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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狼王梦读后感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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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初中生读后感2024通用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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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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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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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小的时候就知道是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看了《狼王梦的这本书后,就感受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但是这个不同寻常的遭遇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岚为了狼崽们成为“狼

王”,花了多少心血和痛苦,甚至还变成一只跛腿狼,它在惨烈的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们一败涂地,而不伸出援手,它要狼崽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生命、爱、梦想贯穿了狼的整个精神世界。

也许你会觉得紫岚太冷酷,但些的“狼道”却让我们懂得了妈妈对孩子的爱也是有分寸的。是依赖还是让妈妈放手呢?一直以来数学并不是我的强项,所以每当我不会的时候,就要叫妈妈,可妈妈却每次说:“自己先思考,如果全靠别人能得到答案的话就没有挑战性了,而且这样做出来的题目也就记不住了。一开始觉得妈妈太冷酷了,一道题让我费尽心思在那里想,苦恼又心烦。可慢慢地等我静下心来仔细一步步深入解题后,难题还是解出来了,这种战胜自己的感觉真是好极了。我想母狼紫岚当时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吧,它要让它的狼崽们自己来赢得胜利。

当然母狼紫岚也有着对一代无限的爱,为了下一代它失去了自己的伴侣,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想到爱也会自然会想到

妈妈的爱、爸爸的爱、亲人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好多好多,这些爱我的人她们照顾我、关心我、安慰我。

《狼王梦》的故事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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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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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闲看了一下《图腾》,文中讲了两个不同的观点,一个是以包顺贵为代表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把草原上的狼消灭的一干二净,把狼彻底赶出大额仑草原。另一方是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狼是保护草原的卫士,不能把狼赶尽杀绝,否则草原也就没有了。

我知道毕利格老人为什么不把狼打尽,因为老狼除了爱吃牧民的羊羔,还爱抓老鼠吃,还爱吃黄羊、旱獭、野兔。通过读故事,我知道这些个野动物,可都是草原的大害,它们吃起草来,比割草机还厉害,相当于好几倍的草原牛羊马吃的草量,而它们的繁殖率也相当高,一只野鼠一年要下四、五窝崽,一窝崽就十多只,不到一年功夫,这些小崽又长成成年鼠,又繁衍其下代,这一年下来好几千只野鼠,要祸害多少好草呀!野兔也是同样,光靠区区几百草原牧民根本难以消灭这些野动物,而有了草原狼,则不同了,他们会把一窝窝野鼠,野兔吃掉,为草原保护了有限的草源,看来没有狼的制约还真不行,假如,草原再也没有狼了,那黄鼠、野兔势必成灾了,它们会把草原啃成不毛之地,到那时,草原真就变成沙漠了。

这样的事例,我在一本书中也看过,有一个小村子,那里的人非常喜欢吃蛇肉,于是,人们把这里的蛇全杀光了,因为老鼠的天敌没了,老鼠可就超级猖狂了。生的小老鼠太多了,像没有狼的草原一样,田地里到处是老鼠,这里成了老鼠的天下,见到人都不会害怕,因为数量太多了,根本消灭不完,一时间老鼠成灾,只要老鼠经过的地方,植物全部啃光,连稻穗根都被吃的一干二净,庄稼遭到了灭顶之灾,人们都不知道为什么老鼠那么多,其实是因为人们自己造成的灾难,后来,一位懂农田的老人,才又让人从外地买回几条蛇,这时却为时已晚,真是个惨痛的教训呀!

古代的人都知道弥补过失,我们现代人为什么还有像老包那样的蠢人呢?既然不懂牧业就不要装懂,难道非把草原变成沙漠才明白毕利格老人的话吗?我从始至终赞同毕利格老人的观点,我们应该退耕还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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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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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主要肉容是保尔在为共产主义事业工作中,经历了千辛万苦[注:

