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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狼王梦读后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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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初中生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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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知道了里面讲述了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他们从到受到朝廷招见,再到破辽兵,遭到谋害,从此失败的英雄故事。读完这本书,给我脑海里留下了两个字:忠,义。

忠是指好汉们对自己的国家,对自己的亲人,朋友等尽心尽力。宋江在利诱,迫害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其中有一个例子:林冲被逼上梁山后,他的妻子对高俅之子的屈辱,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这就是忠。我们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做到了忠,但是,但几乎没有人能够做到义。其中这个义字,包括了很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皆为兄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两面插刀,就只为了义,他们为人民除暴安良,消灭恶派也为一个义。由此可见,一个义,是先要有忠在会有义,况且要达到义有时要用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帮老人过马路几乎人人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水火之中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义,可以想象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的人,就是一个高尚品德的人。古往今来有许多英雄好汉,舍生取义,舍己为人。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正义他们可以不顾生命,因为他们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消失,奋斗的激情已经被摧毁,只是他性格被一些丑恶的东西消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格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过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就是义。

一个人,必须要忠义相间,这才能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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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对狼的思考初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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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人们总是贬多褒少,仿佛狼是这世上万恶之源泉,千悲之祸端。其实,这对狼是很不公平的。

看到这里,可能就有人会想:是不是这家伙想要替狼翻案?呵呵,你只说对了一半。因为狼“作案”是迫于生存压力的,就像人类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中,肯定首选物质文明,其次才会去考虑精神文明。你想人都没有了,还谈何精神文明呢?而狼的一些做法也是可以用这些加以解释的。所以我狼这不叫“作案”,当然也就谈不上翻案了。再者,我只是想替狼们鸣不平,让人们稍微改善一下对狼的看法,群起而保护这种现在已经濒临灭亡的物种,仅此而已。

狼,我们人类是即熟悉又陌生的。说它熟悉是因为数千年来它一直和我们人类在打交道,说它陌生是因为它行踪诡秘,给人一种神出鬼没的感觉,而且我们对它还并不了解。据史料记载:狼最早应该在蒙古高原和中亚草原一带过着群居的生活。后来逐渐东迁南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它们甚至主宰了草原上的一切生灵。

前几年一本名为《狼图腾》的书十分流行。里面关于狼和人类的故事数不胜数。书中写了狼对草原文化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草原人对草原狼的复杂感情。其中一位叫毕利格的老人向一位知青讲述了关于狼的很多情况。他说:草原狼是极富智慧、极具纪律性和战斗力的。就拿猎食黄羊来说,当哨狼发现目标并把信息传递给狼王后,狼王会命令狼群悄悄包围羊群,然后潜伏起来等待时机。通常都必须等很长时间,这期间狼群能做到不让羊群发现任何异常情况,等到羊群吃饱喝足开始休息时,狼群就挑这个羊群最放松警惕的时刻突然发动进攻,往往能满载而归。这其中足以看出狼的智慧。

关于狼群对草原文化的作用,毕利格老人说:正是从狼群身上,草原儿女学到了很多东西。在长期的生活中,他们吸收了狼群勇猛的战斗作风、善搞突袭的作战方式、纪律严明的作战方法。所以草原人才会那么勇敢、吃苦耐劳。这些都在千百年史实中得到了证实。想起他们的祖先:阿保机、阿骨打、成吉思汗,汉人们就皱起了眉头。这也是草原文化不可或缺的因素。

在谈到狼队草原生态的作用时,毕利格老人说到:人们要在草原上生存下去,光靠少量的奶制品是不够的,除了这些还需要丰富的肉制品。而牛马是不够吃的,而且也不能杀。只能养羊,可是随着羊群增多,它们对草场的破坏也就愈来愈严重,这会引起草原鼠害,最后还是会威胁到人类的生存。而草原狼的鼠的天然猎手。他们对羊群的袭击保证了羊群数量的稳定(当然,这必须在人类的控制范围内),对鼠的捕捉又确保了操场的安全,进而也会提高羊肉的质量,到后来还是我们人类受益。当然,整个过程我们一定也要控制好狼群的数量,所以就有了那每年春秋各一次的捕狼行动,只有这样才能使草原生态不如一个良性发展轨道。说人们对狼的感情复杂的原因就在于此,人们既要利用狼来维护草原生态,又必须控制它们的泛滥。

总之,我认为:从草原人对狼的诠释来看,狼对草原是十分重要的,甚至一度成为了草原文化的象征、人们心中的图腾。其实,无论在哪儿,狼队生态的维护都是功不可没的,只要我们正确利用它们为我们造福。对于狼,我们不能仅仅恐怖于它狰狞的面孔,而要发现他身上真正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这才是我作此文的又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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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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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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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500字作文:披着羊皮的狼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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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啊。”今天我和妈妈要去水果摊买梨。

