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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狼王梦读后感(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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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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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活着,身边的亲人朋友却一一在这个故事里死去。

余华用一种平淡而近似于冷酷的笔调写完了福贵的一生。主人公福贵是民国时期的地主少爷,因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产,父亲被气死后,福贵一家成为了佃农。为病重的母亲前去求医的富贵,被国民党抓去充兵,等回到家乡,母亲已经病死,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

噩梦到这里戛然而止,作者笔锋一转勾勒出点点温馨与欢乐。

福贵的儿子有庆得了长跑冠军,凤霞嫁给了偏头二喜怀了孩子。这种时刻的温情脉脉,似乎要把过往的苦难统统抹去,然而就在这时,余华毫不留情地举起笔,把那些短暂的幸福扼杀。有庆,战友春生,凤霞,妻子家珍,二喜和孙子苦根,他们一个个在福贵的面前死去,那种方式残酷而冰冷。

只留下我们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的酸楚无法言说。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福贵这样想。有庆的死荒谬无比,县长夫人生孩子难产,他被医生抽干了血。有庆是个好孩子,生活的艰苦和困难从未让他放弃希望,他热爱它如同他热爱自己的两只小羊。

然而他的热爱却以这样惨淡的方式收场。我欲哭无泪。

合上书本,那些人物活生生地在眼前浮现,在那些动荡的年月,描绘着自己的人生。我不处于那个时代,无法真正体会到福贵的艰难与苦楚,但每逢回想,还带有丝丝战栗。

现实生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残酷无情得多。而活着,便要担当诸如此类的辛酸与苦痛,坚忍勇敢就是一个人活下去的力量。正如书中福贵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福贵的一生伴随着苦难,他从未轻言生死,与一头老牛,平静地活着。他与命运就像是密不可分的兄弟朋友,无法割舍,会互相仇恨、互相感激。这是既感人又可悲的关系。

他一直活在死亡的伴随之中。可是当他在述说这段故事时,他并没有怨恨,而是放下。

我于是明白。活着,不管是我们经历的措手不及的欢乐,还是无法言语的悲凉与艰苦,一切悲的喜的都会被时间抚平。那些曾经让你厌烦恐惧的东西,总有一天你回头望去,心中会有些许的怀念。

人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无谓其它,有苦难,才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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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年》读后感初中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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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高尔基的名着--童年。我明白了人世间的悲剧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

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故事是这样的,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外祖父家生活,却经常挨暴力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他还是会尽力去保护阿廖沙。不久之后,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从此他便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个悲剧:外祖父和舅舅的吝啬、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 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慈祥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慢慢地教他做一个正直、坚强、勇敢、善良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很多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 打 ,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 人间 独自闯荡。但自从我读过《童年》之后,真后悔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不应该再浪费,我应该学会珍惜。

就从现在做起,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向阿廖沙一样,做一个正直、坚强、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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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初中作文65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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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平凡,即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里有着一群不平凡的人,他们怀着炽热的梦想,创造属于自己的不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这本小说作者用朴素的语言勾勒出了一个平凡而不奢华的世界,平淡的语言中,透露出了那个贫穷时代人们生活的艰苦。

梦想被生活一次次碾压,但孙少平对创业一直心怀希望,却终究抵不过自己的贫苦,连吃喝穿用都是一个大问题。住在窑洞里的一家人对生活充满了恐惧,他们害怕借钱生活的不幸,迫使孙少安十三岁便开始了田地劳动。

所幸,时代并非完全不变,他们的生活来了一个契机,一个可以展现农民勤劳致富改变生活现状的机会。

终于他们坚持不懈的奋斗完成了自己的创业梦,成为了那个时代中不平凡的人。

现实亦是如此,无论是我们活在怎样的时代里,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我们都应该有一个不平凡的心,铸造属于自己的不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具有恢弘气势和史诗品格的长篇小说,小说中的几位青年主人公的经历就是那个年代青年人成长的共同经历。主人公怀着小小的梦想,期待社会的改变,期待农民可以出人头地,同时又满怀希望国家的兴盛。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生活在现代的我们,没有这种艰苦的环境来磨砺意志,但依旧不能丧失掉要有一番作为的远大理想。

