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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狼王梦读后感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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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初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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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读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从中找到了谜底。

爱斯梅拉达美吗?当然美。她能歌善舞,魅力四射,清爽怡人;然而令她真正登上美的殿堂则是因为她心肠仁慈、对恋情的矢志不渝。沙多倍尔美吗?他俊秀洒脱、风骚倜傥、伶牙俐齿;然而他虽有真才实学,却摆弄情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纨绔子弟,你能说他美吗?敲钟人加西莫多美吗?他独眼、驼背、跛足、哑巴,形容丑陋,令人避而远之,然而他心灵纯粹高贵、勇敢机灵、嫉恶如仇,你能说他不美吗?克洛德美吗?他学识广博,申明显赫,然而他心坎阴险、手腕卑劣,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伪正人。这样的人怎能谈得上美?那群乞丐,衣衫破烂、龌龊肮脏、位置低下;然而他们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他们不也令人肃然起敬,布满着动听的美感吗?由此可见,美更重视的是心灵,是内在,是品格;而不是表面,不是言辞,不是地位。

我感到现在的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而旧社会的人们生活的凄惨,我们现在应该珍惜已有的生活,不要再埋怨这个世界的不公,当你回首看看旧社会的人们你会觉得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美好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请不要气馁,因为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还有一位女作家,夏洛蒂 勃朗特的《简爱》堪称逆境成才的典范。她在《简爱》里说到:“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可以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到上帝面前。”

是啊,我们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要做个真善美的人。

书籍,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巴黎圣母院》,令我体会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真诚与善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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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中生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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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心中弥漫着富足时代的日子,品尝着从言外之意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心机好像也飘向了那份从前归于咱们的逍遥日子。

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写作《呼吁》《徘徊》的一起,鲁迅先生还创造了散文集《朝花夕拾》和散文诗集《野草》。工作文学家、思想家、评论家、革命家。

鲁迅先生创造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透露了年少的张狂时期,从中品尝童真的趣味。

百草园叙述了的景象美,一起也表达了“我”贪玩、顽皮、有好奇心……种种的景象让我感觉百草园的无穷趣味。‘不用说碧绿的菜畦,润滑的石井栏,巨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用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壮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盈的叫皇帝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用了排比的方法,把百草园写的绘声绘色。及捕鸟的全过程,也写出了雪后捕鸟的趣味。

三味书屋叙述了“我”对百草园的眷恋,对三味书屋的恶感。可是‘三味书屋后边也有一个花园,尽管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室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先生是本城中级横竖,质朴,博学的人。但当我问“先生‘怪哉’这虫,是怎样一回事?……”先生好像很不高兴,连撒很改变还有肝火。

《朝花夕拾》,带咱们去领会一下鲁迅的富足,渐渐领会富足的趣味。琐碎的回想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相同的时代,相同的高兴,富足,惹人思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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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后感的作文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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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溪的《王梦》我一口气读完了。我为母狼紫岚为了使孩子能成为狼王而不顾一切哀叹,同时又被她的母爱精神所折服。

紫岚有五个孩子(一直在刚出生时就冻死了)。她的丈夫在一次捕猎中丧生,她成了一位单身母亲。为了生存下来的孩子,她含辛茹苦地艰难生存着。贫苦的生活,使紫岚那个积压在心头的愿望更强烈:她要使她的孩子成为一代狼王。可是世事难料,老大死在金雕的利爪之下,老二丧生在猎人的铁栅栏里,老三在狼王之争时因一时胆怯被杀,老四因是女狼崽而丧失做狼王的权利。当一切无望时,紫岚又把希望寄托给她女儿媚媚的孩子,即她的孙辈……

在动物世界里,父母希望孩子出人头地,在我们人类社会,更是如此。为了孩子,父母可以牺牲一切。我身边就有一位活生生的例子:

