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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狼王梦读后感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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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作文狼王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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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是一种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感受到了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狼王梦讲的是: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毛色却是纯白的。它步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紫岚。它的老公叫黑桑,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着力量的征服;黑桑的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身上有一股令紫岚痴迷和癫狂的公狼特有的气味。紫岚肚子里有了黑桑的狼种,不久就要分娩。可是黑桑死了,黑桑活着的时候想当狼王,花费了它两年的心血,但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紫岚晚上很饿,它去偷鹿吃,差一点就成功了,可被狗发现了,在九死一生的追跑下,紫岚生了五只小狼,不料下起了大雨,它把狼崽一只只往回叼,可最后一只狼崽不幸死了,紫岚为了让其它狼崽喝上奶,忍疼吃掉了狼崽,其它狼崽才活了下来。

紫岚给它们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还有一只小母狼叫媚媚。黑仔长的太像黑桑了,所以紫岚很疼爱它,但黑仔出去玩被老鹰叼走了,紫岚又开始训练蓝魂儿,可不幸,蓝魂儿被捕兽者夹住了,无法逃跑,紫岚不想让孩子在猎人那受巨大的痛苦,紫岚又一次忍痛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双毛身体不强壮,紫岚花费两个月把双毛变的又强壮又凶猛。它和狼王打仗,差一点就把狼王杀死了,但最后犹豫了一下,狼王在双毛犹豫的时候,狼王咬住了双毛的脖子,双毛被杀死了。紫岚的心都要碎了。几个月后,媚媚生了五只小狼,希望有一只能成为狼王,紫岚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有梦想才会有追求;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梦想才会有未来。我们为了梦想应孜孜不倦,不屈不挠,有着摔倒了再爬起来的决心。我们要学习紫岚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屈不挠、努力奋斗的精神。同时也让我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小学生作文狼王梦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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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传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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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得好:“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名人传》是法国著名小说家罗曼*罗兰所创作的,这本书不仅让我得到了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心灵的升华,让我的精神家园得到充实,让我受到启迪。

最爱的是书中的贝多芬,贝多芬作为一个音乐大师,他最需要的是敏锐的听觉,但他还不到30岁时,耳朵就开始变聋,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这在别人眼里似乎觉得贝多芬的生命太不幸了,都对他持有同情与怜悯之心。但是,在我的眼中,贝多芬的人生之路上虽然被上帝关掉了一扇大门,但是也为你打开了另外一扇窗。贝多芬顽强的毅力让他创作了一系列辉煌的作品。这是我最喜欢的他地方,因为看了贝多芬传,所以受益匪浅。

通过《名人传》,我从贝多芬身上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这两个人都给了我启发,让我明白人生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太多的坎坷和困难,不要气馁放弃,即使上帝关了一扇门,但他会在另一扇窗前让你看到生活的希望,成功的光芒,人生的终点。她就是海伦凯勒。

罗曼·罗兰通过《名人传》向全世界人民的心灵进行培养,使人民感到生命的烈火。我从这中间深受感触。我要向贝多芬学习不屈不挠,高昂的精神,任何时候都不向命运屈服低头;从米开朗琪罗身上知道了精神力量的重要。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看来想要有知识,就必须读书,《名人传》真是一本令人深受启发的名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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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吃狼奶的羊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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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吃奶的羊》这本书,从中感悟颇深。

狼族中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只还没有断奶的小羊羔加入了狼族。并且,那只名叫“流火云”的小羊还是王妃乌云飞的养子!这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呀!狼王金卡黑完全是出于对爱妃的宠爱才同意流火云加入狼族的。所以,当狼族在冬天捕不到食物时,金卡黑要求乌云飞将流火云交出来宰了吃。乌云飞不同意,比流火云逃走。但她自己,却被饥饿的狼群分食了。小山羊流火云因为从小在狼族长大,学会了面对困难的勇气和团结互助的精神。他也有了一个惟命是从的伙伴小黑角。他们一同面对了许多困难,帮助了许多同伴,有了善良的心。他们令人尊敬,令人佩服。当金卡黑率领的狼群同意放他一条生路时,流火云选择了与同伴一同面对困难。当他成功把狼群驱走时,却被头羊麻花角撞下了哈蟆岩。当他被狼群围攻时,他想的不是自己赶快逃命,而是把狼群引开,让同伴们有逃生的机会。

流火云敢想敢做,英勇无畏。他虽是一只羊,却具备了许多羊没有的优良品质。当金钱豹来袭时,所有羊都忙着逃命,而他却留在最后,保护母羊和小羊。他英勇的和食肉动物抗争,只为保同伴安全。就算致死,也在想引开危险,牺牲自己,保全同伴。

流火云的精神品质也是许多人所缺乏的,特别是牺牲的精神。

人们可以为了自己逃命而丢下重伤的同伴,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一切代价伤害别人,背信弃义。这样的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为了业绩或成绩失去理智,又为什么要失去善良的本质?