时间的流驶,总是悄悄改变着人们的生存环境,随着物质的极大丰富,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成倍加速地改变着我们生存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文学作品也逐渐不能引起人们的共鸣,但平凡的世界,却激励着无数青少年读者大胆地创业,不为梦想过程的挫折而胆怯。

勇敢地走向成功,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凡的,然而平凡的人往往不屈于自己平凡的生命,努力再努力,为自己平凡的生命造就了不平凡的点点滴滴。

所谓平凡,即不平凡。

希望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的人,都能创造出自己生命中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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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初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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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长假期间,在家陪伴女儿学习,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散文集后,令我感触颇多,回忆连连。尤其是其中的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自由的弥漫,闲暇的有章,引人回忆童年。在此写下一篇读后感,敬请老师批阅。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启篇直引“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没有任何的装点,直接引人入胜,步入正题。让我的脑海里一下子浮现出了一座庄园,对这个庄园的好奇心也犹然而生。继续往下品阅,自我感觉以往的浮躁都悄然而逝,取而代之的是想到自己童年时期的玩伴,以往自己童年时候的快乐与开心乐园。文章之中的那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等等一幕幕的自然生机,在这大都市已经鲜为人见。暮然回首,这些也正是自己童年时期所见所处的身边事物。还有那长妈妈讲的故事,现在自然觉得虚假万分,但是对于童年的那个年代又岂不是遐想万分的精彩。边读边闭目思源,城市车水马龙的喧嚣,工作之中的劳累繁杂,都伴随着这引人入胜的文章,散漫而去,换来了一丝丝的清凉惬意。

雪,对于我们南方的人来说,自然是大自然的稀有之物。当读到了冬天的百草园,自然是要向女儿生动的描述一番,说说那冬雪的娇艳,介绍一下下雪的好处,还有那雪带来的各种玩乐方式。也是让孩子的大脑充满了遐想,调动了脑筋,开拓了思维,不觉增进了许多的温情,也让国庆假期意义非凡。

读到深处,自觉文章之美之妙,平淡之中让人心潮澎湃。一文一字凸显的真切,使身在嘈杂城市之中的我,思绪已在九霄云外。

读书使人知礼,反思使人进步,通过此次国庆假期对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散文集的阅读,使我更加了解了鲁迅先生,更加的热爱自然,向往自然。也希望大家有时间能够多读书,多学习,更多的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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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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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你在为谁读书》,我在一周内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有体会。就如书名说的:你在为谁读书?看完这本谁我终于明白了。

“读书很苦,读书很累,读书很无味”这是序言中的一句话,也是我原来的想法:我到底在为谁读书。是为了家长,为了老师?书中的主人公杨略就和我一模一样。直到他收到那封信改变了他的想法。我们看看信中有些什么:在这封信中让我感受很深的句子是:“对于盲目的船来说,所有的风都是逆风”。这句话告诉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一定要设立目标,如果大的目标很难去完成,就把大目标分成几个小目标。就根据这句话看看以前的我:上课时开小差,作业不好好做,考试没考好也不在意,不放在心上,那时就想盲目的船。可现在我有了理想和目标:大的目标就是在中考考上重点高中。我也有几个小计划,在这个寒假里,我要在10天内复习完历史,生物,政治。过年后5天完成作业,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完成作业都是我现在要做的。我相信在这一次次学习和进步中我一定会成功。

在书中还有一句话一直让我记忆犹新:懒惰想生锈一样,比操劳更能消耗身体。这句话说中了我的问题。以前的我是一个懒惰的人,不仅是在学习中,更多的在生活中。家长有事让我出去买点东西我总是趴在电脑的前面,一副不屑的样子,即使同意了也是慢慢吞吞,丢三落四。到了早上,我总是起不来。书中说:天才久不用功也会变得碌碌为无。所以不能做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而现在的我改掉了那懒惰的毛病:到了起床的时间总是快速的起来,家里来客了妈妈让我去买杯子,我总是飞快的去,妈妈高兴极了。这就像背书,有的人看几遍就会,有的人要很长时间,可最后那要很长时间的人反而记得牢固。因为他在不断温习,操劳。

我认为我最应该做的事自发自动。因为自发自动比天才更重要。何为自发自动?自发自动就是不在他人的催促下做事,这样的人一般是社会上的白领。在不仅仅是在对自己的学习负责,更是在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在没接触这本书以前我总是不好好读书,每次就是父母拿着鞭子在后面赶着我我才差不多的把作业做起。不管父母再怎么吵我也不会在读书了。可现在我一回到家就开始写作业。而且写完了作业还会复习,预先。在课余时间还会看看书。这就是自发自动。