我们楼上住着一位大姐姐,她读高三了。为了方便她上学,她的父母特地在我们小区租了房子(我家离高中很近),并且她的母亲辞了工作,成了她的“后勤部长”,对她的生活、学习进行全方位的料理。晚上,星星都困得不想眨眼睛了,她家的灯还在亮着;早上,太阳公公还在呼呼大睡时,她家已是书声朗朗。当我不好好学习时,我母亲总是指着楼上对我说:“看看人家大姐姐,再看看你!”我挨训多了,自然就对那位大姐姐多了一份关注:她是一位漂亮的姐姐,鼻子高高的,嘴巴翘翘的,只可惜那双花儿一样的眼睛很木然,我很少看到她的笑容,总是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倒是她的母亲,整天进进出出,大兜小兜地买着各种蔬菜和时令水果,和左邻右舍眉飞色舞谈论着她女儿是如何的出类拔萃,甚至她女儿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她都预测到了。她的女儿确实优秀,听说在她就读的重点高中里,考试没出过前20名,考个一本院校如探囊取物。可前几天,听说那位姐姐只给父母留下一封信,便没有了踪影,原因可能是高考时发挥不好,成绩不理想。可怜她的母亲,祥林嫂似地逢人便说:“我不该对孩子要求过高,过于苛刻,都是我害了孩子啊!”

再问我的母亲:“楼上的姐姐可是我学习的榜样?”母亲答非所问地长嘘短叹:“唉,可怜的孩子!”

《狼王梦》中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狼王,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心血,她的确是一位可歌可泣的母亲。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出息,这是人之常情。“现在不努力,将来怎么办?要想有一个舒服的工作,首先要有一个高学历,否则你连一个最起码的必要条件都没有。”这是老妈督促我学习说得最多的话,她说破了嘴皮,我的耳朵也听出了茧子。殊不知,作为孩子,我们听多了这一类的话,心里会有压力,甚至会担心、恐惧自己的未来。难道父母未了的心愿,都该由孩子来实现吗?我要大声呼吁:父母们,给我们孩童该有的快乐,让那该死的各种文化补习班见鬼去吧。(当然,兴趣班还是提倡的,比如文体类的。顺便说一句,我暑假参加了羽毛球俱乐部,经过专业老师的指点,那进步是相当的大,较以前有了质的飞跃,自己赞一个)

愿《狼王梦》给那些望子成龙又不切实际的父母敲响警钟:不要一味地苛求您的孩子,否则,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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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会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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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最新力作-吃奶的羊让我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不幸失子,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起名叫“流火云”。但被狼群发现,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吃掉。流火云结交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历经千辛加入了羊群,流火云成为了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抗击狼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度嫉妒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羊峰上。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乌云飞母爱的伟大。

要知道狼和羊天生就是天敌,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而乌云飞失去了四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出于母爱,决定照顾流火云。其实,在狼群要吃流火云的时候,乌云飞完全可以不理睬,可它乌云飞宁愿自己死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这位母亲多伟大呀!我们应该向流火云一样,追求正义,公平公正,善良,勇敢和邪恶对势。

由羊想到了人。我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平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别人的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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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老头》初中读后感600字最新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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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他人“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裸裸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 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是的,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高老头》这本书,以巴黎社会为背景描绘出一幅资本主义的金钱社会百丑图。破落贵族子弟拉斯蒂涅来到巴黎上大学,住在偏僻的伏盖公寓里。他经不起上流社会灯红酒绿的诱惑,通过远房表姐鲍赛昂夫人踏入贵族沙龙,先后结识了两位少妇。而这两位少妇,正是与他同住在伏盖公寓的高老头的女儿。 高老头是个资产阶级暴发户,爱女成癖,并为她们花光了所有家财,而自己却省吃俭用,成了个吝啬鬼,最终因为贫穷而被女儿抛弃,成为金钱关系的牺牲品,凄然死去。高老头的父爱,让两个女儿踏入上流社会,却也正是由于他的溺爱,使两个女儿抛弃了他。

