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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狼王梦读后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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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红楼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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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两本书。再任选其一,写一篇读后感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里面描写的是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爱情故事。宝玉和黛玉原本是一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但在那个封建制度下,不得不分开。宝玉屈从于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薛宝钗。结果却以林黛玉病死,贾宝玉出家,薛宝钗孤独终身而结束了这个爱情悲剧。

其实《红楼梦》并不只是一个爱情悲剧故事。就如曹雪芹在书的卷首所写“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它里面还隐藏着许多未解之谜,值得我们去探索。例如书的开始有一个叫“甄士隐”的人,他的真实含意就是:将真事隐瞒的意思。还有一个叫“贾雨村”含意是:假语村言,是借着老百姓的嘴去说,去流传……

《红楼梦》里隐藏的秘密,读一次是看不出什么的。它需要你去反复的去研读、去探索。如果一下能看懂,那还要“红学家”干嘛呢!

曹雪芹真是厉害,我一定要把《红楼梦》研读下去,把里面的秘密挖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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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初中生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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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写的是人性的本质与救赎,每次读到这本书都令我感到震撼,随之一种咸咸的东西在眼眶呼之欲出。

小说写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阿米尔自小母亲因生他而难产死了,他父亲善于做公益,却吝啬给他关爱,但他父亲时常会给予哈桑关爱,这令阿米尔产生了嫉妒。

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眼看哈桑被人揍,都没有出手相救,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他以不正当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不久后在阿富汗有战争,他也随父亲逃亡到美国。他在美国学习,有了车子房子妻子,但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救赎,阿米尔再度回了故乡,希望能够为不幸的好友尽力,哈桑已经死了,留下他的儿子再恤孤院,却也得知原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选择谅解,面对,他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找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他最终救出了他的侄子。

在文中提到三次“为你,千千万万遍”。第一次是他们十二岁那年斗风筝比赛,哈桑为阿米尔追逐那只赢得胜利的风筝,“他飞奔到街角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这句承诺纠缠了阿米尔大半生,直到最后追回那只遗失的风筝。自那次,哈桑被欺辱,阿米尔一直被这个噩梦,紧紧缠绕,他在等待时光愈合一切。

第二次听到这句话是16年后,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为救侄子被打的住院无法动弹,“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帮助他的法里德说的。就这样,阿米尔哭了起来,不顾他折断的肋骨,让他无法呼吸,不顾泪水刺痛它裂开的嘴唇。

最后一次听到是在结尾,阿米尔收养了侄子索拉博,他带着孩子放风筝,书中写道“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他问索拉博,。风掠过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了他点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于是我追……

每次听到这句话都想流泪,三次话的含义都不同,阿米尔的前半生都在逃避,追风筝成为阿米尔长大的仪式,书中风筝是一种象征。而我们,只有一直追天上的风筝,追逐心灵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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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作文夏令营中的较量读后感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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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国是一个美丽的国度,每天都有许多感人的故事在发生。可是,《夏令营中的较量》这个故事却一点都不美丽,它告诉我们,原来,中国孩子身上有这么多的不足。

8月,中日孩子在一起举行了一个叫“草原探险”的夏令营,要求每个孩子负重10公斤在草原上行进。中国孩子叫苦不迭,他们争先恐后地把行李仍进车厢,然后说说笑笑地向前走。汽车陷进泥坑大家都去帮忙,一个少先队小干部却在旁边喊加油。而日本孩子病了,让他歇歇,他不肯,坚持行进。晚上自己熬粥,炒菜。让中国孩子直咽口水……你们说,中国孩子到底怎么了?

生活中中国孩子又是怎么样的呢?就拿我来说吧,上学放学父母接送,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日本人都已经说了:中国的独生子女无论如何也不能与我们相比。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想:我和我的同伴们都该好好想一想了。

[初中作文夏令营中的较量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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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英语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2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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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小编精心为你整理了初中英语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借鉴作用哟。

I have read the book called Readaholic recently. I can know a lot through reading. I can learn some foreign culture and habitude . It is really interesting. Most of my classlates are interested in it.