《我在为谁读书》在本书教会了我许多,那时我这么想:我为父母读书,我为应付老师读书。那是我这么做:上课开小差,不认真做作业,回到房间即使发呆也不看一个字。可现在我明白了:我为自己的前途读书,我为自己的人生读书。让我们大声的喊出来:“我为自己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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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作文:论狼性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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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一个“犬”,右边一个“良”顾名思义,狼乃良犬也!其实狼身上还有许多的优点,值得我们人类一学的地方,譬如狼的忠诚,狼的智慧,狼的团结。太多太多了!

不错的,从我们所收集的谚语成语之中,几乎没有说狼的好话的语句,骂人也是句句不离狼,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不堪、狼心狗肺、狼吞虎咽、狼狈为奸。狼掉的了牙掉不了性,狼行千里,改不了吃人。披着羊皮的狼等等。”但是狼身上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啊!据动物学家介绍:狼是最团结的动物。当狼群不得不去面对,比自己强大数倍的敌人之时,定然就会群起而攻之。狼虽然喜欢当一名“孤独求败”,但是你也绝对不会发现有哪一只狼在同伴受伤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夹着尾巴苟且偷生。就语文书上的例子来讲:母狼以自己的死换回自己孩子的生,这么伟大的母爱难道人类没有一点儿为之动容的吗?母狼在保护幼崽的过程之中所体现出来的智慧不也是令人自叹不如的吗?连经验老道的老猎人,都被骗得稀里糊涂,这难道就不是狼的智慧吗?

狼不仅聪明,而且它的忠诚也着实令人感动。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故事:在一个极其偏远的山区里,有一对夫妇带着两个儿子住在一个小木屋子里,他们还收养了两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崽。这两匹狼和他们生活在了一起,从此一家六口人生活的有滋有味。一天,夫妇两人外出去伐木,这是一个小孩子,一不小心打翻了家里的一盏小煤油灯,不久之后,熊熊的大火开始吞噬这这间小木屋,一条条张牙舞爪的火舌笼罩住了这间摇摇欲碎地吱吱作响的小木屋,两个小男孩被困在了火之中,两匹狼立即向烈火熊熊的木屋冲了过去,挣扎地把两个孩子拖到了屋外的安全地带,而那两只狼漂亮的棕灰色的毛发却再也长不出来了。因为火把两只狼的皮肤烧烂了!

狼和人的感情真可以是说到了一个海枯石烂的地步。许多的文学大家都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狼族的性格,如:沈石溪的《狼族三部曲》(《狼妻》,《狼王梦》,《说狼》)蒙古作家郝拉斯夫的《鬼狗》(一头草原上的反狼祖狗)。最新的流行性小说《狼图腾》火了中国的半边天。毕淑敏的《母狼的智慧》入选了人教版和江苏版的语文教科书初一年级上册。

狼的智慧,狼的团结,狼的忠诚,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或许狼有许多的缺点,但是人的缺点尚一个又一个的还在,何况狼乎?我真心地希望大家可以去用一双正确明亮的眼睛来看待狼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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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荷塘月色读后感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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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时,深更露重,唯有荷花立在心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

一方荷塘,就在小巷尽头。

暖暖的月光如舞台的灯光,打在演员红扑扑的脸颊,美丽动人,使路过者蠢蠢欲动,忍不住去摘上一朵,别在心间。

一篇《荷塘月色》,一番动人的美景!字字句句映在心头。

文字也如荷花的美丽:“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的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静静的荷塘上,荷花无比美丽。高高在上的碧绿的荷叶,转一个圈,就如女孩子们一直梦寐以求的“蓬蓬裙”。但月光“奏响”,恐怕这条裙子要变成黄绿相间的颜色了!真美丽!零星点缀着的白色花朵,正是这方荷塘的“点睛之笔”。淡淡的刻在心间的粉色,纯洁的美丽无瑕的白色,如翡翠般暗而魅力无比的墨绿色,微微的暖人心间的黄色。他们彼此属于荷花、荷叶、月光。如此这般良辰美景怎能不令人心动呢?