各种各样的艰难困苦。最终双眼失明,全身瘫痪,但他仍然坚持写作——《暴风雨所诞生的》最后保尔写的这本书发表成功。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了保尔是坚强勇敢有意志的一位红军战士。他的精神如钢铁般坚硬,他一心一意为党为人民效力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他真是一位伟大的革命战士,他的精神永远鼓励着我,当我遇到困难,退缩时,我会想到保尔,当我生病不想上学时,我会想到保尔,他像一支蜡烛照亮我前进的路,是他鼓励了我,在心里产生了一股力量,让我百折不回劈波斩浪,勇往直前。

勇敢地一直向前进。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以后作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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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初中生《简爱》读后感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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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妈妈在整理书柜时,送给了我一本书,书名是《简爱》。书很旧很旧,纸已经泛黄了,还有一股霉味,在粘满透明胶带的书脊上,还有编号和日期。妈妈说这是她上初中时自己攒钱买的一本书,那个编号就是第几本的意思,日期就是当时的购书日期,一直保留到现在。

一开始,我不喜欢看,因为里面的字很小,又没有图片,觉得很没意思。但是在妈妈的监督下,我只好当做是完成任务,硬着关皮看下去,但越往后看觉得越有意思,我渐渐的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它主要讲述了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变成了孤儿,寄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里。可是里德太太的儿约翰经常无缘无故的打她、欺侮她,里德太太发现后不但不制止,把而支持约翰,把简爱关进了红屋子。里德太太让简爱干各种各样的活,像个灰姑娘一样,但简爱还是在磨难中反抗、回击,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了幸福。

我很喜欢《简爱》中的“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这句话,可见简爱崇高的精神和人格魅力。

我也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不向困难低头,敢于和命运作抗争。当受到别人的欺负时能勇敢的回击。简爱视金钱如粪土,宽容大度,原谅里德太太。我也希望能成为像简爱那样的人,宽容大度、勇敢顽强、坚持自我。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的面对和战胜困难,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我要好好的把这本书珍藏起来,向简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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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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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我暑假最爱读的一本书,沈石溪用拟人化的手法,描写了一匹母狼紫岚,为实现狼王梦的奋斗经历。

这并不是紫岚自己想成为狼王,而是为了实现丈夫黑桑的遗愿。背负着这份责任,紫岚一次次地从丧子之痛中挺过来,虽然最后“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但是责任感始终提醒着她,永不放弃。当看着黑仔被金雕残害,蓝魂儿魂断捕兽夹,双毛命丧洛戛狼王时,我忍不住哭了。作为一只狼母,她把希望一次次地转移。从她的故事中,我体会到了爸爸妈妈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望。为了保住狼孙——黑桑和她的血脉,它和老雕奋力拼搏,最终和老雕同归于尽。面对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打压,她勇敢坚持着,只因她心中有“养育狼王”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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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新初中感悟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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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件正式且比较严肃的话题,但新生的生命总会带来欢快和喜悦,因为它是生命的延续,也是新的开始。

冰心的《谈生命》让我对生命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感悟。在此之前,我好像从未真正地思考过“生命”这两个字。也许有时我会感叹一下生命,但并没怎么刻意地去思考过,可能是因为生命过于普通。每天,都有无数人来到这个世界,也有数不清的人离开。在冰心的《谈生命》中,她把生命想象成了向东流的一川春水和一颗小树。一动一静,虽然它们是截然不同的个体,却都用了它们各自的方式来表达了生命。对于河流来说,流进大海便是它行程的终结;对小树来说,落叶归根就是它最后的归属。但也许有一天,它们还会再次形成一道河流或小树,这就如同生命的延续一般。文章的后半部分也写到了生命是卑微、渺小的,但它同时也是伟大的。生命中的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并且它们都是我们该感谢的。生命,诚然如此!