At first, I found it that it is hard to understand the articles. There are a lot of new words and difficult sentences in it. But these beautiful illustrations attracted me. So I read these stories again and again. Finally,I learnt many new word.I felt very excited. My English is very poor in the past, through reading , my marks has been largely improved.

In this book, there a module introduces traditional life in the UK. The traditional life in China is different from that in the UK. For example,In China,we should not give a top to a waiter in a restaurant. But in England you must do it. I learnt so much knowledge by reading. Maybe I will use them when I go to England in the future, I will get well with everyone in England. Then I will introduce the Chinese culture to them.

This book also introduces a lot of famous cities ,such as Beijing,Oxford,London and so on. Londn is my dream city. It is a wonderful and old city. There are many places of interest in London . Tower Bridge, London Eye, Houses of Parliament, St Pauls Cathedral and Millennium Dome, all of the above attractions are popular for holiday. I like London eye best. It is a very large wheel that I can go around in to get a fantastic view of London.That is the weather is clear. Do you like London, too?

It is a fantastic book, I think. It help us to open our eyes,and learn a lot about the world . Perhaps you will use them when you grow up .Maybe sometimes you will feel tired when you read it ,just like me ,but do not worry if you do not understand everything –just guess what it is saying. In the end, you will find how funny is the book.

In a word , I love this book. It improve my English a lot . Now I can speak or write English easily .My English is very pround of me. At the same time, he warned me not be conceited, but should guard against making mistakes. I feel really excitad.Because I have made progress. That sounds wonderful. Come on, let us read the book.I am sure you will enjoy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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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初中生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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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总是在奉献的羔羊,我们会有意无意地推动它走向这样一个结局:彻底为自己献身。否则,便只有我们为它献身,因为它此前的奉献是如此之重,我们已无法承担。

所以,在小说、电影和电视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局面——勇于献身者,最后的结局常是彻底献身。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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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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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宝

,是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存在,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是一个自古就以奸诈狡猾形象存在的存在,但在一望无际的蒙古草原上,却是蒙古人的信仰。

一名知青,一次下乡插队,造就了一次奇妙的相遇,一场民族间的碰撞。《狼图腾》是由几十个关于狼的故事一气呵成的。天性桀骜不驯的狼,竟然被陈阵与众不同的“养”了起来,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内心其实挺纠结的,一边是坚持己见反对养小狼的蒙古族人们,一边是坚持留下小狼,相信会有奇迹发生的陈阵。或许我会支持陈阵多一点,毕竟这个想法从未有过,也从未有人实现过。正因如此,所以会成功也不一定呢。而天性崇拜狼的蒙古族人们,则认为狼,这个从战场里拼杀出来的种族,这个高傲残暴的如同地狱里的修罗一样的种族,这个被他(她)们敬仰,被他们当做高贵的图腾的种族,是不允许,不允许他们卑躬屈膝的对人类示好,不允许他们被人类俯视,不允许他们放下自己的傲骨!只因为他们骨子里就烙印上的浑然天成的高傲的尊严!尽管那只是一头刚出生的、懵懂的小狼!蒙古草原上的狼,宁可战死,也不能被人当宠物般圈养!这就是自古以来狼族的规则,同时,也是蒙古人的信仰。

刚出生的小狼,与平常的小狗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渐渐地,时间长了,这种差别便如影随形的一点一滴显现出来了。

陈阵收养小狼,是冒蒙古人之大不韪而做出的决定。虽然最后也获得了蒙古人的同意,但同意却并不代表真正意义上的认可。因此小狼想要存活下来是极其困难的,尤其是小狼越长越大,它体内的狼族本性,它高贵的血统也逐渐被激发。日复一日的狼嗥,让所有人都提心吊胆,却更加激发了小狼体内的野性和狼性,激发了小狼想回归狼族的本性。可这注定是奢望,只依靠陈阵喂食的小狼,早已失去了捕食的本性和逃命的本领。这样的小狼太渺小,也太让陈阵放不下心。