想想夜晚,或许有一两滴晶莹的露水悄然无息的落在荷花或荷叶上,稍许微风,他们就会有一丝的颤动,自然,露珠就会滚来滚去,像一个孩子般活泼,如在草地上欢快的滚动着。但最后,可爱的小露珠还是会随之滚落而去啊。

奶奶的村子上也有一方荷塘,但他是荷叶多,荷花少。炎炎夏日里,仔细的寻找,才能发现藏在一片片荷叶下的一朵朵小荷花,有的还是可爱的小花骨朵。小花骨朵的花瓣上方,好像一点淡淡的红色都聚集到这儿来了。

雨天的早上,薄薄的青雾浮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都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

莲子可真多!但采莲人却见不着。有可能是家务繁多,没有时间来吧。这时,我忽然想起了《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但可惜的是,“莲花并不过人头”。若过些年再来看看,恐怕刚好如这首诗所提了。

回到朱自清的世界里的荷花,仿佛比这荷花更加那人寻味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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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格列佛游记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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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格列佛游记》,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许多知识,更让不爱看书的我爱上了看书。

《格列佛游记》被看作于是深得儿童喜爱的儿童读物。格列佛仿佛是孩童──在小人国利里浦特,他随心搬移各种人和物,像是摆弄玩具;流落到大人国布罗卜丁奈格后,他又如幼儿在成人世界里,感到惊恐和无奈。它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

这本书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我又从心里佩服格列佛的机智勇敢。

格列佛每次遇到困难时,通过自己的努力,总能化险为夷。虽然几次差点丢掉性命,可他就是不放弃,不愿过安宁的生活,继续出海探险,他那种勇敢前进、不怕困难的可贵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要想成功,都要持之以恒,不能轻言放弃。做了,就要努力去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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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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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课的时候,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其中有十篇散文,十分的优美。在这组文章中,鲁迅先生追忆了自己年少时的往事,有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还有对师友的怀念。其中有不少关于少年儿童的往事,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童年,也回想起自己童年时的日子。

里面有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初中时收录到语文课本里的一篇文章,所以对这篇文章颇为熟悉,不同年龄读这篇文章,也有着不同的感受。

十四岁时读这篇文章,我看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是鲁迅先生对百草园的描写,在这里,童年时的鲁迅先生是无忧无虑的,是快乐的。

可这样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

文章接下来就是对三味书屋的描写:“没有孔子的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这是鲁迅先生对自己第一次去三味书屋的描写,他被迫到三味书屋,百草园也就卖给了别人,这里没有百草园的活泼和乐趣,这里有的是严肃、是认真,让鲁迅先生的心灵也随之改变。

那时候读这篇文章,自己也是感同身受很多。儿时的我,虽然是个女孩子,但也会和弟弟或是邻居家的小伙伴一起去田野里捉蚂蚱、找蛐蛐,跟奶奶一起挖野菜,还会和小伙伴悄悄地到种枣树的人家中摘枣吃,有时被发现,一起被大人们骂也是开心的。那时的我们,会因为吃了别人家的枣而开心,会因为把沙土堆成城堡而兴奋,而渐渐地,我们长大了,到了背起书包上学的年纪,也就是像鲁迅先生那样,不喜欢那样枯燥无味的读书生活,不想去上学,不喜欢上学时老师严肃的样子,就连儿时的同伴也渐渐走远,分散在各地,开始变得陌生,或是失去音信。有人说,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烦恼越多,长大的我们变得成熟,所以现在十八岁的我再读这篇文章,虽然没有生活在鲁迅先生那时的年代,但也是体会到了心灵的变化。我看到了文章中所揭露的那时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

_在世时曾认为,鲁迅先生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若把文坛比作星空,那鲁迅先生的作品一定是其中最闪亮、最耀眼的星。

以上只是略微表达自己一些浅薄的看法和感想,相信以后,我会阅读到更多的鲁迅先生的作品,会更加深刻地理解鲁迅先生,也相信我们新时代的青年们,会更深入地实践鲁迅先生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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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羊脂球》读后感_读书心得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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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后,不禁对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产生怜悯之心,而对贵族阶层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心中不时感到忿忿不平。

“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也正因如此,他们就利用名誉、地位乃至学问来掩饰内心的狭窄与险恶。然而地位、名誉、学识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以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

