法证明了。即使当时尚另有嫖客,也已无从追查。

能够确定的只有桐原洋介。

桐原洋介的一百万元,果真是向西本文代提出的交易金额,但那笔钱不是要她当情妇,而是领养她女儿的代价。想必是在数度买春后,他希望将她女儿据为己有。

洋介离开后,文代独自在公园荡秋千。她心里有什么样的思绪在摇摆呢?

洋介和文代谈完后,便前往图书馆,迎接俘获了自己的心的美少女。

接下来的经过,笹垣能够在脑猴清楚地复原:桐原洋介带着女孩进入那栋大楼。女孩曾经抵抗吗?笹垣推测可能没有。洋介一定是这样对她说的:我已经付了一百万给你妈妈……

连要想象在那个尘埃遍布的房间里发生了什么都令人厌恶。然而,如果有人看到那副光景又当如何?

笹垣不相信亮司当时是在通风管中玩耍,从自家二楼离开的他应是走向图书馆。他可能经常这样和雪穗碰面,向她展示自己拿手的剪纸。唯有那家图书馆,才是他们两颗幼小心灵的休憩之所。

但那天,亮司却在图书馆旁看到了奇异的景象:父亲和雪穗走在一起。他尾随他们进了那栋大楼。他们在里面做什么?男孩感觉到一股无法形容的不安。要窥伺他们只有一个办法,他不假思索地爬进通风管。于是,他可能看到了最不堪的一幕。

那一瞬间,在男孩心中,父亲只是一头丑恶的野兽。他的肉体一定被悲伤与憎恶支配了。至今,笹垣仍记得桐原洋介所受的伤,那也是男孩心头的伤。

杀了父亲后,亮司让雪穗先行逃走。在门后堆放砖块,应该是小孩子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做法,希望借此多少延迟命案被发现的时间。随后,他再度钻进通风管。一想到他是迸何种心情在通风管中爬行,笹垣心如刀割。

事后,他们两人如何协调约定不得而知垣推测,多半没有协调约定这回事,他们只是想保护自己的灵魂。结果,雪穗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亮司则至今仍在黑暗的通风管中徘徊。

亮司杀松浦的直接动机,应该是因为松浦握有他的不在场证明的秘密。松浦或许是在机缘巧合下发现亮司可能犯下弑父之罪,他极可能向亮司暗示此事,要挟他参与那次仿冒游戏软件的行动。

但笹垣认为亮司杀松浦还有一个动机。因为没人能够断定桐原洋介的恋童癖不是肇始于弥生子的红杏出墙。在那个二楼的密室中,亮司必然被迫无数次见识母亲与松浦间的丑态。都是那个男人害我的父母发了狂——他如此认定毫不为奇。

“笹垣先生,我们走吧。”

警察的招呼声让笹垣回过神来,四下一看,咖啡馆里已没有其他客人了。没有出现……

心里感到一阵失落。笸垣觉得,如果今天没有在这里找到桐原,恐怕就再也抓不到他了,但总不能赖在这里不走。走吧,他无奈地支撑起沉重的身躯。

走出咖啡馆,三人一同搭上扶梯。客人三三两两离去。店员们似乎为开业第一天的优惠活动圆满落幕而心满意足。在店面发卡片的圣诞老人正搭乘上行的扶梯,他看来也带着一身愉快的疲惫。

下了扶梯,笹垣扫视店内一周,不见雪穗的踪影,此时她怕已开始计算今天的营业额了吧。

“辛苦了。”走出店门前,男警察悄声说。

“哪里。”笹垣说着,微微点头。以后就只能交给他们了,交给年轻的一辈。

笹垣和其他客人一起离开商店。假扮情侣的警察迅速离开,走向在其他地点监视的同事。也许接下来他们便要去找雪穗问话。w?b?nt

笹垣拉拢外套,迈开脚步。走在他前面的是一对母女,她们似乎也刚从“RY”出来。

“收到一个很棒的礼物,回去要给爸爸看哦。”母亲对孩子说道。

“好。”点头回答的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正轻飘飘地晃动。一瞬间,笹垣圆睁双眼。

女孩拿着一张红色的纸,剪成一只漂亮的麋鹿轮廓。

“这个……这从哪里来?”笹垣从身后抓住小女孩的手。

母亲露出恐惧的神情,想保护自己的女儿。“有、有什么事?”

小女孩似乎随时会放声大哭,路过的行人无不侧目。

“啊!对不起。请问……这是哪里来的?”笹垣指着小女孩手里的剪纸。

“哪里来的……送的。”

“哪里送的?”

“店里。”

“店里谁送的?”

“圣诞老公公。”小女孩回答。

笹垣立刻转身,不顾因寒气而疼痛的膝盖,全力狂奔。

店门已经开始关闭,警察们还在附近没有离开。他们看到笹垣的模样,都变了脸色。“怎么?”其中一人问道。

“圣诞老人!”笹垣大喊,“就是他!”