“6点钟,高老头遗体下了墓穴,周围站着女儿家中的管事。拉斯蒂涅出钱买来的简短祈祷词刚念完,那些关事便与神父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在高老头的葬礼上,他的女儿也没来看他一眼。可怜的高老头!还有他那可怜的父爱,在灿烂夺目的金钱面前,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最终也只能折服在金钱脚下。 至于文章的另一位主人公,高老头唯一的朋友,那个原本正直善良的拉斯蒂涅,后来也因禁不住上流社会和金钱的诱惑,蜕化成不顾一切去弄钱的野心家。“他看着坟墓,洒下了年轻人最后一滴眼泪。这是神圣的感情在一个纯洁心中逼出来的眼泪,一滴刚落地便立即飞到天上的眼泪。”这滴眼泪在那个金钱社会中是多么难能可贵。可是在这滴真诚的眼泪过后,“他贪婪的目光停留在旺多姆广场的柱子和安伐里特宫的穹顶之间,那里便是上流社会的区域。面对这个喧嚣的蜂窝,他眼中熠熠放光,似乎要把那里的蜜汁一口吮尽。

”即将上演的又是金钱之间的交易和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出卖自己的种.种悲剧。 对于现在,过去的那个巴黎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其实,它那时种.种的一切,仍潜伏在现在这个社会中。 《高老头》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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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昆虫记初中生读后感2024通用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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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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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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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王梦》的书。它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一窝狼崽,紫岚想让狼崽们当上狼王。可是,每个狼崽都遭到了不幸,只还剩下一个“媚媚”,是只母狼。于是,紫岚把她的愿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

紫岚这种奋勇向前、一心一意、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说她奋勇向前,是因为她为了让孩子当上狼王而想尽办法;说她一心一意,是因为卡鲁鲁曾向她求爱,而她拒绝了。因为她要完成自己的理想;说她坚持不懈,是因为她的丈夫、孩子们都失败了,可她还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

我喜欢紫岚,喜欢她的精神。但不赞成她的母爱,因为紫岚的梦想应该由她自己去实现,而不是搬在自己孩子身上;同时,她做事也不考虑孩子的感受。试想:如果你妈妈整天对你打呀骂啊,你肯定不会好受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做事只有勇往直前、一心一意、坚持不懈,才有可能成功;不能半途而废,只要相信自己能做到,就可能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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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国女王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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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声声清脆的嗥叫依在然我耳中,久久不散。虽然已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可我的思绪却还在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

翻开这本书,新奇的简介就好比磁铁吸铁,把我的目光牢牢的吸住了。群能由母狼称王?就算她当上了狼王,那不服气的大公狼,怎会放任不管?她又是怎么登上狼王宝座的呢?怀着满满的好奇,我翻开了第一页……

紫葡萄本是一头微不足道的母狼,可是她的夫君——狼王盔盔却惨死虎口。在悲伤的同时,为了不让丈夫尸体成为饥狼的食物。她决定铤而走险,跳下满是积雪的山崖捕捉一头幼鹿!正当她松了一口气时,却又得知了一个噩耗——她的玄女白燕燕死了。悲痛欲绝的她却被老母狼朵朵菊给予了重任。朵朵菊竟然让她当狼王!无论是歪歪头的离群,还是无处寻找果腹之食。这一切的一切让紫葡萄措手不及。第一次狩猎的失败,却为她增添了信心。接下来的统治中,紫葡萄用事实证明了有一颗宽容的心,能解决很多问题。这也使得歪歪头归群,宛莫沙狼群狼王对她心存感激,使一次又一次争夺领地的血光之灾不再发生。可在这和谐的日子里,猎人却出动了,他以陷阱的方式,引诱紫葡萄的两只狼崽。两只狼崽信以为真,落入陷阱。朵朵菊为了狼群的安危,以牺牲自己为代价,保护狼群逃脱险境,而两只小狼一只在猎人的陷阱里,另一只被驱逐出群。