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十个不同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因为这么卑微的身份,所以在这水深火热的背景里,她时而受到贵族的赞扬和同情,也时而受到“禽兽”的歧视和践踏,“禽兽”的善变真让人为他们感到可耻和恶心。

从一开始羊脂球被人认出来后,几个“正派”女人就开始在她面前窃窃私语,甚至还辱骂她为“公众的耻辱”等。还有鸟先生等人对她的轻佻和窥视。直到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品尝的那一刻,鸟先生却在没有被邀请的情况下毫不客气地分享着她的美味,他那轻佻、窥视的眼神全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下来,羊脂球又邀请了两位修女和她一起用餐;按理说,两位嬷嬷应该拒绝,因为这是一个妓女的东西,是一个失贞女人的食物,然而两位修女却像不再信奉圣母玛利亚一样,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的邀请,开始津津有味地品尝起眼前的食物来。“有人拔开了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递给第二个人……”

当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食物以后,就像一群温顺的小羊,被食物给征服了。在这些贵族面前,这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女儿一样,他们顿时同情她的疾苦,赞美她的善良。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能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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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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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名字一开始我就很熟悉,但对全书内容并不了解,所以更激发了我读下去的愿望。

从网上我了解到《堂吉诃德》原名《匪夷所思的拉曼查却士堂吉诃德》, 作者是塞万提斯。主要描写和讽刺了当时西班牙社会上十分流行的骑士小说,并揭示出教会的专横,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困苦。《堂吉诃德》问世以来,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堂吉诃德的名字在不同历史年代,不同国家都流传着。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庸俗之作,主人翁的神经质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他是神智不清的,疯狂而可笑的,但又正是他代表着高度的道德原则、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对正义的坚信以及对爱情的忠贞。并且他对于被压迫者和弱小者寄予无限的同情。从许多章节中,我们都可以找到他以热情的语言歌颂自由,反对人压迫人、人奴役人。

有人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永远前进的形象”。堂吉诃德的名字已经变成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名词,成了脱离实际、热忱幻想,主观主义,迂腐顽固,落后于历史进程的同义语。堂吉诃德的形象在今天仍保持它的意义。《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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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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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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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海底两万里初中生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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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非常兴奋,里面会写一些什么故事呢?我很好奇。

打开了书,我发现了很多有意思的人,它们分别是船长巴克、尼德兰、阿龙纳斯先生、法拉古舰长……《海底两万里》写的是他们在海底的探险故事。这本书一共有312页,写了38个故事,这每个故事都非常有探险精神,里面的人也是非常勇敢的,里面的潜水交通工具也是非常的方便,他们开始了一次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他们一起周游了太平洋瓦尼科罗群岛,印度洋,红海,希腊群岛,维哥湾,亚马孙河海,南极点……,遇到了许多的海底植物,他们的探险故事非常地精彩!非常地有趣!他们非常勇敢,不怕艰难地去探险,去看遍每个海洋。

读了这本《海底两万里》,我很感动。尼摩船长在南极缺氧的时候,他没有去呼吸最后的一丝空气来维持自己的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别人,尼摩船长关心别人的精神震撼了我,我要像尼摩船长一样有一颗关心别人的心,也要这样去关心需要帮助的人。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遇到问题要保持冷静,要认真思考,考虑周全,也要注意大家的安全。我还学到了做事要有勇气,不要害怕自己做错了,如果不尝试就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对还是错,只有勇于尝试,不管对错自己去做了,去认真地做了,就算做错了也没关系,主要是你很认真地去做了。作者儒勒.凡尔纳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事情。这本书中的每个故事讲得都有一定的道理,这种道理是让你自己去观察去研究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忙,互相理解。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他在写作的时候描写得非常详细:比如描写人的表情,周围的环境,他们在干什么,都写得很好,还用了好多精彩词语和新奇的句子。

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许多优美的词语和新奇的句子,还学到了很深刻的道理和助人为乐的精神。我真想多读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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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初中感悟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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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属于我自己的地方:片片的草地上盛开着一朵朵毫不起眼的.紫色小花,可是它们却尽情的享受着阳光的沐浴;旁边一条小河也在尽情的跳跃,翻腾,激起一朵朵晶莹剔透的浪花,好不惬意!我径直走进这片“天堂”,倚在一棵柳树上,随手抓起几朵小花,在手里随意摆弄着,回忆着早晨的一点一滴……