在我看来,佛教的“无常”套用在生命的定义上再合适不过的了。就如冰心说生命是卑微、渺小的那样,那么它也是脆弱的。一场车祸、一场病便可致它于死地。生命同时也是可贵的,因为生命只有一次。而我们因此才会珍惜它。

每天,我似乎都是在忙忙碌碌中充实地度过,但仔细回想我又何尝没有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呢?在我们看来,生命是短暂的,但在我看来,生命也是漫长的。死亡离我们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遥远却老是让我产生死亡似乎很遥远的想法。于此种种,我对生命产生了几分迷惑几分彷徨。死亡似乎真的离我很遥远,这也让我不知道在生命中做点什么好了。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也是一样,想要珍惜时间却总是在无形中浪费。生活中,我们不仅在使用自己的时间和生命,我们同时也在使用别人宝贵的生命。当别人花费时间在我们的事情上时,也就等同于把他们的生命分了一些给我们。

“珍惜生命”这四个字说得容易,做到难。并没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做到不浪费生命。如我,从小到现在,我只能说在安全上我做到了珍惜生命,但每天总喜欢浪费那么一点儿的时间,而每天“磨唧”掉的这些时间何尝不是我对生命的漠视呢?

珍爱生命,从珍惜时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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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浒传》初中生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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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知道了里面讲述了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他们从到受到朝廷招见,再到破辽兵,遭到谋害,从此失败的英雄故事。读完这本书,给我脑海里留下了两个字:忠,义。

忠是指好汉们对自己的国家,对自己的亲人,朋友等尽心尽力。宋江在利诱,迫害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其中有一个例子:林冲被逼上梁山后,他的妻子对高俅之子的屈辱,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这就是忠。我们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做到了忠,但是,但几乎没有人能够做到义。其中这个义字,包括了很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皆为兄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两面插刀,就只为了义,他们为人民除暴安良,消灭恶派也为一个义。由此可见,一个义,是先要有忠在会有义,况且要达到义有时要用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帮老人过马路几乎人人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水火之中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义,可以想象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的人,就是一个高尚品德的人。古往今来有许多英雄好汉,舍生取义,舍己为人。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正义他们可以不顾生命,因为他们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消失,奋斗的激情已经被摧毁,只是他性格被一些丑恶的东西消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格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过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就是义。

一个人,必须要忠义相间,这才能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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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没有尾巴的狼读后感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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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尾巴》是作家杨红樱写的一部童话故事。在猎人的小木屋里,秃尾巴狼发现了一条美丽的狐狸尾巴,于是狼的身上就有了一条尾巴,从此不在叫狼,改叫狼狐。狼在狐狸尾巴的挑唆下,胡作非为,干了许多坏事,也遭到了许多报应。狼发现狐狸尾巴没有给自己带来快乐,反而使他的罪恶感日益加重。狼最终舍弃了美丽的尾巴,回到田野,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是生活教育了这只没有尾巴的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丧失良知比失去一条尾巴更可怕。

觉得知错改错,还算不晚,现在是不怕有错,就怕不改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这只没有尾巴的狼已经知道了错误,那就应该原谅他了。

因此,我们应该像秃尾狼一样及时发现错误,并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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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中700字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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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名著是《朝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着,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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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教成功启示录》读后感初中生作文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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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应成为孩子合格的老师

——《家教成功启示录读后感

沈惠琴

自本人读了《家教成功启示录》这本书之后,感触非常深刻,受到很大震撼。我深深懂得了,作为家长,把孩子教育成材,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孩子就像一件产品,家长就像该产品的生产者,将来孩子成为一件次品、合格品、优等品,要靠父母的打造。怎样打造好这个产品,父母自身非常重要。如果父母是个麻将不离手,脏话不离口的人,试想一下,在这样家庭成长的孩子,将来能够成材吗?如果父母是个爱学习、懂礼仪、讲道德的人,试想一下,在这样家庭环境成长的孩子,怎能不成材。

不管什么样的家庭,渴望儿女成材,天下父母同心,尤其在当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日见分明,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所以我们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要转变家教观念,改进教育方法,自身尤其重要。就象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父母是孩子人生第一任老师,他们的每句话、每个举动、每个眼神、甚至看不见的精神世界,都给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