警察们立刻醒悟,强行打开正要关上的玻璃门,闯入店内,无视阻止他们的店员,踩着停止运作的扶梯往上冲。

笹垣原本准备跟在他们身后冲进去,但脑子里随即冒出一个念头。他拐进建筑物旁的小巷。

真蠢!我真是太蠢了!我追踪他多少年了?他不总是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守护雪穗吗?

绕到建筑物后面,笹垣看到一道装设了铁质扶手的楼梯,上方有一扇门。他爬上楼梯,打开门。

眼前站着一个男子,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对方似乎也因为突然有人出现而大吃一惊。

这真是一段奇异的时间,笹垣立刻明白眼前这人就是桐原亮司。但他纹丝不动,也没出声,大脑的一角在冷静地判断:这家伙也在想我是谁。

然而,这段时间大概连一秒钟都不到。那人一个转身,朝反方向疾奔。

“站住!”笹垣紧迫不舍。

穿过走廊就是卖场。警察们的身影出现了,桐原在陈列着箱包的货架间全力冲刺。“就是他!”笹垣大喊。

警察们一齐上前追赶。这里是二楼,桐原正跑向业已停止的扶梯,笹垣相信他已无法脱身。

但桐原并没有跑上扶梯,而是停下脚步,毫不迟疑地翻身跳往一楼。

耳边传来店员的尖叫,巨大的声响接踵而至,好像撞坏了什么东西。警察们沿扶梯飞奔而下。

笹垣也到达扶梯。心脏快吃不消了,他按着疼痛的胸口,缓缓下楼。

巨大的圣诞树已倒下,旁边就是桐原亮司。他整个人呈大字形,一动不动。

有一名警察靠近,想拉他起来,但随即停止动作,回头望向笹垣。

“怎么了?”笹垣问。对方没有回答垣走近,想让桐原的脸部朝上。这时,尖叫声再度响起。

有东西扎在桐原胸口,由于鲜血涌出难以辨识,但笹垣一看便知。那是桐原视若珍宝的剪刀,那把改变他人生的剪刀!

“快送医院!”有人喊道,奔跑的脚步声再度传来垣明白这些都是徒劳,他早已看惯尸体了。

忽觉周围有人,笹垣抬起头来。雪穗就站在身边,如雪般白皙的脸庞正俯向桐原。

“这人……是谁?”笹垣看着她的眼睛。

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用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

话音未落,一个年轻女子便从旁出现。她脸色铁青,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是店长滨本。”

警察们开始采取行动。有人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有人准备对店长展开侦讯,还有人搭着笹垣的肩,请他离开尸体。

笹垣脚步蹒跚地走出警察的圈子。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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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

全文共 10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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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

国庆前夕,二队的集体宿舍多了几位不速之客,先是在晋南当派出所片警的郑忠亮匆匆来了,之后又有王林、熊剑飞,甚至已经成家的张猛、鼠标、余罪都住到了集体宿舍凑热闹,无他,李逸风和欧燕子;骆家龙和楚嫣然,两对新人要集体典礼了。

盛事啊,曾经班里同学来了一大半,二队成了接待处了,这天一大早,鼠标和余罪就出去了,作为东道主加伴郎,总务事情一概由两人负责,搬酒、定餐、布置婚庆现场,都落在两人肩上了。

房间里,昨夜的杯盘狼籍尚未收拾,一干人打着哈欠醒来,在这个仍然要出早操,排队列,早训的气氛里,郑忠亮已经完全不适应了,洗脸时候看到了,那拔了警校兄弟还像很多年前一样,让他好怀念……对了,也不一样,那位晕枪的周文涓,现在已经成指导员了,他怎么也不相信,晕枪的,居然使板砖敲倒一个持枪的歹徒。

环境使然,看不懂的东西越来越多了,这里刑警走路个个标挺,而且大部分腋下藏枪,像随时要准备抓捕一样,看人都审视的眼光,不熟的人他都不敢打招呼,这和地方派出所相差太大,比如他……肚子已经鼓了,那是吃的;腮帮子已经垂了,那是胖的,思想已经严重褪化了,就觉得这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嘛。

早操完毕,那拔人围着周文涓,估计今天都要抽身去贺喜了,还有同学未动,李二冬、孙羿几人先回了宿舍,然后看到了郑忠亮傻字的瞅训练场,李二冬笑道问着:“大仙,没见过这架势吧?到这儿才知道什么是警察。”

“瞧瞧,都胖成这样了。”熊剑飞摸摸他。

“大仙,卜一课呗,这本事没放下吧?”孙羿逗着他。

“不掐算也知道你们几个还是光棍着呢,好意思笑话我?”郑忠亮笑道,他一捋袖子指指:“来来,多年不见,再给你卜一课,问婚姻、还是卜前程?”