“不行,你必须好好学习,否则你就别进这个家门!”“可我有我自己的理想和爱好,学习就这么重要吗?”“我不管,你必须按我的规定来做,好好学习,其他的什么也别想!”“我不,我不……我宁愿不做你的儿子!”随着“嘭”的一声关门,我含泪跑了出去,我恨这个家庭,我恨这个家庭里每一个人!为什么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我晃了晃头,因为我不想把在人间的最后一点时间留给这些令人烦恼的事情上面……

我站了起来,慢慢的走到了河边,不知怎么回事,我的步伐是那么沉重,也许是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事还牵绊着我吧!可是我依然没有改变原来的决定,重新抬起了头,努力让自己在世间再骄傲一次!

阳光还依然照在我的身上,我下意识的深了个懒腰,享受着她,走到了河边,水中倒映着我的影子,“这是我吗,面貌已没有了以前的潇洒,剩下的也只有苍白和忧愁”我的心里在发着感慨。突然,好像有一股温暖的生命的水贯穿了我的身体,甚至是每个毛孔,让我无法呼吸,我知道我已经跳了下来,我也知道我自私的逃避掉了许多的烦恼,我紧闭双眼,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隐隐约约听到了熟悉的却盼望了许久的声音,我努力的睁开疲惫的双眼,看到了一切熟悉的东西,我知道了,我还活着,并没有死……并且父母也开始理解了我的内心,开始支持我的想法了!从此,我被紫色的幸福包围着……

我庆幸,自己没有死,因为如果我死了,我将失去一切,包括愿望,爱好,甚至失去了为自己理想奋斗的机会!从此,我遇到什么事,就从来没有想过死亡,因为我知道死亡是最没用的人才会与选择的做法,只有活着,才会有进行一切事物的本钱!

生命是无止境的,只要你有信心活下去,生命之花会永远为你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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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600字初中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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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埃德加·斯诺,怀着对中国战士的重重疑问,以一名记者的身份,冒着生命危险奔赴当时被恶意曲解的革命根据地,与革命领导人进行谈话,然后他用平实,质朴的文字记录下来

我很诧异于作者竟然是个美国人,他对中国的热爱令我震惊。斯诺对革命者的描写狠狠地驳斥了国民党,他们一直对外宣扬鼓吹共产党人为“狂热分子”、“无知土匪”、“强盗”。书中是这样描述毛泽东的:“然而毛泽东还是一个精通中国旧学的有成就的学者,他博览群书,对哲学和历史有深入地研究,但是对于工作却事无巨细都一丝不苟,他精力过人,不知疲倦,是一个颇有天才的军事和政治战略家。”对周恩来的着墨是“他头脑冷静,善于分析推理,讲究实际经验”。“他无私地忠于一种思想和从不承认失败的不屈不挠精神——这一切似乎都包含在这个红军的故事和参加创建红军的一个人的故事中。”除此之外,还有黄埔军校毕业身经百战、战无不胜的林彪;使地主乡绅闻风而逃的贺龙;九岁离家闯世界十七岁就带领饥民攻打粮仓的彭德怀;洛浦、徐海东、刘志丹、徐特立、林伯渠、左权等许许多多优秀的领袖……通过他的叙述,我仿佛看到无数仁人志士在战火纷飞的根据地,用火一般的热情与铁一般的意志,百折不挠,自信乐观地坚持着自己心中那最崇高的革命理想。他们是一群有气质、有风度、有抱负、有力量的领导者!

本书一经发表,就产生了了巨大的反响。它驳斥了国民党刻意扭曲的宣传,向世界人民呈现了一个真实的中国革命。成千上万的中国青年读完这本书后,纷纷走上了革命道路。即使到了今天,它的影响力依然不曾消减。