要想把儿女教育成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象《瘫痪母亲陈徽黎育女》的故事一样。我想:所有读了这篇文章的父母,都会为陈徽黎这位双腿残疾的母亲,可敬可叹的举动而动容。当我读到《一对山村农家夫妇教子》的故事,使我思绪万千,他们首先从自身做起,给儿女树立读书的榜样,不是逼着孩子读书,而是在孩子入学前和求学历程中用自己好学的行为来影响孩子的的做法,使我受到很大的启示。他告诉了我,平凡的父母可以教育出不平凡的儿女。当我读到《台湾漫画家蔡志忠两代人的家教》故事时,使我深深感到:教育孩子,不能当面批评孩子的稚嫩习作,这样可以避免让孩子产生被“否定”的情绪,使孩子那幼芽般的兴趣不致夭折。要鼓励兴趣、鼓励自立,让她自由发展,树立信心。

其实把儿女教育成材,对父母来说,也是一种成功,他不仅使父母自身的价值得到提高,而且也为社会作出了贡献。所以说:为了把儿女教育成材,做为父母的要全力以赴、持之以恒,为把儿女“打造成”一个“优等品”而努力奋斗。

今后,我要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给孩子树立一个全新的榜样,用自己的行为来影响孩子。使自己的孩子在格调高尚的氛围中长大。同时也让自己的文化修养,人生感悟,人格等得到升华,从而对孩子产生极其深刻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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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昆虫记》读后感初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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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其他的特点,它还帮助我让我的课余时间更丰富了。

这本书出自于一个法国著名昆虫学家、作家——法布尔。他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并整理成书,将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细微、详细地展现在世人面前,被称为“昆虫界的河马”。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直实、细微、详细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法布尔用人性观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人类社会,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他将自己对生命与大自然的热爱融入了书中的每一章,每一节;将文学与科学进行了完美的融合,铸就了这部“昆虫的史诗”。使《昆虫记》成为百年来无人逾越的丰碑。

《昆虫记》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昆虫的小秘密,比如:黑胡蜂,胡蜂的外衣,一半为黑黄色,纤纤细腰,步态轻盈;休息时,翅膀不是平展着而是折成两半;腹部像化学家的曲颈瓶、蒸馏瓶般鼓起,靠一个长颈连到胸部。这长颈先是鼓得像个梨子,然后缩成细绳,起走不猛,飞行无声,惯于独居。它们蛰刺猎物,强取豪夺,是凶残的膜翅目昆虫,它们用毛虫喂养自己的孩子。把它们的习性同毛刺砂泥蜂的习性进行比较。虽然两者的猎物都是毛虫,但因种类不同,本的表现便有差异。

天牛,它是毁坏橡树的罪魁祸首。它的幼虫很奇特,它们就像一些蠕动的小肠。每年中秋时节,都能看到天牛的幼虫,它们躲在树干中吸取养分,长大成熟后就会从树干中飞出来。这些幼虫要在树干中大约生活三年。幼虫缓慢地在粗壮的橡树干内爬行,用它们半圆凿形、无锯、黑而短但极强健的颚挖掘通道,并用碎屑作为食物,食物经过幼虫的消化之后被排泄出来,堆积在身后,留下一条被啃噬过的痕迹。它们变挖边吃,不断地前进,使自己既获得了食物,又找到了安身之地。

啊!《昆虫记》真是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特点的书籍啊!不愧是一本伟大的巨作啊!真让我爱不释手。法布尔真厉害,他可以那么有耐心,仔细、细心的观察昆虫,还可以这么真实、详细、细微的记录下来,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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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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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里面,我认识了许多勇敢的狼,黑仔,蓝魂,双毛等,黑仔再未成年下出去捕猎。

但是在没有母狼的看护下,独自的一人出去捕猎,是非常危险的。

后来天空上出现了一只金雕,黑仔还在捕捉一只草兔时,金雕以非常快的速度抓住了黑仔,黑仔拼命的挣扎,用还没有完全长成狼牙的牙齿啃咬着金雕的毛,最后黑仔被金雕给杀掉,变成了金雕的食物。