“给我卜卜前程咋样?看能提拔个小队长不?”李二冬凑上来了。

郑忠亮作势一掐算,然后摸摸李二冬的瘦脸、万分不中意地道:“高颧尖腭、黑不拉叽成这样,明显苦逼之相,提个屁啊。”

李二冬笑了,一笑指着郑忠亮对众人道着:“这充分证明,郑大仙还像以前一样坑蒙拐骗,根本不会卜卦。”

众人一笑,把郑忠亮笑懵了,他追问着才知道,李二冬的组织谈话已经过了,就要到刑警队任职,正是队长,气得他直拍大腿喊着,不能这样好不好,多年不联系,捉弄人是不是?信不信我再卜一课,把你全卜成光棍。

这恶毒的,有人踢、有人踹、有人提着裤带,直接把他扔床上了,多年没见,兄弟们真和他亲热亲热。嘻笑打闹着,说不完的话,什么鼠标同志,有可能到鼓楼分局任政委;什么余罪同志,要接任总队特勤处。还有很多很多同志,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不过不经意说到解冰时,气氛一下子凝固了,郑忠亮直扇自己嘴巴,对兄弟们说着:“对不起啊……骚蕊,骚蕊,尽管当年我很羡慕嫉妒恨他,但不得不说,他确实很优秀,不管过去,还是现在。”

“那当然。”李二冬道。

“人咋样了?”郑忠亮问。

“你算算呗。”李二冬翻着白眼道。

他再问,没人搭理他,气得他竖了一圈中指。

打闹间,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来了,有人在楼下喊着:“二冬、孙羿,都下来……看谁来了。”

是周文涓的声音,少见这么兴奋,众人窗户上一排脑袋,哦哟妈哟,来了个抱着娃的,那不是当年的刀子嘴,老和兄弟吵架的易敏么。旁边那位高挑个的,肯定是叶巧玲了。

“哇塞,这个我可没掐算到啊。”郑忠亮惊讶得,众人嘻哈奔下来,不管当年怎么唇枪舌战,此时相见却是如此地亲切,特别对易敏怀里,吮着手指的小娃娃兴趣大增。

“哟,带把的,行啊易敏,当年怎么没看出来?”孙羿道。

“看出来也没你的事。”熊剑飞道,惹得众人一阵好笑。

“我那时候和易敏前后座,你看小孩多像我。”李二冬逗着孩子。

“少来了,像我………”

“呸,像我……”

“来来,让我摸摸骨,算算前程……”

一群大老爷们,愣是把孩子吓哭了,易敏斥着同学们,哄着孩子,众人又逗上叶巧铃了,关键一句是:铃,成家没?兄弟们都还光棍着呢啊,你要不凑合挑个得了。

还是易敏脸皮厚,孩子哄不住,一捋上衣,那娃吧唧吧唧吮着,一下子止住哭,这豪放的,把众刑警惊住了,齐齐地看着易敏犯愣,易敏笑着刺激嚷着:哟,要不你们也来一口?

哦哟,众人绝倒,李二冬感慨着,这人都肿么啦,当年那清纯妹子涅?怎么都成这样啦!?

不过还好,时间虽然过去了很久,可情谊尚在,不一会儿大巴来接人来了,林林总总,连同学带单位的,倒差不多拉了一车警察………

这一天是注定相见,似乎也是注定离别的日子。

马秋林踱步进了航站楼,身侧默默地跟着楚慧婕,像他女儿,恬静间带着几分涩意,似乎有点不高兴,饶有马老一辈子揣摩嫌疑人的心思,也摸不透小儿女的想法啊。这姑娘自从黄三去世,像完完全全地变了一个人,或者这个样子才是本性使然!?

“高兴点,这次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啊。”马秋林轻声道。

“嗯。”楚慧婕默默应了声。

“特种教育在咱们省算是空白领域,你有先天优势,相信将来在这个上面会有建树的。”马秋林又道,聋哑学校公派教师赴京学习,两年培训时间,别人趋之若骛的机会,好像并没有让楚慧婕高兴起来,她不时地朝后看,当看到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时,回头满脸失望。

马秋林知道她在等谁,可那位偏偏来不了,对两人之间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老马实在理解不了,他笑了笑道着:“余罪今天真来不了,两位同事结婚。”

“我知道了。”楚慧婕黯黯地道。

“呵呵,在首都要遇到合适的,就谈上一个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事马叔真帮不上你啊。”马秋林笑着道,停下脚步了,楚慧婕笑了笑,没吱声,告别时,老马这慢性子才掏出一个小方盒子来递给她,楚慧婕不解时,马老笑着道:“他托我送给你的。”

楚慧婕讶然间开始拆了,两人很熟稔得,好像不至于还托人送礼物,拆开了,一个漂亮的水晶球,里面镶钳着一事玩耍的场景,六个人,一老五少,老人的肩上骑了一个,背后跟了五个,楚慧婕莫名地笑了,好幸福而恬静地笑。

“这里面有密码?”马秋林疑惑地问:“我怎么没看懂啊。”

“这是我爸领着我的四个孩子,多了一个。他告诉我,又多了一位哥哥。”楚慧婕笑着,小心翼翼地把礼物装好,郑重地抱在怀里,告辞着,走向安检,那是一个好欣慰的礼物。

马秋林明白了,这是余罪给予这段遗憾最好的注释,他和楚慧婕挥手再见着,心里在想着,遗憾,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呢!?