刚走到水果摊,便看见一位身穿西服的“绅士”,正在水果摊前买水果,只见他在梨堆里挑来挑去,眼睛还四处打量着。这时,趁摊主不注意就把他挑的梨顺手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突然有人大喊:“小偷”。“绅士”吓得连忙把梨扔到了梨摊上,低着头灰溜溜地走了。

下午,我和妈妈乘坐32路公交车正准备回家,在挤满人的公交车上,我们又看见了那位“买”水果的“绅士”。因为有了早上的那件事,我特别注意他。只见他先是往人最多的地方挤了挤,然后贼眉鼠眼的向四周扫了一圈,不一会儿便从自己的袖筒里拿出一个很长的镊子,然后慢慢的伸向他旁边阿姨的兜里,在兜里熟练地转了一下,脸上马上露出狡诈的笑容,突然,他迅速把镊子悄悄向外拽,可不知为什么;他的表情僵住了,再看他的手也停住了,原来是卡在阿姨的兜里。这时,车来了个大转弯,“绅士”借机没把稳挤了一下,顺手就把钱包夹了出来。正当他要把钱包转移的时候,一位叔叔抓着他的手说:“交出来吧,我都看你半天了。”“绅士”被抓了个现行,红着脸把钱包还给了阿姨说:“对不起,请原谅我一次,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虽然“绅士”说了对不起,但为了让他能够改邪归正,在大家的配合下,他被送到了公安局,接受了惩罚。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人像这个“绅士”穿着华丽的衣服,却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犹如披着羊皮的“”一样,所以,请大家“擦亮”眼睛,以后也要当心身边的“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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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生读《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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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里,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深受教育,鲁滨逊他那种智慧勇敢、毅力坚强、热爱劳动的品德的和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料天有不测风云,遇到了暴风雨,船上除了鲁滨逊,其他人无一幸存,他被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那里没有吃的,没喝的,没穿的,一无所有,鲁滨逊曾经感到恐惧与绝望,但为一丝生存的希望,他冷静下来,凭自已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创建生活的一切。没有房子,他在孤岛上找到了既隐敝又安全的地方建造好当住所;没有吃的,他打猎、捕羊,把捕来的山羊喂养起来,还养成了羊群,这样他就可以喝到新鲜的羊奶和羊肉,没有粮食,他开垦土地,把船上乘下的麦子、谷粒当种子,种上了庄稼,收获了粮食,解决了饥饿。没有面包、没有家具,他自已做,他所做的这一切,因为没有帮手,没有经验,没有材料,所以他的劳动付出要比别人多很多,但他还是勇往直前。

当看到野人在吃自己的同类的时候,自己也能克服恐惧,想尽一切办法去解救将要被吃掉的同类,并把一个野人驯服,取名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最后他制作了船,凭着超人的智慧回到了自已的故土——英国,告别了生活28年2个月19天的孤岛。

我被他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同时,我也想到了我自己,假如,我是鲁滨逊,见到野人正在吃自己的同类的时侯我能像他那样勇敢吗?我一定用我自己最快的速度跑回家中,祈祷千万不要找到我。也许,有人会问我:现在的生活,那里会有一波三折呢?是的,我们的生活是美好的,什么也不用干,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再加上父母的溺爱,不要说去远航,去远一点的地方,父母都要跟着呢。

现实生活的我们更要多参加社会实践,提高我们的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热爱生命,不要轻易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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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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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一种爱无私、伟大,又有一个人在我们脑海中十分的高大,这种爱就是父爱,这个人就是父亲。——题记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世上只有妈妈好”……古往今来,无数诗词歌赋表现了母爱的无微不至。相反,父爱却常常隐埋在内心深处,大概是父亲不擅于言辞的缘故吧!当我看到这篇文章后,我深有感触。

进入青春期的孩子都有叛逆心理,文中的主人公也是如此。小时候父亲带他去看球赛,他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而后来到了16岁,他宁可跟同学一起去也不喜欢跟父亲在一起,直到成年,父亲老了,儿子提出带父亲一同去看足球,但出乎意料地是父亲自己坐着轮椅去了。本文的主体中心就是一句“带你去看球!”正如下文所说,每个人都不愿意自己被看成一个小孩去对待更不是一件东西,可以随随便便被人带来带去。作者与他的父亲就是两个独立的人。再看看如今的我们,总是跟父母顶嘴,嫌他们罗嗦,不愿意跟父母一起上街怕他们给自己丢脸,但是作为子女的我们,这种行为、思想是不正确的。父亲在我心中的地位是很高的。因为听妈妈说在我出生时,家人都很失望,特别是爷爷说了一句:“又是女孩,走,回家喝酒去!”老一辈的观念都很腐朽,几个伯父家又都是女孩,可爸爸并没有想这些,而是仔细地数了数我的手指和脚趾,稍后才放下心来。从那时起,都是爸爸一直照顾着我。但是,现在的我似乎不愿意跟父亲交流了,我们之间就像隔了一堵无形的墙,在每每看到那些孤儿或者单亲家庭,我又觉得自己很幸福。说实话,我挺讨厌那些不尊敬父母的子女,我觉得他们是天底下最可怜的人了。因为他们不懂得珍惜亲人了也包括那些为了谋取一些金钱、名利,而不顾一切远离家乡,远离父母的人,即使父母将要逝世,也不能在他们身边陪他们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这些将是子女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后来心里后悔也完全无济于事。“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样的结局谁都不想要。