天有不测风云,紫葡萄还没从悲痛中缓过神来,那只曾让她丈夫惨死的老虎回来了,满腔怒火的紫葡萄好像只有一件不顺心的事就会爆炸似的。恰巧,那只不知趣的老虎趁狼群外出捕猎,杀死了留巣看守的两只狼。紫葡萄的怒火马上被点燃了。此时对于践踏狼群尊严的老虎,宛莫沙狼群也早已怒不可遏。在冰封的大湖上,就在紫葡萄奄奄一息,快要步盔盔的后尘时,宛莫沙狼群前去助战。对于这只早已怀恨在心的老虎,两狼群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在狼群联手下,老虎落荒而逃,狼群为了生存,合并了。紫葡萄因她惊人的胆魄和出人的智慧,继续当上了女王……

现实中,在我眼中,“狼国女王”的美誉非玛丽·居里莫属。作为巾帼不让须眉的代表,居里夫人两个诺贝尔奖可不是白拿的,她开创了放射性理论,发明分离放射性同位素技术,发现了钋和镭两种新元素,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

所以,向狼国女王看起吧!向居里夫人看齐吧!向所有伟大的女性看起吧!让自己活的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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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水浒传》5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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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讲述的是宋江起义失败后,一百单八将被逼上梁山,替天行道,杀富济贫、打家劫舍的故事。李逵、宋江、武松、林冲等英雄齐聚梁山,演绎了一段段扣人心弦的传奇。

《水浒传》中,宋江有勇有谋,足智多端。他本是朝廷官员,如果当时皇帝把领土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么宋江定会成为一名悍将,天下就会太平,免遭外来之敌的入侵,为天下的百姓效力,不亦乐乎。而事与愿违,宋江不但没有过上安稳的日子,反而反了朝廷。这一切。不都是当时皇帝的昏庸?

宋江起义,并不是因为对朝廷不忠,更不是因为知恩不报。相反,他是为了报恩于百姓。在那个年代,官强迫民反抗,富人撑死穷人饿死巨大的生活反差,形成了《水浒传》的历史背景,《水浒传》也是在这种巨大的矛盾下创作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林冲雪夜上梁山等无不体现了梁山英雄们的豪情万丈,大忠大义。而李逵杀富济贫更是把他宽广的胸怀体现得淋漓尽致。《水浒传》不但讲述了英雄们的故事,对小人物的刻画也是令人赞叹的。高俅是朝廷中的一员__臣,因为爱好献媚拍马而倍受皇帝的宠爱,因此成了社会的一大蛀虫。当然,这也是许多迂腐官员的一个典型缩影。

《水浒传》中浓缩了乱世豪杰与昏庸__臣,不见小恩小惠小__小恶,只有大忠大义大__大污。这也许就是《水浒传》中人物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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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来了读后感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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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来了》的故事,我有些印象。最近,在我翻阅自己的藏书时,又看到了这篇童话,使我身有感触……

这篇童话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牧童。他每天赶着羊群到山顶去放羊。由于太闷,他想出戏弄村民的恶作剧。第一次他喊“狼来拉,狼来拉……”,结果村民拿起锄头等工具,赶到山顶,才知道是小牧童的恶作剧。小牧童很得意,感到很好玩,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村民们已经知道是小牧童故意制造的,久而久之,就都不去理他啦。有一天狼真的来了,他拼命地叫喊,村民们却没有一个来,没有人相信他的话了,他被狼吃掉了。是他自己断送自己的生命,他能怨谁呢?