心情颇好的离开航站楼,出了自动门厅时,一辆普通的民用轿车已经刹停在他身边,驾车的,居然是许平秋,马秋林上车坐定,老许好奇地问着:“师傅,这就是黄三那闺女?”

“对,现在已经是特种教师了,去首都学习。”马秋林得意地道。车启动时,马秋林奇怪地问着:“我说,许局长,您这纾尊降贵的亲自驾车,这是……”

“现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我敢开公车出来招摇么?再说我已经打了离退报告了,就等着光荣退休呢。”许平秋笑着道。

“你今年……你不和少峰同届么?”马秋林脱口而出。

两人都喀噔了一下,许平秋道着:“他比我小多了,我是知青下乡劳动了几年才上的工农兵大学,比邵兵山、少峰都大……哎,我们那一届,没留下几个啊……”

“年龄到了?”马秋林问,许平秋的黑脸,显恶,不显老。

“年底就够一届了……老伴这次逼着我去体检,哮喘、脂肪肝、高血压、心机还有点紊乱、您上回就说我脑袋锈了,我真不是脑袋锈了,是整个人都快锈了。”许平秋笑道。

马秋林看看这位比他入行晚的弟子,指摘道:“你这是激流勇退,知道自己再无法站到比现在更高的峰顶了,所以以退为进。”

“进?可能么?”许平秋笑了,他笑着自嘲道着:“这么大个窝案,怎么可能还提拔窝案发生地的公安领导?那怕是清者自清。能全身而退,没有被捎带进去,我已经很知足喽。”

听到此处,马秋林向他竖了一个大拇指赞道:没锈钝,还明白着呢。少峰是真糊涂。

说起这茬,许平秋却是揣摩到了马秋林的胸襟,即便被打压过,现在似乎并没有什么恨意,多得只是浓浓的同情,不独是他,老校长王岚因为这事已经中风不起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莫过于追求了一辈子的事,最终却是亲人的背叛。

许平秋有点唏嘘地讲着案情,王少峰因为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已经被省常委批准双gui,正式逮捕,而据他的交待,仅仅是因为想抱上那位大老虎的粗腿,而给戈战旗行了多次方便,却不料自己也随着星海这艘大船淹没了,因为非法集资以及牵扯出来的旧案影响,五原的官场自上而下来了一次大动荡,网媒曾经用一个“省委常委还剩几位?”做标题,真实的情况是,还剩下一个。此事的直接后果是,破天荒地出现从部里空降厅局级干部的事。

“激流勇退,独善其身未必不是个很好的选择。”马秋林笑着安慰问。

“也是,此役过后,五原盘踞的官商黑恶去了个七七八八,王少峰被抓、市委领导正副职齐齐双gui,五原市各街道都有放鞭炮的,还有人大喊解放了……呵呵……这官不聊生的时代快到了,再不退下来,像我这号路子野、文化低的干部,没准那天也要落马。”许平秋自嘲地道着,如是坦然,反而心胸跟着宽广了许多。

“小余呢?”马秋林突然问。

“他没事,他的野心不大,而且,不管那一任局长,谁舍得把这些办事的给砍喽。他可是在部里挂上号的。”许平秋道。

“也好,你要真想退啊,来跟我做个伴怎么样,我正在筹备一个互助基金,将来咱们伤残警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警察家属,可以从基金里得到一部分补贴……警察这个队伍强大,可个体的警察,不比普通人强多少啊。”马秋林道。

“好事啊,这个事应该办办……不过师傅啊,基金来源呢?难道让在职警员,从那点可怜的工资里抠出点来,那不行啊,单位强制捐个款,一片骂声,现在的经费管理,招待费早全部砍了。”许平秋道,先想到难题了。

“呵呵……我已经蓦捐到二百万了。”马秋林笑道。

这消息吓得许平秋油门趔趄了一下,他嘎声刹车停到路边,疑惑地看着马秋林,不像开玩笑,然后他狐疑地想着道:“我怎么觉得这钱有问题啊,谁脑袋就驴踢了,也不会做这种慈善啊!?”

“还真有脑袋被骗踢了,一直在做,已经解决了不少警员家属的就业问题。”马秋林道。

“我好像明白了……又是余罪搞的?”许平秋道,他知道,余罪骨子里还是奸商,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机会。而且他从乡警出身后,一直就有粮油的生意。

“没错,你知道是他搞的,但你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因为他的层次已经超越你我了,别瞪眼,别看你个厅局级干部,还真赶不上他。”马秋林道,好赞的口吻。

“呵呵,本来就是他成就了我,而不是我成就了他,好事,看来退休后有地方混了。”

许平秋讪讪一句,重新启动,他一时间还真想不通,这事情是怎么办的,不过他知道,余罪肯定已经办出个样子了………

贤德的余处此时在干嘛呢?