我的父亲或许不像文中父亲那样暴躁,但是,相同的是他们都有一颗爱护子女的心。我的父亲也是个老实的人,他从来都不会向我发脾气,从小到大,一巴掌也没打过我,他对我的爱如点点雨露汇成江海。印象最深的就是那次,他为了我差点连命都没了,想到这些,我又感到很惭愧,我以自己能有这么优秀的父亲而骄傲。

读了这篇文章后,最大的感悟就是要尊敬父母、教敬父母,也不是指金钱,他们注重的是亲情,而这种亲情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无论你多么富有也买不到,所以我们需要学会珍惜。

让我们一同为他们画出一抹绚丽的彩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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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说明文:雪狼之情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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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山上,生活着一种极其为罕见的动物——雪。他们征服生活环境的严酷,在雪山巅峰顽强地活了下来。

雪狼总是喜欢集体行动,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猎物不从自己的手掌心逃脱。

那是在一次大的集体行动中,雪狼们已经四五天没有吃到食物,他们饿极了。雪狼们摇动着尾巴,发出尖锐的目光,全力以赴的搜索着目标,突然,雪狼们闻到了猎物的气味,是雪狐的气味。雪狼门顺着气味寻去,他们心里仿佛明白,这次的猎物是狐群。雪狼悄无声息的向雪狐逼近,果然是狐群,这次雪狼们可要饱餐一顿了。就在成功之际,一只较幼小的雪狼不小心踩中了冰窟掉了进去,幼小的雪狼发出了悲惨的叫声:唔——唔……这一叫声既惊动了狐群,又惊动了雪狼。雪狐听到了狼的叫声,急忙逃窜,而雪狼听到了队友发出求救的信息,赶紧去营救,他们果断的放弃了猎物。

当他们赶到冰窟时,小雪狼已经十分虚弱,甚至连呼吸都很困难。雪狼们义无反顾的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一半雪狼留在上面,一半的雪狼到下面,一直雪狼咬着另一只雪狼的尾巴,另一只雪狼咬着另一只雪狼的尾巴,直到冰窟上面,这样一节接着一节,最后一只雪狼的爪子在雪地上发出嚓嚓的响声,但他却把爪子深深的埋在了雪里。最后,小雪狼终于在团队精神的努力下被救了出来。而那最后一只雪狼的爪子,已经被无情的雪给冻僵了……

雪狼,那屹立在雪峰之上的身影,才是真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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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浒传》初中生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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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北宋年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揭竿起义,最后却走向失败的故事。身为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的内容的确是博大精深,洋洋洒洒一百万字,将作者丰富的情感发挥的淋漓尽致。一个月的时间,我只是草草读了一遍,自然不敢对全书发表什么观点,然而许多的细节,却给了我不小的感触。

“……看看红日平西,武松便道:‘天色将晚,哥哥不弃武二时,就此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宋江大喜。武松纳头拜了四拜,宋江叫宋清身边取出一锭十两银子,送与武松。武松那里肯受,说道:‘哥哥,客中自用盘费。’宋江道:‘贤弟不必多虑。你若推却,我便不认你做兄弟。’武松只得拜受了,三个出酒店前来作别。武松堕泪,拜辞了自去。宋江和宋清立在酒店门前,望武松不见了,方才转身回来……”

这是二十三回武松打虎前的一个插曲,初读水浒,心中最大的好奇便是,无论是改聚义厅为忠义堂,还是请招安,征方腊,平辽乱,在做这些决定之前,宋江的耳边总会听到反对的声音,然而每当这位大哥下定决心,他的兄弟们便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宋江究竟有什么魅力,使其他人甘愿为他效力?当“武松堕泪”,我的疑问也随其堕下,一个领导者,他可以样样都不如手下,但他必须能够发现人才,任用人才。武松呆在柴家庄里,众庄客疏慢于他,只得借酒消愁。然与宋江初遇不久,辞别时,宋江便亲自送他到十数里外,一名连死都不在乎的八尺男儿,为了报答宋江的知遇之恩,竟甘愿下跪,足以说明,对于一个空有才华的人来说,一分知遇,有多重要。