我们应该学习流火云的精神,发扬传统美德,敢想敢做,敢承认错误,敢创新,有风度,英勇无畏,不要自私自利,总想着为自己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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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吃狼奶的羊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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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看电影,当银幕上出现一群野山羊被一只追得疲于奔命的镜头时,我便有一种困惑:成年野山羊体重达六七十公斤,而最大的狼也不过20多公斤,虽说狼有尖利的犬牙,可野山羊头顶也有坚硬的羊角,且野山羊数量众多,几十头雄壮的野山羊难道还对付不了一只体型相对瘦小的狼吗?我想,假如野山羊们团结起来,亮出头顶长长的犄角围攻这只狼的话,狼肯定会被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我希望银幕上能出现羊打狼这样让人欢欣鼓舞的镜头,遗憾的是,这样精彩的镜头始终未能出现,结局与我期待的刚好相反,恶狼追上并扑倒了一只野山羊,传来羊被宰割时凄凉、无助、绝望的咩叫。

我问大人:羊在体力和数量都占上风的情况下为啥不反抗?

有的说:狼天生就是吃羊的,羊天生就是被狼吃的,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

有的说:羊天生胆小,一看到狼的影子就浑身哆嗦,一闻到狼的气味就吓破了胆。

有的说:羊没有团结这个概念,在天敌面前永远是一盘散沙。

有的说:遭遇狼,每一只羊都这么想,只要我比别的羊逃得快,我就不会被狼吃掉,把最弱的留给敌人,自己就可以幸免于难,所以就不顾一切地撒腿奔逃。

……

我不知道哪种答案更接近真理,可我从此就抱有一种幻想,要真有一只敢于与狼搏斗的羊就好了,让十恶不赦的狼也尝尝羊角的厉害,岂不快哉。儿时的这一幻想,竟然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伴随我人到老年。现在回想起来,我之所以特别渴望出现敢于扶危帮困的“英雄羊”,跟我儿时的经历有密切关系。我自小身体羸弱,瘦得像根豆芽菜,时常遭到同伴的欺负,在那些淘气而强健的男孩面前,经常扮演挨打挨骂的可怜角色。最要命的是,我不仅身体差,性格也弱,遭到欺负后,惟一的应对办法就是哭泣逃跑。常常有这样的感觉:我是可怜的羊,他们是凶悍的狼。当然,我是头有思想的羊,我无数次想象如何一掌把欺负我的小流氓劈翻在地,如何几拳过去把压迫我的小混混打得跪在地上求饶。遗憾的是,我的英雄行为都停留在想象阶段,一旦遇到挑衅,我又像只羊一样只恨自己逃不快。及至青春期,萌生了要做个真正男子汉的想法,便刻意塑造自己的英雄形象,同伴遭到欺负,我第一个冲上去救援,路遇小偷行窃,我挺身而出去制止……结果却是悲剧性的:我去帮同伴打架,对方反而把打击重点转移到我身上,把我打得鼻青脸肿;制止行窃的小偷,也不知怎么搞的,失主不见了,小偷却扭住我反污我是小偷,进了警局连警察都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只有暗自垂泪,流的是懦夫泪;只能白日做梦,做的是英雄梦。

忽发奇想,世界上要是有这样一只羊就好了,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顺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似羊非羊,似狼非狼,半羊半狼,概而言之,就是英雄羊。

世界上有这样的羊吗?再换个思路想,怎么才能培育出新品种英雄羊呢?我这个人其他本事没有,最大的特长就是胡思乱想。忽然就想到,假如有这么一只羊,从小喝狼奶长大,会不会造就一只与众不同的英雄羊呢?民间有一种说法,吃谁的奶,长得就会像谁。这句话当然不是百分之百准确。任何羊,即使喝一辈子狼奶,也不可能长成一只狼的。羊还是羊,外貌是不可改变的。但我一向以为,对哺乳动物而言,哺乳既是生命的交流,也是文化的浸润,奶不仅仅是维系生命的食粮,也是精神成长的营养,是血脉传承的一种延续,是品格的灌输,是品质的融入。虽然不可能吃谁的奶就长得像谁,但从小吃狼奶长大,一定在意志和行为上与普通羊迥然不同。

我相信,吃了狼奶,对这只特殊的羊来说,其实就是精神层面的基因移植。或许通过这样的基因移植,我们真的能塑造一只英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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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新初中感悟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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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件正式且比较严肃的话题,但新生的生命总会带来欢快和喜悦,因为它是生命的延续,也是新的开始。

冰心的《谈生命》让我对生命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感悟。在此之前,我好像从未真正地思考过“生命”这两个字。也许有时我会感叹一下生命,但并没怎么刻意地去思考过,可能是因为生命过于普通。每天,都有无数人来到这个世界,也有数不清的人离开。在冰心的《谈生命》中,她把生命想象成了向东流的一川春水和一颗小树。一动一静,虽然它们是截然不同的个体,却都用了它们各自的方式来表达了生命。对于河流来说,流进大海便是它行程的终结;对小树来说,落叶归根就是它最后的归属。但也许有一天,它们还会再次形成一道河流或小树,这就如同生命的延续一般。文章的后半部分也写到了生命是卑微、渺小的,但它同时也是伟大的。生命中的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并且它们都是我们该感谢的。生命,诚然如此!