母狼已经回来时已经晚了,满地的血迹,还是热乎乎的,那只母狼彻底的崩溃了。

接着蓝魂替代了黑仔的地位,那时已经秋天了,虽然不到的猎物很少,但是母狼还是把猎物的心脏,肺部等等最好吃的东西留给蓝魂。

冬天蓝魂已经是个非常健康,速度非常快,也非常聪明,力量也很大。

冬天时,狼群已经无法捕捉到许多的猎物了,最后狼王带着狼群去攻打熊。

熊的力气很大,他一巴掌能把狼拍成肉泥,压在狼的身上就压成了一块饼。

狼王刚进去就很快的退了出来,但是蓝魂扒着树枝飞进了熊窝。

只听轰咚一声,蓝魂又飞了出来,是这样的。

蓝魂跳到熊的身上,用接任的牙齿咬住熊鼻子,在熊举手一瞬间,蓝魂。利用他的掌力飞出去了。

接着熊发火了,一直狂追狼群熊追着追着就累了,他开始抱住树干,使劲的一打,树被打成两截,许多狼都被吓到了,但是熊一直打树,最后,他精疲力尽,倒在地上死掉了。

狼群一拥而上,把熊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了白骨,蓝魂分到了熊心半个。

春天本以为快到了,可是又下起了鹅毛大雪,让狼群无法再次捕捉猎物。

都彻底的失望了,劳魂看到了一只羊挂在树上,一拥而上,结果发现是猎人布置的陷阱。

母狼也发现了,但是太晚了,蓝魂最终死掉。

在这里我知道了,狼群不是依靠力量,是力量和团结和智慧,独自一人去捕猎有可能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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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生西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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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西游记》吧?今天的《西游记》会更神奇!

话说孙悟空一行人来到了现时代。他们走呀走,走到了中星小学。看见中星小学那么大,屋子那么漂亮,他们还以为是何方神圣的城堡呢。而且,他们还发现屋子里面的人个个都好奇地盯着他们,仿佛在说:“咦,你们是什么人啊?”

唐僧是很文明很有礼貌的,他说了一句“阿弥陀佛”,就向我们中星小学的小朋友们介绍他们是哪里人和要到哪里去。小朋友们都很喜欢他们。孙悟空一行人在中星小学和小朋友们相处了一段时间,也和小朋友比较熟悉了。

有一天,妖怪白骨精来到了中星小学。眼看中星小学快被白骨精占领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以及一些自告奋勇的中星小学小朋友,组织成一支强大的队伍,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终于打败了白骨精。

孙悟空摸了摸他自己的头,仿佛明白了什么道理,对小朋友们说:“小的们,以前俺老孙还要三打白骨精,现在有了你们的帮忙,只要打一场,白骨精就完了!谢谢你们!”

是的,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团结力量大。世上没有团结,就没有今天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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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生西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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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西游记》,里面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面还有其他的人物,比如哪吒、观音菩萨、白骨精、黄风怪······还有其他许多人物。

但在这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可以用他机灵的头脑去对付敌人,把那些小妖精打的粉身碎骨,在这个故事里,我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唐僧不要他的三个徒弟直接把他带到西天去呢?要是我是唐僧的话,我就会这样,干嘛还要度过那么多的危险呢!他们度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可是都没有放弃,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由此,我想到了有一次我和弟弟在一起比赛夹花生,奶奶是裁判,奶奶一说开始的时候,我和弟弟都飞快的夹了起来,在比赛的过程中,弟弟夹到一个花生,我就从他那里抢一个花生,结果他没夹到几个而我却比他多夹了一倍的花生,我赢了这场比赛。

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之后,我就觉得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看了一遍还想看第二遍,于是我一连看了十几遍,越看越好看。我都不知道作家怎么把这本书写的那么好的。我读完了这本书以后,心情是特别开心的和兴奋的。因为我找到了一本我读了一遍还想再多读几遍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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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朝花夕拾》初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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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伴随着每个人的成长,它像一缕茉莉花,散发着清新的芬香。童年是树上的蝉,是水中的蛙,是牧笛的短歌,是伙伴的迷藏。而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散文小说《朝花夕拾》,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在这本散文集中,鲁迅先生怀念少年和青年时期,细腻地描写了他对亲友的往事,也抒发了对师友的想念。

《朝花夕拾》原名叫《旧事重提》,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和青年生活的片段。本应该快乐美妙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先生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清末明代的社会。