这个童话使我想到了“诚信”。一个人要生存,要进步,就必须要有“诚信”,它是为人之道,做人之本。“诚”就是诚实,老实,“信”就是信用、守信。如果一个人有“诚信”那么他会得到领导、同事、亲朋好友的信赖,会愿意与你交朋友,当成知己;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诚信”,那么他会失去一切,甚至自由和生命。 做人要有“诚信”,树立“诚信”观念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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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初中作文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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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圆明园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愤怒与惋惜。

圆明园是我国最大最好的皇家园林。它占地三百多公顷,是一座举世闻名的艺术馆.博物馆。园中有民族建筑,西洋景观。漫步院内,仿佛置身于幻想的境界里。

人们一想起埃及的金字塔,罗马竞技场,巴黎圣母院,希腊的巴特农神庙,也就自然而然想起了中国的圆明园。如神话里宫殿般的圆明园,先后有六位皇帝亲临过: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就这么完美无缺.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最终还是毁在了强盗的手里。

1860年,英国.法国在维多利亚女皇和拿破仑皇帝的双重旗帜下对中国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烧杀抢掠,他们抢走了我们的大量国宝,珍奇古玩。为了掩盖他们的滔天罪行,最后还一把火烧了圆明园,多么无耻的行径。

同学们,我们从现在开始,一定要好好学习,决不能让历史重演。

[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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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中700字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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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想必一说这句话,大家就知道是谁了吧!没错他正是我们伟大的鲁迅,今天这本书就与他有关。

翻开《朝夕拾》就像轻叩鲁迅的家门。迎来了第一章‘狗·猫·鼠’,鲁迅仿佛正在与我对话,他告诉我,他讨厌猫,但更讨厌像猫一样的人!再打开‘阿长与《山海经》’,鲁迅为我介绍了他们家的保姆—长妈妈,同时对我说,他很想念长妈妈,多想能够再见她一次,可是,不可能了……看到《二十四孝图》,鲁迅满脸的怒火,他告诫我,不要让我像文中的人们一样,也不要去学习那些背着良心的孝。终于迎来了‘五猖会’这一天,让儿时的鲁迅和我是多么激动,可父亲却让他背书,作为他的朋友,我也要陪着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我能够感觉出他心中的委屈,我多想为他说话,告诉他的父亲:“我知道您是爱他,可希望您能够估计到他的感受!”

五猖会也就如此的不开心的过去了。鲁迅又带我去见了一种令人敬畏的东西,长长的舌头能够勾去人类灵魂的东西—无常,鲁迅张开手臂保护我说:“不要害怕,他们并不是鬼魂,而是那些虚伪的正人君子们,所以不要害怕!”

经历了可怕,现在去看一看令人开心的事,鲁迅又一次回归童年了,我与他在百草园中玩耍,听了关于百草园的传奇故事,忽然一道光闪过,我与鲁迅正站在三味书屋中,他说这正是他学习的地方,在这里他有许多开心的回忆。

体验玩开心的儿童时光,却要面临一件悲伤的事,鲁迅的父亲病了,请了医生,那医生却是假的,为了钱财误了别人治病的时间,可事已发生,又有什么办法呢?最终父亲还是去了另一个世界,鲁迅心中充满了愤怒与自责,对于鲁迅父亲的去世,惋惜同时也填满了我的心间。

随着岁月的流逝,琐事必定少不了,鲁迅很喜欢衍太太,可依我看那个太太就是一个想让自己的孩子好,而不惜伤害他人孩子的人,并且教人偷窃,好在后来我的朋友鲁迅也意识到了她的坏!

之后我们又去见了鲁迅的恩师藤野先生与旧友范爱农,这一场书中的旅行也由两人到了结尾。我与鲁迅道了别,悲伤遍布全身多想再与他继续玩耍。

合上书,我咽了一口唾沫,仿佛知识都随这口唾沫灌进了身体中,这场旅行使我明白了许多,同时也结识了一位好友—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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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儒林外史》初中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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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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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简爱读后感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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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英国文学史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干预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地位的女性形象。 身材娇小、瘦弱的她去有着一颗强大的内心,任别人怎么也不能动摇。她内心燃烧的熊熊烈火,不管经历多大的风吹雨打也不能将其浇灭;贫困的家庭,简陋的生活,却怎么也掩盖不了她精神的富有;不漂亮的外表,不出众的身份地位,却怎么有我不能阻挡她发光的心灵,她对于世界的认知,远远超过世人,她的精神是闪烁的,到处发光,照亮人间。