写到这里,脑海中不由浮现这样的景象:一名年轻文人,头戴纶巾,身穿麻布宽衫,腰系茶褐色銮带,丝鞋净袜,右手执笔,左手扶纸,神色忧郁,一气写下千古名篇——《马说》,落款韩昌黎。

我想,如果韩愈生于宋代,他或许也会成为一百零八将的一员吧,不为别的,单是宋江那对人才的赏识,变足以让这位无奈喊出“其真不知马也!”的才子为其抛头颅,洒热血了。然而,生不逢时,注定了韩愈终其一生,也没有得到君主的赏识,空有政治抱负却不能眼见它实现,只得留下一篇篇传世名作抒发苦闷之情。由此可见,“伯乐常有,而千里马不常有”,懂得用人,便不愁无人可用。刘备文有诸葛,武有五虎,便是经典的例子。

整个暑假,电视上都在不厌其烦的播放着步步高的广告,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如今步步高的幕后老板段永平,当年却是因为得不到赏识的无奈,才被迫从小霸王跳槽,独自打拼天下。如今,步步高产值已经过亿,段永平也跻身福布斯,然而小霸王却已逐渐埋没的历史的长河中,曾经段永平的老板,即便是在网络上,也搜不到他的踪影,如果当初这位无名老板能对段永平多一分赏识,多一份重用,结果又会是怎么样呢,恐怕,会改变无数人的命运吧?

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为了报答知伯的赏识,豫让两次刺杀赵襄子,甚至不惜涂漆吞炭;方孝孺为了感谢建文帝的重用,面对凌迟全然不惧。而周文王赏识姜尚得以平天下;商汤破格任用伊尹得以兴殷商。

一个人要想成功不仅需要有人赏识,更重要的是本身富有才华,因此对于如今的我,恐怕只有学习才是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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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初中生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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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里,鲁智深是一个明亮的人。他走到哪里,总会带来一片明快、清朗,他处理问题总是那么直感,在他身上,你看不到踌躇、徘徊、忧郁、思虑、悲伤,与宋江不同,除了给佛跪拜,他再没有给谁下跪过,他的脊背是直的,没有什么力量能让他弯曲。金圣叹评鲁智深为一百单八将中上上人物,又道:“写鲁达为人处,一腔热血直喷出来,令人读之深愧虚生世上,不曾为人出力。”

处人待事上,鲁智深很有分别。李忠和史进是他同时认识的,但一生与他们的三次相遇,在相交上就截然不同。第一次一出场,遇到李忠,听史进说是师父,就很敬重,“既是史大郎的师父,同和我去吃三杯”,李忠要迟一步,他还不愿意,将看客轰赶而去。但一看到掏钱的样子,就很看不起,“也是个不爽利的人”。就此,李忠被他看死了。第二次桃花山相遇,在李忠周通“现放着许多金银,却不送与俺,直等要去打劫的别人的送与洒家”时,鲁智深的行为并不过分,因为这样的人在他的心里实在是没有分量了,不值得敬重,那就“且叫这厮吃俺一惊”。而对同时相识的史进,却大不相同,在赤松林与史进再遇,两人连续互拜(剪拂),感慨不已,随后,兄弟一般,鲁智深将自己自拳打镇关西后的经历向自己的兄弟诉说一番。听说哥哥肚饥,史进马上把自己包裹里的食品拿出来给他吃,而且立即要去为哥哥扳赢了,“一发结果了那厮”。兄弟情分在字里行间不断表露出来。第三次相遇,是因呼延灼攻打,李忠周通向二龙山求救。鲁智深前来相助,并非是李忠周通的个人魅力使然,而是鲁智深从江湖义气着眼,不计较二人的悭吝。见到李忠,鲁智深不由得想到自己的好兄弟史进,觉得自己现在梁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连李忠这样的人也跟来享福,史进还不知道在哪里,心里真是不得过,“常常思念他……无一日不放在心上”,于是出现鲁智深下梁山寻找史进的故事。站在少华山下,看不到史进,他就急,嫌朱武啰嗦,“有话便说,史家兄弟又不见,谁鸟耐烦到你山上去”。这话够重的,人家朱武是与你一样占山为王的,也好歹是史进的兄弟,就算你武功高些,也不至于这样无礼。从这一方面也看出鲁智深对史进的思念心切。他是一贯好酒的人,得知史进被拿,连酒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直提着禅杖,“不知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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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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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快乐作文与阅读》3-6年级免费阅读样刊,一看到封面我就喜欢上了他。在红草丛中的小孩在和鱼缸里的金鱼嬉戏玩耍,诉说着心里话,这是一幅多么悠然、闲趣的儿童画面,是我一直向往的生活场景。

翻开一页,左边是读迷BBS。通俗的说就是读迷们的一些书画作品刊登在上面,你是不是也期望自己的杰作也可以出现在这里呀!看到这里你是不是马上就有话想对《快乐作文与阅读》的编辑叔叔阿姨们说呀?右边读迷会客厅就是让读迷们敞开心扉的地方咯!右下角还有上期一些活动送出的礼品样图,心动了吧!