在我看来,佛教的“无常”套用在生命的定义上再合适不过的了。就如冰心说生命是卑微、渺小的那样,那么它也是脆弱的。一场车祸、一场病便可致它于死地。生命同时也是可贵的,因为生命只有一次。而我们因此才会珍惜它。

每天,我似乎都是在忙忙碌碌中充实地度过,但仔细回想我又何尝没有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呢?在我们看来,生命是短暂的,但在我看来,生命也是漫长的。死亡离我们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遥远却老是让我产生死亡似乎很遥远的想法。于此种种,我对生命产生了几分迷惑几分彷徨。死亡似乎真的离我很遥远,这也让我不知道在生命中做点什么好了。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也是一样,想要珍惜时间却总是在无形中浪费。生活中,我们不仅在使用自己的时间和生命,我们同时也在使用别人宝贵的生命。当别人花费时间在我们的事情上时,也就等同于把他们的生命分了一些给我们。

“珍惜生命”这四个字说得容易,做到难。并没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做到不浪费生命。如我,从小到现在,我只能说在安全上我做到了珍惜生命,但每天总喜欢浪费那么一点儿的时间,而每天“磨唧”掉的这些时间何尝不是我对生命的漠视呢?

珍爱生命,从珍惜时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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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初中感悟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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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世间漫无目的地漂泊,不知未来在哪里。在人生大多数的旅程中,你都要习惯形单影只的旅行,即使你害怕夏夜的电闪雷鸣。许多人陪你走过一段,然后匆匆离散,因为爱过于年轻。终于,你在擦肩而过时突然回首,与一个人四目相对,于是那颗不安定的心突然有了安稳的理由。你希望,未来的每一个清晨,有阳光,有鸟语花香,还有这个人。只因这世上只有他能读懂你的灵魂。于是,王小波对李银河说::“我对好多人怀有最深的感情,尤其是对你。”

弹指一挥间,王小波在另一个世界已经独自生活了二十年。李银河也茕茕孑立,徘徊于世了二十年,时间苍老了容颜。即使现在的她还在发表一些惊世骇俗的言论,可是,他不在了。我想,如果他还在,他一定会在一旁支持她去辩论,去战斗,在必要的时候,为她撑起厚实的防护墙,斩落舆论的荆棘。在他死后的第七年。她亲手将他写给自己的情书集结成册,公之于众,取名为《爱你就像爱生命》。王小波的一生如樱花的开落,短暂而热烈。但她不后悔,是他将她从爱情的泥沼中拯救出来,是他让她的爱情有了落地生根的能力,所以她愿意等到来世。封面上印着这样一句话:“告诉你,一想到你,我这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感动在心底波涛汹涌,于是眼泪泛滥成灾。

在爱情面前,战士变回了孩子,天真热烈,柔软可爱。看着王小波每一次相同的孩子气的开头:“你好哇,李银河”,就会产生一种柔软得冒泡泡的心情。这样一个又高又瘦的男人,也会有想要依靠的人。他像世上所有坠入爱河的青年一样,辗转反侧,不能入眠。他零零碎碎地写下每一天的心情,写下生活的点滴,写下每时每刻对她的思念。他将最隐晦,最羞于启齿的感情都告诉了她。

他想和她在一起,他爱她;他趴在狭窄的阳台写下歪歪扭扭的情话,他爱她;他愿意为她努力变成更好的人,他爱她;他愿意同她一起朝生暮死,他爱她。

他们为爱而生,因爱而爱。

可是,岁月转空,人事易分,阴阳两隔。徐志摩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最想得到的是爱;最难得到的,也是爱。爱究竟是什么?王小波和李银河给了我们一个完美的诠释:爱是我爱你你也刚好喜欢我呢,爱是两个人灵魂互通,爱是彼此拥有,爱是你啊。

这份爱,历经沧海,历经桑田,不会因为时光的风化侵蚀而消失殆尽,这是爱的宿命。即使你不在这个世上了,我也会带着这份爱,替你活下去。即使你不在了,我会当你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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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浒传》初中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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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它是由明朝的,施耐庵写的。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应该就是林冲、宋江、武松。林冲他武艺高强、忠厚老实、有勇有谋,宋江他孝顺父母、能文能武、仗义疏财、扶危济困、爱结交各路好汉(也就是爱交朋友)而武松他武艺超群、刚猛不屈。

前几天我刚刚又学了一遍“打虎景阳冈”,我觉得武松打虎景阳冈让我对武松的印象又加深了。武松要回家去找哥哥武大郎,到了阳谷县地界,武松饥渴交加,看见前面有一家酒店,挑着一面招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喝了三碗,还想喝,却不见店家来倒酒,与店家说了说又喝了十几碗,前前后后一共喝了十五碗,就提了哨棒便走。店主人说:“前面景阳冈来了只吊睛白额老虎,常常晚上出来伤人,已经害死了三二十条大汉。”武松不信店主人说的话执意要现在上山,武松走了好长一段路,见到一座庙,庙门上果然有榜文。后面不说光说前面,店主人是好心劝武松不要上山,可武松不听反而觉得店主人就是想收住宿费。导致我有点不太喜欢武松。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我们不清楚一些事,别人好心提醒我们,我们应该心存感谢才对。