先生的文章,枯燥,乏味是最好的诠解,让我不由得为先生所处的时代感到惋惜。在我们的童年里,拥有过闪耀的世纪,在草丛中玩耍,到草坪里捉蝈蝈,去河边童真地扳着手指数鸭子,听着潺潺的溪流声,仿佛天籁之音,鸟儿在树上忘却自我的歌唱……想到这里,心中不由自不由的泛滥起阵阵幸福,愈发怀念逝去的童年时光。

书中有一篇讲到:五猖会。写的是儿时的鲁迅盼着想要去看五猖会,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鲁迅对五猖会的热切期盼和父亲要我去熟读并背下《鉴略》的阻拦,先生耐着性子,一句一句地读到会背,直到父亲的一句:“不错,去罢。”我才同工人一起上船去了热闹的五猖会。从这里可以看出父亲对我严格有爱,但和我之间其实已经有了隔膜,父亲不能明白儿时的“我”的心里啊。

看到这本书,如果能给更多人一些思考,那便是最好。孩子的天性不能被泯灭,教育不能是强制,也不能是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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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兄狼弟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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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兄狼弟》这是一本获奖的动物小说,字面情节也很感动。

文中主要讲一只名叫小青的猎犬生了一个儿子叫闪电,可就在闪电出生的一个星期,迷惑不解的事发生了,就在小青和它的主人――克雷老汉打猎回到家,却发现了一只母狼,准备叼着闪电逃走,幸好克雷老汉往天上开了一枪,吓得母狼惊慌失措,可它依旧叼着闪电逃,小青只好和母狼对战,不幸最终牺牲了。

过了四年,克雷老汉的部落突然对被狼群袭击,闪电硬着头皮站了出来和头狼大战实力,经过几个回合,不可思议的是,头狼竟被闪电打败了,最终头狼的位置被闪电夺走了,族长公鸭知道闪电那么厉害想除掉闪电,便杀掉了他的的主人――克雷老汉,闪电一心为了了替主人报仇,连老婆和孩子也被公鸭杀掉,闪电悲痛欲绝的冲向公鸭,咬伤他的腿,还把他弄进陷阱,最后人们把他救了上来送回家,公感觉闪电还会找上门来,便请来了鼎鼎有名的猎人(七爷)和闪电迎来了一场场战斗。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要有闪电这般的毅力,这样你才能完完整整把一件事做好,把一个个难题消灭,勇敢和毅力在生活上是王者,在学习上是刻苦,不管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得懂得知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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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读后感600字初中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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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所有作业完成以后,我近不急待地捧起前天老妈送给我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一开始,觉得“水浒传”这个名字不够吸引人,不好看,可是,我只看了几行就爱不释手了,这本《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每一部描写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里面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牢牢地吸引着我的眼球。这本小说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宋朝统治者腐朽凶残,太尉高裘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让他当了太尉,从此,他更加无赖,无恶不做,他的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得取八十万进军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入军事重地—白虎堂,把林冲充军,还想在半路把他杀死,幸好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才把林冲从死里救了出来,就这样,林冲和鲁智深都投奔梁山。

打虎英雄武松因为西门庆勾结他的嫂子潘金莲设计害死他的大哥武大朗,为了给大哥报仇,他也被逼上梁山。

此外,还有宋江、马扈娘、吴用等一百零八名好汉相继被腐朽的官僚逼上了梁山。他们取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打遍大江南北,替贫苦的人民找回公道,沉重地打击了统治者的嚣张气焰。赞扬了众好汉的神勇斗智,干出了一翻轰轰烈烈地大事业。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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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的机会初中生精选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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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冽的寒风在我耳边嘶叫着,刺骨地透过我的皮肤抚摸我每一条绷得紧紧的神经。在被树叶分割得支离破碎的冬日午后的太阳底下,阳光灿烂地铺撒在杂草丛生的原野上,埋伏着我这只饥肠辘辘的狩猎者。星星索索的阳光坠在我欣长的身体和头颅,却不能分给我一丝的温暖。我无暇顾及这片美好风光,我必须在生命之光快要燃尽之前补给能量,将一切活生生的猎物尽收为囊中之物。这是我的使命,因为我是一只