往后翻一页就是本杂志的目录。主要栏目有:读迷会客厅,小记者别动队,HAPPY作文演义,造龙兵工厂,可口可乐,童话专卖店,成长密码等。目录底下有一栏艺术欣赏分析指导也不要错过哦,相信你看着看着也将成为艺术大师。

目录后面首个栏目是“作文绘”。一个经典的儿童场景呈现在我们面前,而且是图文并茂的呢!紧接着我们翻到了“小记者别动队”。我一看到这个栏目就梦想着有一天可以成为本刊的“首席记者”,真想在这里亮亮相,成为一个名人。“酷校园”、“快乐六一”、“个性跳板”、“成长密码”这些小栏目都是小学生的作文天地,用文字展现出了一幅幅儿童学习、生活的画面。“文学社主页”当然就是介绍一个学校的站,刊登他们文学社的一些精美文章啦!

“四格剧场”可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栏目,你可不要告诉爸爸妈妈哦!里面都是我们喜欢看的一些四格漫画,非常诙谐、幽默。相信你也一定会偷偷喜欢的。“HAPPY作文演义”就是用故事演义的方法指导我们写作,让我们在故事中不知不觉就学会了一种写作方法。“动感地带”?非常有趣的故事连载让你身临其境,欲罢不能。“以文会友擂台赛”有四个擂台,下期会评比擂主,还有丰富的奖品等你来拿。看到我的发文照片了吗?我可是很用心完成的哦,因为我很喜欢这个栏目啦,所以特别用心。

“作文急诊室”,我想你肯定猜到是什么内容吧!我之所以也喜欢这个栏目是因为它让我学会了修改作文,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我对编辑们还想提出一个小小的想法:让我们小孩子也参加评阅修改作文好吗!“校园流星雨”我也喜欢,他让我酷酷的,同学们都从我这里取经呢!

……

还有很多栏目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想了解更多自己去看吧!《快乐作文与阅读》一翻开就让我爱不释手,在阅读中我的视野开阔了,思维更灵活了,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的水平也有所提高。

《快乐作文与阅读》可以真正让我们“轻松阅读,快乐写作”,我在阅读中参与,我在参与中快乐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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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生西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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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完了一本名著——《西游记》。

《西游记》描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许多妖魔鬼怪,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三打白骨精》这篇故事。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先变幻为上山送斋的姑娘,可是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看穿了,孙悟空举起金箍棒向白骨精打去,可是白骨精化作青烟逃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妪,可还是被孙悟空看穿,孙悟空拿起金箍棒向白骨精打去,可还是让白骨精逃跑了。第三次白骨精变幻成老翁,还变出一座草屋在里面等,唐僧师徒赶路到此,孙悟空便举起金箍棒朝妖精的头部打去,最终白骨精变成了一堆骨头。可善良的唐僧并不知道这是妖精变成的百姓,认为孙悟空滥杀无辜,他十分气愤,取出纸笔,写了一纸贬书,将孙悟空赶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唐僧是一个行善好施的人,但不能分辨出人和妖;孙悟空是一个勇敢、正义的人,一双火眼金睛可以识破妖精的诡计,并且能坚持原则,和妖精坚决做斗争,在取经路上保护唐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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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国女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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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沈石溪,那可是我崇拜的偶像,他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笔下的动物充满灵性,有喜怒哀乐,既体现出动物的情感世界,也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善良与丑恶。今年暑假,我读的这本书叫《女王》。

就像他说的一样,我们的主人公--紫葡萄英姿飒爽,威风凛凛。虽然是只狼,但她却有老虎般的力量,狮子般的勇敢。

她,有勇有谋,面对狼群里强壮的公狼对她的挑衅,她能够先默不作声地忍让,然后找准时机进行反击,由最厉害的大公狼歪歪脖出演苦肉计,让她重塑狼王权威……那天,狼群在觅食,它们找到了一条娃娃鱼。按道理,应该是狼王紫葡萄先吃。当她找到位置安静坐下准备品尝时,歪歪脖突然冲过来,猛地一低头,用两个尖尖的牙刺入娃娃鱼的胸膛,然后一甩头,迈开前腿,带着食物像风一样地跑走了。此时,群狼眼里的女王看上去是被激怒了,她腾地跳起向歪歪脖追去。追上歪歪脖后,她又抓又咬,毫不留情,歪歪脖被她撕咬得招架不住,只得跪地求饶。从此以后,女王紫葡萄再也没受到挑衅。当然,女狼王的传奇绝不仅止这一个故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女狼王紫葡萄有值得我们思考学习的价值。她有责任心,对狼群负有完全的责任感。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在北斗沼泽大公狼黑三身陷沼泽之时,是紫葡萄拼了命把它救上来;在面对仇家狼群时,是紫葡萄放手留给他们一条生路,这才有最后两支狼群联手决战断牙血瘤虎的故事。正是她的胆识和魄力,仁慈与宽容,带领整个狼群克服了重重困难,成就了她的王者之风,拥有了群狼的信任与支持。