闲话多说了,怎么样,同学们,你们想看其它故事吗?如果想看就快来看《水浒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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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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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当我读完了《城市的眼睛》这本书以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问题。故事讲述了星河村的朱迪和妈妈一起来到了爸爸所在的城市,还认识了沙鹏、卢晶晶这些好朋友,生活的很快乐……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卢晶晶的爸爸抛弃了她的母亲和卢晶晶,而不久之后,朱迪的爸爸又因为车祸离开了人世……

但是,在朱迪的妈妈胡秀娟的不断努力下,这个家庭又变得快乐起来,虽然朱迪还是很想念爸爸,但是他也学会了坚强,在朱迪的家中,虽然他们母子二人并不富裕,但是却仍然保持着家应该有的温馨。这又让我想起了平常在电视里经常看到这样的故事,是啊,财富不是最重要,至少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财富不代表一切,最大的财富,只不过是属于每一个家庭的温暖。

而对于故事中的严晶晶来说,爸爸,是她日夜都盼望的人,但是严晶晶的父亲抛弃了她和她的母亲,严晶晶曾经温暖的家,以及她与爸爸的亲情,仿佛瞬间瓦解了,但是,她还是希望,有一天,她的爸爸会从新回到她身边……严晶晶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她还拥有她的好朋友,也有人照顾她,这对她来说,也许是另一种温暖吧!

亲情、友情、温暖……在《城市的眼睛》中,每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故事与"情",也许吧,城市不就是由这一个个平凡而有不平凡的家庭,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故事组成的么!

城市的灯光就是城市的眼睛,在这茫茫的灯光下,还有无数的温暖,无数快乐的家庭,也有无数的故事在发生……

让我们回到开头的问题: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温暖,是家庭,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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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世界名著初中读后感最新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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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主要讲了一位桑地亚哥的老翁一次特别的打鱼的经历。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打上一条鱼。在第二天,他非常幸运地一条巨大的马林鱼,于是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

这条马林鱼是他平生见到的的一条鱼了,那条鱼比他的小船还长2英尺呢!马林鱼的身体大,力气自然也大。马林鱼在大海上托着老人两天两夜,可想而知这两天老人尽力怎样的经历!想必是马林鱼在大海上分离挣扎,企图逃回大海。老人为了驯服马林鱼。累的筋疲力尽,皮开肉绽,他依然没有像马林鱼屈服。凭着顽强的意志,用利刃把马林鱼驯服系在船头。紧接着是最不幸运的是发生了:一群嗅着血腥味而来的鲨鱼鱼已经筋疲力尽的老人开始打架。随人老人保住了生命,但是鲨鱼们吃光了大马林鱼,老人只能拖着一副光秃秃骨架回家……但最终通过老人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道道了一条大鱼。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一些人失败了,很是气馁,因为失败在许多人的眼中是非常可怕、的,他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们彻底崩溃,从而失去生活的希望。但是如果失败被人踩在脚下,那么成功比属于你。

人生的道路是曲折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在平常不过的是了,我们应该时时刻刻用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面对失败,成功一定会向我们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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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初中生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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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3点半,我看完了《追风筝的人》。我很感谢作者写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正如他在《灿烂千阳》一样,这是我喜欢他的书的主要原因。他是一个善良、乐观、敏感、细腻的好人,正如小说中的阿米尔。我真的不喜欢那些看似理性实则冷酷的作者,那么冷冰冰地揭开一道道伤疤,毫无同情之心。

我敬仰父亲的伟大人格,虽然他曾经有过一点点小错;我为哈桑的“为你,千千万万遍”而流泪;为阿米尔的软弱、自私而叹息;为索拉博的悲惨命运而心痛;为索拉雅最终遇见了阿米尔这样的开明善良的阿富汗男人而庆幸……

对于阿富汗的苦难作者没有在《灿烂千阳》里写的多,但也涉及了圣战组织、塔利班的愚昧、残暴,更多的是作者对于传统阿富汗文化的珍爱。即使如此,和平状态下的传统阿富汗文化还是显得太束缚人们的心灵,太不平等,其实还是对女人的太冷漠,在那样的社会,女人从来没有被当作人。

对于塔利班,我在想是不是有脸谱化的描写?也许吧,想想我们的红卫兵。人的本性就是动物,只有受了教育、加强修养、努力向善才能具有人性的光辉,否则具有现代科技文化的人比动物更加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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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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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做《王梦》,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了黑桑想当狼王和紫兰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惜黑桑在傍晚时陪同黑猪丧失了生命。后来,紫岚生了四只可爱的狼仔,分别是叫作:黑仔、蓝魂、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梦想,把希望寄托在了黑仔身上,黑仔过于勇敢,在有一晚上时被一只金雕叼走并吃掉了;智商又一次的把梦想寄托在了蓝魂身上,他过于自信,结果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他有一次的把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结果不幸被狼吃了。为了一定要完成黑桑的遗愿,他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身上,想要媚媚的狼仔完成他的梦想。不久后,妹妹和卡鲁鲁生了五只狼崽,紫岚为了保住狼崽同金雕坠入悬崖,可惜他看不到狼仔们成为狼王了。

读完这本书后,不仅让我学习到了母爱,还让我学习到了道理。它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心中有理想,有决心,不管遇到多大挫折,多大困难,都应勇敢的面对,去实现梦想。正如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只要你肯努力,肯付出,上帝一定不会让你白费的,总有一天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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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性管理读后感优秀作文