他居中指挥着,乐队刚到,鼠标忙着招待、气拱门还在充气,豆晓波正忙着扯彩带,欢迎的鞭炮是不能放滴,准备用大喇叭冒充,杜雷开着厢货正发电机线,各队组织的井井有条。

时间差不多了,按五原当地的习俗,迎亲的队伍会在午时以前出发,接到这儿典礼,差不多就到出发时候了,几辆车鱼贯而来的时候,李逸风,骆家龙从车里跳出来,兴奋地大喊着:“嗨……接媳妇喽!”

我去,我去……

我上这辆,你上那辆……

豆晓波扔下手头的活,钻进车里了,至于和李逸风也熟悉的鼠标,就成香饽饽了,两人都拽标哥,还是李逸风抢走了,婚车是清一水奥迪,这次蔺晨新可是帮到忙了,两个车队十辆,他自己不知道那儿请了辆开天窗的路虎,驾着摄像机得瑟呢。

车队方走,终于能歇口气了,余罪刚坐下,电话就来了,一看是蔺晨新,一接居然说接到了点礼物,放在1120房间了,是给两位新人的,余罪一想就知道,应该是汪慎修的礼物,他可能不好意思来了。

收起手机匆匆上楼,两家典礼的今天包了酒店几乎一半的房间,匆匆赶到1120时,才省得自己没房卡,尝试地敲了敲门,片刻门开,惊得余罪啊声差点惊呼出来,差点掉头就跑,然后被屋里的女人,一把揪进房间了。

是栗雅芳,她似笑而笑地看着余罪,媚眼如丝、笑厣如花,像捉到贼一样,得意地看着他。

“妈的,蔺晨新这货,居然串通了骗我。”余罪暗骂了句,一直以来他总是有意识地躲着这位旧情人,推了好几次邀约,而栗雅芳从来没有要挟过什么,越是这样,越让他有一种难堪的感觉,像欠下了莫大的债一般。

“我又没死乞白咧嫁给你,你躲我干什么?”栗雅芳笑着问。

“这个……”余罪显得难为了,不好意思地道:“这个……非要回答啊?”

“怕老婆。呵呵。”栗雅芳笑了,附耳轻声道:“你就没向你老婆坦白,结婚后还和我,那个那个了很多次。”

余罪心一抽,难堪地看着栗雅芳,栗雅芳谑笑着瞅着他,抬腿一踢门,锁上了,她轻轻伸着舌头,舔了舔润泽的红唇,轻轻地解开了胸前的两个扣子,隐约可见的深v,余罪贪婪地一眼,猛地收敛形色时,栗雅芳噗声笑了,小声告诉他:“婚车就快回来了,时间不多哦,不过冲个澡好像够了。”

她笑吟吟地褪下了外衣,肤白赛雪、胸傲如峰、慢慢的转身,眼神暧昧地进了卫生间,回头嫣然一笑,脆声提醒着余罪:“不许胡来哦,你可是有老婆的人了。”

眼光留恋,语气幽怨、莲步轻移、轻瞬不见,余罪徒然间,被撩得邪火顿起。

还真是冲澡嗳,哗哗水声响起,玻璃隔间里,能隐约看到雪白的人影,余罪在门缝里偷窥着,使劲咬着食指,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贱,还是别犯贱…………

结果不得而知,不过过了半个多小时才见得余罪悠悠然地从房间里出来,神情萎靡却窃喜,步履从容却虚浮,他进电梯的时候,栗雅芳已经追出来了,追到同乘电梯里,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非要看到我脸上的惭愧表情啊?”余罪羞赧地道。

“你确实应该惭愧啊,比原来差多了。”栗雅芳笑着调戏了一句,这一点却是有点伤到自尊了,余罪瞥瞥眼,噎住了。

栗雅芳却是身子又呶呶余罪,婉转道:“不过还是挺有激情的哦,我发现还是喜欢你多一点。”

“咱…咱们以后不能这样了啊。”余罪又一次赌咒发誓,还是别再见面,相见肯定犯贱。

“我都提醒你,你是有老婆的人了,赖我啊。”栗雅芳嗤鼻不屑道,叮声电梯到时,她出了电梯,等在梯口,要挽余罪的胳膊,吓得余罪缩头缩脚,赶紧溜了,逗得栗雅芳又是一阵好笑。

这个一直做贼心虚,心虚却一直作贼的小男人,为什么看着就这么可爱呢?

她和女宾到了一起,看到了余罪躲着她溜到门厅之外,她心里如是想到。

婚车一到,热闹再起,特别是数年未见的同学,玩起来不像样子了,这场合闹得**那是一个接一个来。

李逸风小嘴甜,哥哥叫个不停亲切也不行啊,结婚这天不治你怎么对得起兄弟你呀。李二冬出馊招了,附耳给大伙一讲,来,上生理课。啥生理课呢,有人拿根火腿肠别在李逸风腰上,有人拽着欧燕子讲规则,只许嘬啊,敢咬断了给你整根更粗的。

这众目睽睽的,李逸风也不好意思了,众人恐吓着:不同意啊,想嘬你身上那根?