我还认为,女狼王紫葡萄的伟大还在于她是一位母亲。母爱,是发自她内心的一股无坚不催的强大力量。为了她的孩子们,她宁可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让孩子们挨饿。她对孩子的爱,是无可替代的。当她成为狼群首领时,她显然就成了群狼的母亲。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在困难时冲在第一线;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懂得宽容与忍耐;也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成为了真正的狼国女王!

这真的是一部荡气回肠的小说,一部女狼王的传奇。大家有兴趣可以认真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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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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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做《王梦》,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了黑桑想当狼王和紫兰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惜黑桑在傍晚时陪同黑猪丧失了生命。后来,紫岚生了四只可爱的狼仔,分别是叫作:黑仔、蓝魂、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梦想,把希望寄托在了黑仔身上,黑仔过于勇敢,在有一晚上时被一只金雕叼走并吃掉了;智商又一次的把梦想寄托在了蓝魂身上,他过于自信,结果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他有一次的把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结果不幸被狼吃了。为了一定要完成黑桑的遗愿,他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身上,想要媚媚的狼仔完成他的梦想。不久后,妹妹和卡鲁鲁生了五只狼崽,紫岚为了保住狼崽同金雕坠入悬崖,可惜他看不到狼仔们成为狼王了。

读完这本书后,不仅让我学习到了母爱,还让我学习到了道理。它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心中有理想,有决心,不管遇到多大挫折,多大困难,都应勇敢的面对,去实现梦想。正如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只要你肯努力,肯付出,上帝一定不会让你白费的,总有一天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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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初中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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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它是由明朝的,施耐庵写的。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应该就是林冲、宋江、武松。林冲他武艺高强、忠厚老实、有勇有谋,宋江他孝顺父母、能文能武、仗义疏财、扶危济困、爱结交各路好汉(也就是爱交朋友)而武松他武艺超群、刚猛不屈。

前几天我刚刚又学了一遍“打虎景阳冈”,我觉得武松打虎景阳冈让我对武松的印象又加深了。武松要回家去找哥哥武大郎,到了阳谷县地界,武松饥渴交加,看见前面有一家酒店,挑着一面招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喝了三碗,还想喝,却不见店家来倒酒,与店家说了说又喝了十几碗,前前后后一共喝了十五碗,就提了哨棒便走。店主人说:“前面景阳冈来了只吊睛白额老虎,常常晚上出来伤人,已经害死了三二十条大汉。”武松不信店主人说的话执意要现在上山,武松走了好长一段路,见到一座庙,庙门上果然有榜文。后面不说光说前面,店主人是好心劝武松不要上山,可武松不听反而觉得店主人就是想收住宿费。导致我有点不太喜欢武松。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我们不清楚一些事,别人好心提醒我们,我们应该心存感谢才对。

闲话多说了,怎么样,同学们,你们想看其它故事吗?如果想看就快来看《水浒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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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生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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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但都没有成功。

在一次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

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是,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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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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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夏日的雨,是冬日的阳,是春日的花,是秋日的果。爱更是一根心链,拴紧你我彼此的心,串起了一个个爱的故事。

一个严寒的冬夜里,因失业而焦急的乔依无偿帮助老妇人修好车,老妇人再用餐时又得到乔伊妻子的热情服务和悉心照顾,老妇人被爱感染,留下一些钱,悄悄地离去。乔依妻子亲吻和安慰丈夫乔依,“爱”的力量让他们看到了生活的阳光……

这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让我们感受到每个人的爱都在传递着、延续着,爱的暖流充满着我们的心田。人与人之间必须团结互助,当别人有需要的时候,我们应当伸出热情的援手。我们要为他人奉献爱,为社会添光彩。正如歌曲所唱,“只要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作为文明城市的一员,我们应该从小做起,从己做起。帮助别人不仅仅是竭力修车,悄悄留钱;也可以是一声亲切的问候,一次无偿的献血,一次善意的批评。而当我们成为受益人时,更应该充满感恩之心,一句谢谢、一次信任、一个微笑就够了。让你与我把那颗真挚明亮的珍珠穿成串,穿出一条条爱之链,愿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充满这样的爱之链,让爱心不断飞扬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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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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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这几册书是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买给我的礼物。从此,我小的时候最美好的梦就是从《一千零一夜》中度过的。我不仅感谢爸爸,我还感谢这本书。其中,我记忆犹新的故事就是《死神和富有的国王》。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国王因为疯狂的搜刮老百姓的钱财,只顾自己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享受天伦之乐而遭死神亲自来夺命的下场。我认为像国王的自私自利,只供自己贪图享乐的人是可耻的!