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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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管理》一文后使我深受启发!狼是陆地动物中最凶残的动物之一,就连老虎、狮子这样的兽中之王都要对狼退避三舍,原因无它,就是害怕狼群这个团队!通过对狼的性格及组织行为的研究,我从中总结出了很多打造"执行力团队"的有益原则和启示。

一、团队意识

狼知道自己的力量弱小,和老虎、狮子等兽中之王比,狼比不过,甚至与野牛、斑马等猎物比,狼也自认实力不足。正是由于狼有自知之明,知道单打独斗不行,所以他们选择群居,选择了团队,同时也就成为了陆地动物世界中最可怕的最高终结者。

一个优秀的企业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团队的合作,光靠个别能人是难以成功的。我们应该看到个体的力量太单薄,需要团结,需要合力,我们人也是需要齐心协力,才能做到团队工作的稳定高效运行!

二、整体利益至上

在群狼中,当一匹狼嚎叫时,其他的狼都会响应,于是我们就听到了此起彼伏的群狼的嚎叫,在这此起彼伏的嚎叫中,汇集了每一匹狼的声音。这声音就像是在大声的宣告:"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们很强大,我们战无不胜!"

狼在行进中经常采用单列式行进方式,就是一匹接一匹,头狼的体力消耗最大,当头狼累了时,它就让道一边,其身后的狼自然替补它的位置,而它就可跟在队伍的最后,养精蓄锐,正是靠着每一匹狼的共同付出,才有了一只谁见谁怕的团队。

狼群中最健壮的狼在捕猎中总是冲在最前面,当他捕获猎物后不是安然享用,而是将猎物留给后面身体较弱的狼,自己再向下一个目标奔去。

这就是狼性,这就是狼的整体至上的精神,因为狼知道,只有共同整体利益的实现,才有自我利益的实现。在企业中也是如此,我们总是说能者多劳,实际上能者就应当为这个团队多做贡献,要有奉献精神,但是多劳的能者是否就只有付出没有收获呢?不是,多劳的能者收获的是伙伴们的信任和支持。

在生产中更需要诸多的有能力的同事,在各个方面挺身而出,为企业的创效献计献策,有时可能有分配不匀的现象,就需要我们有整体利益至上的高尚品德,天长日久就会让自己身上的优点闪光,进而得到器重, 而这就是领导所要必备的条件,因此,他就能在团队中脱颖而出,成为这个团队的核心人物,他就向成功迈进了一步。

三、优胜劣汰,原则至上

狼会在小狼有独立能力时坚决地离开它,让它自己去闯,去适应自然。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很多的小狼会失去生命但是正因为这样才能优胜劣汰是的狼群进化得更优秀。

我认为,这是狼性给我们的最大启示,一个企业必须要进行优胜劣汰,必须迫使员工队伍不断进化,否则就会出现弱者淘汰强者的局面。试想,如果一个企业出现了能人留不住、只有混日子的一群无能之辈的话,企业也就注定走向衰亡,不能给企业创造价值混日子的员工毫无价值,他们最终被淘汰,正如狼群淘汰老、弱、病、残一样。正因为我们中南公司领导意识到这点所以对职工的综合能力进行培训,就是为了加强员工的业务水平,能够胜任所在的岗位要求,为我们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使企业具有更大的竞争力。

狼性还让我们看到,领导的注意力永远都要放在优秀员工的身上,而不是落后员工的身上。我们要不停地及时激励那些优秀的、有上进心的员工,让他们不断成长,对于那些落后的员工,要进行再教育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这样才能激励所有的员工追求卓越,才能建立起一个人人比贡献、人人比能力的良性竞赛的企业文化。

四、目标明确,前赴后继

反观我们团队中的领导是否能做到明确制定目标,并带领团队奋勇直前,不怕失败?一个团队一旦有了这样的领导,有了这样的精神,那么这个团队一定能成为一支战无不胜的优秀团队。因此,企业要时刻让所有的员工知道企业的使命,知道奋斗的目标,并将这一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级领导要身先士卒,带领团队勇往直前,百折不挠。

综上所述,我从狼的性格及组织行为中总结出了狼之所以能成为陆地动物世界的最高终结者的原因,通过这些原因的分析我总结出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些原则和观念,只要一个企业能够人人树立团队的意识,树立整体利益至上的观念,建立严格的不留情面的淘汰机制,从最高领导到每一位员工都明确了各自的目标并坚持不懈的努力完成,就一定能打造出一个令世人敬佩、令对手胆寒的执行力团队。

[狼性管理读后感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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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水浒传》5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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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通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

整部水浒传,主要是讲了在北宋末年,高俅弄权,整个朝廷奸臣当道。是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被逼无奈反上梁山。之后受朝廷招安,在出兵征讨方腊时死伤过半,最后不幸起义失败。

我在读书时,常常会被作者那入情入境的描述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似乎那情景就在我眼前发生一般。每当我读到宋江在梁山泊义聚108位好汉时,我似乎热血沸腾。每当我读到宋江率领大军杀得高俅落荒而逃、丢盔弃甲时,我不禁拍手称快。当我读到书末宋江和其他头领惨死时,却又忍不住涕泪纵横。