从小寄居在别人家里,不知该喜还是该悲,虽有几个小伙伴一起玩,但他们都排斥她,让她倍感孤独、寂寞。不幸的身世再加没人疼爱,让她对自由的追求倍加强烈,她渴望爱,却得不到;她渴望自由,却被现实无情禁锢;她渴望平等,却因身份卑微,备受欺凌。生活给她无尽的打击,在这样残酷的现实中,没人能够给她想要的,唯独自己变得强大,才不至于被现实伤得遍体鳞伤,她对生活的渴望,感动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人,成为了不朽的传奇。

《简爱》这本书有另一个亮点,就是简爱对爱的诠释,超乎物质,注重内在把对于罗切斯特的爱,她是真心。面对不平等时,她毅然放弃,为了心中的信念与执着,她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最开始在爱中被轻视、被嫌弃时,她仍然屹立。她的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崇高的。

当她遇到另外的男子时,仍然不动摇。一切都因为她对罗切斯特爱得深沉。可是真心总被无情的伤,当她们要结婚时,才发现他有妻子。顿时,她对爱情的美好憧憬一下破灭。可最后罗切斯特被烧伤时,她义无反顾地回到他的身边。从这里,简爱诠释了爱情的高贵。爱,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特别是当今这个物质的时代。

都说沉浸在爱中的人是盲目的,但简爱却很清醒。她们的爱情并不浪漫,但很朴实、深邃。深深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从简爱的一生中,我们能感受到她的含蓄、她的深邃、她的美。我们也能读到一种深入心灵、至高无上的爱。

《简爱》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如何去爱,也让我们懂得如何去生活。人要活得自尊、自立、自强。也要有爱他人、爱自己的伟大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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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昆虫记》读后感初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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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学者亨利法布尔所写。它不同于百科全书,它散发着浓郁的文学气息。

在《昆虫记》中,法布尔用生动趣味的描述着重介绍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此书融合了科学与文学,堪称一部出色的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我还不太看得懂,因为里面有很多新的名词,但后来我是越看越有兴致。现在,有时候我还会再翻一翻书中以前看过的内容,反复地去“咀嚼”、“消化”。从《昆虫记》中我了解到了许多昆虫的新知识。比如:在《蝉的歌声》这一篇里,蝉仅靠肌肉的收缩就能让音钹振动,从而能够“歌唱”。原来我一直以为唱歌是要靠嘴巴的,没想到蝉的身体里还会有“音钹”,现在才明白动物的身体里也有和我们人类声带相似的发音器。书中所讲的知识还有红蚂蚁的识途、迷宫蛛的卵窝、胡蜂造的六边形蜂房等等。昆虫的生存本领无不让我感到惊叹——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也有着它们顽强的生命啊!不由得让我由衷地感到佩服。我要说:不要伤害生命,哪怕是一只小小的蚂蚁。

在大自然中,虫子随处可见,有在天上飞的,有在地上爬的;有大的、有小的。它们是那样的毫不起眼。但你能够想象吗?为了研究昆虫,法布尔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他完成了长达十卷的《昆虫记》,解开了许多人尚未揭开的昆虫之谜,也纠正了许多人在昆虫学方面的错误观点。我十分佩服《昆虫记》中描写的那些昆虫顽强的生命力,但我更佩服的还是法布尔那执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昆虫的研究。法布尔对于昆虫那种执着的探究精神,足以让任何人都为之感动。