在这个故事中有一句话让我懂得了做人之根本:“财富是让你救济贫民,修桥铺路,建设国家和慈善机构,可国王你只顾自私自利,只供个人贪图享乐,不怪你自己,反而责怪我们,现在只有让别人去享受了。”这是故事中财富向国王说的话。是的,贪图富贵,贪图钱财,这哪是一个一国之君所有的行为?我们应该去利用它,利用财富去救助灾困人民,可是,朋友们,你们是否又做到呢?

我曾反复读过好几遍,我知道作者还在告诉我,告诉大家:完美的走完宝贵的一生,坦然地面对自己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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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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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暑假来了,我又长大了一岁。在这个寒假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王梦》!

《狼王梦》的作者是现代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沈石溪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与动物有关!而《狼王梦》也是他的作品之一。

《狼王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就是一只叫紫岗的母狼怀孕了,可是狼宝宝的父亲黑桑却死了。但是,黑桑一直有一个心愿直到死都没有完成——那就是当狼王。后来,紫岗产下了四只小狼。其中有三只公狼,一只母狼。紫岗就对自己的孩子一一训练,他希望其中的一只公狼可以成为狼王,可是事与愿违,一只只都死于非命。最后,只有那只小母狼媚媚没有死,而且媚媚还有了小狼崽,紫岗为了让这些小狼崽安全的生活下去,便用自己最后的时间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到:母爱是伟大的,不是只有人才可以得到母爱的,动物一样有母爱。书中的媚媚就是这样。它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既然可以将自己的亲生母亲咬伤,这足以说明母爱的伟大,母爱的自私。我终于知道,父母对我的爱有多深!因此,作为一位母亲,只要对自己的儿女有益处,她们做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辞。

我长大后要好好的报答父母对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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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读后感800字初中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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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作为四大名著之一。不仅是记录宋江等人征战的故事,更包含了作者对宋江爱国却被__邪小人陷害的惋惜,对宋朝无能的惋惜,同时也记载下了古人生活的场景,细致入微,让人从中体悟到治人、治事、治国的道理。

《水浒传》的主人公是宋江。主要记叙宋江、卢俊义、吴用等人几经周转被朝廷招安,为朝廷四处征战最后被__邪小人陷害的故事。在兄弟之间的热血之中包含着忠诚的爱国之心。在《水浒传》的所有人物当中,宋江是最令我钦佩的。宋江为官清廉,一开始,在他担任的官位上,他做出了很好的成绩,造福百姓,并且没有一点大官人的架子,且他对国家极为忠诚,最后他被迫逼上梁山是因为被迫杀害阎婆惜,但也是因为这份过度的忠诚,让他即使明白是小人给自己下毒,仍然接受事实,为《水浒传》添加了悲壮的一笔。

在宋江身上令我感触最深的情节莫过于辽国国王派人劝宋江降时,宋江假降的情节。在宋江假降之后,吴用对他说:“劝降的人说的是对的,像我们这样的人,继续留在宋朝结果无非两个:赐死或者流放,朝中的__臣不可能容得下我们,倒不如投降辽国算了,逍遥自在岂不好吗?”宋江的回话大致可以这样翻译:“我身为大宋的臣,死为大宋的魂,宋朝可以负我,我绝不负宋朝。”说完,他竟默默流泪,明知前方就是忠诚的悬崖,他却仍然要跳进去,这份对国家的赤诚足可以惊天地泣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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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西游记初中生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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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由我国明代著名小说家吴承恩所著作品,是一部充满了浪漫主义神话色彩的神魔小说,今天的一读使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一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历尽艰险、排除万难,最后到达西天成功取经的故事。读《西游记》一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会火眼金睛通过一眼便能辨别是人是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但是,成功到达西天取经亦不是孙悟空一人之功劳,若没有猪八戒、沙僧及其师傅唐僧等人的一同坚持努力光凭孙悟空一己之力是不可能成功的。正如古语有云:“人心齐,泰山移”“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使我深刻明白了:人生道路漫长总会遇到艰难困苦,仅凭一人之力难以突破的难关,每当这时便需要我们与身边朋友一同克服、共同前进去攻克、战胜它,进而取得成功!