在水浒传里,宋江一向都是忠义两全,因为他的忠义所以在他的身边凝聚了一群英雄好汉。无论是来自敌营,还是与宋江素昧相识,这些好汉们都会死心塌地的为宋江赴汤蹈火。也正是因为他的忠义,在当他得知皇帝赐给自己一瓶毒酒时,仍无怨无悔。还怕李逵听到自己的死讯了后再去造反,毁了自己的一世忠义。于是又将李逵一齐拉下了黄泉路。能够说成就宋江的是他的忠义,毁了宋江的也还是他的忠义。

在水浒传中,还有一个人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他的身上我能够看到几分张飞的影子。我们能够做一个比较。他们共同点有很多,第一:“他们两人都是爱酒如命,而且酒风不正。”张飞醉酒后喜欢鞭打士卒,而李逵呢则是“酒性不好,多人惧他”。第二:“他们都有着惊人的武艺。”李逵是一把板斧,几乎天下无敌。张飞的武艺按照关羽的说法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第三:“这两人都很鲁莽。”李逵的鲁莽常在言行举止中流露出来。张飞则在他那火辣辣的性格上。当然张飞在有些时候还是有点细心的。

我觉得水浒传中虽然有一些血腥的场面在里面,但它绝对是一本很有价值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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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后的狼读后感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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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了《最后一匹》这个感人的故事后,心像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眼前总幻出小女孩和最后一匹狼开心的背影,又幻出那匹狼被老爷爷杀死时的情景……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座山上,有一位很有名的猎人,最擅长打狼,这座山上的狼几乎都被他给杀光了,就剩下最后一匹狼了。他有一个小孙女叫雪儿。雪儿和山上的这匹狼成为了好朋友,并且在一起玩的时候她们很开心。可猎人的天职是杀狼,他通过年幼的雪儿,知道了狼的住处,并用枪打伤了狼。第二天雪儿病了,郎中说要用一颗狼心才可治愈。于是,猎人打死了最后一匹狼,当雪儿醒来之后看见的只是剩下的一张狼皮和一碗狼心汤。

读这本书的时候,当看到雪儿和小狼在一起玩时,我也跟着他们又开心又高兴,当读到老爷爷发誓要杀死小狼时,我的心一阵阵的颤抖,当我又读到雪儿哭着求爷爷不要杀死那只小狼,我忍不住眼泪在眼眶中打转。最终雪儿倒在了地上,昏迷不醒,当她微微的睁开迷迷糊糊的双眼,看见最后一匹狼在床边,雪儿微微颤颤的伸出双手,想要拉住小狼,可这时,老爷爷回来了,瞄准小狼一枪命中,,小狼倒在血泊中,嘴唇微微张开,向是和小女孩在说着什么,可使终没有说出来,我的眼睛湿润了。

为什么要杀掉动物?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是坏的,比如这篇文章里的那只狼!所以我要大声呼吁:爱护动物!!!因为动物也是大自然的一份子,大自然也需要他们的存在,如果有一种动物灭绝了,它会直接影响生态平衡,照此下去,可能最后我们人类也无法在这个地球上生存。所以我们要爱护它们,保护它们,用自己的爱心关心他们,让它们成为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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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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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了《我们爱科学》这本杂志,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是一本有趣的科学杂志。

有一期为极地斗鲨,文中的选手要挑战的可是从鲨鱼口中拔牙,这是一个刺激的事情,我心想:“太勇敢了,鲨鱼又不会说话,又不会听从你的命令,有一半的可能性拔牙成功,还有一半的可能性将会被鲨鱼吃掉,是在太恐怖了!”尽然右这样的胆量去给一个食肉动物拔牙,真让人敬佩他的勇气和胆量,选手面对鲨鱼一点都不紧张,在拔牙的过程中显得轻松、自在,这说明科学的进步能使人类和鲨鱼做朋友。

在日本,垃圾要分家,分类成习惯:纸张和塑料都有分类处理的标识,哪怕是一张张小小的包装纸,在丢弃的时候也必须分开。环保在日本人的生活中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人们不会拿着瓶子满街乱丢,他们会在自动售货机旁边喝完,然后把瓶子留在旁边专门盛放废塑料的垃圾桶里。旧衣服的回收分类更是细致,比如袜子,如果是两只,在“没穿破,左右脚搭配”的情况下属于旧衣料,如果只有一只则属于燃烧。这样,有用的袜子可以洗干净捐给需要的人,而没用的袜子才是垃圾。从这个事例中也反映了科学在进步,连扔垃圾都要分类,把它没有用的才当垃圾,有用的还可以再利用。

爱迪生12岁的时候,他把化学药品等东西都放到了火车上,做实验。有一次,火车开动的时候猛地一震,把一瓶白磷震倒了,磷遇到了空气立即燃烧起来,车长气极了,把爱迪生做实验的东西全扔了出去,还狠狠打了他一个耳光,把他的一只耳朵大聋了。

爱迪生钻研科学的决心没有动摇,他省吃俭用,重新做起化学实验来。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一点弄瞎了他的眼睛。他没有被危险所打倒,而是继续完成实验。