我不知道当猎物看到我那发着冰冷的绿光的铜铃大眼时,他们的内心的恐惧会如何撕裂他们的心脏,我只需要领会,我要把那犀利而皎洁的锐牙深深地扣住咽喉,感受呼吸的仓促和心脉的跳动,细细聆听那美妙的乐曲直到终止……

我现在藏身于一片枯黄的草丛中,虎视耽耽地盯着对面整俯下头喝水的雄鹿。那是一头有着美丽皮毛的梅花鹿,尤其是它头上挥摆着好看的弧度的鹿角,引人注目得很,猎人可是很喜欢。前几天在我享用一只野兔时,耳边传来几声刺耳的金属撞击的声音,预感到不祥而丢下野兔回到狼穴,野兔的损失令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奇怪的声音,简直是死亡之钟的悲鸣。可是雄鹿的一切对于我这只狼来说,唯一渴望的是它饱满多汁的鲜肉和酥脆的骨头。

隆冬已至,这只鹿可算是我一家人能否活命的关键。前天常伏在我脚边蹦来跳去的狼崽,现在饿得腿都软了,脑袋耷拉地垂着,他们的生命含苞待放着,可不能如此凋谢。我磨着牙,发出铁器磨砂的声音,弓着身体,连拿僵硬的尾巴也直了起来。我像是一颗在枪膛里的子弹,等待的是千钧一发那刻的来临。雄鹿在我的眼皮下抬起头,警惕地四处张望,然后俯下头用殷红而柔软的舌头舔着如镜的水面,蜻蜓点水地激起一圈一圈扩大的涟漪。

就是这一刻!我似箭地扑向雄鹿。我看见它因为恐惧而扭曲的脸庞,接着是它放大的粗壮的脖子。我毫不犹豫地用牙齿深深地插入它的呼吸道。它近乎疯狂地跳动,我整个身体随着它的挣扎而腾空摆动。我感觉到有一股温和的暖流顺着我的喉咙缓缓地流进胃部,久逢的血腥激起我麻木的神经的跳动——兴奋起来了。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想。我不下地狱,谁落地狱呢?

树丛中传来一阵阵吆鸣,急切,焦虑。几点漂亮的小斑点点缀着荒芜的草原,是几只年幼的小鹿。雄鹿看见了小鹿,忽猛地用前腿踹了我前胸,我好像感觉到有什么崩裂了。我疏忽预料了。

我松了口,雄鹿缓慢地走到小鹿旁,垂下头用湿润的舌头抚摩着小鹿的茸毛,四肢明显地颤抖着。雄鹿缓缓地躺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这个不速之客,嘴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血流得差不多了”我想。

小鹿慌张地在雄鹿身旁窜来窜去,雄鹿脖子上的伤口向决堤的河岸,势不可挡地喷出血液,蜿蜒的在草地上漫开几道错综复杂的涓流,缓缓地漫到垂死的头颅。

我三步并两步跑去,小鹿紧紧依偎着雄鹿,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叫悲伤的东西。我那挺拔的尾巴不由地软了下去,物竞天择,自然世界不可磨灭的规则是生与死的界限。我张开血盆大口咬住雄鹿的脖子,对,是血盆大口,我的尖牙早已染上了红艳的血花。我不会杀小鹿,一个幼小的生命,如同我的狼崽,我不忍心啊。在小鹿面前,我拖着它累重的父亲,从草原的边际消失。

终于看见那抹如火如荼的红岩石洞,这里是我的狼穴,里面有我的妻子和儿女。我想他们一定等急了吧。就在我想入非非的同时,我天生灵敏的嗅觉发现有一股陌生的气味,就在不远处!我加快脚步,冲进穴中。妻子看见我,翩翩脚步到我面前低抚着我的头颅,那像小妖般淘气的小狼崽狼吞哭咽地将鹿肉撕碎。