等到小狼长大,这便更加可望而不可及了。疾病之痛和相思之苦,反反复复地侵袭着小狼,终于,陈阵做出了一个让人心痛,却对小狼来说是最好的办法——让小狼像一位狼族战士那样,尊严地死去!看到这一幕,我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此刻竟开始怨恨陈阵,如果当初小狼没有被陈阵收养,或许小狼的生活要比现在幸福的多,那怕战死在草原上呢?我闭上眼,泪水缓缓流下,更多的是对小狼的心疼。或许,还有内疚。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相辅相成,一直持续得很好,可是人类的出现,却打破了这种平衡。最后,蒙古草原的大结局,是满目苍夷。人类本性的丑恶被完全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令人心惊,却又无可奈何。草原曾经的霸主——狼,几乎再也没有出现过。

现在的我们,是否该反思自己究竟干了多少这种破坏自然,令世间生灵涂炭的事?难道,一己私欲,真的如此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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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羊脂球》读后感_读书心得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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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后,不禁对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产生怜悯之心,而对贵族阶层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心中不时感到忿忿不平。

“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也正因如此,他们就利用名誉、地位乃至学问来掩饰内心的狭窄与险恶。然而地位、名誉、学识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以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

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十个不同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因为这么卑微的身份,所以在这水深火热的背景里,她时而受到贵族的赞扬和同情,也时而受到“禽兽”的歧视和践踏,“禽兽”的善变真让人为他们感到可耻和恶心。

从一开始羊脂球被人认出来后,几个“正派”女人就开始在她面前窃窃私语,甚至还辱骂她为“公众的耻辱”等。还有鸟先生等人对她的轻佻和窥视。直到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品尝的那一刻,鸟先生却在没有被邀请的情况下毫不客气地分享着她的美味,他那轻佻、窥视的眼神全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下来,羊脂球又邀请了两位修女和她一起用餐;按理说,两位嬷嬷应该拒绝,因为这是一个妓女的东西,是一个失贞女人的食物,然而两位修女却像不再信奉圣母玛利亚一样,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的邀请,开始津津有味地品尝起眼前的食物来。“有人拔开了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递给第二个人……”

当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食物以后,就像一群温顺的小羊,被食物给征服了。在这些贵族面前,这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女儿一样,他们顿时同情她的疾苦,赞美她的善良。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能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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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中生西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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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完了一本名著——《西游记》。

《西游记》描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许多妖魔鬼怪,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三打白骨精》这篇故事。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先变幻为上山送斋的姑娘,可是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看穿了,孙悟空举起金箍棒向白骨精打去,可是白骨精化作青烟逃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妪,可还是被孙悟空看穿,孙悟空拿起金箍棒向白骨精打去,可还是让白骨精逃跑了。第三次白骨精变幻成老翁,还变出一座草屋在里面等,唐僧师徒赶路到此,孙悟空便举起金箍棒朝妖精的头部打去,最终白骨精变成了一堆骨头。可善良的唐僧并不知道这是妖精变成的百姓,认为孙悟空滥杀无辜,他十分气愤,取出纸笔,写了一纸贬书,将孙悟空赶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唐僧是一个行善好施的人,但不能分辨出人和妖;孙悟空是一个勇敢、正义的人,一双火眼金睛可以识破妖精的诡计,并且能坚持原则,和妖精坚决做斗争,在取经路上保护唐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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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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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里面,我认识了许多勇敢的狼,黑仔,蓝魂,双毛等,黑仔再未成年下出去捕猎。

但是在没有母狼的看护下,独自的一人出去捕猎,是非常危险的。

后来天空上出现了一只金雕,黑仔还在捕捉一只草兔时,金雕以非常快的速度抓住了黑仔,黑仔拼命的挣扎,用还没有完全长成狼牙的牙齿啃咬着金雕的毛,最后黑仔被金雕给杀掉,变成了金雕的食物。