爱迪生试制电灯,为了找一种价值便宜、使用时间长的灯丝,不知做了多少次实验,他常常在实验室里一连工作几十个小时,实在太累了,就躺在实验台上睡一会儿,他这样不懈努力,终就到了灯丝,发明了电灯。后来,爱迪生又发明了电影、留声机……他一生中发命的东西有1000多种。

科学就像大海一样,让你去探究、去发现其中的奥秘,让你在大海中航行,去发现更多对科学有力的东西。

当我们遇到了困难的时候,应该像爱迪生一样,战胜困难,取得成功。我也热爱科学,因为可以从中学到许多有关科学的知识,还可以从中体会到乐趣,所以热爱科学,可以一举两得。

我爱科学里新颖的东西,爱科学里伟大的发明,更爱那些著名的科学家们,是你们,让世界变得更加的强大,是你们你让我知道不经历雨风雨怎么见彩虹。

科学的进步,使人类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始,只要有了好奇心,说不一定,下一的科学家就是你,再有好奇心的同时,自己也要去实践一下,才知道科学的魅力是多么强大,多么吸引人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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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的作文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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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这本书写的就是一场冷漠无情的王位之梦。每个生命都有梦。小苗为何能够破土而出?因为它有享受春风的梦。毛虫为何能一声不吭地忍受他人嘲笑?因为它有破茧成蝶的梦。

在《狼王梦》中,母狼紫岚不仅在面对草狗的扑咬和恶劣的天气中产下并就走狼崽,还能在年老体迈的情况下与金雕同归于尽。紫岚做到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它的确做到了,这不是别的缘故,这就是梦!

现在大多数的六年级学生,都想考进理想的中学。这是学生的梦,但会不会实现那是另一回事。梦想,是每个人都有的一种精神力量,也是一粒渺小的种子长成参天大树的肥料。当然,实现梦想的背后一定是一条洒满汗水和心血的荆棘路。当万众瞩目的光彩和举世无双的荣耀抹去心中那一丝咸咸的泪,才会感到梦是多么的美好。

只要为了梦想去努力,去奋斗,百折不挠,梦想就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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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初中推荐读物读后感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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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中记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描写了19世纪中叶美国南方由奴隶制向资本主义进化的痛苦蜕变过程。但其主题并不是战争,作者无意做历史的论道者。其主题是爱,关于青春。

战争时期消磨了女主思嘉的青春,他曾是一个任性直爽,充满活力与幻想。像一个绿色精灵的女孩。但在这些美丽活泼的外表下,她也同样倔强而虚伪,以受人追逐为荣却不加珍惜。高傲的她错过了英俊倜傥她深爱着的艾希礼,并遭到了其拒绝以及后来瑞德的嘲笑。然后她带着自暴自弃的心理把自己嫁给了查尔斯,终结了其美好的少女时代。之后查尔斯不幸阵亡,她十七岁就成了寡妇。其接下来的生活都可谓是不幸的,最后她不得不以尖酸刻薄的形象来维护一个混乱破败的家庭。

其实她本来可以过得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她的虚荣傲慢伤到了那些爱她的男人的心,就像文中他们所说的:“愿上帝保佑那个爱过你的人,你把他的心都揉碎了,”,“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片碎片,把它们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件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的样子,而不是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我爱你,可我不想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太残忍了,你抓住他们的爱,像鞭子一样在他们头上挥舞。”

事实上,作者是在思嘉身上寄喻了浓厚的对青春逝去的依恋和伤感,与其说这部小说是展现战争的残酷,不如说是告诫人们要珍惜青春,抓住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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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刀疤母狼读后感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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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刀疤豺母这本书当然也不例外。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八年前,雪娇被刀疤豺母率领豺群所杀。八年后,我和强巴再次遇到了这群金背豺,强巴以“猎手”的名义起誓,要把豺群通通杀掉。经过了两个月的搏斗,豺群不敌人类,刀疤豺母带领领豺群离开了日曲卡雪山。但随后一年里,红毛雪兔快速繁殖,把整个草原啃得干干净净。强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和我请回豺群,使草原重复生机。最终,强巴和豺群一洗冤仇,重建了友谊,并把它们请回草原了。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动了,并体会到了一个道理。

大自然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食物链”,其中任何一种动物都不容缺少。一旦缺少,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将被打破,会受到无法理喻的伤害。正如书中所说,红毛雪兔的天敌豺一旦消失,它们将像雪球一样繁殖,扩大,迅速啃食草原,而草原不久就变成了不毛之地。可是我们人类,却为了眼前的利益,对生态的平衡的打破视而不见,继续他们那愚蠢、无耻的杀戮。

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可是,野外科学考察表明,动物并非人类想象中的那么愚笨。

非洲大猩猩会熟练地用石块砸开坚果取出里面的果仁;生活在城郊的乌鸦能准确无误地辨别红绿灯;母在天敌逼近时,会想方设法保护巢穴里的幼狼。

作者之所以热衷于写动物小说就是想告诉那些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动物的读者朋友,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是人类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但我想,于此同时,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它们被宰杀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儿生命的权利。