我回应着妻子的浓情,一种不祥的感觉汹涌而至。这种感觉……像是。不管那么多了,我飞奔出洞穴,在四周不停地查索。胸口隐隐作痛,哦,我忘了这是雄鹿踢的。不过没有时间顾虑那么多了,这关乎我一家人的存亡。那种令人不安的气息越来越近,我的心不由地拧紧。我潜伏在气息最重的树棘里,思绪如热火堆上的蚂蚁一样仓促而无规则。窸窸窣窣的声音,稳重而谨慎的脚步声,这是什么动物的脚步?我看见了,他们能站直步行。没想到,我会在这个伤痕累累的情况下遇到他们——猎人。

糟糕!他们在向那里走,我的亲人都在那儿。不管他们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我不能让它们冒这样的险。我义不容辞地跳出树棘,在确认他们注意到我后,尽快逃离洞穴的范围。可是,在这个千军万马的重要时刻,我的胸口……我吐出了一口鲜血,星星点点的在地上绽放几朵娇艳的梅花。我听到身后密密麻麻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加快脚步,离洞穴已经很远了吧?“蹦”的一声,我后背像是被火辣的牙齿刺破,不,不是牙齿,燃烧出火热的温度,烫伤着我的肌肉,这是恶魔的礼物。我忍着剧痛,继续跑着,现在对于我来说,唯一要做的是让他们远离洞穴,越远越好啊。“蹦蹦”在这几声熟悉的悲鸣响起后,我倒在草原上。我看见那滩干透的血液,是雄鹿死去的地方,是我作为狩猎者的地方。没想到,昔日的狩猎雄英竟然会在人类的猎枪下,悲惨而亡。

“看,终于到手了,我都说盯上它肯定能到手。狼皮数它是最上乘,进城肯定能卖个好价钱。”我借着最后的意识,向拥有这把充满磁性的声音的主人望去。很年轻的小伙子。意味着还有多少个岁月,我们还要在猎枪下逃窜啊!眼皮不争气地打架着,我的时候到了。最后一睹,是一沫白皙的腊梅。腊梅已开,春天还不远咯。酣睡吧,永远在地底下沉睡,再次等待春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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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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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王梦》的书。它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一窝狼崽,紫岚想让狼崽们当上狼王。可是,每个狼崽都遭到了不幸,只还剩下一个“媚媚”,是只母狼。于是,紫岚把她的愿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

紫岚这种奋勇向前、一心一意、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说她奋勇向前,是因为她为了让孩子当上狼王而想尽办法;说她一心一意,是因为卡鲁鲁曾向她求爱,而她拒绝了。因为她要完成自己的理想;说她坚持不懈,是因为她的丈夫、孩子们都失败了,可她还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

我喜欢紫岚,喜欢她的精神。但不赞成她的母爱,因为紫岚的梦想应该由她自己去实现,而不是搬在自己孩子身上;同时,她做事也不考虑孩子的感受。试想:如果你妈妈整天对你打呀骂啊,你肯定不会好受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做事只有勇往直前、一心一意、坚持不懈,才有可能成功;不能半途而废,只要相信自己能做到,就可能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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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国女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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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女王》,它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沈石溪。

这本书让我最难忘的片段是:狼王盔盔死后,小狼崽过于幼小,一时无法继承王位,于是,狼后继承王位,但是有许多小狼不服它,从而打压它们,可是它跨过了许多困难,最终统领了狼国。

看完这一幕,你一定会发问:为什么它当时不放弃呢?可我想说:“不,它绝不会放弃,因为它如果放弃就表示着向命运低头了。一个统领者一定要有不放弃,不向困难低头的品质。”

在我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说在我们班里有位同学,她学习很好,包括其他方面都还不错,但就唯独体育不好,在体育达标测试老得不了A,尤其是跑步,对这件事她很自责,这次又快到了体育达标测试了,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得A,不拖我们的成绩,于是在上自习课时,一向爱学习的她竟然逃课了,但她并不是去玩,而是去操场上跑步了。我从窗角偷偷的看到了她,即使她已经筋疲力尽了,可她仍然不放弃,只见她那豆大的汗珠滴在操场上,经过她那不懈的努力,最终跨过了困难,取得了A。

在生活中,我们都不能被困难打倒,应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应该战胜困难,跨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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