围观哄笑一片,羞答答的欧燕子含上时,嗷声四起,卡卡嚓嚓都是手机拍照的声音。

骆家龙这边,鼠标维持的现场相当好,大腹便便给大伙讲着,咱们都是文化人啊,得用点文明方式啊,简单来个吃喜糖啊。有人给他拿喜糖,他一剥给骆家龙塞嘴里,规则就是嘴传嘴,传到新娘嘴里,新娘娇羞不胜的含走。

看看,这多文明,第二粒给他绑在线上,孙羿骑在标哥膀上,逗了好大一位,才让骆家龙咬住了,第三粒众人开始使坏了,叶巧铃挤到新娘身边,冷不丁这粒塞进新娘的胸前,新娘被规则约束,想找出来,早被女宾拽住双手了,这边的起哄着,把骆家龙推上来,在娘子胸前,拱啊…拱啊…拱得新娘脸红耳赤地说着:“笨死你啊,下面点。”

鼠标在背后踹着催着:“听见没,嫌你笨呢……不行我们上啊。”

哄笑又起,在这样的场合,任何一句都能成为笑话的起源,双方老人却是笑吟吟地看着,偶而会急步迎接儿女单位来的便装领导。

闹了一个小时,终于精疲力尽进门,散喜糖、拍照、开宴、又来一个婚庆正宴,请到的主婚居然是许平秋,老许在会场又来领导讲话了,竖着三根指头,我今天强调三点啊,三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这三点就是,婚后给老婆上交工资奖金,一分不少;老婆要发牢骚训话,一字不漏;老婆交待要完成的家务,等同于工作任务,一丝不苟,能办到吗?

气氛颇是轻松,难得地见到许平秋这么和霭的表情,余罪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

不过容不得他细想,敬酒、点烟,两对新人挨着桌来了,亲戚还好说,一到同学同事桌边,又是起哄逗闹,行程相当慢,一个小时都没走完大厅。

热闹中,肖梦琪和女宾们饭桌上,不时的注视着余罪的方向,可能有所不同的是,余罪比前几次收敛多了,也稳重多了,席间她看到余罪接了个电话,悄悄离席时,她鬼使神差的放下筷勺,追着出去了。

出了走廊,出了门厅,余罪喝得估计有点高了,在四下找车,肖梦琪背后一拍,一指自己驾的车,余罪道着:“走,帮我办点事,火车站。”

“接人?”肖梦琪边走边随口问。

“不,送人。”余罪道。

应该是私事,肖梦琪倒不问了,上了车,出了酒店,余罪半躺在椅子上小眯,肖梦琪边开车边道着:“我你说件事……”

“我知道。”余罪道。

“你知道?”肖梦琪道。

“不还是那案情的事,我说有些事,别揪着问那么清好不好?糊里糊涂过去不就得了。”余罪道。

似乎想岔了,这也是肖梦琪数次询问过余罪的事,集资诈骗案已经水落石出,但诸多疑点仍然没有得到解释,当然,不是嫌疑人,也不是案情。而是余罪。

比如,怎么在第一时间盯上戈战旗,这个时间很早,案发前一个月特勤就建立监视,特勤的监视,要比普通刑警更隐敝,这种事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老任那一关就过不了。比如,马钢炉出逃,追捕小组直接得到了确切的定位信息,这个信息,肖梦琪知道,就在余罪身上,但在案卷的叙述时,全部省略了。

“那事我可能知道了。”肖梦琪道。

“你知道什么了?”余罪问。

“在嫌疑人中消失的名字,就是秘密。所以,这个秘密是:卞双林。”肖梦琪道。

“呵呵……没错。”余罪道。

“你是怎么收买他的?这种事稍有差池,可是要命的事啊。”肖梦琪道,最终险险逃生,卞双林就杳无音信了,所有的案卷在整理完毕后,都没有见到这个名字,她知道应该是早有安排了。

“说出来就不值钱了,其实很简单,在我们找他帮忙的时候,那时候监狱guan理局就已经去过人了,多方想办法要给他减刑,最可恶的是,在王少峰的授意下,孙迎庆还扮成监狱guan理局人员和他见过面……他那时候已经感觉到危险,所以他要找一条退路,最终,退路选在我这儿。”余罪道。

“他怎么可能相信你?”肖梦琪不解地问。

余罪笑了笑,视线中回忆着这样一个场景,老卞眼泪汪汪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而女儿,却狠狠地把他的礼物扔了好远,很庆幸,他帮着老卞检回来了。

“不是可能,是他一直就相信,我是一位秉公执法的人民警察。”余罪得瑟道。

“把你拽的……不过也有资本拽啊,所以你一直就知道,戈战旗在密谋诈骗,一直知道是马钢炉背后支持,而且甚至在他们逃到南方,老卞也想办法给了你准确的定位?”肖梦琪道。

“差不多,毕福生告诉我,这事是马钢炉操作的,陈瑞详也是个无赖,他欠了马钢炉四百多万的高li贷……卞双林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他们借用了老卞的名声,以及他和星海的旧怨,甚至于他出狱遭到袭击,都有可能成为把火烧向宋军的理由,但意外的是,老卞居然脱身了,不过脱身让对方更警惕,他一直被软禁着,还被逼着在适当的时候和宋星月联系,挠乱她的思路………可能唯一的意外是,咱们省任职的那位大老虎在部里落马,让他们选择立即结束,仓促出逃,如果事情再推后一点,他们可能拿走的资金要更多。”余罪道。