同学们,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一起保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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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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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王梦》这本书,我心中涌起无数思潮。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想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这本书里的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悬的动作,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之前,我总认为狼是残忍的,凶猛的。但是,母狼紫岚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原来,凶猛的狼也有温柔的情怀,伟大的母爱。紫岚本是一只美丽的浪,为了孩子,变的苍老,变得丑陋。我以前认为,紫岚为狼孙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做法是愚蠢的,现在我明白了,是因为爱,是因为有爱,才能让她付出一切来保护,来培养孩子。

为何柔弱的小芽能够打败坚硬的土地,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为何梅花铮铮傲骨?是靠坚贞的梅花魂;为何小强打不死?是靠不服输的信念!在紫岚心里,那份信念就是——梦。一开始,我不认为紫岚会打败金雕,但,最终,她却做到了,只为她心中的那一个狼王梦。

人,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动物只是动物,永远不会有情感。但是动物在情感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是那么强烈。在这点上,我们人类远远不如狼。

我相信,只要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总有一天,这个狼王梦就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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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浒传》初中生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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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部分的《水浒传》,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书中刻画了许多英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武松、李逵和宋江。

武松赤手空拳地在景阳冈打虎,为他赢得了深广的声誉,也为他赢得了都头的职位。在店家喝酒和打虎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武松很多英雄气概。在店家喝酒可以看出武松坦白直爽、争强好胜、不拘一格的个性;在打虎过程中,可以看出武松顾及颜面甚于生命、颇识时务,不粗莽行事的个性。在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之后,他主动到衙门自首。在他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十几口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这可以看出武松敢作敢当的性格。但他这一次并没有自首,而是去了梁山。这就是武松,一生光明磊落,敢作敢为,富于正义感和反抗精神,尽管也曾被人利用,但终究从残酷的现实中,从迷失的自我中醒悟过来,一步一步地克服自己的弱点,渐渐地走向成熟。

李逵和宋江、武松相比是比较直来直去的。他一生忠诚于宋江,在宋江给他毒酒时,他也要追随宋江,对死没有一点怨言。在打仗时,李逵也是提着他的两柄大斧冲在最前面,从不畏惧,英勇可见。李逵对老母也十分孝顺,老母被老虎吃了之后,他一生气就杀死了4只老虎;遇见李鬼,李逵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回去孝敬父母。从这两件事就可以看出李逵的孝心。李逵做过的一件事令我十分佩服,那就是在他以为宋江做了坏事之后,要惩罚宋江,甚至对他破口大骂。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李逵对“忠义”两字是把“义”字放在“忠”字的前面的。

宋江的性格主体是忠义,但他的性格是比较复杂的。他豪情仗义,喜欢结交江湖上的好汉。他十分有计谋,对人也十分仁义,所以弟兄们非常信任他。因为宋江想“招安”,导致整个梁山被利用,108名好汉被派去压制农民起义。结果只剩下了36位好汉,朝廷趁此借刀杀人。他壮大了梁山,却亲手毁灭了梁山。因为面子,他又毒死了李逵。对于宋江,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因为他的意愿,使整本书的结局成了悲剧。

梁山好汉聚集在梁山是因为“官逼民反”,他们只是想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们与朝廷的对抗深刻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和腐-败。?水浒传?使我更深入地认识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老百姓生活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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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骆驼祥子》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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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是美国《独立宣言》里的一部分。它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自由,拥有幸福。——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每个人都有尊严!

文坛大师老舍笔下的祥子是不幸的:他拥有一生幸福的各种条件,却生在了错误的时代。

祥子老实,健壮,坚忍,如同骆驼一般吃苦耐劳,向往美好生活,对未来充满憧憬。他自尊好强,凭自己的力气挣饭吃,最大的梦想不过是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以免手车厂老板的盘剥。但是,他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他与命运的抗争最终以惨败告终。

第一次,他风里来雨里去,从饭里茶里省,攒了三年,终于买了一辆车,但这车很快就被大兵抢走了。第二次,车还没买上,钱就被孙侦探敲诈去了。第三次,是他和虎妞结婚后用虎妞的钱买的,虽然心里不踏实,但毕竟不用在去车厂赁车了。可是好景不长,虎妞难产而死,祥子又只好把车卖掉去安葬虎妞。

到故事的最后,祥子已经变成了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了。

正是通过祥子这个人物的变化,老舍无情地批判了这个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之说,说明人刚出生时是纯洁无暇的,但因接触了社会,性情便大变了。说得好听点,是与时俱进,说白了,就是与世同流合污。

人本身没有错,错的是他所生活的时代,迫使他屈服于世俗的淫威之下。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人格,都有自由,没有人是不该存在的,也没有人是上天特别眷顾的。

既然你来了,你就有权利活在这个世界上,即使你只有一件破旧的衬衫遮羞,你也可以和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一样,尽情吮吸新鲜的空气,享受生的喜悦;即使你目不识丁,你也可以和史上最杰出的政治家一样,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问心无愧地接收光明给予的慷慨礼物;即使你的身体有缺陷,你也可以和舞蹈跳得最好、歌曲唱得最甜的艺术家一样,在人生的舞台上秀出另一番风味,感受被鲜花的芬芳环绕的陶醉,接受在节目结束后仍源源不绝的掌声与欢呼声。

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所以,我们应像夏花般绚烂地盛放,给自己一个无悔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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