母狼已经回来时已经晚了,满地的血迹,还是热乎乎的,那只母狼彻底的崩溃了。

接着蓝魂替代了黑仔的地位,那时已经秋天了,虽然不到的猎物很少,但是母狼还是把猎物的心脏,肺部等等最好吃的东西留给蓝魂。

冬天蓝魂已经是个非常健康,速度非常快,也非常聪明,力量也很大。

冬天时,狼群已经无法捕捉到许多的猎物了,最后狼王带着狼群去攻打熊。

熊的力气很大,他一巴掌能把狼拍成肉泥,压在狼的身上就压成了一块饼。

狼王刚进去就很快的退了出来,但是蓝魂扒着树枝飞进了熊窝。

只听轰咚一声,蓝魂又飞了出来,是这样的。

蓝魂跳到熊的身上,用接任的牙齿咬住熊鼻子,在熊举手一瞬间,蓝魂。利用他的掌力飞出去了。

接着熊发火了,一直狂追狼群熊追着追着就累了,他开始抱住树干,使劲的一打,树被打成两截,许多狼都被吓到了,但是熊一直打树,最后,他精疲力尽,倒在地上死掉了。

狼群一拥而上,把熊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了白骨,蓝魂分到了熊心半个。

春天本以为快到了,可是又下起了鹅毛大雪,让狼群无法再次捕捉猎物。

都彻底的失望了,劳魂看到了一只羊挂在树上,一拥而上,结果发现是猎人布置的陷阱。

母狼也发现了,但是太晚了,蓝魂最终死掉。

在这里我知道了,狼群不是依靠力量,是力量和团结和智慧,独自一人去捕猎有可能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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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读后感600字初中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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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所有作业完成以后,我近不急待地捧起前天老妈送给我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一开始,觉得“水浒传”这个名字不够吸引人,不好看,可是,我只看了几行就爱不释手了,这本《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每一部描写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里面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牢牢地吸引着我的眼球。这本小说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宋朝统治者腐朽凶残,太尉高裘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让他当了太尉,从此,他更加无赖,无恶不做,他的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得取八十万进军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入军事重地—白虎堂,把林冲充军,还想在半路把他杀死,幸好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才把林冲从死里救了出来,就这样,林冲和鲁智深都投奔梁山。

打虎英雄武松因为西门庆勾结他的嫂子潘金莲设计害死他的大哥武大朗,为了给大哥报仇,他也被逼上梁山。

此外,还有宋江、马扈娘、吴用等一百零八名好汉相继被腐朽的官僚逼上了梁山。他们取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打遍大江南北,替贫苦的人民找回公道,沉重地打击了统治者的嚣张气焰。赞扬了众好汉的神勇斗智,干出了一翻轰轰烈烈地大事业。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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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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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说得是:老不看水浒,少不看三国,我虽不知其意,但也一直没怎么拜读它,上了初中,我屈指数了一下四大名著中,我还剩下《三国演义》和《红楼梦》没有看了,我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老话少不看三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便细细品读起来。

《三国演义》共有五十个章节。而起初最吸引我的是第一章节:宴桃园豪杰三结义,它主要说了刘备在酒楼与张飞、关羽谈的很投机,后来,刘备说:“咱们三人结为兄弟,同心协力,然后可图大事。”

于是他们就来到张飞庄上的后院桃园里进行三结义,他们宣誓:“念刘备,关羽,张飞,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庶民: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皇天厚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这一幕后来便成了人们广为传诵的佳话。津津有味地看完这一章节后,我的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浮现出好朋友郭一帆的身影,郭一帆和我是同龄人,我平常总和他在一起玩,但是我俩的学习成绩差距却很大,今后,我要多向他学习,拉近我们的距离。孔子亦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平时总和一些同学闹一些小矛盾,为此闹的不愉快,在此,我要向他们道歉,今后和他们团结一致、和平共处!

《三国演义》这本名著的第一章节就给我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使我受到了教育,我一定要认真读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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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生简爱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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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本书,于是我也跟着大鱼上饭买了一本《简 爱》,心中不禁引起了一些疑问:《简

爱》真的这么引人入胜吗?买来后不看不知道,一看却爱不释手――它可以教会我们如何分辨善恶美丑;教会我们如何做人;还可以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下面请听我来为你介绍吧!简是一个孤儿,从小被她舅妈收养,受尽了虐待。特别是舅舅的儿子约翰,是一个又胖又壮、横蛮无理的小家伙,每次都无缘无故的打简,简的舅妈不仅看到不制止,而且还支持儿子的野蛮举动。最后简是带着一肚子的气离开了舅妈家到了罗沃德学校,结识了海伦。彭斯,并成为好朋友。可悲的是善良的海伦。彭斯因病去世了,简十分伤心。但过了不久,简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简却忘记了里德太太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简曾恶厌的地方。当简看到里德太太时,剩下的都是对舅妈的伶悯之情。在里德太太临死前告诉了简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里德太太写了一封信:‘夫人:烦请惠请我侄女简爱的地址,并告知其近况。目前我家境富裕。我未娶无后,甚望有生之年将她收为养女,并在死后将全部财产馈赠与她。顺道敬意。