在《昆虫记》译序的末尾,我曾读到这样一句话:“愿您在轻翻本书书页时,能再度唤起孩童时代拨开草叶、寻见昆虫的愉悦心情。”几年前,我和小伙伴一起捉蚂蚁、逮蚂蚱的情景我已渐渐淡忘了,然而我在阅读《昆虫记》时,那美妙的情景却突然变得记忆犹新,好似昨日才发生过一般。《昆虫记》我已许久未读,而如今,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不朽之作,它再次的让我体会到,我们应该学习法布尔执着的探究精神,对任何事情都要抱有执着、不懈的态度,要有一不做、二不休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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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作文《文明,只差一步》读后感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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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活中,我看过许多书,有《格列弗游记》、《安徒生童话》等等。可是一幅四格漫画却让我受益匪浅。 这幅四格漫画的大意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垃圾桶。垃圾桶的周围堆满了臭烘烘的垃圾,有果皮、纸屑、饭菜等堆在一起,令人闻之欲呕,但小女孩却毫不犹豫的弯下腰将垃圾捡起一点,一点的扔进垃圾桶。

过来一会,地面变干净了。小男孩灵机一动,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然后在纸上端端正正地写上“文明,只差一步”随后,他把纸贴在了垃圾桶上。他们相视而笑。看着这副漫画,我不禁思绪万千,很多时候有些人把垃圾丢在垃圾桶周围,这样方便了自己却破坏了环境卫生——漫画中小女孩捡起的是肮脏的垃圾,可净化的却是我们的灵魂。我坚信,只要我们时刻提醒自己,克服惰性,一定会跨出这文明的一步。其实很多时候文明只在于一个简单的动作,

我们身边就不乏这样的小事:一位妇女抱着熟睡的孩子进了电梯,一位正在打电话的先生急忙用一只手挡住嘴,同时转过身去,尽量压低说话的声音。有时候文明只在于一次耐心的等待,汽车即将开动,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正焦急的赶来,驾驶员耐心的等待着,直到老人上车。 文明和不文明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意义却有天壤之别,只要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就一定可以克服懒惰。

[初中作文《文明,只差一步》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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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初中推荐读物读后感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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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去上课的时候,亲眼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名女子因闯红灯,被公交车撞昏。当场摔倒在地,头破血流,电动车也被撞成粉碎。这名女士现在生死不明。

虽然刚刚讲的这件事惊险,但是有不少好心人,从公交车上走下来,连忙拨打120。这简简单单的按下三个数字,难倒不是爱吗?而那几个打电话的叔叔像其他乘客一样坐在车上视而不见吗?

再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虽然是在游戏里的,但是很令人感动。我在玩游戏的时候,有一大堆怪物冲向我们,我们四个队友中,有一个队友不在,只把人挂线在了那里。当怪物冲到我们人多的地方时,一名队友一直掩护着那名挂线的队友,最后那个掩护他人的队友被怪物杀死了,但他死后,不停地在敲键盘,提醒那个挂线的队友,让他赶紧去打。而那名队友也坚持到了最后,他与为保护自己的队友成为了好友。(其实是我被保护。嘻嘻。)

这个故事表示了在一个虚拟的空间里也有真情,所以说,人间自有真情在这句话说的是真的。

不过有时人间没有真情在。我有一次在搬东西时,东西都掉到地上了,可是围观的人都没有理我,我自己又捡不起来。哎!人间没有真情在。

爱,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动作,或许一个手势,你自己有没有一颗慈爱的心,你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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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读后感作文500字大全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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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一本《最想要的礼物》。作者是郁雨君,笔名辫子姐姐,她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辫子80.2厘米。

尹小碗六岁的生日,把爸爸藏了六年的法国葡萄酒当成饮料喝了,成了小醉鬼。七岁生日把妈妈的皮鞋烧了妈妈责备小碗:“你不是小寿星,是小灾星!”

小碗的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掘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来做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小碗和爸爸妈妈的关系渐渐疏远,和小碟矛盾升级,最后被“冤枉发配”到外地寄宿学校。

小碟发现了小碗的秘密小盒子。有一张纸条写的是:希望有人可以记得小碗的生日,会为小碗准备生日礼物,如果能为小碗举行一个派对就更好了,派对上要有奶油小丑,小碗想和大家打奶油仗!