当我们坐在明亮的屋子里,当我们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最完整的教育,当我们还在为各自的人生纠结忙碌着,也许没有意识到,我们正过着充满阳光与安定的美好生活。《红星照耀中国》提醒着我,即使身处和平年代,不要忘记无数革命先驱曾在狼烟四起中横刀立马,在民哀国殇之时挺起了民族的脊梁,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冲锋陷阵、赴汤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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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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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人们是多么重要。在我们所读过的书中,大部分都表达了一个个深刻的道理。我们来看看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王梦》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狼王梦》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雌狼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它的丈夫“黑桑”,但“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却并没有同它一起永远消逝:“紫岚”把它的亡夫黑桑的梦想交给了刚出生的儿子们来完成。“紫岚”先是选了酷似其父的老大“黑仔”来重点培养,给了它比别的幼狼多出三倍的奶量,并在它该吃肉时将好吃的内脏全部给了它,而自己却只吃骨头。因为“紫岚”的重点培养所以让“黑仔”成长的尤其快,迅速超过了别的同龄幼狼,在它还不到半岁时就已经可以去捕猎小野兔了。当“紫岚”认为狼王宝座很快就会得手时,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尽管“紫岚”已经十分谨慎动物的来袭,但还是被钻了空子:一只金雕当“黑仔”在外面捕捉小松鼠时叼走了它,将它当成了食物吃了。可是“黑仔”的离去并没有让紫岚放弃梦想,反而让“紫岚”让儿子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更加强烈了。于是,它将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又放在了老二“蓝魂儿”身上。它又把好吃的内脏全给了“蓝魂儿”,让它顺着“黑仔”已经给它做好榜样的路继续走下去,虽然“蓝魂儿”一直十分强壮,但好景不长,它最后也走了它大哥的路: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因为“蓝魂儿”太过饥饿,所以中了一个猎人的陷阱,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可“紫岚”还是不灰心接着又将当狼王的梦想放在了老三“双毛”身上,当“紫岚”好不容易才帮助懦弱的“双毛”重塑王者之心,又把它喂养的十分强壮后。但因为一次意外它也走了两个哥哥的路,倒在了获得狼王宝座的前面。尽管如此,它还是没有灰心丧气,沉浸于失去三个孩子的痛苦中,又将获得狼王宝座的梦想放在了自己孙一辈中仅剩的两只雄狼身上。

“紫岚”百折不挠,永不放弃培养狼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望子成王的心理更是无比高尚。我们要学习”紫岚”精神,有了目标就要去不停努力争取,不能半途而废,让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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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海底两万里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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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刚翻开就让人感觉是枯燥的,凡味的,是用各种科学知识拼凑而成的一本书。细细翻阅后,才知道它的特立独行。

尼摩船长、阿罗纳克斯、龚赛伊、尼德·兰,种.种形象展现在我面前。一个是机智过人、复仇的王子;一个是教授;一个是仆人;一个是捕鲸手。

而最让我感到好笑的是那位过于狂热于分类学的仆人,龚赛伊。他的信仰就是科学。不论在海底他遇到什么稀奇古怪的生物,他仍坚持给它分科,把他分的科目告诉主人。要是我是他的主人,早就会十分厌烦了,还要禁止他的分科行为。龚赛伊对分科学的狂热足以引起我的吃惊。就是我对一样事物再狂热,也做不到这种态度。坚定而又执著,还有在人眼里十分可笑的狂热。

对于人物的塑造,作者也设计得格外巧妙。

龚赛伊也是个忠诚的仆人。

在频于死亡的那一刻,他仍选择了帮助主人。宁可选择自己的氧气分给主人,让主人生还。自古以来又有多少这样的人能做到,当仆人就当以死陪同。

龚赛伊就是一个忠诚、狂热的代表。

看着他的狂热而想到自己的坚持、狂热与严谨,能不能做到如此。当一个忠诚的仆人能不能以死相陪。

我相信我做不到。我是那种典型的贪生怕死的人,舍命救人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一场虚幻。

看完这个人物,我才知道什么叫伟大。

我知道,有一条全新的路展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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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初中生《简爱》读后感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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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妈妈在整理书柜时,送给了我一本书,书名是《简爱》。书很旧很旧,纸已经泛黄了,还有一股霉味,在粘满透明胶带的书脊上,还有编号和日期。妈妈说这是她上初中时自己攒钱买的一本书,那个编号就是第几本的意思,日期就是当时的购书日期,一直保留到现在。

一开始,我不喜欢看,因为里面的字很小,又没有图片,觉得很没意思。但是在妈妈的监督下,我只好当做是完成任务,硬着关皮看下去,但越往后看觉得越有意思,我渐渐的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它主要讲述了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变成了孤儿,寄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里。可是里德太太的儿约翰经常无缘无故的打她、欺侮她,里德太太发现后不但不制止,把而支持约翰,把简爱关进了红屋子。里德太太让简爱干各种各样的活,像个灰姑娘一样,但简爱还是在磨难中反抗、回击,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了幸福。