但因里德太太当时非常讨厌简,不想让简走运,过上好日子。所以里德太太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伤寒病死了。就是这样,让简失去了一个变命运的机会。然而,简没有计较这些事,还不停的安慰里的太太,让里德太太把这些事忘掉。简非常希望能和舅妈和解,可是里德太太直到死也没有改变对简的看法,这使简很无奈。从这件事中,我看出了简是一个宽容大度、不计较小事的人。我们一定要学习简的这种宽容大度。让我们用信心、用勇气去面对一切,为我们的人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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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母狼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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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母的爱,让我心里有一种对生命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一个黑暗,冷雨凄风的夜晚。一场狼与人的战争,刚刚结束。当狼王丈夫为了护住母狼和她腹中的孩子而失去了生命,母狼悲痛欲绝,在一年以后,孩子都长大时,她,也去了。

这篇文章让我伤心,让我记忆深刻。

尤其是狼王在遍体鳞伤时,却也让妻子受了伤,他伤心,他自责,他认为自己失败,做狼王的失败,做丈夫的失败,他想要复仇,却身不由己。只可惜他已一命呼呼。

在母狼生出孩子时,他靠饮丈夫的血,食丈夫的肉来维持生存。人们都说,狼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东西,可是每一次她碰到丈夫的血肉,她的心,碎了又碎。但为了哺育孩子,她不得不选择。

从两只狼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我们的父母。是呀!父母对我们操碎了心,早晨他们起来做饭,送我们上学,又是拖地,又是洗衣,天天忙都忙不过来。可惜我们不懂他们的付出,有时候会把他们的问候当做耳旁风;有时候,觉得他们做的饭不好吃,就大声说:”怎么回事?真难吃!“我们可曾想过他们因为我说的一句话而暗地里伤心过几次?也许现在,他们就在你身边,说一声辛苦了,用心去品尝父母对你无怨无悔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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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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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中的温暖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只有多读书才能获取更多的新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最近,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王梦》,现在,我把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这部长篇小说主要讲述母狼紫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诞下一窝小狼仔:四只公狼宝宝和一只母狼宝宝,可是由于恶劣的天气,一只公狼宝宝被冻死在洞外。在抚养狼宝宝的艰难岁月中,紫岚一直有一个美好的心愿:她想把狼宝宝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可是一次次的失败让她身心俱疲,日渐衰老,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的身上。为了狼子狼孙的安宁,紫岚用尽自己生命的余光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部小说,我的内心无比震撼。狼族的世界其实跟人类世界一样,它们的亲情一样感人肺腑,它们的理想一样振奋人心,它们为实现理想而作的努力一样惊天地泣鬼神。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主要有三方面,下面一一道来:

首先是母爱的伟大。母狼紫岚在风雨之夜于荒郊野岭诞下五只狼宝宝后,为了狼宝宝的安全,她只能用嘴巴一只一只地把宝宝们叼回洞里,可是当她返回叼最后一只宝宝时,发现倚在树下的宝宝已经一动不动了,她的心痛极了,非常自责,只能把这只宝宝叼回洞里,准备第二天一早把它埋了。可当紫岚看到肚子饿得嗷嗷叫的四只狼宝宝时,产后身体虚弱的她根本无力外出觅食,如果没有足够的食物,就没有办法给宝宝们喂奶。为了让宝宝们有足够的奶水补充营养,紫岚最终狠下心来把已经死去的狼宝宝吃掉了,她每咬一口心就痛一次,眼泪模糊了她的视线……最终,狼宝宝们喝上了妈妈的奶,他们都顽强地活了下来。看到这里,我也泪眼模糊,因为我想到了我的妈妈,想起她不仅给了我生命,还历尽千辛万苦抚养我。我觉得母爱真的太伟大了,不管是人类世界还是动物世界,母爱永远都是最伟大的。