——小碗写在没人记得的十二岁生日。

十三岁的生日妈妈给校长打电话,让小碗请假回家。爸爸给小碗做了没发酵的面包,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当小碗看见爸爸妈妈还有小碟那三只奶油鼻子时,她感到家的温暖从来也没有离开过她。自打计划给小碗过生日以后,妈妈每次上街都会给小碗买礼物,可是没有小碗喜欢的,妈妈慢慢张开双臂,一把把小碗搂在怀里,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送了一只金驼色的萨摩犬,尖下巴,双眼皮,笑起来像个天使一样的小狗,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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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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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许多本书,我认为最精彩的中篇小说就是《王梦》。这本书是一本关于爱、关于梦想、关于成长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狼是贪婪的、恶毒的。但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却写尽了一只母狼,有起有落的生活。

这本书的主人是一匹年轻母狼——紫岚,她嫁给了一只健壮的公狼“黑桑”。他们策划着夺取王位,结果黑桑在激烈的争夺中不幸去世。紫岚抱着有朝一日夺取王位的心理,离开了族群。随后生下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后来女儿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江水里冻死了,留下了三个孩子。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个性。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金雕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双毛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承担所有的教育责任。可因为紫岚因为太辛苦,变得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儿子,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看似母狼紫岚的爱是残酷的,但它也还是非常爱自己的后代的,到最后它都愿意为保护狼孙而死,可见它的爱并不是残酷的。在现实生活,许多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为他们报了许多比补习班,儿女们经常抱怨,可你们仔细一想你们父母的做法不都是为了你们好嘛!所以我们不要抱怨,好好学习,不辜负爸爸妈妈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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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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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攻宿敌——宛莫沙群,关键时刻,紫葡萄动了母性的柔情,冒着王位被篡夺的危险,给对手留了一条生路。最终,宛莫沙狼群与帕雅丁狼群合并,紫葡萄被选举为连任狼王,与杀死盔盔的老虎展开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爱与宽容,紫葡萄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这是一份多么伟大的责任感,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一份多么无私的爱!我想紫葡萄一定能够胜任的。对于动物以及人类来说,身体强壮、智勇双全的即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绝对会有一定的优势。

但是,坚贞、执着、责任、谦让、包容以及爱心,它们融合在一起,难道不会更加坚不可摧吗?难道会被所谓的强者打败吗?在生活中,我们不要惧怕强者,拥有了美好的品质以及无私的爱 ,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学会包容,学会关爱,让我们一起用爱来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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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母狼读后感1200字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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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北方大雪般壮烈的情感;不是江南小雨般柔美的情感;不是两情相悦般酥麻的情感;不是关怀备至般细腻的情感……这种感觉,好似一道闪电直击内心深处所有的细胞,从头发尖到脚趾的触动之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好像在那1869页的中国汉语字典中都找不到任何一个词来形容它。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

图腾仍在飘荡,已成为传说……

初读这本书源于我的老师,在一次课外话题中,无意提了这本书,由于好奇心,驱使我买下了这本书,于是,就踏出了我对狼认识的第一步。

起初,我并不了解狼,只是常从电视或书籍中看到狼常为反面人物出场,就会觉得狼是一个无恶不作,残忍杀害动物的卑鄙种群,“豺狼成性”“狗肺狼心”“杯盘狼籍”等成语都是比喻人或社会像狼一样的邪恶,所以,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里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事实恰恰相反,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竟想不到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文革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獭。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洁白的画卷。

远方那个是主人公陈阵吗?我真的在这个山美水美的额仑草原上吗?我真的要去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吗?我和陈阵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我们在这个与狼共生存的环境里,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我们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睿智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我们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我们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我们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那幽幽的眼睛就会告诉我们它们的智慧无人能比,它们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还有它们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从不产生逆反心理,忠于狼王,因而团结,他们团队合作意识强,所有事情都是有规划,有计划地去做。

它们懂得知己知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为什们成吉思汗带领了一小部分人,却能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因为狼,就是因为他们,使得成吉思汗从中获取狼的精华及一身,所以他能成功。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狼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而并不是所谓的“残忍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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