“这人也不简单啊,居然在何占山手下死里逃生了。”肖梦琪赞道。

“这就是骗子的高明之处了,一直示敌以弱,都以为他就靠嘴吃饭,其实在监狱里呆十年,就是只兔子都会咬人了。”余罪道。

“那戈战旗还是过于自负,他估计和我一样,一直把卞双林当做过气的骗子,认为他根本不会懂现在的金融以及资金操作。”肖梦琪道。

“呵呵,他看错的可不止一点。”余罪道。

一笑间,肖梦琪知道余罪又在自得了,她笑着问着:“所以,你们俩联袂,一内一外,毫不声张,准备到最后一刻,给他致命一击?我说你怎么这么高明,处处料事先人一步了。”

“虚心使人进步啊,那些犯罪分子里头能人真不少。”余罪道。

“有条件的吧?他没有出现在任何案卷里,我有点奇怪,什么促使他这样做?”肖梦琪。

“本能嘛,他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不介意看着宋家倒台,但也不愿意赔上自己,只能找外援了。他摸准了我的心态,肯定会追着不放。”余罪道,欠欠身,笑着说着:“至于为什么吗?你很快就知道了。”

“哦……”肖梦琪一愣,瞥了余罪一眼,余罪又合上眼睛了。

很快证实这个想法了,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肖梦琪看到了卞双林,发染了,穿了一声休闲装,显得年轻多了,而且她发现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动机。

在他的身边,坐着一对母女,都是见过的,那位等了十年的老婆,和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一下子,肖梦琪愣在当地了,这可能比案情还让她觉得不可思异。

余罪匆匆奔上去,和卞双林握了握手,和小米笑了笑,那姑娘偎依到母亲肩膀上了,两人借一步说话,余罪看看老卞,拱手抱拳:“谢谢……都没来得及谢你一句,真够险的。”

“一点都不,我从来没有信过谁,除了我老婆,你是第一个。”卞双林笑道。

“那我太荣幸了,我也很少相信嫌疑人,但你绝对算一个。”余罪道。

“能告诉我原因吗?”卞双林问。

“因为……”余罪笑了笑,看了看小米,卞双林的女儿,告诉他,原因在那儿,卞双林笑着问:“你怎么知道不是假的,我毕竟是个骗子。”

“亲情是最不值钱的,如果在乎这个,其他的就可以忽略了。”余罪道。

两人像惺惺相惜一样,余罪坦然,老卞显得有点难堪,他默默地掏着胸前藏着的东西,慢慢地递给余罪手上道着:“最后一件事了,帮我完成它。”

余罪看了眼,是宋星月的档案,他笑着问:“真的要走?”

“是啊,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我在狱中呆了十年,发奋学习,其实动机是等着有朝一日出来,重新站在财富的顶峰,把所有坑过我的人踩在脚下……呵呵,学了一半我突然明悟了,活着意义有很多,财富、名利、权力这些东西,就像人身上的衣服,总有一天会脱到赤条条的时候,那时候还能剩下什么?你说得对,亲情不值钱,但却是最珍贵的,我最成功的地方不是做了多大的骗局,而是娶了一个不离不弃的糟糠之妻。”卞双林脸上,泛着幸福的笑容,回头看了眼那对母女。

“那恭喜你,如愿以偿了。”余罪道,这就是卞双林的唯一要求,他想回到正常的普通人的生活中。

“你也是,该说再见了,或者,以后别见了,我可不想再和警察打交道。”卞双林握着余罪的手,肖梦琪也伸手上来,和老卞握握,老卞甚至在转身走的时候,又回头提醒肖梦琪道:“我看得出,你们两人还没有任何进展啊,提醒您一句,千万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他才是最高明的骗子,连我都被他骗上路了。”

似乎在开余罪的玩笑,他说了句,转身,一手揽着老妻,一手提着行李,向检票处走去,不时地回头,向二位笑笑,谁可能想到,一例轰动全国的诈骗案,最关键的一个知情人,就这样默默无声地消失了。

“他判断错了。”余罪道。

“什么?”肖梦琪没明白。

“他说咱们没进展……其实有,亲过了。”余罪贱笑着,小声道。

“滚。”肖梦琪斥了句,不理他了。

两人出了车站,肖梦琪翻阅了几页档案,这个引起宋星月恐慌的东西,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走着走着,余罪一把夺走了,走到垃圾桶跟前,掏着火机,直接点燃了,烧了一半,扔进垃圾里。