其次是狼宝宝身上有志气、有信心、有骨气,有敢作敢为的男儿血性。冬天里,动物们都冬眠去了,狼群找不到食物,狼老二带头外出觅食,他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通过树洞的构造成功惊醒了冬眠的大棕熊,紧接着他跟大棕熊展开了殊死搏斗。就在又粗又厚的熊掌即将拍向他头顶的那一刻,他巧妙地从熊口逃生,最终成功将大棕熊咬死,为狼群捕得宝贵的食物,顺利渡过了寒冷少食的冬天。

最后我想说的是母狼紫岚培养教育宝宝的智慧。狼老三生性懦弱,缺乏骁勇善战的特质,狼老大、老二相继死后,狼妈妈为了培养老三成为一代狼王煞费苦心,采取独特的方法教育他。她让老三负责觅食,可是在分享食物的时候,故意让自己和老四吃饱了以后才让老三吃剩下的食物,甚至还在和老四饮用了干净的水源之后,故意把水源弄浑浊才让老三喝,平日里就把老三当仆人使唤。久而久之,忍无可忍的老三终于被激怒,凶残的狼性被成功激起,在与老一代狼王的搏斗中差一点就能取胜。从母狼紫岚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位母亲的良苦用心,在我们人类的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有她这样的智慧呢?

狼族的世界虽然是残酷的、冷血的,可他们也有浓浓的充满温暖的母爱,有人类所无法比的勇气和毅力,有独特的培养教育后代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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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生《平凡的世界》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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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是始终认定自己是一个“农民血统的儿子”路遥的呕心之作,通过对黄土高原上一群平凡农民的描写。他们在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里,肩负着生活的重担,不免自私、固执乃至懦弱,但是他们都有从未失去对生活的热爱,在平常的生活中展现了永不停歇,热血的心,让我们为那样的心灵而感动,为我们当下的生活而思索。

小说中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一个精明强干,宽宏大量;一个脚踏实地,顽强坚韧。他们都有同样惨痛的感情经历,都被生活打的遍体鳞伤,他们也都似乎是我们眼中的那些“平凡的人”,可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他们一直顶风向前,却从未退缩。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尊重吗?他们是我们身边那些在生活的逆境中勇往直前的人们,默默前进,默默奋斗着的人们。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平凡的一面,但是我们也有属于我们自己的光华,人生就像是一条路,沿路有不同的风景,人们在自己的道路上或走或跑,那些平凡的人们,他们微笑着缓步前进,跌倒了再爬起来,每一步都留下人生的印记。“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这本书中那昂扬奋斗的精神,才是它真正的主旋律。人无论身在何方,心在何处,都应该保持着热血的心灵。什么是平凡和平庸的区别所在?平庸是安于现状,甘于平淡。而平凡是不屈于命运,不平于埋没。

读着书,字里行间仿佛能感受到文中人物心里一种平凡却蓬勃的力量。生活没有剧本,生命的轨迹却可以规划。

《平凡的世界》告诉了我们,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怎样在平凡的心灵中释放出伟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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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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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最近,我读的一本好书《小妇人》就像一个朋友一样天天陪伴在我身边。

《小妇人》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作者以平实清新的笔调,讲述了马奇家四姐妹的成长故事。

马奇家虽然不富裕,但很注重道德教育。马奇太太经常与四姐妹谈心,每时每刻教导她们要积极向上,乐于助人。在善良的马奇太太的引导下,四姐妹在亲情中成长,她们内心充满了爱,整个家庭十分幸福。

母亲是世界上最亲爱的人,马奇太太这位善良坚强又富有爱心的母亲通过合理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出了拥有美好品质的女儿们。《小妇人》中处处都有爱:四姐妹中最大的美格爱自己的丈夫、孩子们;主人公乔卖去秀发为重病的父亲筹钱,在妹妹贝丝重病时寸步不离地照顾她;四姐妹中的老三,乔最疼爱的贝丝心里总是装着别人,却染上了猩红热,她说:“人间的爱是我们离开时唯一能够带走的东西。”艾美是四姐妹中最小的,长大后虽然生活富裕了,但她心理装的满满都是爱。