那年学校运动会中拔河这一比赛项目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们班男女齐上,全都拿出九牛二虎之力与对手僵持了起来不相上下,最终我们班因为一个大意最终在第一场比赛上输了。下场休息时,我们班同学连连叹气,就在这时班主任走了过来安慰我们道:“上一轮我们虽然输了,但是同学们千万不要灰心,接下来我们还有两场比赛呢,只要尽自己的努力我们就一定会成功的!”老师的一番话语令我们顿时如拨开云雾般再次燃起了斗志。接着老师又给我们做出了调整后,同学们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全身都蓄满了力气。只等裁判一声令下,紧张又激烈的拔河比赛又开始了,同学们不由而同的身体重心向后倾,一同喊着口号:“一二、一二、一二......”再用尽全身力气奋力一拔最终我们赢得了第二局的胜利。于是趁着这股热劲,我们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了第三局的胜利。同学们高兴极了纷纷欢呼了起来,老师望着这一幕也露出了笑容......

读《西游记》一书我深刻的体会到了通往成功之路荆棘丛生,正需要我们同书中的唐僧师徒四人一般齐心协力,不顾前路有多艰难与险阻,只要做到迎难而上,坚持不懈,那么成功的彼岸便离我们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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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读后感800字初中

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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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孩提时从老师那里知道中国的四大名著起,《红楼梦》就一直是我觉得最神秘的一部书,但第一次阅读她的经历却非常的没趣。那是四年级的时候,老师推荐读名著,从同学那里借来一本简装本的,可能那个时候阅读能力有限无法理解书的内容,也可能或许最主要的是沉迷于青春校园小说(如杨红樱老师的一系列丛书)无法自拔,书大概翻了一遍就还回去了。后来渐渐领略到红楼之美起源于一次偶然事件:读书笔记分享时交换到了班级的语文学霸,笔记中那段描写至今记忆犹新: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褃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起笑先闻。虽不知这些饰品到底是什么样子,又有多奢华,但仙女的身影却在脑中慢慢勾勒,因而有了想去重新阅读红楼梦的兴趣。

重新去读红楼,更多地去接触别人、名人大家们对其的解读(后来去看过马瑞芳老师对红楼的解密,觉得非常有意思,发现非常多自己根本没想到的、忽略的,收益良多)深刻觉得红楼之美,妙可妙非常妙:妙不可言!

初读时总是被书中的人物关系搞得非常凌乱,后来去百度了一张人物关系图,瞬时清晰万分,又开始赞叹曹雪芹先生深厚的文学、艺术功底:全书那么多栩栩如生、入木三分的人物形象刻画,那么复杂的关系,生活吃穿的用度细细描写……一部《红楼梦》可以说写尽了世间的所有,儿女情长、社会万象、百科知识、家族兴衰、百态人生等,相比现代社会一些作家追求的飞速出书不同,《红楼梦》是真的字字泣血之作,是修改5次、十年的生命造就的传奇之作!与前段时间读了一篇号称全书共描写824位人物之作的感受简直是天壤之别,曹先生令人难以望其项背!

红楼之美为人津津乐道的“宝黛爱情”是很多人追求的爱情层次:精神恋爱,但却不是我所向往和推崇的(不知道我这观点犯了多大的众怒,但仅个人观点)。爱情不同于婚姻,所以爱情可以不参杂经济利益,而且爱情本来就不应该参杂经济利益,参杂了经济利益的爱情就失去了爱情的本质:两人在一起的幸福。但幸福的婚姻必须有经济保障,婚姻是两个家庭的问题,而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贫贱夫妻百事哀”之话确实是真理之言,所以我不赞同后来贾宝玉在设计之下与薛宝钗结为连理大家就批评薛宝钗,说薛宝钗破坏了宝黛幸福,但在我看来薛宝钗才是最值得同情的:成亲时她是清醒的,所以她本就知道自己的丈夫爱的是别人,但自己还要被逼的嫁过去;婚后,还要面对丈夫出家,自己独自一人支持早已残破的大家庭。早年葬父,无所事事的大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夫家……薛身上的责任之重有谁可怜?而且薛被批有心机,我想为她辩驳一下:那个社会中有谁没有心机吗?“傻子”贾宝玉没心机?怎么可能!趁小厮之危,威胁其去自己贴身丫鬟之家又是怎么回事?所以,我觉得批评薛宝钗有心机、笼络人心很不对,她本就从贾母那里得不到与贾林同等的爱,自己当家做主,如果不考虑周全了,怎么来生存?还有,难道大家能否认薛宝钗对林黛玉的真心相待吗?所以我赞赏薛宝钗的为人处世,这才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对于红楼中的人物我觉得不能单一评价,因为人真的是最复杂的生物(曹先生真的厉害,人物刻画传神至极),比如我不喜欢晴雯的性格,又被她病补雀金裘所感动;对湘云的率性不感冒,却又被她的憨直可爱、坚韧所敬佩,一群让我又爱又恨的人啊!

张爱玲曾说过,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我觉得蛮形象的,但不过仍感谢曹雪芹先生让我有如此享受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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