我很喜欢《简爱》中的“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这句话,可见简爱崇高的精神和人格魅力。

我也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不向困难低头,敢于和命运作抗争。当受到别人的欺负时能勇敢的回击。简爱视金钱如粪土,宽容大度,原谅里德太太。我也希望能成为像简爱那样的人,宽容大度、勇敢顽强、坚持自我。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的面对和战胜困难,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我要好好的把这本书珍藏起来,向简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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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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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他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但是,日本人,也不是全部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鲁迅在此则中更着重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

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字字掷地有声,这本《朝夕拾》,虽是回忆性的散文集,但丝毫没有改变它的风貌,对于作品中所指出的旧中国的弊端,我看过后触目惊心,庆幸我出生在了祖国富强的年代,我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悲剧重演。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

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从《朝花夕拾》中,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一个坚定的影子!总而言之鲁迅其实是在众多的作家群中突出的一个,也是特殊的一个,他敢骂,骂苟延喘、阴险狡诈的人,骂貌似中庸的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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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生西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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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西游记》这个故事,从看电视剧到读这本书,每一次我都看得津津有味。《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大徒弟孙悟空武艺高强、神通广大;二徒弟猪八戒贪吃贪睡,有一个西瓜般的大肚子;三徒弟沙僧为人老实,整天挑着行李,从不抱怨。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勇敢、胆大、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我从他身上看到了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孙悟空一个人大闹蟠桃会,惹得玉皇大帝大发雷霆,让太上老君把孙悟空在炼丹炉中炼了整整七七四十九天。太上老君以为孙悟空早已化为灰烬,不料,却让孙悟空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就是这双火眼金睛,让孙悟空一路上识破了无数妖魔鬼怪的真面目,保护了师傅唐僧。

我最羡慕的还是孙悟空那一身高强的武艺和七十二般变化。我常常心生幻想:炎热的夏天,我念动口诀变成一棵大树;捉迷藏时,我变成了一只蝴蝶,小伙伴肯定找不到我了;星期天,我拔出几根毫毛,几个“我”一起写作业,哈哈,一小时所有作业全搞定……

我知道,这些都是不可能实现的。胆小的我更要向孙悟空学习的是他的勇敢和机智:上课勇敢举手发言、遇到难题不放弃……用自己的智慧取得学习上的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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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学生作文狼王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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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是一种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感受到了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狼王梦讲的是: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毛色却是纯白的。它步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紫岚。它的老公叫黑桑,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着力量的征服;黑桑的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身上有一股令紫岚痴迷和癫狂的公狼特有的气味。紫岚肚子里有了黑桑的狼种,不久就要分娩。可是黑桑死了,黑桑活着的时候想当狼王,花费了它两年的心血,但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紫岚晚上很饿,它去偷鹿吃,差一点就成功了,可被狗发现了,在九死一生的追跑下,紫岚生了五只小狼,不料下起了大雨,它把狼崽一只只往回叼,可最后一只狼崽不幸死了,紫岚为了让其它狼崽喝上奶,忍疼吃掉了狼崽,其它狼崽才活了下来。

紫岚给它们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还有一只小母狼叫媚媚。黑仔长的太像黑桑了,所以紫岚很疼爱它,但黑仔出去玩被老鹰叼走了,紫岚又开始训练蓝魂儿,可不幸,蓝魂儿被捕兽者夹住了,无法逃跑,紫岚不想让孩子在猎人那受巨大的痛苦,紫岚又一次忍痛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双毛身体不强壮,紫岚花费两个月把双毛变的又强壮又凶猛。它和狼王打仗,差一点就把狼王杀死了,但最后犹豫了一下,狼王在双毛犹豫的时候,狼王咬住了双毛的脖子,双毛被杀死了。紫岚的心都要碎了。几个月后,媚媚生了五只小狼,希望有一只能成为狼王,紫岚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有梦想才会有追求;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梦想才会有未来。我们为了梦想应孜孜不倦,不屈不挠,有着摔倒了再爬起来的决心。我们要学习紫岚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屈不挠、努力奋斗的精神。同时也让我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小学生作文狼王梦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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