书中让我特别敬佩的是故事的主人公乔,她也是作者的化身。她个性活泼,追求自由和独立,始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她永远把家人放在第一位,为了家庭甘愿奉献一切,值得我们学习。

这样一个美好的家庭,充满爱的家庭使我心里满是“嫉妒”。尽管成长路上障碍重重,但有志者事竟成。原来,在这个世界上,家是最美好的,美好的爱来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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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老头》初中读后感600字最新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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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浩瀚而奇妙的面具揭开了——在他的笔下。

伏盖公寓,一个在巴黎角落中的微茫的存在,在显微镜下,像是折射出了一个世界,一个时代。高老头住在这所破旧的公寓中,不仅没有因为上了年纪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还受别人的误会与排挤。对此,他也并不在乎,仍旧孤身一人,沉默寡言。若不是拉斯蒂涅的好奇心与观察力,真相或许会一直藏在高老头心底,这个故事也就不会有更多的发展和真实感。

住在公寓中的人,都各有各的不幸。每个人都经历了不同却又相似的命运,所以每个人似乎都有着很深的城府——确实,最典型的便是伏脱冷先生。

伏脱冷先生带着他幽默又冷酷的面具,像谜一样,不知从何来,也不知往哪儿去。面对拉斯蒂涅,他脱下了面具,还原了自己最真实的面貌,他仿佛是个先知,既看得透过往,也预得见未来。也是他,给拉斯蒂涅上了人生中的“第二堂课”——这个社会,有财便是德。之前,鲍赛昂夫人给他上过“第一堂课”——在这个社会中有三件法宝:心狠、女人、作假。两堂课的教导,却并未彻底打动他正直善良的青年热血心,他仍希望着,希望着靠诚实和努力,仍旧能够获得成功。

语言理论永远没有现实的教育来得直接——伏脱冷被来旭茜出卖;鲍赛昂被情人抛弃,离开上流社会;高老头被女儿折磨至死……他已压抑太久,失败太多,终于,他彻底接受了伏脱冷的“哲学”,跳入了那个罪恶而诱人的火炉中,在这个所谓的“上流社会”中,欲火包围着每个人。在这里,每双眼睛中只看得到污浊的利益。眼中有着清澈的,仿佛统统要被淘汰。

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城市中,谁没有过年轻,谁没有过善念,高尚的品质和热血的心灵呢?可是这毫不受欢迎,甚至会引来鄙夷。为了现实,年轻人不得不放弃了梦想,去努力跻身“上流社会”,像吸了毒一般,虽一时过瘾,却慢性毒杀着每个人的心灵。

“谁又能说,枯萎的心灵和空无一物的骷髅,究竟哪一样看上去更可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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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初中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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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了《水浒传》这本大部头,书中的英雄人物总是在我心中回荡,久久不能勾去。花和尚鲁智深,原来是官府提搳,他为了帮助金家妇女免受郑关西的压迫,三拳打死镇关西,但他并不后悔,后来他摊上了人命官司,又大闹五台山,最终修成正果。小旋风柴进,专门结识天下好汉,不论是否犯罪,他都敢私藏,就是宋江,林冲等犯了罪的,他都能够藏在自己庄上。黑旋风李逵,所以外貌粗黑,长相十分丑陋,但是他跟着宋江,绝无二心,十分忠义,它虽不能像武松一般赤手空拳打死老虎,但是,他提着扑刀打死了四只老虎,为自己老娘报仇,足见他的勇猛和孝顺。

梁山好汉,个个英勇,由于篇幅有限,只能例出二三。他们能够为了兄弟而出生入死,绝无异心;他们不吝惜财物,仗义疏财;他们看透了那个腐朽的朝廷,关心老百姓的疾苦,就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要反抗社会的黑暗统治,他们孝顺自己的父母,将父母之命视为己命。他们对兄弟姐妹十分好,不忘兄弟情;他们有胆有谋,敢想敢做。他们三打祝家庄,凭的是胆谋和勇气,他们勇斗曹家,靠的是无惧有谋的心,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集忠义孝胆于一身地,天地之间,他们是大写的人。

当然,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常有这样的人,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为了救学生而使自己双腿截肢的最美教师张丽莉,不顾一切跳入石油搅拌机的王进喜,他们为了他人,为了大局,并不在乎自己,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他们是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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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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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到李佳奕家借了一本书,叫《吃奶的羊》,听了这名大家肯定都会很纳闷儿――狼是很凶猛的动物,怎么会给一只羊喂奶呢?别着急,听我给你们讲讲它的内容吧!