“你干什么?这得上交的。”肖梦琪要拦。

“交回去,又要有人被扒官衣了……都这么多年了,让它沉了吧。”余罪继续点着,肖梦琪怔了怔,再没有拦,眼看着一张一张笔录、案卷,在凫凫的清烟中,化为灰烬。

烧完了,余罪拍拍手,酒意盈然地道着:“这才是最后圆满了,哎对了,我今天发现老许好像有点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肖梦琪道。

“好像很和霭,像真要退了,我一直以为,这事他还会提一提呢。”余罪道。

“你蠢啊,发生窝案的地方,怎么还可能再提拔身处其中的公安领导干部?能全身而退,没有被问责,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当然,你肯定会被提拔的,张勤、寥汉秋几位领导,齐齐给你申请个人一等功了。”肖梦琪道。

“本末倒置了啊,我已经习惯把功劳让给领导了。”余罪道。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肖梦琪哭笑不得了,直斥着:“倒了这么多领导干部,这功劳谁敢拿呀?谁想当这个官场的公敌?”

是啊,这要被推前台,那果真公敌的节奏,余罪愣了愣,然后哈哈笑了,笑着道着:“他们这些贪赃枉法的,根本就是社会公害,我还真不介意当他们的公敌,吓死他们。”

“以后得注意言行了,千万别让人抓住你的把柄,有很多人会不介意致你于死地的。”肖梦琪上车前,如是提醒道。

“够胆他就来,我身后几千警察兄弟,怕个鸟。”余罪得意地坐在车上,根本不惧。

或许根本不需要畏惧,警察本身就是所有违法犯罪的公敌,肖梦琪似乎被他这股子豪气折服了,笑笑,竖竖大拇指,发动着车,却没有走,嗫喃地说了句:“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另一件事。”

“我知道了,不就是去国际刑警联络处吗?寥处长找我谈过话,我没去。”余罪道。

这个机会,似乎是排在末位的拣着便宜了,肖梦琪笑着道着:“为什么梦寐以求的东西得到之后,却没值得高兴的感觉呢?我不止一次想往上走,到这个时候了,却发现很留恋这里。”

“精彩的永远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就像我们俩,守望和暧昧才有感觉,真滚了床单,肯定发现结果不尽如人意。”余罪贱笑道。

“呸,你真恶心。”肖梦琪笑了,发动着车,顺便问着:“那我去了首都,你会去看我吗?”

“一定会抱着不纯的动机去。”余罪强调道。

“哈哈……我倒不怕你,就是有点怕你老婆啊,怎么办?”肖梦琪开着玩笑。

“不要提老婆好不好,一提老婆人家心虚。”

“哈哈……”

车且行且走,轻快地飞驰在通向城市的马路上,视线无比开阔,在前方的路延伸的尽头,城市的天空难得一个晴空朗朗,雾霾尽去。

一个月后,肖梦琪赴京任职,得偿夙愿。

年底,很不意外的是,许平秋光荣退休,这位铁腕治警、雷厉风行的公安领导在职时毁誉掺半,争议颇多,在他选择光荣退休后,自上而下,赞声一片。

退休后他很少露面,唯一的一次公开露面是在解冰和安嘉璐的婚礼上,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那位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余罪仍然在继续着他的争议,这个人似乎和那个职位也格格不入,放那儿都不合适,当个大队长重案队长,似乎有点大材小用。当个总队长似乎资历又显不足,当个分局长、副局长吧,以他的履历,领导又不敢用,可真要遇到棘手的案子,这个人又不得不用。

领导也有领导的解决方式,经过长达一年的组织考察,又经过数次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级别不对称,加个括弧说明:副处级。职衔不匹配,再加个括弧说明:代理,副主任主持工作。

最终破格提拔了有史以来一位最年轻的总队长: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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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闯关东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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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文在森田处偷偷给那文打电话,要把那文和儿子生子接过来。没想到见面那文竟然要刀砍传文,传文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朱家人带着饭菜到前沿阵地慰问东北军,就连怀孕的玉书也来了。文他娘见到了疲惫不堪的鲜儿,传武提议把山河矿炸掉,说什么也不留给人本人。一个战地记者给朱家人照了全家福,独缺传文。

枪炮声越来越近了,玉书临产,家里的女眷都在忙前忙后。

哈尔滨保卫战打响了,传武带领东北军拼死抵抗,二龙山的老四英勇牺牲。

为了挡住关东军的装甲车,传武拿着炸药包只身上阵。一声巨响,火光冲天,装甲车被摧毁了,传武也倒在了血泊中。

玉书的孩子出生了,鲜儿却将传武的尸体抬回了家,刚刚感受到喜悦的朱家人顿时陷入到一片悲痛之中。

传文带着森田和日本兵来到朱家,森田逼着朱开山归顺日本人。关键时刻,鲜儿双枪打死了日本兵。

传文得知传武的死讯后,用传武生前的枪打伤了森田。最后时刻,朱开山用飞镖结束了森田的狗命。

哈尔滨最终还是沦陷了,朱家人带着家当,也带着爱恨情仇又踏上了远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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