一头母羊在狼群的活动地带――黄土凹产下一只小山羊后跑去喝水,结果被狼吃掉了。可怜的小羊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被寻着血腥味的刚失去狼崽的母狼乌云飞发现了,因为小羊的举动使乌云飞母性大发所以它没有吃掉小羊,还给小羊喂奶,并给小羊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流火云。不久,在乌云飞给流火云喂奶的时候被狼群发现,由于头狼金卡黑是乌云飞的丈夫,所以乌云飞恳求金卡黑不要杀了流火云,金卡黑同意了,对流火云进行了气味认同仪式。但羊终究是在狼群中呆不住的,有一天狼群狩猎失败,饿得发慌的狼们将前来保护流火云的乌云飞吃了,流火云四处逃窜逃到了神羊峰,结识了朋友公山羊小黑角。流火云和小黑角找到了野山羊羊群想加入其中却被头羊麻花角驱赶。有一次,流火云和小黑角在距离羊群较近的山坡上吃草,遭到麻花角的驱赶,流火云和小黑角联手将麻花角打倒,按理说流火云应该成为头羊,但是没有,它们只是加入了羊群。由于流火云和小黑角多次救母羊,所以搏得许多母羊的欢心。麻花角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终有一天,麻花角带着羊群登上蛤蟆岩,遭到狼群袭击,流火云打败了狼群,却不料遭到麻花角的偷袭,跌下山崖,成了狼群的美餐。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肯定都明白了吧。动物中有善良的也有阴险狡诈的,动物也像人一样复杂的,它们并不单纯。而再凶猛的动物也有母性,就像乌云飞一样,虽然流火云和它没有血缘关系,但它早已把流火云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的亲生骨肉,牺牲自己救流火云也无怨无悔。所以我们要爱护?珍爱动物,保护它们的感情和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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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种读后感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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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只似非狼、似狗非狗的“大灰”,它既不可能归回狼群,也不可能被狗类接纳,最终它被阳光大马戏团接纳。

训练它的是个名叫川妮的女演员,从艺已有七八年时间,川妮是在高导演严词训斥下这才皱着眉头含着泪接受训练大会的任务的,自然十分讨厌它。而那十二只哈巴狗也在欺凌着大灰,大灰的尊严受到了侮辱,攻击了它们,而川妮不分青红皂白冤枉了大灰。在一次表演成功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却发现喷油活塞烧坏了,只能在途中的小树林里休息一下,等待汽车的修复。而危险却降临了,是大灰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川妮……川妮感到十分的内疚。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并不能以貌取人,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应是平等的,不能凭自己的想法来看待别人,也不能对别人持有偏见。大灰是善良的,它有尊严,它听主人的话,我很喜欢它。相比之下,哈巴狗们却利用主人对它们的喜爱,得寸进尺,不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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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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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许许多多沈石溪的文章。我特别喜欢里面的一篇叫做《王梦》的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童话故事作恶多端的“大灰狼”,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

《狼王梦》是着名动物小说家,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孩子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可惜事与愿违,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为了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了。母狼紫岚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掩饰着自己,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而实际上,又有哪一个母亲想让孩子受到伤害呢?可是为了让孩子变得更有力量,她又不得不严格要求孩子,使它们早日体会到: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利者很少很少,若不能拥有过人的绝技,是无法在这片领域立足的!

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领悟到了生存的艰难,体验到了竞争的无情,欣赏到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些都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弱肉强食与无情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可能拥有的一笔珍贵的“财富”。现在,父母都精心呵护孩子,怕孩子受到委屈和伤害,许多孩子都被培育成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长大后这些“温室花朵”怎么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展现自己的才能呢?

爸爸妈妈,请让我们拥有一方自由的天空吧。我们要做那丛林中自由奔跑的野狼!我们要做那蓝天下自由翱翔的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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